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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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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标准相关的资讯

  • 我国首台星载超光谱成像仪通过鉴定
    由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研制的“HJ-1-A卫星超光谱成像仪”填补了我国在航天超光谱遥感领域的空白,达到国际当前先进水平。记者昨日获悉,这一重大自主创新科研成果已通过项目鉴定。   西安光机所为我国“HJ-1-A卫星”研制的我国第一台星载超光谱成像仪,主要承担环境与灾害的监测、评估及定量化分析等任务,广泛应用于土地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监测,冰雪灾害与森林、草原火灾探测,国土资源及广域土地分类调查,植被分类、植树造林及退耕还林效果评估,农业估产、病虫害监测及生态环境破坏等领域;为我国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提供及时、可靠和科学的信息支持。   截至目前,“HJ-1-A卫星”超光谱成像仪顺利随卫星在轨运行一年多,设备性能稳定、运行正常、数据可靠;经民政部、环保部、农业部、中科院等70余家用户单位使用,已经在灾害监测、环境评估、资源调查、土地分类、农业林业等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和经济效益。   鉴定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该项成果既有理论突破和技术发明,又有集成创新和成功应用,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当前先进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国光谱成像及相关技术的发展,填补了我国在航天超光谱遥感领域的空白,具有重大意义。
  • 广西省出台:2017年《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p   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实施土地分类别分用途管理,突出保护优先,实现土地安全利用。 /p p   《方案》强调,一是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开展农用地分类划定工作,根据广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2017年开始,优先在河池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试点,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各市于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类别的划定工作。 /p p   二是优先保护农用地。对未污染的农用地实行优先保护,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和保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产粮(油)大县要于2017年底前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p p   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建设用地调查评估,2017年起,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启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p p   四是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应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自2017年起,全区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p p   五是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的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先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建设项目占用优先保护类耕地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耕地耕作层进行剥离再利用,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用于补充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改良,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等。 /p p   六是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 /p
  • “土十条”出台在即 环保部长都说了啥?
    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让土壤污染防治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出台在即,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多次公开场合都谈到了我国的土壤污染治理。仪器信息网编辑对多次讲话进行梳理,看看环保部长到底都说了啥?  摸清家底 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陈吉宁说,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2014年,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下称《公报》)指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 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并指出“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这个从2005年~2013年实施的调查,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环保部门和环境产业人士都认为,这份调查,采样点位设置太粗,因此得出的数据不够细致,要作为毒地数据库,是远远不够的。  据仪器信息网了解,我国将重新布设土壤监测网络,其中国控点为35000个,其中普查点20000个,每五年监测一次,风险点15000个,一年监测一次。  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陈吉宁表示,“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我们要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  陈吉宁认为,土壤污染防治,首先应该强调的还是风险管控,通过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扩散,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不要讲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全面化的大治理,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是这么做的。” “有些企业、专家愿意炒这个事情,动不动就十几万亿、几十万亿”,“通过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避免污染扩散,这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办法”。  将来的“土十条”在资金方面将与“大气十条”、“水十条”有很大的不同。关键是要建立终身追究制度。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根据环保部2014年发布的《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目前我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一般程序是,先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不可接受,就要选择修复策略、筛选与评估修复技术、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接下来要编制修复方案,在修复实施过程中,要对修复实施的设计、准备和实施阶段进行环境监理。在修复结果验收后,还要对场地进行后期管理。尽管有些城市有试行的,但在国家层面却一直没有出现一个统一、可供参考的指导原则。  环保部门已在10个省份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支持38个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涉及16.23亿亩。在长株潭地区实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涉及170万亩。在新疆、甘肃等6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约涉及1200万亩。
  • 西安光机所超光谱成像仪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奖
    1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等出席大会。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代表颁奖。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超光谱成像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超光谱成像仪具有“图谱合一”的宽谱段(0.45~0.95mm)和精细光谱(5nm)的探测能力,其在轨获取的干涉图经滤波、相位修正、辐射度修正、光谱反演、光谱修正后,得到每一个像元的超光谱图(曲线)。把每一个像元复原光谱图中具有同一波长的相对应的光谱强度值(光谱辐射功率密度)集合在一起,并以二维空间排序,即可重构超光谱图像序列,即每个谱段的准单色图。再进一步可以合成色彩非常丰富的真彩色图像。   西安光机所研制的超光谱成像仪装载在HJ-1-A卫星上。它是国内首先采用静态干涉型成像光谱技术新原理,研制的一种新型有效载荷。超光谱成像仪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中发挥特有的作用。它可以监测土地的沙化、盐碱化、石漠化 探测冰雪灾害与森林、草原火灾 调查国土资源及广域土地分类 进行植被分类、植树造林及退耕还林效果评估以及发现森林砍伐与破坏 服务于农业估产、监测病虫害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等。对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危及人类的危险事故等的发生、定量化分析、评估等将起着重要作用。   2008年9月6日,我国在太原卫星发射中心通过一箭双星方式将首颗环境卫星(也称为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A、B卫星成功送入太空。2009年3月30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在京组织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在轨交付仪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和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将卫星正式交付给民政部和环境保护部投入使用。
  • “土十条”有望年内出台 最严土壤治理环保风暴将启
    围绕土壤污染治理的环保风暴正在蓄势待发。《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发改委、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农业部等多部委共同参与制定的“土十条”(《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经过几十稿的修改完善,征求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意见,已经将修改完善后的文件提交国务院审议,目前已经进入方案编制关键时期,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工作始于2013年5月,两年多来已修改了50多稿,目前文稿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陈吉宁说,解决土壤污染问题,首先要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重点解决农用地和污染的建设用地,提出明确的管控要求。“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  陈吉宁表示,“土十条”治理土壤污染,是个“大治理”过程,并非要直接投入几万亿元。“这其中强调的是风险管控,要管控土壤污染风险,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方式,而非简单依靠巨大资金投入。”  在资金筹集方面,据了解,土十条内容中将建议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据测算,若各地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加上中央财政、社会资金投入,每年投入可在1500亿至2000亿元。考虑到国家土地政策逐步收紧的因素,到2020年,预计可筹措到1.1万亿至1.4万亿元。  “国家也会酝酿一系列鼓励政策,促进和规范土壤污染治理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并逐步将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环保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国家将细化社会资本投资土壤污染治理领域的鼓励措施,包括财政、税收、贷款优惠等内容。分析人士认为,从中长期考量,“土十条”发布之后,带动的投资预计远超5.7万亿元。  中国环境修复研究院院长高胜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土壤污染一旦出现,危害十分严重。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和长期性。高胜达强调,污染物一开始往往很难检测出来,同时在土壤中并不像在大气和水体中那么容易扩散和稀释,它会在土壤中不断积累而逐步超标。事实上,我国耕地污染已经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统计,我国耕地面积不足全世界一成,却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 我国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  除了化肥和农药滥用,近年来粮食重金属污染事件屡现报端。九三学社中央在2013年曾透露,全国耕地重金属污染面积在16%以上,其中在大城市、工矿区周边情况相当严重。如广州有50%耕地遭受镉、砷、汞等重金属污染 辽宁省八家子铅锌矿区周边耕地镉、铅含量超标都在60%以上̷̷这些数据呈现了一个事实: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已威胁到粮食这一民生命脉。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是与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相比,土壤污染治理进展缓慢,由于治理难度大且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较高的技术门槛,我国污染土壤修复工作起步较晚,尚未形成良性的产业链条,整个产业市场目前基本处于信息封闭化和竞争无序化的状态。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于晓东坦言,我国土壤修复领域目前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是缺乏顶层设计,治理思路不清晰 其次是地方虚增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度现象严重 第三是地方资金配套缺口较大,基本上是在套中央资金。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益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土壤修复产业产值仅为环保产业产值的1%左右,这一数值远低于发达国家30%左右的水平,随着治理和监管逐步加码,除了我国土壤污染恶化情况将会逐步缓解外,随之带来的产业红利也将逐步释放。  不少业内专家表示,但目前来看,上述模式在土壤修复领域尚未能得到有效推广,下一步政府应从政策法规完善入手,推动PPP等融资效果更好的商业模式在土壤修复领域的应用,以解决土壤修复领域面临的融资、治理效果及效率等核心问题,依靠市场模式来进行。  我国需要修复的污染土壤数量巨大。张益认为,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土壤污染问题,尤其是已关停的企业造成的污染后果,难以用传统的“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去追究责任人。同时大面积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费用极高,由于缺乏具体责任人,修复工程几乎很难推动。因此解决资金投入问题,是土壤修复领域面临的迫切问题,设立土壤修复专项基金具有必要性。
  • 高光谱遥感技术守护黑土地 黑土地保护法8月1日施行
    2022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在今年“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的主题下,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以下简称“国土卫星中心”)在京召开“光谱感知耕地 天眼守护良田” 中国黑土地土壤关键参量高光谱反演技术成果发布会,介绍国产高光谱卫星土壤质量监测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情况,并正式发布2021年中国黑土地土壤关键参量高光谱反演技术成果。据介绍,本次发布的中国黑土地土壤关键参量高光谱反演技术成果,是国土卫星中心面向国家粮食安全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利用5米光学业务卫星等自然资源高光谱遥感卫星数据和技术优势,以翻耕期耕地表层土壤为观测目标,联合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内蒙古等自然资源省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和专业机构,经过3年的技术研发,结合大量外业实测工作而形成的。该成果实现了土壤有机质、砂粒、粉粒、粘粒四种土壤关键参量信息的量化反演,编制形成了高光谱反演图、地块统计分级图、县域分级占比统计图和县域统计分级图四种专题图件,可以满足像元、地块以及区域尺度上的不同应用需求,具有区域性、时效性、准确性等多方面优势,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现有黑土地本底数据,在黑土地保护相关工作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会上,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童庆禧院士表示,我国高光谱卫星综合观测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高光谱技术推广应用正当其时,中国黑土地土壤关键参量高光谱反演技术成果是一项非常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工作。童庆禧说,下一步要进一步将高光谱卫星遥感应用标准化、规范化,拓展高光谱卫星遥感在黄淮海平原潮土、南方水稻土、西北黄土区的应用,持续开展东北黑土区的动态监测,同时充分利用我国卫星遥感技术优势,开展东北黑土区与国外其他黑土区遥感监测对比,推动高光谱卫星遥感应用国际化。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司长姚华军在会上称,此次发布的黑土地土壤关键参量高光谱反演技术成果非常及时,是自然资源部高光谱卫星应用技术试验迈向业务应用的坚实一步,也是在“土地日”向公众宣传卫星遥感技术、提高土地保护意识的科普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以下为黑土地保护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护黑土地资源,稳步恢复提升黑土地基础地力,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从事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相关治理、修复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本法所称黑土地,是指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以下简称四省区)的相关区域范围内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科学、有效的黑土地保护政策,保障黑土地保护财政投入,综合采取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确保黑土地总量不减少、功能不退化、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  第四条 黑土地保护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用养结合、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实施、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黑土地开垦历史和利用现状,以及黑土层厚度、土壤性状、土壤类型等,按照最有利于全面保护、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黑土地保护范围并适时调整,有计划、分步骤、分类别地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历史上属黑土地的,除确无法修复的外,原则上都应列入黑土地保护范围进行修恢复。  第五条 黑土地应当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黑土层深厚、土壤性状良好的黑土地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实行严格保护,确保数量和质量长期稳定。  第六条 国务院和四省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筹制定黑土地保护政策。四省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环境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行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推广适宜其所经营耕地的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措施,督促农业生产经营者履行黑土地保护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黑土地保护意识。  对在黑土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黑土地质量和其他保护标准。  第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黑土地调查和监测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土地调查时,同步开展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保护和利用状况等情况的调查,建立黑土地档案。  国务院农业农村、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会同四省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黑土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黑土地土壤性状、黑土层厚度、水蚀、风蚀等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建立黑土地质量动态变化数据库,并做好信息共享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保护黑土地及其周边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各类用途土地,以利于黑土地水蚀、风蚀等的预防和治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调查和监测为基础、体现整体集中连片治理,编制黑土地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目标任务、技术模式、保障措施等,遏制黑土地退化趋势,提升黑土地质量,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县级黑土地保护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落实到黑土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的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将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协同开展科技攻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防风固沙、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生态保护等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有关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对农业生产经营者保护黑土地进行技术培训、提供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服务。  国家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水田、旱地灌排体系;  (二)加强田块整治,修复沟毁耕地,合理划分适宜耕作田块;  (三)加强坡耕地、侵蚀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四)合理规划修建机耕路、生产路;  (五)建设农田防护林网;  (六)其他黑土地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科学的耕作制度,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黑土地质量:  (一)因地制宜实行轮作等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种植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广适度休耕;  (二)因地制宜推广免(少)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适宜的农业机械;  (三)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粉碎深(翻)埋、过腹转化等还田方式;  (四)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减少化肥施用量,鼓励增施有机肥料,推广土壤生物改良等技术;  (五)推广生物技术或者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等绿色防控技术,科学减少化学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合理使用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六)其他黑土地质量提升措施。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采取综合性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止黑土地土壤侵蚀、土地沙化和盐渍化,改善和修复农田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侵蚀沟治理,实施沟头沟坡沟底加固防护,因地制宜组织在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黑土地周边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等区域营造植物保护带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侵蚀沟变宽变深变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害设防、合理管护、科学布局的原则,制定农田防护林建设计划,组织沿农田道路、沟渠等种植农田防护林,防止违背自然规律造林绿化。农田防护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性质的采伐,确保防护林功能不减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沙治沙,加强黑土地周边的沙漠和沙化土地治理,防止黑土地沙化。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黑土地生态保护和黑土地周边林地、草原、湿地的保护修复,推动荒山荒坡治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维持有利于黑土地保护的自然生态环境。  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黑土地调查和监测数据,并结合土壤类型和质量等级、气候特点、环境状况等实际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进行科学分区,制定并组织实施黑土地质量提升计划,因地制宜合理采取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精细化措施。  