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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卫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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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卫生检测相关的资讯

  • 河北设560个点监测饮用水卫生
    河北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河北省将设立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旨在系统了解河北省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对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根据河北省制定的《2014年河北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全省11设区市和所有含乡镇的县,原则上省会城市设60个监测点,其余设区市设50个监测点,县(市、区)城区设6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除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市政供水外,还应包括自建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同时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设置监测点,保证监测乡镇数至少达到60%以上,监测点的设置应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其次是其它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此外,在每个县选择2所采用自备供水的学校检测末梢水。
  • 卫生部在全国布下1196个食品安全监测点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卫生部昨天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称,目前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建设,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据透露,目前已在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   据介绍,为梳理和做好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卫生部目前已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去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同时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据悉,我国已连续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2011年我国还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卫生部将充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 酱油厂秘方曝光令人作呕 回收头发造酱油
    在城阳经营调味品的郭先生12月11日爆料称,调料品市场有些乱,高端市场被几个大品牌占据,其余的加工厂都在争夺低端市场,一些小的加工厂为了降低成本,用了不正当的方式,他甚至听手下一名曾在外地酱油厂干活的工人说,在工厂里发现用头发来加工酱油的。同时,莱西一个工厂的工人爆料称,酱油需要发酵而成,但有些小工厂竟然不通过发酵,买来一些所谓的“秘方”,往里兑水兑盐,再加上头发提炼出来的氨基酸,就能生产出来酱油,某地有一个村专门收集头发,就是为了加工酱油。   有人用头发做酱油   “头发加工酱油,这种说法我以前听说过。头发和动物毛发可以提炼出动物性蛋白液,也叫液态氨基酸钛淡,用这种物质可以做酱油。以前很多小地方都用这个加工酱油,成本比发酵出来要低很多。”爆料市民郭先生说   “以前我在河北一家酱油厂干过活,是一家小酱油厂,生产酱油不经过发酵,而是用酱色兑水加盐加氨基酸,甚至脏水也往里面倒。老板拿回来的氨基酸也是最便宜的动物氨基酸,里面甚至还有没完全过滤掉的头发。”爆料工人林先生说,“我第一次看到差点吐了。这些氨基酸用时要先用纱布过滤,如果有头发就过滤掉了。专门生产氨基酸的地方,到处都是人和动物的毛发,看着渗人。醋酸兑水就是醋了,就这么简单,自己在家里都能生产。很多村子加工酱油的小厂特别多,但村民都吃知名品牌,自己村里的从来不吃,因为他们了解生产过程。”   生产酱油不需发酵   “正规厂家生产酱油都是用豆类发酵而成,需要差不多6个月的时间。但有些小厂为了省事省力省钱,根本就没有发酵的工艺,甚至连锅炉都没有。加工酱油是往酱色里兑盐、兑水,酱油含氨基酸,正规厂家通过发酵生产出来的植物氨基酸对人的身体没有害处,但这些没有发酵工艺的小厂会用动物氨基酸,这种氨基酸对人的身体是不宜的,国家也不允许用。”   “就像醋,小厂都是从外面进冰醋酸然后兑水,这就成了醋,好一点的小厂用食用冰醋酸,有些小作坊为了图便宜,图味道浓,甚至用工业冰醋酸,工业冰醋酸含有大量的杂质,有致癌物,国家是禁止的。”   “如果你们去一些小厂家,看到没有锅炉没有大罐子照样生产酱油、醋,别觉得奇怪,不经过发酵,他们一样能生产出酱油、醋。”郭先生感慨地说。   记者在抚顺路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看到,酱油的品种繁多,包装也各不相同,高档的酱油大多都是用塑料桶,而瓶装的往往是一些没听说过的小厂,其中莱西的工厂较多一些,还有些塑料袋包装的酱油。袋装的酱油各地的厂家都有,有的连生产地址都没写,而且很多取了和品牌谐音或者相近的名字。据了解,在莱西一些农村,有很多生产酱油的厂家,这些小型的加工厂是否存在用头发加工酱油的现象?12月14日,记者前往莱西周边的几个小镇展开了调查。   村里人不认本地酱油   “这边有几家酱油厂,但规模都不大,我们一般不会从这些厂进货。”莱西院上镇一家专门经营调料品的店主称。   “为啥不就近进货?”听到记者的疑问,店主笑了,“镇上的人不认,咱也没办法,没人买,自然就不能进。”   根据店主的指引,记者在小镇附近找到了一家酱油生产厂家。该酱油厂经理介绍,大部分酱油都销往外地。因为一个月之前刚刚查处酱油黑作坊的影响,该酱油厂经理对于自称来自市区的记者非常警惕。   11月24日,莱西质监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并在烟台路北端仁和梅苑的一间门面房内查获大量的冒牌酱油,这些冒牌酱油主要销往农村大集以及城乡接合部区域。   池子用完不需要清理   在工厂内的发酵区域,记者看到,一排排水泥砌成的墙被分成了几段,上面罩着一层厚厚的塑料布。车间主任将塑料布拉开,记者看到,里面堆满了发酵的豆类。“我们的生产工艺用的是传统技术,发酵达6个月以上。这些还没有发酵好,旁边一些发酵好的,我们都清理出来了。”   记者看到,清理出来的池子中,仍然留有没清理干净的残留物和余味。“池子用完后清理吗?看起来不像清理过。”“池子都是加工酱油的,一种类型,不碍事。”车间主任说。   东面一个小厂房关着门,里面传出搅拌机工作的声音。在记者的坚持下,车间主任打开了大门。记者看到,这个黑漆漆的厂房内只有一个工人,同时操作两台机器,两个搅拌机正在运行。   搅拌机里搅拌着褐色的东西,旁边的地上放着几个看起来很脏并有很大异味的桶,几个桶里面装着还没放进搅拌机的料。记者看了一下,上面浮现不少黄豆,但有些黄豆颜色发黑,像是发霉了。“这是需要搅拌的料,闻着很难闻,但搅拌出来后放上料就好了。”工人说。   操作不当产生致癌物   “听说有些工厂用头发来做酱油,你们工厂是用什么做的?”“确实有用头发做酱油的,我们也只是听说,但我们没有用过,这应该不符合国家规定。”带记者参观的工人说。   看记者关心用头发做酱油的事情,工人和记者聊了起来。“很多理发店的头发基本都是这么处理的,河北、山东很多省份都有这样造酱油的厂子,造出来的酱油价格很低,但人吃了可能对身体不好。”   至于怎么不好,该工人没有细说。记者咨询了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些头发有可能是用来制做一种叫氨基酸液的东西。“很多造假者从头发里面提取动物蛋白制作酱油,但操作不当的话可能产生致癌物质。”有专家告诉说。   据了解,国家对于酱油等调料品中的氨基酸含量有着严格的规定,这些氨基酸本应该通过豆制品、粮食作物等发酵来生成,从中提取植物蛋白,但一些黑心老板为了让调料中氨基酸的含量达标,就利用头发加工出来的廉价氨基酸配制。   不要随便打酱油   记者经常在台东一家理发店理发,这家理发店在台东属于头发“产量”较多的店。理发闲暇之余,我问理发师“剪下来的头发都怎么处理”。理发师称“有人专门来收,四年来好几拨人争夺,看样子很赚钱 ”。记者笑着问“回收头发干什么用 ”,理发师淡定地说“制作酱油呗”。   酱油是粮食酿造出来的,关头发什么事?但通过几天的调查,记者发现,对不择手段追求利益的小厂来说,还真关头发的事。头发可以提炼一种用来加工酱油的物质,由于价格便宜,很多人买来加工酱油。氨基酸和酱油就像白酒和酒精,没有不行,含量低了达不到标准,越高越好。这反倒让赚黑心钱的人制造的黑酱油氨基酸含量比酿造的还高,说不定手一滑就高出国家标准好几个百分点,比辛苦酿造几个月乃至一年简单多了。   一个市民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我是来打酱油的”,红遍全国。以后这句话可不要随便说了,酱油可不能随便打,凡是打来的酱油,多是小厂家生产出来的罐装酱油,不卫生,还致癌。   对于理发店老板的说法,或许很多酱油厂不以为然。酱油从外表能看出什么来?即使用头发做出来的酱油,吃的话,一年两年也吃不死人,有致癌物质也很难检测得到。瞅准了这一点,很多黑工厂不顾后果肆无忌惮地生产。   据了解,来自全国各地的头发和毛发大部分都被集中到河北新乐市,在那里,经过初步加工再销往河北、山东、四川、重庆等地生产酱油,中央电视台等很多媒体也曾进行过报道,报道后也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为什么多次有影响的报道过后又会产生一批“头发酱油企业”?
