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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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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和检测相关的论坛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RB/T 215-2017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106号第二条“资质认定部门在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时,应当将《资质认定条件》作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与国家认监委制定印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结合使用。” 而 引言中有 “本标准是对 RB/T 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补充,作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评审的补充要求”。 请问,作为我们检验机构,编写体系文件时,应该用哪份文件作为依据呢?

  • 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区别

    RL01中实验室定义是从事检测校准和抽样的机构 IL01中检验机构定义为从事检验活动的机构。我百度了一下有人说实验室是主要负责出数据,检验机构主要出结果 符合、合格、达标[color=#333333][size=16px]。检验机构符合不符合不是实验室检测报告中通过检验数据来做的符合性判定吗?能举个例子说一下有哪些检验机构,他们的具体活动和实验室的区别?[/size][/color]

  • 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区别

    各位老师好!CMA资质认定对象是笼统称为“检验检测机构”,CNAS认可是区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那“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的具体区别是什么,怎么解释起来能让大家更好理解呢?谢谢!

  • 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审查

    检测检验机构要接受所在地质量检测部门的监督审查。这句话对吗,我的理解是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审查

  • RBT 215-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RBT 215-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b]下载附件:RBT 215-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电话:028-85505927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请找[color=#CC0000]青之软件[/color] 让信息化带动实验室检验检测行业的高速发展。[/b][url=http://qingzhi.net/][img=,690,37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8/201808171430177865_6012_3378718_3.png!w690x373.jpg[/img][/url]

  •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新规定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http://b1.qzone.qq.com/ac/b.gif 近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的颁布目的旨在配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其中重点谈到统一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制度,并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的问题进行说明。   食品检验机构并存的资质认定(CMA)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两张证书将统一合并为CMA证书,预计减少资质认定证书4300余张,在规范食品检验检测资质能力的同时,有效减少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复发证。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范围  从事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相关产品检验的机构,按照食品检验机构进行管理,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从事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规定进行管理。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要求  自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再使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统一填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  对于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单独列明食品检验能力及食品检验领域授权签字人。  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扩项、变更的,沿用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表格。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要求  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评审时,需同时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  自2015年10月1日起,资质认定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国认实〔2015〕50号)要求,为食品检验机构统一颁发有效期为6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资质认定证书编号专业领域类别编码为“00”,并在证书中以“检验检测能力(含食品)及授权签字人见证书附表”的形式加以备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统一使用“CMA形成的图案和资质认定证书编号”。  对于具备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证书附表中,将食品检验能力和食品领域的授权签字人单独列明。  本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调整为自然过渡,目前检验检测机构所持有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出具检验报告时仍然使用CMA 标志,有效期届满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复查换证。  注:《关于开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实〔2010〕61号)、《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标志的通知》(国认实〔2011〕19号)和《关于同时申请实验室认可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实〔2011〕58号)中的相关内容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规定执行。http://b1.qzone.qq.com/ac/b.gif

  • 检验机构怎能“歧视”个人送检食品

    白酒开瓶发现没酒味、收到外卖发现有异物、买了水果发现有腐烂……当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与商家交涉无果后,有消费者想到自行寻找检验检测机构。但实际操作发现,检验检测机构极少接受个人送检。记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发现大多数机构都不接受个人送检,消费者想自己送检并拿到一份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太难了。(3月13日《北京晚报》)随着维权意识觉醒,越来越多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都希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但根据记者调查,目前没有可以接受消费者个人送检的官方检验机构。即便个别机构接受个人送检,既不在检验报告上给出食品名称、来源等信息,也不盖CMA章(即中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那么这样的检验报告就很难获得商家认可。而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需要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也就是说,消费者和企业、职能部门等都有权送检食品。但实际情况让人很是无奈。究其原因,大多数检验机构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一方面,担心接受个人送检后,消费者拿着检验报告去投诉、维权,将检验机构也牵扯进法律纠纷,即为了自保。另一方面,为了不得罪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商家,即为自己商业利益考虑。但这些检验机构忽略了,个人送检业务也是一块有待开发的“金矿”;作为检验机构不能只自私自利,还要有社会担当。检验机构不愿为个人维权提供便利,但有检验机构给消费者指出一条维权之路:“比如吃坏了肚子,先去医院做相关检查,然后到市场监管局或者12315投诉、举证。等市场监管局介入,安排检验机构去做取样检验。”这固然也是一种选择,但这种维权门槛以及时间、折腾成本不低,不免打击某些消费者的维权信心。既然检验机构不接受个人送检,是因为无法辨别个人送检商品的来源,担心引发法律纠纷,那么,有关方面不妨就此症结开出专门“解药”,为个人送检排除阻力。同时,还应该将官方检验机构接受个人送检食品作为一种义务和责任,因为官方检验机构本就应该为公众提供服务,否则变成企业、协会、部门的专属检验机构,这有悖于官方机构的公共属性,有待反思。我们要意识到,为个人送检食品等提供检验方便,不但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能倒逼食品企业重视食品安全;不仅能促进消费升级,还能提升食品行业整体水平。所以,亟待改变检验机构“歧视”个人送检现象,因为这不符合法律精神,也背离消费者意愿。[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扬子晚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官方检验机构

