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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修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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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修订标准相关的资讯

  • 欧波同参与新标准修订,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参与新标准修订,赋能高质量发展——欧波同参与GBT30834《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扫描电镜法》修订近日,GB/T 30834《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修订完成。北京欧波同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立足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和科技创新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为钢铁行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国家标准《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 由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4(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金相检验方法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要起草单位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北京欧波同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中航试金石检测科技(大厂)有限公司、张家港联峰钢铁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安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综合考虑生产企业的能力和用户的利益,寻求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充分体现标准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专家们对国内外夹杂物分析技术的现状与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同时广泛搜集相关标准和国内外技术资料,结合实际应用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和归纳,在此基础上提出《钢中非金属夹杂物的评定和统计 扫描电镜法》标准修订草案。标准修订的同时,欧波同自主研发的OTS钢铁夹杂物分析系统,根据修订的内容进行了升级,不仅能够满足新标准的先进检测方法和技术的合理性,而且还为扫描电镜法的钢铁夹杂物检测带来更多的实用功能。
  • 中国将参与生物制品国际技术标准制修订
    1月18日,发展中国家第一个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标准化和评价合作中心在北京成立,这是全球第七个研究中心。   据了解,过去世界卫生组织生物制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的研制均由发达国家主导,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疫苗生产国和使用国却只有有限的参与权,只能被动地参照相关的国际技术标准。   加入该中心之后,将更多地参与主导生物制品标准的制修订,这意味着,我国公众使用的疫苗等生物制品质量是与国际接轨的,也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生物制品领域内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将增强。
  • 包头稀土研究院参与33项国家标准制修订
    2009年,包头稀土研究院共参与完成33项国家系列标准制修订任务,其中两个系列标准获得奖励。   包头稀土研究院拥有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2009年,稀土院顺利完成包括镝铁合金系列化学分析方法、稀土精矿系列化学分析方法和稀土硅铁合金及镁硅铁合金系列化学分析方法等33个国家系列标准制修订任务。其中,《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GB/T18115被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授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氯化稀土、碳酸氢稀土化学分析方法》GB/T16484系列获得全国稀土标准化委员会“技术标准优秀三等奖”,为引导和推动稀土标准化领域科技进步提供了重要支撑。
  • 2016年批准发布1763项国家标准 5490家机构单位参与制修订
    记者16日从2017年中国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全国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76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23项,推荐性标准1712项,指导性技术文件28项。共有5490家科研机构和事业单位参与了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在当日的大会上说,国家标准委发挥“标准化+”效应,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文明、消费升级、公共服务等方面大力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种植、健康养殖、农产品合理加工和绿色流通,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耕地质量等级》等148项国家标准。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发布相关标准631项,占全年标准的40%。  围绕纺织品、服装、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家具、灯具、塑料制品等领域,发布《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机织婴幼儿服装》《羽绒羽毛检验方法》《汽车装饰用机织物及机织复合物》《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等98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国家标准。  围绕智慧城市、质量管理、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城市客运、社会信用、旅游休闲、保健服务等领域发布相关标准约130余项。  田世宏表示,2017年,国家标准委将重点推进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化,在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动汽车等领域实现标准化新突破 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体系 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
  • 迅杰光远参与“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国家标准修订
    5月21日-5月22日,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主办,无锡迅杰光远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国家标准《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和行业标准《基于傅里叶红外法的温室气体在线监测仪》起草工作组一次会议在无锡大饭店成功召开。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马雅娟,秘书闫海荣以及来自产、学、研、用各方23位代表出席了会议,共同就两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迅杰光远技术总监兰树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会上致辞。迅杰光远将积极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与各单位共同推动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水平的提升。大会概况会议上,标准牵头单位代表详细介绍了《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基于傅里叶红外法的温室气体在线监测仪》的编制说明及标准文稿。与会代表在听取了两项标准制修订情况的介绍后,展开了热烈讨论,为进一步推动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规范发展建言献策。本次会议起草工作组本着对行业、对标准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行业实际发展需求出发,对两项标准讨论稿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审议,对标准内容的构成、标准条款设置合理性、规范性及主要技术要素的适用性进行讨论。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不仅为《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和《基于傅里叶红外法的温室气体在线监测仪》两项标准的制修订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企业搭建了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标志着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标准化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力推动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持续发展。未来,迅杰光远将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与各参与单位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傅立叶红外光谱技术水平的提升,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 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中药标准管理能力,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优化标准工作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中药标准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标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中药标准是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药标准,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布的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对于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中药注册标准,对其完善的主体责任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中药生产企业履行。  二、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在中药标准研究和提高方面加大信息、技术、人才和经费等投入,并对中药标准提出合理的制定修订意见和建议。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生产企业、企业与科研机构组成的联合体、社会团体或独立的社会第三方机构等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一)根据中药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情况,在采用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法不断完善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向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需要制定或修订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  (二)按照药品标准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申请承担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或前瞻性研究项目。  (三)在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试验样品以及本单位相关产品的检测数据等。  (四)在标准研究过程中,参与标准起草单位组织开展的扩大验证或标准复核,按照公示的中药标准草案开展生产验证或标准复核工作,并提供有关验证或复核检验数据,以及对验证或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五)按规定列席或参与中药标准的有关论证、审核、咨询或讨论会议;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工作调研、专题研讨会、座谈会,并积极献言献策。  (六)参与或支持开展中药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收集和反馈本企业或行业执行中药标准情况,根据标准执行情况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七)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相关配套技术要求、配套丛书、著作等出版物的编制、出版工作。  (八)参与和支持中药标准相关数据库、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化标准的建立和制定;提供信息数据和技术支持用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维护。  (九)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以及检验技术宣贯、培训以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十)参与或支持国际植物药(草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技术合作交流以及双边或多边协调、标准互认活动。  四、一般情况下,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计划前提出立项建议或申请,并按照以下方式实施:  (一)立项建议,应当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前期工作基础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药品质量控制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二)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企业或社会第三方提出的中药标准立项建议或申请进行论证,遴选出需要制定、修订的中药标准纳入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公布遴选结果,并组织开展立项研究;必要时可邀请提出标准制定修订建议或申请的单位参加论证。  (三)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研究的企业或社会第三方应当在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实验室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并按照最新版《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技术要求,结合药品质量控制风险制定或修订药品标准,起草中药标准草案和起草说明。  (四)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应当对起草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提交的中药标准草案,一般需经过由国家认可且具有资质的一家或多家检验机构进行复核,以保证标准起草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重复性。  五、研究提供中药标准物质应当符合《中国药典》及《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等的相关要求。新增中药标准物质按备案程序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备案。  六、参与中药标准草案生产验证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根据标准草案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及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参加中药标准生产验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七、国家药典委员会或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采取在发布的药品标准(公示稿或征求意见稿)中对承担课题单位和支持单位署名、颁发荣誉证书、授牌药品标准科研基地等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或支持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八、国家药典委员会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公告要求和精神,改革、优化中药标准工作相关制度、程序、技术要求,及时公开中药标准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保障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广泛、有序参与中药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推进制定最严谨的中药标准。  特此公告。
