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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行业标准相关的资讯

  • 437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铅酸蓄电池用腐植酸》等46项化工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油品调合设施技术标准》等5项石化行业标准、《现耐蚀合金大口径无缝管》等44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硬质合金精磨圆棒》等9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钆铁合金》等5项稀土行业标准、《石英玻璃棉》等35项建材行业标准、《数控机油泵转子车床 第1部分:精度检验》等92项机械行业标准、《飞机整体油箱油压载荷计算方法》等27项航空行业标准、《麦绿素粉(大麦嫩苗提取粉)》等44项轻工行业标准、《隐点机织粘合衬》等42项纺织行业标准、《空投包装箱》1项包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石油化工电加热系统设计规范》1项石化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含铜抗菌不锈钢》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10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10日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doc43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 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
    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公示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再生磷酸铁》等63项化工行业标准、《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等31项石化行业标准、《回转窑处理冶金尘泥技术规范》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5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木塑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5项建材行业标准、《稀土荧光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1项稀土行业标准、《输油齿轮泵》等132项机械行业标准、《运输类飞机重量与平衡设计要求》1项航空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91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业用异丙苯》1项石化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及《圆块孔式不透性石墨换热器》等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修改单及标准外文版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8日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化工行业 1HG/T 6262-2024再生磷酸铁  2HG/T 6263-2024电石渣脱硫剂   3HG/T 6264-2024废电池处理中铁、铝、 钙渣的 处理处置方法   4HG/T 6265-2024含铬酸洗废液处理处置方法   5HG/T 6266-2024废弃化学品处置废液中 9 种酯类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   6HG/T 6267-2024含铜蚀刻废液中氟含量的测定方法   7HG/T 6268-2024硝态氮废液(水)处理处置方法   8HG/T 6269-2024钛铁矿酸解废渣处置方法   9HG/T 6182-2024物理回收再生塑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0HG/T 6293-2024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磷酸 一 铵、磷酸二铵   11HG/T 6270-2024防雾涂料  12HG/T5367.6-2024轨道交通车辆用涂料 第 6 部分:耐高温电机涂料  13HG/T 6271-2024耐指纹涂料   14HG/T 4143-2024工业用一正丁胺   15HG/T 4144-2024工业 用二正丁 胺   16HG/T 4145-2024工业用三正丁胺   17HG/T 4146-2024工业用一正丙胺   18HG/T 4147-2024工业 用二正丙胺   19HG/T 4148-2024工业用三正丙胺   20HG/T 2691-2024分子筛动态二氧化碳吸附测定方法   21HG/T 6272-2024分子筛活化粉吸油值测定方法  22HG/T 6273-2024分子筛活化粉粘度测定方法   23HG/T 4339-2024机械设备用涂料   24HG/T 3655-2024紫外光( UV )固化木器涂料   25HG/T 6274-2024C.I. 颜料蓝 15 : 4   26HG/T 6275-2024塑料 覆铜板用异氰酸 酯 改性环氧树脂   27HG/T 6276-2024双酚 F 型环氧树脂  28HG/T 3873-2024增塑剂 己二酸二( 2- 乙 基己基 )酯( DOA )   29HG/T 3047-2024橡胶或塑料涂覆织物 透气性的测定   30HG/T 6277-2024甲醇制烯烃( MTO )级甲醇   31HG/T 6278-2024氰 氨基甲酸甲酯钠(钙)盐溶液   32HG/T 6279-2024水处理剂 单过硫酸 氢钾泡腾 片   33HG/T 6280-2024水处理剂 有机复合聚氯化铝   34HG/T 6281-2024丙烯氧化制丙烯醛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5HG/T 6282-2024催化裂化催化剂一氧化碳指数的测定   36HG/T 6283-2024催化裂化低碳烯烃助催化剂   37HG/T 6284-2024环状烯烃聚合用钌卡宾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8HG/T 6285-2024甲基丙烯醛氧化制甲基丙烯酸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39HG/T 6286-2024甲基异丁基甲醇脱氢制甲基异丁基甲酮催化剂   40HG/T 6287-2024脱单体烯烃中含氧化合物催化剂活性试验方法   41HG/T 2782-2024化工催化剂颗粒抗 压碎力 的测定   42HG/T 6288-2024聚酯树脂生产用催化剂 三异辛酸丁基锡   43HG/T 6289-2024分散黄 ECF   44HG/T 6290-2024分散黑 ECF   45HG/T 2552-2024C.I. 反应蓝 19 (活性艳蓝 KN-R )   46HG/T 3963-2024C.I. 反应蓝 222 (反应深蓝 M-2G )   47HG/T2058.2-2024搪 玻璃挡板式温度计套   48HG/T2055.1-2024搪 玻璃人孔   49HG/T 3217-2024搪 玻璃上展式放料阀   50HG/T 2433-2024搪 玻璃设备用液面计   51HG/T 3127-2024搪 玻璃塔节   52HG/T2058.1-2024搪 玻璃温度计套   53HG/T 3218-2024搪 玻璃 下展式 放料阀   54HG/T 3706-2024工业用金属孔网管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55HG/T 6291-20241,4- 二羟基蒽醌   56HG/T 6292-2024C.I. 溶剂 橙 107   57HG/T 6312-2024化工园区竞争力评价导则   58HG/T 6313-2024化工园区智慧 化评价导 则   59HG/T 20656-2024化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详细设计内容和深度规定   60HG/T 20524-2024化工企业循环冷却水处理加药装置设计规范   61HG/T 20686-2024化工企业电气设计图形符号和文字代码统一规定   62HG/T 22820-2024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63HG/T 20593-2024钢制化工设备焊接与检验工程技术规范  石化行业 64SH/T 1843-2024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   65SH/T 1844-2024工业用乙烯、丙烯中痕量氢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 气相色谱 - 氦离子化检测法   66SH/T 1845-2024塑料 聚丙烯中 1,2- 二氯苯 /1,2,4- 三氯苯 可溶级分含量 的测定 升温淋洗分级法   67SH/T 1846-2024合成树脂瓦用丙烯腈 - 苯乙烯 - 丙烯酸酯( ASA )共挤专用料   68SH/T 3003-2024石油化工合理利用能源设计导则   69SH/T 3045-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热效率设计计算方法   70SH/T 3046-2024石油化工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设计规范   71SH/T 3065-2024石油化工管式 炉急弯弯管 工程技术规范   72SH/T 3070-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73SH/T 3075-2024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材料选用规范   74SH/T 3078-2024立式圆筒 形料仓工程设计 规范   75SH/T 3109-2024石油化工油品添加剂设施设计规范   76SH/T 3115-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规范   77SH/T 3120-2024石油化工喷射式混合器技术规范   78SH/T 3138-2024球形储罐整体补强凸缘   79SH/T 3158-2024石油化工管壳式余热锅炉   80SH/T 3416-2024石油化工用套管结晶器   81SH/T 3420-2024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空气预热器技术规范   82SH/T 3533-2024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3SH/T 3551-2024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4SH/T 3223-2024石油化工给水排水泵站设计规范   85SH/T 3224-2024石油化工雨水监控及事故排水储存设施设计规范   86SH/T 3225-2024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设计规范   87SH/T 3226-2024石油化工过程风险定量分析标准   88SH/T 3227-2024石油化工装置固定水喷雾和水(泡沫)喷淋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89SH/T 3228-2024加氢反应 馏 出物 空冷器系统 ( REACS )设计导则   90SH/T 3229-2024石油化工钢制空冷式热交换器技术规范   91SH/T 3230-2024裂解炉对流段模块化建造技术规范   92
  • 64项行业标准及6项行业标准样品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偏光眼镜用三醋酸纤维素酯(TAC)薄膜》等64项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见附件一)的制修订工作,已完成《变形铝合金3003光谱标准样品》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目录及有效期等见附件二)的研制工作。在以上标准及标准样品批准公布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2年3月12日。   附件:   一、64项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二、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目录.doc   联 系 人:盛喜军   电 话:010-68205253   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 338项行业标准及35项行业标准样品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分散剂N》等338项化工、冶金、有色、石化、黄金、稀土、轻工、包装等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不锈钢304标准样品》等35项冶金行业标准样品的研制工作(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标准样品目录等分别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在以上标准及标准样品批准公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2年7月31日。   联 系 人:盛喜军   电 话:010-68205253   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附件:1、338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2、35项行业标准样品目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报批公示371项行业标准、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及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再生磷酸铁》等63项化工行业标准、《工业用轻质烯烃 痕量氮的测定 化学发光法》等31项石化行业标准、《回转窑处理冶金尘泥技术规范》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25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木塑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5项建材行业标准、《稀土荧光粉绿色工厂评价要求》1项稀土行业标准、《输油齿轮泵》等132项机械行业标准、《运输类飞机重量与平衡设计要求》1项航空行业标准、《木家具绿色工厂评价要求》等91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工业用异丙苯》1项石化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及《圆块孔式不透性石墨换热器》等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修改单及标准外文版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2月8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2024年2月8日附件:1. 37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 1项石化行业修改单3. 6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月8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11项行业标准、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橡胶家用手套》等55项化工行业标准、《金刚石线母线钢丝》等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电喷枪》等38项机械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海藻酸类肥料》等9项化工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肥料级磷酸二氢钾》1项化工行业标准及《焦炭孔隙构造及原料煤岩相显微分析方法》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3.1项化工行业标准修改单4.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4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采标情况化工行业1 HG/T 2888-2023橡胶家用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家用手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手套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方法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橡胶胶乳或丁腈橡胶胶乳、天然橡胶胶乳与丁腈橡胶胶乳并用为主体材料制成的可作为家用的绒里及光里手套。HG/T 2888-20102 HG/T 2821.1-2023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线绳 第1部分:硬线绳 本文件规定了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试验环境、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品质鉴定和验收,其他橡胶制品用浸胶聚酯硬线绳也可以参照执行。HG/T 2821.1-20133 HG/T 2737-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球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球阀的材料、设计、零部件设计、制造和装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使用温度:ABS为-40℃~70℃、 PVC-U为-5℃~60℃、PVC-C为-5℃~95℃、PPH为-10℃~90℃、PVDF为-40℃~120℃、FRPP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300mm的法兰连接和对接连接式球阀。