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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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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浙江检验检疫系统首家包装检测实验室落成
    12月23日,浙江检验检疫局包装检测实验室在萧山检验检疫局举行揭牌仪式,这也是浙江检验检疫系统首家包装检测实验室正式挂牌。该检测实验室的落成彻底改变了浙江检验检疫系统内没有包装检测实验室的现状。   浙江省包装产量位居全国第二,获得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的企业数位居全国前茅。该实验室运行后,原先需在异地进行的包装检测业务将可在萧山进行,不仅缩短了检验周期,提高了检验放行速度,而且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 该实验室的建立提升了浙江检验检疫局在全国包装检测科研、制标及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话语权。
  • 云南质检院成为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
    经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审核批准(质检食监函〔2010〕12号),云南省质检院于今年一月正式成为经授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至此,省内相关申报企业再不需要把样品送到外省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从而给企业在经济上和人力上节约了成本。   从2006年起,为配合推动我省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工作,满足质量监管和企业检测需要,云南省质检院投入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省内唯一具备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发证产品型式检验能力的专业实验室。   几年来,云南省质检院已累计完成我省百余家包装企业一千多批次的各类包装产品检验,同时还承担了2009、2010年度食品包装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为我省的广大包装企业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目前,云南省质检院立足于现有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条件,进一步延伸拓展了纸/塑装潢印刷品及包装、瓦楞纸箱、生活用纸等检验项目。
  • 云南质检院获准为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
    经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审核批准(质检食监函〔2010〕12号),云南省质检院于今年一月正式成为经授权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机构,承担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至此,省内相关申报企业再不需要把样品送到外省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从而给企业在经济上和人力上节约了成本。   从2006年起,为配合推动我省食品包装生产许可工作,满足质量监管和企业检测需要,云南省质检院投入专项资金,相继建成了省内唯一具备食品用塑料和纸包装发证产品型式检验能力的专业实验室。   几年来,云南省质检院已累计完成我省百余家包装企业一千多批次的各类包装产品检验,同时还承担了2009、2010年度食品包装产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为我省的广大包装企业及生产许可市场准入工作,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检测技术支持与服务。   目前,云南省质检院立足于现有的实验室检测能力条件,进一步延伸拓展了纸/塑装潢印刷品及包装、瓦楞纸箱、生活用纸等检验项目。
  • 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户潮州
    提供高水平检测技术服务平台 潮州市质计所获批筹建“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在潮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筹建“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这是继国家陶瓷及水暖卫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潮州)、省质量监督不锈钢器皿和厨具检验站(潮安)、省质量监督陶瓷产品检验站(潮州)、省质量监督水族养殖器材产品检验站、省质量监督鞋类产品检验站(潮州)、质量监督食品包装材料检验站(潮州)之后,潮州市所筹建的第八个质检公共检测平台。   近年来,潮州市依托食品产业,不断做大做强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产业,实现产业的规模化、集群化。目前,潮州已发展成为广东省乃至全国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的重要产业基地,但所提供的公共检测平台一直未能满足该产业发展需要。此次,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潮州市质计所建设国家食品软包装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为企业在产品品质提升、产品研发测试和自主创新方面提供一个高水平的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对推动潮州乃至国内食品包装产品及设备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 1265万!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省级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158 项目名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省级药品检验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265) 预算金额:1265.63万元 最高限价:1265.63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影像测量仪等 1 详见附件 750.630000 2电源线拉力扭转试验机等 1 详见附件 51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805(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①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成功并报名(中国山东政府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②请供应商登录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系统(注册及登录网址http://47.105.191.155/member/login.jsp),未注册的用户先注册后登陆,已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指南链接:http://www.chinasanmu.com.cn/list.asp?art_id=4844)。(报名咨询电话:0531-81764009)。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 4.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166号(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88870856(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中县(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方式:0531-66589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1-66589933
  • 首批入选邮政业用品用具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公布
    序号单位名称证书编号 检验检测产品1轻工业塑料加工应用研究所2.1001E+11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YZ/T 0166-2018 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YZ/T 0160.1-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1部分:普通胶带YZ/T 0160.2-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2部分:生物降解胶带2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2.10021E+11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YZ/T 0160.1-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1部分:普通胶带YZ/T 0148-2015 快递电子运单YZ/Z 0054.1-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1部分:机要信封YZ/Z 0054.2-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2部分:机要包装箱YZ/Z 0054.3-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3部分:机要包装袋YZ/T 0089.1-2004 明信片 第1部分:国内明信片YZ/T 0003-2000 国际明信片YZ/T 0104-2004 国内邮政包裹详情单YZ/T 0093.1-2003 邮件包装箱 第1部分:国内YZ/T 0093.2-2005 邮件包装箱 第2部分:国际YZ/T 0094.1-2003 邮件包装袋 第1部分:气垫膜包装袋YZ/T 0094.2-2003 邮件包装袋 第2部分:塑料编织布包装袋YZ/T 0067-2002 信筒GB/T 22585-2008 透明窗口信封YZ/T 0088.1-2004 专用信封 第1部分:首日封和纪念封YZ/T 0088.3-2004 专用信封 第3部分:邮政公事信封YZ/T 0088.4-2004 专用信封 第4部分:保价信封YZ/T 0088.6-2004 专用信封 第6部分:邮资信封3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1.8022E+11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GB/T 1416-2003 信封4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2.1002E+11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YZ/T 0160.2-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2部分:生物降解胶带YZ/T 0093.1-2003 邮件包装箱 第1部分:国内5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109E+11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6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1.81E+11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YZ/T 0160.1-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1部分:普通胶带YZ/Z 0054.2-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2部分:机要包装箱YZ/T 0104-2004 国内邮政包裹详情单YZ/T 0093.1-2003 邮件包装箱 第1部分:国内YZ/T 0093.2-2005 邮件包装箱 第2部分:国际YZ/T 0094.1-2003 邮件包装袋 第1部分:气垫膜包装袋YZ/T 0094.2-2003 邮件包装袋 第2部分:塑料编织布包装袋7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1132E+11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YZ/Z 0054.1-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1部分: 机要信封YZ/Z 0054.2-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2部分: 机要包装箱YZ/Z 0054.3-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3部分: 机要包装袋YZ/T 0104-2004  国内邮政包裹详情单YZ/T 0093.1-2003 邮件包装箱 第1部分:国内YZ/T 0093.2-2005 邮件包装箱 第2部分:国际YZ/T 0094.1-2003 邮件包装袋 第1部分:气垫膜包装袋YZ/T 0094.2-2003 邮件包装袋 第2部分:塑料编织布包装袋8莆田市产品质量检验所2.1002E+11GB/T 1416-2021 信封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9济南市产品质量检验院1.7152E+11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YZ/T 0160.1-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1部分:普通胶带YZ/Z 0054.1-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1部分:机要信封YZ/Z 0054.2-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2部分:机要包装箱YZ/Z 0054.3-2005 机要专用封装用品 第3部分:机要包装袋YZ/T 0089.1-2004 明信片 第1部分:国内明信片YZ/T 0104-2004 国内邮政包裹详情单YZ/T 0093.1-2003 邮件包装箱 第1部分:国内YZ/T 0093.2-2005 邮件包装箱 第2部分:国际YZ/T 0094.1-2003 邮件包装袋 第1部分:气垫膜包装袋YZ/T 0094.2-2003 邮件包装袋 第2部分:塑料编织布包装袋YZ/T 0067-2002 信筒10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1.715E+11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11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2.1152E+11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GB/T 1416-2003 信封YZ/T 0167-2018 快件集装容器 第2部分:集装袋YZ/T 0166-2018 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YZ/T 0160.1-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1部分:普通胶带YZ/T 0160.2-2017 邮政业封装用胶带 第2部分:生物降解胶带12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2.01719E+11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13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纸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1002E+11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GB/T 16606.2-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2部分:包装箱2017190043ZGB/T 28582-2012 快递运单GB/T 16606.3-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3部分:包装袋17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2282E+11GB/T 24295-2021 智能信包箱GB/T 16606.1-2018 快递封装用品 第1部分:封套