    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的公共利益,一般都制定检疫、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由政府设立监督检验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规定,对有关进出口商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管理,这种检验称为“法定检验”、“监督检验”或“执法检验”。一、中国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二、美国的官方检验机构三、日本的官方检验机构 四、欧盟的官方检验机构 中国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中国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设立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  进出口药品的监督检验、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船舶和集装箱的规范检验、飞机(包括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的适航检验、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检验、核承压设备的安全检验等,分别由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归口实施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1、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98初,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原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共同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国家海关总署领导,这标志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定”方案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拟定有关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督促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贯彻执行。  (2)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国家实行进出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出入境验证管理;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  (3)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监督和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组织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的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  (5)组织对进出口食品及其生产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及对外注册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组织实施与进出口有关的质量认证认可工作。  (6)负责涉外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含中外全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的审核认可并依法进行监督。  (7)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8)负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的统计工作和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9)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收集和提供检验检疫技术情报。  (10)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1)开展有关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按照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执行有关协议。  (12)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中目前执行的基本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2、国家技术监督局  进出口计量器具的量值检定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属的计量器具检定部门负责。我国《计量法》规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后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准销售”。经检验不合格,需向国外提出索赔的,由省、市、自治 区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对外出证。如需凭商检证书对外索赔的,商检机构任省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出具的检验证明换发证书,有关计量检定的技术问题,由出具检验证明的计量行政部门负责。3、药品检验机构  药品检验机构由卫生部归口管理。按照国家《药政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进口药品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进出口药品(包括原料药、制剂和药材),一律列为法定检验,由各地药检机构实施检验。4、船舶检验局  船舶检验局是国家船舶技术监督机构,成立于1956年,总部设在北京,负责对船舶执行法定的监督检验,同时办理船级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制订船舶检验的规章制度和船舶规范;在全国主要港口设立办事机构,执行监督检验;对船舶、海上设施及其材料、机械设备实施监督检验和试验,使船舶和海上设施具备正常的技术条件,以保障海上船舶、设施和人身的安全以及海洋环境不受污染;根据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 代表政府签发公约要求的船舶证书;办理船舶入级业务;担任公证检验。5、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品检验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指定的检验机构是标准及检定中心。该中心按政府颁布的商品目录,对进口商品实施强制性检验。目录所列商品,未经检验及检定中心检验合格的,一律不得销售和使用。  香港是自由港,对出口商品不实施强制性检验。  对商品检验管理的方式,主要有强制性检验、自愿申请标志检验、国际认证检验、委托检验和消费选择指导性检验等。  除指定的检验机构外,香港还有私人公证行(如天祥公证行)和外国检验机构(如SGS)。 美国的官方检验机构  在美国,习惯上很少说“商品检验”,而称“产品检验”。除产品检验外,还有“服务项目”检验。联邦政府设立的产品检验机构基本上都 是进口、出口、内销产品检验三位一体的主管机关。1、检验机构设置  在美国,官方检验机构检验进出口商品的权限实行专业化分工,分别由14个部、委、局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1)卫生和人类服务部  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管: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陶瓷餐具、化妆品以及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 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基础上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才可以在市场 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2)农业部  动植物检疫局主管:动物、植物的检疫。  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主管:猪、牛、羊、兔和禽类屠宰产品加工、卫生检验和出证。  农业销售司(AMS/USDA)主管:肉、禽、蛋、奶、棉花、烟叶、新鲜蔬菜水果、加工过的蔬菜水果、松香、松脂等产品的质量分级检验和出证。  联合谷物检验局(FGIS)主管:小麦、大麦、燕麦、黑麦、玉米、高梁、亚麻籽、大豆、混合谷物等产品的质量、重量检验和出证。  (3)商务部  国家海洋大气管理局(NOAA)主管:加工的鱼类、贝类产品的检验和出证。  国家标准局(NBS)主管:衡器、计量器具的校正检验和出证。  (4)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主管:家庭、学校、娱乐场所、个人使用的消费性产品(如儿童玩具)中含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刺激性、易产生压力的公演有害物质的测定,服装面料和内衬纤维耐燃性能的测试、检验和出证。  (5)环境保护署(CRA)  主管:空气、水处理设备、饮用水、农药、零售汽车部件、引擎、汽油、柴油等的检验和出证。  (6)核管理委员会(NRC)  主管:放射性材料的包装设计审核、测试、鉴定和出证。  (7)运输部  国家公路效能安全管理局(NHTSA/DOT)主管:司机酒精摄入量测定仪校正检验、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出证。  联邦航空管理局(FAA)主管:民用飞机、引擎、螺旋桨、部件及其他民用航空器材的检验和出证。  研究与特殊基础上管理局危险品管理办公室(OHMR/RSPA)主管:运输有毒、有害、有放射性、易燃、易腐蚀等各种液态、气态、固态危险品的包装容器、管道、钢瓶及火车糟车等产品的检验和出证。  联邦铁路局(FRA)主管:火车尾部碰撞标志打印机的检测和出证。  海岸警卫队(USCG)主管:救生器材、防火器材、游艇防污染设备、船舷航行救护设备、海运集装箱等检验和出证。  (8)联邦通讯委员会(FCC)  主管:无线电器材检验和出证。  (9)房屋和城市发展部(DHUD)  主管:建筑材料检验和出证。  (10)劳动部  矿井安全健康管理局(MSHA)主管:矿井用电子设备、柴油动力机械设备的检验和出证。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主管:海运货物装卸搬运设备、通风、消防、劳动保护材料、设备及焊接工具等产品的检验和出证。  (11)内务部  矿产管理局(MMS)主管:矿井工作面及井下工作面安全阀门装置的检验和出证。  (12)财政部

