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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总磷的标准

仪器信息网固废总磷的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固废总磷的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固废总磷的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固废总磷的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固废总磷的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固废总磷的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固废总磷的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固废总磷的标准相关的资讯

  • 山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发布实施
    2020年4月3日,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正式颁布啦! 从2017年到2020年,历经三年多的时间,经过大量实验室和现场验证,对于固定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的测定在原HJ38-2017方法标准的基础上引入了便携式现场直读方法。 此方法标准的出台对于山东省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实现了有法可依,对于已出台的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共7个部分)提供了非甲烷总烃指标的现场方法支撑,同时可用于在线仪器的现场比对和应急保障等各方面现场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01标准制订的重要内容标准明确规定了对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对于甲烷的分离使用催化氧化的方法,根据大量现场验证,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工况现场要求。标准同时明确了适用范围、仪器结构组成、监测频率、结果计算方式、质控措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02构建了新的指标体系,有法可依结构组成:采用FID检测器+催化氧化单元+定量环方式进样;监测频率:按分钟计算测量数据,取连续 5 min~15 min 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结果计算:明确标准状态下废气中的质量浓度表示;质控措施:要求测试前后用标气验证示值误差等指标,且要求每半年检查仪器的催化效率,须达到90%以上。03现场工作要符合以下需求标准对仪器现场工作所需要的气源——燃烧气、标气和除烃空气均做出明确规定。其中燃烧气氢气纯度需达到99.999%,须以安全形式存储;标气必须为有证可溯源甲烷/丙烷等气体等等;同时作为现场直读仪器,标准要求仪器同屏显示总烃和甲烷的数值,具备显示实时数据和曲线、查询历史 数据功能,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和现场打印功能等等。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的POLLUTION PF-300便携式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测试仪有幸参与到此标准的现场测试与方法验证过程,为标准的严谨、规范与合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该产品符合标准所有要求,在全国已有广泛的用户群体。
  • ASTM发布离子色谱法测量总氮、凯氏氮和总磷新标准
    p   2016年8月,ASTM正式发布标准ASTM D8001,即《离子色谱法测定水和废水中总氮、凯氏氮和总磷的标准方法》,此方法正式确立了离子色谱在测定水中氮、磷方面的法定地位,也为广大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p p   在现行国标中,总氮的测量可以采用紫外法、偶氮比色法、离子色谱法或气相分子吸收法,总磷的测量是采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凯氏氮的测量则是根据含量大小采用光度法或滴定法,不仅费时耗力,要求操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操作技巧,对样品量要求也较多,给用户的日常工作带来许多困扰,而使用离子色谱法则完全避免了这些问题。离子色谱可一次性测量出样品中总磷和总氮的含量,通过计算也可得出样品中凯氏氮的含量,简单便捷,而且稳定性好,重现性高,最重要的是仅需一台仪器即可完成三项指标的测量。 /p p   ASTM D8001标准中详细描述了使用离子色谱法测定水和废水中总氮、凯氏氮和总磷的操作步骤。总氮和总磷的测定只需将样品消解,然后经过适当的样品前处理后,进入离子色谱系统即可将两个结果一次测出。而凯氏氮的测量则需要再测一次未消解的样品,然后经过计算才能得出。如下所示: /p p   总氮=凯氏氮+NO sub 3 /sub sup - /sup +NO sub 2 /sub sup - /sup /p p   凯氏氮=NH sub 3 /sub +有机氮 /p p   消解的过程也是将凯氏氮变为NO sub 3 /sub sup - /sup 和NO sub 2 /sub sup - /sup 的过程,所以 /p p   凯氏氮=消解的样品-未消解的样品 /p p   即: /p p   凯氏氮=总氮-(NO sub 3 /sub sup - /sup +NO sub 2 /sub sup - /sup ) /p p   据此,使用离子色谱经过两次测量即可得出总磷、总氮和凯氏氮三个结果。 /p p   更多关于ASTM D8001标准的信息,请关注瑞士万通官方网站或关注瑞士万通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400电话40060-40088获取更多关于ASTM D8001的应用信息。 /p
  • 【标准解读】非甲烷总烃新标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HJ 1331-2023 & HJ 1332-20237月1日正式实施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1331-2023)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1332-2023)2项标准,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与现行监测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对于同日实施的《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三项标准修改单有重要支撑作用。明华电子自主研发的MH3500-A/B型 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分别参与两项标准的验证工作,本文结合现场经验对两项标准重点要点进行梳理总结。01便携式气相色谱-FID:通过定量环分离甲烷定量分析。02便携式催化氧化-FID:通过催化剂将甲烷以外物质催化氧化成CO2和H2O。↓↓↓标准分析步骤1.测试准备(1)开启电源预热至工作状态(约15~30分钟);(2)预估待测污染物浓度,选择仪器内置的校准曲线或校准量程。2.仪器核查(1)进行零点校准,总烃测试结果应不超过0.4 mg/m3(以甲烷计);(2)使用钢瓶法或气袋法进行量程校准► 标气浓度值>100 μmol/mol 时,测定相对误差和相对偏差应在±5%以内; ► 标气浓度值≤100 μmol/mol 时,测定绝对误差和绝对偏差应在±5 μmol/mol 以内。3.样品测定(1)将采样管前端置于排气筒中并尽量靠近中心位置,封堵采样孔;(2)启动采样泵,以适当的流量采样测定。采样时,流量波动幅度应在±10%以内,采样管和伴热管的加热、伴热温度应控制在120℃±5℃以内;(3)仪器运行稳定后,按分钟保存测定数据,连续采样测定5min~15min,全部有效分钟数据(至少5个)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样品测定时,同步测定样品中水分含量;(4)全部样品测定后,用零点气清洗仪器,使仪器示值回到零点附近并保持稳定;根据要求测试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误差、系统偏差等并记录;(5)关闭电源,断开仪器各部分连接并整理装箱,结束测定。4.结果表示(1)测定结果小于10 mg/m3时,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2)测定结果大于等于10 mg/m3,保留3位有效数字;(3)非甲烷总烃的质量浓度计算结果应为非负值,计算结果为负值时以0计。5.质量控制(1)仪器每半年至少核查1次总烃和甲烷的零点漂移、量程漂移;核查结果应满足:► 校准量程>100μmol/mol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应在±5%以内;► 校准量程≤100μmol/mol时,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应在±5μmol/mol以内;(2)样品测定前后,应核查总烃和甲烷的示值误差、系统偏差,并填写样品测定前后仪器性能核查记录表;核查结果应满足:► 标准气体浓度值>100μmol/mol时,测定相对误差和相对偏差应在±5%以内;► 标准气体浓度值≤100μmol/mol时,测定相对误差和相对偏差应在±5μmol/mol以内。(3)样品测定结果与校准量程之间应满足以下要求,不满足则应重新选择校准量程;► 样品总烃、甲烷的测定结果≥10μmol/mol,应处于校准量程的20%~100%;► 样品总烃、甲烷的测定结果<10μmol/mol,应不超过仪器校准量程且仪器校准量程应在10μmol/mol左右;► 采用内置校准曲线测定样品时,样品总烃、甲烷的测定结果应处于其线性范围内;(4)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每年至少用丙烷标准气体验证1次催化氧化单元的转化效率,结果应不低于95%,否则应更换或补充催化剂。(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