  • 鼓励企业和社会参与中药标准制修订 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知,公开征求《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通知全文如下:为进一步凝聚企业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中药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建立中药标准形成新机制,形成中药标准工作新格局,提高中药标准工作的严谨性,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3),于2022年7月10日前反馈至zhongyaominzuyaochu@nmpa.gov.cn,邮件主题注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意见反馈”。    附件:1.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国家药监局关于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中药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国家药监局综合司2022年6月10日1655188377485070227.doc1655188365115038866.doc1655188371175070786.doc
  • 食药总局:加大检验方法类等标准制修订工作
    1月12日,国家食药总局发布《总局办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加大检验方法类、生产规范类、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参与力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科〔20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构建“最严谨的标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现就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间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工作机制,加强标准执行情况调研,及时向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食品日常监管、检验检测工作存在较大影响的,应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二、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  加大检验方法类、生产规范类、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参与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征集、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需求,鼓励有能力的技术机构承担或参与标准制修订项目。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主动与当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沟通,积极反映监管需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或参与单位应及时向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  三、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征求意见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组织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技术机构等单位对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公布的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反馈意见,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针对性。对存在较大异议的,应当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贯彻实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的《2016—2020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大纲》要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标准相关培训的时间建议不低于24学时。研究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技能评比竞赛,提高各级监管人员、检验人员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五、规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要求,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综合分析行政区域内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需求。对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的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食品检验机构采用,并跟踪评价其实施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适用于地方特色食品的补充检验方法,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参照《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做好批准、发布工作,并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六、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机构建设  研究建立激励机制,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业绩和贡献作为提高待遇和晋升职称的重要导向,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投入标准工作。加大标准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地培养业务骨干。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跟踪学习和借鉴,逐步提高标准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托国家级和重点省份食品安全技术机构,推动建立若干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加强技术研发储备。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督促各地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标准管理协调工作机制,明确牵头处(科、股、室),及时协调做好标准相关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1月11日
  • 【重磅】标准化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全文)
    p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常委会组成人员149人出席,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反对,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 /strong /span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八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span /strong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cf51721b-e14f-40b2-b34b-f30a5e1bba50.jpg" title=" 1.jpg" width=" 450" height=" 29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296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bd4d4051-ee5b-4fcb-8ff1-70c357082352.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2.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0872b780-572e-4d53-bbbb-2abe6ace317b.jp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02px " title=" 3.jpg" width=" 450" height=" 302"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在当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图书馆法三部法律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表示,标准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技术依据,标准化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国计民生来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当前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标准化的基础性作用、引领性作用和战略性作用方面表现突出。 br/ /p p   田世宏指出,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一部基本法律,这部法律的修订和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方各面,同时也影响到标准化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它的重要意义有以下四个方面: /p p   第一,有利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标准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是相关的,标准化法修订从一开始的立法宗旨到各项具体制度的设计,都贯穿标准化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比如说在标准化法的立法宗旨上,首先强调要保障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在标准的制定范围上,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这样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标准在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中来满足他们的需要。再有,在标准的效力上,规定了凡是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的一些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要制定强制性的国家标准。那么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标准化法明确规定要优先立项,及时完成,强制实施。同时在标准的制定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时也支持社会公众对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作开展社会监督。为了便于社会公众了解知晓和应用标准,这次标准化法修订也规定,政府制定的标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标准、应用标准、支持标准。 /p p   第二,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的发展。因为标准和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共同地构成了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这也是国际公认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所确定的一个国家的质量基础设施,就是由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构成。他们在推动供给侧改革和质量的提升,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性、支撑性的作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提出要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新法中对标准制定的原则要求,要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标准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在标准的实施上进一步明确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提供。同时也鼓励制定和实施高于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而且这次标准化法还有一个新的规定,即法律规定要求推动全社会应用标准化的方式来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化在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方面的支撑作用。 /p p   第三,有利于强化标准化工作的法治管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对标准的制定、实施以及监督管理做了全方位、全过程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和分工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同时也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明晰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主体、范围和效力,规定了标准制定的立项评估,实施验证,以及标准实施后的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主体、职责、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规定要建立标准化争议方面的协调调解机制,以及有关的投诉、举报制度等等。 /p p   第四,有利于助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因为标准是世界的通用语言,也是国际贸易的通行证,所以标准化在便利国际经贸往来、技术交流、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凸显。特别是现在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我们也是贸易大国,也是制造大国,我们标准化的作用在国际交往中更加凸显。在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中,首次提出了国家要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鼓励中国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同时也鼓励要参加到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要相互转化和应用。过去我们更多强调的都是采用国际标准,现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结合中国国情来采用国际标准,另一方面,我们要推动中国标准向国际标准的转化,推动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推广和应用。