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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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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注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公告
    自2024年4月11日起,本检验检测机构名称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更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后,《检测报告》变化情况包括报告封面、格式、内容的变化和报告盖章方式的变化。新《检测报告》封面、编制说明及签字页样式识别见附件。其中,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变更涉及71项。附件:检验检测机构更名公告.pdf
  • 上海出台若干政策,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各检验检测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赋能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上海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优化举措通知如下:一、压缩资质认定办理时限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标准变更书面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将制证送达环节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二、实施容缺容错受理对具备申请资质认定事项基本条件、申请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申请资质认定的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固定场所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欠缺或需更正内容的,在机构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和开展相关的技术评审,并一次性告知检验检测机构在技术评审时限内需要补正的材料和补正的形式。三、便利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实验室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实验室首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需更换法人主体重新申请资质认定,在其自身体系、设备、场所、人员等要素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持续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上述资质认定申请在技术评审环节可简化评审程序,予以便利化办理。四、优化资质认定标准受理范围将“上海标准”纳入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理范围。鼓励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聚焦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围绕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共性技术瓶颈、服务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并申报“上海标准”。同时,将其他省市级地方标准一并纳入资质认定受理范围。五、简化检测能力申请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已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项目,在获得认可后6个月内申请相同能力项目资质认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强数字化应用,拓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对每次办理完成的资质认定事项提供相关的能力附表电子版下载,进一步便利机构的经营活动。七、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指南及相关检查表单内容,优化监管方式,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八、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广、靠前服务,面向检验检测行业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大对行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检验检测行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9日
  • 上海发布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措施
    目前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已经从20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但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调研走访时,一些检验检测机构提出“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能否再快一点?”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进一步缩减资质认定许可时限、简化技术评审、提供电子证照……检验检测机构的期盼,最终形成了上海市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的8条举措。为了“再快一点”,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了时间。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标准变更书面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制证送达环节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同时,推出容缺容错受理,对具备申请资质认定事项基本条件、信用良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材料存在欠缺或需更正内容的,机构书面承诺后可先行予以受理。8条举措一经推出,就受到了检验检测机构的欢迎。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因营业执照上存在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冲突的经营内容,按照以往的流程要求,需要机构先变更营业执照去除上述内容,才可提交资质认定申请。现在通过实施容缺容错受理,经机构承诺及时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定申请先予以受理,机构同步进行经营范围变更,为机构节约了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时间,帮助机构早日获得资质认定许可,提升其应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8条措施中,对检验检测机构已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项目,在获得认可后6个月内申请相同能力项目资质认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经采信CNAS认可结果获得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天祥中国区质量总监刘滢表示,市场监管部门采信了我们4月21日获得的CNAS认可的53项检验检测能力结果,通过实施书面审查,简化现场评审的方式,在3周内就完成了上述检验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许可,比以往节省了一半多的时间,也为机构节省了准备现场评审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为机构快速获得检测能力资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方面,8条措施提出在实现资质认定证书电子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了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服务领域,对每次办理完成的资质认定事项提供相关的能力附表电子版下载等,力争通过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效率、便捷度和人性化,不断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近年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一系列检验检测工作改革举措,在全国率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持续提升的高端检验检测能力供给,为上海市重点产业体系布局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
  • 为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南京举办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技能大赛
    2024年度南京市职工技能竞赛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技能大赛决赛4月2日举行,来自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20支环境监测队伍,在决赛中一决高下。图为决赛现场2024年度南京市职工技能竞赛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技能大赛,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大赛紧扣当前生态环境管理的重点方向,以及检验检测机构综合能力素质,将污染源监测和硫化物的测定设为决赛的比拼项目。各参赛队伍按照技能竞赛要求,快速完成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演示,以及硫化物的盲样考核。图为决赛现场扬子晚报记者采访中获悉,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获奖选手将参照新颁布的《南京市职工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授予相关荣誉并颁发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将被授予 “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十佳能手”荣誉称号,竞赛第11至20名选手将被授予 “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优秀选手”荣誉称号。图为决赛现场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此次技能竞赛不仅为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技术人员搭建了展示精湛技能的平台,也是业务技术水平及综合技能的一次练兵,并锚定美丽南京建设目标,持续抓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实际行动展现南京生态环保铁军的责任担当,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检测质量管理,促进全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以强化监管能力、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检测行为、鼓励社会监督为核心,遵循依法依规、全程监管、从严惩戒、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环境检测活动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数据或结果,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第五条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生态环境检测业务,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生态环境检测活动。第六条环境检测机构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生态环境监测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活动,并符合生态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第七条环境检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环境检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对其出具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监测原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第八条环境检测机构应健全计量资质认定、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数据三级审核等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对环境监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评价和综合报告、数据传输等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并采取密码样、明码样、空白样、加标回收和平行样等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第九条环境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环境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开展环境检测活动中严禁以下行为:(一)未开展检测活动出具检测报告,篡改、伪造、编造原始记录或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检测时间、签名等信息;(二)擅自改变采样或检测点位、改变采样或检测时间、改变或更换检测样品(包括故意或默许他人更换、隐匿、遗弃检测样品或者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改变样品保存条件等方式改变检测样品性质)、干扰采样口(点)或周围局部环境等影响样品代表性;(三)故意漏检检测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改变检测条件、不正常运行或破坏检测设备及辅助设施、擅自改动仪器参数、不按规范处理数据、擅自修改数据等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四)违反规定要求,多次检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强制要求检测人员多次检测并从中挑选数据,或者有选择性评价检测数据、出具检测报告或者发布结果,以至评价结论失真;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检测数据;(五)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或者图谱与分析结果不对应,或者用其他样品的分析结果和图谱替代;检测报告与原始记录信息不一致,或者没有相应原始数据;检测报告的副本与正本不一致;(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第十条环境检测机构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委托检测时,不得同时承担不同委托方对同一对象的环境检测业务。第十一条环境检测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发布或以有偿服务方式对外提供在生态环境检测服务中掌握的数据和信息。