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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触探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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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触探仪标准相关的资讯

  • 轻型车“国六”标准来了!仪器行业应该关注啥?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简称“轻型车国六标准”),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提升,2001年,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始实施,经过15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90%以上,有效促进了汽车行业技术升级。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排放,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实施国VI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轻型车国六标准。  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改变了以往等效转化欧洲排放标准的方式,邀请汽车行业全程参与编制,充分吸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共分析汇总8600种国五车型排放数据,调查了50万辆轻型车行驶里程情况,设计开展了验证试验。轻型车国六标准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一是从以往跟随欧美机动车排放标准转变为大胆创新,首次实现引领世界标准制定,有助于我国汽车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 二是在我国汽车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可以起到淘汰落后产能、引领产业升级的作用 三是能够满足重点地区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而加严汽车排放标准的要求。  轻型车国六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具有六个突破,一是采用全球轻型车统一测试程序,全面加严了测试要求,有效减少了实验室认证排放与实际使用排放的差距,并且为油耗和排放的协调管控奠定基础 二是引入了实际行驶排放测试(RDE),改善了车辆在实际使用状态下的排放控制水平,利于监管,能够有效防止实际排放超标的作弊行为 三是采用燃料中立原则,对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和汽油车的颗粒物不再设立较松限值 四是全面强化对VOCs的排放控制,引入48小时蒸发排放试验以及加油过程VOCs排放试验,将蒸发排放控制水平提高到90%以上。五是完善车辆诊断系统要求,增加永久故障代码存储要求以及防篡改措施,有效防止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超标排放。六是简化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监督检查的规则和判定方法,使操作更具有可实施性。  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本次轻型车国六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同时,对大气环境管理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区域可提前实施国六排放限值。目前,标准实施的行业生产和油品条件也已初步具备。多家轻型汽车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符合轻型车国六标准样车的开发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也已于同期批准发布了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保障轻型车国六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车用油品升级,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提升,2001年,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始实施,经过15年的发展,目前全国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点区域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单车污染物排放降低90%以上,有效促进了汽车行业技术升级。为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减少排放,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实施国VI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出台了轻型车国六标准。  轻型车国六排放标准改变了以往等效转化欧洲排放标准的方式,邀请汽车行业全程参与编制,充分吸取专家学者和企业界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共分析汇总8600种国五车型排放数据,调查了50万辆轻型车行驶里程情况,设计开展了验证试验。轻型车国六标准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一是从以往跟随欧美机动车排放标准转变为大胆创新,首次实现引领世界标准制定,有助于我国汽车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 二是在我国汽车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可以起到淘汰落后产能、引领产业升级的作用 三是能够满足重点地区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而加严汽车排放标准的要求。  轻型车国六标准在技术内容上具有六个突破,一是采用全球轻型车统一测试程序,全面加严了测试要求,有效减少了实验室认证排放与实际使用排放的差距,并且为油耗和排放的协调管控奠定基础 二是引入了实际行驶排放测试(RDE),改善了车辆在实际使用状态下的排放控制水平,利于监管,能够有效防止实际排放超标的作弊行为 三是采用燃料中立原则,对柴油车的氮氧化物和汽油车的颗粒物不再设立较松限值 四是全面强化对VOCs的排放控制,引入48小时蒸发排放试验以及加油过程VOCs排放试验,将蒸发排放控制水平提高到90%以上。五是完善车辆诊断系统要求,增加永久故障代码存储要求以及防篡改措施,有效防止车辆在使用过程中超标排放。六是简化主管部门进行环保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监督检查的规则和判定方法,使操作更具有可实施性。  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本次轻型车国六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同时,对大气环境管理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区域可提前实施国六排放限值。目前,标准实施的行业生产和油品条件也已初步具备。多家轻型汽车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符合轻型车国六标准样车的开发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也已于同期批准发布了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国家标准。  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保障轻型车国六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车用油品升级,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曾有专家预测,汽车尾气监测潜在市场规模将达十亿至数百亿元。巨大需求量带来市场机遇,对于仪器企业来说,这正是更新环境科学和监测分析仪器产品、提高技术水平的好时机,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挣得一席之地。  附件: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代替 GB18352.5—2013).pdf
  • 国五标准:轻型汽车再减排颗粒物82%
    连日来,我国中东部遭“毒霾”笼罩,全国74个监测城市中,有33个城市的部分检测站点检测数据超过300,空气质量达到了严重污染。为呼应空气污染治理的诉求,16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简称“汽车国五标准”)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适用于汽油车、柴油车等轻型汽车,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   据环保部披露,与现行第四阶段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大幅度加重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轻型汽车单车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减排氮氧化物25%-28%,减排颗粒物82%。另外,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国内车用汽油和柴油品质的提升,不但对新车污染物减排发挥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   “十二五”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颗粒物粒子数量纳入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车载诊断系统的实际监测频率要求,并改进了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方法,实施时间改为视满足《轻型车国五标准》的燃油供应情况而定。   随着汽车越来越多地走入普通家庭,我国轻型汽车得到了快速发展,2011年底产销量约1600万辆,连续三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达到8264万辆。汽车在给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问题。研究表明,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80.7万吨、颗粒物(PM)6.5万吨、碳氢化合物166.2万吨、一氧化碳1621.7万吨,已成为北京等城市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未来几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仍会快速增长,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已超过1900万辆(其中轻型汽车约1700万辆),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新增轻型汽车约8000万辆。   对此,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颁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8小时项目,收紧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加强主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轻型车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降低单车的污染排放量。   与现行的轻型汽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加重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加严25%-28%,颗粒物加重82%,大幅削减了新生产汽车的单车排放量 增加了颗粒物粒子数量这一污染物控制项目,可促使汽车采用更有效的排放控制技术,降低颗粒物尤其是细颗粒物的排放量 车辆达标排放考核里程增加一倍,即由原来的8万公里增加到16万公里 提高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要求,更有利于对在用车辆实际排放状况进行监控 增加催化转化器和碳罐等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的检查要求,确保车辆实际生产中采用性能好的零部件 改进生产一致性检查判定程序,更符合我国机动车环保管理的实际需要 进一步完善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确保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排放达标 考虑到实施《轻型车国五标准》需要供应相应的燃油,标准的实施时间需待燃油供应时间明确后才能确定。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排放控制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五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相当。   1989年来已先后4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   为适应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需要,我国从1989年发布《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来,已先后4次提高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分别是2001年发布的第一和第二阶段以及2005年发布的第三、四阶段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由于油品供应的问题,目前轻型柴油车执行第三阶段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执行第四阶段排放标准。与1989年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相比,第三阶段标准排放限值加严了75%—92%,第四阶段标准排放限值加严了91%-96%。由于及时实施了相应汽车排放标准,“十一五”期间,在轻型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29%的情况下,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增加了4.6%。   据悉,《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标准适用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汽车。从燃料类型来看,包括了汽油车、柴油车、气体燃料车(如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两用燃料车及混合动力车等。。   轻型汽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国内车用汽油和柴油品质的提升,不但对新车污染物减排发挥作用,还将改善大量在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研究表明,车用燃料从第四阶段升级到第五阶段,国一、国二阶段汽车的氮氧化物排放将降低3%左右,而国三、国四阶段汽车将降低10%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说,早日供应满足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燃油,争取尽快实施新标准,对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排放,以及削减PM2.5、臭氧等二次污染物,改善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轻型车国六标准”发布 便携式尾气监测仪迎来发展机遇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以下简称“轻型车国六标准”),公布了第六阶段轻型汽车的排放要求和实施时间。  