  • 新冠检测试剂“哄抬价格”,越南卫生部长被革职
    据央视新闻,越南国会6月7日发布消息称,越南国会批准对于越南卫生部部长阮青龙革职决议。在479名国会代表中有473名代表同意撤销阮青龙国民议会代表资格,471名代表同意批准解除阮青龙越南卫生部部长的职务。据越南国会方面表示,阮青龙在任职期间在管理上缺乏责任感、纪律松散以及在发行生物制品和医疗设备相关工作中存在违反防疫规定等问题。6月6日,阮青龙已被越共中央开除党籍。据新华社4月援引越通社报道,越南共产党中央检查委员会3月31日认定,卫生部长阮青龙和曾任科技部长的河内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等高级官员失职失责、疏于管理,导致一家企业哄抬新冠检测试剂盒价格、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越南政府今年1月向国会提交的调查报告指出,越亚科技公司利用疫情非法牟利,同时,部分人在组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报告说,这是越南政府指示公安部紧急和严厉查处的严重违法案件。2021年9月21日,越南首都河内当日起放松疫情管控,解除自当年7月以来实施的保持社交距离措施,允许理发、餐饮等非必需服务行业恢复营业。图为河内街头车流明显增加。(新华社/越通社)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3月28日至31日开会,其间审议这起案件调查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科技部和卫生部党组干事会、科技部领导失职失责,领导、指导和管理工作不到位,两部门部分领导和单位违反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点名”一些领导干部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共同责任,对履职和执行任务中违法违规行为承担个人责任。这些官员包括: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原科技部部长朱玉英,越共中央委员、卫生部部长阮青龙,科技部副部长范公祚,卫生部副部长阮长山等。2021年9月5日,在越南安江省,一名中学生参加开学典礼前接受核酸检测。(新华社/越通社)越南快报网站援引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报道:“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致使国有资本和财产损失,造成社会忧虑并影响党和卫生部、科技部的声誉,必须考虑予以纪律处分。”越通社报道,针对财政部一些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调查将继续。2020年初,为缓解新冠疫情防控压力,越南科技部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其中,军事医学院牵头并同越亚科技公司研发新冠检测试剂盒。去年12月,警方逮捕越亚科技总经理潘国越。初步调查显示,潘国越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同一些省份的医院、疾控中心领导勾结,以远高于试剂盒生产价格的定价向医院和疾控中心供应新冠检测试剂盒。潘国越今年1月承认,哄抬价格幅度达45%,并给越亚科技“合作伙伴”发了8000亿越南盾(约合3503万美元)“奖金”。他还承认通过贿赂一些个人赚取超过5000亿越南盾(2190万美元)。越南公安部3月3日宣布,已经追回、查封、冻结相关涉案人员资产超过1.6万亿越南盾(7006万美元),已发现科技部新冠检测试剂盒研发项目的管理、研究、转让环节存在问题,卫生部在批准试剂盒上市和就价格与越亚科技谈判过程中也存在问题。这起案件先前已导致至少25人接受调查,包括部分省级疾控中心的高级官员。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当地时间5月13日晚表示,越南从5月15日0时起暂时暂停对入境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要求。根据该指示,越南总理要求越南卫生部密切监测疫情情况,以便给予适当指导。根据该国卫生部现行的规定,通过航空、公路、水路、铁路进入越南的人需要在72小时内进行PCR核酸检测或是24小时内的快速测试。检测结果呈阴性方可入境。根据越南卫生部5月13日的统计显示,越南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0693141例,其中死亡病例43063例。
  • 纸杯标准升级引领产业发展
    规定不得用荧光增白剂增白不得使用回收材料 图为超市货架摆放待售的一次性纸杯等商品   胡朝敏最近遇到了一件尴尬事。   这位从湖北来北京打工的个体商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开了一间自己的理发店。前两天他给顾客倒水,一次性纸杯交到顾客手上没多久就开始渗水了。“我赶紧又多拿了个纸杯套上,本想是图便宜,没想到最后得不偿失。”   和胡朝敏不同的是,在一家写字楼上班的白领刘小姐,则对那些五颜六色的一次性纸杯心存余悸:“我曾看到过杯身全部涂成红色或蓝色的杯子,倒上热水可看到褪色,更不要说有气味了,这样的杯子我真不敢用。”   胡朝敏和刘小姐可以感到放心的是,无论是超薄还是彩色的纸杯,从下个月起都有可能在市场上消失了。6月1日,从行标升级为国标的纸杯新标准《纸杯》将正式实施,一同“上岗”的还有国标《纸餐盒》、《纸碗》。随着3个新国标正式实施,不仅结束了我国纸质食品包装容器产品没有国家标准的缺憾,还将引领整个产业升级发展。   质量参差不齐安全堪忧   5月15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附近的一家农贸市场,发现商家对纸杯的质量好坏判断异常简单——看厚度,而且不同价格的纸杯,质量区别很大,至于纸杯的材质以及印刷要求,不仅商户不知道,很多消费者也不关心,他们更多关注外观和价格。   记者注意到,农贸市场的纸杯产品价格从几分钱到几毛钱不等。一些价格较便宜的产品,有的没有QS(生产许可)标志,而且企业生产信息也不齐全。有的纸杯产品,在拆开包装后,都能闻到明显刺鼻的味道。一些摊主透露,前来购买纸杯产品的,很多都是附近餐馆、理发店等个体商人。   随后,记者又来到附近的美廉美、永辉等超市,发现相对于农贸市场的纸杯产品,超市里的产品一般比较正规,产品包装上包括卫生许可证、企业执行标准、工业生产许可证、材质、包装物材质、保质期、出厂日期、数量、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在内的标示基本完整,价格相对也会贵一些。   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曾对北京、河北等11个省、直辖市135家企业生产的108种纸杯、52种纸餐盒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结果发现有15种产品的一些质量指标实测值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纸杯的成本,从几分钱到一块多都有。”北京天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张海峰告诉记者,用原生木浆和回收纸,一吨成本相差上千元,而纸杯的制作工艺又比较简单,大品牌反而做得少,大部分做一次性纸杯的都是中小企业,质量肯定参差不齐。   标准升级引领产业发展   据悉,2006年,国家就出台了行标《纸杯》,取代1997版标准,该标准对涉及纸杯生产使用的物质都做了适用标准规定。今年6月1日,行标正式升级为国标,进一步规范纸杯的质量安全。新国标从根本上对纸杯的原材料、添加剂、制品、包装、印刷等提出了高于行业标准的要求。新标准对纸杯的杯口和杯底印刷位置有严格规定,“杯口距杯身15毫米内、杯底距杯身10毫米内不应印刷”,这样可以避免消费者在使用一次性纸杯时误食纸杯外包装上印刷的油墨,从而提高纸杯的使用安全性。   除明确印刷要求外,对原材料的要求和环保油墨的使用,更是新国标的两大亮点。“其中不得使用荧光增白剂增白、不得使用回收材料,这是在行业标准中也都是没有的,这两项标准为一次性纸杯国标中的强制性标准。”全国造纸工业标准技术委员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因为一旦荧光物质进入人体,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如剂量达到一定程度可能使人体细胞发生变异,成为潜在致癌隐患。   新国标中还规定,生产时要使用环保油墨。“过去我们使用油墨都是苯类的,油墨中含有苯或者甲苯等有毒溶剂,就像报纸一样有味道,其实就是有毒有害有味道。”专家表示,标准还要求“纸杯不应有异味,其底部和侧面均不应漏水、渗水。”   中国造纸学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实施,好多企业将面临模具、模板甚至工艺的调整,这必将带动整个产业升级发展。与此同时,在行业标准尚未废除,且新国标又未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对执行新国标的积极性不会很高,因此宣贯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 卫生部75%的县未设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点
    卫生部部长、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竺在日前召开的卫生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中心任务是突出能力建设,抓好各项任务工作的落实。   陈竺表示,目前在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人才队伍、技术装备等方面,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例如,《规划》要求在“十二五”末完成现行食品标准清理整合,涉及近5000项标准,任务十分繁重。《规划》还要求“十二五”期末将监测点从344个扩大到2870个,监测样本量从每年12.4万个扩大到每年287万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由312个扩大到3120个。而去年我国全年的监测样本量只有15.5万个,尚有75%的县没有设立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点。   陈竺要求,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争取支持,既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更要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和人员的队伍建设 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工作经费和设备投入,强化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医疗机构应急救治队伍标准化配备 同时,还要加强食品安全学科建设和科技人才培养,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技术攻关力度。
  • 卫生部将公布全国饮用水检测结果
    针对最近的水质争议,昨天(1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全国饮用水监测点约3万个   近日,媒体报道,一对北京研究水质的专家夫妇称20年不喝自来水 但北京自来水集团很快回应,北京水质全国最好,自来水可以放心喝。此事引发各界关注。   昨天,在2013年卫生部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国际相接轨,是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其中的106项的指标,从2012年7月1号全面实施。“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在饮用水的安全监管链上,卫生部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饮用水卫生状况监测。邓海华介绍,2012年,卫生部一共监测了饮用水的监测点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和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经完成了6万多份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也将及时地向社会进行公布。   将做好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   邓海华表示,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饮用水安全状况有明显改善。但是也应该看到,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去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邓海华说,在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同时,卫生部也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 奥密克戎患者有啥症状?现有疫苗有用?世卫发声
    近日,“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全球关注,多国陆续升级防疫措施积极应对。世卫组织28日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是否奥密克戎毒株将引发更严重的疾病,正与专家合作了解奥密克戎毒株对于目前的防疫措施,包括疫苗注射等造成的影响。图为在德国柏林拍摄的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致辞画面。奥密克戎毒株是否传染力更强?  世卫称还有待厘清  据报道,世卫组织表示,目前还不清楚是否奥密克戎毒株将引发更严重的疾病,或者比其他源自SARS-CoV-2的变异株传染力更强。世卫说:“初步数据显示,南非的住院率攀升,不过这可能是因总体染疫人数增加,而非奥密克戎毒株特定感染所致。”  世卫的声明还重申,就初步掌握的事证分析,由这个变异株引发的再感染风险可能更高。世卫表示,正与专家合作了解奥密克戎毒株对于目前的防疫措施,包括疫苗注射等造成的影响。  世卫表示:“各大学研究中最初通报的确诊病例,显示年轻患者病情还算轻微,不过探究奥密克戎毒株的严重程度,还需要数日至数周的时间。”  世卫还说,目前持续以PCR筛检确诊病例,并且仍在进行相关研究,以判别奥密克戎毒株是否对于快速抗原检测造成任何影响。9月27日消息,近日,南非派遣一列载有新冠疫苗的火车前往其最贫穷的省份之一,向医疗设施紧张的地区运送疫苗。这列名为Transvaco的疫苗列车在东开普省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旅行,并在七个车站每站停留两周,为人们接种疫苗。  多国升级防控严阵以待  南非宣布保持一级封禁等级不变当地时间11月28日,南非总统拉马福萨就新型新冠病毒变异株发表电视讲话,宣布南非仍将保持一级封禁等级不变。同时,他再次呼吁南非民众积极接种疫苗。  欧洲多国通报发现奥密克戎毒株确诊病例后,英国政府呼吁七大工业国集团(G7)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当前疫情危机。英国目前是G7的轮值主席国。  英国是宣布境内发现患者感染奥密克戎毒株的国家之一,其他还包括德国、意大利等,而欧洲大多数国家已禁止非洲南部多国的客运航班入境。其中,荷兰当局28日报告,在两架从南非飞抵荷兰的航班上,检出至少13例奥密克戎毒株感染病例,未来感染病例可能还会增加。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称,28日起将把非洲的莫桑比克、马拉维、赞比亚这3国列入加强边境口岸防疫措施的对象。关于奥密克戎毒株,他表示“正带着强烈危机感进行应对,将切实采取边境口岸对策”。  韩国中央防疫对策本部当天同13个有关部门紧急召开会议,并决定禁止来自南非等八国的外国人入境韩国,以防奥密克戎毒株进入国内。  当地时间4月12日,英国第三次全国性疫情封锁进入“解封”的第二阶段,非必需品商店、餐馆、酒吧、理发店和健身房等商业机构,经历了近三个月的关闭后,重新开业引来“消费潮”。图为伦敦市商业中心牛津街上人流涌动。中新社发 张梦琪 摄  感染奥密克戎毒株会出现什么症状?  现有新冠疫苗还有用吗?  据报道,一位对奥密克戎毒株发出警报的南非医生指出,她接触的几十个被怀疑患有这种新变种的病人只表现出轻微的症状,而且完全康复,没有住院。  南非医学协会主席库切说,过去10天,她接触约30名对冠病检测呈阳性的病人,但他们的症状与之前的变体有所不同。她说:“这些患者都出现一种极度疲劳的症状,而这对年轻患者来说是不寻常的。”  她说,大多数患者都是40岁以下的男性,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接种过疫苗。他们还有轻微的肌肉酸痛、喉咙痒,和干咳。只有少数人有出现发烧症状。她说,这些轻微症状与其他变种不同,后者的症状更严重。  就疫苗的有效性,新冠疫苗制造商莫德纳首席医疗官伯顿28日说,他怀疑新的奥密克戎毒株可能避开目前疫苗。他说,新改良疫苗可能在2022年初上市。  他说:“如果我们必须研发出一种全新的疫苗,我认为那将是在2022年初才能真正量产。”他说:“身为非信使核糖核酸(mRNA)疫苗,莫德纳厉害的地方是,我们可以非常快速地应对。”  伯顿说,目前疫苗对病毒的保护应该仍然存在,但这取决于一个人多久以前接种疫苗。目前最好的建议是接种现有的新冠疫苗。  此外,与美国制药公司辉瑞共同开发疫苗的德国新生物科技公司日前发表声明称:“如果有必要,可在约100天内出库针对新毒株的新疫苗。”疫苗开发公司强生、阿斯利康等也表示,正在进行相关疫苗调查研究。
  • 卫生部复审标龄满5年的现行卫生检测标准
    国家卫生部于2010年1─3月对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进行复审。经复审,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81项(附件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卫生标准9项(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 GBZ/T160.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锑及其化合物 3 GBZ/T160.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 4 GBZ/T160.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铍及其化合物 5 GBZ/T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 6 GBZ/T160.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镉及其化合物 7 GBZ/T160.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铬及其化合物 8 GBZ/T160.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 9 GBZ/T160.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 10 GBZ/T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 11 GBZ/T160.1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锰及其化合物 12 GBZ/T160.1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 13 GBZ/T160.1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 14 GBZ/T160.1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 15 GBZ/T160.2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 16 GBZ/T160.2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 17 GBZ/T160.2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 18 GBZ/T160.2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 19 GBZ/T160.2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 20 GBZ/T160.3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 21 GBZ/T160.3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 22 GBZ/T160.3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 23 GBZ/T160.4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 24 GBZ/T160.4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 25 GBZ/T160.4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 26 GBZ/T160.5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 27 GBZ/T160.5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 28 GBZ/T160.5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 29 GBZ/T160.5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 30 GBZ/T160.