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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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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检验检测相关的资讯

  • 重庆卫生局1687万检测仪器试剂大单揭晓
    2012年1月30日、2012年2月27日,重庆市卫生局分别就艾滋病检测试剂和流感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先后进行了招标,采购了1687万元的检测仪器及试剂,具体如下: 重庆市卫生局艾滋病检测试剂和流感检测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艾滋病检测试剂和流感检测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11A0241、11A2591   采购人名称:重庆市卫生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松石北路418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日期:2012年02月21日 公告日期:2012年02月27日 包号 分包名称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1 流式细胞仪1 898000.0 重庆睿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 流式细胞仪2 748000.0 重庆睿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 流式细胞仪3 1340000.0 贵州省医药(集团)和平医药有限公司 4 开盖机 789000.0 重庆铱标科技有限公司 5 安全套 280000.0 重庆奇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 蛋白印记仪 95500.0 上海迅达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8 病毒RNA核酸提取试剂、 病毒RNA全自动核酸提取试剂 520000.0 北京众丞华晔技术有限公司 10 RPMI 1640基础液 (1×液体)、胎牛血清 308800.0 重庆百瑞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 流感检测耗材 941000.0 重庆金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3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4520000.0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14 非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29500.0 上海荣盛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7 HIV抗体酶联检测试剂 805000.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邱堂威 谢张伟 张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16楼1601室   项目负责人:文静 周柱 颜筱   联系电话:(023)67702099 67703875 重庆市卫生局艾滋病检测试剂和流感检测设备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艾滋病检测试剂和流感检测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0611-b1100091067(11A0241 11A2591)   评审日期:2012年01月12日 公告日期:2012年01月30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 名称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1 流式细胞仪1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2 流式细胞仪2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 流式細胞仪3 0.00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4 开盖机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5 安全套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6 丙肝抗体检测试剂 39600.00 北京金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 蛋白印迹仪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8 核酸提取试剂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9 流感检测试剂盒 526800.00 重庆有旺科技有限公司 10 细胞培养液及胎牛血清 0.00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将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1 流感检测耗材 0.00 81100.00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3 14 非梅毒旋体抗体诊断试剂 0.00 HIV快速抗体检测试剂 840000.00 英科新创(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戴安10台ICS-1100离子色谱仪中标天津卫生局采购项目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近日美国戴安公司以10台ICS-1100离子色谱仪中标天津市卫生局离子色谱仪采购项目。以下是该项目的中标公告: 采购单位:天津市卫生局   拟采购的内容(规格、型号、参数等):   型号:美国戴安公司离子色谱仪ICS-1100。   数量:10台。   技术参数:   1仪器基本功能:   1.1离子色谱仪须具备生活饮用水等样品中阴、阳离子及溴酸盐的分析功能;   1.2系统须使用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实现线性浓度梯度淋洗。   2仪器工作环境:   2.1电源:100-240V交流,50/60Hz;   2.2 环境温度:4~40℃;相对湿度:5~95%;   3泵:   3.1类型:串联式双活塞往复泵;   3.2 材质:化学惰性,PEEK泵头和流路; pH0-14水溶液和反相溶剂兼容;   3.3 最大操作压力:35Mpa(5000psi);   3.4 流速范围:0.00-5.0mL/min;   3.5 流量精度:重复性0.1%   4 电导检测器:   4.1类型:数字信号控制处理器;   4.2 满刻度输出范围:0-15000μS;   *4.3分辨率≤0.00238ns   4.4电导池控温范围:环境+7℃到55℃   4.5最大池操作压力:10MPa(1500psi)   5柱温箱:   5.1 操作温度范围:环境+5℃到60℃;   6淋洗液自动发生器:   6.1只需加入纯水,通过电解即可生成阴离子分析所需的氢氧根系统淋洗液;   6.2须能够进行线性浓度梯度淋洗;   6.3淋洗液浓度范围:0.1-100mM;   7 色谱柱:   7.1 阴离子(F-,Cl-,NO2-, Br-,NO3-, P043-, SO42-等)及溴酸盐分析柱、保护柱一套;   *7.1.1 适用于氢氧根系统淋洗液,分析柱容量≥230μeq(须提供生产厂家色谱柱使用手册中相关内容以证实)   *7.1.2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中溴酸盐测定,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离子色谱法检验溴酸盐的仲裁检验方法(方法1);   7.2阳离子(Li+,Na+,NH4+,K+,Mg2+,Ca2+,Sr2+,Ba2+等)分析柱、保护柱一套;   *7.2.1分析柱容量≥2800μeq(须提供生产厂家色谱柱使用手册中相关内容以证实)   8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化学抑制器   8.1阴离子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化学抑制器   8.1.1须通过电解水生成H+来满足化学抑制器所需的离子,无需其他化学试剂。要求抑制容量高、平衡速度快、背景噪音低、使用方便,不需要使用蠕动泵等循环再生液;   *8.1.2阴离子化学抑制器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离子色谱法检验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及溴酸盐的标准方法要求。   8.2阳离子自动电解连续再生化学抑制器   *8.2.1须通过电解水生成OH-来满足化学抑制器所需的离子,须是离子色谱仪原厂产品,要求抑制容量高、平衡速度快、背景噪音低、使用方便。   *8.2.2阳离子化学抑制器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离子色谱法检验钠、钾、锂、钙、镁等的标准方法要求。   9 色谱工作站:   9.1色谱工作站要求能够控制仪器,监测运行状况和显示参数以及数据处理等;   9.2数据传输接口:采用USB接口;   拟推荐的供应商名称:无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离子色谱仪,要求具备生活饮用水等样品中阴、阳离子及溴酸盐的检测功能,而且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的有关标准方法。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离子色谱法检验溴酸盐的仲裁检验方法为方法1-氢氧根系统淋洗液,该方法中要求离子色谱仪须具备氢氧根系统淋洗液自动发生器和氢氧根系统离子色谱柱,而这两个部件只有美国戴安公司能够提供;生活饮用水检验国家标准GB/T5750-2006中离子色谱法检验钠、钾、锂、钙、镁等的标准方法中要求离子色谱仪须具备阳离子抑制器系统,而该部件只有美国戴安公司能够提供。为满足上述国家标准方法的要求,此次项目必须采购美国戴安公司生产的离子色谱仪ICS-1100。   综合以上原因,申请以上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23303740转2816   传真:23303767   联系人:魏鹏飞
  • 北京市卫生局:滥用抗菌药物严重的可以致命
    北京市卫生局负责人10月28日称,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有效药,一旦被滥用,不仅不利于健康,还会给人体带来严重伤害。因此,希望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引发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增强。   北京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毛羽说,凡超时、超量、不对症使用或未严格规范使用抗菌药物,都属于抗菌药物滥用。滥用抗菌药物首先会引起细菌的耐药性。其次,滥用抗菌药物会造成正常菌群失调,导致医源性感染。特别是广谱抗菌药物既可以杀灭致病菌,也可以消灭人体口腔、呼吸道、肠道的正常菌群,而正常菌群是维持人体正常功能和免疫力的卫士,它们减少到一定程度,致病菌就乘虚而入,或者体内原来的非致病菌也会引起感染,严重的可以致命。   毛羽指出,安全使用抗菌药物要有针对性,不同的抗菌药物用量不同,患者不要随便用药,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医务人员要掌握适当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多种药物联合使用。另外,要提高大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不要凭自己的理解要求医生不恰当地使用抗菌药物。例如感冒由病毒引起,使用抗菌药物不仅无效,而且容易导致耐药。
  • 天津市卫生局采购大量仪器设备