再有,新标准化法强调了中国在标准制定、实施的过程中,要确保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地使标准化工作能够与国际规则深度融合,更好地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用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255, 255) background-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附 & nbsp 件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strong /p p   (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目  录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p p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p p   第四章 监督管理 /p p   第五章 法律责任 /p p   第六章 附  则 /p p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p p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p p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p p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p p   第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 /p p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p p   第四条 制定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提高标准质量。 /p p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p p   第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 /p p   第八条 国家积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推进中国标准与国外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 /p p   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p p   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p p    strong 第二章 标准的制定 /strong /p p   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 /p p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p p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 /p p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p p   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p p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p p   第十二条 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p p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p p   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p p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p p   第十四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标准项目,制定标准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立项并及时完成。 /p p   第十五条 制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应当在立项时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评估 在制定过程中,应当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征求意见,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并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p p   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 /p p   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 /p p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p p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团体标准的制定进行规范、引导和监督。 /p p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制定企业标准,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条 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p p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p p   第二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p p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p p   第二十三条 国家推进标准化军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积极推动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并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 /p p   第二十四条 标准应当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标准的编号规则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p p    strong 第三章 标准的实施 /strong /p p   第二十五条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p p   第二十六条 出口产品、服务的技术要求,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p p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p p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p p   第二十八条 企业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 /p p   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 /p p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p p   第三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 /p p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工作,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发挥标准对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的支撑作用。 /p p    strong 第四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p p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 /p p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备案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说明情况,并限期改正。 /p p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p p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投诉。对实名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受理举报、投诉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p p    strong 第五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六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 p   第三十七条 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处,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拒不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废止相关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社会团体、企业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相关标准,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利用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p p   第四十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或者备案,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或者公告废止未备案标准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又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未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予以立项,制定的标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标准进行编号、复审或者予以备案的,应当及时改正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处分。 /p p   第四十二条 社会团体、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对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进行编号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撤销相关标准编号,并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p p   第四十三条 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strong 第六章 附  则 /strong /p p   第四十四条 军用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p p   第四十五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p
  • 通威检测中心首次中标国家标准修订项目
    日前,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获悉,在2010年饲料工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中,通威股份检测中心成功中标其中一个项目《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通威股份作为全国饲料标委会委员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饲料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最近,通威股份首次申报成功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这是全国饲料工业标委会对公司技术能力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通威股份检测中心技术能力的充分认可。   历年来,通威始终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通威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水产研究所等八大研发中心,同时成立了四川农业大学动物营养博士工作站、上海水产大学研究生培养基地等,每年研发投入数千万元,在编人员500多人,提供上百项研究成果和200余篇科研报告,积极广泛参与国家饲料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作为全球最大的水产饲料生产企业及我国主要的畜禽饲料生产企业,通威为我国饲料工业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北京市设立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补助资金
    当听说自己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获得了政府的专项资金时,北京煜立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屈志红感到又意外又惊喜。   意外的是,本以为是分内工作的标准制定,居然能够获得政府专项资金的奖励和支持 惊喜的是,政府如此重视标准化工作,作为标准制定和实施主体的企业,以后在首都标准化工作方面可以有更大的作为。   作为中关村一家研发环保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北京煜立晟科技有限公司在垃圾处理方面有着独到的技术及丰富的经验。2009年,由其牵头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好氧降解法治理生活垃圾非卫生填埋场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降解治理的监测与检测》先后颁布实施。   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专门出台一项举措,即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质监局一起,共同设立北京市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补助资金,对首都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设立北京市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补助资金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引导企业创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重点扶持重要标准研究项目,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北京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钟锌章说,4年来,北京市先后有333家单位的745项标准获得了这个专项资金的补助。   据了解,北京市质监局每年都会对上一年度申报的标准制定修订情况进行审查,从而确定哪些标准有资格获得北京市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补助资金。为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北京市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程序,保证最后获得补助的单位和标准实至名归。   钟锌章告诉记者,对于各区县申报上来的候选标准,北京市质监局先要经过一次初审,依据已经设定的几十项指标,对这些标准进行认真仔细的甄别,只有符合要求的标准才会被受理。此外,北京市质监局还要对标准的内容进行筛查,通常这个阶段会有20%的标准不能获得通过。   成为候选标准之后,接着进行专业评审,该局分不同领域组建相应的专家组,每个专家组设立主审和复审。经专家组审完以后,还要拿到小组进行讨论,然后由专家组成员依据已经制定好的评分标准打分,依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最后进行终审,只有所有的程序都能通过的单位和标准,才最后有资格获得专项资金的补助。对于获得补助资金金额的多少,一要看标准本身的质量,二要看标准背后的产业状况。   “一般来说,应用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且掌握核心技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的标准,获得通过的几率及获得的金额都会比较高。”钟锌章说:“对于已经拿过其他方面财政补助的标准,不会重复划拨补助资金。为了支撑支柱产业发展,还会对评审办法作出相应的调整。”   作为我国自主创新标准的典范,由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我国3G(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最初由于只是获得3GPP(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一个成立于1998年的国际标准化机构)而非传统的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TU、IEC)的认可,未能获得专项资金的补助,但后来考虑到3GPP在业内的影响力,北京市及时调整了政策,使得该项标准成为能够获得补助的系列标准。   “实施补助资金政策,对提升北京市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促进了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引导企业以标准化抢占行业制高点。二是支持了产业机构的升级,推动了服务标准化工作向前迈进。三是以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关注焦点,鼓励和支持了一批本市重点工作急需的标准制定。四是标准的水平与影响力日渐提升,北京市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显著增强。”钟锌章说。   目前,北京市正积极研究建立鼓励和扶持标准化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将标准制定修订补助资金设立为北京市的长期补助资金,以点带面,使补助资金带动更为广泛的标准化再投入,构建起标准化工作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标准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 牵住标准“牛鼻子”推动设备更新 河北省加快制修订环保等领域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依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河北省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全省将充分发挥产业和技术优势,聚焦294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积极参与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到2025年,力争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参与40项以上,实质性提出意见建议200项以上;围绕节能降碳、污染控制、循环经济等领域,制修订相关配套省地方标准50项以上;发布省企业标准“领跑者”60项以上。持续完善配套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促进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制修订方面,重点关注对河北省钢铁、煤化工、焦炭、火电等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制修订。结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要求,对焦化、煤矿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升级,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等污染控制标准,引导相关行业改进技术工艺,更新污染治理设施。支持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配套企业参与修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安全标准,提升网络安全等级和数据安全保护水平。加快研制集成家电、直流家电、低噪声家电标准,助力绿色智能家电标准体系优化升级。同时,持续完善配套标准,加强省地方标准研制。鼓励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强化科技攻关,优化治理工艺和技术路线,推动能耗限额引导性指标等技术标准升级,持续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围绕节能降碳、污染控制、循环经济等领域制修订一批省地方标准,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技术支撑。培优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以新技术参数为指引,围绕新能源、工程机械、汽车、建材等重点领域,鼓励我省社会团体、企业加强技术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助力产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
  • 全自动折光仪法进入国标 海能技术助力标准修订
    2022年11月7日,海能技术发布公告,公司参与修订的国家标准《GB/T 6488-2022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获得批准,该标准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光线自一种透明介质进入另一透明介质的时候,由于两种介质的密度不同,光的进行速度发生变化,即发生折射现象,一般折光率系指光线在空气中进行的速度与测试样品中进行速度的比值。液体化工产品涉及的范围很广,例如,常见的化学试剂、添加剂、油脂、一部分香精香料等都属于液体化工产品。通过测定液体化工产品的折光率,可以定量分析样品的浓度,鉴定其纯度。同时,摩尔折射度、摩尔质量、密度、极性分子的偶极矩等也都与折光率相关,因此也可以获得其物质结构的相关信息。据了解,液体化工产品折光率测定的通用方法,是液体化工产品基础标准之一,在相关行业产品标准中被广泛引用。在关注到海能技术的这一则公告时,仪器信息网编辑及时联系到了海能技术营销总监金辉先生,就标准相关的情况进行了交流。海能技术营销总监 金辉分析技术进步“催生”标准创新《GB/T 6488-2022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描述了用阿贝折射仪和全自动折光率仪测定液体化工产品折光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透明或半透明、温度范围在 20℃-60℃、折光率范围在 1.300 0-1.700 0 的液体化工产品的测定。《GB/T 6488-2022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以下简称:2022版)主要修订了两方面。一是增加了全自动折光仪的检测方法,并对操作步骤作了详细说明。《GB/T 6488-2008 液体化工产品折光率的测定(20℃)》(以下简称:2008版)中只规定了阿贝折射仪一种方法。修订后的标准两种折射仪测定方法都可用。阿贝折射仪测定方法比较复杂,操作过程复杂且对人的要求比较高。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分析仪器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仪器的自动化程度也大幅提升。因为减少了复杂的手动操作以及因此带来的误差,检测速度快而且结果准确,全自动折光率仪目前在石油工业、油脂工业、制药工业、食品工业、日用化工工业、制糖工业、食品、饮料、化学品及香精香料等行业获得了广泛应用,也是学校及相关科研单位的常用设备之一。金辉也表示,“全自动折光仪技术已经很成熟,使用客户也非常多,但是没有方法标准支撑,没有依据可依,已经严重限制了它的市场推广。这也是此次标准修订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另外一个修订内容是,2022版的温度范围拓宽了,20-60℃,意即现在可以根据样品性质的不同,选择在不同的温度进行检测。而2008版标准中检测温度只有20℃,实际应用时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局限。标准所带来是一个长期增长过程,其规模一定值得期待全自动折光仪的检测方法简单、分析速度快、准确度大幅提高,工作人员用这种方法的意愿也更强了。此外,全自动折光仪在设计上更加方便携带,可以拿到检测现场,应用场景更多。“虽然全自动折光仪的价格要比阿贝折射仪高,但相较于自动化带来的高效率、便捷性等好处,相信越来越多的客户愿意付出这个成本。“海能技术是国内比较早的研发全自动折光仪的企业之一,2011年第一代全自动折光仪推向了市场。谈到全自动折光仪国产产品与进口先进产品之间的差异,金辉说到,“全自动折光仪技术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成熟了,国产与进口产品各有各的特点,主要的差距还是在长期运行后的仪器可靠性和应用场景范围的开拓上,这也是国产仪器与进口先进仪器之间普遍存在的问题。”涉及到液体化工产品的企业很多,再加上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其质检、研发都会应用到该标准方法,同时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实验室也会用到该标准方法。“当然,主要还是以企业用户为主,例如对海能技术来说,制药企业、化工企业就是我们全自动折光仪的最大的两个用户群体。”“2022版新标准的实施,一定会促使实验室折光仪的更新迭代,带来全自动折光仪市场需求的增长,短期看国标实施前后的一段时间内,会有不错的促进作用。”金辉指出,“不过,我们更看重的是,这个标准所带来的应用场景的拓宽和因此带来的长期需求增长,这是更值得期待和关注的。”双赢,仪器厂商应积极参与到标准制修订中去海能技术是国内较早开发全自动折光仪的企业之一,是用户从用手动阿贝折射仪到全自动折光仪的见证者,期间和大量客户做过方法标准的沟通,收集了很多客户的意见反馈,积累了大量的客户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在GB/T 6488标准修定的过程中,海能技术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参与了大部分过程,例如,在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提供了一些建议和不同类型用户类型的应用案例,以及全自动折光仪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等。近年来,海能技术对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的意义认知越来越深,也更加积极参与其中。截至目前,海能技术及子公司已主导或参与起草及修订了4项国家标准和3项行业标准。“我们特别愿意参与到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当中去。我把它理解为既是一种责任,对行业有贡献,也对企业自身的发展有利,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首先,作为仪器厂商,我们了解仪器技术、性能指标、功能作用,这些专业知识可以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给予强有力的支撑。另一个重要的作用是,我们直接面对客户群体,天天和客户打交道,了解客户真实迫切的需求,这是我们的优势。我们可以及时、全面的把客户关于仪器使用、方法应用、希望的发展方向等信息收集起来。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些信息,让标准更加的贴近用户、更加的“接地气”;在标准实施的时候,不会让标准“高高在上”,容易“落地”。我觉得这是仪器企业参与标准制修定的重要意义。此外,参与标准制修定还能帮助仪器厂商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作为仪器厂商参与到标准制修订过程当中,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客户的需求,理解标准制定者的诉求;标准制定的严要求、强规范性,对仪器厂商是一个提升自身水平的好机会。
  • 国家标准制修订流程发生重大调整
    p   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标准制定流程改革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 /p p   为了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标准制修订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 /p p    strong 一是 /strong 针对社会反映的国家标准申报难问题,赋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从制修订系统提报国家标准项目的权力,对于获得五名及以上委员支持的项目,就必须进行处理并由全体委员会审议投票,进一步畅通了社会各界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渠道,保证标准计划来源更加广泛,立项更加公开。 /p p   strong  二是 /strong 针对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问题,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阶段,起草单位除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应通过制修订系统对外征求意见,形成“提出意见、反馈意见、按意见修改完善”的闭循环,从而使公众方便地参与到每一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既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又确保了各方面所提意见得到有效的采纳和处理,让标准的适用性、科学性进一步提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0477b33a-1381-449b-991e-cefc079da952.jpg" title=" 2019-05-13_164316.png" alt=" 2019-05-13_164316.png" / /p p   会议同时发布了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本次发布的国家标准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网络安全、物流配送、能源计量、项目管理、绿色包装等多诸多领域。 /p p    strong 网络安全领域 /strong /p p   新修订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系列国家标准,可有效指导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企业、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指导测评机构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开展等级测评工作,进而全面提升网络运营者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p p   在物流配送领域,《物流中心分类与规划基本要求》国家标准,有利于引导我国物流中心合理规划、提升物流中心运作效率、贯彻绿色物流理念。《车用起重尾板安装与使用技术要求》国家标准,规范了物流配送中用于装、卸货物的举升装置——车用起重尾板的生产、安装要求,保证了尾板安装、使用的安全性,有利于切实支撑物流业降本增效。 /p p    strong 能源计量领域 /strong /p p   新修订的《膜式燃气表》国家标准,借鉴了国外先进标准,充分考虑了数字化、智能化燃气表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在促进我国燃气表产业的转型升级、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证国内燃气表企业的国际领先地位。 /p p    strong 项目管理领域 /strong /p p   《项目管理指南》国家标准,规定了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框架和方法。有助于提升我国各型组织的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我国项目管理模式与国际先进模式接轨。 /p p    strong 绿色包装领域 /strong /p p   《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国家标准,针对绿色包装产品低碳、节能、环保、安全的要求,规定了绿色包装评价准则、评价方法、评价报告内容和格式。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绿色包装评价研究和应用示范、转变包装产业结构、实现包装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p p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各个环节,为各相关方,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营造更加公平公开的标准制修订环境、更加科学有效的制度环境和更加优化更具活力的支撑环境,不断提升国家标准质量和水平,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p
  • 我国拟修订化妆品安全性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函,就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修订征求意见。专家表示,拟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新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以及儿童相关产品的标准,将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与旧版的卫生规范相比,新的规范整体布局上更加简洁,在一些具体指标上更加严格。”参与制定该新规范的专家、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刘玮近日接受采访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现行的40mg/kg、10mg/kg,调整为10mg/kg、4mg/kg。这意味着对化妆品中杂质的含量提出更高要求,对选料与生产过程控制更加严格。   此外,对儿童化妆品的要求也是新技术规范的亮点之一。今年10月,我国出台了首个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提出应少用或者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等原则性要求。修订后的技术规范将提出进一步的量化规定,成为有关化妆品制售的“硬指标”。
  • 海能技术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获批!
