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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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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食品检测相关的论坛

  • 求助欧盟的食品检测标准

    各位老师好,谁有没有欧盟的检测食品中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杆菌、大肠菌群、沙门、金葡、单增李氏特、副溶血弧菌、霍乱弧菌)、水产品中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组胺以及重金属(铅、镉、汞、砷)的检测标准,最好是中文版的,能不能提供下,多谢,另外AOAC的也可以。

  • 【原创】欧盟四月要来我们这检测食品包装检测,请帮忙出出主意

    欧盟代表四月来浙江检查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检测场所,浙江地区有衢州和台州两个城市,前者在06年因出口约5起食品包装材料被通报不合格,后者是中国最大的塑料包装基地之一。我们是负责台州这边食品包装材料检测的,现在食品包装材料的出口日益增加。听说这次欧盟要来,领导发话,这是头等大事,小心应付,不容半点马虎。我们作食品包装方面的检测已经有好几个年头,目前主要以塑料制品居多,均是按照欧盟或国家标准来检测的,收集的资料还算比较齐全把,欧盟指令上的基本都有了,目前检测项目除了单体因还在设备采购中未开验外,大多数的项目均可以实施。但是实验室从未接受过如此“大”的检查,经验比较缺乏,特来此讨教,望GGJJ不吝赐教,谢谢!

  • 【求助】欧盟EN1186食品包装检测遇到的问题

    【求助】欧盟EN1186食品包装检测遇到的问题

    本人刚刚接触食品包装检测,最近接到一批样品,是橡胶冰格,就是用来做冰块的,但是客户要求按照欧盟EN1186标准做,这些冰格接触水的部分都是非规则形状的,比附件中的形状要复杂,表面积很难估算,而且面积很小,只有30 cm2左右,请问这个东西按欧盟1186标准怎么做?难道是秤取一定质量用模拟液浸泡?还请熟悉的高手指导。[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8/11/200811220953_119848_1660790_3.jpg[/img]

  • 欧盟廉价快速食品毒素检测技术研制成功

    赭曲霉毒素A(Ochratoxin A)是食品和饮料中最常发生的毒素之一,主要抑制免疫系统,可对人体和动物引发多种形式的癌症,被欧盟列为“健康风险”毒素。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提供11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140万欧元,由意大利Automation srl实验室领导的,欧盟5个成员国意大利、克罗地亚、德国、挪威和葡萄牙科研机构与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参与的欧洲OTASENS研发团队,经过2年时间的联合攻关,成功研制出一款廉价快速、环境友好型赭曲霉毒素A检测技术及装置。分别在餐馆、酒窖、啤酒厂、农场和超市的检测应用中,得到广泛验证。

  • 【讨论】关注欧盟新版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

    为确保动植物源性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最大残留限量,并评估消费者摄入食物的农药暴露量,欧盟发布了新法规(EC)NO.901/2009用来代替(EC)NO.1213/2008法规,内容涉及到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动植物源性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该法规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欧盟认为,农药的使用每3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每次欧盟都会制定一个3年的食品监控计划。(EC)NO.1213/2008法规就制定了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食品监控计划。2009年9月28日欧盟经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又发布了(EC)NO.901/2009法规对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食品监控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取消了(EC)NO.1213/2008法规,而2009年仍执行原来的计划。另外,欧盟监控计划中的部分监控样品会从部分欧盟进口产品中扦取。据统计,样品来自进口食品的不合格检出率高于来自欧盟成员国内的扦取样品。 欧盟的农产品残留监控行动是政府主导的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赋予其相应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残留监控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法律基础明确。通过法律手段明确执法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关监管程序和方法。 二是抽样制度科学。抽样计划均是根据生产或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重量,按一定比例确定抽样数量,这个比例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动态调整。抽样比例根据统计学要求设计,以保证其在一定置信水平样品的代表性。 三是检测高效准确。欧盟兽药残留检测机构分为欧盟基准实验室、国家基准实验室和常规检测实验室,分别承担不同的检测工作和任务。在残留检测中都形成了“快速筛选+准确确认”的高效检测模式。 四是结果处理得当。欧盟各成员国每年向欧盟提交年度残留监控报告,如果在共同体内检出阳性样品,成员国的主管当局须及时获取所有必要信息验明有关动物的原始出处,及时调查残留出现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从第三国进口的食品检测呈阳性,会将所有使用制品的种类和有关批次通告欧盟委员会,并立即通知所涉及的边检站。此外,欧盟还建立了针对常规食品安全的快速警报体系。

