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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物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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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物质标准相关的资讯

  • 水质分析中的常见指标以及标准物质在其中的作用
    在此,我们将依据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表1,对水质常规指标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这些数据,就如同体检报告上的各项指标,默默讲述着水质的故事。让我们一起,探索那数据背后的意义,守护我们的饮水安全。一、微生物指标饮用水需要检测微生物指标,如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等,如果这些指标不合格,易引发细菌感染、寄生虫病,使人出现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二、感官性状指标1、色度:天然水或处理后的各种水进行颜色定量测定时的指标。标准限值:15度。2、浑浊度:水中悬浮及胶体状态的颗粒。标准限值:1NTU。3、臭和味:被污染的水体往往具有不正常的气味。用鼻子闻到的叫做臭,口尝到的叫做味。标准限值:无异臭、无异味。4、肉眼可见物:水中存在的、可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其他悬浮物质。标准限值:不得含有。超标危害:感官性状指标主要是其他指标的表征体现,一般没有直接危害。如浑浊度超标水样中悬浮物容易吸附细菌、病毒等。三、一般化学指标1、pH值:氢离子浓度倒数的对数。标准限值:6.50~8.50。超标危害:对管道的腐蚀进而引起间接中毒。2、总硬度:主要是指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硬度分为碳酸盐硬度及非碳酸盐硬度。碳酸盐硬度和非碳酸盐硬度的总和称总硬度。标准限值:450mg/L。超标危害:引起胃肠道功能紊乱,容器结垢,腐蚀设备等。3、溶解性总固体(TDS):溶解在水里的无机盐和有机物的总称,主要成分有Ca2+、Mg2+、Na+、K+、CO32-、HCO3-、SO42-、NO3-等。标准限值:1000mg/L。超标危害:味道差,口感差,水壶结垢。四、无机非金属指标1、硫酸盐:主要来自石膏和其他含硫酸盐沉积物的溶解。标准限值:250mg/L。超标危害:大量摄入导致腹泻、脱水、胃肠道紊乱。2、氯化物:广泛存在于水中,来源于天然矿物沉积、海水入侵、农业灌溉等。标准限值:250mg/L。超标危害:腐蚀管路,引入咸味,对胃液分泌、水代谢有影响,从而诱发各种疾病。3、氟化物:广泛存在于水中,来源于天然矿物沉积。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适量的氟对身体有益,可预防龋齿。摄入过多对人体有害,容易导致氟斑牙、氟骨症。4、氰化物:自然水体一般不存在氰化物,水中来源主要是工业污染、石油化工、农药、电镀等。标准限值:0.05mg/L。5、硝酸盐氮、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和氨是氮循环的组成部分。除来自地层外,还主要来源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肥料等。标准限值:硝酸盐氮10mg/L,氨氮0.5mg/L。超标危害:本体无毒。在体内形成亚硝酸盐,可导致高铁血红蛋白症。在胃肠道形成亚硝胺,使动物致畸、致癌、致突变。五、金属指标1、铝:来源于工业污染及混凝剂(如硫酸铝、聚合氯化铝、明矾等)的使用,产生的铝化合物随污水进入水体。标准限值:0.20mg/L。超标危害: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并非人体需要的微量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人体摄入铝后仅有10%-15%能排泄到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与多种蛋白质、酶等人体重要成分结合,影响体内多种生化反应,长期摄入会损伤大脑,导致痴呆,还可能出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疾病。2、铁:铁是人体的必需元素。铁是地壳层中第二丰富的金属,以多种形式存在于天然水中。水中的铁通常以Fe3+的形式出现,而较易溶解的Fe2+可能在脱氧的情况下出现。标准限值:0.30mg/L。超标危害:当水中含铁量超过0.30mg/L会使衣服、器皿、设备等着色。在含铁量大于 0.50mg/L时,水的色度可能会大于30度。饮用水铁过多可引起食欲不振、呕吐、腹泻、胃肠道紊乱、大便失常等症状。3、锰:是地壳中较为丰富的元素之一,地下水中锰的质量浓度可以达到每升几毫克。常和铁结合在一起。标准限值:0.10 mg/L。超标危害:高浓度锰有毒性,锰主要危害中枢神经系统,可以出现颓废、肌张力增加、震颤和智力减退等中毒症状。但还未达到此水平时根据味道就需对水进行处理了。当锰的质量浓度超过0.10mg/L,会使饮用水发出令人不快的味道,并使器皿和洗涤的衣服着色。如果溶液中Mn2+的化合物被氧化,会形成沉淀,造成结垢。4、铜:是一种存在于地壳和海洋中的金属。在地壳中的含量约0.01%。自然界中的铜多数以化合物(铜矿物)存在。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铜是人体重要的必需微量元素,但重金属又有一定毒性。毒性强弱与重金属进入人体的方式和剂量有关。金属铜不易溶解,毒性比铜盐(醋酸铜和硫酸铜)小。铜超标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急性中毒有急性胃肠炎、溶血和贫血;慢性中毒有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易激动、多发性神经炎等。5、锌:在自然界中多以硫化物状态存在。主要含锌矿物是闪锌矿。也有少量氧化矿,如菱锌矿,电池的重要原料。水中锌含量很小,但水流经镀锌管道可能被污染,使水的浑浊度升高,具有不舒服的金属味。标准限值:1.0mg/L。超标危害:锌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但锌超标也有危害:1.锌与硒有拮扰性,人体大量摄入锌后降低了硒的解毒作用,容易引起某些有毒元素的慢性中毒或诱发某些疾病;2.大量的锌能抑制吞噬细胞的活性和杀菌力,从而降低人体的免疫功能,使抗病能力减弱;3.过量的锌致使铁参与造血机制发生障碍从而使人体发生顽固性缺铁性贫血;4.长期大剂量锌摄入可诱发人体的铜缺乏。6、砷:在地壳中广泛存在,大多以硫化砷或金属砷酸盐和砷化物形式存在。某些地区水砷偏高(地方病),有的来自治炼废水、矿物溶出。标准限值:0.01mg/L。超标危害:砷是饮水中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确认是使人致癌的物质之一。7、汞:在自然界中分布量很少,但普遍存在,一般动物植物中都含有微量的汞。汞的用途广泛,人类活动造成水体汞污染,主要来自系碱、塑料、电池、电子、化工废水还有农药、化肥等使用。标准限值:0.001mg/L。超标危害:金属汞和无机汞损伤肝脏和肾脏,但一般不形成累积中毒。有机汞(如甲基汞)等毒性高,能损伤大脑,在体内停留时间长,即使剂量很少也可累积致毒,如日本的水俣病。8、镉:在自然界中常以化合物状态存在,一般水中含量很低。镉在电镀、颜料、塑料、稳定剂、Ni-Cd电池工业、电视显像管制造等工业领域使用广泛。镉的污染主要来源工业排放。标准限值:0.005mg/L。超标危害:镉是人体非必需元素,正常环境状态下,不会影响人体健康。镉被人体吸收后,在体肉形成镉硫蛋白,选择性地蓄积在肝肾中。从而影响肝、肾器官中酶系统的正常功能,使骨路的生长代谢受阻碍,从而造成骨路疏松、萎缩、变形等。如日本的痛痛病。9、铬(六价):铬属于分布较广的元素之一。自然界中主要以铬铁矿FeCr204形式存在。铬的污染源有含铬矿石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皮革鞣制、印染等排放的污水。标准限值(六价铬):0.05mg/L。超标危害: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机体的糖代谢和脂代谢中发辉特殊作用。铬的毒性与其价态有关,金属铬对人体几乎无害,六价铬才有毒。六价铬比三价铬毒性高。六价铬对人主要是慢性毒害,它可以通过消化道、呼吸道、皮肤和粘膜侵入人体,在体内主要蓄积在肝、肾和内分泌腺中。通过呼吸道进入的易积存在肺部。10、铅:铅在地壳中含量为0.16%,很少以游离态存在于自然界,工业中含铅废气、废水、废渣等可以污染水源。自来水的铅还来自含铅的管道系统,如输水管、焊料、管件及其接头,聚氯乙烯水管材、管件可能含铅,因为铅作为稳定剂用于生产该种塑料管。标准限值:0.01mg/L。超标危害:铅中毒对机体的影响是多器官、全身性的,临床表现复杂,且缺乏特异性,比较明确的是:1、引起血红蛋白合成障碍;2、损害神经系统;3、损害肾脏;4、损害生殖器官;5、影响子代。病期较长的患者并有贫血,面容呈灰色,伴心悸、气促、乏力等。牙与指甲因铅质沉者而染黑色,有的牙龈出现黑色。编辑搜图六、有机物(综合)指标1、高锰酸盐指数(以O₂ 计):是指水样在规定的氧化剂和氧化条件下的可氧化物质的总量。标准限值:3mg/L。超标危害:高锰酸盐指数是反应饮用水中有机污染物总体水平的一项指标,与肝癌和胃癌死亡率之间有非常显著的相关关系。2、三氯甲烷:是一种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来生产氟氯昂。可用于有机合成及麻醉剂,脂肪、橡胶、树脂、油类、蜡、磷、碘和粘合压克力的溶剂,青霉素,精油、生物碱等的萃取剂,在生产过程中的废水污染水体。饮用水中三氯甲烷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用作消毒剂的氯和在水源中存在的前体之间相互反应。标准限值:0.06mg/L。超标危害: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主要引起肝脏损害,并有消化不良、乏力、头痛、失眠等症状。并认为对人具有潜在的致癌危险性。在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对水质进行检测的同时,需要确保已有仪器的正确值,这就需要用到相关的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那标准物质在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呢?水质检测标准物质主要用于保证水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这些标准物质在环境监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用于测定水样中污染物质的浓度。此外,这些标准物质还可以被用于制定一些环境标准,如水质标准,以保证水质监测检测结果的合理性和可靠性,进而保证公众的生命健康和生活的安全。具体来说,水质检测标准物质有以下用途:1. 质量控制:在实验室内部的质量控制程序中,标准物质可被用作质控样品,通过比较实际测试结果与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来评估实验的准确度和精密度。2. 比对试验:标准物质可以作为基准,用于比较不同实验室或不同测量方法的结果,以评估其准确性和一致性。3. “盲样”分析:在某些情况下,标准物质会被混入实际样品中,以测试实验室对特定污染物的检测能力。4. 校准仪器:标准物质可用于校准测量仪器,确保其准确性。5. 标定溶液浓度:标准物质可以用来标定用于样品前处理的溶液,确保这些溶液的浓度准确无误。6. 评价分析方法:通过使用标准物质,可以对新开发或改进的分析方法进行验证,确保其有效性。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的水质检测标准物质如水中氨氮溶液标准物质和水中铵离子溶液标准物质,不仅可用于上述用途,还可以直接用于对排放的氨氮污染物进行准确测定,为环保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新标准验证、质量控制、能力验证样品检测等方面提供技术保障。
  • 标准品使用常见问题系列--标准品验收及储存篇
    1. 标准品到货后需要查验哪些信息呢?重点查验以下信息:(1)产品信息中英文名称、CAS#、性状、规格、特性量值(2)储存条件储存温度、光敏性、是否需要惰性气体保护(3)保质期关注是否在有效期内,避免超期(4)厂家信息便于出现问题得到技术支持也可以根据CANS-GL035的要求设计验收记录表格,记录相关数据。2. 所订标准品需要冷冻或者冷藏储存,到货后发现冰袋化了,还可以入库吗?标准品证书上给出的储存温度是长期储存的温度,与标准品短期运输温度并不相同。为了保证标准品运输过程的稳定性,生产厂商会模拟运输过程进行短期的稳定性监测,在-20℃ 至60℃ 的温度区间内进行15天的稳定性监测来确保标准品在运输过程中特性量值没有发生变化,因此只要运输时间不超过15天并且到货以后及时按照证书要求进行储存,标准品一般不会产生问题,可以放心入库。3. 购买的是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开封后如何保存?安瓿瓶包装的标准溶液都是一次性使用的,一旦开封不可以再次熔封作为标准品使用。可以将安瓿瓶中的样品一次性取出稀释成储备液,并储存在密封性良好的样品瓶中。4. 标准品开封后保质期与未开封时一致吗?不一致。标准品生产厂商给出的保质期是未开封的保质期,用户需根据开瓶频率和储存温度等实际使用情况对特性量值进行定期核查。5. 库里的标准品过期了怎么办? 过期标准品如果一直按照证书要求储存并且未开封使用,客户可咨询该标准品生产厂商该款标准品能否进行保质期延期,如果可延期厂商会提供新证书以延长保质期,该标准品可以继续使用。如果过期标准品已经开封,则不可继续作为标准品使用。更多标准物质常见问题请详询400-860-5168转3034。
  • 标准品标准溶液配制过程中常见问题汇总
    标准溶液配制常见问题 1、能否直接将溶剂加入标准品的瓶子中进行溶解,再转移到容量瓶中定容?不能。一般除非特别指明,所有标准品厂商给出的产品质量和体积都不是精确数值,比如10mg的标准品,其瓶中的产品重量可能大于10mg,如10.5mg或11mg。如果产品的重量为精确数值,厂家一般会特别注明。 2、溶剂选择:根据已有的方法或者物质的相关理化性质选择合适溶剂。不适当的溶剂可能造成无法溶解或者产品降解。 3、称量方法: 请根据您需要称量的重量和容许误差选择合适的天平。如使用十万分之一的天平,建议称量值不小于10mg。在购买产品时也请注意产品的重量能否满足您的需求。 一般采用增量法或减量法进行称量,以下是一些建议供您参考:a、称量前:建议冷冻或者冷藏的产品先放置到室温,并将产品直立放置一段时间,使产品全部集中至底部,便于取用。尤其是粘稠状物质,可以倾斜至与竖直方向呈45度,使产品集中在瓶底边缘。如果担心瓶盖上有粘附,可以在未打开瓶盖前甩动瓶身,使产品集中至瓶底。 b、粉末或晶体:建议采用增量法称量,准备合适的干燥容器,归零后将产品倾倒在容器内,得出容器中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物质重量。 c、粘稠状或液体:建议采用减量法称量,先称量原产品连瓶一起的重量,再用适当器具移取所需样品至配制容器中,称量移取后的产品连瓶重量,其差值为实际用于配制标准溶液的重量。 d、其他如果瓶盖上粘有物质,可以在减量法称量时连瓶盖一起称量,移取产品时注意使用干燥的器具。 4、溶液配制: 标准品和溶剂在配制过程中产生放热或吸热现象时进行定容,未等标准溶液冷却到室温,会引起溶液体积偏差,使所配溶液浓度出现误差。 5、配制标准溶液时,容量瓶能否溶解固体物质? 不能。固体标准品应先称量在合适的烧杯中进行溶解,再通过玻璃棒引流至容量瓶中。 6、容量品能否存放配制好的标准溶液? 不能。容量瓶是量器不是容器,应选择合适的试剂瓶存放配制好的标准溶液。
  • 标准物质——东西不大 市场不小!