HG/T 2737-20044 HG/T 2643-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隔膜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屋脊式隔膜阀的材料、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使用温度:ABS隔膜阀为-40℃~70℃;PVC-U隔膜阀为-5℃~60℃、PVC-C隔膜阀为-5℃~95℃;PPH隔膜阀为-10℃~90℃;PVDF隔膜阀为-40℃~120℃;FRPP隔膜阀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250mm的法兰连接式和对接连接式隔膜阀。公称通径大于DN250mm的隔膜阀可参照使用。HG/T 2643-19945 HG/T 3731-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 (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至1 200 mm,工作温度:以PVC-U为内衬时,为-5℃~70℃,以PVC-C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HG/T 3731-20046 HG/T 6158-2023硫化促进剂 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ZDIBC)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简称硫化促进剂ZDIBC)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二异丁胺、二硫化碳、含锌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ZDIBC。7 HG/T 6159-2023橡胶防老剂 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ZMMBI)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防老剂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简称橡胶防老剂ZMMBI)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液碱、硫酸锌(或氯化锌)等为主要原料制得的橡胶防老剂ZMMBI。8 HG/T 3062-2023橡胶配合剂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 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中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HG/T 3062-2008ISO 3262-19:2000,MOD9 HG/T 6160-2023橡胶配合剂 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 本文件规定了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判定规则、取样及包装、标识、贮存与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ISO 18473-3:2018,MOD10 HG/T 6161-2023硫化促进剂 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CBBS)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简称硫化促进剂CBBS)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苯胺、环己胺、二硫化碳为主要原料经氧化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CBBS。11 HG/T 6181-2023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的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12 HG/T 6183-2023球墨铸铁管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 本文件规定了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13 HG/T 6162-2023复配抗氧剂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复配抗氧剂的外观、加热减量、细粉含量、颗粒长度符合率、颗粒直径、堆积密度、溶解性、透光率、组分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复配抗氧剂产品的检测。 本方法中组分含量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抗氧剂含量大于5%的复配抗氧剂。14 HG/T 6163-2023橡胶助剂 预分散母料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表面不粘连、橡胶助剂含量大于40%、载体是聚合物的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15 HG/T 2490-2023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二个型别、七个类别和三个级别的公称内径从100到1300的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在每一个类别内,所有级别和尺寸都具有相同的最大工作压力。本文件适用于在-20℃到+40℃环境温度下输送或吸引的相对密度介于1.0到2.3之间的混有泥浆、沙砾、珊瑚和小石头的海水或淡水的橡胶软管。本文件适用的软管分为以下两个型别:Ⅰ型 漂浮型,仅用于输送,包括为软管提供浮力的漂浮材料;Ⅱ型 非漂浮型,用于输送和吸引。本文件没有对软管或软管组合件的使用寿命作出规定。用户如有此要求,应与软管制造商协商。HG/T 2490-2011ISO 28017:2018,MOD16 HG/T 3038-2023吸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4种型别的用于输送石油包括原油和其它液体石油产品的排吸油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的性能。每种型别依据芳烃含量划分为3个组别。本文件不适用于输送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 符合本文件的软管组合件能够在-20 ℃~+80 ℃温度范围内使用。 所规定的软管公称内径范围从50~500,可为光滑内壁、粗糙内壁、铠装粗糙内壁和轻量型。HG/T 3038-2008、HG/T 3039-2008ISO 1823:2015,IDT17 HG/T 3041-2023油槽车输送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本文件规定了两组最大工作压力为1.0 MPa的装、卸液态烃类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 两组软管都设计用于: a) 芳烃体积含量不超过50%、含氧化合物含量达到15%的烃类燃油。 b) 工作温度范围为-30 ℃~+70 ℃,静态贮存温度为-50 ℃~+70 ℃。注:若软管用于-30 ℃以下的温度,最终用户宜向制造商咨询。本文件不适用于LPG系统、航空燃油系统、燃油站系统或海上使用的软管和软管组合件。HG/T 3041-2009ISO 2929:2021,IDT18 HG/T 6164.1-2023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橡胶软管规范 第1部分:输水软管 本文件规定了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输水橡胶软管的结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内径不小于100、输送不超过70 ℃的压裂液、油气田供排水、农业灌溉、应急(消防、抢险)供排水、管道修复等系统用扁置软管。19 HG/T 6165-2023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汽油、乙醇汽油、天然气及氢气为燃料的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20 HG/T 4116-2023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结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烘干型和非烘干型滚筒洗衣机用喷涂或非喷涂观察窗橡胶密封垫。HG/T 4116-200921 HG/T 6166-2023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织物为内衬、表面经过浸渍聚氨酯胶乳而制成的手套。22 HG/T 4786-2023胶乳色浆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丁腈胶乳、丁基胶乳、氯丁胶乳等合成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HG/T 4786-201423 HG/T 4666-2023胶乳海绵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海绵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天然胶乳、丁苯胶乳、氯丁胶乳、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氯丁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以及氯丁胶乳和天然胶乳并用制成的海绵。HG/T 4666-201424 HG/T 2949-2023电绝缘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电绝缘橡胶板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电性能、物理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的,作为电气设备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橡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949-199925 HG/T 2793-2023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的规格尺寸及公差、外观、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用于需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积累场所,对人员和物体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793-199626 HG/T 4615-2023增塑剂 柠檬酸三丁酯(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法制得的增塑剂TBC。HG/T 4615-201427 HG/T 4616-2023增塑剂 乙酰柠檬酸三丁酯(A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乙酰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用乙酸酐乙酰化制得的增塑剂ATBC。HG/T 4616-201428 HG/T 6137-2023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 本文件规定了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的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摆锤法进行轿车轮胎耐撞击性能测试的设备。29 HG/T 6138-2023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 本文件规定了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根据静态气体吸附法对橡胶添加剂如炭黑或其他粉体材料进行比表面积及孔径分布测试的分析仪。39 HG/T 4501-2023工业氯化锶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氯化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氯化锶。&nbs
  •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等412项行业标准、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1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12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等412项行业标准(见附件1)。其中,化工行业55项、黑色冶金行业18项、有色金属行业1项、建材行业3项、机械行业38项、轻工行业68项、纺织行业7项、兵工民品3项、电子行业53项、通信行业166项。批准《肥料级磷酸二氢钾》等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2)。其中,石化行业1项、黑色冶金行业1项。批准《海藻酸类肥料》等1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见附件3)。其中,化工行业9项、轻工行业1项、纺织行业1项。批准《甲醇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等12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见附件4)。其中,石化行业25项、有色金属行业5项、建材行业14项、机械行业24项、轻工行业7项、纺织行业9项、兵工民品行业10项、电子行业18项、通信行业10项。现予公布。行业标准修改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化工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黑色冶金行业标准及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纺织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兵工民品行业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以上石化行业、纺织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质检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兵工民品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出版,电子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出版。附件:1.412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2项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3.11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4.122项行业计量技术规范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7月28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257项行业标准、6项国家标准及1项行业标准样品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聚氨酯预聚体中异氰酸酯基含量的测定》等60项化工行业标准、《硅钡合金分析方法 第6部分: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等7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碘化银》等22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硅灰石》等41项建材行业标准、《氟化铒》等8项稀土行业标准、《激光加工镜头》等87项机械行业标准、《塑料开尾销钉》等29项汽车行业标准、《轻工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等3项轻工行业标准、《乘用车后方交通穿行提示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6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铜铅锌原矿标准样品》1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的研制工作。在以上标准及标准样品发布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9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附件:1. 25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 6项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3. 1项行业标准样品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10月19日报批稿下载
  • 工信部将制/修订27项仪器行业标准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发布2014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据悉,本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含581项,其中制定395项,修订186项 产品类标准549项,工程建设标准3项,节能与综合利用标准19项,安全生产标准10项。   其中,实验室仪器及设备、仪器仪表元器件、试验机、光学和光子学等需要制修订行业标准有27项,仪器信息网特别摘选列出,以飨读者。 (编辑:刘玉兰)
  • 国内首个《核酸提取仪》行业标准出台!