  • 欧盟RoHS指令规定及产品检测技术说明会邀请函

    欧盟RoHS指令规定及产品检测技术说明会邀请函2003年2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了《废旧电气电子电器(WEEE)》指令(2002/96/EC)和《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指令(2002/95/EC),规定从2005年8月13起实施WEEE的生产者责任,从2006年7月1日起在电器中禁止使用六种有害物质:铅(P b),镉(Cd),汞(Hg),六价铬(Cr Ⅵ),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  这对我国涉外电子产品关联的各行各业,从原料供应商到最终产品制造商无不提出严峻挑战。目前,对各涉外企业来说,如何透析欧盟 WEEE&RoHS 指令,以及如何解决 RoHS 指令的屏障对策已经迫在眉睫。  应国内众多厂家要求,由国内最大的能谱仪器生产厂商——天瑞仪器有限公司(http://www.gold-tester.com/china/default.asp)共同携手,定于近期举办六场大型的欧盟WEEE&RoHS 指令规定及产品检测技术说明会。说明会由天瑞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赞助。会议中,专家将利用实物事例详细讲解检测技术( X 射线荧光光谱仪检测技术)。届时欢迎各地区各行业共聚一堂,莅临指导。此致!  时间:2006年2月18日星期五 09:30——16:00  会议场所:深圳市宝晖商务酒店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15区自由路2号深圳宝晖商务酒店27楼    会务费、餐费:免费  语言:普通话  赠送精美礼品并提供丰盛免费午餐  会议进程:   1) 09:30 ― 12:00 刘召贵博士主讲RoHS指令与X荧光光谱仪的应用  2) 12:00 ― 13:30 午餐(一楼江山餐厅)  3) 13:30 ― 14:3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4) 14:30 ― 16:0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联络方式:天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陈先生  电话:(0755)-81459353-1005  13246660866  传真:(0755)-81459301 会议时间:2月24日星期五 09:30——15:30  会议地址:中山国际(嘉柏)酒店三楼国际厅(中山市中山一路142号)  会议主题:欧盟RoHS&WEEE指令分析暨产品检测技术说明会    会议进程:   1) 09:30 ― 12:00 能量色散 X 荧光光谱仪的检测技术(刘博士主讲)  2) 12:00 ― 13:30 午餐(中山国际(嘉柏)酒店三楼)  3) 13:30 ― 14:3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4) 14:30 ― 16:0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会议费用:免会务费并提供免费午餐  会议语言:普通话  联络方式:天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1459302/81459360/81459350转1020  联系人:白先生  传真:(0755)-81459301  E-mail:baibuhe@skyray-instrument.com 时间:2005年2月25日星期六 09:30——14:30  会议场所:温州王朝大酒店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王朝大酒店2楼王朝厅    会务费、餐费:免费  语言:普通话  会议进程:   1) 09:30 ― 11:30 刘召贵博士主讲RoHS指令与X荧光光谱仪的应用  2) 11:30 ― 12:0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3) 12:00 ― 13:00 自助午餐(3楼绿茵阁西餐厅)  4) 13:00 ― 14:3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联络方式:天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钟刚(先生)  电话:(0755)-29772783/81459350/81459300转1019  手机:13554859853  传真:(0755)-81459301  E-mail:johnson_zhong@skyray-instrument.com 时间:2006年2月25日:09:30——15:30  会议场所:上海广场长城假日酒店(长城酒店)三楼长城厅  地址:中国上海市恒丰路585号    届时将举行盛大工作午宴同时赠送精美礼品  语言:普通话  会议进程:   1) 09:30 ― 11:30 ROHS指令与X荧光光谱仪的应用  2) 11:30 ― 12:0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3) 12:00 ― 13:30 午宴(广场假日酒店二楼粤园餐厅)  4) 13:30 ― 15:3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联络方式:深圳天瑞仪器有限公司    严生、戈生、袁生、谢生  电话:(0755)-81459350/1/2/3转1023  移动:13632658527  传真:(0755)-81459301  E-mail:ygq@skyray-instrument.com  袁生  电话:0755-81459351转1014  移动:13717120770 时间:2006年3月11日 星期六 09:30——15:30  会议场所:常州大酒店A楼七层良辰轩(常州市延陵西路65号)  会议主题:欧盟RoHS&WEEE指令分析暨产品检测技术说明会    会议进程:   1) 09:30 ― 12:00 能量色散 X 荧光光谱仪的检测技术(刘博士主讲)  2) 12:00 ― 13:30 午餐(中山国际(嘉柏)酒店三楼)  3) 13:30 ― 14:3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4) 14:30 ― 16:0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会议费用:免会务费并提供免费午餐  会议语言:普通话  联络方式:天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电话:(0755)-81459302/81459360/81459350转1020  联系人:白先生  传真:(0755)-81459301  E-mail:baibuhe@skyray-instrument.com 时间:2006年3月17日星期五09:30——14:30  会议场所:江苏省无锡市木棉花酒店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运河西路288号木棉花酒店    会务费、餐费:免费  语言:普通话  赠送精美礼品并提供丰盛免费午餐  会议进程:   1) 09:30 ― 11:00 刘博士主讲ROHS指令与X荧光光谱仪的应用  2) 11:00 ― 12:00 客户使用效果分享  3) 12:00 ― 13:30 午宴(一楼江山餐厅)  4) 13:30 ― 14:30 RoHS 指令用 X 射线荧光光谱仪实测演示  联络方式:天瑞仪器(中国)有限公司  吴小姐  电话:(0755)-81459353转1002  移动:13590195706  传真:(0755)-81459301