据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介绍,此次标准主要进行了以下修订:  一是测试循环不同,从国五的NEDC循环变为WLTC循环,从下图可以看出,工况(速度)曲线瞬态变化明显,最高速度达到131km/h,对车辆的冷启动、加减速以及高速大负荷状态下的排放进行了全面考核,覆盖了更大的发动机工作范围,对车辆的排放控制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测试程序要求不同。试验车辆的质量要求和道路载荷设定直接影响车辆的油耗和排放表现。国六标准用更加严格的测试要求,例如提高试验车辆的重量,要求轮胎规格必须与量产车一致等措施,有效避免了汽车企业利用标准漏洞在实验室测试中得到一个漂亮的数据,但是在实际使用中确不尽人意的行为。  三是限值要求加严,相比国五加严了40-50%左右,另外,与国五阶段汽柴油车采用不同的限值相比,国六标准根据燃料中立原则,对汽柴油车采用了相同的限值要求。  四是相比国五新增加了实际道路行驶排放,第一次将排放测试从实验室转移到了实际道路,要求汽车既要在试验室测试达标,还要在市区、郊区和高速公路上,在车辆正常行驶状态下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设备进行尾气测试,结果也必要达到标准规定要求,能够有效避免类似大众排放门之类的排放作弊行为。  五是加严了蒸发排放控制要求,国五标准采用欧洲标准,由于欧洲的平均气温低,且柴油车占全部车辆的50%以上,蒸发问题不明显,因此标准要求低。我国幅员辽阔,温差变化大,汽油车占绝大多数,因此蒸发问题影响突出,据估测,目前的汽油车单车年均油气挥发8.8kg左右。因此,国六标准对车辆在停车、行驶以及高温天气下的汽油蒸发排放控制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还要求车辆安装ORVR油气在线回收装置,增加了对加油过程的油气控制。  六是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要求,即要求在3年或6万公里内,如果车辆的排放相关出现故障和损坏,导致排放超标,由汽车生产企业承担相应的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所有费用,切实保障了车主的权益。  七是提高了低温试验要求,相比国五的CO和HC限值加严1/3,同时还增加了对NOx的控制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冬天车辆冷启动时的排放。  八是引入了严格的美国车载诊断系统(OBD)控制要求,全面提升了对车辆排放状态的实时监控能力,能够及时发现车辆排放故障,保证车辆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维修。标准全文如下: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pdf
  • 轻型汽车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发布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订、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ldquo 倒逼&rdquo 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mdash 2013)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两项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实施这两项新标准可大幅削减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和农村地区砖瓦工业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促进机动车、砖瓦及其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这位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快速发展,2012年轻型汽车产销量达1720万辆,连续4年稳居世界首位 保有量以每年12%的速度增加,2011年底已达8264万辆。汽车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同时也加重了大气污染。据测算,2011年轻型汽车排放氮氧化物80.7万吨、颗粒物6.5万吨 汽车尾气排放对北京等大城市环境空气中的细颗粒物贡献率超过20%,已成为我国城市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在经过大量前期调研工作,反复咨询多位汽车、炼化、环保专家,两轮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mdash 2013)(以下简称国五标准)经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与现行的国家第四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国五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严格了25%-28%、颗粒物排放限值严格了82%,并增加了污染控制新指标颗粒物粒子数量。国五标准还加强了新车环保管理要求,将车辆排放考核里程延长一倍,提高了车载诊断系统的排放控制功能要求,增加了关键排放控制零部件(催化转化器、碳罐)检查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车辆在用符合性检查项目。国五标准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轻型车排放法规。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五标准实施方案进一步突出了&ldquo 车、油适配&rdquo 原则,轻型汽车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可依据新标准进行型式核准 鼓励具备燃油供应条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实施新标准。实施国五标准将大幅削减新车排放量,预计实施5年可减排9万吨氮氧化物、2万吨颗粒物 随着新车逐步上市,其环保效益将随着实施时间延长而逐年加大。此外,与实施国五标准同步供应高品质燃油,可带动大量在用机动车减排,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约30万吨、颗粒物约3万吨。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砖瓦工业年产1万亿块标砖,位居世界第一,但砖瓦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分别约占全国工业排放总量的11%和8%。新制订的《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大幅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规定现有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50%、二氧化硫严格53%、氟化物严格50% 规定新建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比现行标准严格85%、二氧化硫严格65%,并增加了氮氧化物控制指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mdash 2013)实施后,将大幅降低农村地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促进砖瓦工业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同时带动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发展。
  • 加快“双碳”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当前,我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正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掀起一场系统性的绿色变革。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门类及技术产品开展碳核算,如何算准数据?推动节能降碳与清洁能源利用,如何计算排放的碳有多少、减的碳有多少?回答这些问题离不开标准的统一。国家标准委等11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标准体系,明确了标准化的工作重点。据统计,当前直接支撑“双碳”的国家标准有1800余项,行业标准有2300余项,涉及碳排放核算核查、节能、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资源循环利用、碳汇等多个方面,为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审查、差别电价、碳排放权交易等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与实现“双碳”目标的需求相比,“双碳”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例如,标准的领域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标准的数量和质量都需提高,协调推进力度也要加大。实现“双碳”目标亟需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助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这一举措及时补位,对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意义重大。《建设指南》绘制了未来3年“双碳”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施工图”。即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对此,必须清醒看到,相较于提出目标,有效实施更为关键。应坚持统筹协调,强化任务落实,组织各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按照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确保“施工图”落地见效,为支撑我国各行业加速能源转型、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基础性贡献。
  • 欧盟调整货车二氧化碳排放标准
    2009年10月2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一个重要的减少货车尾气排放中二氧化碳含量的建议,要求2014到2016年每种新的货车型号制造商必须确保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每公里175克。该限量要求将分阶段完成,3/4的货车被要求于2014年达到排放标准,4/5的货车时限为2015年,2016年要确保所有货车符合该排放标准。此外,至2020年将实施更严格的每公里135克的限制。小货车不属于该法律约束范围内,将得到豁免。提议规定对超过排放限量的货车制造商按5欧元每克/公里罚款,超过4克/公里的上限,罚款额度则将达125欧元每克/公里。   现阶段我国出口汽车的附加值较低,仅在价格上具有竞争优势,排放标准逐渐发布以后,我国货车出口将受到严重的影响。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对于汽车排放的标准将越来越严格。对此,我国出口货车生产企业、检验检疫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该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相关出口企业应认真收集研究国外的汽车技术标准和相关技术性要求,加强技术改进,使出口汽车的附加值增加,出口市场由中低端市场逐步向中高端市场转变。   检验检疫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业的扶持,一是成立汽车专家委员会。对汽车出口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研究汽车出口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对出口汽车法规动态进行跟踪和研究分析。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决定出口汽车检验监管的模式 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将汽车产品纳入电子监管,运用ERP系统实行实时监控及在线检测,加强对关键零部件的检测和关键零部件供应商的认证,确保汽车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对试验能力不足的中小汽车出口企业,对问题出现较多的检测项目和零部件加大抽查检测力度。重点关注安全环保项目,确保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的同时,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和工艺水平,优化产品品质性能,提高产品技术和质量档次,创出口名牌,走以质取胜的道路 四是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主动接轨国际标准体系,推动产品的国际安全、质量和标准认证工作,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相关标准,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加快汽车产品结构升级。对不能达到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取消其相应的产品目录 对不能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乘用车额外增加税收,并要尽快出台轻型商用车和大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对环保新能源汽车应降低税率,鼓励企业生产。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采购节能环保和采用新能源的汽车,特别是自主品牌的产品,为普通消费者做出表率。
  • 环保部: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23日在环保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十三五”期间环保部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点工作时表示,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其中,发布的重要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规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发布的重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农药、电子、涂装、油漆涂料、染料、畜禽养殖、污水综合、大气综合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船舶发动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标准。 /p
  • 专为小型和轻型应用而生——Accurion Nano系列主动隔振台
    Accurion主动隔振台,欧库睿因 Nano系列:操作简单,高度稳定,专为小型和轻型应用而设计。产品介绍:Nano系列Accurion主动隔振台的采用新设计,适用于小型和轻量的隔震应用,例如用作原子力显微镜的隔震。该系统不需要任何负载调整,只需释放运输锁就可以使用,用户不需要进一步的动作。由于其设计简单,Nano系列隔震台的价格非常实惠,此外,Nano系列隔震台有一个较小的外部控制器,通过数据线连接到隔震台,这样设计的优点是隔震台本身不会产生热量,因此不会对隔震仪器产生影响,这对于在隔音罩内使用并且对热敏感的应用非常重要。控制器远离被隔震的仪器,以消除控制器电子器件产生的潜在电磁干扰。主动隔震台有专门设计的焊接钢架结构承重桌,这是可选附件。承重桌具有很高的水平和垂直刚度,是主动隔震台实现优秀隔离性能的理想实验桌。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取不同尺寸的承重桌。Accurion主动隔振台主要特征:● 相⽐ 于气囊式被动隔振台,主动隔振台没有低频共振,即使在低频范围内也有出⾊ 的隔振性能。● 超快的稳定时间:低⾄ 0.3秒(普通被动隔振台的稳定时间为30秒⾄ 60秒)。● 主动隔振台带宽0.6/1Hz⾄ 200Hz(远超被动隔振台)。● 6个⾃ 由度主动隔振。● 真正的主动隔振:即时产生反作用力来抵消振动。● 操作简单:按钮式解决⽅ 案。● 设计紧凑,安装简便。● ⾼ 度的位置稳定性-1Hz时固有刚度通常是被动隔振台的20到30倍。● 接电即可,⽆ 需压缩空⽓ 。● 适⽤ 于将⾼ 分辨率测量设备与建筑振动隔离。● ⼴ 泛的适⽤ 范围:拥有标准化产品和用户定制产品。产品信息:尺⼨ :300x400x75mm载重:5-25kg或10-30kg 茂默科学力求解决行业内客户对科学仪器选型难、维护难的处境。欲了解更多相关主动隔振台的产品,Welcome to consult~咨询有惊喜哦!