  • 液相色谱法测定固体废物等多项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7月8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周羽化   联系电话:(010)8493406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体废物 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体废物 总磷的测定 偏钼酸铵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7.《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和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9.《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顶空和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土壤 有效磷的测定 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1.《土壤 有效磷的测定 碳酸氢钠浸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河环保区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岛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监测司的意见)
  • 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和HJ 1332-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两项行业标准,规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测定方法。此两项标准均在2024年7月1日实施。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二、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建筑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 1.6mg/m3。附:1、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
  • 上海市发布非甲烷总烃和有机硫在线监测标准
    p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一批地方标准公告,其中包括《DB31/T 1089-2018 环境空气有机硫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和《DB31/T 1090-2018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两项环境标准。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0/attachment/93dbdc60-113c-429d-80e7-99a897e92909.pdf" title=" 1090-非甲烷在线.pdf" DB31/T 1090-2018 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技术规范.pdf /a /p p   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起草。本标准规定了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适用于环境空气及厂界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包括直接法和差减法两类。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0/attachment/9f04008c-5681-47f0-bc10-2a3c73023fd8.pdf" title=" 1089-有机硫在线.pdf" DB31/T 1089-2018 环境空气有机硫在线监测技术规范.pdf /a /p p   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起草。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厂界有机硫在线监测的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等,适用于环境空气及厂界中甲硫醇、乙硫醇、甲硫醚、二硫化碳、乙硫醚和二甲二硫醚6种有机硫进行在线监测,每种有机硫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均为0.5nmol/mol。 /p
  • 江苏计量院新建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定装置标准
    日前,江苏省计量院新建计量标准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定装置顺利通过计量标准考核。检定装置的测量范围为总磷(0~500)mg/L,总氮(0~500)mg/L,不确定度为Urel=1.2%(k=2),可以开展相同测量范围、最大允许误差为总磷:±0.05mg/L~±10%,总氮:±0.2mg/L~±10%的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的检定工作。   在线水质分析仪作为一种水质监测工具,可以实现自动对水质各项参数的实时监测。近年来随着环保事业的发展,对水环境的治理和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大量出现在各行业单位的排放监测站点中。   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定装置的建成,进一步提高了江苏计量院在水环境监测和化学检验检测领域的技术能力水平,更好地为水质检测、石油化工、冶金等相关行业的客户提供服务。
  • 《总磷快速测定仪》等九项团体标准立项评审会召开
    p   2020年5月26日,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在北京组织专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天津众科创谱科技有限公司《总磷快速测定仪》和《氨氮快速测定仪》、吉林市光大分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叶绿素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藻密度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水质综合毒性分析仪技术规范》、《水体浮游动物在线监测仪技术规范》、《小型站房式、浮标式、移动式水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北京华科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在线硅酸根监测仪》及《在线磷酸根监测仪》等九项与水质检测有关的团体标准建议项目进行了立项评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8bf09eb2-9309-4a16-aaff-8bd07164582f.jpg" title=" 10a3732018b2872e4354bacae74053b7.jpg" alt=" 10a3732018b2872e4354bacae74053b7.jpg" / /p p   来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所、北京理化分析测试中心、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融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从标准化对象、标准的必要性、先进性、适用性、可行性以及与现行标准的关联性等方面,对每个建议项目进行了认真讨论与质询,建议将部分项目名称分别更改为《水体浮游动物在线监测仪》、《叶绿素a在线监测仪》、《蓝藻密度在线监测仪》、《水质生物毒性在线监测仪》、《磷酸根在线监测仪》及《硅酸根在线监测仪》,最终专家组一致同意以上九项建议项目立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7c792eeb-f735-4999-bcae-4ae9449df4f8.jpg" title=" 6a4f57a2392cfdd41023c875ebb12d9d.jpg" alt=" 6a4f57a2392cfdd41023c875ebb12d9d.jpg" / /p p   本次会议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朝松主持,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秘书长曾伟担任本次评审专家组组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5/uepic/954c8ad0-2c4c-42dd-aeed-808e84bd57dc.jpg" title=" fca05c68cb8954154ca3bc1421e0bb5d.jpg" alt=" fca05c68cb8954154ca3bc1421e0bb5d.jpg" / /p
  • 生态环境部发布三项固体废物新标准
    p   生态环境部发布三项固体废物检测标准,分别为热灼烧率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涉及的仪器包括天平、高效液相色谱仪和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这三个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p p   全文如下: /p p   一、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0bb3e4df-883f-40ac-8f61-18a4fa00e47f.pdf" title=" 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HJ 1024-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6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固体废物 热灼减率的测定 重量法(HJ 1024-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热灼减率的重量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焚烧残余物的热灼减率的测定。当取样量为20g(干燥恒重)时,本标准测定热灼减率的方法检出限为0.2%。 /p p   所用仪器设备为电热干燥箱、马弗炉、分析天平、瓷坩埚、干燥器、坩埚钳、研磨器、试验筛等。 /p p   二、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88481002-4077-4e88-8362-c5ebcb1c6017.pdf" title="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HJ1025-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6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HJ1025-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柱后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涕灭威亚砜、涕灭威砜、灭多威、3-羟基克百威、涕灭威、残杀威、克百威、甲萘威、异丙威、甲硫威等10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p p   所用仪器设备为高效液相色谱仪、提取装置(加压流体萃取仪、索氏提取装置、自动索氏提取仪)、固相萃取装置、浓缩装置(氮吹浓缩仪、旋转蒸发仪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设备)、分析天平等。 /p p   三、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5/attachment/b8170385-1691-487d-adb1-25b95039f188.pdf" title="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26-2019).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6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固体废物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26-2019).pdf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 /p p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杀线威、灭多威、二氧威、涕灭威、恶虫威、克百威、残杀威、甲萘威、乙硫苯威、抗蚜威、异丙威、仲丁威、甲硫威、猛杀威、棉铃威等15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p p   所用仪器设备为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仪、提取装置(加压流体萃取仪、索氏提取装置、自动索氏提取仪)、固相萃取装置、浓缩装置(氮吹浓缩仪、旋转蒸发仪或其他性能相当的设备)、分析天平等。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5/uepic/d8eba16b-e093-47cf-83df-19ec427cfda1.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加绿· 仪社为好友,获取更多环境行业政策变动信息! /span /p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p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冶炼渣、化工渣、燃煤灰渣、废矿石、尾矿和其他工业固体废物。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和处置量等呈现不断增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dcf376ff-c15e-4fb2-ac24-6d5a702b7c81.jpg" title=" 固体废物产生量.jpg" alt=" 固体废物产生量.jpg" / /p p   但目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的要求不够完善,如运行、监测等要求相对薄弱,对废矿石堆场、煤矸石堆场等场地的污染防治要求不够细化。因此生态环境部对标准进行了修订,近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标准名称修改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p p   对于污染物排放与监测。 /p p   新标准拟增加地下水井位置要求,增加企业应急监测技术要求,严格企业自行监测频率要求。 /p p   标准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44494c80-d9cc-4ffb-aa30-dca3995583d6.pdf" title="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固体废物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中的重要工作,但是目前水、气、土是重点,但是未来固体废物也将是重点之一,上个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 _blank"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a 》,新标准增加了TOC、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总磷、氟化物等检测指标。 /p p br/ /p
  • 生态环境新标准!事关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推出两项生态环境标准,并准予发布。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240-2021)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谱育科技研制的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参与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标准方法验证工作。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80是基于不同气体在红外光谱范围内不同特征吸收的特性,采用傅立叶红外分光原理和多元分辨校正方法,实现气体的定性、定量测量。仪器可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厂等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也可用于环境空气中无机气体、部分有机气体的现场快速应急监测。高性能具有仪器便携性的同时,拥有高分辨率,波长范围宽的特点,其结构紧凑、可靠,适用于现场监测。高可靠性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工况,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度仪器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温控,实现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可溯源。高交互性仪器拥有8.4寸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一目了然。内部集成了WIFI模块,极大地增强了仪器的通讯功能,实现了较远距离的通讯能力。全程伴热系统样品从采样系统至仪器内部气体室,全程均匀保温,温度可测、可控。防止冷凝水的产生,避免了气体成分在监测过程中的损失。多组分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可同时获取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的吸收峰,进行定性定量。EXPEC 1630在线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30是傅立叶红外分析仪的在线型仪器,采用高温伴热工作模式和长光程耐腐蚀气体池,用于超低排放、温室气体监测、危废/垃圾焚烧等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CEMS系统。具有数据高保真、设备低维护的特点。应用场景(1)危废/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监测,可测HCl、HF等多个因子;(2)污染源温室气体(CO2、CH4、N
  • 2项固定污染源废气原子吸收检测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2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4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武婷 王宗爽   联系电话:(010)849249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 固废新标准正式实施,无机元素分析再添仪器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固体废物中无机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新发布《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211—2021) 》,标准测定固体废物中 16 种无机元素和 7 种氧化物,标准在3月1日正式实施。 图 | 标准文件 起草单位是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湖南大学,岛津作为标准验证单位参与了标准的验证工作,新标准的正式实施后,固体废物的无机元素分析除了常规AA、ICPMS等原子光谱分析外,X射线荧光测定固体废物也有标准可依。在现行实施标准中,X射线荧光在土壤沉积物、环境空气、固体废物均有相应标准。(见下表) 现行X射线荧光光谱法标准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对于AA、ICPMS等仪器而言,最主要的是无需化学前处理,通过压片制样就可以分析。标准采用熔融玻璃片和粉末压片两种方式。熔融玻璃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试样制备,而粉末压片法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及粉煤灰固体废物试样制备。图 |左:熔融玻璃片制片;右:粉末压片制样 制样小技巧:1.保证制备样品的均匀性和一致性。使标准物质和待测样品的组成、粒度、制样条件等尽可能保持一致。这样才能进行准确的定性、定量分析。2.选择适宜的样品粒度,选用合适的制样方法。根据需要,将样品粉碎至符合分析要求的粒度。同时,尽管XRF分析通常可采用粉末压片法,但必要时应采用熔融玻璃片法制样,以基本消除粒度效应和矿物效应,保证足够的分析精密度和准确度。3.对于内聚力差、难以成团的样品(如粉煤灰),可以通过添加适当的黏结剂(如硼酸或微晶纤维素),增强样品的团聚性,使压片更均匀。 波长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1800高稳定性--安全,低故障高灵敏度--元素Be~U,浓度ppm~%BG-FP法--可分析少量样品、高分子膜厚等250μm图像分析功能--元素分布成像分析 新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测定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除新标准的规定的范围外,那么其他来源复杂的固危废如何分析呢? 新标准要求标样准确制样均匀,那么没有标样或难以前处理的固危废又如何分析呢? 作为X射线荧光的另一种类,岛津的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EDX)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固危废行业的快速定性分析,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筛选分析,主量或特定元素分析,岛津的EDX都可以应对。相对于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EDX无需对样品进行压片或熔片的前处理,快速筛选时无需标样,虽然轻元素的灵敏度较波长色散稍微低一些,但作为化学分析的有利辅助绰绰有余。