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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帽标准

仪器信息网安全帽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安全帽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安全帽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安全帽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安全帽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安全帽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安全帽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安全帽标准相关的论坛

  • 【分享】安全帽冲击试验方法

    [~89328~]安全帽的抗冲击性能及耐穿透性能,将戴好安全帽的木制人头模型设置在高灵敏度的力传感器上,然后用质量为5kg的钢锤从1m的高度进行冲击,并由高灵敏度的力量传感器装置测出冲击瞬间的力值,从而判断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的好坏。当更换冲击锤头以后,就可进行耐穿透性能的测试,并符合GB2812标准要求,该机为液晶显示,具有使用安全,可靠,测量精度高等特点。在断电情况下具有自动保护措施,以保证试验人员的安全。

  • 安全帽属不属于商用设备?

    安全帽属不属于商用设备?

    有些场所安全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安全帽属不属于商用设备呢?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0/201310032327_469155_1841898_3.jpg

  • 【分享】安全帽试验机的特征及功能简介

    安全帽试验机专门测试安全帽抗冲击性能,也可做耐穿透性试验,采用交流数字控制器控制伺服电机与高精度减速机,使其配合带动同步带使两副高精度滚珠丝杠移动试台。安全帽试验机在测力源上使用进口高精度拉压传感器,其精度达到0.02%,灵敏度高,有效测力范围为最大力值的0.2%到100%。 安全帽试验机在测定安全帽抗冲击性能时,将戴好安全帽的特制人头模型设置在高灵敏度之传感器上,由高灵敏度的力量感应装置测出冲击瞬间的力值,从而判断安全帽冲击吸收性能的好坏,安全帽试验机测定安全帽的耐穿透试验时,先将头模固定在基座上,使头模与钢锥及电接触显示装置形成一个闭合电路,然后用钢锥下落穿刺安全帽,穿刺后观察电接触显示装置。安全帽试验机的主要参数:最大试验负荷:500N ;测力精度等级:0.5级;有效测力范围:1N-500N(最大负荷的0.2%-100%);测力精度:示值的±0.5%以内;试验力分辨率:最大试验力的±1/500000;试验速度调节范围:0.001-300mm/min;速度精度:示值的±0.5%以内;变形测量范围:0.2%—100%FS;变形精度:示值的±0.5%以内;变形分辨力:最大变形的1/250000位移精度:示值的±0.5%以内;位移分辨力:0.05µm;

  • 【分享】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的试验方法及参数简介

    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主要用于安全帽强度、侧向刚性的测定,试验机由框架、测力机构、位移及计时机构、卡具等组成。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具有设计合理紧凑、操作方便,采用计算机控制、全中文操作系统、屏幕显示,数据和曲线等测试结果可打印输出。 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的试验方法就是在常温下将安全帽侧向放在两平板卡具之间,帽沿伸出平板之外,但紧靠帽壳底边,压力机通过平板向安全帽加压,先加30N保持30s,测两板间距离,此距离称为初始值,然后以每分钟增加98N的速度加载直至430N,保持30s,测量并计算此时两板间距离与初始值的差,即为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最大变形值,然后减至25N,紧接着升至30N,保持30s,测量并计算此时两板间距离与初始值的差,即为残余变形值。 安全帽侧向刚性试验机的主要技术参数:测试量程:100M测量力值范围:0-750N测量力值精确度:1%位移显示精度:0.1MM时间显示精度:1S工作电源:AC220V、50HZ

