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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氯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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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氯气标准相关的资讯

  •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571-89761453,传真:0571-89761453,电子邮件:zjbz2012@126.com。附件: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公示稿).pdf2023年5月9日
  • 解读 HJ 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新标准
    一、简述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方法。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11月28日批准发布了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并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废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部标准司组织制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1、明确了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2、增加了术语和定义;3、明确了干扰及消除的要求;4、补充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的要求;5、增加了精密度和准确度的内容;6、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规定了注意事项。二、HJ 57-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标准解读标准修订项目记实2013年2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3]154号),下达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修订HJ/T57 -2000)标准制订任务,项目承担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4年2月,武汉天虹公司作为仪器设备单位参加了环境保护部标准司组织的标准开题论证会;2014年7月-9月,武汉天虹携烟气分析仪参与了方法验证预实验和现场测试方法验证实验;2014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6家标准验证单位,其中武汉天虹烟气分析仪作为验证仪器参与标准方法验证;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武汉天虹分别受邀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该标准的初审和复审工作。新标准对干扰及消除的要求:干扰及消除 特测气体中的颗粒物、水分和三氧化硫等在易在传感器渗透膜表面凝结并造成传感器损坏,影响测定;应采用滤尘装置、除湿装置、滤雾器等进行滤除,消除影响。 氨、硫化氢、氯化氢、氟化氢、二氧化氮等对样品测定会产生一定的干扰,可采用磷酸吸收、乙酸铅棉吸附、气体过滤器滤除等措施减小干扰。 一氧化碳干扰显著,测定样品时须同时测定一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50μmol/mol时,可用本标准测定样品。一氧化碳浓度超过50μmol/mol时,二氧化硫测定仪初次使用前,应开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参见附录A);在干扰试验确定的二氧化硫浓度最高值和一氧化碳浓度最高值范围内,可本标准测定样品。武汉天虹是国内最早一批研制定电位电解法烟气分析仪的厂家之一。除较早期仪器设备外,客户选用武汉天虹的烟气分析仪均具备交叉干扰消除功能。只要客户配置的烟气分析仪具备一氧化碳测量功能,该分析仪均具备一氧化碳对二氧化硫传感器的干扰消除功能。 武汉天虹环保系列烟尘烟气分析仪TH-880F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触摸屏)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880W(无线型)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TH-990FIII智能烟气分析仪 新标准《附录A 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一氧化碳干扰试验——动态混气矩阵试验法 稀释配气装置 可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氮气等标准气体动态配气;至少具备3个输入通道,1个输出通道;以质量流量控制各输入和输出通道的气体流量,其中输入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5L/min输出通道的质量流量计量程应不低于10L/min,精度均应达到或优化±2%。 武汉天虹环保出品的TH-2008M动态气体发生器仪器特点:1、采用7寸全触摸彩屏;2、中英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单;3、具有近百种程序段和序列段设置,可灵活预设仪器标定的各种参数;4、具有温度压力自动补偿功能;5、可查询程序段和序列段的设置;6、具备RS232、RS485、USB等数据传输和拷贝功能;7、进口高精度质量流量计,3路配气通道,可扩充配气通道;8、可选配交直流两种供电模式,适用于户外现场使用。HJ 57-2017新标准CMA资质认证 现场验证实景图片: 一、定电位电解法传感器测试SO2消除CO干扰的方法消除干扰方法的原理矩阵试验法 对多种气体的相互干扰采用矩阵方法,计算出相互干扰的系数输入仪器,从而消除相互间的干扰。特点:计算准确,测量准确性高。仪器在进行交叉干扰标定时步骤较多,每种标准气体及不同浓度均要使用,需配置稀释配气装置配置传感器满量程范围内的所需混合标气。如果污染气体超传感器量程或有未知污染物将可能出现误差。
  • 环境部征求三项大气/废气监测标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使用高分辨质谱的环境标准又增加一项。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2021年1月25日前,请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5 种气态污染物的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与现行的定电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紫外吸收法相比,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采用自采样管至主机全程加热 180℃方式,具有高温原态采样、无损快速、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尤其适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湿度高而浓度较低的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监测,对我国固定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补充。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市场供应方面,当前有芬兰GASMET公司生产的Dx4000型、英国Protea公司生产的AtmosFIR型、杭州谱育公司研发的EXPEC 1630型和北京雪迪龙公司研发的MODEL 3080FT型等4种型号可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的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而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则有瑞士ABB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此外,目前还有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已承担了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正在研发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原理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仪器。     