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中海油检验检测

仪器信息网中海油检验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中海油检验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中海油检验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中海油检验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中海油检验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中海油检验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中海油检验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中海油检验检测相关的论坛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问题

    求助各位大侠: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4.4.2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检验、检测的设备。对检验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应制定校准计划。设备(包括用于抽样的设备)在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以证实其能够满足检验检测的规范要求和相应标准的要求。4.5.6检验检测机构因工作量大,以及关键人员、设备设施、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并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标注分包情况,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我理解为分包必须是机构有能力检测的项目,因为4.4.2条规定必须要求有所有仪器设备。所以分包的前提是机构有能力检验该项目,只是因为工作量大,或者人员有意外(生病、不在),或者仪器设备故障、损坏、未检定等)情况下进行分包。但还有人理解是没能力才分包,我觉得不符合准则要求。求大侠们指点!!!

  • 检验检测人员与操作设备人员的区别

    各位同学,根据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对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和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这里规定只规定了5类人员,是否还有其他人员需要持证上岗?这里的检验检测人员和操作设备人员有什么区别?设备指的什么设备?非检验检测设备?

  • 【原创大赛】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几点建议

    很高兴来到仪器信息网这个平台,能与各位大咖交流学习真的很荣幸。我是从15年进入检验检测这个行业的,刚开始接触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这个行业知之甚少,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了解终于现在有些许耳目。检验检测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发展迅猛,各种相关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祖国大地上。有的企业规模已经非常大了,甚至已经是上市企业了。但是有的企业还是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状态。所以说发展良莠不齐。我通过自己的一些学习来说一说这个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讨论。首先,检验检测机构虽然很多,但是老百姓知道的却很少。目前可以说民众对于检验检测的了解还处于懵懂状态。我们检验检测是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所接触的各种产品都是经过检验检测之后合格了才放到市场上的。检验检测是产品质量的守护神,这个行业是给质量把关的。这么重要的行业,老百姓却鲜有人知。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长生药物疫苗事件,电梯安全事件。每当出现这样的事件了才去寻找问题,为何不从产品质量的源头开始做起了,假如把好产品质量这个关口,怎么还会出现那么多问题了。假如每件产品生产出来都进过严格的检验检测,那么企业就会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就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故了。所以说我们政府还应该利用这只有形的手来指导检验检测行业的未来发展去向。大力推广有关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相关的知识,让我们的人民群众都可以对这个行业有所了解,当遇到问题产品时可以指导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了人民群众的监督,相信质量好的企业会越来越好,质量差的企业会逐渐被市场淘汰的。这对于我们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是有极大帮助的。其次,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很乱。目前有很多检验检测是企业,还有很多检验检测是体制内的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检测费用的乱。企业为了生存需要考虑成本,而这些政府机构也参与市场竞争,但是不用考虑价格因素。因为所有的检测成本甚至员工工资都是政府财政支付的,这就造成了检验检测市场的不公平。政府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以极低的价格去竞争市场,可那些企业就没有优势了。目前还有许多强制检定,检验是不收费的,这种受累不讨好的活对于企业来说就不愿意干了。那样的话这些产品的质量谁来保障了。所以说政府因该尽快考虑这些问题,用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检验检测行业才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还有,检验检测行业自身的质量问题。目前有好多企业机构为了利益,只收钱不检测,还有部分机构没有资质认证就出检测报告。那么检验检测机构本身的质量谁来负责呢。国家应该出来更详细的政策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管,以便于更好地发展。我们国家正在向质量强国迈进,所以质量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检验检测行业也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还会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进行一个多元化的发展。只有我们检验检测步入正轨了,我们的产品质量才会提升上去。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 对检验检测行业目前的一些建议

