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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定地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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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酸滴定液的配制及标定操作规程

    名 称 盐酸滴定液的配制及标定操作规程 一、 目 的:建立盐酸滴定液(1mol/L、0.5mol/L、0.2mol/L、 0.1mol/L)的配制及标定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验的准确性。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盐酸滴定液(1mol/L、0.5mol/L、0.2mol/L、0.1mol/L)的配制及标定。三、 责 任 者:QC化验员、QA。四、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五、 规 程:1、误差要求: 法定标准标定 标定份数≥3份,相对偏差≤0.1%复标 复标份数≥3份,相对偏差≤0.1%标定、复标 二者的相对偏差≤0.15%滴定液浓度 (F)应在1.000-1.050之间2、反应原理:2HCl+Na2CO3 2 NaCl+H2O+CO23、指示剂: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4、基准试剂:基准无水碳酸钠5、仪器与用具:三角烧瓶、滴定管6、操作步骤配制:盐酸滴定液(1 mol/L) 取盐酸90 ml,加水适量使成1000 ml,摇匀。 盐酸滴定液(0.5 mol/L、0.2 mol/L或0.1 mol/L) 照上法配制,但盐酸的取用量分别为45 ml、18 ml或9.0 ml。标定:盐酸滴定液(1 mol/L) 取在270~300 ℃干燥至恒重的基准无水碳酸钠约1.5g,精密称定,加水50ml使溶解,加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10滴,用本液滴定至溶液由绿色转变为紫红色时,煮沸2分种,冷却至室温,继续滴定至溶液由绿色变为暗紫色。每1ml盐酸滴定液(1mol/L)相当于53.00mg的无水碳酸钠。根据本液的消耗量与无水碳酸钠的取用量,算出本液的浓度,即得。盐酸滴定液(0.5mol/L) 照上法标定,但基准无水碳酸钠的取用量改为约0.8g。每1ml盐酸滴定液(0.5mol/L)相当于26.50mg的无水碳酸钠。盐酸滴定液(0.2mol/L) 照上法标定,但基准无水碳酸钠的取用量改为约0.3g。每1ml盐酸滴定液(0.2mol/L)相当于10.60mg的无水碳酸钠。盐酸滴定液(0.1mol/L) 照上法标定,但基准无水碳酸钠的取用量改为约0.15g。每1ml盐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5.30mg的无水碳酸钠。如需用盐酸滴定液(0.05 mol/L、0.02 mol/L或0.01 mol/L)时,可取盐酸滴定液(1mol/L或0.1mol/L)加水稀释制成。必要时标定浓度。7、计算公式: 盐酸滴定液(1 mol/L) F=M/(V×0.053)盐酸滴定液(0.5 mol/L) F=M/(V×0.0265)盐酸滴定液(0.02mol/L) F=M/(V×0.0106)盐酸滴定液(0.1 mol/L)F=M/(V×0.0053)式中:M无水碳酸钠的质量(g) V滴定所耗盐酸滴定液的体积(ml) 8、注意事项反应致近终点时,应加热煮沸2分钟,以赶走溶解于水中的CO2,排除CO2对反应的干扰。

  • 【分享】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

    [size=5][b]生物制品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规程[/b][/size][table][tr][td][size=4]1 标准品的种类和定义   国家标准品分三类:   1.1 国家标准品系指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用于衡量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特定物质,其生物活性以国际单位表示。   1.2 国家参考品系指用国际参考品标定的,用途与国家标准品相似的特定物质,一般不定国际单位。   1.3 国家参考试剂系指用国际参考试剂标定的,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诊断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   2 制备、标定、供应单位   2.1 国家标准品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下称检定所)负责制备(或委托其他单位制备)、检定、初步标定、组织协作标定及供应。   2.2 国际标准品、参考品及参考试剂由检定所向WHO联系索取、保管和使用。   3 新国家标准品的建立   3.1 原料选择   3.1.1 原料应具有高度稳定性和适合检测或试验要求的特异性,不应含有干扰使用目的的杂质。   3.1.2 尽可能使标准品在性质上与供试品相对一致。   3.1.3 必须具有足够数量的原料,以满足多年使用的需要。   3.2 初步标定   选好原料后,根据各种标准品的不同要求,用适宜的保护缓冲液稀释,然后用国际标准品进行初步标化,大体确定其效价单位数。   3.3 标准品的分装,冻干和熔封   3.3.1 将上述初步标定的标准品精确分装,精确度应在±1%以内。   3.3.2 需要干燥保存者分装后立即进行冻干和熔封。   3.3.3 整个分装、冻干和熔封过程,必须密切注意各安瓿间效价和稳定性的一致性。   3.4 正式标定   3.4.1 标准品应进行效价测定,特异活性稳定性试验,无菌试验。冻干标准品还应进行水分测定和真空度检查。   3.4.2 效价协作标定   由检定所负责,以国际同类标准品为依据,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对国家标准品的效价进行协作标定,标定结果必须经统计学处理,然后由检定所负责写出建立国家标准品的全面技术总结,提交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审查。   4 标准品的审定   4.1 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常委会组织有关委员和专家对检定所提交的新标准品(包括国家标准品、参考品和参考试剂)的建立进行全面的技术审查,最后报卫生部审批。   4.2 已建立的国家标准品在制备新的批号时应报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及卫生部备案。   5 保存与效期   应依据各标准品的性质具体确定。[/size][/td][/tr][/table]