4.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 BDE7、BDE15、BDE17、BDE28、BDE47、 BDE49、BDE66、BDE71、BDE77、BDE85、BDE99、BDE100、BDE119、BDE126、BDE138、 BDE153、BDE154、BDE156、BDE183、BDE184、BDE191、BDE196、BDE197、BDE206、 BDE207 和 BDE209 的测定。详见附录 B。当采样体积为 10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 体积为 20 l 时,本标准测定的二~九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 pg/m3~0.4 pg/m3,测 定下限为 0.04 pg/m3~1.6 pg/m3;十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也是市场上型号较少的高端仪器,此次标准制定采用的验证仪器型号为Waters Autospec Premier和赛默飞DFS。     6.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羧酸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 6 种羧酸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60 L,浓缩定容体积为 1.0ml 时,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7 µg/m3、2 µg/m3、0.3 µg/m3、0.7 µg/m3、0.2 µg/m3 和 0.3 µ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28 µg/m3、8 µg/m3、1.2 µg/m3、2.8 µg/m3、0.8 µg/m3和 1.2 µg/m3。此次方法验证采用的仪器型号是Agilent Technologies 7890A/5975C、岛津 GCMS-QP2010 Plus和安捷伦 7890B/5977B。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新标准!事关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推出两项生态环境标准,并准予发布。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240-2021)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谱育科技研制的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参与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标准方法验证工作。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80是基于不同气体在红外光谱范围内不同特征吸收的特性,采用傅立叶红外分光原理和多元分辨校正方法,实现气体的定性、定量测量。仪器可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厂等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也可用于环境空气中无机气体、部分有机气体的现场快速应急监测。高性能具有仪器便携性的同时,拥有高分辨率,波长范围宽的特点,其结构紧凑、可靠,适用于现场监测。高可靠性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工况,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度仪器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温控,实现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可溯源。高交互性仪器拥有8.4寸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一目了然。内部集成了WIFI模块,极大地增强了仪器的通讯功能,实现了较远距离的通讯能力。全程伴热系统样品从采样系统至仪器内部气体室,全程均匀保温,温度可测、可控。防止冷凝水的产生,避免了气体成分在监测过程中的损失。多组分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可同时获取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的吸收峰,进行定性定量。EXPEC 1630在线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30是傅立叶红外分析仪的在线型仪器,采用高温伴热工作模式和长光程耐腐蚀气体池,用于超低排放、温室气体监测、危废/垃圾焚烧等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CEMS系统。具有数据高保真、设备低维护的特点。应用场景(1)危废/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监测,可测HCl、HF等多个因子;(2)污染源温室气体(CO2、CH4、N
  • 两项废气检测相关标准首次发布 涉及离子色谱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测定。  标准中所使用仪器设备主要包含采样设备、前处理设备、分析设备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为保证测量的准确度,溶液配置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A 级玻璃量器,主要包含:  (1)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50 L/min,采样头可安装配套滤筒,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48 的规定。  (2)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的聚乙烯网垫,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3)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磷酸根离子的检测。  (4)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5)超声波清洗器:频率 40 KHz~60 KHz。  (6)抽气过滤装置:配备有适合尺寸的孔径为 0.45 μm 微孔滤膜使用。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测定。  该标准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5 L/min~50 L/min,采样管应由耐腐蚀、耐热材质制造;颗粒物采样器:量程80 L/min~130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5.4.10)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HJ/T 374 的规定;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二氧化碳去除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硝酸根的检测;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超声波清洗仪:频率为40KHz~60KHz;以及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 国内首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地方标准诞生