  • 湖北省宣恩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多举措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湖北省宣恩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定位,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构筑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着力推进资源整合、服务提质,打造综合性公共检验检测平台。一是稳步推进机构改革。以“三定”方案为准绳,结合县域特色和实际,科学谋划中心规划,积极推进中心职能建设。二是加强业务交流。组织技术骨干到武汉生物技术研究院、三峡中心、秭归中心等9个部门参观调研,参加省、州检验检测研讨会和培训会,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三是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培训方案》,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取得各类资格证书21个,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需求牵引,重点突破。聚焦企业发展和群众关切,依托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着力提升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一是计量检定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出租车计价器检定装置标准考核,增加商品量和商品包装检测项目,检定能力由原来的6个标准12个检定项目扩充到8个标准18个检定(检验)项目。二是检验检测取得新进展。积极建设硒检测实验室,预算投资400万元,配置仪器设备60台,用于开展硒形态分析研究、重金属元素和农药残留的检验检测,标志县公共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即将迈入新阶段。 聚焦发展,精准服务。围绕产业链供应链,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有效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产业建设增势赋能。一是做好周期检定工作。对全县燃油加油枪、压力表、衡器、天平和水银血压计定期开展检查检定,保证量值准确和单位制统一。二是聚力精准服务企业。主动服务湖北一正药业和康乐食品有限公司,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对县内茶叶、白柚、药材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上门服务,通过采取“技术指导、现场培训、后续跟踪服务”等方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县城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水产品门店、金银饰品店、烟草收购站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服务,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将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12年第27号公告)   2012年第27号   关于实施《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   为加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 JJF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解读
    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验规则》)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问题一:《检验规则》的修订背景是什么?解答:为扎实推进民生计量工作,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使《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支撑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计量质控能力,践行企业责任,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对《检验规则》进行修订。问题二:《检验规则》的修订意义是什么?解答:一是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检验规则》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使消费者对商品净含量的理解更加容易、准确。其次,优化了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采用科学的抽样和检验方法,使抽样检验置信概率达到99.5%,从而保证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检验规则》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引导企业更加规范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同时对企业定量包装技术能力和诚信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加强与国际规则接轨。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79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标签要求》(2015版)和R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量》(2016版),推动我国定量包装商品更加适应国际化市场要求。问题三:《检验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解答:一是《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发生变化。《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并修订了定量包装商品的定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设定了排他性条款。二是《检验规则》细化对净含量标注的构成要求。对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例如:某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净含量标注为5.436L,若将其标注改为不超过三位有效数字,如:5.5L,则能让消费者更简洁、清晰地理解该商品净含量。三是《检验规则》对净含量标注提出“应清晰可见”等显著性要求。《检验规则》明确规定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目的就是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准确的净含量信息。四是《检验规则》细化了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相一致,《检验规则》修订了“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及检查方法”,将体积(容积)标注商品分为容积(液体)商品和体积(固体)商品,分别进行标注。液体商品可以使用质量单位标注,也可以使用体积单位标注。五是《检验规则》净含量标注类别(方式)选择应基于消费者的使用和贸易习惯。以体积、长度、面积单位标注的商品,标注的净含量应当是在参考温度20℃时商品的量;对于冰冻商品的量,其温度应当以制造商要求的、以维持商品稳定可用的温度为准。六是增加“介质”“包装材料”概念与定义。介质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内容物一起放入包装内的液体或气体。这些液体或气体的作用是用来容纳、保护、保存商品内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内容物之中的液体不属于介质。包装材料是在商品内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预期被抛弃的所有包装物。天然地与商品内容物生长在一起的皮、核或壳不属于包装材料。例如:核桃的壳、西梅的核等,不属于包装材料。明确“介质”“包装材料”的定义,可使检验人员、企业和消费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内容物后的所有包装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统一对《检验规则》检验方法的理解,减少误解。七是优化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通过合理增加检验样本量,减少由于抽样数量较少造成的检验误判,有效降低企业风险。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抽取的样本量为35件,而原《检验规则》抽取的样本量仅为13件。八是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通过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使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实际含量,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30,而原《检验规则》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848。九是增加禁止误导性包装商品的附录。《检验规则》附录R“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的禁止”采纳R87号国际建议附录E的内容,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问题四:《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在商品的生产、销售等全领域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科学的抽样和检验,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检验规则》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检验规则》进行自控检验。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销的商品。问题五:《检验规则》中对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有何要求?解答:《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应当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且符合《检验规则》的要求。对于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强调的是“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例如:某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标注为:“净含量:200克(A产品40克×3,B产品40克×2)”,是合格的;如果其净含量标注为:“净含量:200g(5件)”,未按照《检验规则》对不同内含商品的净含量信息进行更明确标注,其标注为不合格。问题六:如何在线查阅《检验规则》全文?解答:登录http://jjg.spc.org.cn/,进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输入“JJF 1070-2023”或“定量包装商品”等关键字查询,点击“在线预览”,即可查阅《检验规则》文本。
  • 常州检验局发明新型甲苯二胺检测方法
    近日,江苏常州检验检疫局利用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HPLC-MS/MS)高选择性、低检测限的优势,攻坚克难,优化仪器参数与检测条件,建立了食品模拟物中甲苯二胺(2,4-二氨基甲苯)的HPLC-MS/MS检测方法,方法检出限达到0.0005mg/L,不仅完全满足了我国国标0.004mg/L的限量要求,而且可以采用食品模拟液直接进样检测,无需衍生化等前处理,使测试周期由原来的3天缩短至1天。   甲苯二胺是复合包装用胶黏剂的一种组分,广泛存在于复合食品包装袋中。由于其对呼吸道、粘膜及皮肤有刺激作用,毒性极大,在实际生产与应用中均应对复合食品包装袋中甲苯二胺的含量及迁移量加以严格限制。我国国标GB 9683-1988规定复合食品包装袋中甲苯二胺在食品模拟物中的迁移限量为0.004mg/L。   该项目的检测是常州检验检疫局检测频次较高的一个项目,而根据现有方法进行的标准测试,需要对其进行衍生化处理后,再进行分析检测。不但耗时耗力,而且由于前处理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大大增加了检测风险。自该项目开检以来,由于检测方法的局限性,检测人员每周都要用3天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该项目的检测。新检测方法的诞生大大缩短了检测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检测成本,还弥补了国内对甲苯二胺检测技术的缺陷。
  • 如何管理检验检测行业的“量具”----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可以说是检验检测行业的“量具”,主要用于确定样品的特性值、方法验证、期间核查、质量控制以及人员技能考核等用途。标准物质管理是设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仪器设备管理相比又有其特殊性,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1)标准物质采购。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物质种类繁多,选择标准物质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a)优先选用质量管理体系完备的标准物质生产者提供的标准物质;b)优先选用有证标准物质,主要有国家计量管理部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物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样品;c)当无法选择到相同基体标准物质时,可选用与分析样品相近的标准物质,只有使用与被测基体相同或相近的标准物质,才能尽可能保证定量不受基体影响。(2)标准物质验收。购买回来的标准物质,实验室应进行验收,验收通常包括:数量和品种是否一致;包装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有无证书;定值日期和有效期;从外观判断,溶液是否有沉淀、变色、分层现象;以及不确定度是否符合要求等。条件允许时,可采用测量等手段进行验收。(3)标准物质入库。购买标准物质后,应交由标准物质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应记录入库单号、批号、数量、入库时间、存放位置、品名及标准值等信息,并建立标准物质管理台账,以便于查询和使用。(4)标准物质储存。存储环境应严格依照标准物质证书要求,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干净的环境中。一些需要放置在阴凉处的标准物质,应避免将其放在阳光可以照射到的地方;对于需要冷藏保存的,应满足存储温度的要求;存放区应有明显的标识,应有防污染的措施。对于量值极易发生变化的标准物质,一般在打开包装后应按照要求尽快使用,不能留存反复使用。对于可多次使用的标准物质,应保证开封后得到恰当的保存。对一些含有极强毒性化学品的标准物质,应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5)标准物质使用。标准物质特性值只有严格按照证书的程序和条件操作才有效,如规定了配制方法,应严格执行。如果证书中规定了取样前必要的均匀化措施,如混匀等,应严格执行。如果证书中规定了最小取样量,那么使用时的实际取样量不低于最小取样量。大多数购买的标准溶液为储备液,浓度均比较高,需要通过多次稀释获得需要浓度的使用液,为保持检测结果的可溯源性,需要保存整个配制过程的记录,填写标准溶液配制记录表。(6)标准物质核查。标准物质核查是对标准物质的特性值、保存条件、外观形状进行检查验证,以确保标准物质的特性值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标准物质核查应制定核查计划、核查方法、进行结果评价以及保存其详细记录等,以保证其溯源性。对于未开封的标准物质,期间核查主要包括:是否在有效期内;存储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标准物质包装、标签、证书是否完整;其外观(颜色、形状)是否发生变化等。对于已开封的,期间核查除了检查有效期、存储环境、包装、外观外,还应对其特性值进行核查。对其特性值进行核查并不是对标准物质进行定值,而是核查标准物质的值是否稳定,是否发生了变化,实验室是具备对特性值验证的能力的。