第十二条委托方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并对检测活动质量实施监督。委托方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在环境检测活动中涉嫌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辖区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并配合开展调查工作。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或以其他方式指使环境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环境检测服务中弄虚作假。委托方篡改、伪造检测数据,以及在环境检测中有人为操纵、干扰、干预检测活动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负责调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十三条实行排污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排污单位应当对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篡改、伪造。排污单位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保证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和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第十四条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环境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时,可进入生态环境检测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向环境检测机构、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及人员询问、调查有关情况或者验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查阅、复制有关检测活动记录、报告、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必要时可采取盲样考核、留样复测、比对检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第十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环境检测机构下列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测点位、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样品)、检测方法的使用、环境条件与人员;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等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承接业务信息及工作总结、统计信息等。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管理规定,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超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篡改、伪造检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将线索移交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处罚结果记入“信用宁夏”管理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曝光。自治区行政区域外注册的环境检测机构在自治区内开展环境检测活动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八条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委托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举报、投诉。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9月3日。
  • 宁夏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整治的工作方案》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
    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整治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管内容及要求,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加强对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方案》着力从强化资质认定管理、严格检测报告监督管理、严格检测报告监督管理、严格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推动实施标准化管理、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六个方面,促进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副处长 潘荣生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同时强化制度保障,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执业行为。《方案》还从责任落实、执法监管、责任追究三个方面提出要求。要求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还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保障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整治任务落地落实。
  • 河北省邯郸市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专项检查
    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自5月20日起至6月底,在全市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本次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抽调人员及技术专家组成联合检查组,随机抽取20家检查对象,每家机构随机抽取两年内出具的报告不少于20份,覆盖每大类项目,按照检查条款逐项检查。同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对应的信息系统现场核查检测报告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地、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条件要求;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范围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超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检查检验(监测)机构是否未经检验(监测),直接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是否篡改、伪造、编造原始数据,出具检验(监测)数据、结果的;检验(监测)结果是否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的;是否违反《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实施监测,并出具虚假数据、结果或报告的。负责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拟撤销资质认定证书的,固定证据后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撤销资质认定证书。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分析研判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提出行政处理、处罚建议,移交县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处理结果。
  • 环境监测报告是否适用《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官方答复来了
    问根据《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要求,社会上从事环境监测服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受运营商委托,对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出具的报告是否属于检测报告,是否适用《检验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第六点规定:“对以任一天线地面投射点为圆心、半径50米范围内有公众居住、工作或者学习的建筑物的通信基站,投入运行后尽快自行或者委托依法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机构按照《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对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机构根据该条接受运营商的委托,并在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内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机构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时间:2021-11-05
  • 宁夏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
    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自9月起,宁夏将执行《加强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服务行为。规定要求,环境检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应对其出具检测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采样人员、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监测原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排污许可的企事业等排污单位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据介绍,在宁夏行政区域内,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等活动的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均需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规定要求,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严禁擅自改变采样或检测点位、时间等影响样品代表性的行为;严禁故意漏检检测项目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改变检测条件、擅自修改数据等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行为;严禁故意不真实记录或者选择性记录原始数据、严禁通过仪器数据模拟功能或者植入模拟软件,凭空生成检测数据等行为。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委托检测时,不得同时承担不同委托方对同一对象的环境检测业务,不得擅自发布或以有偿服务方式对外提供在生态环境检测服务中掌握的数据和信息。规定对环境检测委托方行为也作出规范,要求环境检测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或以其他方式指使环境检测机构及其检测人员在环境检测服务中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环境检测机构在环境检测活动中涉嫌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辖区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并配合开展调查工作。
  •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8条举措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在实地调研走访中,一些检验检测机构提出了希望能够进一步缩减资质认定许可时限、简化技术评审、提供电子证照等意见建议。对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关切和期盼,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着手开展研究,历经多轮头脑风暴,反复可行性分析,多方征求意见,力求政策“解渴”,最终形成了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的8条举措。许可时限“再快一点”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刀刃向内、自我加压进行改革,进一步压缩存量空间,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标准变更书面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将制证送达环节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国家机器人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开展机器人产品检验检测实施容缺容错受理解企业燃眉之急,办理许可更有速度。此次,市市场监管局推出的容缺容错受理,对具备申请资质认定事项基本条件、信用良好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材料存在欠缺或需更正内容的,机构书面承诺后可先予以受理。 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广大检验检测机构的欢迎和认可。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检验检测机构,因营业执照上存在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冲突的经营内容,按照以往的流程要求,需要机构先变更营业执照去除上述内容,才可提交资质认定申请。但通过实施容缺容错受理,经机构承诺及时调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资质认定申请先予以受理,机构同步进行经营范围变更,为机构节约了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时间,帮助机构早日获得资质认定许可,提升其应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采信互任“再加一点”市市场监管局以为检验检测机构降本减负为导向,以信任传递为抓手,简化检测能力申请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已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项目,在获得认可后6个月内申请相同能力项目资质认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经采信CNAS认可结果获得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天祥中国区质量总监刘滢表示,市市场监管局采信了我们4月21日获得的CNAS认可的53项检验检测能力结果,通过实施书面审查,简化现场评审的方式,在三周内就完成了上述检验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许可,比以往节省了一半多的时间,也为机构节省了准备现场评审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为机构快速获得检测能力资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惠企服务“再优一点”市市场监管局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在实现资质认定证书电子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和服务领域,对每次办理完成的资质认定事项提供相关的能力附表电子版下载等,力争通过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的效率、便捷度和人性化,不断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广、靠前服务,通过公益培训等方式面向检验检测行业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持续开展上海市检验检测创新案例评选和发布,加大对行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检验检测行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市市场监管局窗口大厅指导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一系列检验检测工作改革举措,在全国率先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技术评审。