    很高兴来到仪器信息网这个平台,能与各位大咖交流学习真的很荣幸。我是从15年进入检验检测这个行业的,刚开始接触这个行业的时候对于这个行业知之甚少,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了解终于现在有些许耳目。检验检测在最近几年的时间里,发展迅猛,各种相关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祖国大地上。有的企业规模已经非常大了,甚至已经是上市企业了。但是有的企业还是处在温饱线上挣扎的状态。所以说发展良莠不齐。我通过自己的一些学习来说一说这个行业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讨论。首先,检验检测机构虽然很多,但是老百姓知道的却很少。目前可以说民众对于检验检测的了解还处于懵懂状态。我们检验检测是和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所接触的各种产品都是经过检验检测之后合格了才放到市场上的。检验检测是产品质量的守护神,这个行业是给质量把关的。这么重要的行业,老百姓却鲜有人知。所以才会出现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如三聚氰胺事件,长生药物疫苗事件,电梯安全事件。每当出现这样的事件了才去寻找问题,为何不从产品质量的源头开始做起了,假如把好产品质量这个关口,怎么还会出现那么多问题了。假如每件产品生产出来都进过严格的检验检测,那么企业就会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就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故了。所以说我们政府还应该利用这只有形的手来指导检验检测行业的未来发展去向。大力推广有关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相关的知识,让我们的人民群众都可以对这个行业有所了解,当遇到问题产品时可以指导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了人民群众的监督,相信质量好的企业会越来越好,质量差的企业会逐渐被市场淘汰的。这对于我们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是有极大帮助的。其次,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很乱。目前有很多检验检测是企业,还有很多检验检测是体制内的事业单位,这就造成了检测费用的乱。企业为了生存需要考虑成本,而这些政府机构也参与市场竞争,但是不用考虑价格因素。因为所有的检测成本甚至员工工资都是政府财政支付的,这就造成了检验检测市场的不公平。政府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以极低的价格去竞争市场,可那些企业就没有优势了。目前还有许多强制检定,检验是不收费的,这种受累不讨好的活对于企业来说就不愿意干了。那样的话这些产品的质量谁来保障了。所以说政府因该尽快考虑这些问题,用更好的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检验检测行业才会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还有,检验检测行业自身的质量问题。目前有好多企业机构为了利益,只收钱不检测,还有部分机构没有资质认证就出检测报告。那么检验检测机构本身的质量谁来负责呢。国家应该出来更详细的政策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管,以便于更好地发展。我们国家正在向质量强国迈进,所以质量是我们的重中之重。检验检测行业也是未来发展的大方向,还会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进行一个多元化的发展。只有我们检验检测步入正轨了,我们的产品质量才会提升上去。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 卫生部关于公开征求《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卫办监督函〔2012〕284号)

    卫办监督函〔2012〕284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我部公开征集了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建议,结合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重点领域,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分委员会意见,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拟定了《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项目计划中未确定建议承担单位的,建议有关部门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单位承担标准起草任务。请于2012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或推荐单位有关信息反馈至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s@gmail.com  附件: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2012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基础标准1 餐饮业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制定江苏省卫生监督所、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 食品中放射性核素限制浓度修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3 食品分类和名词术语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4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修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食品添加剂5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聚氧丙烯胺醚制定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6 食品添加剂 正己烷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7 食品添加剂 硅酸镁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8 食品添加剂 活性炭 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9 食品添加剂 膨润土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0 食品添加剂 钯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1 食品添加剂 高岭土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2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酰胺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3 食品添加剂 磷酸钙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4 食品添加剂 氯化铵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5 食品添加剂 镍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6 食品添加剂 氢气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7 食品添加剂 珍珠岩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18 食品添加剂 1-丁醇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19 食品添加剂 6号轻汽油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0 食品添加剂 丙烷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1 食品添加剂 丁烷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2 食品添加剂 石油醚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3 食品添加剂 乙醚制定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24 食品添加剂 罗汉果甜苷制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25 食品添加剂 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制定待定26 食品添加剂 不溶性聚乙烯聚吡咯烷酮制定待定27 [td=