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系列EDX分析应用: 工业固废直接分析油泥直接分析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古林样板 夯实宁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宁波,地处东南沿海,水网纵横交错,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兼海港城市。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宁波农业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近年来,宁波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数字乡村,融合城乡发展,实现从传统农业到高效生态农业进而向绿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真正营造了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现代农业新面貌。 提到现代农业发展,不得不说的就是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这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国多次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开局之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提出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争取在 2022年建成10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在宁波现代农业建设进程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莫过于海曙区古林优质高效水稻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这个由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古林镇农办联合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联合打造的高标准农田无人农场样板工程项目,充分利用了海曙区古林土地规模化流转的优势,建立起了一套完整的优质高效水稻精准化种植技术体系。 所谓高标准农田建设,应该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而这些在宁波古林的数字大田全部化作现实 ,以“农机可视化、种植信息化、灌溉智能化”等三化为核心,托普云农将虫情监测预警与绿色防控、墒情监测预警与灌溉、农机与无人机设备和新型的物联网、无人机遥感、无人机驾驶等技术结合,通过建设数字化高标准农田,成功解除了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在古林数字大田里,随处分布着区块整齐、标准统一的沟渠、道路、田块,还布设了众多智能装备、物联网设施以及无人机等设备,园区围绕数据中心设置了两座小型气象站、5个四情监测站、20套土壤墒情监测点等等,让田间管理智能起来。如果说这些监测设备是“耳目”,那么数据中心就是整个园区的“大脑”他们通过实时的监测和高清拍摄,可以清楚了解到项目园区内的土壤温度、灌溉时间、病虫害等信息,将信息及时传送到数据中心和农户手中,并辅助农户进行科学下一步农事管理决策,实现现代农业新型生产方式。 数字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让上万亩地实现了全部机械化种植,这是过去的农业发展从未设想过的情景。作为华东地区唯一大田种植数字农业项目、农业农村部建设试点项目之一,截至目前,古林大田数字农业已经能够实现从育苗—耕—种—田间管理—收—烘干的全流程自动化生产加工,成为了浙江乃至整个华东地区重要的水稻大田种植的数字技术推广示范基地。 高标准农田的数字化建设会因不同地区农业发展差异,而有多种模式,而古林大田数字农业项目充分利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种植传统深度融合,改变了传统的高标准农田应用模式,打造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古林样板,有力推动了宁波地区的现代农业发展创新与应用推广。
  • 土壤固废中有机物提取方法3项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和《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621   传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黄翠芳 武婷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联系电话:(010)84934068/84924935   传真:(010)84921403/84926394   附件:1.《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2.《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      4.《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加压流体萃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      6.《土壤和沉积物中有机污染物的提取 超声波提取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避免认定不清 堵上管理漏洞
    2024年1月10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生态环境部对《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现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以下简称标准)实施以来,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改革步伐加快,涉及固体废物鉴别的新问题不断出现。为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依据,进行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规定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 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 的固体物鉴别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本标准遵循延续性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基本原则。通过标准的修订以满足我国固体废物风险管控的要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需要、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综合保税区和自由贸易区相关业务需要,从而保障固体废物鉴别质量和公正性。我国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高,但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相应的成本较高,随着国内对涉及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日益加强,企业利用现行标准中较为模糊的条款,将固体废物“改头换面”躲避监管的苗头逐渐显露。近年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呈现高发态势,其中不乏因对固体废物属性认定不清,导致以原料或产品的名义转移固体废物事件发生。为避免因固体废物属性认定不清导致固体废物游离于管理之外,急需通过标准的修订堵上管理漏洞。固体废物鉴别是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推动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的前提和关键。《“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健全标准体系作为主要任务,提出通过“完善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别制定工业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产品技术标准”,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具体措施。现行标准中关于固体废物和副产品的判定准则是指导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制定的基础,需根据最新管理要求做出相应调整。随着禁止洋垃圾入境制度的深入推进,我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逐步加严,将固体废物报成正常商品以规避我国监管的问题日益凸显。口岸的固体废物鉴别需求不断增加,需要根据鉴别案例中反映出的新问题对标准进行修改。现行标准对二手产品(旧货)和固体废物的判别界线较为模糊,一方面存在固体废物“以废充旧”非法入境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会使正常的检测、维修、再制造业务受到一定影响。考虑到保税检测、维修及再制造业务的需要,急需补充完善我国固体废物鉴别相关规则。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稿).pdf《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征求意见反馈单.pdf
  • 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发出,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检测方法
