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最新检验检测

仪器信息网最新检验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最新检验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最新检验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最新检验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最新检验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最新检验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最新检验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最新检验检测相关的论坛

  • 最新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发布啦!!!

    最新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发布啦!!!

    1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由32个部委历时2年联合起草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系国家层面首次对于该行业的专项规划。为便于大家及时和高效地了解”十三五“规划的核心内容,无忧君仔细研究了全文并为大家深度解读和分析重点内容:1 首次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进行国家层面系统性的规划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明确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的定位为现代新兴服务业,在“十二五”获得了平均年均21%的发展速度,但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始终被各垂直领域处于分割和割裂的状态,各个垂直领域有各自的规划,始终没有系统性和整体性的全局规划。《中国制造2025》》、《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等专项规划均明确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基础定位和重要作用,因此针对于此的国家层面系统性的专项规划浮出台面。2 未来检验检测认证行业仍是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在“十二五”期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获得了年平均21%的发展速度,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从2010年的3619亿增加到2015年的6440亿。按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2020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总收入将达到3000亿元左右,比2015年增长55%左右。因此,“十三五”期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属于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3 中小型检测机构大有发展空间在本次发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中,中小型检测机构的地位得到认可和提升。本次规划非常注重民生方面的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食品、日常消费品、农产品等方面的认证体系建设、绿色产品标志以及民生生活末端的检测需求等,因此规划明确推动中小型检测机构在此类领域的能力建设和提升。4 国内认证机构迎来发展新机遇“认证中国,联通世界”是本次发布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四大基础工程之一。在规划中还明确提出基于满足“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需求,这些都意味着认证的国际化步伐是必须迈出的,尤其是培育我国自己的国际化认证企业或机构,才能更好地为我国企业在国际化发展中提供支撑。5 食品农产品等认证检测大有前景食品和农产品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一直广受老百姓关注和吐槽。本次发布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十三五“规划》通篇体现了民生需求,例如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农产品食品安全支撑工程,即用3年至5年在国内肉类、水产、乳制品等行业企业推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众多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企业投身到这一新的工程中,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为民生建设做出贡献。具体详见 http://dwz.cn/4Gs8eVhttp://mmbiz.qpic.cn/mmbiz/cZV2hRpuAPgyAr0KrpUkmdGZr1Wa1gFjEqNwMnDC7e1c22mPD5LiczMz9uALmCeNBu568mMAW52rhwszAUJdjXQ/0?wxfrom=5&wx_lazy=1http://mmbiz.qpic.cn/mmbiz_gif/ibKVqYtSL0yyNO8POIzicZ29l6r3DAic456TFAMdFqibdSBAbdXINE4xZuO5TM7529ZP0U84RwFL5uemtk7Sx3d5uw/0?wx_fmt=gif&wxfrom=5&wx_lazy=1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知识讲座在国家钨与稀土质检中心(江西)召开

    10月10日,围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主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知识讲座在国家钨与稀土质检中心召开,讲座由国家钨与稀土质检中心、赣州市检验检测创新联盟、江西理工大学等联合举办,邀请了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左敏主任来赣讲座,来自赣州市40余家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企业的70多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会上,左敏根据RB/T214-2017与原《评审准则》对比,从主要变化及新增内容逐条款进行了解读,进一步加强了在场学员们的对RB/T 214-2017标准的理解和掌握。据悉,根据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要求,明年起,RB/T 214-2017标准将全面实施,该标准吸收了国际标准最新内容,融合了国内相关管理部门的特殊要求,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和管理活动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充分体现了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精神,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成果。  本次知识讲座的开展,为各相关检测检测机构和企业人员及时掌握新标准的具体变化及要求提供了学习和交流平台,对各相关单位实验室的体系改版及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讲座内容受到学员们的高度评价,学员们还参观了中心检测和研发实验室。