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 31 GBZ/T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32 GBZ/T160.6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33 GBZ/T160.6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 34 GBZ/T160.6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 35 GBZ/T160.7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乙醇胺类化合物 36 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 37 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 38 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39 GBZ/T160.79-2004 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 40 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 41 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 42 GBZ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 43 GBZ/T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44 GBZ/T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45 GBZ115—2002 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 46 GBZ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47 GBZ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48 GBZ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49 GBZ131—2002 医用χ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50 GBZ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51 GBZ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52 GBZ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53 GBZ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54 GBZ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55 GBZ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56 GBZ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57 GBZ/T 144 -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 58 GBZ/T147—2002 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 59 GBZ/T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 60 GBZ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61 WS/T203-2001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62 WS/T200-2001 儿童少年斜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 63 WS/T201-2001 儿童少年弱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 64 WS/T202-2001 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 65 WS219-2002 儿童少年矫正眼镜 66 WS/T182-1999 室内空气中苯并(a)芘卫生标准 67 WS/T183-1999 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 68 WS/T199-2001 公共场所卫生综合评价方法 69 WS/T206-2001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 70 WS196-2001 结核病分类 71 WS177-1999 牙瓷中天然铀的豁免 72 WS178-1999 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 73 WS/T239-2004 职业接触二硫化碳的生物限值 74 WS/T240-2004 职业接触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生物限值 75 WS/T241-2004 职业接触苯乙烯的生物限值 76 WS/T242-2004 职业接触三硝基甲苯的生物限值 77 WS/T243-2004 职业接触正己烷的生物限值 78 WS/T118-1999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 79 WS/T119-1999 生存质量测量表 80 WS218-2002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81 WS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附件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Z/T 145 -2002 个人胶片剂量计 2 WS/T78-1996 克山病监测 3 WS/T105-1999 大骨节病病情动态评价 4 WS/T106-1999 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饮水氟化物的测定方法 5 WS/T193-1999 大骨节病病情监测方法 6 WS/T198-2001 饮水用聚合氯化铝卫生标准 7 WS205-2001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8 WS/T186-1999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去污处理规范 9 WS238-2003 非淋菌性尿道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食品安全法:从“讲卫生”到“讲安全”
    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引发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也使立法机关对出台《食品安全法》更加审慎。   按惯例,一部法律草案一般经二次审议之后意见就基本趋同,三次审议后就将表决通过。   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广泛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谁料想,几天后爆发的三鹿有毒奶粉事件,让这部被千呼万唤的法律“搁浅”。   “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   “孔雀石绿、苏丹红、三聚氰胺,这些我们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化学名词,统统出现在食品事故中了。”食品安全法草案起草负责人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痛心地说,“这些东西,老百姓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尝不出……”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和建议。   不过,到底是修改已有的食品卫生法,还是制定全新的食品安全法,代表们莫衷一是。   在李援看来,“卫生”通俗讲就是干净,注重的是食物的表面现象和外部环境,而“安全”就是无毒无害,已经深入到了食物的内在品质。   就在全国人大代表大规模建议修法之时,相关立法规划也随之启动。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了本届立法规划。次年,食品卫生法的修改工作就开始了。   随着修订工作的展开,草案的内容不断丰富,增加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以及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衔接的内容,已经大大超过了食品卫生法的内容。“这个法律名称再叫食品卫生法就不合适了”。2007年10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至此,方向敲定。   法律名称两个字的改变,意味着从观念到监管模式的提升。李援认为,此前对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他坦言:“这源于监管体制不健全。”具体说来,一是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有漏洞 二是缺乏规范企业行为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从田间到餐桌,多部门分段监管不衔接。   2007年12月,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受国务院委托作草案说明时透露,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对此,食品安全法草案对症下药,一一破解: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分工明晰、相互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督体制 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   当时的舆论认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焊牢了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针对三鹿奶粉事件,食品安全法草案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起草者思考的问题,同样是审议者关注的问题。   在2007年12月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08年8月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审议者不明白,“十来个部门怎么就管不住一头猪”?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参加执法检查时发现,卫生部门只检查卫生,看到有人给肉注水却管不了,因为那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多头管理,反而成了没人管理。为确保法律的实施效果,他们建议,将多头、分段的监管体制,改为由一个部门主管、实行全程监管,或者在原有监管体制的基础上,明确一个主管部门。他们还退了一步,“如果难以做到,建议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监管,其他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相互协调、各负其责”。   不过总体而言,大家普遍认为,二次审议稿修改得比较好,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早通过。   但是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后的几天里,三鹿有毒奶粉事件浮出水面。   2008年9月10日,陕西、甘肃、宁夏等地出现多个婴儿患肾结石病例,疑为食用问题奶粉所致。11日,三鹿集团承认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稍后,不少品牌奶粉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近30万名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一时间,老百姓“谈奶色变”。   这个突发事件成了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试金石。   “随着三鹿奶粉事件的情况每天被披露,我们就对照着现在的草案,看对暴露出的问题是否能管得住。”李援说,“几乎是和事件发展同步的,今天看到有问题,就加一条,明天又有新的问题了,就再加一条。”   三鹿奶粉事件中,最致命的问题便是添加了三聚氰胺。为此,草案三审稿增加了两条规定,其一是卫生部门在制订食品添加剂标准时,要经过风险评估,证明食品添加剂是“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食品添加剂目录,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立法部门发现,三聚氰胺的添加是在奶站环节,也就是在牛奶被企业收购之前,就被添加了三聚氰胺,而奶牛养殖及牛奶收购站归农业部门管理。此前的草案中,因为规定食用农产品由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所以农业部门是被排除在食品安全监管链条之外的。于是,三审稿在二审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的监督管理”规定。   立法部门还注意到,对于三鹿奶粉存在的问题,很早就有人举报反映,但直到9月才被处理。为此,三审稿增加规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依法进行检测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在这次奶粉事件中,有不少被检出三聚氰胺的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已经废除了食品的免检制度。草案三审稿更是从法律高度明确,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   “‘民事赔偿优先’的规定,也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才规定的。我们发现,按照规定,行政罚款就已经先让三鹿破产了。所以国家不能先把钱拿走,而是应该让民事赔偿优先。”李援说,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各相关部委对草案的每条规定都抠得非常细,“一定要明确责任和权力所在,以免将来出了事故之后责任不清”。   立法部门抓住了这次难得的自我修正的机会。到2008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已经作出了8项重要修改。   “尽管有一些反对意见,但是我们还是把这些修改意见坚持写上了。”李援说。   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得以通过   “食品安全法草案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作出规定,非常必要和及时,也顺应民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新草案这样评价。   2008年10月24日,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活跃起来。   如果没有重大分歧,法律草案一般经三审就会通过。那么这部在提交三审前作了较大修改的草案,要不要付诸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有了分歧。   有委员认为,这次三审不安排通过是完全必要的,这是一部涉及到民众生命健康的法律,应该认真地再审一审,再广泛听取一下人民群众的意见,让它更科学、更合理。但也有人建议这次会议审议后通过,因为“百分之百、十全十美也不可能,现在很需要这样一部法律”。   但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普遍认为,修改后的草案还是有不足,尤其是监管体制问题。   “许多委员都提出,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都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如果还维持这种监管体制,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就不可能改变。”李援说,这也是我们这次立法特别关注的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就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造成我们的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突出的表现,教训非常深刻”。   “现在一下子让国务院把体制完全理顺还不太可能,但是这件事又非常重要。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建议国务院成立一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以后再理顺。”牟新生等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共识。   “设立国家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建议,在草案二审时就曾有人提出过,但未被采纳,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终于被立法者接受了。“这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之上的一个很大的推进。”李援认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就可以对各个底下监管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出现问题以后进行协调,然后把这些漏洞都给补上。”   接下来,全国人大又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对三鹿奶粉事件中出现的“明星代言”问题作出规定,要求代言明星承担连带责任。   草案的四审,原本被安排在2008年12月进行,但由于一些重要问题尚需明确,四审又被顺延两个月。2009年2月28日,跨越两届常委会、经历了四次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一个相对完美的状态,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经表决通过。   回顾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李援深有感触地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催生法律的制定,在世界各国都不例外。”   不过还是有人对此感到“后怕”———如果没有三鹿奶粉事件,或者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出台之后,又将是怎样的情景?