    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至9月26日。(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气袋采样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现场采样。适用于本方法的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在方法规定的分析时效内气袋保存回收率不低于70%的要求。非甲烷总烃和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气袋保存回收率参见附录 A。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的修订。原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首次发布于2014年,起草单位为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同济大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适用范围,删除废气温度须低于 150 ℃的限制; ——修改完善“方法原理”; ——增加“试剂和材料”章节,完善气袋质量要求,增加辅助气体要求;——在“仪器和设备”中,增加稀释采样法采样系统,在直接采样法采样系统中增加冷凝(除湿)装置的可选项; ——在“采样”中增加采样前准备,以及空白样品制备等要求;——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增加采样系统检查和清洁保养、气袋质量检查要求和方法、气袋保存回收率试验要求,以及采样系统稀释比核查要求等内容;——增加“注意事项”章节; ——修改完善附录 A; ——增加附录 B 和附录 C。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废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王向明、裴冰、宋钊、周守毅、吴迓名、敬红、秦承华、刘通浩、谢馨、许磊(二)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和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和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针对应用于不同目的、场合的监测,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测量范围和性能指标要求。用于环境空气的监测系统称为Ⅰ型监测系统,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的监测系统称为Ⅱ型监测系统。编制组主要成员:张杨、钟琪、薛瑞、王强、赵瑞峰附: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积极推进行业进步——乐氏科技携多款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助力国标方法标准验证工作
    规范化的技术标准,是行业发展与产品设计的有力保障,更是推进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乐氏科技凭借自身硬核的产品优势和丰富的行业经验,积极参与国家、地方的各项标准验证工作,以身作则,践行为国家环保事业的发展倾尽所能。近日,乐氏科技携带Model 3010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JFID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以优异的现场数据表现,出色地完成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的国标验证工作。一、国家标准的验证 验证内容:全程参与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的实验验证主办单位:中国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参与单位:行业专家及行业重点企业代表举办时间:2021年4月12日~16日举办地点:山东省济南市乐氏科技作为少数具备技术优势的企业之一,携Model3010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JFID型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全程参与了本次国家标准的验证工作,为该标准的制修订提供有利的数据保障。连续五天高强度的密集测试工作,乐氏科技全力以赴完成上百次测试,包含检出限、零漂、量漂、氧干扰、精确度、重复性等十余项指标。乐氏科技JFID、Model3010型便携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全程表现良好,精巧的外观和自动化的测量系统给现场测试带来极大的方便,其测试的稳定性、数据的精确度和良好的催化效率,给本次测试提供了优良的数据保障,圆满完成此次测试任务,为中国环境监测行业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到行业各项标准的制修订或标准验证过程,对推动环境监测行业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作用。乐氏科技将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地做好企业表率,愿意和众多的同行厂家交流学习,共同推进行业标准的进步,成为行业标准的积极建设者和贡献者。【关于乐氏】乐氏科技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2010万元,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承担国家科研课题,公司专业从事进口紫外烟气分析仪、高温红外烟气分析仪、傅立叶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定仪、在线及实验室VOCs气体分析系统、H2S分析仪、硫磺比值分析仪、空气质量分析监测等设备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尤其专注于VOC监测及超低排放检测的应用解决方案。公司与德国Foedisch公司、英国Signal公司、英国 Protea公司、奥地利JCT公司、等多家国际知名仪器制造商缔约成为其中国总代理商及技术服务中心,全权负责其产品在中国区域的销售及技术服务工作,同时与美国PE、美国Nova公司、加拿大Galvanic公司、德国Saxon 公司、加拿大Scentroid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乐氏科技拥有自己的研发运用中心及生产基地,位于广东大亚湾西区,专注于VOC气体分析仪器的生产及研发,产品适用于大气环境、厂界空气、固定污染源等运用工况,主要包括:傅里叶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VOC泄露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在线式非甲烷总烃监测仪、环境及厂界空气VOCs监测系统、环境空气苯系物及特征因子监测系统、三级冷阱大气预浓缩系统等,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且具备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广泛应用于高校、科研、环保、石油化工、疾控、公安、消防、电力、冶金、特检等行业。我们致力于给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通过这些年不懈的努力,我们的产品及服务一直以来也得到了新老客户高度评价及认可。我们致力于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而努力!
  • 固废标准新篇章: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修订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全文,新标准在2024年9月1日实施。这不仅是对原有标准(GB 16889-2008)的继承与发展,更是我国在垃圾处理领域迈向新台阶的重要标志。背景与意义 该标准自1997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2008年的首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重大修订。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场带来的环境污染,推动垃圾分类及填埋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修订亮点 1. 完善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新标准对垃圾填埋场的基本设施设计与施工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确保填埋场从建设之初就具备高效的污染防治能力。 2. 低碳运行新要求:增加了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利用和减排的低碳运行要求,这不仅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能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实现循环经济。 3. 渗滤液处理技术调整:调整了渗滤液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确保渗滤液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威胁。 4. 飞灰管理明确化: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入场填埋的管理要求,为飞灰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5. 污染控制细化:细化了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填埋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有效防控污染。 6. 土地开发利用新技术: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地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鼓励在填埋场封场后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新标准中的污染物限值要求 完整版扫码填写问卷可获得~ 德国耶拿解决方案 德国耶拿在元素分析领域深耕多年,为广大用户提供从前处理到待测元素准确分析的全套解决方案。在整个环境元素分析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扫码获得环保领域白皮书。我们期待为广大用户数据准确保驾护航。 PlasamaQuant MS 超高灵敏度满足痕量元素分析 仅需常规氩气一半的消耗量 全数字检测器可获得11个数量级线性范围 PQ9100 3pm高分辨率不惧光谱干扰 一次进样,4种观测方式 强劲稳健的等离子体允许复杂基体样品分析 Zeenit 系列 火焰和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 氘灯塞曼背景校正 直接固体样品分析 ContrAA800 仅用一个光源实现多元素同时分析 高分辨光学系统使精确度更佳 3D光谱显示详细的谱图信息 SpeedwaveXPERT 专利的传感器技术 低运行成本 顶端装载技术和电子锁 实施与展望 GB 16889-2024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期待,在新标准的引领下,生活垃圾填埋场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环保职责,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守护这片蓝天绿地,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宜居、美丽的家园!
