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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失的洋医械维修说明书背后的秘密
    最近十多年,骆汉生感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能做的事越来越少。之所以闲下来,是因为他们医院的进口医疗器械没有维修说明书了。   技师自费参加会议只为揭露黑幕   骆汉生是湖北省人民医院的一名副主任技师,主要负责医疗器械维修与管理。以前,当这些医疗器械出问题时,骆汉生可以对照着随机附送的维修手册自行解决。但现在,他们只能花高价求助于厂家。   消失的维修说明书背后,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数据显示,进口医疗器械的维修利润是销售利润的三倍。骆汉生对记者说,他们医院有一份一台990万元的ct机的合同,每年保修费用高达140万元。   多年来,骆汉生一直在为医疗设备反垄断的事奔波。因此,当得知首届中国医疗设备民族工业发展大会要讨论&ldquo 打破中国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垄断坚冰&rdquo 后,骆汉生不请自来,自费赶到了北京会场。   11月8日这天,骆汉生在包里塞了一沓盖着自己印章的材料,在会场找了个位置坐下。参会嘉宾包括医院领导、本土医疗器械企业以及业内观察人士。嘉宾演讲时,骆汉生主动举手要求发言,因为激动,他的胳膊一直在颤抖。   &ldquo 这件事,整个中国的医疗机构是受害者,中国的老百姓更是最大的受害者。&rdquo 骆汉生说。   不提供技术说明书因为涉及专利秘密?   骆汉生回忆称,大概在2000年以前,供应商在向医院等用户交付进口医疗器械设备时,随机文件会附有技术说明书,说明书中有带有电路图纸的维修手册。但渐渐地,这些供应商在交货时不再提供这一关键的资料了。   由于没有维修资料,中国的维修师无法自行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修理。自此,只要仪器设备出现故障,都只能再花钱找厂家解决。   然而,找厂家解决价格不菲。骆汉生说,目前,各医院的大型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仪(mri)等,基本只能依赖购买保修合同来保证设备运行,年保修价格更从十几年前占合同费用的6%飙涨到了目前的近15%。   而每当中国方面质疑其保修价格时,外资企业会解释技术说明书有许多属于专利的秘密信息,必须进行保护。&ldquo 但同样是设备维修领域,波音飞机等却并非由厂家维修。&rdquo 骆汉生质疑。   &ldquo 这不是专利问题,是不履行技术说明书的提供义务的问题。&rdquo 他说,进口医疗设备基本上都有维修软件,而使用这些软件所需要的技术说明书是货物的组成部分。   外资企业的利润主要来自售后维修   据透露,外企的另一个垄断行为是为维修软件设置密码。   在不需要密码的时代,骆汉生不到两个小时就可以维修一台ct机。设置密码后,维修成本增加了,效率反而降低了,而且&ldquo 维修时间延长了,实际上是种安全隐患&rdquo 。   作为这一市场多年的观察者,《中国医疗设备》杂志社社长金东亦深有同感。他对记者说,外资医疗企业在中国香港并不是这么做。   金东说,外资企业在内地的利润主要来自售后维修,它们不向购买者提供维修相关文件以垄断售后市场,并借机赚得高额利润。   在8日的会场上,金东给出了一串数据:外资品牌在中国医疗器械市场的利润主要分为销售利润和售后维修利润,两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5%和75%。售后市场才是外资企业在中国经营医疗器械利润的主要来源,而这一售后市场正处于被外资企业垄断状态中,导致维修价格昂贵。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需配产品说明书   面对中国技师的&ldquo 指控&rdquo ,一家知名外资医疗器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外资医疗器械公司在中国并不存在&ldquo 垄断&rdquo 的说法。&ldquo 我们一直都按中国的法律法规办事。&rdquo   然而,按照中国的法律,进口医疗器械的产品说明书是不应该消失的。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ldquo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rdquo   国家食药监总局也出台过更详细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医疗器械说明书一般应当包括&ldquo 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rdquo 、&ldquo 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rdquo 、&ldquo 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rdquo 。其中对于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安装使用的内容,包括&ldquo 产品安装说明及技术图、线路图&rdquo 、&ldquo 产品正确安装所必需的环境条件及鉴别是否正确安装的技术信息&rdquo 以及&ldquo 其他特殊安装要求&rdquo 。   骆汉生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随机文件是否缺少关键的技术维修信息,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种种迹象表明,政府正希望在医疗器械特别是高端医疗设备领域推进&ldquo 国产化&rdquo 进程。今年5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上海考察调研期间,专门视察了上海的一家医疗设备公司,并表示:&ldquo 现在一些高端医疗设备基层买不起、老百姓用不起,要加快高端医疗设备国产化进程,降低成本,推动民族品牌企业不断发展。&rdquo 几天后,卫计委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表示会组织优秀国产医疗设备产品的遴选工作。   分析称,卫计委的这一举动将改变行业格局,并对外资医疗器械巨头公司在中国的地位产生冲击,涉及企业包括ge、飞利浦、西门子等。当前,外资公司已经感觉到了危机,在医疗器械市场上,本土企业和外资企业都在拼命研发新的产品,两者似乎成了&ldquo 对立面&rdquo 。
  • 《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食药监食监三便函〔2013〕98号 2013年09月30日 发布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根据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前期制定的《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3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李 琼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qiong@sfda.gov.cn   附  件: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   2013年9月30日   附件: 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健食品说明书是指包装中对产品注册、生产、使用等相关信息进行介绍的文字材料。   保健食品标签是指保健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第四条 保健食品包装上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可单独销售的包装应当附有说明书。如果标签内容包含了说明书全部内容,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五条 保健食品包装内除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外,不得夹带任何宣传材料。   第六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内容负责。   进口保健食品的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对其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内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跟踪保健食品上市后的安全、功能等情况,需要对保健食品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根据科学研究的进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可以要求保健食品生产者修改保健食品说明书。保健食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第八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相关内容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书写:   (一)产品名称   (二)引言   (三)主要原料   (四)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   (五)保健功能   (六)适宜人群   (七)不适宜人群   (八)食用量及食用方法   (九)规格   (十)保质期   (十一)贮藏方法   (十二)注意事项   (十三)生产企业名称   (十四)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保健食品除外)   (十五)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第九条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及食用方法、净含量(包装规格)、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注意事项、贮藏方法、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进口保健食品标签应标注原产国或者地区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十条 单独销售的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难以标注标签规定内容的,至少应标注保健食品标志、产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保质期、注意事项、贮存条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非单独销售的包装至少应标注保健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第十一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或者图形   (三)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骗性夸大宣传以及易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的商标   (四)涉及的企业或单位名称,不得出现非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如:“XX监制”、“XX合作”、“XX推荐”、“XX授权”等   (五)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名称   (六)封建迷信、色情、违背科学常识的内容   (七)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第十二条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清晰、醒目、持久、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易于辨认和识读,科学合法,字体、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二)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涉及批准证书内容的,应当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一致   (三)应当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文,但应当与汉字内容有直接对应关系,且书写准确,字体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进口保健食品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标签   (四)计量单位应当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不得以直接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保健食品或者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不得以字号大小和色差误导消费者   (六)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标注的生产企业或者进口保健食品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应当分别标注委托企业(单位)、受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及受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七)注意事项中应当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用于疾病预防、治疗”   (八)标签不得与包装物(容器)分离。说明书和标签中与生产日期、保质期相关项目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三条 保健食品标签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健食品标志、名称和批准文号应当标注在保健食品包装物(容器)容易被观察到的版面即主要展示版面上。   (二)保健食品标志应当标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颜色为蓝色,当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   (三)保健食品名称应当完整、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颜色应当一致,大于其它内容的文字,不得擅自添加其它商标或者商品名,应当在横版标签的上方或者竖版标签右方的显著位置标出。   (四)注意事项和不适宜人群以及贮藏方法应当在标签的显著位置标注,字体不小于“适宜人群”字体。   (五)产品净含量及规格应当与产品名称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注,且应当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一个销售包装内含有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产品时,其包装在标注净含量的同时还应当标注规格。   (六)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和保质期的标注应当清晰、准确。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按年、月、日或者年、月的顺序标注日期,如果不按此顺序标注,应当注明日期标注顺序。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相同的,可以合并标注。保质期可标注为“XX个月(天、年)”。   (七)联系方式应当至少标注生产者地址、邮编和电话。   (八)包装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标注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十四条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还应当在产品名称的同一版面上标注“营养素补充剂”字样,并在说明书和标签保健功能项中注明“补充XX营养素”,不得声称保健功能。   第十五条 保健食品标签使用除产品名称外商标的,应当印刷在保健食品标签的右上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产品名称字体的二分之一。   第十六条 同一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使用相同的商标。   第十七条 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保健食品,应当在保健食品标签注意事项中标注“辐照食品”或者“本品经辐照”字样。经电离辐射处理过的任何原辅料,应当在该原辅料名称后标明“经辐照”字样。   第十八条 供消费者免费使用的保健食品,其说明书和标签规定与生产销售的产品一致。   第十九条 保健食品标志应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图案标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当在保健食品标志下方,并与保健食品标志相连,清晰易识别。   第二十条 净含量、版面面积和包装表面积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计算。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3年 月 日起实施。2014年 月 日起生产或者进口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本规定,此前已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在其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   以往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 预计4月1日实行
    根据12月21日公布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给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通知,中国计划于2013年4月1日采纳《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于6月1日起强制执行。自实施1年后生产或进口的化妆品,其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规定要求,此前已生成或进口的产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目前全球公众咨询已经开放,截止为2013年2月18日。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国产产品)、原产国或地区(进口产品)、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如有)、成分、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安全警示用语(必要时)。对净含量不大于15g或15ml的,或供消费者免费使用并有相应标识(如标识为赠品、非卖品等)的化妆品,在其标签上可无需表明生产企业地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及成分信息。   《化妆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还要求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除注册商标、境外企业地区和其他必须使用外文的信息外所用文字应为规范汉字。如同时出现多种文字,化妆品标签同一可视面内规范汉字的字体不得小于对应的其他文字。   此外,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标注涉及适应症、疗效、医疗术语的内容 虚假夸大宣传的内容 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内容 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宣传超过其含义的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禁止标注的内容。
  • 欧盟发布REACH豁免物质情况说明书
    日前,欧盟化学品管理署(ECHA)发布了REACH豁免产品的详细情况说明书,进一步澄清了具体在哪些情况下,这些物质可以宣称REACH豁免而可以在不提供注册号的情况下合法置于欧盟市场销售。同时强调了即使是物质受豁免的企业也应该履行信息传递义务以保证物质的安全使用:主要是物质的安全数据表(SDS)和拓展性安全数据表(E-SDS)的传递。这份情况说明书可以为在专业领域或工业活动中使用豁免物质而不断判断物质是否是合法置于市场的下游用户、已经向其客户提供安全数据的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相关的帮助。   REACH法规第2(7)款阐述了受豁免物质的具体情况:   1、包括在附件IV中的物质,这些物质由于其内在特性所能产生的风险极低   2、附件V涵盖的物质,这些物质被认识是不合适的或不必要的,而且从这些篇章中免除这些物质不会损害REACH法规的目标   3、从欧盟回收过程中得到的已经注册的物质   4、出口再进口的已经注册的物质   详情参见:   http://www.echa.europa.eu/documents/10162/13655/reach_factsheet_on_communication_obligation_en.pdf
  • 2021年|药品说明书修订成常态,不规范按假药论处?