  • 1179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和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一(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40Q5J4项目名称: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6190800最高限价(元):1629600,1332400,1502700,1726100采购需求: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磁测厚仪(高温)等5个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29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磁测厚仪(高温)4台、数字超声波探伤仪1台、电磁超声低频导波检测仪(核心产品)1台、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1台、便携式多功能电梯安全性能评估系统1台 备注: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管道防腐层检测仪等4个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32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管道防腐层检测仪1台、手持北斗智能终端1台、声发射检测仪数据采集器2台、微机控制全数字高频疲劳试验机(核心产品)1台 备注: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便携式电动磁力布氏硬度计等9个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2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便携式电动磁力布氏硬度计1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甲烷)4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丙烷)5台、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1台、便携式里氏硬度计1台、高温电磁超声测厚仪3台、液化石油气埋地储罐2台、相控阵检测仪(核心设备)1台、手持测速仪3台 备注: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电磁超声测厚仪等13个设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26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磁超声测厚仪1台、高精度覆层测厚仪、机数字化里氏硬度计1台、安全阀 紧急切断阀校验台1台、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核心产品)1台、烟气烟尘颗粒物浓度测试仪(冷凝烟气组分测量)1台,热电偶温度计2个、铂电阻温度计2个、超声波流量计1个、储罐底板漏磁检测仪1个、钳形接地电阻测试仪11个、电梯检验音像记录系统19套、黑光灯4台 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三)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地 址:乌鲁木齐新市区河北东路188号联系方式:0991-31913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会议室联系方式:135792737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文宇琪电 话:13579273794二、项目二(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3113 项目名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国家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624) 预算金额:560.19万元 最高限价:560.19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1脉动真空灭菌器等 1 详见附件 560.19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2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8层805(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3.方式:①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成功并报名(中国山东政府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②请供应商登录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系统(注册及登录网址http://47.105.191.155/member/login.jsp),未注册的用户先注册后登陆,已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指南链接:http://www.chinasanmu.com.cn/list.asp?art_id=4844)。(报名咨询电话:0531-81764009)。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及未报名但已获取标书的,报名均无效。 4.售价: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166号(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88870856(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中县(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方式:0531-81764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31-81764009
  • 湖北省质检院打造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湖北样板”
    9月5日发布的《2022湖北质量状况》白皮书显示,2022年湖北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为93.58%,连续三年取得提升。“湖北造”流向市场之前,都将经过专业的检验检测,拿到通行市场的许可。从检验检测、出具报告、预警风险,到主动上门给企业讲质量课、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湖北产品合格率实现三年连续增长的背后,离不开湖北质检力量的辛勤付出。在主题教育中,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质检院”)将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打造“湖北质检”的金字招牌。承担“国抽”批次数创历史新高“湖北质量”更好了香氛洗衣凝珠、老年洗浴凳、网红户外露营折叠椅、空气净化活性炭、手机数据线……这些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产品,往往也隐藏着质量安全隐患。在湖北,有这样一个产品风险监测的“前哨侦察”——省质检院围绕民生关切,时刻紧盯27类重点工业产品、181个相关参数,进行风险监测预研,及时通报检验检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省质检院承担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调查、风险监测任务,涉及农业生产资料、家用电器、家化用品、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危险化学品、电工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80余种产品。一旦在检测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省质检院会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质量安全风险拦截在市场大门之外,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该院承担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达1300余批次,创下1987年建院以来历史新高,也在全国同类质检机构中位列第一方阵。紧跟监管、企业、群众需求,省质检院不断拓展能力范围,现已覆盖新能源、食品、化工、建材、机电、体育用品、中药材、照明、头盔等领域;获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资质,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技术保障。企业点单,专家来帮濒临倒闭的公司被救活了9月8日,黄冈市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内,湖北三得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生产线加足马力,整齐码放的塑料包装罐在厂房灯光映照下格外晶莹。这家诞生于2001年的食品包装小微企业曾在前几年遭遇生存危机——规模小、销路窄、产品竞争力低,还遇到了同行低价恶意竞争,货物积压,面临倒闭。在黄冈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下,省质检院轻工及食品相关产品检测研究所所长王佳丽等4名质量专家深入湖北三得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实验室、生产车间,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生产工艺等关键性要素进行全方位诊断,梳理出57个质量漏洞。省质检院专家还根据黄冈8家食品包装企业的“点单”,迅速“接单”,为他们一一攻破质量难关。经过专家“开小灶”,当地8家参与质量提升的企业产品合格率从76.3%上升到97.5%。良品铺子、中粮粮油、伊利乳业、黄商集团……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知名合作商纷至沓来。湖北三得利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江玉萍说,企业产能得到大幅提升,今年订单额达到5000余万元。今年4月,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全国质量技术帮扶典型案例评选”中,这项由湖北省质检院实施的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帮扶案例获得社会网评排名第一。省质检院面向全省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宣贯国家新发布的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助力食品包装行业轻装快跑。日均出具近50份检验报告群众办事不用跑了网上预约,寄送样品,坐等电子报告出炉——这是如今湖北企业向省质检院送检的“三部曲”。主题教育中,湖北省质检院以“办事零跑动,服务零距离”靠前靠近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该院全面梳理线上线下送检流程,升级网上业务受理、进度和报告查询、报告防伪码等功能,实现检验报告电子化,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在线填写业务委托单、邮寄样品、收取检验报告。产品检验检测,也要有湖北标准。省质检院制发了《湖北省质检院检验检测窗口服务指南》《检验程序告知单》《检验费用告知单》,严格落实窗口服务岗位职责、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工作日不间断服务等工作制度,提高窗口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群众来就能办、办就办好。据统计,上半年该院共完成各类检验报告9000余份,相当于平均每天出具近50份产品“体检单”,整体服务效能较去年提高了16.1%,累计为260多家企业减免检验费用220多万元,为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兑付创新券补贴约7.1万元。省质检院院长李前进表示,未来将借助“智慧服务一张网”,探索构建“互联网+检验检测”技术服务体系,以廉洁、高效、亲民、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湖北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湖北样板”。
  • 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完成
    p   经过4个多月的紧张施工,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已顺利完成,并将于3月底前投入使用。改造后的检验检测中心,可实现同时检测20多种肉类基因,假羊肉、假牛肉干等掺假肉类将无所遁形。 /p p   新建的550平方米的食品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实验室,是自治区首家规模最大,标准最高的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食品微生物的检测。分子生物实验室主要用于食品微生物检测,用于开展肉类掺假检测、转基因食品检测、运用基因技术进行其他生物鉴定等。 /p p   改造升级后的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设备更加先进,主要用于肉类掺假检测、转基因食品检测的分子生物实验室,升级前,检测羊肉中是否掺杂了鸭肉等其他肉类,需要2~3天才能检出一种肉类基因。现在的设备内储备了20多种肉类基因,可一次性完成检测。简而言之,无论假羊肉中掺杂了几种肉类,在改造后的检验检测中心一天内便可以检测出结果。 /p p   据该中心主任杨桂娥介绍,目前,包头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已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药品、化妆品、食品等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其中药品281项、化妆品127项、药品包装材料6项、医疗器械39项、洁净区室环境2项、生活饮用水4项、非食品类检验能力合计六类459项 食品检验资质认定505项,其中食品417项,保健食品82项、餐饮具6项。两类共计964项。除了基础性检测项目外,还能开展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等项目检测。 /p p br/ /p
  • 新疆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突破1500家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任华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目前,在我区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和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突破1500家,为7753家企业组织颁发认证证书21235张,同比增长8.26%,有效激发认证与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近年来,我区推广国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不断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以来,我区涉及的儿童用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等16大类94种产品共获得有效3C认证证书722张。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了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定期联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司法等部门,开展全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有效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同时,持续在民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验证,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水平,确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可靠可信的检测数据,为百姓健康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协调检验检测认证专家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帮扶有机农产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申请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带动产业提质升级。截至目前,全区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378家,证书610张。实施绿色认证范围已覆盖农产品、建材、电力、快递包装、环保、洗涤用品等6大类产品,共颁发涉及绿色相关产品认证证书2719张。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靳军介绍,市场监管系统还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帮助小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制定6项相关政策措施,为228家企业减免检验检测认证费用20余万元,产品合格率提升至95%以上,有效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 食药监局举办药品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
    为了让公众到现场感受和了解药品检验检测全过程,加强药品监管部门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便于面对面听取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动更多公众参与到药品监管工作中来,5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药品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参观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简称中检院)。   中检院依法承担实施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动物、包装材料等多领域产品的审批注册检验、进口检验、监督检验、安全评价及生物制品批签发,负责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物质和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的研究、分发和管理,开展相关技术研究工作。每年检验各类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近万件(批)。截至2012年4月底,通过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项目9大类2226项,检验检测覆盖产品类别及检验检测能力在同行业处于首位。   开放日活动当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邀请公众参观了抗生素室、中药标本馆、分析测试室、食品化妆品检定所等四个室所以及药品快检车。抗生素室主要负责抗感染药品国家一、二类新药、国家药品标准和进口药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审核与修订,抗生素药品国家标准物质的研制、标化及抗生素进口检验用标准物质的审核,组织对全国抗感染药品质量的评价性抽验等工作。中药标本馆负责中药民族药标本的采集、制作、鉴定、维护、展示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的检验、科研任务,开展相应技术方法研究及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分析测试室主要承担标准物质的标定、协作标定及其标准化技术研究,负责国家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标准物质数据库的建立以及全院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的运行维护及仪器新功能、新方法的研究等。食品化妆品检定所主要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以及安全评价、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方法的制订、验证和技术评定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的制修订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质量监督抽验等工作。   参观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对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听取了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下一阶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针对药品审评审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上市后再评价等环节不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药品检验检测开放日活动