  • 安全帽专用防触电报警器

    安全帽专用防触电报警器

    安全帽专用防触电预警器1、产品说明时安达牌防触电语音预警器是我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品通过了电力工业电力安全工器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产品适用于发、变、送、配、农电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人员,在高低压线路和电器设备等危险环境安装、检修时,当线路带电并且与工作人员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预警提示工作人员已靠近带电线路需严格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的作用,可直接安装在安全帽内,也可随身携带,是电工特种作业人员的一种极为有效的辅助安全用品,该产品是目前市面上功能最强,性能最好的预警器。2、产品特点采用自主研发的专用ASIC芯片,性能稳定可靠;体积小,重量轻,耗电量小,使用寿命长;电路设计独特,抗静电干扰能力强,灵敏度高,报警距离一致性好;操作简单,实用,方便;报警声音响亮,清晰,在嘈杂的环境下,响声不受影响;语音功能领先同行,多段语音播报功能将预警器的各种状态通过语音方式清晰的播报出来,如开机、关机、自检、报警、档位播报等准确清晰的播报出来,目前市面上独一无二;本产品与安全帽结合使用,尤为安全。3、使用范围220V-380V架空电缆,报警距离0.2-0.5;10KV架空电缆,报警距离0.7-1.2米; 35KV架空电缆,报警距离1.0-1.5米; 110KV架空电缆,报警距离1.5-2.5米; 220KV架空电缆,报警距离3.0-4.5米;4、技术条件静态工作电流:≤0.015mA [font='微软雅黑','

  • 现在需不需要安全帽?

    现在需不需要安全帽?

    [b][color=#cc0000][img=,400,42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1/202301032222385250_4590_1841898_3.jpg!w400x427.jpg[/img][/color][/b]

  • 【资料】工业气体安全使用基本知识

    1、气瓶安全附件完好齐全(包括橡皮圈、安全帽、压力表、阻火器、减压阀、易熔塞),胶皮软管必须完好无老化破损情况,与气瓶接口处应用卡子固定,以防滑脱。 2、氧气、乙炔不能混合存放(二者应隔开或隔离放置,隔开距离2米以上),使用时距离5米以上,气瓶不可放置在距明火、高温部位较近的地方(距离15米以上),放置场所应阴凉通风,并有防倾倒措施。3、工业气瓶在搬运过程中,严禁在地上滚动,应用手旋转平移。装车时,气瓶应该方向一致,捆扎牢固。运输必须用危化专用车辆。氧气、乙炔严禁混装运输。 4、在上部有动火和高温天气使用气瓶时,应用不燃物体遮盖,高温天气不能在阳光下长时间曝晒,气瓶使用完毕后,须拆下减压阀、胶皮软管等设施,并戴上安全帽,然后按第2条要求放置。 5、乙炔气瓶在使用时严禁平放在地上。 6、氧气瓶在储存使用过程中严禁接触油脂。 7、切割、焊接作业前,应清理周围易燃物,以防引燃。8、动火作业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设施,如灭火器、水等。9、存放(或存放过)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容器、管线设备不能直接进行动火作业,应进行相应处理或采用其他安全措施,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动火作业。10、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场所动火作业,用火单位应使用“用火许可证”,在落实安全措施后经负责人审批再进行施工。

  • 【讨论】食品要安全 标准先合格

    目前食品安全标准的现状令人担忧:数量少水平低,覆盖面太窄;指标粗糙,有些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严重。 4月底,湖南省长沙市和雨花区的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时间已达3年多。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权威部门最后出示的检验报告却表明,在这种地方生产的“下脚料猪油”竟是“合格[color=#0000ff]食品[/color]”。 据说,在检测“下脚料猪油”时,权威部门不仅检验了“酸价”、“过氧化值”等主要食用油指标,而且还追加测定了水分、重金属、感观指标等,属于最严格的“全检”。 那么,“下脚料猪油”何以能成为“合格食品”呢?一名参与查办此案的专家分析,那是因为我国现有的食品卫生标准很多还是在20世纪那个“食品短缺”时代制定的。的确,目前[color=#0000ff]食品安全[/color]标准的现状令人担忧:数量少而且水平低,覆盖面太窄;指标粗糙,有些缺少风险评估依据;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严重。近年来,因[color=#0000ff]食品标准[/color]的缺失和滞后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如苏丹红、三聚氰胺和毒豇豆等。

  • 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完成 415项标准年内陆续发布

    记者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悉,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已经全面完成,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将有效解决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的问题。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因此,国家提出要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完成食品安全标准整合任务。食品标准清理涵盖以往近5000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质量、食品卫生等标准。除将千余项农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移交农业部门清理外,经研究论证,提出其余3000余项标准继续有效、废止或修订、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清理意见,确定整合415项食品安全标准。目前,整合标准已经全部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将在2016年陆续发布实施,这将有效解决以往食品标准间矛盾、交叉、重复等问题。整合了部分食品安全标准之后,还有一些缺失的食品安全标准需要制定。截至目前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已经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 【转帖+讨论】乳品国家安全标准对乳业的影响

