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汽车排放标准

仪器信息网汽车排放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汽车排放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汽车排放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汽车排放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汽车排放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汽车排放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汽车排放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汽车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此公告。[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 海关总署 [/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 [/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8日 [/align][align=right] [/align]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 【转帖】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标准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通过开题论证

    2009年12月23日—24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国家环保标准开题论证会,对《混合动力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Ⅳ、Ⅴ)》、《轻型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Ⅳ、Ⅴ)》、《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船舶发动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低速货车与三轮汽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Ⅲ)》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论证。 以机动车、非道路发动机为代表的移动污染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为了改善环境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制定和实施排放标准是解决该类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 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各项鼓励政策的推出和实施,混合动力汽车的市场将逐步扩大,而轻型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标准仍停留在第二阶段,重型混合动力汽车更是尚无排放标准。面对即将出现的快速发展、却无排放标准可循的局面,启动混合动力汽车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非常必要。 我国已实施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农用运输车均已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着眼“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时期内防治机动车污染工作的需要,目前启动相应的新一阶段的排放标准制订工作十分必要和及时。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首次制定,将控制PM、CO以及NOx和HC的排放。我国内河船舶污染问题已相当突出,该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将对内河沿岸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改善发挥重要作用。 各标准编制组分别介绍了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论证委员会经质询、讨论,分别通过了上述六项标准的开题论证。

  • 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  商务部[/align][align=right]海关总署[/align][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3年5月8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 谈谈新颁《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操作性?

    新颁 GB 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 2012 年1 月1 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标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设施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现在的标准技术含量倒是越来越高,但是可操作性倒是越来越差。你认为呢?

  • 北京市修订发布地方标准《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

    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是影响本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两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协同治理PM2.5和O3的关键,而汽车制造业属于本市VOCs排放重点行业之一。  为进一步削减汽车制造行业VOCs排放,我市按照衔接国标、行业领先、技术可行的原则,对2015年发布的原《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进行了修订,标准名称修改为《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23年4月24日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按照全过程管控思路,从含VOCs原辅材料、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控制、台账等方面,对我市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标及当前技术发展,主要拓展了标准管控范围,由整车制造涂装工序扩大到汽车制造全行业,整合原分散执行的非涂装工序、零部件制造等环节管控要求,实现行业、工序基本全覆盖;完善了含VOCs原辅材料要求,管控类型、检测方法等与国标实现全面衔接,整车制造原厂涂料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延续除罩光漆外水性化要求,其他涂料和胶粘剂、清洗剂限值与国标保持一致;调整了有组织管控指标,增加了污染物项目、管控环节、VOCs处理效率要求,其中,整车制造行业加严新建企业总量控制指标,引导采用先进工艺,其他限值与现行标准基本保持一致;零部件制造行业适度加严VOCs限值、新增保险杠及车架涂装总量控制指标;细化了无组织管控要求,承接国家要求实行全链条管控,增加厂区内VOCs无组织任意一次浓度限值。  本标准实施后可促进汽车制造企业进一步推动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与管控,规范末端治理设施的运行与维护,有利于提高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促进先进工艺技术发展,保护车间工人健康,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汽车制造行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标准落地见效。  附件:[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index/xxgk69/sthjlyzwg/jczf/326102034/2023050614134147748.pdf]《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227—2023)[/url]

  • 你如何看待新施行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我国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尾气排放对北京等大城市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贡献率超过20%,已成为我国城市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积极应对空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日前已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讨论话题:1、国五标准适用于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汽车。适用于新车定型、生产和销售环节,不涉及已经使用的在用车辆。你对不涉及已经使用的在用车辆有何看法?2、国五标准新增颗粒物粒子数量限值要求以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颗粒物排放控制技术,大幅削减颗粒物尤其是细微粒子的排放。你对此举是何态度?3、目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已基本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StageⅡ)改造以控制加油排放,且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展。而对汽车车载油气回收(orur)技术规定的时间未做要求,你认为最快何时可以开展此项技术?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6项标准意见

    [font=宋体, SimSun]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提升汽车维修、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人造石制造、印刷和制鞋6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人造石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六项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font]  [font=宋体, SimSun]附件:[/font][url=http://gdee.gd.gov.cn/hdjlpt/yjzj/api/attachments/view/99328924244d58c91ce22693a7444b8b]广东省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6项标准及编制说明.zip[/url][font=宋体, SimSun][/font][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广东省生态环境厅[/font][/align][align=right]  [font=宋体, SimSun]2023年9月28日[/font][/align]  [font=宋体, SimSun]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梓珊 020-87532051;许技科 020-87532485;邮箱:gdsthjt_xujike@gd.gov.cn。[/font]