  • 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应用之-职业卫生现场检测
    2013年5月9日,某职业卫生系统用户携Mars-400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对该市家具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本次工作任务主要针对木板和钢材加工车间里工人所接触到的化学有毒物质进行检测,评价其职业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毒物主要是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此次监督检查中,Mars-400型便携式气质联用仪在现场检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家具生产企业的有机污染主要来自油漆、涂料、压板胶等化工产品。工作人员将检测点设在不同的车间。Mars-400型便携式GC-MS具有优异的便携性,体积小、重量轻,可单人背负至检测现场。仪器开机自检预热后,检测人员将采样探头直接对准车间生产线的上层空气,利用内置吸附热解析系统对采集气体进行富集并热脱附后随载气进入色谱分离系统。经分离的样品进入质谱检测器,得到总离子流图。经过数据分析得到检测结果,浓度较大的为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等,经鉴定检出物质与喷漆工艺中所使用的油漆、溶剂等所含组分相符。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可以在仪器开机的状态下移动至其他检测点,直接进行检测,节省了重新开机预热的时间。仪器采用快速色谱分离技术,使仪器分析速度比常规色谱技术提高了4倍以上;且两次数据采集之间的准备时间也比常规气质联用仪缩短三分之二。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油漆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压板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喷涂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Mars-400型便携式GC-MS在喷漆打磨车间进行现场检测 本次检测工作中除了使用便携式GC-MS进行现场检测外,工作人员也用大气采样器采集气体样品,根据家具厂可能存在的有毒气体成分,采用活性炭吸附管采集气体。采集后的样品将送回实验室,结合热脱附仪或者溶剂解析前处理方法在台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上检测分析。这是VOCs的传统检测手段,台式GC-MS体积大、功耗高、对工作环境要求苛刻,无法满足现场分析的需求 Mars-400型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凭借其优异的便携性、现场快速定性定量能力以及对复杂环境的适应性出色地完成了本次检测任务,成为安全生产监督和职业卫生防控的分析利器。 该仪器能够通过单人携带或小型工具运载的方式深入检测现场,操作简便,及时快速地对工作场所有机污染物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不仅节约了采样和送样时间,避免了繁琐前处理方法带来的人为误差,且分析速度快、灵敏度高,为制定和实施治理方案提供实时快速可靠的数据。 背景资料: 作为中国唯一的自主研发生产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ars-400便携式GC-MS自推出之后获得了多项殊荣,也得到了业内专家的一致好评。近几年,职业安全卫生引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相关部门对现场检测能力的提升非常重视,Mars-400便携式GC-MS在职业安全现场检测工作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Mars-400 http://www.fpi-inc.com/product_info.php?80/14
  • 卫生部发布《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改通知
    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本次修改共涉及8处,详情如下: 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 (卫生部令第88号)   《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陈竺   2012年10月17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 〔2011〕25号)要求,现对食品药品监管局2003年4月28日发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保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将第三条第四项修改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第十条增加两款,分别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即:“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附表1),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即时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新增附表1)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并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将查封、扣押的物品移交给立案的公安机关,同时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新增附表2),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四、将第二十二条中的“《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附表9)”、“《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附表10)”分别修改为:“《查封(扣押)审批表》(附表9)”、“《查封(扣押)决定书》(附表10)”。   五、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场,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当事人不到场的,执法人员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六、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填写《立案通知书》(附表13),交付当事人。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情况复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查封(扣押)延期审批表》(新增附表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后应当及时填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新增附表4),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填写《检验(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新增附表5),查封、扣押期间不包含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附表14),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填写《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附表15),解除查封、扣押。”   七、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药品监督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抽取样品鉴定检验的,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的要求抽取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鉴定检验。”   八、将第五十九条修改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填写《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新增附表6),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加处罚款的标准、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加处罚款的总数额不超过原罚款数额。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附表19),记录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制作《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新增附表7)。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附表34)。”   九、附表作以下修改:   (一)增加以下附表。   1.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新增附表1)   2.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新增附表2)   3.查封(扣押)延期审批表(新增附表3)   4.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新增附表4)   5.检验(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新增附表5)   6.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新增附表6)   7.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新增附表7)。   (二)更新以下附表。   1.附表9“查封扣押物品审批表”修改为:“查封(扣押)审批表”   2.附表10“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修改为:“查封(扣押)决定书”   3.附表13“行政处理通知书”修改为:“立案通知书”   4.附表15“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修改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03年4月28日食品药品监管局第1号令公布,根据2012年10月17日卫生部《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卫生部第88号令〕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法定依据的原则   (二)法定程序的原则   (三)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可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二章 管 辖   第五条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六条 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辖区内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地区的实际,规定辖区内级别管辖的具体分工。   第七条 两个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管辖权有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第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主管或者管辖的,应当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附表1),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即时填写《案件移送书》(附表2),并将相关案件材料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受移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函告移送案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受移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果认为移送不当,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不得再次移送。   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管辖争议或者报请指定管辖的请示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决定。   第九条 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管辖范围内的案件不宜由本部门处理的,可以报请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指定管辖。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宜处理其管辖范围内案件的,可以决定自行管辖或指定其他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案件时,发现有涉及其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参照本规定第八条填写有关文书,连同有关证据材料一并移送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管辖权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附表1),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即时填写《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新增附表1)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并抄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对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于3个工作日内将查封、扣押的物品移交给立案的公安机关,同时应当填写《查封(扣押)物品移交通知书》(新增附表2),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第十一条 依法应当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批准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对依法应当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的,在其权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将取得的证据及相关材料报送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是否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   需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原发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吊销许可证和撤销批准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依据本规定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依法应当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建议发证的卫生行政机关吊销。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由军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管辖。 第三章 立 案   第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涉案举报线索及交办、报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处理:   (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二)检验机构检验发现的   (三)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的   (四)上级交办的、下级报请查处的、有关部门移送的或者其他方式、途径披露的。   受理举报应当填写《举报登记表》(附表3)。   第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   (一)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   (二)有客观的违法事实   (三)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   (四)属于本部门管辖。   决定立案的,应当填写《立案申请表》(附表4),报部门主管领导批示,批准立案的应当确定2名以上药品监督执法人员为案件承办人。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本案承办人: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四章 调查取证   第十六条 进行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对涉及国家机密,以及被调查人的业务、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承办人应当保守秘密。   第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对涉及查处案件的有关情况,负有互相协助调查、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   第十八条 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填写《调查笔录》(附表5)。   调查笔录起始部分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及调查目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终了处签字。   调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当由被调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   被调查人拒绝签字或者按指纹的,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情况。   第十九条 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当当场填写《现场检查笔录》(附表6)。   检查笔录起始部分应当注明执法人员身份、证件名称、证件编号及检查目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检查笔录终了处签字。   检查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被检查人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笔录修改处,应当由被检查人签字或者按指纹。   被检查人拒绝签字或者按指纹的,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字并注明情况。   第二十条 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品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者文字说明。   