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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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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排放标准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称明年将推行国四汽车排放标准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9月5日表示,我国轻型汽车目前采用的是国三标准,明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国四标准。   刘志全在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指出,目前欧盟已将车辆碳排放纳入标准体系当中,我国可能会在国四标准当中将这一项列入其中。   刘志全还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加强新生产车辆的排放控制,包括制定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完善达标车辆的申报制度 强制维修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开展排放超标车辆的召回工作,并加速淘汰高排放车辆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在大气污染中所占的比例达到75%以上,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不一 二手车转籍再陷尴尬
    2015年7月,刚刚取得广东省广州市中小客车更新指标及号牌的吴伟春从广东省清远市购买了一辆丰田二手车准备迁入广州市,但广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向其出具的《机动车业务一次性告知单》显示,该车未达国四环保标准,不能办理车辆转入手续。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吴伟春措手不及,一怒之下将广州市车管所告上法庭。  吴伟春主张,车管所的做法限制了公民对物权或财产权的自由行使,属于违法行为。  车管所则提出,案涉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得到的结果是达到国三排放标准,不符合当时广州市执行的国四排放标准。随后车管所应吴伟春的要求开具了《机动车业务一次性告知单》,作为案涉车辆办理回迁的证明,此办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根据广东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的案涉车辆尾气排放信息,认定该车排放标准为国四。由此,撤销了车管所的不予受理转入手续的决定,责令车管所重新做出处理。  案件的审理结果令人满意,可其中隐藏的问题却发人深省:同一辆车,为什么车管所说符合国三排放标准,法院说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呢?  辽宁省环保厅机动车排放防治办主任张丁楠对此的解释是,公安部有车辆管理信息目录,车管所可以从这个平台查询到车辆排放标准,而环保部下属单位是从机动车环保网上查询车辆排放标准,两个平台信息不统一导致出现对同一辆车排放标准认定不同的情况。此案的关键在于我国没有建立统一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给认定车辆排放标准造成很大麻烦。  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二手车行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郭平介绍,我国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是参照欧盟(EU)标准制定的,欧Ⅳ排放标准于2005 年年底开始实施,欧Ⅴ排放标准于2009年开始实施。而我国环保部在2010年发布国四排放标准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13年9月环保部又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法(中国第五阶段)》,要求2017年1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进口汽车进口时要向环保部及工信部报备排放标准,因为时间上的差异,出现欧洲2006年出厂的符合欧Ⅳ排放标准的车,2009年之前出口到我国只能按照国三排放标准备案,欧洲 2009年出厂达到欧Ⅴ排放标准的车,2013年之前出口到我国只能按国四排放标准申请备案。这就是导致同一辆车出现两种排放标准的根源。  “现在由于排放标准不一造成二手车转籍困难的情况非常普遍,说到底还是限迁引起的。”郭平说,落实国务院解除二手车限迁政策精神刻不容缓。
  • 汽车国Ⅴ标准下半年实施 北京排放污染物将降10%
    汽车国Ⅴ标准下半年实施   北京正在制订油品和新车标准,实施后汽车排放污染物将降10%   本报讯 (记者金煜)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核实,讨论中的汽车国V标准将在今年下半年实施,目前正在制订汽油标准和汽车标准过程中。据了解,进入国V标准后,北京市在用车氮氧化物排放将总体下降10%。   新标准可能年底前实施   记者向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和大气处处长李昆生核实,根据计划,今年之内将实施国V标准油品。杜少中表示,现在正在制订汽油标准,接下来,要制订新车标准,这需要和各个厂家管理部门协调,组织生产,两个标准的制订大约需要半年时间,也就是说,要到下半年才能实施。   “实际今年第三季度实施都有困难,最有可能是四季度。”杜少中说。   目前,北京市环保局正与多家研究机构进行国V机动车排放标准及燃油示范项目试验,据参与该试验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高级工程师方茂东介绍,目前他们所做的北京地方油品标准适应性试验都通过了,这些国V油品,国Ⅲ车、国Ⅳ车使用都没问题,使用国V油的车辆,出京短期用外地国Ⅳ的油,实验证明也都没有问题。   方茂东表示,国V标准的油是低硫油,硫含量在10PPM以下,其他各项指标更严格,总体与发达国家实施的欧五标准一致,因此会给石化企业带来投资和生产压力,“但现在石化行业也都在为国V做准备了。”他说。   此前,北京已经先于全国提前实施汽车国Ⅲ、国Ⅳ标准,今年之前,根据计划,届时北京市加油站提供的油将是国V标准油,销售的汽车都将是国V标准车。   新油品减少10%汽车污染   可以确定的是,国V标准出台后,北京市汽车尾气排放会减少,给大气环境带来显著改变。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李昆生介绍,汽车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有一半的氮氧化物污染都来自于汽车尾气排放。   氮氧化物是和城市大气中导致灰霾的细颗粒物(PM2.5)关联密切的气体,其本身就是污染气体,此后在大气中和其他物质发生光化学反应,发生二次污染,变成带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细小颗粒物,影响人体健康和城市能见度。   李昆生介绍,一辆实施国V标准的轻型车,比国Ⅳ标准时减少25%的氮氧化物排放。而国V供油后,北京市所有在用汽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将下降10%。   对于去年开始实施的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政策,李昆生表示,该政策会继续下去,在今年年底前力争再淘汰15万辆老旧机动车。新车采用国V标准后,老车就会因过高排放而受到影响。
  • 中国III、IV阶段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保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保标准《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修改方案的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部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纪亮   联系电话:(010)8491399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   3.《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GB 14762-2008)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清华大学(汽车系、环境系)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发动机厂   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客车有限公司   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客车制造厂   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一汽四环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新光华晨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   沈阳新光华翔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绵阳新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污防司的意见)
  • 珠三角实现国Ⅳ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轿车吐血清仓
    广东省环保局近日宣布:珠三角9个城市(包括东莞)从6月1日起要率先实现国Ⅳ的汽车排放标准。广州现已明确:8月1日后,国Ⅲ车辆不能上牌。虽然东莞环保部门尚未出台执行国Ⅳ标准的具体日期和细则,但全省的规定已经明确,估计东莞实施的日子也不远了。   记者从东莞车市了解到,目前在售轿车的达标率大约为90%,除了北京现代伊兰特、铃木雨燕、新佳乐等车型之外,绝大多数车型都已达标。而商用车经销商们则比较头疼,刚刚送走了国Ⅱ,商用车商们花了1年多的时间才将各自的产品布局与市场推广逐渐理顺上了国Ⅲ的轨道,省环保局的一纸公文,让他们陷入了困境。   东莞实施时间尚未公布   “我们也听说了这个消息,这两天也一直在打听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东莞五十铃经销商告诉记者,虽然东莞被列入实行国Ⅳ标准的名单之中,本应该从6月1日开始就要停售国Ⅲ车,可直到现在,他们也没接到任何部门的通知,而国Ⅲ车的上牌也正常如旧。   “以往如果要销售一款新产品,厂家会提前对我们进行培训,而现在则没有这方面的计划,并且在未来的几个月内,厂家根据我们所报的计划,发来的车源还将全部都是国Ⅲ车。”这名经销商有些忐忑不安,一方面他又比较相信厂家与政府,涉及面这么广的政策不应该说变就变,至少,在厂家层面会有一些指导 另一方面, 他又担心万一政策突变,自己的库存无法及时消化,到时又演变成国Ⅱ标准向国Ⅲ标准过渡,自己将车提前上牌,以二手车价卖新车的局面。   而东莞的依维柯经销商则较为乐观,“看现在的阵势,实行国Ⅳ标准是无法避免了,可实行国Ⅳ标准得有个前提,相关车型必须与国Ⅳ油配合使用才能达到环保的排放效果。”这名经销商认为,在整个市场禁售国Ⅲ车之前,经销商可以根据国Ⅳ油品的替换进度来掌握自己的运营节奏。   约一成轿车达不到国Ⅳ标准   “现在国Ⅳ排放标准已经是乘用车的基本配置了。我们的车全部达到国Ⅳ排放标准。”奇瑞东富车行副总经理罗晓英告诉记者,以前一些车型还会特别强调国Ⅳ这一环保的卖点,但现在已经很普遍了。   据记者了解,目前比亚迪、奇瑞、吉利、长城、华晨、奔腾等自主品牌都对旗下车型进行升级,车型普遍达到国Ⅳ标准,甚至有些车型还是国Ⅳ+OBD的排放标准,而合资品牌的车型也大多是欧Ⅳ标准,部分达到欧Ⅴ。   不过有部分品牌车型仍然还是国Ⅲ标准,自主品牌有昌河爱迪尔、长丰猎豹、海马福美来、华泰特拉卡、陆风X9两驱版等,而合资或进口品牌中由于部分车型一直未推新款或车型较低端,也未能达标,如雨燕1.3L超值版等。   经销商加大促销消化库存   据记者了解,由于国Ⅲ车型的限期即将到来,目前东莞部分经销商已开始尽力消化库存,加大促销力度。   海马东达车行市场部经理熊恒告诉记者,目前福美来精英型车的单价已经从10.68万元下调至9.68万元,整整降了1万元,还有礼包赠送。“这应该算是福美来最大幅度的让利了,厂家也在尽力支持我们尽快地消化库存,如果到时候实在消化不完的话,厂家会想办法到北方一些还执行国Ⅲ标准的城市去消化。”   记者了解到,在从国Ⅲ到国Ⅳ升级过程中,需要涉及发动机系统的全新升级,会带来一定的升级费用,所以国Ⅳ标准车型一般都要比国Ⅲ的车型贵一些。熊恒告诉记者,一旦新标准实施,所有车型将变成国Ⅳ标准,消费者到时购买比现在买同款国Ⅲ车型要贵很多,而且那时候经销商的优惠肯定也取消了,要花更多的钱。   约九成商用车不达标   记者了解到,东莞此次汽柴油从国Ⅲ标准提升为国Ⅳ标准之后,预计价格会上涨0.34-0.46元/升,涨幅约5%-6%。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由国Ⅱ油更换到国Ⅲ油的经验来看,油价的提价成本和环保代价将全部由消费者个体承担,政府不会补贴。   而在使用成本上涨的同时,对于商用车而言,购买成本的涨幅更大。有经销商表示,其实现在市场上的主流品牌都有各自的国Ⅳ产品,但是限于成本压力,只是在小范围内销售。根据行业的平均水准,国Ⅳ车的价格将比国Ⅲ车高3万到5万元,以5万元左右的轻卡作为标准,则该类车终端售价可能上涨60%-100%。   “从国Ⅱ向国Ⅲ过渡时,涨幅不算太大,但市场还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接受,在实行国Ⅳ标准后,不知道这么大的涨幅会引发怎样的市场波动。”南京依维柯东莞经销商预测,由于目前珠三角销售的商用车90%以上都仅满足国Ⅲ排放标准,由国Ⅲ向国Ⅳ的产品切换,至少短期内将导致市场销售萎缩一半以上。多数经销商呼吁,有关部门能够给予厂商一定的过渡期,以便让经销商与厂家都有一段缓冲时间。
  • “国六”汽车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增加尾气检测项目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与上版标准相比,此次标准的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p p   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 /p p   增加了非标准循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WNTE) /p p   增加了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PEMS) /p p   提高了耐久性要求 /p p   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 /p p   对车载诊断系统的监测项目、阈值及监测条件等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 /p p   修订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判定方法 /p p   增加了新生产车的达标监管要求 /p p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的型式检验要求 /p p   增加了整车底盘测功机测量方法。 /p p   附件: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10/ueattachment/797c4014-9f73-4097-8139-dfb2337162cd.pdf"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征求意见稿).pdf /a br/ /p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6项标准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提升汽车维修、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家具制造、人造石制造、印刷和制鞋6大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改善我省大气环境质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人造石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六项地方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0月27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厅。  附件:广东省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6项标准及编制说明.zip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梓珊 020-87532051;许技科 020-87532485;邮箱:gdsthjt_xujike@gd.gov.cn。
  • 新能源汽车引领下年更新159条标准——2021汽车材料及零部件测试标准盘点