第十七条 国有农场应当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黑土地加强保护,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依法发包农村土地,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黑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黑土地等行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黑土地,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应用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积极采取提升黑土地质量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的养护措施,依法保护黑土地。  第十八条 农业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依法对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废弃物进行回收以及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防止黑土地污染。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农药、肥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弃物的回收以及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促进黑土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二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禁止盗挖、滥挖和非法买卖黑土。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水行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护黑土地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对盗挖、滥挖、非法买卖黑土和其他破坏黑土地资源、生态环境行为的综合治理能力。  第二十一条 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进行剥离。剥离的黑土应当就近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劣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建设项目主体应当制定剥离黑土的再利用方案,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四省区人民政府分别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黑土地保护资金纳入本级预算。  国家加大对黑土地保护措施奖补资金的倾斜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奖励补助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黑土地保护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投入的重点领域,并加大投入力度。  国家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水土保持、防沙治沙、农田防护林、土地复垦等建设活动,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积极支持黑土地保护需要。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用于黑土地保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用养结合、保护效果导向的激励政策,对采取黑土地保护和治理修复措施的农业生产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补助。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粮食主销区通过资金支持、与四省区建立稳定粮食购销关系等经济合作方式参与黑土地保护,建立健全黑土地跨区域投入保护机制。  第二十五条 国家按照政策支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黑土地保护活动,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保险业务。  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以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产品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黑土地产出效益。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对四省区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将黑土地保护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行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黑土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黑土地保护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截留、挪用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黑土地保护资金;  (二)对破坏黑土地的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  (三)其他不依法履行黑土地保护职责导致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  第三十条 非法占用或者损毁黑土地农田基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水行政等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恢复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法将黑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黑土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功能退化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应当依法治理修复、赔偿损失。  农业生产经营者未尽到黑土地保护义务,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发放耕地保护相关补贴。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盗挖、滥挖黑土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出售黑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非法出售的黑土和违法所得,并处每立方米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明知是非法出售的黑土而购买的,没收非法购买的黑土,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占用黑土地未对耕作层的土壤实施剥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处每平方米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耕作层的土壤实施剥离的,处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拒绝、阻碍对黑土地保护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造成黑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的,分别依照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林地、草原、湿地、河湖等范围内黑土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有关法律对盗挖、滥挖、非法买卖黑土未作规定的,参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 ISO发布纳米材料分类新标准
    近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一份新的技术报告:《纳米材料分类的新标准——ISO/TR 11360:2010》。该标准为纳米材料的分类提供了更综合、更国际化的方法。   ISO表示,从新的医疗设备到最新的工具以及消费产品,创新的纳米技术推动着时代的发展。通过对纳米材料的理解和对逻辑分类的认识,让这项技术发展地更远、更快、更好。纳米材料的应用十分广泛,从电脑记忆存储到防晒霜都含有纳米技术。目前,各种物理、化学、力学、光学、生物学以及不同的内部/外部结构中都有纳米材料的存在。   据悉,ISO/TR 11360标准引入了一种叫做“纳米树”的系统。将纳米技术的变成逻辑概念,把现有的纳米材料看作纳米领域这棵大树上的一些分支,而纳米技术中最基础和最普遍的元素看作纳米树的主要枝干。各种纳米材料在结构、化学性质和其他方面都有所区别。   新的ISO/TR 11360标准的涵盖了科学、工程学、行业和政府等各方面,将会大大促进行业与消费者之间,以及政府与监管机构的交流和沟通。
  • “土十条”预计5月出台 相关仪器公司需提前布局
    近日从“2016年中国绿色金融论坛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获悉,《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预计5月份出台。参加会议的一位知情人士谈及市场关注的“土十条”时透露,“应该是近期的事情了,我相信绝不会拖到6月份世界环境日还不公布。实际上已经是万事俱备,就差那一步。”  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透露,“土十条”文稿已经基本成熟,将按程序报批后实施。陈吉宁表示,“土十条”将分别针对未污染土地、正在污染的土地、已经污染的土地分类做好风险管控,在风险管控的条件下做好修复。“我们要解决科学技术问题,提高科技保障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目标考核。”  据介绍,该项工作是在2013年5月份由环保部牵头,多个部门共同起草。两年来,文稿已经修改了50多稿,三次征求省市区和地方的意见,五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2013年9月份和2015年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继发布,关系土壤环境保护的“土十条”何时出台一直备受业界关注。而近期发生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壤污染事件,显示出土壤保护和污染治理以及相关立法执法的紧迫性。  据上述人士透露,2015年环保部门根据新《环保法》实施处罚,罚款额高达42亿元,比2014年增长34%。按照最新发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环境保护税法今年6月份将进行审议。这将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环保意识。与此同时,早有测算显示,“十三五”期间,环保产业投资需求将达到10万亿元。  更有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土十条”的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正式揭幕,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广阔,早有上市公司和相关产业基金提前布局。  据了解,2014年4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在调查覆盖的约630万平方公里中,土壤污染总超标率为16.1%,污染状况不容乐观。目前,以投入资金占GDP比重看,我国土壤修复市场尚处于起步初期,相当于美国上世纪80年代水平。根据我们估计,我国存量土壤修复市场近万亿,2015年投入资金将达400亿;未来一旦进入高速发展期,想象空间巨大。  由于缺乏高效的投入机制,资金来源不明是目前土壤修复难以大范围铺开的首要障碍。考虑目前耕地修复、矿山土壤修复和场地修复(建设用地修复)中,只有场地修复有一定商业利益,而其他两项均为民生工程,土壤修复的实际需求难以转换为市场需求。相关证券机构建议短期关注污染扩散防控和监测,推荐高能环境(土壤污染物隔离、防扩散技术龙头)、永清环保(土壤修复示范区重点项目承建企业)、天瑞仪器(土壤修复监测标的)。
  •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代码标准编制会召开
    2014年3月18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科技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代码》标准编制工作会。来自中科院条财局、清华大学、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上海市分析测试协会等单位的专家参加工作研讨会。   会上,平台中心副主任苏靖向与会专家简要通报了科技平台主要工作,强调了标准化工作对科技平台的重要作用,并介绍了科技平台标准化总体工作进展和成效。平台中心对《科技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代码》标准前期预研和制定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围绕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与编码原则、分类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交流。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是我国科技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创新的物质基础,《科技平台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分类代码》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建议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特别是专用仪器设备的分类进一步细化,尽快补充完善标准文本并广泛征求意见,加快推动该标准的报批和发布工作。
  • LGC: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药物杂质是活性药物成分或药物制剂中不希望存在的化学成分。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有时与药品中存在的杂质也有很大关系。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限度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p p   因此,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p p   2017年7月19日,仪器信息网将组织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 会议中,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杨学林将介绍《标准品的定义、分类、正确使用及杂质标准品的合规标定》。 /p p   strong  报告摘要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概括介绍2015版药典中对标准品的定义及杂质标准品的新要求;深入解析标准品的定义、特性及生产体系;着重对医药产品生产及研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级标准品、二级标准品、药典标准品及杂质标准品进行介绍,并指导如何正确使用;由于一致性评价的深入开展及国家对杂质研究的逐渐重视,对于一些合成工艺复杂,购买困难的杂质如何合规的标定同样是在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以上提到的热点问题,我们会在本次报告中一一为您解答。 /p p   strong  报告人简介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杨学林,LGC医药标准品资深专员,主要负责医药标准品的市场推广及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工作,曾受邀2015版《中国药典》进行关于标准品知识方面的讲座,同时在国内多家百强企业如扬子江、罗欣药业、鲁南制药等做过关于标准品使用方面的专场介绍。2009年获得沈阳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在BMCL、LDDD等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多篇研究论文及多篇授权专利;曾参与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点项目的研究工作,拥有5年以上药物研发相关经验。曾先后就职于Bioduro、神威药业研究院,担任组长、室主任等职务。 /p p   欲了解本次会议的详细日程请点击: /p p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hemicalDrug/" target=" _self" img title=" 点击参会.gif"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noimg/f3ddf4d4-6b54-41b5-a520-8d1a1ef40f63.jpg" / /a /p
  • 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 重磅!团体标准《质谱仪器分类与代码》正式发布!
    创新引领,有标可依2024年1月5日,团体标准《质谱仪器分类与代码》(T/CSTM 01082—2024 /T/CAIA/YQ 008—2023(IDT))中文版正式发布!该标准由中关村材料试验技术联盟和中国分析测试协会联合发布,将于2024年4月5日起正式实施。英文版标准于2024年3月5日发布,将于2024年6月5日起开始实施。 标准适用性该标准适用于质谱仪器的分类、编码、命名、统计、管理等;但不适用于氦质谱检漏仪、离子迁移谱。 标准意义质谱仪器是一类非常重要的科学仪器,其结构复杂,技术路线及技术组合多样,而规范的分类标准是数据有效统计和分析基础。《质谱仪器分类与代码》标准发布实施后,可规范质谱行业统计标准,实现行业经济、技术等信息互认与共享,做到数据可汇总、可比较、可分析;为政府、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对质谱行业统计调查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同时为厂家的仪器名称命名提供规范参考。标准内容 l 质谱仪器分类原则:按照仪器结构和原理对质谱仪器进行分类,具体采用联用技术、离子化技术、质量分析器三个维度划分。l 分类方法:采用分面分类法,按“分面—亚面—类目”建立类表结构体系。根据质谱仪器的结构组成分为三个分面,每一分面根据对应的原理逐次分为若干亚面或若干类目。l 具体分类如下:分面一:按照联用技术划分根据质谱仪器联用技术分为直接离子化分析、色谱联用以及常用非色谱联用三个亚面。根据不同的色谱类型分为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离子色谱、薄层色谱、超临界流体色谱、毛细管电泳6个类目;各类目再根据该色谱原理不同,再逐一划分。常用非色谱联用分为热解吸、流式细胞术、激光烧蚀3个类目。1) 直接离子化分析;2) 色谱联用划分为:a) 液相色谱包括:—液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超高效液相色谱;—多维液相色谱;b) 气相色谱包括:—气相色谱;—全二维气相色谱;c) 离子色谱;d) 超临界流体色谱;e) 薄层色谱;f) 毛细管电泳;3) 常见非色谱联用划分为:a) 热解吸;b) 流式细胞术;c) 激光烧蚀。4) 其他。分面二:按照离子化技术划分根据离子化原理不同,对常用的离子化技术进行分类。分为轰击离子化、电喷雾离子化、化学离子化、光致离子化、放电离子化、热离子化、场致离子化七个亚面。各亚面根据该种离子化原理是否有不同细分,再逐一划分若干类目。1)轰击离子化包括:a) 电子轰击离子化;b) 快速原子轰击离子化;c) 二次离子化;2) 电喷雾离子化包括:a) 电喷雾离子化;b) 解吸附电喷雾离子化;c) 纳升电喷雾离子化;d) 脉冲直流电喷雾离子化;e) 电喷雾萃取离子化;f) 电喷雾辅助激光解吸离子化;g) 极性反转电喷雾离子化;3) 化学离子化包括:a) 化学离子化;b) 大气压化学离子化;c) 质子转移反应;4) 光致离子化包括:a) 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离子化;b) 单光子离子化;c) 多光子离子化;d) 激光解吸离子化;5) 放电离子化包括:a) 介质阻挡放电离子化;b) 辉光放电离子化;c) 低温等离子体离子化;d) 电晕放电离子化;e) 解吸电晕束离子化;f) 火花放电离子化;g)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离子化;6) 热离子化;7) 场致离子化包括:a) 场解吸离子化;b) 场离子化;8) 其他。分面三:按照质量分析器类型划分根据质谱仪器的主质量分析器(输出最终分析结果的质量分析器)的不同原理,划分为五个亚面,分别为四极杆质量分析器、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离子阱质量分析器、磁质量分析器、傅里叶变换质量分析器。各亚面根据该种质量分析器原理不同,再逐一划分若干类目。1) 四极杆质量分析器;2) 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包括:a) 直线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b) 单次反射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c) 多次反射飞行时间质量分析器;3) 离子阱质量分析器包括:a) 二维离子阱质量分析器;b) 三维离子阱质量分析器;4) 磁质量分析器包括:a) 单聚焦质量分析器;b) 双聚焦质量分析器;5) 傅里叶变换质量分析器包括:a) 静电阱质量分析器;b) 离子回旋共振质量分析器;6) 其他。l 质谱仪器代码:分为英文代码和数字代码两种方式;英文代码以质谱仪器主要结构的英文简称组合表示,数字代码以纯数字组合表示。起草单位标准由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牵头编制,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南大学、宁波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华仪宁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上海质谱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益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北京清谱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英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西北核技术研究院共同参与完成。标准起草单位涵盖了国内外质谱厂商、高校和研究机构等22家单位,具有广泛代表性。
  • 贵阳市公开征求《预制菜分类》《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意见
    点击图片,免费参会各有关单位: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起草制定的《预制菜分类》《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规范》2项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确保标准的适宜有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3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到联系邮箱。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王文焘,联系电话:0851-85981844,联系邮箱:wangwentao@guiyang.gov.cn,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贵州金融城金融一期B区7号楼2113标准化处。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孙棣,联系电话:13984058882,联系邮箱:1121781609@qq.com,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国家质检中心园b座。附件:1.《预制菜分类》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 《预制菜分类》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zip      2.《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 《预制菜冷链配送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及编制说明.zip      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附件3: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9日
  • 新规丨这一地方发布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评分标准
    《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苏市监认证〔2021〕271 号第一条 为规范认证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归集认证机构信用信息基础上,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分类标准,利用江苏省认证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认证监管系统”)对认证机构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据此实施分类管理的活动。第三条 江苏省范围内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的归集、认定、评分、分类结果应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是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管理措施,信用分类结果作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优化认证监管的依据,不向社会公开。第四条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统一负责全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认证机构信用分类指标体系的建设,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信用分类结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认证机构分类管理及相关工作。第五条 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动态评价、有效监管的原则。第六条 省局依托省认证监管系统建立认证机构信用档案,根据信用信息目录清单,记录、归集认证机构信用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记录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第七条 认证机构按照本办法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对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八条 认证机构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包括下列内容:(一)基本信息。认证机构注册资本、成立年限、认证业务种类等信息。(二)信用承诺信息。鼓励认证机构在省认证监管系统自主自愿填报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公开信用承诺。(三)监管信息。认证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信息;认证机构或认证人员受到行政处罚、认证机构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认证机构报送工作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经营异常、投诉举报等信息。(四)认可信息。认证机构获得CNAS认可的信息。(五)其他信息。认证机构获得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认证的表彰或荣誉等信息;承担或参与政府部门认证项目、入选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良好认证审核案例等信息;参与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倡议、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等引领行业发展信息;参与非盈利性社会项目、承担社会责任等信息。第九条 省局依托省认证监管系统,对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对认证机构信用状况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划定信用类别,实现认证机构信用自动分类和动态调整更新。认证机构信用分类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类,对应的分值为:A类(优秀):信用分值90分及以上;B类(良好):信用分值75分—89分;C类(一般):信用分值60分—74分;D类(较差):信用分值60 分以下。第十条 省认证监管系统首次开展信用评分时,认证机构初始信用评分分值为75分。在此基础上,设置扣分项、加分项两类指标。第十一条 认证机构信用评分分为实时评分和年度评分两种方式。(一)实时评分,是指省认证监管系统每天对认证机构发生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加减,计算出认证机构实时信用得分。(二)年度评分,是指省认证监管系统以每年12月31日为年度评价截止日,对截止日前一年内录入系统的信用信息进行量化加减,计算出认证机构年度信用得分。第十二条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将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有机结合,科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对A类认证机构,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B类认证机构,按常规比例频次开展抽查;对C类认证机构,实行重点关注,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认证机构,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大幅提高抽查比例频次。第十三条 省局依据实时评分结果开展风险监测,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对C、D类认证机构,由省局或其委托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认证机构采取提醒、警示、约谈、检查等措施,督促和帮助其立即整改。第十四条 认证机构在省认证监管系统注册后,可查询本机构动态信用评分状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工作。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附件:江苏省认证机构信用分类管理评分标准.docx一、扣分目录清单