    p   标准物质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地确定了的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由于标准物质的英文名称Reference Material(RM)在国际上也是标准样品的英文名称,所以本报告的调研范围既包括标准物质也包括标准样品。 /p p   作为建立化学测量值溯源体系的有效工具,标准物质是生产检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目前,实验室通常利用标准物质开展校准仪器、日常分析、质量控制等活动,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加深对标准物质的了解,加强对标准物质的管理,是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的要求,是实验室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因如此,《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与条件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规划》等政府文件都提出了标准物质研制的方向和工作内容。 /p p   为了了解标准物质的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标准物质各主流品牌市场占有率、品牌认知度以及标准物质用户分布等内容,同时,也为各标准物质厂商在以后制定产品销售和市场推广策略时提供参考,仪器信息网特组织了“中国标准物质市场调研”活动。在此调研活动的基础上,我们撰写完成了《中国标准物质市场研究报告(2019版)》。 /p p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标准物质种类繁多,国内相关生产销售企业有几百家之多,鱼龙混杂。而且标准物质使用范围广泛,下游用户众多。目前,中国标准物质市场主要还是以外资品牌产品为主,国产品牌标准物质市场规模远远小于外资品牌市场规模。同时,不同于仪器等产品,标准物质作为一种消耗型产品,大量标准物质厂商为了增加用户黏性,在销售自有品牌标准物质的同时,也会经销其他品牌的标准物质。同时,随着用户消费习惯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标准物质厂商也开始建立电商渠道销售标准物质。 /p p   报告节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f6c66fe4-80a7-4b94-9538-f124994ed4e0.jpg" title=" 标准物质news pic1.jpg" alt=" 标准物质news pic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标准物质主要品牌用户推荐度 /strong /p p   在参与本次调研的用户当中,进口品牌用户愿意向其他人推荐其使用品牌产品的占比普遍更高。XXXX标准物质用户愿意向别人推荐该品牌的用户占比最高,达到XXXX,XXXX品牌的用户愿意推荐该品牌的用户占比为XXXX,XXXX品牌标准物质用户愿意向别人推荐该品牌的用户占比为80.8%。权威机构标准物质用户愿意推荐品牌的用户占比虽然比进口品牌用户占比略低,但也都在XXXX以上。由于这类机构的标准物质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这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用户推荐的意愿度。值得注意的是,XXXX虽然在“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用户感到满意的占比都在XXXX以下,但由于国内生产标准气体的标准物质厂商相对较少,所以愿意向其他用户推荐该品牌的相应用户占比达到了XXXX。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dbb4b4ae-a563-4e30-9712-96671dc4530a.jpg" title=" 标准物质news pic2.jpg" alt=" 标准物质news pic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制药行业用户标准物质使用类型分布 /strong /p p 报告目录: br/ /p p   第一章... 标准物质相关基本概念及分类.. 1 /p p   1.1 标准物质分类.. 1 /p p   1.1.1 国家有证标准物质.. 1 /p p   1.1.2 国家有证标准样品.. 2 /p p   1.1.3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2 /p p   1.1.4 国际通用有证标准物质/样品.. 4 /p p   1.2 标准物质生产者资质.. 5 /p p   第二章... 标准物质市场综述.. 7 /p p   第三章... 标准物质主要厂家及产品分析.. 9 /p p   3.1 部分市场常见进口品牌分析.. 9 /p p   3.1.1 艾吉析.. 9 /p p   3.1.2 默克.. 10 /p p   3.1.3 CATO.. 10 /p p   3.2 部分市场常见国产品牌分析.. 11 /p p   3.2.1 中国计量院.. 11 /p p   。。。。。。 /p p   3.2.7 国标检验.. 15 /p p   3.2.8 山东德洋.. 16 /p p   3.2.9 济南众标.. 16 /p p   3.2.10 山冶.. 17 /p p   3.2.11 北京振翔.. 17 /p p   3.2.12 海岸鸿蒙.. 18 /p p   3.3 汇总.. 19 /p p   第四章... 主要品牌认知度.. 20 /p p   4.1 产品质量满意度.. 20 /p p   4.2 售后服务满意度.. 22 /p p   4.3 用户品牌推荐度.. 24 /p p   第五章... 标准物质用户分布分析.. 26 /p p   5.1部分重点省份标准物质用户分析.. 26 /p p   5.1.1山东省.. 26 /p p   5.1.2 江苏省.. 28 /p p   5.1.3广东省.. 30 /p p   5.2 部分重点行业标准物质用户分析.. 32 /p p   5.2.1 制药行业.. 32 /p p   5.2.2 检测行业.. 34 /p p   5.2.3 环境行业.. 36 /p p   第六章... 标准物质未来发展趋势.. 39 /p p   第七章... 总结.. 41 /p p   特别鸣谢.. 42 /p p   报告链接: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survey/Report_Census.aspx?id=175" target=" _blank" 《中国标准物质市场研究报告(2019版)》 /a /p p strong   欢迎感兴趣的网友和我们联系购买报告事宜,电话:010-51654077转 销售部 /strong /p p br/ /p
  • 汇集百名专家 共话标准物质发展——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随着全球科技的迅速发展,国家、市场和消费者对各个行业的产品品质要求不断提高,小到蔬菜瓜果检测,大到航天军工分析,标准物质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标准物质是国家级计量器具,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资质后方可研制生产。标准物质是改善和维持世界范围测量一致性体系的关键因素,是进出口贸易、食品质量控制、环境安全监测等有效测量的重要保障。2017年2月25日,“2017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丰大国际酒店举行。来自全国145家专业从事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研制、生产、销售的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现场  从建国开始的行业空白,到现在每年数以千计的产品研发,作为一个在标准物质行业十年风雨的民营企业,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墨质检)见证了标准物质快速发展的十年。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办单位,坛墨质检期望通过本次研讨会,帮助与会者了解更多标准物质研发、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以及标准物质在检测过程中的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同时加强坛墨质检与业内人士的沟通交流,提升坛墨质检在行业内的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深度服务。坛墨质检董事长方燕飞致辞  本次会议邀请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韩永志、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等多位资深专家莅临现场,分享标准物质、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实验室质量控制等相关专业知识。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资深研究员 韩永志  标准物质是具有准确性量值的测量标准,在化学测量、生物测量、工程测量与物理测量领域应用广泛。标准物质与分析测试技术密不可分。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已经从经典的、单一的、简单的基体测试,逐渐演化为现代分析仪器为主的多组分、痕量、复杂基体测试,分析测试难度和复杂程度大幅增加,标准物质的作用凸显。近几年,我国标准物质的发展速度飞快。截至2016年12月,我国有证标准物质共计10263种,其中一级标准物质2326种,二级标准物质7937种。韩永志在报告中指出,作为分析工作者,在选择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时需要注意几点:第一,选择国家颁发证书的标准物质;第二,全面了解标准物质证书内容并严格执行;第三,选择与待测样品集体组成和待测成分含量水平类似的有证标准物质;第四,根据预期用途和不确定度水平要求选择合适级别的有证标准物质;第五,在有效期内使用;第六,取样量大于标准物质证书上规定的最小取样量;第七,在统计控制中(分析方法、操作过程处于正常稳定状态)使用标准物质。  来自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王永华和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邢宏分别以“气相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标准物质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及“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为题,为与会者分享了标准物质在分析检测中的重要作用和标准物质研究相关知识。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王永华国家水质监测网/华电水务高级工程师 邢宏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洪涛  感恩客户,共同发展。本次研讨会上,为感谢客户及用户对坛墨质检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特举办了答谢活动。答谢活动现场  为进一步了解坛墨质检标准物质研发、生产、销售及物流等情况,与会人员参观了坛墨质检实验室、仓库,坛墨质检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到访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参观坛墨质检  此外,赛默飞世尔、安捷伦、默克以及大连依利特作为支持单位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为参会企业展示最新科技前沿检测技术和仪器。
  • 药典标准物质的那些事儿
    小编曾在前几期的推文中归纳了常见的标准品名称与类别,介绍了ISO国际标准体系、国内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和国家标准体系下标准品的区别,但是,医药行业的朋友需要使用的药典体系的标准品只是简单提及。由于药典体系对标准品的定义、分类、用途与上述规范体系定义的标准品不同,需要另外说明。“药典标准品”只是一个通称,由于“标准品”在药典体系中有明确定义,因此后续使用“标准物质”代替。那么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药典标准物质的那些事儿。什么是药典标准物质?药典标准物质是由国际或各国家ji药典机构收录、研制提供的标准物质,主要分为“标准品”、“对照品”等,2015年版《中国药典》针对不同种类的药品有不同分类。根据品质与使用需要,药典标准物质在我国可大致分为三大类:1.进口标准物质由国际药典或其他国家药典机构如美国药典(USP)、英国药典(BP)、欧洲药典(EP)等收录并提供的现行批号的标准物质。高品质,可不经标定直接使用,可作为基准物质标定工作标准物质,但比较昂贵。2.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在2015版《中国药典》中有明确定义,可作为基准物质标定工作标准物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简称“中检院”)是研制、分装、分发、保存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唯yi单位。[以上二类属于法定的(药典)标准物质。]3.工作标准物质自行研制或市售的非药典机构的标准物质,成本较低,使用前须经法定药典标准物质标定。什么是国家药品标准品物质?《中国药典》2015年版 四部《029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规定:“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供国家法定药品标准中药品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测试用,具有确定的特性或量值,用于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给供试药品赋值或鉴别用的物质。”根据定义与官方说明,国家药典标准物质具国家标准体系的“标准样品”的性质,是《中国药典》所收录的各类药品、杂质成分、辅料等文本标准对应的实物标准,是检查药品质量的特殊的专用量具,是测量药品质量的基准。在《中国药典》2015版中,我国药品主要被分为中药、化学合成药、生物制品三大类,分别收录于一部、二部、三部,在这三部的凡例中分别根据用途规定了三类药品标准物质的类别:??据一部《凡例》,中药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据二部《凡例》,化学合成药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又称化学对照品);??据三部《凡例》,生物制品标准物质分为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这些分类在四部《0291国家药品标准物质通则》被总结为五类,定义如下:1.标准品系指含有单一成分或混合组分,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效价、毒性或含量测定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其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单位(U)或以重量单位(g,mg,μg)表示。2.对照品系指含有单一成分、组合成分或混合组分,用于化学药品、抗生素、部分生化药品、药用辅料、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生物制品(理化测定)等检验及仪器校准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在药典二部、四部《凡例》中提及,对照品用于理化分析,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3.对照提取物系指经特定提取工艺制备的含有多种主要有效成分或指标性成分,用于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鉴别或含量测定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4.对照药材系指基原明确、药用部位准确的优质中药材经适当处理后,用于中药材(含饮片)、提取物、中成药等鉴别用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5.参考品系指用于定性鉴定微生物(或其产物)或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生物效价和生物活性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或指由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制备的用于疾病诊断的参考物质。怎么购买标准品呢?知道了上面的这些信息,对我们购买标准品有什么帮助呢?1.了解如何选购药典标准物质在需要严格按照药典方法进行试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用途选择合适类型的标准物质;经费足够的情况下可直接购买中检院或各国药典机构研制的法定标准物质,经费不充裕亦可使用经法定标准物质标定且标定结果符合需求的工作标准物质。如仅需要满足某些检测指标比如只需要定性,也可使用其他体系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2.轻松区分药典标准物质与其他体系标准品药典体系对标准物质有独有的分类,比如“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中药对照品”、“杂质对照品”等,如是“标准品”“标准物质”此类容易混淆的类别,可通过单位、产品名称、证书内容与其他规范体系的“标准样品”、“标准物质”区分。参考资料:国家药典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M]//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 2000.张晓松. 中国药典的化学对照品[J]. 中国药业, 2004, 13(5):24-25.朱霁虹. 药物标准物质的发展和应用概况[J]. 中国药品标准, 2000(1):15-16.牛剑钊, 宁保明, 张启明. 国内外化学药品标准物质的研究与应用[J]. 中国药学杂志, 2011, 46(11):877-879.
