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接收管检测

仪器信息网红外接收管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红外接收管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红外接收管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红外接收管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仪器

  • EXPEC 1880 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仪是一款针对挥发性有机气体(VOCs)的非接触式泄漏检测仪,热灵敏度≤0.010℃@25℃。检测仪工作温度范围为-25℃~+50℃,设备不受环境温度影响,可正常工作(包括调焦距、亮度和对比度,存储图像)低温储存:温度低于-40℃时仪器各项功能不受影响(包括调焦、图像储存等)。设备重量3.2kg,方便随身携带。同时检测仪内置可旋转4.3英寸LCD液晶显示器,可以图像形式快速发现VOCs的泄漏,并准确地定位泄漏/排放的源头。产品概述检测对象可检测的气体包含但不限于甲烷,乙酸,苯,丁二烯,丁烯,丁烷,二甲基苯,乙烷,乙烯,乙苯,环氧乙烷,己烷,庚烷,异丁烯,异丙醇,异戊二烯,甲醇,甲基乙基酮,辛烷,戊烯,丙烷,丙醛,丙醇,环氧丙烷,苯乙烯,甲苯,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机物。性能优势高灵敏度的EXPEC 1880红外热成像气体检测仪让用户通过肉眼可以检测到无组织排放气体的泄漏。其主要特点为:准确的泄漏定位,非接触式,远距离操作、更安全。可扩展WIFI连接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氢火焰离子法FID+光离子法PID),显示界面实时的显示FID和PID检测器的定量数据。可通过WIFI连接防爆手操器,远程接收EXPEC 1880的显示图像,并可进行远程控制。具有拍照、语音和视频录制、GPS定位功能,便于监督执法的现场取证。应用领域石油化工、炼油厂、井场、油气储集区、加油站、天然气管道、海上石油平台、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环保监督执法等。
    留言咨询
  • 绍兴中药二氧化硫检测仪so2-3000厂家直销采样准备1、二氧化硫受温度影响较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使用棕色吸收管。2、在注入吸收液,应保证吸收管内外干燥。3、注入吸收液后,应保证两端口无吸收液残留。二、采样中1、条件许可应优先选择具有恒温功能的采样仪器,并控制温度在23至29度。2、二氧化硫在阳光照射下会分解,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离,故采样时,应尽量避开阳光照射的地方,如果无法避开,应做好避光措施。3、采样时,需要时刻留意采样仪器的流量,避免流量出现波动,流量突然增大会导致吸收液的被吸入仪器,也会使检测结果发生严重偏离。4、采样完毕后,应尽快测定,如还需要采样,应将吸收管置于低温保存,可选购冰袋保存,如无条件应保存在无阳光照射,通风处,避免吸收管温度过高,影响检测的准确性。主要特征principal character1、选用密封红外陶瓷加热套,集热性好,加热效率高,并可防止液体洒漏引起的设备损坏问题。2、全触屏控制,人机交互界面,操作简单易控。3、加热装置独立控温,加热功率可调。4、加热计时功能,蜂鸣提醒,自动停止加热。5、外置冷却水循环机(内置可选),无需外接自来水冷却。6、配置独立精密氮气流量控制系统,并可配置氮气发生器。