  • 全国土地日 | 国土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三普有什么区别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经讨论决定,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定不移地实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纪念日为全国土地日。2022年6月25日是第32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全国土地日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引导社会关注土地资源保护利用、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意识的重要宣传平台。什么是耕地?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蔬菜)为主。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旱地。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什么是耕地红线?耕地红线,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它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数字,分为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两种。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18亿亩耕地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是不可逾越的一道红线。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是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耕地保有量、人口数量、城乡建设用地数量、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粮食需求等因素,经科学研究,综合算出来的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耕地保有量底线,必须坚守。什么是节约集约用地?含义有哪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实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想方设法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为全面摸清我国土地资源和土壤状况,国家相继开展土地和土壤调查工作: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其目的是为了掌握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土壤质量和土壤健康情况,对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国土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三普有何区别?一是范围不同。土壤三普对象是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调查面积约为陆地国土的76%。国土三调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土壤详查对象是除台湾省和港澳地区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全部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二是目的不同。土壤三普目的是查明全国土壤类型及分布,全面查清土壤资源现状和变化趋势,掌握土壤质量、土壤健康等基础数据,实现对土壤的“全面体检”。国土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某一时间节点全国土地资源数量及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状况基础数据。土壤污染详查目的是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三是内容不同。土壤三普是对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土壤类型、土壤立地条件、土壤利用情况等的普查。国土三调是对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等的调查。土壤污染详查侧重于土壤污染项目,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污染物调查和检测。四是方法不同。土壤三普是调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挖掘土壤剖面、采集分层土样,分析化验土壤理化性状等,是三维立体式调查。国土三调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利用类型图基础上,通过遥感影像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判读,实地调查核实变化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是二维平面式调查。土壤污染详查是调查采集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样品,分析检测土壤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土壤理化性质、农产品(水稻/小麦)污染物和地下水有机和无机污染物,是三维立体式调查。聚焦土壤检测,哪些科学仪器需求量大?土壤污染详查仪器配备情况如下:实验室类别设备类别设备名称无机污染物(包括土壤理化性质)检测实验室制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控温/控时烘箱水浴锅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有机污染物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自动顶空进样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二噁英类检测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磁质谱质量控制实验室制样设备研磨设备筛分设备前处理设备可控温电热消解仪控温/控时烘箱水浴锅微波消解仪索氏提取器加速溶剂萃取仪旋转蒸发仪氮吹仪(10位以上)分析仪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自动顶空进样器自动吹扫捕集装置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据了解,土壤三普需要的设备比较普遍,例如原子吸收、石墨炉、ICP、ICP-M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等基本设备。需求最大的主要是土壤制备和加工设备(研磨仪、球磨机、分装设备)、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萃取仪和浓缩仪等)以及全自动定氮仪。此外,多样品抽滤装置,以及晾晒盘和试样瓶等基础耗材用量较多。土壤三普仪器配备情况如下:省级/区域级土壤中心实验室设备设施装备清单类别名称功能描述实验室设施类实验室除尘收尘与通风系统用于清除并收集制样过程产生的尘土,保证实验室洁净,防止交叉污染,保证工作人员健康实验操作台用于样品制备、分装等环节的操作使用样品风干台架用于土壤样品风干样品存放架用于放置新接收样品和待流转样品成品贮存柜用于储存已完成制备的样品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各环节称量万分之一精密天平用于土壤样品的精确称量电子台秤用于打包样品的称量空气压缩机用来清理制备平台以及研磨设备等封口机用于样品袋和样品瓶等包装封口打包机用于样品外包装的打包推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铲车用于样品运输和转移扫码器用于样品二维码的扫码录入。采样设备类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综合采样套装集成手套、打印机、工作服、牛皮纸、安全帽等18件采样实用工具于一个背包中,方便现场采样使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仪器全自动土壤样品制备系统用于元素分析项目土壤样品的全自动化、标准化制备风干设备烘箱用于烘干清洗后的球磨罐等部件。除湿机用于对室内除湿,保持风干室内空气干燥。样品冷藏(冻)箱用于对有机测试项目样品冷藏(冻)保存。样品干燥箱用于样品快速干燥,快速去除水分。冷冻干燥机对有机测试样品以冷冻方式进行干燥,不破坏样品性质,去除样品水分。手工样品制备设备球磨机用于土壤样品的细磨,制备小粒径样品,但不是适用于Hg、As等易挥发的元素分析。磨土机用于特殊样品破碎研磨等。研磨仪(交叉敲击式)用于土壤样品粗磨。筛分仪用于土壤样品不同粒径的筛分。混匀/分样仪用于对样品进行搅拌、混匀和分装,保证样品均一性。研磨仪对土壤样品进行粗磨,制备大粒径土壤样品。药匙、铲、锤、刷、板、袋等用于取样、制样、分装等工具。玛瑙研钵用于手工研磨土壤样品。筛子用于手工筛分不同粒径的土壤样品(10目-200目)前处理设备微波消解仪用于土壤样品无机元素分析前的自动消解前处理快速溶剂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有机物的快速提取固相萃取仪用于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及有机氯等污染物的前处理全自动平行浓缩仪用于有机物的快速浓缩无机元素分析设备便携式土壤重金属X射线荧光仪用于土壤样品重金属测试项目的定性和初步定量测定。原子吸收光谱仪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测汞仪用于Hg元素的测定ICP-OES用于Cd、Cu、Pb、Gr、Zn等重金属的测定ICP-MS用于重金属元素的痕量测定原子荧光光度计用于As、Cd、Hg等元素的测定有机物分析设备分光光度计用于稀土总量等测定气相色谱仪用于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质联用仪用于VOC、SVOC、除草剂等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用于POPs等测定液相色谱仪用于六种多环芳烃的测定其他设备pH计用于土壤pH的测定智能粒度测量仪用于样品制备粒度质量检查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用于土壤样品中阳离子交换量检测仪自动土壤采样器用于深层土的自动采集软件类土壤环境的智能化监测及 信息化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基于土壤分级分类管理的区域土壤环境信息化软件系统,包括土壤样品信息库,智能化土壤样品保存库、智能化土壤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
  • 《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林木病害》等4441项国家标准复审结论进行公示
    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10号)要求,标准委已完成相关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现将《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林木病害》等4441项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项目进行公示。如对复审结论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4月9日前,登录征求意见公示网页 https://std.samr.gov.cn/gb/withdrawnReview,通过意见反馈功能,将意见反馈至标准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03-10部分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归口单位复审结论1GB/T 15161-1994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林木病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2GB/T 15778-1995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 自然保护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3GB/T 17661-1999锯材干燥设备性能检测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4GB/T 18001-2015湿地松松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5GB/T 18005-1999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6GB/T 18247.7-2000主要花卉产品等级 第7部分:草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7GB/T 19368-2003草坪草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8GB/T 19369-2003草皮生产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9GB/T 19535.1-2004城市绿地草坪建植与管理技术规程 第1部分:城市绿地草坪建植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0GB/T 19535.2-2004城市绿地草坪建植与管理技术规程 第2部分:城市绿地草坪管理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1GB/T 20381-2006材种出材率表编制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2GB/T 21141-2007防沙治沙技术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3GB/T 32771-2016白桦造林苗木质量分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4GB/T 32772-2016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防治技术规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5GB/T 33025-2016松脂掺杂评估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6GB/T 33027-2016森林生态系统长期定位观测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7GB/T 33028-2016松脂中工业盐掺杂物鉴别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8GB/T 33030-2016松脂中淀粉类掺杂物鉴别方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19GB/T 33776.4-2017林业物联网 第4部分:手持式智能终端通用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20GB/T 33776.603-2017林业物联网 第603部分:无线传感器网络组网设备通用规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继续有效21GB/T 12729.10-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醇溶抽提物的测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2GB/T 12729.11-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3GB/T 12729.12-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不挥发性乙醚抽提物的测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4GB/T 12729.13-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污物的测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5GB/T 13607-1992苹果、柑桔包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6GB/T 17479-1998杏冷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7GB/T 18932.1-2002蜂蜜中碳-4植物糖含量测定方法 稳定碳同位素比率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8GB/T 18932.15-2003蜂蜜电导率测定方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29GB/T 18932.16-2003蜂蜜中淀粉酶值的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0GB/T 18932.6-2002蜂蜜中甘油含量的测定方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1GB/T 19509-2004锯齿衣分试轧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2GB/T 21265-2007辣椒辣度的感官评价方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3GB/T 21266-2007辣椒及辣椒制品中辣椒素类物质测定及辣度表示方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4GB/T 21306-2007锯齿剥绒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5GB/T 21308-2007皮棉清理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6GB/T 21530-2008棉花打包用镀锌钢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7GB/T 21531-2008MFBD型钢丝打扣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8GB/T 21727-2008固态速溶茶 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39GB/T 21728-2008砖茶含氟量的检测方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40GB/T 33044-2016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网络规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41GB/T 33470-2016金桔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有效42GB/T 19618-2004甘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有效43GB/T 33755-2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钢铁行业余能利用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4GB/T 33756-2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生产水泥熟料的原料替代项目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5GB/T 33760-2017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通用要求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6GB/T 20376-2006变性淀粉中羟丙基含量的测定 质子核磁共振波谱法全国食用淀粉及淀粉衍生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7GB/T 19086-2008地理标志产品 文山三七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8GB/T 19776-2008地理标志产品 昭通天麻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49GB/T 19959-2005地理标志产品 扬州漆器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0GB/T 20350-2006地理标志产品 怀地黄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1GB/T 20352-2006地理标志产品 怀牛膝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2GB/T 20358-2006地理标志产品 石柱黄连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3GB/T 21262-2007地理标志产品 永春篾香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4GB/T 21819-2008地理标志产品遂昌竹炭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5GB/T 21823-2008地理标志产品 都江堰川芎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56GB/T 20372-2006花椰菜 冷藏和冷藏运输指南中国商业联合会继续有效57GB/T 8854-1988蔬菜名称中国商业联合会继续有效58GB/T 393-1994日用安全火柴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继续有效59GB/T 4545-2007玻璃瓶罐内应力试验方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继续有效60GB/T 4547-2007玻璃容器 抗热震性和热震耐久性试验方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继续有效61GB/T 32980-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2GB/T 33310-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 高等院校服务规范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3GB/T 33311-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评价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4GB/T 33407-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建设指南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5GB/T 33408-2016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要求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6GB/T 33747-2017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科技信息服务质量要求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7GB/T 33748-2017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供给规范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8GB/T 33208-2016无损检测 基于叶尖定时原理的叶片在线监测方法全国设备结构健康监测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69GB/T 33213-2016无损检测 基于光纤传感技术的应力监测方法全国设备结构健康监测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70GB/T 33218-2016无损检测 基于光纤传感技术的设备健康监测方法全国设备结构健康监测标准化工作组继续有效71GB/T 15261-2008超声仿组织材料声学特性的测量方法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2GB/T 10149-1988医用X射线设备术语和符号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3GB/T 17006.1-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1部分:总则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4GB/T 17006.10-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11部分:稳定性试验 普通直接摄影X射线设备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5GB/T 17006.2-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1部分:洗片机稳定性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6GB/T 17006.3-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2部分:X射线摄影暗匣和换片器 屏-片接触和屏-匣组件相对灵敏度稳定性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7GB/T 17006.4-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3部分:暗室安全照明状态稳定性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8GB/T 17006.5-2000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5部分:图像显示装置稳定性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79GB/T 17006.6-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4部分: 硬拷贝照相机稳定性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0GB/T 17006.7-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7部分: 稳定性试验 口内牙科X射线摄影设备不包括牙科全景设备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1GB/T 17006.8-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9部分: 稳定性试验 间接透视和间接摄影X射线设备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2GB/T 17006.9-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2-10部分:稳定性试验 乳腺X射线摄影设备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3GB/T 17856-1999放射治疗模拟机 性能和试验方法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4GB/T 17857-1999医用放射学术语(放射治疗、核医学和辐射剂量学设备)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5GB/T 18987-2015放射治疗设备 坐标、运动与刻度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6GB/T 19042.1-2003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1部分:X射线摄影和透视系统用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7GB/T 19042.3-2005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3部分: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8GB/T 19042.4-2005医用成像部门的评价及例行试验 第3-4部分:牙科X射线设备成像性能验收试验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89GB/T 20012-2005医用电气设备 剂量面积乘积仪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0GB/T 1845.1-2016塑料 聚乙烯(PE)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1GB/T 12005.9-1992聚丙烯酰胺命名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2GB/T 14234-1993塑料件表面粗糙度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3GB/T 16581-1996绝缘液体燃烧性能试验方法 