  • 包装行业检测设备的购买必读
    包装行业检测设备的购买必读 包装工业的飞速发展使包装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诞生,随之而来的行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要想在行业竞争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首先离不开的是产品质量。因此可靠的检测设备成为包装行业必不可少的保证质量的武器。 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检测仪器,不少厂家反复思量、举棋不定。 为使更多的公司能够合理的选择适合的检测仪器,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检测仪器工作的经验,将相关信息交流共享,以期能够对包装行业内厂家(特别针对正在筹备试验室者)提供一份参考依据。 一、 仪器厂商的考查与选定: 仪器厂家的选定是十分重要的考查项目之一,可以从厂家的信誉,实力,及其资信程度来进行着重考查: 1) 厂商的经营性质: 需确定厂商是仪器贸易商还是制造商,这将直接关系到产品后续售后问题解决的快速性及彻底性。一般要选择具有研发及生产能力的厂家,因产品是厂家自己研发的,对于使用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都能够给予彻底的解决并使用户获得满意的技术支持,而且从厂家直接购买产品,还可以享受到产品软件升级等方面的源源不断的后续服务,这一点从营业执照也可以看得出来,一般贸易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只填写销售,而无&ldquo 研发、生产&rdquo 这两项。 2) 仪器厂商产品的构成及其行业专业性: 采购者在考查了仪器厂商是否具有研发、生产资格后,同时还要关注其产品的整体构成,要了解一下仪器供应厂商的产品在专业性方面是否完整和全面。因为专业检测仪器越是齐全,说明仪器供应厂商的专业化程度就更高,也就是说其产品更适合于这一行业。 3) 了解厂家的研发能力: 因为在仪器行业厂商的研发能力是十分重要,一般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往往其竞争力较强,在市场竞争中能够更好的成长与巩固,而厂家的持续存在才能保证用户享受到永久性的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转才有保障。 4)选择在行业内较有声誉的企业: 这也是相当重要的一点,声誉好的企业因其产品的质量肯定也好,也特别注重购入配件的质量,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类型的企业在同样价格的产品面前其更考究产品的美观,实用性,操作的友好性。 当然更会追求设备的稳定性,甚至为了追求产品的稳定性而采用顶级的元器件,这一点正是路遥知马力,设备用的时间一长就知道了,往往其行业知名度越高和市场保有量越高,那就证明其设备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二、 产品考查 1、 性能:检测仪器不同于一般性的消耗品,不单单只运行个三年五载就行。稳妥的方式就是选那些信誉良好,专业性强,市场保有量高的厂家的产品。采购人员不应过多的注重价格,应当综合的分析性价比。 2、 价格:现代企业都在降低成本,所以价格是采购方考虑的一大因素之一,但实际上,作为检测仪器不能光看其售价,还有其后续使用的成本,质量的稳定性等多个方面都是总体成本构成的很重要部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当中,作为仪器厂商也是尽可能的将价格调到最低,但这种数字上的差异,即反应出了质量上的不同。选择配件的不同,当然就会造成价格上的不一致,当然选件的不同又决定了仪器运行的持续性及稳定性,而这一些又决定了总体成本。 3、 品牌:对于检测仪器品牌在一定程度上是产品市场保有量及产品质量的一个体现,使用这样的产品往往有保证,比如说在气相色谱行业,大家知道安捷伦,在胶粘与包装检测行业大家都知道&ldquo 越联检测仪器&rdquo 一样。 4、 是否有同行用过:市场才是检验产品的有效途径,产品在同行中的使用越多,说明仪器与行业的匹配性越好,也说明其运行,稳定性,精度等各方面都适合并满足行业的需求。 5、 多功能一体化: 作为包装类厂家都深深的体会出市场要求质量控制的项目越来越多,而这时如果仪器能够一机多用那可谓是市场之呼声,在此情况下作为采购方也要相当的谨慎,有些仪器的多功能是合理的,也有一些是不合理的。 比如说拉力试验机,包装行业因材料在力学上要测试许多项目,如拉力与伸长率,压力测试、撕裂强度,定伸应力,弹性模量,剥离(90度剥离与180度剥离)强度、离型力测试、环形初粘等等诸多要求。能够让一台仪器满足这么多专业要求的,根据包装行业检测仪器生产厂家的情况来看,目前东莞市越联检测仪器有限公司已经做到了这一点,通过测试项目的选择,直接按照国标对该测试项目的要求,全自动完成试验,并直接打印出该项目的试验报告,不管是从项目名称,还是试验单位,都不需用户再去转换。 应当说出现检测仪器具备多项复合功能是一件有利的事情,但这一心理也会被一些仪器厂商所利用,比如在塑料包装及薄膜行业,材料的拉伸性能及摩擦系数是两个基本检测指标。有些仪器厂商为了扩大产品的卖点及销售量,去迎合客户多功能需求的心态,将拉力试验机一改做成了具备摩擦系数测试功能的产品。如果不是做仪器的专业人员,可能还会以为这是个好产品,但稍做考虑便知,作为薄膜拉力机其拉断力一般都在几十牛顿或几百牛顿左右,用这样的拉力机去测只有零点几牛顿的摩擦力,是万万保证不了摩擦系数测试的精度及力值分辩要求的。 三、 总结 作为采购方应要求仪器厂家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业内用户、经营许可等信息。同时要注意不要被价格因素牵着鼻子走,因为作为检测仪器行业,要想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必须得选好好的元器件,这样其价格就不可能过低,否则很容易出现在刚购买的时候感觉实惠 ,一经使用就悔之晚矣。
  • 陕西: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
    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今年我省在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方面重点开展“十项行动”,全面提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公信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认证检测强企行动。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推动认证检测机构入驻“秦质享”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积极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深入推进养老、健康、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认证,促进民生领域服务品质升级。  开展认证检测强链行动。深化“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围绕重点产业组织“检企对接”系列活动。推动质量认证在航空、汽车等重点产业的应用,组织“质量认证三秦行”系列活动。推动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有效实施。  开展认证检测强县行动。推动洛川、吴起、富县、米脂、子洲、汉阴、镇安等县区深化有机认证示范区创建,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质量认证示范创建区,推动安康市开展富硒产品认证,支持长安区打造民宿服务认证区域示范,推进武功县电商企业售后服务认证提升项目。利用“标准+认证”方式,打造优质特色区域品牌。  开展绿色认证提升行动。推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制度,大力推进绿色建材、绿色包装等产品认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展监管效能提升行动。加强认证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规范化。  此外,开展安全工作筑基行动。加强汽车、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电线电缆、儿童用品、家用燃气器具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开展共治体系建设行动。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多元共治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公平竞争、良性互动的市场秩序。
  • 2364万!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07431 项目名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64.95万元 最高限价:2364.9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国产产品60天内、进口产品120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7日9时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提交材料 3.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网上备案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sdwjzb555@163.com邮箱(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简称+标书费”字样;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公司全称;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开票类型(普票或专票)),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确认(赵工0531-55699109),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对公账户电汇(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恒丰银行济南舜华支行,银行账号:853114010122300139) 4.售价:300元/包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15166号 联系方式:0531-8887085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经十东路5777号奥体天泰广场地块四SOHO办公楼20层2003室 联系方式:0531-55699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赵工0531-55699109
  • 上海 | 本月起,对检验检测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净化检验检测市场环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监管部门有效履职的重要基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等有关单位(以下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把严厉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作为当前的重要监管任务。要发挥系统监管合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牢固树立底线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坚决破除检验检测市场乱象,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二、突出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领域和对象。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对辖区内以下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1.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开展列入医疗器械目录范围的医用口罩、防护服、手套、体温计、检查手套、个人用眼护具等防护用品检验检测的机构。2.食品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承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主要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社会委托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3.个体防护装备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非医用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阻燃服、防静电服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个体防护装备检测机构。4.建筑材料检验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钢筋、水泥、混凝土、涂料、人造木板、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检测机构。5.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领域。检查对象包括经核准的特种设备(RD7)检验机构(仅限定期检验),以及取得CMA资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罐体产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仅限出厂检验)。6.碳排放核查领域。主要检查对象是电力发电用煤的检测机构,检测参数包括燃煤的全水分、发热量、全硫和元素碳含量等。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摸排辖区内上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重点整治内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查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重点,包括:1.违反《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2.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伪造、变造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的行为。3.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出具失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行为。4.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5.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6.违反《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重点针对以上行为,加大现场检查中对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的抽查比例。要严格追溯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严格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报告,伪造、变造原始数据、记录,减少、遗漏或者变更标准等规定的应当检验检测的项目,严格查处违反国家有关强制规定的检验检测程序、方法的违法行为。三、强化组织实施(一)多措并举开展全面排查。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根据各辖区监管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机构自查、现场检查、风险监测等多种监管方式开展全面排查,并结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手段,持续保持对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的高压监管态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可同步实施、互为补充,检查信息、检查结果相互采纳。(二)强化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单位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稽查、反不正当竞争、信用监管、产品质量监督、食品抽检、特种设备等条线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升专项整治效能。要主动联合生态环境、道路运输、药品监督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优势,形成互补互促的监管合力。(三)加强执法实施失信惩戒。各有关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速查处、从严处罚。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或者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及时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并跟踪后续处理情况。要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整治行动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失信联合惩戒。(四)抢抓节点统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自5月上旬开始,7月底结束,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将迎来重大变化