  • 【分享】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

    【分享】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

    前 言  本标准参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2002年11月13日提出的"ECE R83法规05系列的修正草案的建议"("PROPOSAL FOR DRAFT AMENDMENTS TO THE 05 SERIES OF AMEND-MENTS TO REGULATION NO.83")中关于混合动力车辆的排放的部分技术内容;本测量方法是对GBl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的补充。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天津清源电动车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红雨、高海洋、钱国刚、赵春明。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污染物排放 测量方法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hybird electric veicles GB/T 19755-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曲轴箱气体排放、蒸发排放的测量方法,以及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l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  GBl9753-200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量 试验方法  GB/T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3 术语和定义  GB 18352.2-2001、GB/T 19596-2004的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类  本标准中按照储能装置是否需要外接充电、车辆是否具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如表1所示将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分为4类。[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2_628688_1615922_3.jpg[/img]5 要求和试验  5.1 一般要求  5.1.1 对于容易影响车辆排气管排放和蒸发排放性能的部件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保证车辆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在部件受到振动的情况下,仍能达到GBl8352.2-2001的要求。如果车辆的催化转化器系统中使用了氧传感器,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车辆在一定速度和加速度时,理论空燃比(λ)仍能有效控制。  5.1.2 以汽油发动机为动力的车辆,必须设计为适合使用GB 17930-1999所规定的市售无铅汽油。  5.2 型式认证试验项目  型式认证申报材料格式见附录A,试验结果报告格式见附录B。不同类型汽车在型式认证时要求进行的试验项目见表2。[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0110114448_01_1615922_3.jpg[/img]5.3 试验描述  5.3.1 I型试验(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  5.3.1.1 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  5.3.1.1.1 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下进行:  5.3.1.1.1.1 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最高荷电状态;  5.3.1.1.1.2 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最低荷电状态。  I型试验中储能装置的荷电状态的示意图参见附录C。  5.3.1.1.2 条件A  5.3.1.1.2.1 储能装置通过车辆行驶进行放电。车辆按下述要求在试验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行驶,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车速稳定在50km/h,直到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动机起动;  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不起动发动机车辆不能达到50 km/h稳定车速,车速应降低到车辆能够稳定行驶,而发动机在技术服务机构和制造商之间确定的时间/距离不起动;  ___________________按制造厂建议的行驶工况或方法运行。  发动机应该在自动起动10 s内停机。  5.3.1.1.2.2 车辆预处理  5.3.1.1.2.2.1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市郊)循环,按照下面5.3.1.1.2.5.3条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1.2.2.2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1.2.5.3的要求,按照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市区)和2个2部(市郊)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1.2.3 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20℃~30℃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理期间至少为6 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范围内,并且储能装置按照下面5.3.1.1.2.4的规定达到最高荷电状态。  5.3.1.1.2.4 浸车期间,储能装置应该按下述要求进行充电:  5.3.1.1.2.4.1 充电要求   a) 如果安装了车载充电器,使用车载充电器充电;  b) 否则按制造厂的建议使用外部充电器,采用常规的持续充电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充电过程不包括所有自动或人工起动的特殊充电程序,例如均衡充电或维修充电。  _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应确定试验期间,没有进行特殊充电。  5.3.1.1.2.4.2 充电结束条件  满足车辆制造厂规定的充满截止条件时,则结束储能装置的外接充电。  若仪器一直提示储能装置尚未充满,则最长充电时间为:  tmax(h)=3×储能装置标称储能量(Wh)/电网供电功率(W)  5.3.1.1.2.5 试验程序  5.3.1.1.2.5.1 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5.3.1.1.2.5.2 取样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  5.3.1.1.2.5.3 车辆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GB 18352.2-2001附录C中附件CA对这些车的换挡点的要求不适用。可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中C2.3的规定,并结合制造厂的产品使用手册和变速箱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5.3.1.1.2.5.4 排气污染物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  5.3.1.1.2.6 计算条件A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1。  5.3.1.1.3 条件B  5.3.1.1.3.1 车辆预处理  5.3.1.1.3.1.1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按照下面5.3.1.1.3.4.3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1.3.1.2 装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1.3.4.3的要求,按照  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和2个2部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1.3.2 按照5.3.1.1.2.1的规定对车辆储能装置进行放电。  5.3.1.1.3.3 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20℃-30℃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理期间至少为6 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范围内。  5.3.1.1.3.4 试验程序  5.3.1.1.3.4.1 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5.3.1.1.3.4.2 取样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  5.3.1.1.3.4.3 车辆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按照5.3.1.1.2.5.3的规定进行。  5.3.1.1.3.4.4 排气污染物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  5.3.1.1.3.5 计算条件B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2i)。5.3.1.1.4 试验结果[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0110114727_01_1615922_3.jpg[/img]5.3.1.2 可外接充电、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功能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5.3.1.2.1 试验应分别在以下条件进行:  5.3.1.2.1.1 条件A:储能装置处于最高荷电状态;  5.3.1.2.1.2 条件B:储能装置处于最低荷电状态。  