  • 【纺织品检测】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1、欧盟67/648EC指令欧盟于1997年发布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与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加了邻氨基苯甲醚和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2、欧盟2001/C96E/18指令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品。该指令还规定了三个禁用染料的测试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三个检测方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皮革),B82.02-4-1998(聚酯)。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只有21种。3、欧盟2002/61/EC指令欧盟于2002年7月19日发布了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为30m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所有成员国于2003年9月11日开始实施。4、欧盟2003/3/EC指令欧盟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只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欧盟关于因致癌芳香胺而涉嫌禁用染料的法令滞后德国政府法规和Oeko-Tex standard 100标准。根据目前情况,全面禁用涉嫌染料已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全面展开,因此,禁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动。5、欧盟的生态标签Eco-Label欧盟的生态标签是由欧盟执法委员会根据880/92法令建立的。申请该标签纯属自愿行为,企业希望借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培育自己的市场,也有的是为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最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2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EC法令而建立的。2002年5月15日公布了欧盟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它分为三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面比老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 standard1 100标准更严。

  • 欧盟对茶叶农残检测新规定

    欧盟法规EU87/2014于8月25日生效。这次法规的修改,主要是针对原欧盟法规EC396/2005动植物源性食品及饲料中农药最高残留限量的管理规定,加强了其附录中所规定的四项农残检测标准。规定将茶叶中啶虫脒、异丙隆、啶氧菌酯和嘧霉胺的残留限量加严了一倍。这意味着欧盟将加大对中国茶叶的检测力度。欧盟每年在茶叶农残检测方面的法律都会进行相应的更新、修改。此次的新规定,又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国出口茶叶的检测。事实上,中国茶叶的内销市场也存在着饮用安全隐忧,茶叶农残也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茶叶的种植高度分散,行业集中度又低,这种现状使得在饮用茶叶时会出现问题。

  • 【分享】欧盟对食品包装又提高要求

    近日,欧盟国家提出要在食品包装中体现出对食品健康及营养标准的准确要求,以避免食品企业误导消费者。欧盟制定的健康、营养标准及规定,涉及到了在欧盟国家销售的任何种类的食品及饮料。根据规定,欧盟国家对标明食品添加剂含量的标签将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欧盟对食品标签的总体要求是食品标签不得令消费者对产品的属性产生误解。并规定标示必须按照成分重量的顺序列出所有成分,这包括按配料的名称或编码或功能分类列出食品成分,如色素、抗氧化剂等,香料可标示为“香料”或更准确的名称(如香兰素);同时要求特别注明转基因有机物配料、包装气体、甜味剂、阿斯巴甜、阿斯巴甜与安赛蜜的混合物、糖醇、金鸡纳霜和咖啡因这些成分。 目前,欧盟不仅在食品的通用标识方面已立法进行管理,对特定食品还制定了附加的法规,如对食品营养成分的标注,欧盟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必须标明食品的能量指标和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糖、饱和物、纤维和钠的含量等等;淀粉、糖醇、胆固醇、维生素和矿物质达到一定量之上,也须提供其含量。 根据欧盟法律规定,某成员国管理机构判定一个食品不符合欧盟食品法规的要求,应将此信息报告欧盟委员会,欧盟委员会每星期发布上述通告,告知各成员国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某个第三国的食品经常违规,欧盟可能会决定在所有的欧盟人境口岸对其进口的产品实行100%的检测。如果进一步的调查证明从该第三国进口的违规食品对欧盟的食品安全构成威胁的话,欧盟将禁止从该第三国进口此类食品。

  • 【讨论】关注欧盟实施新的食品控制计划

    [align=center][size=3][color=blue][font=宋体]关注欧盟实施新的食品控制计划[/font][/color][color=blue][/color][/size][/align][size=3][font=宋体]来源:欧盟官网[/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时间:[/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03-10 [/font][/size][size=3][font=宋体]为确保动植物源性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最大残留限量,并评估消费者摄入食物的农药暴露量,欧盟发布了新法规([/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NO.901/2009[/font][font=宋体]用来代替([/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NO.1213/2008 [/font][font=宋体]法规,内容涉及到[/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 [/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1 [/font][font=宋体]年和[/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2 [/font][font=宋体]年动植物源性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该法规已于[/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 1 [/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1 [/font][font=宋体]日开始生效。[/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size][size=3][font=宋体]欧盟认为,农药的使用每[/font][font=Times New Roman] 3 [/font][font=宋体]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每次欧盟都会制定一个[/font][font=Times New Roman] 3 [/font][font=宋体]年的食品控制计划。([/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NO.1213/2008 [/font][font=宋体]法规就制定了[/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09 [/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和[/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1 [/font][font=宋体]年的食品控制计划。[/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09 [/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 9 [/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8 [/font][font=宋体]日欧盟经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又发布了([/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NO.901/2009 [/font][font=宋体]法规对[/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 [/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1 [/font][font=宋体]年和[/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2 [/font][font=宋体]年的食品控制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取消了([/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font][font=宋体])[/font][font=Times New Roman]NO.1213/2008 [/font][font=宋体]法规,而[/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09 [/font][font=宋体]年仍执行原来的计划。据统计,样品来自进口食品的不合格检出率高于来自欧盟成员国内的扦取样品。[/font][/size][font=宋体][size=3]欧盟的农产品残留监控行动是政府主导行为,通过法律手段赋予其相应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残留监控计划。欧盟各成员国每年向欧盟提交年度残留监控报告,如在共同体内检出阳性样品,成员国的主管当局须及时获取所有必要信息,验明有关动物的原始出处,调查残留出现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从第三国进口的食品检测呈阳性,会将所有制品种类和有关批次通告欧盟委员会,并立即通知所涉及的边检站。此外,欧盟还建立了常规食品安全的食品快速警报体系。[/size][/font][size=3][font=Times New Roman][/font][/size][size=1][font=FangSong_GB2312]广告内容就删除了。[/font][/size]