持续提升高端检验检测能力供给,加快构筑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创新体系、服务体系,围绕“2+(3+6)+(4+5)”重点产业,开展首批5家上海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筹建,组织推进23项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试点项目,为本市重点产业体系布局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推动上海成为全国检验检测活动最活跃的地区之一,行业发展快速,年营收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质量和效益位居全国前列,以占全国2.5%的机构数量创造了占全国7.6%的业务收入,国内检验检测核心市场的地位不断巩固,国际知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国际组织均落户上海,国际化程度全国领先。新闻链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为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赋能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上海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优化举措通知如下:一、压缩资质认定办理时限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标准变更书面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将制证送达环节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二、实施容缺容错受理对具备申请资质认定事项基本条件、申请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申请资质认定的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固定场所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欠缺或需更正内容的,在机构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和开展相关的技术评审,并一次性告知检验检测机构在技术评审时限内需要补正的材料和补正的形式。三、便利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实验室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实验室首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需更换法人主体重新申请资质认定,在其自身体系、设备、场所、人员等要素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持续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上述资质认定申请在技术评审环节可简化评审程序,予以便利化办理。四、优化资质认定标准受理范围将“上海标准”纳入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理范围。鼓励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聚焦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围绕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共性技术瓶颈、服务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并申报“上海标准”。同时,将其他省市级地方标准一并纳入资质认定受理范围。五、简化检测能力申请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已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项目,在获得认可后6个月内申请相同能力项目资质认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强数字化应用,拓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对每次办理完成的资质认定事项提供相关的能力附表电子版下载,进一步便利机构的经营活动。七、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指南及相关检查表单内容,优化监管方式,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八、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广、靠前服务,面向检验检测行业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大对行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检验检测行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 甘肃省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
    据兰州晚报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检验检测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方案》明确,全省各级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将在今年4月至12月,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等法律法规,通过机构自查、市县检查、省级督查等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等手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作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有力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紧密协同配合、严密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常态化进行严管严治,确保高效完成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专项整治期间,暂停受理新申请的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南京市质监局通报2017年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
    p   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南京市质监局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组织开展了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验证工作,南京市53家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了此次能力验证工作。 /p p   现将本次能力验证结果通报如下: /p p   一、基本情况 /p p   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项目为“水质 氨氮”。委托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技术支持机构,负责编制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准备检测样品、检测样品发放和确认、检测结果收集以及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p p   本次能力验证共有53家机构报名参加。测试样品为水剂,本次样品的分发采取集中领取方式。南京市质监局向每家参与机构提供2个不同浓度样品,样品分发前各机构已对其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确认。 /p p   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或《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536-2009得出检测结果。本次能力验证统计分析采用稳健技术处理,以中位值作为指定值,以标准化四分位距为能力评定标准差,以Z比分数评价参加能力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Z|≤2.0为满意结果,2.0& lt |Z|& lt 3.0为可疑结果,|Z|≥3.0为离群结果。 /p p   二、能力验证结果 /p p   在参加能力验证的53家机构中,有1家没有按照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导致其结果无法纳入统计,结论为不满意。其余52家中46家提交的数据为满意结果(|Z|≤2.0),占88.4% 3家机构存在可疑值(2.0& lt |Z|& lt 3.0),占5.8% 3家机构存在离群值(|Z|≥3.0),占5.8%。 /p p   三、技术分析 /p p   影响水质氨氮检测结果准确性的因素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p p   1未能正确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配制显色剂,各种显色剂的正确配制决定方法灵敏度。 /p p   2未能在显色剂有效期内进行比色实验,显色剂配制后要储存于棕色塑料瓶中,用橡皮塞塞紧,在冰箱中保存,可稳定一个月,若出现浑浊和沉淀说明该试剂失效。 /p p   3未能严格控制实验用水、试剂空白,导致实验精密度降低。 /p p   4样品试剂瓶开封后未能尽快检验,导致样品中氨氮含量变化。 /p p   5未能严格控制最佳反应温度、反应时间、显色时间等条件,显色后未能以尽快的速度进行比色分析,导致分析结果不可靠。 /p p   6未能正确操作分光光度计,进样时比色皿中如有气泡,会导致测试结果偏差。 /p p   四、处理及整改意见 /p p   根据能力验证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此次能力验证结果作以下处理: /p p   1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46家机构所提交的数据为满意值,结论为满意。在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水质 氨氮项目参数可免于现场考核。 /p p   2本次能力验证工作中有3家机构提交的数据存在可疑值,结论为有问题,这3家机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p p   3江苏国创环保有限公司、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百斯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所提交的数据存在离群值,结论为不满意。要求上述机构认真进行自我核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于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p p   4南京皓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未按本次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测,其得出的数据不计入本次统计结果,结论为不满意。责令该机构进行改正,于2018年6月30日前提交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情况的书面说明及相应整改材料。如逾期未改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p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961af8ad-4ce5-43fe-a404-8a0cf130787d.jpg" title=" 监管总局.jpg" alt=" 监管总局.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 br/ /p p   第一条 本补充要求是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要求的基础上,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特殊性而制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与评审通用要求一并执行。 /p p   第二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技术手段,针对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海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生物、噪声、振动、辐射等要素开展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监测(检测)活动。 /p p   第三条 本补充要求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规范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机构。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p p   第五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行为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其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 /p p   第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保证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技术背景、工作经历、监测能力等与所开展的监测活动相匹配,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人员数量应不少于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总数的15%。 /span /p p   第七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负责人 /span 应掌握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span 。 /p p   第八条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 /span 应掌握较丰富的授权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与授权签字范围相适应的相关专业背景或教育培训经历,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具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 /span 。 /p p   第九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负责人应了解机构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质量管理要求。 /p p   第十条 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p p   (一)掌握与所处岗位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 /p p   (二)承担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与考核等。 /p p   第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按照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测试或采样的场所环境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供应、安全防护设施、场地条件和环境条件等。应对实验区域进行合理分区,并明示其具体功能,应按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设置独立的样品制备、存贮与检测分析场所。根据区域功能和相关控制要求,配置排风、防尘、避震和温湿度控制设备或设施 避免环境或交叉污染对监测结果产生影响。环境测试场所应根据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或设施,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现场测试或采样场所应有安全警示标识。 /p p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配齐包括现场测试和采样、样品保存运输和制备、实验室分析及数据处理等监测工作各环节所需的仪器设备。现场测试和采样仪器设备在数量配备方面需满足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现场布点和同步测试采样要求。应明确现场测试和采样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其正常规范使用与维护保养,防止其污染和功能退化。现场测试设备在使用前后,应按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关键性能指标进行核查并记录,以确认设备状态能够满足监测工作要求。 /p p   第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与所开展的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全部场所进行的监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 /p p   第十四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可采取纸质或电子介质的方式对文件进行有效控制。采用电子介质方式时,电子文件管理应纳入管理体系,电子文件亦需明确授权、发布、标识、加密、修改、变更、废止、备份和归档等要求。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活动相关的外来文件,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监测标准(包括修改单)等,均应受控。 /p p   第十五条 有分包事项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事先征得客户同意,对分包方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并规定不得进行二次分包。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就分包结果向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除外),应对分包方监测质量进行监督或验证。 /p p   第十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 /span 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止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p p   第十七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于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应做到: /p p   (一)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包括对方法涉及的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内容进行验证,并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 /p p   (二)使用非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确认。包括对方法的适用范围、干扰和消除、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方法性能指标(如: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精密度)等要素进行确认,并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非标准方法应由不少于3名本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进行审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其人员培训和技术能力、设施和环境条件、采样及分析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格式等符合非标准方法的要求 /p p   (三)方法验证或方法确认的过程及结果应形成报告,并附验证或确认全过程的原始记录,保证方法验证或确认过程可追溯。 /p p   第十八条 使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时,对于系统无法直接采集的数据,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予以完整保存,并能实现系统对这类记录的追溯。对系统的任何变更在实施前应得到批准。有条件时,系统需采取异地备份的保护措施。 /p p   第十九条 开展现场测试或采样时,应根据任务要求制定监测方案或采样计划,明确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内容。可使用地理信息定位、照相或录音录像等辅助手段,保证现场测试或采样过程客观、真实和可追溯。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现场测试和采样应至少有2名监测人员在场。 /span /p p   第二十条 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采取加保存剂、冷藏、避光、防震等保护措施,保证样品在保存、运输和制备等过程中性状稳定,避免玷污、损坏或丢失。环境样品应分区存放,并有明显标识,以免混淆和交叉污染。实验室接受样品时,应对样品的时效性、完整性和保存条件进行检查和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可以拒收,或明确告知客户有关样品偏离情况,并在报告中注明。环境样品在制备、前处理和分析过程中注意保持样品标识的可追溯性。 /p p   第二十一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控制活动应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应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基于对质控数据的统计分析制定各项措施的控制限要求。 /p p   第二十二条 当在生态环境监测报告中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时,报告审核人员和授权签字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具备对监测结果进行符合性判定的能力。 /p p   第二十三条 生态环境监测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满足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档案应做到: /p p   (一)监测任务合同(委托书/任务单)、原始记录及报告审核记录等应与监测报告一起归档。如果有与监测任务相关的其他资料,如监测方案/采样计划、委托方(被测方)提供的项目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工艺和工况、原辅材料、排污状况(在线监测或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合同评审记录、分包等资料,也应同时归档 /p p   (二)在保证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前提下,可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报告和记录代替纸质文本存档。 /p
  •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崂山区开展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研讨会
    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崂山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进一步推动标准、检验检测、知识产权要素资源内外循环,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7日,崂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青岛市质检院、兴商护航联盟轮值主席单位浪潮工创(山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强化检企交流,夯实质量基础”——兴商护航联盟检验检测产业发展研讨会。通标标准、莱茵技术、汉缆股份、逢时海洋科技、华仁药业近20家重点企业参加。会前,组织参观了青岛市质检院的食品重点实验室、10米法电磁兼容实验室等。研讨会上,区市场监管局介绍我区检验检测机构发展情况,组织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政策,还就市场监管部门在搭建检验检测平台、推动标准化活动等方面面的举措。浪潮工创表示:“将全力推动联盟企业相互联动、深度合作,发挥检验检测区域优势,持续为联盟企业做好服务。”通标标准、莱因技术、必维信诺、清泰联信、发思特、必维信诺共6家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公司围绕行业地位、能力资质、专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精彩推介。参会成员企业现场就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业务需求、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交流。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在讲话中提到,要“深度促进产业链融合,激励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业务,联盟企业在产品、技术、品牌上要不断升级,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擦亮‘品质崂山’城市名片”。崂山区兴商护航联盟作为政企沟通合作交流的新型平台,是崂山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政企协作、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方面做出的有益尝试。在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指导下,联盟轮值主席单位浪潮工创(山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召开了“联盟理事会议”“产业发展研讨会”等活动,有效加强了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交流,共同促进全区企业更加健康茁壮发展。今后,崂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以“山海情”企业服务品牌为引领,以“兴商护航联盟”为切入点,推出更加贴近企业需求的多元化服务,与企业一道共同推动产业创新和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 聚光科技:产品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完成适用性检测
    近日,聚光科技自孵化子公司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EXPEC 2100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顺利完成适用性检测,并获得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CEP)。谱育科技突破多项关键技术开发了EXPEC 2100水中挥发性有机物在线质谱监测系统,可连续监测水中痕量级VOCs组分,监测因子多达120种以上,一经推出便荣获2021年环境科技进步二等奖。
  • 容广有机物在线检测系统 通过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检测
    RG-PAMS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检测产品概述: RG-PAMS (57种)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采用仪器内抽样泵负压采样,环境样品经过大气采样总管和预处理单元,进入到气相色谱仪中,通过气相色谱(FID法)技术, 对环境中57种臭氧前体物含量分别进行在线监测。系统组成:RG-PAMS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由大气采样总管、预处理系统、带浓缩功能气相色谱仪、在线空气发生器、在线氢气发生器、零级空气净化器、工控机等组成。产品特点:♦全自动采样结构设计,可实现连续监测功能。♦ 多种通讯控制接口(4~20mA、RS485、RS232、LAN)。♦ 安装简单,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专业系统软件,功能强大。♦ 可直观动态显示各种监测数据及趋势图,可生成各种报表。♦ 采用电子流量控制(EPC)、质量流量控制器(MFC)进行流量控制,确保流量稳定性。技术指标:57种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表:典型图谱:典型图谱:产品预览: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的通知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登记注册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提高行政审批和证后监管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针对部分标准的变化情况,在原有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经省局同意,现印发你们,便于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受理、评审、审批中准确、规范地确定申请机构申报能力范围,便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3年3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范围清单.pdf
  •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 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批准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该团体标准2023年6月15日正式发布,2023年6月30日起正式实施,现准予以公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如下: T/TIC 004—2023《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 特此通知!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 2023年6月15日
