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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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仪器

  •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00-860-5168转4652
    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天合厂家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一、产品简介TH-NQ8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是一款高度集成、低功耗、可快速安装、便于野外监测使用的高精度气象观测设备。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该设备由气象传感器,采集器,太阳能供电系统,立杆支架,云平台五部分组成。免调试,可快速布置,广泛运用于气象、农业、林业、科学考察等领域。二、产品特点1.低功耗采集器:静态功耗小于50uA2.标配GPRS联网、支持扩展蓝牙、有线传输3.七寸安卓触屏,版本:4.4.2、四核Cortex&trade -A7,512M/4G4.支持modbus485传感器扩展5.太阳能充电管理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6.三米碳钢支架,两节螺纹旋接7.短信报警,超限后向指定的手机上发送短信8.ABS材质防护箱,耐腐蚀、抗氧化,防水等级IP66三、技术参数1.采集器供电接口:GX-12-3P插头,输入电压5V,带RS232输出Json数据格式,采集器供电:DC5V±0.5V峰值电流1A,2.传感器modbus、485接口:GX-12-4P插头,输出供电电压12V/1A,设备配置接口:GX-12-4P插头,输入电压5V3.太阳能供电、配置铅酸电池,可选配30W 20AH/50W 20AH/100W 100AH.充电控制器:150W,MPPT自动功率点跟踪,效率提高20%4.数据上传间隔:1分钟-1000分钟可调5.屏幕尺寸:1024*600 RGB LCD6.部分传感器参数名称 测量范围 分 辨 率 准 确 度 风速 0~30m/s 0.01m/s ±(0.1+0.03V)m/s 风向 0~360°(16方向) 1/16 3°(1.0m/s) 空气温度-40-80℃0.1℃±0.3℃(25℃)空气湿度0-100%RH0.10%±3%RH大气压力30-110Kpa0.01Kpa±0.02Kpa(相对)雨量 ≦4mm/min 0.01mm ±0.2mm 土壤温度 -50~+80℃ 0.1℃ ≤±0.2℃ 土壤湿度 0~100% 0.1% ±2% 四、云平台1.CS架构软件平台,支持手机、PC浏览器直接观测、无需额外安装软件。2.支持多帐号、多设备登录3.支持实时数据展示与历史数据展示仪表板4.云服务器、云数据存储,稳定可靠,易于扩展,负载均衡。5.支持短信报警及阈值设置6.支持地图显示、查看设备信息。7.支持数据曲线分析8.支持数据导出表格形式9.支持数据转发,HJ-212协议,TCP转发,http协议等。10.支持数据后处理功能11.支持外置运行javascript脚本产品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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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总体设计 系统设计遵循技术先进、功能齐全、性能稳定、节约成本的原则。并综合考虑施工、维护及操作因素,并将为今后的发展、扩建、改造等因素留有扩充的余地。通过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工作的内容及专业技术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对比分析国内最新研究成果和应用成果,并结合我国国情,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和部门颁布标准,遵照超前性和客观性相结合,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相结合,现代技术和急促设施改造相结合,以及先进性与经济性相兼顾,管理手段与应用效果相兼顾的指导思想,最终设计并开发了该套县级环境空气质量网络化质控平台。 在系统开发中,综合运用了计算机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GIS开发技术、物联网技术、数据库技术等。 2、设计原则 (1)先进性 采用当前成熟且先进的技术,保持系统硬件、软件、技术方法和数据管理的先进性,保证系统建成后再技术层次上5~8年内不落后。同时具有较强的可移植性、可重用性,在将来能迅速采用最新技术,以长期保持系统的先进性。 (2)可靠性 以可靠成熟的软件产品为基础,结合具体需求进行配置、定制和二次开发的方式进行实施,保证有效缩短项目实施时间,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 系统应能够支持较大并发用户同时进行浏览、操作等与数据库的交互式的操作,并且相对占用较少的硬件资源。当意外事件发生时,能通过快速的应急处理,实现故障修复,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丢失重要数据。 系统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容错能力,确保系统在运行时反应快捷。安全可靠。 (3)安全性 系统安全是系统稳定运行至关重要的因素,本系统采用如下安全机制: 应用服务器应部署在安全防护等级二级以上的机房。 软件采用数字认证技术实现严格的权限控制,未授权人员无法登陆系统或进行相应操作。桌面端和移动端均采用数据证书进行网络安全认证,以便保证数据操作及传输等相关环节的安全。采用身份识别技术,保护系统配置和注册的服务不被非授权请求访问。 对系统重要数据进行加密,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软件采用强大的日志功能,记录用户的各种重要操作和系统的异常信息。 (4)扩展性 随着系统长期的使用,数据量会逐步增大,各地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以后,访问压力也可能逐步增大,因此需要系统在设计时就考虑良好的可扩展性,能够支撑将来扩容的需求,能够以较小的代价升级系统,提升系统支撑能力。 软件系统的建设能够适应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能够灵活扩充,提供系统功能进一步扩大的基础技术支撑。 (5)易用性 系统具有一致的、友好的客户化界面,易于使用和推广,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使用户能够快速地掌握系统的使用。除特殊的、必须的应用外,用户终端全部采用浏览器的方式 快速部署:可以再最短的时间里,进行应用结构和功能的定义、设计、实现。 零客户端维护:除特殊的、必须的应用外,整个系统采用B/S结构,所有的数据及应用都统一在服 务器端维护,用户端只要支持浏览器就可以完成全部操作。 操作简便:采用成熟的产品和先进的系统设计理念,同时应用设计遵循简单实用的原则,做到对操作人员、使用人员最低的技术门槛,简单培训就可以进行操作。 系统易于维护:使用该系统如同使用IE浏览器一样容易,且易于系统管理员维护。 (6)可维护性 本系统采用插件化、面向服务的设计体系,使系统有适应业务不断变化的能力,易于调整、扩充和组合,最大限度满足业务要求。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通信协议和设备技术参数,使系统的硬件系统、软件系统、操作平台之间的相互依赖减至最小,保证没有单点故障,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和恢复预案。 本系统采用集群配置,并且确保客户端能够透明访问集群。同时本系统还采用容错或容灾配置,对系统可能出现的故障有处理预案,并有必要的技术手段支持。 在系统预期的寿命周期内,可以升级和修改,以满足操作和技术变化的需要;售后服务体系要确保系统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周期内能连续运行。 3、设计依据 系统建设严格执行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以保证信息系统工作过程的规范化和信息系统数据的标准化。