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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仪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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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差仪判定标准相关的论坛

  • 色差仪校准原因分析

    市面上大量使用的传统的[url=http://www.xrite.cn/categories/portable-spectrophotometers/][color=#000000]便携式色差仪[/color][/url]采用氙灯或卤素钨丝灯照明,照明灯的光亮度每次测量开启时会有偏差。另外灯泡有一个慢慢衰老的的过程(需定期更换)。为克服以上问题,仪器需要每次开机或使用若干小时后,用仪器自带白标准板校准仪器,用来修订灯泡和仪器系统变化的误差。2.鉴于以上原因,按工厂要求色差仪每年需返厂用基准定标一次,这样偏离就会不太远。

  • 关于判定标准的问题

    请教各位老师,CNAS关于标识使用有一份指引,说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不需认可,只要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那我想咨询一下,判定标准申请认可和不申请认可有什么区别呢?因为现场评审时我们有些不带测试方法的技术要求,老师建议放在判定标准里申请。谢谢。

  • 判定标准需要受控吗?

    背景: cma认证参数表各参数均一 一对应方法标准,代表本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观点一:检测机构标准管理时仅和参数表对应,对方法标准按照流程进行识别和受控管理,对于判定标准则无需纳入受控文件管理。判定标准时合同评审时与客户约定的内容,且判定标准可以是国、行、地、企四类标准,也可以为非现行有效的标准版本,判定标准与检测机构能力之间无必然联系,因此判定标准可不纳入标准受控范围。观点二:尽管目前参数表中均使用方法标准,但是作为判定的标准也应该受控,因为判定标准也需要检测机构对其现行有效性进行必要的分析,判定标准可以不按标准管理流程进行分析、识别、受控;但是也应该按照文件管理进行必要控制。观点三:将现有标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受控标准”和“受控资料”;方法标准视为“受控标准”适用《标准管理程序》需要进行分析、识别、受控,并加盖受控章,保准受控状态并动态更新。判定标准“受控资料”适用《文件管理程序》识别机构现有版本与官方版本的一致性后即加盖“资料章“。请坛内各位大佬各抒己见,学生拜谢。

  • 关于判定标准的理解

    交通建筑行业的实验室,如何理解判定,对于一种产品,比如水泥,某个指标有明确的规范规定其合格值,可以依据规范来判定其这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或规范的要求,这种情况是判定没问题。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比如回弹法测混凝土强度,最后结果是强度值,强度值的高低是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来判断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最后的报告结论需要对强度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做说明的);再有一种情况是桥梁或隧道的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或隧道的病害情况对桥梁进行评分,最后依据分数按照规范的规定来判定其技术状况等级:1类~5类。以上两种情况是否需要在资质申请时列出判定依据(公司领导要求资质申请时填上判定标准)?如果需要,依据的是设计图纸,这种情况如何写判定依据。谢谢!

  • 色差仪的应用范围及应用方法

    色差仪是集色度学、现代光电子学、计算机科学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用途相当广泛,下面介绍其主要的几个应用: 1、 产品颜色质量控制在企业的实际生产中,批量的生产可能出现颜色偏差,为把产品颜色的偏差控制在一定的可接受的范围,产线须使用色差仪进行颜色质量检测,以监控产品的颜色偏向,当出现颜色偏差超出可接受范围时,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以保证产品的颜色质量; 2、 辅助油漆、喷涂、油墨等的配色当企业接收到客户的标准样品时,需要调配出与标准样品一直的颜色,这个过程需要反复打样制作试样,在没有仪器测量标准样品与试样的色差时,基本靠人眼判断试样与标准样品的颜色差别。由于人眼的主观因素,造成打样周期长、打样成本高、颜色准确性低、颜色差别难以数据等问题。使用色差仪可快速测量标准样品与试样的色差,给出准确的量化数据,快速、方便、降低人眼观测的不确定性。在色差仪的测量数据中,能显示试样相对于标准样品的色彩偏向,因此,能根据色差仪测量数据辅助修正颜色配方,缩短打样周期。 3、 颜色传递 国际、国家颜色都是以理想黑白板作为基准,而不是以仪器作为标准,因此,在客户听过色卡或者标准样品的情况下,使用色差仪进行辅助配色及颜色质量控制,便能精确的实现颜色再现,确保颜色的准确传递。(选自网络)