    药品说明书是患者了解药品情况的重要途径,在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应包括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药品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中药制剂说明书还应包括主要药味(成分)性状、药理作用、贮藏等。为什么要修订药品说明书?近年来,许多药品生产企业不重视说明书的书写,甚至故意删除某些项目,也不注重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为了针对这一乱象,2020年5月15日CDE发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修订稿。此次经CDE修订后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新增了14个条款,修订了2个条款。更为关键的是,新增了说明书存在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存在误导性或不主动修订说明书的信息,该药将被判为假药,按《药品管理法》有关假药的规定处罚。预计2021年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将成常态,“尚不明确”、“未见异常”等含糊不清的词语将逐渐消亡。药品说明书修订什么内容?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陆续发布7种药品的说明书修订文件,包含5种中成药,1种抗生素药物,1种注射剂,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说明书修订要求,5种中成药均修订为孕妇禁用。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修订关节止痛膏、大活络制剂说明书的公告。19日,发布修订速效救心丸、湿毒清制剂、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的公告。《公告》提醒,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梳理修订要求发现,5种中成药均在【禁忌】项写明,对该药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此外,湿毒清制剂另增修订要求: 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关节止痛膏另增修订要求:皮肤破损处禁用。各药具体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如下,望患者用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关节止痛膏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2.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 关节止痛膏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潮红、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用药部位发热、疼痛、红肿、水疱等。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皮肤破损处禁用。3.孕妇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修改为:1.本品为外用药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停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大活络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大活络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不适、腹胀、腹痛、腹泻、便秘、口干等,有肝功能异常个案报告。皮肤:皮疹、瘙痒等。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等,有局部麻木个案报告。心血管系统:心悸等,有心律失常个案报告。其他:胸闷、乏力、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有少尿个案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本品不宜长期服用。2.用药后如果出现心悸,心慌,胸闷,口、舌、四肢等局部麻木症状,请咨询医生。 速效救心丸说明书修订要求一、警示语应当包括:孕妇禁用二、【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口干、头痛、头晕、皮疹、瘙痒、潮红、乏力、过敏及过敏样反应等。三、【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四、【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过敏体质者慎用。 湿毒清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胃不适、口干、头晕、头痛、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报告,有肝损伤个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1.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伤个人史的患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3.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及时就医。5.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肿瘤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不宜用于湿疹、皮炎的急性期。9.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10.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血府逐瘀制剂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皮疹、瘙痒、潮红等,有过敏反应病例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增加:1.孕妇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增加:1.忌食辛冷食物。2.本品建议饭后服用。3.脾胃虚弱者慎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不宜与藜芦、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同用。 药品安全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是确保药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闸门。因此,新药上市许可持有人应主动收集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信息。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认真研判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报告,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以科学完善的机制确保药品安全。
  • 牛细小病毒(CPV)ELISA检测说明书
    牛细小病毒(CPV)ELISA检测说明书本试剂盒仅供研究使用。 96T使用目的 :本试剂盒用于测定牛血清,血浆及相关液体样本中细小病毒(CPV)表达。实验原理 :本试剂盒采用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法(ELISA)测定标本中牛细小病毒(CPV) 。用纯化的牛细小病毒(CPV)抗体包被微孔板,制成固相抗体,可与样品中细小病毒(CPV)抗原相结合,经洗涤除去未结合的抗体和其他成分后再与 HRP 标记的细小病毒(CPV)抗体结合,形成抗体-抗原-酶标抗体复合物,经过彻底洗涤后加底物 TMB 显色。TMB 在 HRP酶的催化下转化成蓝色,并在酸的作用下转化成最终的黄色。用酶标仪在 450nm 波长下测定吸光度(OD 值) ,与 CUTOFF 值相比较,从而判定标本中牛细小病毒(CPV)的存在与否。试剂盒组成 :1 30 倍浓缩洗涤液 20ml×1 瓶 7 终止液 6ml×1 瓶2 酶标试剂 6ml×1/瓶 8 阳性对照 0.5ml×1 瓶3 酶标包被板 12 孔×8 条 9 阴性对照 0.5ml×1 瓶4 样品稀释液 6ml×1 瓶 10 说明书 1 份5 显色剂 A 液 6ml×1 瓶 11 封板膜 2 张6 显色剂 B 液 6ml×1 瓶 12 密封袋 1 个标本 要求 :1.标本处理:血清、血浆标本可直接检测2.标本按要求制备后尽早进行实验。如不能及时检测,可将标本在-20℃保存一个月,但应避免反复冻融。3.不能检测含 NaN3 的样品,因 NaN3 抑制辣根过氧化物酶的(HRP)活性。操作步骤 :1. 编号:将样品对应微孔按序编号,每板应设阴性对照 2 孔、阳性对照 2 孔、空白对照 1孔(空白对照孔不加样品及酶标试剂,其余各步操作相同)2. 加样:分别在阴、阳性对照孔中加入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标准品)50μl。然后在待测样品孔先加样品稀释液 40μl,然后再加待测样品 10μl。加样将样品加于酶标板孔底部,尽量不触及孔壁,轻轻晃动混匀,3. 温育:用封板膜封板后置 37℃温育 30 分钟。4. 配液:将 30 倍浓缩洗涤液用蒸馏水 30 倍稀释后备用5. 洗涤:小心揭掉封板膜,弃去液体,甩干,每孔加满洗涤液,静置 30 秒后弃去,如此重复 5 次,拍干。6. 加酶:每孔加入酶标试剂 50μl,空白孔除外。7. 温育:操作同 3。8. 洗涤:操作同 5。9. 显色:每孔先加入显色剂 A 50μl,再加入显色剂 B 50μl,轻轻震荡混匀,37℃避光显色15 分钟10. 终止:每孔加终止液 50μl,终止反应(此时蓝色立转黄色) 。11. 测定:以空白空调零,450nm 波长依序测量各孔的吸光度(OD 值) 。 测定应在加终止液后 15 分钟以内进行。结果判定 :试验有效性:阳性对照孔平均值≥1.00 阴性对照平均值≤0.15临界值(CUT OFF)计算:临界值=阴性对照孔平均值+0.15阴性判定:样品 OD 值 临界值(CUT OFF)者为细小病毒(CPV)阴性阳性判定:样品 OD 值≥ 临界值(CUT OFF)者为细小病毒(CPV)阳性注意事项1.操作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本试剂不同批号组分不得混用。2.试剂盒从冷藏环境中取出应在室温平衡 15-30 分钟后方可使用,酶标包被板开封后如未用完,板条应装入密封袋中保存。3.浓洗涤液可能会有结晶析出,稀释时可在水浴中加温助溶,洗涤时不影响结果。4. 封板膜只限一次性使用,以避免交叉污染。5.底物请避光保存。6.试验结果判定必须以酶标仪读数为准,使用双波长检测时,参考波长为 630nm7.所有样品,洗涤液和各种废弃物都应按传染物处理。终止液为 2M 的硫酸,使用时必须注意安全。保存 条件及有效期1.试剂盒保存: ;2-8℃。2.有效期:6 个月
  • 安全无小事 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正确使用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a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 SDS)是涵盖化学品基本特性、燃爆性能、健康及环境危害、安全处置和储存、泄露应急处理以及法规遵从性等信息的综合文件,共包括16部分内容。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对每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5d67db2d-e0d4-46b8-b4e8-84215bbf2e7c.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79, 129, 189) " strong 实验安全无小事,1997-2016年间全国高校实验室共发生110多起典型事故。这些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实验人员不规范操作造成的或者是由于对化学试剂性质不了解,在事故发生时处理不当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对这类事故的一个有效预防手段就是合理使用SDS。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首先,对每一个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都应该经过专门培训,熟知常用化学试剂的性质,掌握一般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措施 其次,每一个实验室都应该配备一份本实验室所有试剂的SDS或者制作成化学品安全周知卡,如图1所示,摆放在实验室中最容易被拿到的地方以备事故发生时实验人员可以第一时间找到该化学品危险性概述、急救措施和消防措施。确保实验人员能有针对性的采取正确的措施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2/uepic/79dcf67e-e0dd-4a92-9500-96aaad674a15.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图1 实验室化学品安全周知卡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6部分内容进行简单介绍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中英文名称、俗名、生产企业的具体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有害成分、含量及CAS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危险性类别、侵入人体的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以及燃爆危险。如western blot常用的丙烯酰胺是一种蓄积性的神经毒物,主要损害神经系统。中毒主要因皮肤吸收引起。该物质可燃,有毒,为可疑致癌物。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人体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暴露于大量的化学品时应该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如苯酚进入眼睛时应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如甲醇遇明火、高热能会引起燃烧爆炸 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灭火剂可用抗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再比如盐酸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如遇火情,灭火时应选用碱性物质如碳酸氢钠、碳酸钠、消石灰等中和,也可用大量水扑救。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描述化学品泄露之后的应急处理措施。该部分描述了各种化学品小量泄漏及大量泄漏时针对性的处理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操作注意事项与储存注意事项:比如盐酸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5%,由于盐酸易与胺类、碱金属、易(可)燃物发生反应,因此存放时应与这些物质分开存放,同时储存区应备有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描述了化学品最高容许浓度、监测方法以及呼吸系统、眼睛、身体、手的防护。其中手防护是我们实验过程中最常使用,也是最容易做到的一种防护措施。但是不同性质的化学物质需要使用相应材质的手套才能达到防护效果,比如使用盐酸时应佩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使用乙腈时应佩戴橡胶耐油手套,实验室常用的丁腈手套就属于橡胶耐油手套。选购手套时最好看清材质与说明,不要乱用一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外观与性状、熔沸点、闪点、爆炸上限以及溶解性和主要用途。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稳定性、禁配物、避免接触的条件、聚合危害以及分解产物信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引起化学品急性、亚急性、慢性中毒的中毒剂量,中毒表现以及致癌、致畸、致突变特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生物降价性、非生物降解性以及生物富集性。例如,汞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主要以颗粒物、元素蒸汽、二氯化汞蒸汽、无机亚汞、甲基汞化合物等形式释入环境。大部分汞以无机的和苯基的形态进入水环境、通过细菌的甲基化活动进入水生生物链,进一步在鱼虾类动物体内发生生物蓄积,最终通过这些生物的食用进入人体。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理。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了化学品的废弃物性质以及废弃处置方法。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废弃试剂都是交由有专业资质的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实验室工作人员通常只需做好废弃物保管工作即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化学品的危险货物编号、包装标志、包装方法以及运输注意事项。每一种化学试剂根据其理化特性的不同,包装是有一定区别的,比如高氯酸的包装方法有以下几种: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 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主要描述相关法律法规中对该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的相应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获取方式: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1、生产企业应随化学品向用户提供该文件,所以您可以在购买产品时向化学品供应商索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2、将要查询的化学品输入以下网址即可查询http://www.somsds.com/msds.asp(这个网址还是挺实用的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本文作者:杨慧 河北医科大学) /p
  •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2年第72号)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包括羟乙基淀粉20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40氯化钠注射液、高渗氯化钠羟乙基淀粉40注射液、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注射液、高渗羟乙基淀粉200/0.5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羟乙基淀粉130/0.4电解质注射液)说明书内容进行统一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羟乙基淀粉类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于2022年12月2日前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三、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四、患者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的,应严格遵医嘱用药。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特此公告。