  • 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分包管理

    [b]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分包管理[/b]CMA对于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最新要求。[b]1. 要有分包控制程序,内容完整适用,并将其用于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签署合同。[/b]——关注文件。2.分包应事先取得了客户的同意,分包方是否具备资质认定的资质和能力。——具体分包项目应取得客户书面同意;关注分包合同,通常与合同评审一并进行;关注分包方能力调查。3.对分包方进行评审,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录。——关注供应商评价。4.分包形式有两种:有能力的分包和没有能力的分包。——若将全部检验检测任务都分包给其他机构承担,属转包行为,不属分包行为。5.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时,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有能力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可出具包含分包方结果的检测报告,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二是没能力的分包,A、分包部分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将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B、若经客户许可,将分包给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在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b]——关注检验检测报告注明的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b]6.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b]——发包方可以是检验检测机构、客户、相关的法定管理部门等;除非是客户或法律法规制定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结果负责[/b]。7. 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b]如国家监督抽查工作不允许分包,司法鉴定中的抽样/取样、鉴定结果的分析和判断以及鉴定意见形成等重要工作不允许分包,机动车检测工作不允许分包。[/b]

  • 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相关规定(最新版)

    [font=宋体]何为不实报告?何为虚假报告?[/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作为检测机构的一员,你弄懂了吗?[/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根据[/font][font=Calibri][color=#ff0000][b]20[/b][/color][/font][/font][font=Calibri][b][color=#ff0000]21[font=宋体]年[/font][font=Calibri]3[/font][font=宋体]月[/font][font=Calibri]25[/font][/color][/b][font=宋体][b][color=#ff0000]日[/color][/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font][font=Calibri]5[/font][font=宋体]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的[/font][font=宋体]——《[/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第[/font][font=Calibri]13[/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14[/font][font=宋体]条:[/font][/font][font=宋体]一、[/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不实检验检测报告:[/font][/font][/b][font=宋体][b][font=Calibri][font=宋体]不实检验检测[/font][/font][/b]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color=#ff0000][b]无法复核[/b][/color]的[/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样品[/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污染、混淆、损毁、性状[/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异常改变[/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等情形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二)使用未经[/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检定或者校准[/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仪器、设备、设施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三)[/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违反[/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四)[/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未按照标准[/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等规定传输、保存[/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原始数据和报告[/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font][/font][font=宋体]二、[/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虚假检验检测报告[/font][/font][font=宋体]:[/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一)[/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未经[/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检验检测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二)[/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伪造、变造[/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原始数据、记录,或者[/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未按照[/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标准等规定[/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采用原始数据、记录[/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三)[/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减少、遗漏或者变更[/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四)[/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调换[/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检验检测样品或者[/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改变其原有状态[/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进行检验检测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五)[/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伪造[/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公章[/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伪造[/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授权签字人[/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签名或者签发时间[/font][/font][/b][font=Calibri][font=宋体]的。[/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小结:在行业规范化的今日,各位检测机构人员需要保障自己和维护公司,应尽快规划化检测检验流程[/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高质量要求自己和公司,靠虚假内容、价格战抢占市场,只会做坏市场,打击未来检测人才的专业热情[/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我们这批人当中不少同僚已经是在旋涡当中,如果不想检测市场像房地产那样进入报告泡沫危机,请为自己和后来者尽一份努力![/font][/font]

  • 【原创大赛】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报告的相关规定(最新版)

    [font=宋体][/font]何为不实报告?何为虚假报告?作为检测机构的一员,你弄懂了吗?根据2021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13、14条:”一、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一)样品的采集、标识、分发、流转、制备、保存、处置不符合标准等规定,存在样品污染、混淆、损毁、性状异常改变等情形的;(二)使用未经检定或者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的;(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四)未按照标准等规定传输、保存原始数据和报告的。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一)未经检验检测的;(二)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或者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三)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或者改变关键检验检测条件的;(四)调换检验检测样品或者改变其原有状态进行检验检测的;(五)伪造检验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或者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或者签发时间的。”在签订检测合同的那一刻起,整个检测环节就处于启动状态, 其中,抽样人员技术水平、抽样方法的选用以及样品在完成交接之前的保存方法,都是直接影响检测结论的真实准确性;送检的样品,应审查抽样程序、方法、数量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以下就浅谈一下检测报告中抽样原始记录和报告的审核要点:1、原始记录的的内容:1)对原始数据和数据抄写进行校核,是否正确?2)检查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数据之间是否异常?7)使用的方法标准是否正确?8)实验的条件是否合理?9)数据的有效位数是否正确?10)数据计算和处理过程有没有问题?11)法定计量单位是否正确,有没有错误的单位?12)质量控制手段情况检查2、报告审核的内容1)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可以通过质量控制数据判断;2)审核数据的逻辑性,比如:土壤样品PH值呈强酸性,但同一采样点的渗出液样品PH值呈强碱性,则逻辑不合理。3)审核数据的可比性,例如,食用动植物油的抗氧化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的4)审核数据的合理性,例如,同一样品,有关联的分析结果的相关性和合理性,重金属含量高,那么伴随的灰分的结果也会高5)实验的采样方案是否准确;6)现场采样的环境条件是否符合采样规定;7)本次结果和历史数据的比较;小结:在行业规范化的今日,各位检测机构人员需要保障自己和维护公司,应尽快规划化检测检验流程高质量要求自己和公司,靠虚假内容、价格战抢占市场,只会做坏市场,打击未来检测人才的专业热情我们这批人当中不少同僚已经是在旋涡当中,如果不想检测市场像房地产那样进入报告泡沫危机,请为自己和后来者尽一份努力! [font=宋体][/font]