5.3.1.2.1.3 按表3确定行驶模式[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0110114859_01_1615922_3.jpg[/img]5.3.1.2.2 条件A  5.3.1.2.2.1 如果车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比一个完整试验循环长,在制造厂要求下,I型试验可以采用纯电动模式进行。在此情况下,按照5. 3.1.2.2.3.1或5.3.1.2.2.3.2规定进行的车辆预处理可以省略。  5.3.1.2.2.2 如果车辆有纯电动模式选择功能,行驶模式开关置于纯电动位置,车辆以纯电动30分钟最高车速的70%±5%的稳定车速在试验跑道上行驶或在底盘测功机上运行,对储能装置放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放电过程停止:  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示能以30分钟最高车速的65%行驶时;  ___________________由标准车载仪器指示驾驶员停车;  ___________________行驶100 km后。  如果车辆没有纯电动模式选择功能,车辆按下述要求在试验跑道或底盘测功机上行驶,直到满足放电终止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车速稳定在50km/h,直到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发动机起动;  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不起动发动机车辆不能达到50km/h稳定车速,应降低到保证车辆能够稳定行驶的合适车速,并且在规定的时间/距离(检测机构和制造厂之间确定)内发动机不起动;  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制造厂建议。  发动机应在自动起动10 s内停机。  5.3.1.2.2.3 车辆预处理  5.3.1.2.2.3.1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 18352.2二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按照下面5.3.1.2.2.6.3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2.2.3.2 装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2.2.6.3的要求,按照GB 1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和2个2部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2.2.4 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20℃-30℃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理期间至少为6 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范围内。  5.3.1.2.2.5 按照5.3.1.1.2.4的规定对储能装置进行充电。  5.3.1.2.2.6 试验程序  5.3.1.2.2.6.1 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5.3.1.2.2.6.2 取样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  5.3.1.2.2.6.3 车辆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档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按照5.3.1.1. 2.5.3的规定进行。  5.3.1.2.2.6.4 排气污染物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  5.3.1.2.2.7 计算条件A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li)。  5.3.1.2.3 条件B  5.3.1.2.3.1 车辆预处理  5.3.1.2.3.1.1 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采用GBl8352.2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2部循环,按照下面5.3.1.2.3.4. 3的要求连续运转3个循环进行预处理。  5.3.1.2.3.1.2 装点燃式发动机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按照下面5.3.1.2.3.4.3的要求,按照GBl8352.2中附录C的附件CA的规定运行1个1部和2个2部循环进行预处理。  5.3. 1.2.3.2 车辆的储能装置应该按照5.3.1.2. 2.2的规定进行放电。  5.3.1.2.3.3 预处理结束后,在试验前,车辆置于温度保持为20℃~30℃的室内进行处理。此处理期间至少为6 h,直到发动机的润滑油和冷却液温度达到室温的±2℃范围内。  5.3.1.2.3.4 试验程序  5.3.1.2.3.4.1 车辆正常启动。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开始试验。  5.3.1.2.3. 4.2 取样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进行。  5.3.1.2.3.4.3 车辆按照GBl8352.2-200l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按照5.3.1. 1.2.5.3的规定进行。  5.3.1.2.3.4.4 排气污染物按照GBl8352.2-200l附录C规定进行分析。  5.3.1.2.3.5 计算条件B时各污染物的排放量(M2i)。5.3.1.2.4 试验结果[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0110115047_01_1615922_3.jpg[/img]5.3.1. 3 不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5.3.1.3.1 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进行试验。  5. 3.1.3.2 车辆预处理时,应至少连续完成2个完整的GBl8352.2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运行循环(1个1部和1个2部)。  5.3.1.3.3 车辆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按照5.3.1.1.2.5.3的规定进行。  5.3.1.4 不可外接充电、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5.3.1.4.1 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C在混合动力模式下进行预处理和试验。如果具有几种可用混合动力模式,试验应该在打开点火开关后自动设定的模式(正常模式)下进行。以制造厂提供的资料为基础,技术服务机构应确认所有混合动力模式的测试结果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5.3.1.4.2 车辆预处理时,应至少连续运行2个完整的GB 18352.2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运转循环(1个1部和1个2部)。  5.3.1.4.3 车辆按照GBl8352.2-2001附录C的规定运行,如果制造厂对挡位变换有特殊的文件规定,按照5。3.1.1.2.5.3的规定进行。  5.3.2 Ⅲ型试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  能够按照下述方法进行试验的混合动力电动车辆需进行此项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5.3.2.1 按照GBl8352.2-2001附录D规定,使用发动机模式进行试验。制造厂应提供可以进行此项试验的工作模式。  5.3.2.2 试验应仅对GBl8352.2-2001附录D中D3.2规定的工况1和2进行试验。如果不能按工况2进行试验,应选择另一稳定车速(发动机驱动)进行试验。  5.3.3 Ⅳ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  5.3.3.1 试验应按照GB 18352.2-2001附录E进行。  5.3.3.2 开始试验准备(GBl8352.2-2001附录E的E5.1)前,车辆应按照下述规定进行预处理:  5.3.3.2.1 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5.3.3.2.1.1 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模式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放电按照5.3.1.1.2.1进行。  5.3.3.2.1.2 可外接充电、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模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放电按照5.3.1.2.2.2进行。  5.3.3.2.2 不可外接充电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5.3.3.2.2.1 不可外接充电、无行驶模式手动选择模式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应至少进行两个连续的完整的GBl8352.2-2001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运行循环(1个1部和1个2部)进行预处理。  5.3.3.2.2.2 不可外接充电、有行驶模式手动选择模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车辆在混合动力模式下应至少进行两个连续的完整的GB 18352.2中附录C的附件CA规定的运行循环(1个l部和1个2部)进行预处理。如果具有几种可用混合模式,试验应该在打开点火开关后自动设定的模式(正常模式)下进行。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批准《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T/ZJEEMA 0006-2024)为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自2024年2月27日起实施,现予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4年2月2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228/6384474282323664201679779.pdf]浙环监协〔2024〕7号-关于发布《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转帖】汽车废气排放检测