    随着自动化仪器设备在临床检测中的推广普及,众多的机构都在进行自动化样本处理设备的研发和应用。目前国内外对于核酸提取仪产品的研究日益广泛,目前市场上已经有诸如高通量自动化样本制备系统、自动化分杯处理系统、自动化核酸提取仪等一系列的自动化样本处理设备,核酸提取仪的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多。但一直缺乏尚无相关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核酸提取仪的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规范,导致对核酸提取仪的质量和安全风险等不易缺乏把控。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起草了核酸提取仪行业标准,各相关单位对标准中涉及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的验证,经过反复斟酌考量设定了该标准的具体评价指标,YY/T 1908-2023 《核酸提取仪》于2023年9月7日发布,2024年9月15日实施。YY/T 1908-2023 《核酸提取仪》规定了核酸提取仪的要求、试验方法、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对临床样本中核酸的提取、纯化等自动化前处理相关仪器。该文件作为核酸提取仪的行业标准,提供了统一要求。对于提高核酸提取仪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国际贸易大有益处,同时,也为政府部门监管核酸提取仪厂商的产品提供了参考依据,有效地提高了政府监管的有效性。
  • 547项行业标准及19项标准样品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水冷管式换热器》等547项化工、石化、冶金、有色、黄金、建材、稀土行业标准(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见附件1)的制修订工作及19项有色金属、冶金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名称及有效期等见附件2)的研制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1年11月3日。   附件: 1、547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2、19项标准样品目录.doc   联 系 人:盛喜军   电 话:010-68205253   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 工信部发布212项行业标准、2项国家标准及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版
    工信部发布212项行业标准、2项国家标准及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报批版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胶乳制品再生橡胶》等7项化工行业标准、《连续彩色涂层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等72项冶金行业标准、《再生钨原料》等9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31项建材行业标准、《飞机试飞放飞要求》等9项航空行业标准、《电工刀》等37项轻工行业标准、《纺织品 纱线疵点的分级与检验方法 电容式》等42项纺织行业标准、《工业电子雷管》等5项民爆行业标准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设计运行条件》等2项汽车行业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山羊绒针织绒线》等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在以上标准及标准外文版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1日。具体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化工行业HG/T 6309-2024胶乳制品再生橡胶  HG/T 6310-2024再生卤化丁基橡胶  HG/T 6311-2024工业聚硫氯化铁  HG/T 6344-2024氟化 铝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HG/T 6347-2024锶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HG/T 6377-2024脱水稀硫酸处理回用装置技术要求  HG/T 6349-202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染料企业  钢铁行业YB/T 6174-2024连续彩色涂层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175-2024连续热镀层钢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230-2024不锈钢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231-2024钢铁行业轧钢工序单位产品碳排放技术要求  YB/T 6228.2-2024镍铁渣资源化利用 第2部分:道路用镍铁渣  YB/T 6228.3-2024镍铁渣资源化利用 第3部分:沥青混凝土集料用镍铁渣  YB/T 6228.1-2024镍铁渣资源化利用 第1部分:镍铁渣机制 砂   YB/T 6229-2024烧结、球团烟气处理用活性炭循环脱硫脱硝性能试验方法  YB/T 4726.14-2024含铁尘泥 砷含量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YB/T 4891.4-2024钢铁企业二氧化碳利用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用于高炉炼铁  YB/T 4891.5-2024钢铁企业二氧化碳利用技术规范 第5部分:用于钢液精炼  YB/T 6149-2024钢铁企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导则  YB/T 6150-2024钢渣 RO相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YB/T 6151-2024烧结机头烟气净化除尘技术规范  YB/T 6152-2024钢渣处理工艺除尘技术规范  YB/T 6153-2024钢渣 水溶性铬(Ⅵ)含量的测定 二 苯碳酰二肼 分光光度法  YB/T 6154-2024高炉 炉顶均 压煤气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YB/T 6155-2024炼焦解冻系统热平衡测试与计算方法  YB/T 6303-2024石墨电极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304-2024锰系铁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305-2024硅系铁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306-2024铬系铁合金 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307-2024镍系铁合金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308-2024铁矿球团带式焙烧工艺节能技术规范  YB/T 6309-2024钢铁生产工序能源管理技术规范  YB/T 6310-2024轻烧氧化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311.1-2024电弧炉炼钢数字化检测系统技术规范  YB/T 6312-2024石墨化增碳 剂单位 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313-2024镍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YB/T 6314-2024炭素 环式焙烧炉燃烧系统优化技术规范  YB/T 6315-2024回转窑-矿热炉冶炼镍铁工艺规范  YB/T 6316-2024电弧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能效评估导则  YB/T 6320-2024钢铁生产企业 碳资产 管理规范  YB/T 6321-2024镍铁冶炼渣回收利用技术规范  YB/T 6322-2024钢渣分类  YB/T 6323-2024烧结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技术规范  YB/T 6224-2024耐火材料隧道窑热平衡测定与计算方法  YB/T 6225-2024热轧钢板及钢带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226-2024彩涂钢板及钢带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4783-2024烧结烟气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YB/T 6233-2024取水定额 钢铁行业热轧  YB/T 6232-2024取水定额 钢铁行业冷轧  YB/T 6235-2024取水定额 钢铁行业炼铁  YB/T 6234-2024取水定额 钢铁行业炼钢  YB/T 6236-2024钢铁企业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YB/T 6330-2024节水型企业 铁合金行业  YB/T 6329-2024取水定额 铁合金  YB/T 6336.1-2024机械柔性水磨法钢材表面氧化铁皮处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YB/T 6336.2-2024机械柔性水磨法钢材表面氧化铁皮处理 第2部分:钢板及钢带  YB/T 6337.1-2024氧化铁皮资源化利用 第1部分:还原铁粉用氧化铁皮  YB/T 6337.2-2024氧化铁皮资源化利用 第2部分:永磁铁氧体用氧化铁皮  YB/T 6332-2024钢铁行业用塑烧板除尘器  YB/T 6333-202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  有色行业YS/T 1704-2024再生 钨 原料  YS/T 1705-2024废空调器中有色金属回收技术规范  YS/T 1706-2024冶炼副产品 铅铋合金锭   YS/T 1709-2024硅多晶企业能源管理中心技术规范  YS/T 1710-2024硅多晶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YS/T 1771-2024铜冶炼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YS/T 1178-2024铝灰渣物相分析 X射线衍射法  YS/T 1708-2024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硅多晶生产企业  有色金属行业YS/T 5042-2024有色金属矿山边坡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标准  建材行业JC/T 2901-2024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  JC/T 2797-2024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798-2024纤维增强复合材料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799-2024非金属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0-2024建筑密封胶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1-2024岩棉制品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2-2024建材机械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3-2024人工晶体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4-2024硅藻泥装饰 壁材行业 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5-2024石灰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6-2024地坪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7-2024人造板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8-2024建筑遮阳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09-2024建筑门窗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JC/T 2810-2024取水定额 预拌混凝土及水泥制品  JC/T 2811-2024取水定额 玻璃纤维纱  JC/T 2812-2024取水定额 绝热材料  JC/T 2813-2024节水型企业 水泥制品行业  JC/T 2814-2024节水型企业 预拌混凝土行业  JC/T 2815-2024节水型企业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  JC/T 2816-2024水泥企业节能诊断技术规范  JC/T 2817-2024平板玻璃企业节能诊断技术规范  JC/T 2818-2024耐火材料企业节能诊断技术规范  JC/T 2819-2024玻璃纤维生产企业节能技术指南  JC/T 2820-2024岩棉生产企业节能技术指南  JC/T 2821-2024特种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JC/T 2822-2024水泥替代原料 处理后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JC/T 2827-2024废弃纤维复合材料回收技术规范  JC/T 2828-2024无机非金属纤维及制品固体废物分类  JC/T 2829-2024水泥烧成系统 平衡、 效率计算方法  JC/T 2830-2024混凝土及砂浆用电炉 镍铁渣砂   航空行业HB 8709-2024飞机试飞放飞要求  HB 8710-2024飞机试飞实时监控系统通用要求  HB 8711-2024飞机防火系统飞行试验要求  HB 8712-2024飞机侧风起降飞行试验要求  HB 8713-2024飞机地面应急撤离试验要求  HB 8714-2024飞机空速系统校准飞行试验要求  HB 8715-2024飞机空中最小操纵速度飞行试验要求  HB 8716-2024飞机溅水试验要求  HB 8717-2024飞机燃油系统机上地面试验要求  轻工行业QB/T 2208-2024电工刀  QB/T 2443-2024钢卷尺  QB/T 2880-2024儿童皮鞋  QB/T 4254-2024陶瓷酒瓶  QB/T 5104-2024陶瓷用框架窑具  QB/T 1682-2024陶瓷用匣钵  QB/T 2415-2024制革用水乳型聚氨酯涂饰剂  QB/T 1649-2024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包装材料  QB/T 1951.2-2024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第2部分:金属家具  QB/T 8089-2024家具质量追溯体系规范  QB/T 8090-2024智慧养老家居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QB/T 2755-2024拼块地毯  QB/T 4406-2024羽毛 弯曲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QB/T 5990-2024纸浆模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技术要求  QB/T 8060-2024制革行业节水技术规范  Q