    2021年可谓标准“元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将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之一,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我国是汽车产销第一大国,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已成为支撑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推动力。回顾过去这一年,我国批准发布大量汽车标准,本文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主流团体标准进行了简要盘点,以飨读者。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汽车的安全性标准、汽车排放物的控制标准、汽车操声限制标准、汽车燃油消耗量限制标准等。2021年,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管理的国家标准共58项。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GB 17675-2021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2021/2/202022/1/12GB 19578-2021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2021/2/202021/7/13GB 26512-202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2021/2/202022/1/14GB/T 39851.2-2021道路车辆 基于控制器局域网的诊断通信 第2部分:传输层协议和网络层服务2021/3/92021/10/15GB/T 39895-202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 标识规范2021/3/92021/10/16GB/T 39897-2021车内非金属部件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检测方法2021/3/92021/10/17GB/T 39896-2021厢式货车系列型谱2021/3/92021/10/18GB/T 32694-2021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 技术条件2021/3/92021/10/19GB/T 26779-2021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2021/3/92021/10/110GB/T 19753-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2021/3/92021/10/111GB/T 19237-2021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2021/3/92021/10/112GB/T 18386.1-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2021/3/92021/10/113GB/T 39901-2021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3/92021/10/114GB/T 39899-202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规范 自动变速器2021/3/92021/10/115GB 9656-2021机动车玻璃安全技术规范2021/4/302023/1/116GB 40164-2021汽车和挂车 制动器用零部件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4/302022/1/117GB/T 40032-2021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2021/4/302021/11/118GB/T 31498-2021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2021/8/192022/3/119GB/T 40432-2021电动汽车用传导式车载充电机2021/8/192022/3/120GB/T 40494-2021机动车产品使用说明书2021/8/192022/3/121GB/T 40499-2021重型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通用条件2021/8/192022/3/122GB/T 40501-2021轻型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通用条件2021/8/192022/3/123GB/T 40509-2021汽车转向中心区操纵性过渡特性试验方法2021/8/192022/3/124GB/T 40507-2021乘用车 自由转向特性 转向脉冲开环试验方法2021/8/192022/3/125GB/T 40512-2021汽车整车大气暴露试验方法2021/8/192022/3/126GB/T 40521.1-2021乘用车紧急变线试验车道 第1部分:双移线2021/8/192022/3/127GB/T 40521.2-2021乘用车紧急变线试验车道 第2部分:避障2021/8/192022/3/128GB/T 38146.3-2021中国汽车行驶工况 第3部分:发动机2021/8/192022/3/129GB/T 40429-2021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2021/8/192022/3/130GB/T 24347-2021电动汽车DC/DC变换器2021/8/192022/3/131GB/T 40428-202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2021/8/192022/3/132GB/T 34015.4-202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梯次利用产品标识2021/8/192022/3/133GB/T 40433-2021电动汽车用混合电源技术要求2021/8/192022/3/134GB/T 40430-2021道路车辆 基于控制器局域网的诊断通信 符号集2021/8/192022/3/135GB/T 34015.3-202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3部分:梯次利用要求2021/8/192022/3/136GB/T 14172-2021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静侧倾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2021/8/192022/3/137GB/T 40822-2021道路车辆 统一的诊断服务2021/10/112022/5/138GB/T 40861-2021汽车信息安全通用技术要求2021/10/112022/5/139GB/T 5334-2021乘用车 车轮 弯曲和径向疲劳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40GB/T 39851.3-2021道路车辆 基于控制器局域网的诊断通信 第3部分:排放相关系统的需求2021/10/112022/5/141GB/T 33598.3-202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再生利用 第3部分:放电规范2021/10/112022/5/142GB/T 38775.7-202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7部分:互操作性要求及测试 车辆端2021/10/112022/5/143GB/T 12678-2021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44GB/T 27840-2021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测量方法2021/10/112022/5/145GB/T 19754-2021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46GB/T 40712-2021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2021/10/112022/5/147GB/T 40711.2-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 第2部分:怠速起停系统2021/10/112022/5/148GB/T 38775.5-2021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 第5部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49GB/T 40578-2021轻型汽车多工况行驶车外噪声测量方法2021/10/112022/5/150GB/T 12535-2021汽车起动性能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51GB/T 40625-2021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室内测量方法2021/10/112022/5/152GB/T 5909-2021商用车 车轮 弯曲和径向疲劳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53GB/T 40711.3-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 第3部分:汽车空调2021/10/112022/5/154GB/T 39037.1-2021用于海上滚装船运输的道路车辆的系固点与系固设施布置 通用要求 第1部分:商用车和汽车列车(不包括半挂车)2021/10/112022/5/155GB/T 40711.4-2021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节能效果评价方法 第4部分:制动能量回收系统2021/10/112022/5/156GB/T 40855-2021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57GB/T 40857-2021汽车网关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58GB/T 40856-2021车载信息交互系统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2021/10/112022/5/1行业标准汽车行业标准主要包括汽车整车、发动机及各大总成的性能要求、技术条件等表明产品本身质量水平的标准。2021年,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管理的行业标准共9项。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QC/T 1149-2021大件运输专用车辆2021/5/172021/10/11QC/T 1152-2021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DC/DC变换器技术条件2021/8/212022/2/12QC/T 1153-2021汽车紧固连接螺栓轴力测试 超声波压电陶瓷片法2021/8/212022/2/13QC/T 1154-2021汽车微电机用换向器2021/8/212022/2/14QC/T 1155-2021汽车用USB功率电源适配器2021/8/212022/2/15QC/T 1156-2021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单体拆解技术规范2021/8/212022/2/16QC/T 271-2021微型货车防雨密封性试验方法2021/8/212022/2/17QC/T 550-2021汽车用蜂鸣器2021/8/212022/2/18QC/T 62-202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减震器2021/8/212022/2/19QC/T 942-2021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2021/8/212022/2/1团体标准本文仅整理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CSAE)批准发布的团体标准,共92项。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标准化工作最早始于2006年,2014年入选首批团体标准试点单位。以下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1T/CSAE 172-2021电动乘用车剩余里程准确度评价试验方法2021/2/262T/CSAE 173-2021基于道路载荷谱的汽车用户使用与试验场试验相关性分析评价规程2021/3/293T/CSAE 174-2021汽车产品可靠性增长开发指南2021/3/294T/CSAE 175-2021汽车可靠性设计的用户定义方法2021/3/295T/CSAE 176-2021电动汽车电驱动总成噪声品质测试评价规范2021/3/296T/CSAE 177-2021电动汽车车载控制器软件功能测试规范2021/4/127T/CSAE 179-2021汽车用高韧性热镀铝硅合金镀层热冲压钢板技术要求2021/4/128T/CSAE 180-2021轻型汽车道路行驶工况2021/4/129T/CSAE 40-2021乘用车塑料前端框架技术条件2021/4/1210T/CSAE 178-2021电动汽车高压连接器技术条件2021/5/1311T/CSAE 181-2021汽车室内润滑脂气味测试及评价方法2021/5/1312T/CSAE 182-2021汽油机油低速早燃性能测试方法2021/5/1313T/CSAE 184-2021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健康状态评价指标及估算误差试验方法2021/5/1314T/CSAE 185-2021自动驾驶地图采集要素模型与交换格式2021/5/1315T/CSAE 186-2021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箱火灾用气体防控装置2021/5/1316T/CSAE 183-2021燃料电池堆及系统基本性能试验方法2021/6/1117T/CSAE 75.2-2021汽车防锈包装规程 第2部分:动力总成及其主要零部件2021/6/1118T/CSAE 191-2021全球典型地区气候环境老化严酷度分级2021/6/1119T/CSAE 192-2021汽车零部件电镀和涂装实验室 通用技术要求2021/6/1120T/CSAE 193-2021汽车用自攻螺钉在热塑性塑料上拧紧扭矩性能试验方法2021/6/1130T/CSAE 199-2021汽车用高真空压铸铝合金减振器支座技术条件2021/6/3031T/CSAE 200-2021汽车用铝合金直锻工艺轮毂技术条件2021/6/3032T/CSAE 201-2021汽车用薄钢板冲压极限减薄率测试方法
  • 国五标准:轻型汽车再减排颗粒物82%
    连日来,我国中东部遭“毒霾”笼罩,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部分检测站点检测数据超过300,空气质量达到了严重污染。为呼应空气污染治理的诉求,16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简称“汽车国五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汽油车、柴油车等轻型汽车,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   据环保部披露,与现行第四阶段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大幅度加重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轻型汽车单车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排氮氧化物25%-28%,减排颗粒物82%。另外,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国内车用汽油和柴油品质的提升,不但对新车污染物减排发挥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   “十二五”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要求,并改进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方法,实施时间改为视满足《轻型车国五标准》的燃油供应情况而定。   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国轻型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底产销量约160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达到8264万辆。汽车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166.2万吨、一氧化碳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对此,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项目,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加强主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单车的污染排放量。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加重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重82%,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 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的排放量 车辆达标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来的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 提高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要求,更有利于对在用车辆实际排放状况进行监控 增加催化转化器和碳罐等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的检查要求,确保车辆实际生产中采用性能好的零部件 改进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程序,更符合我国机动车环保管理的实际需要 进一步完善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确保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排放达标 考虑到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需要供应相应的燃油,标准的实施时间需待燃油供应时间明确后才能确定。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相当。   