  • 国家药监局修订六味地黄制剂说明书,涉及700余家药企
    2月18日,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六味地黄制剂(包括丸剂、胶囊剂、片剂、合剂、煎膏剂、颗粒剂)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三项进行统一修订,旨在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公告要求,所有上述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1年5月2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公开资料显示,涉及生产六味地黄制剂的药企有700余家,包括江中药业、科伦药业、光大制药等。其中,六味地黄丸607家、六味地黄胶囊107家、六味地黄片51家、六味地黄膏2家、六味地黄颗粒1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和患者合理用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督促行政区域内上述药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六味地黄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增加: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患者慎用。六味地黄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监测数据显示,六味地黄制剂有腹泻、腹痛、腹胀、恶心、呕吐、胃肠不适、食欲不振、便秘、瘙痒、皮疹、头痛、心悸、过敏等不良反应报告。二、【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三、【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辛辣、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患者慎用。3.服药期间出现上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如症状不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
  • 顺铂注射剂等5种已上市抗肿瘤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国内已上市的顺铂注射剂、注射用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片、注射用门冬酰胺酶和注射用硫酸长春地辛5种抗肿瘤药相应规格可以参照公告要求递交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增加儿童用药信息。这是国家药监局开展已上市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项目以来,发布的第二批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公告。根据公告,5种抗肿瘤药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或用法用量中增加了儿童用药内容。以顺铂注射剂为例,该药是目前临床应用较广泛的化疗药物之一,应用于肺癌、肉瘤和膀胱癌等肿瘤适应症,目前我国共有27个顺铂注射剂批准文号。公告在原药品说明书基础上,在【用法用量】项下增加儿童相关内容:“单药治疗,推荐以下两种剂量:50~120mg/㎡每3~4周一次;15~20mg/㎡/d连续5天,每3~4周重复;如果联合化疗,推荐用量为20mg/㎡或更高剂量,每3~4周一次,但不可超过顺铂单药剂量。根据儿童体重,本品需用适量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滴注。”。【用法用量】项下对儿童用药的明确表述,将有助于本品在临床的规范安全使用。儿童用药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通知(2021-2030年)》中特别提到,“完善儿童临床用药规范,药品说明书明确表述儿童用药信息”。国家药监局高度重视儿童用药说明书规范问题,为指导企业完善药品说明书,提高儿童用药的可及性和使用安全性,促进临床规范合理用药,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与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于2018年6月共同设立“上市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项目”,研究论证对儿童临床常用药品增补儿童用药信息。国家药监局在严格遵循科学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真实世界证据,今年6月,发布第一批已上市药品氟哌啶醇片、利培酮口服制剂和氟西汀口服制剂3种药品说明书增补儿童用药信息。此次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继续发布第二批5种已上市抗肿瘤药说明书增加儿童用药信息,惠及更多儿童患者。据了解,今年9月,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布《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撰写的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这是我国首个针对药品说明书中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撰写与修订的专项指导原则。该项指导原则的发布将有力促进我国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的进一步完善,提升儿童用药安全水平。
  • 进口变"国产"?仪器制造的国产化改革之路
    如何定义“国产”?从前,“国产”就是指本国生产的东西,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产的概念发生了变化,在手机业和汽车业,国产是指中国自主研发生产制造,或者零部件半数以上国产化的产品。 而现在,“国产”概念的泛化也延伸到了精密仪器制造行业。近年来,政府一面鼓励发展国产,严格进口仪器审批,一面引入外国资本,推动进口品牌国产化,特别是《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打破了固有的“本土品牌在国内生产的产品”印象,表明了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同样属于“国产”范畴。精密仪器行业发展似乎形成了“掌握核心技术的是国产仪器,拥有国产仪器的却是外资企业”这种奇妙的景象。中国“不差钱”,为啥还要引进外资?全国政协委员、会计审计专家张连起认为,“中国将实施内外联动的高质量‘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的战略,提升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对利用外资结构进行深度调整,使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引资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在更高的层次更深入地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乘引进外资东风,品牌厂商在中国推进了国产化改革之路。以赛默飞为例:2019年8月21日,赛默飞世尔科技与苏州高新区签署投资备忘录,加码在苏州高新区投资规模,扩建中国制造中心苏州工厂项目。2020年9月,赛默飞投资逾1,000万美元成功扩建了赛默飞中国制造中心苏州工厂,揭幕了其在亚太地区的首条一次性生物工艺容器系列产品生产线以及中国创新中心苏州分部;同时今年4月于同一工厂内增设了液相HPLC装配产线。2021年11月,首台国产气质联用仪在赛默飞苏州工厂下线,至此,赛默飞色谱质谱业务的国产化仪器已多达八款。进口仪器国产化的优、劣势有人盛赞“进口仪器终于有中文说明书了”、“同样的产品更低的价格”,有人痛斥“外国技术在本地借个壳就能叫国产了吗”、“没有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和特殊材料,做再大也是任人宰割”。不同的观点正好对应了进口仪器国产化的几个优势和劣势。1. 中文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在审核确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包括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进口精密仪器具有高技术、高难度、高风险的特点,随附的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其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应当采用中文。因此,理论上如果进口设备没有配备中文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可以联系生产厂家索要,但在实践中,只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没有中文说明书的情况也并非个例,由此催生了一批仪器专家。进口仪器国产化正好完善了中文说明书的一次补充,官方出具的正式中文版翻译出错的几率减少,可以更好地帮助实验员准确理解仪器设备。2.更低的价格可以预见,就地取材和配件组装将有效弥补进口仪器采购成本高、供应风险大、供货周期长、维护成本高等缺点,暂且不论“借壳上市”也存在为减少成本降低配置的可能性,绕开关税更会让仪器价格进一步下降,对于仪器采购方无疑是更实际的选择。3.核心技术不同于核心部件、独立知识产权,也不同于知识产权买断和专利技术转让,《通知》让国产仪器的概念被重新定义——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同样属于“国产”范畴,外资得以同等待遇与国货同场竞技,实际上绕开了限制进口、支持国产的相关政策。80年代后期到20世纪初,跨国公司在中国合资设厂,进行本土化生产,“以市场换技术”的思路走上台前。“以市场换技术”战略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开放国内市场,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引导外资企业的技术转移,获取国外先进技术,并通过消化吸收,最终形成我国独立自主的研发能力,提高我国的技术创新水平。而在新时期,这种思路被自主创新所替代。“需要清醒认识到的是,外资进来最多是带来了学习的机会,而利用这种机会学到技术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因此,即使在合资情况下,中国企业也必须保持自主性,即要保持对技术学习及其过程的控制权。”正如业内专家所说“没有国产化就没有真正意义的现代化”。谋发展还是应该减少对进口仪器的依赖度,积极推进国产设备技术水平的发展,全面提升精密仪器走出国门的能力。
  • 海飞丝洗发水被疑香港内地执行双重标准
    由于产品没有成分说明,市民买日化用品感到很不放心。      同一品牌的洗发水,在内地市面上购买的均无成分介绍,在香港(左)购买的,上面却有主要成分介绍。   “洗发水包装上只写了效果,却没有任何成分说明,这叫消费者怎么放心呢?”市民黄小姐拿着刚买的去屑洗发水,向记者反映了她的担忧。由此,记者对市场做了实地调查,发现深圳市面上大部分日化用品说明书上都没有产品的成分说明,包括很多国际大品牌。   据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介绍,根据规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所有化妆品生产厂家都必须在其包装上标明化妆品成分表。记者从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凡是接触皮肤的沐浴露、洗发水、护肤用品的日化用品皆属化妆品。   婴儿洗涤品 妈妈不放心   敏感皮肤最怕成分不明销售人员说不清化妆品成分   日化用品没有成分说明,作为妈妈的蔡小姐最为担忧。蔡小姐说,为了孩子健康,一直以来,她都很注意孩子所使用的各种产品的成分。有一次,在给孩子选购沐浴露时,她发现,经常在媒体上做广告的强生婴儿沐浴露包装上只写明产品能使婴儿皮肤如何柔嫩的广告词、产品的使用方法,却没有产品的成分说明。刚开始以为自己买到了假货,后来到大商场和大超市选购,也发现同样的问题。最后,跑遍了几个市场,查遍了几种沐浴露,但几乎所有的婴儿沐浴露都存在同样问题。   今年年初,“强生”风波席卷中国,令很多妈妈在一夜之间不知如何选择婴儿洗涤用品。蔡小姐赶紧托人从海外购买了婴儿洗涤用品。她告诉记者,产品包装上没有成分说明,消费者只能依靠广告和品牌来选择产品,一旦有产品被国外机构检验出含有致癌成分,中国的消费者显得很被动,因为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洗涤用品中含有哪些成分,哪些成分对婴儿有影响。   市民江小姐和蔡小姐有着同样担忧,她认为,婴儿的皮肤很敏感,商家没有在婴儿洗涤用品上表明成分,确实让她很不放心,万一孩子皮肤出现问题,消费者都不知道要从哪一方面着手治疗。   敏感皮肤最怕成分不明   家住福田区的黄小姐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不久前,她在广告的驱动下购买了宝洁公司的海飞丝洗发水,使用后发现去屑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头发没有以前柔顺,头皮发痒。后来,在一次洗完头发后,她想了解洗发水含有哪些成分,可拿起洗发水左看右看,包装上只标明了去屑主要成分,其他成分一个没提。“即使消费者不懂得一些化学专有名词,但商家也应该告知商品成分,如今网络发达,消费者可以自行查询各种成分的作用。”黄小姐说。   对于有着敏感皮肤的市民来说,了解护肤品等日化品的成分是非常重要的。在罗湖上班的李先生皮肤很容易过敏,在选择日化品上非常小心,但是面对市面上大多数没有表明成分的日化用品,他也只能无奈听从销售员和广告的宣传。有一次,销售员告诉他,婴儿沐浴露比较温和,“应该不会过敏”,于是,他购买了一款日本的婴儿沐浴露,洗完后发现皮肤红肿和发痒,该品牌沐浴露包装上同样没有标明成分。“容易过敏的皮肤最害怕遇到成分不明的洗涤用品。洗涤用品应该列出具体成分,让消费者自行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   销售人员说不清化妆品成分   根据读者反映,记者从深圳一些大型正规商场购买不同品牌的沐浴露、洗发露和护肤用品。记者发现,许多化妆品包装上都没有相关说明。“霸王”的皂角去屑天然洗发植物洗发露包装上只强调了“皂角”的去屑作用,英文说明中也只用到了“SUCH AS”的词汇,没有清楚地列出洗发水中含有的各种成分。宝洁公司出品的“飘柔”去屑洗发水包装上,只写着“特有配方中含有ZPT去屑水晶凝露及胶原蛋白组成部分”的字眼,对其他成分只字未提。同样情况出现在联合利华出品的“清扬”去屑洗发露上,包装上只有“维他矿物群”的成分。   在购买产品时,记者询问了销售人员关于产品的成分,但很多销售人员也只能说出包装上的主要“亮点”成分,只知道产品是“纯天然”、“安全可靠 ”、“含滋润成分”等。记者追问是否含有其他成分,很多销售人员都表示“不太清楚”。在沃尔玛景田店的“玉兰油”专柜,记者询问了一款滋润霜,销售人员始终强调产品含有“维生素B群”和“矿物质”,但记者问及其他成分,销售人员说,产品都经过测试的,孕妇也能使用。   到香港销售详细列明成分   随后,记者察看了读者提供的从香港购买的日化用品的包装,发现很多品牌在包装说明上都有列明产品成分。譬如深圳市民所熟悉的“海飞丝”(香港名为“海伦仙度丝”)去屑洗发水,在港版的包装上,不仅列明了含有1.00%的主要成分ZINC PYRITHIONE,还用英文标明了其他成分,包装上的产品信息量很丰富。相比于香港版本的“海飞丝”,内地市场的“海飞丝”包装上很简洁,只说明了产品效果、厂家地址、出品公司等信息,找不到成分说明。   在香港购买的由联合利华出品的“多芬沐浴露”包装上,有三分之一的篇幅用于印刷成分表,而在深圳购买的“多芬沐浴露”包装上却没有成分说明。有消费者很疑惑,难道化妆品的包装具有双重标准?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些进口的日化用品同样忽视了成分说明这一项。在一款由欧莱雅出品的进口护发素包装上,一张中文说明纸刚好贴在产品成分说明的位置上。一款法国进口的洗面奶包装上,产品成分列表被一张中文说明书覆盖住,但中文说明书中并没有列明产品成分。   消费者渴望获知产品具体成分   在一个护肤品推介论坛上,记者看到,有网友指出,她从国外网站获知护肤品的具体成分。经过学习,这位网友才知道原来很多洗发水中会含有一种名为 Sodium Lauryl Sulfate(SLS)十二烷基硫酸钠的化学成分,这是一种很强的表面活性剂,有很强的清洁力,比较刺激,容易引致过敏的反应,在硬水中刺激性相对提高。在此后的购买中,她会很留意洗发水中十二烷基硫酸钠和矽灵(Dimethicone )的成分。该网友的帖子引起了其他网友的响应,有网友指出,目前,消费者对市面上很多日化用品配方都没有知情权,产家有责任将成分配方告知消费者。   在走访超市时,记者询问了消费者的看法。一位姓陈的消费者说,他很想知道洗发水含有哪些天然成分,到底其中有没有包含化学成分,他认为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获知具体成分。在一化妆品专柜前,一位姓曹的女士告诉记者,她购买日化用品时,最渴望的不是产品不停强调的“滋润”、“植物蛋白精华”等虚浮的字眼,她更想了解产品中的其他成分。   10月份起将启用标识新标准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标准化处工作人员吴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的化妆品都是实行1995年的化妆品标识管理办法——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该标准规定,化妆品的包装上必须标注的内容有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内装物量应标明容器中产品的净含量等信息,但是没有规定要标注出产品成分。   不过,吴先生说,去年3月份,标准有了新的变化。根据新的标准GB5296.3——2008规定,化妆品包装上必须标注化妆品全部成分的名称,成分表应以“成分”的引导语引出,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称应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简体中文标注。该标准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行,于10月1日以后生产的化妆品都应该标注成分,10月1日以前生产的化妆品则不做要求。   记者联系了宝洁中国总部,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联系联合利华,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会向公司相关部门咨询,再对此作出回应。次日下午,联合利华公关部人员给记者来电说,经过与他们公司相关部门的咨询,她了解到,确实有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成分说明,但该规定要明年6月17日才开始实行。
  • 13类危害健康食品被禁止 事故2小时内应报告
    奶粉添加三聚氰胺、辣椒含苏丹红、多宝鱼抗生素超标、地沟油等食品领域安全事件因法规有漏洞被质疑。昨天,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列出了包括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等13种禁止经营的食品,对食品进行严格的监管。   《办法》列出了13种禁止经营的食品,主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另外,还包括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等。   《办法》明确指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相关新闻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经营者应报告   新华社电(记者 张晓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 玩具涂料国标出台 市场鲜见涂料说明书