所遵从的主要标准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环发〔2011〕63号)《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0〕231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 《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国家环保总局函241号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5-200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环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2-200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建设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联网平台是指环境保护部门通过通信传输线路与自动监控设备链接,用于对环境空气质量实施自动监控的软件和硬件,硬件主要包括子站数采仪、子站VPN、子站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VPN、机柜等。 软件部分包括数据审核处理系统、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环境地理信息系统、手机APP。 4.1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的建设主要为实现县级监测中心数据资源的管理。根据信息管理运行的方式与特点,系统的功能应该满足监测数据的审核、处理、查询、统计、分析等等。数据综合管理平台的应用能够为环境部门进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管理、环境规划、决策分析提供支持。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通过利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在数据安全、一致性和分布式处理等方面的优势,将常规6参数、气象五参数等数据集中起来,使用户通过单一界面就可以方便的管理、查询、分析大量的环境数据,从而简化环境数据管理的难度,提高环境数据管理水平。 系统建设遵循《环境数据库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相应要求。采用Web Service数据访问技术、ETL数据加工分析技术等整合环境质量监测各项数据,并通过对数据的整理、加工、分析,提取综合、有效的环境数据结果,为环境质量数据的发布提供支撑,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架构如下图所示: 数据审核处理系统采用四层设计,主要有标准层、审核处理层、数据库层、服务层。在标准层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或标准文件,并符合市级传输协议的相关标准,按照新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了监测数据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通过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系统就能够实现各个层面的良好交流。 审核处理层主要实现对数据的审核和处理。数据审核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自动审核和人工复审。数据处理主要是对采集上来的数据进行汇总、集成、日均值修约等等,合格后才能入库,保证上报的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数据库层主要用于元数据、基础数据的存储和管理等功能,对于已经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管理数据库的县来说,保持现有数据库管理体系,在现有数据库管理体系作进一步开发,作好与省、市级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借口与数据交换功能,数据库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建库管理、数据输入、数据查询输出、数据维护管理、代码维护、数据库安全管理、数据库备份恢复、数据库外部接口等,是数据更新、数据库建立和维护的主要工具,也是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进行原始数据处理和查询的主要手段 (1)、元数据库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描述性数据信息,大量地反映数据集自身的特征规律,方便于用户对数据集的准确、高效与充分的开发与利用。通过元数据可以检索、访问数据库,可以有效利用计算机的系统资源。 (2)、配置数据库 配置数据库主要是针对数据库所支撑的各个平台的相应系统配置做数据支撑,如:系统的后台管理模块等。 (3)、基础数据库 基础数据库存储空气质量监测点基础信息等,是其业务模块运行的基础,系统提供功能对这些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基础数据在整个业务系统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避免基础数据前后不一致造成的系统功能异常。 (4)、业务数据库 根据国标的相关要求以及业务系统相对应标准搭建,在确保数据格式的准确以及可更新性的基础上搭建。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家标准对输入数据标准化,采用标准编码,使进入数据库的数据格式共享,实现数据库之间的数据从技术上可完全交互。 对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库,为数据分析、数据的实时发布提供基础支撑。 在数据服务层主要有数据查询、统计分析以及AQI日报自动生成这些功能,通过Web Service接口与数据库相连。 1)自动审核 在数据传输过程中,针对各项数据上报类型和规范要求,可以预定义数据校验规则,有效保证数据质量,自动审核能够基于《国家空气监测网监测数据标识体系》对异常数据进行筛选剔除,能够对离群数据和PM10、PM2.5倒挂数据进行筛选剔除。对数据项有效值的上、下限以及表达格式按规范进行设置;监测项目的数值间逻辑关系也是审核的重点,进一步校对数据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当上述审核过程中未出现异常情况,则数据审核通过并即可入库,整个检验审核过程由系统程序完成,接收数据时通过采用CRC校验等多种方式,避免了数据录入时的很多错漏状况。对于任何的标记或剔除操作,系统自动记忆,作为日志备查。 2)人工复审 在自动审核的过程中,系统按照设定程序进行数据质量的审核,但由于缺乏对整个运行平台宏观掌控,可能会将无效数据标识为有效数据,或将有效数据标识为无效数据。人工复审就是要实现数据的第二次过滤和筛查,通过对分析仪的运行状态、子站维护情况、数采情况、网络等信息的了解,来确定自动审核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度,对自动审核未做标识的无效数据记为无效并说明无效原因,对自动审核误标识的数据,要将其还原为有效数据并按审核技术要求进行修约,对数据审核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的监测项目、审核所采取的操作等。 人工复审时整个数据审核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对审核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包括一致性检查、无效数据审核为有效、有效数据审核为无效、负值与零值数据的处理四部分。 数据一致性检查 数据一致性检查要求待上报的数据与市站、省站的数据一致。进入检查界面后,点击“一致性检查”,可以查看当日数据的缺失情况,若本地数据或总站数据有缺失,需要进行数据回补操作,下达数据回补指令后,系统将自动向本地缺数平台进行数据回补,对于市、省站数据的回补操作,要在下发回补指令之前对市、省站回补IP地址进行配置,该地址主要用于本地向子站数采下发远程回补指令向总站数据库进行数据回补,只有完成了所有的回补操作并等待所有缺失数据回补完成后,才可以进行审核数据的下一步操作。 