  • 【讨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公布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总则  1.1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评审应当遵守本准则。  1.3 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  1.4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1.5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有利于检测资源共享和避免不必要重复的原则。  1.6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含具有食品检验能力的综合性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评审),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本《准则》同时进行。  2.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  3.术语和定义  本准则使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08)、《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8346:2001)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以及实验室通用术语。

  • 【求助】测出来的数据和检验机构对不上?

    各位好“今天我测了一下那个树脂里面的苯含量但和那个检验机构对不上,不知道原因在哪里,(我的是16%而检验机构测出来的是8%)但我又配了一个已知浓度的样,用该条件来测,测出来的数据又能吻合。(按测树脂的方法,步骤是一样的包括开稀,过程也是一样的)请各位给分析一下原在那,还是说检验机构测的数据就有问题呢?谢谢啦!!!!

  • 检验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的区别

    请问各位 检验机构认可和实验室认可的区别是什么?现在不知道该用哪套CNAS文件,我们是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现在是CMA认证了,想申请CNAS认可,请问各位大神怎么理解呢?

  • 请问谁有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文件一套?

    如题,没有机动车检测检验机构管理体系文件也没关系,按照2016年8月1日实施的最新版本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编写的管理体系文件也可以。========================================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体系文件了,多谢之前提供共享朋友。