  • 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方法如何选择、如何进行验证?

    [align=center][b][size=16px]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方法如何选择、如何进行验证?[/size][/b][/align][size=15px]实验室CMA及CNAS咨询[b]检测方法的选择[/b][back=transparent] 实验室应首选正式颁布的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政府发布的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back][back=transparent][/back] 在新旧标准过渡期间,优先选择新版标准。 对于客户未指定方法的委托检测,检测组主任应推荐实验室认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检测方法,并获取客户的书面同意。[b]方法合理性确认[/b][/size][align=left][back=transparent] 实验室应确保所使用的标准是现行有效的版本,资料员负责检索和收集最新标准,并填写《标准查新表》。[/back][back=transparent][/back][/align] 在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应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所有权侵权问题。[b]检测方法的确认及验证:[/b][size=14px][back=transparent] 手册的管理、编写目的、适用范围、编写依据。[/back][/size]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编写检测作业指导书,并确保其形成正式的书面文件,经过审批后保持有效性。 对于选用新版标准、规程等技术规范开展的检测,技术负责人在审批检测实施方案时应对比新旧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检验条件和过程,进行能力确认。 确认应包括详细说明有关要求、确定检测方法的特性、核查使用该方法能否满足有关要求等。 方法的确认应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与其他检测实验室进行比较、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的评审、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科学理解等方法。[b]非标准方法的制定:[/b] 对特定委托方要求的检测,可采用自行制定的非标方法,该方法应经过确认,并将验证和确认后的方法通知客户,征求客户的同意后方可采用。[b]检测方法的确认流程[/b][size=14px][back=transparent] 手册的管理、编写目的、适用范围、编写依据。[/back][/size] 检测组主任根据客户咨询的检测要求制定检测方案,并填写《检测方案》,答复客户。 客户明确检测需求后填写《检测委托单》,由指定工程师执行检测工作。