    废气排放检测排放检测的必要性车公害主要有三种: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电磁(波)污染,尤其以空气污染为最,因为空气污染破坏地球的生态环境,将给人类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空气污染性质严重,范围广泛,使人难以防范。 由于汽车使用的燃料不同,它们排放的污染亦不相同,监督检验其排污的内容、方法以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也就不同。检测仪器的结构与工作原理1.废气分析仪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汽油机排放的废气成分也很复杂,就危害最大和含量最高的是CO和HC,目前我国主要是对这两项指标进行监控。 目前国内使用最为广泛的废气分析仪是非扩散型红外线式废气分析仪(NDIR)。这种仪器主要由取样装置、分析装置浓度指示装置和校准装置等构成。取样装置由取样探头、滤清器、导管(由特殊材料制作,要求管壁不吸附气体、不与被测气体发生化学反应以确保测量精确度)、水分离器、和气泵组成,作用就是从汽车的排气管中吸入废气,滤掉灰尘和水分送往分析装置;分析装置由红外光源、测量气室、标准气室、切光扇轮和检测室组成,检测室由两个相互被带金属的隔膜隔开相同的密闭气室构成,气室内充有一定浓度的与被测气体相同的气体,气室的一端装有两个相同的由滤光镜构成的光窗,两个平行放置的管形气室(一根气室是标准气室,内部充满不吸收红外线的N2气体,另一根为标本气室,标本气体从中通过)的一端分别正对着分析室的两个光窗,另一端与红外线光源对正,标本气中不含被测气时,红外线穿过两根管型气室时均未被吸收,通过光窗分别进入检测室的两气室中能量相等,两个检测气室气体密度相同,中间隔膜也不会弯曲,隔膜上的金属片与临近金属片(构成一个平行板电容器)的间隙未变,因此平行板电容量未变;如果标本气体中有一定浓度的被测气体,致使部分能量被带走,两个检测气室内能量不等,一气室内密度大(由于部分能量被吸收,所获能量减小,温度相对降低,压力相对减小),另一气室内密度未变(维持以前压力),中间隔膜鼓向一边,平行板电容的容量变化,此变化量与标本气中被测气体浓度有关,电容的变化量就定义了被测气体的浓度,不同的被测气体对不同波长的红外线有不同的吸收特性,因此测量不同气体应使用不同波长的红外线;将不同的电容变化量换算为电流变化量用仪表表示,就构成了气体浓度指示装置。柴油车烟度计的基本结构和工作原理 柴油车烟度计由采样管、滤纸、定量吸气泵和光电装置构成。工作时定量吸气泵定时将一定容量的柴油车排出的气体吸入,在气体穿过滤纸时,将排出的污染物隔离在滤纸上,形成一块污斑,这块污斑的颜色深浅(黑的程度)与车辆的排污程度有关,测量这块污斑的黑度指标,也就测量出了该辆汽车的污染程度。 烟度计的测量机构是光电装置,通常有一束光照射在滤纸上,在滤纸上方放置了一块硒光电池,由于未经污染的滤纸较白,照射光大部分反射到光电池上,光电压较高,仪表指零(仪表最大偏角时读数为零,若不为零,可微调入射光灯泡电流);滤纸经污染后颜色发黑,入射光大部被黑色吸收,只有少量反射,光电池光电压较小,仪表指针偏角减小,烟度计示置增大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五标准》),今天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要求,并改进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方法,实施时间改为视满足《轻型车国五标准》的燃油供应情况而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国轻型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底产销量约160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达到8264万辆。汽车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NOx)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HC)166.2万吨、一氧化碳(CO)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项目,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加强主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单车的污染排放量。环境保护部适时启动了《轻型车国五标准》的制订工作,并于2011年上半年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305条,主要涉及颗粒物数量控制、车载诊断系统监测频率、排放控制关键零部件检查、生产一致性检查、车载油气回收系统以及实施方案等方面内容。编制组认真处理各界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各方代表参加的研讨会,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严82%,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的排放量;车辆达标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来的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提高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要求,更有利于对在用车辆实际排放状况进行监控;增加催化转化器和碳罐等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的检查要求,确保车辆实际生产中采用性能好的零部件;改进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程序,更符合我国机动车环保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确保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排放达标;考虑到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需要供应相应的燃油,标准的实施时间需待燃油供应时间明确后才能确定。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相当。   这位负责人表示,《轻型车国五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标准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相关燃油标准的升级,而优质燃油的供应将促使所有在用机动车全面减排。因此,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有利于实现我国大气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促进我国环境质量特别是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 【分享】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 )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gasoline engines of heavy-duty vehicles(III, IV) ( GB 14762-2008 代替GB 14762-2002 2009-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设计车速大于25km/h 的M2、M3、N2 和N3 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 的M1 类机动车装用的汽油发动机及其车辆的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车/发动机符合性检查。若装备汽油发动机的M2 类车辆已按GB18352.3-2005的规定进行了型式核准,则该车型发动机可不按本标准进行型式核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762-2002)废止。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链接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69303.shtml