  • 食品中欧盟要求15+1种多环芳厅的检测-讨论

    最近要做150份熏烤肉制品、水产品中欧盟要求15+1种多环芳厅的检测,采用GC/MS检测方法,样品希望不要采用GPC净化,有好的前处理方法,推荐一下。我们还在方法研究中,出来了也会跟大家分享。

  • 【分享】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2007-2009年食品中丙烯酰胺监测和暴露评估报告

    2011年4月20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了2007-2009年间食品中丙烯酰胺含量水平监测评估报告。报告对不同年龄段人群丙烯酰胺的摄入水平进行了暴露评估,同时调查了欧洲消费者饮食中丙烯酰胺的主要摄入来源。 丙烯酰胺是淀粉类食物在高温烹调过程中(包括油炸、焙烤和烧烤等)产生的一种典型化学物质。2005年EFSA的一份公报指出丙烯酰胺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威胁,目前已知其具有致癌性和遗传毒性的(对细胞遗传物质造成损伤)。2007年欧盟委员会的一份提议要求各成员国每年对丙烯酰胺的含量水平进行监测,并将数据提交EFSA进行评估,以便编撰年度报告。

  •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材料频遭通报重金属迁移成“罪魁祸首

    出口欧盟食品接触材料频遭通报重金属迁移成“罪魁祸首 根据欧盟食品及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发布的食品和饲料类产品通报统计,2013年1至5月份,中国地区约有近60批次的食品接触材料被通报,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不锈钢餐厨具、刀具、金属烧烤架、蛋糕模具以及食品处理器、电煎锅等厨房小家电。意大利是各种通报的"重灾区",通报量占到欧盟通报总批次的70%以上,被通报的原因主要有重金属迁移、初级芳香胺迁移、甲醛迁移以及过高的迁移总量,其中金属制品中的铬、镍、锰、铅等重金属迁移量超标成"罪魁祸首",占到通报总数的80%以上。 据统计,2013年1至5月,宁波地区共检验出口食品接触材料1.37万批次,金额达2.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1.67%和27.81%,其中仅欧盟市场就达3599批,货值4907.07万美元,约占整个宁波地区出口总量的四分之一。输欧食品接触材料频遭通报、退货,不仅给生产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面向欧盟各国发出的预警信息也给中国制造的声誉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对欧盟的标准和法律法规信息了解不够。欧盟地区与食品接触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繁多且较为复杂,各成员国除了遵守欧盟(EC)No.1935/2004/EC指令以外,部分成员国还有针对本国市场的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法规标准和法令。如意大利的D.M.21/3/73及针对不锈钢制品的n.258法令,德国的LFGB法规,法国的DGCCRF2004-64等。根据不同的材料、不同的使用条件,不同的出口国,其检测项目、限量指标及测试方法等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是企业的原料把关意识不够,检测能力和水平有限。不锈钢制品具有耐腐蚀、易清洁、美观耐用等优点,这是源于其材料是由铁、铬、镍合金掺入其他一些元素制成的,这也就很容易导致不锈钢制品的金属迁移量超标。一些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过于关注品质、外观,对产品的卫生安全项目重视不够,在第三方样品检测的过程中对测试项目和条件的选择也比较盲目,很容易导致在国外严苛的检测条件下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发生。 三是一些中小微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薄弱,质量管理水平落后,质量控制能力缺乏。如在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过程中,多采用镀层工艺,但由于镀层的厚度、化学性能及电镀工艺等原因,电镀金属极易超标。此外,焊接、涂层等工序的控制不良也导致了重金属迁移量超标及过高的总迁移量。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材料尤其是金属制品生产企业:一是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欧盟各国相关法规的条款要求,对欧盟各国的限定项目和限量保持高度关注,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应对国外通报,尽量避免由此带来的损失;二是要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可靠的原辅料供应渠道,在产品检测和原辅材料把关上投入更多的成本和精力,重点把好原料关;三是要控制关键工艺的产品质量,并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高度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防范,提升自身产品的品质,提升"中国制造"的品牌形象。