  • 检验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

    [align=center][b]检验检测机构对授权签字人的要求[/b][/align][font=宋体][size=12px][color=#868686]来源:[/color][/size][/font]中国计量测控网[b]一、授权签字人的概念[/b]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主要是指机构出具报告的批准(或签发)授权签字人,是经单位最高管理者提名并授权,经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考核合格,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或省级质监部门通过(认可、批准)的人。  授权签字人获得批准(或签发)报告的权利必须经过3个步骤:首先是机构的最高管理者根据业务工作需要,从业务技术骨干中推选出合适人选进行授权,在向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提交的评审申请书和体系文件中明确注明签字人和签字范围 其次是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在评审时,要现场对申请的签字人根据申请签字的业务范围进行考核,并经考核合格 最后由资质认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评审组提交的考核意见,确认该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并在批准的资质认定证书和附表中明确授权签字人及签字范围。  [b]二、授权签字人的任职资格[/b]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明确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这就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在任命授权签字人时,应考虑该签字人是否具有签字领域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是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所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的经历,只有具备其中一个条件,检验检测机构才可以提名其为授权签字人,并在资质认定申请书中注明授权签字人的相关信息,以便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组进行考核。凡是不符合授权签字人任职条件的其他人员,机构不得任命其为授权签字人,更不得让其在检测报告中批准签字。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人员。  [b]三、授权签字人的能力[/b]  授权签字人作为报告的最后把关者,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才能满足工作需要。  1.要具备相应签字专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由于检测项目的不同,检测样品可划分成不同的专业领域,授权签字人不可能对每个领域的业务知识都特别精通。为了保证授权签字人能够对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进行正确判定,就要求授权签字人在签字领域中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2.要了解清楚实验室样品的运作流程和检测过程的关键环节  检测数据得出的准确与否,与实验室的“人、机、料、法、环、测”等诸多因素密不可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可能造成检测结果的偏离,只有熟悉掌握各个环节的关键点,严格按程序执行操作,才能对检测过程的符合性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作出正确评价。  3.要掌握检测标准的时效性  授权签字人需要经常关注标准的更新动态,适时使用本机构认证检测项目所涉及的最新标准,确保使用的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  4.要具有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能力  当检测结果的数据可能存在可疑值、违背统计规律而产生的离群值、检验人员的失误造成计算错误值、违反检测样品各项指标间的相关性时,授权签字人应当具有识别判断的能力,因此需要其掌握必要的检测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检测工作经验。  5.要具有对检测报告严格把关的能力  当检测报告流转到授权签字人手中时,不能盲目批准签字,要对签发的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包括报告的格式、信息量、检测项目、依据标准、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判定结论的用语以及报告发给客户前CMA章的使用等,确保报告的完整性、结论的准确性和计量认证章使用的正确性。  6.要具有和其他岗位间的沟通协调能力  对检测报告形成过程中所涉及的关键岗位,授权签字人要有与其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信息交流或心得交流等的能力,互相探讨签署的报告形成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改进的地方,使得报告产生的每个环节的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7.要有延伸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力  授权签字人的业务水平不能仅局限在当前的签字领域范围内,要经常学习充实自己,把业务知识扩充到其他检测领域,以满足机构的工作需要,增强自身素质,成为机构更全面更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b]四、授权签字人的权力[/b]  授权签字人的权利体现在:对授权签字范围内的检测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对授权签字范围内的管理和技术要求有审核权 对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有负责权 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有拒绝签字权 对检测结果有做出中肯的评价权 对方法和结果有解释权。  [b]五、授权签字人的设置[/b]  一般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不少于两人,其中至少有一名人员的签字领域应为全部项目,具体数量应根据实验室的规模和业务量确定,以保证检测报告的正常签发。授权签字人也不宜设置太多,以满足检测业务量为宜。

  • 请问谁有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文件一套?

    如题,没有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文件也没关系,按照2016年8月1日实施的最新版本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编写的管理体系文件也可以。========================================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体系文件了,多谢之前提供共享朋友。

  • 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要求培训班

    12月19日-21日,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要求培训班在海口召开,来自全国100余名国家质检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首先实验室部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动态及监管动态进行了宣贯,其次结合当前最新修订的17025和标准化法邀请了权威的老师进行授课,最后对资质认定制度和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制度进行分组研讨,听取意见。(实验室部)