技术参数technical parameter显示方式液晶触摸屏加热方式远红外陶瓷加热(无明火加热,功耗小效率高)氮吹控制主机设有氮气总接口,单孔的氮气流量可通过流量计单独控制冷却方式外置冷却水循环机(内置可选),无需外接自来水冷却温度控制内置微沸加热控制系统,温度控制范围可到200℃蒸馏单元数3组蒸馏烧瓶规格标配:1000ml烧瓶接收瓶规格标配:100ml*3锥形瓶额定功率1850w额定电压220v/50hz外形尺寸(mm)800*520*850漏电保护装置有防干烧设计有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及中药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的蒸馏前的处理
    留言咨询
  • 上海六联二氧化硫检测仪SO2-6000内置冷却水循环机主要特征1、选用密封红外陶瓷加热套,集热性好,加热效率高,并可防止液体洒漏引起的设备损坏问题。2、全触屏控制,人机交互界面,操作简单易控。3、加热装置独立控温,加热功率可调。4、加热计时功能,蜂鸣提醒,自动停止加热。5、外置冷却水循环机(内置可选),无需外接自来水冷却。6、配置独立精密氮气流量控制系统,并可配置氮气发生器。智能一体化蒸馏仪主要由加热装置、蒸馏装置、循环冷却水装置和接收装置四部加热装置设置了加热速率智能控制功能,可实现加热温度和加热效率精密控制;蒸馏装置为性设计,蒸馏效率高、冷凝效果好;循环冷却装置设置了冷却温度显示和控制功能,可确保冷却效果。接收装置设置了蒸馏终点检测和自动停止加热功能,实现了智能加热控制。分组成。加热装置设置了加热速率智能控制功能,可实现加热温度和加热效率精密控制;蒸馏装置为性设计,蒸馏效率高、冷凝效果好;循环冷却装置设置了冷却温度显示和控制功能,可确保冷却效果。接收装置设置了蒸馏终点检测和自动停止加热功能,实现了智能加热控制。在水质化验和食品检测中,蒸馏操作是常见且又重要的前处理步骤。传统的蒸馏设备,其加热、蒸馏、冷凝、接收部分等各自独立,操作繁琐;且由于缺乏蒸馏终点控制,常导致蒸馏失败,影响工作效率。本产品采用智能一体化设计,同时采用精密控温、智能终点控制、内置式冷却水自动降温及回流装置等技术手段,实现了操作简单、自动蒸馏、美观实用、节能降耗等目的,可广泛适用于环境监测、供排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领域的水样的挥发酚、氰化物、氨氮的蒸馏操作;食品监测领域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的蒸馏操作以及苯酚等的重蒸馏等。技术参数显示方式液晶触摸屏加热方式远红外陶瓷加热(无明火加热,功耗小效率高)氮吹控制主机设有氮气总接口,单孔的氮气流量可通过流量计单独控制冷却方式外置冷却水循环机(内置可选),无需外接自来水冷却温度控制内置微沸加热控制系统,温度控制范围可到200℃蒸馏单元数3组蒸馏烧瓶规格标配:1000ml烧瓶接收瓶规格标配:100ml*3锥形瓶额定功率1850W额定电压220V/50HZ外形尺寸(mm)800*520*850漏电保护装置有防干烧设计有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及中药软片二氧化硫残留量的蒸馏前的处理上海六联二氧化硫检测仪SO2-6000内置冷却水循环机一、采样准备1、二氧化硫受温度影响较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使用棕色吸收管。2、在注入吸收液,应保证吸收管内外干燥。3、注入吸收液后,应保证两端口无吸收液残留。二、采样中1、条件许可应优先选择具有恒温功能的采样仪器,并控制温度在23至29度。2、二氧化硫在阳光照射下会分解,导致检测结果出现偏离,故采样时,应尽量避开阳光照射的地方,如果无法避开,应做好避光措施。3、采样时,需要时刻留意采样仪器的流量,避免流量出现波动,流量突然增大会导致吸收液的被吸入仪器,也会使检测结果发生严重偏离。4、采样完毕后,应尽快测定,如还需要采样,应将吸收管置于低温保存,可选购冰袋保存,如无条件应保存在无阳光照射,通风处,避免吸收管温度过高,影响检测的准确性。