无效数据审核 对于某个站点预审核后的无效数据,查看依据国家数据平台软件对无效数据自动标识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应的标识类型,结合实际情况逐个分析,比如:某站点PM2.5的13:00数据标记为PS,那么就要查看当天的站点维护日志该时刻是否确实做过PM2.5的跨度检查操作,从而确定该标识数据的有效性。最后,将判定为有效的数据重新标识为有效数据,完成无效数据的审核过程。 有效数据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可能会将部分无效数据判定为有效,这就需要审核人员充分了解站点的运行情况,通过经验以及与其他时段数据以及历史数据的对比等方法来仔细甄别出未标识的无效数据,实例:某一时段的SO2校准操作过程未做标识,那么这一时段的数据出现了明显高于其他时段或历史数据水平的情况,那么该数据就该判定为无效数据。对于未标识的无效数据的判断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审核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丰富的审核经验才能较好地完成有效数据审核为无效的操作过程。 零负值数据处理 因仪器设备故障、运行不稳定、监测质量不受控或者空气质量较好条件下气态污染物的浓度相对较低时,致使监测数据出现零负值的情况时有发生。系统自动审核过程会将所有的零负值标识为无效数据,容易出现日报中某个污染物有效样本不足的情况,以致影响了数据的采集率。因此需要人工复审所有的零负值数据,努力找出导致零负值的原因,如何排除了设备故障、仪器运行不稳定、监测质量不受控的情况,就要依据修约规则将零负值数据还原为有效数据。 3)AQI日报自动生成 系统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自动生成相关日、周、月、季和年报,并能够以word、excel、PDF的形式导出。 4.2 大气在线监测系统 大气在线监测系统主要作用是采集、存储、处理、审核、统计、分析、展示SO2、NO2、O3等气体分析仪和PM2.5、PM10粉尘分析仪等的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原始监测数据,其工作原理是:传感器和分析仪将多路测试信号按序通过接口协议进入无线通讯节点设备DVR的独立(DTU)传输通道,经避雷处理后输入到单元内数据采集器,采集器将采集的数据经过无线数据传输终端通过 TCP/IP 网络传入到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系统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子站监测数据报送传输协议》规定的内容接收和存储子站上传的监测数据,将接收到的数据进行解析、存储、处理、审核及上传等处理工作,以及在平台上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和展示。 系统负责市、县内所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实时数据接收、处理、审核、展示等工作,数据的审核、处理遵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环境空气PM2.5和PM10自动监测有关问题的技术规定(试行)》以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规范或标准文件,并符合市级传输协议的相关标准,按照新标准和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监测数据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实时数据经过审核后才可用于评价及上报,系统具备数据自动审核、人工修正、分段审核、检出限控制功能,审核后的结果自动上报给市、省级监测站,保证数据上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能实现对大范围内多源、多种类环境要素质量进行自动连续在线的实时接收、处理、审核、上传、备份等功能,在将分布于不同地方的采集设备的监测数据在线接收的同时,具备1点多发功能,向市级监测联网平台采用POST方式将按照传输格式和协议要求的数据实时发送,同时通过VPN专用网络向总站、省站等多级、多个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转发环境监测数据,并与其它职能部门的物联网平台对接,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联共享。 系统基于市县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监测设备及业务系统的实际需求设计,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系统及相关数据,对已有的支撑性应用软件系统通过系统集成或数据接口的方式将其纳入本系统并提供良好的系统和数据接口,便于数据实时更新和系统间的平滑应用。 数据的上传将严格按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05)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 477-2009)以及《山西省污染源监控系统数据采集和传输协议》的相关规定,设定传输软件程序,实现相关监测数据向上级环保部门相应系统的自动上报功能,具备一点多传功能,提供监测数据定时上传、自动补传功能,并可以自由设置数据上传点和上传时间间隔。 系统与现有国家、省、市平台接收软件可实现对接,可同时向国家、省、市、县环保业务部门和多级、多个环境监控中心转发原始环境自动监测数据,系统中数据在向上传输的同时,可将现场的原始数据自动存储在本地数据库中,实现数据备份功能。在现场数据遭到破坏的情况下,直接调用最新备份数据实现数据恢复功能。系统接收数据包时采用CRC校验等多种校验方式,确保了上传的实时数据的准确性。 实现各监测站点实时环境质量发布(含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信息、各污染物浓度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等信息),并可根据各监测点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的不同对底图进行渲染展示,同时,并采用多种形式例如列表、地图、表格等展示。 本系统完全采用B/S结构,客户端无需安装、无需配置任何软件,通过浏览器就可以实现全部操作;瘦客户端设计,无需在客户端下载任何插件,可以使得系统在窄带网络上运行流畅。 本系统实现将GIS技术应用到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的管理,实现空间数据和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的深度融合。建立环境质量监测空间数据库一体化的编码方案,实现环境质量信息的综合管理。将各种环境质量监测因子与电子地图融合在一起,用户通过简单地在地图的点击可以直接显示区域范围内监测点监测数据等,实现数据的综合查询与分析。 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对空气质量监测信息(位置信息、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空气质量分指数等)进行更直观的展示。GIS地图具有放大、缩小、漫游等通用功能,并能方便维护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信息的增加、删除、修改等。 AQI数据发布系统基于GIS系统,实现实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并可根据各监测点各项污染物实时浓度的不同对底图进行渲染展示,同时,并采用多种形式例如列表、地图、表格等展示。 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可拓展性原则,为未来数据接入预留足够的接口,在不用对系统做任何更改的情况下,可以自由增加监测站点数据资源,能够与扩展的监测站点进行无障碍对接。系统建设完成后,具有以下功能特点: 1)数据采集 人工设置一定的数据接收时间间隔后,系统自动按照设定的接收频率采集各类监测数据,包括分钟、小时监测数据以及状态数据、设备参数等,过程中无需人工干预,全天自动采集。 2)数据存储 系统接收实时监测数据的同时,将采集的大量数据统一存储到本地数据库中,实现数据备份功能,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以及各种系统故障的及时排除和数据库的及时恢复。 3)分段审核 数据审核过程支持分段审核,审核人员在审核小时值时,可随时分段进行,便于发现连续出现的无变化的异常值,数据审核人员如果需要进一步查看数据有效性的时候,可查看该小时内的质控结果数据,作为审核的参考依据。 