    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二十包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   2011年01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招标涵盖高效液相色谱仪、酶标仪、显微镜等仪器,共二十包。详情如下: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0-A-0765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PCR扩增仪   第二包:电泳系统   第三包:酶标仪、自动洗板机   第四包:多头移液器   第五包:生物安全柜   第六包:生物显微镜   第七包:正置相差荧光显微镜   第八包:暗视野显微镜   第九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第十包:恒温恒湿培养箱   第十一包:恒温震荡培养箱   第十二包:液氮罐   第十三包:均质器   第十四包:凝胶成像分析系统   第十五包:生物安全柜(结核)   第十六包:原子荧光光度计   第十七包:散射式浊度计   第十八包:旋光测定仪、折光仪   第十九包:高效液相色谱仪   第二十包:顶空进样装置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四、十七、十九包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第三、四、五、九包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第三、四、五、九包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第三、四、五、九包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时间要求   (一)网上应答时间:2011年1月12日9:00至2011年2月10日8:30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电子投标”中进行应答。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2011年1月12日至2011年2月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46号窗口(需携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11年2月10日8:45至9:15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服务区146号窗口(需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   (四)网上开标解密时间:2011年2月10日9:15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五、采购人   天津市卫生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联系电话:022-23337669   六、采购代理机构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00161   网 址:http://www.tjgpc.gov.cn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联系电话:022-24538319   传 真:022-24538304   联 系 人:王永锋   采购单位:天津市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月12日
  • 天津市卫生局采购大量实验室设备
    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1年2月10日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765)实施了政府采购。   该项目第二、三、五、六、七、八、九、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和十九包因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以上十三包废标。由于采购时间紧急,经采购人申请,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第三、十四和十九包转为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F-0065)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继续实施政府采购,第二、五、六、七、八、九、十三、十五、十六和十七包转为天津市卫生经济学会(天津市卫生局)专用实验室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1-F-0064)以单一来源方式继续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供应商公布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2011年1月12日   2、定标日期:2011年2月10 日   3、中标供应商:   第一包(PCR扩增仪):天津福宝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821520元   第四包(多头移液器):北京博奥恒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2700元   第十包(恒温恒湿培养箱):天津正源临检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26800元   第十一包(恒温震荡培养箱):天津正源临检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07200元   第十二包(液氮罐):天津市天拓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9600元   第十八包(旋光测定仪、折光仪):天津市华北实验仪器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291600元   第二十包(顶空进样装置):天津正大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345000元。   第二包(电泳系统):天津市卫生防疫科技开发公司(单一来源)   第三包(酶标仪、自动洗板机):北京朗健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   第五包(生物安全柜):天津市卫生防疫科技开发公司(单一来源)   第六包(生物显微镜):天津市医学影像电子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七包(正置相差荧光显微镜):天津志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八包(暗视野显微镜):天津市医学影像电子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九包(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天津市金科威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十三包(均质器):天津志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十四包(凝胶成像分析系统):天津市金科威科技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   第十五包(生物安全柜(结核)):天津市世纪德美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十六包(原子荧光光度计):北京科创海光仪器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十七包(散射式浊度计):天津正大乾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单一来源)   第十九包(高效液相色谱仪):天津海洲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   4、评标委员会成员:王皎瑜 任大林 吕宪禹 陈锦英 宋存江 韩海生 付京茂 周宝宽 苏旭(用户代表)   5、政府采购监督员:姚鱼法   6、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00161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022-24538139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天津市卫生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2月11日
  • 卫生部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等条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doc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doc   二○一○年三月四日
  • 检验报告惹议 “卫生署”:义美需对检测结果负责
    东南网3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猪肉含有比美牛更毒的瘦肉精“沙丁胺醇”?国民党“立委”蔡正元日前公布一份义美食品检验室的报告,引发轩然大波,但现在却出现“有毒”、“没毒”不同结果,消费者该信谁?“卫生署”今(15)天表示,义美食品检验室并非官方认证的瘦肉精检验实验室,但仍须对自己检验出来的数字负责,送验者也有责任澄清。   蔡正元是在前(13)天公布这份报告,并点名新东阳、台畜和顶好超市的猪肉制品“染毒” 不过,这3家厂商随即反击,提出官方认证实验室的检验报告自清, 证明同一批号产品均未检出任何瘦肉精。   检验瘦肉精,台湾不是每一家实验室都有认证,“卫生署”在2011年4月7日就公告,包括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沙丁胺醇(salbutamol)、克仑特罗(clenbuterol)、齐帕特罗(zilpaterol)等7种禁用的乙瘦肉精,必须采取“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C/MS/MS)”检验方法做最后判定。   而目前已通过认证的实验室,全台仅有两家,分别为SGS台湾科技检验公司台北实验室和畜产会,另有3家申请中,但义美食品检验室并不在其中。   “食品药物管理局局长”康照洲表示,当局只采认经认证实验室的检验结果,虽然义美并非“卫生署”认证实验室之一,但仍必须对自己做出来的检验数字负责任,而当初委托义美检验的送验者也得对自行采集的“样本”负责任,保障遭到点名业者的商誉和金钱不受损失。
  • 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完成整合
    3月31日上午,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这标志着银川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资源正式完成整合。   此次整合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的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整建制并入银川市卫生局所属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同时将银川市农牧局所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银川市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银川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事业单位的实验室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和设备全部整合并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后,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挂银川市食品(药品)公共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银川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牌子,为银川市卫生局和农牧局双重管理的事业单位。   同时将原由相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卫生检验和检测职责、农产品和农产品投入物的质量检测,以及农药实验检测职责、动物食品检验检测职责、水生动物水质检测职责,土壤、植株、化肥养分检验检测职责等全部整合划入银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全国首家县级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成
    3月5日上午9时,庄河市一农产品合作社送检的白菜、芹菜、菠菜样品,在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检测完毕,共检测162项指标,其中白菜、芹菜均检测合格,菠菜有2项指标检测不合格。记者获悉,近日,由庄河市农发局、卫生局、海洋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五家监管部门的下属检测机构整合而成的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获得辽宁省实验室资质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双认证,成为全国第一家具备“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检测能力的县级综合性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结束了该地区没有具备检验资质食品检验机构的历史。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成立后,共检测理化样品11321批次,微生物样品467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9批次,为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据悉,庄河市是全国农产品生产大县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具有辽宁省名牌农产品10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2个,并有“东方蚬库”、“全国活贝出口第一村”等荣誉称号。但庄河市一直没有具备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评优检测,都需要送到大连和沈阳进行。而且各监管部门的检验机构小、人员少、设备差,在检测工作上又各自为政,一方面多家检验机构分配政府投资,致使资金分流,各家检验机构都“吃不饱”,甚至有的检验机构“没得吃” 另一方面多家检验机构重复建设造成检验资源浪费,一些检验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吃不了”,成为制约本地检验机构建设和发展的瓶颈问题,也影响了当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提升食品安全检测能力,2011年8月18日庄河市人民政府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整合庄河市食品检验机构》的文件,确定将庄河市农发局下属的农产品监测站、粮食局下属的粮油检测站、海洋渔业局下属的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卫生局下属的食品卫生检测站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的食品药品检测室统一整合成立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为独立法人的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而实现了原5个检验单位检验设备、人员的全面整合和检测工作的统一协调。   合并后,该中心共有高级职称等专业技术人员共21人,配备了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PCR仪等主要仪器设备179台(套),具备了理化(水、灰分 化学物质)、微生物、农兽药、水产、水产制品、果菜、畜产品、粮食、油料等9项检验功能,可检测9大类食品,131个品种,366个项目,具有从“从农田到餐桌”全环节的一站式检测能力,还实现了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共享。