1989年来已先后4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   为适应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需要,我国从1989年发布《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来,已先后4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分别是2001年发布的第一和第二阶段以及2005年发布的第三、四阶段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由于油品供应的问题,目前轻型柴油车执行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执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与1989年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相比,第三阶段标准排放限值加严了75%—92%,第四阶段标准排放限值加严了91%-96%。由于及时实施了相应汽车排放标准,“十一五”期间,在轻型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29%的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增加了4.6%。   据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适用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汽车。从燃料类型来看,包括了汽油车、柴油车、气体燃料车(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车及混合动力车等。。   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国内车用汽油和柴油品质的提升,不但对新车污染物减排发挥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研究表明,车用燃料从第四阶段升级到第五阶段,国一、国二阶段汽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将降低3%左右,而国三、国四阶段汽车将降低10%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说,早日供应满足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燃油,争取尽快实施新标准,对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排放,以及削减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车用天然气发动机二氧化碳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九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版)》的有关规定,《车用天然气发动机二氧化碳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九项团体标准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附件1-1~附件9-2)已完成,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行业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所提意见和建议分别填入《意见征集表》(附件10),并发送至协会联系人处。 联系人:黄兴联系方式:bzfg@caam.org.cn、010-63979900-5048 2023年10月31日附件1-1:车用天然气发动机二氧化碳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1-2:车用天然气发动机二氧化碳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编制说明).pdf附件2-1:车用天然气发动机耐久试验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2:车用天然气发动机耐久试验规范(编制说明).pdf附件3-1:车用天然气发动机台架试验设计(DOE)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3-2:车用天然气发动机台架试验设计(DOE)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附件4-1: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口(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2: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口(编制说明).pdf附件5-1: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枪(征求意见稿).pdf附件5-2:汽车用35MPa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枪(编制说明).pdf附件6-1:车载激光雷达用激光发射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6-2:车载激光雷达用激光发射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编制说明).pdf附件7-1:车载闪光式固态激光雷达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7-2:车载闪光式固态激光雷达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1:车辆救援电动绞盘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8-2:车辆救援电动绞盘规范(编制说明).pdf附件9-1:车辆救援液压绞盘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附件9-2:车辆救援液压绞盘规范(编制说明).pdf附件10:意见征集表.doc
  • 工信部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附汽车测试技术网络大会)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含五大方面,15项内容。全文如下: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紧贴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实际需求,践行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汽车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持续完善标准顶层设计,加强各方统筹协调1.健全完善汽车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汽车行业“十四五”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装备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汽车芯片标准体系。2.统筹推进汽车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汽车标准的交叉融合问题,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标准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3.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来源和行业需求研究,鼓励行业机构、业界企业、社会公众等提出标准需要和意见建议;持续加大标准宣贯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深度解读标准内容和要求支撑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阶段性评估,立足我国政府管理及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二、加快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4.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动力蓄电池热失控报警和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列标准研究,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进一步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大功率测试方法标准预研,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驱动电机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持续完善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标准体系。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起动性能、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等整车标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研究,支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示范运行。加快构建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推进纯电动汽车车载换电系统、换电通用平台、换电电池包等标准制定;开展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升级方案研究和验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等系列标准修订发布。5.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试点,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标准试行验证,完成软件升级、整车信息安全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与报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设计运行条件及车载定位系统等L3及以上通用要求类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封闭场地、实际道路及模拟仿真等试验方法类标准的制定发布,面向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开展标准验证试验,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工程、应急响应、数据通用要求、车载诊断接口、数字证书及密码应用等安全保障类重点标准制定,进一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车辆网联功能技术标准子体系,推进基于LTE-V2X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基于网联功能的汽车安全预警场景应用以及相应交互接口规范等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协同推动智慧城市网联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互通互联。分阶段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开展符合我国交通特征的测试设备等标准研制工作。6.汽车电子领域。完成无线通信终端、毫米波雷达、主/被动红外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审查和报批,加快推进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标准制定,启动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抬头显示系统、激光雷达等标准研制立项,满足不断增长的车载电子系统标准需求。推进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基础通用标准修订立项,启动整车天线系统射频性能评价、整车辐射发射限值、人体电磁曝露、车辆雷电效应和整车天线系统通信性能等标准预研。完成车辆预期功能安全、车辆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方法、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功能安全等标准制定,进一步完善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标准体系。7.汽车芯片领域。开展汽车企业芯片需求及汽车芯片产业技术能力调研,联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等关联行业研究发布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推进MCU控制芯片、感知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安全芯片、计算芯片和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等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芯片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等通用规范标准预研。三、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8.能源消耗量领域。完成轻型、重型商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加快推进乘用车第六阶段燃料消耗量、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开展高效电机等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评价方法标准研究,启动乘用车道路行驶能源消耗量监测规范标准预研。完成轻型汽柴油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审查和报批。9.碳排放领域。开展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术语定义、碳中和实施指南等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和立项。推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相关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电动汽车行驶条件温室气体碳减排评估方法标准预研。四、完善整车基础相关标准,夯实质量提升基础10.汽车安全领域。推动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等标准发布,加快灯光系列标准整合以及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及固定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标准修订。推进乘用车制动系统、前后端防护装置、顶部抗压强度、行人碰撞保护、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防盗装置等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强化乘用车安全要求。做好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标准宣贯实施,推动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标准发布,加快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标准、专用校车安全、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等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整合,开展轻型汽车/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标准实施评估及强制性实施的可行性分析,不断提高商用车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车辆事故与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启动汽车故障模式和事故分类等标准预研。11.传统整车领域。围绕自卸半挂车栏板高度、45英尺集装箱列车长度等内容进行调研,适时启动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修订工作。配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启动空气悬架车辆评价、提升桥车辆技术要求等支撑性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修订,开展主挂自动连接、连接装置强度、货物隔离装置及系固点等标准预研。开展3.5t以下轻型挂车标准体系研究,根据行业需求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车辆操控、主动降噪、结构耐久、车内外提示音等方面标准预研。12.零部件领域。推进空气悬架、推力杆、高度控制阀、自动变速器、电子辅助转向系统(EPS)、多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和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开展新型塑料及复合材料的车辆零部件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压缩天然气(CNG)汽车35MPa压力关键部件等标准升级。五、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3.加强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全面跟踪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动态及趋势,切实履行《1998年协定书》缔约国义务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电动汽车安全工作小组副主席等职责,牵头先进驾驶辅助系统部件、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自动驾驶测评方法、数据记录系统、电动汽车安全、氢燃料电池车辆安全、车载电池耐久性等重点法规项目规划与研制工作,适时提出中国提案。