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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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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标准相关的论坛

  • 食品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限量标准的疑问

    食品微生物检测,菌落总数限量标准规定样品中蛋白质含量大于40%时,菌落总数限量为40000,如果是氨基酸含量大于40%是否适用于这一限量标准呢?(正常情况下的限量标准是1000)

  • 【菌落总数】

    一、菌落总数介绍:  菌落是指细菌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而形成的能被肉眼识别的生长物,它是由数以万计相同的细菌集合而成。当样品被稀释到一定程度,与培养基混合,在一定培养条件下,每个能够生长繁殖的细菌细胞都可以在平板上形成一个可见的菌落。  菌落总数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如需氧情况、营养条件、pH、培养温度和时间等)每克(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总数。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即在需氧情况下,37℃培养48h,能在普通营养琼脂平板上生长的细菌菌落总数,所以厌氧或微需氧菌、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以及非嗜中温的细菌,由于现有条件不能满足其生理需求,故难以繁殖生长。因此菌落总数并不表示实际中的所有细菌总数,菌落总数并不能区分其中细菌的种类,所以有时被称为杂菌数,需氧菌数等。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菌落总数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食品卫生质量的优劣。二、检验方法  菌落总数的测定,一般将被检样品制成几个不同的10倍递增稀释液,然后从每个稀释液中分别取出1mL置于灭菌平皿中与营养琼脂培养基混合,在一定温度下,培养一定时间后(一般为48小时),记录每个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数量,依据稀释倍数,计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样品中所含细菌菌落总数。  基本操作一般包括:样品的稀释--倾注平皿--培养48小时--计数报告。  国内外菌落总数测定方法基本一致,从检样处理、稀释、倾注平皿到计数报告无何明显不同,只是在某些具体要求方面稍有差别,如有的国家在样品稀释和倾注培养进,对吸管内液体的流速,稀释液的振荡幅度、时间和次数以及放置时间等均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  检验方法参见:  GB4789.2-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SN016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业标准 出口食品菌落计数》三、说明(一)样品的处理和稀释:  1.操作方法: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或25ml),放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要或研磨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稀释液。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制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2.无菌操作:操作中必须有“无菌操作”的概念,所用玻璃器皿必须是完全灭菌的,不得残留有细菌或抑菌物质。所用剪刀、镊子等器具也必须进行消毒处理。样品如果有包装,应用75%乙醇在包装开口处擦拭后取样。  操作应当在超净工作台或经过消毒处理的无菌室进行。琼脂平板在工作台暴露15分钟,每个平板不得超过15个菌落。  3.采样的代表性:如系固体样品,取样时不应集中一点,宜多采几个部位。固体样品必须经过均质或研磨,液体样品须经过振摇,以获得均匀稀释液。  4.样品稀释误差:为减少样品稀释误差,在连续递次稀释时,每一稀释液应充分振摇,使其均匀,同时每一稀释度应更换一支吸管。  在进行连续稀释时,应将吸管内液体沿管壁流入,勿使吸管尖端伸入稀释液内,以免吸管外部粘附的检液溶于其内。  为减少稀释误差,SN标准采用取10mL稀释液,注入90mL缓冲液中。  5.稀释液:样品稀释液主要是灭菌生理盐水,有的采用磷酸盐缓冲液(或0.1%蛋白胨水),后者对食品已受损伤的细菌细胞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如对含盐量较高的食品(如酱油)进行稀释,可以采用灭菌蒸馏水。(二)倾注培养  1.操作方法:根据标准要求或对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制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取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中,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每毫升)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2.倾注用培养基应在46℃水浴内保温,温度过高会影响细菌生长,过低琼脂易于凝因而不能与菌液充分混匀。如无水浴,应以皮肤感受较热而不烫为宜。  倾注培养基的量规定不一,从12~20ml不等,一般以15ml较为适宜,平板过厚可影响观察,太薄又易于干裂。倾注时,培基底部如有沉淀物,应将底部弃去,以免与菌落混淆而影响计数观察。  3.为使菌落能在平板上均匀分布,检液加入平皿后,应尽快倾注培养基并旋转混匀,可正反两个方向旋转,检样从开始稀释到倾注最后一个平皿所用时间不宜超过[

  • 废水微生物细菌总数与菌落总数的问题?