  • 【转帖】PFOS进入食物链 欧盟发布PFAS监测建议

    [color=#000000][font=Times New Roman ]2010[/font][font=宋体 ]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 ]3[/font][font=宋体 ]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 ]17[/font][font=宋体 ]日[/font][font=宋体 ],欧盟委员会发布[/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161/EU[/font][font=宋体 ]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进行监测。[/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161/EU[/font][font=宋体 ]建议欧盟成员国应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0[/font][font=宋体 ]年和[/font][font=Times New Roman ]2011[/font][font=宋体 ]年间对食品中存在的全氟烷基物质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应包括反映消费习惯的各类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如鱼、肉、蛋、奶及其制品和植物食品,以确保可精确评估全氟烷基物质的暴露量。[/font][/color][color=#000000][font=宋体 ]成员国应根据委员会条例[/font][font=Times New Roman ](EC)No 1883/2006[/font][font=宋体 ]中附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 ]I[/font][font=宋体 ]的规定进行抽样程序,以确保在批量抽样的代表性抽样。应根据[/font][font=Times New Roman ] [/font][font=宋体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font][font=Times New Roman ](EC)No882/2004[/font][font=宋体 ]中附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 ]III[/font][font=宋体 ]的规定对全氟烷基物质进行分析,以确保遵守食品和饲料法以及动物健康福利规则。[/font][/color][color=#000000][font=宋体 ]本报食品安全版块的记者访问到谱尼测试的环保和食品实验室的专家:负责环保的实验室主任告诉我们,全氟辛烷磺酸([/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OS[/font][font=宋体 ])是最早被管控的全氟烷基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类物质,由于其被发现可致癌致畸致突变,欧盟出台禁令限用,限令要求市场上制成品中[/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OS[/font][font=宋体 ]的质量含量不能超过[/font][font=Times New Roman ]0.005%[/font][font=宋体 ],还有一种[/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类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OA[/font][font=宋体 ]——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也是被管控的重点。而对于此次被要求监测的[/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出现在了食物链领域,谱尼食品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表示:[/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类物质具有生物蓄积性,一旦进入环境,极不容易被分解,因此易于进入植物生长的土壤或通过被污染的水源转播到植物中并进入下一食物链环节。记者有感此次欧盟建议监测范围包括各类食品就不那么意外了。[/font][/color][color=#000000][font=宋体 ]鉴于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记者也建议国内的食品生产商及其供应链厂商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力度。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font][font=Times New Roman ]EFSA[/font][font=宋体 ])已建议对食品和相关原料以及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全氟烷基有机物进行风险评估。一旦评估结果作出,不排除在食品领域增加相关管控物质的可能。因此,食品质量人员应及早将[/font][font=Times New Roman ]PFAS[/font][font=宋体 ]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以防相关指令出台。 作食品检测[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液质[/color][/url]的版友们以后有的忙了[/font][/color]

  • 【求助】寻求欧盟农残检测标准

    我们是食品公司的,最近在申请BRC认证,认证官员问我们农残检测方法,我们说是按国标做的,他们说要我们收集欧盟的和美国的检测方法,就像我们的国标这类东西。谁有啊,帮帮忙啊,最好是有中文的,实在没有英文也行。我的邮箱:chenbaozhu1983@yahoo.com.cn.先谢谢大家了。谢谢

  • 【转帖】PFOS进入食物链 欧盟发布PFAS监测建议

    PFOS进入食物链 欧盟发布PFAS监测建议2010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0/161/EU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PFAS)进行监测。2010/161/EU建议欧盟成员国应在2010年和2011年间对食品中存在的全氟烷基物质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应包括反映消费习惯的各类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如鱼、肉、蛋、奶及其制品和植物食品,以确保可精确评估全氟烷基物质的暴露量。成员国应根据委员会条例(EC)No 1883/2006中附录I的规定进行抽样程序,以确保在批量抽样的代表性抽样。应根据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882/2004中附录III的规定对全氟烷基物质进行分析,以确保遵守食品和饲料法以及动物健康福利规则。本报食品安全版块的记者访问到谱尼测试的环保和食品实验室的专家:负责环保的实验室主任告诉我们,全氟辛烷磺酸(PFOS)是最早被管控的全氟烷基物质(PFAS)类物质,由于其被发现可致癌致畸致突变,欧盟出台禁令限用,限令要求市场上制成品中PFOS的质量含量不能超过0.005%,还有一种PFAS类物质PFOA——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也是被管控的重点。而对于此次被要求监测的PFAS出现在了食物链领域,谱尼食品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表示:PFAS类物质具有生物蓄积性,一旦进入环境,极不容易被分解,因此易于进入植物生长的土壤或通过被污染的水源转播到植物中并进入下一食物链环节。记者有感此次欧盟建议监测范围包括各类食品就不那么意外了。鉴于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记者也建议国内的食品生产商及其供应链厂商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力度。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EFSA)已建议对食品和相关原料以及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全氟烷基有机物进行风险评估。一旦评估结果作出,不排除在食品领域增加相关管控物质的可能。因此,食品质量人员应及早将PFAS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以防相关指令出台。(pony测试)