  • 【转帖】关于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09〕3号 关于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依法制定和实施的环保技术法规。按照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规定,轻型汽车和重型汽车的型式核准将分别于2010年7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标准的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以下简称:国四标准);在国四标准实施前由管理部门对标准实施方案予以确认。  实施国四标准,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技术进步和污染控制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体健康。同时,实施新排放标准也在汽车和零部件制造、车用燃料生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汽车工业的发展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广泛了解各相关方对实施国四标准的要求,使标准实施方案更加合理、可行,我部决定就实施国四标准方案公开征集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两个月,至2009年3月10日止。我部将根据征集意见的情况,研究确定国四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发布公告。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二○○九年一月五日主题词:环保 标准 机动车 意见 通知附件:征集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汽车研究所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北京理工大学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AVL李斯特内燃机及测试设备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博世汽车柴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菲亚特(中国)商务有限公司  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汽车VOC的检测标准与检测方法——大汇总

    汽车VOC的检测标准与检测方法——大汇总

    目前,国内及欧、美、日均没有汽车车内空气质量的国家标准、法规。但有资料表明,国外主要汽车公司对于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主要通过对配套零部件的管控来实现的。今天,我们就侧重来讲讲汽车VOC的相关标准及主要测试方法。一、汽车VOC相关标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701_668978_2452211_3.png1、我国汽车 VOC检测相关标准历程目前,我国出台的有关汽车VOC 的直接标准只有两个,即 HJ/T 400《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和 GB/T 27630《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0663_01_2452211_3.pngHJ/T400 规定了 M 类(载客)车辆和 N 类(载货)车辆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和测定方法,但是该标准只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恒温及恒湿条件下的车内空气采样,并未涉及车辆运行状态下的车内污染物采样,而且未对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指标与限值进行规定。GB/T27630 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给出了汽车车内各 VOC 污染物的限值标准。该指南引导汽车企业开展车内 VOC 控制工作,但引起的争议也暴露出我国在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方面仍面临一系列问题,且指南只针对我国整车的 VOC 标准,汽车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并无相关国家标准,没有从源头控制 VOC 的排放问题。图 1 展示了我国汽车VOC 检测相关标准发展历程,表明我国的汽车 VOC检测相关标准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2、我国汽车 VOC 检测相关标准发展建议通过借鉴国外汽车行业VOC 检测相关标准先进经验,深入了解我国汽车行业 VOC 现状,研究和完善我国汽车 VOC 检测相关标准,提出建议及改进措施如下:1)虽 然 我 国 先 后 出 台 了 HJ/T 400-2007 和GB/T 27630-2011,但对于汽车车内 VOC 污染物,国家并未按这两个标准对新出厂和销售车辆的车内空气污染实施控制,这给消费者的健康和人类环境带来隐患。因此,我国应明确汽车产业链各方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对汽车行业进行监管,健全汽车信息披露机制,让消费者了解每台新车的挥发水平,时机成熟时,有必要强制实施这两个标准。2)借鉴国外 VOC 检测管理经验,结合我国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现状,规范我国汽车行业零部件和材料VOC 检测方法,降低零部件、材料供应商的技术和成本压力,基于全产业链引导零部件及材料企业开展统一的挥发性有害物质管理工作。3)《指南》仅明确了车内VOC 要求,为有效控制汽车外饰产生的大量 VOC,保护大气环境,有必要建立汽车挥发性有害物质防治管理体系,推进监督管理措施和提升 VOC 控制技术。4)随着国家关于车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的逐渐颁布和执行,希望有关部门制订对内饰件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控制的环保标,从汽车产业链的源头零部件和材料限制 VOC 排放值。5)目前的汽车 VOC 检测标准方法中取样程序复杂,所用设备昂贵,测试成本高,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对VOC 测试方法的研究和简化(简便快捷实时监测设备),降低产业链成本,使检测手段更加快捷和准确,共同为我国的汽车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二、汽车VOC主要测试方法针对汽车VOC含量测试,主要从整车VOC、总成(车内零部件)VOC以及材料VOC。下面将分别讲一下对应的测试方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3129_01_2452211_3.png1、整车VOC含量测试方法:不同车系相应不同的测试标准,包括德国PV3938标准、日本《车内VOC试验方法》、俄罗斯GOST R51206-2004标准以及国内《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试方法》即HJ/T 400-2007测试标准,具体测试条件如下:PV3938测试标准: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静态测试;采样方法:使用红外灯同时照射车内不同部位使其表面温度达到65oC,封闭一定时间后采集车内空气样品。《车内VOC试验方法》: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半动态测试;温度调整到40oC,保持4.5h后使用DNPH采样管采集车内空气30min后测定甲醛;采样结束后启动汽车发动机,使其空调正常工作,测定VOC。GOST R51206-2004标准:测试条件:23oC、50% RH;测试方法:动态测试;模式一:以速度50公里/小时匀速行驶行,行驶速度稳定20分钟后测试;模式二:以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小稳定转速空转20分钟后测试。HJ/T 400-2007测试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12月7日发布,2008年3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环境温度:25.0±1.0 oC相对湿度:50 ±10%。测试方法:1、受检车辆放入符合规定的车辆测试环境中;2、新车应为合格下线28d±5d并要求内部表面无覆盖物;3、车窗、门打开,静止放置时间不小于6h;4、准备期间车辆测试条件应符合规定,安装好采样装置;5、关闭所有门窗,受检车辆保持封闭状态16h,开始进行采集。对于不同有机挥发物质,设定的限定值如下表所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35735_01_2452211_3.png2、零部件(总成)VOC 含量测试方法:测试标准:VDA 276测试方法:平衡浓度排放气体3、材料VOC含量测试方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0/2016081911241387_01_2452211_3.png美系、欧系以及日系主机厂对VOC测试的要求目前对于汽车整车VOC含量的测试标准主要有美系、欧系以及日系三种,分别对应的是顶空方法(HS-GC/MS)、热脱附法(TD-GC/MS)以及袋子法(Bag-TD-GC/MS)。下面将分别介绍并对比三种VOC含量测试的差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4_605488_2452211_3.png1、美系—顶空标准(HS-GC/MS)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4_605489_2452211_3.png顶空法是欧系、美系汽车企业测量苯烃类挥发性有机物的常用方法。顶空法测试标准的主要装置图以及原理图如上图所示。顶空加热样品到120°C;转移样品挥发出来的物质到GCMS;以样品峰面积与空气峰面积之间的比较作为样品挥发量的评估;通过质谱库检索样品挥发出来的是什么物质;评估这些挥发物质对人的影响风险。顶空法是一种比较通用的测量汽车内饰材料苯烃类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方法。欧系大部分汽车企业均采用该方法对汽车内饰材料进行采样和检测,国内部分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如吉利汽车公司等)也采用项空法。2、欧系—热吸附标准(TD-GC/MS)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0_2452211_3.png热解析法是欧系汽车企业测量苯烃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另一种检测方法,下面以PSA公司的D105495为例进行说明。热解析法的分析过程为:从待测样品上裁取一定质量(10-30 mg)的材料放入热解析管中;将热解析管放入热解析仪中进行30min的90℃热解析,试验样品挥发出来的有机物气体经过传输线进入气质联用仪;通过气质联用仪分析得到各种苯烃类挥发性物的含量和总的VOC含量。3、日系—袋子法 (Bag-TD-GC/MS)日系采样袋法测试示意图如下所示: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1_2452211_3.png采样袋法多为日系车企使用。本方法进行VOC采样使用的采样袋由厚度为0.05 mm的聚氟乙烯(PVF)制成,根据采样袋容积分为大袋子和小袋子两种方法,分别用于测量总成零部件和材料的VOC含量。采样袋法主要被日系主机厂(包括丰田、日产和铃木等)及其合资企业采用。袋子法主要操作流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6/08/201608191125_605492_2452211_3.p