    玩具是孩子最亲密的伙伴,有些玩具表面上色彩鲜艳、造型新奇,其实暗藏着很多问题。10月1日起,我国首部《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玩具涂料中的铅、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制定了上限,玩具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新标准实施近一个月,南宁市面上卖的玩具是否符合新标准?21日、22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发现,市场上很少见玩具用涂料说明。   新规出台   经营者、市民多数不了解   记者从自治区质监部门了解到,《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儿童玩具涂料中五类有害物质进行了具体规定:在产品明示的配比条件下,按相关检测要求,玩具涂料铅含量不得超过600mg/kg,砷含量不得超过25mg/kg,汞含量不得超过60mg/kg,甲苯、乙苯、二甲苯的比例不得超过0.3%,以及八项可溶性元素、六类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   21日、22日,记者在南宁的一些玩具市场走访时发现,一些经营者并不了解此规定,在民主路一家经营婴幼儿用品的店内,当记者拿着一款涂有涂料的电动玩具询问是否符合标准时,售货员称从没听说过这个标准。   质监部门称,该标准对玩具涂料中的铅、砷、汞等有害物质含量制定了上限,新国标将有利于规范玩具生产,家长给孩子买玩具也更放心。   对已经实施的新标准,有市民表示,虽然对那些涂有涂料的玩具不太放心,但不太了解已经出台的新标准,希望主管部门多多宣传。   市场走访   玩具鲜见涂料说明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几个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发现市场上售卖的儿童玩具没有任何关于涂料的标识,大部分玩具有合格证、安全认证和生产厂家,可有的玩具连生产厂家都没有标示。   22日上午,记者来到朝阳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发现该超市大部分儿童玩具皆明示了生产厂家、适用年龄、执行标准和合格证,还带有“在成人监视下使用”、“防止小物件被食用引发窒息”、“勿与酸碱性强的物质共同摆放”等警告,有些玩具还标识了“100%无毒材料”、“无毒塑胶,放心使用”等标志,但没给出这些“无毒材料”的成分。   记者注意到,在玩具产品说明中,只有使用安全警示,没有明确玩具具体用哪种涂料。对此,销售员表示:“涂料只是为了让玩具更吸引眼球,正规厂家生产的玩具,材料应该没问题。”   在济南路一家大型批发市场,记者走访了几家玩具店后发现,不少玩具标识不清晰,有的只有警告,有的只有厂家,有的包装上全是日语、英语,有的什么都没有。记者拿起一袋彩色塑料玩具问售货员是否安全,售货员表示:“得看着孩子玩,不能让他塞进嘴里。”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玩具都是用塑料、静态塑胶、小五金和木头等材质做成,色彩亮丽,适用年龄不等,不过鲜见玩具用涂料说明。   专家提醒   别把问题玩具带回家   在济南路某批发市场一玩具店里,南宁市民吴女士正在为自己的孩子选购玩具枪。她说:“买玩具会看有没有生产厂家,但是没注意过涂料成分。”   质监部门的专家表示,玩具直接接触孩子的身体,一旦玩具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超标,可能导致儿童肝肾功能下降、血液中红细胞减少,甚至有致癌危险,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消费者购买玩具时,首先要注意玩具的材料组成是否含有毒性。例如在选择塑料玩具时,聚乙烯(PE)类的塑料是无毒的,聚氯乙烯(PVC)中的增塑剂含有有害物质。玩具上所涂的颜料通常都含有砷、铅、汞等有毒物质,在选购时应尽量选含量低于标准的产品。小孩玩玩具时,家长最好在旁监视,并要求小孩玩完后洗手。
  • 无证试剂案发酵 赛默飞被指获利丰厚
    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公立三甲医院及第三方检验机构在临床诊断中违规使用赛默飞世尔公司(以下简称“赛默飞公司”)未经注册的过敏源体外诊断试剂Phadia产品一事继续发酵。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该单位已对中日友好医院正式立案调查,案由即为该医院在“过去数年中”大规模使用未经注册的Phadia试剂于临床诊断中。“由于案情复杂,取证等工作量较大,目前该案已申请延期。”该负责人表示。  冰山一角  北京协和医院、上海儿童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以及中日友好医院,这些医院违规使用未经注册的Phadia试剂的曝光或许仅仅揭开了赛默飞公司庞大灰色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据曾经供职于该公司的知情人士透露,赛默飞公司过敏源产品计有670种,其中仅28种有证。无证Phadia试剂价格在30至70美元之间。销售方面,该公司将中国地区划分成了(华)北区、(华)东区、(华)南区、西南区、东北区、西北六个大区。2012年Phadia试剂及检测设备全国销售总额税前为248.2万美元,2013年为226.4万美元,2014年更是达到了410.6万美元。三年合计885.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842.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赛默飞公司原本并非医药企业,直到2011年,其才开始介入专业诊断领域。赛默飞公司销售的无证试剂Phadia并非该公司自主研发产品,而是通过并购获得。2010年,致力于过敏、哮喘和自身免疫性诊断的瑞典医药企业Phadia AB(原名Pharmacia,后更名为Phadia AB)通过全资子公司Allergon AB收购了其在中国最大的总代理经销商南京维康乐贸易实业公司。2011年8月,赛默飞公司完成了对Phadia AB的收购,同时成为南京维康乐的控股母公司。顺理成章,赛默飞中国也全盘接收了原来Phadia AB全部的在华业务。  此后数年间,赛默飞从Phadia产品中获取了丰厚的回报。Phadia试剂直到2016年4月15日才正式全面停售。  据该知情人士透露,从2011年8月到2016年4月,在4年多的时间里,除2013年因处罚有小幅回落外,无证试剂的销售额以年均40%以上的速度增长。其中很大一部分更是通过借货协议转化为了应收账款。“因为试剂没有证,所以经销商就与医疗机构达成协议,先通过借货的方式出货,等到该试剂取得注册后再回收货款。”该知情人士说。  此外,如此高增速的发展使赛默飞公司对其经销体系的控制亦几近失效。记者掌握的材料显示,该公司经销商名录下的青岛科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大翔医药有限公司——均不存在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赛默飞公司明显未对经销商的资质进行核实,其无证试剂的去向成谜。  监管漏洞  2011年到2016年,既是赛默飞公司无证Phadia试剂迅速占领体外诊断市场的时期,同时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印发《关于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大对无证试剂监管打击力度的时期。  而令人疑惑的是,赛默飞无证Phadia试剂是如何“顶风作案”,实现逆势迅猛增长的?  据知情人士表示,其或许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市监局”)的监管漏洞有关。2014年1月1日,由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合并而来的浦东市监局正式运行。该单位沿袭上述三家单位的功能职责,并在赛默飞无证试剂的认定、召回和追责中扮演着监管角色。  在相关试剂的召回过程中,浦东市监局未做任何公开说明,赛默飞公司亦未做召回公示。  众所周知,2014年10月1日新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生效前,未注册试剂可以“仅供研究”的名义进行销售,但前提是“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  而事实上,赛默飞公司在《关于免疫诊断试剂销售情况的说明》一文中亦承认,该公司仅在Phadia试剂的产品包装上标注带“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字样的中文标签,其未附中文说明书。这一违规行为直到2015年8月才被浦东市监局察觉并作出反应。浦东市监局向前者递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浦市监案责改字【2015】115010号),要求赛默飞公司“对已销售的过敏原研究用试剂进行召回,对召回后及库存的上述产品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以及失效日期,附上中文说明书”。  但蹊跷的是,赛默飞公司官网上,浦东市监局官网上都没有上述公开召回。而根据相关规定,浦东市监局有责任向社会公众通报该事项。  2014年10月1日新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删去了原来“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但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的条纹。  浦东市监局据此在《行政复议答复书》中辩称,“根据2014年6月(系浦东市监局笔误,应为10月)之前的相关规定,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 根据2014年6月之后的规定,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定义的范畴内,不属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如果因为试剂不做临床诊断而不属于浦东市监局的管辖,那么市监局是否有必要先对试剂的流通及用途做出监管,保证其没有被用于临床诊断?事实上,根据浦东市监局自身对无证试剂使用情况的调查,市监局根本无法掌握真实情况。  虽然Phadia产品通过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认证,但是其流通于中国市场并应用于临床诊断还是应该得到CFDA的许可。截至本稿刊发,赛默飞公司及浦东市监局均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赛墨飞公司给记者的回复函中称,“今年年初,公司发现若干已签署科研协议的客户仍将部分科研用试剂用于临床诊断。为了确保业务合规,经考虑后最终决定,自2016年4月起,终止科研用过敏原试剂产品的进口和销售。”  另外,对经销商的选择有严格的审核标准和严谨的程序,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方法。  在该回复函中,赛默飞第一次公开承认其销售的试剂被用于临床诊断。这意味着,它和企业之前签的科研协议和告知函都是没有约束力的,并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
  • 拉曼终身成就奖得主张树霖:做基础研究须下苦功
    前不久,第25届国际拉曼光谱学大会在巴西福塔雷萨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张树霖荣获了拉曼终身成就奖,这是给予长期为拉曼光谱学及其应用的深层发展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的最高奖。“从1985年开始,张树霖教授在纳米结构的拉曼光谱学研究方面作出了根本性的贡献,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综合性的纳米结构拉曼光谱学专著Raman Spectroscop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Nanostructures,得到了全球的认可。”国际著名拉曼光谱学专家德国的Wolfgang Kiefer教授如是说。  (相关新闻:北京大学张树霖教授荣获国际拉曼光谱大会(ICORS2016)拉曼光谱终身成就奖 )  “这个奖被中国人拿到了”  获得拉曼光谱终身成就奖,张树霖说自己也没想到。  拉曼光谱终身成就奖由国际拉曼光谱大会于2014年首次设立,采取首先由提名人推荐,然后由30位委员秘密投票,在会议闭幕式上当场宣布并颁奖。今年该奖项的三位候选人都实力强劲。其中一位巴西教授则是国际拉曼光谱大会的主席。“所以当时听到自己的名字,我也吃了一惊。当时脑中闪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奖被中国人拿到了。”张树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张树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拉曼光谱学研究与中国人有着很深厚的渊源,也是为数不多的由中国人持续作出历史性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领域。  拉曼光谱是一种散射光谱,是由印度科学家C.V.拉曼在1928年发现的,拉曼也由此获得了1930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拉曼散射效应是光的散射现象中的一种特殊效应,光的频率在散射后会发生变化,频率的变化决定于散射物质的特性,因此,研究人员可以利用拉曼光谱来探测物质的结构和性质。这种探测方法的分辨率很高,很细微的差别都能探测出来。比如,目前拉曼光谱成像是唯一能够把一个生物体的单个活细胞成像的方法。  拉曼光谱学的发展和应用分三个阶段。在1944年以前,拉曼光谱仪利用的是汞灯光源,探测对象只能是化学物质。这一阶段的拉曼光谱学研究的总结性工作是中国人做的,这个人就是著名的物理学家吴大猷。二战以后,拉曼光谱学领域没有什么进展,进入沉默阶段,直到1960年激光器的诞生。激光器作为拉曼光谱的光源,使得固体的拉曼光谱研究得以进行,拉曼光谱学领域的研究热度又开始上升。“固体拉曼光谱学研究需要有理论基础,这个理论基础就是中国物理学家黄昆在1952年出版的《晶格动力学理论》中打下的。”张树霖说,“第三个阶段是超晶格出现以来,固体拉曼光谱研究进入到纳米结构领域。我这次得奖主要是由于在纳米结构拉曼光谱学方面的研究,这说明在现阶段中国人也是做得非常好的。”  “底子很差”的北大学生  如今在国际拉曼光谱学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张树霖,却坦言自己求学时期并不是“学霸”,反而是“底子很差”。  张树霖1964年进入北京大学物理系学习。“我在进北大之前的学历只是中等师范一年级,由于时代原因,后两年都没学就去参加工作了。能考上北大也是有点‘投机取巧’。”张树霖笑着说,“我工作时给一个小报写过社论《论又红又专》,结果高考语文作文题目恰好就是这个。那时候搞大炼钢铁,我想化学肯定要考大炼钢铁的化学反应,结果也猜对了。再加上当时对工作过的人有照顾,所以我就等于搭了扶梯爬墙进了北大。”  进入大学后,张树霖本以为能专心学习。结果由于以前有工作经历,第一年学校便让他去管理当时陆平校长直接关注的话剧队,白天有时没办法上课,晚上更是无法自习。第二年,由于当时北大要建设昌平校区,张树霖干脆被安排脱产去当基建组组长,带着一名教员和一名脱产学生,从调研、提设计要求到与工程师打交道都需要参与,整整一年时间不能学习。  张树霖记得很清楚,当时返回学校上课时,系里的意见是让他留一级,但他不愿意。“我要跟着原来的班级,这就必须把拉下的课自己补回来。”张树霖说,这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当时的外语是俄语,班级同学大多是中学就学了六年,但他一个字母都不会,往往只能熄灯后拿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背单词。代数和三角也基本没学,他就趁着暑假补课。后来,与他同路回家的同学还打趣说:“老张的代数和三角是在火车上学的。”就这样,到毕业时,张树霖一门补考的课都没有,顺利按时毕业。  大学毕业后,张树霖留校做一个国家重大项目的行政秘书。该项目的学术负责人黄昆知道张树霖想做研究,便把他当作自己的研究生一样进行指导,让张树霖看相关领域的英文书,一两个星期就听他汇报一次。可是不到一个学期,因为北大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来又有“文革”,张作霖的学习和工作又被打乱了,一直到“文革”结束后,他才开始得以安心做研究,直到现在。  “基础科学研究,不能吃苦是不行的”  1978年,各项研究工作渐渐开始重新启动,张树霖开始了拉曼光谱学的研究,那时用的激光拉曼光谱仪都是他自己组建的。  “‘文革’前我们曾经买过一台利用汞灯做光源的棱镜拉曼光谱仪,可因为‘文革’,这台仪器在仓库一躺就是10年,到1978年拿出来用的时候,它已经过时了,当时需要的是激光拉曼光谱仪。那时国家又没钱,怎么办呢?还好原来我参加过氦氖激光器的研制,我们就自己拼成了一台激光拉曼光谱仪。”张树霖说。  1985年起,张树霖开始集中于低维纳米结构的拉曼光谱学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比如,低维材料超晶格的光谱特征谱一共有五种,其中有两种是最难得到的,很多年都没有成果,最后由张树霖团队研究出来。另外,研究人员根据纳米结构的性质,已经对纳米结构材料在理论上推出很多性质,但张树霖发现了其中8个与理论上的规律不一致的反常性质,并对其进行了解释。他的一系列研究使低维纳米材料的结构被了解得更加深入和正确。  2000年后,张树霖成为国际拉曼光谱学大会国际执委会终身委员和2002—2004年的主席。2004年,以他为首的“若干低维材料的拉曼光谱学研究”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8年和2012年,张树霖先后出版了第一本中文和英文专著《拉曼光谱学与低维纳米半导体》和Raman Spectroscop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Nanostructures。  基础研究的工作是辛苦而枯燥的,但自己的成果能打上中国的标签,这给了张树霖极大的动力。  1985年夏,张树霖曾赴美国伊利诺大学访问,在美国工作了一年半的时间。要回国时,美国方面挽留张树霖,被他拒绝了。张树霖当时在美国一个月的工资有2000美元,在国内只有650元人民币。但是张树霖认为在美国做出的成果是美国的,不是中国的,于是他认为他必须要回来。他回国一年后,美国的教授还给他写信,问他要多少工资能回来,他还是立即拒绝了。  “没有国家,就没有个人。”张树霖说,“上世纪90年代,我去法国巴黎卢浮宫,说明书里还没有中文。2002年再去,已经有中文说明书了。我原来到意大利开国际会议,外国专家问我是不是日本人,几年后再去意大利,旅馆的工作人员看到我就用中文跟我说‘您好’。不是我张树霖变厉害了,是中国强大了。”  在美国访问时,张树霖每天早早就到办公室,工作到晚上很晚才离开,周末也是一样,就是想充分利用美国先进的仪器和材料多做些工作和多积累经验。他临回国前,一位合作的美国教授对他说:“树霖,从你身上,我知道了中国为什么发展那么快。”  这样的工作习惯,张树霖一直保持到现在。如今,已经80岁的张树霖仍然每天早上六点半左右起床,骑自行车去办公室上班,除了吃饭、午休和必要的体育活动时间都在工作,直到晚上十点半以后才睡觉,一年365天,天天如此,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在出差时,才找机会到处走走看看。张树霖说,“从事基础研究,目标必须是世界第一,努力做创新性工作。”因此 “基础科学研究,不吃苦是不行的。”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报告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 湖北粮食局采购306台/套仪器设备