    11月7日,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作为参与起草单位之一修订的国家标准《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以下简称 “本标准”)获得批准发布。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2022 年第 13 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参与起草单位之一修订的国家标准《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以下简称 “本标准”)获得批准发布。具体情况如下: 标准编号:GB/T 6488-2022(替代标准 GB/T 6488-2008) 标准名称: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 实施日期:2023 年 5 月 1 日 标准范围:本标准描述了用阿贝折射仪和全自动折光率仪测定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透明或半透明、温度范围在 20℃-60℃、折光率范 围在 1.300 0-1.700 0 的液体化工产品的测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主导或参与起草了 4 项国家标准和 3 项行业 标准。公司参与编制修订本标准,体现了公司在液体化工产品折光率测定领域的 技术实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提升该类技术相关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特此公告。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附件:2022-11-08-430476.BJ-海能技术-[临时公告]海能技术关于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获批发布的公告.pdf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印发 制修订1000项标准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标委联〔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2025年前完成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目标。  标准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对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具有良好基础,据统计,当前直接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国家标准已有1800余项、行业标准2300余项,涉及碳排放核算核查、节能、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汇等多个方面,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审查、差别电价、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需求相比,“双碳”标准化工作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标准的领域和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标准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协调推进力度需要加大等。  《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标准体系,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撑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各类标准协调发展。  结合当前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南》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含基础通用标准、碳减排标准、碳清除标准和市场化机制标准4个一级子体系、15个二级子体系和63个三级子体系,细化了每个二级子体系下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任务。  在基础通用标准领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评估、碳信息披露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数据“怎么算”“算得准”的问题。在碳减排标准领域,主要推动完善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标准,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减”的问题。  在碳清除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标准的研制,重点解决碳排放“怎么中和”的问题。  在市场化机制标准领域,主要加快制定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态产品价值等标准,推动解决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问题,支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减少碳排放,实现碳中和。  上述任务部署将为支撑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协调、全面的标准支撑。  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规则的重要组成,是国际标准的热点领域。为进一步深化“双碳”标准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双碳”标准开放发展力度,《指南》提出了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形成国际标准化工作合力,提出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设立一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等措施。  二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与IPCC、ISO、IEC、ITU等机构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交流合作对接,推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化对话等措施。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出在温室气体监测核算、能源、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提出国际标准提案,积极争取成立一批标准化技术机构等措施。  四是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对接,提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鼓励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成体系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外文版制定和宣传推广等措施。  为推动《指南》有效实施,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坚持统筹协调,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技术协调作用,加强相关技术组织的协作配合。  二是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按照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各级标准制修订,推动各方加大投入力度。  三是加强宣贯实施,推动广泛开展“双碳”标准化宣传,适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评估,优化工作任务。
  • 北京今年将开展1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工作
    为建立健全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近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了2014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修订立项计划,按照&ldquo 公开透明,广泛参与&rdquo 的原则,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49项,经专家遴选论证和部门协商后立项17项。这17项为北京市急需的一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前项目制修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计划年内完成制修订7项,其余项目将于2015年完成。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重要补充,是唯一强制执行的食品地方标准。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包括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产品、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理规范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检验方法。   17项标准中,基础性标准1项,该标准将提出北京市食品安全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解决标准的滞后性,最大限度满足监管需求,保障本市的食品安全 食品产品标准4项,包括餐桌上常见的血豆腐、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北京传统奶酪和奶酪干、代用茶,代用茶是指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可食用植物的叶子、花果或根茎,如菊花茶、胖大海等。   另外,有管理规范4项,包括工厂化生产豆芽过程的卫生要求管理规范,也包括送餐企业从原料采购、加工运输到配送分餐的卫生要求管理规范。豆芽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常见菜肴,豆芽是否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向学校、工地、写字楼集体送餐的,是食品安全风险最高的食品企业。   这些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将为这些高风险食品监管提供细化的依据,大大降低这些食品的风险 检验方法8项,这些方法均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急需的,包括豆芽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检测方法、糖果中合成着色剂及其铝色淀的检测方法、动物性食品中&alpha 2‐受体激动剂的检测方法、贝类食品中贝类毒素的检测方法等。   据悉,近期,我市卫生计生委将启动2015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建议立项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欢迎有关部门、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建议、积极参与、积极承担,不断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 ISO正在修订动物和植物油脂方法标准
    截止2010年4月11日,ISO/TC34/SC11(国际标准化组织/农产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谷物和豆类分技术委员会)已制定了67项关于谷物和豆类的标准,其中正在修订中的标准有11项。标准号、标准名称、中文名称、进展阶段具体如下表所示: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中文名 阶段 ICS ISO/DIS 3656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ultraviolet absorbance expressed as specific UV extinction 动物性和植物性油脂-紫外线吸收率的测定 40.20 67.200.10 ISO/FDIS 12871 Olive oils and olive-pomace oils -- Determination of aliphatic alcohols content by 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 -脂肪族醇含量的测定,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50.20 67.200.10 ISO/FDIS 12872 Olive oils and olive-pomace oils -- Determination of the 2-glyceryl monopalmitate content 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 - 2-甘油单棕榈酸酯 50.20 67.200.10 ISO/FDIS 12873 Olive oils and olive-pomace oils -- Determination of wax content by 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橄榄油和橄榄果渣油 - 蜡含量的测定,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50.20 67.200.10 ISO/DIS 12966-2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Gas chromatography of fatty acid methyl esters -- Part 2: Preparation of methyl esters of fatty acids 动物性和植物性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 - 第2部分:脂肪酸甲基酯的制备 40.60 67.200.10 ISO/CD 12966-4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Gas chromatography of fatty acid methyl esters -- Part 4: Determination of cis-, trans-, saturated, mono- and polyunsaturated fatty acids in vegetable or non-ruminant oils and fats 动物性和植物性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 4部分:蔬菜或非反刍动物油脂中的顺,转,饱和,单和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测定 30.99 67.200.10 ISO/WD 14477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triacylglycerols -- Method by high performance liquid chromatography (HPLC) 植物油脂 - 甘油三酯的测定 -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法) 20.99 67.200.10 ISO/CD 17932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carotene content 植物油脂 - 胡萝卜素含量的测定 30.99 67.200.10 ISO/DTS 23647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wax content by gas chromatography 植物油脂-气相色谱法测定蜡含量 30.99 67.200.10 ISO/DTR 24054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 -- Method using 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ry (GC/MS) 动物性和植物性油脂- 多环芳烃(PAH)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质谱法(GC / MS) 30.60 67.200.10 ISO/DIS 27608.2 Animal an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 Determination of Lovibond? colour -- Automatic method 动物性和植物性油脂- Lovibond?色素测定- 自动方法 40.99 67.200.10 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我国还没有上述动物和植物油脂的检测方法标准或需修订类似标准。因此,急需相关机构或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及时制定我国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加强植物和动物油脂产品质量的检验、监督,以保障植物和动物油脂产品的质量安全。