第二十一条 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检验报告、鉴定结论、调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证据。   第二十二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附表7),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附表8)。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有关材料和已经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者可能造成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产品及有关资料,可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执法人员在查封、扣押物品前应当填写《查封(扣押)审批表》(附表9),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查封、扣押物品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查封(扣押)决定书》(附表10)。   第二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在场,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对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予以记载。当事人不到场的,执法人员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使用盖有本部门公章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封条”(附表11),就地或者异地封存物品。   对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开列《( )物品清单》(附表12),由执法人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者接收的,应当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并注明情况。   第二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填写《立案通知书》(附表13),交付当事人。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情况复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查封(扣押)延期审批表》(新增附表3),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作出延长查封、扣押期限决定后应当及时填写《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新增附表4),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填写《检验(检测、技术鉴定)告知书》(新增附表5),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附表14),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填写《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附表15),解除查封、扣押。   第二十五条 药品监督执法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抽取样品鉴定检验的,应当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的要求抽取样品。检验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进行鉴定检验。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终结,承办人应当写出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违法事实、证据、办案程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具体条、款、项、目,处罚建议及承办人签字等。(简易程序除外) 第五章 处罚决定   第一节 一般程序   第二十七条 承办人提交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3人以上有关人员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办案程序等进行合议,并填写《案件合议记录》(附表16)。合议应当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依法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对有可以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情节的,提出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从重处罚的意见,构成犯罪的,在提出行政处罚意见的同时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存在程序缺陷的,提出补充有关证据材料或者重新调查的意见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提出撤案申请,并填写《撤案申请表》(附表17)。   第二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附表18),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当场填写《陈述申辩笔录》(附表19),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经复核成立的,应当采纳。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对依法需要听证的案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及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等,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依据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承办人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附表20),经承办机构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后,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对于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附表21)。   第三十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附表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公章。   行政处罚内容有没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者有关物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附有《没收物品凭证》(附表23)。   第三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法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和涉案的原材料、包装、制假器材,应当在超过诉讼期限后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理。处理前应当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附表24)及《没收物品处理清单》(附表25)。   第三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附表26),责令其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节 听证程序   第三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划定,依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的业务、技术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   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五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告知书》(附表27)。   《听证告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处罚决定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填写《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附表34)。   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承办人应当填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附表35),将有关案件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由各地按本规定附表的示范格式自行印制。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自施行之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8号令)废止。   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doc
  • 检测机构不规范行为频发 上海拟对检测行为立法
    国内一家网站上周曝出,根据其送检第三方机构的检测结果显示,肯德基豆浆内含有转基因大豆成分,但与以往不同,这一食品安全事件并未引发轩然大波,因为这家检测机构被证实并不具备转基因检测资质,报告公信力存疑。上海市质监局昨天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针对近些年来,检测机构不规范行为频发,上海拟率先对检测行为立法,并已被市人大纳入五年立法规划。请听报道:   发布信息的花椒网号称&ldquo 中国首家产品安全评测视频网站&rdquo ,他们委托了一家叫&ldquo 华测&rdquo 的第三方机构对市场在售的4种豆浆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肯德基被检出由转基因大豆制作而成。但肯德基随即回应,其豆浆粉使用的原料为东北产区大豆,从未进口转基因大豆。   就在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时,事件突然峰回路转,这家检测机构由于不在农业部认可具备转基因检测资质的名单中,因此其采样过程、检测报告以及发布渠道都不合规,结果自然也不可取。上海认证协会会员傅张杰说:   [实况] 检测检验行为背后有大量的经济活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是没有约束的。   就好比该事件曝光的第二天,这家检测机构股票大涨,而发布信息的网站却消失了。傅张杰说,客观分析,所有检测结果只针对样品,但大多时候,送检结果在公布时会无限扩大效应:   [实况] 拿到报告的人出去公布的时候,它有一个很大的前提,最原始的数据是什么?最原始的报告怎么写的?到底是为了炒作而炒作,还是就事论事把事情反映出去?   而且很多送检行为不止目的不纯、还很滑稽可笑,最经典的莫过于拿绿茶当尿液、拿马桶水当自来水。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表示,由于目前法律法规中,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只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但对送检人的行为没有约束,近些年来,不少食品安全事件正是靠这些动机不纯的检测报告&ldquo 炒作&rdquo 出来:   [实况] 我们正在起草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地方立法,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我们的检验检测的市场行为,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相关人员,以及利用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的市场行为。   除了规范送检过程,立法还将规范公开检测报告的行为,再回到&ldquo 转基因豆浆&rdquo 事件中,网站在没有证明其抽样、检测过程是否规范、检测机构是否有资质的前提下,贸然公布结果的行为也将是不合法的。   不过,这并不代表检测中可能发现的各种安全问题会被瞒报,立法同时明确,出现重大问题时,最&ldquo 权威&rdquo 的发声筒要交给政府部门。   [实况] 你还有义务将你在市场活动当中,所发现的带有行业性、区域性、倾向性的一些安全问题,及时向政府的监管部门通报,便于政府部门及遏制相关的安全隐患的出现。
  • 卫生部再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 电话公布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开展“地沟油”检验方法研究与论证工作   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组织开展“地沟油”检验方法的研究和论证工作,现公开征集“地沟油”检验方法,请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   联系 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卿 苗虹   联系电话:010-67776790   电子邮箱:liuqingscn@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年12月13日   据新京报最新报道称,卫生部网站12月13日发出通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组织开展“地沟油”检测方法研究与论证工作,并向社会征集检测方法。   五种方法曾被否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卫生部的直属单位,10月13日正式挂牌。就在中心挂牌前一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曾向本报表示,目前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特异性不强,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   昨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通告中称,为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组织开展“地沟油”检测方法的研究和论证工作,现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   昨日,权威人士透露,从10月起,已经陆续有人将“地沟油”检测方法送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截至11月中旬,已经征集到了20多种新的方法。   征集将于月底结束   根据通告,此次征集将于12月31日结束,同时,通告中还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上述人士说,在征集完成后,计划首先召集业内权威专家进行初筛,将一些明显无效的方法剔除出去,剩余的方法再进行试验。   他举例说,比如有人对目前“地沟油”精炼程度还不了解,还是按照过去非精炼的地沟油提出的方法,而专家会首先将这些明显不靠谱的方法剔除掉。   这位人士说,初筛后的试验也计划再使用“双盲”的方法,让提出方法的机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装有食用油、掺杂了不同浓度的地沟油的食用油带回去,最后向专家组报告检测结果。以此验证哪种方法有特异性。   记者了解到,最初征集来的五种方法,就是因为这种试验“折翼而归”。他们也无法完全分辨出哪些是掺杂了不同浓度地沟油的食用油。   ■ 相关新闻   餐厨废弃物去向拟定期报告   我国拟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同时,餐饮单位要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昨日,包括“餐饮业卫生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内的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卫生部网站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表示,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被认为是提炼“地沟油”的原料之一,而管理好餐厨垃圾的去向,也被业内人士认为是减少食品安全危害事件发生的一种有效手段。   根据征求意见稿,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在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同时,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餐饮单位也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此外,还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仪器信息网地沟油检测专题:   仪器信息网_仪器论坛 讨论征集:   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11214/3711958/
  • 卫生部门就京津露天种植菠菜中检测出碘-131答问
    1. 近日在北京和天津露天种植的菠菜中检测出碘-131,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对公众健康有无影响?   卫生部门4月5日从北京、天津和河南地区露天种植的菠菜中抽检发现微量的放射性碘-131,含量分别为1-3Bq/kg。由于检出的碘-131微量,目前情况对公众健康无影响。   2. 为什么选择菠菜进行检测?   既往核事故中蔬菜放射性污染监测经验表明:露天生长的大叶、表面有微小绒毛的蔬菜容易吸附空气中沉降的放射性物质。因此,选择菠菜检测可以较早地发现蔬菜是否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实践证明,用水冲洗可以有效地减少蔬菜表面的放射性物质。   3. 这次在露天菠菜中检出碘-131恰好出现在降雨后,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最终会沉降到地面上。由于目前我国境内空气中放射性物质浓度极微量,其沉降导致的蔬菜放射性污染一般难以检出。近日北京、天津地区出现小雨,降雨加速了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沉降,而且小雨又使这些物质可以存留在菠菜表面未被冲走,所以在菠菜样品中检出了微量碘-131。   4. 食品的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与空气检测结果有无相关性?   空气中的放射性物质沉降可污染地面和露天生长的蔬菜等食品。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越高,沉降到地面和露天生长的蔬菜表面的放射性物质越多。雨雪天气可加速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沉降。   5. 现在对食品和饮用水检测的工作是如何部署开展的?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卫生部迅速部署东北及沿海地区相关机构做好食品和饮用水监测准备工作,中国疾控中心编制完成培训技术方案并对有关机构的检测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26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公布了空气中检测出碘-131后,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在辽宁、河北、江苏、浙江、北京、上海、广东、山东等14个省市开展了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   6. 随着各地降雨逐渐增加,食品和水中放射性核素污染会不会越来越严重?公众可采取什么防护措施?   这取决于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空气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取决于日本福岛核电站释放的放射性物质的量和持续时间,以及气象条件(如风向、风速及大气环流等)。下雨时间长短和雨量大小都会直接影响蔬菜放射性物质的污染水平。目前食品中放射性核素的监测结果微量,不会影响公众的健康,无需采取防护措施。请公众关注政府权威发布,以掌握情况进展。