  • 油品质量升级加价标准出台 将有利减轻雾霾污染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宣布,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五阶段价格调整标准。近日,中国环保部也发布了更为严格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国第五阶段)。有关专家表示,采用更为清洁的燃油和更为严格的汽车排污标准,将有利于减轻北京等城市的雾霾污染。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天宣布:今后两年各地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约每升0.21元)、370元(约每升0.32元) 2017年年底后,升级至第五阶段时,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北京等地油品质量已提前升级至第五阶段,加价幅度基本到位,每升仅涨价约4分钱。   据发展改革委和环保部介绍,使用更高质量的汽、柴油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将明显减少。同第三阶段相比,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汽、柴油,硫含量分别从150PPM(1ppm为百万分之一)和350PPM降至10PPM。同采用第四阶段标准相比,符合国五标准的汽车排放的颗粒物将减少82%,氮氧化物减少25%。   汽车排放的尾气是PM2.5(细颗粒物)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近年来,在中国,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对大气污染的影响日益增加。一些城市空气中PM2.5的2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以北京市为例,机动车排放了全市58%的氮氧化物、40%的挥发性有机物和22%的细颗粒物。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说,油品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排放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步伐是可以减少尾气排放,有助于防治雾霾天气,改善空气质量。   周大地还表示,油品质量升级只是缓解雾霾污染的必要措施之一,根本改善空气质量需要各方面措施全面推进。以北京为例,如果在来自北京及其周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排放总量有增无减,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北京数百万辆小汽车又全部出行,同时符合国五车辆很少的情况下,仅靠油品质量升级一招,难以有效抑制污染。   刚刚拿到驾驶本的北京居民雷女士说,要控制雾霾污染,减少汽车尾气,需要政府改善公共交通服务,让老百姓坐公交不再那么拥挤,主动少开车。同时,通过兴建立体停车场等措施,逐步减少路边停车,让公交和车辆快速通行,减少频繁停车和低速行驶带来的大量尾气排放。政府应加快公车改革,减少公车数量,更多地依靠公共交通,带头绿色出行。   按照中国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截至今年年底 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明年年底 车用汽、柴油第五阶段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年底。这意味着过渡期后,车用汽、柴油新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
  • “豆浆热”引出新标准
    现在有种说法:由于前段时期奶制品爆发危机,大大激发了国人对豆浆的热情。不光中国老百姓推崇豆浆,连许多外国朋友也加入了饮浆队伍,这种情形致使豆浆机产品开始火爆起来。在一些大型超市卖场,豆浆机被移到最醒目位置销售,促销力度也在加大,特别设置的演示台上还有新鲜榨出的豆浆供消费者免费品尝。目前市场上的豆浆机价格多数都在200元至600元之间,功能比较齐全,操作方便快捷,成为市民的“新宠”。   然而不尽如人意的是,豆浆虽然香气扑鼻,豆浆机的质量却时常“冒泡儿”。近期,维权部门和媒体不断收到消费者的投诉,有人说“我买的豆浆机用了几次后就无法启动了”,有人称“我的豆浆机竟然冒起了青烟”,甚至“磨豆浆时豆浆机竟然一路小跑,挪位非常厉害”……为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引导豆浆机市场良性发展,日前,《豆浆机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召开。消息灵通人士透露:豆浆机国家标准即将于2009年正式出炉。   据悉,目前对于豆浆机的安全质量,主要是依据液体加热器国家标准及家用电器通用标准进行检验。由于尚未制定豆浆机的产品标准,也没有专属的行业标准,豆浆机的性能、使用材料、使用寿命长短等问题都是企业自行规定。因而有专家形容说,豆浆机国标的出台,对行业和消费者来说,堪称一场“及时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负责人认为,豆浆是我国的特有饮品,豆浆机是国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国家标准的制定,将给豆浆机行业戴上一个必要的“紧箍咒”,也为消费者选购增加了可以参照的依据。据了解,去年下半年,广东一些企业纷纷上马豆浆机,“无网罩”、“打干豆”等概念漫天飞。有些企业急于求成,很可能损害这个行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因此,正如业内人士所说,豆浆机国家标准启动是豆浆机行业的一个历史性事件,这场“及时雨”有利于缓解豆浆机生产质量的“旱情”。   豆浆机国家标准的出台,是一件规范豆浆机市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好事。有识之士指出,要看到标准并不是万能保险,也做不到万无一失。 所以且不说没有标准的今天,即使标准出台以后,消费者在选择豆浆机时仍然需要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对此,国家相关检测部门负责人表示,眼下在选购豆浆机时,一方面,应看是否真正符合健康标准,是否是行业前沿技术,另一方面,在没有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可参照一些其他的相关标准,例如中国强制认证(即3C认证)、欧盟CE认证等。同时,相对于新进入市场的品牌,长期专注豆浆机生产的专家型大品牌所生产的产品相对会更令人放心。专家提醒消费者,选购豆浆机除了要查看标识是否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地址、规格、型号、商标、电压、功率等)、说明书内有无工作时间限定等,还要检查电机质量和密封性能。一般来说,通过了3C认证、欧盟CE认证的电机,质量都可以保证。消费者要想辨别豆浆机的密封性能是否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要求商家试机。选购时可以将豆浆机放在玻璃板或光滑平面上,空转1分钟,然后再加水试1分钟,产品不应有较大的移位,不应发出异味和出现漏液现象等。   看来,豆浆要想发挥“强身健体”的作用,不把豆浆机的质量基础打牢绝对不行。
  • 国家纺织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审定会举行
    8月12至13日,国家纺织专业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江苏昆山举行。会议对《进出口阻燃帆布检验规程》、《纺织品中负离子含量的测定方法》、《纺织品丙烯酰胺检测方法》等12项标准进行了审定。江苏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国家纺织产品检验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卢艳光出席会议。来自全国各地1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及系统外的的标准审定委员、各标准主要起草人及标准起草单位标准管理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将有效推进我国纺织品标准制定工作,提高纺织品质量水平。   据了解,2005年至今,中国纺织品出口一直以较快速度增长,在2008年人民币升值、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形下,中国纺织服装出口仍分别达到1851亿美元、1882.5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为8%、1.7%。纺织品服装作为敏感产品之一,中国仍将会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目标国之一。发达国家近年来倚仗技术和营销方面的优势,使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屡遭技术性贸易壁垒窘境。
  • 青岛出台全国首个“双碳”地方标准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青岛市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国内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成果全收录、青岛市各产业低碳发展标准化需求全体现为导向,收录“双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5098条,将为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双碳”地方标准体系。《指南》按照系统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原则,结合我市实际需求,从“基础通用”“碳管理”“碳减排”“碳清除”“市场化机制”五个标准子体系构建顶层设计。其中,“碳管理”主要包括碳规划、碳监测核算核查、碳评价等标准,将为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统一的基础与管理技术规范。“碳减排”涵盖能源清洁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提效等标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节能减排与协同降碳工作。“市场化机制”涉及碳交易、用能权交易、绿色金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新兴标准领域,将为“双碳”市场化运作提供有益指引。实践证明,低碳标准体系搭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不可或缺的技术基础,大力推进低碳标准体系建设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的重要手段,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目标与路径。作为国家低碳试点城市,青岛始终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作为推动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牵引。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国家“双碳”工作部署,紧锣密鼓地开展了一系列推进活动。据悉,《指南》是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为我市打造的第四部地方标准体系,前三部分别覆盖乡村振兴、基本公共服务、海洋及相关产业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为国家重点战略实施、服务我市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
  • 英国出台测量产品碳足迹新标准
    近日,英国出台了一套测量产品碳足迹的新标准。这一新标准可以告诉消费者产品在生产、消费和处置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过去的一些测量标准由于缺乏一致性或透明性、以及过于复杂等原因而备受诟病。   据英国广播公司消息,新的测量系统被称为PAS 2050,它将由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部监督掌控。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部总裁迈克劳说:“PAS 2050通过了我们的严格审核过程,它是英国和世界多个国家几千名工业界专家努力的结果。商业和公共部门能够用其统一的标准来获得他们的产品及在服务中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他还希望这一新标准能被不同规模的机构采用。   PAS 2050的雏形曾于2006年由英国碳基金公司推出,以满足消费者希望了解产品碳足迹的要求。2007年4月,一些公司对其进行了试用,在公司的产品上注明了“碳标识”。   尽管关于碳足迹的问题已经在近些年逐渐影响了相关政策的制定,但英国碳基金去年底的调查显示,只有1%的公司了解他们运作中的碳足迹。   英国碳基金的首席执行官汤姆迪雷说,他希望通过公众对这一问题的了解改善目前的状况,并认为:“这是企业头一次有了强制性的、统一的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测量标准。这有助于企业真正了解他们产品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由此采取可行的措施减少供应链中的碳排放。”   英国环境、食品及农村事务部联合支持了这一计划,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大臣希拉里本表示希望公司能使用这一工具。他说:“企业曾提到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合理的途径减少碳排放,我们已经对此做出了回应。消费者希望知道企业减少了碳排放,而这一标准能帮助企业完成这一任务。”   据悉,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不久也将会生效,它将要求未来的政府到2050年时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80%的碳排放。
  • 亮剑雾霾 环保部加速机动车标准实施
    p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公布2014年全国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5-T000-1-1-1.html" strong 机动车污染 /strong /a 排放状况。年报显示,我国已连续六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 /p p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汪键介绍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仍持续增长。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按排放标准分类,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的汽车占汽车总保有量的22.7%,国Ⅲ标准的汽车占52.5%,国Ⅱ标准的汽车占10.4%,国Ⅰ标准的汽车占10.6%,其余3.8%的汽车还达不到国Ⅰ标准。按环保标志分类,“绿标车”占93.2%,高排放的“黄标车”仍占6.8%。 /p p   汪键说,监测表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城市空气开始呈现出煤烟和机动车尾气复合污染的特点,直接影响群众健康。2014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比2013年削减0.5%,其中氮氧化物(NOx)627.8万吨,颗粒物(PM)57.4万吨,碳氢化合物(HC)428.4万吨,一氧化碳(CO)3433.7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NOx和PM超过90%,HC和CO超过80%。按车型分类,全国货车排放的NOx和PM明显高于客车,其中重型货车是主要贡献者 而客车CO和HC排放量则明显高于货车。按燃料分类,全国柴油车排放的 NOx接近汽车排放总量的70%,PM超过90% 而汽油车CO和HC排放量则较高,超过排放总量的70%。按排放标准分类,占汽车保有量3.8%的国I 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四种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30.0%以上 而占保有量75.2%的国Ⅲ及以上标准汽车,其排放量还不到排放总量的40.0%。按环保标志分类,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45.4%的NOx、74.6%的PM、47.4%的CO和49.1%的HC。 /p p   为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环保部近日特将我国两项机动车标准的实施日期提前。 /p p   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将分区域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p p   分布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以下简称《非道路标准》)。(一)自2015年10月1日起,所有制造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本标准第三阶段要求。(二)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农用机械除外)。(三)自2016年12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农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p p   根据最新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我国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监测体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在用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 二是环保主管部门对停放地、维修地和道路上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目前,检验机构检验体系已比较成熟,虽然有众多数据造假新闻爆出,但各地已纷纷加强监管,如山东省正式启动机动车排放云检测,由传统黄绿标志管理转向数据管理。环保主管部门的抽查工作也在加强,多地区购买了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 /p