  • 台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式动工
    从浙江省食药监局官网获悉,浙江台州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经过前期紧张筹备,于日前举行开工典礼正式动工。台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燕,椒江区委书记陈祥荣,椒江区政协主席董晓燕,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戴国富,市卫生局局长周春梅出席开工仪式。   该中心的建设是台州市打造&ldquo 以市级中心为龙头、县级中心为支撑、乡镇(街道)农业公众服务中心和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室为补充&rdquo 的检验检测三级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成后地上使用面积15500平方米,拥有药品与化妆品检验检测实验中心、食品与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实验中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药品审评分中心、市实验以动物中心及其配套辅助用房等六大功能区域,预计项目参数达到1000项以上,地产食品检测能力达到标准项目85%以上   中心建成后,将承担起为该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和为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的工作,并对该市食品药品风险监测和预警起到积极作用。
  • 乌海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即将投入运行
    作为政府今年为民办的一件大实事,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即将投入运行,目前正在安装检验设备。他的建成运行,对于我市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有效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是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的,其主中心设在市卫生局。根据我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现状,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体系采取“1+4+3”的模式建立,即建立以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为主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牧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四部门共同参与,三区疾控中心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该中心投入运行后,可开展理化、微生物等各类检测项目150多种,食品检验检测项目近80项,其中食品类包括糕点、酒类、食用油、熟肉类食品、调味品等。   据了解,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全新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不仅将更好的服务于市民,满足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技术支持需求,还可以避免多头抽检、重复抽检,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该中心实行统一抽检计划,统一发布监测信息,可提高食品安全监测整体效能,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10-18 国卫医发〔201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我委组织制定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开展医学检验实验室设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医学检验实验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确保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在质控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检验实验室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由医学检验实验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提供检查检验服务。   四、鼓励医学检验实验室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建立危重患者急救绿色通道,加强技术协作,不断提升技术水平。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检验实验室指以提供人类疾病诊断、管理、预防和治疗或健康评估的相关信息为目的,对来自人体的标本进行临床检验,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检验、临床微生物检验、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检验和临床病理检查等,并出具检验结果,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   一、诊疗科目   医学检验科;提供病理相关医疗服务的,应当参照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二、科室设置   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有病案信息、试剂、质量和安全管理等专门部门或专职人员,以及辅助检查部门和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   (二)临床检验各专业至少有5名以上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高以上、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   (三)标本采集人员应当有相应资质。   (四)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项目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具备产前筛查与诊断的相应资质。开展二代基因测序项目的,至少有1名生物信息分析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遗传相关基因检测项目的,至少有1名医学遗传学专业人员。   (五)配备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试剂室、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的相关制度和实施记录。   四、房屋和设施   (一)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房屋应当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重要医疗设备和网络应有不间断电源。   (二)设置1个临床检验专业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 平方米;设置2个以上临床检验专业的,每增设1个专业建筑面积增加300平方米。   (三)有相应的工作区域,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四)设置医疗废物暂存处,设置污物和污水处理设施 和设备,满足污物和污水的消毒和无害化的要求。   五、分区布局   (一)主要业务功能区。  设置包括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 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 子遗传学专业和临床病理专业等业务功能区域。   符合生物安全管理和医院感染管理等相关要求,严格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生物安全设施齐备。   (二)辅助功能区。   集中供电、供水以及消毒供应室和其他等。   (三)管理区。   行政(人事、办公等)、采购、财务、质量保证、物流、信息管理等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包括冰箱、离心机、加样器、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安全柜等基本设  备,应当与所开展的检验项目和工作量相适应。所有检验设备,如生化类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酶标仪、发光分析仪、细菌培养和鉴定仪、核酸类分析仪、质谱色谱分析仪等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要求。   (二)病理诊断设备。离心机、加样器、消毒设备、生物安全柜、标本柜、切片柜、蜡块柜、大体摄影装置、数字切片系统、光学显微镜等常规设备配置数量要与业务量相适应。至少有一台5人以上共览显微镜。配置相应数量的分子病理诊断和技术设备,如PCR室及相应设备、核酸提取设备、分子杂交仪、低温离心机、荧光显微镜等。专业病理设备包 括密闭式全自动脱水机、蜡块包埋机、HE全自动染色机、摊片机、石蜡切片机、自动液基/薄层细胞制片设备、冰冻切片机(可选)、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等,专业病理设备需有“国食药监械”级别的医疗器械注册号。   (三)信息化设备。具备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 算机等设备,标本管理、报告管理等信息管理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设施与设备管理制度、试剂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分析前、中、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患者(标本)登记和医疗文档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与患者隐私保护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并制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标准操作程序。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所开展检验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保证检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医学检验实验室应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   (五)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试剂、耗品、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物品的检验实验室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六)《医学检验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09〕119号)在本标准颁布时废止。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 (试行)  为加强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财务部门要对实验室业务费用和检验项目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调控措施。   (五)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应当以ISO15189:2012为质量管理的标准,建立并实施医学检验质量管理体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三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医学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检验仪器标准操作与维护规程,持续改进检验质量。   (二)可根据其他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提出的检验申请,接收其提供的标本或者直接采集受检者相关标本,并向申请者提供检验报告。受检者的经治医师负责对检验结果最终解释,但必要时,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提供与检验结果相关的技术解释。具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分析中的管理,规范医学检验活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客观、公正,不受不当因素影响。   (四)开展分析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检验活动的质量满足临床医疗的需求。应当对危急值、检验周转时间、检验结果准确性等质控指标进行监控。建立检测后标本、已发出报告标准的保留时限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报告召回的管理程序,建立检验需求超过自身服务能力的预案。   (五)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对于尚无室间质量评价的项目,应当采取其他方案并提供客观证据确定检验结果的可接受性,促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六)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   (七)对需要检定或校准的检验仪器设备,以及对医学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   (八)建立满足服务质量要求的实验室信息系统,建立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具备与所服务的机构信息系统联网的能力。   (九)建立医学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医学检验报告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十)医学检验报告应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学检验报告或诊断报告内容应当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规定,至少应当包括:   1.检查单号、标本类型、临床诊断、检验方法、仪器型号、互认项目提示。   2.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独立或其联锁经营医学检验实验室名称和地址、咨询电话。   3.其他机构送检标本需注明送检机构名称、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4.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计量单位、参考区间(如适用)、危急值(如适用)、异常结果提示。   5.检验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采集时间、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6.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和备注信息,如必要时应报告与临床诊断相关重要信息。   (十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与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时,应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在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以及检验结果所致医疗纠纷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只能与具有产前筛查与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合作。   (十三)对于连锁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保证生物安全和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其连锁经营的实验室之间进行标本的异地检测,并在检验报告中清晰标注实际检验实验室,便于出现差错时查找原因。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保障检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员工、患者和来访者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二)应当设专人负责标本在实验室内部,以及其他机构与实验室之间传递过程的生物安全工作,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以及相关设备耗材的管理等。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开展基因扩增、艾滋病检测、产前筛查与诊断、胚胎植入前遗传学筛查与诊断等特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四)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的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   (五)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划分为医学检验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医学检验功能区包括接诊及标本接收区、标本采集区、标本准备区、标本检验区、试剂和耗品保存区、标本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区、供电区、纯水集中供应区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六)标本采样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   (七)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传染性疾病标本的采集、运输、储存、检验相关管理。   (八)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九)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安全管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轮岗培训计划,并进行考核,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建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维持与持续培养等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四)独立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加强实验室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六)医学检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事件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   (七)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的危害因子和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保实验室安全。定期举行实验室生物安全和消防安全演练并形成记录。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辖区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检验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学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检验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   2.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   3.未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未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的;或者参加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 卫生部印发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推进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防治工作进程,掌握病区防治措施落实进度,动态观测病情变化趋势,综合评价改水工程运行效果,提高防治质量和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方案(试行)   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是一种分布广泛,危害严重的地方病。通过多年的防治,特别是随着《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病区防治措施逐步得到落实。为动态监控改水工程落实的进度和质量,了解饮水型氟中毒病区病情变化趋势,评价防控措施效果,科学、规范、有序地指导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掌握病区防治措施落实进度,动态观测病情变化趋势,综合评价改水工程运行效果,为及时调整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范围。   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136个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   (二)监测时限。   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三)监测内容及方法。   1.改水工程进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省(区、市)水利部门协调获取全省(区、市)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工程完成情况的信息,结果填入表1。   2.改水工程运行情况。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依据每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病防治项目管理方案确定的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数,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根据每年水利部门提供的已竣工的病区改水工程累计数,每年随机抽取10个降氟改水工程,调查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如不足10个工程者,全部调查) 同时每个工程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氟浓度(每份水样平行测定2次,计算平均值),结果填入表2。   3.病情监测。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法抽取3个村(屯)作为固定监测点,每年定期开展病情监测工作。   (1)一般情况监测。调查监测村(屯)人口学资料,如果监测村(屯)已经改水,则调查改水工程运行情况,同时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氟浓度(每份水样进行2次平行测定,计算平均值) 如果监测村(屯)尚未改水,则按照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各采集5份水样,测定氟含量,结果填入表3。   (2)氟斑牙病情监测。对监测村(屯)全部在读8~12岁学生进行氟斑牙检查,结果填入表4。   (3)氟骨症病情监测。氟骨症病情监测每5年开展一次。对监测村(屯)25岁以上人群按照25岁~、35岁~、45岁~、55岁~、65岁及以上划分5个年龄段,在每个年龄段随机抽取10人,男女各半,共计50人,进行氟骨症X线检查,结果填入表5。   X光拍片工作由县级有资质的技师承担,阅片工作由省级专家组集体诊断。   4.以上改水工程涉及集中式饮水工程的,其运行情况调查及水样检测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由项目资金支持,对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卫生监测。   (四)病例诊断及样品检测方法。   1.氟斑牙诊断采用Dean氏氟斑牙诊断方法。   2.氟骨症诊断采用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 192-2008)。   3.水样采集与保存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06)。   