  • 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免费查阅网址,太实用了!
    据《新标准化法》第十七条规定“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标准免费公开已实施多年,但还是有一些质量人会在后台问认证君,这些标准哪里能查,怎么查。今天重发一份常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免费查阅网址,方便大家查询。其中部分标准可免费下载,部分标准仅支持在线浏览。如有遗漏,欢迎底部评论区补充。1国家标准平台1.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该系统收录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1,989项。其中非采标1,350项可在线阅读和下载,采标639项只可在线阅读。现行有效推荐性国家标准35,315项。其中非采标22,481项可在线阅读,采标12,834项只提供标准题录信息。点击查阅:http://openstd.samr.gov.cn/bzgk/gb/index2.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提供国内所有的国家标准(5万多)、行业标准(4万多,其中电力DL行业标准2044项)、地方标准(4万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际标准(近8万)的查阅,提供大部分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点击查阅:http://std.samr.gov.cn/3.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登录国家标准委官网,通过右侧通道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标准化业务协同系统等。点击登录:http://www.sac.gov.cn/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过服务入口可以进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点击登录:http://www.samr.gov.cn/5. 中国政府网中国政府网开通了国家标准信息查询频道,提供所有国标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查询,国家标准的在线阅读及部分下载,行业及地方标准部分能提供在线阅读。点击查阅:http://www.gov.cn/fuwu/bzxxcx/bzh.htm2行业标准1.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点击查阅:http://www.ccsn.org.cn/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国家、行业标准发布公告,随公告提供部分标准全文的免费阅读及下载。点击查阅:http://www.mohurd.gov.cn/bzde/index.html3.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供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企业标准标准在线阅读及下载。点击查阅:http://dls.cec.org.cn/zhongdianlianbiaozhun/4. 商务部商务部流通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85项商业行业标准可下载(页面右侧):点击查阅:http://ltbzh.mofcom.gov.cn/ltbzh_index.shtml6.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电总局标准信息查询系统,公开237项广播电视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下载,其他标准提供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等信息:
  • 124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赤砂糖试验方法》等124项轻工、包装、冶金、化工、船舶、建材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11月7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附件:124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3年10月23日
  • 299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甲基丁烯醇聚醚》等299项化工、有色、黄金、建材、机械、船舶、汽车、民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7月27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附件:299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 行业标准“难产” 抑制果醋行业发展
    随着天气渐热,饮料销售又将迎来旺季。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与种类繁多的茶饮料、碳酸饮料、乳饮料、谷物饮料相比,被称为“第四代功能性饮料”的果醋饮料却销售遇冷,厦门市果醋产量严重下降。业内人士认为,欠缺国家行业标准导致果醋产品良莠混杂,难以打动消费者。   果醋被误认为米醋或酒   记者在家乐福等超市看到,多数超市只有两三个品牌的果醋在销售,品种也极为单一,每瓶售价从10元到30多元不等。包装颇为精美,不少产品使用酒或香水才用的磨砂玻璃瓶。在一些中小型超市,当记者询问:有无果醋时,售货员径直将记者带到了酒类柜台或米醋柜台。   “销售情况很不好,一年卖不到1万元。”某品牌果醋经营者告诉记者,一些市民误以为果醋只是“米醋加果汁”,认为自己回家倒些米醋加入果汁就行了,并且担心醋喝多了对胃不好。只有少数白领知道果醋的保健效果,选择果醋饮料。此外,厦门也有个别西餐厅将果醋饮料当成餐前开胃饮料提供给消费者。   在酒楼工作的叶先生告诉记者,在他们酒楼,果醋一般都卖到25元、30元一瓶。“自己掏腰包吃饭的很少有人点,一般点果醋的都是公款消费,再有就是年轻人图个新鲜。”   果醋质量良莠不齐   “2006年,果醋曾在北方兴起,后来由于醋饮市场几乎被山寨、杂牌、食醋香精勾兑的产品充满,消费者对其质量失去信心。直到去年初,汇源集团请来陈佩斯、朱时茂担当果醋产品代言人,果醋才又引起关注。”在厦门经营金柑果醋业务的东和兴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先生说。   据介绍,真正的果醋是纯果汁酿成果酒,再酿成果醋,等于是经过两次酿造、两次发酵而成,需时一般在 3~6 个月,个别产品甚至需时一年。如此长时间的酿造,成本必然较高,然而一些企业为缩短生产时间,压缩成本,便以果汁加食醋勾兑来冒充果醋。一些杂牌模仿一些成熟品牌的包装形式,给消费者造成视觉混乱 一些投机商将生产和保质日期印在瓶盖上,每次只是更换瓶盖,就可以将过期产品拿出来长期卖。   也就是说,市面上至少存在三种果醋:100%原汁果醋 将原汁果醋结合其他果汁进行调配的“勾兑型”果醋 以果汁加米醋形成,实际上只是“带醋味的果汁饮料”。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标准,它们都披上了“果醋”的外衣,消费者无从区别。   吴先生称,“经过两次酿造的纯果醋,醋酸含量在1%,符合国际标准,不会伤害身体。而以米醋加果汁勾兑的‘合成型’果醋,醋酸含量往往过高,难免伤害身体。这也是果醋难以被消费者认可的重要原因。”   利益之争致行业标准“难产”   业内人士认为,果醋业要迅速发展的核心和关键,就是要尽快拿出果醋产品的标准、国家标准,包括怎样打假,检测方法的确定等,以此规范和推进果醋饮料的发展。   “例如,目前多数勾兑型果醋,可定位于中低端市场 而纯正酿造型果醋,可面向高端人群。通过一些指标,将产品的档次区分开来。这样,纯正酿造型果醋或许还有活下去的空间。”百味果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2008年底,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饮料分委会曾发布了《果醋饮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欲规范行业。该标准规定,果醋饮料应该用经发酵制成的果醋调制,禁止用未发酵的柠檬酸、苹果酸、酒石酸、醋酸作为辅料调制果醋饮料。产品标志上,名称应由“发酵型”、“水果名称”和“醋饮料”三部分组成。   业内人士曾表示,这一标准将于2009年底执行,但如今,这一标准因几家大型果醋饮料生产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而变得遥遥无期。“几家企业的生产工艺、规范大相径庭,各家都希望国标更接近自己的工艺,实际上就是利用制定国标的手段将竞争对手逼出局,达到独霸果醋饮料市场的目的。”
  • 九项植物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2009年6月25-26日,由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组织,植物检疫专业检验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行业标准审定会,对《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等30项标准的送审稿进行审定。国家认监委科技标准部刘仲书处长到会并讲话,我院陈洪俊副院长作为审定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我院10项植物检疫行业标准参加审定,审定委员会一致通过了《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B065-2004)等9项标准的审定,建议取消《植物检疫实验室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通过审定的植物检疫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计划编号 标准项目名称   1、 B170-2001 苜蓿细菌性萎蔫病检疫技术标准   2、 B205-2001 转基因微生物定性检测方法   3、 B028-2004 扁桃仁蜂和李仁蜂检疫鉴定方法   4、 B030-2004 落叶松种子小蜂与黄连木种子小蜂检疫鉴定方法   5、 B065-2004 中美英象检疫鉴定方法   6、 2006B267 苹果丛生植原体检疫鉴定方法   7、 2006B257 植物类病毒脱除处理标准   8、 2006B258 植物病毒脱毒处理标准   9、 2006B264 有害生物信息采集要求   建议取消的标准   1、 2006B263 植物检疫实验室质量管理基本要求
  • 化矿金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2012年12月27日至30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2012年全国化矿金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广东佛山召开。江苏镇江检验检疫局主持制定的《出口煅烧石油焦检验规程》和《进出口橡胶和塑料制品中十溴二苯乙烷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通过审定,成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发布实施。   这两项行业标准由镇江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中心制定,检验人员结合检测工作实际进行研究和制定,对出口煅后石油焦的采制样、试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判断等过程进行规范,制定《出口煅烧石油焦检验规程》,为出口煅烧石油焦检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企业扩大出口提供了便利。   十溴二苯乙烷是一种适用范围广泛的广谱添加型阻燃剂,因其具有溴含量高,热稳定性好,抗紫外线性能佳等优点,且符合欧洲关于二英条例的要求,普遍用于ABS树脂及塑料PVC等。但随着社会发展,全球越来越多的法规开始管控有机卤化物,例如《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手册》。无卤化材料是近年来特别是电子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十溴二苯乙烷作为使用最广泛的阻燃剂之一,必将受到严格管控。《进出口橡胶和塑料制品中十溴二苯乙烷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制定,具有一定前瞻性,体现了质检行业关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积极作用。
  • 全球首个燕窝行业标准公布
    针对前段时间发生的“毒燕”风波,马来西亚农业部长诺赫奥马尔近日首次正式回应。奥马尔表示,为了增加消费者的信心,马来西亚制定了全球首个燕窝行业标准,以规范该国燕窝的生产及出口 本月,他将来华沟通,希望能在未来一两个月内解决这个问题。   近期在中国发生的“毒燕”风波,最主要的是亚硝酸盐含量的问题。奥马尔介绍,其实在“毒燕”风波未发生前,马来西亚就已经制定了燕窝行业标准,并于最近正式通过并公布。根据该标准,没有加工、清洗过的燕窝,要确保亚硝酸盐含量小于70毫克/公斤 加工过的燕窝则要求亚硝酸盐含量小于30毫克/公斤。行业标准还涉及其他成分的含量规定,如铜、铅等重金属含量。   奥马尔表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信息,亚硝酸盐存在于大多数日常生活用品中,比如腊肠或者加工的熟肉。这些食物中,亚硝酸盐含量为30-70毫克/公斤。马来西亚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制定燕窝行业标准、条例和系统,是为了确保本国出口和本地消费的燕窝具有一定的水准,以增强消费者的信心。本月,他将来华,与中国政府进行沟通,尤其是与中国质检总局进行讨论。   奥马尔介绍,最近两三年,马来西亚农业部逐步使燕窝行业管理系统化,首先要求所有燕窝厂商必须注册。马来西亚方面会将注册厂商的信息通报给中国,他们也会与中国方面讨论如何确保两国都不出现假冒燕窝,希望能在未来一两个月内解决这个问题。   奥马尔表示,随着燕窝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相信假燕窝会逐渐消失。
  • 《钨酸》行业标准通过审定
    从福建龙岩市质监局获悉,日前以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起草的《钨酸》行业标准通过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审定。该标准有望于近期通过审批,并正式发布实施。专家表示,《钨酸》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市场,推动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金鑫钨业公司具有40年钨酸的生产经验,是当前国内生产、销售、出口钨酸产品历史最久、产量最大、出口量最大的生产企业。鉴于目前国内外尚无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场上同类产品质量不稳的情况,该公司在龙岩市质监局的帮助和指导下,积极组织制定《钨酸》行业标准,并通过了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审定。