    12月7日,云南省质监局网站公布,12月5日,云南省《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综合标准在昆明理工大学通过技术审查,并将于近期批准发布。标准的发布实施,将结束云南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标准可依的历史。   近年来,随着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餐厨废弃物也随之产生。由于餐厨废弃物的含水量、有机物含量、油脂含量及盐分含量较高,营养元素丰富,若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处置,不仅影响城市市容和人居环境,而且容易滋长病原微生物、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危害人类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餐厨废弃物又具有极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可回收用于饲料蛋白、生物燃料、甘油、有机肥料等产品的生产。   为规范和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经云南省质监局立项,云南邦尼石化能源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国家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充分总结云南在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探索上的实践经验,起草了包含“分类、收集、回收与清运”、“资源化利用”、“厂站建设与管理”等三个部分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综合标准,对餐厨废弃物从源头到车间到再生产品作了全面规定。   据介绍,该标准是国内首个餐厨废弃物处理地方标准。《餐厨废弃物处理技术规范》综合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云南省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环境质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在解决餐厨废弃物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 铜冶炼废水、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p   为规范相关行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近日,生态环境部批准《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和《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p p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5a866dbe-c226-405c-9c82-2701544cf098.pdf" target=" _self" title=" 1.pdf" textvalue=" 一、《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9-2018).pdf" 一、《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9-2018).pdf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102a578a-0b66-44eb-bbcf-d1cc69afb3df.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二、《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60-2018).pdf" 二、《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60-2018).pdf /a ; /p p   本标准规定了铜冶炼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以上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p
  • 众瑞仪器发布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新品
    详细介绍产品简介ZR-D21A型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适用于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的氯化氢或者盐酸雾,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执行标准HJ 548-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硝酸银容量法》HJ 549-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氯化氢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技术特点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采样管、滤膜夹具有恒温功能。适应多种取样瓶的种类。创新点:1、整套设备为组合式设计:采样管、颗粒物过滤器、吸收瓶、温控浴、流量计量等功能体有机组合,结构紧凑,轻巧便携。 2、采样管芯管、滤膜夹采用聚四氟乙烯,钛合金等耐蚀材料。 3、吸收瓶的工作空间设置有循环水浴/冰水浴/空气浴/热气浴四种方式,适应全国范围的高温、常温、严寒等多种工况的采样。 4、吸收瓶恒温浴与颗粒干扰物过滤器恒温箱一体设计,电接口、放水接口、温度设定显示等所有人机交互位于一个操作面,不转身即可全部操控。 ZR-D21A型 废气氯化氢采样装置
  • 涉及固定污染源废气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2日截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CO、HCl 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一氧化碳(CO)、氯化氢(HCl)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点击原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钟 琪、薛 瑞、张杨、王强、李跃武、赵瑞峰、高 松、李铭煊、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张 杨、薛 瑞、钟琪、王强、李跃武、李铭煊、赵瑞峰、高松、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四、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接触式温度传感器测定水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水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5 ℃~45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文攀、许秀艳、蔡 熹、武中波、白雪、李凤梅、阮家鑫、吴萌萌、刘京、孙宗光点击原文:《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 天瑞仪器参与国家《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制定
    7月22至26日,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一行来到天瑞仪器,就环保部《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开题验证事项进行专项考察与实验。 《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由国家环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李玉武主任负责撰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副主任吴忠祥、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李玉武、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顾钧、分析室主任顾海东等领导,与天瑞仪器董事长刘召贵博士、总经理应刚、副总经经理胡晓斌、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姚栋梁博士、研发一部副部长吴升海博士,共同对该标准制定进行了深入探讨。天瑞仪器作为验证单位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组织现场验证。同期,双方还表达了拓宽合作、共建实验室的意愿。 刘召贵博士表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从事着最顶尖的环境科学分析测试技术和方法研究,承担过多项国家科技攻关课题、重大工程项目。天瑞非常荣幸能够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希望能充分发挥天瑞在环境监测方法、技术和仪器研发、制造、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从而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在环境监测仪器应用技术、经验、资源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黄业茹主任在洽谈中强调,近年来,国产仪器发展势头很好,涌现了像天瑞仪器这样生机勃勃的国产厂商。期望通过合作,促进国产仪器的发展、提高民族产品的知名度。