  •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等单位起草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并形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团体标准质量,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您希望了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综合能力评价通用规范》团体标准,请发邮件至联系人邮箱(quanting@cdtica.com)获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征求意见反馈表。标准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将按无意见处理。联系人:全婷 联系电话:13111887120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2023年4月7日
  • 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批准《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团体标准立项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标委联 [2019] 1号)的规定和《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对《生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特此公告!成都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2023年6月19日
  • 江苏省抽查25家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9家违法违规情节严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信息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对随机抽取的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了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集中分析研判,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9 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 6 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9 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移交生态环境或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处理; 1 家机构基本条件无法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移交资质认定部门处理。检查结果通报摘要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检查共分 6 个检查组,随机抽取 25 家机构,共抽查检验检测报告 250 余份。检查组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体系文件、变更 、能力、证书标志和公章、现场过程、分包、人员、样品、报告和原始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 等方面。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通过检查,共发现 152 条问题,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二、 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一)主要问题1. 机构体系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质量控制不到位、不能完全按照质量体系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情况。部分机构标识、标准等缺失;档案管理不到位等。2. 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的样品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容易导致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发生。3. 设施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实验室缺少排风设施和清洗设备,显微镜室内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气相色谱实验室内温度不符合要求等。4. 报告及原始记录关键信息缺失。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编制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关键信息存在信息填写不完整、表述不规范、信息不全等情况。(二)处理意见经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集中分析研判,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9 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 6 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9 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移交生态环境或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处理; 1 家机构基本条件无法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移交资质认定部门处理。三、相关要求(一) 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将开展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据资料移交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对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对机构数据失实和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二) 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于 8 月 31 日前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平台)上报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三)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加强对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指导,并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对机构上报的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四)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检查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加强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方法研究。要积极完善检验检测 “ 双随机、一公开 ” 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承诺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检验检测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水平。监督检查结果如下:
  • ​关于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关于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苏市监〔2023〕176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检验检测行业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市监〔2023〕143号)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对随机抽取的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检查共分6个检查组,随机抽取25家机构,共抽查检验检测报告250余份。检查组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体系文件、变更、能力、证书标志和公章、现场过程、分包、人员、样品、报告和原始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相关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的符合性、操作的合法性;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标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通过检查,共发现152条问题,检查结果均经检查组和被检查机构现场确认。二、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一)主要问题1. 机构体系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内部管理不规范、质量控制不到位、不能完全按照质量体系开展检验检测业务的情况。部分机构标识、标准等缺失;档案管理不到位等。2. 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的样品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容易导致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发生。3. 设施及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实验室缺少排风设施和清洗设备,显微镜室内环境条件不符合要求,气相色谱实验室内温度不符合要求等。4. 报告及原始记录关键信息缺失。部分机构未严格按照标准编制检验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关键信息存在信息填写不完整、表述不规范、信息不全等情况。(二)处理意见经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集中分析研判,作出如下处理意见:9家机构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整改;6家机构责令限期改正;9家机构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移交生态环境或市场监管执法稽查部门处理;1家机构基本条件无法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移交资质认定部门处理。三、相关要求(一)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将开展检查结果及相关证据资料移交工作。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对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对机构数据失实和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函告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移交。(二)各相关机构收到通报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不断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检验检测程序,强化质量体系运行,于8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苏检通平台)上报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三)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运用好此次检查结果,加强对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指导,并督促本辖区内发现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整改落实工作,对机构上报的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四)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检查发现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加强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方法研究。要积极完善检验检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承诺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检验检测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不断提升我省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水平。附件: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doc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8月8日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结果序号机构名称主要问题综合意见1江苏中连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年度内审未覆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的内容。管理评审输入资料不全。2、提供不出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文件。“沭阳金洁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纳入合格供方名录。3、查2022158(2)号报告(江苏禾晟镍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任务采样单中无水样采样体积、采样瓶性质、固定剂、运输保存环境条件等记录信息。SS分析原始记录无烘箱使用信息记录,氨氮分析日期为2022年6月1日,标准曲线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当时加标、两点较正等使用的标准溶液无配制信息。总氮分析记录无前处理信息。总磷分析日期2022年6月1日,标准曲线日期为2022年3月3日,无当时标准溶液的配置信息,查3月3日做标准曲线时,领用的GSB04-1741-2004(b)标准物质无入库及领用记录。4、编号为3260B21023186的烟气测试仪校准证书缺少烟气温度、含湿量的校准信息。5、危化品库无通风设施。6、查与尚弘羽绒沭阳有限公司的委托监测合同未征得客户同意,对臭气分析因子外包至江苏盈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再次分包至安徽壹博检测科技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未纳入公司的总报告中。7、查与尚弘羽绒沭阳有限公司的年度监测报告2022011(6)号自行监测报告中,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低浓度颗粒物均为瞬时浓度数据,不符合评价标准的要求。低浓度颗粒物采样依据不全,其中参数的分析方法未明确,称重记录中无恒重信息,查使用的恒重设施中无当时使用信息记录。8、编号为2022015(6)的检测报告中,废气中甲醛、VOCs的检测数据为采样时间6分钟的瞬时浓度值,与《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10.2.2 “排气筒中废气的采样以连续1小时的采样 获取平均值,或在1小时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并计算平均值”的规定不符,不能代表检测时段的有效数据。