  • 关于判定标准的认可和判定规则的疑问

    关于判定标准的认可和判定规则的疑问

    请教各位几个问题:[list=1][*]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判定标准认可呢?比如某产品标准里有部分方法标准,也有对产品性能的要求,方法标准已获认可,是否可以用这个标准进行结果判定?有必要进行判定标准未获认可的声明吗?[*]大家的判定规则是如何制定的?除简单接受(风险共担)以外的情况,如何规定比较有效且简单易行?[img=,690,40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3/202203292103408596_4941_3041218_3.png!w690x402.jpg[/img][/list]

  • 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可以不认可直接用吗?

    在出具检测报告的时候,经常会有客户说:你不要解释参数是什么意思,你就告诉我合格不合格,是不是挺纠结的问题。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 一般检测实验室做判断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和判定标准(国标、行标等)。 那么产品或判定标准不在能力列表中,能不能下合格与否的判定? 一般产品标准中包含了判断准则和测试方法。如果只用产品标准的判断准则,实验室可以直接用,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判断准则(特殊需求除外)不需认可。 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需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可以使用认可标识。举例说明:SH 0358-1995《10号航空液压油》中规定:凝点不高于-70℃,其中凝点的测试按照GB/T510进行测试。某实验室可以依据SH 0358-1995《10号航空液压油》对于10号航空液压油的凝点测的结果,判断凝点高于-70℃判定不合格,低于-70℃判定合格。这种判断不需要进行认可;但是该实验室按照GB/T510进行测试凝点的测试是实验室的能力,需要通过认可。

  • 判定标准上报按照是否应该按扩项上报?

    CNAS上报材料中如果想扩判定标准的话,检测项目获得了CNAS认可,这种情况的判定标准也需要按照扩项上报吗?如果按照扩项上报的话,判定标准的扩项材料怎么做?他们会查什么材料?上报的判定标准涉及的检测项目是一部分,不是全部的?

  • CNAS判定标准使用

    CNAS判定标准使用

    请教下各位,CNAS-R01:2020 5.3.4,“结论依据”是否理解可以为 只涉及限值要求的判定标准?即加盖CNAS章的报告,除非增加标注,否则判定标准不能直接使用。[img=,690,19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12/202012151439073956_4407_2555187_3.png!w690x190.jpg[/img]

  • 判定标准可以申请CMA资质认定吗

    请教各位老师,不含测试方法的判定标准在CNAS现场评审时通过确认后有单独的附表3-3附件,那这些判定标准在CMA资质认定的时候需要申请、可以申请吗?CMA没有单独的判定标准文档,是直接加到测试方法标准列表里一起申请吗?谢谢!

  • 判定标准与检测标准

    判定标准里面推荐使用的检测标准还没有进行扩项,可以使用其他相似的标准替代吗?可以盖CMA章吗?

  • 色差仪的校准

    [url=http://www.xrite.cn/][color=#000000]色差仪[/color][/url]的功能是通过客观数据对颜色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这就涉及到数据的准确性的问题。数据准确性最大取决于仪器的标准化与稳定性,这就需要操作人员对色差仪进行定期校准。首先是年度校准,这个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校准;其次是日常校准,可以设定校准的周期,24小时/48小时/每周等,这个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然后监督此周期内测量数据的稳定性即可。