  • 北京拟发布城镇污水厂大气排放标准 新增非甲烷总烃等指标
    p   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目前全国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也可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但还没有专门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 /p p   近年来,北京市关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恶臭扰民的投诉屡见不鲜,仅2013年到2018年间,北京市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热线即受理关于污水处理厂异味问题的市民投诉举报近800件,并呈波动式增加趋势,2018年受理污水处理厂异味投诉数量较2013年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编制计划。 /p p   近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p p   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比, strong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厂界浓度增加了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两项指标,收严了氨和硫化氢两项指标,臭气浓度和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没有变化。在排气筒限值方面,设置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硫醇和非甲烷总烃五个指标。 /strong /p p   据统计,2018年北京市共登记城镇污水处理厂(站)133家,设计污水处理能力693万立方米/日,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的93% 全年实际污水处理量超过19亿立方米,约占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95%。可以看出,与数量多、规模小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北京市污水处理的主力军。 /p p   从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实际处理量看,日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15家,实际处理污水量占污水处理总量的73.3% 处理能力为5~1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16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比13.6% 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39家,实际污水处理量占11.5% 1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厂63家,实际污水处理量仅占1.6%。由此可知,处理能力1万吨/日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是城镇污水处理的主体。 /p p   据2018年核发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情况,全市共许可城镇污水处理厂122家。其中,仅有10家采取了各生产环节全覆盖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这些污水处理厂多为近年来新建或升级改造,工艺以A2O为主 有32家污水厂对预处理、污泥处理等重点环节配备了废气收集治理设施 其余80家污水厂则没有废气治理设施。 /p p   未来,北京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发放的时候,会将这些指标纳入自行监测范围之内。 /p p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958.shtml" target=" _blank"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960.shtml" target=" _blank" 《城镇污水处理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a /p
  • 最新!“疑似病例具肺炎影像学特征”成湖北临床诊断标准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 span style=" color: rgb(127, 127, 127) " (见文末附件) /span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作为湖北省临床诊断病例标准,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这提示湖北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诊断不再依赖核酸检测结果 /strong /span strong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第五版”官方解读表示,“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 /span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255, 0, 0) "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span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color: rgb(0, 112, 192) " 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span 。”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31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94a63805-da05-4bd1-bce5-74d9c3feb85e.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00" height=" 31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日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影像科副主任张笑春教授在朋友圈发布“强烈推荐CT影像作为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首选诊断方法”言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这是根据医学科学和临床经验所得。”张笑春5日对此公开说明,“病毒核酸检测是最终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创诊断的金标准,然而检测结果‘CT阳性、核酸阴性’的结果,可能影响临床排查。目前核酸检测特异性高、敏感性偏低,不排除存在部分假阴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她认为,新型冠状病毒被发现不久,检测和诊疗还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加上核酸试剂盒研发时间较短,现有采样人员紧缺,检测时间相对较长等因素,短期内对大量密切接触、家庭留观及高度疑似患者检测排查存在一定困难。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CT检查方便、快捷、直观,在基层医院易于普及。虽然CT只是辅助诊断手段,但在防控形势严峻的今天,武汉等地区的防控必须采取‘不放过一个’的非常规手段,减少交叉感染。”张笑春说。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张笑春提醒,CT阳性和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也要被纳入隔离治疗,非常时期“宁错勿漏”,即使是其他病原体肺炎,也会因为及时治疗而受益。这样才能尽快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使尽可能多的人不被感染,感染的无症状患者能及时被发现和及早治疗。 /p p style=" text-indent: 0em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影像科主任,中华放射学会神经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徐海波教授表示,CT既是专业手段,也是循证工具;既是诊断者,也是评价者。CT作为快速诊断有特有优势。在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CT筛选或将成为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首选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官方解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解读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第五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br/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陆续发现了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着疫情的蔓延,我国其他地区及境外也相继发现了此类病例。目前报告的病例多数有武汉居住史或旅行史,在个别地区已发现无武汉旅行史病例。现已将该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br/   疫情发生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试行第二版、试行第三版和试行第四版。 br/   试行第五版内容包括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临床特点、病例定义、鉴别诊断、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转运原则和医院感染控制等内容。 br/   第一,冠状病毒病原学特点介绍了冠状病毒亚科分为α、β、γ和δ四个属。加上这次新发现的冠状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有7种。大多数冠状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东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相关冠状病毒及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际间传播。 br/   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大部分消毒剂可有效灭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灭活病毒,应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剂。 br/   第二,流行病学特点。传染源改为“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br/   第三,临床表现。潜伏期1-14天,一般为3-7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因部分重症患者无明显呼吸困难,表现为低氧血症,改为“重症患者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和/或低氧血症,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等。”强调“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br/   实验室检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现肝酶、LDH、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见肌钙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等标本中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 br/   胸部影像学的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br/   第四,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 br/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基于已经发现没有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确诊病例,故将“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也纳入疑似病例进行排查。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需有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行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br/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而且“疑似病例”标准修改为:无论有没有流行病学史,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相当于疑似病例标准放宽了。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 /strong /span 确诊病例诊断标准没变。 br/   第五,临床分型。根据是否有临床症状、是否有肺炎、肺炎的严重程度、是否出现呼吸衰竭、休克、有无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为轻型(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未见肺炎表现);普通型(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肺炎表现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和危重型(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出现休克;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br/   第六,鉴别诊断。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的病原多达100余种,其中病毒约占30%,而且其它病毒导致的肺炎与常见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状病毒等有相似之处,单从临床表现、胸部影像学难以鉴别,需依靠病原学检测来区分。 