9、编号为2022015(6)的检测报告中,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数据是标准状态下的浓度,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29号)中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应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的要求。10、编号为2022110(10)的检测报告中,非甲烷总烃运输空白样品总烃测定结果高于方法检出限,不符合《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的质量控制要求,检测结果存疑。11、编号为2022047的检测报告中,非稳态噪声测量时间为1分钟,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4.3“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是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的规定,检测结果无效。第1~4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5条问题移交属地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第6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第7~8条问题涉嫌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9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第10~11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2江苏盈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已开封稀释使用的氨氮有证标准物质标注的有效期为未开封保质期,不符合标准HJ535-2009中规定的“临用现配”的要求。2、NY/T 1121.14-2006已作废,NY/T1121.14-2023 土壤检测 第14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2023-06-01实施,未申请变更。3、能力表中“工作场所”大类中“乙二醇、乙酸、三乙胺、乙酸乙酯、乙酸丙酯、乙酸丁酯”依据的标准均为GBZ/T系列标准方法,不在CMA行政许可范围内,未申请取消。4、化学需氧量原始记录,氯离子粗判后缺少硫酸汞的加入量信息。编号为B220624F30100~B220624F30201的地表水总磷样品,缺少色度补偿数据。5、编号为YT-JC-257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不连续,存在按月记录的现象。6、查机构样品管理间,无样品,机构称样品全部做完。查机构2023年6月26日样品交接记录,其中“句容市行香镇星玥编织袋厂”有组织废气,编号为F230626J10101~F230626J10200的样品交接显示气袋采样的样品为“非甲烷总烃、邻二甲苯、间/对二甲苯”,抽查仪器原始记录,未见“非甲烷总烃”数据,机构称还未来得及做,样品不在样品间;其中苯系物样品采用HJ734-2014中气袋转移法,查看转移记录,只有非受控表记录样品编号与吸附管号对应手写记录,没有通过采样泵定量转移的记录。2023年6月26日采集的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编号为F230626N10101~F230626N10105的食堂油烟样品存放在冰箱内,标签缺少样品检测状态标记。2023年6月26日采集的镇江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编号为W230626N10101~W230626N10100的五日生化需氧量样品,初始测定的溶解氧数据记录在未受控的空白纸上;培养箱中样品没有样品编号或转录号,未受控的空白纸上记录的内容也无对应关系;该批废水样品没有稀释直接培养。7、地下水中碘化物依据HJ778-2015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曲线范围0.1-1.0mg/L,与HJ778-2015中0.01~1.0mg/L测量范围不符。8、YT2203290102A报告依据HJ734-2014检测有组织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HJ734-2014明确检测指标为24种化合物,给出了各化合物分别结果并同时报告挥发性有机物实测浓度结果(加和计算),此项目不是CMA认定的能力9、报告中烷基汞项目分包给益铭检测技术服务(济南)有限公司(报告号:TN2302030101A),未见委托方的书面同意。第1~4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5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6条问题涉嫌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第7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第8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第9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3南通欧萨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机构未能提供2023年度机构自查表。2、该机构现有人员嗅辨员数量无法满足《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史臭气袋法》(HJ1262-2022)中“8.1 实验员选取”中人员相关要求。3、2023年度机构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告号。4、查(2022)环检(欧萨)字第(20220454)号报告,非甲烷总烃项目的采样设备编号为CB-034-01,在机构仪器设备一览表中未能发现编号为CB-034-01的设备,也没有该设备的进出入库记录;5、查(2022)环检(欧萨)字第(20220454)号报告,硫化物、总汞、总镉、总砷和总铅项目外包,但与委托方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分包信息。6、查报告编号为(2022)环检(欧萨)字第(20220454)号检验检测报告,发现在臭气嗅辨项目中机构应有6名(吴佳琪、季林莉、赵志龙、陈星星、张宏波、邹庆阳)嗅辨员开展检测。查机构当时人员一览表、社保记录、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发现当时嗅辨员为吴佳琪、季林莉、赵志龙、陈星星、邹庆阳。7、危化品仓库中部分废液桶没有防渗漏托盘,氢气瓶没有固定装置和必要的防爆安全措施。第1~3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4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第5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第6条问题涉嫌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第7条问题危险废弃物安全问题由属地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处理4江苏汉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1、提供不出废弃物处置协议。2、报告JSHC(H)字2023-0037(水),悬浮物分析记录使用的称重天平编号为IE012,查仪器使用记录为,该任务称重记录在IE-011使用记录本上。3、实验室缺少地表水采样安全防护装备、过滤、浊度测定和样品冷藏温度监控设施。4、实验室氨氮和挥发酚分析在同一个房间,存在交叉污染风险。5、编号JSHC(H)字2023-0026(声)的检测报告,非稳态噪声测量时间为1分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的要求,噪声原始记录格式缺少背景噪声记录的信息。6、编号JSHC(H)字2023-0024(综)的检测报告,未检出限数据未标注检出限;采样单缺少固定剂添加、采样瓶、采样量和现场工况等记录,COD原始记录未进行氯离子粗判;石油类测定采样体积未精确测量;四氯乙烯未进行质量验收;无组织废气现场采样单缺少布点图。7、提供不出编号IE-021的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烟气温度和含湿量的校准证书。8、编号JSHC(H)字2023-0039(气)的检测报告,油烟原始记录缺少油烟含量和油烟萃取液浓度的记录。9、编号JSHC(H)字2023-0049(综)的检测报告,总磷未做色度浊度补偿,氨氮原始记录缺少前处理信息。10、能力表中GB18883-2002已作废,机构未作变更(但机构尚未出具过室内空气的检测报告)。11、提供不出危险化学品采购流程相应文件规定。12、报告JSHC(H)字2023-0025(气),该合同未明确采样点位及监测频次。氮氧化物测定时仪器IE-021自动烟尘测试仪无流量标准信息记录,报告中氮氧化物报出数据均值未明确小时均值浓度。13、报告JSHC(H)字2023-0015(综),与徐州佑宁医院的合同中未明确分包,其中粪大肠菌群和总氰化物分包至江苏华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未征得客户的同意。总报告未注明是无检测资质能力分包。第1~9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10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第11条问题危险废弃物安全问题由属地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调查处理第12条问题涉嫌违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第13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5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监测站1、丹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以丹阳市环境监测站自我声明,声明单位与现名称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监测站不一致。2、编号为DB20230608B07的样品有样品标签无检验状态标识。3、机构统一社会代码证书(12321100MB1W15446),机构名称为“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监测站(镇江市丹阳辐射环境监测站)”与变更后的资质认定证书(181012050176)中名称“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监测站”不一致。4、污水采样记录中缺少厂方人员签字。5、编号为DX20230411A01~DX20230411A01(平行)的地下水现场采样记录表为《地表水现场采样记录表》,采样方法为《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6、报告中水中粪大肠菌群使用已经废止的分析方法,查该机构已进行方法变更,报告未使用变更后的方法标准,原始记录使用变更后的新标准。7、悬浮物原始记录中采样日期书写错误未划改,出现两个日期。8、现场采样记录中无全程序空白的样品,化学需氧量项目分包给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KDWT231316中出现了FS20230411A01和DX20230411A0的全程序空白样品和结果。两个全程序空白的样品状态均描述为“微黄、微浑、水”。9、报告中化学需氧量项目涉及到分包,未见分包协议和委托方的同意证明。 第1~5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6~7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8条问题中两家机构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第9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6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1、资质能力附表中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测定的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仪为租赁设备,其租赁合同中缺少可全权支配使用条款。2、查E2304128-13报告中编号为E2304128056号的二甲苯样品超过HJ 584-2010标准规定的分析时效。3、编号E2212100的报告中碘化物项目分包给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见项目委托方书面确认同意。第1条问题机构自行整改第2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第3条问题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7泰科检测科技江苏有限公司1、部分仪器实验室气瓶未安装防护装置。2、丁元武的监督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但,未开展对应的纠正措施。3、部分已开封的标准品和试剂混放同一冰箱。4、BOD5原始记录缺少HJ505-2009标准规定的关键样品处冷冻理信息(样品是否经过过滤、冷冻或者均质化处理)。5、报告编号为或者均质化理TK22M004737的臭气测定项目缺少实际样品测定时嗅辨员的选取记录。6、报告编号为TK23M011282的高锰酸盐指数项目缺少草酸钠标准溶液核查记录。7、设备编号为TK-fx-jd-cg-080-1、TK-fx-jd-cg-080-2的校准证书(编号为JL22153-038328、JL22153-038329)提供的校正结果的负偏差(37°C-0.7°C、44.5°C-0.6°C、44.5°C-0.8°C、37°C-0.7°C)不满足HJ347.2-2018标准要求。8、报告编号为TK23M011517的六价铬检测项目原始记录显示浸提方式为HJ/T299-2007,与标准(GB/T15555.4-1995)不一致。
  • “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严查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
    日前,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打击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重点整治任务:  严厉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对网络交易平台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开展监测与专项检查。  压实网络交易平台审核责任,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义务,要求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或者取得明确委托授权后方能在平台上提供检验检测相关服务,并对CMA、CNAS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清理整顿网络交易平台出现的“不送样检测”“检验检测包过”“一天出报告”“急速出报告”“不过全额退款”等虚假违法广告宣传信息。  严厉查处在网络交易平台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依法吊销其检验检测资质或证书。  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对发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据了解,整治行动分全面排查、专项检查与总结汇总三个阶段进行。《实施方案》要求,各市(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整改到位,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相关问题;采取网络监测、重点检查、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梳理辖区网络交易平台情况,深入排查重点任务事项;运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完善现有信用信息,加强对平台内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