    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乳品国家安全标准属于强制性文件将对中国乳业未来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 美国CPSC宣布新玩具安全标准延伸计划

    近日,美国消费品拿权委员会(CPSC)宣布,将发展一系列战略延伸和教育计划,帮助商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学习关于儿童玩具、玩具箱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要求,以符合新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963-07ε1下ASTM F 963-08和4.27部分(玩具箱)的标准)。CPSC的计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一:向利益相关方告知相关的检测和认证玩具安全标准。利用传统和社会媒体手段宣传玩具安全要求,开始符合的日期为2012年1月1日。此外,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保证相关传统出版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团体等能广泛传播和得到信息。阶段二:提供详细的常见问题和实例,以便于利益相关方在标准生效前能更好了解要求和对员工的答疑。CPSC常使用传统的FAQs作为解释新条例和要求的方式,但是也在探索其他手段解释玩具安全要求,如教学视频和在线研讨会等。阶段三:在针对利益相关方的教育材料出来后实行。相关教育活动将促进和提高玩具标准和测试认证要求的符合率。CPSC员工将参加行业贸易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公开论坛活动,为企业提供额外的信息。CPSC网站也会召开免费的在线研讨会。利益相关方可在10月21日前提交如何实行计划的评论意见。另外,CPSC也在征询关于确定参加者、使用的最有效教育方法、交流工具以及目标贸易团体、出版方、贸易展览等的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 美国CPSC宣布新玩具安全标准延伸计划

    近日,美国消费品拿权委员会(CPSC)宣布,将发展一系列战略延伸和教育计划,帮助商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学习关于儿童玩具、玩具箱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要求,以符合新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963-07ε1下ASTM F 963-08和4.27部分(玩具箱)的标准)。CPSC的计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一:向利益相关方告知相关的检测和认证玩具安全标准。利用传统和社会媒体手段宣传玩具安全要求,开始符合的日期为2012年1月1日。此外,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保证相关传统出版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团体等能广泛传播和得到信息。阶段二:提供详细的常见问题和实例,以便于利益相关方在标准生效前能更好了解要求和对员工的答疑。CPSC常使用传统的FAQs作为解释新条例和要求的方式,但是也在探索其他手段解释玩具安全要求,如教学视频和在线研讨会等。阶段三:在针对利益相关方的教育材料出来后实行。相关教育活动将促进和提高玩具标准和测试认证要求的符合率。CPSC员工将参加行业贸易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公开论坛活动,为企业提供额外的信息。CPSC网站也会召开免费的在线研讨会。利益相关方可在10月21日前提交如何实行计划的评论意见。另外,CPSC也在征询关于确定参加者、使用的最有效教育方法、交流工具以及目标贸易团体、出版方、贸易展览等的信息。

  • 美国CPSC宣布新玩具安全标准延伸计划

    近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将发展一系列战略延伸和教育计划,帮助商业团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学习关于儿童玩具、玩具箱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要求,以符合新的玩具安全标准(ASTM F 963-07ε1下ASTM F 963-08和4.27部分(玩具箱)的标准)。CPSC的计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一:向利益相关方告知相关的检测和认证玩具安全标准。利用传统和社会媒体手段宣传玩具安全要求,开始符合的日期为2012年1月1日。此外,委员会工作人员将保证相关传统出版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团体等能广泛传播和得到信息。阶段二:提供详细的常见问题和实例,以便于利益相关方在标准生效前能更好了解要求和对员工的答疑。CPSC常使用传统的FAQs作为解释新条例和要求的方式,但是也在探索其他手段解释玩具安全要求,如教学视频和在线研讨会等。阶段三:在针对利益相关方的教育材料出来后实行。相关教育活动将促进和提高玩具标准和测试认证要求的符合率。CPSC员工将参加行业贸易展览、国际会议和其他公开论坛活动,为企业提供额外的信息。CPSC网站也会召开免费的在线研讨会。利益相关方可在10月21日前提交如何实行计划的评论意见。另外,CPSC也在征询关于确定参加者、使用的最有效教育方法、交流工具以及目标贸易团体、出版方、贸易展览等的信息。