  • 卫生部:北京水质符合106项最新国标检测要求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请记者提问   今天上午,卫生部举行2013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水专家夫妇称20年不喝自来水,引发公众疑虑。北京自来水集团表示,北京自来水可以放心喝。一边是专家表态,一边是厂家解读,北京水质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邓海华指出,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国际相接轨,是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其中的106项的指标,从2012年7月1号全面实施。“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在介绍在饮用水职责方面,卫生部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监测,邓海华对此具体说明:卫生部根据职责开展国家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2012年,卫生部一共监测了饮用水的监测点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和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经完成了6万多分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也将及时的向社会进行公布。   邓海华表示,饮用水的安全质量涉及的面很广,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饮用水的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据介绍,2012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卫生部也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 卫生部通报圣元乳粉检测结果
    卫生部通报圣元乳粉检测结果 “性早熟”与其无关联   卫生部8月15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通报指出,检测结果符合国内外文献报道的含量范围。   针对媒体报道有婴幼儿因食用圣元乳粉导致性早熟的情况,卫生部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等检测机构,采用国际通行的检测方法(《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981-2008),对乳粉中雌激素和孕激素含量进行了平行检测。圣元乳粉样品来自湖北省患儿家中剩余乳粉,以及湖北武汉和北京市场销售的优博、优聪样品,共计42份样品。还抽取了国内外其他14家企业的20个品牌产品,共31份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42份圣元乳粉中未检出己烯雌酚和醋酸甲孕酮等禁用的外源性性激素,内源性雌激素(17β-雌二醇和雌酮)和内源性孕激素(孕酮和17α-羟孕酮)的检出值分别为0.2-2.3μg/kg和13-72μg /kg,其中患儿家中存留样品雌激素和孕激素检出值分别为0.5μg/kg和33μg/kg。检测结果符合国内外文献报道的含量范围。   湖北省对3例疑因食用乳粉致性早熟的病例再次会诊和回访,并检测激素水平、骨龄等项目,未发现患儿生长发育明显加速,仅能判断为单纯性乳房早发育,为临床常见病例。此外,卫生部向部分国内儿童专科医疗机构调取的就诊资料显示,近年临床就诊的儿童性早熟病例数未见异常升高趋势,就诊的假性性早熟儿童中,纯母乳喂养和人工喂养的比例基本相当。   综合以上检测结果和临床会诊意见,卫生部专家组评估认为,湖北3例婴幼儿单纯性乳房早发育与食用圣元优博婴幼儿乳粉没有关联,目前市场上抽检的圣元乳粉和其他婴幼儿乳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   事件发生后,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和湖北省,立即开展调查处理,成立了由儿科、营养、食品安全、检验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湖北省3例患儿会诊结果进行会商,对其他5省6家儿童专科医院近5年来的儿童性早熟病例进行讨论,对样品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评估,确保调查结果科学。
  • 卫生部印发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推进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进程,掌握病区防治措施落实进度,动态观测病情变化趋势,综合评价改水工程运行效果,提高防治质量和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是一种分布广泛,危害严重的地方病。通过多年的防治,特别是随着《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病区防治措施逐步得到落实。为动态监控改水工程落实的进度和质量,了解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病情变化趋势,评价防控措施效果,科学、规范、有序地指导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掌握病区防治措施落实进度,动态观测病情变化趋势,综合评价改水工程运行效果,为及时调整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范围。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136个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   (二)监测时限。   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监测内容及方法。   1.改水工程进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省(区、市)水利部门协调获取全省(区、市)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工程完成情况的信息,结果填入表1。   2.改水工程运行情况。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依据每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确定的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数,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根据每年水利部门提供的已竣工的病区改水工程累计数,每年随机抽取10个降氟改水工程,调查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如不足10个工程者,全部调查) 同时每个工程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氟浓度(每份水样平行测定2次,计算平均值),结果填入表2。   3.病情监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3个村(屯)作为固定监测点,每年定期开展病情监测工作。   (1)一般情况监测。调查监测村(屯)人口学资料,如果监测村(屯)已经改水,则调查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同时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氟浓度(每份水样进行2次平行测定,计算平均值) 如果监测村(屯)尚未改水,则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5份水样,测定氟含量,结果填入表3。   (2)氟斑牙病情监测。对监测村(屯)全部在读8~12岁学生进行氟斑牙检查,结果填入表4。   (3)氟骨症病情监测。氟骨症病情监测每5年开展一次。对监测村(屯)25岁以上人群按照25岁~、35岁~、45岁~、55岁~、65岁及以上划分5个年龄段,在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10人,男女各半,共计50人,进行氟骨症X线检查,结果填入表5。   X光拍片工作由县级有资质的技师承担,阅片工作由省级专家组集体诊断。   4.以上改水工程涉及集中式饮水工程的,其运行情况调查及水样检测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由项目资金支持,对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四)病例诊断及样品检测方法。   1.氟斑牙诊断采用Dean氏氟斑牙诊断方法。   2.氟骨症诊断采用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 192-2008)。   3.水样采集与保存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06)。   4.水氟检测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   5.水质分析质量控制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3-2006)。   三、质量控制   (一)人员培训。   1.采用逐级培训方式对各级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方案的培训,确保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规范和协调有序。   2.从事水氟检测、氟斑牙和氟骨症诊断、数据录入的地、县级相关业务人员需经省级统一培训,受训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实验室检测。   1.外部质量控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制作检测水氟质控样品,向承担监测任务的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发放,并组织考核。经外质控考核合格的实验室,方可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2.内部质量控制。承担水氟检测和质量管理的实验室,须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质量控制》(GB/T 5750.3-2006)进行样品采集、保管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每年要对1/3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和1/5监测村(屯)的末梢水水样测定结果进行随机抽检复核。抽检结果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督导评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对1/3的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和1/5的监测村(屯)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评估的重点: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样本采集和抽样方法的规范性、检测技术的准确性、资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监测报告的及时性。   (四)数据管理。   1.数据录入采用Epi Info格式,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 省级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数据复核。   2.承担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监测信息的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在收集、管理、分析和报送过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和备份光盘。   4.监测数据属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四、职责与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卫生部负责制订监测方案,组织领导监测工作 负责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信息。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测工作 负责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3.市(州、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测工作 负责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工作 负责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指导监测工作,评估监测工作质量 负责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   2.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监测人员的培训 指导监测工作,评估监测工作质量 负责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   3.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参与和指导监测县开展监测工作、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和形成监测报告。   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监测工作 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   五、报告与反馈   (一)县级。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县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   (二)市级。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监测数据的审核,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市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市级人民政府。   (三)省级。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级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省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省级人民政府。   (四)国家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六、信息利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做到监测有序、信息顺畅、响应及时、措施有力,有效落实以改水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确保改水降氟工程持续有效运行。   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提高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附录:1.监测指标计算公式(略)   2.监测表格(表1~5)(略)   3.监测报告提纲(略)
  • 美国生命科技公司与OpGen携手开发公共卫生传染病检测技术
    美国媒体5月30日消息,美国生命科技公司(Life Technologies)和商业化阶段全基因组分析公司OpGen于当日宣布,已经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以开发系统、技术和应用来改善公共保健和传染病市场微生物疫情的管理与监测。   OpGen 公司首席执行官Douglas White 表示,生命科技公司是他们彰显公共卫生和医院实验室中下一代测序价值的理想合作伙伴。OpGen的全基因组测绘技术结合Ion Torrent系统将提供一个有价值的新方法,这将为公共卫生和临床实验室分析微生物、管理疫情,了解尖端技术提供机会。   生命科技公司与OpGen的此次合作将专注于开发应用程序和分析系统。 OpGen的全基因组测绘技术为微生物基因提供了一种快速、全面的结构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地检测与毒性、毒力和耐药性相关的重要新型遗传因素。作为此次合作的一部分,生命科技公司还将加入由OpGen建立的公共卫生财团,以便为确认和管理疾病暴发评估全基因组图谱和测序。   Lif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2308/Company_info.asp
  • 卫生部发布“放射性核素碘-131健康相关知识答问”
    卫生部3月27日就黑龙江部分环境监测点发现空气中含有极微量碘-131情况发布了“放射性核素碘-131健康相关知识答问”,内容如下:   1. 有报道称黑龙江部分环境监测点发现空气中含有极微量碘-131,是不是说明日本核泄漏事故已威胁到我们?   碘-131是人工放射性核素(核裂变产物),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不会存在,日本核泄漏事故释放的放射性核素中含有这种核素。目前在黑龙江东北部空气中监测出碘-131,仅提示日本核泄漏的放射性物质随大气扩散已抵达我国境内,但浓度极其微弱,对我国公众健康不会构成危害。   2. 碘-131多大含量会对人造成伤害,目前监测量是多少?   根据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3月26日发布的信息,在我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空气中发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其对当地公众产生的剂量小于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的十万分之一。据此估算,公众持续摄入一年情况下,所导致的剂量约是国家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年剂量限值(1mSv)的十万分之一左右,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影响。考虑到目前的浓度环境下不可能持续一年时间,浓度很快会降低,实际结果将远低于上述数值。   3.碘-131会对人体造成哪些健康影响?会污染食品和水,进而损害我们的健康吗?   碘-131摄入人体后,主要积聚在甲状腺处对人体造成危害,大剂量情况下会导致甲状腺肿、甲状腺结节或萎缩等,远后期的影响会使甲状腺癌的发生率增加。   从目前的监测结果来看,监测到的是极微量的放射性核素,不会污染我国食品和饮用水,更不会对我国公众的健康造成影响。   4. 如何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在当前情况下需要注意什么?情况严重时个人能做什么防护?有有效治疗方法吗?   国家有关部门已对日本核泄漏对我国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测,会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公众应及时关注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当前情况下不会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无需采取防护措施。根据卫生部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均已在本辖区指定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开展人员辐射污染检测、医学处理和辐射损伤救治。   5. 卫生部门开展有关地点食品和饮用水辐射污染监测了吗?   自日本核泄漏事故发生以来,卫生部门一直在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已及时部署了在北京、东北、沿海等14个省市开展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工作。