  • 中检院发布数字标准物质DRS手机APP
    2018年4月23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北京举行了数字标准物质二期项目结题会暨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DRS)发布会,面向以药品质量控制为代表的分析检测行业推出了供免费使用的手机APP等3款系列软件产品。该系列产品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设计研发,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共有包括15家来自全国省级食品药品检验院(所)以及8家仪器厂商企业在内的合作成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提到中检院,大家就会想到标准物质。中检院在提供法定标准物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药品品种的不断增长,以及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不断深入,同时农药、重金属等有害残留物检测方法的不断扩展,所需的标准物质种类呈现爆炸式增长,造成了标准物质的提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间的矛盾,极大地影响了药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与科学评价。为解决这一问题,中药所近年来致力于替代标准物质的相关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结合双标线性校正法、PDA光谱、质谱相似度比对以及基于大数据的色谱柱推荐来解决替代标准物质的色谱峰定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数字标准物质工作站软件。同时,考虑到检验、科研工作中还存在质量标准查询不便,由于色谱柱选择的盲目性导致检验方法较难重复等问题,课题组又进一步开发了包含标准物质、质量标准,色谱柱以及检测图谱等有关的多维融合信息数据库,也就是此次所公开发布的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软件(DRS)。这两款软件,数字标准物质工作站着力解决替代标准物质的问题;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致力于为分析检测全流程提供服务,连接各种数据,连接所有用户。DRS是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专为以药品质量控制为代表的分析检测行业专业人员量身定制的App应用,其以知识图谱形式汇集了与标准物质、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样品有关的全程可追溯的多维融合信息。DRS首期发布版本收载以中检院中药标准物质为代表的标准物质462种、以《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为核心的各级药品质量标准2379项、高效液相图谱2745张、以及国内外常见色谱柱厂家和型号312个。用户可免费安装及使用该款手机客户端和PC客户端,并对业内第一手权威数据进行查询。无论是研发机构、第三方实验室、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的客户端用户,都能从DRS所发布的大数据中获得创新的源泉,享受到大数据给日常分析检测工作所带来的便利。下一阶段,DRS还将以大数据为纽带,面向行业用户开放全方位、高水准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分析检测数据的互联互通。同时DRS iOS版本 App也将于近日推出,敬请期待。DRS的推出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践行,是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中以“科学数据为中心”的顶层设计的相关要求,以及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关于加强市场大数据监管的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随着建设的深入进行,在药品质量以及分析检测领域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DRS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促进力量和生力军作用。会议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张志军副院长致开幕词,中药民族药检定所马双成所长致发布辞,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副所长孙磊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对系列产品设计功能进行了汇报。各参加单位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了讨论和统一分工部署。来自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笔画顺序排列)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上海诗丹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耀精细化工品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迪科马科技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岛津技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按笔画顺序排列)等国内外仪器厂家代表参加了会议。扫描上方二维码,快速识别并下载DRS APP!
  • 标准物质如何正确使用?这些问题该注意!
    标准物质是化学分析和成分测量过程中量值传递的载体,对于确保化学测量结果的一致和溯源性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被形象地称为“化学砝码”。近年来,国家政策大力扶持计量标准物质的产业发展,如国务院制定的《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就明确指出,开展基础前沿标准物质研究,扩大国家标准物质覆盖面,填补国家标准物质体系的缺项和不足,因此我国标准物质产业也迎来了快速发展期。2021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标准物质领域将迎来怎样的新机遇?标准物质产业又将如何发展?基于此,仪器信息网特推出专题标准物质:“化学砝码”的现状与未来,为广大业内专家及用户介绍标准物质领域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本期邀请迪马科技聊一聊标准物质该如何正确使用! 一、标准品常见的保存方法• 常温保存:通常用于化学性质比较稳定的标准品,建议保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必要时要避光保存。• +4 ℃冷藏:用于常温下不是很稳定的物质,保存于冰箱冷藏室。• -20 ℃冷冻:用于化学性质不稳定,常温下容易分解的物质,保存于-20℃冷冻室。• -80 ℃保存:一些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需要保存于特定的-80 ℃的冰箱。 对于配制成溶液的标准品的保存大部分的溶液标准物质都是冷藏避光贮存的,使用前于(20±3 ℃ ) 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也可选择一次性制备成中间标准储备溶液保存、使用。对于一些溶质溶解度低,溶液性质稳定的标准溶液,为防止低温下溶质析出,可放置于阴凉干燥的地方室温保存。 对于己经打开使用的标准品如何保存溶液型的产品最好一次性使用完,如果不能一次使用完,建议打开后立即转移到样品瓶密封保存,或一次性制备成中间标准储备溶液,密封好后,冷藏避光保存。固体密封好用封口膜把瓶口包裹,放在温度、湿度均合适(产品 说明书上有)的地方;如果是固体溶解定容后的,将其从容量瓶中移至样品瓶,再将样品瓶置于较大的有盖容器里,放于冰箱中冷冻。液体同样密封好,注意避光,不要经常震动就好,也要注意温度湿度;如果原包装是安瓿瓶的,分装于棕色样品瓶中( 也可根据需要稀释几个梯度保存)。这样保存也是有一定期限的,样品浓度、封存时间等标签要做好。 二、选择标准品还是试剂?标准品的用途是定性或定量。如在色谱中确定检测物的保留时间,建立标准曲线,做内标,以及其他仪器分析中用于定性定量用途的产品,均应购买标准品。除化学标准品外,还有基质标准品或标准物质,用于作为能力验证样品或质控样品等。 三、标准品过期了,可以废物利用吗?按照CNAS 认可准则的要求,过期的标准品是不能用于与检测结果报告的相关检测的。可以这样处理:• 当作废液或者固废统一分类处理;• 用来做内部质量控制;• 对过期标样作一次核查,用新购的标液去定量( 请注意成本考量) ;• 参考一下标准品的理化性质,只要变化不大,可用作回收率试验;• 可用于标准品变化规律的研究;• 在其降解产物响应极弱的前提下,用于色谱分析的峰定性;• 农药做定性分析和快速筛查用;• 实验室内部用来做摸索实验条件用,优化参数。 四、标准品的运输条件相对于长期保存的条件,运输过程由于时间比较短,所以运输条件相对来说要求没有保存条件那么严格。合格的标准品都是经过短期稳定性检验的,短期稳定性检验的条件要比一般的运输条件苛刻。长期保存条件为常温和+4 ℃的标准品都可以在常温条件下运输,-20 ℃保存的标准品在运输时可以放入冰袋来降低温度,而-80 ℃保存的物质则需要在运输时加入干冰。但是干冰的有效时间只能维持1 天左右,所以这类型的物质不适合于长途运输。 五、关于溶剂的选择甲醇、乙腈、丙酮——用于GC、HPLC 均可环己烷、正己烷、异辛烷——基本只用于GC 检测互溶性——丙酮是很好的中间过渡溶剂 六、是否可以将瓶中产品全部溶解,按照产品规格计算?除非特别说明,所有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规格均不是精确规格,而是指不少于相应质量或体积。如规格100 mg,是指产品不少于100 mg ;规格1 mL,安瓿瓶所装产品通常为1 mL。所以,除特别说明,请用户务必先对产品进行称量,在标准曲线浓度计算中使用实际称量数值。溶剂选择:请客户根据已有的方法或者物质的相关理化性质选择合适溶剂。不适当的溶剂可能造成无法溶解或者产品降解。如果没有参考资料可以用于确定溶剂,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与厂家联系看能否提供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七、对少量标准品的称量及溶解方法当样品量非常少时,如何从瓶子中获取所有的纯物质?特别是某些标准品由于非常昂贵,厂商只能以非常小的包装提供给客户,如1 mg,5 mg,10 mg 等。此时,客户拿到产品时可能会觉得瓶子是空的,这种情况是由于粉末状的物质会分散在瓶壁和盖子上,而液体状物质会在瓶壁形成一层可能看不见的液层。客户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操作来获取瓶内所有产品:(1) 擦拭瓶外壁和盖子,等其晾干。(2) 称量整个瓶子( 等到天平读数稳定),记录数据,精确至0.1 mg。(3) 用合适的溶剂( 能溶解产品并容易挥发) 将瓶内的产品转移到容量瓶中。荡洗瓶盖和瓶内壁数次并都转移到此容量瓶中。(4) 中等加热或者氮吹使瓶外壁和内壁干燥。(5) 在同一台天平上称量空瓶连盖的重量,精确至0.1 mg。(6) 两次称量差值即为容量瓶内溶解的产品量。(7) 用溶剂定容至容量瓶刻度,即可计算所配溶液的浓度。 八、标准品如何进行期间核查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期间核查并没有标准规定,所以期间核查的方式可根据客户自身的经济和技术条件灵活掌握。(1) 最简单的期间核查:检查标准物质的标签、证书及包装的完整性,核查标准物质的有效期及保存条件,核查标准物质的状态(包括颜色、粉末、结晶等)。(2) 对于自己制备的相关储备液,由于没有相关的稳定性和均匀性数据,所以要重点关注量值变化,可利用质量控制图进行趋势分析,也可以通过上下批次的量值比对等方法进行考察。(3) 期间核查的频次:对于预期稳定的标准物质( 比如有机氯农药),可以放宽期间核查的频次;对于预期不稳定的标准物质( 比如维生素类),要求加大审核频次,甚至要求每次进行核对。可参考《CNAS 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中涉及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的描述。 关于迪马科技:迪马科技的xStandard® 标准品的产品优势为:xStandard® 品牌创立于2007年,标准品种类丰富,含有实验室常用的单标及混标,涉及食品、环境、制药、化妆品、纺织品、石油化工等行业。迪马科技紧密跟踪最新国家标准、环境标准、行业标准等法规,及时定制相应的xStandard® 混标。xStandard® 混标严格符合标准中组分、溶度、溶解溶剂的要求,极大节省了分析工作者配制混标的时间,同时提高了分析工作者配制混标的准确度。另外,迪马科技还可根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混标的定制服务。xStandard® 化学标准品特点:• 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等实验室常用标准品• 紧密跟踪最新法规需求• 长期严格验证兼容性和稳定性• 全面仔细的原料控制程序• 全部去活的玻璃器皿• 详尽的分析证书(COA)• 种类齐全的单标或混标• 更为人性化的小包装量,利于保存,节约成本供稿:迪马科技
  • 常见毒品及新精活类毒品检测公安行业新标准发布-岛津新技术应用进行时
    联合国禁毒署将第三代毒品定性为“新精神活性物质”(NPS,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根据化学结构,新精神活性物质分为九大类: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卡西酮类、苯乙胺类、色胺类、氨基茚满类、哌嗪类、氯胺酮及苯环利啶类、植物类、其他类。 毒品检测相关的公安行业标准方案齐全 新精活类物质分析困惑 疑似新精活类物质的鉴定通常可以采用红外光谱+质谱+核磁的方案快速筛选。但对于生物样品(血液、毛发)或复杂基质的污水样品中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就较难处理了。 本文介绍采用岛津三重四极气质、液质技术实现卡西酮类化合物鉴定的具体案例及液质检测常见各类样品中卡西酮+合成大麻素的分析方案。岛津AOE系统(在线固相萃取分析系统)●AOE System (Automatic Online Enrichment/Extraction) ● 岛津AOE系统检测生活污水中13种毒品• 公安部合作开发分析方法 • 一针分析所有目标物:毒品及代谢物13种,人口标记物1种• 该方法已通过实际样品测试 AOE系统&离线SPE 前处理对比• 岛津AOE系统真正实现生活污水样品的即时检测• 分析效率较离线SPE提升80% 25种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检验色谱柱:Shim-pack ODSⅢ C18 150mm*2.1mm/5um流动相为:A:5 mmol / L的甲酸铵水溶液 ,pH值6.4B:甲醇岛津Nexera在线脱气机脱气柱温箱:60℃自动进样器:4℃洗针液:甲醇标准曲线范围为10-1000ng/ml日内变异系数:±15%(定性)日内变异系数:±20%(定量)检测方法符合国际指导标准 提取过程 合成大麻素类毒品检验 25种卡西酮、麻黄碱类策划药检验色谱柱:Shim-pack VP-ODS C18 150mm*4.6mm/5um流动相为:A:50 mmol / L的甲酸铵水溶液 ,pH值3.5B:含0.1%甲酸的乙腈岛津Nexera在线脱气机脱气柱温箱:60℃自动进样器:4℃洗针液:甲醇标准曲线范围为10-1000ng/ml日内变异系数:±15%(定性)日内变异系数:±20%(定量)检测方法符合国际指导标准 提取过程 卡西酮、麻黄碱类策划药检验10ng/mL血药浓度下检测结果图谱(MRM+)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BCEIA 2023 |阿尔塔有约-标准物质与质谱应用技术研讨会
    时间:2023年9月7日(周四)地点:BCEIA E200会议室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北京市顺义区裕翔路88号)主办方: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标准物质与检测技术分会、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会议简介由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标准物质与检测技术分会、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于2023年9月7日举办《阿尔塔有约-标准物质与质谱应用技术研讨会》。集中研讨有机标准物质在质谱检测的重要作用,大咖云集,现场报告,答疑解惑。*日程安排主持人:卢晓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9:00-9:30 签到9:30-10:00 《程序定义量标准物质关键技术与选用要点》王苏明 教授级高工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10:00-10:30 《标准物质的作用及选用中的常见问题》卢晓华 研究员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10:45-11:15《QuSEL化学物质特征库及其在风险筛查中的应用》邱静 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11:15-11:45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在生活饮用水检测中的应用-GB/T 5750的解读》陈永艳 副研究员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主持人:徐银(天津阿尔塔科技标物中心总监 副高级工程师)12:00-13:30 午餐卫星会12:00-12:30 《自动化农残解决方案》孔晔 GCMS应用工程师 安捷伦12:30-13:00 《SCIEX高质量精度质谱助力食品安全与营养》 张景然 应用专家 SCIEX中国13:00-13:30 《基于液质的新污染物高通量监测方法介绍》郭藤 应用主管 赛默飞主持人:谢剑炜(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研究员)13:30-14:00 《农药残留标准进展与应用》刘潇威 研究员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14:00-14:30 《血液中常见毒药物的质谱筛查方法》李惠玲 主任技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4:30-15:00《临床化学性中毒检测的实践与思考》 谢剑炜 研究员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15:15-15:45 《质谱检测稳定同位素标记标准物质》张磊 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15:45-16:15 《自建谱库对代谢组学及标志物开发与转化的重要性》孔子青 高级总监 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多组学研发研发中心16:15-17:00 《工业源新污染物的非靶标筛查与控制》刘国瑞 研究员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持人卢晓华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徐银 天津阿尔塔科技标物中心总监 副高级工程师谢剑炜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研究员*报告专家王苏明,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教授级高工CNAS实验室认可、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和能力验证提供者主任评审员,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评审员。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评审专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国家级技术指导和质量监控责任专家、全国地下水质和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质量监控专家。长期从事资源环境领域分析技术研究、标准物质和标准方法研制、实验室测试质量监控与评估等技术研究工作,主持完成百余项国家/行业标准方法和标准物质,负责组织完成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项目40余项。卢晓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MTC24)等多个工作组的专家。拥有丰厚的计量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国家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等多个科研项目,主持国家质量基础重点研发计划 “标准物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标准物质通用术语及定义》等多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起草制定,参与《标准物质质量控制及不确定度评定》等多部化学有效分析测量系列丛书的编写。