  • 河北将对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河北省检验检测行业营业收入107.28亿元,向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2319.17万份。河北省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坚持联查联处、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累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340家,移交违法违规机构70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今年,河北省将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严厉打击虚假认证、虚假检测等违法行为。在检验检测领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对碳排放核查、建筑材料、机动车、食品、司法鉴定、油品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其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机构的资质能力持续保持作为整治重点,生态环境、公安部门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作为整治重点,坚持联查联处、优势互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监管。目前,河北省初步建立了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通用指标体系,将机构的信用评价等次划分为A(低风险)、B(中低风险)、C(中风险)、D(高风险)四类,按照风险等级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对高风险机构提高监管频次,对低风险机构做到无事不扰,进一步提高监管精准性。
  • 国家公布最新版环境监测及医用检验仪器重点产品目录
    2017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以引导全社会资源投向,集中力量办大事。  据悉,此目录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17年的第1号公告,共涉及5大领域8个产业,同时,又细分为40个重点方向下的174个子方向,近4000项细分产品和服务。  此前,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也曾公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3版。而2013版的目录则只涉及7个行业、24个重点发展方向下的125个子方向,共3100余项细分的产品和服务。  与2013版相比,2016版目录增加了1个产业,即数字创意产业。看来,数字创意产业在这几年的发展势头是相当之猛烈。而具体到细分方向,则增加了16个重点发展方向、49个子方向,增加了近900项细分产品和服务。  仪器方面,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医用检查检验仪器、智能仪器仪表都涵盖在内,具体如下:  环境监测仪器与应急处理设备  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包括空气质量及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在线PM2.5成分分析仪、机动车尾气云检测系统工程装备、适用于超低排放的高精度燃煤烟气污染物监测系统、有毒及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持久有机污染物(PPOs)自动在线检测系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自动在线检测系统、有机碳/元素碳(OC/EC)全自动在线分析仪、激光过程气体分析系统。  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包括在线生物毒性水质预警监控技术及设备、 便携式无线广谱智能分光光度水体污染物检测仪、水质挥发性有机物(VOC)在线自动分析仪、水体中基因毒性污染物快速筛查仪、污水处理系统精细化控制仪器仪表、地下水采样与检测一体化移动式设备、填埋场防渗层渗漏监测/检测预警系统。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 包括环境遥感监测和量值溯源标准设备、多物种智能生物预警仪、农村生态环境快速检测设备、化工园区环境污染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品运输载体实时监测系统。  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  包括土壤重金属监测仪器、移动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在线快速检测装置及环境风险分析平台。  环境应急检测仪器仪表  包括土壤重金属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土壤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环境应急监测车(船)等设备、便携式现场快速测定仪及预警、警报仪器。  环境应急技术装备  包括移动式有毒有害泥水(液)环境污染快速应急处理集成装置、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设备、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阻截式油水分离及回收装备、水上溢油处置及回收装置。  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营养盐自动分析仪、各种有机物(多环芳烃等)测量仪、黄色有机物测量仪、重金属监测设备(汞、铅等) 、藻类监测设备,海洋水质传感器(pH、溶解氧、浊度、叶绿素、甲烷、二氧化碳等) 。突发性海上污损事故应急监测辅助管理系统、海上污染移动式野外应急监测设备、海上污染水体输移监测系统与设备等。  医用检查检验仪器及服务  医用检查检验仪器  包括心电、脑电、肌电、诱发电位、眼肌电等电生理信号检测分析仪,新型的血管功能、心功能、肺功能及心肺功能测试分析仪,连续动态心电、脑电、血压、血糖、血红蛋白等检测分析仪,低生理低心理负荷呼吸睡眠监测分析仪,多功能多参数生理参数监护仪 多普勒血流成像仪、超声骨密检测分析仪、眼科光相干层析成像(OCT)等专科诊断设备 无创/微创颅内压监测仪、无创/微创血糖测试仪、无创活体生化分析装置 基于物联网、可穿戴、传感网络、移动通信、全球定位等技术的健康信息终端、全科检查装置、生命信息监测装置及其相关的信息系统和云平台 肺癌、胃癌、肝癌、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重大慢病筛查诊断设备。  体外诊断检测仪器  包括高精度、高通量(快速)、全自动 的生化、电解质、血气、尿液、体液、粪便、阴道分泌物、血红蛋白、糖化血红蛋白、特定蛋白、血细胞、微生物、代谢、营养、 血凝等检测分析仪器(含干式)及其疾病诊断和筛查信息系统 全自动、高通量、高灵敏度的酶联光度、电化学、化学发光、电化学发光、荧光、时间分辨荧光、均相时间分辨荧光等方法的免 疫分析系统,与组织/细胞检测分析相关的仪器、免疫组化自动化染色仪及其配套试剂 医用质谱分析仪、医用色谱分析仪、微量分光光度计、自动化血型测定仪、流式细胞分析仪、共聚焦扫描仪、现场快速多参数生化检测仪(POCT)、微生物培养仪 无汞体温计、各类体外诊断用试剂、试纸及其配套设备与耗材。  分子诊断检测仪器  包括实时荧光定量PCR仪、荧光原位杂交仪、高通量基因测序仪、恒温芯片核酸实时检测系统、生物芯片阅读仪、生物芯片杂交仪、生物芯片洗干仪、超分辨分子显微成像系统、快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分子生物信息分析处理系统。  医用检查检测服务  包括第三方体外诊断中心、健康查体中心、健康档案和信息采集中心、分子诊断信息中心、健康小屋等服务相关的配套设备和技术。  智能仪器仪表  包括传感器及其系统、智能(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测量仪器仪表、智能执行器、特殊变量在线测量仪器仪表、智能化实验分析仪器、在线分析仪器、 在线无损探伤仪器、 在线材料性能试验仪器、 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煤气表、智能热量表及其监测装置等其他智能仪器仪表。  附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pdf
  • 999万!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和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一(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SDGP370200000202402001383采购项目名称: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监测能力拓展与监测仪器设备配置)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452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520000.00 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52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520000.00 元。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9-06 09:30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青岛市民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8号开标室(312室)(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27号联系方式:0532-889939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代理机构):山东午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187号营销中心大楼709联系方式:18653210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于吉超联系方式:18653210052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发 布 人:山东午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8-16 15:41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404DKS项目名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4年海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五)预算金额: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采购内容(标的)数量预算(万元)是否允许进口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简要技术要求1十米浮标建造2套190否否排水量:不小于50吨2自动海面光谱测量系统1套55是否测量参数:水面辐亮度、天空辐亮度、太阳下行辐照度导出参数:离水辐亮度、遥感反射率*交货时间:均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地点: 第1包:预计海南,具体地点待采购人通知。 第2包: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60号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登录进行文件购买、下载等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联系方式:岳才健;022-27536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9层            联系方式:孙峤 辛佳纯;010-6219203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峤 辛佳纯电 话:  01062192030三、项目三(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8a84800d90fdd4b8019106af40c865372、采购计划备案号:3、项目名称:仪器设备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0302.200000(万元)6、最高限价:302.200000(万元)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3个包,含仪器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0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东塔街8号联系方式:027-608587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湖北昱鸿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海山金谷楚商大厦18楼1801室联系方式:027-873185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洁、程欢、陈思雨、徐敏、李文佳、王华月、曹智建电 话:027-8731856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行政服务中心,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机构、各检验检测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改革创新,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赋能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上海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上海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优化举措通知如下:一、压缩资质认定办理时限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标准变更书面审查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减至20个工作日;将制证送达环节时限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二、实施容缺容错受理对具备申请资质认定事项基本条件、申请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检验检测机构,其申请资质认定的法人地位证明文件、固定场所证明文件等申请材料欠缺或需更正内容的,在机构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和开展相关的技术评审,并一次性告知检验检测机构在技术评审时限内需要补正的材料和补正的形式。三、便利检验检测机构设立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以下简称CNAS)实验室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内部实验室首次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或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需更换法人主体重新申请资质认定,在其自身体系、设备、场所、人员等要素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且持续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对上述资质认定申请在技术评审环节可简化评审程序,予以便利化办理。四、优化资质认定标准受理范围将“上海标准”纳入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受理范围。鼓励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聚焦科技革命和产业创新,围绕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共性技术瓶颈、服务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检验检测标准并申报“上海标准”。同时,将其他省市级地方标准一并纳入资质认定受理范围。五、简化检测能力申请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已获得CNAS认可的检测能力项目,在获得认可后6个月内申请相同能力项目资质认定的,可结合实际情况,简化技术评审程序、缩短技术评审时间。