并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采购国产仪器。 当天,黄业茹主任一行在刘召贵博士的陪同下依次参观天瑞环保仪器展厅、化学实验室、前处理实验室、液体及固体样品库、生产车间、品质监管线、研发实验室等区域。他们在参观中表示:“作为仪器厂商,能有自己的化学及前处理实验室,这让我们很意外。同时,规范、强大的生产管理、品质监管及研发队伍,也使人印象深刻。” 7月23至26日,《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开题验证试验工作展开。验证试验由吴升海博士和姚栋梁博士主持,国家环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李玉武博士全程参与指导。 目前,实验数据正在分析中,结果将呈至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并将据此,对《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进一步完善。 洽谈会现场 刘召贵博士在洽谈会议上作报告 李玉武博士(右一)与吴升海博士(左一)共同参与标准验证试验 合影留念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生态环境部征求四项环境空气和废气等相关检测标准意见 涉及气相色谱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四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p p   通知中指出,征求意见单位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p p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李江 /p p   电话:(010)66556826 /p p   传真:(010)66556824 /p p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p 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编:100035 /p p   附件: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01d0710c-8363-4672-8d65-213813c6d8fe.pdf" target=" _self" title=" 1.pdf" textvalue="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dda2a9a7-de2e-46ed-b6a1-b8a163c44e4e.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1dc58b0d-1394-448d-bef3-b3dc174676aa.pdf"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有组织源排放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排放中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的修订。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原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实验材质: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空气净化用活性炭、采样袋、采样管、嗅辨袋、橡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胶管和橡胶塞、配气系统连接管等实验用品材质进行了规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标准臭液配制:规定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嗅辨员培训管理:提出对嗅辨员的嗅觉培训管理方法,明确实际样品测定时嗅辨员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的挑选原则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现场监测技术:将样品分为有组织源样品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明确不同样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品的采样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分析实验:对于有组织源样品分析,将嗅辨小组调整为不少于4人,规定了实验进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程、终止条件等 对于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引入自信度嗅辨判断方法,明确嗅辨小组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平均正解率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判定师的概念和职责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结果计算与处理:改进了有组织源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章节。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9a8fbefb-84d9-4958-8423-fda23a4605bf.pdf"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160acc72-2984-41d9-a0ff-640e9396d527.pdf"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5.《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5.《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基本要求、 模式运算和产品、预报效果评估等内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业务。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71a5de70-79cf-460b-9c88-7ec30d5c67a5.pdf" target=" _self" title=" 6.pdf" textvalue=" 6.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6.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25fc1c1-7850-4e26-ba85-9a07b492afe7.pdf" target=" _self" title=" 7.pdf" textvalue=" 7.《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7.《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吡啶的气相色谱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69e1828b-cb94-42ca-9f78-cf5fe9866adf.pdf" target=" _self" title=" 8.pdf" textvalue="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06d184f-3ed5-4238-9c06-5daaaad6c468.pdf" target=" _self" title=" 9.pdf" textvalue="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 新增紫外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测定标准征求意见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p p   对于两项标准中提到的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的危害,我们不得不知。 /p p   随着工业及交通运输等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煤和石油的大量使用,将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排放到大气中,当其浓度超过环境所能允许的极限并持续一定时间后,就会改变大气特别是空气的正常组成,破坏自然的物理、化学和生态平衡体系,从而危害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健康。 /p p   在自然界中含硫物质及硫元素在燃烧过程中都能产生二氧化硫(SO sub 2 /sub )形成大气污染。