在标准物质研制、质量管理、应用与量值评价、能力验证、检测技术评价、计量溯源基础理论等领域发表国内外论文40余篇,获制备技术发明专利2项。邱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博士,三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神农青年英才”,中国农业科学院“青年英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风险监测与评估研究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分析及安全评估研究,主持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质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在内的科研项目课题30余项。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110余篇,SCI收录81篇,一区52篇,4篇IF>10;研制国家/行业标准9项,授权发明专利6项,主参编著作3本,指导研究生16名。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省部级成果一等奖5项。陈永艳,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 副研究员 长期从事饮用水与健康相关研究工作,参与“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多项科研项目,参与完成饮用中药品及个人护理品、全氟化合物、高氯酸盐、农药等新污染物检验方法研制及标准化工作。孔晔,安捷伦 GCMS应用工程师 2009年毕业于中国农业科学院食品安全专业,师从李培武院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毕业后先后任职于SGS (瑞士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NSF (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主要负责食品和药品中痕量污染物分析技术,现任职于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十余年,主要负责GCMS产品线的应用技术研究。张景然,SCIEX中国 应用支持专家 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物、法医毒物等领域的客户应用支持和整体解决方案开发工作,拥有10年液质联用使用经验。郭藤,赛默飞 应用主管 食品安全专业背景,多年质谱分析相关的工作经验,赛默飞世尔科技色谱质谱部LCMSMS资深应用工程师,一直致力于LCMSMS的应用方法开发、解决方案研究,主要应用方向为食品环境安全、药物分析、化合物鉴定等。刘潇威,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担任国家农业检测基准实验室(农药残留)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国家农产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和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委员会委员等。主要从事环境及农产品中污染物监测技术与风险评估研究、农产品产地环境控制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先后组织起草多项国家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李惠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主任技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毒物化学分析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筹建了北京朝阳医院毒物化学分析实验室。参与国内多起突发化学品中毒事件的毒物检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培养各省市毒化检测进修技师30余名;承担和参与多项科研课题;在国内外期刊发表文章30余篇;参编论著2部。现任中华预防医学会中毒控制分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质谱分会学术委员、北京医学会职业病分会委员,北京市职业病防治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等社会兼职。谢剑炜,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 研究员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抗毒药物与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员,少将军衔,军事科学院首席专家。全军毒检中心(国际禁化武组织指定实验室、国家反恐怖检测鉴定指定机构)主任。兼任中央军委保健专家、国家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咨询组专家及化学组副组长、中国化学会质谱分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中毒与救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等。主要从事未知化学危害物筛查鉴定技术及相关分析毒理学研究,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各1项,发表SCI期刊学术论文15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张磊,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首席技术官博士,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主任,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标准物质与检测技术分会会长,南开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化学试剂》、《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编委,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专家,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验检测智库专家,中国分析测试协会、AOAC中国分会等多个专业协会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专家。长期致力于食品、环境、医药、临床、农药、兽药等有机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物的研发与国产化。孔子青,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多组学研发中心,高级总监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产业教授,杭州医学院特聘教授。专注于临床质谱技术的精准医学领域的应用,深耕代谢组、代谢机制研究等领域;先后主持瑞典Kempe基金会奖学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等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在Cell、Cell Discovery、Cell Reports、Nucleic Acids Research等杂志上以主要作者发表20余篇SCI论文;参与完成多项国家重大课题研究,参与万人级大队列项目的检测研究数个;主导开发慢性代谢性疾病和肾结石相关创新诊断标志物产品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3项和医疗器械注册证1张;在Cell杂志发表全球首个新冠病人血清多组学研究成果,并主导开发了多项新冠轻重症发病机制和预后标志物研究工作。刘国瑞,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 中科院创新交叉团队负责人,研究方向为持久性有毒污染物排放及控制,在Nat. Commun., Prog. Energy Combust. Sci., Environ. Sci. Technol.和Trends Anal. Chem.等发表论文160余篇。担任Ecotox. Environ. Saf.副主编、iScience编委。随团队获2019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生态环境部环保科技一等奖、第13届国际PTS大会青年科学家奖。*预约报名请联系我们预约报名,前100名报名的老师可以凭预约信息现场领取精美礼物一份关于阿尔塔科技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国内领先的具有专业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国产标准品企业,公司坚守“精于科技创新,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生活”的企业愿景,秉持”致力于成为标准品第一品牌”的企业使命。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通过ISO 17034/CNAS-CL04认可),并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于2022年获批筹建“天津市标准物质与稳定同位素标记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等,成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创新中心,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重大专项稳定同位素产业基地,主持完成和参加了多项天津市重大科研支撑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处于我国标准品和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行业的领先地位。经过10余年的努力,阿尔塔科技以其卓越的品质和全方位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受到全球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良好赞誉,成长为行业内国产高端有机标准品的知名品牌。2022年底,阿尔塔成功携手杭州凯莱谱精准医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迪安诊断旗下子公司),进一步开拓医药和临床检测标准品,为多组学创新技术以及质谱标准化的解决方案提供技术保障,精于标准品科技创新,创造绿色健康品质生活,真正实现From Medicare to Healthcare。 
  • 常见止咳药被检出硫磺 标准缺失让潜规则横行
    日前,有媒体接到投诉反映,由于使用了用硫磺熏蒸过的浙贝作为原料,很多成品药中被检测出较高的硫磺含量,太极集团、通药集团、哈药集团、云南白药集团等多家知名药企或涉其中。记者赶赴浙江、安徽等地调查发现,硫磺熏蒸浙贝犹如医药行业的“三聚氰胺”,已经成为中药材行业的潜规则,而有关检测标准的缺失则让这一潜规则发展成为“明规则”。业内专家呼吁,出台成品药的硫磺含量检测标准已成当务之急。  多种药品检测发现硫磺 涉及企业均未回应  据介绍,浙贝,别名浙贝母、象贝、大贝母,是一种用于清热化痰、润肺止咳的中药材,与白术、白芍等被统称为“浙八味”。据举报人白某告诉记者,硫磺熏蒸的浙贝对人体危害极大,为了检测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药品是否存在硫磺超标问题,去年底他网购了5种常见的止咳化痰药品并送到第三方机构检测,结果让人大吃一惊:所有送检药品中均检出了一定的硫磺含量。  根据白某提供的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留存样品,记者发现其中5种药品硫磺含量检测情况分别为: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橘红丸,国药准字z20027420,规格为3g×9袋,检测结果为0.6%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橘红丸,国药准字z22023402,规格为6g×10丸,检测结果为0.3% 同样是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润肺止嗽丸,国药准字z20093622,规格为8g×12袋,检测结果为0.2%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生产的金贝痰咳清颗粒,国药准字z10950032,规格为7g×10袋,检测结果为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儿宝泰康颗粒,国药准字z10920006,规格为4g×12袋,检测结果为0.1%。检测负责人钟某认为,一般来说,成品药成分中不应出现“硫”成分,而这5种止咳药中100克成品药最高的竟然含有0.6克硫磺(即千分之六的比例),最少的也有0.1克硫磺,这着实让人吃惊。  据了解,上述5种止咳药硫磺含量检测的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硫磺含量的检测标准,即现行有效的卫生部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50-2010附录a》,检测机构参照了该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  但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国联并不是我国官方医药检测机构,因此结果有待官方进一步确认。但对该结果,中国中药协会会长、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房书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药典中对于上述中成药含量中并不存在硫物质,同时,对于较好干燥的浙贝来说,是决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干燥的。“这意味着,使用浙贝等药材制成的中成药中,也不应该出现任何含硫物质,如果按照此前放宽后的规定,其含量也应在150mg/kg以下。”  记者就上述药品硫磺超标问题不久前分别联系上述4家药企采访,并发去了书面采访提纲,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均未收到回复。  市场公开售含硫贝 禁硫令成空文  值得注意的是,中成药中含硫量大的原因在于原材料含硫,而利用硫磺熏蒸干燥则是目前硫进入中药材的主要途径。  据悉,上述被检出硫磺超标药品的成分中均含浙贝这一中药材原材料。而浙贝主产地为浙江省磐安县,位于该县的新渥市场是全国最大的浙贝集散地。不久前,记者多次实地探访了距磐安县城十多公里远、号称华东地区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之一的新渥市场。  让记者十分诧异的是,新渥市场上竟然在公开出售含硫贝。在人头攒动的交易现场记者看到,摊主毫不掩饰自己所售卖的浙贝是经过硫磺熏蒸的,以至于浙贝被公然分成了含硫贝和无硫贝两种,发白的是含硫贝,发灰的是无硫贝,且无硫贝的价格明显高于含硫贝。一位陈姓摊贩坦然告诉记者,禁硫根本禁不住,他一年向外发出的浙贝大约300吨,其中约一半都是经过硫磺熏蒸的。  据知情人士介绍,新渥市场每个月逢农历二、五、八等约有九个交易日,根据新渥市场成交量统计,近9个交易日每个交易日平均成交的浙贝量约25吨,其中含硫贝为18吨左右。业内人士分析,加上部分统计遗漏的,合计一个月300多吨,其中至少一半以上为含硫贝流向全国市场,其中大部分最终进入了中成药厂和中药零售店。  记者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看到这样的表述:中药材及饮片不同于食品,其摄入量相对较少,且经硫磺熏蒸后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中残留的挥发性二氧化硫,经过药材储存等环节,残留量会进一步降低,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不致造成伤害。  但是,因硫磺熏蒸不代表不会产生问题,这也是国家对硫磺熏蒸严格控制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硫磺熏蒸可使药材增色、美白,因此部分不法商人可以以此达到以次充好的效果。另一方面,过度使用硫磺熏蒸的中药材,其二氧化硫残留量过高,会破坏人体的消化系统和呼吸系统,对肝脏、肾脏等器官也有潜在威胁。  因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已有规定,除山药外其他所有中药材原药不能用硫磺熏蒸或浸泡 2005版《中国药典》删除了一些药材在加工中使用硫磺薰蒸的方法,并逐步开始禁止硫熏法用作漂白、增艳和防虫。2013年发布的《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中,则首次规定了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严格规定可以使用硫磺熏蒸的药材品种,并指出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其他中药材及其饮片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超限的中药材及饮片将以劣药论处,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房书亭介绍,先解决允许使用硫磺熏蒸的药材仅10种,分别是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在经过国家食药总局部署,对中药材及饮片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方法和限量进行立项研究后,规定上述10种仍未找到较好干燥方法与储存方法的中药材允许在一定剂量内用硫磺熏蒸,除此之外,任何中药材禁止使用硫磺进行干燥。”  若每月采购200吨含硫贝 企业可节省成本3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药企并非不了解采购含硫贝母的危害。据当地摊贩介绍,含硫贝母多是被用在中成药。“贝母的几个品种中,作为药材直接使用的饮片类由于把关较严,几乎不存在采用含硫贝母的情况。”  在禁硫令下,为什么仍有那么多含硫贝公然流入市场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利用硫磺熏蒸可降低制药成本是主要原因。  据了解,用硫磺对药材进行熏蒸能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不仅可以使药物增白,还能达到防霉、杀虫的效果。因为硫在熏蒸过程中燃烧产生二氧化硫气体,二氧化硫本身是一种强还原剂,与药材中的水分发生化学反应后可以生成酸,起到防霉、防虫蛀的作用,同时促进了药材的干燥,有利于药材的贮存。当地贝农反映,新鲜贝母一般要用硫磺薰蒸两天两夜,然后再在太阳底下晒三四天便成为硫磺熏蒸浙贝。  房书亭表示,一百年前人们发现被硫磺熏蒸过的中草药容易干燥、不容易返潮,因此对难以干燥的部分中药材采用硫磺熏蒸干燥的方法。但因药材需求量大,为减少时间,降低成本,利用硫磺熏制的品种不断增加。  正如上述业内人士所言,使用硫磺熏蒸浙贝价格的确可以低很多。记者登录中药材交易网站中药材天地网,点击“浙贝母”品种进去后在“现货报价”板块可以清晰地看到各种浙贝母的报价,而其中“有硫”字样赫然在目。截至5月4日,含硫浙贝母报价每公斤64元,无硫浙贝母报价则高达每公斤82元。以此计算,每购买一吨含硫贝母,企业采购成本节省18000元。按每月近200吨含硫贝母算,医药企业每月采购成本节省达360万元。“现在还不是差价最多的时候,每年冬季浙贝使用旺季时,两者差价可高达40至50元。”当地人介绍。  事实上,据知情人介绍,由于目前药品采取政府招标统一采购,医药价格压制较为严重,这也是药企千方百计降成本的主要原因。“例如某药品在安徽中标价为10元,在江西投标时就会被要求降低10%,在河南投标时,再次被要求再降,因此对于全部原材料使用优质产品的要求,企业难以维持。  成品药含硫检测存空白 专家呼吁尽快出台国标  记者在浙江采访发现,由于用硫磺熏蒸浙贝的情况极为普遍,当地人只吃鲜贝母,从来不吃硫磺熏蒸过的浙贝。据了解,二氧化硫是有毒化学物质,长期接触食用二氧化硫残留的中药材,会令人产生呕吐、腹泻、恶心等症状,严重的会危害肝脏、肾脏,还会引起慢性中毒如慢性鼻炎、咽炎、支气管炎以及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还可能提高肺癌的患病率。杭州市医药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杭州市药品医疗器械企业权益保护协会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若中药材中的二氧化硫超过500μ g/kg,就会使人产生味觉上的不适,能够闻到特别刺鼻的酸味,会引起包括急性咳嗽在内的急性毒性反应。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则认为,二氧化硫类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0.7mg/kg体重,即一个60kg体重的成年人,每天二氧化硫的摄入量不得超过42mg。因此,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中明确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超过150mg/kg”,我国有关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标准正是参考了这一标准。而韩国等地对药材中的含硫量要求更高,如韩国中药材二氧化硫含量限制为30mg/kg。  从记者实地探访交易市场的结果来看,我国标准落实效果并不好。专业人士指出,杜绝硫磺熏蒸浙贝等中药材的问题,除多管齐下从源头加强对采收地或产地加工方法的监管外,当务之急还要在终端加强对成品药进行含硫检测。  由于缺乏国家标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试图对成品药硫磺含量进行送检时遭到了现实阻力。记者试图联系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单位对药品进行含硫量检测,但均因无国家标准而未能成功。江苏省某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只是规定了对中药材及其饮片的硫磺含量标准(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并未明确规定成品药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因此没有检测的依据,且大多数单位也不具备检测手段和条件。  对此,甘肃农业大学教授陈垣等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对硫磺作为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和中药材及其饮片中的残留量均作了明确限制,但成品药品的硫磺含量标准仍是空白,亟待出台国家标准。业内专家同时呼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尽快研发出替代硫磺熏制中药材的新方法和药品中含硫化合物的快速检测方法,以较好满足社会的需求。