  • 【分享】欧盟动物源食品安全管理法规

    欧盟动物源食品安全管理法规本书的合成是编译者针对欧盟的兽药管理法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监控相关规定、兽药的使用规定、进口海关兽医检查规定、食品标签广告的管理规定、兽药残留检测实验室及其管理要求、残留检测方法的评价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等方面搜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7293]1[/url]

  • 【分享】欧盟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新规今年5月1日起开始生效

    欧盟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最新法规(EU)No.10/2011将于2011年5月1日开始生效。新规将取代现行的塑料制品指令2002/72/EC。 与原法规相比,其要求更加细化,特别是检测项目变化较大。新法规将多层复合材料中的塑料层以及带有印刷或涂层的塑料材料和制品也纳入监管范围;新法规明确要求投放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应符合要求并根据良好生产规范生产;通过授权物质联合清单对允许使用的单体和添加剂做出了规定和更新,对特定官能团的物质明确了限制要求;首次提出了塑料材料及制品中钡、钴、铜、铁、锂、锰和锌等重金属迁移量的指标要求;要求经营者提供塑料原料和产品合格的书面声明,并能提供材料或制品的成分信息;同时,新规根据欧盟近年的研究数据对迁移量测试的内容进行了更新,修改了部分食品模拟物的浓度和种类,特别新增了针对干性食品的模拟物测试要求;对不同用途产品的具体测试条件也进行了更新。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关注新法规的相关条款,加强与欧洲客户的沟通,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和成品品质管理,加强与原材料供应商的沟通联系,准备好必要的合格声明资料并提前做好产品检验,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 【原创】PFOS进入食物链 欧盟发布PFAS监测建议

    2010年3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2010/161/EU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PFAS)进行监测。2010/161/EU建议欧盟成员国应在2010年和2011年间对食品中存在的全氟烷基物质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应包括反映消费习惯的各类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如鱼、肉、蛋、奶及其制品和植物食品,以确保可精确评估全氟烷基物质的暴露量。成员国应根据委员会条例(EC)No 1883/2006中附录I的规定进行抽样程序,以确保在批量抽样的代表性抽样。应根据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882/2004中附录III的规定对全氟烷基物质进行分析,以确保遵守食品和饲料法以及动物健康福利规则。全氟辛烷磺酸(PFOS)是最早被管控的全氟烷基物质(PFAS)类物质,由于其被发现可致癌致畸致突变,欧盟出台禁令限用,限令要求市场上制成品中PFOS的质量含量不能超过0.005%,还有一种PFAS类物质PFOA——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也是被管控的重点。而对于此次被要求监测的PFAS出现在了食物链领域,谱尼食品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表示:PFAS类物质具有生物蓄积性,一旦进入环境,极不容易被分解,因此易于进入植物生长的土壤或通过被污染的水源转播到植物中并进入下一食物链环节。记者有感此次欧盟建议监测范围包括各类食品就不那么意外了。鉴于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记者也建议国内的食品生产商及其供应链厂商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力度。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EFSA)已建议对食品和相关原料以及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全氟烷基有机物进行风险评估。一旦评估结果作出,不排除在食品领域增加相关管控物质的可能。因此,食品质量人员应及早将PFAS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以防相关指令出台。

  • 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现行猪肉检验力度不够

    据了解,欧盟食品安全局称,猪肉检验情况报告是受欧盟委员会的委托,猪肉报告处于该局公布的六大肉类检验意见之首,这大意见旨在实现欧盟地区肉类检验现代化。 欧盟食品安全局专家在分析了目前肉类检验措施的优劣之后,给出了部分安全风险解决建议,然而这些安全风险并未被目前法规所覆盖。欧盟食品安全局认为,目前的肉类检验法规并未将食品安全问题与肉类品质问题、动物疫病控制、职业危害问题区分开来,而且现行宰前、宰后检验也不能将部分病菌以及寄生虫检出。 据悉,尽管旋毛虫感染以及其它猪肉污染问题在欧盟大多数成语国发生的几率较低,然而罗马尼亚、波兰以及立陶宛等国仍经常出现这些问题。 原文链接: 欧盟食品安全局报告见:http://www.efsa.europa.eu/en/press/news/111003.htm

  • 【讨论】欧盟再次对进口自日本的食品采取管制措施

    2011年4月11日,FOOD PRODUCTION DAILY网站消息,自上个月日本因海啸而引起核灾难后,欧盟进一步加强了对来自日本的食品的管制措施。布鲁塞尔于周五(8日)宣布,降低食品和饲料中某些放射性元素的可接受最大水平,这些物质包括碘-131(iodine-131)、铯-134(caesium-134)和铯-137(caesium-137).官方表示,该措施是一项预防手段,已被采用以适应日本当局降低的可接受水平。自欧盟委员会于3月35日发布公告后,进口自日本12个县、地区的食品和饲料在离开日本前必须经过测试,附有安全证书,并在欧盟境内接受随即检测。同时还要求进口商在货物到达前两天向主管机关递交其早期的预警系统。在食品链和动物健康常设委员会(SCOFCAH)成员国的支持下,更新后的措施将适用于原产自,或通过运输来自日本12个县、地区的食品和饲料。而来自日本其余35个县、地区的货物在到达欧盟接受随即检测前,必须附带有声明文件,以表明其原产地。截至目前,日本食品进口商都遵循着1987年切尔诺贝利事故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制定的标准法规,该法规涉及的产品包括婴儿食品、乳制品,以及一般的、液体状的食品等。这些限制基于的假定为,若一个人一年消费的食品中有10%因受到污染而达到该水平,其每年受到的电离辐射暴露剂量不会超过1毫西弗(milliSievert)。欧盟称,每个月将会对该措施进行审查,专家也将于2011年6月30日前召开会议,已决定是否对欧洲原子能共同体3954/1987条例中的最大水平进行审查。