  • 滴定液配制、标定操作规程分享

    5.1 仪器与用具5.1.1 分析天平 其分度值(感量)应为0.1mg或小于0.1mg,毫克组砝码需经校正,并列有校正表备用。5.1.2 10、25和50ml滴定管 应附有该滴定管的校正曲线或校正值。5.1.3 10、15、20和25ml移液管 其真实容量应经校准,并附有校正值。5.1.4 250ml和1000ml量瓶 应符合国家A级标准,或附有校正值。5.2 试药与试液5.2.1 均应按下列各滴定液项下的规定取用。5.2.2基准试剂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与领用。5.3配制滴定液的配制方法有间接配制法与直接配制法两种,应根据规定选用,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5.3.1所用溶剂“水”,系指蒸馏水或去离子水,在未注明有其他要求时,应符合纯化水的规定。5.3.2采用间接配制法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根据规定量进行称取或量取,并且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值应为其名义值的0.95~1.05;如在标定中发现其浓度值超出其名义值的0.95~1.05范围时,应加入适量的溶质或溶剂予以调整。当配制量大于1000ml时,其溶质与溶剂的取用量均应按比例增加。5.3.3采用直接配制法时,其溶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并按规定条件干燥至恒重后称取,取用量应为精密称定(精确至4~5位有效数字),并置1000ml量瓶中,加溶剂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配制过程中应有核对人,并在记录中签名以示负责。5.3.4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时,除另有规定外,应于临用前精密量取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滴定液适量,加新沸过的冷水或规定的溶剂定量稀释制成。 5.3.5配制成的滴定液必须澄清,必要时可滤过;并按各该滴定液项下的条件贮存,经下述标定其浓度后方可使用。5.4标定“标定”系指根据规定的方法,用基准物质或已标定的滴定液准确测定滴定液浓度(mol/L)的操作过程;应严格遵照本规定中各该滴定液项下的方法进行标定,并应遵循下列有关规定。 5.4.1 工作中所用分析天平及其砝码、滴定管、量瓶和移液管等,均应经过检定合格;其校正值与原标示值之比的绝对值大于0.05%时,应在计算中采用校正值予以补偿。5.4.2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5.4.3所用基准物质应采用“基准试剂”,取用时应先用玛瑙乳钵研细,并按规定条件干燥,置干燥器中放冷至室温后,精密称取(精确至4~5位数);有引湿性的基准物质宜采用“减量法”进行称重。如系以另一已标定的滴定液作为标准溶液,通过“比较”进行标定,则该另一已标定的滴定液的取用应为精密量取(精确至0.01ml),用量除另有规定外应等于或大于20ml),其浓度亦应按本规定规定准确标定。5.4.4根据滴定液的消耗量选用适宜容量的滴定管;滴定管应洁净,玻璃活塞应密合、旋转自如,盛装滴定液前,应先用少量滴定液淋洗3次,盛装滴定液后,宜用小烧杯覆盖管口。 5.4.5标定中,滴定液宜从滴定管的起始刻度开始;滴定液的消耗量,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应大于20ml,读数应估计到0.01ml。5.4.6标定中的空白试验,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和滴定所得的结果。5.4.7标定工作应由初标者(一般为配制者)和复标者在相同条件下各作平行试验3份;各项原始数据经校正后,根据计算公式分别进行计算:3份平行试验结果的相对平均偏差,除另有规定外,不得大于0.1%;初标平均值和复标平均值的相对偏差也不得大于0.1%;标定结果按初、复标的平均值计算,取4位有效数字。5.4.8直接法配制的滴定液,其浓度应按配制时基准物质的取用量(准确至4~5位数)与量瓶的容量(加校正值)以及计算公式进行计算,最终取4位有效数字。5.4.9临用前按稀释法配制浓度等于或低于0.02mol/L的滴定液,除另有规定外,其浓度可按原滴定液(浓度等于或大于0.1mol/L)的标定浓度与取用量(加校正值),以及最终稀释成的容量(加校正值),计算而得。5.5贮藏与使用5.5.1滴定液在配制后应按各滴定液规定的条件贮存,一般宜采用质量较好的具玻璃塞的玻瓶。 5.5.2应在滴定液贮瓶外的醒目处贴上标签,写明滴定液名称及其标示浓度;并在标签下方加贴如下内容的表格,根据记录填写。配制或标定日期室温 浓度或校正因子(“F”值) 配制者 标定者 复核者 5.5.3滴定液经标定所得的浓度或其“F”值,除另有规定外,可在3 个月内应用;过期应重新标定。当标定与使用时的室温相差未超过10℃时,除另有规定外,其浓度值可不加温度补正值;但当室温之差超过10℃,应加温度补正值,或按本操作规程5.4.7的要求进行重新标定。5.5.4当滴定液用于测定原料药的含量时,为避免操作者个体对判断滴定终点的差异而引入的误差,必要时可由使用者按本操作规程5.4.7的要求重新进行标定;其平均值与原标定值的相对偏差不得大0.1%,并以使用者复标的结果为准。5.5.5取用滴定液时,一般应事先轻摇贮存有大量滴定液的容器,使与黏附于瓶壁的液滴混合均匀,而后分取略多于需用量的滴定液置于洁净干燥的具塞玻瓶中,用以直接转移至滴定管内,或用移液管量取,避免因多次取用而反复开启贮存滴定液的大容器;取出后的滴定液不得倒回原贮存容器中,以避免污染。5.5.6当滴定液出现浑浊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该滴定液应即弃去,不得再用。6 滴定液配制及标定法6.1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C10H14N2Na2O8·2H2O=372.24 18.61g→1000ml 【配制】 取乙二胺四醋酸二钠19g,加适量水使溶解成1000ml,摇匀。 【标定】 取于约800℃灼烧至恒重的基准氧化锌0.12g,精密称定,加稀盐酸3ml使溶解,加水25ml,加0.025%甲基红的乙醇溶液1滴,滴加氨试液至溶液显微黄色,加水25ml与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10ml,再加铬黑T指示剂少量,用本液滴定至溶液由紫色变为纯蓝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4.069mg的氧化锌。根据本液的消耗量与氧化锌的取用量,算出本液的浓度,即得。【贮藏】置玻璃塞瓶中,避免与橡皮塞、橡皮管等接触。【有关注释及注意事项】 (1)配制过程中,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不易即时完全溶解,可采用加热促使其完全溶解,或在配制放置数日后再行标定。 (2)氧化锌在空气中能缓缓吸收二氧化碳,因此对标定中的基准氧化锌,要强调经800℃灼烧至恒重。具体操作为:取基准氧化锌约1g,用玛瑙研钵研细,置具盖磁坩埚中,于800℃灼烧至恒重;移置称重量瓶中,密盖,贮于干燥器中备用。 (3)滴定时溶液的pH值要较严控制,因此在基准氧化锌加稀盐酸3ml(不宜过多)溶解并加水25ml稀释后,应以甲基红为指示剂,滴加氨试液以中和多于的稀盐酸,而后再加水25ml与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10ml,才能控制溶液的pH值为10左右。 (4)铬黑T在水或醇溶液中不稳定,故规定采用固体粉末状的铬黑T指示剂,而不采用指示液。(5)滴定至终点时,滴定液要逐滴加入,并充分摇匀,以防终点滴过。 (6)由于在加入的试剂中可能混杂有金属离子而消耗滴定液,因此需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7)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的”F”值按下式计算: m F= (V1-V2)×4.069 式中:m为基准氧化锌的称取量(mg); V1为滴定中本滴定液的用量(ml); V2为空白试验中本滴定液的用量(ml); 4.069为与每1ml的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以毫克表示的氧化锌的质量。上式中如将F改以浓度C (mol/L)计,则式中的“4.069”应该为“81.38”。 (8)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应贮于具玻璃塞的玻璃瓶中保存,避免与橡皮管、橡皮塞等接触。6.2四苯硼钠滴定液(0.02mol/L)(C6H5)4BNa=342.22 6.845g → 1000mL【配制】取四苯硼钠7.0g,加水50ml振摇使溶解,加入新配制的氢氧化铝凝胶(取三氯化铝1.0g,溶于25ml水中,在不断搅拌下缓缓加氢氧化钠试液至pH8~9),加氯化钠16.6g,充分搅匀,加水250ml,振摇15分钟,静置10分钟,滤过,滤液中滴加氢氧化钠试液至pH8~9,再加水稀释至1000ml,摇匀。【标定】精密量取本液10ml,加醋酸-醋酸钠缓冲液(pH3.7)10ml与溴酚蓝指示液0.5ml,用烃铵盐滴定液(0.01mol/L)滴定至蓝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根据烃铵盐滴定液(0.01mol/L)的消耗量,算出本液的浓度,即得。本液临用前应标定浓度。如需用四苯硼钠滴定液(0.01mol/L)时,可取四苯硼钠滴定液(0.02mol/L)在临用前加水稀释制成。必要时标定浓度。【贮藏】置棕色玻瓶中,密闭保存。【有关注释及注意事项】 (1)配制过程中“加入新配制的氢氧化铝凝胶”的目的为滤液澄清;其后的“振摇15min”要强力振摇,否则制成后滴定液的浓度将偏低;“滤过”时要先倾去上清液滤过,尽可能不要把氢氧化铝凝胶倒入滤器,以免堵塞滤纸或滤器,影响滤过速度。 (2)滴定至近终点时,滴定速度要慢,并不断振摇;蓝色滴定终点的出现,系由微过量的烃铵盐

  • 标准品标定与管理规程

    工作标准品质量标准的建立 要首先建立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总的原则是在原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该标准要严于药典标准。   法定标准品及标定检验方法:法定标准品是指USP、EP、CP等标准品的现行批号。要选择药典的检验方法。不同的标准采用不同的药典检验方法。   工作标准品质量标准的建立 要首先建立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总的原则是在原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该标准要严于药典标准。要将主成份含量提高,有关物质的限度降低,其它项目可不变。   一、工作标准品的标定   1、要按照工作标准品的质量标准进行标定检验。标定时要全检,复标时只测定含量。标定或复标合格后,经批准后,可用作工作标准品。如果选用了近期生产的质量较好的放行原料药作为工作标准品,标定时可以只测定含量。   2、如果标定的是USP工作标准品,那么标定时要使用USP现行批号的法定标准品,其它类推。   3、工作标准品的标定过程 A 若需要,应对标准品进行预处理(如干燥);B 选用两个熟练的人员进行标定;C 各称取一份法定标准品,三份样品;D 系统适应性试验应合格; E 同一化验员含量结果的RSD应不大于0.5%,不同化验员含量结果平均值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0.3%; F 平均后作为标定结果 。   4、当无标准品时,自制工作标准品需按以下方法的进行标化:同一批号分别称取5份样品,每份样品进样两次,含量结果的RSD应不大于1.0%,经计算后的结果作为此自制标准品的纯度值。   5、此方法的每个平行样结果都必须符合己确立的指标时方可使用。此时,总平均值可用作自制标准品的纯度值。但此结果要考虑到水、残留溶剂或残渣的含量对结果的影响,要进行适当调整。   二、工作标准品的有效期及复标日期   1、工作标准品的有效期为两年(从标定之日起算,短于原料药的有效期)。   2、工作标准品含量每半年复标一次。   3、工作标准品的批号在原料药的批号后加-RS,作为工作对照品的批号。如:110727-RS。

  • 求助:工作标准品的标定问题?

    各位大虾:工作标准品的标定操作规程有规定的吗?例如:一次标定需几份标准品和几份样品?需几个人标定?分析样品时(HPLC)进样的顺序是怎样的?标准品连续进样几针?一般连续进样的RSD要求?及每个样结果之间的相对偏差等都是如何规定的?哪位师傅教教俺吧?急啊!

  • 【原创】仪器的标定

    最近要验收一批新的变压器。在规程看到说:对于分析出厂和新投运的设备,宜使用低浓度标准所样进行标定。我们现在只有一种平时用的标气。自己怎么制做?气体组分低浓度高浓度气体组分低浓度高浓度氢400~8001000~1500乙炔40~60200~300甲烷40~60200~300CO250~5001000~1500乙烷40~60200~300CO21000~20005000~6000乙烯40~60200~300氮其它其它用低浓度的标定的检测范围就更大吗?