三、检测1、检测中二氧化硫显色反应对温度和时间其敏感,应该严格按照标准选择显色温度和时间,显色反应应在恒温水浴中进行,并提做好准备工作。2、标准中使用10ml比色管,并将个比色管11ml(10ml吸收液+0.5氨磺酸钠溶液+0.5氢氧化钠溶液)倒入另个含有1mlPRA使用液的10ml比色管中,在实际操作中不方便操作,溶液已经12ml,无法摇匀 并且10ml比色管为平底磨口,倾倒时不易全部倒出。将10ml比色管换成20ml比色管,则可以满足操作要求。3、在检测中磺胺酸钠和氢氧化钠应密封保存,避免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硫,影响检测结果。磺胺酸钠溶液有效期短,超出有效期应重新配置 氢氧化钠应选用脱二氧化碳的蒸馏水进行配置 PRAs使用液应优先选择商品化的纯度高的试剂
    留言咨询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方案

  • 样品装样、测试条件等因素对近红外检测结果的影响与分析误差源比较研究
    在近红外分析测试过程中样品温度、样品状态、环境温度、仪器状态等都会对近红外分析产生影响[ 1] , 引起分析误差的产生, 因此从理论和实践应用上对近红外误差来源的分析将有助于对近红外仪器和测试环节上的改进提供基础参考数据。除上述因素以外的误差来源可认为来源于模型自身,是由样品代表性、化学标准值和化学计量学算法等产生的,但在建立稳健分析模型( Robust calibr ation model) [2, 3] 时不仅要充分降低模型自身的误差来源, 还须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产生的影响。目前国内外对解决这些影响因素的方法研究有大量文献报道, 其中对温度参数的研究为热中之热。目前解决这些影响因素有四种方式: 一是对光谱进行预处理, 消除各种外界因素对光谱的影响[1] 二是选取对外界影响因素不敏感的波长建立稳健分析模型[4] 三是通过建立混合校正模型( Hybrid calibratio n model) [5] , 也称全局校正模型( Global calibr ation model) 将意料到的外界影响因素包含到校正集中, 来实现分析模型的稳健性 最后是通过温度等参数补偿的方法来消除温度等外界影响因素对光谱的影响[6, 7] 。本文旨在为改进仪器提供基础理论数据, 并从误差来源角度在理论上解析测试条件参数( 包括温度等参数) 的影响,阐明其重要性, 引起近红外分析工作者的进一步重视。通过对解决这一问题方法的讨论, 阐明研究更简单、方便、有效的新措施和方法的迫切要求, 并给出了一种新思路。
  • 太阳能天然发电厂—— 氦检漏极大提高了太阳能接收器的效率
    真空应用真空对于电厂能效起着决定性作用:为了保证获得的热量不会丢失,必须对接收器(或收集器) 进行抽真空处理。接收器由一根中空玻璃管和一根内部钢管构成。在温度发生变化时,这种灵活设计的管道能平衡玻璃和钢的不同热膨胀系数。在不限制太阳辐射的情况下,传热钢管必须进行保温处理。与保温壶的真空保温原理类似,接收器采用了阳光传输率高的特殊玻璃,并在两根管道上使用了特殊涂层,从而显著减少辐射及传送中的损耗。接收器的制造商必须确保产品至少可以维持20年的隔热功能,以确保发电厂持续正常地运转。实际应用中,根据发电厂输出、设计以及串联的接收器数量,每一次接收器的更换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为产生接收器所需的真空环境,普发真空为客户提供了一系列的真空解决方案。经特别设计的涡轮分子泵组被用来抽空接收器的管道,其中不仅采用了最优化的真空技术,同时针对生产设施的要求,其结构也进行了专门的调整改进。要对管道进行有效隔离保温,必须阻止对流产生的热传导。当空气作为传热介质被抽空时,热量损失不是来自对流,而是来自相对而言热量传输少得多的辐射。从物理角度来看,10-3mbar 以下的真空状态能保证最佳隔热效应。