  • 【讨论】欧盟食品级法规

    新指令1935/2004/EC对新材料的要求新指令1935/2004/EC对与食品接触的新材料包括(活性active)及(智能intelligent)材料有特定的要求:(活性active)材料指维持或改善包装后食品的品质的新材料,此新材料以不改变食品的组成成份或感官特性为前提。(智能intelligent)材料指用于监测经包装后的食品状态的新材料.任何拟生产与食品接触的新材料,必须事先向欧盟有关当局注册申请,经过批核后使用。以下是申请注册时所需的资料:材料的性质描述、物理及化学特性、材料的用途、微生物特性、使用该材料的授权书、与食品接触的迁移量数据、残留物含量、毒物学数据、如有需要,所有有关该产吕,材料的文件包括生产商、制造商及分销商,必须提供以作核实。法令对此项要求将于2006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欧盟食品级法规:2005年起,欧盟最新颁布了针对与食品接触物质的法令1935/2004/EC(Regulation NO. 1935/2004/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October 2004).该指令已取代以下两项法令:80/590/EEC和89/109/EEC。法令1935/2004/EC列明了与食品接触的产品/物质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 当产品接触食品时,不可:1.释出对人体健康构成危险的成分2.导致食品的成分产品不能接受的改变3.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使食品的味道、气味、颜色等改变)某些欧盟成员国,如德国、法国等,除严格依循欧盟1935/2004指令外,还有当地的食品级法规必须遵循,德国LFGB(LMBG),法国French DGCCRF2004-64,英联邦:UK SI 898:2005和意大利公报(Gazzetta Ufficiale G.U)法律NO。283 OF 30/40/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D。M。21/03/73)等。欧盟食品级标识符合食品级安全的产品可在包装或包装表面上显示以下的标志,表示“产品可适用于包装食品”。在出售前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例如:炊具,餐具,电器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包装上贴上这个标志。 附加标识要求:80/590/EEC指令提出当与食品接触的产品投入市场时,以下标识需清楚:1.”for food use” 或”food grade symbol”文字;2.特殊使用、安全使用的说明及预防措施需列出(例如:不能于微波炉使用;不适用于脂肪类食品)3.充足的资料以供追踪物品来源之用4.使用(有效active)和 (智能 intelligent )材料的资料5.公司资料:1) 名称或商标2)注册公司,制造商,代理商或零售商地址,文字部分清晰明了,商标清楚。

  • 【简讯】欧盟修改食品增补剂重金属限量标准

    日前,欧盟颁布了修改对食品内重金属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号法规。该草案重新规定了对食品增补剂内的铅、汞及镉的最大限量。其中,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铅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汞的最大限量为0.10 mg/kg;单独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构成的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其他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拟定为1.0 mg/kg。法案预定在2009年施行。 近年来,重金属污染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欧美等国多次修订了重金属限量标准。如欧盟在2005年发布的(EC)78/2005法案中修订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并于同一年在欧盟国家勒令停止销售含有硒酵母、镉、硼等多种营养素的保健品。2006到2007年,日本劳动省决定对中国输日蔬菜水果的重金属铅、砷含量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韩国也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中草药中农残金属限量的修正案。欧盟此次法规的修订,同样是出于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考虑,但也提高了食品出口商的技术门槛。 国外对食品技术性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炒作势必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今年严峻的外贸形势,广大企业需自发地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大研究力度和技术创新,关注出口市场的最新标准和要求。

  • 【转帖】欧盟修改食品增补剂重金属限量标准

    日前,欧盟颁布了修改对食品内重金属污染物制定最大限量的第(EC)1881/2006号法规。该草案重新规定了对食品增补剂内的铅、汞及镉的最大限量。其中,建议所有食品增补剂内铅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汞的最大限量为0.10 mg/kg;单独由或主要由干海藻或海藻派生品构成的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为3.0 mg/kg,其他食品增补剂内镉的最大限量拟定为1.0 mg/kg。法案预定在2009年施行。  近年来,重金属污染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欧美等国多次修订了重金属限量标准。如欧盟在2005年发布的(EC)78/2005法案中修订了食品中重金属限量,并于同一年在欧盟国家勒令停止销售含有硒酵母、镉、硼等多种营养素的保健品。2006到2007年,日本劳动省决定对中国输日蔬菜水果的重金属铅、砷含量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测。韩国也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中草药中农残金属限量的修正案。欧盟此次法规的修订,同样是出于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考虑,但也提高了食品出口商的技术门槛。  国外对食品技术性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对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炒作势必对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今年严峻的外贸形势,广大企业需自发地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加大研究力度和技术创新,关注出口市场的最新标准和要求。