氧指数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4GB/T 3399-1982塑料导热系数试验方法 护热平板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5GB/T 3960-2016塑料 滑动摩擦磨损试验方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6GB/T 22271.3-2016塑料 聚甲醛(POM)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3部分:通用产品要求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7GB/T 33094-2016塑料 抗冲击聚苯乙烯防静电材料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8GB/T 12007.6-1989环氧树脂软化点测定方法 环球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99GB/T 13455-1992氨基模塑料挥发物测定方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0GB/T 32364-2015塑料 酚醛树脂 pH值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1GB/T 32675-2016塑料 酚醛树脂 液体甲阶酚醛树脂在酸性条件下固化时假绝热温升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2GB/T 32681-2016塑料 酚醛树脂 用差示扫描量热计法测定反应热和反应温度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3GB/T 32683.1-2016塑料 用落球黏度计测定黏度 第1部分:斜管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4GB/T 32688-2016塑料 酚醛树脂 在加热玻璃板上流动距离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5GB/T 32697-2016塑料 酚醛树脂 萃取液电导率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6GB/T 33315-2016塑料 酚醛树脂 凝胶时间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7GB/T 33316-2016塑料 酚醛树脂 在乙阶转变试板上反应活性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8GB/T 33323-2016塑料 液体酚醛树脂 水溶性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09GB/T 33388-2016塑料 酚醛树脂组分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0GB/T 5473-2016塑料 酚醛模塑制品 游离氨的测定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1GB/T 5474-2016塑料 酚醛模塑制品 游离氨和铵化合物的测定 比色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2GB/T 7130-2016塑料 酚醛模塑制品 游离酚的测定 碘量法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3GB/T 27550-2011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4GB/T 28051-2011焊接绝热气瓶充装规定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5GB/T 28052-2011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充装规定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6GB/T 15671-2009农作物薄膜包衣种子技术条件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7GB/T 17314-2011籼型杂交水稻三系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8GB/T 17316-2011水稻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19GB/T 17317-2011小麦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0GB/T 17319-2011高粱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1GB/T 28658-2012暗紫贝母药材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2GB/T 28660-2012马铃薯种薯真实性和纯度鉴定 SSR分子标记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3GB/T 29371.1-2012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 第1部分:术语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4GB/T 29371.2-2012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 第2部分:不育系原种生产技术规范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5GB/T 29371.3-2012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 第3部分:不育系大田用种繁殖技术规范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6GB/T 29371.4-2012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 第4部分:杂交制种技术规范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7GB/T 29371.5-2012两系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体系技术规范 第5部分:种子纯度鉴定和不育系育性监测技术规范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8GB/T 3543.1-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总则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29GB/T 3543.2-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0GB/T 3543.3-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1GB/T 7414-1987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2GB/T 7415-2008农作物种子贮藏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3GB/T 33609-2017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滞后损失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4GB/T 33622-2017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低温柔性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5GB/T 33608-2017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结构壁管材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6GB/T 10798-2001热塑性塑料管材通用壁厚表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7GB/T 10799-2008硬质泡沫塑料 开孔和闭孔体积百分率的测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8GB/T 10807-2006软质泡沫聚合材料 硬度的测定(压陷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39GB/T 10808-2006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 撕裂强度的测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0GB/T 12027-2004塑料 薄膜和薄片 加热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1GB/T 12812-2006硬质泡沫塑料 易碎性的测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2GB/T 13526-2007硬聚氯乙烯(PVC-U) 管材 二氯甲烷浸渍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3GB/T 14152-2001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时针旋转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4GB/T 15048-1994硬质泡沫塑料压缩蠕变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5GB/T 15560-1995流体输送用塑料管材液压瞬时爆破和耐压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6GB/T 15819-2006灌溉用聚乙烯(PE)管材由插入式管件引起环境应力开裂敏感性的试验方法和技术要求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7GB/T 15820-1995聚乙烯压力管材与管件连接的耐拉拔试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8GB/T 18042-2000热塑性塑料管材蠕变比率的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49GB/T 18474-2001交联聚乙烯(PE-X)管材与管件 交联度的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0GB/T 18477.1-2007埋地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结构壁管道系统 第1部分:双壁波纹管材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1GB/T 18744-2002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三维土工网垫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2GB/T 18991-2003冷热水系统用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3GB/T 19279-2003聚乙烯管材 耐慢速裂纹增长 锥体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4GB/T 19280-2003流体输送用热塑性塑料管材 耐快速裂纹扩展(RCP)的测定 小尺寸稳态试验(S4试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5GB/T 19470-2004土工合成材料 塑料土工网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6GB/T 19471.1-2004塑料管道系统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弹性密封圈式承口接头 偏角密封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7GB/T 19471.2-2004塑料管道系统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弹性密封圈式承口接头 负压密封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8GB/T 19712-2005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PE)鞍形旁通抗冲击试验方法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59GB/T 19806-2005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电熔组件的挤压剥离试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60GB/T 19807-2005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管材和电熔管件 组合试件的制备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61GB/T 19808-2005塑料管材和管件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90mm的聚乙烯电熔组件的拉伸剥离试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62GB/T 19809-2005塑料管材和管件 聚乙烯(PE)管材/管材或管材/管件热熔对接组件的制备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63GB/T 19810-2005聚乙烯(PE)管材和管件 热熔对接接头 拉伸强度和破坏形式的测定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继续有效164GB/T 20201-2006继续有效
  • 浅谈土壤环境质量监管监测
    p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出台,展现了我国政府对土地污染防治的坚定决心和意志,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土壤环境监管与监测角度出发,分析了当前存在问题和提出了应对措施。 /p p   土壤是最重要的自然要素之一,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生态安全,而且关系到人体健康,甚至关系到社会发展与稳定,随着人口增加急速发展,我国土壤污染情况日趋严重,土壤环境安全问题突出。 /p p   一、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指导思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国土壤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土十条”提出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在构建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时,需要考虑土地利用类型、污染程度、污染物类别、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体现系统化、差异化、科学化、法制化、透明化的指导思想。具体而言:1.系统化。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法律法规、监管能力、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要统筹法律规划、技术规范、管理手段,在土壤污染的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构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大网”,推动土地精准管理及安全利用。2.差异化。我国幅员辽阔,区域特征明显,污染特征和成因差异较大,需要因地制宜,按照土壤环境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展区域差异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同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污染特征、风险传播途径以及资金渠道等存在较大差异,在制定地方土壤防治方案时需要差异化对待。3.科学化。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土壤污染家底不清,成因复杂,空间异质性强,风险传播途径多样,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健全,选择适宜的技术和模式,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发展,逐步推进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4.法制化。依法治土是全面有效地防治土壤污染的迫切需求,完善土壤保护体制和机制,从污染者付费、土地资源管理与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土壤保护技术与能力等方面,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5.透明化。土壤污染防治各环节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化,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土壤污染的监测预警体系和土地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为配套落实公众参与、终身责任追溯等机制提供物质基础 另一方面响应各利益方诉求,有助于解决其利益矛盾冲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等。 /p p   二、我国土壤环境监管监测中存在的问题 /p p   1.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弱,环境监测队伍建设落后 /p p   (1)我国的基层环保监管监测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县级以下土壤监测专职机构及人员稀缺,监测设备及人员能力普遍较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环境管理水平、监测能力薄弱,直接影响到环境监管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2)土壤污染累积性强,均匀性差,污染物分布不均匀,滞后性隐蔽性强,污染可逆性较差,治理复杂,无法开展自动检测,监管和监测需要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量巨大。相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土壤监管监测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资金保障不充分不及时。(3)土壤基质成分复杂,土壤环境污染物成分复杂,需要对适配有针对性的指标及检测方法,监测中的各技术问题都需要进行专题研究,相对水和大气检测的技术要求更高。由于“人财“支持乏力,土壤环境科研能力无法有效支撑土壤监管决策。 /p p   2.土壤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使用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是出于对农业用地的保护,不太适宜评价其它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缺少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关于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内容分散,缺乏实际操作性,不能适应我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也没有考核指标。结合我国土壤污染现状特点和国外趋势,建议在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时除了农业用地外还应考虑饮用水源地、城镇居民区、工业商业用地等不同的利用方式。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评价因子的自然背景值、依据土壤风险评估制定的指导值和土壤受到污染危害的临界值,区分地区间土壤重金属的总量和有效态差异。 /p p   3.缺乏对保护土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数量庞大的污染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超标排放污染物,有些企业不惜以身试法,偷排污染物,对土壤环境进行了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尤其是大批量的集中偷排,监管难度大,是恶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对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虽然公众环境自保意识与日俱增,但大部分人仍然缺乏对环境问题的深刻认识,公众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抵制参与程度低。 /p p   三、对土壤环境监管监测的建议 /p p   1.确立国家层面例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及监测网络首先需要清楚了解我国不同区域的土壤质量现状,详细调查土地污染情况,设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控制点,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信息系统,定期在全国或区域范围内例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土壤环境变化趋势,明确潜在风险,为环境保护及民生改善提供科学技术支撑。2.做好运行经费的保障工作,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土壤环境监测是一项重大的、涉及国计民生与社会稳定的公共服务事业,做好运行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运行资金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对于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在财务预算中应对这方面内容单独、明确立项,才能确保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长效、持续开展。3.全面推进从上往下的各级环境监测站建设。在对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的环境监测站点进行重点强化的基础上,对县级环境监测站进行重点建设,对土壤环境监测基本的技术设备、作业设施及经费给予充分保障。 /p p   4.持续推进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在各地区,要建立专门的监测监管机构及人员,有效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及防治工作。加强筹建土壤环境监测人力资源体系,使高端人才能积极投入到土壤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岗位屮去,对人才准入门槛耍逐步提高。要配备基本的人才培训及引进专项经费,丰富人才培训渠道,形成多样化的、互动式的人才培训体系。在多元化的培养机制中,推动土壤环境监测学科带头人的成长,使土壤环境监测技术队伍朝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p p   5.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对污染企业违规排污的有效防范措施设计。对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影响。 /p p   6.增强社会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社会培训、科普教育和全民宣传,全面提升公民的土壤环境风险防范和土壤环境保护意识 /p p   四、结束语 /p p   中国的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土壤环境状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仍然是客观事实,不能完全满足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需求。因此,应该针对土壤实际情况,开阔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壤环境监测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以掌握土壤环境的真实状况,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监管。当前,大力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迫在眉睫,进一步提升管理和监测工作水平极为关键。要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中国为指导思想,以保护土壤环境为主题,以耕地和重点区域土壤为重点,构建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切实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土壤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力争建成较为完善的土壤环境监管监测网络,能够基本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同时,为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的顺利开展,还应做好各项保障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97751681-a456-4d2d-a8b4-27a90b571b32.jpg" title=" 绿仪社.png" alt=" 绿仪社.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环境监测精彩资讯! /span br/ /p
  • 固废标准新篇章: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修订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全文,新标准在2024年9月1日实施。这不仅是对原有标准(GB 16889-2008)的继承与发展,更是我国在垃圾处理领域迈向新台阶的重要标志。背景与意义 该标准自1997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2008年的首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重大修订。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场带来的环境污染,推动垃圾分类及填埋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修订亮点 1. 完善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新标准对垃圾填埋场的基本设施设计与施工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确保填埋场从建设之初就具备高效的污染防治能力。 2. 低碳运行新要求:增加了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利用和减排的低碳运行要求,这不仅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能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实现循环经济。 3. 渗滤液处理技术调整:调整了渗滤液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确保渗滤液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威胁。 4. 飞灰管理明确化: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入场填埋的管理要求,为飞灰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5. 污染控制细化:细化了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填埋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有效防控污染。 6. 土地开发利用新技术: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地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鼓励在填埋场封场后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新标准中的污染物限值要求 完整版扫码填写问卷可获得~ 德国耶拿解决方案 德国耶拿在元素分析领域深耕多年,为广大用户提供从前处理到待测元素准确分析的全套解决方案。在整个环境元素分析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扫码获得环保领域白皮书。我们期待为广大用户数据准确保驾护航。 PlasamaQuant MS 超高灵敏度满足痕量元素分析 仅需常规氩气一半的消耗量 全数字检测器可获得11个数量级线性范围 PQ9100 3pm高分辨率不惧光谱干扰 一次进样,4种观测方式 强劲稳健的等离子体允许复杂基体样品分析 Zeenit 系列 火焰和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 氘灯塞曼背景校正 直接固体样品分析 ContrAA800 仅用一个光源实现多元素同时分析 高分辨光学系统使精确度更佳 3D光谱显示详细的谱图信息 SpeedwaveXPERT 专利的传感器技术 低运行成本 顶端装载技术和电子锁 实施与展望 GB 16889-2024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期待,在新标准的引领下,生活垃圾填埋场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环保职责,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守护这片蓝天绿地,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宜居、美丽的家园!