因此,接收器在整个使用期间,必须维持在指定的压力水平。此外,必须尽可能地控制密封材料渗透及墙壁解吸或泄漏造成的气体进入。单从技术上很难完全实现物理气密性。因此需要弄清楚的是,渗透率最高能达到多少,接收器传递状态中的压力必须低于保证值多少范围,从而能够在指定时间段内承受增压的情况。高真空环境下的分子流状态延长了达到低压所需的抽气时间。接收器内达到的压力实际上可以对理论上获得的压力以及适合生产的允许周期进行补偿。由于漏率和极限真空的限制,有必要使用吸气剂材料,从而进一步限制气体的脱附并保持高真空状态。但从生产到使用结束,需始终维持接收器的隔离真空仍然是一个挑战。通过氦检漏仪可以检测出该气密性是否达到要求。
  • 太阳能背板(膜)对外界水蒸气阻隔性能的监测方案
    太阳能背板(膜)对外界水蒸气阻隔性能的监测方案摘要:水蒸气透过率是表征太阳能背板(膜)对外界水蒸气(湿气)阻隔性能的重要性能指标,可有效监测太阳能背板对内部电池组件的保护性能的强弱,避免太阳能电池在外界环境下被氧化。本文利用济南兰光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制造的W3/330水蒸气透过率测试系统对太阳能背板(膜)进行水蒸气透过率测试,并简述了设备的参数、适用范围及试验过程,从而为太阳能设备生产行业如何验证太阳能背板材料对外界湿气的阻隔性提供参考。关键词:水蒸气透过率、阻湿性、水蒸气阻隔性、太阳能背板(膜)、太阳能电池、电池氧化、水蒸气透过率测试系统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论坛

  • 红外发射管与红外接收管的区分

    940nm  现在市场上使用较多红外发射管的是850nm和940nm 因为850nm发射功率大,照射的距离较远,所以主要用于红外监控器材上;而940nm主要用于家电类的红外遥控器上。  峰值波长:λp (单位:nm)  发光体或物体在分光仪上所量测的能量分布,其峰值位置所对应的波长,称为峰值波长λp 辐射强度:POWER(单位:mW/sr)用以表示红外线发光二极管(IR LED)辐射红外线能量之大小。  辐射强度(POWER)与输入电流(If)成正比,发射距离与辐射强度(POWER)成正比。 mW/sr:表示红外线辐射强度的单位,为发射管发射红外线光之单位立体角(sr)所辐射出的光功率的大小  半功率角:2θ1/2 指发射管其上下或左右两边所辐射出的红外线强度为该组件最大辐射强度的50%时,其上下或左右两边所夹的角度称为半功率角。  人们习惯把红外发射管和红外线接收管称为红外对管。红外对管的外形与普通圆形的发光二极管类似。初接触红外对管者,较难区分发射管和接收管。本文介绍三种简便的识别方法。http://www.dzsc.com/data/uploadfile/20121019105553605.jpg 1. 根据内部结构识别  红外对管的内部结构如左图(a),(b)所示。左图(a)是红外发射管,管芯中央凹陷,类似聚光罩的形状。左图(b)是红外接收管,管芯中央的平台上有红外感光电极。红外对管的两引脚1长1短,长引脚是正极,和普通发光管相同。  2.用三用表测量识别  可用500型或其他型号指针式三用表的1kΩ电阻挡,测量红外对管的极间电阻,以判别红外对管。判据一:在红外对管的端部不受光线照射的条件下调换表笔测量,发射管的正向电阻小,反向电阻大,且黑表笔接正极(长引脚)时,电阻小的(1kΩ~20kΩ)是发射管。正反向电阻都很大的是接收管。判据二:黑表笔接负极(短引脚)时电阻大的是发射管,电阻小并且三用表指针随着光线强弱变化时,指针摆动的是接收管。  注:1)黑表笔接正极,红表笔接负极时测量正向电阻。  2)电阻大是指三用表指针基本不动。  3. 通电试验方法判别 用一只发光二极管和一只电阻与被测的对管串联,如上图2所示。图中电阻起限流作用,阻值取220Ω~510Ω。LED发光二极管用来显示被测红外管的工作状态。用遥控器(电视机遥控器等)对着被测管按下遥控器的任意键,LED亮时,被测管是红外接收管。不亮则是红外发射管。

  • 检测物体用哪种传感器?