  • 浅析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大变革

    浅析检验检测行业监管大变革

    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的发布,无疑是今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强力配套措施。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改革总的来说是推行“一家一证”,解决的是“名份”问题,那么最新出台的监督管理办法则旨在解决“规矩”的问题。[align=right][img=,690,305]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10/201910251445216810_4425_3874924_3.png!w690x305.jpg[/img][/align] 纵观《办法》全文,共5个章节33条,提炼其中要点可以归纳为以下4点: 1、机构及人员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2、在过程规范、样品管理、数据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细化了禁止性行为情形; 3、明确界定了构成虚假检验检测的各种行为; 4、 对于未取得资质,虚检等违规行为拟最高处罚3万元。 显而易见,《办法》的出台,关注的是未来对检验检测市场的规范,针对的是检验检测领域的行业乱象。仅以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特征——检验报告为例,从实际案例中就可以发现以下6类问题:[list][*][color=#191919]检测报告信息量不足或信息有误[/color][*][color=#191919]超范围使用资质标识[/color][*][color=#191919]检验检测依据错误[/color][*][color=#191919]检验结论不规范[/color][*][color=#191919]分包项目未在报告中注明[/color][*][color=#191919]原始记录不规范或信息量不足,无法追溯[/color][/list] 除此之外,检验检测行业的乱象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因此从去年开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专门出台了检验检测认证领域专项整治,在可见的未来都会延续高压状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而在有些重点领域则不会按双随机抽查,而是要百分百排查。那些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将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 据悉将建立“四个体系”以强化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手段:[list][*]认可与检验检测制度体系;[*]能力验证体系;[*]合格评定技术与标准体系;[*] 检验检测统计监测体系。[/list] 其中,认可与检验检测制度体系,可以视为重中之重。由于我国检验检测制度尚未完善,很多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这也是很多检验检测领域仍存在各种违规现象的原因。有鉴于此,就必须从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着手,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违法成本。 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推行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并将对检验检测从业人员的限制,会随着对机构的限制,进而对相关人员进行限制。对人员实施限制后,就很难再从事检验检测行业。检验检测是用数据说话的行业,加大数据集中和深入数据挖掘也会成为加强监管的必由之路。预计管理部门将会通过检验检测体系大数据分析达到高效监管的目的,根据行业数据所反映的机构之间的恶意竞争、低成本中标等现象,必将进行重点监管和查处。 近年来,我国的机构数量每年以10%的数量增加,在国民经济和国家质量战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不断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都是为了服务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之处提出的五大总体方向:[list][*]市场化,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着力全面深化改革;[*]国际化,以拓展多双边合作机制为重点,着力推进国际互认;[*]专业化,以提升从业机构及人员能力为根本,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集约化,以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目标,着力提高行业发展质量;[*]规范化,以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为依托,着力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从而全面提升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有效性。[/list] 全国约4万家的检验检测机构和120万的从业人员,以及数量更为庞大的诸如仪器设备、软件供应等配套产业的企业群体,把握住政策导向、做好准备了吗?

  • 国家统计局批准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

    2019年1月31日,国家统计局正式批准执行新修订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原名称为《检验检测统计报表制度》)于2013年首次获国家统计局批准以来, 2014-2018年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计36327家检验检测机构,实现营业收入2377.47亿元。 按照国家统计局新批准的《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认可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随后将开展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继续使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报送统计调查数据和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国家质检中心还应通过统计直报系统报送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为切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有关要求,便于社会查询和监督,本次统计工作要求各检验检测机构在统计直报系统中上传2016-2018年度本机构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编号,并于2019年起每季度上报一次最新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编号,市场监管总局将据此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编号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网上查询服务。

  • 2014中国国际质量检验检测与测量测试展

    2014中国国际质量检验检测与测量测试展会将于5月21-23日在北京举办,本届展览会以"科技兴检、创新服务"为主题突出国际化、品牌化,以全球聚焦于质量,以社会责任促进产业发展;顺就国际检验行业发展形势需要,为国际知名企业而搭建的行业交流平台。 梅特勒-托利多将于特装的方式参与并带来全方位的实验室解决方案,如最新上市的XPE新超越系列分析天平、快速水分测定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卡尔费休水分仪、RAININ移液器等。 时间:5月21-23日地址:北京国国际展览中心 梅特勒-托利多期待你的光临!梅特勒-托利多客服热线4008-878-788梅特勒-托利多官方网站http://cn.mt.com/cn/zh/home.html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问题

    求助各位大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我理解为分包必须是机构有能力检测的项目,因为4.4.2条规定必须要求有所有仪器设备。所以分包的前提是机构有能力检验该项目,只是因为工作量大,或者人员有意外(生病、不在),或者仪器设备故障、损坏、未检定等)情况下进行分包。但还有人理解是没能力才分包,我觉得不符合准则要求。求大侠们指点!!!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疑问

    [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color]已经替代了原有的[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olor],但是为什么在[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olor]中的[align=left][b][color=#ff0000]3.3 资质认定评审[/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color][/align]仍然是要求符合[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呢,这两者之间到底[/color]有什么关系呢?