推动1-2项中国标准进入全球技术法规候选纲要,持续提升国际法规协调工作的参与度与贡献度。14.深度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履行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雷达特别工作组召集人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车辆电能传输系统委员会(IEC/TC69)等相关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职责,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毫米波雷达探测性能评价、动力蓄电池系统功能安全、汽车电子/电气部件传导骚扰试验方法等国际标准研究,重点推动乘用车外部保护、负压救护车、安全玻璃、燃料电池汽车低温冷启动及最高速度等国际标准立项并新建1-2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持续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影响力。15.务实推进中外标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与平台,巩固并扩大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和法规协调工作成果,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法规提案,联合开展相关标准法规制定活动,推动形成国际标准化共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重点沿线国家开展汽车标准化交流、培训等活动,促进国内外标准化机构间的对话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汇集行业多方资源力量,不断扩充国际协调专家队伍,实现国际协调资源共享和专家有序管理。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我国是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据中汽协预测,2021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为2610万辆,同比增长3.1%;与之相对应的汽车召回量也有所增长,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1年国内乘用车企召回缺陷汽车851.91万辆。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主机厂和零部件厂高度重视整车品质的提升。针对整车和组件的测试及质量监控,已经贯穿汽车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基于此,仪器信息网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材料分会,将于4月13-14日组织举办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为汽车产业链用户搭建一个即时、高效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推动我国汽车测试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持续提升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及高质量制造。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utomobile2022/扫码免费报名参会会议赞助:15718850776(微信同号)刘老师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人4月13日上午 零部件失效分析09:00-09:30机械传动零部件失效诊断技术研究及其制造设计的改进应用潘安霞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09:30-10:00更新中欧波同10:00-10:30高强度零部件延迟开裂问题探讨唐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30-11:00电子探针在汽车材料分析中的应用岛津11:00-11:30检验分析报告中的图片表达问题探讨刘柯军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理化及失效专业委员会4月13日下午 零部件测试技术14:00-14:30汽车橡胶材料测试(拟)苍飞飞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30-15:00汽车零部件清洁度测试技术谢宇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5:00-15:30赞助席位15:30-16:00汽车几何尺寸测量(拟)邵双运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16:00-16:30赞助席位16:30-17:00更新中冯继军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17:00-17:30车内空气污染检测技术胡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4月14日上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上)09:00-9:30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测评技术研究谢先宇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9:30-10:00动力电池安全性测试技术马天翼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0-10:30更新中基恩士10:30-11:00驱动电机测试技术与研究(拟)吴诗宇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11:00-11:30赞助席位11:30-12:0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OBC)与充电桩电源新技术王正仕浙江大学4月14日下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下)14:00-14:30数字射线成像(DR)及工业CT检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上的应用郑小康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14:00-16:30更新中
  • 环保部拟要求汽车修理厂配备排放检测设备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环保部近日印发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诸多内容涉及了机动车的各种检测。  1)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设备、车辆车载诊断系统等加强汽车实际行驶排放监管,提供汽车产品在用符合性水平。  2)严格落实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排放标准,限时完成油气回收治理。  3)尽快制定柴油清净剂标准,降低车用机油硫、磷、硫酸盐灰分等含量。  4)积极推广简易工况法及车辆电子标识,对在用车检测设备、控制软件、数据接口等提出统一规范要求,建立排放测试设备信息公开制度,依据机动车环保信息联网规范,加快国家、省、市三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联网建设。  5)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和维护制度。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排放检测和诊断仪器。  详细内容如下:关于征求《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声环境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修订完成了《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包括电子版)意见,并于2016年10月2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电话:(010)66556220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徐驰  电话:(010)84935398-827,13991033606  传真:(010)8491520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编:100012  邮箱:543016486@qq.com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10日
  • 制定符合国情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编者按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以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为补充的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从目前的环境保护形势看,还需要强化环境标准建设。本文作者针对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分析了其中不足,并提出了加强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难以满足我国的环保工作需要,也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   ■阅读提示   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污染也日趋严重。早在“九五”期间,对几个重点城市机动车污染的调查就显示,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如表1)。   研究结果还表明,机动车的浓度分担率高于排放分担率。由于机动车是近地面排放,在街道环境中不易扩散,易造成道路沿线的污染,直接形成较高污染物浓度的大气污染。而工业污染源排放一般为高空排放,在高空中易于扩散稀释。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根据北京2003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机动车排放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一氧化碳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106,氮氧化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35.5,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81.5。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人体吸入比例大约是相应电厂污染物人体吸入比例的10倍。   有关近几年机动车污染现状的研究结果尚未公布,但从飞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即可断定:情况要比前些年更加严重。   现行排放标准体系   ■阅读提示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涵盖了我国道路通行中的主要车辆类型,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   ■阅读提示   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在用车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在梳理我国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我国汽车工业体系受欧美的影响很大,目前市场上两大主流车系分别为德国大众和美国通用。所以,在整个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中,新车标准主要参考欧洲法规,在用车标准主要参考美国法规,包括相关定义、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除了实施时间以外,我们在标准制定时只是根据我国情况稍微改动一下。   以标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为例,其与欧洲相应法规的区别只有4点:M1和M2类车型的分组、燃料的技术要求、将原Ⅱ型试验修改为双怠速试验、实施时间。   其他多数标准也是这样主要参考欧美法规,仅修改了少量内容。   第二,在用车的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对在用汽油车而言,在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对使用双怠速法检测时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有明确的限值规定,对氮氧化物排放没有限值规定,而标准中规定的其他3种方法并没有给出限值。并且GB18285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使用了体积百分数,但针对新车的GB18352中是以g/km为单位给出限值的。   对在用柴油车,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了对排气烟度的检测方法和限值,但没有要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显然,仅依靠烟度来判断柴油车的排放水平是不全面的。   第三,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与国Ⅲ排放标准配套的国Ⅲ汽油标准是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国Ⅱ汽油与国Ⅲ汽油的过渡期阶段,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都是国Ⅱ汽油,只有较少的国Ⅲ汽油,柴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国出现了“国Ⅲ车烧国Ⅱ油”的尴尬状况。   当2010年国Ⅳ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时,国Ⅲ汽油才刚刚开始使用,这样就又会出现“国Ⅳ车烧国Ⅲ油”的尴尬情况。燃料标准总是落后车辆排放标准。   上述情况会使我国的车辆在使用时劣化速度加快,用于保证车辆排放的后处理装置将更容易失效,造成在用车的排放很快达到较高水平,加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制定未来的排放标准   ■阅读提示   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 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 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 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   针对我国机动车现行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虽然我国的汽车工业与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联系紧密,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都与欧洲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我国的情况与欧洲相比还有很多不同。例如,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城乡差别尤其突出,汽车的使用情况因此也有很大差别。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排放标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说,为满足下一步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我国企业所采用的技术已经不能再完全照搬欧洲的技术。例如,在开发满足国Ⅳ排放标准柴油机的过程中,我国许多企业正在探索通过掺混含氧燃料提高EGR率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技术,这与欧洲企业采用的SCR技术有很大区别。   在制定我国自己的排放标准中,应该充分考虑类似情况。   二是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随着国家标准对新车排放的逐渐加严,在用车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比例逐渐增大,进一步加强对在用车排放的控制是今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未来的国家标准应明确给出在用车排放限值,严格在用车管理。   如果考虑到各地区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复杂,单一的限值不能适应实际操作,国家标准也应给出分级的推荐值,以便各地有法可依。   同时,随着排放检测技术的进步,小型便携设备的功能和精度都有所提高,适当增加在用车排放的监测项目,是发展未来在用车排放标准的重要方向。   三是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随着电控技术的广泛应用,精确控制发动机运行已成为可能。电控技术在推进发动机减排的同时,也为生产厂家或用户“钻空子”提供了方便。   早在1998年,美国环保局就发现有许多生产厂家利用电控技术,针对法规中的工况,以牺牲经济性能来优化排放性能,但在法规外的工况,以牺牲排放性能来优化经济性能,这样可以顺利通过各种排放检测,而其实际减排效果并不理想。美国环保局曾就此问题将各大厂商告上法庭,最终各厂商做出了巨额赔偿。   此外,研究表明:车辆的道路排放与法规排放并不完全一致。通常情况下,道路排放会高出法规排放。因此,进行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是检验车辆排放的最可靠方法,制定使用车载设备的排放检测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有效途径。   四是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我国的石化工业体系有其自身特点,催化裂化工艺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这是造成我国燃油质量落后于车辆排放要求的客观因素。   但是,近几年我国石化工业的技术进步较快,炼油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了几个规模较大、工艺先进的炼油基地。这些进步为提高我国燃油质量,尽快缩小燃料标准与车辆排放标准之间的差距,化解“先进车烧落后油”的尴尬局面提供了可能路径。因此,加快燃料标准的实施进度是应对当前汽车尾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目前,我国的机动车燃料标准由石化部门制定,对燃料的环保要求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的减排效果,笔者建议,燃料标准中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关系密切的指标应由环保部门制定,比如燃料中的硫含量、烯烃芳烃含量等。      表1:“九五”期间的研究结果      表2: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