    关于公开征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拟对《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uodong@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三、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能力验证处(邮政编码: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2022年1月17日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保证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能力验证,是指采取实验室间比对等方式,按照相关标准预先制定的考核规则,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实施的技术管理手段。第三条(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的能力验证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职责分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统一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实施原则)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能力验证组织与实施第六条(计划制定)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需要,征集能力验证项目和需求,制定年度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制定计划时,应当优先考虑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等检验检测领域的能力验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发布,并通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统筹所辖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的制定和发布,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场监管总局。第七条(项目组织)组织实施能力验证计划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与能力验证承担机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对承担机构及其承担的能力验证活动进行监督,发现承担机构在能力验证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或者能力验证结果评价不合理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促其改正。第八条(能力验证承担机构规定)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二)具有与承担能力验证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备、设施和环境;(三)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能力验证活动规范、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四)能够制备或者取得能力验证物品(样品),保证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并对能力验证物品(样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物品(样品)存储、包装、标识、分发和处置。(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第九条(能力验证实施)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实施能力验证活动;策划、制定能力验证方案;制备能力验证物品(样品),并对其进行验证、定值和分发;对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结果评价,编制能力验证结果报告;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向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放能力验证结果报告。第十条(参加能力验证)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参加相应能力验证活动。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据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独立完成能力验证物品(样品)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客观地报送检测数据、结果及相关原始记录,不得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出具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第十一条(能力验证结果)能力验证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合格是指按照相关标准的统计和评价技术手段确定的能力验证数据和结果满意,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结果不合格是指按照相关标准的统计和评价技术手段确定的能力验证数据和结果不满意,不符合资质认定技术能力要求。第十二条(结果报送)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在能力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内容包括:能力验证项目名称、项目实施起止时间、验证的检测参数、依据的检验检测标准、能力验证物品(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参加机构名单和评价结果、统计数据、技术分析和建议等信息。第十三条(结果验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对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报告进行验收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监督承担机构对能力验证结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第十四条(结果异议)对能力验证结果存在异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在收到能力验证结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诉。市场监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和承担机构对申诉内容进行研究,并及时给出答复。第十五条(信息公开)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其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结果信息,并通报相关检验检测行业主管部门。第十六条(公正性)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应当准确、客观、公正地实施能力验证活动,并对所出具的统计结果、评价结论、能力验证结果和报告负责。第十七条(原始记录和报告)能力验证承担机构和能力验证参加者应当保存能力验证活动的原始记录、数据信息和结果报告,保存期限不少于六年。第三章 能力验证结果处理与使用第十八条(不参加机构处理)对于无故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公布机构名单,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第十九条(虚假结果处理)检验检测机构私下比对串通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者提供虚假能力验证数据、结果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判定其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并予以公布;属于《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依照其规定予以处理。第二十条(不合格结果处理)能力验证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完成整改,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通过。整改期间或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一条(承担机构违反规定的处理)能力验证承担机构违反公正性要求,能力验证活动弄虚作假,泄露有关能力验证数据、结果或参加机构商业秘密等有关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三年内不再委托该机构承担相关能力验证活动。第二十二条(监督方式)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组织论证、专家评议、监督检查、抽查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结果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能力验证结果作为对检验检测机构分类监督管理的依据。对于能力验证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情况简化其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内容。鼓励市场监管部门在委托、授权或者指定检验检测任务时,优先选择能力验证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〇二一年 月 日起施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9号公告)同时废止。
  • 论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
    检验检测机构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为了保证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需要不断地提高食品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要素,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人们对食品的需求从吃饱,到吃好,再到吃健康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接连不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也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如何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重视食品安全已经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高低、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是评价食品监管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确保食品安全是食品监管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食品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中的检验检测机构,所要搭建的食品检测技术平台,就是要把好食品检验检测的闸门,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应急保证能力,给食品安全筑起一道重要的屏障。   为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   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验室除受理日常客户的委托检验外,还承担着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风险监测任务,同时提供检验技术培训,帮助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针对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物,食品制造使用劣质原料,假冒伪劣食品,病原微生物控制不当,腐败变质的食物上市流通等,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运用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在第一时间通报给监管部门,并及时上报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结果,为食品安全提供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为决策者提供及时有效的第一手资料。   加强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严格遵循标准的要求进行,并随着标准的不断修订,不断完善而使检验检测技术不断提高。检验检测工作作为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过程、包装储运以及市场销售等环节中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现阶段,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不断修订,安全卫生指标的限量值逐步降低,对检验检测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检验检测正向高技术化、速测化、便携化和精细化方向发展,有可能达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前沿问题研究,探索研究食品中农药、兽药、化学污染物及其病原体等有害物质的高效、快速的检测技术和方法,确定有害物质的最大残留限量,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中实验室的条件和人员素质,开展先进的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进行专项监督抽查   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贯穿在食品加工生产的全过程,质量检测机构主要负责食品质量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针对人们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重点区域内的重点产品积极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要帮助企业搞清原因,查找造成质量不合格的症结所在,及时进行整改。并发布疫情和有毒有害物污染警报,提醒公众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让人民群众吃到满意放心的食品。   建立风险监测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风险研判能力,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的苗头,提高食品质量安全预警水平,就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风险监测工作,按照风险监测计划的要求,集中重点力量,在保证检验结果科学准确的前提下,确保检验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检测任务。