  • 【转帖】韩国加强儿童首饰安全标准

    近日,韩国经济知识部宣布将发布关于加强儿童首饰内有毒物质如铅和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安全管理的安全标准草案。据悉,这些首饰涉及项链、戒指和耳环等。研究表明,儿童首饰内所含的有毒物质会对幼儿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特殊的危害,阻碍了儿童的正常发育,并对听力造成损害。另外,首饰中含有的镍还可通过直接接触皮肤引起过敏反应。韩国知识经济部从2007年3月1日开始指定儿童珠宝作为一种‘自我管理安全确认项目’,要求销售产品的制造商只有获得韩国KOLAS实验室认证后方可销售。该认可检测儿童产品所含的铅和镍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此外,韩国知识经济部计划禁止在儿童珠宝的连接部位采取焊接手段。因为去年该部联合地方自治机构对学校附近文具店销售的儿童首饰调查后发现,某些进口产品中的铅含量大大超过正常值的六倍,而“罪魁祸首”正是这些首饰的焊接连接部件。另外,韩国知识经济部将把儿童首饰的铅含量标准从600毫克/千克下降到300毫克/千克。对于塑料首饰,计划限制使用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以确保儿童的安全。有关人士称,标准草案将接受世贸组织成员国根据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审查程序的意见,将于今年7月份公布,初步定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 【转帖】日本玩具安全标准再次更新

    日前,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对玩具安全标准(ST2002)进行了第八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针对玩具的化学性质,对涉及着色玩具颜色的迁移、甲醛、邻苯二甲酸盐等多种有害物质的技术参数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是由日本玩具业及日本政府、学者、消费者代表共同制定。2002年的修订版本参照及合并了国际标准如ISO及日本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虽然日本玩具安全标准不是官方强制标准,但鉴于其科学性和权威性,日本玩具进口商在向我国玩具生产和出口企业下订单时,通常会以日本玩具安全标准(ST2002)为产品性能的检测依据。符合该标准的产品才被允许在产品本身打上ST标志。 日本玩具安全标准第八版(ST2002)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对着色玩具颜色的迁移试验进行了修订,编制了明确的颜色迁移比较标准。二是对玩具涉及的纺织品中甲醛的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1)专为24个月及以下年龄的儿童设计的玩具的纺织品,1g测试样品中的游离甲醛的限制含量为16ug。(2)为24个月以上的年龄的儿童设计的玩具的纺织品,可直接接触人体的纺织面料和玩具假发、睫毛、胡须、袜带等玩具部件,1g测试样品中的游离甲醛的限制含量为75ug。三是玩具中邻苯二甲酸盐限制要求的修订。新修订的内容与最新日本《食品卫生法》中有关邻苯二甲酸盐的最新规定保持一致,将限制的邻苯二甲酸盐种类增加到六种。(1)玩具材料(主要为聚氯乙烯)中不得含有DEHP、DBP、BBP。(2)专为3岁儿童设计的和能接触到口腔的玩具材料(主要为聚氯乙烯)中不得含有DINP、DIDP、DNOP。玩具中邻苯二甲酸盐的限制将于2009年9月1日开始实施。 信息来源:技术壁垒资源网