4)人工修正 在自动审核的过程中,系统无法识别处于有效范围区间内的异常值,人工修正就是要实现数据的第二次过滤和筛查,日报人员可以按国家的技术规范修改污染物的监测值、标记位,修改时可以填写“备注信息”对修改原因进行注释,对于修改过的数据可以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查看,还可以还原原始数据。 5)数据上传 实时监测数据完成审核后,将通过传输网络自动上传到市、省级监测平台,保证数据审核结果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传输网络主要利用VPN网络,用户通过接入内部虚拟专网的方式与Internet进行隔离,可对整个数据传送过程进行加密保护,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数据补传 当网络通讯中断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数据缺失时,系统将自动对子站数采系统下达远程数据补传指令,向相应的缺数平台进行数据补传,还可以对市、省级监测站缺失数据进行数据回补,只需要在系统上对总站数据回补IP地址进行简单配置,本地就可以向子站数采下发远程回补指令对总站数据库进行补传。 7)检出限控制 因仪器设备故障、运行不稳定或其他监测质量不受控情况下出现的负值和低于检出限时,按相关技术规范对监测值进行标记;在环境空气均处于极低水平的条件下,部分仪器设备小时监测结果出现负值或零值时,对于低浓度未检出,取监测仪器最低检出限作为监测结果参加统计。 8)监测点位GIS地图在线显示 系统内所有监测点位按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归类和展示,监测点位图标颜色按其当前空气质量指数AQI表示颜色动态显示,图标上方注有具体的地理位置,方便用户直观、一目了然掌握各个行政区域内监测点位的部署情况和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系统提供多种方式的地图效果(矢量、卫星、三维)来实时显示空气子站的位置和实时数据。 9)站点数据实时状态查看 用户点击监测点位图标后系统自动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站点地理位置、首要污染物、发布时间、各项监测因子实时数据等信息,空气质量指数AQI数值与表示颜色搭配显示,。 (1)地图基本操作 全图 在任何状态下,当点击工具栏上按钮,地图自动缩小至全图(最小比例尺)的状态。 地图的放大、缩小、漫游 能够通过选择工具来放大、缩小和平移地图,改变地图的中心和视野,可以进行局部放大和缩小。 漫游 当点击工具栏上图标时,将激活地图平移的功能,此时只需在地图窗口中按住鼠标左键并拖拽地图,即可查看在当前地图窗口以外的地图内容,此操作不会引起对地图的缩放。 (2)大气质量监控点位置 在GIS系统前端界面上,显示各监测、监控点位置分布状况,并对各监测监控点实时监控,实现临界提示、超标预警。 通过放大、缩小功能可以查看区域内所有监控点部署情况,监控点图标颜色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表示颜色,地图下方提供空气质量等级区间条,方便用户对比查看各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状况。 (3)大气质量监测因子数据显示 实现在线监测数据的实时刷新、实时调用,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监控点图标,直接查看空气质量SO2、CO、O3、NO2、PM10、PM2.5以及气象参数的实时监测数据。 系统利用GIS技术把大气质量应用软件构筑于污染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图形库管理系统之上,提供具备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处理和直观表达能力的应用。 本项目环境地理信息系统预留二次开发端口,充分满足后期平台升级、功能完善的需要。 4.4 手机APP 手机版发布系统支持Android、IOS等主流的手机操作系统,系统界面简洁、大方,易于操作。系统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实时发布各个监测站点的PM2.5、PM10、SO2、NO2、O3、CO小时浓度值,以及O38小时的滑动平均值,PM10、PM2.5 24小时滑动平均值,并绘制过去24小时的浓度曲线图。发布各监测站点的监测站点信息、环境质量AQI、首要污染物、环境质量指数类别、环境质量排名等信息,不仅可以查看实时数据,还可以查询历史数据。按照《HJ633-2012环境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根据环境质量AQI进行颜色标识。 1)实时数据显示 打开应用程序进入主界面后,主界面可查看各个点位数据详情,点击不同监测因子所在方格,同时可以对当前监测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自由切换,下方折线图则对应显示其最近24小时内污染因子变化情况,方便了解监测因子的变化趋势和规律,显示的信息包括: 1、监测点位描述:名称、时间、空气污染程度(优、良好、轻度污染、中毒污染、重度污染)、实时温度、当前时段(白天/晚上); 2、小时浓度均值:包括PM2.5、PM10、 CO、SO2、O3、NO2、 AQI等。 2)历史数据查询 移动端在web端基础上提供简单的查询功能,通过选择监测点名称、始末时间、单站多参/多站单参、数据名称多种形式查询各项参数的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年均值,查询结果备注各项数据的污染程度(优、良好、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采用列表形式直观展现。 3)GIS地图显示 移动端点位状况与web端同步,在地图上显示所有站点的实时数据,站点图标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颜色标识,用户点击站点图标即可浏览到该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浓度、空气质量指数AQI等信息,还可以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数据名称,实现所有监测站点图标显示同一项参数信息,图标根据监测因子或参数的污染等级进行颜色标识。 4)站点关注 此功能主要是为了方便用户浏览关注站点的空气质量状况,可以添加或删除所关注站点名称,用户设置关注站点列表完成后,打开程序后地图上自动显示所关注站点及所在区域,同时提供查询关注站点最近的监测站点功能。 5)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移动端可以便捷的为环境管理人员提供服务,提供辖区内站点空气质量指数AQI时均值、日均值、月均值排名,显示的内容包括排名名次、点位名称、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等信息,显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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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设备个人防护包 环境执法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设备个人防护包 环境执法包XY-300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0年版)》配备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设备(个人防护包),配备了强光手电、安全帽、有毒有害物质防护、辐射防护设备、护目镜、防护鞋等。