  • 江苏省计量院研制的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通过定级鉴定
    近日,全国标准物质管理委员会召开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评审会,江苏省计量院化学所研制的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2种)通过专家评审。   评审会上,项目负责人就此次申报的溶液标准物质的制备过程、定值方法、均匀性及稳定性考察、不确定度评定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汇报。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江苏省计量院研制的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2种)通过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定级鉴定。   液相色谱仪作为一种常见的分析仪器,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环境化学、石油化工等行业相关产品的分析,台件保有量巨大。本次通过的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可用于液相色谱仪示差折光检测仪和蒸发光散射检测器的检定和校准工作。   近5年来,江苏省计量院化学所在各类科研项目的支持下,研制并获批国家有证标准物质19种,包括气体、有机溶液、无机溶液等多个品种。通过总结研制经验和专家指导意见,江苏省计量院将加大标准物质研制投入力度,为提升检测技术和科研能力,拓宽产业计量业务维度贡献更多力量。
  • 曾静研究员浅谈轮状病毒核酸标准物质研究
    轮状病毒核酸标准物质研究曾静,徐蕾蕊近年来,由食源性病毒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呈增长态势。食源性病毒一直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监控,不仅对食品卫生和人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对食品工业和国民经济造成很大影响。食源性病毒是以食物为载体,导致人类患病的病毒。轮状病毒(Rotavirus,RV)是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儿童急性腹泻和儿童重症腹泻的最常见的病毒。自1973年Bishop发现RV以来,人们对RV的危害性认识越来越清楚。据统计,全球每年约有1.14亿儿童腹泻与RV有关,导致52.7万人死亡。 在我国,RV腹泻每年大约导致27 000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全国范围内因腹泻入院的5岁以下儿童中,RV阳性检出率高达47.8%。 快速可靠的检测技术对控制轮状病毒引起的食源性腹泻,尤其是儿童重症腹泻,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目前,RV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电镜观察、细胞培养、核酸杂交、酶联免疫及分子生物学方法等。 尤其以PCR为基础的核酸扩增方法,逐步应用在食源性病毒的检测中,可缩短检测时间,完善食源性病毒检测方法。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对该病毒的检测也是基于PCR技术的qRT PCR方法,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如实验人员操作的随机误差, 标本核酸提取后抑制物的残留,带扩增靶核酸浓度、逆转录效率等均可影响扩增效率,造成检测结果偏差。一个稳定可靠,无生物传染危险性的标准物质,对于保证RV核酸扩增检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以往多采用质粒DNA或含有病毒颗粒的阳性样本,如腹泻患者粪便样品作为核酸扩增检测时的阳性对照。而质粒DNA无法对病毒RNA逆转录的过程进行控制,在用于定量分析时很难直观传达病毒含量信息。患者粪便样品有潜在的传染性,均一性差,制备运输困难,且反复冻融后病毒载量会明显降低。人工合成的cRNA恰好能弥补此不足,只需经过一定处理,保证其稳定性,就可作为理想标准品对检测过程中的逆转录和PCR两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本研究构建含T7启动子的重组质粒,选择RV目的基因下游的Ham HⅠ限制性内切酶位点进行单酶切,可有效避免非目的基因的转录,易于转录和富集含RV目的基因的cRNA片段。获得的cRNA与RV基因(accession no. EU868888)100%同源,且与重组质粒pcDNAII-NSP3测序结果一致,为RV核酸标准物质的溯源性提供了基础。均一性研究结果显示:RV核酸标准物质样品的均一性引入的不确定度为 0.21×107 拷贝/μL,瓶间精密度与瓶内精密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符合JJG 1006-94《一级标准物质》的相关要求。稳定性研究方面,RV核酸标准物质样品在40 ℃高温下迅速降解,在RT,4 ℃,-20 ℃条件下分别稳定保存3,7,21d,该标准物质的运输条件为低温(<4 ℃)运输,最长运输期限为7d;趋势检验分析表明,-80 ℃时,在保存时间6个月内,RV核酸标准物质样品cRNA含量无显著差异,满足标准物质的实际应用,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为0.18×107拷贝/μL。目前,国内外没有相应的可供RV核酸标准物质样品进行对比溯源定值的有证标准物质,因此采取多家有资质的独立实验室应用数字PCR方法联合定值的方式进行定值研究和不确定度评价。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数字PCR(Digital PCR,dPCR)技术是一种全新的核酸定量检测方法。1999 年 Vogelstein与Kinzler首次提出了数字PCR的概念,逐步形成了微反应室/孔板数字PCR(Chamber digital PCR,cdPCR)、微流体数字PCR(Microfluidic digital PCR,mdPCR)(大规模集成微流控芯片)和微滴式数字PCR(Droplet digital PCR,ddPCR)3种dPCR系统。 在3种dPCR系统中,ddPCR 采用油包水的微滴方式将含有DNA或cRNA模板的PCR反应体系分割到 10 000~20 000个独立反应单元中,每个独立反应单元内均包含DNA或cRNA单分子和PCR反应溶液,并且独自进行逆转录和PCR扩增反应,最后微滴逐一通过微滴检测器,有荧光信号的微滴记为阳性,无荧光信号的微滴记为阴性,记录每个样品中阳性微滴的比例,按照泊松分布原理,计算反应体系内模板的拷贝数,根据模板的稀释倍数,计算样品中的模板含量,不依靠校准物或外标,实现核酸精准定量。在实际操作过程中,ddPCR 系统能够分割形成的小反应单元数目有限,一般在10000-20000之间,因此需要对核酸模板适度稀释,方能用ddPCR方法进行精准定量。本研究首先对cRNA 采用天平称重法进行10倍梯度稀释至合适的浓度,应用ddPCR方法在多家有资质的实验室内进行定值研究,以含有RV目的片段的cRNA的拷贝浓度,即每μL溶液中所含的cRNA拷贝数作为标准值。根据ddPCR原理,实现 RV 核酸标准物质特向量值的溯源,且所用天平、移液器等所有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进行校准,确保定值结果的准确、有效和可溯源性。定值研究得到的5组有效检测数据总体近似符合正态分布,而各组检测数据不等精度,故对定值结果进行不等精度加权处理, 将加权平均值6.60×107 拷贝/μL 作为 RV 核酸标准物质的标准值。定值不确定度评价应包括测量平均值的标准偏差(A类分量)和定值过程人员、设备、环境等引入的不确定度(B类分量),考虑到测量过程中B类分量被随机体现在定值结果中,故将多家实验室定值数据加权平均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作为RV核酸标准物质的定值不确定度,为 0.10×107拷/μL。综合均匀性引入的不确定度ubb及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us计算RV核酸标准物质的标准不确定度uCRM=0.30×107拷贝/μL。报告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测量结果时,需要使用扩展不确定度,特性量值表达为标准值±扩展不确定度。扩展不确定度是指: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根据定值结果符合正态分布,本研究中取置信概率 95%,扩展因子 k=2,计算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得到 RV 核酸标准物质特性量值为(6.60±0.60)×107 拷贝/μL。食源性病毒检测已由“定性检出”步入到“精准定量”时代,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和检测单位都意识到病毒精准定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标准物质的研制,对食源性病毒检测标准物质的制备技术和稳定保存技术的发展,积极开展相关病毒检测标准物质的制备,填补相关检测领域的空白,进一步推进食源性病毒检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简介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曾静 研究员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微生物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在微生物专业领域具有30年工作经验。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参与制定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微生物限量标准GB29921;主持和参与科技部重大专项6项,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共计9项,制定行业标准30余项,发表科研论文40余篇。 (本文编辑:刘立东)【行业征稿】若您有生命科学、医药、临床等行业相关研究、技术、应用、管理经验等愿意以约稿形式分享,欢迎自荐或引荐投稿联系人:刘编辑word图文/视频投稿邮箱:liuld@instrument.com.cn
  • 中检院发布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DRS手机APP
    p   2018年4月23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北京举行了数字标准物质二期项目结题会暨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DRS)发布会,面向以药品质量控制为代表的分析检测行业推出了供免费使用的手机APP等3款系列软件产品。共有包括15家来自全国省级食品药品检验院(所)以及8家仪器厂商企业在内的合作成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p p   提到中检院,大家就会想到标准物质。中检院在提供法定标准物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随着药品品种的不断增长,以及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不断深入,同时农药、重金属等有害残留物检测方法的不断扩展,所需的标准物质种类呈现爆炸式增长,造成了标准物质的提供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间的矛盾,极大地影响了药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与科学评价。为解决这一问题,中药所近年来致力于替代标准物质的相关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结合双标线性校正法、PDA光谱、质谱相似度比对以及基于大数据的色谱柱推荐来解决替代标准物质的色谱峰定性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数字标准物质工作站软件。同时,考虑到检验、科研工作中还存在质量标准查询不便,由于色谱柱选择的盲目性导致检验方法较难重复等问题,课题组又进一步开发了包含标准物质、质量标准,色谱柱以及检测图谱等有关的多维融合信息数据库,也就是此次所公开发布的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软件(DRS)。这两款软件,数字标准物质工作站着力解决替代标准物质的问题 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致力于为分析检测全流程提供服务,连接各种数据,连接所有用户。 /p p   DRS是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专为以药品质量控制为代表的分析检测行业专业人员量身定制的App应用,其以知识图谱形式汇集了与标准物质、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样品有关的全程可追溯的多维融合信息。DRS首期发布版本收载以中检院中药标准物质为代表的标准物质462种、以《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为核心的各级药品质量标准2379项、高效液相图谱2745张、以及国内外常见色谱柱厂家和型号312个。用户可免费安装及使用该款手机客户端和PC客户端,并对业内第一手权威数据进行查询。无论是研发机构、第三方实验室、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的客户端用户,都能从DRS所发布的大数据中获得创新的源泉,享受到大数据给日常分析检测工作所带来的便利。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c38149cc-418b-47e6-b246-5ee7d74efcd9.jpg" title=" 001.jpg" / /p p   下一阶段,DRS还将以大数据为纽带,面向行业用户开放全方位、高水准的大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分析检测数据的互联互通。同时DRS iOS版本 App也将于近日推出,敬请期待。 /p p   DRS的推出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践行,是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科学数据管理办法》中以“科学数据为中心”的顶层设计的相关要求,以及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中关于加强市场大数据监管的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随着建设的深入进行,在药品质量以及分析检测领域运用大数据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DRS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促进力量和生力军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1a0d4839-0ce2-462d-8b80-60b32fd8cd24.jpg" title=" 003.png" / /p p   会议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张志军院长致开幕词,中药民族药检定所马双成所长致发布辞,中药民族药检定所副所长孙磊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对系列产品设计功能进行了汇报。各参加单位对下一阶段任务进行了讨论和统一分工部署。来自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吉林省药品检验所、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黑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按笔画顺序排列)的相关项目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上海诗丹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耀精细化工品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迪科马科技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岛津技迩(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按笔画顺序排列)等国内外仪器厂家代表参加了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noimg/4d3f082c-0fec-417f-99ca-b9b1f4986dba.jpg" title=" 004.png" width=" 563" height=" 293"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563px height: 293px " / /p p br/ /p
  • DRS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宣介动画短片正式发布
    |开场篇DRS诞生记|大数据时代专为分析检测行业小伙伴们量身定制的App应用来啦!DRS数字标准物质数据库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制设计科迈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共有160余位来自全国15家省级食品药品检测机构以及各大仪器厂家的专家参与其中这一切都为了使您亲身体验到互联网+给分析测试行业所带来的全面升级给您的日常工作插上大数据的翅膀!|数据篇发现分析大数据之美|DRS致力于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的高质量大数据平台从而提供与标准物质、质量标准以及检测样品有关的全程可追溯的多维融合信息在首个版本中,我们汇集了以中检院对照品为代表的标准物质462个以《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为核心的各级药品标准2379项样品信息1179条高效液相图谱2745张以及国内外常见色谱柱厂家和型号312个这些所有您关心的内容不再是数据孤岛而是以知识图谱的形式可视化地呈现在您的眼前|应用篇创新的催化剂|通过DRS所构筑的权威、中立、客观的大数据平台所有与分析检测有关的问题在这里都可以为您找到最佳答案您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或PC端访问DRS所提供的业内第一手资料从标准物质、质量标准、样品信息、分析图谱直到色谱柱等耗材的用途和排名等各个环节均一目了然无论您是来自研发机构、第三方实验室、生产企业,还是监管部门都能从DRS中获得前所未见的数据支持享受到大数据给日常工作带来的便利并成为您创新的催化剂|共享篇实验室智慧担当|DRS还以大数据为纽带面向广大行业用户提供全方位、高水准的大数据共享机制我们将陆续开放数据上传、评论打分、社区问答以及人工智能等丰富功能您只需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和简单的操作就可以把您的知识以及影响力快速传递给整个行业让您通过DRS和众多志同道合的小伙伴一起成为灵活运用大数据的智慧担当|体验篇连接你我|那么现在,就让DRS成为您的实验室小助手拥抱属于您的大数据时代吧!