  • 联用“火眼金睛”,助力垃圾分类
    7月1日开始,上海将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啦!扔错就要罚款!垃圾到底该怎么分类?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发布2019年版垃圾分类权威指南,垃圾分类,关键要掌握分类原则:可回收物:记材质,玻、金、塑、纸、衣;有害垃圾:非常少,主要是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湿垃圾:看是否容易腐烂、粉碎;干垃圾:其余为干垃圾,当发现有混淆模糊不能准确判断类别的垃圾时,也可以归为干垃圾。为什么这么分类?这主要是依照后续垃圾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回收物:通常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回收利用,将可回收废弃物转变为再生资源重新使用;湿垃圾:国内易腐垃圾通常可以通过热水解预处理、压榨分离有机液体和无机残渣、厌氧处理有机液体这三步,充分分解易腐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有害垃圾和干垃圾:通常则是通过多种 “无害化” 手段处理后再采用分类拆解(例如电池中的汞可以通过加热富集方式加以回收、剩下的金属如铁、锌、锰等则可利用磁场等回收利用)、焚烧、深埋等方式加以循环利用处理。填埋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目前越来越多的地区都选择焚烧发电的方式来处理可燃性垃圾。焚烧垃圾成分分析,珀金埃尔默有妙招虽然垃圾分类已经把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分类处理减少了焚烧垃圾的量,然而这些焚烧的垃圾种类纷繁复杂,并非所有的固体废弃物都可直接进入焚烧炉进行能源回收处理。如果垃圾分类措施选择不当,混杂在一起的废弃物会产生次生反应,造成有毒有害物质的二次排放,因此非常有必要对主要固体废弃物的裂解成分及裂解机理等进行研究。珀金埃尔默的热重-气质联用技术不仅可完美模拟焚烧炉的处理工艺,而且还可详细研究不同种类固体废弃物的裂解逸出气体的成分,比如聚碳酸酯(如废弃的CD或DVD光盘)的裂解过程可能会产生双酚A等违禁物质、而聚氨酯(如废弃鞋底)的裂解则会产生异氰酸酯、增塑剂等物质。有了联用技术这双“眼睛”,可以协助建立各类主要垃圾废弃物的裂解“基因库”,助力垃圾分类处理的持续健康发展。珀金埃尔默基于热重-气质联用技术,对电子垃圾在不同氧化条件下燃烧过程释放的有毒化合物进行识别和定量:通过热重分析,获得了失重曲线(TG)和失重的倒数曲线(DTG),并对热解过程中的热降解特性进行了评估。电子垃圾的热解性质因样品采集位置不同而有很大差异。聚合物外壳材料的热降解通常很快,发生温度为320℃到340℃之间,其热重曲线平滑,只有一条导数热重曲线。600℃下聚合物失重接近100%,这表明聚合物组分热解后不会留下残余灰分。而印刷电路板样品的初始分解温度分别为362℃和413℃。印刷电路板样品的热解分为多个阶段,包括444℃下的挥发和炭化氧化。在快速失重和热解逸出物释放后,剩余质量保持在50%以上。TG-DTG热分析,有效地反映了电子垃圾样品的热降解特性及生成产物和副产物的总体反应程度。通过使用TGA/GC/MS 对印刷电路板(PCB)样品热解过程中释放的热解产物进行定性分析发现,印刷电路板的热解产物是芳烃、芳香族卤代芳烃,它们都是溴化阻燃剂和环氧树脂的副产物。各种聚酯的热裂解释则释放出多环芳烃(如苯并呋喃)等高毒性化合物。电子垃圾含有大量的卤素,例如电路板含有溴化阻燃剂,而电线则外部包裹着聚氯乙烯(PVC)塑料。电子垃圾的热解不仅有可能释放大量的半挥发性有毒元素,而且有可能产生有毒的含卤有机污染物,包括多氯代二苯-对-二恶英、溴代二恶英和呋喃。这些有机化合物难以降解,在环境具有生物积累性,对人体的生殖、发育和免疫功能有毒性作用。TG-GC/MS分析产生数据将用于更好地了解电子垃圾处理过程产生的排放物和危害,以及如何减少排放并降低危害。想要了解联用技术分析电子垃圾的详细方法吗?赶快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相关应用资料吧!关于珀金埃尔默:珀金埃尔默致力于为创建更健康的世界而持续创新。我们为诊断、生命科学、食品及应用市场推出独特的解决方案,助力科学家、研究人员和临床医生解决最棘手的科学和医疗难题。凭借深厚的市场了解和技术专长,我们助力客户更早地获得更准确的洞见。在全球,我们拥有12500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于150多个国家,时刻专注于帮助客户打造更健康的家庭,改善人类生活质量。2018年,珀金埃尔默年营收达到约28亿美元,为标准普尔500指数中的一员,纽交所上市代号1-877-PKI-NYSE。了解更多有关珀金埃尔默的信息,请访问www.perkinelmer.com.cn
  • ASD | ASD Fieldspec 3 FR光谱仪在东北典型黑土地区农田土壤侵蚀热点探测方面的
    黑土地是指具有黑色或者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性状好、肥力高的耕地,这类耕地可用于粮食生产。黑土地黑土地是地球上最珍贵的土壤资源,地球上一共有四块黑土地,分别是乌克兰的乌克兰平原、美国的密西西比平原、中国的东北平原以及南美洲阿根廷连至乌拉圭的潘帕大草原。我国东北平原典型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是重要的粮食生产优势区和全国最大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然而,近年来相关研究和调查发现,由于掠夺经营、水土流失等原因,黑土层厚度已逐渐减少,土壤有机质含量也明显降低,土壤侵蚀成了黑土地不容忽视的问题之一。保护黑土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接下来我们了解一篇在黑土地区探测土壤侵蚀状况的论文。ASD Fieldspec 3 FR光谱仪在东北典型黑土地区农田土壤侵蚀热点探测方面的应用土地退化影响着世界上大约三分之一的农田 ,其中土壤侵蚀是最严重和最广泛的退化形式。在侵蚀严重的地区,土壤剖面可能出现明显的截断现象,导致富含碳和营养丰富的表土物质空间重组,造成土壤有机碳(SOC)加速损失,土壤肥力下降,从而影响退化农田的粮食生产。据估计,每10厘米土壤损失作物产量平均减少约4%,而由于农业管理不当和施肥水平低,发展中国家减产的程度可能会加剧。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框架下的土地退化中立方案明确采用了SOC作为评估和监测土地退化状况的关键指标。因此,更好地了解发生土壤侵蚀的地点和加速侵蚀程度,以及SOC损失的发生,将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全球在粮食安全和气候方面可持续利用土壤资源的努力。普遍通用的土壤损失方程(USLE)拥有高度的数据可访问性,然而,它仍然是一种经验方法,只考虑了水蚀,而忽略了其他形式,如耕作和风蚀,并没有模拟土壤沉积。另外,主要在流域规模上,存在许多基于过程的物理模型来模拟单个降雨事件中相互作用的侵蚀和沉积过程,但其模型结构的复杂性和模型参数化的不平衡往往会影响模型的空间预测能力,且当前评估侵蚀发生地点和程度的方法仍然不足以在高空间分辨率下精确探测侵蚀热点。无论使用何种建模方法,阻碍土壤侵蚀精确建模和制图的常见问题还包括:(1)输入过时的、静态的和粗糙的分辨率数据,通常无法捕捉到侵蚀过程尺度上土壤侵蚀的时空变化;(2)缺乏空间分布的观测数据来进行严格的模型校准和验证。此外,土壤侵蚀追踪技术作为得出净侵蚀空间估计的可行选择,其价格昂贵,在大空间尺度上的适用性有限。遥感的发展将解决上述问题,不仅因为高分辨率卫星图像的日益普及,土壤成像光谱学的快速发展也提供了直接捕获由侵蚀引起的土壤特性变化的潜力,特别是SOC,如哨兵-2可以很好地明确评估土壤侵蚀程度。然而,很少有研究直接与哨兵-2衍生的土壤光谱信息检测土壤侵蚀热点相关,且一些检测方法的普遍适用性以及支持基于不同侵蚀程度土壤光谱特征分类的基本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探讨。鉴于上述研究差距,迫切需要一种有效的土壤侵蚀测绘方法,从而能够精确地检测出多重侵蚀过程导致的侵蚀热点。中国东北黑土区是一个粮仓,年产量超过国家粮食产量的20%,然而其是中国受土壤侵蚀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因此,一种有效检测局部侵蚀热点的方法对于实施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研究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方法框架,实现仅基于光谱特征对土壤侵蚀进行准确分类和高分辨率制图。基于此,在本研究中,由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鲁汶大学地球与生命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组成的一组研究团队以中国东北吉林省中部德惠市木石河流域(44°34′-44°38′N,125°51′-125°59′E,面积约46.20 km2)为例,进行土壤取样与分析(共选取72个采样点,其中山顶19个,斜坡中段28个,山脚25个);在实验室内使用ASD Fieldspec 3 FR光谱仪测量土壤样品VNIR光谱数据;建立地面真实数据集;结合主成分分析和综合光谱判别分析(PCA-LDA)方法对实验室高光谱数据进行测试与分析、研究不同侵蚀影响下土壤的光谱可分性;建立侵蚀分类方案、创建混淆矩阵,通过Kappa系数评估分类性能;最后通过多时间裸土像素合成方法,优化裸土反射率稳定性,基于哨兵-2衍生的宽带光谱对研究区土壤侵蚀情况进行测绘与验证。(a, b)中国东北流域数字高程模型上采样点空间分布;(c,d)哨兵-2彩色图像(2021年5月13日);(e,f)沿典型斜坡剖面的代表性采样位置。【结果】基于实验室VNIR谱PC评分的线性判别分析(LDA)对三个斜坡位置进行分类。基于土壤的三个土壤侵蚀强度等级表土实验室平均光谱。(a)原始光谱和(b)连续体去除反射率。用于侵蚀强度等级光谱分离的表土实验室光谱指数的箱形图。基于哨兵2裸土壤光谱的PC得分的线性判别分析(LDA)确定三个侵蚀强度等级。三种土壤侵蚀强度等级的平均光谱。(a)原始光谱和(b)连续去除反射率。用于侵蚀强度类别光谱分离的哨兵-2光谱指数的箱形图。10米分辨率下的土壤侵蚀强度图。2021年6月,农田范围内三个侵蚀强度等级的NDVI密度图;(b,c)是详细土壤侵蚀模式的放大区域,(d,e)相应的田间尺度NDVI图。【结论】本研究在中国东北黑土区流域尺度上测试了多时间遥感探测侵蚀热点的潜力。建立了一个地面真实数据集,包括在山顶、中坡和脚坡位置收集的土壤,由于其地形特征、净侵蚀率和SOC含量的差异,对应于中、重度和低侵蚀程度类别。对实验室和基于哨兵-2的土壤光谱数据的调查表明,由于侵蚀引起的土壤反照率和生化组成的变化,三个侵蚀类别中的土壤显示出明显的光谱特征,特别是在严重侵蚀的地区,其表土层明显有大量土壤损失。PCA-LDA在不同侵蚀影响下表现出明显的类间光谱可分性,其对两种数据源都产生了良好的分类精度(Kappa系数 0.9),对哨兵-2光谱更是如此,从而能够开发一种光谱分类方案,该方案由确定的光谱指数阈值组成,用于基于哨兵-2裸土混合物质的像素级土壤侵蚀测绘,其中15.9%的农田面积为侵蚀热点,中等类占65.4%。将侵蚀图与NDVI图进行比较,从空间角度来看,显示了土壤侵蚀对作物生长的负面影响。制作的高分辨率土壤侵蚀图可以对土壤侵蚀和作物生产力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分析,突出了本研究提出的方法在黑土地区帮助粮食安全和气候的有针对性可持续农田管理方面的潜力。未来的研究应进一步检验这种方法在其他领域和更大的空间尺度上的可转移性。
  • 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完善牛肉分类分级标准体系,肉品质检测将受关注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肉类食品的需求正从“量”向“质”转变。牛肉作为高蛋白、低脂肪的肉类代表,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市场上牛肉品质参差不齐,消费者对于如何选购优质牛肉缺乏明确的指导。为了规范市场,提升消费者体验,农业农村部近日表示,将加快完善牛肉分类分级标准体系,这一举措预示着肉品检测或将成为行业关注的新焦点。牛肉市场的新挑战当前,我国牛肉市场存在多个分级标准,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导致消费者难以判断牛肉品质的优劣。此外,国产牛肉与进口牛肉在市场上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进口牛肉以价格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进口牛肉多以冷冻肉形态进入中国市场,近些年在总量上持续飙升。根据中国畜牧业协会肉牛分会和海关总署数据,我国进口牛肉总量已经实现十一连增,由2012年的7.05万吨升至2023年的273.74万吨,接近国内供给量的30%。这对国产牛肉产业构成了挑战。国内市场上流通销售的牛肉产品主要分为热鲜肉、冷鲜肉和冷冻肉等三种形态。有研究表明,前两者食用品质更好。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副研究员张莺莺团队曾以安格斯牛和中国荷斯坦奶牛为研究对象,比较分析同一品种内热鲜肉、冷鲜肉、冷冻肉三种形态牛肉的营养品质、理化特性和微观结构。结果表明,同一品种不同形态牛肉的品质存在一定的差异,热鲜肉和冷鲜肉营养成分保存较完整、食用品质较好。在此背景下,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生产和消费实际的牛肉分类分级标准体系显得尤为迫切。分类分级标准的完善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提到,2022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均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标准的实施推广。截至2024年6月,我国先后发布了《鲜、冻分割牛肉》、《畜禽肉质量分级 牛肉》、《鲜(冻)畜、禽产品》、《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以及《牛肉等级规格》、《牛肉分级》等农业行业标准。内蒙古、河北等省份也因地制宜地发布了20多项相关地方标准,为提升牛肉产品质量安全、推动牛肉分等分级、促进特色化差异化消费提供了标准支撑。将加快制定和推广一套适用于我国肉牛产业和牛肉消费需求的分类分级标准。这套标准将有助于明确牛肉的品质等级,使消费者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所购牛肉的质量,从而实现优质优价。同时,标准的实施也将纳入肉牛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通过政策扶持和产业整合,提升整个产业链的效率和效益。农业农村部还提出,将因地制宜发展热鲜牛肉经营模式,打造牛肉“中国热链”。这意味着,未来我国将更加注重热鲜牛肉的生产和销售,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牛肉的需求。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和强化政策扶持,鼓励特色肉牛养殖,提升牛肉的食用品质,增强国产牛肉的市场竞争力。肉品品质检测的重要性在新的标准体系下,肉品品质检测将成为确保牛肉品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牛肉的口感、营养价值和食品安全。即使有国标,没有仪器设备,也无法实现大批量的分级分类,其标准也只能限于科研实验室,给标准推广和实施带来难度,通过仪器对牛肉的色泽、气味、质地等指标进行检测,可以有效判断牛肉的新鲜程度,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购买依据。建议由肉品采购企业、肉品检测仪器厂商和肉牛养殖产业专家共同参与制定标准。市面上已有肉品检测仪器可供参考(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参考资料:农业农村部:将加快完善牛肉分类分级标准体系.中国经营报,2024年8月3日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33号建议的答复.农业农村部官网,2024年07月29日
  • 国土资源部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
    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和编制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部有关直属单位,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分技术委员会,全国珠宝玉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部机关有关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部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和第5次部长办公会议精神,为落实《国土资源“十二五”标准化发展规划》(国土资发〔2010〕63号,以下简称《标准规划》),制定实施2010年标准制、修订计划(以下简称《标准计划》),请各司局、直属单位加强沟通,提出《标准规划》任务分解和《标准计划》建议。   一、主要内容   《标准规划》部署了“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任务,其中重点修订标准108项,重点制定标准220项。为切实增强《标准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我司起草了《国土资源标准重点制、修订任务分解表》,请各司局、直属单位根据国土资源工作实际以及具备的条件,提出标准起草单位、经费安排、时间安排建议。   制定实施《年度计划》是推进规划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请各司局、单位提出《标准计划》建议,并通知标准起草牵头单位填报《标准计划》申请材料。   根据《国土资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下标准应纳入《标准计划》:(1)已列入《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标准发展规划》等国家标准专项规划,需要申请2010年度国家、行业标准计划的标准 (2)已列入《标准规划》,拟于2010年启动研制工作的标准 (3)为保障部专项工作,已由国土资源各类专项工作安排开展研制工作,拟于2010年进入标准审查程序的标准 (4)围绕满足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需要,或经国土资源标准清理评价,急需制、修订的标准。已列入部2008、2009年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行业标准不重复申请。   二、几点意见   1.关于标准起草单位,建议加强部直属单位、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企业、院校的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   2.关于标准经费安排,建议多渠道、多形式落实标准制、修订经费,积极争取国土资源大调查、土地整治、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金土工程等国土资源专项经费支持。   3.对于申请《标准计划》的标准,建议各司局、直属单位加强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协调,严格把关。   三、材料要求   1.请各司局、直属单位从部内网或与我司联系下载并填写《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于7月12日前反馈部科技合作司。   2.请各司局、直属单位通知申请《标准计划》的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从部外网下载并填写以下材料:(1)申请国家标准计划的单位,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编写标准草案(或标准大纲) (2)申请行业标准计划的单位,填写《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以上材料经单位审核后,于7月12日前一式3份报部科技合作司,同时报电子版。   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格式).doc 《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书》(格式).doc   《标准计划》是标准审查报批的重要依据。