  • 专家解读食品安全标准“十二五”规划

    http://file1.foodmate.net/file/upload/201202/01/09-19-48-90-410687.jpg  中国食品安全标准屡遭舆论批评。近两年来,从面粉增白剂风波,到乳制品标准争议,无论是标准本身的科学性还是标准制定程序的公正性等,均面临大量质疑。日前,卫生部发出关于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征集截止到2012年2月28日。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中国食品安全的数千条标准有望重新洗牌。  标准清理整合至关重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主要目标包括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  《征求意见稿》称,“十二五”期间,要清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解决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表示,现阶段,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至关重要,“比补充更新重要得多”。他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多头管理,中国很多食品存在多重标准,且多为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往往交叉、重复、矛盾,对食品安全监管颇为不利。“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有着多套强制性标准的国家”。  食品风险评估亟待加强  在谈到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时,征求意见稿指出,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研究滞后,风险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食品安全暴露评估等数据储备不足,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对此,南开大学副教授宋华琳也指出,“风险评估”缺乏,一直是我国食品标准以及其他食品安全的软肋之一。  宋华琳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具备典型的风险监管的特征,因此需要通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一组织形式和程序装置,将相关的化学、毒理学、营养学和微生物学等专业知识加以整合,将诸多科学和技术信息加以整合,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与推演,来评估食品安全风险,并将其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但宋华琳指出,目前在制度、能力、人才和技术体系等诸多方面,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  对此,本次征求意见稿也强调,将“以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作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以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因素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标准内容,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制定标准程序要透明  食品安全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程序正义问题始终备受关注。本次规划对此亦有所涉及。其主要任务中提到,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征求意见稿规定,2012年底前,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等相关法规。2013年底前,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征求意见、标准审评、审评委员会委员管理、标准公布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实现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宋华琳建议,应建立审评专家的动态更新机制。这有助于防止审评专家过于固定,防止产业界和审评专家之间形成不当的联系;通过建立审评专家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从而将真正活跃在食品标准和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第一线的专家,及时充实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专家的队伍之中。此外,他强调,未来还应以制度化的方式对待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的利益冲突问题。  进度表  到2013年底,要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