  • 重磅!总局修订出台《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
    “企业标准化”是为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上述活动尤其要包括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制定发布企业标准和贯彻实施各级标准的过程。标准化的显著好处,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使企业获得更大成功。企业标准化工作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规范企业标准化工作,引领企业标准化水平提升。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亮点包括:一是调整企业标准管理模式。根据《标准化法》和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对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进行细化,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标准化工作职能重心从标准管理转为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将规章名称由“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调整为“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二是构建企业标准政策体系。首次明确企业标准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进一步加强企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信息披露,提升市场透明度。同时,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标准融资增信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等,多层次、多角度引导和激励企业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三是完善产品包装标准的明示要求。首次明确要求公开限制过度包装商品的包装标准,明确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其产品包装物所采用的包装标准,为强化社会监督,制止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强化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企业标准监管制度,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各项规定落地见效。市场监管总局将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完善企业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效能,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企业标准化工作,着力构建“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食药监总局:到2020年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制订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制订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总体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一)指导思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助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标准工作管理机制,优化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衔接,夯实标准技术基础,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有机衔接,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标准在公众健康保护、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助推食品药品行业产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基本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支撑监管,需求导向。在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监管政策措施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化、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与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加大食品药品补充检验方法研制力度,突破监督执法技术“瓶颈”,助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改革创新,科学引领。全面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以创新发展为驱动,推进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一体化,促进药品医疗器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需求。鼓励创新、自主制定标准,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推动我国特色优势领域技术标准的国际化进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标准政策指引、制度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标准顶层设计和合理规划,实施食品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实现标准与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合理确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标准工作侧重,形成系统合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协同推进,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制定的开放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科研院所、检验机构、行业企业等多方参与标准研制与应用,构建标准研制、实施监督、跟踪评价、复审修订闭环动态工作机制。加大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强化标准工作意识,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主要目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求、体系完整、结构合理、技术突出的标准体系,标准科学性、有效性、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形成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标可保、监管执法有标可依、市场规范有标可循、创新驱动有标引领的良好局面。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得到有效衔接,推动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发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强制性标准得到全方位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国家药品标准3050个,其中中药民族药标准1100个、化学药品标准1500个、生物制品标准150个、药用辅料标准200个、药包材标准100个。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制修订医疗器械标准500项,包括诊断试剂类标准80项、有源医疗器械标准200项、无源医疗器械和其他标准220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二、加快提升标准水平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提高食品标准科学实用性,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重点推进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及其检验方法、生物毒素、污染物限量等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加快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订,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加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类标准的参与程度。建立健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体系,解决方法缺失问题。完善食品标准制定与安全监管的衔接机制,积极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操作性。开展国内外食品安全标准比对分析研究,推动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对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标准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实施,切实保证标准执行到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五)加快药品标准提档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构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重点修订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相关标准,不断提升临床治疗用药质量,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推动中药(材)标准处于国际主导地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提高横向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以及标准物质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进一步完善纵向涵盖药典凡例、制剂通则、总论、检验方法以及指导原则的制定和修订,逐步加强和完善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的通用性技术要求以及指导原则体系建设,体现药品质量源于设计,有赖于全过程控制保障的理念。建立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全面清理历版药典未收载品种标准和各类局(部)颁标准,加大对已取消文号、质量不可控、稳定性不高的药品标准的淘汰力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六)提升医疗器械标准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新技术产品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形势下对医疗器械标准制定的新要求,加强生物医学工程、新型医用材料、高性能医疗仪器设备、医用机器人、家用健康监护诊疗器械、先进生命支持设备以及中医特色诊疗设备等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和高风险类产品标准。促进高温合金、耐高温高强度工程塑料等增材制造专用材料和创新生物材料等新材料、基因检测和诊断等新技术在医疗器械标准中的应用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完善推动移动医疗、远程医疗等诊疗新模式,促进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推广应用高性能医疗器械,推进适应生命科学新技术发展的新仪器和试剂研发,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整体竞争力。加快医疗器械标准与国际接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七)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促进产品安全优质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适应消费者对化妆品功效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制修订基础通用、重要产品和检测方法等标准,加强安全性风险物质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重点制定儿童等特殊群体使用化妆品等产品标准,加快特殊用途化妆品中限用组分等检测方法标准研究。开展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验方法研制,为打击化妆品掺杂掺假提供支撑。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三、完善标准管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八)加强标准统筹管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实行标准统一归口管理,健全标准规划和计划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制度,建立标准问题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监管亟需,加大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力度。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安全标准问题协调会商和收集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的炮制规范等地方药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规定报送总局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九)加强标准基础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加大对标准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将标准相关研究作为科研项目的重点领域,开展标准研制的理论和方法学研究。