  • 湖北省尾气检测费标准出台 私家车检测一次收60元
    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多,大气污染日益严重。昨日,省物价局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标准。私家车每检测一次收费60元,该标准自2013年12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省物价局人士透露,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类型每车每次检测最高收费标准为:轻型车辆(最大总质量≤3.5吨)60元 中型车辆(3.5吨10吨)80元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30元 摩托车15元。   此外,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检测机构,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施监督抽查(含在停车场、道路等随机抽查)不得收费。   按规定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不合格,经维修后进行复检的车辆在同一检测机构首次复检不得收费。复检仍不合格经复修需再次检测的,按规定标准的50%收费。对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排气污染检测收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 新标准发布!中国石油探索基础油品牌化
    11月初,中国石油集团企业标准《PCL通用润滑油基础油》标准发布。该标准由润滑油公司牵头,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大连石化公司、兰州石化公司、辽河石化公司和石油化工研究院共同研究修订,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PCL基础油”取自 PetroChina Lubricant 的首字母。该企业标准的发布,是中国石油对基础油品牌化的探索,将有利于提高和规范中国石油的基础油质量,就如SK公司的YUBASE基础油、埃克森美孚公司的EHC基础油一样。《PCL通用润滑油基础油》标准精简了基础油牌号,实现了与国际通用基础油牌号接轨,有利于炼化企业组织生产。新标准包含润滑油产品需要的理想牌号和指标,未来,中国石油的基础油生产布局也将参照该标准进行规划,这有助于推动在产基础油的结构和指标调整。同时,该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润滑油公司优化工艺方案,提升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 工信部批准发布58项纺织行业测试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工科[2010]第7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评定纺织品白度用白色样卡》等58项纺织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见附件),现予公布。   以上行业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二O一O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58项纺织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期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实施日期 1 FZ/T 01068-2009 评定纺织品白度用白色样卡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品试验中评定白度的白色样卡及其使用方法,纱线和散纤维的白度评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提供了白色样卡的各等级精确白度值, 可以作为永久记录以供新制作的白色样卡,以及在储存或使用中可能发生变化的白色样卡对比之用。 FZ/T 01068-1999   2010-06-01 2 FZ/T 0102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四组分纤维混合物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纺织品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品四组分纤维混合物的含量分析。 FZ/T 01026-1993   2010-06-01 3 FZ/T 12020-2009 竹浆粘胶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竹浆粘胶纤维(棉型短纤维)本色纱线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竹浆粘胶纤维(棉型短纤维,线密度≤1.67dtex)纯纺本色纱线(包括机织用纱和针织用纱)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竹浆粘胶纤维本色纱的品质。     2010-06-01 4 FZ/T 13022-2009 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纯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的产品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纯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混纺竹浆粘胶纤维本色布、提花类、割绒类织物及产业用布的品质。     2010-06-01 5 FZ/T 12021-2009 莫代尔纤维本色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莫代尔纤维(棉型短纤维)纯纺及与精梳棉混纺(莫代尔混用比例在10%以上)本色纱线(包括针织用纱和机织用纱)的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莫代尔纤维(棉型短纤维)纯纺及与精梳棉混纺本色纱线(以下简称“莫代尔本色纱线”)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莫代尔纤维本色纱线的品质。     2010-06-01 6 FZ/T 13023-2009 莫代尔纤维本色布 本标准规定了莫代尔纤维本色布的产品分类、要求、布面疵点的评分、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莫代尔纤维纯纺本色布的品质。本标准也适用于鉴定机织生产的莫代尔纤维与棉纤维混纺、交织本色布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提花类、割绒类织物及产业用布。     2010-06-01 7 FZ/T 12022-2009 涤纶与粘纤混纺色纺纱线 本标准规定了涤纶与粘纤混纺色纺纱线(以下简称“涤粘混纺色纺纱线”)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标识,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环锭纺涤粘混纺色纺纱线(包括针织用纱和机织用纱)的品质。 本标准不适用于鉴定特种用途涤粘混纺色纺纱线的品质。     2010-06-01 8 FZ/T 14017-2009 锦纶印染布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印染布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饰、家纺用的锦纶漂白、染色、印花机织物的品质。     2010-06-01 9 FZ/T 64009-2009 非织造热熔粘合衬 本标准规定了非织造热熔粘合衬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和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鉴定服装用的各类本色、漂白、有色非织造热熔粘合衬的品质。 FZ/T 64009-2000   2010-06-01 10 FZ/T 01085-2009 热熔粘合衬剥离强力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与服装面料粘合后剥离强力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热熔粘合衬的剥离强力的测定。 FZ/T 01085-2000   2010-06-01 11 FZ/T 01084-2009 热熔粘合衬水洗后的外观及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与服装面料粘合的粘合衬,经水洗后对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定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各类热熔粘合衬水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热熔粘合衬水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4-2000   2010-06-01 12 FZ/T 01083-2009 热熔粘合衬干洗后的外观及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与服装面料粘合的粘合衬,经干洗后对外观变化评定和尺寸变化测定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各类热熔粘合衬经干洗后外观变化和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3-2000   2010-06-01 13 FZ/T 01082-2009 热熔粘合衬干热尺寸变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经热处理后尺寸变化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经热熔胶涂布制成粘合衬后与面料粘合时产生的干热尺寸变化的测定。 FZ/T 01082-2000   2010-06-01 14 FZ/T 01081-2009 热熔粘合衬热熔胶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热熔粘合衬热熔胶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材质的机织物、针织物和非织造布为基布的热熔粘合衬热熔胶的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基布不耐溶剂萃取而导致显著影响试验结果的热熔粘合衬热熔胶的涂布量和涂布均匀性的测定。 FZ/T 01081-2000   2010-06-01 15 FZ/T 01080-2009 树脂整理织物交联程度试验方法 染色法 本标准规定了经树脂整理后织物采用染色法测定树脂交联程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纤维纯纺及其与化学纤维混纺的树脂整理本色、漂白、色织物的树脂交联程度的测定。 本标准也适用于天然纤维纯纺及其与化学纤维混纺的树脂整理染色织物的树脂交联程度的测定。 FZ/T 01080-2000   2010-06-01 16 FZ/T 01079-2009 织物烫焦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熨烫时因残留氯而引起泛黄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织物的烫焦程度的测定。 FZ/T 01079-2000   2010-06-01 17 FZ/T 01078-2009 织物吸氯泛黄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因氯漂而引起泛黄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织物因氯漂后的残留氯所引起泛黄的程度测定。 FZ/T 01078-2000   2010-06-01 18 FZ/T 01077-2009 织物氯损强力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织物因氯漂而引起强力潜在损伤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织物经氯漂后断裂强力潜在损伤的程度测定。 FZ/T 01077-2000   2010-06-01 19 FZ/T 64014-2009 膜结构用涂层织物 本标准规定了膜结构建筑用涂层织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合成纤维或玻璃纤维织物为基布,经浸渍、涂层或层压工艺在基布表面覆盖聚合物连续层,作为膜结构建筑用的涂层织物。     2010-06-01 20 FZ/T 64015-2009 机织过滤布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过滤布的分类及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各种纤维为原料的机织过滤布。     2010-06-01 21 FZ/T 54015-2009 造纸网用单丝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网及工业滤网用聚酯单丝和聚酰胺单丝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造纸网及其他工业滤网所用的聚酯、聚酰胺单丝。     2010-06-01 22 FZ/T 54016-2009 造纸毛毯用单丝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毛毯用聚酯单丝和聚酰胺单丝的产品型号、规格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造纸毛毯所用的聚酯、聚酰胺单丝。     2010-06-01 23 FZ/T 54017-2009 间位芳纶短纤维 本标准规定了间位芳纶短纤维的术语、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11~13.32dtex的间位芳纶短纤维。     2010-06-01 24 FZ/T 54018-2009 超细涤纶低弹丝 本标准规定了超细涤纶低弹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10dtex~230dtex、单丝线密度小于0.3dtex、圆形截面、半消光涤纶低弹丝。     2010-06-01 25 FZ/T 54019-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牵伸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牵伸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牵伸丝。     2010-06-01 26 FZ/T 54020-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弹力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弹力丝。     