  • 食品中糖类物质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探讨
    一、背景介绍   糖类物质是多羟基醛和多羟基酮及其缩合物,或水解后能产生多羟基醛和/或多羟基酮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根据分子的聚合度,糖类物质一般分为单糖(如葡萄糖、果糖)、低聚糖(含2~10个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常见的是双糖,如蔗糖、乳糖和麦芽糖等)和多糖(含10个以上单糖结构的缩合物,如淀粉、纤维素、果胶等) 根据其还原性可分为还原糖(如葡萄糖、果糖、半乳糖、乳糖、麦芽糖)和非还原糖(蔗糖、淀粉) 根据其结构可分为醛糖(如核糖、葡萄糖、半乳糖、乳糖、甘露糖、麦芽糖)和酮糖(如果糖、木酮糖、核酮糖、辛酮糖)。糖的还原性主要基于分子中含有还原性的醛基,所以醛糖是还原糖。有些酮糖在碱性溶液中可发生差向异构化反应转化为醛糖,也具有还原性,属还原糖,比如果糖。单糖分子缩合为双糖或多糖后,若失去了还原性的醛基,就不具备还原性,称为非还原糖,如蔗糖(双糖)和淀粉(多糖)。蔗糖水解后生成1:1的葡萄糖和果糖,产物不是单一分子,称为转化糖。淀粉完全水解后产物为单分子葡萄糖。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主要指糖类化合物)、钠是食品的4种核心营养素,所以食品中糖类物质的含量是食品检验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检验标准的探讨   现行的国家标准中糖类物质的检验方法一般涉及3个标准: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9-2008《食品中淀粉的测定》。其中,蔗糖和淀粉含量的测定是基于测定二者水解后产生的还原糖,所以这3个标准实际上是有着密切联系,并且以还原糖容量法测定为基础的方法体系。   (一)样品的前处理   食品样品的组成相当复杂,对食品中某成分测定的策略是基于分离复杂背景和除去测试干扰物质后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检测。食品中最普通的糖类物质包括葡萄糖、果糖、蔗糖和淀粉。葡萄糖和果糖是还原糖,易溶于水。食品样品用水充分浸提后,葡萄糖和果糖进入提取液,提取液中当然含有其他能溶于水的胶体物质,如蛋白质、多糖及色素等。这些胶体物质会干扰后续碱性铜盐法还原糖的测定或影响终点判定,所以必须加以分离。标准中是使用澄清剂共沉淀法除去胶体物质,过滤后的澄清液用于还原糖的测定。常用的食品澄清剂有多种,包括醋酸锌和亚铁氰化钾配合溶液、硫酸铜、中性醋酸铅、碱性醋酸铅、氢氧化铝、活性碳等。   (二)还原糖测定和结果计算   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直接滴定法的原理如下: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与乙液等量混合后,Cu2+与OH-生成天蓝色的Cu(OH)2沉淀物,该沉淀物与酒石酸钾钠反应,生成可溶性的酒石酸钾钠铜深蓝色络合物,该络合物遇还原糖反应后,产生红色Cu2O沉淀。为了便于终点的观察,直接滴定法在蓝—爱农法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碱性酒石酸铜乙液中的亚铁氰化钾与Cu2O沉淀反应生成可溶性的淡黄色络合物。最终反应的终点由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亚甲蓝作为指示剂显示,亚甲蓝的氧化能力比Cu2+弱,故还原糖先与Cu2+反应。当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Cu2+全部被逐渐滴入的还原糖耗尽后,稍过量的还原糖立即把亚甲蓝还原,溶液颜色由蓝色变为无色,即为滴定终点。   直接滴定法首先由还原糖标准溶液(1.0mg/ml,即0.1%)标定来自碱性酒石酸铜甲液中的已知量的Cu2+,建立该已知量的Cu2+与还原糖的定量关系。试样测定时亦取等量的Cu2+溶液与试样中的还原糖反应。反应终点时,试样中的还原糖总量与标定步骤中加入的标准样液中的还原糖总量相同(A = CV,C为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浓度,mg/ml V为标定时消耗葡萄糖标准溶液的总体积,ml)。由此,可以建立结果计算公式(1):   X=   其中,X:试样中还原糖的含量(以某种还原糖计,如常用的葡萄糖,g/100g) A:终点时加入的还原糖总量,mg m: 试样质量,g V: 试样消耗的体积,ml 1000:毫克换算成克的系数。   (三)计算公式的正确表达   1.还原糖计算公式。公式(1)中的250 ml是GB/T 5009.7-2008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样品处理过程中样液的最终定容体积。显然,该计算公式的建立与滴定方法的原理和操作过程密不可分。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根据样品的处理过程,公式(1)的适用性存在疑问。为了清楚地解释问题的根源所在,现将“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处理过程依标准摘录如下:“称取10g~20g粉碎后或混匀后的试样,精确至0.001g,置250ml容量瓶中,加水200ml,在45℃水浴中加热1小时,并时时振摇。冷后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沉淀。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慢慢加入5ml乙酸锌溶液及5ml亚铁氰化钾溶液,加水至刻度,混匀。静置30分钟,用干燥滤纸过滤,弃去初滤液,取续滤液备用。”问题出在样液的分取过程:“吸取200ml上清液置另一250ml容量瓶中,”照此,最后定容的250ml样液中仅含有原样品总量的4/5 ,即200ml/250ml,这一点在计算公式(1)中未有显示,由此会造成计算结果比实际结果低20%。综上所述,对于“含大量淀粉的食品”试样,公式(1)中试样质量应该乘以样品分取因子(等于 4/5),以保证计算公式(1)与实际操作过程相符和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2.蔗糖标准中的计算公式。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还原糖计算公式的错误更加严重。其错误在于样品的水解过程中溶液的分取体积未在计算公式中体现。按照标准的操作过程,正确的计算公式(2)应为:   X = (2)比较上述公式(2)与现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的第二法酸水解法中还原糖的计算公式可知,现行国标的计算结果比正确结果小了整整一倍。如果国标的使用者未注意到该错误,报出的检验结果将会出现很大错误的。   (四)还原糖滴定法的注意事项   1.该法原理是基于还原糖标液与试样溶液滴定等量的碱性酒石酸铜甲乙混合液,因此,每次测定时,碱性酒石酸铜甲液(含Cu2+)的移取量(5.0ml)一定要精确,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平行性。   2.滴定应按标准操作在沸腾条件下进行。其一,高温可以加快还原糖与Cu2+的反应速度,确保滴定反应正常进行 其二,保持反应液沸腾可防止空气进入,避免还原态的次甲基蓝和氧化亚铜被氧化而影响终点判定和增加还原糖消耗量。达终点后还原态的次甲基蓝(无色)遇空气中氧时又会被氧化为氧化态(蓝色)。同样,氧化亚铜也易被空气氧化回到二价态。因此,滴定时也不应过分摇动锥形瓶,更不能把锥形瓶从热源上取下来滴定,以防空气进入反应液中。   食品中糖类物资国标还原糖滴定法,其优点是快速、方便、准确,对仪器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所以它是实验室普遍采用的方法。现行的GB/T 5009.7-2008《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和GB/T 5009.8-200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在标准转换过程中出现了计算公式的严重错误,中初级检验人员很难发现和自行纠正。因此,笔者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尽快组织对现行食品中糖类物质(还原糖、蔗糖)国家检验标准的两个方法的修订工作,完善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检测的准确度。
  • 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在京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7年3月11日,2017年第二期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标准物质应用技术研讨会在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丰大国际酒店成功举办,来自全国食品/环境/职业卫生检测领域的130位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举办,旨在为参会嘉宾提供行业经验交流平台,实现行业信息共享。研讨会现场坛墨质检-标准物质中心董事长方燕飞致开幕词  方燕飞表示,值2017年坛墨质检成立十周年之际,坛墨质检举办此次研讨会目的是为了提升坛墨质检在行业内的产品技术服务能力,使标准物质用户对标准物质研发、标准物质稳定性监测以及标准物质在检测过程中的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有清晰深入了解,同时,展现坛墨质检为全国用户朋友和经销商伙伴更好的深度服务的志向和决心。  研讨会邀请多位专家学者莅临现场为大家分享我国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色谱分析中常见问题、实验室质量控制、土壤中污染物监测和标准物质在实验室认证认可中的重要作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王彦红在“农田土壤及污染场地环境因子检测技术与风险评估”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研究主要包括重金属的分布特征、赋存形态、生态环境危害和修复三个方面,而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来源进行正确解析是污染责任认定、从源头上根本治理污染的前提。当前,检测土壤污染的分析方法主要为色谱质谱联用方法。报告具体讲解了土壤中有机物、重金属检测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王彦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站主任马君从质量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文件的建立、实验室管理体系中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及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四个方面分析了实验室质量控制的重要性。报告指出,影响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因素有很多,要求实验室加强运行过程中影响因素的有效控制,在建立监督管理长效制度的额基础上,重视制约体系运行的关键控制点,实行科学专业化统一管理,重在持之以恒,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才能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才能够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整体发展能力和水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站主任 马君  国家水质监测网石家庄监测站站长张清在“标准物质在环境检测实验室认证认可中的重要作用”报告中指出,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并且,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国家水质监测网石家庄监测站站长 张清  此外,全国标准物质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韩永志、北京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王永华亦为与会者奉上精彩报告。  为感谢多年来广大用户对坛墨质检的支持,主办方特设答谢和抽奖环节,研讨会氛围更加热烈。答谢活动现场抽奖  会议结束后,参会代表参观了坛墨质检中心实验室和库房。中心实验室面积为1200㎡,分为无机室、有机室、质控室、并配置有万级超净间和数个天平室。库房库房总面积1000㎡,分为常温区、冷藏区和冷冻区,其中2-8° C专业冷库二个,面积180㎡。据了解,每个货品对应一个仓位和一个物料盒。中心实验室仓库文化长廊  研讨会上,赛默飞世尔、默克和大连依利特作为支持单位应邀参加,为参会企业分享最新科技前沿检测技术和仪器。撰稿编辑:杨改霞
  • 重磅压轴 | 第十二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标准物质&国际&实验室评审分论坛完美收官
    为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推广先进检测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推动检测水平的提高和发展,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已于2022年9月8-9日,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9月9日下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承办、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独家冠名的标准物质&国际&实验室评审分论坛,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周琦副秘书长主持,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教授级高工王苏明、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张朝晖研究员、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张磊博士、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岳振峰主任和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刘肃研究员带来精彩报告,线上总观看人数近5000人次,观众互动热烈。以下为专家报告的部分内容。主持人:周 琦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副秘书长报告人: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教授级高工王苏明报告题目:标准物质的使用与验收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教授级高工王苏明老师报告了标准物质的定义、使用和验收等内容。我国有证标准物质(GBW)/标准样品(GSB)是依据《计量法》和《标准化法》,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开展的行政许可项目。选择和使用RM,需关注RM特性值的含量 、形态、基体、最小取样量、不确定度、有效期、计划数量等,应尽量与实际样品一致。王老师还详细介绍了RM和CRM在计量溯源、方法确认、质量控制、给未知物赋值等多方面的用途,给出了使用RM对精密度和正确度结果的多种评价方法。实验室应建立RM管理制度,优先选择满足ISO17034机构生产的CRM和RM,采用技术手段和与日常使用相结合的方法验收、核查RM。用于校准、方法确认和量值传递与溯源时,应尽可能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报告人: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朝晖报告题目:标准物质在国家及地方标准评审中的一些考量因素张朝晖研究员就不同阶段现行有效和即将实施的国家检测标准和其他类型检测标准中就标准物质章节部分的陈述变化,结合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和实施的历史背景,从标准起草,审核和使用等多个角度,对商品化标准物质的选购,生产商的资质评估,产品证书或说明书识别,检测结果计量溯源等方面,利用实例结合相应的依据标准、规范等与参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报告人: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 张磊博士报告题目: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的区别与应用张磊博士总结了标准物质/标准样品与化学试剂在生产企业的规模、生产资质、产品规格、标准体系、质量指标和应用领域的区别进行了总结。从检测实验室标准要求说明了化学试剂不能够代替标准物质/标准样品(RMs),更不能代替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CRMs)。在实际工作中,优先选择国家标准物质/标准样品(NCRMs、CNRMs),当没有NCRMs时,选择具有ISO17034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CRMs;当没有CRMs时,可使用ISO17034体系下生产的RMs或本单位内部研制的QCMs;当没有RMs时,可使用市售化学试剂、自己合成或分离纯化的对照品,或者使用其他来源的参照物,但是要做许多实验来证明其适合自己的用途、满足检测要求,不是简单的拿来就用。报告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主任、研究员 岳振峰报告题目:检测实验室耗材质量问题分享岳振峰研究员讲解了实验室认证认可对易耗品管理的要求。首先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在采购上,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选择和购买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程序,明确服务、供应品、试剂、消耗耗材等购买、验收、存储的要求,并保存对供应商的评价记录。随后,岳振峰研究员分享了与易耗品相关的常见检测质量问题。报告人: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研究员 刘肃报告题目:食品检测实验室评审常见问题汇总刘肃研究员围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中常见的原始记录不规范问题进行分析:记录是管理体系运行结果和记载检测/校准数据、结果的证实性文件,表明检测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是确保过程可追溯的重要依据。检测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能反映出检测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能再现和追溯。检测原始记录常见问题,如:检测结果报告关于“未检出”的正确表达方式,关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表达方式和有效数字保留位数问题等。另外,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在9日上午化妆品分论坛中也带来了精彩报告。报告人:天津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标物中心总监 徐银报告题目:质控样在化妆品检测中的应用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标物中心总监徐银介绍了质控样品相关概念、研制技术和在化妆品中的应用时,提到化妆品具有安全性、稳定性、使用性和功效性等基本属性。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检测标准,以及防腐剂类、防晒剂类和禁用添加剂类化妆品质控样实例讲解了质控样、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和应用范例。
  • 《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函 /strong /p p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p p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计划编号:20170498-T-424)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分别反馈给联系人,如没有意见也请复函说明,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p p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p p   联系人:云振宇/张瑶 /p p   电 话: 13810820671/13910401970 /p p   传 真: 010-58811645 /p p   电子邮件:yunzy@cnis.gov.cn/zhangyao@cnis.gov.cn /p 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817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7月11日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ee90d4fc-36e0-4eaa-8b55-a271a27e67d9.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no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1《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63cd210f-43c7-422b-86c0-c6ea29305286.pdf"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no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2《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国家标准编制说明.pdf.pdf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7/ueattachment/ef41e0eb-a691-4995-8635-2481ebb2c8fc.doc"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text-decoration: no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附件3 《常见动物源性成分快速测定 膜芯片法》国家标准意见反馈表.doc.doc /span /a /p
  • 再也不会因为标准品使用不善酿成大祸了!知名药企QA经理分享:标准品的管理及使用常见问题
    在导致实验失败、数据无效的一万种因素里,标准品是其中一个。一直被你忽略的小小标准品,居然大有讲究!你必须把它当作掌上明珠,小心呵护,谨慎使用,才能确保它不出问题。如何对标准品进行购入管理、储存管理、使用管理?标准品溶液如何管理?工作标准品的标定;标准品的更新;标准品的保质期问题、溯源问题、药监局来检查的时候,容易被查出哪些问题......最严谨缜密的标准品使用及管理经验,一定要找药企拜师学艺!药企作为我国分析检测要求最高的行业,对整个生产及质检过程都有极其严格的管控,国家对药企进行严格的gmp认证。因此,我们这次有幸邀请到了来自国内知名药企、具有多年丰富实验室管理经验的黄东老师,来给我们分享!欢迎参加月旭微信在线讲座第十一期讲座时间:2018年8月27日 晚7:30(讲座结束后,会为大家留出充足的提问时间哦!机会难得!)讲座内容:标准品与对照品的管理、常见问题主讲人: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 黄东讲座地点:月旭技术讨论群1群、2群、3群、4群、5群、6群、7群 均可注意事项:没有在以上7个群里的小伙伴,请联系我们各地的销售人员拉您进群。(由于各群都在100人以上,不能直接扫码进群)
  • 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假病毒弱阳性口腔粘液基质标准物质,重现临检样本全过程
    2021年6月4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发布全球首个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假病毒弱阳性口腔粘液基质标准物质(高浓度和低浓度)。▲规格:200μL/管(研制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常见的样品为咽拭子,但目前国内外尚未有以口腔粘液为基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糖核酸检测标准物质。通过模拟临床检验咽拭子样本的基质和病毒浓度,可最大限度地重现新冠病毒核酸临检样本检测过程,对咽拭子样品从RNA提取至核酸扩增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控,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实验室的弱阳性和位于灰区的检测结果提供判定参考,满足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中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并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性能验证。该标准物质是采用重量法,将NIM-RM5203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假病毒核糖核酸标准物质添加到人工模拟的口腔粘液基质中制备而得。将重量法配制值作为标准物质ORF1ab基因和N基因的标准值。资源来源于:中国计量科学院。