但与自然源相比,造成大气污染的硫氧化物,主要来自有色金属冶炼(例如:铜、锌、铅的粗炼等)和硫酸制造以及化石燃料(煤、石油等)燃烧过程等人为排放。SO sub 2 /sub 对人及植物的危害很大:如SO sub 2 /sub 进入血液能破坏酶的活动,损害肝脏;当大气中SO sub 2 /sub 的浓度为400μmol/mol时会使人呼吸困难,机体免疫受到明显抑制等。其危害程度与SO sub 2 /sub 的浓度和暴露时间有关。 /p p   作为公认的三种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中的两种,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其测定方法也尤为重要。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362996a1-700a-4877-8dff-8e4d8c50ec04.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b702ec86-7a68-4506-8bb7-e733479c70bd.pdf"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紫外吸收法。 /p p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bfd6ebec-432b-4d6d-91ba-e76376bdbc12.pdf"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f78ec9f0-393a-47f2-94f0-bc6067f9e48a.pdf"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吸收法。 /p p   与现行有效的定电位电解和非分散红外吸收方法相比,紫外吸收法具有预热时间快、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对我国固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测定的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的补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a06461c-44b7-4514-958f-41f82d8f7d68.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过环境监测精彩资讯! /span br/ /p
  • 14项新废弃化学品行业标准将实施 光谱法为主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了《甲基丁烯醇聚醚》等811项行业标准,其中提出最新制定14项废弃化学品中重金属检测标准,检测方法以ICP光谱法、原子吸收、原子荧光等光谱检测方法为主。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化工行业 HG/T 4548-2013 废弃化学品中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砷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样处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化学品中砷含量的测定,适合于全部试液或所取试验溶液中含砷(As)的量为1&mu g~20&mu g的产品。 2014-03-01 HG/T 4549-2013 废弃化学品中铊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铊含量的原理、试剂、仪器、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铊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铊含量的测定。所测样品中铊的质量分数0.1mg/kg~100mg/kg。 2014-03-01 HG/T 4550.1-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镉的测定 第1部分: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电镀废液、废水(液)、化学废渣、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镉含量为0.02&mu g/L~2&mu g/L。 2014-03-01 HG/T 4550.2-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镉的测定 第2部分: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镉含量为0.05mg/L~2.00mg/L。 2014-03-01 HG/T 4550.3-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镉的测定 第3部分:镉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镉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镉含量为0.01mg/L~0.12mg/L。 2014-03-01 HG/T 4550.4-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镉的测定 第4部分:原子荧光法 本部分规定了原子荧光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活性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镉含量为0.05&mu g/L~8.00&mu g/L。 2014-03-01 HG/T 4550.5-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镉的测定 第5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镉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镉含量为0.002mg/L~1.00mg/L。 2014-03-01 HG/T 4551.1-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镍的测定 第1部分: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及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镍含量的测定。本部分适用于试验溶液中镍含量为0.1mg/L~4.0mg/L。 2014-03-01 HG/T 4551.2-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镍的测定 第2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电镀废液、废水(液)、化学废渣、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镍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镍含量为0.3mg/L~5.0mg/L。 2014-03-01HG/T 4551.3-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镍的测定 第3部分: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电镀废液、废水(液)、化学废渣、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镍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镍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镍含量为0.5&mu g/L~50&mu g/L。 2014-03-01 HG/T 4551.4-2013 废弃化学品中镍的测定 第4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废弃化学品中镍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样品处理、分析步骤、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化学废渣、废水(液)、废表面处理剂、油漆渣等废弃化学品中镉含量的测定,也可用于土壤或污泥中镉含量的测定。所测试液中镍含量为0.02mg/L~5.00mg/L。 2014-03-01 HG/T 4552.1-2013 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碘酸钾滴定法 本部分规定了碘酸钾滴定法测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2%~15%。 2014-03-01 HG/T 4552.2-2013 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部分规定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处理、分析步骤和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锡含量0.5%~10%。 2014-03-01 HG/T 4552.3-2013 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本部分规定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 本部分适用于印制电路板行业退锡废水中锡含量的测定,测定范围为锡含量0.5%~10%。 2014-03-01