严格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如实记录并按时报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风险监测数据。加强对风险监测结果的分析总结,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以利于对食品质量风险的研究判断。   提升技术服务帮扶力度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除了法律和行政监管外,还要注重从技术层面上推进。针对部分中、小食品生产企业或者作坊式的食品加工厂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食品检验条件不够,食品检验技术落后,食品检验人员素质较低,导致食品质量检测成为一种形式,不能真正发现食品生产中的问题,不能禁止有问题的食品进入市场。所以要充分发挥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势,在检测技术、管理、仪器设备、人力资源上进行重点帮扶。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对照食品生产许可要求找问题、找差距,为其培训检验人员,在检测设备购置,实验室设施改造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使生产经营者强化诚信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升技术装备,改进工艺操作和检验手段,加强原料生产、制造加工、储运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使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有明显提升,让更多的企业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   检验检测机构要帮助企业完善出厂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比对试验。要不断督促企业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水平,规范检验行为,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这个工作包括原始记录要规范,数据处理要科学,平行试验要有效,检验操作要标准。对于检测数据离群的企业,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要亲临现场帮助指导,找出问题的根源,对比较差的检验人员要进行实践操作培训等。这样做才能真正提高检验人员的检测水平,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   总之,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企业的食品生产需要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食品质量把关,检测机构的行为一方面可以保证企业食品质量稳定,促进企业不断调整食品生产工艺,另一方面可以满足消费者对购买食品质量信息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食品安全保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最迫切、最亟待解决的现实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关系到民族的延续和国家未来的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政府的形象。作为把守食品安全闸门的基层质检工作者,我们必须全面把握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性强的特点,更新观念,拓宽思路,采取各种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单位:山西省清徐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 投资2.35亿元 新疆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落成
    中国质量报10月26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于2010年10月竣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是自治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建设项目。2006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项目占地面积5.1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余平方米,总投资2.35亿元。2007年11月6日奠基,2008年3月28日动工建设,2010年10月竣工。基地内有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及棉花、石油石化、农副产品等国家检测中心。该基地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为基础,技术服务、科研开发和人才培训相互配套,多层次、多功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   自治区、国家质检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新疆质监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检验检测研究基地从项目、资金、政策、措施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工程建设全过程得到了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以及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积极扶持。   检验检测研究基地的建成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正确领导和有力支持的结果,是区局党组狠抓质监能力提升、强化基础建设、实施创新管理的结果,是全疆质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真抓实干的结果,凝聚了全疆质监人的辛勤汗水和智慧。   “十一五”期间,新疆质监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全疆质监系统检验检测技术机构综合实力有了大幅提升,特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研究基地的落成,集中体现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自治区质监局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广大质监干部职工与时俱进,奋力拼搏,争创一流的时代精神,展示了新疆质监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成果,为“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标志着新疆质监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基地启用后将使质监技术检测机构的检验环境、条件、手段和技术装备、科研开发、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自治区质监工作适应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提供更加可靠完善的检验检测技术保证 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推动新疆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整体提升自治区工业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保障。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综合楼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各级职能管理部门下达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质量抽查检验任务,并为社会各界提供产(商)品委托质量仲裁、验货、鉴定检验及技术咨询、认证、培训等服务。   该院拥有石油石化产品、农副产品、节水器材产品等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公安部安全防范技术、国家经贸委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 中国方圆标志认证新疆公司 新疆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中心、自治区煤炭产品检验中心、新疆和田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自治区金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等11个技术机构。2004年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7个食品安全能力提升实验室之一。   检验领域涉及石油石化、食品农副、金银珠宝、煤炭建材、机械安防、电线电缆、家具门窗、仪器分析、轻工、管材、橡塑、化工、电器等13个专业 拥有气相、液相、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等世界领先仪器设备600余(台)套 检验能力通过“三合一”评审、“二合一”认证,1645个产品及参数,已成长为全国重点院所之一。   培育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国家注册高级审查、国家实验室注册评审、ISO9000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审核、ISO14000国家环境管理体系审核、ISO18000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国家注册珠宝玉石质检、NGTC珠宝玉石评估、国家注册红、白酒品酒、国家注册中级品茶等专家92名 引进博士生3人、研究生27人。先后3次被评为全国质监系统、自治区质监系统先进集体 两次被国家质检总局表彰为全国质检系统“科技兴检”先进集体 成功创建自治区“模范职工小家”“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行风示范窗口”集体。   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综合楼   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自组建以来,紧紧围绕服务新疆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大力加强业务建设,环境设施条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全面履行监督检验职能的能力明显提升。在全区纤检机构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执法打假、企业诚信建设、重点区域监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棉花、毛绒、纺织服装等检验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实力,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该局内设11个机构和1个社会团体组织,拥有检验仪器设备181台,能开展6大类、103个产品、55个参数的检验检测工作。全区共建成1个棉花抽检实验室和20个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配备了173台HVI检测仪器,具备了300万吨棉花的检测能力。2005年,国家棉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成立,2010年启动对全区各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的监督抽检,为有效提高全区棉花公证检验水平,提升检验的公信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该局连续10年荣获中国纤检通联工作先进单位,连续6年被中纤局评为“全国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执法打假先进单位”、“棉花公证检验先进单位”、“毛绒公证检验先进单位”。会同自治区畜牧科学院和农垦科学院承担“中国美利奴羊超细型培育和细型羊毛产业技术开发”课题,建立了新疆细羊毛标准体系,填补了国内行业空白,并获得2005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今后,该局将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建设毛绒纤维、亚麻国家监督检验中心和西北纤维制品检验中心,全力服务新疆纤维产业发展,在推动自治区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综合楼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成立于1996年。围绕全疆质监事业发展的需要,开拓创新发展,该中心走出了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路子,为质监系统和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急需、实用的人才,成为全疆质检专业领域名副其实的人才摇篮。   该中心先后被确定为自治区质监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站、质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人事厅计算机取证授权培训考核点、自治区质监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中心、中国计量学院新疆函授站。目前,该中心建成了集学历教育、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培训、企业质量从业人员培训等内容广泛的质检人才培训基地,多次在全国质检系统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中心着力在4个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学历教育。开设了中国计量学院“标准计量与质量”大专学历班,质量工程、工业工程本科学历班。二是开展岗位培训。对新进入系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标准化、计量、纤维检验和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继续教育培训,对质量专业从业人员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棉检师等专业进行考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三是面向市场,突出授课培训的针对性,实施菜单式培训。四是开展本系统行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工作。目前已开展计量、质检、眼镜行业、棉检棉加、衡器等7个专业的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鉴定工作。   该中心筹建的集教学、住宿、餐饮以及后续服务综合配套、功能齐全的培训基地即将投入使用,该设施拥有计算机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宽敞明亮的教室配置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实际操作设施,为今后质监教育培训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综合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是自治区依法设置的省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50多年来,经过几代计量人辛勤耕耘,使新疆计量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研究院内设有6个职能管理部门、10个专业研究所、1个技术开发中心及新疆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西米拓校准检测有限公司、科正计量公正行和新疆第3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挂设在本院,年校验计量器具台件数达40万台件以上,建立、保存全疆最高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0大类162项 开展长度、温度、力学、电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光学、声学、理化、电离辐射等10大计量380多种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检测以及8大类25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开展7大类14种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验和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检测等工作。   在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科研、技改等44个项目中,两项荣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一项荣获发明奖、两项填补国内空白。   