研究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对标准的重要技术内容、指标、参数等进行试验验证和测试,充分利用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大数据资源,提高标准研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加强标准人才队伍建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积极探索食品药品标准人才培养途径,把食品药品标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人才队伍体系建设规划。依托现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根据不同领域和学科,建设一批标准研究、转化、推广中心,形成国家各层次食品药品标准化研究团队。加大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一)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展国内外食品药品标准跟踪比对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公认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管理原则,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基础上,提高国际标准转化水平。加大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医疗器械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沟通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等各项活动,鼓励牵头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我国食品药品标准“走出去”,增强标准制定话语权,提升我国标准影响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二)加强标准贯彻实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在审评审批、生产经营许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检)等工作中,严格实施标准,规范自身管理。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标准竞赛、技能比武,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对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执行能力,助力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依法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培训与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标准。采用传统培训与“互联网+”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标准的培训宣传力度,推动食品药品标准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加大对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价力度,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不断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适用性。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四、健全标准保障措施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认识,将标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标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布置和安排。健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标准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制度,对承担的标准工作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支持力度,为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以及标准起草人提供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四)保障经费投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标准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在业务经费中设立标准工作专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标准制修订项目挂钩的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拓宽经费渠道,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临床使用单位等加大投入。强化标准工作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十五)完善激励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标准成果属于科研成果,可作为相关申请科研奖励和参加职称评审的依据。建立标准制定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职称评审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对社会贡献大、推动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检验方法等标准研制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朱江) /p p br/ /p
  • 补金胶囊等28种中成药质量标准修订内容公示
    为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对相关品种标准增修订内容的关注、重视和参与把关,现就拟修订的部分中成药质量标准予以公示,标准公示日期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附相关说明及实验数据,及时来文来函。公示期满未有意见者视为同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国家药典委员会中药标准处   邮 编 :100061   联系电话: 010-67079592   联系人:倪龙   传 真:010-67156317   email :nilong@chp.org.cn   附件:   1.补金胶囊   2.补金片   3.莲芝消炎片   4.龙胆泻肝胶囊   5.龙胆泻肝颗粒(薄膜衣)   6.龙胆泻肝颗粒   7.龙胆泻肝软胶囊   8.小儿清热化积散   9.鳖甲煎丸   10.补肾益精酒   11.柴黄软胶囊   12.产后益母丸   13.补肾康乐胶囊   14.川贝梨糖浆   15.川贝止咳糖浆   16.醋制香附丸   17.二母安嗽片   18.癃闭舒片质量   19.裸花紫珠颗粒   20.人参天麻药酒   21.茸血补心丸   22.丹莪妇康煎膏   23.丹红注射液   24.肥儿疳积颗粒   25.复方羊角胶囊   26.骨刺片   27.固本益肠胶囊   28.莲芝消炎胶囊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
  • 海尔加入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2015年10月24日,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上海隆重召开,海尔生物医疗做为唯一生物样本库自主设备品牌,加入该技术标准委员会,与各领域专家共同制定中国自己的生物样本库国家标准。早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6月10日就已批复成立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确定了包括海尔在内的委员会57名委员。而此次生物样本库标委会举行成立大会标志着我国生物样本标准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同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生物技术和转化医学标准化活动奠定了基础,具有里程碑意义。  接下来,全国生物样本库标委会将按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包括运转管理规范性文件,举办委员会年会,召开标准起草、审查等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进行行业分析调研以及协助业内样本库管理建设等:  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编制和推进  首先标委会将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号召、审核筛选、协调落实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协助标准化制修订项目开展,并组建分技术标委会,分别制定不同领域的标准。  标准推广实施工作  在标准制定前后,委员会将对发布的标准进行宣贯、培训和推广工作,跟踪调查工作执行状况,并分析标准的作用效果,以提出改进措施,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开展。  标准制修订、审查、复审管理工作  委员会将对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和引导,指导具体项目的编写工作,汇总处理征求意见稿并修改完善 然后对标准送审稿组织审查并给予审查意见,并对通过审查的送审稿指导完成申报直至报批复核的整个流程 委员会还需要对已经执行的标准在一定时间之后进行评估和复审,以确立标准的持续执行或修订废止,并进行后续修订和报批的工作。  推进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委员会还将负责通过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组织或参与本研究领域相关的标准化研究项目,鼓励引导有价值的研究项目的开展,同时鼓励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等,为生物样本领域相关标准的研制提供技术积累和基础。  国际、国内标准化交流活动  委员会需收集、整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标准资料,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并积极与国内外的标准化活动交流互动,引进和应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另外秘书处对外还要组织委员参加业内国际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鼓励委员单位参加国际标准化对口活动 对内组织主持全国范围的标准化学术活动,加强标准化的推广与认知,培养专业人才,提升行业水准。  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  委员会将会建立领域内专家库,吸收来自企业、机构等不同方面的相关专家,并组织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生物样本库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标准化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培养生物样本标准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专项工作小组成立与管理  最后,为优化提升委员会自身的效率和组成结构,委员会还围绕专业领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具体工作的展开和管理,引导各小组开展前述各项工作,以使整个编制工作目的清晰,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各小组的作用共同做好委员会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是国际生物技术领域的重要竞争点,生物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海尔生物医疗是中国低温冷链行业第一品牌和中国生物样本库建设积极推进者,海尔通过超低温自主技术突破,以全系列节能芯超低温冰箱切入,扩展到BIMS灵珑系统,冷链6.0信息化系统、2D自动化样本处理、液氮自动化存储等产品,共同构建目前国内领先的BIMS生物样本库解决方案,相继应用到UK-Biobank、国家基因库、国家蛋白质库、病毒库、儿科样本库、血清样本库、内分泌样本库等科研基础平台,为全球用户提供建库和管理的专业服务。  这次海尔作为业内重要企业入选国标会,将以此为契机,与各领域专家一道,全力协同建立起中国自己的生物样本标准,并与国际接轨。提升中国生物医学研究质量,参与全球生物科学研究,最终为改善人类健康谋福祉。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与北斗领域相关标准制修订
    近日,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与牵头起草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个人搜救示位标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接受了由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上海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卫星导航与定位服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组织召开的上海市第三批卫星导航领域团体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的审查,并形成了对标准的修改建议。该标准的制定规范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个人搜救示位标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各厂商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支撑和促进北斗短报文服务在搜救领域的推广应用。  此外,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受邀参与《基于北斗区域短报文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服务技术规范》2项国家标准编制。该2项国家标准是北斗系统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服务领域的首套标准文件,将有助于规范基于北斗GMDSS服务的业务流程和船载终端的研制检验工作,支撑北斗GMDSS的应用推广。后续,我院将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跟踪及研究建立基于北斗三号区域短报文通信服务的船载终端的测试系统,支撑北斗区域短报文通信服务在海事领域应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近日,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参与牵头起草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个人搜救示位标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接受了由上海市计量测试学会、上海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卫星导航与定位服务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组织召开的上海市第三批卫星导航领域团体标准送审稿专家审查会的审查,并形成了对标准的修改建议。该标准的制定规范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个人搜救示位标的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各厂商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支撑和促进北斗短报文服务在搜救领域的推广应用。  此外,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受邀参与《基于北斗区域短报文的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服务技术规范》2项国家标准编制。该2项国家标准是北斗系统在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服务领域的首套标准文件,将有助于规范基于北斗GMDSS服务的业务流程和船载终端的研制检验工作,支撑北斗GMDSS的应用推广。后续,我院将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跟踪及研究建立基于北斗三号区域短报文通信服务的船载终端的测试系统,支撑北斗区域短报文通信服务在海事领域应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