三、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包详细特点:1、强光手电1)适时变焦系统,远近两用广角/远射模式快速切换2)广角大泛光照明3)鹰眼调焦4)USB分段,带电量管理系统5)尺寸:127X28cm6)六段式散热,有效保证芯片运作7)挡位:强光、省电、爆闪、双击极量8)续航:强光3.5小时9)电池容量:2300mAh10)瓦数:15W11)射程:约200m12)重量:160g13)充电方式:type-C USB快充 2、安全帽1)品牌:霍尼韦尔2)轻便透气,可调节通风孔散热3)防冲击HDPE材质帽壳设计,超过国标和欧标的标准要求4)可调节式减震内衬,人体工程学设计,佩戴舒适5)三重防护设计:HDPE材质、H型框架强力支撑、二次加强顶筋保护6)头围:51-62cm7)保质期:30个月3、有毒有害物质防护1)品牌:3M2)三片式兜帽与护颏设计,与脸部面罩配合3)双层门襟拉链结构,有效阻隔化学液体4)袖口处有拇指环能够固定袖子的位置5)先进的薄膜技术,面料柔软穿着行动时无噪音6)接缝处使用透明的多层挤出复合胶条密封7)采用92gsm的厚型耐用材料制成,面料由抗静电处理的内层无纺布与外层的复合膜结合而成,能够提供高级别的液体防护水平8)特殊接缝处理,锁边缝的基础上额外贴上有5层防化薄膜复合而成的胶带,使得接缝强力得以提高并给予接缝部位有效的液体及颗粒物防护能力4、辐射防护设备1)辐射防护五件套:长袖铅衣+铅帽+大领围领+侧边防护眼镜+手套2)铅当量:0.35/0.53)内部为多层防护材料,防滑性能好,面料结实,容易清洁消毒4)防辐射面料材质5)可调节收缩腰带5、护目镜1)品牌:3M2)防刮擦涂层3)侧翼通风设计,排出湿气的同时,减少粉尘的进入4)材质:聚碳酸酯镜片6、防护鞋1)一体成型,无缝粘合,不易开裂,不漏水2)耐磨防滑,采用牛筋材料,增强抓地性,提升防滑度3)柔软PVC材质设计鞋口,不刮脚4)鞋头防撞设计,保护脚趾7、个人防护箱(空箱)1)尺寸:24寸2)材质:ABS+PC3)合金拉杆4)合金包角5)海关密码锁6)双排万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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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方案

  • 浪声科学仪器中标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土壤分析仪
    2013年8月20日,在广东省揭阳市环境保护局举行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我公司便携式土壤分析仪成功中标。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Beethor X3G 700型便携式土壤分析仪由于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元素的分析误差要求,又有自己独特的技术优势和服务承诺,经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专家慎重协商考虑,决定购买我公司生产的Beethor X3G 700型便携式土壤分析仪,用于该公司对土壤元素快速准确分析、方便对重金属污染源圈定,土壤土质修复等提供可靠检测依据。
  • 大气环境保护质量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于1995年10月30日,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6年4月1日起生效实行。该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为了保障该法的贯彻实施,现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固废法》,抓紧做好宣传普及工作。  《固废法》是我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第一部专项法律,规定了许多新的管理原则、制度和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必须把学习、宣传该法作为近期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首先,要组织环保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法律确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到执法者必先知法,提高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其次,要对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其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配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该法,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知识,动员广大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二、结合本地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实际情况,抓紧做好几项具体工作。  1.尽快做好实施《固废法》的组织准备工作。该法的调整范围广,管理制度多,实施难度大,需要相应的组织保障。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成立了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其他地方也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  2.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我局的具体布置,全面开展本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一至二个城市,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经营许可证的试点工作,注意及时总结经验。  4.切实加强对进口固定废物的监督管理。各地环保部门应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转移的紧急通知》(国办发〔1995〕54号)和国家环境保护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颁布通知》,坚决控制境外废物向我国非法转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进口废物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严格执行《固废法》,推动体定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执法,切实履行《固废法》赋予的各项监督管理职责。在环境执法检查活动中,应将该法的执行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环保部门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立法。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立法是对国家立法的必要补充。有些省市已经制定了关于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他地方环保部门也应从本地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创造条件,积极主动地促进地方立法工作,保障该法在本地区得到有效实施。 五、各地环保部门应就执行该法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及时报告我局。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 多光谱无人机遥感系统助力水土资源调查与生态环境保护
    近日,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一套Ecodrone® 轻便型10通道多光谱无人机遥感系统,并成功进行了首次飞行作业。该系统是易科泰光谱成像与无人机遥感技术研究中心在自主研发生产的轻便型无人机遥感平台基础上,基于倾斜补偿方法及同步触发控制技术,全新推出的一款免云台多光谱遥感监测系统,集成10通道多光谱成像及高分辨率RGB成像,具有机动灵活、操作简单、时空分辨率高、续航时间长等特点,一次作业即可同时获得10通道多光谱影像及高清RGB影像,可为水土资源监测管理、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植物/作物生长发育监测、森林植被调查、水体环境监测、叶绿素效率及植物红边坡度分析等领域提供有力数据支持。