  • 【转帖】资讯--广州实行汽车尾气新测法 25%汽车或不达标

    来源:广州日报    广州近期将在全省率先实行新的汽车尾气检测方法和标准——简易瞬间工况检测法,模拟汽车在路面真实行驶状况,全面掌握尾气动态排放情况,进而帮助建立机动车排放清单,实现汽车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  但这样可能会造成检测费用上涨,给车主们增加额外的负担。对此,市环保局表示,这属于新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何保证政策配套的问题,届时他们将与物价、质监等部门共同研究,统一纳入考虑安排。  当天,受省有关部门委托,市环保局就“广州市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简易瞬态工况法)”举行了听证会。包括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车主(市民)代表等共3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与会代表多数对新标准不持异议。  所谓简易瞬态工况法测试方法,就是使用汽车底盘测功机等设备,通过在转鼓试验台上模拟汽车在道路上的实际行驶状况,对汽车排气污染物进行测试的一种方法。相对于目前采用的怠速检测法,它能够全面检测到车辆在路上行驶加速、减速、怠速、匀速4种行进状态下的尾气排放情况,并通过技术叠加,计算出汽车单位行驶里程的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机动车排放因子的计算,以及建立机动车排放清单,大大减少车主“作弊”的可能。不仅如此,它还可以准确地检测出怠速法检测不到的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   据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昨日透露,采取新办法、新标准后,广州市汽车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率将控制在10%到25%之间。换言之,最高可能有1/4的在用车辆检测不达标。  现行尾气检测法存在作弊空间  据市环保局介绍,虽然广州从2年多前就率先在全国实施了机动车国Ⅲ标准,对新上牌照汽车的尾气排放实施严格的准入门槛,但是目前在用的汽车中,仍然不乏很多高排放的车辆。在每年的汽车年审过程中,目前广州在尾气检测方面采用的是怠速检测法,它只能对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进行检测,而对汽车在路面实际行驶过程中才会产生的氮氧化合物的检测,就无能为力了。不仅如此,在实际检测过程中,环保检测人员还发现,怠速检测法还容易给少部分车主留下“作弊”空间。在“怠速法”检测尾气时,有的司机会临时调校降低汽车怠速,这样发动机发动时用油就减少了,自然尾气排放就少了,从而出现了“检测过关,上路超标”的情况。这不仅不能准确反映汽车尾气排放的真实情况,也不利于进一步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广州市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  因此,根据《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即将在全省率先推行新的机动车尾气检测方法和标准——“简易瞬间工况法”,对在用车实施更加严格的尾气检测。新标准的编制工作从2006年就已开始,到去年10月完成了所有技术层面的程序,并于昨天按规定举行了听证会。  新法检测费将涨数倍怎分摊?  昨天的听证会上,有不少人担心,实施新标准成本太高,可能加重车主负担。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广州计划今年内在全市建立140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基本可满足目前广州120万辆在用汽车的检测需求。而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共有上海、辽宁、山东等地采用了简易瞬间工况法检测尾气,从各地平均情况来看,采用该方法检测一辆汽车尾气,平均收费大约在60元~120元,而此前采取怠速法,检测费用一般不超过20元。  “我想代表我们的客户提点意见。”来自广州本田汽车公司的林永杰发言说,“我知道如果检测站要用简易工况法取代怠速法,涉及到设备改动,这方面的成本会不会又摊到车主身上?”有市民代表追问,现在广州有很多外地车,如果广州实行更严格、收费更高的新办法,是不是会造成新的不公平。还有市民想知道,如果因为更严格的标准导致初次检测不通过,那么车主花钱维修后,第二次送检是不是要再收费。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控制处副处长梁锡林回应说,昨日的听证只是针对新标准进行的,至于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后汽车尾气检测如何收费、标准多高等问题,今后还将有专门文件出台。  而市环保局污染控制处处长李倬则以广州此前在全国和全省率先实行机动车国三标准、使用国三标准油品的情况为例,说明率先在全省采用简易瞬间工况法检测方法,可以对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但与此同时,部分车主在经济上也要多付出点成本——毕竟,汽车就是“污染者”,在享受生活的同时,理所应当地应该支付相应的负担。(记者叶平生)

  • 汽车淋雨试验箱标准总结

    淋雨试验箱是汽车总装配完成后的一项关键检测设备,它是将车辆置于人工设置的暴雨、细雨、雾雨等降雨环境中,测试汽车防止雨水进入的能力。世界知名汽车厂根据自身的工艺特点和车辆的特性制订有自身淋雨试验标准,如通用全球标准、现代全球标准、大众全球标准等,以确保在全球任何地方生产的车都满足同一标准。我国1990年制订了:GB/T12480-90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以后又制订了一些行业标准,即QC/T271-1999、QC/T476-1999。现在国产汽车普遍采用的是GB/T12480-1990客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QC/T476-1999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整合修订之后的标准为QC/T476-2007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及试验方法。但一些标准15min的测试时间不能满足在线检测的节拍要示,所以现在很多国内汽车厂也在根据自身的工艺要求和车辆特点制订淋雨试验箱企业标准。

  • 【转帖】关于发布《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关于发布《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进行修改,现公布修改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5777]《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修改方案[/url]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 【求助】汽车整车排放实验室CNAS认可求助

    各位高手,咨询一个问题;我们实验室是汽车企业中的整车排放测试实验室,请问有没有高手有经验申请过该类实验室的CNAS认证,目前我要向财务报预算,大概多少资金合适?还有就是申报周期大概是多少?我们实验室以前是按照福特品质体系构架的,目前要转而适用17025,请问该如何操作?谢谢!