  • 北京启动2010年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申报
    日前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2010年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各申报单位可登录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评审管理系统(http://202.106.162.201/zjbz)进行申报,相关要求可登录北京市质监局网站(www.bjtsb.gov.cn)“标准制(修)订补助申请”栏目进行查询。整个申报受理工作将于3月31日结束。   据悉,此次申报受理工作,以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为目标,重点对高新技术标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标准、现代都市型农业标准、现代制造业标准、现代服务业标准、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城市规划与工程建设标准、首都历史文化相关标准等九大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提供制(修)订补助资金。   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打造一批符合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城市管理水平,服务首都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形成优势产业,提升北京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据介绍,2006年,为鼓励北京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质监局制定了《北京市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资助北京市企事业单位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   3年以来,北京市质监局共发放补助金3377.5万元。“补助资金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发挥北京的科技资源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提升北京的产业竞争力,也有利于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走上产业化道路,更有利于加速推动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北京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 国家环保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征集修订意见
    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就其他问题,对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我部。征集意见截至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2.海水水质标准   附件一:   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对于协调《海水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中关于渔业水体的水质要求有何建议?   三、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海水水质分类方案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应如何调整?   四、是否有必要调整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水质评价项目数量及要求(限值等)?   五、对修订《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的其他建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综述
    助推创新型国家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综述   “做一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是大势所趋。”带着颇有前瞻眼光的发展理念,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起帆为代表的工作组历经5年、几经挫折,把由中国专家发起和主导的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推上国际标准舞台。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日前正式发布了《ISO 18186:货物集装箱-RFID货运标签系统》国际标准。这是自1978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以来,在物流、物联网领域第一个由我国专家发起、起草和主导的国际标准,也是我国自主创新成果最终上升为国际标准的成功探索。   事实上,这种探索并非个例。随着我国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日益提升,近年来,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一批中国技术和标准成功走向世界。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范围内最有影响、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机构。2008年10月,我国成为ISO常任理事国 2011年10月,我国又成为IEC常任理事国。   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担任ISO/IEC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达到33个,承担秘书处增长到57个,担任工作组召集人达到72人 由我国提出并承担起草的国际标准,在ISO/IEC立项的已达到237项,其中109项已被ISO/IEC正式批准发布。   与此同时,我国自主关键技术和重要技术标准不断提升为国际标准新领域和新标准,尤其是近几年我国超高压直流输电、中医药、节能量计算方法、煤层气、烟花爆竹等优势领域先后成为ISO和IEC国际标准化新工作领域。截至目前,我国向ISO和IEC提交并立项的国际标准提案已达237项,其中已有109项正式发布为ISO和IEC标准。   近年来,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在ISO共740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中,我国以积极成员(P成员)身份参与了643个技术委员会的活动,参与比例达到86.9% 在IEC共177个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中,我国以积极成员(P成员)参与了所有技术机构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标准的制修订中充分发表意见。   此外,来自国内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测机构、消费者团体等各方面的专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国在ISO和IEC直接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工作的国际注册专家人数已达到1300余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由于我国专家在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自IEC2004年设立“IEC1906贡献奖”以来,我国已有13名专家获此殊荣。   “三流企业卖产品,二流企业卖专利,一流企业卖标准。”企业作为国家创新的主体,通过推动标准建设能够跻身上游。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也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如果没有国际标准的推动,发明创新成果在国际上也就无法得到普遍应用。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也成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近年来,由我国承担起草的国际标准涉及能源、环境、健康、海洋技术、空天技术、低碳技术、装备制造以及社会管理和文化事业等多个国际热点和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这为推动我国创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支撑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传统产业调整升级发挥了重要的技术基础作用。   据介绍,我国起草制定的《家用电子系统的资源共享协同服务(IGRS)》等3项国际标准,有效推动“闪联”的计算机、电视、机顶盒、投影机、桥接适配器等一批标志性闪联终端产品销售。据统计,已有20余种、近百款闪联产品上市销售,累计销量超过1400万台,带来的直接经济增加值超过30亿元。   基于我国自主创新技术研制的工业实时以太网国际标准,打破了工业自动化国际标准一直由欧美发达国家垄断的局面。依据该技术开发出的系列产品,已应用在青藏铁路线上,为国家节省了1500万元左右的采购资金。   据估算,我国在2006至2010年间总计付出了352.7亿元的工业以太网产品采购资金,如果各行业设计院所、系统集成商和最终用户能够使用中国自主创新的工业以太网产品,按照节省20%费用保守计算,5年间将为国家节省大约60亿元人民币采购资金。
  • 我国近两年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
    4月23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上海召开的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4届年会上致辞时透露,我国近两年制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319项,已形成了以农药残留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组建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区域性定位监测网络,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陈晓华指出,保障农产品及食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是世界各国必须面对的共同责任。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也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好这一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稳定发展的问题。   陈晓华表示,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愿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享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推进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技术的互接互补,为构建国际间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保护消费者健康,推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的农产品及食品国际贸易机制,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本次年会是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国主持召开的第6次会议,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8个国际组织237名代表将审议27种农药在农产品中300多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草案,其中包括中国提交的氯氰菊酯在茶叶中、乙酰甲胺磷和甲胺磷在糙米中等3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并讨论农药在小范围种植作物上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导则、农药残留风险分析原则和农产品分类原则等12个议题。   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伯西• 米西卡(Percy Wachata Misika)出席会议并致辞,CCPR会议主席乔雄梧主持了会议。
  • 美国就玩具UL-172可持续性标准的修订开展公众意见征询
    2012年11月6日消息,UL环保(UL Environment,ULE)就UL172玩具可持续性标准的拟议修订接受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6日。ULE计划于2013年2月发布最终修订案,该标准意在建立一个并非所有产品都能符合的“鼓励性的(aspirational)”或“指引性的(leadership)”标准。   ULE正积极寻求来自制造商、行业协会、环境类非政府组织和其他非营利组织、学者、科学家、政府代表以及熟悉该类产品的采购者的意见反馈。   玩具行业协会(TIA)目前正将拟议标准的建议提交给ULE,TIA环境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将代表玩具行业就修订案提交意见。   TIA技术性部门的高级副总裁Alan Kaufman称,TIA正积极配合ULE工作,致力于帮助制定一个现实并可行的标准,并鼓励TIA成员参与公众意见征询,并直接将意见提交给UL。   意欲参与TIA审查的企业,请联系Alan Kaufman,TIA与环境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络员。玩具业者也可以直接通过UL标准发展合作系统(Collaborative Standards Development System,CSDS)网站提交意见 或通过电话919.549.0921联系Valara Davis获取登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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