    检测物体用哪种传感器?

    [size=24px][font=宋体]红外接近传感器可以用来检测物体,它是用红外线来探测目标,利用红外的物理特性来检测感应强度。[/font][font=宋体]红外接近传感器的应用非常广泛,例如在自动给液机中的应用,通过红外感应人手,将手放在给液机下面,传感器内部发射管发出的光线会通过人手反射回接收管上,以此来给出信号,设备则会自动出液。这种应用不仅减少了交叉感染,而且还更加智能、卫生。[/font][img=,690,66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2/202212090937425986_9640_4008598_3.jpg!w690x664.jpg[/img][font=宋体][font=宋体]红外接近传感器具有免调试、免维护、防水防尘、稳定性强、测试距离准确、使用寿命长等优点。经过不断地改进升级,减小了传感器受阳光干扰的影响,如果您需要定制产品,我们可以根据您的需求提供合适的方案。[/font][font=Calibri][url=https://www.eptsz.cn/][b]www.eptsz.cn[/b][/url][/font][/font][/size]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耗材

  • (油水分离器带刻度)1781水分测定器接收管
    (油水分离器带刻度)1781水分测定器接收管由上海书培实验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别名:水分测定管,规格有(25ml 10ml 5ml 2ml),采用高硼硅玻璃材质加工。产品名称:(油水分离器带刻度)1781水分测定器接收管规格:10ml 分度0.03ml材质:高硼硅玻璃加厚其它规格: 2ml,分度0.05ml 2ml,分度0.1ml5ml,分度0.1ml10ml,分度0.03ml10ml,分度0.2ml20ml,分度0.2ml25ml,分度0.2ml 产品名称规格材质单价(元)品牌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2ml,分度0.05ml高硼硅玻璃50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2ml,分度0.1ml高硼硅玻璃50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5ml,分度0.1ml高硼硅玻璃47 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10ml,分度0.03ml高硼硅玻璃45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10ml,分度0.2ml高硼硅玻璃45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20ml,分度0.2ml高硼硅玻璃72上海书培水分接收管(油水分离器)25ml,分度0.2ml高硼硅玻璃 72上海书培口径: 上磨口是内磨口19# 下磨口:外磨口24#提供实验室整套玻璃器皿:玻璃烧杯,刻度吸管,移液管,滴定管,比色管,玻璃比色皿,玻璃容量瓶,玻璃试管,量筒,试剂瓶,干燥器,漏斗(砂芯漏斗,分液漏斗,三角漏斗),溶剂过滤器,点样毛细管,离心管,三角烧瓶,玻璃棒,冷凝管,称量瓶,培养皿,层析柱,载玻片等等
  • 欣维尔真空接收管[A621922]玻璃真空燕尾管
    欣维尔真空接收管[A621922]玻璃真空燕尾管
  • 欣维尔带夹层分水蒸馏接收管[D442420]
    欣维尔带夹层分水蒸馏接收管[D442420]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资料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资讯

  • 锦玟发布JMH3000A/JMH3000B红外接种环灭菌器新品
    JMH-3000A/JMH-3000B红外接种环灭菌器采用红外线热能灭菌,因其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无明火、不怕风、替代酒精灯。使用安全,可广泛应用于生物安全柜、净化工作台、抽风机旁、流动车上等环境中,甚至野外等恶劣环境下也可方便使用,随时进行高温灭菌消毒。1.红外接种环消毒灭菌安全、方便,可完全代替酒精灯;2.加热区内温度高达800℃以上,杀菌只需5到7秒;3.体积小、重量轻、操作简便,仪器美观、易清洁、使用寿命长;4.本装置可以用于厌氧室中;5.在陶瓷漏斗管道的深处有灰化有机物质,防止传染性溅污和交叉污染;6.独有的智能算法,充分延长加热体使用寿命,有效提高安全性。型 号JMH-3000AJMH-3000B中心区最高温度825℃±25℃最大消毒外径 (mm)φ15φ35加热区总长 (mm)140100升温时间 (min)15环境温度5℃ ~ 40℃ 熔断器250V 3A 5×20输入电源AC220V~ 50-60Hz 功率 (W)150250净重 (kg)11.3外形尺寸 (mm)120×155×180130×120×200 创新点:1、加热区内温度高达800℃以上,杀菌只需5到7秒, 2、体积小、重量轻、易清洁,用于厌氧室中。 JMH3000A/JMH3000B红外接种环灭菌器
  • 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
    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科技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strong & nbsp /p p /p p /p p 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各有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各有关单位: br/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74号),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 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br/ 2018年2月1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验收管理办法 /span /strong br/ strong 第一章 总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及其项目(课题)验收管理,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74号),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br/ 第二条 重大专项验收是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及其项目(课题)目标任务执行、成果产出、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促进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重大专项顺利实施和完成目标,更好地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br/ 第三条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以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实施方案、发展规划、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等为主要依据。总结验收综合考察重大专项目标指标、组织实施、资金使用、档案管理、成效影响、成果转化、后续管理等内容。 br/ 第四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相关单位批复的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br/ 项目(课题)验收包括档案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档案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部署。