4.水氟检测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   5.水质分析质量控制采用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3-2006)。   三、质量控制   (一)人员培训。   1.采用逐级培训方式对各级监测人员进行监测方案的培训,确保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规范和协调有序。   2.从事水氟检测、氟斑牙和氟骨症诊断、数据录入的地、县级相关业务人员需经省级统一培训,受训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实验室检测。   1.外部质量控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制作检测水氟质控样品,向承担监测任务的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发放,并组织考核。经外质控考核合格的实验室,方可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2.内部质量控制。承担水氟检测和质量管理的实验室,须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采集与保存》(GB/T 5750.2-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质分析质量控制》(GB/T 5750.3-2006)进行样品采集、保管和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每年要对1/3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和1/5监测村(屯)的末梢水水样测定结果进行随机抽检复核。抽检结果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督导评估。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对1/3的监测县(市、区、旗、兵团师)和1/5的监测村(屯)进行现场督导。   督导评估的重点: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样本采集和抽样方法的规范性、检测技术的准确性、资料收集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监测报告的及时性。   (四)数据管理。   1.数据录入采用Epi Info格式,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 省级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数据复核。   2.承担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监测信息的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在收集、管理、分析和报送过程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各种原始资料要及时分类、归档和备份光盘。   4.监测数据属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未取得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公布或发表监测信息资料。   四、职责与分工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卫生部负责制订监测方案,组织领导监测工作 负责向相关部门通报监测信息。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测工作 负责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3.市(州、地)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测工作 负责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4.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工作 负责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监测信息。   (二)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指导监测工作,评估监测工作质量 负责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   2.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监测人员的培训 指导监测工作,评估监测工作质量 负责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报送。   3.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参与和指导监测县开展监测工作、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和形成监测报告。   4.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承担监测工作 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   五、报告与反馈   (一)县级。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8月30日前完成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县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县级人民政府。   (二)市级。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监测数据的审核,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市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市级人民政府。   (三)省级。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于每年10月30日前完成省级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省级水利、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监测信息,并报送省级人民政府。   (四)国家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级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将所形成的监测报告报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六、信息利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努力做到监测有序、信息顺畅、响应及时、措施有力,有效落实以改水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确保改水降氟工程持续有效运行。   卫生部门要及时将监测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提高信息利用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附录:1.监测指标计算公式(略)   2.监测表格(表1~5)(略)   3.监测报告提纲(略)
  • 卫生部紧急通知各地做好汛期饮食监测
    入夏以来,部分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雨,洪汛形势严峻,当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期。卫生部办公厅25日明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汛期饮用水、食品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介水疾病、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饮用水、食品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卫发明电﹝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入夏以来,部分地区遭遇持续强降雨,洪汛形势严峻。当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汛期饮用水、食品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介水疾病、食源性疾病暴发流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饮用水和食品监测工作   各地要主动开展汛期饮用水、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尽快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食品安全应急监测。饮用水重点监测指标包括pH、浑浊度、微生物指标、消毒剂指标,及重金属、化学污染物指标等(根据当地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地要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提高监测频次。食品安全监测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明确食品微生物、污染物监测指标和方法,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   各地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卫生管理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供水单位限期整改。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特别要针对农村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等重点环节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卫生安全巡查全覆盖。同时,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学校供水的监督检查,开展水质抽检,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环节监督   各地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汛期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加强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的管理,禁止在露天和非贮存地点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要监督医疗机构做好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的储存、保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要迅速启动本单位的应急处理预案,对医疗废物、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进行及时、安全的转移。   四、加强信息报告   各地要将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安全监测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向相关部门通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相互通报介水传染病发病信息。发现饮用水污染事件,要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送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五、加强健康教育   各地要大力宣传汛期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应急措施及要求,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多种形式宣传肠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特别是要教育群众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妥善处理霉变、过水、腐败变质食品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和来历不明的食品,在可能出现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情况下饮用开水,增强公众自我防病意识。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7月25日
  • 苏州将建立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