    今天出报告时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我用1000-2018做细菌总数,但地下水的标准钟又叫菌落总数,我想问这个是不是相同的,是不是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我看地下水上的方法也是平皿计数法,那我测出来的是叫细菌总数还是菌落总数呢?我们资质附表中只有细菌总数,客户指明要测菌落总数,那我能不能出这个报告呢?

  • 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方法

    菌落总数的快速测定方法1 适用范围:可用于各类食品及原料中菌落总数的测定。也可用于与食品接触的容器、操作台和其他设备表面的卫生检测。2 方法原理:将营养培养基、凝胶和氯化三苯基四氮唑(TTC)显色剂等加载在试纸片,经加样、培养后,细菌菌落在测试片上显现出红色菌斑,通过计数报告结果。3 操作方法3.1样品处理:无菌称取样品25g(或25mL)放入含有225mL无菌生理盐水的采样瓶或均质杯内,经充分振摇(均质)做成1:10的稀释液。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用1mL灭菌吸管反复吸吹制成1:100的稀释液。以此类推,做出1:1000等稀释度的稀释液,每个稀释度更换一支灭菌吸管。3.2接种:一般食品选2~3个稀释度进行检测,含菌量少的液体样品(如食用纯水和矿泉水等)可直接用原液检测。将测试片放在水平台面上,揭开上面的透明薄膜,用灭菌吸管吸取样品原液或稀释液1mL,均匀加到中央的纸片上,轻轻将上盖膜放下,静置5 min使培养基凝固,最后用手轻轻地压一下。每个稀释度接种两片。3.3培养:将测试片叠在一起放回原自封袋中,透明面朝上水平置于恒温培养箱内,堆叠片数不超过12片。培养温度为36℃±1℃,培养15~24h。4 结果判断与计数:4.1细菌在纸片上生长后会显示红色斑点,选择菌落数适中(10个~100个)的纸片进行计数,乘以稀释倍数后即为每克(或毫升)样品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总数。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用二位有效数字,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字,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并以10的指数来表示。4.2计数原则与报告方式4.2.1通常选择菌落在10个~100个之间的纸片进行计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下表中例次1)。国家标准菌落总数报告方式术语为cfu/g或mL,cfu的含义为菌落形成单位。4.2.2若有两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在10个~100个之内,两者的比值小于2,则取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采用稀释度小者报告(见下表中例次2和例次3)。4.2.3若三个稀释度的菌落数都有在10个~100个之内时,应选择二个低数值的平均数(见下表中例次4)。4.2.4若三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均小于10个或大于100个时,应重新试用更低或更高的稀释度进行菌落计数;或采用均小于数量标准的最小值,或采用均大于数量标准的最大值(见下表中例次5和例次6)。 例次稀释度两稀释 度之比选定计数 稀释度报告方式 (个/g或 个/mL)10-110-210-31 2 3 4 5 6158 208 265 98 8 295

  • 乳酸菌和菌落总数的检测

    固体饮料里面有添加了乳酸菌,在检测固体饮料的菌落总数的时候,按照菌落总数的检测方法会把乳酸菌也给检测出来了吗? 这样的话其菌落总数一定会超标 ,没有可以执行的标准

  • 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

    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

    请问扩项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类大肠菌群,用哪个标准呢?我自己找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这本书上的标准,这样行吗?或者是还能用哪些标准呢?谢谢[img=,690,14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7/202007021433361906_4688_1470916_3.png!w690x147.jpg[/img]

  • 菌落总数计数

    请问各位同行,菌落总数检测,10的负2结果为菌落蔓延,10的负3结果 15 28,最后的报告是要以负2 还是负3的为准。。。。。

  • 菌落总数这个指标到底重不重要?