2010-06-01 27 FZ/T 54021-2009 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PTT预取向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总线密度为33dtex~340dtex、单丝线密度0.8dtex~5.6dtex的圆形截面、半消光PTT预取向丝。     2010-06-01 28 FZ/T 54022-2009 有色涤纶工业长丝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涤纶工业长丝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220dtex~4400dtex的有色涤纶工业长。     2010-06-01 29 FZ/T 54023-2009 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 本标准规定了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的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及标志、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酰胺66切片为原料经纺丝而成的聚酰胺66气囊用工业长丝。该产品主要用于汽车安全气囊等产业,其线密度范围为 200dtex~800dtex。     2010-06-01 30 FZ/T 54024-2009 锦纶6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预取向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预取向丝(主要用于加工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 8~444 dtex;单丝线密度1.0~5.5 dtex ,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和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     2010-06-01 31 FZ/T 54025-2009 锦纶66预取向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6预取向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二酰己二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预取向丝(主要用于加工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 8~167dtex;单丝线密度 1.0~5.5dtex,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丝、半消光和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     2010-06-01 32 FZ/T 54007-2009 锦纶6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弹力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弹力丝,线密度范围为 7~390 dtex(合股丝为合股前名义线密度);单丝线密度 1.1~5.0dtex ,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全消光弹力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等。 FZ/T 54007-1996   2010-06-01 33 FZ/T 54014-2009 锦纶66弹力丝 本标准规定了锦纶66弹力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己二酰己二胺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弹力丝,名义线密度范围为7~150dtex(合股丝指合股前的名义线密度);单丝线密度 0.8~5.0dtex,截面形状为圆形的有光、半消光全消光长丝的品质鉴定、验收、仲裁等。 FZ/T 54007-1996   2010-06-01 34 FZ/T 51001-2009 粘胶纤维用浆粕 本标准规定了粘胶纤维用浆粕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粘胶纤维棉浆粕和木浆粕。其他纤维级浆粕可参照使用。 FZ/T 51001-1998   2010-06-01 35 FZ/T 80011.1-2009 服装CAD电子数据交换格式第1部分:版样数据 本标准适用于不同服装CAD之间,以及CAD/CAPP系统之间进行二维版样数据的交换,今后制定的三维数据交换标准需与此标准相兼容。     2010-06-01 36 FZ/T 80011.2-2009 服装CAD电子数据交换格式 第2部分:排料数据 本标准描述的是一种从一个CAD排料软件系统转换到另一个或者是转换到一个CAM排料软件系统的格式。 本标准不适用于曲线插值法或项目管理的定义。所有的曲线以离散型矢量存在并且由CAD软件的分辨率决定。本部分也不适用于代表样片之间或版样之间的尺寸关系,或在二维或三维缝纫产品样片的几何体之间对应,这需要另外制定二维或三维转换标准。   ASTMD7331:2007,IDT 2010-06-01 37 FZ/T 93046-2009 棉精梳机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的分类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工序的精梳机。 FZ/T 93046-1997   2010-06-01 38 FZ/T 93045-2009 条并卷机 本标准规定了条并卷机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工序的条并卷机。 FZ/T 93045-1997   2010-06-01 39 FZ/T 92070-2009 棉精梳机 锡林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锡林的型式、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锡林。 FZ/T 92070-2000   2010-06-01 40 FZ/T 92071-2009 棉精梳机 分离辊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分离辊的分类、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分离辊。 FZ/T 92071-2000   2010-06-01 41 FZ/T 92077-2009 棉精梳机 顶梳 本标准规定了棉精梳机顶梳的分类、标记、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棉精梳机顶梳。     2010-06-01 42 FZ/T 96008-2009 干法腈纶纺丝机 本标准规定了干法腈纶纺丝机的规格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干法纺丝工艺纺制1.32dtex~11dtex腈纶纤维的纺丝机。 FZ/T 96008-1992   2010-06-01 43 FZ/T 93037-2009 棉打包机 本标准规定了棉打包机的型式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将各种棉纱及其织物打成包的打包机。同时,也适用于将混纺织物以及毛毯、麻袋、毛球等打成包的打包机。 FZ/T 93037-1995   2010-06-01 44 FZ/T 94027-2009 帘子线初捻机、帘子线复捻机 本标准规定了帘子线初捻机和帘子线复捻线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捻线的卷装容量为1~1.5kg的捻制化纤帘子线的环锭帘子线初捻机和环锭帘子线复捻机。 FZ/T 94027-1995   2010-06-01 45 FZ/T 94026-2009 轻型初捻机、轻型复捻机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初捻机和轻型复捻线机的型式与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复合捻线的卷装容量为0.5kg(折合成化纤型复合捻线)的轻型环锭初捻机和轻型环锭复捻机。 FZ/T 94026-1995   2010-06-01 46 FZ/T 94020-2009 有梭丝织机 本标准规定了有梭丝织机的规格和主要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织造真丝、人造丝、合成纤维丝织物的有梭丝织机。 FZ/T 94020-1995   2010-06-01 47 FZ/T 90010-2009 电动机底轨尺寸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底轨尺寸及工作图。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机械用电动机底轨。 FZ/T 90010-1991   2010-06-01 48 FZ/T 92040-2009 钢板槽筒 本标准规定了钢板槽筒的产品代号及基本结构参数、要求、导纱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GC型钢板槽筒,即普通络筒机用的钢板槽筒。 本标准不适用对外技术交流或对外贸易验收。 FZ/T 92040-1995   2010-06-01 49 FZ/T 90059-2009 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用电机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湿热环境使用的纺织用异步电动机。 FZ/T 90059-1994   2010-06-01 50 FZ/T 98001-2009 电容式条干均匀度仪 本标准规定了电容式条干均匀度仪(以下简称条干仪)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电容检测法测量纱条线密度不匀的通用条干仪。 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适用于纺织工业测量棉、毛、麻、绢、化纤短纤维的混纺与纯纺纱条、生丝、化学纤维长丝等的线密度不匀及不匀的结构和特征。 FZ/T 98001-1991   2010-06-01 51 FZ/T 98003-2009 电子清纱器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清纱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与纺织机械配套使用的光电式电子清纱器和电容式电子清纱器(简称清纱器)。包括数字式清纱器。 FZ/T 98003-1994   2010-06-01 52 FZ/T 98005-2009 纱线捻度仪 本标准规定了纱线捻度仪的基本功能和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计数法、退捻加捻法测量纱线捻度的捻度仪。 本标准不适用于手摇纱线捻度仪。     2010-06-01 53 FZ/T 98006-2009 缕纱测长仪 本标准规定了缕纱测长仪的基本功能和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卷绕方式测量多种纱线长度的缕纱测长仪。     2010-06-01 54 FZ/T 97021-2009 电脑织袜机 本标准规定了电脑织袜机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电脑控制的平板、毛圈等单针筒、双针筒的袜机。     2010-06-01 55 FZ/T 97002-2009 针织横机 本标准规定了针织横机的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宽度不大于157cm/62的手动、电动针织横机。公称宽度大于157cm/62的针织横机及电脑控制的针织横机机械部分技术要求亦可参照采用。 FZ/T 97002-1991   2010-06-01 56 FZ/T 97022-2009 多梳栉经编机 本标准规定了多梳栉经编机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配置的梳栉数在18把以上的多梳栉拉舍尔经编机。     2010-06-01 57 FZ/T 97023-2009 缝编机 本标准规定了缝编机的术语和定义、规格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纤维网型、短切毡型、双短切毡型、全副衬纬型缝编机。     2010-06-01 58 FZ/T 94055-2009 验布机 本标准规定了验布机的主要规格和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对棉毛、麻、丝化纤纯纺、毛纺及混纺织物检验、计长的验布机。     2010-06-01
  • 环保部称明年将推行国四汽车排放标准
    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刘志全9月5日表示,我国轻型汽车目前采用的是国三标准,明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国四标准。   刘志全在2010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指出,目前欧盟已将车辆碳排放纳入标准体系当中,我国可能会在国四标准当中将这一项列入其中。   刘志全还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加强新生产车辆的排放控制,包括制定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完善达标车辆的申报制度 强制维修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开展排放超标车辆的召回工作,并加速淘汰高排放车辆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在大气污染中所占的比例达到75%以上,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 室温测量将出标准 测量点离墙壁至少1米远
    供暖纠纷取证难的情形有望得到解决,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采暖室内温度测量方法》昨日在质监局官网上征求意见,对仲裁测量和日常室温监测中的测量点、测量方法的选择作了详细规定。   室内温度不达标,在室内哪个部位测得的温度能代表室内温度?怎样测的温度才能让双方接受?此前,市民在投诉室内供热不够,或与相关单位打官司时,经常会碰到标准和举证的难题。此次,《住宅采暖室内温度测量方法》草案对住宅采暖室内温度测量的测量仪器设备技术要求、测量方法、数据处理及测量记录与报告作了规定。   依据草案,对于因纠纷引发的仲裁测量中,温度测量点应设置在距离外墙内表面不小于1.5米、内墙不小于1米,距离地面正上方1.4米范围内的任意位置。当用户对单点测量存在疑义,或受测量房间的使用面积大于30平方米时,应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均匀选取5点同时进行测量。   在单点测量时,应用专用支架将温度测量器具放置在测量点上,高度调整到1.4米,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仪表显示值在10分钟内变化不大于0.2℃时,开始读数,每分钟读数一次,共计3次。   多点测量时,温度测量器具应放置在所选择的5个测量点上,高度调整到1.4米。当仪表显示值在10分钟内变化不超过0.2℃时,开始读数,每分钟内5个测量点依次读数一次,共计3次。   另外,草案还明确了供热企业对住宅进行的室内温度抽测、定期巡检等日常室温监测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测量点应设置在室内活动区域中,且距楼层地面高度0.7米至1.8米范围内。活动区域特指在室内居住空间内,由距地面或楼面0.1米和1.8米、内墙表面0.3米、外墙内表面或固定的采暖空调设备外轮廓线0.6米的所有平面所围成的区域。当温度测量器具显示值在10分钟内变化不大于0.2℃时,开始读数,每分钟读数3次,取读数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草案还明确了温度测量工作时的环境条件。进行温度测量时,户内采暖系统须保证正常运行,同时关闭门窗,避免传感器被阳光直射。读取温度测量器具的显示数值时,现场人员尽量不要走动。另外,现场测量时,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并出示测量仪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校准证书,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 北京新推6项排放标准