  • 欧盟对中国进口欧茶叶需进行农药检测

    从今年10月1日起,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茶叶采取特别控制措施,新规措施主要内容为: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所有货物必须有常规入境文件才会被允许进入指定口岸;另外,欧盟将对10%的货物进行农药检测,如果该批货物被抽中检测,就要进行100%检测。其实农药残留项目检测达到欧盟新规并不难,难的是茶叶企业为此将新增一大笔检测费用,与其说欧盟新规又设了一道严格的门槛,还不如说是大大增加了出口检测费用。根据欧盟新规,一旦茶叶被抽到,必须进行新增的溴丙磷、氟乐灵、三唑酮等项目的检测。按目前行情,这三项检测费用需要1500元左右,加上原有的检测费用,如果每次出口以10吨计,分摊到每公斤茶叶农残检测成本就需要3角,这还没有算上异地口岸商检检查费用。并且该项指令要求所有从中国进口的茶叶必须通过欧盟指定口岸进入,这也会给进口商增加一些运输成本,进而转嫁到出口方。成本的增加,可能会使一些出口企业基本无利可图。此次欧盟针对我国进口茶叶加大管控力度,势必会给出口企业带来巨大影响,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浙江省今年茶叶出口欧盟快速减少,一些出口企业呼吁,政府部门在加强农残监管同时,降低相关农残检测费用,减少出口成本。此贴转载来源:www.top17.net

  • 【求助】出口欧盟的食品接触制品中硅胶产品的检测项目和限量?(已应助)

    查了欧盟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法规和指令,发现硅胶是排除在塑料之外的,但是没有看到关于硅胶的要求,如测试的指标和限量。网上看到有一些能提供LFGB认证的机构指出只有德国的LFBG法规对水壶盖中硅胶密封圈有规定,但没有其它接触油脂类用途的如高压锅密封圈的规定。找了N久后,下载了LFGB,但是不懂德文,又找来翻译软件,发现里面还是没有提及测试的指标和限量,因此非常茫然。这里有没有FRIEND测试出口欧盟硅胶产品的啊,如有,请指教小弟一下,谢谢

  • 【分享】PFOS进入食物链 欧盟发布PFAS监测建议

    [align=center][size=3][font=Times New Roman]PFOS[/font][font=宋体]进入食物链[/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欧盟发布[/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监测建议[/font][/size][/align][size=3][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3[/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17[/font][font=宋体]日[/font][font=宋体],欧盟委员会发布[/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161/EU[/font][font=宋体]号议案,建议对食品中的全氟烷基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进行监测。[/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161/EU[/font][font=宋体]建议欧盟成员国应在[/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宋体]年和[/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1[/font][font=宋体]年间对食品中存在的全氟烷基物质进行监测。监测范围应包括反映消费习惯的各类食品,包括动物源性食品,如鱼、肉、蛋、奶及其制品和植物食品,以确保可精确评估全氟烷基物质的暴露量。[/font][/size][size=3][font=宋体]成员国应根据委员会条例[/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No 1883/2006[/font][font=宋体]中附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I[/font][font=宋体]的规定进行抽样程序,以确保在批量抽样的代表性抽样。应根据[/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宋体]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font][font=Times New Roman](EC)No882/2004[/font][font=宋体]中附录[/font][font=Times New Roman]III[/font][font=宋体]的规定对全氟烷基物质进行分析,以确保遵守食品和饲料法以及动物健康福利规则。[/font][/size][size=3][font=宋体]本报食品安全版块的记者访问到谱尼测试的环保和食品实验室的专家:负责环保的实验室主任告诉我们,全氟辛烷磺酸([/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OS[/font][font=宋体])是最早被管控的全氟烷基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类物质,由于其被发现可致癌致畸致突变,欧盟出台禁令限用,限令要求市场上制成品中[/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OS[/font][font=宋体]的质量含量不能超过[/font][font=Times New Roman]0.005%[/font][font=宋体],还有一种[/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类物质[/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OA[/font][font=宋体]——全氟辛酸及其盐类也是被管控的重点。而对于此次被要求监测的[/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出现在了食物链领域,谱尼食品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表示:[/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类物质具有生物蓄积性,一旦进入环境,极不容易被分解,因此易于进入植物生长的土壤或通过被污染的水源转播到植物中并进入下一食物链环节。记者有感此次欧盟建议监测范围包括各类食品就不那么意外了。[/font][/size][size=3][font=宋体]鉴于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记者也建议国内的食品生产商及其供应链厂商加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力度。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font][font=Times New Roman]EFSA[/font][font=宋体])已建议对食品和相关原料以及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全氟烷基有机物进行风险评估。一旦评估结果作出,不排除在食品领域增加相关管控物质的可能。因此,食品质量人员应及早将[/font][font=Times New Roman]PFAS[/font][font=宋体]列入重点管理对象,以防相关指令出台。[/font][/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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