  • 四项新食品安全标准公布

    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2013)、《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将于2014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整合工作任务,到2015年底,完成对各类食品标准中涉及安全内容的整合工作,基本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介绍说,2014年还将加快食用植物油、蜂蜜、饮用水、粮食等重点领域、品种的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形成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框架、原则、主要内容基本一致的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苏志说,为了方便社会各界使用标准,卫生计生委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改进标准的查询、咨询等服务工作。  据介绍,2013年卫生计生委基本完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系统梳理近5000项现行食品标准,包括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深入研究现行标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标准或指标废止、修订和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构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框架,这个框架包括约1000项标准的各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任务。在清理基础上,制定整合工作方案,部署2014-2015年食品标准整合工作,为构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 【分享】2010年乳品奶粉安全国家标准大解读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 【资料】-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zz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之问题-------------------------------------------------------------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重叠交叉,缺乏统一。据悉,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等4级构成。目前,我国共有1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164项食品工业行业标准;为了适应进出口食品检验,还有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578项。 1 我国食品标准过多过滥,常常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 (1)生产流通和市场秩序之所以如此混乱,食品标准之间相互交叉、相互矛盾是其中原因之一。去年我国辽宁、湖南、河南等地陆续被发现氧化硫残留超标的黄花菜,销量随后急剧下降,菜农及加工企业也因此遭受重大损失。有关部门调查发现,《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得使用硫磺等漂白剂,因此不能有二氧化硫残留;而质检、农业部门的标准中规定“干菜”包括黄花菜,且明确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是0.1g/kg。相关部门标准互相矛盾,各执一词,不仅给黄花菜的种植、初加工、流通造成极大混乱,更使消费者一头雾水,无法消费。最终国务院有关部门迅速行动,重新确定黄花菜属于“干菜”,二氧化硫残留不得超过0.2g/kg,才使问题得以解决。 (2)同一类食品国标、行标相互重复的情况也比较突出。小小一个苹果,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苹果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最令执法部门头痛的当属标准的技术内容与相关法律不一致。例如,火腿目前共有《火腿卫生标准》等六项标准,其感官指标规定二级鲜度的色泽,表面可以有霉点,组织状态,肉身稍软,气味、风味略咸,脂肪有轻度酸败味。但《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形态。”两条关于感官指标规定显然不一致,这必然大大降低了《火腿卫生标准》的使用价值,给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带来不少困难。 (3)标准越多、内容越细不一定就能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健康,同一产品没有必要制定众多标准,多标准就等于没标准,实际上只有一个行业标准就完全可以了。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并且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不仅给实际操作带来困难,也无法适应目前食品的生产及市场监管需要,亟待尽快协调统一,这既有利于企业去遵循和执行,也有利于有关部门监管执法。2 标准残缺:适用性较差 虽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总共将近3000项,但在某些方面的空白和不配套依然是其无法回避的“硬伤”。目前我国相关标准结构不配套,内容不全面,指标设计涵盖范围窄且存在空白,再加上检验方法不配套,计量单位不规范,由此导致标准的适用性较差。 据了解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体系相比,我国果蔬标准缺乏一些重要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标准和分级标准,无法实现对产品质量认证及优质优价,贮藏运输及包装标识标准不能满足果蔬贮藏流通需要,果蔬制品中目前还没有二氧化硫、镉、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 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与生产和进出口贸易要求配套性差,标准间不协调。在分析方法中,大多是用常规的重量法、容量法和比色法,这些方法操作流程长,费工费时,对伪劣假冒产品特别是恶意掺假产品的辨别能力较差。而对酶制剂、促长剂等又缺乏精确有效的监测技术和检验方法,农产品安全卫生指标多是以微量、痕量水平衡量的,很难用常规的分析手段进行检测。目前我国不仅缺乏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单残留检测方法标准也有限,在酱油卫生标准中氨基酸态氮以“%”表示而不是采用国际法定单位,但在分析方法中氨基酸态氮又以“g/1000ml”表示,使监督检测部门难以掌握及正确使用。 我国农业初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主线也各不相同。《农产品安全无公害蔬菜安全产品要求》标准的主线是产品,《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双甲脒等农药在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农药的品种,《稻谷中甲胺磷最大残留限量》的主线是产品和农药品种。这无疑给标准使用者在使用标准之前的查找工作带来麻烦,不知道从哪条主线去寻找标准、使用标准,也容易造成部分企业和某些执法部门在标准使用过程中有的使用不全。例如,一般人认为我国茶叶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仅有六六六、滴滴涕两种,但在《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大米、蔬菜、柑橘、茶叶中喹硫磷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等标准中共制定了22项农药残留限量指标(不包括无公害茶叶和有机茶叶标准)。而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国际上使用FAO/WHO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时,按照农药品种这条主线就可以寻找到某种产中所有的农药残留限量要求。3 接轨:抓紧标准修订工作 老标准不及时修订,新标准未及时制订,束缚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据介绍,我国食品一直延续计划经济时期各部委制定的标准,这就难以避免标准政出多门、交叉重复、指标不统一的现象。虽然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但由于《标准化法》的限制,实际上无法发挥统一规划、制定、审查、发布的作用,管理上缺位、错位、混乱,有的标准竟然超过10年、20年都不修订,这明显是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食品标准中的各项具体指标大都低于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例如,欧盟技术法规规定,酱油三氯丙醇限量为0.02mg/kg,而我国《酱油卫生标准》(GB2717-2003)中并未列入三氯丙醇的项目,在较新发布的酱油行业标准中,三氯丙醇的限量与欧盟比较相差50倍。由此可见我国的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与国际上差距。 目前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为23%,远远低于我国国家标准采标率44.2%的总体水平,行业标准国际采标率就更低。我国农业初级品标准采标率尤其国家标准采标率、行业标准采标率安全标准指标水平过低,为后期的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 我国政府已明确表示,我国要构建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将尽快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加强农药、重金属检验标准的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修订,提高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制订出既能满足进出口贸易的需要,又符合中国国情食品标准新的体系。(中国农药信息网) [em06] [em06] [em06]

  • 中国构建良性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任重道远

    食品安全无小事,人民健康是大事。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全国范围的规模工程,需要有一套总的安全标准体系从宏观上对食品安全行为作硬性的规定,以便对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惩处等各项要求有一个统一的参照。不过就如矛盾的普遍性寄存于特殊性一样,国家安全标准也需要通过地方安全标准去体现。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不过由于全国各地的民俗风情、饮食习俗等地域差异,使得统一的安全标准将不可避免的因为差异而导致在某些特定领域产生标准的滞后性和监管空白区,安全标准的涉及范围和执行力度在某些特定领域或将减弱,标准、监管等要求很难做到位。  而地方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安全标准则能有效地弥补此缺陷。地方对自身所在区域的情况了解充分,包括经济、文化、习俗、历史等各种因素。在国家标准安全体系内,因地制宜地量身制定标准,可以最大化做到“有的放矢”。  构建良性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尚任重道远,且在诸如监管、标准、信息追朔等方面也有待完善,但国家与地方双向同步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却是基本框架。国家标准作总的纲领,地方标准作重要补充;国家标准普遍适用,地方标准则具体运用,且具强制执行唯一性。两者互相配合,彼此互补,可以使国家标准在执行的过程中通过地方有针对性的标准而得到有效实施,和严格具体的落实。

  • 什么是劳务子系统?