  • 标准解读|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基本情况 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和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一同起草了GB/T 41683-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此标准将在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背景 秋水仙碱大多是由百合科秋水仙属植物秋水仙的鳞茎中提取出的生物碱,生物碱属于生物里面常见有机化合物,其中很多是具有毒性的,部分还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危害。国家对化妆品中的生物碱也做了详细规定,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禁止在化妆品中检出。 本标准中的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是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禁用物质。规范中规定:若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应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确保在正常、合理及可预见性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的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试验步骤、试验数据处理、回收率、精密度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基、乳液、膏霜、凝胶、蜡基、粉基类等化妆品中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并对多种基质类样品前处理进行了规定。 本标准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0.0 μg/kg。GBT 41683-2022化妆品中禁用物质秋水仙碱及其衍生物秋水仙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pdf
  • 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溶液标准物质的选择指南:确保分析准确性的关键
    在化学分析领域,容量分析是一种重要的定量分析方法。它以溶液标准物质为基础,通过精确测量溶液体积来实现对物质含量的测定。溶液标准物质在容量分析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堪称基石。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溶液标准物质应该如何正确购买。溶液标准物质,顾名思义,是一种已知浓度、具有特定化学性质的溶液。它作为一种参照物,为分析测试提供可靠的比较基准。溶液标准物质的主要特点如下:高准确性:溶液标准物质的浓度值经过精确测定,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重复性好:溶液标准物质在制备过程中严格控制条件,确保每次制备的溶液具有良好的一致性。稳定性强:溶液标准物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浓度值不易发生变化,保证了分析结果的稳定性。适用范围广:溶液标准物质涵盖了各类化学物质,可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分析方法的实际需求。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挑选指南,帮助您做出明智的选择。一、明确分析目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分析的目的。无论是环境监测、药品质量控制,还是材料成分分析,不同的应用场景对标准物质的要求各不相同。例如,环境分析可能需要检测多种重金属,而药品分析则更关注药物成分的准确浓度。二、匹配待测物质接下来,根据待测物质的种类选择相应的标准物质。如果你正在检测水中的铅含量,那么你就需要购买含有铅的标准溶液。确保标准物质与你的分析目标一致,是保证结果准确的前提。三、考虑浓度要求标准物质的浓度应该与你的分析方法和仪器的灵敏度相匹配。过高或过低的浓度都可能导致测量不准确。选择时,要确保标准物质的浓度覆盖你的样品预期浓度范围。四、关注准确度和精度准确度和精度是衡量标准物质质量的关键指标。选择有证标准物质(CRM)可以确保其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并提供详细的不确定度信息,这是提高分析可靠性的重要保障。五、认证和溯源性挑选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标准物质,确保其具有可追溯性。这意味着标准物质的生产、检验和分发过程都受到严格监管,从而保证了其质量和可靠性。六、稳定性和保质期检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和保质期,确保它们在储存和使用期间不会发生变化。这对于保持分析结果的稳定性至关重要。七、包装和保存条件最后,不要忽视标准物质的包装和保存条件。正确的储存可以防止标准物质变质,确保其在整个使用周期内保持有效。挑选流程一览&bull 确定需求:根据实验或测试的具体要求,确定所需标准物质的种类、浓度、体积等。&bull 查找供应商: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审查其提供的产品信息。&bull 审查证书:仔细审查标准物质的证书,确认其关键参数。&bull 比较选项: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做出最佳选择。&bull 购买样本:如有条件,先购买小样本进行测试验证。&bull 质量控制和验证:通过标准曲线等质量控制程序验证标准物质性能。&bull 记录和存档:记录所有相关信息,并妥善存档,以便追溯。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可以确保挑选到最合适的溶液标准物质,为我们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检测提供坚实的基础。记住,正确的选择是获得可靠分析结果的第一步。海岸鸿蒙自主研发的溶液标准物质涵盖单元素、容量分析、临床分析、保健品成分分析、食品添加剂及限量物质、农药残留、油液污染、环境检测等系列,共6000余种产品。其中,700多种产品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为国家标准物质。
  • 单克隆抗体标准物质电荷异构体研究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单克隆抗体药物(mAb)是通过基因工程生产的蛋白质药物,具有特异性高、作用机制明确、效果显著、经济效益大等优势,是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增长点。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治疗性单克隆抗体(mAbs)的开发和制造是一个高度管制的过程,ICH的指导原则指出了相关产品质量参数允许的异质性水平。电荷异构体是单克隆抗体(mAb)的关键质量参数(CQA)之一,在药品稳定性研究、申报及放行等环节都必须检测、评估。抗体的电荷异构体是由细胞内的酶促和非酶促过程分泌到培养基后形成,电荷异构体可能具有明显不同的生物活性,影响单抗药物的功能、安全性及稳定性。导致电荷异质性的最常见变异之一是C末端赖氨酸剪切,随着一个或两个带正电荷的赖氨酸残基丢失,可导致碱性变异体的形成;另外,在N-和O-连接的聚糖上脱酰胺、糖化和带负电荷的唾液酸的存在都会导致负电荷增加和酸性变异体的形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电荷异构体的检测方法有很多种,如: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虽然仪器设备相对便宜,但其分辨率低、操作繁琐,目前应用较少;毛细管等电点聚焦(cIEF)电泳可进行蛋白的等电点测定,现已开发出毛细管电泳与质谱联用的技术,该方法可从完整蛋白水平进行分析,暂未推广使用;离子交换色谱(IEX)在电荷异构体的分析中使用较多,有盐洗脱与pH梯度洗脱两种方式,后续收集各个成分进行质谱检测分析其分子量及翻译后修饰。现已有在线的LC-MS方法,此方法不使用传统的盐缓冲液,改为质谱可以耐受的有机盐缓冲液来进行电荷异构体的分离,但其质谱图谱质量及普适性还有待考量,且不能实现肽段水平翻译后修饰的解析。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制了人源化IgG1 κ型单克隆抗体标准物质,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钱小红、应万涛课题组合作,建立了cIEF-WCID及SCX-HPLC两种方法分离检测了单克隆抗体标准物质中的电荷异构体。运用蛋白质组学技术,从完整的分子量分布、肽图分析、进一步延伸到糖肽分析,建立了逐步深入的分析方法来研究单克隆抗体电荷异构体形成的影响因素,此方法可推广应用于其他单抗类药物的电荷异质性分析与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7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f26eb0c0-ed43-47b2-9965-eb69024d8360.jpg" title=" 图片1.png" alt=" 图片1.png" width=" 600" height=" 27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2020年11月10-12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国际计量局拟联合举办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第三届 “药物及诊断试剂研发与质控——测量与标准,质量与安全(TD-MSQS 2020)” /strong /span 国际研讨会,以期进一步促进该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技术发展,提升企业的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本次会议将在南京市政府的支持下,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本次会议可通过官方网站http://tdmsqs.ncrm.org.cn注册或扫描二维码注册,注册成功后请填写参会回执发送至会议邮箱pptd@nim.ac.c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11c12ff4-263b-48c2-aff9-f4640b0a1850.jpg" title=" 图片3.png" alt=" 图片3.png" /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text-indent: 0em " 欢迎各位专家、同仁报名参会!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 更多信息请关注会议官方网站: a href=" http://tdmsqs.ncrm.org.cn。" _src=" http://tdmsqs.ncrm.org.cn。" http://tdmsqs.ncrm.org.cn。 /a /p p style="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line-height: 1.75em text-indent: 0em text-align: right " 供稿:崔新玲 胡志上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 nbsp /span /p
  • 聚焦标准物质研发及量值溯源——CISILE2021标准物质论坛成功举办
    仪器信息网讯 2021年5月10日,第三届中国实验室发展大会(简称 CLC 2021)与第十九届中国国际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装备展览会(CISILE 2021)同期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盛大召开。大会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与世信国际会展集团主办,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珠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协办,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北京朗普展览有限公司、北京中仪雄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大会以“智慧安全绿色”为主题,聚焦我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智慧实验室、认可认证、试剂及实验动物、标准物质、实验室数据管理、危化品管理等话题,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及企业代表,就广大实验室科研、管理人员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关键问题展开讨论,为中国实验室发展带来前沿资讯和科学解决方案。本次会议,除了第一天的大会报告外,5月11日还绕围着实验室认可认证、标准品、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高纯材料分析等不同专题开设了相应论坛。本次的标准物质研发论坛由北京计量院化学部主任沈正生研究员主持,并邀请到了中国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马联弟研究员、中国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副主任卢晓华研究员、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刘刚博士、中国计量院化学所副所长张庆合研究员、中国计量院环境中心副主任王德发副研究员、上海测试中心李杰博士分别带来了精彩报告。北京计量院化学部主任沈正生研究员主持论坛测量是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种基本手段,是自然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计量则是关于测量的科学,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中国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马联弟研究员报告题目:标准物质作用、现状与发展趋势不同的标准物质其作用不同,如纯度标准物质的作用是保证量值溯源源头的可靠性,而基体标准物质的作用则是评价分析方法、方法验证、质量控制等。马联弟研究员在报告中指出,目前国内国家一级标准物质共有2738种,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则有10553种。其中国内有证标准物质生产单位累计296家,标准物质经营单位累计2191家。对于标准物质的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标准物质的溯源性和可比性,保证我国化学测量溯源体系的协调与统一;进一步提升标准物质的质量,如均匀性、稳定性、量值及不确定度;进一步规范标准物质的评审、监督检查和量值核查;进一步推进标准物质的应用。希望各领域检测实验室能正确选择和使用标准物质,保证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可比性和溯源性,服务于我国科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计量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副主任卢晓华研究员报告题目:标准物质(特性值)的(计量)溯源性计量溯源性是通过具备证明文件的不间断的校准链,将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测量结果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都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而计量溯源性是有证标准物质的关键特征。然而,计量溯源性的实施并不理想,ISO/REMCO TR16476起草工作组增对56份各国证书做调查,发现其中28份没有任何溯源性声明,而其他的有的是溯源至国家计量院,有的溯源至标准方法,并不统一。报告中,卢晓华针对此情况具体介绍了如何建立计量溯源以及其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刘刚报告题目:核酸分析标准物质与生物计量校准目前,现有核算标准物质有两百多项,其中DNA有140项、RNA63项,形式包括质粒DNA、oligo、RNA、基因组、假病毒等。中国计量院化学所副所长张庆合研究员报告题目:我国食品检测标准物质需求与挑战检验是食品安全和食品工业发展的基础与保障。而食品科研、产业、监管对标准物质需求巨大。标准物质作为量值溯源和质量控制的载体,需要高水平队伍、设备、条件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才能保持数据的准确性、创新性。此外,市场上标准物质质量评估需要加强。中国计量院环境中心副主任王德发副研究员报告题目:气体标准物质的研制与量值溯源性的建立气体标准物质为各领域气体浓度测量提供计量溯源载体,为实现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测试中心李杰报告题目:高纯有机标准物质研制和分析实验室量值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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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GC为您提供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及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新产品 尊敬的用户: 本月LGC为您提供更新的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标准和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包括常规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溶液,同位素标记的标准物质和土壤,底泥,水体等环境基质类的标准物质。 持久污染物标准物质新增产品目录请点击:http://www.lgc-group.cn /_d276260663.htm 环境基质类标准物质新增产品目录请点击:http://www.lgc-group.cn/_d276206425.htm LGC --全面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提供者 LGC标准品部门,凭借在分析科学与标准物质方面的专业经验,为欧洲和各地的实验机构提供获得有证标准物质的解决方案。 如需了解更多标准物质或者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请联系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艾吉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电话:+86(10)56315127/56315128 免费技术服务热线:800 810 4630 传真:+86(10)56315131 邮箱:infochina@lgcgroup.com 网址:www.lgcgroup.cn
  • 关于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关于标准物质的溯源性? 溯源性的定义:计量学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计量)或国际测量(计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溯源性是标准物质的根本属性。标准物质和其他计量标准一样,其基本功能是实现复现、保存和传递量值,保证不同时间与空间量值的可比性与一致性。因此,标准物质作为量值传递的载体,其量值应保证溯源到规定的参考标准。 标准物质的溯源性是其基本属性,但是标准物质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溯源性也有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物理计量学的溯源性概念,而应该从标准物质的整个研制过程出发来探讨标准物质的溯源性问题。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性保证是标准物质研制技术的核心。文章来源:国家标准物质中心
  • 我国的标准物质与标准样品的研制现状
    在ISO/REMCO成立后不久的1980年,我国正式参加国际标准样品技术交流活动。从 1994年开始,我国在参照、等效或等同采用国际导则的基础上,逐步制定了GB/T15000系列国家标准《标准样品工作导则》及技术规范。1996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了ISO/REMCO中国委员会,协调我国与国际之间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技术交流活动。那么我国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现状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  目前国内有几十个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研制单位,研制了几千种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品种涉及钢铁、有色金属、矿石、炉渣、建材、农药、临床化学、气体、环境、食品、化工产品、工程技术、特性、核工业、物理特性与物理化学特性等各个方面,在各个领域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得到广泛的应用,尤其近年来在国家实验室认可、ISO9000认证及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2006年7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的一级标准物质发布了 1334种,有效1316种,二级标准物质发布了2315种,有效2275种 国家标准样品发布了1990种,还有各个行业部门发布的行业标准样品,其数量比国家标准样品更多,如钢铁标准样品2833种,有色金属标准样品1242种。  虽然我国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基本满足了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材料、新领域的快速增长,现有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品种已不能完全满足需求,在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尤为突出表现在食品安全、医疗保健、化纤、物理特性等领域需亟待解决,即使是数量和品种在国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最多的冶金行业,在新材料领域仍缺少满足需要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以上内容就是对我国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研制现状的介绍了,自从1906年美国成功研制出第一批冶金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以来,经过了100年的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科学技术、测量技术和社会生活需求的高速发展,需要品种、数量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在现代的科学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中,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将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 【小坛微课】标准物质必修课—标准物质的均匀性和稳定性!