  • 【原创大赛】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规程

    【原创大赛】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规程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规程 单位的机构认可证书到期,省机构考核评审组来进行现场考核,考核过程提出标准物质如何期间核查,有无规程,有无记录,我们都没有做,考核完成后提出几点整改意见,其中一条是评审细则第46条“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含标准样品、标准溶液)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标准溶液配制、标定、校验和定期复验应有记录,并有符合要求的贮存场所。”该实验室标准溶液未制定期间核查方法,建议制定并按核查方法做好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确保量值的有效性。 评审细则第46条“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含标准样品、标准溶液)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标准溶液配制、标定、校验和定期复验应有记录,并有符合要求的贮存场所。”这句话中我们做了以下几点:1、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有专人管理,并有使用记录。有仓库保管员管理,并有入库出库的记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91635_529892_2826867_3.jpg标准物质出入库登记表2、标准溶液配制、标定有记录。检测人员在用到需要标定的标准溶液时,有标定记录。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91636_529894_2826867_3.jpg标定记录3、有符合要求的贮存场所。存放在冰箱或冰柜里。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2/201412291636_529895_2826867_3.jpg冰箱里的标液。

  • 雷磁电导率仪怎么标定?

    各位亲~谁有雷磁308F电导率仪的操作规程啊?主要就是想知道怎么标定的,能否告知一二啊?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9.gif

  • 显微图像的标定

    显微图像的标定

    显微图像标定操作规程细胞大小和长短是浮游生物重要的形态特征,见图1,常常需要测量细胞粒径作为种类鉴别的依据。定量分析同样需要准确测量视野面积来计算单位体积的浮游生物数量。显微镜通过CCD接电脑后,测量和分析是针对电脑中的图像来的,必须精确确定被拍摄样本的实际尺寸与所获取的图像尺寸之间的关系,这种尺寸关系的确定由标定来完成。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911_485431_1771086_3.jpg图1标定方法:1. 连接好显微镜和仪器主机,打开显微图像分析系统。2.将台测微尺当作显微玻片标本,点击“连接”,见图2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842_485417_1771086_3.jpg 图2用4倍物镜观察并调整直至图像清晰,图3。台尺的刻度代表标本的实际长度,本次使用的测微尺小格为0.01mm。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845_485420_1771086_3.jpg图33.点击“人工拍摄”,获取测微尺图像。图4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849_485423_1771086_3.jpg图44.点击屏幕右下角的标定选项,选择需要标定的比例尺。此次图像是4倍物镜形成,选择“4x”。在测微尺图像上确定两点的距离,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图像中线段的实际长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906_485426_1771086_3.jpg图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909_485429_1771086_3.jpg图65.点击“确定”,完成本次标定。6.重复2.-6.步骤,用10倍和40倍物镜拍照后标定。标定图像观察实际样品时,获得清晰图像后,选择物镜倍数,点击选择显示比例尺,选择“单张固化”或“全部固化”可以将生成的比例尺嵌入单张图像上或嵌入到获取的所有图像上。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300914_485433_1771086_3.jpg

  • 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

    一、[b]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的适用原则[/b][color=#595959] 计量产品在使用维护过程中,需要开展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工作,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和适用的基本原则。[/color][b][color=#595959](一) 检定[/color][/b][color=#595959]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需要送检检定。一般判断计量仪器仪表是不是应该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color][color=#595959](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 [/color][color=#595959](2) 计量器具使用的领域是: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color][b][color=#595959](二) 校准[/color][/b][color=#595959] 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外,但有JJG 或JJF 要求的工作计量器具,需要送检校准。企业具备计量标准器具与校准方法的,可以进行自行校准。[/color][b][color=#595959](三) 校验[/color][/b][color=#595959] 无JJG或JJF要求的工作计量器具,企业可自行校验。[/color][b][color=#595959](四) 标定[/color][/b][color=#595959] 标定,是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计量器具的准确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color][color=#595959] 如某企业的一台专用电子衡器,用来专门衡量“替代砝码”。“替代砝码”又去校验生产工艺用电子秤。这台专用电子衡器则属企业内部的计量标准器,这台电子衡器就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标定”:采用M级标准砝码对电子衡器进行检测调试,使之符合标准。[/color][b]二、检定,校准,校验与标定的基本含义[color=#595959](一) 检定[/color][/b][color=#595959] 检定,是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color][color=#595959] JJF1001对计量检定的定义: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color][b][color=#595959](二) 校准[/color][/b][color=#595959]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准确度较高的经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测量设备对相同的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测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测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color][color=#595959] JJF1001对校准的定义: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时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的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color][b][color=#595959](三) 校验[/color][/b][color=#595959] 校验,是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自校规程或规范,对被测量设备进行测试校准。[/color][color=#595959] 校验,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以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color][color=#595959] 在JJF1001和ISO等国际标准中,均没有“校验”这一术语的定义,但由于检定和校准均有局限性,在它们之外,国内、外实际上都存在“校验”这种方式,“校验”一词也被广泛应用。[/color][b][color=#595959](四) 标定[/color][/b][color=#595959] 在科学测量中,标定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color][color=#595959] 标定,是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color][color=#595959] 标定的主要作用是:[/color][color=#595959](1) 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分度值 [/color][color=#595959](2) 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 [/color][color=#595959](3) 消除系统误差,改善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正确度。[/color][color=#595959][b](五) 上述定义中,检定和校准的定义是明确的。但“标定”和“校验”则属于非规范性名称,应尽量避免使用。[/b][/color][color=#595959] JJF1001 中没有“标定”和“校验”的描述。[/color][color=#595959] 人们对“标定”和“校验”的基本理解是:[/color][color=#595959](1)“标定”就是给被标定的器具“赋值”,而赋值是“校准”的核心,因此可用“校准”来规范“标定” 所以“标定”也是一种“校准”活动。[/color][color=#595959](2)“校验”则是“校”和“验”,“校”既是校对、校准,“验”是“验明正身”,验证其是否满足规定或使用要求。校验与检验相类似,“校”+“验”与“检”+“验”意思相通,和“计量”(指检定/ 校准)、“测量”区别差不多,只不过“检验”和“测量”是针对产品,“校验”和“计量”是针对测量设备。[/color][b]三、检定与校准的不同区别[color=#595959](一) 检定、校准、校验、标定是计量器具的测量过程[/color][/b][color=#595959](1) 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color][color=#595959](2) 标定,是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准确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 [/color][b][color=#595959](二) 检定与校准的区别[/color][/b][color=#595959] 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检定和校准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color][color=#595959] 它们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不同,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周期不同,项目内容不同,结论不同,法律效力不同,及计量器具在企业的管理分类也不同。[/color][color=#595959]检定与校准之间的不同区别如表1 所示。[/color][align=center][b][color=#595959]表1[/color][/b][/align][table][tr][td=1,1,25][b][color=#595959]序号[/color][/b][/td][td=1,1,25][b][color=#595959]项目[/color][/b][/td][td=1,1,214][b][color=#595959]检定[/color][/b][/td][td=1,1,198][b][color=#595959]校准[/color][/b][/td][/tr][tr][td=1,1,25][color=#595959]1[/color][/td][td=1,1,25][color=#595959]目的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目的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 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 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 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 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color][/td][td=1,1,204][color=#595959]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 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的 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 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 按校 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 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 关计量特性外, 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 值和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2[/color][/td][td=1,1,25][color=#595959]对象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 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 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 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 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检定对象主要为三大类计量器具: A、计量基准(包括国际基准和国家基准)。 国际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 所有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国家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有关量的 所有其它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 B、计量标准 标准定义:“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 多个已知量值, 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它计量器具的实 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如:1kg 质量标准, 25kg 标准砝码, 标准量块,100Ω 标准电阻等, 都是计量标 准。) C、中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 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计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 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 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color][/td][td=1,1,203][color=#595959]校准的对象是: 属于强制检定之外的测量装 置。 在我国非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主要是指在 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 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及其 它检测等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3[/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性质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其中,检 定规程,检定周期等全部都要按法定要求进行。[/color][/td][td=1,1,201][color=#595959]校准不具有强制性, 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 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 要,是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 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自行规定 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4[/color][/td][td=1,1,25][color=#595959]依据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 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计量检定规程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 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 做出规定。 计量检定规程,可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行业计量检定 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 计量检定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由经批准授权的计量部 门制定,企业组织无权制定。[/color][/td][td=1,1,204][color=#595959]校准的主要依据是: 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 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计量检定规程》的 要求。 在《校准规范》中,组织可自行规定校准程序、 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的要求。 《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 件。[/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5[/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方式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方式: 必须到具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计 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方式是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部校 准或内校与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 1、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 2、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校准人员, 3、至少具备高于同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 具。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 备使用时误差的1/3-1/10; 4、对校准记录、校准标识等进行规定。[/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6[/color][/td][td=1,1,25][color=#595959]周期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周期,必须按《计量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 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周期, 由组织根据使用的计量器具的 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或不定 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7[/color][/td][td=1,1,25][color=#595959]项目内容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的内容和项目,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除了包括校 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如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还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 条件、检定项目、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理等。[/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内容和项目,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 示值误差,以保量值准确。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 确定。[/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8[/color][/td][td=1,1,25][color=#595959]结论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必须依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 测量装置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 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 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 格。 检定的结果给出《检定合格证书》[/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结论, 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 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 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给出《校准证书》 或《校准报告》。[/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9[/color][/td][td=1,1,25][color=#595959]法律效力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检定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 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 件。[/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 准证书》或《校准报告》只是标明量值误差, 属于一种技术文件。[/color][/td][/tr][tr][td=1,1,25][color=#595959]10[/color][/td][td=1,1,25][color=#595959]企业管理 分类不同[/color][/td][td=1,1,214][color=#595959]企业工作计量器具, 目前大多采用ABC 分类管理的方法。 ABC 管理法应用于计量检测设备的等级划分。 “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法应用中,属A 级管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等属 强制检定管理范围的计量检测设备及企业内部用于量值传 递的计量标准器等“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是A 级计 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td][td=1,1,199][color=#595959]“校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 管理 法应用中, 一般都是B 级或C 级计量检测 设备的范围。 1、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中 对计量数据有较高准确度要求, 但平时拆 装不便, 实行周期检定又有困难的计量检 测设备,划入B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 2、如在工艺、质量、经营管理、能源管理对 计量数据无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计量检测 设备,则划入C 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td][/tr][/table][b]四、企业计量器具的区别管理[/b][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与使用单位,一般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作用计量器具。企业的计量器具区分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对“强检”与“非强检”的计量器具需区别进行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维护管理。[/color][b][color=#595959](一) 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color][/b][color=#595959](1) 企业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企业不得使用。[/color][color=#595959](2) 企业使用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指除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color][color=#595959]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color][color=#595959](3)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产和科研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测试,任何单位不得干涉。[/color][b][color=#595959](二)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理解[/color][/b][color=#59595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明确规定有61 种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范围。但《明细目录》第二款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color][color=#595959](2) 这就是要求列入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然列入61 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范围。[/color][b][color=#595959](三) 企业工作计量器具,普遍实行ABC分类管理。[/color][/b][color=#595959] ABC管理法应用于计量检测设备的等级划分。[/color][color=#595959] “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管理法应用中,属A级管理。“校准”范围的计量器具,在企业ABC管理法应用中,一般都是B级或C级计量检测设备的范围。[/color][b]五、结束语[/b][color=#595959] 计量器具测量装置,是集法制性、技术性、工具性一体的为社会人们服务的测量工具。计量器具测量装置的生产制造过程与使用维护过程中,需要“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操作与管理。[/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检定和校准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区别是:目的不同,对象不同,性质不同,依据不同,方式不同,周期不同,项目内容不同,结论不同,法律效力也不同及计量器具在企业的管理分类也不同。[/color][color=#595959] 计量器具生产制造与使用单位,一般都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作用计量器具。企业管理者应对在线计量器具进行分门别类清理,正确了解和理解“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不同含义和区别。[/color][color=#595959] 企业可根据计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着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的原则自行确定分别分类的管理方式,以为企业节省费用,降低生产成本。[/color][align=right][color=#595959]作者:罗伏隆[/color][/align]