  • 新乡学院220.00万元采购废气/废水处理机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废气/废水处理机 开标时间: 2022-02-23 09:00 采购金额: 220.00万元 采购单位: 新乡学院 采购联系人: 李利杰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婷婷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2-01-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17 2、项目名称: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元 序号 包号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17-1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 2200000 2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粗碎机1套、无尘投料系统1套、高效常温烘干机组1套、超声波逆流提取机组1套、双联过滤器1套、配制罐1台、储罐3台、层析柱成套设备1套、真空减压浓缩釜1套、喷雾干燥塔1台、溶解脱色罐1套、烘干箱1台、隔离式投料器1套、不锈钢反应釜1套、平板离心机1套、冷水机组1套、真空系统1套、热水罐系统1套、冷却塔系统1套、蒸汽系统1套、控制系统1台、硫氧镁彩钢板(围护)1套、车间空调系统1套、废气处理系统1套、一体式废水处理机1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4)、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未与采购人发生过法律纠纷。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4、监督部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学院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李利杰 联系方式:1990373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3253652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3253652759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废气/废水处理机 开标时间:2022-02-23 09:00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新乡学院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01-24 招标文件: 附件1 项目概况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17 2、项目名称: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17-1 新乡学院曲克芦丁半合成类原料药及固体制剂实训基地项目 2200000 22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粗碎机1套、无尘投料系统1套、高效常温烘干机组1套、超声波逆流提取机组1套、双联过滤器1套、配制罐1台、储罐3台、层析柱成套设备1套、真空减压浓缩釜1套、喷雾干燥塔1台、溶解脱色罐1套、烘干箱1台、隔离式投料器1套、不锈钢反应釜1套、平板离心机1套、冷水机组1套、真空系统1套、热水罐系统1套、冷却塔系统1套、蒸汽系统1套、控制系统1台、硫氧镁彩钢板(围护)1套、车间空调系统1套、废气处理系统1套、一体式废水处理机1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2)、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4)、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90 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未与采购人发生过法律纠纷。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 至 2022年0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人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四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4、监督部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学院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191号 联系人:李利杰 联系方式:1990373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星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B座8楼 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32536527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婷 联系方式:0371-65716639、13253652759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DB13/T 5468-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湿度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DB13/T 5468-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湿度的测定 重量法》标准-------------------青岛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为起草单位之一 DB13/T 5468-2021《固定污染源废气 湿度的测定 重量法》于2021年12月13日经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自2022年1月13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湿度测定的重量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湿度的测定。 本标准中的湿度指的是含湿量。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规定了3种废气含湿量的测定方法,分别为:冷凝法、干湿球法和重量法。本标准是在GB/T 16157-1996中重量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更具有操作性。容广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 RGYC-1含湿量测试仪用于重量法测定固定污染源烟气含湿量。该测试仪主要是由含湿量采样杆和烟气含湿量测试仪两部分组成。含湿量采样杆前端采用加热方式,确保烟气中水分在吸湿管吸收;烟气含湿量测试仪对样品采集前后的吸湿管进行称量,通过无线方式接收采样杆的采样数据,经过对采样数据和称重数据的计算,得到含湿量数据。执行标准 HJ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7-1999《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功能特点 现场操作简单,5~10分钟可出数据。 国标方法--重量法测含湿量准确可靠,可用来校准传感器法含湿量测试仪。 适应工况范围广,可用于高温等复杂工况。 含湿量采样杆带有加热功能,保证水以蒸汽状态通过烟杆,水分在吸湿管吸收。 含湿量采样杆采样数据通过无线数据传输到含湿量测试仪。 含湿量测试仪根据吸湿瓶采样前后的重量差计算水分净重,根据采样数据,自动计算含湿量。 钛过滤芯过滤烟气中的颗粒物。 可以选配便携电源箱。
  • 山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发布实施