    湖北省粮食局2012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共采购16包,共计306台/套仪器设备。   一、 项目概况   1、 采 购 人:湖北省粮食局   2、 项目名称:2012年度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3、 项目编号:HBCZ-1306194-130388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招标内容: 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设备采购,本项目分为16个包,具体采购清单及分包情况详见附件《设备采购清单表》   注:   1、投标人可择包选投,不限包数   2、《设备采购清单表》中标注进口产品的包已经过专家论证,监管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 标注国产产品的包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 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所投的主要设备(单品规投标总价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5万元的设备)须取得其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唯一授权   4)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中文说明书(进口产品还需附英文或原产地国家语言文字说明书复印件),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彩色产品样本附图,同时按照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规格,在产品样本附图中标注相关组成部件,并另附文字一一对应说明   5)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供应、售后服务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6)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 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售价   凭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包,售后不退。若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寄方式发售文件,邮寄费另收100元人民币。(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或报名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至715280823@qq.com,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8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4日止,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服务大厅。   六、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3年9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   七、 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七楼1号会议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7楼   八、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粮食局   联 系 人:刘勇   电 话:027-88850429-8202/88873413   九、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430071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B座7楼(东湖大厦正对面)   联 系 人:叶凡 手 机:13517206078   电 话:027-87816666-8607 传 真:027-87816666-8609   邮 箱:715280823@qq.com   十、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 递交标书费及保证金的帐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行 号:840085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帐 号:562557524480   2013年8月16日   附件《设备采购清单表》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发布
    关于印发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0]4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化妆品原料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命名,在卫生部发布的《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07年版)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及香水协会2008年出版的《国际化妆品原料字典和手册(第十二版)》[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Twelfth Edition(2008)]中所收录的原料命名进行了翻译,完成了《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印发。同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企业在化妆品标签说明书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标识时,凡标识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当使用《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二、从2011年4月1日起,生产企业在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时,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化妆品原料名称属《目录》中已有的原料,应提供《目录》中规定的标准中文名称。   三、《目录》未对收录的原料进行安全性评价,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使用原料,并对所使用原料的安全性负责。   四、对《目录》中收录和未收录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当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附件: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2010年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检验检测设备管理策略
    检验检测设备是检验员进行检验检测的重要手段,是检验检测数据科学、准确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检验检测设备的准确、稳定、耐用,科学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就检验检测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责任重大。检验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除了要求检验员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能外,还须借助检验检测设备,对检验项目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得出科学的数据,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做出准确判断。   然而没有规范的管理,检验检测设备就难以发挥其作用,甚至还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因此,为保证检验检测设备的准确、稳定、耐用,科学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本人就检验检测设备的管理工作发表个人观点,希望进一步引起同行对检验检测设备使用和管理的重视,以加强检验检测设备的规范管理,提高利用率,使其更好地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服务。   统一管理专管共用   基于检验检测设备品种多、规格繁杂、数量大的特点,应实行统一管理,专管共用。仪器设备购置后,除了发放到各部门和个人外,其他专管共用仪器设备均存放于仪器设备库,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为了检验员外出检验时设备存取方便,仪器设备库宜设置在一层,应满足仪器设备存放要求,防火、防潮、防尘、防热、防震。   设备入账时,每台设备统一给出唯一编号,发放给检验员的检验工具箱,箱内的设备都应分别设编号。同时,为了便于管理,每台设备编制一个条码。通过扫码器识读设备条码,能方便快捷地获取设备的相关信息。设备入库时,按照设备类别分别存放于设备架上。设备类别可分为机电类、承压类和通用类,同一类别的设备按照下重上轻存放,定格、定位,平稳放置,陈列整齐。每台设备贴上设备信息标签(标签应防水、粘性好),并挂设备状态标识牌。设备架上对应贴上(或插上)相应的设备信息标签卡。设备状态采用“三色”标识管理,绿色为合格,黄色为准用,红色为停用。所有仪器设备要做到账、物、卡相符。   利用微机进行管理   微机应用已成为现代设备管理的重要手段。利用计算机技术和条码技术相结合,建立设备管理数据库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快速、高效地处理设备管理中的各类账表,自动生成作业计划并予以监督实施。设备管理系统应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的维护、修理、检定(校准)、借还、转账,检索查阅,打印等内容,应设置以下几个功能模块:   自动提示功能:对逾期未还设备、超期未检定设备的提示。统计查询功能:对需检定(校准)、报损、报废等设备的筛选过滤,分类统计汇总。领用归还功能:领用、借还设备时,读取设备条码和借者条码,调出相应信息办理。财务接口功能:使设备的资产价值及其变化反应到财务系统。   定期检定(校准)设备   需要检定(校准)的设备,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定期检定。凡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检定周期,送有能力、资格和溯源性的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进行强制检定。包括钢卷尺、石油闪点温度计、天平、砝码、压力表、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阻测量仪、个人剂量仪、声级计、有害气体分析仪、酸度计、分光光度计、溶氧测定仪等。非强制检定的设备,其校准可由外部校准机构进行,也可由本机构进行自校准。如超声波测厚仪、X射线机、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仪、硬度仪、黑度计、水平尺、钢直尺、游标卡尺、焊缝检测尺、塞尺、百分表、电子经纬仪、水准仪、点温计、温湿度计、照度计、浊度计、有机热载体残碳分析仪、运动粘度分析仪、万用表、钳形电流表、转速表、激光测距仪、力矩扳手、指针式拉压测力计、转向参数测试仪等。   另外,需送检的设备应按照计划分批送检,不能一次全部外送,影响检验检测工作的连续性。检定(校准)完毕,及时将检定证书(校准报告)归档,检定结论、下次检定日期及时对应更新。对检定不合格的设备,制定维修或报废处理计划。   提高自主研发能力   配置先进、高精的仪器设备,能提高检验技术含量和工作效率,但也有不足。如购置进口的仪器设备,纯英文的操作界面和存储数据,操作难度较高,而检验员英语水平高低不一,现场检验不方便查阅,这使得检验员宁愿使用国产陈旧简易的设备。针对这样的问题,建议对购买进口设备时,要求商家配备中文说明书、中文界面操作标识等。其次,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设备操作培训时,可制作一段动态的关于设备操作说明、技巧及注意事项等的演示录像,检验人员只需花几分钟时间就可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技巧,既节省了检验人员面对繁重的检验任务,琢磨设备如何使用所花的时间和精力,又可提高现代化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和价值。   除了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加以消化和创新,检验人员还应提高自主研发能力,研究出符合特种设备行业特点和需求的特色设备,促进本行业事业和经济发展。   资源共享发挥价值   对某些高、精、尖、贵但利用率较低的检验检测设备,如便携式直读光谱仪,其分析精度高,稳定性好,可在检验现场快速定量分析Fe、Cu 等基体材料中的各种元素,精确分析S、P以及不锈钢中的超低碳,能精确、稳定、快速地对锅炉压力容器的钢材材质检验,但其价格昂贵,约60余万元/台。因此,对于这类仪器设备,可协议外租,实现机构间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设备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 佑谱光学-拉曼终身成就奖
    前不久,第25届国际拉曼光谱学大会在巴西福塔雷萨召开。在这次会议上,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教授张树霖荣获了拉曼终身成就奖,这是给予长期为拉曼光谱学及其应用的深层发展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的最高奖。“从1985年开始,张树霖教授在纳米结构的拉曼光谱学研究方面作出了根本性的贡献,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综合性的纳米结构拉曼光谱学专著raman spectroscop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nanostructures,得到了全球的认可。”国际著名拉曼光谱学专家德国的wolfgang kiefer教授如是说。 获得拉曼光谱终身成就奖,张树霖说自己也没想到。拉曼光谱终身成就奖由国际拉曼光谱大会于2014年首次设立,采取首先由提名人推荐,然后由30位委员秘密投票,在会议闭幕式上当场宣布并颁奖。今年该奖项的三位候选人都实力强劲。其中一位巴西教授则是国际拉曼光谱大会的主席。“所以当时听到自己的名字,我也吃了一惊。当时脑中闪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奖被中国人拿到了。”张树霖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张树霖之所以有这个想法,是因为拉曼光谱学研究与中国人有着很深厚的渊源,也是为数不多的由中国人持续作出历史性重大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领域。  拉曼光谱是一种散射光谱,是由印度科学家c.v.拉曼在1928年发现的,拉曼也由此获得了1930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拉曼散射效应是光的散射现象中的一种特殊效应,光的频率在散射后会发生变化,频率的变化决定于散射物质的特性,因此,研究人员可以利用拉曼光谱来探测物质的结构和性质。这种探测方法的分辨率很高,很细微的差别都能探测出来。比如,目前拉曼光谱成像是唯一能够把一个生物体的单个活细胞成像的方法。  拉曼光谱学的发展和应用分三个阶段。在1944年以前,拉曼光谱仪利用的是汞灯光源,探测对象只能是化学物质。这一阶段的拉曼光谱学研究的总结性工作是中国人做的,这个人就是著名的物理学家吴大猷。二战以后,拉曼光谱学领域没有什么进展,进入沉默阶段,直到1960年激光器的诞生。激光器作为拉曼光谱的光源,使得固体的拉曼光谱研究得以进行,拉曼光谱学领域的研究热度又开始上升。“固体拉曼光谱学研究需要有理论基础,这个理论基础就是中国物理学家黄昆在1952年出版的《晶格动力学理论》中打下的。”张树霖说,“第三个阶段是超晶格出现以来,固体拉曼光谱研究进入到纳米结构领域。我这次得奖主要是由于在纳米结构拉曼光谱学方面的研究,这说明在现阶段中国人也是做得非常好的。”  “底子很差”的北大学生  如今在国际拉曼光谱学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张树霖,却坦言自己求学时期并不是“学霸”,反而是“底子很差”。  张树霖1964年进入北京大学物理系学习。“我在进北大之前的学历只是中等师范一年级,由于时代原因,后两年都没学就去参加工作了。能考上北大也是有点‘投机取巧’。”张树霖笑着说,“我工作时给一个小报写过社论《论又红又专》,结果高考语文作文题目恰好就是这个。那时候搞大炼钢铁,我想化学肯定要考大炼钢铁的化学反应,结果也猜对了。再加上当时对工作过的人有照顾,所以我就等于搭了扶梯爬墙进了北大。”  进入大学后,张树霖本以为能专心学习。结果由于以前有工作经历,第一年学校便让他去管理当时陆平校长直接关注的话剧队,白天有时没办法上课,晚上更是无法自习。第二年,由于当时北大要建设昌平校区,张树霖干脆被安排脱产去当基建组组长,带着一名教员和一名脱产学生,从调研、提设计要求到与工程师打交道都需要参与,整整一年时间不能学习。  张树霖记得很清楚,当时返回学校上课时,系里的意见是让他留一级,但他不愿意。“我要跟着原来的班级,这就必须把拉下的课自己补回来。”张树霖说,这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当时的外语是俄语,班级同学大多是中学就学了六年,但他一个字母都不会,往往只能熄灯后拿着手电筒在被窝里背单词。代数和三角也基本没学,他就趁着暑假补课。后来,与他同路回家的同学还打趣说:“老张的代数和三角是在火车上学的。”就这样,到毕业时,张树霖一门补考的课都没有,顺利按时毕业。  大学毕业后,张树霖留校做一个国家重大项目的行政秘书。该项目的学术负责人黄昆知道张树霖想做研究,便把他当作自己的研究生一样进行指导,让张树霖看相关领域的英文书,一两个星期就听他汇报一次。可是不到一个学期,因为北大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来又有“文革”,张作霖的学习和工作又被打乱了,一直到“文革”结束后,他才开始得以安心做研究,直到现在。  “基础科学研究,不能吃苦是不行的”  1978年,各项研究工作渐渐开始重新启动,张树霖开始了拉曼光谱学的研究,那时用的激光拉曼光谱仪都是他自己组建的。  “‘文革’前我们曾经买过一台利用汞灯做光源的棱镜拉曼光谱仪,可因为‘文革’,这台仪器在仓库一躺就是10年,到1978年拿出来用的时候,它已经过时了,当时需要的是激光拉曼光谱仪。那时国家又没钱,怎么办呢?还好原来我参加过氦氖激光器的研制,我们就自己拼成了一台激光拉曼光谱仪。”张树霖说。  1985年起,张树霖开始集中于低维纳米结构的拉曼光谱学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比如,低维材料超晶格的光谱特征谱一共有五种,其中有两种是最难得到的,很多年都没有成果,最后由张树霖团队研究出来。另外,研究人员根据纳米结构的性质,已经对纳米结构材料在理论上推出很多性质,但张树霖发现了其中8个与理论上的规律不一致的反常性质,并对其进行了解释。他的一系列研究使低维纳米材料的结构被了解得更加深入和正确。  2000年后,张树霖成为国际拉曼光谱学大会国际执委会终身委员和2002—2004年的主席。2004年,以他为首的“若干低维材料的拉曼光谱学研究”获得了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08年和2012年,张树霖先后出版了第一本中文和英文专著《拉曼光谱学与低维纳米半导体》和raman spectroscopy and its application in nanostructures。  基础研究的工作是辛苦而枯燥的,但自己的成果能打上中国的标签,这给了张树霖极大的动力。  1985年夏,张树霖曾赴美国伊利诺大学访问,在美国工作了一年半的时间。要回国时,美国方面挽留张树霖,被他拒绝了。张树霖当时在美国一个月的工资有2000美元,在国内只有650元人民币。但是张树霖认为在美国做出的成果是美国的,不是中国的,于是他认为他必须要回来。他回国一年后,美国的教授还给他写信,问他要多少工资能回来,他还是立即拒绝了。  “没有国家,就没有个人。”张树霖说,“上世纪90年代,我去法国巴黎卢浮宫,说明书里还没有中文。2002年再去,已经有中文说明书了。我原来到意大利开国际会议,外国专家问我是不是日本人,几年后再去意大利,旅馆的工作人员看到我就用中文跟我说‘您好’。不是我张树霖变厉害了,是中国强大了。”  在美国访问时,张树霖每天早早就到办公室,工作到晚上很晚才离开,周末也是一样,就是想充分利用美国先进的仪器和材料多做些工作和多积累经验。他临回国前,一位合作的美国教授对他说:“树霖,从你身上,我知道了中国为什么发展那么快。”  这样的工作习惯,张树霖一直保持到现在。如今,已经80岁的张树霖仍然每天早上六点半左右起床,骑自行车去办公室上班,除了吃饭、午休和必要的体育活动时间都在工作,直到晚上十点半以后才睡觉,一年365天,天天如此,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在出差时,才找机会到处走走看看。张树霖说,“从事基础研究,目标必须是世界第一,努力做创新性工作。”因此 “基础科学研究,不吃苦是不行的。”
  • 某公司涉嫌供应假仪器 离奇再中标千万元项目