  • 【原创大赛】闲话“低价中标”二 三事

    “低价中标”!“低价中标”!波澜再起,人民日报指出的犹如千夫所指的低价中标是“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用户”行为,让人有深恶痛绝之感。2017年10月1日即将实施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时过境迁,渐渐远去的一些低价中标往事再次提醒我,时代在进步,故事不遥远。一、 记得那是一个质检机构政府采供后低价中标购置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的故事。事件的引出是一个仪器厂商在推销产品时看到正在调试的这台仪器。当时推销商直言道:这个仪器你们也买,供应商是一个皮包公司,专做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实施部件采购,拼凑仪器,仪器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 果不其然问题来了,供应商一再拖延交货时间,前后大约延期半年后才交货。交货后发现配置不符合要求,仪器启动不正常,前后多次更换部件,还是一起动感觉就不正常,每次使用都有可能发生问题,需要解决问题。验货后在计量检定过程中发现升温程序不符合检定规程要求,计量不合格,预示着这台仪器不能正常参与数据出具的检验工作。二、 本人有幸参加了一次政府采购评标工作,仪器采购方是一个正在筹建的国家中心,其中有一台仪器是国产的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参与评标的仪器供应商有若干单位,其中有一个企业是生产商参评,不难看出这是一个不对等的评标,与参评商无关,是规则问题。由于生产商无流通环节消耗,价格优势是明显的。开标的结果是单一中标,价格成了关键。协商最初的结果是是最低报价的20%,注意也是供应商提供的市场价所占的比例,实际成交价是最低报价的25%。这个价格较为合理,基本把流通领域的那部分利润消化了。仪器采购方盛赞了参评的老师,为他们节省了不少资金。三、 教学仪器教具的采供多而繁杂,政府采供也是一个比较头痛的事情。参评的供应商来自本地供应商和江浙一带的供应商,泾渭分明。其实很简单南方供应商的价格优势明显,报价明显低于投标的低价。这让本地供应商非常不能理解,因为他们感觉成本都不保。虽然最终流标,但是我还是有些看法,我也有仪器的相关专利技术产品加工业务,南北加工差异太大了,在本地加工最少要3000元的产品,在南方加工区仅仅需要500元。南方的原材料、加工手段、物流等优势明显。 举三个例子其实我想说“低价中标”是一个时代产物,那个时代是需要它的,它在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后,早晚要退出历史舞台。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看问题,更多的是要说在那个时代它发挥了什么样的积极作用。时代在进步,科学在更新,采购政策也在变,这一点恰恰说明我们国家的政策优越性,我们可以自豪的说在习近平同志的核心领导下,我们国家一定会更强大。————————————文章作者: 李学哲

  • 关于水分测定仪操作及维护规程操作规程

    水分测试仪操作及维护规程操作规程—— 1.1接通电源.打开仪器电源开关;1.2开启“Burette",使卡氏滴定剂循环回流,使之均匀.1.3开启“Pump”,加无水甲醉于滴定杯中,开启“Stirrer"搅拌.1.4设定方法,先标定卡尔菲休试剂浓度,依据标准用卡尔菲休试剂滴定试样中的水分.1.5设备使用完后.关掉仪器电源开关,并切断电源.2水分测试仪(在线微波水分仪)维护规程2.1仪器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切断电源,待仪器冷却后检查并做适当处理.2.2设备在高温运行状态下.取放样品要注意安全,以免烫伤.2.3定期清洁仪器表面,用蘸有酒精的布清洁滴定仪.2.4当电极响应时间退化时,应该清洁电极.可以用去离子水超声清洗或铬酸浴中60s,然后用水或乙醇清洗电极。2.5当系统不再密封时.需要更换螺帽的0形圈.2.6当特氟龙密封不再紧密时,窝要更换泵管.2.7若卡尔非休溶液漂移值偏高。就需要更换分子筛或干燥剂.2.8检查泵钮.电磁搅拌、电池等,及时更换.2.9做好相应的维护检修记录.转载——中国仪器仪表网