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标准,将不予安排履行审查报批程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祺彬 马梅   电话: 010-66558424 66558426   邮箱:kejisi@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   邮编:100812   附录: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分解表   第一部分 国家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制修订备注   1岩溶地质术语GB/T12329-1990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2铀矿石中铀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GB/T13070-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3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GB12950-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4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5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GB/T9649-1988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6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GB/T13908-2002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7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7-200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8地质图用色标准(1:50万~100万)GB/T6390-1986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9钻探工程术语GB/T9151-1988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0地球化学勘查术语GB/T14496-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1工程地质术语GB/T14498-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2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3地球化学勘查技术符号GB/T14839-1993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4工程地质图图例代码及色标GB/T12328-1990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5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6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1995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7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修订    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18矿床综合评价分类分级 制定    已列入国家标准专项规划,需申请国家标准计划立项   19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制定    已列入2009年部标准计划,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20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 制定    需申请2010年部标准计划,需申请国家标准项目立项   第二部分 行业标准(略)
  • 西湖大学新发现:尿液中的蛋白可作为新冠轻重型的分类标准
    过去两年来,新冠的爆发让全人类措手不及。截至今天,新冠病毒仍然在地球上大部分地区肆虐。凛冬已至,温度骤降,现在已经进入了感冒等流行病毒的高发季节。随着新的突变株奥密克戎(Omicron)的出现,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对此警戒万分,全球人类也需要共同协作,以控制新一轮新冠的爆发。不管是哪一变株流行,其背后的基础研究都是迫切和必要的。尿液分子表型的研究有重大意义。近日,西湖大学西湖实验室郭天南课题组等在 Cell Reports 发表了题为:Proteomic and metabolomic profiling of urine uncovers immune responses in patients with COVID-19 的研究论文。该研究表明新冠肺炎病人的尿液作为一种完全无创的生物样本,从尿液中获取的生物分子可以灵敏地反映机体的病理状态。这项研究从尿液中筛选出 20 个蛋白质标志物并建立模型,成功实现了对新冠患者进行分类预测的目的;该研究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新冠患者存在潜在肾损伤的证据。尿液来源于外周循环,无需专业采集手段即可获得(相比较血清、组织等),完全可以满足日常实时健康监测的要求。利用尿液中的生物分子对人体健康状态进行监测,对于未来精准医学、精准抗疫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该研究对 COVID-19 患者组以及健康对照组的共计 115 个尿液、血清样本进行了系统研究。运用蛋白组学和代谢组学的分析手段,对各组病人进行了研究对比。从蛋白层面分析,单位体积的尿液蛋白表达量在轻、重型 COVID-19 组中与健康组相比明显升高,这个结果提示尿液可能会更灵敏地反应机体疾病水平的变化。该研究共定量了 1494 个血清蛋白,3854 个尿液蛋白,903 个血清代谢物和 1033 个尿液代谢物。研究发现尿液中的蛋白分子量分布与全人类蛋白组的蛋白分子量分布一致,这说明尿液样本不会漏掉某一类蛋白而导致信息丢失。血清和尿液蛋白质组学和代谢组学数据汇总分析那么尿液蛋白能否体现出新冠肺炎引起的分子变化呢?机器学习结果显示,尿液蛋白对于轻重型新冠肺炎的区分能力与血清蛋白基本一致。该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基于 20 个尿液蛋白的机器学习模型。在重型 COVID-19 患者的转归过程中,该模型的预测值随着时间的延长逐渐降低;而在轻型的恢复患者中,预测值趋于平缓并无明显变化。这些结果进一步证实了这 20 个尿液蛋白具备对 COVID-19 轻重型进行分类预测的潜力。在蛋白质组学水平上区分轻型和重型 COVID-19 患者该研究接下来探索了 COVID-19 患者血清和尿液之间的相关性。随着疾病进程加重(健康-轻型-重型),有 301 个蛋白的相对丰度在尿液和血清中呈现出相反的表达模式。研究发现两种参与肾小管重吸收的重要调节因子,megalin (LRP2) 和 cubilin (CUBN),在 COVID-19 患者尿液中的含量均呈现下降趋势。COVID-19 患者的肾小管再吸收过程可能出现了紊乱失调,导致尿液中某些蛋白质变化呈现出与血液中不同的表达模式。这种现象可能也存在于其他疾病中,还有待进一步研究。301 个血清和尿液蛋白显示出相反的表达模式不受控制的先天性炎症反应引起的细胞因子风暴,是导致 COVID-19 患者高死亡率的主要原因,因此该研究还着重关注了细胞因子在血清和尿液中的表达情况。该研究在血清中定量到了 124 个细胞因子,在尿液中定量到了 197 个。在尿液中,CXCL14 与 COVID-19 患者的淋巴细胞计数具有显著的相关性,或可能用于指示 COVID-19 病情的严重程度。尿液和血清中的细胞因子特征此外,该研究还在尿液蛋白组中特异性地发现了一些与病毒出芽相关的蛋白,它们在 COVDI-19 患者的尿液中呈现显著的下调趋势,且未在血清中检测到。以上结果表明
  • Cancer Cell | 单细胞图谱揭开非小细胞肺癌肿瘤分类新标准
    免疫治疗是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NSCLC)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虽然肿瘤突变负荷(Tumor mutational burden,TMB)与免疫治疗的响应应答相关,但是免疫应答与肿瘤基因型之间的关系还知之甚少。2021年11月11日,美国西奈山伊坎医学院Miriam Merad研究组与Ephraim Kenigsberg研究组合作发文题为Single-cell analysis of huma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lesions refines tumor classification and patient stratification,通过建立病人非小细胞肺癌中肿瘤细胞的scRNA-seq以及CITE-seq分析,确定了肿瘤突变负荷以及TP53突变的情况,从而构建了NSCLC肿瘤的细化分类以及患者分层,为免疫疗法的响应提供了新的数据库参考。为了对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细胞的转录状态进行检测,作者们对未进行治疗的、早期的NSCLC患者体内的肿瘤进行切除并对细胞进行分析(图1)。作者们通过CITE-seq(Cellular Indexing of Transcriptomes and Epitopes by Sequencing)、scRNA-seq以及TCR-seq(T cell receptor sequencing)整合免疫细胞表面标记的抗体分析生成了三个数据库。作者们对8名患者的肿瘤和非肺部组织进行了CITE-seq,对另外27名患者进行了scRNA-seq。CITE-seq中采用了15个用于注释细胞类型的抗体,并最终扩展到81个抗体进行更具体的研究。除此之外,作者们的还对三名患者进行了scRNA-seq/TCR-seq的联合分析。图1 对病人NSCLC肿瘤组织的CITE-seq、scRNA-seq以及TCR-seq分析总的来说,来自35个肿瘤和29个相匹配的非肺部样本中的361,929个单细胞被分为30个注释的转录状态细胞群。基于RNA的聚类分析,作者们共鉴定除了49个免疫细胞群体,包括T细胞、B细胞、浆细胞、肥大细胞、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以及单核吞噬细胞等。CITE-seq数据使用成熟的蛋白质细胞标记物进一步确认了细胞身份。为了确定组织取样是否会导致分析结果的差异,作者们对8名患者的每个肿瘤的三个不同区域进行了取样对比分析。作者们发现免疫细胞表型的差异主要是由肿瘤之间的差异而非区域取样差异造成的。因此,肿瘤微环境中的特征稳健且可重复,促使作者们进一步分析其中转录状态的差异与肿瘤分型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肿瘤的scRNA-seq以及CITE-seq分析,作者们发现肿瘤中树突细胞(Dendritic cells,DC)组分主要包括cDC1、cDC2、富含调控因子的成熟mregDC以及DC3类型(图2)。其中DC3是肿瘤中最普遍存在的DC亚型,并且在肿瘤中数量会增加,而mregDC是最为罕见的类型。先前的研究表明mregDC的激活对于诱导肿瘤定向T细胞应答至关重要,因此作者们想对单个载玻片上的肿瘤样品进行连续免疫组化染色,研究检测mregDC在肿瘤中的分布【1】。作者们发现在靠近T细胞的三级淋巴结构区域(Tertiary lymphoid structures,TLS)存在MYH11+滤泡树突状细胞的聚集。TLS结构的形成有助于患者接受免疫疗法以及预后【2,3】。通过对DC3细胞类型的分析,作者们发现DC3的特征介于单核细胞样细胞和cDC2样细胞之间。另外,通过基因表达的差异分析作者们鉴定发现一个DC模块基因mod28富集表达在肿瘤病灶区域,其中包括CD1A以及CD207基因表达,这些基因标记出LCH(Langerhans cell histiocytosis)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细胞,因此作者们又将该细胞群的分类名称为LCH-like细胞。随后作者们对NSCLC中的T细胞进行了细致分类。CITE-seq对T细胞的分析鉴定发现CD8+细胞具有自然杀伤细胞样(Natural killer-like)特征,另外也有多种因子表达的激活型T细胞等。除此之外,通过对病人体内的NSCLC肿瘤进行配对的scRNA-seq/TCR-seq分析,作者们发现激活型T细胞是肿瘤中存在最多的类群,而且与非肺部组织相比肿瘤内包含多种类型的T细胞,比如激活型T细胞、周期型T细胞以及调节型T细胞等。作者们对的肿瘤中免疫细胞的数量进行分析后发现,B细胞和浆细胞的数量在肿瘤中都出现了显著的升高,但是B细胞与浆细胞之间的比例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为了建立起细胞表型驱动病人多样性的关联,作者们希望对细胞类型出现频率进行归一化分析。通过该分析,作者们发现激活型T细胞、IgG+浆细胞以及MoMΦ-II细胞对于肺癌的出现具有很高的相关性。因此,作者们将该细胞组成称为肺癌激活模块(Lung cancer activation module,LCAM)。作者们可以根据肿瘤免疫微环境中存在的免疫细胞的类型对病人进行分型,与已有的聚类方法Seurat【4】相比LCAM分型方法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和稳健性,对其他独立于本工作的数据库【5】进行测试也可以确认该LCAM分类方法具有很高的可重复性。作者们发现LCAM评分与病人吸烟的情况具有相关性,该细胞模块的表达是对突变和异位表达的肿瘤抗原的适应性反映的标志。而且,LCAM与TP53突变负担也存在相关性,TP53突变的肿瘤与TP53野生型的肿瘤相比,LCAM评分更高。而且TP53的突变与肿瘤突变负担也存在相关性。为了鉴定这些发现在其他肿瘤中是否具有普适性,作者们在肺鳞状细胞癌中也进行了相似的分析,发现肺鳞状细胞癌中也表现出较高的LCAM评分水平。因此,LCAM与肿瘤突变负担相关,可能可以作为特异性免疫检查点阻断反应的非冗余生物标志物。 工作模型总的来说,该工作通过对35个NSCLC病人中相匹配的肺部肿瘤与非肺部组织的scRNA-seq、CITE-seq以及TCR-seq,构建了迄今为止最大的早期肺癌免疫反应细胞图谱,并通过对其中免疫细胞类型的分析建立了对NSCLC肿瘤进行详细分型的LCAM模块,LCAM评分较高说明患者正在经历一个更有力的抗原特异性抗肿瘤适应性免疫应答过程,同时说明LCAM可以作为更直接的衡量抗原特异性抗肿瘤免疫激活的指标。原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ccell.2021.10.009
  • 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碰撞中推进
    研究团队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与业界、用户及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以促进技术的交流与及时转化、应用。 酸和重金属复合污染土地寸草不生。 矿业污染已经成为严重社会问题 “软骨病、砷中毒、癌症……种种痛苦的病症正悄悄地袭击越来越多的人群,包括皮肤病、肝病也成为一些地方的常见多发病。在这些灾难背后,隐藏的是矿产资源过度开发产生的废渣、废水污染,如果不及时治理,其危害将更加严重。” 日前,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地表环境化学过程与健康实验室和“863”计划重点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联合修复”项目办公室,在京联合召开的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暨“863”重点项目进展研讨会上,华南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党志教授概述研究成果时说了上述这段话。 国土资源部耕地司土地开发整理处处长卢丽华介绍,据估算,中国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破坏和废弃的土地有近2亿亩,其中因采矿破坏的土地面积近一半。有些100多年前开采过的矿区,当地老百姓至今还因污染深受其害。由于被破坏土地未得到及时复垦利用,人地矛盾激化,生态环境恶化,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下降,在部分地区,耕地被大量破坏,一些人陷入“无房可住、无地可种、无岗可上、无水可用”的困境,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矿业污染已成为一个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矿产开发污染常常伴随着重金属的污染,污染生态系统包括水体、土壤和大气。矿冶活动导致土地污染事件频频发生,比如,浙江有万亩连片农田受镉、铅等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能力。” 作为“863”计划重点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联合修复”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介绍,单从金属矿产来说,我国金属矿产丰富但品位低,矿山有28万个,矿石总产量50.8亿吨,矿业产值2913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31.7%。其中,砷、镉、铅、铜是矿产中常见的伴生元素,在采冶过程中容易进入周围环境。 矿业活动导致的土地污染并不仅仅是矿山周围的局部问题,而是一个区域性环境问题。有研究表明,矿区砷、铅、镉等重金属可以长距离迁移,导致20~60公里的农田受到严重污染。 矿业活动导致的重大中毒事件也不鲜见:2007年,湖南冷水江市铅锌矿尾砂库泄漏,铅、锌、镉、砷等超标,致使冷水江市及下游新化县城停水;2006年,甘肃徽县铅冶炼活动致使附近2000名居民铅中毒,周边土地和农作物遭受严重污染…… “我国矿业污染土地亟待复垦和修复。采矿占用、破坏土地743万公顷,每年递增4万公顷,但矿山土地复垦率仍不足10%;我国大型金属矿山进入集中闭坑期:26%铜矿、40%铅锌矿已经闭坑或接近闭坑,如果不进行复垦或修复,会导致严重的环境健康问题。” 陈同斌表示。 污染土地修复面对极大社会需求 “某化工厂严重污染,搬迁后导致土地无法利用,甚至达不到标准无法作为建设用地,一房地产企业拍卖得到这块土地,但需要附加1亿元进行修复。土地的污染问题也是房地产开发的一个限制因素,现在也有公司跟我商谈希望推荐合适人选帮助他们做土地污染修复工作,社会对这方面科研人员的需求很大。”陈同斌介绍。 1998年,陈同斌带领其研究团队在中国境内首次发现了砷的超富集植物——蜈蚣草,蜈蚣草含砷比普通植物高数十万倍,并且生长快、生物量大;2001年,他们在湖南郴州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砷污染修复基地;随后又在广西和云南建立了砷、铅等重金属污染及酸化土壤修复的示范工程,建立了超富集植物与经济作物间作的修复模式,做到边修复污染土壤、边开展农业生产,推动了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工作的突破性进展。 陈同斌介绍,“十五”以来,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领域得到快速发展。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全国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单位至少超过200家,从业科技人员和研究生数百人,一批大型环保企业也开始涉足此领域的产业化工作。 “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金属矿区及周边重金属污染土壤联合修复技术与示范”列入“863”计划的重点项目。该项目由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主持,联合了中科院南京土壤所、中山大学、北京矿冶总院等14家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企业,研究涉及多学科领域,试图通过多单位协作、多学科交叉,构建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的平台,并通过建立修复基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技术成果除不断得到政府和农民的认可之外,这些理论和技术成果也受到国际同行的广泛关注。比如,2007年,就有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生态系、越南科学院环境研究所等5个研究所(中心)的所长和多位专家,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访问交流相关研究进展。 此次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交流重金属污染土地修复和矿山土地复垦的研究进展。陈同斌介绍,解决矿山土地污染问题的总体考虑是,对于重度污染土壤,通过固定或钝化技术控制重金属扩散;中度污染土壤,通过重金属去除技术、蜈蚣草等植物修复技术来改善;大量污染土地是轻度污染,要采取防止重金属进入食物链的阻隔技术,比如对于镉污染土地,施用磷肥、选中适宜的作物类型或者作物品种,就可以防止它进入食物链。 陈同斌领导的“重金属污染土壤联合修复”项目团队正在开发富集多种重金属的植物富集技术。土壤重金属污染往往表现为复合污染,通过多金属超富集植物材料的筛选、鉴定和培育,建立多金属联合修复技术,可以达到同时去除多种重金属的目的。 植物修复收获物可以安全焚烧与资源化利用,收获后的超富集植物焚烧后,灰渣或烟尘中重金属含量可达10%以上。借鉴冶金技术等化工技术可回收有价金属或开发其他产品,进行植物采矿,有些植物对矿的富集量甚至比原矿还要高。 “目前,特别重要的问题是需要建立重金属污染土地的修复技术规范。”陈同斌表示,从工程应用的角度来看,目前污染土壤修复的相应技术规范的缺乏,限制了其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但也不排除这种土地修复技术并不被外界所了解的情况。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仁芙不时遇到地方要求申请更多建设用地指标的情况,理由之一是有些土地已经污染,他们没有处理技术或者处理效果不好。“既寻求发展,又保护耕地,使我们面对很大压力,修复技术为18亿亩耕地的保障看到了希望。技术还是急需的。希望专家们在耕地保护、土地复垦尤其重金属污染修复方面多作贡献。”刘仁芙表示。国家环保部自然保护司处长张山岭介绍,相比较而言,对于土壤污染修复的方方面面,研究工作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以前人们更多关注的是显性的水、大气的污染。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十七大已经把土壤和水、大气并列作为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特别值得关注的三大问题。 科技部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张书军博士建议,研究团队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与业界、用户及各行业管理部门积极沟通,以促进技术的交流与及时转化、应用。 “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各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科技司产业处处长刘海波表示,仅仅从他们科技司的情况来看,对土壤修复和治理的投入越来越大。“我们希望研究成果能及时反馈过来,为管理提供更多科技支撑,同时希望得到针对环境管理的有意义的建议。”