    标准样品的均匀性,是标准样品的基本性质。均匀性即是物质的一种或几种特性具有同组分或相同结构的状态。通过检验有规定大小的样品,若被测量的特性值均在规定的不确定度范围内,则该标准样品对这一特性值来说是均匀的。不论在制备标准样品过程中是否经过均匀性初检,凡成批制备并分装成最小包装单元的标准样品,由大包装分装成最小包装单元时,都需进行均匀性检验。这是制备标准样品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程序,也是确保标准样品定值准确的最基本条件。进行均匀性检验的目的,一方面通过均匀性检验说明特性值在各个部位之间是否均匀,另一方面要了解标准样品特性值在不同部位之间不均匀的程度,进而判断不均匀性程度是否可以接受,是否可以作为标准样品使用。本期小坛微课我们就如何定义标准物质的均匀性与稳定性,如何判断、检验标准物质的均匀性稳定性,以及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监测的意义等方面一起来进行讨论。如果您对标准物质的均匀性和稳定性课程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留言给我们哦~主讲人 谢珂 | Xie Ke坛墨质检无机质检经理
  • “三新食品”与食药物质常见问题解析
    三新食品共性问题汇总  01“三新食品”是什么,我国如何管理?  “三新食品”指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査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我国对于“三新食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三新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指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三新食品”的技术评审等工作。  02 “三新食品”公告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通过安全性评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三新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对于公告已经批准的“三新食品”,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原公告自动废止。  03 新食品原料和食药物质如何界定和管理?  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是指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的以下物品: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离的成分;原有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成分;其他新研制的食品原料。属于上述情形之一的物品,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报批准,已批准作为新食品原料的微生物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按照《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物质。对于符合《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的物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予以公布。公布的物质可按照规定用于相关食品的生产经营。  04 食品提取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食品原料成分复杂,食品提取工艺多样,对食品提取物的管理方式原则按照个案处理进行具体分析。食药物质目录中的物质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作简单水提处理(未改变物质基础)。由该水提液经物理过程(如冷冻干燥、喷雾干燥、真空干燥、热风干燥等)制备得到的浓缩液、浸育或粉体可作为原料用于普通食品生产,在终产品中的量经折算后应与原物质的传统使用量一致。新食品原料使用应按照公告执行。有关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  05 已经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公告中的产品“性状”是否需要严格遵守?  新食品原料的生产和使用应与公告内容一致。目前,针对新食品原料不同性状的申请,在进行安全性审查中增加对其不同性状的包容性审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在公告中予以全面描述。对于此前个别公告中的性状要求,例如玛咖粉等,经切片、干燥、粉碎等简单物理加工的同源加工品,未改变物质基础,安全性可以保证,也认为属于公告范畴。  06 新食品原料能否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运动营养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主要食品类别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运动营养食品)。  公告中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可作为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原料来源,其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公告规定。公告中未明确标示使用范围包括特殊膳食用食品的新食品原料,应按照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关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7 新食品原料推荐食用量及最大使用量是否应该强制性遵守?  “三新食品”公告中新食品原料的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设定是基于现有可获得的人群食用情况、毒理学研究资料、营养和生理作用研究等资料,以及参考国际组织等批准应用情况,经安全性评估和技术评审后确定,在该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规定下,可充分保障人群健康。  对于公告中明确规定推荐食用量以及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的新食品原料,企业应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生产,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监管。对于消费者,建议按照公告中的推荐食用量进行食用。  08 新食品原料在固体饮料、浓缩饮料、乳及乳制品中添加量的问题。  已批准可用于饮料的新食品原料,其在浓缩饮料中的推荐最大使用量可按照液体体积折算。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第5弓公告批准二氢槲皮素在饮料中的最大使用量为20 mg儿。若将二氢槲皮素用于固体饮料,应按照冲中调后液体体积折算。  已批准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的新食品原料,如添加在乳粉中,应将乳粉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计算每日食用量。例如,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9号公告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食品原料,可用于乳及乳制品等食品类别中,其在乳及乳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乳粉可以1:8(w:w)折算为液体乳。  09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推荐食用量应该如何换算?  对于推荐食用量的折算问题,主要存在两种情形:  情形一:无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无需折算。新食品原料含有多种成分或混合物,无明确特征成分,则推荐食用量为批准产品的量,无需根据成分进行浓度折算,如番茄籽油、元宝枫籽油、牡丹籽油、翅果油、蛋白核小球藻等。  情形二:有特定成分,推荐食用量需要折算,具体分为两种:一是公告中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该推荐食用量为该特定成分的食用量,当使用符合公告质量规格要求的新食品原料时,其推荐食用量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浓度折算。例如:DHA藻油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300毫克/天(以纯DHA计),质量规格要求DHA含量235%,则DHA含量为35 g/100g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室克/天+35%:857室克/天,DHA含量为60%的DHA藻油食用量应为300室克/天+60%=500室克/天。二是公告中未明确推荐食用量以某一特定成分计。公告产品的中文名称为某一特定成分或依据某一特定成分命名,质量规格规定该成分含量要求,但推荐食用量未指出以该特定成分计,则公告的推荐食用量为符合质量要求最低值的食用量,高出该值的应当按照该特定成分的实际含量折算,如茶叶茶氨酸公告中规定推荐食用量为0.4克/天,质量规格要求茶氨酸含量220%,则茶氨酸含量为40%的茶叶茶氨酸食用量应为0.4克/天x20%+40%=0.2克。既往公告的叶黄素酯、y-氨基丁酸、蚌肉多糖等均按此方法进行折算。  10 新食品原料不适宜人群中婴幼儿和儿童的定义问题。  新食品原料公告中关于婴幼儿和儿童的表述有婴幼儿、儿童、少年儿童、14周岁以下儿童。其中婴幼儿是指0-36个月(包含:6个月)人群。儿童、少年儿童和14周岁以下儿童为同一人群的不同表述方式,一般是指3-14周岁(不包含3周岁,包含14周岁)人群。  11 新食品原料使用范围规定中“婴幼儿食品”的定义与范围,以及不能用于“婴幼儿食品”是否等同于婴幼儿不宜食用等。  “三新食品”指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査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我国对于“三新食品”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即利用新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准予许可并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三新食品”行政许可工作,指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组织“三新食品”的技术评审等工作。  12 关于菌株一致性的判定问题。  目前国内外相关机构均未制订针对菌株一致性鉴定的标准方法和判定标准。菌株水平的鉴定需依据其表型、基因等鉴定结果以及菌株来源等资料进行综合判定。基因的鉴定方法有多种,如基于全基因组测序技术的平均核苷酸一致性、单核苷酸多态性、核心基因多位点序列分型等获得学术界广泛认可的技术可用于菌株水平的鉴定。  13《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其中《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一般可用于除婴幼儿食品以外的普通食品,原公告中规定使用范围的,按照公告执行,且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使用范围:《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中的菌种,除另有注释外,可用于婴幼儿食品。  14《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与《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名后过渡期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第4号公告已对《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整的,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菌种名称均可以使用,过渡期满后均需使用更新后的菌种名单。过渡期内生产的使用旧菌种名称的产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三新食品特定问题汇总  01蛋白质酶解物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3号公告规定,“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的物质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是指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动物或植物,如果是新食品原料来源的蛋白质通过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制成的物质,其不适宜人群应与该新食品原料保持一致,推荐食用量由生产企业按照该新食品原料的蛋白质含量折算,不适宜人群及推荐食用量应按照原公告要求进行标注。  如水解蛋黄粉(原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玉米低聚肽粉(原卫生部2010年第15号公告)、小麦低聚肽(原卫生部2012年第16号公告),均以可食用的动物或植物蛋白质为原料,经GB2760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适合2013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可作为普通食品管理。  02 红参是否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公告批准人参(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并对其拉丁名称、基本信息、食用量及不适宜人群等进行了明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红参是以人参为原料,经蒸制干燥后的同源加工品。以符合上述公告要求的人参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红参,可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等要求,亦应参照人参的公告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3 文冠果种仁制备的文冠果油是否需要标示不适宜人群?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关于文冠果种仁等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对文冠果种仁的不适宜人群等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公告执行。鉴于文冠果油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目国家粮食和物质储备后已发布标准《文冠果油》(LS/T3265-2019),因此文冠果油已终止审查,按普通食品管理。  04 低聚半乳糖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是如何规定的?  原国家卫生部2008年第20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为新资源食品(现称新食品原料),并对其基本信息、生产工艺、使用范围、食用量、质量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GB14880)已对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范围与使用量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2017年第8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与GB 14880中低聚半乳糖(乳糖来源)相同。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4号公告批准低聚半乳糖(乳清滤出液来源)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使用量不超过64.5 g/kg。  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GB 14880的有关要求,低聚半乳糖作为新食品原料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原公告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食药物质问题汇总  01 已公告批准的食药物质目录包括哪些物质?  现行的食药物质目录,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中的附件1、《关于当归等6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19年第8号)和《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  02 藕节、冬瓜皮是否可以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藕、冬瓜是我国长期且广泛食用的普通食品,已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范围内。因食用习惯和喜好等,藕节、冬瓜皮亦作为藕、冬瓜的一部分使用,目前未发现这两种物质引起食品安全问题的资料。  03 灵芝孢子、灵芝孢子粉、破壁灵芝孢子粉能否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党参等9种新增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公告》(2023年第9号)将党参、肉苁蓉(荒漠)、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茱萸、天麻、杜仲叶等9种物质纳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公告中明确规定灵芝为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ex 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干燥子实体。灵芝孢子为灵芝的种子,与公告中的物质不一致。该公告不适用灵芝孢子。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  04 食药物质目录中鲜白茅根如何定义?是否可以在产品标签中直接标注白茅根?  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鲜白茅根”作为食药物质管理。简单晾晒、烘干等是很多食品原料常用的一般加工工艺,不影响其作为食品原料使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81-2011)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各种配料的具体名称应能清晰地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且以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或制作方法为原则……  低聚半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时,应当符合GB 14880的有关要求,低聚半乳糖作为新食品原料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原公告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告执行。  05 干芦根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录了芦根,为禾本科植物芦苇Phragmites communis Trin.的新鲜或干燥根茎。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鲜芦根”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干芦根与鲜芦根使用部位一致,是鲜芦根物理脱水后的一种保存方式。根据《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芦根(鲜或干)均可作为食药物质。  06 黑枣和桔红是否可以作为食药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收录了橘红(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外层果皮)、陈皮(芸香科植物橘Citrus reticulata Blanco及其栽培变种的干燥成熟果皮)以及大枣(鼠李科植物枣Ziziphus jujuba Mill.的干燥成熟果实)和广枣(漆树科植物南酸枣Choerospondias axillaris (Roxb.) Burtt et Hill的干燥成熟果实),分别与《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附件一“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列入的桔红(橘红)、橘皮、枣(大枣、酸枣、黑枣)是一致的物质。  07 牡蛎壳是否为食药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收录了牡蛎(牡蛎科动物长牡蛎Ostrea gigas Thunberg、大连湾牡蛎Ostrea talienwhanensis Crosse或近江牡蛎Ostrea rivularis Gould的贝壳)。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将牡蛎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此名单中列入的牡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使用部位为牡蛎贝壳。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的3种牡蛎品种的贝壳为食药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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