    据央广网日前报道,有举报称,2014年广西在采购节能监察执法的相关设备时,有相当批量、疑似假冒伪劣的执法设备,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进入了节能监察执法系统,上市公司杰赛科技也被卷入其中。  报道称,杰赛科技独揽2014年广西发改委节能监察执法设备采购的3个分标,但其向相关单位供应的梅克罗尼超声波流量计被举报是假冒产品,其他部分供货产品也被认为是“三无”产品。  广西发改委环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事件仍在核实处理过程中,尚未确认。杰赛科技董秘黄征则回应,该公司已经安排承接该业务的分公司尽快向各方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杰赛科技今年再次中标广西发改委节能监察执法设备的采购,但同样饱受质疑。  中标项目供货是假货?  该采购项目于2013年底进行公开招标,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龙招标公司)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信息显示,2014年初公布招标结果,杰赛科技独中三元,涉及总中标金额为493.8万元,成为该批采购唯一供货商。2014年5月,其向广西8个区县的节能监察中心供货。  不过,这批设备近日被举报出了问题。据央广网报道,广西桂平市发现其所采购单价7万元、自称英国梅克罗尼牌的超声波流量计,充不进电,也无法开机,后经梅克罗尼中国总代理检测认为,该流量计为假冒产品。此外,经广西计量院检测,标注为由美国鼎翼(APEX)生产的两款共四部照度计在同样的条件下,读数也完全不一致。  央广网称,杰赛科技提供的多款设备中,至少有四款存在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强制标准的情况。除此之外,杰赛科技供货的其他部分执法设备也没有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以及中文说明书,从形式上看,属于“三无”产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广西节能监察中心,其法规科科长刘春晓证实了上述消息,“报道内容属实,情况也讲得很清楚了。这一批(设备的情况)我们不好说,这只是单个机构发现的情况,现在也还不能给人家(杰赛科技)下定论。”  广西发改委环资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事件仍在调查核实当中,有结果后会向社会公布,“确实现在还不能确认供货是假冒伪劣产品,我们正在开会,召集相关部门去做鉴定。”  今年再度中标采购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杰赛科技方面,其董秘黄征对此回应,“我司已安排承接该业务的分公司尽快了解情况并妥善处理。”黄征告诉记者,当时的招标文件上有相应的品牌推荐,杰赛科技方面根据推荐,选取了国外的进口设备和仪器投标,“这些都不是公司自主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我们现在已经安排分公司和相关部门,向广西的用户方、采购设备的提供方了解情况,要求进口设备的代理商进一步梳理他们的供货渠道和货物来源,理清其中到底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现在正在跟各方了解情况中,确实没办法确定是不是仿冒品,现在也不太好做更多的回应。”黄征表示。  据了解,广西发改委目前正在对节能监察执法设备进行第三次采购,而根据今年1月份公布的中标信息,五个采购招标分标中,杰赛科技再次获得A分标和C分标,涉及中标金额约为1142.3万元。  记者注意到,杰赛科技今年的中标也受到了质疑。另一参与竞标的公司聚智国际(杭州)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智公司)经理葛春良曾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向云龙招标公司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杰赛科技投标产品中,伊斯特8500c烟气分析仪并未获取CPA证书。葛春良告诉记者,CPA证书由国家统一发,网上都能查到。经过他们多方查证,发现杰赛科技上述烟气分析仪未获得CPA证书。  根据我国相关的计量器具法规,凡是进口或者外商在中国境内销售、被列入国家《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的,应当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CPA型式批准证书。没有CPA认证,在中国销售属违法。  黄征则对此回应,公司在中标后就已经提交CPA证书,“至于向哪个部门提交我这边不太清楚。”云龙招标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杰赛科技是否提交CPA证书,“现在还没出结果,有些东西不能透露。”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杰赛科技是否已经提交CPA证书现在不太清楚。  据央广网透露,对2016年初公布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不止聚智公司一家,广西轩创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投标商都颇有微词。
  •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执行
    7月24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执行。作为《食品安全法》法律规定的细化和实施细则,《条例》对于强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意义显而易见。而在《条例》正式出台之前,4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曾就《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近万条。   【追踪采访】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相比《条例》草案,《条例》主要在3个方面做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修改,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 二是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 三是将食品安全法一些较为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记者通过对照《条例》与《条例》草案发现,大大小小的修改共有50余处,其中不乏一些重要的修改。   修改重点一:食品安全标准   在《条例》草案中,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是放在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中 而在《条例》中,“食品安全标准”被“单拎”出来成为第三章。除了位置改变之外,在具体规定上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修改:   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将启动前提从7条减少至5条,“需要判断某一食品是否安全”等内容被删除   对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的组成,由“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的代表组成”改为“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修改重点二:食品生产经营   《条例》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增加了具体规定,即“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 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另一个重要修改是《条例》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从4年改为3年。   另外,《条例》增加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等内容。   在食品召回的规定中,针对因食品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情况,《条例》规定,如要重新销售,食品生产者除了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食品安全之外,还应当在销售时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除此之外,《条例》还明确规定,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修改重点三:进出口食品监管   《条例》明确规定,进口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条例》对进口食品报检增加了具体规定,即“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条例》还要求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修改重点四:法律责任   《条例》突出了对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的处罚力度,规定如果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应依法对当地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对当地监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条例》还增加了对于违法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处罚规定,即违法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记者点评】   通过对照《条例》和《条例》草案,我最大的感觉是进一步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我监管,包括企业与监管部门的配合,企业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等等。在不放松政府监管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的自我监管意识和违法成本,应该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方向。   从起草草案到公开征求意见再到正式公布执行,《条例》用了半年多的时间。然而,从检验《条例》的效果到最终实现制定《条例》的目标,我们需要更多的时间。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修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七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外,必要时,还应当依据医疗机构报告的有关疾病信息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作出调整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第八条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疾病信息。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汇总、分析有关疾病信息,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九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确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将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报送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下达监测任务的部门。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餐饮服务场所。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第十条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本行政区域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向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一)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二)为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三)发现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的   (四)需要判断某一因素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的   (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风险的来源和性质   (二)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   (三)风险涉及范围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收集前款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   第十四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相关信息。   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   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报送备案的企业标准,向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通报。   第十九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条 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县级以上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审核相关资料、核查生产场所、检验相关产品 对相关资料、场所符合规定要求以及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第二十一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   第二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二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法律规定记录的事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五条 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第二十六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十七条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交付控制。   食品生产过程中有不符合控制要求情形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二十八条 食品生产企业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外,还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记录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要求记录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采购控制要求,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三十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企业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 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第三十三条 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者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以及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三十四条 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   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第三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抽样检验的部门承担 复检结论表明食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三十六条 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进口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三十七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食品中发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规定且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三十九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册,其注册有效期为4年。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的原因致使相关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条 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四十一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具体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收集、汇总、通报下列信息: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行业协会、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风险预警信息,以及境外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接到通报的部门必要时应当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获知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的信息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四十三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工作效率。   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五条 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包含食品抽样检验的内容。对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应当重点加强抽样检验。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购买样品所需费用和检验费等,由同级财政列支。   第四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协调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 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重点加强监督管理。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第六十三条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进行。   国境口岸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实验猿大吐槽:那些年,你可能买到的“假”仪器!