  • 治理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新技术助推土地修复
    一座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住宅小区近日成了各大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它的出名并不源于它如画的风景,而是经环评发现,该小区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   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来自土壤的危险,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院士赵其国表示,冶金企业往往有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则是有机污染物的比重比较大。经过常年的生产,污染物早已渗透进工厂的土壤里。它们虽然看不见,但却很可怕,经过很多年后,有些化学物质会在土壤里渗透得更深,甚至隔了30年仍然存在。   被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人体“直接接触”等多种途径,对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一些有害的有机污染物,还能产生挥发气体侵入室内。人长期生活在这些能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污染物周围,不仅可能导致中毒、诱发癌症等多种疾病,还可能导致遗传疾病,如畸形儿的出现。   赵其国院士说,用做农田也行不通,土壤里的化学物质将全部进入食物链,最终吃到人们的肚子里。在苏州的一个地方,就是因为之前地上建筑是化工企业,搬迁好几年后,他们再去调查,发现这些污染物已经渗透进土壤几米深了,一点都没减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晓勇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修复工业污染场地的方法。国外虽然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但是价格昂贵,并且由于地域的差异,比如土壤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等的不同,这些技术也无法照搬进我国。   因此,治理好北京这些被污染的土壤,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北京市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管理与典型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设立了“北京市典型场地污染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廖晓勇说,经过几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气相抽提以及微生物修复等3套高效治理技术,并研制了配套的修复设备。   “污染土地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异位修复’,是将污染物挖出后进行处理。另一种叫‘原位修复’,它是在原地对土壤进行治理的方法。”廖晓勇告诉记者,但即便是‘异位修复’,那些被挖到异地的土壤,还是面临着“消毒”的问题,而且搬运土壤的费用也不菲。所以在这个项目中,“原位修复”技术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的土壤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箱”,要想清除其中的污染物,就必须摸清黑箱中的情况。利用钻探机,可以取得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壤,通过在实验室对这些土壤进行分析和化验,就能掌握地下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和含量等信息。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模拟,将这块被污染土地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信息立体地呈现出来,然后再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等因素来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研发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去除焦化工业污染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和苯系物等污染物。由于它们都属于有机污染物,利用有机物可以被氧化的化学原理,课题组自主研发了专用的强氧化剂,按照污染程度和成分进行配比后,这种透明的强氧化剂将注入到地下十几米左右的位置,药剂扩散到污染区域后会和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二者全都变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对于土壤中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易于挥发的污染物,如苯系物。强氧化剂的作用就不那么具有优势了。但对付它们,课题组也有自己的“独门武器”。   在治理气体形态污染物的时候,课题组研制了“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它的原理和真空泵非常相似。课题组利用自主研发的抽提设备,将埋藏于地下的有毒气体抽出,使其进入到一个专门的密闭容器中。这些抽提出来的气态污染物,如果浓度不高,就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而如果浓度很高,则需要用催化燃烧的方法进行焚烧处理,直到达到安全的排放标准。   此外,如果是治理污染程度不严重的地表,课题组还研发出“微生物修复”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在土壤中,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微生物,它们能够分解各式各样的有机物作为食物来源,因此污染物作为有机物,自然也在它们的“食谱”之内。经过微生物的消化吸收,一些有毒的物质就能代谢为无毒的物质,比如水和二氧化碳等。   但是不同的微生物,“食谱”也不尽相同,所以找到以特定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就成了课题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廖晓勇说,课题组首先从污染场地的上千种土壤微生物中,用了近半年的时间,筛选出了6种以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菌种。   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极高,如果一下子就让微生物接触高浓度的污染物,微生物也会出现“不适”,失去活性。所以为了提高微生物的耐受性、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其修复能力,找到这些微生物后,还要对它们进行“强化训练”。   廖晓勇表示,为了使微生物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增强。在“训练”它们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加污染物的剂量,使微生物的耐受能力逐步增强。经过这样的过程,普通的微生物,就逐渐训练成为专门对付污染物的“特种兵”。   利用这些研究成果,一块污染的土地,花费大概两年的时间就能重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经在原北京焦化厂粗苯生产车间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   基于这些研究成果,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申请了相关国家发明专利6项,并培养了一支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等人才组成的污染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团队。明年,团队将把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山西、广东等地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中去。
  • 与国际接轨!国家将推动消费品领域标准与检测方法革新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将:  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  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  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  通知全文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如下。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二、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三、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四、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29.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尽快明确小额消费纠纷的数额,完善小额消费纠纷司法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进入小额诉讼程序实现快速处理。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0.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持续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应用,提升综合运行效能。支持公共性快递分拣处理中心、智能投递设施等建设。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持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城乡结合部、县域和农村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共享,畅通区域间、城乡间流通网络。31.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积极发展“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社区”,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市场发展需求,针对跨境电商、跨境寄递物流、跨境支付和供应链管理等典型场景,构建安全便利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国际化数据信息专用通道。32.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教育、医疗、快递物流等网络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第三方物流、即时递送、在线办公、网上办事等新型服务平台发展,有效发挥平台企业在要素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畅通市场数据信息流,整合线上线下支付交易数据,推动实现跨部门共享。依法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强化对平台企业监管。33.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多种方式,在油气、电力、煤炭等领域积极培育形成运营规范、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全国电力交易机构、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健全交易机制、完善交易规则、严格监管标准。鼓励具备条件的资源型地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探索建设区域性能源资源交易中心。五、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十一)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34.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银行、证券、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允许在境内设立外资控股的合资银行、证券公司及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规划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优化准入标准、发行管理,明确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制度框架,研究制定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金融机构和境内外资金融机构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35.有序扩大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以医疗、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为重点,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方式,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行指导性规划,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机构的服务。36.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支持外资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公正市场环境。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37.完善引导境外消费回流政策。鼓励重点城市增设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在确保有效监管、风险可控前提下,在符合条件的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增加海南离岛免税城市和门店。(十二)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38.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积极推进多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等议题谈判,加强竞争领域多双边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改革,提升合作水平。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海外投资、产能合作项目紧密对接,加强国际合格评定人才培养,主动参与认证认可有关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39.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在医用电器、消毒用品、智能照明电器、家用电器、学生用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领域制定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大国际标准采用力度。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在消费品领域积极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六、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十三)推进综合协同监管40.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加强政府部门间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共享。完善“互联网+监管”,实现重要监管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及时上传、问题及时处置。41.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十四)加强重点领域监管42.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价格监管规则,加强对重要民生商品和资源性产品价格监测。整合部门和市场机构对重点市场的调查监测资源,建立价格监管智慧支撑平台。43.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逐步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规范各类交易平台规则,完善要素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尽快制定技术市场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数据交易准则,健全投诉举报查处机制,规范交易行为。(十五)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44.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有关规定将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根据信用记录为其提供便利措施;对不履行承诺的市场主体,视情节依法实施限制。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45.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 珠三角28%土地重金属超标 汞超标最多