  • 江铃汽车投资4500万建整车排放实验室(二期)
    本报讯 江铃汽车公告称,董事会已经批准了公司整车排放实验室二期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江铃汽车称,项目的实施旨在使公司具备轻型车国五阶段的排放验证能力,以保证未来公司有多款满足新排放标准的车型投产。项目完成时间约在2012年上半年。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购置相关设备、厂房及关税等。
  • 2月1日起北京实施京V机动车排放标准
    从今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全国率先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3月1日起所有不符合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一律停止销售。今日正式对外发布了"京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 。      "京五"机动车排放标准公告正式发布   按照要求,2月1日停止受理汽车企业申报第四阶段标准轻型汽油车型,不再发布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环保目录。同时停止销售权、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公交和环卫用途重型柴油车。而从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轻型汽油车,符合"京五"排放标准的车辆将贴上蓝色环保标志。      新标准促进老旧机动车的淘汰   新标准促进老旧机动车的淘汰,减少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后氮氧化物平均减排15%,PM2.5细颗粒物也会同步削减。
  • 逾九成氮氧化物颗粒物来自汽车排放
    《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三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据介绍,今天公布的年报统计的是2011年全国机动车污染排放状况。年报显示,2011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841.9万辆和1850.5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0倍,达到20754.6万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83.6%,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16.4%。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陶德田说,2011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607.9万吨,比2010年增加3.5%,其中氮氧化物(NOx)637.5万吨,颗粒物(PM)62.1万吨,碳氢化合物(HC)441.2万吨,一氧化碳(CO)3467.1万吨。   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70%。年报显示,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 仅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却排放了63.7%的NOx、86.6%的PM、55.9%的CO和60.4%的HC。   陶德田说,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发布后,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纷纷制定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在机动车保有量比1980年增加30倍的情况下,尾气排放总量仅增加了14倍。   陶德田表示,环保部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切实加强机动车生产、使用、淘汰等全过程环境监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从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公共交通、清洁燃油供应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协调推进“车、油、路”同步发展,大力防治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
  • 标准解读 | 《汽车用高强韧类高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技术条件》
    近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正式发布团体标准《汽车用高强韧类高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技术条件》(T/CSAE 198-2021)。该标准由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中铝材料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鸿劲金属铝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整车及材料企业共同研制。根据《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20)》的数据显示,2005年~2017年,我国交通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始终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占比从8%增长到10%。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道路交通的碳排放增长速度较高。根据公安部统计的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81亿辆,已有70座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导致交通行业碳排放量增长速度要远高于其他行业。相关预测显示,到2025年交通运输行业的碳排放量将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50%。2020年10月,由工信部指导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明确指出,我国汽车产业碳排放将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峰,至2035年,碳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在汽车行业,推动节能减排首要的任务之一是实现汽车的轻量化。目前我国正加快汽车轻量化进程,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汽车,主要是通过车身连接件、电池托盘等结构件的铝化实现轻量化的目标。这些结构件对强度和韧性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采用真空压铸技术和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制备汽车结构件越来越被主机厂接受。但是,我国目前仅有针对传统非承载压铸件的压铸铝合金材料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国汽车轻量化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汽车轻量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出制定汽车用高强韧类高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的团体标准,旨在通过本标准规范汽车用铝合金结构零件对压铸铝合金的整体要求,推动汽车轻量化行业的快速发展。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高强韧类高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在术语和定义方面,通过定义一种压铸前快速抽出型腔中的气体,使模具型腔中的真空度不超过50mbar,确保液态金属在高压作用下,以极高的速度充填模具型腔,并在一定压力作用下冷却凝固而得到铸件的成形工艺,引出高强韧类高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并将其定义为抗拉强度大于180MPa,屈服强度大于120MPa,同时伸长率大于8%,且适合于高真空压铸成形的铸造铝合金材料。在技术要求方面,主要从外观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含氢量、夹渣量、断口组织、显微组织七个方面对该压铸铝合金材料进行规定,其中化学成分对合金的Si、Fe、Mn、Mg、Sr、Cu、Ti等元素进行了规定,同时对杂质的单项和杂质的总和进行了规定。在力学性能方面包括金属型铸造和高真空压铸条件下单铸试棒的室温拉伸性能、硬度、冲击韧性及疲劳性能,并给出了推荐的的热处理工艺和力学性能。在含氢量方面规定了铸锭针孔度等级和含氢量的最大值,具体包括建议铸锭针孔度等级不低于二级,合金液中含氢量不超0.2ml/100gAl。在夹渣量方面,若客户对夹渣量有要求时,应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具体等级,并规定不应低于二级,同时利用测渣仪进行定量判定,夹渣量等级满足90s内通过的铝合金液超过2200g或者夹渣统计不超过0.15mm2/kg铝液。在试验方法方面,化学成分的试验方法按照GB/T7999-2015的规定执行。力学性能的检测方法中,拉伸性能的试验方法按GB/T 228.1-2010的试验要求的规定执行,硬度的试验方法按GB/T229-2020中的规定执行,冲击韧性的试验方法按GB/T 231.1-2018的规定执行,疲劳性能的试验方法按GB/T3075-2008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充分考虑了汽车行业用到的高强韧类铸造铝合金材料,适用于汽车薄壁结构件用高强韧真空压铸铝合金材料标准,也适用于其它高强韧类铸造铝合金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可为主机厂及压铸件供应商在汽车车身结构件方面提供选材及检测要求基准,对于规范其在汽车结构件上的应用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迎合新国标之重要:两汽车排放新标助南华仪器上半年净利暴涨413%!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近日,南华仪器公布2019年半年董事会经营评述,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10亿元,同比增加202.12%。其中: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实现营业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201.29%。 br/ /p p   本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567.57万元, strong 同比增加413.90% /strong 。 /p p    strong 业绩陡升原因 /strong /p p   根据经营评述描述,南华仪器实现净利暴增413.90%的主要原因,得益于公司在迎合两项汽车排放新国标(GB18285-2018和GB3847-2018)的新产品在技术上和成本上的优势,使得公司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和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在市场上具备更好的竞争优势,相关的两项产品报告期内均取得良好销售业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9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8b6f01aa-11cf-42cf-8395-f42f551055c7.jpg" title=" 1.jpg.png" alt=" 1.jpg.png" width=" 450" height=" 29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rong 具体描述如下: /strong /p p   (1)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的规定,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中的氮氧化物(NOx)测量优先使用红外法(IR),紫外法(UV)和化学发光法(CLD),采用电化学原理测量氮氧化物(NOx)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当前各地机动车检测站普遍使用的设备)自标准实施后12个月内停止使用。即从2020年5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检测站原来使用的采用电化学原理测量氮氧化物(NOx)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必须更换,新建的检测站必须配备使用红外法(IR),紫外法(UV)或化学发光法CLD的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公司为适应汽车排放新标准的实施,已经开发了采用红外法测量氮氧化物(NOx)的NHA-509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公司自主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产品技术性能符合汽车排放新标准要求,并已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成为国内市场该类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产品已经投放市场并产生良好销售业绩。 /p p   (2)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国家标准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对柴油车污染物增加氮氧化物项目的限值要求并进行检测。即从2019年5月1日起,原有机动车检测站必须增加具备氮氧化物测试功能的柴油车排气分析仪。新建机动车检测站必须配置具备氮氧化物测试功能的柴油车排气分析仪。公司为适应汽车排放新标准的实施,已经开发了采用红外法测量氮氧化物(NOx)的NHAT-610柴油车排气分析仪。公司自主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产品技术性能符合汽车排放新标准要求,已经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成为国内市场该类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产品已经投放市场并产生良好销售业绩。 /p p   (3)由于公司前述两项与汽车排放新标准实施相关的新产品在技术上和成本上的优势,使得公司机动车排放物检测系统和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在市场上具备更好的竞争优势,这两项产品报告期内均取得良好销售业绩。 /p p    strong 迎合新的市场需求,南华仪器新品研发还做了哪些工作? /strong /p p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充分的研发投入,共投入研发费用1,835.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8.73%。 /p p   2019年上半年的研发工作主要集中在机动车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固定污染源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研发两个方面。相关的研发情况分述如下:机动车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情况 /p p   (1)新排放标准的相关设备的生产、调试过程的优化设计。通过对生产调试工艺、设备的研发和改进,实现相关设备生产的标准化、自动化并形成批量化生产的能力,保证相关产品按时批量投放市场 /p p   (2)实施汽车新排放标准相关的其他配套设备、软件系统的研发。包括零气发生器,车载OBD检测设备、油箱蒸发排放检测设备以及软件系统的研发设计工作。相关的配套设备及软件系统已经开始陆续投放市场。 /p p   (3)汽油车和柴油车国VI标准的相关排放测试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符合国VI标准排放测试标准的相关车载排放测试系统及台架排放测试系统,已经基本完成样机的设计制造,开始进行内部测试。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研发情况 /p p   (4)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完成了基于氢火焰离子法(FID)技术及非分光红外(NDIR)技术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工作。相关的产品完成了计量部门的型式评价试验,以及环保产业协会的环保产品认证。相关产品已经开始小批量试产并陆续投放市场。 /p p   (5)自动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排气污染物的& quot NHEM-1型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quot 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继续进行中。2019年3月第一轮应用现场适应性检测已经顺利通过,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经确认检测合格后,即可完成全部认证工作。 /p p   (6)与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联合进行的& quot 机动车排放遥感检测系统& quot 项目,样机正在测试中。 /p