档案验收先于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开展,原则上,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同期实施。档案验收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档案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348号)执行,财务验收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财科教〔2017〕75号)执行。 br/ 第五条 重大专项验收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规范、重质求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br/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口有关的重大专项及其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验收组织 /strong /p p 第七条 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br/ 第八条 在三部门指导下,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牵头组织单位)负责形成本专项实施情况报告和提出总结验收申请,配合三部门做好专项总结验收工作,并指导和监督重大专项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以下简称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br/ 第九条 在牵头组织单位领导下,专业机构具体负责项目(课题)验收的组织实施,形成项目(课题)验收报告,并配合做好专项总结验收工作。尚未委托专业机构的重大专项,其职责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承担。 br/ 第十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包括牵头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充分履行法人责任,配合专业机构开展项目(课题)验收工作,负责形成本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等验收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 /strong /p p 第十一条 牵头组织单位根据专项任务目标完成及项目(课题)验收情况,形成实施情况报告并向三部门提出整体验收申请,提交相关总结验收材料。 br/ 原则上,应于专项即将达到执行期限或执行期限结束后六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组织实施顺利、提前完成任务目标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br/ 第十二条 三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开展对重大专项总结验收材料的形式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包括“通过”和“整改”两种。 br/ 第十三条 对通过审查的重大专项,三部门依据审查意见和专项实施具体情况,组织研究制定专项总结验收方案、工作计划和成立专家组,组织开展专项总结验收工作,并形成专项验收报告和总结验收意见。对要求整改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应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内补充完善总结验收材料,向三部门再次提出总结验收申请。原则上每个专项有一次整改机会。 /p p 第十四条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专家组应覆盖专项涉及的关键领域,由技术、管理、财务以及经济和政策等方面专家共同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确定1名组长;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对重大专项组织实施有一定了解,具有较强的战略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在国内外业界具有良好的声望和较强的影响。对于不涉及国家安全的专项,可邀请部分海外知名专家加入专家组。专家组依据总结验收方案和有关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总结验收工作,研究提出总结验收意见。 br/ 被验收重大专项相关管理人员、总体组成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本专项总结验收工作。 br/ 第十五条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专项目标指标完成程度、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含档案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实施成效和影响,以及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应用和后续管理的有关安排等。 br/ 第十六条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意见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不通过”处理。 br/ (一)未达到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发展规划等确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br/ (二)实施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及其影响与重大专项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和国家投入不相匹配; br/ (三)主要项目(课题)或核心任务未通过验收或未完成验收工作。 br/ 第十七条 三部门根据重大专项验收报告和总结验收意见,形成各重大专项整体验收结论和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br/ 第十八条 在总结验收后六个月内,牵头组织单位完成所有项目(课题)验收,以及专项档案的整理、保存、归档和移交工作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程序 /strong /p p 第十九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前已批准中止或撤销的项目(课题)不纳入验收范围。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 br/ 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课题),需在任务合同到期90日前向专业机构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延期时间。专业机构批准同意,并报牵头组织单位核准后,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br/ 第二十条 专业机构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制订验收工作计划,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和科技部备案。 br/ 对于需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要做好相关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br/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课题)牵头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专业机构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br/ (一)档案验收合格结论书。 