  • 工信部批准公布563项行业标准 涉及13大行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公布《工业互联网平台 应用管理接口要求》等563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通信行业标准101项、化工行业标准112项、冶金行业标准59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25项、建材行业标准64项、机械行业标准35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5项、汽车行业标准13项、航空行业标准41项、轻工行业标准27项、纺织行业标准60项、包装行业标准4项、电子行业标准17项。以上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通信行业标准(工程建设类)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出版,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冶金行业标准及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纺织行业标准及包装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汽车行业标准由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航空行业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附件:563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 工信部批准948项行业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等948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1)及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目录及成分含量表见附件2和附件3),其中:机械行业标准377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8项、船舶行业标准98项、汽车行业标准71项、航空行业标准34项、化工行业标准3项、冶金行业标准49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45项、建材行业标准64项、稀土行业标准5项、黄金行业标准6项、包装行业标准5项、电子行业标准4项、通信行业标准179项,现予以公告。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制药装备、汽车、包装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组织出版,航空行业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出版,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稀土、黄金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附件:1.948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doc   2.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目录.doc   3.6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样品成分含量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4月25日
  •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23年5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pdf 附件2:《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pdf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程序,提高标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备案、实施评估、复审等行业标准的制定活动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制定行业标准,应遵循公平公正、开放透明、充分协商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市场监管领域科学技术成果,提升市场经济环境与竞争秩序,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第四条 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备案、实施评估、复审和快速制修订等工作程序依照《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行业标准提倡自主创新,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行业标准应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其他行业标准相协调。第六条 行业标准代号为 MR。第七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发布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负责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宏观管理;(二)公布行业标准发展规划和计划;(三)负责行业标准立项计划下达、批准发布、备案;(四)审议、决定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总局信息中心承担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的组织协调工作(以下简称组织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标准化工作政策法规在市场监管行业的贯彻实施,组织起草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规定,起草、实施行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体系;(二)组织筹建和管理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并承担秘书处日常工作;(三)承担与本行业国家标准化工作、其他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协调;(四)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编号、发布前审核等工作,办理行业标准的备案;(五)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培训、宣传工作;(六)组织协调行业标准监督检查、实施评估、复审工作;(七)组织协调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活动并承担有关工作;(八)承担总局委托的行业标准管理其他工作。第十条 总局各司局(以下简称各司局)指导、参与本业务领域内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协助组织协调部门推荐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分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指导本业务范围内行业标准化分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三)在本业务领域内负责提出制修订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四)参与本业务领域内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五)负责本业务领域内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审查及贯彻实施工作;(六)协助组织协调部门开展业务范围内监督检查、实施评估、复审工作。第十一条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参与行业标准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负责提出本地区制修订行业标准的立项建议;(三)协助组织协调部门推荐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分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的制定与技术审查工作;(四)负责本地区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五)协助组织协调部门开展本地区监督检查、实施评估、复审工作。第十二条 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包括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所承担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标准编制工作;(二)配合组织协调部门开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工作;(三)协助组织协调部门负责所承担行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实施评估工作;(四)完成组织协调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第十三条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行业标准规划、标准体系进行科学论证;(二)参与行业标准立项、技术审查、复审等评审工作;(三)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发展提供建议、指导、论证和评审等。第三章 行业标准立项第十四条 相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向组织协调部门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立项建议。鼓励市场监管领域的团体标准转换成行业标准。提出立项建议,应当书面说明制定或者修订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等内容。第十五条 组织协调部门每年组织公开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需求,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立项审查结果报总局批准后下达,公布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计划。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第十六条 组织协调部门在审核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采用行业标准快速制定程序,简化相关环节的工作程序或缩短相关阶段实施周期。第四章 行业标准制定第十七条 行业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 24 个月,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 18 个月。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组织协调部门批准,延期一般不得超过 12 个月。第十八条 组织协调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编号、备案以及标准文本和目录的汇编工作,行业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标准发布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第十九条 行业标准实施后,组织协调部门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复审,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复审周期原则上不超过 5 年。第五章 行业标准实施与监督第二十条 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可以根据其职责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开展相关行业标准的宣贯工作。第二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对行业标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向组织协调部门反馈。第二十二条 总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结合市场监管年度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抽查等方式。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其职责,对其所辖区域内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 行业标准实施后,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总局根据需要组织选择一定数量的行业标准进行实施效果评价。第二十四条 鼓励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行业标准。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 根据需要和工作实际,总局组建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构建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机制。第二十六条 总局支持市场监管标准化科学研究,促进市场监管标准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二十七条 行业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障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所需的人才、技术、经费和物资等资源。第二十八条 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和取得显著效益的行业标准,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科技奖励范围。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总局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行业标准代号为 MR(行业标准管理范围见附件 1)。第三条 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批准发布、备案、实施评估、复审等环节。第四条 快速程序是在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基础上,根据时间要求简化相关工作环节的工作程序。第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作为行业标准组织协调部门(以下简称组织协调部门),承担组织协调工作,具体包括组织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编号、发布前审核、实施评估、复审等。第六条 为支撑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的规划指导、科学实施、评审论证等,组建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组建要求:(一)专委会由总局审查批准组建。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专委会筹建、委员征集、专委会成立以及专委会委员管理工作并承担秘书处日常工作;(二)专委会委员由总局各司局、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总局直属单位以及与市场监管领域业务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委员每届任期 5 年,期满后可连任;(三)专委会委员应为单数,不少于 25 人,其中主任委员 1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 5 人。