    现在看到某个标准中取消了菌落总数的指标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适呀就像现在的葡萄酒的标准,就不检测菌落总数了,如果真的很高,也没有危害吗?欢迎大家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 菌落总数测定的几项说明

    1.菌落总数的测定:是以检样中的细菌细胞和营养琼脂混合后,每个细菌细胞都能形成一个可见的单独菌落的假定为基础的。由于检验中采用37℃于有氧条件下培养(空气中含氧约20%),因而并不能测出每g或mL检样中实际的总活菌数,厌氧菌、微嗜氧菌和冷营菌在此条件下不生长,有特殊营养要求的一些细菌也受到了限制,因此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能在普通营养琼脂中发育、嗜中温的、需氧和兼性厌氧的细菌菌落的总数。2.鉴于食品检样中的细菌细胞是以单个,成双、链状、葡萄状或成堆的形式存在,因而在营养琼脂平板上出现的菌落可以来源于细胞块,也可以来源于单个细胞,因此平板上所得需氧和兼性厌氧菌菌落的数字不应报告活菌数,而应以单位重量、容量或表面积内的菌落数或菌落形成单位数(colony forming units,CFU)报告之。3.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特性,培养时,应用不同的营养条件及其他生理条件(如温度、培养时间、pH、需氧性质等)去满足其要求,才能分别将各种细菌都培养出来。因此,要得到较全面的细菌菌落总数,应将检样接种到几种不同的非选择性培养基上,并培养在不同条件下,如温度,氧气供应等。但国家颁发的食品卫生标准对不同食品的菌落总数的规定,都是根据用普通营养琼脂进行需氧培养所得的结果确定的,因此在食品的一般卫生学评价中并不要用几种不同的非选择性培养基培养。

  • 菌落总数测定

    一固体样品作菌落总数测定,其中10-1平板菌落数多不可计,10-2平板菌落数为271,10-3平板菌落数为60,则该样品菌落总数( )个/g。 A、27000 B、27100 C、60000 D、43550

  • 霉菌与菌落总数检测问题

    请教一下:霉菌与菌落总数检测时要在2个无菌室进行前处理吗?有的人说要分开检测,防止交叉污染;有的人说在一起操作没事。我想问有没有什么标准或文件说要分开操作,大家的实验室是怎么操作的?我说的实验室是通过资质认定或CNAS的检测机构

  • 【分享】各类食品落菌总数的标准

    菌落总数是食品中重要的安全卫生指标,表示食品受细菌污染的程度。但很多人确不知道食品落菌总数的标准,上海尼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摘录下,仅供参考。1、膨化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的菌落总数应为≤10000cfu/g、大肠菌群应为≤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膨化食品。2、固体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规定,固体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应≤1000cfu/g;大肠菌群应≤90MPN/100g;霉菌应≤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固体饮料。3、糕点、面包、月饼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规定,月饼产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50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霉菌计数不得超过100cfu/g;蛋糕生产的标准要求:菌落总数≤10000cfu/g,大肠菌群≤300MPN/100g,霉菌≤1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糕点类产品。4、食醋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规定,食醋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0cfu/mL ,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食醋。5、冷冻饮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1-2003《冷冻饮品卫生标准》规定,含淀粉或果类的冷冻饮品菌落总数应≤3000cfu/g,大肠菌群应≤100MPN/100g;含乳蛋的冷冻饮品的菌落总数应≤25000cfu/g,大肠菌群应≤45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雪糕或冷饮。6、饼干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规定,非夹心饼干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750cfu/g,夹心饼干菌落总数不得超过2000cfu/g;饼干产品的霉菌计数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饼干。7、巴氏杀菌、灭菌乳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645 -2005《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规定,灭菌乳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cfu/g,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制品。8、蜜饯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4884-2003《蜜饯卫生标准》规定,蜜饯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霉菌不得超过5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乳蜜饯产品。9、调味品的落菌总数标准 依据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9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鸡精产品。10、瓶装水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324-2003《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纯净水的菌落总数应≤20cfu/ml,大肠菌群≤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菌落总数应≤50 cfu/ml,大肠菌群应≤3MPN/100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规定,天然矿泉水的菌落总数为50cfu/ml,大肠菌群为0。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纯净水或矿泉水。11、酱腌菜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规定,酱腌菜产品的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酱腌菜。12、食糖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3104-2005《食糖卫生标准》规定,白砂糖、绵白糖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糖制品。13、肉干、肉铺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肉制品中大肠菌群不得超过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肉制品。14、油炸小食品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6565-2003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炒货制品。15、果、蔬汁饮料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产品的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cfu/mL,酵母不得超过2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蔬汁饮料。16、果冻的落菌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中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果冻产品。17、黄酒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规定,黄酒产品的菌落总数应≤50cfu/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黄酒。18、芝麻酱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标准规定芝麻酱产品的大肠菌群应≤90个/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芝麻酱。19、碳酸饮料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规定,碳酸饮料产品的酵母应≤10cfu/mL,菌落总数应≤100cfu/mL,大肠菌群应≤6MPN/100mL;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碳酸饮料。20、熟肉制品的菌落总数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标准限量值为≤30000cfu/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熟肉制品。21、豆制品及面筋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非发酵豆制品的菌落总数为≤750 cfu/g;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规定,定型包装发酵性豆制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若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豆制品或面筋。22、方便面的菌落总数标准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7400-2003《方便面卫生标准》规定,方便面的面块+调料菌落总数为≤50000cfu/g,大肠菌群为≤150 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可判断为不合格方便面。