  • 【原创大赛】“最低价中标”动了谁的奶酪

    【原创大赛】“最低价中标”动了谁的奶酪

    [b]导读:[/b][color=red]近年来,低价中标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屡屡拨动公众的神经。在引起广泛关注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中,涉事企业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就承认,采用低价竞标的方式获取订单后,为了保证利润,降低了生产成本,造成产品不合格。[/color][b][color=red] 特别说明:1.建议将活动中所述的“低价中标”更改为“最低价中标”,更符合招标规程术语要求。[/color][color=red] 2.文中所用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立即删除。[/color][color=red][img=,545,32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4_01_1614552_3.jpg[/img][/color][/b] 自从出现了由“最低价中标”引发的各种恶劣事件之后,现在“最低价中标”不仅仅是集体诟病,简直就跟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那么从投标人到招标方都反对的“最低价中标”到底问题出在了哪里,为什么广为诟病,究竟动了谁的奶酪呢? 且听我一一道来。[img=,500,33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7_01_1614552_3.jpg[/img][b] 1.“最低价中标”凸显的是不作为和逃避责任的心理。[/b]对于招标方来说,“最低价中标”是最“安全”和最“省心”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完全符合规则要求;二是不用考虑其他因素。“安全”在于不会给人任何把柄,“省心”在于不需要做额外的调研工作,也不需要考虑标书怎么详尽。 但是作为招标方的这种想法和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也是典型的懒政行为。招标方为了招到合适的产品,首先要做的就是调研调研再调研,因为参数,指标这些都是看不出来的,只能用的出来,只有通过对兄弟单位,同行的使用情况来了解,只有充分了解了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情况,才能写出高水准的《技术参数》,这无疑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的。 当然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当调研时了解到某些品牌的实际使用情况后,无形之中有个大致的方向。当然规则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因此,“最低价中标”自然而然就成了懒政和逃避责任的借口。[img=,374,22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1_1614552_3.jpg[/img][b] 2.“最低价中标”背后是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b]招标的本意是为了公开透明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通过竞标的方式来节约财政资金。“最低价中标”的本意也是如此,即在性能指标参数符合招标方要求的前提下,谁的投标价最低,谁就中标。 看似单纯的价格比拼,实际上也是投标人之间对于区域市场,行业市场,大客户等等的追求比拼。对于投标人来说,看中的可能不仅仅是这一单生意,有可能看中的是在整个行业内的影响,或是在整个地区的影响,或是某些特定的大客户。 这样一来,希望开辟市场和不希望抢占市场的双方就是针尖对麦芒,往往竞争起来就没有什么底线了。“最低价中标”,还需要保证一定的利润,最终投出来的产品可想而知。[img=,300,19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2_1614552_3.jpg[/img][b] 3.“最低价中标”是投机倒把,游走于规则的边缘。[/b]当投标人把利润压到实际成本之下,为了保持己方能继续获得利润,那么就必须要把实际成本进一步压缩,这样才能实现盈利。如同盖一间大厦,成本减少了,好比把水泥强度批号从45换到32.5,钢筋从40换到20,盖成大楼糊在一起,谁也看不出来,但实际上大厦的抗震强度减了N个等级。 这种做法对于投标人来说,依旧获利丰厚,但是实际上是游走在规则的边缘,也无异于在刀尖上舞蹈。 在仪器设备招标领域,通常表现为虚报参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低价高卖再压低价,看似“最低价中标”,实际上是在玩弄规则。可惜的是,由于招标方很难对仪器设备的一些参数进行验证,因此,很难验证投标人报出的参数是否为真实有效的。譬如液相色谱的最高压力耐受,流量精密度等等。 缺乏了有效的验证手段,就给了“最低价中标”游走于规则边缘的机会,也让这部分投机倒把的投标人敢于铤而走险。[img=,380,39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8/201708151526_03_1614552_3.jpg[/img][b] 4.“最低价中标”为蝇营狗苟提供了滋生土壤。[/b]“最低价中标”看似公开透明公正,实际操作起来,因为可以在参数、配制上面做手脚,或者是增加补充合同,反倒有很大的浮动余地。 另一方面,除去降低参数、配制等恶劣做法之外,“最低价中标”的结果往往是质量和档次远逊于正常产品的小厂家,低成本的产品。这样的产品由于其本身成本就低廉,因此利润可观,更有可能滋生腐败。[b] “最低价中标”究竟动了谁的奶酪,[/b]综上所述,受损的是招标方的利益,是财政,是人民的利益。 因此,财政部七月末发布了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怎样避免低质量或是不能诚信履约的“最低价中标”? 个人觉得在现有招标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b] 1.被采购产品应当有相应的强制性技术标准,并需强制性检验。 2.产品参与投标时应当公示型号和配件,以接受监督。 3.产品验收时应由供应商提供关键参数的验证报告。 4.对于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违规行为应列入投标黑名单,限定投标资格。 [color=#ff0000]申请加精[/color][img]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b]

  • 设备期间核查指导书是不是按照JJG系列检定规程来写啊?

    正在写实验室设备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目前在写的是电子天平、万能试验机,如果按照《JJG1036 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和《JJG475电子式万能试验机检定规程》来写,感觉很不现实啊,要核查的项目很多很复杂的,比如说JJG475要求有拉式测力仪,还要有引申计标定器,这些工具我们也没有。所以,问问各位前辈,实验室自己进行期间核查,是不是只要把比较简单可行的项目核查一下就可以了?

  • 【讨论】硝酸银标准溶液 标定过程中添加淀粉溶液的作用?

    检测食品样品中氯的含量,用到了硝酸银标准溶液,规定要使用 GBT 601-2002 中的配制和标定方法。GBT 601 中使用的是电化学方法确认滴定终点,但是为什么要加入 淀粉溶液 呢?淀粉在滴定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另外,作为实验室认可申请的一部分,该标准溶液标定受仪器限制(复合电极+较小滴定体系+无须人工进行二级微商法,仪器自动判别滴定终点),需要对一些用量进行修改。如果相应写了标准操作规程,这个标定过程能否算是满足认可要求呢?

  •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配制标定操作规程

    主体内容:1.仪器与用具1.1 分析天平 感量0.01mg1.2高温炉1.3 滴定管 50ml1.4 移液管 25ml 10ml 5ml1.5 量筒1.6 三角瓶 150ml×61.7 干燥器2.试药与试液2.1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 (分析纯)2.2 稀盐酸 取盐酸234ml,加水稀释至1000ml,即得。2.3 氧化锌 (基准)2.4 0.025%甲基红的乙醇溶液2.5 氨试液 取浓氨溶液400ml,加水使成1000ml,即得。2.6 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2.7 铬黑T指示剂 取铬黑T0.1g,加氯化钠10g,研磨均匀,即得。 文件名称 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配制标定操作程序 页 次 共3页 第2页文件编码 ZL-SOP-QC-702B 版 次 第二版(2005)3.操作步骤3.1 配制 取乙二胺四醋酸二钠19g,加水溶解使成1000ml。(由于乙二胺四醋酸二钠不易即时完全溶解,可采用加热助溶,或配制后放置几日再进行标定。)3.2 标定用基准氧化锌的准备约取氧化锌1.5g,置干净坩埚中(带盖),于高温炉中800℃炽灼2小时,移置干燥器中1小时,精密称定,然后再置高温炉中30分钟,再移置干燥器,重复操作至恒重,精密称取。3.3标定初标与复标,由二人进行,每人平行三份。3.3.1 称取基准进行标定前准备初标和复标分别精密称取基准氧化锌约0.12g各三份,分别加稀盐酸3ml使溶解,加水25ml、0.025%甲基红乙醇溶液1滴,然后滴加氨试液至溶液显微黄色后,加水25ml与氨-氯化铵缓冲液(pH10.0)10ml,再加铬黑T指示剂少量。3.3.2 初标和复标均用本滴定液滴定基准氧化锌至溶液由紫色变为纯蓝色,为终点,将滴定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将消耗本液的ml数分别记录,每1ml乙二胺四醋酸二钠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4.069mg的氧化锌。3.3.3 根据本液消耗量与氧化锌的取用量,分别进行计算。公式: 1000×m滴定液(mol/L)= ×0.05(V1-V2)×4.069m 为氧化锌称取量(g)V1 为滴定中本液消耗量(ml)V2 为空白试验本液消耗量(ml)[fon

  • 你知道标定、检验、检定和校准的区别吗?

    [color=#5f497a][b]标定的含义: [/b][/color][b] [/b]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color=#5f497a][b]主要作用:[/b][/color]1.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2.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3.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4.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color=#5f497a][b]校验的含义: [/b][/color]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的自校规程;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color=#5f497a][b]检定的含义:[/b] [/color]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color=#5f497a][b]校准的含义: [/b][/color][b] [/b]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color=#5f497a]标定、检定、校准、校验主要区别:[/color]1.标定是属于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精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2.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color=#5f497a][b]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两个最主要手段,但是他们存在很大的区别,下面和大家一起学习他们之间的区别:[/b][/color][b][/b][color=#5f497a][b](1)目的不同[/b][/color]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检定目的: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color=#5f497a][b](2)对象不同[/b][/color]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b]检定对象主要分为三个大类计量器具:[/b]①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②计量标准 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0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③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60多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60多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60多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b](3)性质不同[/b]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b](4)依据不同[/b]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b](5)方式不同[/b]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校,或内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内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内校是很严格的!!),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等等。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b](6)周期不同[/b]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b](7)内容不同[/b]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b](8)结论不同[/b]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b](9)法律效力不同[/b]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 PH酸度计操作规程