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加强数字化应用,拓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对每次办理完成的资质认定事项提供相关的能力附表电子版下载,进一步便利机构的经营活动。七、实施精准高效监管完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指南及相关检查表单内容,优化监管方式,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八、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主动推广、靠前服务,面向检验检测行业精准推送政策,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大对行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检验检测行业“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出进一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 云南动员部署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和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2023年度全省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暨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议。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毅作动员讲话,要求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会议要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意识抓好监管落实,督促检验检测机构不断增强信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检验检测服务行为。同时,全省要积极探索检验检测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为建立高质量高水平的创新检验检测机构提质增效。会议强调,全省市场监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抓好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扎实推进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检查取得实效;督促粮食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切实提高认识,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自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精细化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力推进专项检查,抓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保障;督促严肃整改,规范检验行为,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收集存档;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思想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素质;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溯源性,确保检验记录准确可靠,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检验行为,维护粮食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 49家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结果通报
    河北省通报2021年度第二批次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情况一、基本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4个检查组,对石家庄、廊坊、保定3市1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组建6个检查组,对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4市3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联合检查中,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于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行为的合法性,省生态环境厅侧重于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检验行为的合法性。  二、检查发现问题情况  (一)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安全性能发现问题情况1. 场所问题。25家机构场地引导线、标线或标识不清晰;4家机构路面破损;21家机构缺少必要安全防护设施。2.管理问题。7家机构档案存放及管理混乱;34家机构业务大厅公示文件未更新或公示不全;2家机构2021年第一季度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未及时上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直报系统。3.设备问题。13家机构底盘间隙仪使用故障、滚筒脱砂严重。  4.人员问题。3家机构引车员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线检测;6家机构检测过程不规范,检验人员与引车人员无必要配合。  5.数据溯源问题。37家机构人工外检项目缺项、多项、检测时间不足,检测设备未使用或使用不正确。  6.能力不能持续符合问题。4家机构部分设备已不具备使用功能、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要求,10家机构检验场所内行驶通道共用。  7.数据虚假、不实问题。1家机构多份报告中外廓尺寸测得数值均相同;1家机构多份报告侧滑测得值均为“0.1”;1家机构多台套外检设备送检(且只配备一套设备)仍在记录单上填写相关数据,填写数值多辆车相同或近似;1家机构多份报告显示加载轴荷小于或接近空载轴荷、静态轮荷,双转向轴侧滑测得数值两轴相同;17家机构关键安全项目应检未检,且其中1家机构使用单转向侧滑台检测双转轴车辆。  (二)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尾气排放发现问题情况1.基本信息填写规范问题。29家机构尾气报告中信息要素填写不全、错误,车辆燃油型式登录填写错误。  2.报告、记录问题。19家机构存在设备检查记录填写不规范、未进行相关记录、记录涂改等问题,1家机构报告中批准人未签字。  3.检测过程问题。5家机构工况法检测过程中未使用轴流风机散热;3家机构取样探头未按标准要求吊挂;8家取样探头未固定或插入有效深度不足;4家机构取样管长度不符合要求;1家机构检验人员手持固定取样探头手柄进行车辆尾气排放加载减速的检测,存在安全隐患。  4.场所、环境问题。10家机构标准气体气瓶、砝码存放不符合相关规定;3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装置,未与被检车辆处于同一环境中;2家机构环检车间出口无防护设施;2家机构环检车间未标明线号。  5.设备检定、校准问题。4家机构湿度校准点覆盖不全;2家机构转速适配器校准点覆盖不全;1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设备未经溯源;5家机构环境参数采集设备或转速适配器校准确认证书依据不正确。  6.数据不实问题。1家机构对双排气管车辆只插入一支探头进行检测;1家机构对双燃料车辆仅进行一种燃料检测;1家机构对应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车辆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  三、检查结果处理情况  (一)机动车安全性能违法问题检查结果处理。涉嫌虚假数据的4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违法处理,同时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及时联系车主,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纠正,确保机动车检验质量。违法处理期间,虚假数据对应的资质认定项目暂缓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待其违法处理完成,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整改报告验收合格后,可继续使用资质认定“CMA”标志。对数据不实的17家机动车检验机构,由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罚。  (二)机动车尾气排放违法问题检查结果处理。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检查的怀来县振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发现其对双排气管车辆检测时,仅插入一支探头检测;另调取的检测视频录像,显示报告编号为2130730352107301032060009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尾气排放测量时未封闭流量分析仪另一端口。该机构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处理。  (三)检查结果处理要求。对虚假数据4家、不实数据1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统一组织集体约谈。对事实确认单中存在设备已不具备使用功能、底盘动态检验区域不满足要求、检验场所共用等问题机构,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要求机构主动停止相关项目的资质,待整改完成后该项目方可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查结果事实确认单已现场转交各机动车检验机构,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要督促机构按照事实确认单中的问题逐项整改,整改后形成整改报告,石家庄、保定、廊坊3市机构整改报告报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4市机构应形成机动车安全性能问题整改报告、机动车尾气排放问题整改报告,分别报送辖区市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另,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在虚假数据、不实数据违法机构整改和处罚完成7日内,将整改、处罚资料汇编成册报送省局。
  • 沪上检验检测人才“顶峰”过招!首届上海市检验检测创新大赛显行业发展新高度
    摘要:5月8日,首届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决赛汇聚了一群沪上“顶尖”检验检测人才。头图:由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研制的月面试验检测系统,获大赛一等奖。图为主任试验师刘钰作大赛汇报。攻克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技术难题,创新开发风机叶片全自动检测平台,首创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全无人检测与评价系统……5月8日,首届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决赛现场汇聚了一群沪上“顶尖”检验检测人才。他们齐聚一堂,向公众展示了首创性、突破性、引领性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彰显上海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发展新高度。百花齐放168家检验检测机构竞逐大赛检验检测行业作为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已成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近年来,随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上海检验检测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3年底,上海共有1340家检验检测机构,其中326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验设备原值超300亿元,拥有专利超万件,从业人数达6万余人。向新而行,创质未来。大赛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共同承办。来自全市168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实验室、仪器设备研发制造企业、实验室装备企业等单位踊跃参加,共报送创新作品216项。历经初赛、复赛,最终,10家团队协其检验检测创新作品角逐决赛。攻克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技术难题,助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高质量发展。来自上海建科的陈玲珠作专题分享。记者在决赛现场看到,从自主研发天空光环境试验平台,实现大飞机检测技术的突破,到攻克“卡脖子”检测技术,助力晶圆盒国产化;从构建全栈式大模型检测系统,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质量,到首创药品微生物分子鉴定关键技术体系,高效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来自航空航天、人工智能、通信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检验检测从业者分享的一项项创新成果,令人振奋,赢得现场评委和观众的阵阵掌声。“上天下地”填补检测关键技术空白检验检测作为链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关键节点,在推动产业协同、促进技术进步、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高效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而从业者的每一个创新进步,都将助力各行业发展更进一步。遥望星空,未来,我国的月球探测器将到达极限温度在-225℃~130℃之间的月球极区。而探测器的移动部件在极区的极端低温下更容易出现机械卡死,导致探测器彻底报废。研制月面极区试验检测系统,成了唯一的解决途径。首届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的第一名——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有限公司主任试验师刘钰领衔研发团队,仅用半年时间,研制出了国内首套具备高真空、深冷、高温连续交变功能且搭载双驱动双加载高精度运动测试装置的月面极区环境模拟试验检测系统。该系统填补了我国探月工程月面环模检测领域的空白。目前,它已成功应用于探测器移动装置的月面环模检测,为我国深空探测环模检测任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从上天到下地,在建筑工程领域,当前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套筒灌浆不饱满现象普遍存在,针对检测方法缺失的突出问题,来自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结构所装配式建筑技术部主任陈玲珠携团队,研发了钻孔内窥镜法、X射线数字成像法、预埋传感器法、预埋钢丝拉拔法等四种适用于不同阶段的套筒灌浆质量检测方法,实现了灌浆缺陷可感知、可识别、可量化、可透视的全面突破,全面构建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套筒灌浆饱满性检测关键技术体系。由团队主编的全国首部套筒灌浆连接检测专项技术标准,被行业标准和其他多个省份地标广泛引用。首届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创新大赛决赛在上海建科集团莘庄生态园区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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