br/ (二)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后续计划安排、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br/ (三)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br/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牵头承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 br/ 第二十二条 专业机构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在30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并向牵头承担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 br/ 第二十三条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按照验收工作计划,与牵头承担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并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牵头组织单位。 br/ 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专业机构应及时通知牵头承担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br/ 第二十四条 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br/ 第二十五条 专业机构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牵头组织单位备案,并抄送三部门。专业机构负责向牵头承担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br/ 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br/ 第二十六条 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方式和内容 /strong /p p 第二十七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 br/ 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br/ 第二十八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br/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对于需要平行测试或专家组存在异议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br/ 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任务验收意见。 br/ 第二十九条 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br/ 第三十条 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br/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项目(课题)验收结论 /strong /p p 第三十二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包括“整改后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课题)不得通过验收。 br/ (一)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br/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br/ (三)擅自修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 br/ 第三十三条 每个项目(课题)原则上有一次整改机会,应当于接到整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业机构,并提请重新验收。整改到位的任务验收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整改不到位的任务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br/ 第三十四条 项目(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任务验收与财务验收结论均为“通过”(含“整改后通过”)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为“通过”;二者之一的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br/ 第三十五条 专业机构应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专业机构及专项办在每年6月底及12月底,将本专项项目(课题)及管理档案移交至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br/ 第三十六条 年度项目(课题)验收结束后,专业机构要及时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总结报告》,连同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提交牵头组织单位,并抄送科技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七章 项目(课题)验收相关责任 /strong /p p 第三十七条 项目(课题)验收过程中各责任主体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严肃处理。三部门、牵头组织单位、专业机构视情况轻重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资金、阶段性或永久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者申报资格等措施,并将有关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br/ 对上述已作出正式处理,存在违规违纪和违法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主体,纳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并加强与其他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实施联合惩戒。 br/ 第三十八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课题),专业机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课题)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牵头承担单位以及具有直接责任的参与单位申报该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同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评价。 