    PH酸度计操作规程一、仪器正常使用条件:⑴环境温度:5~40℃⑵相对湿度:≤85%⑶温度补偿范围⑷无明显振动二、操作方法: 1、 电极杆旋入电极架底座,调节电极夹到适当位置,将复合电极上前端保护侵泡瓶旋下,取下橡皮套,夹在电极夹上,用蒸馏水清洗电极,配制缓冲溶液。2、电源线插入电源插座,按下电源开关,电源接通后,预热30分钟,接着进行标定。3、把选择开关旋钮跳到PH档,调节温度补偿旋钮,使旋钮白线对准溶液温度值。4、 经标定过的仪器,即可用来测量被测溶液,被测溶液与标定溶液温度相同与否,测量步骤也有所不同。(1) 被测溶液与定位器溶液温度相同,测量步骤如下:用蒸馏水清洗电极头部,用被测溶液清洗一次,把电极浸入被测溶液中,用玻璃棒搅拌溶液,使溶液均匀,在显示屏上读出溶液的 PH值.(2) 被测溶液和定位溶液温度不同时,测量步骤如下:用蒸馏水清洗电极头部,用被测溶液清洗一次,用温度计测出被测溶液的温度值,调节“温度”旋钮使白线对准被测溶液的 温度值,把电极插入被测溶液内,用 玻璃棒搅拌溶液,使之均匀后读出该溶液的 PH值.5、 测量后,及时将电极保护套套上,电极套内应放少量内参必补充液以保持电极球泡的 湿润,切忌浸泡在 蒸馏水中。

  • 试验仪器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区别

    [b][size=14px]标定:[/size][/b][size=14px]通过测量标准器的偏差来补偿仪器系统误差,从而改善仪器或系统准确度(精度)的操作。标定一般用于较高精度的仪器。[/size][size=14px][/size][b][size=14px]检定:[/size][/b][size=14px]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检定范围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size][size=14px][/size][b][size=14px]校准:[/size][/b][size=14px]依据相关校准规范,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的活动。通常采用与精度较高的标准器比对测量得到被计量器具相对标准器的误差,从而得到被计量器具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主要用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size][size=14px][/size][b][size=14px]校验:[/size][/b][size=14px]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size][b]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含义与区别 [/b][size=14px][/size][b][size=14px]一.标定含义:[/size][/b][size=14px]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size][b][size=14px]主要作用[/size][/b][size=14px]:[/size][size=14px]1.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size][size=14px]2.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size][size=14px]3.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size][size=14px]4.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二.校验含义[/size][/b][size=14px]:[/size][size=14px]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三.检定含义[/size][/b][size=14px]:[/size][size=14px]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四.校准含义[/size][/b][size=14px]:[/size][size=14px]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的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五.标定与检定、校准、校验的主要区别[/size][/b][size=14px]1.标定是属于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精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size][size=14px]2.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六.检定和校准的主要区别[/size][size=14px](一)目的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size][size=14px][/size][size=14px]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例如,某机械加工组织使用的卡尺,通过校准发现与计量标准相比较已大出0.2mm,可将此数据作为修正值,在校准标识和记录中标明巳校准的值与标准器相比较大出的0.2mm的数值。在使用这一计量器具(卡尺)进行实物测量过程中,减去大出0.2mm的修正值,则为实物测量的实测值。只要能达到量值溯源目的,明确了解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即,达到了校准的目的。[/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的目: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二)对象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因此,检定的对象主要是三个大类的计量器具,这就是:[/size][size=14px]1.计量基准[/size][/b][size=14px](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00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size][size=14px] [/size][size=14px]2.[计量]标准ISO100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0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size][size=14px] [/size][size=14px]3.我国计量法和忡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动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size][size=14px]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59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59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59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为,校准的范围。[/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三)性质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的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size][b][size=14px] [/size][size=14px](四)依据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五)方式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size][size=14px]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size][size=14px][/size][size=14px]组织进行自行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为好)。[/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通过以上规定,确保量值准确。[/size][size=14px]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六)周期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七)内容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size][size=14px]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size][size=14px][/size][size=14px]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因此,根据实际情况,检定可以取代核准,而校准不能取代检定。[/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八)结论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九)法律效力不同[/size][/b][size=14px]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size][size=14px][/size][size=14px]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size][size=14px] [/size][b][size=14px]七.校验、检定、校准的一般使用选择方式:[/size][/b][size=14px]1.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送检;[/size][size=14px]2.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外,但有JJG或JJF的,送检/校准,或企业具备标准设备、器具及校准方法,可进行自行校准;[/size][size=14px]3.无JJG和JJF的,自行校验。[/size]

  • 马弗炉使用操作规程

    马弗炉使用操作规程1 目的规范马弗炉使用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保证马弗炉的正确使用。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室马弗炉的使用。3 责任化验员有责任按本SOP正确操作,以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4 内容4.1 操作步骤4.1.1用电源接入马弗炉控制箱,将电源线接入交流电220V。4.1.2用音箱连接线连接控制箱与马弗炉。4.2 注意事项4.2.1最高温度不能超过出厂标定温度。4.2.2使用完毕后,切断电源,不要马上打开炉门,待温度降至400℃左右时,才能取出物品。4.2.3马弗炉应置于干燥场所,以免受潮致使漏电和引起耐火材料加热开裂。4.2.4自动恒温控制器不能经受剧烈震动。4.2.5不得频繁开关电源,以免损坏马弗炉。4.2.6马弗炉周围不得放可燃、易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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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仪器仪表的标定与检定、校准与校验,一字之差,谬以千里!

    [align=center][b][size=16px]仪器仪表的标定与检定、校准与校验,一字之差,谬以千里![/size][/b][/align][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333333] 仪器仪表的检定、校准、校验都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日常工作中,由于理解的差异,往往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小编今天带大家看看,究竟[/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7px][color=#333333]标定、检定、校准、校验有哪些区别与联系。[/color][/size][/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back=#f8f8f8] 在与仪器、仪表打交道的日常工作中常会接触到标定、检定、校准、校验这四个名词,四者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back][/color][/font][align=center][b]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定义[/b][/align][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back=#f8f8f8][b]01、标定[/b]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主要作用:[/back][/color][/font][list][*]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list][b][size=16px][/size]02、[size=16px]检定[/size][/b]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b][size=16px]03、[/size][size=16px]校准[/size][/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333333][back=#f8f8f8]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b]04、校验[/b] 在没有检定或校准规程时,企业自行编制的自校规程; 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仪器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b]标定、检定、校准、校验主要区别[/b][/back][/color][/font][color=#000000][b] [/b]标定是属于测量时,对测试设备的精度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误差进行消除的动态过程;[/color]检定、校准、校验是按周期进行的静态计量过程。[b][color=#0052ff]检定和校准是量值溯源的最主要的两个手段,但是它们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color][/b][i][color=#ff4c41][b]1、目的不同[/b][/color][/i][color=#ff4c41][/color]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这种示值误差的评定应根据组织的校准规程作出相应规定,按校准周期进行,并做好校准记录及校准标识。 校准除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和确定有关计量特性外,校准结果也可以表示为修正值或校准因子,具体指导测量过程的操作。检定目的: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检定应评定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这种规定要求就是测量装置检定规程规定的误差范围。通过检定,评定测量装置的误差范围是否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i][b]2、对象不同[/b][/i] 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我国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装置,主要指在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大量使用的计量器具,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等。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人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定对象主要分为三个大类计量器具:①计量基准(包括:国际[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基准)ISO1OO12-1《计量检测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作出的定义是:国际[计量]基准:“经国际协议承认,在国际上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基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基准:“经国家官方决定承认,在国内作为对有关量的所有其他计量标准定值依据的计量基准。”②计量标准 ISO1OO12-1标准将[计量]标准定义为:“用以定义、实现、保持或复现单位或一个或多个已知量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他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标准物质或系统”(例:a.1kg质量标准中;b.标准量块;c.100Ω标准电阻;d.韦斯顿标准电池)。”③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在这个明细目录中,已明确规定60多种计量器具列人强制检定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明细目录》第二款明确强调,“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这就是要求列人60多种强检目录中的计量器具,只有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对于虽列入60多种计量器具目录,但实际使用不是用于贸易结算等四类领域的计量器具,可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围。以上三大类之外的测量装置则属于非强制检定,即校准范围。[i][b]3、性质不同[/b][/i]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这是一种技术活动,可根据组织的实际需要,评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为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定值的过程。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规定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自行规定校准周期、校准标识和记录等。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其中,检定规程协定周期等全部按法定要求进行。[i][b]4、依据不同[/b][/i]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其中,通常对计量检测设备的检定周期、计量特性、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及检定结果等作出规定。计量检定规程可以分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三种。这些规程属于计量法规性文件,组织无权制定,必须由经批准的授权计量部门制定。[i][b]5、方式不同[/b][/i] 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内部校准、外校,或内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内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从而节省较大费用。 组织进行内部校准应注意必要的条件(内校是很严格的!),而不是对计量器具的管理放松要求,例如,必须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具备一定素质的计量人员,至少具备高出一个等级的标准计量器具,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在多数测量领域,标准器的测量误差应不超过被确认设备在使用时误差的1/3至1/10。此外,对校准记录和标识也应作出规定等等。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根据我国现状,多数生产和服务组织都不具备检定资格,只有少数大型组织或专业计量检定部门才具备这种资格。[i][b]6、周期不同[/b][/i] 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 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最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i][b]7、内容不同[/b][/i] 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 例如,某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内容应包括计量器具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检定周期及检定结果的处置等内容。 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i][b]8、结论不同[/b][/i] 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i][b]9、法律效力不同[/b][/i]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align=center][b]标定、检定、校准、校验的联系[/b][/align]校验、检定、校准的普遍适用原则:1、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送检。一般判断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不是要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内的仪器设备;b.使用的的领域是: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2、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外,但有JJG或JJF的,送检/校准,或企业具备标准设备、器具及校准方法,可进行自行校准。3、期间核查或对仪器准确度有怀疑时,可自行校验。