    3项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和3项油气回收地方标准,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将于今日及7月1日起分别实施。这6项标准是由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修订颁布的,标准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北京市控制机动车的污染,使车辆排放更低碳化。   据了解,目前我国机动车油耗水平与国外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例如,我国乘用车百公里平均油耗为8升多,随着近两年城市SUV、豪华车等大排量车的增加,平均油耗可能还要更高一些。这明显高于欧洲6升多和日本不足6升的油耗水平,与我们目前要走的低碳路线不相适应。   一位环保部门的官员告诉记者,我们城市的氮氧化物浓度一直在持续升高,尤其是道路两侧的一氧化碳,主要是由机动车排出来的。这对行人包括司机、交警及道路旁边的居民影响很大。   据悉,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非法行驶的黄标车,而据专家介绍,一辆黄标车的废气排放量等于12辆绿标车排量的总量。所以,北京不断采取措施进一步淘汰黄标车。专家表示,不能小看这机动车的污染及危害。例如柴油车排放出来的颗粒物,跟我们所说的马路上的扬尘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它非常非常细,一个小时能排出来100多克,通过呼吸可以进入人的血液,长期下去必然对身体造成伤害。   在此次发布的6项新标准中,据悉,在用汽油车、柴油车、低速货车等3项机动车排放标准,提出了满足国Ⅳ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治理改造的柴油车和符合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用车相应的排放限值。新增的国Ⅳ标准在用汽油车排放限值比国Ⅲ标准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30% 新增的国Ⅳ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放限值比国Ⅲ标准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34% 新增的第二阶段在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的排放限值比第一阶段在用车相应的限值加严了16%。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这3项机动车排放新标准的实施,为保证车辆的排放状况、保持其出厂或经治理改造后的水平提供了管理依据。   与原标准相比,在新颁布的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等3项油气回收的地方排放标准中,储油库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加严了25% 油罐车排放标准中增加了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和回收阀的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 加油站排放标准增加了加油站必须安装在线监控和油气排放处理装置的要求,按照此标准油气回收效率可提高5%~10%,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油气回收设备的工作情况。   专家表示,标准的实施无疑将有利于北京市控制机动车的排放污染,但最关键的还是企业对标准的积极主动执行。而有眼光的企业早已瞄上低碳经济趋势,并拥有更严格的企业标准,这些企业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永远走在最前面。
  • 《仪咖说》vol.17直播预告:当前疫情形势应对与未来发展研判
    又到12月,新冠疫情整整三年。三年间,经历无数。为了防疫抗疫,很多人经历了第一个异地且不聚集的春节,经历了数日甚至数周的居家隔离,取消了原本每年都有的旅行计划......大家逐渐习惯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进入公共场所手机扫码,外出办事前做核酸......因为共同努力着,这三年,我们绝大多数避开了新冠病毒的侵袭。但在这个冬天,很多事情发生了变化。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俗称“新十条”),进一步优化了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逐步调整。同一天,国务院还发布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病毒检测主要方式从核酸检测向抗原检测过渡。随着政策推进,多地疫情形势也发生了变化。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的城市或率先推进政策落地的地区新冠病毒感染人员比例快速增加,网络上一时间出现各种疫情高峰预测图。对于居家隔离的人员,抗原检测成为阴阳判别的主要依据。针对当前我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大家关心的问题,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验诊断中心康熙雄主任,为大家答疑解惑。本期节目将于12月22日下午14:00-16:00在仪器信息网小程序直播,欢迎大家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预约观看。扫码预约一、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二、直播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下午14:00-16:00三、直播平台仪器信息网小程序四、 本期嘉宾康熙雄,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实验诊断中心教授,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导 我国著名临床免疫学、检验诊断学专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专班成员、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临床医学分会 会长、中国医学工程学会医学检验工程分会 主任委员中國醫療器械行業協會現場快速检测(POCT)与智能家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中检体外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精准检测和精准诊断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生物芯片标准化学会副主任委员,主编国家教材和著作30余部,撰写论文300余篇,培养硕博研究生90余人。承担国家863,973等课题8项,国家奖评审专家、医疗器械创新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首届医学技术教育指导委副主委、诊断学专业委主委。科技部国合司、社发司和基础司项目专家。2011年荣获“科学中国人”奖。2021年全国科技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五、 本期议题议题一:关于奥密克戎感染,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议题二:深入认识当前新冠病毒检测主流方法:抗原检测议题三:疫情发展趋势研判扫描二维码提前预约
  • 5月起海南全面推行国III标准汽油
    日前,海南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了《海南省推行国III标准汽油实施方案》,从今年5月1日零时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国III标准汽油,同时停止销售非国III标准汽油。海南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省范围内推广国III汽油的省份。   国III标准汽油是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III标准),其准确定义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中的第三阶段和控制要求。   国III标准汽油也称为高清洁汽油,是以无铅汽油为基础,按照比例加入一种多效汽油清洁复合添加剂而构成的。国Ⅲ汽油与国Ⅱ汽油比较,硫含量低,有效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排放量,推广使用国Ⅲ汽油可直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同时保护车辆排放控制系统和发动机的正常运行。目前,全国仅有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广州、深圳等城市推行使用国III或国IV标准车用燃油。
  • 国家认监委在宁波举办“出口企业标准应用论坛”
    国家认监委努力发挥认证认可的基础保障作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针对宁波出口企业众多,发挥管理检验检疫标准的优势,抓住企业急需解决的标准问题,于10月10日在宁波组织了“出口企业标准应用论坛”。 论坛由国家认监委和宁波市政府主办、宁波检验检疫局承办。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宁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和民、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山巍等出席论坛。宁波地区130多家出口机电产品龙头生产企业的160多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 论坛以“以标准保产品质量有效提高,用标准促出口贸易健康发展”为主题,在质量管理、标准、认证和法规等方面提供一系列的咨询和培训服务,为企业开展国外技术措施讲解、培训和技术指导的重要活动。 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在发言中强调:产品质量的高低优劣与企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我国的标准化“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企业是标准化工作的主体。企业既是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标准制修订过程的主要力量。希望通过本次论坛使企业在外贸工作中学会利用标准的武器,提升产品的质量,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建立和保护自身品牌并持续发展。 宁波市副市长邬和民在发言中指出:标准的应用对于促进自主科学创新,自主品牌建设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标准的应用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既是企业组织、规范生产的依据,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的重要的技术依据。“出口企业标准应用论坛”是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希望企业能够主动应对,掌握标准、用好标准,努力用标准化来占据产业发展制高点,就能在转型升级中把握先机。 来自国家认监委、中国家电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院的专家从我国标准化工作现状及发展趋势、企业如何参加标准化活动、小家电领域我国标准与国际常用IEC、UL标准差异分析等三个方面向代表们进行了讲解。部分企业界代表就标准化工作创造效益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参与论坛的企业代表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论坛受益匪浅。过去由于不知道标准,拿来业务就生产,由此吃了不少亏,企业的长远发展也受到了影响。听了报告有茅塞顿开的感觉,知道今后的路怎么走了,又重新看到了新的希望。希望政府部门今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为企业多提供一些交流学习的平台。宁波市相关政府部门对论坛也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说,此次标准论坛的举办,是国家认监委寓管理于服务的重要举措,是对宁波市出口企业开展的一次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宁波的发展,外向型经济是重要支撑,过去我们强调关税意识,发展到一定程度开始强调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意识,今后,我们还要更多地强化认证认可意识,通过推动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提升出口企业对标准的整体认知度,推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应用标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 陕西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系统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新建或改造不少于60项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制修订不少于20项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筹建1至2家碳计量监测和技术中心。主导或参与2项以上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完成1至2项国家及行业标准制修订,完成不少于5项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供给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30年,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碳排放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关键领域碳排放计量测试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测量能力基本具备,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限额及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及生态碳汇标准逐步健全,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更加显著,标准化工作重点实现从碳达峰向碳中和目标转变。《实施方案》指出我省将完善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体系,参与国家、行业碳排放术语、分类、管理体系、碳信息披露等基础标准研制;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节能基础共性标准制修订,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修订等;加快布局碳清除标准体系,加快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等碳清除技术标准研制,发挥标准对碳清除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引领作用;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金融服务,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制修订;完善计量技术体系,加强基础前沿碳计量技术研究,加强共性关键计量技术研究等。《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实施8项重点工程和行动,包括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碳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工程、碳计量标杆引领工程、碳计量精准服务工程、碳计量区域合作工程以及双碳标准强基行动等。