  • 【原创大赛】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变化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分别对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餐饮业实行分段管理,即生产环节由质监局监管、流通环节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管、餐饮业则由卫生部门监管。《食品安全法》同时明确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在《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基础上针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定的,评审尺度严于后者的评审准则。前者是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特殊要求,而后者是通用要求,可以理解为前者是后者的补充或特别强调。在实验室的现场评审时,非食品检验实验室依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进行评审,而食品检验实验室则是必须依照上述两个评审准则同时进行评审。 如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自从实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以后,《食品安全法》再一次进行了修订,食品安全的监管统一由食药监总局负责,为规范食品检验工作和[color=#444444]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colo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和[color=#444444]《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color] 国家认监委和质检总局于2015年4月9日颁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国认实〔2015〕50号),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配套文件,2015年4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5号)修订版,对有关食品检验机构的评审和发证做了相应的调整。回顾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的建立和变迁,本人对其进行了比较并阐述如下: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经过修改,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内容是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为6年(原来为3年),食品检验机构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资质认定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原来为提前6个月),向资质认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 自2015年10月1日起,申请首次评审、复查评审的食品检验机构不再使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统一填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对于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也即是即开展食品检验,又开展非食品检验的综合实验室,其在填报申请书时,应将非食品与食品检验能力和食品检验领域授权签字人单独列明。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扩项、变更的,沿用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表格。 自此以后,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还是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的程序开展,对于综合实验室和专业开展食品检验的实验室,只发一份证书和一个标志CMA。但综合实验室与专业食品检验实验室的证书附表略有差异,应单独列明食品检验能力及食品检验领域授权签字人,可以看出,以后不论是食品检验机构还是开展食品检验的综合实验室,在申请、发证都比以往简单得多,改革极具人性化。

  • 关于检验机构17020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编写的问题

    各位大神:公司要上检验系统,我要对现有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进行修改,但是我发现17020的条款有些不明白的地方,能不能指教一二!1、发现CNAS-CI01特别强调保密性,请问条款4.2.1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这个应该怎么编写?是不是进行检验活动,自己出具一个保密的承诺书,签署检验人员名字,再让客户签?2、条款5.1.4中检验机构应有充分的措施(例如保险或风险储备金),这个怎么在质量手册里面体现?3、条款6.2.2中检验机构应对获得和使用用于检验活动的特定设施和设备有规定。这个里面有规定是怎么体现?是不是对设备设施制定了相应的程序?请指教啊!小女子很是迷茫!

  • 检验检测机构指的是一个机构吗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所说的“[b]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一个机构?还是指“检验机构”和“检测机构”两个机构?[/b]

  • 天津严打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

    [align=left]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激增,尾气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一大源头,其中“超标”排放的柴油货车更是重污染源。为重拳治理柴油车排放污染,天津将实施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align][align=left]  天津市提出,2018年12月底前,对新生产、销售的车(机)型全面开展抽检工作。严格新注册登记柴油车排放检验,排放检验机构在对新注册登记柴油货车开展检验时,要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逐车核实环保信息公开情况,查验污染控制装置。[/align][align=left]  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依托超限超载检查站点等,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监督抽查。[/align][align=left]  同时,通过随机抽检、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管,做到年度全覆盖。确定1至2家排放检验机构试点企业,通过高清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检验结果。重点核查超标车、异地车辆、注册5年以上的营运柴油车的检测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等,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align][align=left]  天津还将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模式,实施50辆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并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与有关部门联网,完成远程监控试点,实时监控油箱和尿素箱液位变化,以及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align]

  • 【讨论】食品检验失误检验机构将受罚

    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会议上,国家认监委副主任谢军介绍,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即将全面开展。 谢军表示,从事包括食品检验在内的检验结果和获得资质认证的实验室,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对有需求的企业和消费者、个体开放。如果说检验结果出现失误,相关部门会提出一个处罚措施。根据即将实施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证条件的相关规定,今后如果出现检验结果失误,检验机构将被处以3万元的罚款和一定的行政处罚。同时,国家认监委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巡查的频次,如果屡次犯的话,可能惩罚措施会更严。

  • 【质量管理之家】cnas里,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有啥区别

    cnas里,实验室认可和检验机构认可有啥区别好友回复:一个是检测机构一个是检查机构,实验室认可是17025,检验机构是17020,17025是检测,17020是检查,检查机构有点类似于验厂,检查机构运行的是CI01,特殊条款比较少,与CL01是有些差别的。CL01还包含有校准实验室的

  • CNAS实验室认可与检验机构认可的区别在哪

    大家好,我们刚成立了个技术检测公司。主要业务是做信息安全系统环境的保密测评工作。领导说未来计划申请CNAS,让我看一下应该如何着手。然后我想请教下有资质的各位,实验室认可与检验机构认可的区别在哪,我个人理解的检验机构主要是环境,生物,医疗等方面的检验,领导认为我们是检测公司,不太适用“实验室认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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