1998年率先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自治区质监系统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996以来,先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质监局等表彰为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院党总支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机关工委、自治区质监局机关党委表彰为抗击非典工作先进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 成功创建国家级、共青团中央、国家质检总局、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青年文明号” 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命名的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图为新建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综合楼   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成立于2005年,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作业人员岗位培训、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及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新疆特种设备检验研究行业的权威技术机构,也是中国特检协会西北地区唯一的副理事长单位和全国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提升能力试点单位之一。   全院干部职工由汉、维、蒙、回、哈、满、乌兹别克族等7个民族组成,拥有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公正廉洁、作风优良的检验检测队伍和高端技术人才。该院具有设施完善、装备精良有声发射检验系设备,承担新疆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大型建设工程中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重大任务。该院自主研发的“便携式电梯限速器校验仪”获国家专利,取得了“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缠绕气瓶(金属内胆)定期检验与评定”标准多项科研成果,在新疆经济建设发展与维护社会稳定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院连续8年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乌鲁木齐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卫生达标先进单位”称号 连续4年被评为自治区质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后被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成功创建国家、自治区、区直机关三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 江苏质量监督局建成纸品包装质量检测室
    近日,经过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检验站与济南德瑞克公司的共同努力,终于建成纸品包装质量检测室,一举成为江苏省实现纸品包装检测最完善的检测室之一。   隶属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一个综合性、专业性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拥有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有着运行良好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的认可;可承担全国、全省各类产品的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检验及各类委托检验。   近年来江苏省造纸、纸包装工业发展迅猛,涌现出多家如金东纸业等大型造纸企业,中小型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成为仅次于山东的第二造纸大省。   为适应纸制品的高质量检验的需求,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心决定拿出专项资金淘汰旧设备,引进新的纸张检验设备,增强检测能力。经过多方对比,最终引入济南德瑞克公司的平滑度仪、白度仪、耐折度仪、水分仪、尘埃度仪、耐破度仪等一系列质量检验设备。该局负责此次引进设备的原先生表示,该批先进水平设备的添置,可为政府、工商企业及广大消费者提供各类检测及技术咨询,不但提高了纸板、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等产品的检测水平;而且大大提高了我所在国内的影响力。
  • 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正式获批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批准成立国家食品相关产品及绿色包装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等22个国家质检中心的通知》,正式批准成立国家枸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宁夏),标志“枸杞国检中心”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2021年8月,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依托自治区药品检测研究院,筹建了“枸杞国检中心”。两年多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省级领导包抓机制推动下,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部门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枸杞国检中心”建设任务。我区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在药品检测研究院原有实验室基础上,先后投入资金600万元,用于检验设备设施升级改造;积极协调自治区党委编办,于2022年批准药品检测研究院设置专门机构,赋予枸杞产品检验检测职能;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宁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课题、标准制修订、论文发表等方面密切协作;与枸杞产业发展中心及区内外枸杞生产加工企业密切联系,在人员培训、标准制修订方面积极合作。宁夏将通过“国”字头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引领,深入研究枸杞种植、加工、储存、包装等领域相关标准,由单一的成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向生产加工全领域全过程检验检测服务转型,推动全产业链质量提升。以“枸杞国检中心”为示范和龙头,建设多方参与、产学研并重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行业技术交流、技术比对及质量监管,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水平。推动与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STC)合作事项落地,实现检测结果互认,力争香港STC为宁夏枸杞授予“香港STC‘优质正印’认可标志”。开展宁夏枸杞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规范使用“宁夏枸杞”“中宁枸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我区枸杞知识产权“金字招牌”。
  • 21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注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书的通告2022年第7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佛山市顺德区瀛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1)、广东省建研建材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等7家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名单见附件2)、卡尔玛港口机械(深圳)有限公司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名单见附件3)。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8日附件2 被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发证日期有效期至注销原因1广东省建研建材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18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2深圳市国人微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19年6月3日2025年6月2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3广东中科华大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2020年11月16日2026年11月15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预防保健所)2021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5广东东方纵横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10月18日2027年10月17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6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预防保健所)2018年5月7日2024年5月6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7广东省质量监督盐业产品检验站2016年10月31日2022年10月30日机构主动申请注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注销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1.丹阳市广胜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507040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注销江苏正安消防检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2022年第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16号令)等相关规定,现注销江苏正安消防监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公告如下:1.江苏正安消防监测评估服务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6020135)。2.江苏贝佳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06020283)。3.南京费迪电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21250077)。4.南京水之灵环保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91012340241)。5.常州奥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021340411)。6.江苏盐工百信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城南分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71001060380)。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11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注销天津天衡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天衡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从即日起,被注销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停止使用,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特此通告。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2022年5月13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注销资质认定证书的机构信息序号机构名称地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4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三十八站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五马路27号160221340078
  • 塑料软包装膜摩擦系数仪为何业内都按GB10006标准进行检验
    在塑料软包装材料的检测中,摩擦系数是一个重要的物理性能参数,它直接影响到材料在高速生产线上的运行性能,如开卷、输送、装填等过程。摩擦系数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的故障,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在中国,GB/T 10006-1988《塑料薄膜和薄片摩擦系数测定方法》是一个被广泛认可和采用的标准,尽管已有新的替代标准出台,但许多业内实验室仍然按照老标准进行检验,原因如下:1. 历史沿革GB/T 10006-1988标准是中国较早制定的关于塑料薄膜摩擦系数测定的标准,许多企业和实验室长期以来一直使用该标准进行测试,积累了大量的测试数据和经验。这种长期的使用习惯使得业内对这一标准有着较高的依赖性。2. 设备兼容性由于GB/T 10006-1988标准的普及,相关的测试设备也广泛配备于各个实验室和生产企业。这些设备一般按照老标准设计,更换或升级设备需要额外的成本和时间,因此,许多实验室选择继续使用现有的设备和标准。3. 数据对比性长期积累的测试数据使得企业和实验室可以进行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对于产品质量控制和改进具有重要意义。更换新的标准可能会导致数据对比上的困难,影响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4. 行业习惯在某些情况下,行业习惯和客户要求也是继续使用老标准的原因之一。由于客户可能习惯了按照GB/T 10006-1988标准进行检验的结果,因此,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和保持市场竞争力,企业可能会继续沿用老标准。5. 新标准的接受度虽然有新的替代标准出台,但新标准的推广和接受需要时间。此外,新标准可能需要企业进行人员培训、设备更新等,这些都是转换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结论尽管存在新的替代标准,但由于历史沿革、设备兼容性、数据对比性、行业习惯以及新标准的接受度等因素的影响,GB/T 10006-1988标准在塑料软包装膜摩擦系数仪的检验中仍然被广泛采用。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行业的进步,逐渐过渡到新标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和实验室应关注标准的更新动态,适时进行设备和技术的升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 如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情形?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问: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情形的界定?我是基层一名执法人员,近期在检查一家机动车检测机构时发现,该机构未按照GB3847要求,对应当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测的车辆使用了自由加速法进行检测,违反了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该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同时满足“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情形才能认定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该机构已将使用错误检测方法的车辆召回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结果均合格。但是自由加速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项目和方法均不相同,而且在温度、湿度、大气压不同的情况下,同样检测方法的复检检测数据也不完全一致,是否可以认定该机构构成违反了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而且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数据、结果无法复核的行为。总局回复: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依据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进行处罚。具体条款适用问题需依据监管执法中查实的案情及证据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检验检测报告技术要求/标准值?