    破除食品行业“潜规则” 苏州将建立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   苏报讯 养猪饲料中加“瘦肉精”、辣椒酱里放苏丹红、用甲醛浸泡银鱼……食品生产加工中的“潜规则”已成为当前危害食品安全的主要问题。为破除食品行业“潜规则”,我市将在今后3年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下发,如何使我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领跑全省,使苏州成为全省食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成为该《意见》的主要内容。   根据《意见》,到2015年,我市将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追溯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更加科学有效。   市食安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都将有新动作。在种植养殖环节,将建立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农产品的全程监管和安全监测 在生产加工环节,将对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分类、分级、分等监管,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  在食品流通环节,将完善食品抽检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监管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在餐饮服务环节,将推进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检验检测和应急管理三大体系,是我市未来3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据了解,我市将推进苏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肉菜主要批发市场的远程监控系统,建立部门相互联通的信息数据库,动态监控各环节的食品安全不稳定因素。换句话说,若有食品出现问题,通过追溯系统,该食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一目了然。为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我市将有效整合基层检验检测资源,扩大食品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的覆盖面,建立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信息网络平台,统一制定监测任务,发布监测信息。有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方面,各市、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组建应急处置专家队伍,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指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各乡镇、街道相关综合办公室将增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明确1名乡镇、街道政府领导直接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此外,我市还将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县市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有条件的市、区还可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派驻人员或派出机构。
  • 吉林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910万元仪器采购结果公布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的委托对其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CEITCL-JL-ZCGC-131203   3.发布招标文件日期: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4.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14年1月14日   5.预中标单位:   第1包:吉林省慧诚科技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87.8500万元   第2包:波通瑞华科学仪器(北京)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89.3000万元   第3包: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124.2500万元   第4包:北京华尔达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预中标金额:372.2120万元   第5包:北京普析通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预中标金额:236.3800万元   6.评标委员会成员:姜伟、路桂仙、曲博、赵淑范、王颖、崔玉明   甲方评委:史玮   7.评标监督人员:侯国强   8.招标人名称: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   9.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0431-81805657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自2014年1月16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将向其发放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
  • 吉天公司与卫生检验专家共同探讨疾控检验新思路
    2008年10月17-18日,吉天公司有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了在湖北省随州市举行的&ldquo 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大会暨2008年度学术交流大会&rdquo ,会议由省预防医学会、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同组织,省预防医学会副秘书长杨莲娣、省疾控中心卫生检验所所长刘家发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专题报告、检验新技术介绍和论文交流的形式,旨在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全面提高各级实验室检测水平。我公司负责人就检验领域中吉天公司研制的新仪器设备的理论介绍及应用经验做了精彩演讲。 本次会议中,来自全省各地市州的100余名卫生检验专家学者以严谨的治学态度,畅所欲言、互动交流,探索卫生检验领域的新技术、新理念,探讨实际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思路,既丰富了思维,又开拓了视野。 (何琳供稿)
  • 1283万!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29000202202000017 项目名称: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83.036万元 最高限价:1283.036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包气相色谱类 详见招标文件 342.050000 B包常规检测设备类 详见招标文件 172.181000 C包光谱类 详见招标文件 291.900000 D包液相类 详见招标文件 285.000000 E包黑大实验室仪器 详见招标文件 191.905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5万!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串联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29000202202000017 项目名称: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5.0万元 最高限价:285.0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D包串联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详见招标文件 28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5万!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串联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829000202202000017 项目名称: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5.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D包串联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 详见招标文件 28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80万!安捷伦等中标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SDGP370829000202202000017二、项目名称:嘉祥县公共卫生服务检验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标包:B包供应商名称:山东奥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2-902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163.5标包:C包供应商名称:济南双松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5777号奥体天泰广场金域中心SOHO201-2号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58.9标包:D包供应商名称:济南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一路899号1号楼1-101一层111室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59.00四、主要标的信息:标包:B包名称:微波消解仪品牌(如有):CEM规格型号:MAS6数量:1单价:300000标包:C包名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品牌(如有):安捷伦规格型号:7850数量:1单价:1139000标包:D包名称:串联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品牌(如有):安捷伦规格型号:1260infinityII-6470B数量:1单价:2100000
  • 思维碰撞 | 睿科仪器助力全国卫生检验学术年会
    近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主办的全国卫生检验学术年会暨卫生检验管理学术研讨会在四川大学华西校区召开,来自各级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市场监督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三方检测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医院相关科室等机构相关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暨卫生检验管理学术领域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和新实践。会议主题围绕7个方面:研究检测、检验鉴定、相关影响、互联网与大数据、控制和管理、仪器设备、人才培养。现场老师以专业的角度剖析了各个方面,把一个多元化的新视角带给了参会人员。本次睿科携旗下3大相关产品“高通量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全自动平行浓缩仪”参加了全国卫生检验学术年会暨卫生检验管理学术研讨会,现场的实机展示及睿科工作人员的专业讲解,吸引了众多专业人士及参会老师驻足询问,在与现场工作人员的共同交流沟通下,很多专业人士与老师对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咨询产品优势特性及工作原理。睿科仪器始终把对用户的技术服务作为立足之本,帮助用户深入了解产品,为疾控、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服务及第三方检测等领域客户提供完整可靠的解决方案,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我们在前端与售后的服务也在不断优化,为用户带来更优质的服务。
  • TSI公司参加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卫生监督所(局)长联席会议