  • 最高法明确环评、监测机构“弄虚作假”四种追责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6月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显示,&ldquo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或者明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虚假而出具严重失实的评价文件&rdquo 等四种情形,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共十九条,主要从八个方面对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解释。   这是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生效以来,最高法在《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后,相继颁布的第二个审理环境责任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今年1月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什么行为属于这里的&ldquo 弄虚作假&rdquo ,环保法中并未明确指出。为了增强本条的实际操作性,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就此问题详细列出了四种认定情况。   这则司法解释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弄虚作假: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或者明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虚假而出具严重失实的评价文件的;   二是环境监测机构或者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维护、运营的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隐瞒委托人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事实的;   三是从事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与委托人恶意串通导致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是有关机构在环境服务活动中因其他弄虚作假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   记者获悉,最高法今日发布的这则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6月3日起施行。
  • 国家将统一标准测定汽车实际油耗
    12月16日讯 汽车油耗不再由厂家说了算,而有了统一的检测标准。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汽油或柴油车都必须张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注由统一标准测定的市区、综合、市郊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   在市区某企业工作的小余最近刚买了一辆汽车,他告诉记者,买车时自己最看重的就是燃油经济性,可毕竟在车行试车时因路程太短,想一下子就了解是不是省油不容易,所以实际油耗怎样一时很难知晓,“最后我只能咨询身边购买过同车型的朋友,咨询他们实际的耗油量大概有多少”。   记者随机采访了许多消费者,他们都表示,买车时,销售员往往会夸大汽车的节油性,所提供的油耗值也是不值得信任,所以他们大都从老车主那里了解汽车的真实油耗,“汽车身上贴上由统一标准测定的实际油耗标注,就直接多了”。   据悉,《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对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的检测与申报、备案、标示、公布、监督处罚等都作了相关规定。
  • 上海将出台四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月25日电 上海市食药监局今日透露,上海将出台四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现制饮料》标准、《中央厨房卫生规范》、《火锅中罂粟碱等的测定 液相-串联质谱法》以及《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这些地方标准的出台将填补目前尚无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空白。   上海食药监局表示,四项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针对此间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将有利于强化相应业态和产品的风险控制,有利于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据透露,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新近组织召开了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会议,对《现制饮料》、《中央厨房卫生规范》、《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火锅中罂粟碱等的测定 液相-串联质谱法》等四项地方标准等进行审议。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均通过审议。   据介绍,《现制饮料》标准对现制饮料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以新鲜水果、蔬菜、谷类、豆类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压榨、粉碎等方法现场制作或以浓缩液(汁)、果蔬粉、糖浆、现榨饮料等原料现场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饮用的饮料。该标准对制售现制饮料单位的场所条件、原料、食品加工过程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比如标准规定,在现制饮料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添加剂,现榨饮料一般情形下不得加水,只有当产品及工艺必需方可加水,所用原料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   专业人士指出,这一标准的出台和贯彻实施,对防止现制饮料中滥用食品添加剂、控制交叉污染具有积极地规范作用,有利于改善经营单位卫生状况,提高现制饮料的食品安全水平。   《中央厨房卫生规范》是基于中央厨房高风险的业态特点,按照餐饮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的要求,提出了中央厨房加工配送安全卫生的过程要求。标准针对中央厨房加工工艺和供应品种的差异较大,兼顾了不同产品类别、不同加工工艺的特点,突出了各类生产工艺的规范操作要求,对餐饮业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发展、提高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推进中央厨房这种新型的餐饮模式发挥了规范作用。   《餐饮服务团体膳食外卖卫生规范》则针对上海餐饮服务单位团体膳食外卖食品风险高、品种多、供应量大、加工及运输过程条件高等特点,提供了一系列执行标准。   此外,《火锅中罂粟碱等的测定 液相-串联质谱法》检验方法地方标准建立了一种预处理简便、检测灵敏、定量准确且快速的方法来测定食品中罂粟类成分残留物的含量,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也解决了目前火锅食品中违法使用罂粟壳等违禁成分无标准检测方法的难题。   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将根据审评意见,在对具体技术细节做进一步完善后向社会发布,以期规范相关业态和产品的食品安全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申城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 环境保护部发布五项污染物排放及测量方法新标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过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 15097—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4622—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GB 18176 —2016)、《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GB 19755—2016)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等五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表示,实施这五项标准可以大幅削减颗粒物(PM)、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污染,有效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环境质量改善。  邹首民说,我国是一个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鉴于我国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船舶发动机排放标准,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  新标准适用于具有中国船籍在我国水域航行或作业的船舶(如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各类渔船)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千瓦、新生产船用发动机的环境管理,不适用于远洋船舶,远洋运输船舶执行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另外,标准还规定了船舶使用燃料的要求以及船舶和船机实施大修后的排放要求。新标准实施后,船舶发动机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将明显降低,按照每年新增船机1000万千瓦,寿命期为25年计算,实施第一阶段标准3年,所制造投入使用的船机在全寿命期内将减排NOX约140万吨,PM约40万吨 若实施第二阶段标准3年,装用这些船机的船舶在其寿命期内将进一步减排NOX约115万吨,PM约6万吨。若所有内河、沿海及渔业船舶都能符合该标准规定的燃料要求,污染减排效果将更为显著。  邹首民说,我国摩托车行业产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车保有量达9514万辆。据测算,2015年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机动车排放量的比例为:一氧化碳(CO)占12.7%,碳氢化合物(HC)占13.5%,NOx占1.6%。我国虽然是摩托车生产和使用大国,但摩托车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明显差距。为有效控制摩托车污染,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  与现行的第三阶段标准相比,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扩大标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 二是新增污染物项目,对柴油三轮摩托车新增了颗粒物的控制要求 三是污染物限值进一步加严 四是进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 五是提出更加完善的环保管理和技术要求。  邹首民说,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以国四标准实施3年估算,这期间新生产的全部摩托车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内将比实施国三标准减少CO排放约650万吨、HC排放约200万吨、NOx排放约30万吨。  邹首民表示,近些年来国家积极鼓励发展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在内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并且随着技术不断发展和成熟,从2014年开始,我国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产销量大幅上升,且随着我国汽车油耗和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该类汽车的产销量仍将保持增长。由于有电能的辅助,传统汽车的测量方法无法准确评判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因此需要制订专门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新标准是对《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GB/T19755-2005)的修订,规定了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的污染控制要求和测量方法,具体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排放限值执行轻型汽车排放标准(GB 18352.3-2005和GB 18352.5-2013)相应阶段的要求。GB/T 19755-2005仅适用于国二阶段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新标准适用于国四、国五阶段的轻型混合动力汽车的环保管理。该测量方法标准的实施,不会带来额外的车辆技术升级成本。  邹首民指出,近年来我国烧碱和聚氯乙烯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已经成为烧碱和聚氯乙烯最大生产国。该行业不但排放常规环境污染物,还排放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聚氯乙烯工业属于《水俣公约》重点治理的涉汞行业,行业每年耗汞约850吨,约占国内消耗量的85%,占全球消耗量的51%。  新标准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国内行业生产和排放控制现状、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治理技术发展情况以及达标的经济成本等因素,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收紧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实施新标准后,预计废水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总汞和氯乙烯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77%、67%、67%和87%。废气颗粒物、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分别削减51%、72%、58%。  附件1:《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解读.pdf  附件2:《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和《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解读.pdf  附件3:《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解读.pdf  附件4:《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解读.pdf
  • 我国电动车标准将成国际标准参考
    记者近日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悉,《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和《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4项标准,前不久顺利通过审查成为电动车国家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制定并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计42项,其中22项已列为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专项检验标准。   据专家介绍,继上述4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之后,不久我国还将有《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加氢口》、《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和《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氢消耗量测量方法》等新能源汽车标准陆续出台。专家表示,关于电动车的充电站、充电接口和通讯协议,目前国际标准也在制定当中,但由于进程比中国国家标准速度慢,中国国标将成为相关国际标准的重要参考。