br/   第七,病例的发现、报告与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 br/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发现与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样,没有变化,强调转运要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 br/   针对湖北省,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和临床诊断病例后,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单间隔离,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要尽快采集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 br/   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br/   第八,治疗包括隔离、对症支持,同时密切监测病情变化,尤其是呼吸频率、指氧饱和度等。 br/ 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br/   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br/   抗菌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联合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br/   抗病毒治疗:增加“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在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基础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同时,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以及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br/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疗是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 br/ 病情监测,增加“有条件者,可行细胞因子检测。” br/   呼吸支持:(1)氧疗:重型患者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缓解。(2)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机械通气:当患者接受标准氧疗后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法缓解时,可考虑使用高流量鼻导管氧疗或无创通气。强调“若短时间(1-2小时)内病情无改善甚至恶化,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3)有创机械通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即小潮气量(4-8ml/kg理想体重)和低吸气压力(平台压& lt 30cmH2O)进行机械通气,以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4)挽救治疗:对于严重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br/   循环支持: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必要时进行血流动力学监测。 br/   其他治疗措施:可根据患者呼吸困难程度、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酌情短期内(3~5日)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日,应当注意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由于免疫抑制作用,会延缓对冠状病毒的清除;可静脉给予血必净100ml/次,每日2次治疗;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微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可采用恢复期血浆治疗;对有高炎症反应的危重患者,有条件可以考虑使用体外血液净化技术。 br/   关于中医治疗。本病属于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病位在肺,基本病机特点为“湿、热、毒、瘀”;各地可根据病情、当地气候特点以及不同体质等情况,可参照推荐的方案进行辨证论治。 br/   第九,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在“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基础上,增加“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br/   第十,转运原则。为保证转运安全,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2018.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pdf /span /a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br/ /p
  • 环保部再发7项监测标准 固体废物前处理新增微波萃取法
    p   近日,环保部再次发布七项环保标准,这是环保部今年第八次发布监测方法/仪器标准,加上此次发布的标准,环保部今年共发布36项监测方法/仪器类标准。 /p p   其中《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是继2010年之后首次发布新的固体废物前处理标准,目前已有的固体废物前处理标准多为溶剂震荡提取法,《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557-2010)、《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HJ/T 300-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转法》(GB5086.1-1997)。 /p p   除《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外,其余六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此项标准主要的修订内容为:选择了更合适的滤膜 增加了微波消解的前处理方式并改善了电热板消解的消解条件,改变了消解用酸 增加了干扰消除的方式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部分。 br/ /p p   七项标准全文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d7961cb9-b800-4780-b6c2-cf2a738a0112.pdf" 《固体废物 有机物的提取 微波萃取法》(HJ 765-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5ec2cd0b-81f8-4944-8d20-4c352caf850e.pdf"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66-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a999ae3e-9bb5-46c1-a2b0-cb0091f1a348.pdf" 《固体废物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67-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5958b7ef-0429-4e23-b31c-e2ffca273f7f.pdf" 《固体废物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68-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d142684b-5b0f-4894-bf1f-41eac3513c67.pdf" 《煤中全硫的测定 艾士卡-离子色谱法》(HJ 769-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43c371ec-fd31-4710-9c72-d9d40ec6f796.pdf"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39-2015).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512/ueattachment/6c680185-e635-42e9-994e-5d65bee80435.pdf" 《水质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J 770-2015).pdf /a /p
  • 34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固体废物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固体废物及其他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6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2项、在研1项、拟制订33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固体废物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2固体废物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3固体废物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4固体废物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固体废物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固体废物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固体废物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固体废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三氯杀螨醇固体废物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0微塑料生物体 聚乙烯等 4 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1多氯萘固体废物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2六溴联苯固体废物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3毒杀芬固体废物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4有机磷酸酯类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5固体废物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6麝香类固体废物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7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固体废物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8甲醛和乙醛固体废物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C拟制订19苯胺类(邻甲苯胺)固体废物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20烷基汞固体废物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C拟制订21硝基苯固体废物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2邻苯二甲酸酯类固体废物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3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固体废物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24得克隆固体废物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25多氯联苯固体废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26有机氯农药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A B已发布27二噁英类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3-2008)B C在研28多溴二苯醚固体废物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29短链 氯化石蜡固体废物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0五氯苯酚固体废物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31挥发性有机物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3-2013)A C D已发布32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固体废物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33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固体废物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4全氟 化合物类固体废物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5固体废物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6氯苯类固体废物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对《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石国英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9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稿)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新标准今日实施,岛津ICP助您从容应对!