  • 判定标准 填写

    各位,CNAS 官网发布的申请认可《判定标准一览表》什么情况下才会填写?外文标准扩项时需要使用英文吗?没有标准翻译。

  • 【求助】钢材判定标准

    客户送样一块304钢,客户也就只知道是304号钢,不知道具体牌号,要求测C,Si,Mn,P,S,Cr,Ni,并判定是否是304号钢?请问能不能判定,有没具体标准?另外国标有哪些标准是判定标准?包括结构钢,不锈钢,模具钢等等。多谢

  • 内部质控计划判定标准

    实验室年度的内部控制计划里包括了,实施时间、人员、方法、项目、标准和判定规则。对于判定规则大家是怎么定的呢,依据来自哪里?例如我们实验室的判定规则为人员间比对要求误差少于10%、留样复测要求与上一次误差少于10%、加标回收和有证标准物质要求回收率85%~115%。但是这些都是我内部自己定的, 没有标准来源。请问大家的内部质控计划判定标准是依据什么制定的?

  • CNAS关于判定标准的要求和标识使用

    [color=black]CNAS在申请和标识使用时有些困惑,求坛友们指点[/color][color=black]1,CNAS申请时必须将判定标准一起申请吗?[/color][color=black]2,客户指定有判定标准,如果不申请认可该判定标准,能否在检验报告上盖CNAS章?[/color][color=black]3,如果申请认可判定标准,那客户的判定标准经常变换是不是很麻烦,还得重新申请?[/color][color=black]4,CANS标识使用里有一个要求不太明白,如下[[color=black]5.3.14[/color][color=black]根据检测或校准结果,与规范或客户的规定限量做出的符合性判断,不属于本规则所规定的[/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意见和解释[/color][color=black]”[/color][color=black]。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color]][/color][color=black]字面意思是:报告中只标识有判定标准(不含检测方法)时不能盖章;那么报告中包含判定标准(未申请认可)和检测标准(已申请认可)时能否给客户盖章?还是二者都要过认可才能盖章?[/color]

  • pH计期间核查判定标准

    正在做内审,发现pH计期间核查判定标准:仪器示值误差不得超过±0.02,仪器重复性不得超过0.01。这标准是不是定高了?

  • 手持式成像分光色差仪

    手持式成像分光色差仪

    1931年,CIE(国际标准照明委员会)建立了一系列表示可见光谱的颜色空间标准。基本的CIE色空间标准是CIE_XYZ,它建立在标准观察者的视觉能力的基础上——就是说它反映了标准的人眼可见颜色的范围。基于CIE_XYZ又有CIE_xyY、CIE_Lab、CIE_Lch等标准颜色空间。 色差仪就是一种基于CIE色空间的Lab,Lch原理,测量显示出样品与被测样品的色差△E以及△Lab值,广泛应用于塑胶、印刷、油漆油墨、纺织服装等行业的颜色管理领域的色彩测量仪器。目前业界最常用的是CIE Lab色空间。CIE Lab色空间以L值表示颜色的明度、a值表示颜色的绿红值、b值表示颜色的蓝黄值。如果单纯以一组Lab值来判断某个颜色并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但是当我们对两个颜色进行比较时,我们可以通过这两个颜色的Lab差值来判断出它们之间的差别。比如:我们用色差仪测试得出生产的成品与标准色样的△Lab值为+2/+1/-2,由此我们可知产品L值高于标准也即偏亮、a值高于标准也即偏红、b值低于标准也即偏蓝,通过产品和标准色样Lab值的对比我们可以轻易得知当前产品的颜色状态。另外,通过测试还可以得出两颜色间的色差△E,如果色差大于1我们的眼睛就可以分辨出来。由此我们可以事先设定一定的容差范围,在进行品质控制时,测量的样品与标准颜色之间色差值在容差范围内即为合格品,超出范围即为不合格产品。通过使用色差仪进行测量使我们的生产控制实现数据化。分光色差仪与色差仪相比,精度更高,并且有多种光源,能够测量每个颜色的“反射率曲线”。MR-200手持式成像分光色差仪Micro-Light是国内首台运用光谱分光技术设计的测色仪,创新专利的功能性设计,具测试对准、成像对位及自动更正等专利功能,测量使用操作容易,是专为对色彩质量控制的需求开发,并能满足各种产业领域对色彩测量的需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091003_481263_2806797_3.jpg产品特点:■目前最新款、最精准、性价比最高的手持式成像分光色差仪。■目前国内业界首款具备内置光谱式、可便携式的[font='Microsoft J