  • 五方法被否 卫生部再征地沟油检测方法
    央视报道:卫生部再征地沟油检测法,此前5法均不奏效   2011年10月13日, 距离9月中旬公安部公布破获跨省地沟油大案已有一个月的时间,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日透露,目前征集到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特异性不强,有关部门将再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法。 资料显示,从各国情况看,目前,地沟油并无特效的检测技术。   5种方法均分不出地沟油   9月18日,卫生部曾发布消息,正全力组织科研攻关研究鉴别地沟油检验方法。但是,记者昨日了解到,目前,已经征集到7家技术机构研制的5种地沟油检测方法,但在专家论证后,发现这些方法特异性不强。   “特异性不强是指没有很好地分辨出哪些是地沟油,哪些是食用油。”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征集到的方法,尚不能作为地沟油的有效判断手段。   据悉,此次地沟油检验方法论证方案由卫生部组织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以及中国疾控中心等方面共同制定。邓海华说,除上述机构外,还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13名专家组成了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对相关技术机构研发的检验方法进行科学论证。   将继续向社会征集攻关   记者了解到,多部门还研究制定了地沟油检测方法公开征集技术和讨论方案,在5种方法被专家组认为特异性不强后,目前,有关部门还在继续研究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协同攻关。   邓海华表示,卫生部将继续组织部门专家,并准备向社会继续征集,找到地沟油的检测方法。他还希望群众积极举报涉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征集时间将于12月31日结束   卫生部网站12月13日发出通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组织开展“地沟油”检测方法研究与论证工作,并向社会征集检测方法。 下面为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联系 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刘卿 苗虹 联系电话:010-67776790 电子邮箱:liuqingscn@163.com   据了解,征集时间将于12月31日结束。在征集完成后,计划首先召集业内权威专家进行初筛,将一些明显无效的方法剔除出去,剩余的方法再进行试验。   ■ 背景:地沟油无检测标准   目前国内尚未有检测地沟油的统一标准。现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2716—2005)中,关于食用油的理化指标检测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游离酚(棉籽油)、总砷、铅、黄曲霉毒素、苯并芘、农药残留共9项指标,分别对植物原油和植物食用油进行不同的标准检测。   但是植物原油、植物食用油均不是地沟油。而专家称,标准里这9项基本的食用油检测指标,即使是地沟油炼出来的油也都可能合格,根本无法针对地沟油去进行辨别性检测。   ■ 分析:“北京的检测方法也行不通”   专家称北京食品安全监控中心的检测指标难识别地沟油。   昨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透露,此次对地沟油检测方法的认定,专家们采用了专业化的“双盲”实验。“双盲”实验经常被用在新药的效果实验中。中国疾控中心有关人士向记者解释,在此次验证过程中,一组是食用油,另一组是不同浓度的地沟油,专家们在不知道具体分组的情况下,利用征集到的方法,对油进行逐一检查,看哪一方法能把两种油有效地区分开,但遗憾的是“结果并不好”。   拿了地沟油就是测不出   此前,北京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发布,检验地沟油最关键是展开四大类核心指标检测,分别是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和特定基因组成。其中,致癌物多环芳烃被认为是目前地沟油安全风险中已被证实的最大危害成分。   但是,此次被否定的方法中,也参考了北京提出的指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目前寻找的地沟油的检测方法要具有可靠性和特异性。但是,目前实验的方法都是不行的。“明明拿了地沟油检测,但是检测不出来。”   以北京的检测方法为例,地沟油经过人为特殊处理后,检测发现并不是所有地沟油样品都含有多环芳烃。所以,北京的指标在鉴别地沟油里也是不行的。   检测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在之前公安部披露的横跨多省的特大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中,警方在浙江宁海查获了大量地沟油,但送检的10个样品中,只有两个样品不合格。   地沟油检测为什么这么难?上述中国疾控专家并未明确解释,但他说:“目前造假者已经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在采访中,多位食品专家曾向记者表示,地沟油不管危害有多大,它都是有违食品安全法的,必须予以坚决查处,尤其是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的监管。“而检验方法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   上述中国疾控专家也认为,如果检验机构确定了地沟油的检验指标,造假者和违法分子就会想尽办法来掩盖要检测的这项标准。“这是个斗智斗勇的过程”,所以,一定要加强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
  • 卫生部征762份地沟油检测法 初定7种可用
    人民网北京5月22日 去年12月卫生部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针对征集的结果,卫生部向人民网记者透露,此次征集共收到762份关于检验方法或检验指标的建议,初步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法,目前正在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中。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2011年12月,卫生部组织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地沟油”检测方法,共收到762份关于检验方法或检验指标的建议。其中,有281个单位和个人提交了315项“地沟油”检测方法。卫生部组建了包括油脂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检验、化学分析等领域权威专家和相关机构在内的检验方法论证专家组,通过盲样测试等方式,对征集到的方法进行了科学论证,初步确定了4个仪器法和3个可现场使用的快速法,目前正在进一步验证和完善中。   据了解,去年12月开始的“地沟油”检测方法征集,已是第二轮面向社会的征集活动。之前已征集到由7家技术机构提供的5种检验方法,但经过论证证明,特异性不强,不能作为“地沟油”判定手段。   卫生部相关人士强调,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应以源头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为主,检验手段为辅,并注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也主要是加强源头管理。   另据新京报,此前北京食品安全部门表示,确定了查出“地沟油”的4类有效指标,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测的指标体系。检测人员综合运用色谱分析及基 因鉴定技术等手段,对地沟油鉴定开展了技术攻关,先后对80余个技术指标进行了筛选,确定了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特定基因等四大类、20余项有重要 鉴别意义的项目,初步建立了地沟油检测的指标体系。
  • 我国首家获国际认证职业卫生检测室成立
    12月20日,我国首家获国际认证的职业卫生检测专业机构“工业卫生实验室”在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可检测企业工作场所危害从业者的有毒粉尘、重金属、化学和物理物质多达112项,实现了和国际标准的接轨。此前,由于国际国内检测标准的不一致,导致我国在外企工作的职业危害纠纷不断。   据介绍,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从2008年底开始筹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工业卫生实验室。经过美国工业卫生协会组织的7轮能力验证及现场审核,近日成功通过了美国工业卫生协会的实验室认证,检测业务涵盖美国工业卫生协会认可的全部职业病危害因素。   有关专家在昨天的揭牌仪式上介绍说,以美国在华企业为例,每年四五千美国外企都要把工业样品送往国外获得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北京的实验室成立后,这些外企就可以在“家”门口进行检测了。
  • 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检测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国内外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卫生形势不容乐观。建立食品快速检测机制,有利于检验检疫部门在口岸食品卫生监督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把好口岸食品安全关,提高应对口岸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88号令第二十条要求,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相继配备了一定数量的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装备及检测试剂等,但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一些具体问题,直接影响被监管食品的检测结果,危及口岸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加以重视和克服:   一是要大力宣传利用食品卫生快速检测的科学手段,对食品、餐饮具和消毒剂等的卫生质量和卫生状况进行及时、客观地现场监督和管理的重大意义。同时,要狠抓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保证一线人员人人熟练、个个精通并能作为监管技术有效运用。   二是口岸卫生监督人员缺乏必要的检验基础知识,必要时应予以增加检验人员。现场监督人员大多未从事过检验工作,虽然快速检测仪器尽可能减少了实验室繁琐的程序,但其基本的操作方法、原理,如无菌采样、空白对照、样品前期处理及自我防护等需要有一定的检验理论,在短时间内掌握快速检测技术有一定难度,检验人员参与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此外,卫生监管部门应制定现场快速检测使用、装备、维修等一系列标准,对达到条件的,通过资质认证,使卫生监督快速检测结果合法,经得起执法实践考验。   三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设备自身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大部分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能在较短时间得出结果,但有些快速仪器不能快速到位,定性检测结果、阳性样品或可疑样品确认需要到实验室进一步分析,有些检测结果还需换算。口岸卫生监督快速检测仪器多为新研制产品,在理论及实践上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以改进,真正达到快速、准确、方便,适合于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工作的需要。   四是食品单项检测项目达几十种,每一种如亚硝酸盐、二氧化硫检测一个项目一个塑料袋,说明书同试剂放在一起,易被腐蚀丢失。比较合适的方法是编写一套比较完整、详细、具体的快速仪器说明书,有操作说明以及标准值等,不仅便于保存而且有利于推广使用。   五是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配备试剂多为标准制剂,保质期短,价格昂贵,不易大面积推广。因此,在购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口岸实际,根据保质期长短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切实保证供应商的资质及所购试剂的质量和检测结果准确性,严格控制试剂及仪器的假阴性率,保证检出率。   食物中毒快速检测是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手段,是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的核心技术之一。从当前比较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来看,充分利用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对全面提高口岸卫生质量,对促进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可持续发展,对检验检疫效能提高是大有裨益的。
  • 安徽卫生厅采购619台检测仪器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机构检测仪器购置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内容:   第1包 : 公共场所仪器(1) 序号 仪器名称 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1 便携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仪★ 1、为综合性仪器,主机配插拔式探头 2、配置:*配风速弯探头; 配CO 、 CO2 、温度、 湿度、 风速探头。 3、CO:量程:0~200ppm 分辨率:0.1ppm 4、CO2:量程:0~4000ppm 分辨率:1ppm 5、温度: 量程:0~50℃ 分辨率:±0.1℃ 6、湿度:量程:10~90%RH 分辨率:0.1%RH 7、风速: 量程:0~15m/s 分辨率:0.01m/s 8、带数据分析软件 9、统计功能、瞬时、平均,最大和最小值显示 *10、有CPA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台 104 2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恒流采样流量:10~30 L/min可调 2、直流充电锂电池供电,也可AC/DC电源变换器交流供电 3、采样时间:1~999 分钟可调 4、配六级采样头 *5、配数字流量校准器 流量范围:3.0~100 L/min (可以校准其他相关流量计) 精度:3%读数 6、采样专用手动升降台 最高升起高度:≥3米 可以放置一台或三台采样器 7、材 料:铝合金平皿36个,表面材料防滑胶8、空气微生物采样器由撞击式采样泵、六级采样头、数字流量校准器和采样专用手动升降台构成。 台 100 3 新风量测定仪★ *1、能分辨进风或排风方向,并能直接读出风量 2、数据存储:≥1000点 3、风量量程:50~4000m3/h 4、精度:读数的3% 5、分辨率:1 m3/h *6、检测原理:差压(矩阵式) 7、多种套帽尺寸可选 台 105   第2包 : 公共场所仪器(2) 序号 仪器名称 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1 可吸入颗粒分析仪★ 1、光散射法 *2、长寿命内置泵 *3、有PM10、PM2.5切割器 4、浓度范围:0.001~120mg/m3 5、分辨率:0.001 mg/m3 6、彩色触摸屏,实时数字和图形显示PM10和PM2.5质量浓度 7、有数据储存功能 8、含数据分析软件 9、带粉尘延长杆 *10、具有CPA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台 102 2 甲醛分析仪★ *1、检测原理:光电光度法 2、采样方式:泵吸式 *3、检测范围: 0.02mg/m3~1.25mg/m3 分辨率:0.01mg/m3 4、检测时间: ≤15分钟 5、显示单位:mg/m3 台 208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 通过网上注册、盖章确认(盖章确认联系电话:0551-5101619)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标书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自2012年08月10日起至2012年08月17日17时止,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如果有更正说明,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请予以关注。   4、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 第1包 : 80000元 ,第2包 : 80000元 。请在2012年8月17日17时前转到下述银行账户(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缴纳后请及时向我中心填报“供应商投标通知函”(格式见附件)。   5、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09月04日9时。   6、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09月04日9时,在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602室进行开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当日8时至9时统一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项目联系人:周启安 联系电话:0551-5101630   传真:0551-5101634 邮编:230061   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   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账号:2071012080080150