    什么是劳务子系统?

    [b][b]劳务子系统[/b][/b]项目现场人员管理,通过高速人脸识别闸机和智能安全帽对人员的进出考勤、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多方协同等全流程把控,实现现场人员管理的安全、有序、高效。[b]1. 高速人脸识别闸机[/b]高速人脸识别闸机系统利用更精准、更快捷的AI技术(30帧/秒的人脸识别),通过与传统闸机结合,用于劳务通道出入管理,实现快速、精准的(准确率达到99%)人员出入及考勤管理,并通过智能统计分析、远程平台数据展示,提升管理效率。l 系统组成[align=center][img=,497,42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31404151583_7254_4025776_3.png!w497x426.jpg[/img] [/align]l 功能特点1) 无感知快速识别,劳务人员可快速通过,进入工地;2) 对局部遮挡、隔玻璃、摘戴眼镜均能较高识别率,劳务工人无需脱帽进场;3) 可通过人脸绑定身份信息,、劳务考勤智能统计;4) 通过设置黑白名单,实现精准的人员准入,规避劳务工人串场等状况;5) 数据传输至云平台,根据工种,智能生成人员管理数据报表,并支持导出。[b]2. 智能安全帽[/b]智能安全帽定位系统是以物联网+智能硬件技术手段,通过工人佩戴装载智能模块的安全帽,现场安装“定位基站”数据采集和传输,实现数据自动收集、上传和语音安全提示,最后在移动端实时数据整理、分析,清楚了解工人现场分布、个人考勤数据等,给项目管理者提供科学的现场管理和决策依据。l 系统组成[align=center][img=,690,19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31402533769_7471_4025776_3.png!w690x192.jpg[/img] [/align]l 功能特点1)实时分区域人数清点 2)统计基站布署覆盖的出入口、各分区、危险区域等的人员数量及人员详情 3)通过智能安全帽与身份证绑定,辅助劳务考勤管理 4)感应到在非许可区域(防护区域)时做警示提醒 5)即时记录工人所在位置、移动轨迹、停留时长 6)数据集成平台,可实现对遇险人员的及时救援。

  • 【讨论】“食品安全标准”不标准,《草案》太草?(讨论结束)

    [font=黑体]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草案明确提出,要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对消费者的赔偿将提高到10倍。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案件的处罚,除了援引《刑法》,并可能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4月21日《重庆时报》)[/font] 这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读完该《草案》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它比其前身——《食品卫生法》在处罚力度方面明显增强,除了高额的赔偿金、处罚金手段,对《刑法》二百二十五条、一百四十三条、一百四十四条等条例的援引,也不可不谓果决。我们有理由期望,它的面世会给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带来诸多裨益。但是,笔者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或许只是草案的原因——虽然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中多次提及,第三章的章名也就叫做《食品安全标准》,可是,究竟“食品安全标准”是什么,除了看到一些不具备操作意义的概念,其具体形态我们依然不得而知——很显然,就该《草案》的整体结构而言,如果《食品安全标准》部门的内容不具备明晰性、确定性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食品检验》、《食品生产经营》,以及我们普遍叫好的《法律责任》也将随之变得模棱两可、不具备执行效力,而整个《草案》难免有沦为一纸空谈的可能。 其实,“食品安全标准制”不标准,一直是国内相关法律的技术性软肋,也是诸多问题的根源。一方面它未与国际标准接轨致使我们常常被动,比如食品是否含有“苏丹红”,欧盟标准早就有了明确规定,我们的标准却只能“先出事后发布”,标准的预警功能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是标准太多、太乱。有国家标准、部门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使得食品安全标准不协调、不统一,以至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形成冲突,让生产企业茫然无措。而一些不法企业趁机钻食品标准缺陷空子,让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坑害消费者,消费者维权也显得格外无助。

  • 【资料】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b]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b]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b][color=#003278]食品安全法[/color][/b]》,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土壤样品采集需要准备哪些采样器具?