    美国TSI公司参加2010年7月3-6日在天津举办的 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卫生监督所(局)长联席会议暨卫生监督十年论坛 美国TSI亚太公司北京代表处 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省会及计划单列市卫生监督所(局)长联席会议暨卫生监督十年论坛于2010年7月3-6日在天津滨海圣光皇冠假日酒店的隆重召开,加强了全国卫生监督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美国TSI公司与北京宝云兴业科贸有限公司联合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天津市卫生监督所承办,参会人员有来自全国20多个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卫生监督所(局)所长、办公室主任、业务骨干和会议交流论文作者共500多人,国家卫生部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天津卫生局等领导到会,并作了重要的讲话,对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提出了要求和祈望。 TSI长期为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提供优良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和设备,期间有数十种当今世界领先的现场快检仪器设备在会间向与会代表进行了展示和推介,先进、方便、快捷的检测仪器及设备得到了与会代表的首肯。 TSI北京代表处 电话: 8610-82515688 传真: 8610-82515699 邮箱: tsibeijing @tsi.com
  • 卫生部回应圣元奶粉事件:将尽快公开检验结果
    今日(8月10日)上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针对媒体报道的圣元奶粉与婴儿性早熟事件回应称,卫生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已责成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该办公室将监督相关部门检测奶粉样品、组织婴儿会诊,对女婴患病原因展开医学调查,并尽快向社会公布检验结果。   邓海华没有正面回应检测结果公布时间表的问题。而此前青海东垣问题乳粉事件中的三聚氰胺检测结果至今也仍未公布。   7月26日起,陆续有媒体报道武汉市三名女婴在饮用圣元奶粉后出现乳房发育等性早熟症状。与此同时,江西省奉新10个月女婴、山东省临沂8个月女婴及广东省湛江3个月男婴也检测出雌激素检测超标,并出现性早熟症状。这些婴儿的父母均称,孩子自出生就一直饮用圣元奶粉。   8月7日,圣元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添加任何“激素”等违规物质的行为。当日,圣元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参与曝光此事的凤凰卫视提起诉讼。   据《健康时报》消息,武汉当地疾控部门于7月30日从三位性早熟女婴家中取走奶粉做检测,另一家来自江苏的专业检测机构称检验结果只需四、五个工作日。然而,距取样时间十个工作日后,无一检测机构公布检测结果。   根据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国家对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有明确规定。苯甲酸雌二醇等激素仅做治疗药物使用,禁止乙烯雌酚及其盐、脂,以及醋酸甲孕铜等物质的使用,并且规定上述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王树槐研究员在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奶粉雌激素检测,我们规定了不得检出的限量标准,制定了相关的检测方法。目前,我们公布了动物性食品,包括肉、蛋的检测方法,奶粉的标准即将公布。”   王树槐还说,农业部曾批准促卵泡激素和促黄体激素两种雌激素作为兽药使用,但都是牛体内正常含有的激素。作为兽药,主要是在动物发情、繁殖期雌激素水平不够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如果在牛的泌乳期使用的话,反而会减少泌乳量。   今天卫生部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西部大开发十年来卫生事业发展情况,但圣元奶粉事件成为记者们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邓海华指出,儿童性早熟成因复杂,绝大部分病因不明。“无论是单纯性的乳房早发育,还是真性性早熟,都还不能断定患者与特定的食物或者环境之间有联系。”   据财新记者了解,《长江商报》曾于7月下旬以单位名义向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卫生、药监、质检、工商、疾控中心等系统发去了紧急公函,希望行政主管单位对此事予以重视,但未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   针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日(8月10日)的发言,圣元在其网站上很快表态,“尊重卫生部的客观立场,和对此事给出的科学、公正的回答 同时圣元也希望湖北政府部门尽快公布检测结果,还原事实真相,帮助患儿尽早查明患病的真正原因,不仅还事实一个公道,更能使患儿得到对症的治疗,早日康复,健康成长! ”
  • 卫生部整治食品安全 6300家检验机构面临清理
    在食品检测机构数次自摆乌龙后,卫生部开始着手清理全国6300家大小检验机构。今日(17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这两项于4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或将让6300家大小检测机构重新洗牌。   2010年伊始的农夫山泉与统一饮品“砷超标”事件,以检测方海南出入境检测检疫局承认设备老化、检验结果有误并道歉落幕。2月三聚氰胺奶粉外流事件中,陕西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被爆为问题奶粉出具“委托检验”合格报告。4月两项新规定实施后,这种情况或许将得到改善。   新规范规定,食品检验机构的设施应当满足检验方法、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档案贮存等要求 机构及检验人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不得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公布检验的收费标准、工作流程和期限、异议处理和投诉程序。   供职于某知名国际食品企业的技术法规负责人对网易财经表示,“此前食品安全法里对于检测程序与机构有部分规定,工商总局、卫生部也有一些检测规定。但针对分属不同系统的数千家检测机构做出统一规范,还是首次。”在新规范制定之处,该负责人曾作为企业代表参与决策。他认为,规定中关于过企业复检、投诉权利的内容是进步之一。“砷超标”案件中,农夫山泉、统一两企业就是在未复检、投诉的情况下,被贸然公布不合格结果。   目前,国内现有食品检验机构近6300家,近9成分布于卫生、质检、农业系统,此外在粮食、商务、食品药品、高校等系统及社会商业实验室也涉及食品安全检验。卫生部认为,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检验技术覆盖面不足,硬件条件、人员素质和检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食品安全检验与监管的需要,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   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清晰后,下一步监管部门预计将以此为依据重整、清理机构。 以上技术法规负责人表示,“现在对检测机构提出了技术性的要求,未来可能会从行政管理角度来执行。是不是会进行资质认证,确认哪些实验室是符合条件可以承办食品检测,是下一步的问题。”
  • 卫生部制定公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食品检验工作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证消费者食用安全的关键环节。食品检验既是对市场销售食品实施安全监控的重要手段,也对食品原料及加工过程进行安全控制、确保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赖于公正、客观的食品检验结果,科学、严谨的食品检验工作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基础。   2009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7条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法律在第五章对食品检验工作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规定,提出对食品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制度。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以及同年7月20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均对食品检验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我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个部门,推荐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调查分析现行食品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包括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标准)对食品安全检验的要求,研究比对国外对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模式和方法,历时1年的时间,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按照国际贸易原则向WTO各成员进行通报,现予以公布。   《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建立在现有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基础上,体现了食品检验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规范性和通用性,充分考虑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各分段政府主管部门的实际监管工作的需求,力图做到既适合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并解决当前食品安全检验存在的主要问题。   《认定条件》共八章、二十八条,是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入门”条件,规定了食品检验机构在组织机构、检验能力、质量管理、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其重点在于推动食品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提高技术能力,规范检验工作行为,保证检验的诚信和公正性。对于使用非标准检验方法开展食品中非法添加物和违禁使用化学物质检验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认定条件,专家组认为在《认定条件》中进行规定暂时还不符合目前食品检验机构的工作现状,因此将实施研制和使用食品检验非标准检验方法的人员条件(人员数量、职称、专业背景等)仅在《检验工作规范》进行了规定。   《检验规范》共二十九条,重点围绕检验人的道德素质、技术素养和其承担的法律责任,食品检验工作中尤其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非标方法的建立和使用,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的管理,食品检验中计算机系统的功能要求,以及检验机构怎样为各级食品安全政府监管部门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另外,为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制定和调整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验规范》明确了检验机构在食品检验中发现非食用物质时,应当及时向食品检验机构所在辖区县级以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报告,并保留书面报告的复印件、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细致研究《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食品检验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条件和检验工作,提高食品检验的能力和水平,为服务于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1.《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doc      2.《食品检验工作规范》.doc