专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 1 人,副秘书长不超过 5 人;(四)专委会委员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五)对不履行职责,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专委会活动,或经常不能参加专委会活动及因工作变动,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由专委会提出调整或解聘的建议,并推荐增补人选,报总局审核批准。第二章 立项第七条 组织协调部门根据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组织行业标准立项申报、评审,评审结果报总局批准下达和公布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第八条 行业标准立项工作包括项目建议申报、项目建议评审、项目公示和项目计划下达四个阶段。第九条 项目建议申报程序(一)根据市场监管工作需要,申报人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见附件 2),充分阐述拟申报标准目的和意义、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制定周期以及与相关标准间的关系等内容,并附标准草案;(二)申报单位应对《建议书》及标准草案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统一提交组织协调部门,并附《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汇总表》(见附件 3)。第十条 项目建议评审方式项目建议的评审方式一般采用会议评审,特殊情况下可考虑采用函审,由组织协调部门组织专委会委员开展评审工作。组织协调部门负责召集专委会委员组成评审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 7 人,评审专家对《建议书》、标准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专家组意见。需要表决时,应有不少于出席专委会委员的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并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评审结论汇总表》(见附件 4)。第十一条 项目建议的评审内容评审专家组对项目建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如下:(一)项目建议是否符合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体系的要求;(二)项目建议的立项理由、技术内容、技术指标、前期准备情况、完成时限和已具备的资源情况是否可行; (三)项目建议是否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或已立项行业标准项目重复;(四)项目建议是否符合总局的其他相关要求。第十二条 项目公示和计划下达组织协调部门组织汇总评审结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原则上公示期限为 15 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相关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总局下达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签订《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 5)。必要时可对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参与起草单位以及项目计划名称等进行调整。第三章 起草第十三条 组织协调部门根据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开展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第十四条 经确定的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行业标准工作计划应当报组织协调部门备案。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应当定期向组织协调部门提交标准起草进展情况材料。第十五条 行业标准起草工作包括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和《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编制说明》(以下简称《编制说明》,见附件 6)。第十六条 行业标准承担单位按照标准工作计划,在调研、研究、实验、验证等基础上,提出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并对所制修订的行业标准内容全面负责,《编制说明》内容一般包括:(一)根据分工方案确定起草进度;(二)调研并收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技术规范、试验方法、相关文献、数据等;(三)研究分析国内外相关技术和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市场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四)根据需要,开展技术内容的验证/确认工作;(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七)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第四章 征求意见第十七条 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应向组织协调部门报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组织协调部门进行程序性审查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十八条 征求意见包括征求意见材料的发出、意见收集与处理两个阶段。第十九条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材料包括:(一)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二)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英文版(必要时);(三)《编制说明》;(四)项目计划任务书;(五)有验证要求的项目,应当提供验证原始材料;(六)涉及专有技术、专利时,应提供声明材料;(七)《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表》(以下简称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7);(八)采用国际或国外标准时,应当提供国际或国外标准原文和译文;(九)项目计划内容有调整的,应提供经批复的《市场监管行业标准项目调整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 8);(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第二十条 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程序和要求(一)起草组完成起草工作后,应当将征求意见材料送组织协调部门审核,并附拟征求意见的对象名单。标准应充分征求利益相关方和社会意见。组织协调部门应当对标准的格式、内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程序性审查,经审查同意后,由行业标准承担单位组织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采用网络、函询和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征求意见时,应明确征求意见的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30 日。(二)征求意见的对象应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意见,如无意见也应回复说明,逾期不回复,按无异议处理。在征求意见的期限截止后,起草组应对反馈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研究以及对反馈意见进行处理,并提出行业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意见汇总处理表》。如需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重大修改,则应再次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 反馈意见的处理起草组应当逐一处理反馈意见,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见附件 9)。《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中对反馈意见全部采纳的应予注明;对部分采纳或不采纳的应说明理由;对有争议的意见应说明对争议意见的处理结果和理由。第二十二条 行业标准的再次征求意见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意见后,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一)征求意见时,有 50%及以上反馈意见为“不同意”;(二)根据对反馈意见的处理,行业标准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路线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如标准适用范围、对象、技术路线、技术内容的减少或增加等),且调整申请获得组织协调部门批准同意的。第五章 技术审查第二十三条 行业标准送审程序起草组处理完反馈意见后,形成行业标准(送审稿)及相关材料,经行业标准承担单位依据《市场监管行业标准(送审稿)审查表》(见附件 10)审查送审材料,审查通过后提交组织协调部门。第二十四条 行业标准送审材料包括:(一)《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二)行业标准(送审稿);(三)行业标准(送审稿)英文版(必要时);(三)根据反馈意见重新修改后的《编制说明》;(四)《项目计划任务书》;(五)有验证要求的项目,需提供验证原始材料;(六)函审方式征求意见的,需附《征求意见表》;(八)采用国际或国外标准的,应提供国际或国外标准原文和译文;(七)项目计划内容有调整的,应提供经批复的《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十)涉及专有技术、专利的,应当提供声明材料;(十一)其他材料。第二十五条 组织协调部门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的审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部门可组织对行业标准(送审稿)进行预审,审查方式自定。对于专业性强的行业标准由组织协调部门会同业务司局组织审查。第二十六条 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包括材料形式审查、技术审查。第二十七条 材料形式审查(一)组织协调部门应当对已提交的行业标准送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通过的,退回送审单位重新报送;审查通过的,可以编入《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审查计划》(见附件 11,简称审查计划);(二)组织协调部门根据材料形式审查情况制定审查计划。审查计划应包含审查方式、审查时间和地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项目计划名称及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分组、审查要求等内容。第二十八条 审查方式行业标准的审查方式包括会议审查、函审、会议审查和函审组合三种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函审方式:(一)技术内容相对简单,需求明确,征求意见无重大分歧,编写较为规范的;(二)已参加过一次审查,但仍有少量材料需补充修改的;(三)其他特殊情况。第二十九条 审查委员会的组成由组织协调部门组建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名,审查委员若干名。审查委员优先从专委会委员中确定,根据标准技术内容,必要时可引入外部专家参与评审,一般不少于 7 名。行业标准审查采取回避原则,审查委员不得审查本人为主要起草人的标准草案、送审稿等。第三十条 技术审查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二)相关国际组织的协定、条例、手册等内容;(三)GB/T 1.1 等基础性国家标准;(四)市场监管相关专业领域基础标准;(五)市场监管行业的规章制度,行业规定、行业发展规划等;(六)《项目计划任务书》;(七)涉及专有技术、专利等评价材料;(八)经批准的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九)经审查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其他审查依据。第三十一条 技术审查的原则(一)符合性: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要求;(二)适用性:行业标准应适应市场监管工作需求和有效实施的各种条件;(三)科学性:行业标准的内容应科学合理,技术类标准验证实验数据应完整可信、管理类标准所反映的市场规律、经济原理等基本合理;(四)规范性:行业标准宜遵照 GB/T 1.1 等基础性国家标准的编写规则,系列标准的结构、文体和术语等应统一。第三十二条 会议审查程序和要求(一)材料分发:行业标准送审材料应在审查会前提交审查委员会委员审阅;(二)组织审查:审查委员会委员听取主要起草人的汇报,审查送审材料,提出质询。主要起草人应回答质询,记录审查委员提出的意见,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会审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 12),并由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审查过程中如有重大事项无法认定,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及时请示组织协调部门;(三)形成审查结论:会议代表的出席率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二,审查结论经四分之三及以上审查委员同意为通过。审查结论按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要求编写。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会审结论表》(见附件 13)签字确认;(四)形成会议纪要:审查委员对审查项目逐一作出审查结论后,形成《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审查会议纪要》(附件 14)。会议纪要应如实记录审查过程和结论,并于审查会结束后提交至组织协调部门、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行业标准主要起草人、起草单位;(五)行业标准(送审稿)修改:审查会结束后,主要起草人按《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会审修改意见汇总表》对行业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行业标准(报批稿),经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后报送行业标准报批材料。