br/ 第三十九条 对在项目(课题)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截留、挪用、挤占、骗取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项目(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继续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br/ 第四十条 在重大专项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出现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同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评价,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br/ 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出现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资料、偏袒特定承担单位、协助承担单位弄虚作假、重大稽核失误、违规参与评审、干扰验收过程和结果、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br/ 第四十一条 参加项目(课题)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被验收项目(课题)成果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给国家、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八章 验收后续管理 /strong /p p 第四十二条 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课题)后续管理,充分利用好重大专项支持形成的资源、能力,加强档案、成果、知识产权、开放共享等管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br/ 第四十三条 专业机构要加强项目(课题)验收与专项成果、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有机衔接。针对涉及国家战略的重大任务和主要项目(课题),专业机构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成果转移转化、资源开放共享。 br/ 第四十四条 牵头组织单位要指导和督促专业机构开展后续管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充分协调和调动行业资源、社会力量,加强宏观管理、战略规划和政策保障,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br/ 第四十五条 三部门加强对后续管理的统筹协调与宏观指导,促进重大专项科研资源能力的巩固优化和共享利用,推动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与扩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九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四十六条 各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重大专项的特点,组织制定修订相应的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三部门备案。 br/ 第四十七条 重大专项总结验收和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办法》等执行。 br/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11〕314号)同时废止。 /p p 附件: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600887f0-02d4-402b-bf3a-7875661466ca.doc"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5462992f-cd23-4f69-b2d3-eabb430c3b06.doc" 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c23e574b-7231-4b6b-a874-d8043062df58.doc"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84755116-0b00-49d0-af4b-85aea7193e4a.doc"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doc /a /p p br/ /p
  • 水质检测设备---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红外光度法)
    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水质监测行业现状调研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报告(2021-2027年)认为,水质监测行业今后将会继续稳定、持续地发展;运营市场方面,随着有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运营企业的数量将逐渐缩小,少数规模大、实力强的运营企业将逐渐成为运营市场的主力军。随着国家对环保的日益重视,水质监测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国内的水质监测企业将迅速崛起,逐渐成为水质监测行业中的翘楚。 B1171全自动红外测油仪符合国家标准“HJ637-2018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由全自动操作软件,红外分光系统和磁力搅拌萃取系统组成,使用萃取溶剂按一定萃取比例,采用滚筒式立体搅拌技术将水体中的油类萃取出来,再将萃取溶液通过过滤装置除水除杂质导入比色皿中,然后红外分光系统进行分析测量。加装专用的硅酸镁过滤装置可以测量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含量。测量完毕仪器自动排废清洗管道。全过程自动化,无须操作人员接触四氯乙烯,即自动进样、自动萃取、自动除水除杂质、自动测量、自动清洗、自动排液和存储数据。仪器特点:1、全自动化:全自动进样、萃取、除水过滤、测量、排液、清洗,可连续做8-10个水样。2、健康安全:萃取等操作无须分析人员的参与,不和四氯乙烯的接触,保证了操作人员的健康安全。3、萃取方法符合新国标HJ637-2018,萃取结果和国标方法的结果一致。4、拥有核心技术:配置**油水分离膜一次分离过滤,不配无水硫酸钠除水,一膜可使用百次左右。5、厂家配备**技术产品标准油滤光片,可进行单点校正,一次标准曲线终身免更换,免除配置标准油试剂。6、内置多点触控计算机控制终端,体积小可放置在常规标准1.2米通风橱中,可外接台式计算机控制操作。7、采用效率高的滚筒立体式侧面磁力搅拌萃取技术,萃取效率高于95%,全密闭萃取无挥发无毒害。8、采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控制。9、采用稳定成熟的.NET4.0平台绿色免安装测油仪软件。10、真正的三波数,红外三波数谱图清晰,刻度准确,清晰显示三个波数产生的吸收谱图和吸光度。11、四氯乙烯内置3L储液瓶 ,萃取排废全密闭不挥发。12、内置硅酸镁吸附柱可测量矿物油和动植物油,加装自动采样器可升级为在线监测仪。13、一键定标:空白和标准油样自动检测自动校正。14、一键完成:调空白加多个水样检测可以一键完成,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15、整个萃取系统采用防酸碱防四氯乙烯,全防腐不亲油的材料,运行清洗流程,减少高低浓度交叉污染。16、自动稀释富集:可以任意设定稀释富集比例。17、自动分离水和四氯乙烯废液,自动收集废液四氯乙烯等试剂,排放废水。18、基线稳定性:零点自动实时调整(消除基线漂移影响)。技术参数: 仪器检出限 DL0.999 取水样体积 5ml--600ml或5ml--1000ml 检测样品量 连续检测8-10个样品 四氯乙烯萃取量 10-25ml的整数倍 单个样品自动检测时间 2-5min(取样量越多萃取时间越长) 分辨率 0.001mg/L 萃取试剂 四氯乙烯 波数准确度和波数重复性 ±1cm-1 主机净重 25kg 使用电源 (220±22)V、(50±1)Hz、50VA 使用温度和湿度 温度范围1℃-40℃,湿度≤80﹪ 主机外型尺寸 750mm(长)×420mm(宽)×420mm(高)

红外接收管检测相关的试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