  • 汽车重金属污染趋于严重 相关标准尚未达成共识
    近日,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对外公布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汽车带来的重金属污染趋于严重,如何防治这一问题应得到各界重视。据该研究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污染是公路两侧土壤和灰尘中重金属污染的重要来源。机动车重金属污染主要包括铅、锌、铜、镉等,污染来源主要包括含铅汽油、润滑油的燃烧、汽车轮胎和刹车里衬的机械磨损等。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这一研究成果虽然被多家媒体争相报道,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许多专家和汽车企业对这一说法并不了解或认同。   从没听过这一说法   与乘用车相比,商用车的尾气排放更大,轮胎和刹车里衬磨损更严重,根据研究成果显示,由此形成的铅、锌、铜、镉等重金属颗粒物的数量会更多,飘散在空气中、沉积在路面灰尘中和路两侧土壤中的数量也会更多,形成的重金属污染也就越严重。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商用车企业对这一情况并不知晓。   国内客车业的“排头兵”――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听过这一说法,也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过相关研究,所以不好回答。与宇通有同样说法的还有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恒通生产天然气客车居多,他们并不认为以天然气为原料的机动车在排放中会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问题。恒通的技术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没有进行过具体研究,不便发表评论。   国内卡车行业的产销大户――中国重汽的相关负责人听到这一说法也感到很奇怪。“世界汽车有百年历史,目前,还没有听说哪里因为机动车重金属污染使公路周围的环境变得恶劣。机动车是否存在重金属污染?是柴油车、汽油车,还是新能源汽车存在这种污染?这些问题现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所以这一结论也有待进一步考证。”该负责人认为,即使机动车排放中存在重金属颗粒物,公路沿线的绿化带完全可以通过滞留、吸附或过滤等方式,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所以,这一说法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严重。   还处于研究阶段   在采访中,一些研究机动车排放的专家也对记者表示,他们对这一说法不熟悉。   北京大学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联合重点实验室主任胡敏认为,机动车在行驶中确实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问题。这些重金属颗粒沉积到道路两旁的土壤中,会对周围的环境有影响。影响的程度如何,没有具体的实验研究数据,不好下结论。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基地首席专家鲍晓峰也对记者表示,他没有就这一问题进行过相关实验,没有实验数据也就不能就机动车排放中究竟有哪些重金属、这些重金属的含量有多少、影响有多大这些问题发表意见。但是鲍晓峰认为,在机动车排放中肯定存在重金属污染,污染程度取决于油品质量。   “我们检验中心没有做过这方面的测试。我在国外的一些论文中看到过相关说法,机动车排放中存在重金属污染。这种污染的程度如何,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重庆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零部件室主任李?|告诉记者。“现在,国际上汽车尾气排放的主流标准系统中还没有专门对重金属颗粒进行检测的标准,对它的检测方法也没有权威的标准。”   “目前,机动车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尚处在研究阶段,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所以,对这一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李表示。
  • 国六来临前夜 四方仪器实现汽车排放检测设备国产化替代
    如果你去买车或者验车,常听到国六标准的说法,汽车销售们还会告诉你尽量要买符合国六B的车型。你可能会好奇:什么是国六A、国六B?国六B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标准和测试设备检测出来的呢?在国产化替代的今天,有没有国产的测试设备能够支持国六B排放标准的测试呢?本文将带您全面了解,什么是国六?什么样的装备能够全面支持国六B测试?在国六B标准赶超欧6标准的当下,咱国产的测试装备是否也可完全替代进口?  国六A和国六B  国六标准,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标准,史上最严的国六B,将在2023年7月1日全面实行。  标准名称实施日期说明GB 18352.6-2016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020年7月1日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019年7月1日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2019年5月1日调整污染物排放限值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2019年5月 1日新增柴油机 NOx 排放测试要求    图:“国六A”和“国六B”标准对比  通过上表的排放物标准数据可知,相对于“国六A”来说,“国六B”对一氧化碳、非甲烷烃、氮氧化物以及PM细颗粒物的排放要求更加严格。另外,“国六”还采用了燃料中性的原则,即无论采用哪种燃料,排放限值是相同的。而在“国五”阶段,柴油机车型比汽油机车型的排放标准宽松。  “国六”的排放标准从2018年6月开始在部分地区严格执行,全国范围内“国六A”的实施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国六B”的实施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国六A”相当于是“国五”与“国六”的过渡阶段,而“国六B”才是真正的“国六”排放标准。不同于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目前摩托车污染物排放仍实施“国四”标准,我国甚至有大量的非道路发动机和工程机械还在实施“国三”、“国四”标准的路上。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呼唤国产替代  众所周知,汽车排放检测应用市场十分广泛。第一类是发动机/汽车排放研究和型式认证用排放检测设备,第二类是检测和维修后市场I/M站用排放检测设备,这两类构成了整车及发动机排放检测产业链市场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I/M制度的推广执行,第二类设备逐渐采用进口和国产化尾气平台结合测功机等基本实现了国产化 但第一类用于发动机/汽车排放研究和型式认证用的定容采样设备系统(CVS)或直采排放分析设备系统、以及便携式排放检测设备(PEMS),多由国外厂商垄断,国内几乎依赖进口。  虽然一般的大型企业和大型检测机构能够买得起进口设备 但对一般的中小型发动机企业而言,进口设备的购买成本和使用成本较高,虽然有急迫的需求,但是难以承受。市场急需国产化高端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在满足发动机排放检测需求的同时,降低采购成本和使用成本。  聚焦高端科学仪器,推动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国产化进程  科创版上市公司四方光电(股票代码 688665)的全资子公司——四方仪器自控系统有限公司,依托母公司核心气体传感技术平台的组合优势,已经完成了从实验室排放检测设备、到道路测试用便携排放检测设备到I/M站汽车尾气排放检测设备的系列化高端排放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    发动机定容采样CVS或者直采排放检测设备  根据国五、国六标准,新型发动机应在测功机台架上进行排气污染物循环试验。发动机实验室排放检测系统包括:发动机排放测试系统和定容取样系统(CVS),对发动机排气进行精准分析。系统应可连续测量 CO、CO2、CH4\NMHC(非甲烷总烃)、NOx 等气态污染物及粉尘浓度PM和颗粒数PN,以及排气质量流量,并记录到计算机系统中。  四方仪器属于四方光电(股票代码:688665)全资子公司,继承了四方光电的气体分析仪器产业,在非分光红外NDIR、光散射探测、超声波、紫外差分吸收光谱UVDOAS、热导、激光拉曼等技术上均有积累或布局,已形成全面的光学传感器技术平台。公司红外气体传感器技术能够检测为其中的CO、CO2、HC 紫外UVDOAS技术则能够直接检测NO+NOX,无须氮氧化物转换器,公司HFID技术可以测量多量程范围的THC,公司的顺磁和激光TDLAS 技术可以高精度测量排放中的O2。通过使用上述一种或多种技术组合,公司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多种产品。基于前述核心关键技术平台,四方仪器自主研发了全套的发动机实验室排放检测设备,可以满足国六所涉及标准的排放要求,以及摩托车、非道路发动机和设备的相关排放要求。 Gasboard-9801直采式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通过采用集成的高精度加热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技术(HFID)、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气体分析技术(UV-DOAS)、非分光红外气体分析技术(NDIR),同时测量发动机排气中THC、NOx、CO、CO2、O2等气体浓度,还可扩展颗粒物测量模块 其UV-DOAS可直测NOx,无需转化炉,后期免维护 操作简单,支持发动机排气污染物的比排放量自动计算显示 测量精度高,性能达到进口设备标准。  图:四方仪器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  Gasboard-9802发动机排放全流稀释定容采样系统(CVS):由主文丘里管柜、采样控制柜、气袋、风机、稀释通道、过滤器等部件构成,稳定性好且精度高,系统误差小于2%。可实现车辆和发动机稀释采用与分析一体化操作,方便快捷。控制软件采用更加人性化的图形设计,方便易用的同时也支持实时数据的采集、记录、分析、导出等功能。  图:发动机排放全流稀释定容采样系统(CVS)  Gasboard-9805便携式排放检测设备(PEMS)  在国六标准以前,新型发动机或新车型在型式认证阶段,主要是基于实验室数据验证尾气排放是否达标,但发动机在实验室中的运行状态与实际道路行驶状态存在较大差异,实验室数据可能并未真实反映发动机的实际排放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国重型车国六标准(HJ 1014-2020)首次增加发动机便携排放检测系统(PEMS)测试,即将发动机便携排放检测系统安装在实际道路行驶的整车上,测量得到车辆在实际行驶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量。国六标准要求所有需进行型式检验的发动机及汽车进行前述测试,且只有通过测试的新发动机及新车才能生产、进口、销售和投入使用或注册登记,实施日期是2022 年12月1日。  Gasboard-9805便携式排放检测设备(PEMS),用于非道路、道路(轻型车及重型柴油车),产品可实现 CO、CO2、NO、NO2、THC 排放物浓度测量,以及颗粒物、排气流量、GPS 数据、环境温湿度、大气压力的测量,并具备测试过程引导、自动计算排放总量、导出测试报告等功能。采用了公司快速反应的高精度NDIR 传感器技术测量CO+CO2,采用加热型UVDOAS传感器可直测NO、NO2,精度高,无需转化炉。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便携电池支持6小时以上续航,系统环境适应性好,不受车辆震动、大气压力及环境温湿度变化的影响,满足在用车车载排放检测要求。   图:四方仪器便携式排放检测设备(PEMS)  应对史上最严的国六B,四方仪器依托母公司在传感器技术的优势,形成了成套的发动机排放检测系统:从发动机实验室排放检测,到在用车便携随车检测,再到I/M站尾气分析检测设备的产品系列化,有效推动了高端科学仪器的国产化替代。  从传感器的基础元器件到分析仪,再到排放测试系统,四方仪器实现了我国发动机排放检测设备“一条龙”的关键技术难题的攻克,不仅解决了我国不断发展的排放认证检测设备面临大部分进口、遭遇卡脖子可能的问题,也为国内研究和使用单位降低排放检测设备每年的运行维护费用奠定了基础。  关于四方仪器  四方仪器自控系统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前身为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665)的气体分析仪器事业部,于2016年正式作为四方光电的全资子公司开始独立运行,专业服务于环境监测、过程气体、智慧计量等领域。  文章来源:分析测试百科网
  • 三部门: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根据通知,按照系统推进、急用先行、开放协同的原则,围绕重点领域研制一批国家标准、采信一批团体标准、突破一批国际标准、启动一批标准化试点。2024年,发布70项碳核算、碳足迹、碳减排、能效能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国家标准,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全覆盖。2025年,面向企业、项目、产品的三位一体碳排放核算和评价标准体系基本形成,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技术指标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设100家企业和园区碳排放管理标准化试点。按照统筹发展、需求牵引、创新突破的原则,加强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碳计量体系,提升碳计量服务支撑水平。2025年底前,研制20项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开展25项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制定50项“双碳”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计量能力基本具备,碳排放计量器具配备和相关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稳步推进。通知提出16项重点任务。加快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研制方面,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纺织、交通运输、建材、石化、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研究及制修订,制定温室气体审定核查、低碳评价等相关配套技术规范,支撑企业碳排放核算工作,有效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面向园区的碳排放核算与评价标准。加强产品碳足迹碳标识标准建设方面,通知提到,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国家标准,统一具体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原则、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等要求。加快研制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服务外贸出口新优势。开展电子电器、塑料、建材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研制碳标识相关国家标准。加大项目碳减排标准供给方面,通知要求,开展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余能利用、甲烷减排与利用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标准研制工作。条件成熟时,推动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纳入国家标准体系,支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和企业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等应用场景。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攻关方面,通知提到,加快氢冶金、原料替代、热泵、光伏利用等关键碳减排技术标准研制,在降碳技术领域采信一批先进的团体标准。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技术标准,尽快出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量化与核查、相关术语等通用标准。抓紧构建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地质封存全链条标准体系。加强重点产品和设备循环利用标准研制方面,通知要求,制定汽车、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回收拆解标准,研究制定农用机械零部件回收利用相关标准。开展退役光伏设备、风电设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加大新能源产品设备的绿色设计标准供给,加快研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标准。按照《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通则》要求,研制钢铁、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系列国家标准。此外,通知还提出,各级财政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碳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基础通用和急用先行标准的支持力度。统筹利用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碳监测关键计量技术研究、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计量技术规范制定等。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适用性分析,在电动汽车、新型电力系统、生态碳汇等领域提出一批国际标准提案,加强新领域新技术国际合作。