    p   又到315,仪器论坛发起的《 a href=" http://bbs.instrument.com.cn/topic/6420331" target=" _blank" title=" 315到了,我们有话说!维护权益不含糊,吐槽劣质没商量"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315到了,我们有话说!维护权益不含糊,吐槽劣质没商量 /span /a 》帖再次引发实验员及检测人员的热议。话不多说,先来看看实验猿们的吐槽:那些年,你可能买到的“假”仪器!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我要吐槽一件事,我们几年前买了一台氙灯老化仪,在保修期期间,就经常坏,他们当时派人来维修,但是等过了保修期之后,再让他们来的话,就需要我们付很多钱,还要先给他们打钱过去,做路费,感觉售后服务真的太差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有次买了一些沸石,味道太大,无法用。”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买的玻璃管是山寨的,刻度不清,也不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现在很多试剂一开瓶有胺味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买比色管两批次回来刻度不一致,同样的10毫升加进去有些不到刻度,有些超过10毫升,我也是醉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买过一次氯苯,结果有95-53-4物质,坑死人。具体厂家不好透露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试剂很多都是短斤少两,进口仪器的耗材太贵了,一个X荧光仪的电源就要3万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有时买的标液名称张冠李戴。”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记得买滴定管,50mL,25mL的,附检定证书是合格的,居然管身微弯,在刻度区居然还有气泡,销售居然还拿出标准,说是允许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产仪器售后服务跟不上,原子荧光跟仪器厂商沟通快三月了才有跟踪。”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产固相萃取柱堵堵堵,闹心!”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移液枪用着用着就偏移了,也是醉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我们买了一台国产水分测定仪,发货单有0.5微升进样器,结果根本没有,给水分测定仪标定带来很大不便,没有追究其责任。”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贝克曼的毛细色谱,修的时间和用的时间达到1:1。这个还是在第一年里面!冷却液储存罐换了3个,都是同样问题!” /span /p p   strong  再来看看去年的吐槽: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事件一:采购的自动定氮仪,带消化炉。到了一看定氮仪是国产的,代理说了,“你们的采购价只能配这样,消化炉是进口的”。我仔细一看,消化炉后面老大一个标志“made in china”,糊弄鬼啊!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还有,看说明书,消化炉的排废装置压根没有配,代理又说了“你们合同上直说消化炉,没写排废装置”!太无语了,买汽车难道还要写上四个轮子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不然就给卖你连个轮子的自行车,还理直气壮!没办法,用杀手锏,不签字,最后拖了一两个月才给配上!没见过这样的代理!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noimg/34a2059d-55a8-40d9-aadb-ab80a28e0098.jpg" title=" timg (5)_副本.jpg" /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事件二:13年前买原吸的已被黑一次,2年前新买原吸同样部件又被黑一次。第一次,不配冷却循环水系统,自己买国产的:不能用,之后自己买原装的,花大把美钞啊!第二次,要代理商一定配好的冷却循环水系统,却是国产的:不能用,后来自己买合资的,花2W 更来气的是清单上标有可视系统,安装时就发现了没有,领导也签收!问厂家,说只能找代理商,问代理商却说会和你领导说,问领导,领导却说可视系统的事就由你来崔代理商安装,无语!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3/noimg/4701f61b-0cb2-4dfd-8fcd-f5078c586496.jpg" title=" timg (1)_副本.jpg" /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事件三:刚刚从国外进口的昂贵仪器经过精心检查,毫无问题,但在实验开始之后,突然计算机报错,等再去检查,仪器上的密封件全部损坏!这下可吓坏了,这些仪器上的密封件每一个都价值数千元。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这可不是小事,难道是自己操作失误?经过苦苦思考和反复排查,终于发现,原来是试剂搞的鬼。密封件都是很娇贵的,遭到了假试剂的腐蚀就会全部坏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可是因为试剂已全部使用,我们已无法断定到底哪瓶是假的。就是这一点假货,让我们遭受了重大损失! /span /p p   看来,今年仪器打假的炮火还是集中在耗材试剂领域!在此分享一些购买耗材试剂的小建议,希望大家能在采购过程中多问、多辨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采购建议 /strong /p p   试剂都比较常规,一般都是固定的供应商提供。但是标准品不一样,有国内产的、有国外的、有标准证书的、也有不能提供标准证书的,价格也各异,让人看了眼花,问的烦躁,更是不知道该选哪个?最头疼的是有的时候根据标准做,色谱标准品出的谱图跟标准不一样的时候,有人就开始质疑你的采购是否有问题。总之,我本着一个原则,急需调研国内先,要求高的直接国外定,采购渠道走能提供标准证书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 ◆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化学试剂防假五小秘诀 /strong /p p   1. 购买某种试剂或试剂盒前,先上网搜生产公司的官方网站,索取试剂说明书。咨询或查找可靠代理商。 /p p   2. 如果代理商在本地自然好说,如在外地应询其本地可有可靠经销商,或干脆直接邮寄。 /p p   3.试剂到货时,应检查其包装及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厂家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进口或进口分装商品应包含原英文说明书,而不是一张中文说明书了事。可有货号和生产批号。货号与官方网站提供是否一致等。 /p p   4. 对于有些公司,其官方网站可提供批号查询,应查询是否与商品上的批号有效期及产品内容一致。 /p p   5. 有很多挂着进口的牌子,其实根本就不是进口产品,甚至根本就是假货,应当在订货前就提高警惕。目前一个国外大的生物公司,官方网站是一定要有的,如ADL般即没有官方网站又没有公司地址的试剂或试剂盒,即使价格便宜还是少理为妙。还有,如果有些国外品牌你可以很容易就讲下报价的一半价格,必假货无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色谱柱子 /strong /p p   很多厂商都可以试用,没办法,为了省钱,一般都这样,我也想买好的,多省事啊,不用去试呀试的折腾人,但是领导不同意啊。我这个采购半桶水还要抽一部分去洗柱子。其实说实话,试是试不出来的,只有长时间用了才知道柱子性能如何。 /p p   总之,实验难,采购更难!我们当然希望国产仪器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提升上去,更希望每天都是315,让实验猿满意! /p p br/ /p
  • 东京理化:下一步,实现又快又稳的发展——访埃朗科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二神啓彰
    p   东京理化器械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京理化)成立于1955年,是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成长起来的综合性科研生产企业。通过长期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东京理化在有机合成、化学制药、生物技术等技术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系列化的仪器产品,包括浓缩装置、冷冻干燥机、干燥恒温设备、低温恒温设备、有机合成装置等。其商标EYELA已经成为日本实验室中最受欢迎的仪器品牌之一。 /p p   虽然是一家国际型的企业,东京理化的市场构成却基本以本土和中国为主,全球销售收入中日本市场占比超过70%,中国市场占比超过15%。公司于2001年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并于次年在上海建立独资工厂,此后不久,又在上海成立了独资贸易公司——埃朗科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朗科技),代表东京理化全权负责EYELA品牌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工作。至今,东京理化进入中国市场已经十六周年。 /p p   2011年,二神啓彰先生接替埃朗科技首任总经理熊谷德久先生担任埃朗科技第二任总经理,全面负责EYELA品牌产品在国内的销售工作。在埃朗科技前后两任总经理的带领下,东京理化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16年来增长了20倍左右。2017年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上,仪器信息网编辑有幸采访了二神啓彰先生,就其对于中国市场的看法和期待,以及埃朗科技未来的发展规划展开了讨论,埃朗科技副总经理方小东女士陪同采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1ae6cfa5-24fc-4b86-94ff-e818637a6261.jpg" title=" 1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埃朗科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神啓彰先生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8769155e-c2fa-4751-a29c-cd0961368943.jpg" title=" 2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埃朗科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小东女士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六年平稳发展:产品质量与服务并重 /strong /span /p p   在中国市场的16年来,埃朗科技始终保持着平稳、健康的发展,从最初的3名员工,发展到现有的45名员工、5个分公司和2个联络处,销售额也是以一定的速率逐年递增,对于这样的成绩二神啓彰表示相当满意。同时,他认为随着中国政府对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制药产业等行业的重视逐渐加大,中国在相关科研领域的投入也会越来越多,这孕育了巨大的仪器市场需求。“我们公司将不断地进行深入的技术研究,通过贸易活动贡献社会,通过我们的产品为中国科学仪器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 二神啓彰如此说道。 /p p   “然而在中国,像浓缩装置、有机合成装置以及冷冻干燥装置等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的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新厂商不断涌入,而且制造成本越来越高,国产品牌的产品质量也越来越好。”面对这样的挑战,二神啓彰谈到,“东京理化将继续为中国客户提供性能可靠的高质量产品。五十多年的生产经验和技术沉淀,有很多质量细节是其他厂商无法模仿的。东京理化甚至连玻璃件也是自己生产的,对密封性、均匀度等都有着非常严苛的要求。” /p p   “较之于其他厂商,我们的产品不仅有着质量优势,还有着更多的产品附加值,那就是服务。” 二神啓彰介绍到,东京理化在中国长期以来坚持代理与直销并重的销售模式。在代理商的选择上,首先考虑他们与当地客户的关系是否足够紧密,能否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其次,定期地对他们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试以保证产品服务的质量。在直销方面,埃朗科技几乎将每一位客户视为重点客户,不仅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还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检修服务。对于高校客户,公司定期上门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仪器操作培训 对于制药行业企业用户,公司还能提供3Q等认证服务。 /p p   “不同于某些进口仪器厂商将售后服务于易耗品作为重要的利润来源,我们公司从来不会把售后服务和易耗品视作销售的补充。” 方小东女士说道。埃朗科技现有员工中,销售和售后占2/3以上,各个都受过严格的培训,与全国各地的代理商维修人员共同形成了得力的售后服务团队。“通常来说,普通的小问题我们不收取维修服务费。虽然我们没有回收这些成本,但是我们得到了客户对于我们品牌的支持和售后服务的认可,这对于客户的留存非常重要,这样实在的售后服务可以拉近我们与客户之间的关系,获取市场信息与产品改进意见,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基于用户导向的新产品开发:系统、全面、人性化 /strong /span /p p   以旋转蒸发仪为代表的浓缩系列产品一直以来是东京理化的标志性产品,在中国市场的表现也非常亮眼,年销售量高达几千台。“这是因为东京理化浓缩系列的产品线最长,型号种类最齐全,从1L到100L都可以自主生产,从旋转浓缩、离心浓缩、薄膜浓缩、吹扫浓缩到试管浓缩都能提供。而且,除了浓缩产品之外,我们还可以提供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延伸产品,包括水浴/冷浴、循环冷却设备、真空泵、隔膜泵、控制系统等。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最系统化的蒸发浓缩产品,在配套供应上体现我们独特的产品优势。” 二神啓彰谈到。 /p p   作为一家传统、谨慎的日企,东京理化在产品的更新换代上不会一味地追求速度,每一次的推陈出新都是真正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使用习惯和研究理念的不同做出的创新与改革,而不仅仅只是外观、控制界面或某些功能的改版与升级。虽然产品开发在日本总部,但是埃朗公司总经理每个月都会参加日本总部产品开发的会议,将中国用户的需求及时地反馈给日本总部,帮助开发部门更好地了解中国用户的实际需求。 /p p   “以2016年新推出的N-1300系列旋转蒸发仪为例,为了满足有左手操作习惯的实验人员的要求,我们将冷凝管及试料瓶设计成左右两侧都可以安装旋转,更全面地适应实验人员的使用习惯。同时,样品瓶还可定时地进行正反向旋转,并可通过更换加厚轴拓展至3L的试料瓶,以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数量样品浓缩的需求。此外,针对有些空间狭小的实验室,我们把水浴锅底座设计成圆弧外形,主机可以围绕水浴锅360度放置,最大限度提升空间的利用率。” 二神啓彰说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6/insimg/fa976bc0-838a-4e2f-b296-f30f33c031d3.jpg" title=" 3_副本.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东京理化N-1300系列旋转蒸发仪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多措并举,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 /strong /span /p p   谈到埃朗科技下一步的发展时,二神啓彰如是说道: 我们希望可以提高200%的销售额,为了这一目标,我们将通过种种举措进一步开拓中国市场并进行品牌的提升。 /p p   第一、贴近用户,开发新的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比如现在有些产品的电源依然是日本规格的,没有中文说明书,未来将会逐渐实现全部产品都能符合中国的电源要求,并附上中文说明书,以方便中国用户使用。 /p p   第二、基于用户需求,加快产品更新的节奏。过去的中国科学仪器市场可能是“大鱼吃小鱼”,现在则是“快鱼吃慢鱼”。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公司一方面要坚持技术的不断深入研究,另一方面也要加快脚步,跟上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理念,根据消费者的变化及时地对产品进行针对性的改进,以适用市场发展的节奏。 /p p   第三、加大投入,“以点带面”打开品牌业内知名度并发展更多的分销代理机构。一方面,通过与高校院所的重点客户合作共建示范实验室、支持学术会议活动等方式建立与客户的长期良好关系,使更多的专家学者认识、认可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在业内实现最好的口碑传播。另一方面发展更多具有共同销售和服务理念的经销代理商,提高市场覆盖率。 /p p   第四、加强网络营销,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除了在网上树立良好的公司、店铺形象之外,还将通过专业的网络平台进行品牌宣传,并及时收集网络用户对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反馈和要求。而针对公司内部,将进一步加强销售和售后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以实现更快速、更有效的用户反馈机制。 /p p   此外,除了发展基础较好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三大领域之外,公司未来还将进一步开拓环保、能源、生命科学等热点领域,可能会推出一些新的产品线,譬如新近推出的微波合成产品。公司将结合中国的国家政策,紧跟市场发展,在中国实现又快又稳的发展。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附录:二神啓彰先生简历 /strong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1993年 毕业美国Eckerd College 国际商务专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1993年 入职于东京理化海外部,之后调往茨城県筑波市筑波营业所,主要负责面向茨城县内的学校、企业、研究所等的销售。2年后开始接触掌握贸易相关业务,面向海外销售,主要负责台湾、东南亚、印度、以及一些日本政府援助项目。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04年 被公司派遣至新加坡,负责设立新加坡事务所,担任新加坡事务所首任所长。主要负责东南亚各国、印度、中东、大洋洲的销售。2008年新加坡事务所法人化,设立Eyela Singapore Pte Ltd公司,担任首任Director。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09年 回国,再次入职于东京理化海外部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1年 被公司派遣至中国,就职于埃朗科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埃朗科技第二任总经理。上任后利用工作之余学习中文,三年之内就基本解决了语言障碍,从刚开始只能讲几个简单的单词,到能独立的和员工对话以及访问客户,他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做好中国市场的决心和信心。实践也证明在他任总经理期间,面向中国市场,身先士卒带领中国公司的员工共同努力,致力于扩大销售东京理化的产品,使中国市场的销售额得到较快的增长。 /span /p p br/ /p