  • 卫生部:推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专家候选人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请推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1〕6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有关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应对处置能力,不断完善卫生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我部拟组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调查等技术支持工作。现请你单位组织推荐委员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候选人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二)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及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作风正派、科学公正、认真负责、坚持原则。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在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卫生检验、卫生管理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年以上或上述领域行政管理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四)年龄在65岁以下(院士除外),身体健康,能够积极参加委员会活动,具有敬业精神,能够承担并完成委员会交付的各项任务。   (五)未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   二、推荐程序和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可在卫生部网站下载),经所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所在国家级中心、院、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我部监督局。   联 系 人:张卫民、李泰然   联系电话:010-68792738、68792707(传真)   电子信箱:wsb2738@163.com   附件: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800万!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水质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SZB-2024-01-03-1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水质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吹扫捕集-气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包号包名称预算金额第一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吹扫捕集-气相色谱三重串联四级杆气质联用仪等设备采购项目2,700,000.00元2.项目编号:HSZB-2024-01-03-2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水质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高压离子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8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包号包名称预算金额第二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高压离子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2,850,000.00元3.项目编号:HSZB-2024-01-03-3项目名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水质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包号包名称预算金额第三包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理化检验所液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2,450,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9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2月21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方式: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吉林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145号        联系方式:刘磊 0431-87971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吉林省华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双创中心A区801室            联系方式:由雨凡 192143129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由雨凡电 话:  19214312911
  • 卫生部:“防甲流口罩”无特别功效
    “防甲流口罩研制成功”,成为昨天最受关注的新闻之一。相关媒体报道称天津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制的这种口罩,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防甲流口罩”真的比普通口罩更好?昨日,卫生部新闻办特别发布信息称,医用外科口罩即可满足甲型H1N1流感个人防护需求,个别口罩生产及销售单位宣传的“抑制或杀灭微生物”功能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并无特别显著功效。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天津明大科技的电话,但始终无法拨通。   卫生部:   “防甲流口罩”无特别功效   昨日,有媒体报道,一种可有效抑制流感病毒的抗病毒口罩日前研发成功并面世,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这种专用口罩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这种抗病毒防流感的新型口罩,由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科技人员运用分子链接抗微生物技术和远红外技术研制而成。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对这种口罩针织材料所作的检测报告称,该材料可杀死大量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尤其是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高达99%以上。   对此,昨日卫生部新闻办所公布的信息显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指出,甲型H1N1流感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合格的医用外科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身体健康的公众在日常生活和正常的社会活动中,不建议佩戴口罩。如需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接触,或长时间处于人员密集且不通风的场所,则应当通过佩戴口罩进行个人防护。公众可以到正规药房或商店购买医用外科口罩。个别口罩生产及销售单位宣传的“抑制或杀灭微生物”功能,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并无特别显著功效。   中科院:   没检测口罩,只检了内衣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天津市明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但是始终无法拨通该公司网站上所公布的一系列联系电话。不过,“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的相关介绍出现在该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上,介绍材料中还引用了包括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在内的多家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   对此,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抗菌材料检测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检测中心并未对“防流感口罩”进行检验,而是对该公司生产的抗菌内衣进行了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抗菌检测,检测结果并非是“灭杀率高达99%”,而是“抗菌率为99%”。   据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该公司对所生产的口罩进行甲流病毒抑制率的测试,更多的可能一种商业炒作。   市卫生局:   接种疫苗是最有效措施   记者了解到,本市目前没有所谓的“防甲流口罩”,就是专业的医疗机构也没有打算使用这类口罩。上海市卫生局昨天强调,市民预防甲流,时下接种疫苗是最有效的特异性措施,同时需要加强个人卫生。   市卫生局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本市正在对重点人群实施免费接种甲流疫苗。根据测算,人群中若能达到40%至50%的有效接种率,便可保证重大传染病不会暴发。待本市完成重点人群的接种工作后,全市范围内便已基本形成甲流防线。所以,市卫生局对甲流防范的重点是接种疫苗,不会考虑购买口罩分发。   由于最近温差变化较大,有利于流感病毒的传播和流行。为此,市卫生局指出,如果感冒了,外出时最好能戴口罩出门,避免交叉感染。
  • 进一步推动公众健康整体建设 全国卫生检验学术会议在重庆举办
    2019年9月28-30日,由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9年度全国卫生检验学术会议暨卫生检验管理学术交流会”在重庆市合川区举办。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并围绕公众健康相关前沿、保障、技术及实验室管理等主题做了精彩的学术报告,对公众健康的整体建设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天仪器”)应邀出席了本次交流会并与参会学员做了多方面的深度交流。会议现场  交流会期间,吉天仪器在多次的互动中,就原子荧光、形态分析、流动注射等产品的应用及标准和参会代表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吉天仪器将自主研发生产的“Kylin(麒麟)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SA-50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及“iFIA7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做了重点展示,让到场参会代表对坚持自主创新的吉天仪器的综合实力上面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吉天仪器工作人员向观展学员详细介绍产品  吉天仪器的Kylin(麒麟)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有四通道全正交双光束立体光学系统,直插式免调智能空心阴极灯,温控原子化器,电子流量控制气路系统,快速采样多通道前放电路等良好特点。可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检验、环境样品检测、城市给排水检验、农产品检验、地质冶金检测、化妆品检验、纺织纤维样品检测、教学研究、临床医学样品检验、药品检验、土壤饲料肥料检验等领域。  SA-50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采用在线色谱分离-原子荧光检测法进行形态分析,快速简单,峰形尖锐,完全基线分离。应用于检测食品、水、土壤、中药、饲料等领域中的重金属残留,且能清晰明了的表明其形态,为研究重金属对于环境、食品的影响作出科学合理的判断,可与吉天任一款AFS搭配为LC-AFS,人性化设计,节省实验台空间,用户体验更友好。Kylin(麒麟)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及SA-50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  一直以来,吉天仪器坚持在在流动注射产品方面不断创新。吉天仪器的iFIA7全自动流动分析仪利用流动注射(FIA)的原理,采用先进的一体化设计理念,一台分析仪器包含进样控制系统、化学反应系统、检测系统,可独立或与其他分析仪同时检测。化学分析系统可提供多种独立或综合分析方法配置,满足不同行业客户自动化分析检测需求。可用于测定水和海水,土壤、食品、植株提取液中的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磷、总氮、硝酸盐/亚硝酸盐、六价铬、硼化物、甲醛等成分。吉天仪器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iFIA7  吉天仪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完备的售前和售后服务。愿与全国的广大客户共同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我国的科学仪器贡献力量。同时也欢迎新老用户到吉天仪器总部参观交流!2019年吉天仪器各地技术交流、培训班正在火热举办中,期待各位专家、用户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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