  • 卫生部:中国现有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有检测法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食品添加剂六成无法检测”,引起社会关注。卫生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该说法不够准确,和实际情况也是有出入的。目前,中国现有的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有相应的检测方法,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残留量的检测管理与发达国家基本一致。   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包括对产品质量检测和对其在食品中残留量的检测。对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检测而言,现有2314种食品添加剂均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单位均可开展相应的检测工作,满足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对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残留的检测而言,中国做法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相同:对于规定了具体使用限量和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抗氧化剂等,都制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的标准 对于来自天然植物或按生产工艺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天然色素、增稠剂等,食品中本身就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无需区别添加或天然存在的情况,通常不制定检测方法。   一直以来,食品添加剂标准(包括使用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卫生部2011年5月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共2314种,并规定了使用范围、用量和使用原则。这些食品添加剂品种在国内外广泛使用,并经过了国际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JECFA)安全性评估。   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的防腐剂、着色剂、甜味剂等332个常用品种中,274个已有产品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覆盖率达82.5%。目前,卫生部正在继续加紧依法制修订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中国地方基层食品添加剂检测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有关部门在十二五规划中已作出安排,以不断增强检测机构的装备水平和人员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包括对食品添加剂检测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之技术支撑。   卫生部表示一向欢迎和尊重社会各界发挥监督作用,希望社会各界继续关心和支持标准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为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水平而努力。
  • 卫生计生委PM2.5监测点建设方案公布
    2013年度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地方项目支持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为做好监测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制定并公布了《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ldquo 方案&rdquo )和《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方案称,计划通过3-5年的时间,建立覆盖全国的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网络。   方案中指出,将在空气污染(雾霾)高发的16个省(直辖市)选择部分城市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每个城市在空气污染相对重的区域和污染相对轻的区域各1个社区设立监测点。另外,选择6个省(直辖市)的农村地区各1个乡镇设立监测点。   选择监测地区的基本条件如下:   1.监测城市必备条件:已经建立较完善的居民死因、常见慢性病、重点传染病、恶性肿瘤发病等登记系统 已设立常规的国控(或省控、市控)环境监测点 能够与环保、气象部门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并获取相关的环境、气象监测资料 参与监测工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有相关专业人员和基本的测试仪器设备。   2.监测点(社区/乡镇)选择条件:已设立常规的国控(或省控、市控)环境监测站 已建立完善的居民死因/常见慢病登记系统 常住居民不少于1万人 有社区/乡镇医院或卫生服务中心 具备全国疾病监测系统(DSP)的乡镇。   方案中指出,监测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和雾霾特征污染物监测和成分分析、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人群出行模式调查,其中以社区/乡镇为基础的雾霾特征污染物监测和成分分析将从2013年10月开始至2013年12月每月在各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每次连续采样7天,采样时间为24小时,遇到雾霾每天连续采样,监测PM2.5质量浓度,并分析PM2.5中重金属和类金属元素、多环芳烃、阴阳离子等的含量。根据方案,PM2.5浓度测量将采用称重法,PM2.5中多环芳烃的测定将采用液相色谱法,PM2.5中金属元素的测定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PM2.5中阴阳离子的测定将使用离子色谱法。 附件: 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doc 2013年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doc
  • 最新!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配置清单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征求意见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专业仪器设备及相关指标,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原同级卫生健康监督职能的,根据所承担的专业类别、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参照下方配置清单执行。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配备标准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专业/检测对象A类备注省市县1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仪 公共场所、职业卫生2222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共场所2223二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4一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5甲醛测定仪公共场所2226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10)公共场所2227氨气检测仪公共场所2228氡监测仪公共场所2229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六级)公共场所222配数字流量校准装置10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公共场所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11声级计公共场所23212数字式照度计公共场所23213套帽式风量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4数字温湿度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5便携式风速仪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6测距仪学校卫生、职业卫生44417课桌椅尺学校卫生24418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33219紫外线强度在线检测仪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23220便携式pH计生活饮用水、泳池水44421便携式浑浊度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4222便携式电导率仪生活饮用水24223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生活饮用水22224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5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6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生活饮用水、泳池水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27臭氧检测仪泳池水、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23228尿素快速检测仪泳池水22229温度计泳池水22230有效氯含量测定仪医疗机构24431环氧乙烷分析仪医疗机构22232ATP荧光检测仪物表洁净度、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4233温度压力在线检测仪医疗机构22234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5微压差计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6便携式中子剂量仪放射卫生22县区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37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职业卫生22238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职业卫生22239个人剂量报警仪放射卫生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40数字测尘仪(防爆)职业卫生22241检气管(有毒气体检测管)职业卫生244配流量气泵42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测定仪职业卫生22243辐射巡测仪放射卫生22244表面污染检测仪放射卫生22245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职业卫生22246数字声级计/频谱仪(防爆)职业卫生222配标准声源47微波漏能检测仪职业卫生22248工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2249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0超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1执法记录采集站监督执法222 52摄像机监督执法33253现场执法包(含手持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监督执法1套/2人手持执法终端可选PDA、智能手机等54执法记录仪监督执法1套/2人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5照相机监督执法2台/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6录音笔监督执法1支/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  注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中包含以上标注“*”的设备  2.上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现场检测数量为达标要求,服务人口多、现场检测任务较重的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可依据需要增加设备数量。
  • 卫生部活捉蜱虫进行DNA检测
    9月11日,吉林省病原微生物领域专家陈启军已经抵达北京卫生部国家实验室,对采集到的蜱虫样本进行DNA检验。陈启军介绍,确认蜱携带的病原体后,就可对患者对症治疗。   陈启军说,此次检验的蜱有两种,一种是卫生部调查组从河南采集的140多只活蜱,一种是在辽宁省采集的活蜱。   陈启军说,前日这两种蜱已经送到北京卫生部国家实验室。他晚上到达后,将和国家实验室的顶级专家一起,研究检测方案,随后将立即对两地的蜱进行检测。“对蜱的检测,主要是进行微生物核酸物质检测。”陈启军介绍,专家对活蜱进行微生物核酸物质检测,就是要对蜱进行DNA和RNA检测。检测出结果后排序,与基因库的病原进行比对分析,确认蜱携带的病原体后,可对患者对症治疗。   陈启军表示,如果顺利的话,估计在一周内能出检测结果,“检测结果能否用于治疗被蜱叮咬的伤者,目前还不好说。”   病毒繁殖传代 对人畜都传染疾病   陈启军介绍,蜱吸血是为了繁殖的需要,而且母体携带的病毒可繁殖传代。“蜱不止吸人的血,也吸动物的血,因此它携带的病毒比较复杂多样,既包含人类的也包含动物的。”陈启军说。   “实际上,蜱对东北的农畜伤害也比较大。”陈启军说,蜱对动物的传染病称为焦虫病,牛、马、羊、狗等都可感染。感染焦虫病后,动物的反应和人类相似,严重者造成死亡。   带到家里不用怕   “蜱有800多种,不是所有蜱都携带病毒。”陈启军说,蜱分为硬蜱和软蜱两种。在我国,有记录的硬蜱约100种,软蜱10种。   陈启军说,蜱喜欢在潮湿的地方生存,在城市里多数在草地里有蜱,活蜱即使在特殊情况下——比如附着衣物——进入家里也不用怕,因为城市住宅基本没有蜱的生存条件和空间。
  • 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在饮用水卫生监督中的应用
    饮用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饮用水的卫生监督需要可靠的检测手段。现场快速检测技术能够在卫生监督执法的现场进行快速简便的初步筛选检查,在较短时间内确认样品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而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效率和检测的准确率,在饮用水卫生质量检测中具有重要意义。 1 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概况  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作为快速检测技术的一个分支,能够在对样品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快速检测,虽然只能就感官性状、一般化学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和毒理学指标进行检测, 但依然对现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2 饮用水卫生监督应用现场快速检测技术的主要方法  2.1 分光光度法  分光光度法是指能够通过测定待测样品在某一特定波长处或某一定波长范围内光的吸光度或发光强度,以对该样品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  2.2 试纸法  试纸法通过利用能在试纸上快速产生显著颜色变化的化学反应来对待测物质进行定性定量检测。应用试纸法进行测定时,需要将待测饮用水样品滴在试纸上,直接观察试纸的颜色变化,将试纸上显现的颜色与其配套标准色阶进行比对,最后可以进行定性或半定量分析该饮用水卫生水平。试纸法具有操作简单、检测速度快、经济实惠以及便于携带等优点,但由于其种类较少、灵敏度较低,故只能局限于某些简单的定性分析。  2.3 滴定法  滴定法主要是寻找适合应用于水质检测的滴定剂和指示剂,通过滴定或反滴定,根据指示剂的颜色变化指示滴定终点和滴定剂的消耗体积,计算分析结果。  2.4 直接显色法  在现场检测时,通过将快检试剂粉包或药液加入待测饮用水样品中,待其充分溶解一定时间后,可通过目测或比色计检测待测饮用水样品呈现出的特殊颜色变化。比色计读数判断检测结果,常被应用于饮用水中余氯的现场快速检测中。  2.5 酶联免疫吸附测定  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是通过抗体分子与抗原分子特异性结合并能与酶通过共价键形成酶结合物的原理,检测加入待测饮用水样品后的颜色反应来确定免疫反应是否发生, 且颜色深浅与样品中抗原或抗体的含量成正比。  2.6 生物传感器  生物传感器是一种对生物物质(包括酶、抗体、抗原、微生物等)高度敏感,并能够支持将物质浓度转换为电信号进行传导和检测的仪器。因而,生物传感器技术是一种能利用生物感应元件将待测样品浓度转换为某种物理学信号来达到检测待测样品浓度目的的技术。通过使用生物传感器技术对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进行检测,能够准确灵敏地识别出待测饮用水中不同成分的浓度,辅助检测工作人员对卫生指标是否达标做出直观的、准确的判断,而且其便于携带的特点十分适宜现场检测。  2.7 基因芯片  基因芯片,又被称为生物芯片,通过与一组已知序列的核酸探针杂交来测定样品的核酸序列,由此快速检测出待测饮用水中的微生物种类,鉴别有害微生物,准确度极高。但由于其需要对待测饮用水中所含的所有核酸序列进行识别、筛选和归类,往往较其他快速检测手段检测效率稍低。 而且对于这种技术的使用和设备的操作往往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但现场监督执法组的人员配备不可能做到每次都有不同专业人士的共同参与和指导。  2.8荧光印迹  利用试剂盒或理化方法,设计能够与饮用水中代表某一卫生指标的某一成分结合的发光底物。在饮用水质检测中,通过观察在紫外光下能否激发荧光,判断所测饮用水中是否存在某卫生指标超标的情况。该检测方法不仅具有较高的准确度,还十分灵敏,但若样品中同时含有其他能够与发光底物结合的物质,就会导致结果产生误差。  3 开展现场快速检测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3.1 检测人员专业问题  卫生监督机构中缺乏从事检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快速检测人员在使用快速检测设备和分析检测结果时,有时会因缺乏相关专业知识而导致误判。人们需要开设具有强专业性的,针对现场快速检测仪器设备的培训课程,针对仪器设备的原理、操作过程和如何对结果进行分析等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和训练,进行多次真实的演练模拟,提升快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帮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树立严谨科学的工作形象。  3.2 检验方法标准不统一  部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方法没有在卫生标准中明确规定。生产商往往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于同一类仪器设备设定不同的操作流程,而且不公开仪器设备的制造原理或试剂的配制方法,使得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测时只能按照各大厂商各自的说明书机械地进行操作,导致快检人员不能掌握仪器的检测规律, 无法举一反三地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  3.3 仪器检测结果可信度有待提高  卫生监督部门应更加注意快检仪器设备的质量,在正式投入大量使用前,一定要先经过专业部门的质量考核,避免出现因设备本身问题造成的对结果的干扰和误判。  4 结语  现场快速检测技术能够在卫生监督执法的现场进行快速简便的初步筛选检查,在较短时间内发现样品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应用广泛。 人们要正视现阶段在快速检测技术方面存在的经费不足、人员专业度不高和仪器设备的精确度问题,进一步完善卫生标准,建立完整可行的饮用水卫生现场快速检测的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将饮用水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更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快检技术在卫生监督方面应用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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