  • 波力海苔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被做出下架处理

    日前,广州市工商局对食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生产的"波力海苔"(11.2g/包调味紫菜)菌落总数超标。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回应,存在双重标准才导致检查结果不合格。广州工商部门昨日表示,产品不合规定,并已经作出下架处理。 波力:双重标准致产品不合格 波力食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工商局是按照2005年卫生部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藻类制品卫生标准》检查的,但波力公司是按照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GB/T23596-2009《海苔》执行的,由于存在双重标准,导致检查结果不合格。该负责人还表示,菌落总数和致病菌有本质区别,"细菌总数"指菌落总数,而不是致病菌。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在2009年的标准中,"微生物指标"中只有大肠菌群、霉菌和致病菌三项,去掉了2005年标准中的菌落总数这一项。

  • 请教蛋白型固体饮料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我们有个蛋白质含量约45%-60%的蛋白型固体饮料,公司制定菌落总数的检测标准依据GB/T 4789.21进行检验,可是在我们公司检验菌落总数是合格的但送我们省质检院检验就会检测出十几万的菌落总数?GB/T 4789.21这检验方法我们公司很多产品都在用都没有出现问题,就是蛋白型固体饮料与质检院检测结果相差太大。请教各位高手是不是蛋白型固体饮料做微检时有特殊的处理方法?或者需要注意什么?谢谢

  • 菌落总数检测

    做菌落总数的时候,要做5个稀释度,液体的是:原液、10(-1)、10(-2)、10(-3)、10(-4),固体的是:10(-1)、10(-2)、10(-3)、10(-4)、10(-5),每一个需要做两个平板,共需要5个试样,总共需要50个平板进行培养,大神们,是不是这样?审核的时候,有的审核员说是这样,有的说不需要这么多,按GB4789.2-2022执行,需要2-3个稀释度的样品就可以,现在把我都搞蒙了,求个标准说法

  • 【讨论】菌落总数的习题

    一、填空(1)菌落总数是指水样在营养琼脂上有氧条件下37℃培养(48)小时后,所得(1)mL水样所含菌落的总数。(2)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均无菌落生长,则以(未检出)报告之。第二题,大家是报告0还是未检出?

  • 【讨论】生活饮用水检验中的菌落总数

    在GB/T 5750.12-2006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中说“对于生活饮用水在做菌落总数时只做一个稀释度,即直接从取1ml水样加入平板中”,那如果培养后平板上的菌落为“多不可计”该怎么报结果啊?