    &ldquo 珠三角28%土壤重金属超标,重金属元素异常主要分布于广州-佛山及其周边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佛山南海、新会、白云区比较重。&rdquo 7月10日,在广东考察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组举行专题会议,两个与土壤污染治理相关的调研报告首度披露了广东珠三角的土壤污染现状。调研显示,珠三角区内28%的土地重金属超标,汞的超标最多,其次是镉与砷。问题较重的新会超标大概超过50%。   而在6月18日省政协召开的&ldquo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rdquo 专题座谈会上,政府有关部门披露珠三角多地蔬菜重金属超标率达10%-20%,其中江门台山、新会等地不幸&ldquo 中枪&rdquo ,新会灌溉水汞超标达47.7%。   新会灌溉水不行,土壤也不行?农业部门出来辟谣,称灌溉水&ldquo 汞超标&rdquo 是4年前旧数据 土壤重金属含量也不超标,江门市农业环境监测站2012年对新会区6个镇11个点的土壤检测数据显示,新会农用地土壤暂未发现重金属超标 而今年&ldquo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rdquo 工作正在进行,还未有结果。   新会灌溉水去年底抽检未超标   对于&ldquo 新会灌溉水汞超标达47.7%&rdquo 的说法,江门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作出回应称,该数据来源于4年前,且抽样点限制在极小范围,不同于市农检中心的抽样范围,不能如实反映新会区现在的灌溉水质,而农检中心于去年底的最新一次抽检显示土地重金属含量并未超标。   据悉,重金属检测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土壤,二是土壤上种植的农作物。据介绍,江门市农检中心每年会对土地和种植物进行两次的重金属检测,这项工作开始于2006年,每次检测抽样50个地点。2012年初市农业局成立农业环境监测站,强化江门土壤及水质监测工作,今年尚未对全市的农作物及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进行检测 而最近的一次检测则在去年底,检测结果显示并无重金属超标异样。本年度的重金属检测工作也即将按市农检中心的全年工作计划启动。   暂未发现农用地土壤重金属超标   媒体报道&ldquo 珠三角土壤28%重金属超标&rdquo 并指新会超标超过50%,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新会区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展开调查。经了解,根据江门市农业环境监测站2012年对新会区6个镇11个点的土壤检测数据显示,新会农用地土壤暂未发现重金属超标。   根据江门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对江门市新会区崖门、双水古井、三江、司前、大泽等6个镇11个点的水稻和蔬菜农田进行检测的结果显示,铅、镉、汞的含量,最高值分别是73mg/kg、0.27mg/kg、0.11mg/kg,而合格标准则分别是铅300mg/kg、镉0.3mg/kg、汞0.5mg/kg。也就是说,检测结果大于或者等于300mg/kg、0.3mg/kg、0.5mg/kg,才是重金属超标。根据这些数据显示,新会农用地土壤暂未发现重金属超标。   新会是农业大区,目前有耕地面积近44万亩。根据省、市部署,今年5月开始,新会已经开始启动&ldquo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rdquo 工作,这是较为系统、全面的普查工作,监测点布设要求覆盖所有乡镇,不留死角,一个乡镇有3个以上监测点位,尽量照顾不同作物类型。目前新会农业部门完成了90个土壤样本采样,将送到省农业部门化验,结果还未知道。而&ldquo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rdquo 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也是未有结果。
  • “毒土地”引发热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分析方法一览
    据悉,“陆家嘴公司买到毒地索赔100亿元”持续发酵。上海的陆家嘴集团花了85亿从苏钢集团买了一块地,准备开发楼盘和配套的学校公园,在验收时发现土地强致癌物质超标,和苏州环境研究所的检测报告差了十万八千里。陆家嘴11月3日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14块土地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因此诉请法院判令苏钢集团赔偿100.44亿元。10日凌晨,苏钢集团发布情况说明,称股权转让时如实披露了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和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目前正积极应诉。那么,土地是否适合作为何种用途的建设用地,是否需要修复,按什么样的标准去评判?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管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的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已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为首次发布,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同时,此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文件部分内容如下: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pdf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附全文)
    p & nbsp 日前,& nbsp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中指出,2017年第四季度即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p p  我国曾在1984年启动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因受各种条件限制,土地一调历时十三年直到1997年才结束。2007年7月,土地二调正式启动,并于2009年底结束。不过,直至2013年底,国土部门才正式对外发布土地二调的成果。 /p p & nbsp 据了解,土地调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①土地普查。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查明在某一时点或一瞬间的土地数量、质量及其利用状况。②土地重点调查。一种非全面性调查,即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③土地抽样调查。按随机原则在用地单位总体中选取一部分单位为样本进行调查。④土地典型调查。在拟调查单位中选择若干典型单位进行深入的、系统的调查。通过土地调查可以从整体上认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趋势。 br/ /p p & nbs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发〔2017〕48号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 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 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 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三、调查时间安排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全面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20年,汇总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四、调查组织实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为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涉及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牵头负责 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负责协调 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五、调查经费保障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次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各地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六、调查工作要求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2017年10月8日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此件公开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附件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组 长: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副组长: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丁向阳  国务院副秘书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成 员:林念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宫蒲光  民政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赵英民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黄 艳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周学文  水利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屈冬玉  农业部副部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晓超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树铭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石青峰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李维森  国家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兼任。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span /p p   作为一项耗时耗力的土地调查,经费保障必不可少。此前,为保障土地二调顺利进行,中央财政批复经费21.16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批复了130.9亿元。两者相加超过了150亿元。 /p p   据相关人士介绍,至于土地三调最终耗资多少,目前尚无预估数据。 /p
  • 自然资源部公布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家底”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布了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公报从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地质调查、地质环境、测绘和地理信息、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我国自然资源领域大数据进行了初步统计,勾勒出自然资源最新“家底”。专家指出,将主要自然资源最新情况整合发布,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加清晰地掌握我国自然资源变化,为经济发展提供参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strong & nbsp & nbsp 去年净减少耕地6.09万公顷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此份公报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首次对外公布土地、矿产、海洋、地质等方面数据信息。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报显示,土地资源方面,2017年末全国耕地面积13486.32万公顷,全国因建设占用、灾毁、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面积32.04万公顷,通过土地整治、农业结构调整等增加耕地面积25.95万公顷,年内净减少耕地面积6.09万公顷。矿产资源方面,2017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资金775.68亿元,新发现矿产地124个,其中大中型油气矿产15处,非油气矿产109处。海洋资源方面,2017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77611亿元,同比增长6.9%,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4%。地质环境方面,2017年调查新增省级以上重要地质遗迹6228处,新增国家地质公园8处,新增世界地质公园2处,新增地质公园面积7.28万公顷。 br/ & nbsp & nbsp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牛犁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这份2017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综合了我国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最新数据,更清晰、更集中、更全面地反映了我国资源领域的“家底”,为各级政府、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好、保护好自然资源提供了更有价值的参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strong & nbsp & nbsp 海洋保护区生态环境基本稳定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珍惜资源才能更好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此次发布的公报介绍了自然资源最新的保护情况。其中,在海洋保护方面,2017年推进海岛生态保护,共开展了119个海岛整治修复与保护项目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发布40个海岛生态和发展指数,海洋保护区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海水增养殖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增养殖活动要求,旅游休闲娱乐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在行政执法方面,2017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7.52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98万公顷 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案件4.81万件,涉及土地面积2.36万公顷。全年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407件,同比增长22.2% 结案4905件,同比增长13.1%。但同时,公报也指出,我国近岸局部海域污染严重,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分别达到4.11万、3.35万、4.68万和4.81万平方千米,形势不容乐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专家指出,中国转入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提高土地、矿产、能源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就自然资源而言,首先要做好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如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了技术支撑,可以更加精准地掌握自然资源的“家底”。今后,要把更大的力气放在保护上,利用好新技术及时发现各类资源的变化情况,以更好地进行保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加强科技创新提高资源利用率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自然资源有哪些新发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公报显示,2017年全国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投入76.80亿元,完成经费68.45亿元。全年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6.2万平方千米,完成矿产地质调查12.7万平方千米,完成1∶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3.8万平方千米。加强地质矿产调查,圈定找矿靶区450余处,新发现矿产地60余处。推进海洋地质调查,完成1∶25万营口等7幅海洋区域地质调查。“海洋地质八号”“海洋地质九号”“海洋地质十号”三艘调查船相继入列。开展油气地质调查,长江中游湖北宜昌鄂宜页1井、鄂阳页1井、贵州六盘水杨煤参1井、四川宜宾高参1井获高产工业气流,新疆温宿新温地1井钻获高产工业油流。特别是2017年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成功,更给人惊喜,天然气水合物列为我国第173个矿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牛犁表示,土地、淡水、矿产、森林、海洋等自然资源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做好保护的同时,也要加大勘探投入力度,鼓励科技创新,一方面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力争发现新的资源。未来自然资源信息发布与自然资源规划、分配、利用还可以更加紧密地结合,从而发挥出最大效果。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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