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论坛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放开啦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5﹞3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验收监测申请项目多、验收监测实施单位少、现场监测等待时间久、监测报告(表)编制周期长等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7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根据项目类型由以下单位承担:  (一)应当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且属于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汽车、水泥、电子、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的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其余工业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  (二)生态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有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技术评估机构承担。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三)工业类、生态类以外的其他类别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编制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监测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现场监测单位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  编制单位及现场监测单位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编制单位委托现场监测单位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三、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或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现场监测负责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必须为编制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现场监测负责人必须为现场监测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现场监测负责人的相关资质及在职证明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四、各级环保部门发现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暂停承接其他项目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一)未按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报告(表)的;  (二)报告(表)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  (三)监测数据评价标准明显有误的;  (四)其他未按规定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应依法对相关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罚,并可以视具体情形依法撤销据此作出的行政许可。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相关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当通报未通报、应当处罚未处罚、应当移交未移交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责任。  省环保厅将结合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逐步建立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和验收监测(调查)从业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规范验收监测(调查)市场。  五、本通知所指建设项目均不含核与辐射项目以及环保部委托审批(包含环评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执行。  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经省辖市环保局确认同意后,可以视同县级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84号)文件以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行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0月10日

  •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条件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王英俭,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文清等出席了验收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总部与依托合肥研究院联合建立的环境光学监测理论和技术研究的基地。实验室于2007年10月开始筹建,主要承担环境光学应用基础研究,定量监测新方法研究和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对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以潘德炉院士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听取了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审阅了有关实验室验收材料,实地考察了该实验室,并与实验室领导和科研骨干进行了座谈。专家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完成了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环境光学近侧技术创新团队;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自主研制建立了基于多种光谱学技术的地基、移动、机载和星载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平台,具备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实验室在环境光学应用基础、定量监测新方法、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和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四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实验室研发的环境监测技术已推广应用到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促进重点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建议,在现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 【转帖】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局有望设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02:05 新京报   环保部将首先加强环境监测职能,可能调整污染控制方式,本月底将进行大规模环保检查   3月31日,环境保护部挂牌4天后,首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现在黑龙江的松花江畔,这是他出任部长后的第一次考察调研。