  • 菌落总数的测试

    测试菌落总数测试的时候可不可以把温度调高,是否可以提早出结果呢?

  • 菌落总数的检测

    员工手部的菌落总数可不可以直接在培养基上涂抹呀?以前是用棉球檫拭后稀释培养,我现在想用倒好的培养基直接用手涂抹来检测菌落总数,不知道可不可以!做过的培养可以指教一下!谢谢

  • 【原创大赛】中国与欧美生乳法规比较---菌落总数和体细胞

    2010年《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发布,该标准出台后即被冠以 “挤奶时相当于苍蝇到处乱飞”、“中国牛奶倒退25年”、“中国生乳标准全球最差”等各种标签。时隔6年,生乳标准被再一次掀起波澜:今年4月份,中国农垦乳业联盟召开《中国农垦生鲜乳生产和质量标准》发布会,会议指出该标准菌落总数与欧盟和美国标准一致,并且按照欧盟标准规定了体细胞数。同期,黑龙江省奶业协会《黑龙江省生乳团体标准》,标准根据蛋白、脂肪、菌落总数、体细胞数对生鲜乳分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等级,并且提出特级标准已比肩欧美。为什么我国的生乳标准时至今日还被热议,菌落总数和体细胞指标有什么意义,我国和欧美针对这两项的规定到底有什么不同?以下将进行详细分析。[b]1. 指标解读:菌落总数[/b]菌落总数是指在一定微生物培养条件下每克(或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群落总数。生乳中菌落总数的多少是评定质量的重要指标,目前被各国广泛采用。它可用来判定产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以便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很多,挤奶环节控制不严是导致超标的主要原因,如挤奶器具不卫生特别是散户人工挤奶的情况,将会直接导致菌落总数不合格。[b]体细胞数[/b]牛奶体细胞数是指每毫升牛奶中的细胞总数,它是牛奶中的白细胞和脱落上皮细胞的总称。体细胞数是衡量牛乳房健康状况和原料奶质量的重要指标,它的升高可导致乳制品货架期缩短,风味发生改变。体细胞数高说明奶牛乳腺感染了微生物病原菌,通过不同的微生物检测或根据体细胞数升高状况诊断是否患有隐性乳房炎,此外,若奶牛患病也会因为系统免疫反应导致体细胞升高。2。[b] 标准比较:我国标准[/b]我国生乳现行标准GB 19301-2010,标准中对生乳的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及微生物、污染物等指标做了规定,其中菌落总数要求为200万CFU/mL,但是并没有体细胞数的要求。[b]欧盟法规[/b]欧盟拥有完善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其法规EC 853中对生乳的体细胞和菌落总数做了详细规定。 [table=100%][tr][td=1,1,25%] 类别项目[/td][td=1,1,20%] 生牛乳[/td][td=1,1,21%] 其他动物的生乳[/td][td=1,1,33%] 其他动物的生乳(用于加工乳制品,且加工过程中无加热工序)[/td][/tr][tr][td=1,1,25%] 菌落总数,万CFU/mL[/td][td=1,1,20%] ≤10[/td][td=1,1,21%] ≤15[/td][td=1,1,33%] ≤5[/td][/tr][tr][td=1,1,25%] 体细胞数,万个/mL[/td][td=1,1,20%] ≤40[/td][td=1,1,21%] /[/td][td=1,1,33%] /[/td][/tr][/table]欧盟非常注重标准的科学性,基于牛和其他动物如山羊的养殖条件、养殖规模等不同,分别设定了不同的微生物要求,虽然其他动物的生乳限量表面看来更低一些,但是如果用于生产无加热工艺的产品,则要求非常高。