  • 【原创大赛】PHS-25型酸度计操作规程

    PHS-25型酸度计操作规程一、仪器正常使用条件:⑴环境温度:5~40℃⑵相对湿度:≤85%⑶温度补偿范围⑷无明显振动二、操作方法: 1、 电极杆旋入电极架底座,调节电极夹到适当位置,将复合电极上前端保护侵泡瓶旋下,取下橡皮套,夹在电极夹上,用蒸馏水清洗电极,配制缓冲溶液。2、电源线插入电源插座,按下电源开关,电源接通后,预热30分钟,接着进行标定。3、把选择开关旋钮跳到PH档,调节温度补偿旋钮,使旋钮白线对准溶液温度值。4、 经标定过的仪器,即可用来测量被测溶液,被测溶液与标定溶液温度相同与否,测量步骤也有所不同。(1) 被测溶液与定位器溶液温度相同,测量步骤如下:用蒸馏水清洗电极头部,用被测溶液清洗一次,把电极浸入被测溶液中,用玻璃棒搅拌溶液,使溶液均匀,在显示屏上读出溶液的 PH值.(2) 被测溶液和定位溶液温度不同时,测量步骤如下:用蒸馏水清洗电极头部,用被测溶液清洗一次,用温度计测出被测溶液的温度值,调节“温度”旋钮使白线对准被测溶液的 温度值,把电极插入被测溶液内,用 玻璃棒搅拌溶液,使之均匀后读出该溶液的 PH值.5、 测量后,及时将电极保护套套上,电极套内应放少量内参必补充液以保持电极球泡的 湿润,切忌浸泡在 蒸馏水中。

  • 【原创】ZDJ-3S卡氏微量水份测定仪操作规程

    ****药业有限公司操 作 文 件文 件名 称ZDJ-3S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EM-092-1.0第1页共2页起草部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质监部分发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质监部、质检中心1、目的:建立ZDJ-3S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使用操作规程的使用操作规程,使检验人员正确操作。1、适用范围:适用于质检中心ZDJ-3S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的使用和维护。3、责任者:操作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4、规程:4.1 ZDJ-3S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的使用4.1.1打开电源开关后,开机显示欢迎界面,在输入实验员名称后进入等机状态,如不输入,按“退出”键。4.1.2清洗滴定管4.1.2.1全程清洗,用于整个滴定管的清洗10ml,选择清洗次数“确认”、“启动”即可。清洗次数取值范围0-9次。当取0时,此项被关闭4.1.2.2分段清洗,用于排除滴定头前气泡时使用。取值范围0.1-10ml。使用此项必须关闭全程清洗。输入清洗数值后按“启动”键开始清洗。4.1.3按下进液键(左排右进)往滴定池中加入20ml左右的甲醇。4.1.4滴定参数已设定,此步跳过。4.1.5做空白,4.1.5.1按“预滴定”键 ,按“启动”键 ,开始预滴定。4.1.5.2当显示“****”时,滴定器处于平衡状态,显示当前的漂移值。当显示数值至10μl/min时,才可进入下一步实验。4.1.6漂移(消除系统误差):按“漂移”键,再按“启动”键,测量结束时,机器报警,按 “确认”键保存结果,按任意键返回平衡状态。4.1.7标定4.1.7.1按“标定”键,按“确认”用“↑”“↓”键选择去离子水,按“确认”键,选择单位1:μl和纯水的量,然后按输入的要求,快速注入水,按“启动” 键,滴定结束,按“确认”(打印)。*****药业有限公司操 作 文 件文件名ZDJ-3S卡氏微量水份测定仪操作规程文件编码SOP-EM-092-1.0第2页共2页修订日期批准人执行日期4.1.8样品滴定4.1.8.1按“样品”键,输入样品批号后按“确认”键,输入样品单位编码(1为%)后按“确认”键,输入样品重量后按“确认”键,输入样品名称时,按“选择”键后,屏幕左下角显示“区位码”查询《汉字区位码表》用数字键输入样品名称,用“退格”键删除样品名称。如不输入样品名称,直接按确认键跳过。输入实验员名称方法同样品名称输入。按“启动”键开始滴定。4.1.8.2滴定进行中显示滴定液消耗量、滴定时间,滴定结束后显示结果。按“确认”键(打印)。4.1.9统计4.1.9.1按“统计”键,选取已有滴定结果重新进行统计计算。按“统计”键后,按“启动”确认后用“↑”“↓”键调阅结果,用“╭”键标记选定的结果,显示“*”号,按“确认”键结束。[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2029]ZDJ-3S卡氏微量水分测定仪操作规程[/url]

  • 【转帖】里氏硬度计的标准与标定

    【转帖】里氏硬度计的标准与标定

    里氏硬度计的标准与标定里氏硬度计的标准 里氏硬度计由于具有携带方便、操作简单、检测迅速和测值准确等特点,在金属硬度的检测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颁布了里氏硬度计一系列标准,下面分别做一简单介绍。 一《里氏硬度计技术条件》Z B N 7 1 0 1 0 - 9 0 此标准属于行业标准。规定了里氏硬度计的技术条件、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成套性及标志、包装、随机文件等内容。 标准规定: 1.硬度计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 周围环境无振动和无强烈磁场、无腐蚀性介质。 2.冲头上碳化钨球的硬度应不低于1500HV。 3.误差: 示值相对误差不超过±0.8%; 示值重复性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 4.里氏硬度与布氏、洛氏、维氏硬度的换算误差见下表(E=210000N/mm2)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6/11/200611242128_33548_1634962_3.jpg[/img]5.成套供应的硬度计应包括: 冲击装置; 显示装置; φ90×55相当于800±50HL里氏值的硬度块。 二《里氏硬度计》J J G 7 4 7 - 1 9 9 9 该标准属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程中概述了里氏硬度计的试验原理、冲击装置的技术参数、里氏硬度计的技术条件、检定条件和硬度换算对照值。规程的主要特点为: 给出了各种型号冲击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规定了标准里氏硬度块的技术要求。 给出了维氏硬度与里氏硬度在标准试块上的换算值。 给出了布氏硬度与里氏硬度在标准试块上的换算值。 三《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G B / T 1 7 3 9 4 - 1 9 9 8 此标准为国家最新标准.标准中规定了金属里氏硬度试验的试验原理、符号、试样、试验仪器、试验、试验结果处理及试验报告。标准的主要特点为: 规定了试样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表面粗糙度、重量、最小厚度、最小表面硬化层深度和最小曲率半径。 说明了对试样进行里氏硬度检验的试验方法。 给出了对于多种材料的里氏硬度与其它硬度的转换表,材料包括:碳钢、铸钢、铸铁、低合金钢、铸铝、铜锌合金、铜锡合金、纯铜。 四《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 G B / T 1 1 7 2 - 1 9 9 9 该标准为国家标准。标准中列出了黑色金属硬度与强度的换算值,包括的主要钢系有:不锈钢和碳钢、铬钢、铬钒钢、铬镍钢、铬钼钢、铬镍钼钢、铬锰硅钢、超高强度钢。 里氏硬度计中所附带的里氏硬度与强度的换算数据是依据该国家标准得到的。 时代集团公司在1984年国内首家自行开发研制了里氏硬度计产品,20多年来,产品遍布全国各地各行各业,为中国的用户提供的换算数据表均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为国外的用户提供的换算数据表符合国际标准的标准。用户使用情况请参考:《时代里氏硬度计使用案例汇编 》 里氏硬度计的标定 里氏硬度计由于具有携带方便、操作简单、检测迅速和测量准确等特点,在世界范围的工作领域内得到了广泛应用。由于人们的习惯和已延用多年的硬度计量标准,目前在实际进行硬度测试时,普遍使用的还是布氏、洛氏、维氏和肖氏等硬度测试方法。里氏硬度试验方法是近20年才出现的,若完全直接使用里氏硬度试验方法进行硬度测试尚须时日。目前为兼顾里氏硬度计的实用性和传统硬度计量标准的要求,满足硬度测试工作的需要,人们往往要把里氏硬度值转换成布氏、肖氏、洛氏和维氏等硬度值。里氏硬度值是否能直接转换成其它硬度值,这与使用的冲击装置和被测硬度材料是有关系的,建立不同硬度值之间的转换关系,往往需要人们进行大量的工作。附表1/2: 1里氏硬度计常用冲击装置: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6/11/200611242129_33549_1634962_3.jpg[/img]时代集团公司生产的里氏硬度计独有的硬度值标定功能,为用户提供了简单实用的硬度值的修正方法,使得在硬度检测工作中直接由硬度计给出准确的转换硬度值。 2常用冲击装置D/DC 的标定及测量范围: 冲击装置D、DC ---------------HRC--- -HRB ----HB----HV ----HSD STEEL/cast steel钢和铸钢 17.9-68.5--59.6-99.6 --127-651 --83-976--32.2-99.5 Steel锻钢-----------/-----/----143-650 ---/-----/SWT.ST合金工具钢------ 20.4-67.1--/------/--- 80-898 ---/ Stainless steel 不锈钢----/----46.5-101.7--85-655--85-802---/ GC.IRON灰铸铁 --------/------/-- --93-334--80-898---/NC.IRON球墨铸铁 -------/------/----131-387---/---- /C.ALUM铸铝合金--------/----23.8-84.6--19-164 ---/----/ BRASS(黄铜)铜锌合金-----/----13.5-95.3---40-173---/----/ BRONZE(青铜)铜锡/铝合金---/------/-----60-290---/----/ COPPER纯铜---------/------/----- 45-315---/----/