  • 汽车4S店属于工业涂装工序吗?

    油漆在喷涂过程中主要产生漆雾和有机废气污染,油漆在高压作用下 雾化成微粒,在喷漆时,部分油漆末到达喷漆物表面,随气流逃逸散,从而形成漆雾;有机废气来自稀释剂的挥发。有机溶剂不会随油漆附着在汽车表面,在油漆固化过程中将全部释放到空气中,形成上百种挥发性有机物。请问专家和老师:汽车4S店喷漆车间涂装烟囱排放的废气,执行标准是DB33/2146-2018《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还是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还是DB11-1227-2015《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IEC最新的电动汽车(EV)国际标准即将完成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近日表示,随着IEC 62196-1和IEC62196-2两项标准最终草案稿的完成,IEC最新的电动汽车(EV)国际标准即将完成。标准中定义了电动汽车(EV)充电的插头和插座。据介绍,两项新标准的最终草案稿定义了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的插头和插座。IEC62196-1的内容为总体要求,IEC62196-2定义了名称分别为类型1、2和3的3类电源连接系统。这些都是充分考虑了不同国家的电力基础设施和控制条件之后完成的。这些标准的基础是IEC61851-1标准,其定义了电源给电动汽车充电的4种模式。IEC 62196-1标准适用于全部4种模式,而IEC62196-2标准仅适用于市电充电模式。另一项正在制定的标准IEC 62196-3则适用于DC直流充电。此外,IEC61851-1定义了3种用于给电动汽车充电的电缆和插头设置。在全球围绕EV充电机制开展的大量研究和开发工作的基础上,IEC标准对各个国家的各种电力基础设施做出规定,避免了全球不同地区各自独立的商业所发展的互不兼容解决方案产生的风险。IEC标准满足管理机构参数要求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参考这些类型、模式和案例,可以使其产品满足不同市场管理机构的要求。

  • 【求助】【汽车设计标准资料手册】

    为了强化对合金知识的了解,找到一本书,【汽车设计标准资料手册】 出版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出版日期:1994-3单  价:120简  介:本手册设六大部分,包括基础资料,汽车常用黑色金属材料,汽车常用有色金属材料,铸造材料,其它金属材料,以及国外材料牌号。在主要部分各配有材料牌号、材料品种、标准号及主要特性用途的索引表。适合汽车产品设计人员,其它专业和相关行业广大技术人员参考使用。 谁能够帮忙找到电子版本

  • 【分享】广东中山将正式实施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从9月1日起,中山将正式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俗称的“国Ⅳ”标准。昨日,记者从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与机动车国Ⅳ标准相匹配的国Ⅳ油因油品提升或将比现在的国Ⅲ油贵0.2~0.3元,但目前供应时间尚未定。环保部门估计很快中山也将全面实施国Ⅳ油,届时,所有机动车只能加国Ⅳ油。   8月30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集媒体发布通告称,从明天开始,中山市正式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国Ⅳ”标准。轻型汽油车及重型天然气、石油气汽车将实施国家第四阶段的排放标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将全面停止销售,并禁止注册。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叶立明介绍,从9月1日开始,不符合国Ⅳ标准要求的车辆将被禁止在中山、珠海和广州等9个珠三角城市销售和注册。   而根据前段时间他们的统计,中山约有600辆不达标车辆需赶在明日前登记注册或切换至珠三角9大城市以外的地区销售、注册。“我们收到省里面的通知后,就召集中山4S店作了番统计,这部分车辆从今年6月1日至8月31日仍是可以销售注册的,已经有个过渡期,而且就算过渡期内没法处理,他们也可将车辆切换到珠三角以外的其他城市去销售”。   价格 国Ⅳ油要贵0.2~0.3元   “机动车国Ⅳ标准先实施,国Ⅳ油目前暂不供应”,据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污监控室主任谭兆腾介绍,与国Ⅳ车相匹配的国Ⅳ油目前暂不实施。因为相关部门还没收到省的有关部署,“但国Ⅳ油的供应应该会赶在亚运会前实施”。而一旦国Ⅳ油推出,那目前的国Ⅲ油将全面退出,届时,中山所有机动车将只能加国Ⅳ油。工商、经信部门届时也将严格管理,监督所有的加油企业全面撤换国Ⅲ油,以防止油站出现以次充好、掺假等行为。   另外,据他介绍,国Ⅳ油由于油品大大提升,其价格将来或比目前的国Ⅲ油要贵0.2~0.3元,而目前国Ⅳ油暂未出台也是因为其油品提升,涉及到了调价的敏感问题,需要时间征询各方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国Ⅳ车标准马上实施,而国Ⅳ油暂不供应,国Ⅳ车用国Ⅲ油,或国Ⅲ车以后有国Ⅳ油会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呢?谭兆腾表示,国Ⅳ车用国Ⅲ油并不会对车辆造成损害,只不过,国Ⅳ车用国Ⅳ油达到的减排效果将会更好。   利好 市内二手车交易不受限   据叶立明介绍,国Ⅳ新标准实施后,珠三角各市在办理转出至珠三角地区(含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出)的机动车登记时,应当先核查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不符合转入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将不予办理相关登记。而对在今年8月31日前已办理转移登记或变更转出登记但未转入的机动车,如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转入地也可办理登记。   因为办理转移、变更登记的转出时间以车管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时间为准。“总的来说,中山车辆转珠三角其他8个城市,不达标就禁止转,转其他城市,只要符合转入地的排放标准就行”。   而对于市内目前的二手车交易,车辆转出、变更登记是否也会受到新国Ⅳ标准的影响呢?对此,叶立明表示,市内二手车交易不会受到新标准的影响,因为市内二手车辆转移并不涉及到审查排放标准项目,因此无需按新的国Ⅳ标准来执行。   提醒:   买车时先查询是否达标   新的国Ⅳ标准马上实施了,如何选车呢?什么样的车才达到国Ⅳ标准呢,在新标准实施之初,会不会有不良车商偷卖不达标车辆呢?对于市民的此类担心,谭兆腾表示,新标准实施后,不达标车辆是被禁止出售和注册的,届时,有关部门会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个别车商偷卖不达标车辆。   同时,他提醒市民,买车时要多问一下,要仔细查看每辆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看是否符合国Ⅳ标准。   另外,市民可登录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网址http://www.gdepb.gov.cn)或者登录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安网网址:http://10.40.30.225)查询。而对通过上述途径查询不到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进口机动车,市民可向环保部门核查,并凭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证明办理车辆登记。   对比:   国Ⅳ车较国Ⅲ减排50%   国Ⅳ车跟国Ⅲ车比起来,其污染物排放有何不同呢?据介绍,国Ⅳ车较之前的国Ⅲ、国Ⅱ车,由于其进一步对氮化物进行了严格控制,因此在污染物减排方面效果更好。   “国Ⅳ汽油车要比国Ⅲ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降低50%,而柴油车要降低30%~40%”,据谭兆腾介绍,目前是汽油车增长的高峰期,在目前不控制汽车数量的情况下,要做到减排,只有提高车的门槛,控制单车污染物排放量,这样才会在车辆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使得污染物的排放不至于增长过快。据其介绍,目前中山等珠三角城市首先实施机动车国Ⅳ标准,而从明年7月1日起,该标准将会在全国实施。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大气污染中,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贡献率”超过50%,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有必要在对市民出行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对每辆车的污染物排放实施控制,降低单车排放因子。