  • 我国首个儿童“个体化药学实验室”成立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儿童医院获悉,6月27日,由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资助的&ldquo 个体化药学实验室&rdquo 在该院成立,实验室可以为患者&ldquo 预判&rdquo 药物可能带来的风险,这也是我国首个儿童&ldquo 个体化药学实验室&rdquo 。   &ldquo 传统的用药模式是同一种病的所有患者,都用同一种药。但同一种药并非对每个患者都有效,个体之间差异很大。&rdquo 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王鹤尧教授介绍说,临床上大多数药物的治疗有效率为20%~80%,部分患者在药物治疗后无效,导致病情延误,部分患者甚至会出现严重的毒副作用。   &ldquo 有部分人由于基因突变,会对某种药物出现不良反应,基因检测就能找到这部分人,为其规避风险。&rdquo 王鹤尧介绍,比如治疗癫痫的&ldquo 卡马西平&rdquo ,在中国人中,有大约15%~20%的人有基因突变,服用这种药后,极可能出现致死性的不良反应:全身皮肤严重脱落。一旦出现这种不良反应,死亡率高达40%。如果不知道患者的基因信息,就不该使用&ldquo 卡马西平&rdquo 。   据介绍,&ldquo 个体化药学实验室&rdquo 是通过原位杂交基因检测技术,检测患者基因突变位点,对患者遗传因素和使用药物进行分析,判断出该药物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何种风险,从而制定适合于该患者本人的合理用药方案。   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已在调整规定,逐渐跟上国际用药发展步伐,如治疗癫痫的&ldquo 卡马西平&rdquo 的中文说明书中,已根据美国的标准,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基因检测后才能用药。根据美国FDA的标准和国际的最新进展,已有200多种药物在临床使用时需要做基因检测。在儿科,这些药物涉及的疾病包括:儿童哮喘、白血病、多动症、精神病、癫痫、儿童生长发育不良、儿童智商风险筛查等,通过基因检测,除了预判不良反应外,还可预判疗效。&ldquo 如果患有这些疾病,建议患者做一下基因检测,来判断药物是否适合自己。&rdquo 省儿童医院药剂科罗志红介绍。
  • 湖北质监局采购48套色谱/质谱等仪器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2】1182号计划函要求,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对其 “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专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XJCHG-201203-010   2、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专项项目   3、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数量(套) 1 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进口 1 2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3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第二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数量(套) 1 超高压液相-超高灵敏度串联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进口 1 2 原子荧光形态分析仪 1   第三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数量(套) 1 质谱仪 进口 1 2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进口 1 3 微波消解装置 进口 1 4 全自动凯式定氮仪 1 5 酶标仪 进口 1 6 荧光检测器 进口 1 7 示差折光检测器 进口 1 8 显微镜 进口 1 9 电子天平 进口 2 10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11 原子荧光光度计 1   第四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数量(套) 1 液相色谱仪 进口 1 2 气相色谱仪 1 3 GPC凝胶色谱仪 进口 1 4 粗纤维测定仪 1 5 原子吸收石墨炉升级系统 进口 1 6 气相色谱仪配件 进口 1 7 全自动脂肪测定仪 1 8 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进口 19 双道全自动原子荧光光度计 1 10 高速冷冻离心机 1 11 微波消解系统 1 12 超纯水机 3 13 全自动定氮仪+红外石墨消解仪 1   第五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套) 1 原子荧光光谱仪 1 2 液相色谱仪 1 3 高速离心机 1 4 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车(第一辆) 酶标仪 1 微生物快速检测仪 洗板机 5 食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车1(第二辆) 薄膜撕裂度仪 1 塑料薄膜测厚仪 微生物计数器 食品质量安全抽样监测车2(第三辆) 微波消解仪 3 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1 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仪 1 6 甲醛测试气候箱(触摸屏式) 1 7 VOC测试气候箱 1 8 流动注射仪 1   第六包: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数量(套) 1 液相色谱 进口 1 2 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 进口 1 3 梯度PCR仪及配组件 进口 1   本文件中凡未经特别注明的,均为国产商品。   详细的采购内容、技术要求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投标人所投产品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03】38号要求,同一厂家对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唯一授权   (5)投标人所投产品单价在十万元以上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盖章的符合招标文件全部技术参数要求的中文说明书(进口产品还需附英文或原产地国家语言文字说明书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2.发售时间、地点及发售方式:招标文件从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出售。   3.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a、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c、本章第二条中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 2012 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幸福村白宫北3楼(珞狮路小学隔壁)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 2012 年6月20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幸福村白宫北3楼(珞狮路小学隔壁)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招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12年6月5日17:00时前或自购买标书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 系 人:李娟 电 话:027-87897653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狮南路465号幸福村白宫北3楼(珞狮路小学隔壁)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管芳   电 话:027-87109552 传 真:027-87109501-605   电子邮件:xinjucheng@126.com 网 址:http://www.xjczb.com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和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xjczb.com)网上发布。   十、递交标书费及保证金帐户信息   户 名: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005011000059438   开 户 行:汉口银行雄楚大道支行 行 号:890058 湖北鑫炬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31日
  • 广州一美白产品被检出汞超标千倍
    化妆品为女性的美丽增色添彩,但如果选购不当,不仅可破坏容貌,甚至损害健康。“三八”妇女节前夕,广州市消委会就本地市场上的洗发液、沐浴剂、美白产品、唇膏这四类日化产品质量进行了抽样调查。   市消委会从广州的市场上购买了共110批次样品(其中洗发液26、沐浴剂24、美白产品44、唇膏16),委托国家轻工业香料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对标签、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铅、汞等共29个项目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洗发液和唇膏整体质量良好,样品各项指标都达到标准要求。而沐浴剂和美白产品的不达标情况较为严重。   ●沐浴液:菌落总数不达标   广州市消委会介绍,沐浴剂的不达标项为细菌总数和总活性物。其中由惠州市天绿香纯天然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Hello kitty红莓香味沐浴露的细菌总数测出为1.6×104CFU/g,超出指标上限32倍。按QB 1994-2004《沐浴剂》规定儿童型沐浴剂的细菌总数指标不大于500CFU/g。   还有一款薰衣草嫩肤沐浴露总活性物含量不达标,总活性物含量是洗涤用品的主要质量指标,其含量的高低反映了洗涤用品的去污效果,总活性物含量偏低去污效果会打折扣。   〉〉健康提醒:或增加细菌感染几率,引起炎症   市消委会提醒,若使用细菌总数含量超标的沐浴用品,皮肤有伤口或接触眼睛,可能增加受细菌感染的机会,引发炎症,对湿疹或皮肤病患者尤甚。产品微生物含量越多,引致感染的机会越大。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任、卫生部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检验机构负责人赖维介绍,菌落总数是日化产品检测中,反映产品一般卫生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内容包括对产品中细菌总数、主要的致病细菌、真菌的总数等进行检测。如果防腐措施没做好,细菌和真菌就会过度滋生,产品会变质、发酵,不但会失去功效,还对使用者的身体产生危害 如果产品含有致病菌,皮肤破损部位接触到,则可增加皮肤感染的几率。   ●美白产品:汞含量超标千倍   美白产品的不达标项为汞和标签,其中汞超标问题严峻,按QB/T1857-2004《润肤膏霜》规定汞的含量不能超过1mg/kg,然而,由广州美源化妆品厂生产的秋田秀H软膏的含汞量为1903.4mg/kg,是指标规定上限的1903倍。   〉〉健康提醒:长期用可致慢性重金属中毒   美白产品中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汞、铅、砷等重金属超标,赖维介绍说,汞离子能破坏色素细胞,实现快速美白的效果,但如果长期使用,经皮肤吸收,可导致慢性中毒,对神经、血液、内脏系统产生破坏。和汞一样,长期涂抹砷、铅含量超标的化妆品,也会出现慢性中毒,其中慢性砷中毒可引发砷角化病,最终可导致皮肤癌。铅中毒则主要破坏神经、造血功能。   市消委会也给出类似提醒,汞是有毒的重金属,虽然可以在一周、甚至更短的时间内淡化皮肤上的斑点,但是大量使用就会引起接触性皮炎,出现红斑丘疹。如果长期使用还会导致人体中毒,轻者头晕、失眠、记忆力减退,重者还会影响肾脏、神经系统乃至危及生命。所以说,美白产品中的汞等重金属是很关键的指标,绝不能将其作为美白的主要功能成分。   注意草本产品中重金属超标   草本、中药概念是最近日化产品的一个热门卖点,然而赖维提醒,曾遇到有患者长期外洗、外敷中药材而出现皮肤砷角化病并最终继发皮肤鳞状细胞癌,因为药材中雄黄就含有大量的砷。有些产品的科技含量很低,其所用的中药材是初提取物,残留物质没完全去除,容易出现重金属超标,如果直接添加至日化产品中,可对使用者造成皮肤损害。当然,赖维表示,这类问题主要在三无产品中存在,正规厂家一般都会严格把关。   消费指导   看、闻、试,选购产品“三字经”   我们一方面呼吁政府对市场加强监管,呼吁生产销售方诚信为商,同时我们消费者自身也应做到理性消费,赖维表示,这一点十分重要。面对五花八门的产品和宣传,如何能独善其身,来看下专家的建议和指导。  尽量选择正规的购买途径,选择资历深、有信誉、口碑好的产品。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并非易事,尤其在“三八”妇女节等节假日期间,商品促销打折,女性消费者很容易因为诱人的价格、美好的宣传,而一时头脑发热。所以要注意,购买前三思而行、货比三家。   学习些简单的辨别产品真伪、质量好坏的知识。   看:看外包装,了解产品基本信息,正规日化产品外包装一定要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批号、卫生许可批号等信息。如果是特殊用途化妆品,会有“特妆字号”的批文,国外进口产品则要有“进口准字号”。另外,注意有些产品包装的标识全是英文或外文,除非是自己在国外购买回的,否则就可能是非法产品,因为中国进口化妆品也应有中文说明。   闻:要了解产品质地,可打开来,凑近鼻子闻一下,如果味道过于刺鼻、奇怪,可就要小心了,是否存在变质过期、劣质等问题。此外,膏体质地的化妆品,要看下是否有污点、变色、变味等。   试:为防止过敏、刺激的发生,可来个DIY皮肤测试,为期3天,通常刺激反应很快可出现,过敏反应多数2-3天后发生。首先将买回的化妆品取少量,涂抹皮肤较敏感处:耳后、前臂内侧,大概按5×5cm2的面积涂抹黄豆大小量的化妆品的原则,早晚各一次,看皮肤是否起反应。为保险起见,如果是首次接触该化妆品,测试时间最好延长到7天,因为初次接触的过敏物质的致敏时间大概要一周,故过敏反应要一周左右才会出现。   网购、电视购物先查资质   消委会提醒说,有些品牌的产品,因质量的问题或是快到保质期,就有可能脱离了正规的销售渠道而通过其他渠道来销售,虽然还是这个牌子,但产品质量却打了折扣,甚至是有问题的。   同时,近年来网购和电视购物十分流行,消费者因便捷、价格低廉或者广告宣传的吸引选择这两种方式购物,但相关的监督机制却还未完善,建议购买前先了解该网店或者该电视购物公司的资质,查看该产品是否有国家认可的合格检测报告。   温馨提示   不光产品质量好坏影响我们健康,市消委会提醒,日常使用方法得当与否也与我们健康息息相关呢。   美白产品:正确理解“美白”二字   化妆品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有了安全性才能谈其效果。普通的皮肤美白护理想要出效果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如果碰到标榜几天见效甚至马上见效的产品必须谨慎。这类产品可能通过添加其它违禁的成分,或砷、汞严重超标,造成迅速美白的假象,对人体有伤害。   链接   药监局认定17家检验机构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等17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以加强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广东有3家单位位列其中:广东省疾控中心、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国家药监局认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11家单位为化妆品行政许可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6家单位为化妆品行政许可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和防晒效果人体试验项目。   药监禁止“药妆”、“医学护肤品”字眼宣传   对于当下热门的“药妆”概念,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任赖维表示,有一定的功效,或低敏、低刺激,可以用于问题皮肤辅助治疗的化妆品确实存在,但目前国家尚未有相关法规进行明确,药妆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也并非一回事,故从监管的角度而言,使用“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字眼是不合适的。在国外,药妆同样缺乏统一规范。去年,国家药监局曾发文,禁止日化产品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字眼。根据药监局通知要求,相关食药监局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情况予以查处、下架和曝光 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不过,赖维也提出,随着“药妆”群体日益壮大,假以时日,相关定义、生产标准等有望得到统一和规范。
  • 新法规施行:食品化妆品标识更规范
    北京9月1日消息 一批新法规和部门规章从今天起正式施行,将对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质检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在食品出现医学临床证明对特殊群体容易造成危害的;经过电离辐射或者电离能量处理过的;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等规定,应当标注其他中文说明的,都必须在标识上进行中文说明。同时,食品名称或说明中标注了“营养”、“强化”字样的,就应该在标识中标注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   此外,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等内容,不得出现在食品标识中。 从今天起施行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化妆品必须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产品的净含量;明令禁止标识利用字体大小、色差或暗示性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明确要求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贬低同类产品、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者混淆的产品名称。 从今天起,汽车消费税新政策正式实施。根据新政策,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与此同时,排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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