  • 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font=仿宋_GB2312]请教大家,检[/font][font=仿宋_GB2312]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不在两家以上[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但可以在2家单位从业,其中1家是检验检测机构,另一家不是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

  •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如何找到属于行业的“互联网 + 检测”?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 ”的理念是在2012年11月由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提出,他认为未来“互联网+ ”公式应该是大家所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2015年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至此“互联网+”成为热议的关键词。如今的市场几乎是互联网的天下,传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怎么找到你所在行业的“互联网 + ”呢?“互联网 +”模式首先被电商加以利用,随后金融公司也开始利用“互联网+ ”创造新的盈利模式,例如P2P金融就是利用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2015年5月12日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在广东召开互联网 检验检测服务模式创新研讨会,会上主要讨论了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新时代,检验检测行业也要逐渐利用这一新的发展机制来促进本行业发展,正式将检验检测领域探索“互联网 +”发展模式提上日程。同时,2015年5月18日,我国也正式发布《中国制造2025》规划,成为中国版“工业4.0”计划,也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检验检测作为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的一种重要业态,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政府在“第四次工业改革”中的重要突破口。最新的数据显示我国有2.8万余家检验检测机构,每年出具3亿多份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服务产值逾1600亿元。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检测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截至2014年底,全国通过统计直报系统上报数据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共计28340家,当年共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11亿份,检验检测服务营业收入1630.89亿元。这些数据无一不是要表明检验检测占据着国内很大的市场,并且呈良好的上升态势,众多数据和行业现状表明我国已成为继欧美之后世界第三大检验检测市场。那么,既然有一个如此广阔的发展市场,那么检验检测行业就无法再拘泥于传统的发展模式。“互联网+ ”应用于检验检测领域的探索,也说明了在现有的庞大检验检测市场的导向下,需要追求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那么,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就必须向互联网化转变,必然就需要加大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想要往互联网行业进行转变的话,就必须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向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二是从传统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商向互联网服务商转变。但是,检验检测领域的“互联网+ ”并不是互联网和检验检测两者简单的糅合,而是在互联网思维的模式下开创属于这个领域的新的发展模式,究竟如何去发展,如何是更好的结合两者的优势?检验检测行业如何更好地在互联网浪潮中实现创新转型呢?目前的检测行业存在很多痛点,首先对有检测需求的企业来说,中国有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找不到合适的检测机构,检测价格高、检测周期长,这些是对于有检测需求的企业来说是非常头疼的问题。其次,对检测检验认证机构而言,作为经营性的检测机构,销售成本并不低。传统的销售模式中,自备销售人员成本以及借助中介系统的成本,都是不可忽视。虽然目前互联网上有一些企业针对检测行业开发了在线商城,机构也可以入驻,但是商城不是机构自己的,在这个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下,机构不能保证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因此检测机构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在线商城是必经之路!因此由“昆山双创人才引进”、昆山科技局支持成立的苏州赛提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测行业的痛点,研发了工蜂云(互联网 + 检测)这一款适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生成机构自己的在线商城的软件。通过互联网+的模式,注册入驻的检验检测机构能生成操作方便,检测服务项目清晰的在线商城,线上技术能够为检验检测过程提供高效、便利、低成本的数据处理分析服务。机构生成了在线商城之后,便可以借助所有的新媒体营销推广渠道进行商城的推广,大大的降低的传统机构的销售成本,拓展了客户渠道,也提高了推广的效率。而且检测机构生成在线商城之后,机构的客户可以在线管理订单,清晰的掌控检测服务的整个流程,这些都是目前有检测需求的工厂企业迫切需求的东西。检测机构解决了工厂企业所烦恼的问题,那么订单一定是蜂拥而至的!延伸解读:互联网 +工业 “互联网+ 工业”即传统制造业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及研发生产方式,与“工业互联网+”、“工业4.0”的内涵一致。据了解,在“互联网+ ”和“中国制造2025规划”等多重政策红利刺激下,未来20年中国工业互联网发展至少可带来3万亿美元左右GDP增量。转自:工程检测网 http://bbs.gcjc.com/thread-132164-1-1.html

  •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三、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

  • 怎么理解检测和检验?

    请教大家,什么叫检测和检验?以前了解到试验室做的参数一般是检验,现场检测的参数一般叫检测,检测只是出数据不带判定,检验是有数据有带判定的,但判定我们遇到有2种,一种是有判定标准的,结论叫符合什么标准要求,另一种是没有判定标准,只有检测方法,但客户提供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里有个设计值,这样出报告时就要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请问这2种都可以叫检验吗?还是符合设计要求这种不叫检验?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