  • 实验室的人不要混淆:标定、检定、校准、校验

    [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实验室的人不要混淆:标定、检定、校准、校验[/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分析圈[/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标定、检定、校准、校验[/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b][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b][/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1[/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定义[/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标定:通过测量标准器的偏差来补偿仪器系统误差,从而改善仪器或系统准确度(精度)的操作。标定一般用于较高精度的仪器。[/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检定: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是否符合要求的活动。检定范围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校准:依据相关校准规范,通过实验确定计量器具示值的活动。通常采用与精度较高的标准器比对测量得到被计量器具相对标准器的误差,从而得到被计量器具示值的修正值。校准主要用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校验: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2[/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含义与区别 [/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一.标定含义:[/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使用标准的计量仪器对所使用仪器的准确度(精度)进行检测是否符合标准,一般大多用于精密度较高的仪器。[/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主要作用:[/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1.[/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输入—输出关系,赋予仪器或测量系统分度值;[/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2.[/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确定仪器或测量系统的静态特性指标;[/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3.[/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消除系统误差,改善仪器或系统的正确度;[/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4.[/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在科学测量中,标定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步骤;[/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二.校验含义:[/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在没有相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时,按照组织自行编制的方法实施量值传递溯源的一种方式。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准确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及试验的硬件或软件。[/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三.检定含义:[/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back][/color][/font][/align][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back=white] [/back][/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四.校准含义:[/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 sans-serif][color=#444444]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的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color][/font][/align]

  • 【分享】PHS—3C型精密PH计安全操作规程

    PHS—3C型精密PH计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mV测量(mV指示灯亮)----按PH/mV----进入PH测量状态(PH指示灯亮)----按“温度”键设定溶液温度(温度指示灯亮)----按“确认”键回到PH测量状态。 2、将电极插入标准缓冲溶液1待读数稳定后按“定位”键调至该温度下标准溶液的PH值(PH指示灯闪烁,慢闪表示仪器进入标定、定位状态)。 3、按“确认”键回至PH测量状态(PH指示灯停止闪烁),将电极清洗后插入标准缓冲溶液2待读数稳定后按“斜率”键。调至该温度下标准溶液的PH值(PH指示灯闪烁,表明仪器进入标定斜率状态)。 4、按“确认”键回至PH测量状态(PH指示灯停止闪烁),标定结束,电极清洗后可对被测溶液进行测量。 5、如果被测溶液温度与标定溶液的温度不一致,用温度计测量出被测溶液的温度,然后按“温度”键,使温度显示为被测溶液的温度,再按“温度”键,即可对被测溶液进行测量。 A、PH计标定: 1、打开电源开关,按“PH/MV”按钮,使仪器进入PH测量状态; 2、按“温度”键使显示为溶液温度值(此时温度指示灯亮),然后按“确认”键,仪器确定溶液温度后回到PH测量状态。 3、把用蒸馏水清洗过的电极插入PH=6.86的标准溶液中,待读数稳定后按“定位”键(此时PH指示灯慢闪烁,表明仪器在定位标定状态)使读数为该溶液当前温度下的PH值。 4、把用蒸馏水清洗过的电极插入PH=4.00(或PH=9.18)的标准溶液中,待读数稳定后按“斜率”键(此时PH指示灯快闪烁,表明仪器在斜率标定状态)使读数为该溶液当时的PH值,然后按“确认”键,仪器进入PH测量状态,PH指示灯停止闪烁,标定完成。 5、用蒸馏水洗电极后即可对被测溶液进行测量。 B、PH计标定错误后补救措施 ▲ 如果标定过程中操作失败或按键错误而使仪器测量不正常,可关闭电源,然后按住“确认”键再开启电源,使仪器恢复初始状态。然后重新标定。 ▲ 标定后,“定位”键及“斜率”键不能再按,如果触动此键,此时仪器PH指示灯闪烁,请不要按“确认”键,而是按“PH/MV”键,使仪器重新进入PH测量即可,而无须再进行标定。 ▲ 标定的缓冲溶液一般第一次用PH=6.86,跌人次用接近溶液的PH值的缓冲液,如果被测溶液为酸性时,缓冲液应选PH=4.00;如被测溶液为碱性则选PH=9.18的缓冲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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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光光度计标准操作规程(SOP)

    转载:本实验室制定的分光光度计使用标准操作规程名称:分光光度计标准操作规程(SOP)关键词:分光光度计使用目的:熟悉分光光度计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以保证检测的准确度和精 密度 及仪器的良好保养维护。主体内容:1.使用仪器前,使用者应该首先了解本仪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各个操作旋钮之功能。在未接通电源前,应该对仪器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电源线接线应牢固。通地要良好,各个调节旋钮的起始位置应该正确,然后再接通电源开关。仪器在使用前先检查一下,放大器暗盒的硅胶干燥筒(在仪器的左侧),如受潮变色,应更换干燥的蓝色硅胶或者倒出原硅胶,烘干后再用。2.将灵敏度旋钮调置“1”档(放大倍率最小)。3.开启电源,指示灯亮,选择开关置于“T”,波长调至测试用波长。仪器预热20分钟。4.打开试样室盖(光门自动关闭),调节“0”旋钮,使数字显示为“00.0”,盖上试样室盖,将比色皿架置与蒸馏水校正位置,使光电管受光,调节透过率“100%”旋钮,使数字显示为“100.0”。5.如果显示不到“100.0”,则可适当增加微电流放大器的倍率档数,但尽可能置低倍率档使用,这样仪器将有更高的稳定性。但改变倍率后必须按(4)重新校正“0”和“100%”。6.预热后,按(4)连续几次调整“0”和“100%”,仪器即可进行测定工作。7.吸光度A的测量按(4)调整仪器的“00.0”和“100%”,将选择开关置于“A”,调节吸光度调零旋钮,使得数字显示为“.000”,然后将被测样品移入光路,显示值即为被测样品的吸光度值。8.浓度C的测量:选择开关由“A”旋置“C”,将已标定浓度的样品放入光路,调节浓度旋钮,使得数字显示为标定值,将被测样品放入光路,即可读出被测样品的浓度值。9.如果大幅度改变测试波长时,在调整“0”和“100%”后稍等片刻,(因光能量变化急剧,光电管受光后响应缓慢,需一段光响应平衡时间),当稳定后,重新调整“0”和“100%”即可工作。10.每台仪器所配套的比色皿,不能与其它仪器上的比色皿单个调换。11.本仪器数字表后盖,有信号输出0~1000MV,插座1脚为正,2脚为负接地线。吸收池(即比色杯)使用注意事项:① 要彻底清洗,尤其是盛过蛋白质等溶液,干后形成一层膜,不易洗去,通常杯子不用时可放在 1%洗洁净液中浸泡,去污效果好,使用时用水冲洗干净,要求杯壁不挂水珠,还可以用绸布丝线或软塑料制作一个小刷子清洗杯子。② 严禁用手指触摸透光面,因指纹不易洗净。严禁用硬纸和布擦拭透光面,只能使用镜头纸和绸布。③ 严禁加热烘烤。急用干的杯子时,可用酒精荡洗后用冷风吹干。决不可用超声波清洗器清洗。④ 吸收池的校正:要固定参比杯和样品杯,可在杯的毛玻璃面上写上记号。用盛有参比液的参比杯和样品杯测定吸光度“A0”,样品杯换上样品液后测定的吸光度为“A1”,则校正后的实际吸光度A为:A= A1-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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