巧合的是,2005年松花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周生贤临危受命,出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上任后他赴千里冰封的松花江一线指挥,最终取得了防控松花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决定性胜利。  可以说,松花江与周生贤结下了不解之缘。2007年5月,在松花江调研的他提出了“让松花江休生养息”的观点,继而形成了原环保总局“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治理方针。  今年3月28日,环境保护部挂牌,周生贤谈及就任部长时的感受说:“我们的座右铭是: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健康鞠躬尽瘁!”  环保部首先将加强环境监测  在考察了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和哈尔滨市松花江公路大桥监测断面水质后,4月1日,环境保护部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在此次会议上,周生贤要求,坚决落实松花江休生养息各项政策措施,并要求将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目前,环保部的“三定方案”正在加紧制订中。一位环保部人士称:“三定方案”需要报中编办,估计6月之前能出来。”组建后的近1个月时间里,各司局依然按照原来的职能进行工作。  至于环保部的职能会有哪些变化?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首先加强的职能将会是环境监测方面,“对于各地监测数据的上报,以及发布,都会有加强。”据悉,环境保护部结束挂牌仪式的当天,周生贤和其他部领导就立即举行了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加强环境监测。  在挂牌后第12天,环境保护部组建后首次发布的部门规章也显示出要加强环境监测的信息。名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章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监测数据上报、社会监督等方面都提出要求,并且明确:个人或组织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  该部一官员称,在拟订的“三定方案”中,基本已确定要单独设立环境监测局,以加强环境监测。“目前在环保部的内部司局中也有职能交叉,监测方面,污控司、科技司、环境监测总站都涉及部分监测方面的工作,需要整合。”  另一个设想则是环境监测的社会化。“如类似于环评机构,可以由社会机构来监测,提供监测数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监测数据的不准确和造假,如果哪些机构的监测数据不准确,政府就可以不从你那里购买监测数据,它也就自动会被市场淘汰。”上述官员如是说。  环保执法今年要抓几个大要案  在环保部,与环境监测同等重要的是环保执法。  3月26日,周生贤出任环保部部长的第一次公开露面,就是在全国环保执法工作会上。周生贤说,温家宝总理曾告诫环保部门,执法要像钢铁一样硬,不能像豆腐一样软。所以环保部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环境执法工作会。  周生贤提出,当前必须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包括争取确立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建设规范权威的环境执法监督机构,增加“国家监察”能力,完善地方环境执法监督机构。他表示,今年环境保护部的环境执法将“搞几个重量级的、影响全国的大要案”,对于重量级的大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将一视同仁,严格监督执法。   据透露,本月底,环境保护部将开展组建后首次大规模的环保检查行动,涉及约30个省、市、自治区,检查的重点是后督查,即此前被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改到位。  设“水污染控制司”可能性很大  环保部另一个可能的变化是污染控制方式的调整。王金南认为,水环境是目前中国环境中最重要的问题,而且水的问题很复杂,包括江河、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应该成立专门的司,如“水环境保护司”或“水污染控制司”。  目前,水和空气、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统归污染控制司来管理。王金南表示,环境保护部的机构职能应按照环境的界质来划分,比如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等,都应成立单独管理的机构。“新的环境保护部职能中有一条,组织和实施重大环保规划、政策和标准。这个实施就需要人力资源,需要实施的监督机构。”  环保部的一位司局级官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这是机构设置方案的一种。另一位同级别官员亦表示,设置水污染控制司的可能性很大。此外,还有可能专门针对气候变化设置一个司局。  不过,设立这样的机构,必然要面对环保多头管理、与其他部委职能交叉的问题。如水环境,就牵涉到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等,“其实由谁负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确责任的主体。”王金南说。

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耗材

  • 氮中二氧化硫yzgas8L环境运维检测气体CEMS标准气体实验室分析检测气体邢台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产品用途:环境保护监测仪检漏校验用标气包装说明: 2升、4升、8升铝合金气瓶;组分参数: 组分名称浓度范围平衡气二氧化硫(SO2)1000~5000 X 10-6氮(N2)注:标准气体的选择可根据实际需要及组分之间的相容性做适当调整。由于组分及组分参数不同,标准气体(混合气体)的种类过于繁多,恕无法详细列举,未尽事宜,敬请致电。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
    奥斯恩OSEN-Z噪声环境监测传感器 其他环境监测仪配件的产品介绍: 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条例,严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防治噪声污染,以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奥斯恩特研发出了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全天候24小时实时对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加大力度预防噪声给人们带来更大的危害。 奥斯恩OSEN-Z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符合2级声级计标准,通过物联网技术与现场端仪器仪表进行互联互通,完成对环境噪声数据实时采集,并对采集数据统计分析,计算噪声值,是一种简易型的户外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它由户外监测箱、噪声传感器、数据采集统计分析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服务器云平台软件、微信客户端等部分组成。计测量范围大、功能强稳定性好。应用广泛适用于城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噪声污染源(如施工场地、厂界、道路车辆等)在线监测,噪声数据自动采集、传输它具有全天候监测、无需人值守等特点。 其采用了先进的数字检波技术,具有可靠性高、稳定性好、动态范围宽、无需量程转换等优点。可广泛应用于各种机器、 车辆、船舶、电器等工业噪声测量、也可用于环境噪声、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测量。