  • 分光色差仪的校准和认证

    [color=#444444]通常伴随着[/color][url=http://muchong.com/bbs/url.php?s=aHR0cDovL3d3dy54cml0ZS5jbi9jYXRlZ29yaWVzL3BvcnRhYmxlLXNwZWN0cm9waG90b21ldGVycy9jaTZ4LWZhbWlseQ%3D%3D&_s=e9f9ef30bf60d684#opennewwindow]分光色差仪[/url][color=#444444]会有校准白板。该白色白板作为参考用于设备的定标,因此设备知道“白色”是什么。如果斑块变脏,或者使用来自不同设备的白板,则会导致此颜色设备的白色参考错误,从而测量数据会有偏差。[/color][color=#444444]该仪器的认证和校准是否过时了?虽然分光色差仪是非常可靠的仪器,但它们会以非显而易见的方式漂移或受损,所以仪器应根据制造商的规格定期重新认证。[/color]

  • 判定标准可以申请CMA资质认定吗

    各位老师!CNAS关于判定标准是可以申请确认,然后有专门的附表3-3列出现场评审时确认过的判定标准;但CMA是不单独区分判定标准的,那这些不带测试方法的判定标准可以在CMA申请资质认定吗?有没有类似CNAS那么明确的文件规定?谢谢!

  • 判定标准无资质,对应参数有资质,一起使用能否使用标识?

    可以使用标识!判定标准和判定规则要先约定。2015年12月30日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责任这样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以作为判定依据使用。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除特殊需求外)不需要认可。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只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使用认可标识,不认为是违反规定。注意:RL01:2018规定,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 判定标准无资质,对应参数有资质,一起使用能否使用标识?

    可以使用标识!判定标准和判定规则要先约定。2015年12月30日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责任这样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工作,不含检验检测方法的各类产品标准、限值标准可不列入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但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时可以作为判定依据使用。CNAS认可的是实验室的检测能力,一般情况下判定标准(除特殊需求外)不需要认可。实验室在带有认可标识的检验报告中出现判定标准,只要该检测依据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中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均已获得认可,检验报告中使用认可标识,不认为是违反规定。注意:RL01:2018规定,实验室签发的报告或证书中仅包含判定标准(无具体的检测或校准方法)时,不得在报告或证书上使用认可标识或声明认可状态。

  • 有关判定标准引用说明的疑问

    在公共卫生的水质检测中,有对应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正常就是检测报告中引用该判定标准即可,但有部分指标在该限值标准中并未说明,而是以”其余指标按照GB5479进行“,那这部分指标在报告里的判定依据应该是GB 37488 还是写GB5479?

  • 色差仪测量准确性的根源

    根据笔者数年使用色差仪的经验,80%的[url=http://www.xrite.cn/][color=#000000]色差仪[/color][/url]测量准确性问题都是因为白板原因引起的。我们知道,校准用白板很大程度上影响测色仪器当前的准确度性,所以每次开机测量前都必须使用白色校准板进行校准,而且校准白板必须是保护完好的。当白板经常长时间的使用、摆放或收藏保管之后,一定会出现磨损、污染、变色等情况,必须重新清洁校准或购买。用户可以于新买仪器的时候,在使用白板校准后测量一块保存完好且不易变色的标准色板并记录下数据,然后定期检测,当发现数据有较大偏差就代表仪器的准确度出现了偏差,这就需要对仪器进行重新校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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