    土壤样品采集需要准备哪些采样器具? 土壤样品采集需要准备的采样器具有如下几类。 (1)工具类包括铁锹、铁铲、圆状取土钻、螺旋取土钻、竹片以及适合特殊采样要求的工具等。 (2)器材类 包括GPs、罗盘、照相机、胶卷、卷尺、铝盒、样品袋、样品箱等。 (3)文具类 包括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铅笔、资料夹等。 (4)安全防护用品 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药品箱等。 (5)采样用车辆 土壤样品的采集一般分几个阶段? 样品采集一般按三个阶段进行。 (1)前期采样 根据背景资料与现场考察结果,采集一定数量的样品分析测定,用于初步验证污染物空间分异性和判断土壤污染程度,为制定监测方案(选择布点方式和确定监测项目及样品数量)提供依据,前期采样可与现场调查同时进行。 (2)正式采样按照监测方案,实施现场采样。 (3)补充采样 正式采样测试后,发现布设的样点没有满足 总体设计需要’,则要增设采样点补充采样。 面积较小的土壤污染调查和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调查可直接采样。 怎样选择土壤采样点? 监测点应设在土壤类型、分布面积、地理位置、土壤性状、施肥水平、种植制度等方面都具有代表性的,不受其他耕种、利用和自然因素干扰的地块上。监测点一经设定,如无特殊情况,应保持其稳定性,长期不要变动,必须变动的应报经省监测主持人同意。 资料来源: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

  • 【转帖】2010年乳品奶粉安全国家标准大解读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68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上待发布的400余项整合标准,共涵盖1.2万余项指标,初步构建起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食品580收集整理了2016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供大家参考。产品类 2016-09-22实施:GB 1493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GB 149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27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316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征求意见稿)2016-11-13实施: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食品营养强化剂类 2016-03-22实施:GB 3060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2016-05-13实施:GB 1903.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亚铁GB 1903.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锌GB 190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盐酸赖氨酸GB 1903.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GB 190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甘氨酸锌GB 190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腺苷GB 190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氧化锌GB 190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维生素E琥珀酸钙GB 190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锰GB 190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葡萄糖酸铜GB 190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亚硒酸钠检测方法类 2016-03-21实施: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2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GB 5009.7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 5009.7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GB 5009.7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GB 5009.8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食品添加剂类 2016-01-05实施: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 (有关问题的复函)GB 1886.10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有关问题复函)2016-03-22实施:GB 1886.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蜡酸)GB 1886.10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10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GB 1886.11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GB 1886.1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GB 1886.1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浸膏GB 1886.1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又名虫胶)GB 1886.1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GB 1886.11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GB 1886.11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GB 1886.11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杭白菊花浸膏GB 1886.11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GB 1886.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1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GB 1886.1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GB 1886.1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GB 1886.12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桃醛(又名γ-十一烷内酯)GB 1886.12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己基肉桂醛GB 1886.12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广藿香油GB 1886.1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醇GB 1886.12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芳樟酯GB 1886.12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基环戊烯醇酮(又名 3-甲基-2-羟基-2-环戊烯-1-酮)GB 1886.12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庚酸乙酯GB 1886.13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戊基肉桂醛GB 1886.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锰酸钾GB 1886.1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GB 1886.1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GB 1886.1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壬内酯GB 1886.1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GB 1886.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GB 1886.13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十六醛(又名杨梅醛)GB 1886.13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嗪GB 1886.13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百里香酚GB 1886.14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八角茴香油GB 1886.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GB 1886.14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α-紫罗兰酮GB 1886.14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癸内酯GB 1886.14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己内酯GB 1886.14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癸内酯GB 1886.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δ-十二内酯GB 1886.14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芹醇GB 1886.14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芳樟醇GB 1886.1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醛GB 1886.15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茅酯GB 1886.15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甲酸香叶酯GB 1886.15-2015 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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