目前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接受客户委托检验时,存在以下情况:1. 委托方委托时未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根据检验结果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要求判定,检验机构是否受理。2. 委托方委托时未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在检验报告出具后根据检验结果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要求判定,检验机构是否受理。3. 委托方委托时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根据检验结果重新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要求判定,检验机构是否受理。4. 委托方委托时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在检验报告出具后根据检验结果重新提供检验项目标准值/技术要求,要求判定,检验机构是否受理。总局回复: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条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规定签订委托合同并履行。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资质认定中食品包材属于食品大类还是非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进行资质认定时,食品和非食品需要分开进行申报,食品包材属于食品大类还是非食品大类呢?依据是什么?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检测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列入食品检验检测能力表。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实验室内部练习报告是否需要盖CMA章?本实验室已获CMA证书,由于外部客户委托订单不足,为了维持检测能力,实验室组织人员进行CMA范围内项目的模拟测试,出具练习报告,这批报告不对外发放。请问这些在CMA范围但不对外发布的练习报告,是否需要加盖CMA章?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第二十一条“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等有关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强制性作废标准问题?您好,请问强制性标准新版本已实施,旧版已作废,这种情况,若资质认定能力附表保留旧版标准,客户要求一定要按旧版标准检测,是否可按旧版标准检测出具加盖CMA标识的报告。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应当在其检验检测报告上标注资质认定标志。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5.14的规定,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CMA分包?你好,最新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39号)第十条允许分包检验检测项目,对于此条,我有二个问题请教咨询如下:1. 分包项目有没有比例限制要求?是不是只要本实验室检测至少一个项目,其他项目均可以分包给有能力有资质的实验室?则本实验室可以出具CMA报告,谢谢。2. 最新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但之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该文件已失效)中要求对于“没有能力的分包”,还要“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我想请教的是,这一条(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还需要注明吗?因为有个别审核可能还拿之前的释义来作为评判原则。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施工企业试验室可否申请CMA认证?请问是否可以以“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的名义申请独立的中国计量认证资质?说明:这个工程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机构,试验检测中心为其设立的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谢谢!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生产企业内部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之内,生产企业出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应当遵循检验检测机构客观独立、公正公开、诚实守信的相关从业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39号令中检测分包的具体事宜?关于39号令第十条“ 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请问上述条款是允许分包给没有CMA资质但是有能力和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吗?分包给无CMA资质的机构,还可以加盖CMA章了吗?如果分包方没有CMA或CNAS资质,如何判定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烦请回复,谢谢!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需要分包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分包给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并事先取得委托人对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同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注明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以及承担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 其中,“条件”是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等条件;“能力”是指实际承担并完成相应检验检测业务的能力。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关于CNAS认可的实验室的法规使用?一、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二、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从事计量校准,其行为是否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的规定,通过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当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不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问: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能否进行试验?您好,请问申请资质认定扩项及标准变更之后,现场评审已经通过,新的证书还没有发下来,这是可以对新扩项的项目先进行试验等证书发下来之后再出具检测报告吗?还是要等证书发下来之后才能进行试验?总局回复: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规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认可检测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回复部门: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 154万!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计划采购检验检测仪器
    项目概况 惠州检测院2022年度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Z0122HZ00ZC22项目名称:惠州检测院2022年度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54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惠州检测院2022年度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5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仪器仪表全聚焦TFM超声成像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92,000.00-1-2其他仪器仪表安全阀定压校验台1(台)详见采购文件390,000.00-1-3其他仪器仪表全自动安全阀研磨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0-1-4其他仪器仪表呼吸阀定压校验台1(台)详见采购文件208,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自然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惠州检测院2022年度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惠州检测院2022年度检验检测仪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4月02日 至 2022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质监检测1楼五楼联系方式:0752-84190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惠州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22层07号联系方式:0752-28869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女士;(采购代理机构)黄女士电 话:0752-8419023;0752-2886922惠州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04月02日
  • 认监委发文:组织开展这些检验检测领域国际能力验证活动
    认秘函〔2022〕31号认监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水质、铁矿石和石灰石国际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对国际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认监委决定在水质、铁矿石和石灰石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国际能力验证活动,组织国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并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推动标准和检测结果联通,为后续相关业务交流和技术能力提升奠定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能力验证项目和参加要求  本次能力验证活动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具体承担“水中砷和氨氮的测定”项目实施,委托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承担“铁矿石中TFe、SiO2、P、S的测定”和“石灰石中SiO2、CaO、MgO、Fe2O3、Al2O3的测定”项目实施。  具备相关检测项目技术能力的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应积极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联系和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本次能力验证。二、检测标准和样品信息(一)“水中砷和氨氮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  水中砷的测定可采用ISO 17378-2:2014《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and antimony—Part 2:Method using hydride generation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HG-AAS)》;GB/T 5750.6-2006 6.1《氢化物原子荧光法》;GB/T 5750.6-2006 6.5《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5750.6-2006 6.6《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水中氨氮的测定可采用ISO 11732:2005《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mmonium nitrogen — Method by flow analysis (CFA and FIA) and spectrometric detection》;ISO 6778:1984《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mmonium — Potentiometric method》;ISO 7150-1:1984《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mmonium — Part 1: Manual spectrometric method》;ISO 5664:1984《Water quality — Determination of ammonium — Distillation and titration method》;GB/T 5750.5-2006 9.1《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GB/T 5750.5-2006 9.2《酚盐分光光度法》;GB/T5750.5-2006 9.3《水杨酸盐分光光度法》。  “水中砷和氨氮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测试样品为水溶液,样品规格20毫升/瓶,每个检验检测机构随机发1个浓度水平样品2瓶。(二)“铁矿石中TFe、SiO2、P、S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  “铁矿石中TFe、SiO2、P、S的测定”可采用GB/T 6730系列铁矿石化学分析方法,SN/T 0832-1999《进出口铁矿石中铁、硅、钙、锰、铝、钛、镁和磷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ISO 9516-1:2003《 Iron ores-Determination of various elements by X-ray fluorescence spectrometry-Part 1: Comprehensive procedure》等标准方法。  测试样品为2种含量水平的铁矿石粉末样品,样品规格15克/瓶,用玻璃瓶包装,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发放1种含量水平的样品1瓶。(三)“石灰石中SiO2、CaO、MgO、Fe2O3、Al2O3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  可采用GB/T 3286系列石灰石化学分析方法,ISO 12677:2011《Chemical analysis of refractory products by X-ray fluorescence (XRF) — Fused cast-bead method》等标准方法。  测试样品为2种含量水平的石灰石粉末样品,样品规格15克/瓶,用玻璃瓶包装,每个检验检测机构发放1种含量水平的样品1瓶。三、时间安排(一)报名:2022年8月-9月;(二)样品发放:2022年10月-12月;(三)检测结果反馈:2023年1月底前;(四)初步技术分析报告:2023年2月底前;(五)结果发布:2023年3月底前。四、其他事宜(一)报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二)联系方式1. “水中砷和氨氮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质分析实验室郑蓓,李红岩:+86-10-62849466,szfxsys@126.com2. “铁矿石中TFe、SiO2、P、S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吴珂,唐凌天:+86-10-62185713,wuke@analysis.org.cn3. “石灰石中SiO2、CaO、MgO、Fe2O3、Al2O3的测定”能力验证项目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有限公司朱生慧,唐凌天:+86-10-62185713,zsh@analysis.org.cn附件:1. 水中砷和氨氮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2. 铁矿石中TFe、SiO2、P、S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3. 石灰石中SiO2、CaO、MgO、Fe2O3、Al2O3的测定能力验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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