    导读近年来,随着工业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固体废物,如一般污泥、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垃圾等等,常堆积如山,如何处理并利用这些固废 — 将废料华丽转身,通过有效渠道,将固废投入新的利用,做到物尽其用?当前,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的发展,明确提出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壤及危废。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随着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的逐步推广,为了控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过程中重金属的量,保证水泥产品质量,由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的GB/T 41058-2021《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标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岛津公司作为该标准的验证单位之一,使用ICPE-9820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顺利开展了一系列验证工作。 标准解读水泥行业标准GB 30760-2014《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中规定了入窑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水泥熟料重金属含量限值和水泥可浸出重金属含量限值及检测方法等,缺乏固体废弃物掺入入窑生料中的重金属含量的测定方法。为了达到准确测定水泥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含量,避免含量超标的重金属引入到水泥产品中,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危害人类健康,《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标准中规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14种重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涉及2种样品消解方法和3类仪器测定方法。 表1 标准规定及检测方法岛津方案助您从容应对 岛津分析中心作为该标准的验证单位之一,使用岛津ICPE-9820型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进行了GB/T 41058-2021《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的标准验证。 l 方法检出限使用样品空白溶液测定10次, 软件自动计算仪器检出限,各元素方法检出限在0.08-6.00mg/kg之间,满足标准要求。 表2 方法检出限 l 样品加标回收率和精密度对样品进行加标实验,加标回收率在92.0-100%之间,准确度高。样品6次重复性测试,RSD值小于2.50%,精密度好。 表3 样品结果及加标回收率注:N.D.表示未检出 结语 岛津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E-9820)可轻松测定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含量。ICPE-9820采用Mini炬管和全谱直读CCD检测器,实现高通量低成本的多元素同时分析,灵敏度高,分析速度快,从容应对GB/T 41058-2021《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新标准要求。 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环保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公布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 557-2010)。   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下列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GB 5086.2-1997)。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二日
  • 涉及固定污染源废气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2日截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CO、HCl 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一氧化碳(CO)、氯化氢(HCl)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点击原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钟 琪、薛 瑞、张杨、王强、李跃武、赵瑞峰、高 松、李铭煊、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张 杨、薛 瑞、钟琪、王强、李跃武、李铭煊、赵瑞峰、高松、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四、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接触式温度传感器测定水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水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5 ℃~45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文攀、许秀艳、蔡 熹、武中波、白雪、李凤梅、阮家鑫、吴萌萌、刘京、孙宗光点击原文:《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 废水处理厂如何节省测量浊度和总悬浮固体的时间和成本
    某家公司的废水处理厂是为600万人口设计的,每年处理、清洁和排放的废水超过1.2亿立方米(42亿立方英尺)。▲ 在水池侧安装的IQ SensorNet 2020 XT终端提供持续的过程监控该处理厂主要处理来自这个公司的生产废水,以及来自三个相连城市的城市废水,这三个城市的人口大约225,000人。由于其来源和成分,这个废水处理厂的废水流入物是一种比市政的单一工厂的流入物更难清洁的混合物。这意味,无论是对于工厂操作,还是随后用于帮助监控和控制过程的仪表选择,都必须满足特别高的排放限值要求。在给定条件下,设备所需的浊度测量要求严格,以确保合规性并提高工艺效率。测量任务浊度水平连续监测是确定最佳工艺操作的关键指标。报警功能对于识别液压过载的存在和早期检测以解离形式出现的不稳定生物变化至关重要。监控过程中稳定准确的可靠系统对于该过程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测量位置所选定位置是处理厂的最终出水,在最终沉淀和机械污泥清理后。传感器安装在净水井的6米(19.6 英尺)深度。挑战由于废水的特殊成分,生物群落非常丰富,这导致在原本光滑的表面上,微生物膜更快地形成。这种累积或生物淤积会对用于监控过程的ViSolid® 和 VisoTurb® 传感器的光学测量窗口有负面影响。废水处理厂取样位置的石灰含量也带来了额外的测量挑战。随着生物污垢产生,污垢层无法通过机械清洁刷系统永久去除。这造成了大量的维护以及数据不准确。实际上,这意味着操作员几乎每天都要执行维护工作。解决方案传统清洁刷系统被证明是不可靠的,并会导致过多的维护量。必须找到一种替代步骤来保持传感器清洁。已测试带有集成超声波清洗功能的浊度 (VisoTurb® ) 传感器和总悬浮固体 (ViSolid® ) 传感器。集成的超声波源产生高频率振荡,从而显著减少或完全防止在光学窗口上积聚生物污垢。▲ ViSolid® 和 VisoTurb® 的超声波清洗功能可防止光学传感器结垢。它们安装在净水井中,以监控工厂出水。结果对于在这种困难条件下的应用,带有超声波清洗系统的传感器被证明能够成功消除生物污垢。与通常必须每天清洁的带有机械清洁刷系统的传感器(以及没有清洁刷系统)的传感器相比,VisoTurb® 传感器(根据DIN标准方法进行浊度测量)可以可靠准确地测量四周以上。在这段时间之后,由于系统的高污垢特性,也需要手动清洁传感器。▲ 用于浊度和悬浮固体测量的光学传感器是废水应用的理想选择。此处显示了 VisoTurb® 浊度传感器在连续运行30天后的状况。左方图像显示了带有超声波清洁系统的传感器,右方图像为未使用清洁系统的相同设置的传感器。在此特殊应用中,ViSolid® 总悬浮固体传感器(采用比DIN标准规定的锐角更小角度测量浊度)能够可靠地测量,并且超过六周时间不需额外的手动清洁。结论两款传感器,连同连续监测终端IQ SensorNet 2020 XT都非常适合废水处理应用。超声波清洁功能是一个显著优势,大大减少维护需求,从而节省时间和成本。在这个位置,遵循浊DIN标准的要求是不必要的,因此将使用ViSolid® 传感器替代现有浊度传感器,ViSolid® 传感器被验证是最能抵抗极端生物污染的传感器。这种独特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维护和相关成本。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显着提高。
  • 固体废物等检测五项国家环保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和《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2.《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4.《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6.《土壤 石油类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7.《土壤和沉积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8.《土壤和沉积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10.《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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