  • 【求助】德国标准 宝马汽车

    请问那位高人有这个标准,急用!UDG-Merkblatt P 340 Wedge penetration test 希望能提供中文的。英文也可以,谢谢!听说是德国标准,好像是宝马汽车提供的如有,请发到:wenrongwang8@sina.com 谢谢!

  • 【转帖】北京3月1日起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color=#DC143C]3月1日,在北京亚运村机动车交易市场,几位顾客在4S店选购汽车。从当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轻型机动车开始执行与欧Ⅳ标准相当的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新华社发[/color][color=#00008B]北京3月1日起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停售不合格车辆  2008年1月1日:北京机动车燃油正式执行国Ⅳ标准 2008年1月1日-2月29日:北京国Ⅳ油与正使用的国Ⅲ油置换过渡期[/color]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张淼淼、岳瑞芳)从3月1日起,在北京销售的轻型机动车开始执行与欧Ⅳ标准相当的国Ⅳ标准,未达到标准的新车将停止销售和注册。 记者从中石化北京石油分公司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该公司所属油库和加油站全面为北京市场供应国Ⅳ标准油品,以清洁能源服务绿色奥运。此前,中国石油在北京地区的230余座加油站及9个油库也已完成国Ⅳ标准车用燃油置换工作,新油品价格不变。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Ⅳ标准油品所满足排放标准与目前欧洲国家广泛使用的欧IV排放标准相当,表明首都北京燃油品质已经跨入世界先进水平行列。国Ⅳ标准油品与原来北京市场供应的京标B(满足欧Ⅲ排放标准)油品相比,主要改进指标是硫含量大幅降低,由350ppm下降到50ppm。使用国Ⅳ标准油品可大大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根据北京市“十一五”环境规划和举办奥运会对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的要求,北京将从今年3月1日起,分两个阶段实施相当于欧Ⅳ标准的国Ⅳ标准。预计实行新标准后,2008年全年可削减可吸入颗粒物排放330吨。 杜少中说,随着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已占北京总污染物排放量的三分之一左右。执行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是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增加的主要手段。 他说,统计显示,从国Ⅰ、国Ⅱ、国Ⅲ到国Ⅳ,每加严一次标准,单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将削减约50%。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后,一辆国Ⅳ车将比国Ⅲ车污染物排放降低约50%。 据介绍,北京市民主要购买的轻型汽车将首先执行新标准。自3月1日起,凡是注册登记北京牌照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下的乘用和商用汽油车(即轻型汽油车),实施国Ⅳ标准。同时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车辆。

  • 【转帖】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08年 第65号 关于发布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新生产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的公告   经国务院同意,环境保护部负责对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机动车产品进行型式核准。经审核,现对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Ⅲ阶段)》(GB14622—2007)第三阶段排放限值的第三十六批和符合第四阶段排放限值的第十二批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对第七十九批符合《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2002)第二阶段排放限值的机动车和发动机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附件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sepa.org.cn   附件: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6批)     2.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79批)     3.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12批)     4.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5.公告变更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环保 机动车 达标 公告发送: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科技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环保局。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7486]1.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36批)[/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7487]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79批)[/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7488]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12批)[/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7489]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27490]公告变更[/url]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