欧盟标准科学性的另一点体现在生产和收奶会设定不同限量。对于到达工厂后经过混合的牛乳,该法规指出其指标限量可以是牧场环节的三倍。因此准备生产乳制品的原料乳菌落总数限量为≤30万CFU/mL(如果该牛乳已经经过一定的加工,那么需要低于10万CFU/mL)。[b]美国法规[/b]美国《联邦法规》(CFR)第7卷对原料乳的指标限量、检测方法、不合格整改措施都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包括体细胞数和菌落总数。 [table][tr][td=1,1,155] 类别项目[/td][td=1,1,126] 生牛乳[/td][td=1,1,151] 山羊乳[/td][td=1,1,187] A级原料乳[/td][/tr][tr][td=1,1,155] 菌落总数,万CFU/mL[/td][td=1,1,126] ≤50[/td][td=1,1,151] ≤50[/td][td=1,1,187] ≤10(单个样本)≤30(杀菌前的混合样本)[/td][/tr][tr][td=1,1,155] 体细胞数,万个/mL[/td][td=1,1,126] ≤75[/td][td=1,1,151] ≤150[/td][td=1,1,187] ≤75[/td][/tr][/table]美国是非常提倡实施安全整改措施的国家,联邦法规中就有明显的体现。如对生乳中菌落总数的要求,法规规定每个奶户每月至少要有1次随机抽样,一旦出现不合格就会被警告,如果4次连续抽检中有两次不合格,那么将会在随后的3至21天再抽一个样品,如果仍然不合格,就需要整改直至获得满意的结果才可以继续对外供应牛乳。[b]Grade “A” 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b]除了CFR的要求,美国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法令《Grade “A” 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该标准适用于优级乳制品,标准包含收奶、运输、加工、包装等各环节的规范,可操作性非常强。标准中指出单个奶户的奶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万CFU/mL,不同奶户的奶经混合后,在杀菌前不得超过30万CFU/mL;体细胞方面,该法令指出单个奶户的奶中不得超过75万个/mL。和CFR一样,该标准也规定了不合格的处理措施。联邦政府以及各州会定期检查工厂,一旦发现问题就会临时吊销生产许可证,此后连续3周每周不少于2次取样检查,直至合格才准予恢复正常生产。[b]总结[/b]1. 我国设定的指标限量低于欧美,这与当时的制定背景息息相关。但实际上,由于最近几年政府和企业对生乳质量意识的提高,我国生鲜乳尤其是自有牧场的生乳的质量远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很多牧场逐步开始监控体细胞数量,优质牧场平均体细胞数可达10万个/mL以下。同时部分地区也根据当地生乳的质量优势,制定了一些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2. 我国在指标设定方面的科学性有待提高,如上面提到的欧美在收奶及加工时设定不同指标限量,而我国目前收奶、贮奶都是一个限量,不利用保护奶农利益,更不利于指导企业实际生产。3. 缺乏对奶农的系统监管,如美国政府机构会长期监控每个奶场的生乳,制定整改措施并监控整改效果,这点值得我国学习。