  • 源正yzgas氮中氧标准气体8L环境运维气体CEMS8L实验室检验检测气体8L太原生产厂家
    产品名称: 氮中氧气气体标准物质产品用途:环境保护监测仪检漏校验用标气包装说明: 2升、4升、8升铝合金气瓶;组分参数:组分名称浓度范围平衡气氧气(O2)5~5000 X 10-6氮(N2)注:标准气体的选择可根据实际需要及组分之间的相容性做适当调整。由于组分及组分参数不同,标准气体(混合气体)的种类过于繁多,恕无法详细列举,未尽事宜,敬请致电。 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资料

环境保护与检测相关的资讯

  • 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 环境监测领域率先受益
    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障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细化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界限、增强可操作性。 /p p   环保税法将主要污染物分为4类,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污染及噪声。在计税时,不同地区以不同比例折算成当量征收。环保税的征收对象主要针对企业,污染物按量计费对污染排放量大的容易计量的行业将产生较大影响,税额增长会比较明显。并且征税权由环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后,征税力度也将加大。 /p p   同时,该税法直接对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作出明确规定,以10倍为限,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环保费改税,环保产业将全面受益,其中,环境监测直接受益,环保税倒逼企业治污,工业废水治理前景也被看好。 /p p   税法实施的前提是污染物的监测,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公平公开的定量监测成为税法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环境监测相关公司将率先受益。 /p
  • 访全国第一家环境保护监测机构
    环境监测从这里起步——记全国第一家环境保护监测机构   我国的环境监测工作起步于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1971年,北京市“三废”治理办公室新增业务:组织相关部门对大气、水、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及污染源进行监测,并要写出详细记录。   1974年2月21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正式筹建。从此,我国第一家环保监测机构开始运转。   1977年,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正式建成,成为全国第一家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并参与了早期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的制定和修订以及早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等工作。   在新中国成立60年之际,记者走进了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寻找那些尘封的档案。   在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记者见到了现任监测中心纪委书记张红远。说起那些往事,很多情景依然历历在目。“那时我还是个刚刚转业复员回来的军人,刚开始被分到了‘三废’治理办公室,1974年开始筹建监测中心的时候,我又被调到这里,一干就是三十几年。”张红远有些感慨地说。   1973年春,北京“三废”治理办公室(后来组建为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了由30多个单位、近200名科学技术人员组成的“北京市西郊环境质量评价探索研究协作组”,对北京西郊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监测,取得了10多万个数据,初步掌握了西郊的环境质量状况并查明了污染的主要原因,提出了解决办法。   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是,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研制出了我国第一台自动环境监测车。张红远介绍说:“当时我国的监测手段与监测水平都比较低,很多仪器都依靠进口。监测中心与北京市分析仪器厂合作研制了我国第一台自动监测车并在全国推广,为我国环境自动监测和应急监测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示范和引导作用。”   随着管理“三废”工作的开展,各省市相继建立了环境监测站。到1980年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时,全国已建成300多个各级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也于1980年正式组建。到1997年,全国已有各级环境监测站2223个,形成了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中心,省、市、县环境监测站为区域监测力量的全国4级环境监测体系。随着环境监测事业的蓬勃发展,环境监测队伍不断壮大,监测人员近5万名。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组织机构网络化、监测分析技术体系化、监测能力建设标准化的雏形。   走过60年的沧桑巨变,我国的环境监测从单一的环境分析发展到物理、生物、生态、遥感及卫星监测,从间断性检测逐步过渡到自动连续监测。监测范围从一个断面发展到一个城市、一个区域。60年来,中国的环境监测工作从零星、分散的手工监测起步,逐步向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化、技术现代化方向发展。60年来,中国的环境监测紧紧围绕国家环境保护战略目标,坚持为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以说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规律为目标,以提高环境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及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综合分析能力为重要任务,为环境管理、决策、污染控制和环境规划等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5项水质检测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等5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3、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5、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6、 《水质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7、 《水质 氰化物和总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9、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10、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1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析-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部内征求机关各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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