  • 轻型汽车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发布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订、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ldquo 倒逼&rdquo 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mdash 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两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这两项新标准可大幅削减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农村地区砖瓦工业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促进机动车、砖瓦及其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快速发展,2012年轻型汽车产销量达1720万辆,连续4年稳居世界首位 保有量以每年12%的速度增加,2011年底已达8264万辆。汽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同时也加重了大气污染。据测算,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80.7万吨、颗粒物6.5万吨 汽车尾气排放对北京等大城市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贡献率超过20%,已成为我国城市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在经过大量前期调研工作,反复咨询多位汽车、炼化、环保专家,两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mdash 2013)(以下简称国五标准)经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与现行的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国五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国五标准还加强了新车环保管理要求,将车辆排放考核里程延长一倍,提高了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功能要求,增加了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催化转化器、碳罐)检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五标准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了&ldquo 车、油适配&rdquo 原则,轻型汽车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可依据新标准进行型式核准 鼓励具备燃油供应条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实施新标准。实施国五标准将大幅削减新车排放量,预计实施5年可减排9万吨氮氧化物、2万吨颗粒物 随着新车逐步上市,其环保效益将随着实施时间延长而逐年加大。此外,与实施国五标准同步供应高品质燃油,可带动大量在用机动车减排,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约30万吨、颗粒物约3万吨。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砖瓦工业年产1万亿块标砖,位居世界第一,但砖瓦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分别约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的11%和8%。新制订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大幅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规定现有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50%、二氧化硫严格53%、氟化物严格50% 规定新建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85%、二氧化硫严格65%,并增加了氮氧化物控制指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实施后,将大幅降低农村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促进砖瓦工业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带动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
  • 严控PM2.5 《汽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拟出台
    全国范围内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其污染物排放也不断增加,对环境的影响日趋严重,给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带来巨大压力。汽车直接排放的颗粒物,以及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反应形成的二次颗粒物,均是环境空气中PM2.5 的组成部分;同时,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也是形成臭氧的重要前体物。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公告,就《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新车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在用符合性检查,包括了轻型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各项要求,即排气、蒸发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及测量方法,同时,还规定了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该标准大气污染物控制项目包括: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THC)、非甲烷碳氢(NM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并需要测量颗粒物的粒子数量(PN)。   以下是环保部发布的公告全文: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3]46号 关于征求《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人体健康,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草案曾于2011年3月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认真研究了各方提出的意见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部决定再次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13年2月1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biao.zhun@mep.gov.cn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联系人:雷晶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   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3年1月1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日产乘用车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哈飞汽车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产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大陆汽车亚太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东京滤器(苏州)有限公司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   北京德尔福万源发动机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艾蓝腾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天津索克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巴斯夫催化剂(上海)有限公司   安徽艾可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奇耐联合纤维(上海)有限公司   埃贝赫排气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科特拉(无锡)汽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派格力减排系统有限公司   天津悦泰石化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中自尾气净化有限公司   浙江临海市邦得利汽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   华勤爱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NGK(苏州)环保陶瓷有限公司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北京绿创环保集团   3M中国有限公司   南京依柯卡特环保汽车催化器有限公司   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佛吉亚排气控制技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罗地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霍尼韦尔汽车零部件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贵州黄帝车辆净化器有限公司   康宁(上海)有限公司   克康(上海)排气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上海天纳克研发中心   云南菲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
  • 欧盟调整货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2009年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个重要的减少货车尾气排放中二氧化碳含量的建议,要求2014到2016年每种新的货车型号制造商必须确保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每公里175克。该限量要求将分阶段完成,3/4的货车被要求于2014年达到排放标准,4/5的货车时限为2015年,2016年要确保所有货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此外,至2020年将实施更严格的每公里135克的限制。小货车不属于该法律约束范围内,将得到豁免。提议规定对超过排放限量的货车制造商按5欧元每克/公里罚款,超过4克/公里的上限,罚款额度则将达125欧元每克/公里。   现阶段我国出口汽车的附加值较低,仅在价格上具有竞争优势,排放标准逐渐发布以后,我国货车出口将受到严重的影响。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对于汽车排放的标准将越来越严格。对此,我国出口货车生产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相关出口企业应认真收集研究国外的汽车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性要求,加强技术改进,使出口汽车的附加值增加,出口市场由中低端市场逐步向中高端市场转变。   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扶持,一是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对汽车出口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研究汽车出口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对出口汽车法规动态进行跟踪和研究分析。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出口汽车检验监管的模式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将汽车产品纳入电子监管,运用ERP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及在线检测,加强对关键零部件的检测和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认证,确保汽车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对试验能力不足的中小汽车出口企业,对问题出现较多的检测项目和零部件加大抽查检测力度。重点关注安全环保项目,确保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的同时,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和工艺水平,优化产品品质性能,提高产品技术和质量档次,创出口名牌,走以质取胜的道路 四是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主动接轨国际标准体系,推动产品的国际安全、质量和标准认证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相关标准,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加快汽车产品结构升级。对不能达到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取消其相应的产品目录 对不能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乘用车额外增加税收,并要尽快出台轻型商用车和大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对环保新能源汽车应降低税率,鼓励企业生产。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采购节能环保和采用新能源的汽车,特别是自主品牌的产品,为普通消费者做出表率。
  • 由我国牵头修订的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国际标准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公告:由我国牵头修订的国际标准《使用压缩氢气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试验方法》近日发布。近年来,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因为零排放,成为各国汽车行业的发展重点,也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重要工作方向。试验方法在完善最高车速测试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加速能力试验以及爬坡试验,从而形成了完整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动力性测试方法。试验方法的发布,促进了国内国际标准相互促进融合机制的形成,提高了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协调的贡献度,同时将助力中国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产业走出去。