  • 水分和菌落总数

    水分和菌落总数有直接关系么?比如固体粉末水分7%以下,菌落还是会很多么?

  • 【原创大赛】茶叶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

    【原创大赛】茶叶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

    茶叶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估1. 概述1.1测量依据: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1.2环境条件:温度(20±4℃),相对湿度≤85% 。1.3测量标准:无。1.4测量对象:晒青毛茶、半成品茶、成品茶等。1.5测量过程:茶叶中菌落总数的测量过程见图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7/201507011440_552715_2275853_3.png1.6评定结果的使用:在符合上述规定条件下的测量结果,若在测量仪器和人员等实验条件稳定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本不确定度的评定结果。2. 评估模型2.1菌落总数测量的计算茶样经过处理,在恒温培养箱温度为36±1℃的条件下培养48±2h后,所得每g(mL)茶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假设菌落总数测量时,选定2个测定平行,则茶样单位体积的菌落总数y可由下式算出:y = F·(N1+N2)/(V1+V2)……①式①中:y—茶样单位体积的菌落总数; F—茶样稀释倍数(10的若干指数倍);N1、N2—培养基平板的菌落计算结果; V1、V2—吸取的茶样液体体积,均为1。2.2菌落总数测量的数学评估模型建立在2.1中,式①为理论公式,而在实际测量过程中,1)茶样稀释、2)菌落总数在培养基平板上出现的随机误差、3)人员查计菌落总数的误差、4)培养基的菌落生长率、5)计数平板上菌落的重叠、6)茶样的不稳定、7)同一样品多次平行测量重复性等均会对检测结果有显著影响,即引入了测量不确定度。测量模型表示被测量(y)与各影响因子(x)之间的函数关系,一般通式为y = f(x1,x2, …, xn)。因此,根据GB 4789.2建立茶叶中菌落总数测量的数学评估模型为:y = f (R1,R2, R3, R4, R5, R6, R7) ……②在式②中,R1—茶样稀释过程引入的不确定度;R2—菌落总数在培养基平板上的随机误差引入的不确定度;R3—人员查计菌落总数引入的不确定度;R4—培养基菌落生长率引入的不确定度;R5—计数平板上菌落重叠引入的不确定度;R6—茶样不稳定引入的不确定度;R7—多次平行测量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3. 鱼骨图由菌落总数测量的数学评估模型的建立,绘制出茶叶中菌落总数测量的鱼骨图,见下图2。其中T表示温度,Temperature;C表示校准,Calibration;其他符号或字母代表的含义见2.2中的解释说明。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7/201507011441_552716_2275853_3.png4. 茶叶中菌落总数测量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分量的计算由2.2可知菌落总数测量的的数学评估模型中7个不确定度分量相互独立,为方便不确定度运算,下面均以相对标准不确定度来表示各相应的不确定度。4.1茶样稀释过程引入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R1)对于菌落总数的测量,在茶样的稀释过程中,茶汤的逐级稀释(将1mL的茶汤原液稀释为10mL)对测量结果的影响最为显著,而在此步骤,以移液器吸取1mL茶汤对菌落总数测量结果的影响更大。其中,影响移液器移取茶汤的不确定度分量有两个,一个是环境温度T,另一个是移液器自身校准的不确定度C。现对不确定度分量u (T)和u (C)分析如下:4.1.1环境温度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T)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茶样稀释使用的移液器在20℃下校准。实验室的环境温度控制在20±4℃,而茶样的稀释溶剂为实验室用水,经查阅实验室用水的体积膨胀系数为2.08×10-4(1/℃),依据溶剂的体积膨胀效应,茶样稀释产生的体积变化为±(1×4×2.08×10-4)mL=±8.32×10-4mL,故a=±8.32×10-4mL,假设其服从三角分布,u(T)=±3.40×10-4mL。4.1.2校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u(C)茶样稀释时使用的移液器量程为1mL,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移液器校准证书,1mL移液器在20℃的体积(1±0.027)mL,故a=±2.7×10-2mL,假设其服从三角分布,有u(C)=±1.10×10-2mL。由不确定度分量u (T)和u (C),利用其不确定度的合成,可计算出茶样稀释过程引入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R1)= 1.10×10-2。4.2菌落总数在培养基平板上的随机误差引入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R2)培养基计数平板上所查计的菌落总数均值是2个1mL所加茶样(茶样稀释匀液)中细菌经过分别培养出来的菌落总数均值。在一系列充分混匀的等量的粒子悬液(1mL茶样稀释均匀液)中粒子(细菌)数的随机性服从泊松分布(Poisson scatter),所以菌落总数(均值)在培养基平板上的随机误差的不确定度可用泊松分布来表示,其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R2)为均值的倒数。实验室茶样的2个测定平行,茶样单位体积的培养基平板菌落计算结果为N1=47,N2=33,即可算出urel(R2)= 2.25×10-2。4.3人员查计菌落总数引入的相对标准不确定度urel(R3)测定(检测)人员在查计培养基平板上的菌落时,因经验和计数平板上菌落的复杂培养结果等而出现误差,该误差通过对同一个培养基平板的菌落进行多次计数后统计得出,采用贝塞尔公示urel(R3)=计算,试验数据详细见下表1。urel(R3)= 8.717×10-3。表1同一个培养基平板的菌落进行多次计数 平板计数 // 次 1 2 3 4 5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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