第三十三条 函审程序和要求(一)发起:组织协调部门审核审查计划,符合要求的下发函审通知,并通知全体审查委员会委员;(二)审查:审查委员根据审查依据和审查内容的要求对标准送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函审意见表》(见附件 15)反馈至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查委员在审查过程中可相互沟通,并就标准内容质询标准主要起草人;(三)汇总意见: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汇总审查委员意见,并反馈至标准主要起草人;标准主要起草人对行业标准进行修改,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函审修改意见汇总表》(见附件 16)后报送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函审结论: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修改后的标准进行审核,统计函审意见表决结果,对函审项目逐一做出函审结论,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函审结论表》(以下简称《函审结论表》)(见附件 17)。送审行业标准有四分之三及以上审查委员同意通过审查的,函审结论为通过审查,函审的回函率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二。函审结论按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要求编写。审查委员的反对意见,应在函审结论中明确说明;(五)结果反馈:审查委员会形成《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函审报告》(见附件 18),经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后,与《函审结论表》一并提交组织协调部门、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标准主要起草人、标准起草(承担)单位;(六)标准修改:标准主要起草人收到《函审结论表》后,形成标准(报批稿),经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后报送标准报批材料。全部函审工作最晚应于函审通知下发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第三十四条 审查结论审查结论包括通过审查和不通过审查两种情况。(一)通过审查:包括通过审查并报批、通过审查但需修改经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确认后报批两种结论;(二)不通过审查:包括项目撤销、与其他标准整合、修改后重新审查三种结论。第六章 报批、批准发布与备案第三十五条 组织协调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报批、电子发布、出版、发行、备案以及标准文本和目录的汇编工作。第三十六条 行业标准报批材料行业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后,标准起草组应在 60 日内形成标准报批材料。行业标准报批材料包括:(一)行业标准(报批稿)3 份;(二)行业标准(报批稿)英在问题作出评价的过程。组织协调部门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广泛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效果评价可以选择一定数量的标准组织实施。第四十二条 各行业标准承担单位按照组织协调部门列入实施评估范围的标准,组织本单位实施评估工作,分别填写《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实施评估调查表》,并于每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组织协调部门。第四十三条 组织协调部门对实施评估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并公布实施评估统计数据。组织协调部门组织对标准实施评估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标准复审的依据。第八章 复审第四十四条 组织协调部门适时组织进行行业标准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 5 年。第四十五条 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分为初评、复评、公示、发布复审结论四个阶段。第四十六条 标准复审的依据如下:(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文件要求;(二)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否有推动作用;(三)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措施,是否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四)是否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五)是否同国家标准有矛盾;(六)标准的内容和技术指标是否反映当前技术水平、经济水平和公共利益诉求;(七)是否符合总局提出的其他要求。第四十七条 标准复审结论标准复审结论分为以下三种:(一)继续有效:标准全部技术内容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无抵触,仍能满足当前市场监管行业发展需要的;(二)修订:标准修订后才能适应市场监管行业发展需要,或局部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不一致的;(三)废止:技术内容不再适用于市场监管行业发展需要,或者与现行国家标准内容、要求重复,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
  • 工信部批准464项行业标准 涉及15大行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无气喷涂机》等464项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1),其中:机械行业标准170项、轻工行业标准105项、纺织行业标准47项、冶金行业标准23项、有色行业标准30项、化工行业标准38项、石化行业标准5项、建材行业标准2项、制药装备行业标准13项、包装行业标准1项、黄金行业标准2项、船舶行业标准6项、民爆行业标准13项、电子行业标准4项、通信行业标准5项;批准《变形铝合金3003光谱标准样品》等6项有色行业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目录、成分含量见附件2);批准JB/T 3300-2010《平衡重式叉车 整机试验方法》1项机械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3),现予以公告。以上6项有色行业标准样品及1项机械行业标准修改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机械行业标准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纺织、有色、黄金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冶金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化工行业产品标准由化工出版社出版,石化行业标准由中国石化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标准、包装行业标准及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船舶行业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组织出版,民爆行业标准由中国兵器标准化所组织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   附件:1. 464项机械、轻工、纺织、冶金、有色、化工、石化、建材、制药装备、包装、黄金、船舶、民爆、电子、通信行业标准编号.doc   2. 6项有色行业标准样品目录、6项有色行业标准样品成分含量表.doc   3. 1项机械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doc
  • 又一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这些有变化
    p   7月23日,工信部发布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此次涉及电子、化工、冶金、有色、纺织、石化领域。 /p p   具体来说包括:《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电子信息行业》等6项电子行业标准、《合成氨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3项化工行业标准、《钢渣集料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等13项冶金行业标准、《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规程》等11项有色行业标准、《涂层织物 低温耐折性能试验方法》等48项纺织行业标准和《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1项石化行业标准修改单。 /p p   其中,有多项涉及检测: /p p & nbsp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标准编号 /strong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标准名称 /strong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标准主要内容 /strong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代替标准 /strong /p /td /tr tr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4708-2018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钢渣& nbsp 氧化锰含量的测定& nbsp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规定了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氧化锰含量。 b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适用于钢渣中氧化锰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50%~10.00%。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140-2009中部分 /p /td /tr tr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4709-2018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钢渣& nbsp 氧化锰含量的测定& nbsp 高碘酸钾(钠) 分光光度法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规定了高碘酸钾(钠)分光光度法测定氧化锰含量。 b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适用于钢渣中氧化锰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50%~10.00%。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140-2009中部分 /p /td /tr tr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4710-2018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钢渣& nbsp 氧化亚铁含量的测定& nbsp 重铬酸钾滴定法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规定了重铬酸钾滴定法测定氧化亚铁含量。 b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适用于钢渣中氧化亚铁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2.00%~20.00%。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140-2009中部分 /p /td /tr tr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4711-2018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钢渣& nbsp 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 b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适用于钢渣中氧化钾和氧化钠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氧化钾0.02%~0.10%。(质量分数);氧化钠0.02%~0.10%(质量分数)。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140-2009中部分 /p /td /tr tr td width=" 8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YB/T 4716-2018 /p /td td width=" 104"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轧钢铁鳞& nbsp 含水量和含油量的测定 热重法 /p /td td width=" 25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规定了热重法测定轧钢铁磷含水量和含油量的原理、仪器和设备、取样、分析步骤、分析结果的计算等。 br/ & nbsp & nbsp & nbsp 本标准适用于轧钢铁鳞含水量和含油量的测定。含水量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50%~45.00%;干基含油量测定范围(质量分数):0.10%~30.00%。 /p /td td width=" 7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p   附件: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2/c6269664/part/6269672.doc" target=" _blank"  1.81项行业标准主要内容.doc /a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497/n3057502/c6269664/part/6269673.doc" target=" _blank" 2.1项石化行业标准修改单.doc /a /p p & nbsp /p