    2020年4月3日,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正式颁布啦! 从2017年到2020年,历经三年多的时间,经过大量实验室和现场验证,对于固定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的测定在原HJ38-2017方法标准的基础上引入了便携式现场直读方法。 此方法标准的出台对于山东省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实现了有法可依,对于已出台的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共7个部分)提供了非甲烷总烃指标的现场方法支撑,同时可用于在线仪器的现场比对和应急保障等各方面现场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01标准制订的重要内容标准明确规定了对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对于甲烷的分离使用催化氧化的方法,根据大量现场验证,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工况现场要求。标准同时明确了适用范围、仪器结构组成、监测频率、结果计算方式、质控措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02构建了新的指标体系,有法可依结构组成:采用FID检测器+催化氧化单元+定量环方式进样;监测频率:按分钟计算测量数据,取连续 5 min~15 min 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结果计算:明确标准状态下废气中的质量浓度表示;质控措施:要求测试前后用标气验证示值误差等指标,且要求每半年检查仪器的催化效率,须达到90%以上。03现场工作要符合以下需求标准对仪器现场工作所需要的气源——燃烧气、标气和除烃空气均做出明确规定。其中燃烧气氢气纯度需达到99.999%,须以安全形式存储;标气必须为有证可溯源甲烷/丙烷等气体等等;同时作为现场直读仪器,标准要求仪器同屏显示总烃和甲烷的数值,具备显示实时数据和曲线、查询历史 数据功能,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和现场打印功能等等。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的POLLUTION PF-300便携式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测试仪有幸参与到此标准的现场测试与方法验证过程,为标准的严谨、规范与合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该产品符合标准所有要求,在全国已有广泛的用户群体。
  • 利用废弃玉米秸秆制备高效除磷器件
    记者从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获悉,该研究所王光辉研究员带领的多孔催化材料研究组以废弃玉米秸秆为载体,开发了一种用于连续流水体除磷的新型金属有机框架(MOFs)材料器件。相关研究发表在《化学工程杂志》上。  MOFs材料具有比表面积高、密度低、易于调控修饰等优点,在污染物吸附领域具有巨大的应用潜质。然而,合成的MOFs材料通常是纳米/微米级粉末,在实际应用中需要通过添加胶黏剂或压片等手段成型,这一过程会导致孔道减少、传质受阻,大幅降低MOFs材料的效率。如何在保持MOFs材料固有特性的前提下,将其塑造成面向应用的整体材料仍具挑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该研究团队利用溶剂热法,在玉米秸秆的细胞壁表面均匀生长了一层UiO-66 MOFs材料膜,制备了UiO-66/MS材料,并将其组装成了过滤器件。玉米秸秆独特的生物结构提供了发达的传质通道,UiO-66的单层膜形态促进了吸附位点的暴露,使UiO-66的本征磷酸盐吸附性能得以充分发挥。在连续流实验中,UiO-66/MS器件可将初始浓度为3ppm(百万分之三)的磷污染水体修复至中国一级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范围内。同时,该研究也为废弃玉米秸秆的增值利用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何晓芳、施玉衡电 话:0571-28131682邮 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3.《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2023年11月29日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pdf附件3:《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pdf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生态环境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此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此标准适用于采样温度低于150 ℃的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氯甲烷等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容器采样和测定。 进样体积为1.0 ml时,在全扫描(Scan)模式下,本方法70种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7 mg/m3~1 mg/m3,测定下限为0.28 mg/m3~4 mg/m3。详见附录A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为:黑龙江省哈尔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黔西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呼和浩特分站、黑龙江省佳木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北京博赛泰克质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固定污染源废气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3.《固定污染源废气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乙酸等9种卤代乙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乙酸等9种卤代乙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5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乙酸等9种卤代乙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氯乙酸等9种卤代乙酸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甲基甲醚和二氯甲基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代甲基醚和二氯甲基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7.《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化氢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和六氟化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9.《环境空气和废气 三氟甲烷、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和六氟化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动态稀释嗅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社会公开)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等1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环保部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917-2017)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颁布,并于2018年4月1日正式生效,而相关标准的陆续出台为2017年8月16日正式生效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履约提供了有效手段。LUMEX公司作为汞专家,是该标准制定采用的分析方法和仪器,为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监测提供了便捷的方法和有效的监督执法手段。该方法标准参照US EPA30B活性吸附管烟气检测方法作为烟气汞汞排放检测的参考方法,在美国为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及环境监测等行业广为使用。