  • 工信部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附汽车测试技术网络大会)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含五大方面,15项内容。全文如下: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紧贴汽车技术发展趋势和行业实际需求,践行使命担当,奋力开创汽车标准化工作新局面,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一、持续完善标准顶层设计,加强各方统筹协调1.健全完善汽车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汽车行业“十四五”技术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制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装备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汽车芯片标准体系。2.统筹推进汽车标准化工作。高度重视汽车标准的交叉融合问题,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领域工作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汽车芯片、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的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标准工作开放性和透明度。3.强化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技术来源和行业需求研究,鼓励行业机构、业界企业、社会公众等提出标准需要和意见建议;持续加大标准宣贯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深度解读标准内容和要求支撑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阶段性评估,立足我国政府管理及产业发展趋势持续提升标准质量水平。二、加快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助力产业转型升级4.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动力蓄电池热失控报警和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列标准研究,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进一步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大功率测试方法标准预研,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动力性能试验方法、驱动电机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持续完善电动汽车整车及关键部件标准体系。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起动性能、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等整车标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研究,支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示范运行。加快构建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标准体系,推进纯电动汽车车载换电系统、换电通用平台、换电电池包等标准制定;开展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技术升级方案研究和验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传导充电连接装置等系列标准修订发布。5.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开展汽车软件在线升级管理试点,组织信息安全管理系统等标准试行验证,完成软件升级、整车信息安全和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与报批。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设计运行条件及车载定位系统等L3及以上通用要求类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封闭场地、实际道路及模拟仿真等试验方法类标准的制定发布,面向L2级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开展标准验证试验,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安全工程、应急响应、数据通用要求、车载诊断接口、数字证书及密码应用等安全保障类重点标准制定,进一步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优化完善车辆网联功能技术标准子体系,推进基于LTE-V2X的车载信息交互系统、基于网联功能的汽车安全预警场景应用以及相应交互接口规范等标准的研究和立项,协同推动智慧城市网联基础设施相关标准制定,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能交通系统、大数据平台等的互通互联。分阶段完成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系列标准制定,开展符合我国交通特征的测试设备等标准研制工作。6.汽车电子领域。完成无线通信终端、毫米波雷达、主/被动红外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审查和报批,加快推进免提通话和语音交互标准制定,启动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抬头显示系统、激光雷达等标准研制立项,满足不断增长的车载电子系统标准需求。推进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基础通用标准修订立项,启动整车天线系统射频性能评价、整车辐射发射限值、人体电磁曝露、车辆雷电效应和整车天线系统通信性能等标准预研。完成车辆预期功能安全、车辆功能安全审核及评估方法、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功能安全等标准制定,进一步完善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标准体系。7.汽车芯片领域。开展汽车企业芯片需求及汽车芯片产业技术能力调研,联合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等关联行业研究发布汽车芯片标准体系。推进MCU控制芯片、感知芯片、通信芯片、存储芯片、安全芯片、计算芯片和新能源汽车专用芯片等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芯片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环境可靠性、电磁兼容性等通用规范标准预研。三、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8.能源消耗量领域。完成轻型、重型商用车第四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征求意见,加快推进乘用车第六阶段燃料消耗量、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标准制定。开展高效电机等乘用车循环外技术装置评价方法标准研究,启动乘用车道路行驶能源消耗量监测规范标准预研。完成轻型汽柴油车、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标准审查和报批。9.碳排放领域。开展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术语定义、碳中和实施指南等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和立项。推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相关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电动汽车行驶条件温室气体碳减排评估方法标准预研。四、完善整车基础相关标准,夯实质量提升基础10.汽车安全领域。推动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等标准发布,加快灯光系列标准整合以及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及固定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标准修订。推进乘用车制动系统、前后端防护装置、顶部抗压强度、行人碰撞保护、侧面碰撞乘员保护、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防盗装置等标准制修订,进一步强化乘用车安全要求。做好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标准宣贯实施,推动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标准发布,加快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标准、专用校车安全、专用校车学生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强度等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等危化品运输车辆标准整合,开展轻型汽车/商用车辆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C)标准实施评估及强制性实施的可行性分析,不断提高商用车安全水平。进一步完善车辆事故与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启动汽车故障模式和事故分类等标准预研。11.传统整车领域。围绕自卸半挂车栏板高度、45英尺集装箱列车长度等内容进行调研,适时启动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 轴荷及质量限值》标准修订工作。配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修订,启动空气悬架车辆评价、提升桥车辆技术要求等支撑性标准的研制。加快推进汽车列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修订,开展主挂自动连接、连接装置强度、货物隔离装置及系固点等标准预研。开展3.5t以下轻型挂车标准体系研究,根据行业需求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车辆操控、主动降噪、结构耐久、车内外提示音等方面标准预研。12.零部件领域。推进空气悬架、推力杆、高度控制阀、自动变速器、电子辅助转向系统(EPS)、多种类型传感器、执行器和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开展新型塑料及复合材料的车辆零部件质量标准研究制定。加快压缩天然气(CNG)汽车35MPa压力关键部件等标准升级。五、全面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13.加强全球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全面跟踪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动态及趋势,切实履行《1998年协定书》缔约国义务及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电动汽车安全工作小组副主席等职责,牵头先进驾驶辅助系统部件、自动驾驶功能要求、自动驾驶测评方法、数据记录系统、电动汽车安全、氢燃料电池车辆安全、车载电池耐久性等重点法规项目规划与研制工作,适时提出中国提案。推动1-2项中国标准进入全球技术法规候选纲要,持续提升国际法规协调工作的参与度与贡献度。14.深度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切实履行国际标准化组织道路车辆委员会(ISO/TC22)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雷达特别工作组召集人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动车辆电能传输系统委员会(IEC/TC69)等相关国际标准项目负责人职责,加快推进自动驾驶测试场景、车载毫米波雷达探测性能评价、动力蓄电池系统功能安全、汽车电子/电气部件传导骚扰试验方法等国际标准研究,重点推动乘用车外部保护、负压救护车、安全玻璃、燃料电池汽车低温冷启动及最高速度等国际标准立项并新建1-2个国际标准工作组,持续提升中国标准国际化影响力。15.务实推进中外标准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与平台,巩固并扩大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和法规协调工作成果,共同提出国际标准法规提案,联合开展相关标准法规制定活动,推动形成国际标准化共识。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与重点沿线国家开展汽车标准化交流、培训等活动,促进国内外标准化机构间的对话合作,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汇集行业多方资源力量,不断扩充国际协调专家队伍,实现国际协调资源共享和专家有序管理。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我国是世界汽车产销第一大国,据中汽协预测,2021年中国汽车总销量为2610万辆,同比增长3.1%;与之相对应的汽车召回量也有所增长,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21年国内乘用车企召回缺陷汽车851.91万辆。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主机厂和零部件厂高度重视整车品质的提升。针对整车和组件的测试及质量监控,已经贯穿汽车产品开发的各个环节。基于此,仪器信息网联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材料分会,将于4月13-14日组织举办第四届“汽车检测技术”网络大会,为汽车产业链用户搭建一个即时、高效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推动我国汽车测试行业健康发展,助力汽车产业持续提升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及高质量制造。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automobile2022/扫码免费报名参会会议赞助:15718850776(微信同号)刘老师会议日程报告时间报告题目报告人4月13日上午 零部件失效分析09:00-09:30机械传动零部件失效诊断技术研究及其制造设计的改进应用潘安霞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09:30-10:00更新中欧波同10:00-10:30高强度零部件延迟开裂问题探讨唐刚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0:30-11:00电子探针在汽车材料分析中的应用岛津11:00-11:30检验分析报告中的图片表达问题探讨刘柯军汽车工程学会材料分会理化及失效专业委员会4月13日下午 零部件测试技术14:00-14:30汽车橡胶材料测试(拟)苍飞飞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4:30-15:00汽车零部件清洁度测试技术谢宇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15:00-15:30赞助席位15:30-16:00汽车几何尺寸测量(拟)邵双运北京交通大学理学院16:00-16:30赞助席位16:30-17:00更新中冯继军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工艺研究所17:00-17:30车内空气污染检测技术胡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4月14日上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上)09:00-9:30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测评技术研究谢先宇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9:30-10:00动力电池安全性测试技术马天翼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10:00-10:30更新中基恩士10:30-11:00驱动电机测试技术与研究(拟)吴诗宇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11:00-11:30赞助席位11:30-12:00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OBC)与充电桩电源新技术王正仕浙江大学4月14日下午 新能源汽车测试技术(下)14:00-14:30数字射线成像(DR)及工业CT检测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上的应用郑小康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14:00-16:30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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