  • 工信部公示319项行业标准 含多项仪器检测方法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往复真空泵》等167项机械行业标准、《自动变速器油泵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7项汽车行业标准、《工业用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等102项化工行业标准、《高速工具钢热轧窄钢带》等19项冶金行业标准和《手动卷门》等24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319项行业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5年10月7日。  在公示的这319项行业标准中,包括多项分析检测方法,涉及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火焰原子吸收、高效液相色谱等多类仪器检测方法,部分摘录如下(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   附件: 319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 155项行业标准及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再生五氯化锑催化剂》等32项化工行业标准、《水封式烧结环冷机》等22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铝灰渣》等13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含氯金物料中金量的测定》1项黄金行业标准、《石材行业绿色工厂评价导则》等10项建材行业标准、《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稀土抛光粉》等14项稀土行业标准、《压铸用模温机 能耗分等》等45项机械行业标准、《船舶企业能源审计实施导则》等2项船舶行业标准、《制盐工业绿色矿山技术规范》等10项轻工行业标准、《纺织染整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实施指南》等6项纺织行业标准及《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功能道路试验方法及要求》等3项汽车行业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8月26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2023年8月26日附件:155项行业标准及3项国家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7月26日
  • 助力行业发展丨ATAGO(爱拓)出席尼龙66盐行业标准宣贯会暨己二腈行业标准研讨会
    为进一步交流己二腈-尼龙66技术路线、原料变化、市场发展趋势等,助力石油和化学工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7月18-19日在青海西宁召开尼龙66盐行业标准宣贯会暨己二腈行业标准研讨会。当前,己二酸氨化制己二腈、丁二烯直接氢氰化法、丙烯腈电解二聚、丁二烯羰基化法等多种合成己二腈工艺,以及己内酰胺法制己二胺工艺齐头并进,不同程度地取得进展或突破,并呈现了规划建设项目多、规模大的趋势。同时,与两年前相比,作为原料的己二酸、丁二烯、丙烯腈、己内酰胺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己二腈国产化技术路线、原料和市场出现了新特点、新趋势。 ATAGO爱拓受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为各位参会嘉宾介绍了折光仪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应用,作为行业标准制定的专用检测仪器,目前已超过15台折光仪服务于行业企业。
  • 盘点2022年增材制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随着近几年3D打印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几十项增材制造标准,从设计到材料、工艺、设备、测试以及后处理等。相信随着相关标准的陆续发布及不断完善,将能够让从业人员有规可循,助推行业进一步发展。一、国家标准通过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知,2022年我国已发布8项增材制造国家标准,其中4项已在今年开始实施,另外4项即将在明年开始实施。同时,2022年还有4项增材制造国标正在制定中,接下来为大家做详细介绍。2022年新增并且处于现行的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增材制造用镍粉(GB/T 41335-2022)2022-03-09 2022-10-012增材制造用钨及钨合金粉(GB/T 41338-2022)2022-03-092022-10-013粉末床熔融增材制造镍基合金(GB/T 41337-2022)2022-03-092022-10-014增材制造 金属粉末空心粉率检测方法(GB/T 41978-2022)2022-10-122022-10-122022年新增并且处于即将实施的国家标准序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增材制造 术语 坐标系和测试方法(GB/T 41507-2022)2022-07-112023-02-012增材制造 通则 增材制造零件采购要求(GB/T 41508-2022)2022-07-112023-02-013增材制造用铜及铜合金粉(GB/T 41882-2022)2022-10-142023-05-014粉末床熔融增材制造钽及钽合金(GB/T 41883-2022)2022-10-142023-05-012022年正在起草当中的国家标准序号计划号项目名称起草单位120220748-T-610增材制造用镍钛合金粉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20220735-T-610增材制造用铝合金粉中车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宁波众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0220736-T-610增材制造用金属粉末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西安欧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420220074-T-604增材制造 云服务平台产品数据保护技术要求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二、行业标准据统计,2022年新增正式实施的增材制造行业标准共计5项,其中医药行业2项,机械行业3项。此外,还有一项关于医药的标准将在2023年实施。具体内容如下:1、标准号:YY/T 1802-2021项目名称:增材制造医疗产品 3D打印钛合金植入物金属离子析出评价方法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1-09-06实施日期:2022-09-012、标准号:YY/T 1809-2021项目名称:医用增材制造 粉末床熔融成形工艺金属粉末清洗及清洗效果验证方法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1-09-06实施日期:2022-09-013、标准号:JB/T 14279-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 材料挤出成形3D打印笔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4、标准号:JB/T 14280-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 桌面级材料挤出成形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5、标准号:JB/T 14190-2022项目名称:增材制造设备 桌面型熔融挤出成形机行业领域:机械批准日期:2022-04-08实施日期:2022-10-016、标准号:YY/T 1851-2022(明年实施)项目名称:用于增材制造的医用纯钽粉末行业领域:医药批准日期:2022-08-17实施日期:2023-09-01三、地方标准截至目前,据资源库统计,国内关于增材制造的地方标准共计8项,其中2022年起正式实施的只有一项,适用于陕西省,具体内容如下。标准号:DB61/T 1503-2021标准名称:医用增材制造 金属粉末生产技术规范所在地址:陕西省批准日期:2021-12-17实施日期:2022-01-17无论是哪个行业,想要正规化发展,都离不开标准的制定,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3D打印有标准可依,才能走得更远、更稳、更好。
  • 工信部清理标准 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被废止
    p   为配合国家标准深化改革工作,近日,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工信部连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p p   公告和通知显示,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工信部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展开全面清理,对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予以废止或转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并且对拟修订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做出修订。 /p p   此次标准清理过程中,《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将被废止,《六硝基茋》等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被调整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变电、整流安全技术规范》等3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不含工程建设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中7项计划项目终止、13项计划项目转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等15项计划项目需调整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p p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7f549c2a-19c5-4d6c-b37c-026e9e7985ff.docx"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废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150项).docx /a /p p   附件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e5289762-eb0c-4b5d-985c-d987b93d323d.docx" style=" line-height: 16px " 转为推荐性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354项).docx /a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4/ueattachment/3729b640-3e0e-41fc-ad10-107618305a9c.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汇总表(35项).doc /a /p p   相关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11号 /strong /p p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部对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开展了全面清理。经过评估和逐项评审,我部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并已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 /p p   依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1),其中船舶行业2项、纺织行业1项、化工行业43项、制药装备行业2项、机械行业29项、轻工行业58项、民爆行业9项、冶金行业1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项。决定将《六硝基茋》等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调整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详见附件2),其中化工行业129项,冶金行业9项,建材行业31项,稀土行业1项,机械行业4项,制药装备行业23项,船舶行业13项,轻工行业67项,纺织行业42项,包装行业2项,民爆行业22项,电子行业7项,通信行业4项。 /p p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p p   附件1:废止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150项) /p p   附件2:转为推荐性的强制性行业标准清单(354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3月24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强制性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工信厅科函[2017]174号 /strong /p p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p p   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工业和通信业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开展全面清理工作,经过评估、司局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了整合精简结论。 /p p   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同意上述整合精简结论。根据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现决定对《变电、整流安全技术规范》等35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不含工程建设领域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其中《变电、整流安全技术规范》等7项计划项目终止,《锗单晶安全生产规范》等13项计划项目转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井矿盐工业矿山安全管理规范》等15项计划项目需调整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 /p p   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集团公司、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及时组织落实,将文件转发至主要起草单位。同时,做好转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制修订工作,严把技术审查关,确保标准文本中无强制性内容要求。需调整为强制性国家计划项目的,按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程序要求,编报立项建议和标准草案等相关申报材料,按行业报部机关相关司局。相关司局审查同意后送科技司。 /p p   部机关相关司局要加强对本司局负责行业/领域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p p   特此通知。 /p p   附件:强制性行业标准计划项目调整汇总表(35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3月24日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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