环保部颁布实施的该项标准也意味着我国在汞履约以及燃煤、锅炉等行业汞污染排放中也具备行之有效的监督执法手段。 该方法标准参照US EPA30B活性吸附管烟气检测方法作为烟气汞汞排放检测的参考方法,采用LUMEX高频塞曼测汞仪RA-915及活性炭吸附管作为分析仪器和检测手段。该方法采用吸附管捕集烟气中的汞进行吸附采样,再解吸进行浓度分析,可测得烟气排放总气态汞的浓度和分类汞的浓度,即(Hg0+Hg2+),测量结果比 30A 法准确。技术方案-LUMEX公司推出的30B吸附管方案包现已广泛用于常规在线烟汞监测系统CEMS的有效性验证,也多次用于国家和国际研究项目包括UNEP联合国汞项目,美国EPA称LUMEX汞监测方案为汞污染排放“监测工具包”(Toolkit),该套Method 30B为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监测方案包。烟道气采样检测系统主要涉及汞吸附采样(EPA Method 30B Sorbent Trap)、热解析(EPA7473)和塞曼效应原子吸收光谱法(ZEEMAN-AAS)。该系统可实现目前燃煤电厂汞排放检测试点工作分析所涉及的全部监测项目。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燃煤以及飞灰烟气等汞含量监测。适用于固定汚染源废气、燃煤电厂、工业锅炉、有色金属等行业汞减排各个环节的监控。 --OLM30B烟气汞采样系统:通过采用LUMEX活性炭吸附管,通过过采样器进行烟气汞采样; ---OLM30B活性炭吸附管:Ohiolumex生产的标杆30B活性炭吸附管,用于烟气汞富集 --汞分析检测单元RA-915;采用高频塞曼热裂解法直接测定烟气中的汞。(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有关要求,指导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规范化运维,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2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办法规函 (2022) 205 号),下达了编制《钢铁工业(烧结)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任务,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承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协作单位,依托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了标准编制技术支撑团队。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烧结工序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提到,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烧结工序作为钢铁企业产排污强度最大的节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可占到全厂总量的 45%、65%与 60%,是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的关键环节。本标准按政策相符、综合防治、全面覆盖、客观公正和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制订。本标准将规范钢铁工业烧结废气治理技术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技术路线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立项 《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等三个团体标准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对团体标准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经研究决定,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监测结果数字化处理器》、《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城镇供水管道缺陷检测技术规范》三项团体标准批准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5月21日-26日欢迎与该团体标准有关的科研、生产单位加入该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者请与协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屈工电话:15619533000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尚稷路8989号西安服务外包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B座2层203室邮箱:1139071974@qq.com 西安市质量认证认可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5月21日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报告信息数字化追溯要求》等三个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 六项环保检测标准重新规定检出限、仪器等内容
    日前,环保部就《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环保部网站(http://www.mep.gov.cn/)&ldquo 征集意见&rdquo 栏目检索查阅。   其中,《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为首次发布,主要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汞的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其余六项环保检测标准均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对各方法的检出限、干扰和消除、样品穿透试验、仪器设备、样品采集、试剂制备及分析步骤等内容重新进行了规定,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和气体采集吸收效率,补充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4月3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ldquo 征集意见&rdquo 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于勇 吴文晖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  话:(010)66503308   传  真:(010)66556213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邹兰   电  话:(010)8493385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   9.《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24日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印发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1日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电话:(010)65646262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3.《固定污染源废气 70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容器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7月31日
  • 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由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回复表》反馈至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联系人:戚老师邮 箱:shsseshjjc@126.com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11月22日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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