  • 汽车加油排放管控正当时,禾信AC-GCMS 1000来助力!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O3和PM2.5的重要前体物,并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效应。汽油车加油排放是城市VOCs的重要潜在来源,目前尚未得到广泛关注和控制。2020年9月1日,《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国Ⅵ”)标准正式实施,标准要求国Ⅵ汽车配备车载油气回收(ORVR)系统以减少加油排放,但对其排放特征和减排效果的评估却鲜有报道。禾信AC-GCMS 1000助力!首次报道国Ⅵ汽油车加油排放过程的源成分谱与排放因子!南开大学毛洪钧老师及其团队在环境领域权威期刊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2021, 789:147883,Q1,IF=7.963)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 “Refueling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China 6 gasoline vehicles”的研究论文,该论文选取国Ⅵ车为研究对象,采用禾信大气VOCs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简称:“AC-GCMS 1000”)对10辆国Ⅵ车和3辆国V车(加油排放无控制)的加油排放过程进行化学分析,共解析出108种对大气环境与人体健康有显著影响的组分,并基于化学定量结果计算出国Ⅵ车的加油排放因子。《Science of The Total EnⅥronment》期刊节选《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期刊图片摘要本研究利用AC-GCMS 1000首次报道了国Ⅵ汽油车加油排放过程的源成分谱与排放因子,对于研究加油排放VOCs源排放特征,准确评估VOCs对大气环境及人类健康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气VOCs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 AC-GCMS 1000本研究采用AC-GCMS 1000获得的主要结论如下:(1)与汽油顶空蒸气和非国Ⅵ车辆加油蒸气相比,国Ⅵ车加油蒸气的源成分谱中的小分子烷烃和烯烃(C2-C3)占比较高,臭氧生成潜势较低,汽油顶空蒸气的源成分谱不能代表国Ⅵ车的加油排放特性。本研究与以往文献中加油蒸气和顶空蒸气中的VOCs重量百分比(China 6代表国Ⅵ车,REU代表非国六车)(2)VOCs成分谱测定与关键组分识别通过对汽车加油过程VOCs的排放监测,获取了准确丰富的源成分谱信息,并可以快速识别关键组分。加油排放与汽油顶空蒸气的VOCs源成分谱信息(a-d为加油排放,e-h为汽油顶空蒸气,其中a为非国Ⅵ车加油排放,b为国Ⅵ车加油排放)(3)准确定量VOCs排放量利用AC-GCMS 1000对汽车加油过程的VOCs排放量进行准确定量,同时与奥地利AVL公司THCs分析仪的分析结果进行对比分析,二者结果具有很好的一致性。加油排放测试中THCs与TVOCs的关系(a为国Ⅵ车,b为非国Ⅵ车)(4)臭氧生成量估算对获得的VOCs关键组分进行削减情景模拟,获得臭氧生成对关键VOCs组分浓度变化的灵敏度即相对增量反应性(RIR),从而表示某一关键组分的臭氧生成率。加油排放蒸气臭氧生成潜势(a.加油和顶空蒸气的臭氧生成潜势与以往文献的比较;b和c分别为非国Ⅵ车辆和国Ⅵ车辆加油蒸汽中对臭氧生成贡献大的前10种组分)禾信大气VOCs吸附浓缩在线监测系统AC-GCMS 1000可用于实时在线监测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VOCs/SVOCs)。该仪器能够实时在线给出物质精确的定性定量结果,无需对数据进行离线分析,真正意义上地实现对VOCs实时在线检测。整个系统无分析盲点、灵敏度高、检测限低、能耗低、易维护,可为环境污染源分配、空气质量模拟和环境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未来,禾信将加快产品研发,推出更多高端质谱解决方案,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助力汽车加油排放防控工作,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类身体健康贡献力量。
  • 汽车碰撞标准门槛加高 提升车辆安全配置迫在眉睫
    7月17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中心)按《C-NCAP管理规则(2012年版)》进行新规则实施后的第一次正式评价试验,为此,7月6日,中汽中心发布了2012年C-NCAP第二批车型评价结果,这是按照2009年版管理规则进行评价试验的最后一批车型。   据了解,参加此次碰撞的15个车型的试验自4月17日开始,至6月28日结束,每台车均严格按照规则,在进行排放、燃料消耗量试验后,进行3项实车碰撞试验及评分。15款车型中,除4款为C-NCAP管理中心预定计划评价的车型,其他均为自愿申请评价的车型,最终,有10款车获五星评级,4款车为四星评级,1款车为3星评级。   自主品牌取得长足进步   根据公布的测试评价结果,有5款自主品牌车型获五星评级,表明自主品牌汽车的安全技术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C-NCAP测评2009年启动之际,本土车型测试得分常在三星以下。经过持续几年安全改进,这一状况已根本扭转。本次接受碰撞测试的吉利全球鹰GX7以总分50.3分摘得五星+的成绩 奇瑞G3、广汽传祺GS5、东风风神A60和众泰Z300也获五星评级。   合资车型中,马自达3星骋获五星+评级 新骐达、标致308、新福克斯、广汽丰田逸致获五星。   新规则提升获五星门槛   由于之前厂家瞄准现行碰撞标准有针对性地研发设计,使国产汽车五星车型极为普遍。为此,7月17日,中汽中心将实施新的碰撞规则,以提升新车测评获五星的技术门槛 同时对于自愿申请评价车型提出了最低销量要求,以尽可能体现市场上主流车型的安全技术水平。目前,中汽中心已购置好试验车辆。   全新改版的C-NCAP,将具有中国特色的后排假人评分纳入评价结果 正面40%偏置碰撞试验时速从56公里提高到64±1公里 增加低速后碰撞颈部保护试验,即“鞭打试验”项目 将主动安全项目引入C-NCAP,即增加汽车电子稳定控制装置的加分。上述改进将敦促车企进一步提升车辆安全配置。   新标准试验项目增多、速度提高、评分更严格。由于上述变化,新规则的评价总分由51分修改为62分,星级划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强制认证执行标准发布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现就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标准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需按照附表中所列标准要求(含实施日期要求)进行认证。   二、对于标准修订的情况,如果无新增试验项目,已获证产品无须再进行实验,可直接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对于新版标准实施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按新版标准重新进行确认和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三、对于已获证产品,如标准已明确规定在生产产品实施过渡期的,持证人应在标准规定的日期前,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如标准规定的实施过渡期不足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的,持证人应在本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依据相应标准完成认证证书的变更、换版工作。   四、对于在本公告规定的各标准换版截止日期后,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逾期三个月仍未完成证书换版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相应产品的认证证书。   五、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向我委认证监管部上报依据附表中所列标准检测能力情况,以及获得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   表1.新修订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 1 GB 11555-2009《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1-07) 2009.09.30 2011.01.01 无 2 GB 11550-2009 《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4) 2009.09.30 2011.01.01 新认证的M1类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新认证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在生产M1类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的M1类外的车型,本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3 GB 11566-2009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7)2009.09.30 2011.01.01 新认证车型,自2011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 4 GB 11552-2009《乘用车内部凸出物》(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8) 2009.09.30 2012.01.01 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在生产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 5 GB 16897-2010《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6-03) 2010.01.10 2011.07.01 无 6 GB/T 18332.1-2009《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9.05.06 2009.11.01 无 7 GB 7063-2011《汽车护轮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0) 2011.05.12 2012.01.01 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车,自2014年1月1日实施。 8 GB 11557-2011《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14) 2011.05.12 2012.01.01 对于新认证车型,自2012年1月1日实施,对于在生产产品,自2013年1月1日实施。 9 GB 11568-2011《汽车罩(盖)锁系统》(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5) 2011.05.12 2012.01.01 无 10 GB14023-2011《车辆、船和自由内燃机驱动的装置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3-06) 2011.07.29 2012.01.01 无   表2.新增的标准 序号 标准号及名称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认证标准执行日期规定 1 GB 26134-2010《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21) 2011.01.14 2012.01.01 无 2 GB/T 14172-2009《汽车静倾翻稳定性台架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3) 2009.03.23 2010.01.01 无 3 GB24315-2009《校车标识》(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1-01) 2009.09.30 2010.01.01 无 4 GB 24406-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03) 2009.09.30 2010.07.01 无 5 GB 24407-2009《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8) 2009.09.30 2010.07.01 新认证车型自2010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4.2条2012年1月1日实施。 6 GB 25990-2010《车辆尾部标志板》(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15) 2011.01.10 2012.01.01 无 7 GB 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4-02) 2011.01.10 2012.01.01 无 8 GB/T 24552-2009《电动汽车风窗玻璃除霜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06/07) 2009.10.30 2010.07.01 无 9 GB/T 24549-2009《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9.10.30 2010.07.01 无 10 GB/T 4094.2-2005《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1-12) 2005.07.13 2006.02.01 无 11 GB 26511-2011《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2) 2011.05.12 2013.01.01 对新认证车型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对在生产产品自2015年1月1日实施。 12 GB 26512-2011《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3) 2012.01.01 2012.01.01 无 13 GB/T 18487.1-200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汽车认证实施规则试验项目编号:02-20) 2001.11.02 2002.05.01 无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珠海汽车环境试验室(舱),环境试验舱 汽车排放室 环境模拟实验机
    http://www.oven.cc环境试验舱 汽车排放室 环境模拟实验室,汽车环境试验室(舱), 广东宏展科技有限公司为汽车生产厂家以及科研院所提供汽车各项性能试验的环境.可模拟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的各种气候条件(风速、温度、湿度、日照)和汽车运行状态(车速、行驶阻力等),以测定汽车在一定条件下运行的性能及与汽车工作的相容性。本试验室是汽车测试的重要研究手段,可大大缩短汽车的研发周期。 环境模拟参数 空气温度控制范围:-40~60℃ 温度精度 ± 0.5℃ 风速范围控制范围:0.5m/s~10m/s 风速精度± 0.1m/s 空气湿度控制范围:-30~95%RH 湿度精度± 5%RH 大气压力控制范围:0.03~0.1Mpa 排废气量和新风处理排废气量:2000m3/h 新风处理量:约2000m3/h,有调节室内外压力平衡的系统 日照强度控制范围:0-100000LUX 降水量控制范围:0~10 mm/h 降水精度± 0.2 mm/h www.oven.cc
  • 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印发 为首次发布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标准中规定了燃用甲醇燃料的轻型汽车、重型发动机和汽车,包括使用甲醇单一燃料和甲醇—柴油双燃料的发动机和汽车排气中甲醛和甲醇的测量方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在用甲醇汽车相关排放标准出台前,在用点燃式甲醇汽车暂按《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进行定 4 期排放检验,在用柴油引燃压燃式甲醇发动机汽车可暂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进行定期排放检验。 /p p   我国对汽油、柴油和气体燃料汽车已经建立了不断加严的常规污染物(CO 、THC、NOx 和 PM)排放标准。由于甲醇燃料的特殊性,甲醇燃料车除排放上述常规污染物以外,还会排放甲醛、甲醇等非常规污染物。我国还没有规定统一的甲醇燃料汽车和发动机排放的甲醇、甲醛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试方法,为落实八部委“61 号文件”中对甲醇和甲醛排放的控制要求,需要补充制定甲醇车排气中甲醛和甲醇的测量方法标准。 /p p   详情如下: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2419.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2421.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pan /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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