  • 16家检验检测机构报告造假被撤销资质

    6月12日下午,从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全国共有1415家检验检测机构因违法违规或不规范运行受到资质认定部门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其中,北京中维京宝珠宝玉石鉴定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藁盛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机构,因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形,被撤销资质。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6家被撤销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中,内蒙古和宁夏两自治区的机构合计达11家。 在受到行政处理或处罚的1415家机构中,除16家机构因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情形被撤销资质外,还有520家存在文件管理不规范、人员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机构被行政告诫;123家存在超范围检验检测、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的机构被暂停资质;另外,中央储备粮重庆北碚直属库粮油检测中心、宁夏公路管理局中心试验室、福建三明机动车安检站、四川省西科大司法鉴定中心等756家机构,因不能持续满足资质认定要求,被注销资质。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的疑问

    [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color]已经替代了原有的[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olor],但是为什么在[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color]中的[align=left][b][color=#ff0000]3.3 资质认定评审[/color][/b][/align][align=left][color=#ff0000]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color][/align]仍然是要求符合[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呢,这两者之间到底[/color]有什么关系呢?

  •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cma资质的,直接撤销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责令该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而现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不少因为各种原因修改检验原始数据的,如果被查到篡改原始数据,除了授权签字人要受处罚外,其他还有什么人员会受处罚?项目负责人(被要求的书写假的原始记录)承担什么责任?法人承担什么责任?[img=对数据的真实性终身负责,690,86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271621_01_3307254_3.png[/img]

  • 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

    [font=仿宋_GB2312]请教大家,检[/font][font=仿宋_GB2312]验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不在两家以上[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但可以在2家单位从业,其中1家是检验检测机构,另一家不是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

  •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三、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

  • 【原创大赛】漫谈检验检测行业和实验室建设

    笔者在检验检测行业从业已经十年有余,对于中国的检验检测行业有也许的认识,在此和大家进行交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检验认证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茁壮发展。我们认识的检验行业,不外乎就是检测各种商品。在计划经济时代,市场的商品较少,检测的内容也很少,基本上就是食品类有质量检测,这个行业是被政府垄断的,没有第三方。改革开放后,外资实验室的涌入,SGS,BV等通过与政府官方合作,如SGS与质检局的标准技术公司合资成立的通标检测,打开了检测行业市场的大门。华测检测地处深圳,得到中央领导深圳可以先行先试的通知后,成为第一家民营检测公司。 时至今日,检验检测行业的内容非常丰富了,环境监测、食品检测,消费品外贸检测,生物医学检测,职业卫生检测,消防检测,建材检测,安规检测,辐射监测,汽车检测,计量校准,司法仲裁。刑事技术检测等等都已经放开市场,可以说检验检测行业的进入门槛非常低,所以国家质检总局本着消除各主管部门的多从监管,降低企业的负担,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书,颁发了新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准则。目的就是和国际ISO17025准则更进一步接轨,统一管理,争取一个CMA证书就可以证明在国内的各种检测资质,不用再取得各主管部门的资质。 检测行业的核心就是实验室,实验室的核心就是人,所以实验室建设必不可少的就是人,不要认为中国人多,人就不重要,实验室建设一定需要把控好人员的素质。所以准则要求了各专业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技术能力,管理层还有更高要求。要是遇到一台进口设备,人员能力不足是得不到真实可靠的数据的。虽然检验检测行业是按标准做事,照方抓药,但是不得偏离标准,否则结果大相径庭。如原子荧光检测汞和砷,精度要求非常高,PPb级别,可能还原剂出点小差错就测不出可靠的数据了。所以检测人员一定要非常专业成熟。 实验室建设的第二重要就是设备,一些简陋的实验室只有原子吸收,却要测土壤中的十多种元素,一个样品就得做不少曲线,测不少次数,既费时耗力,检出限还高,数据还不一定准确,要是有一台ICP,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检出限也显著降低。设备的配备是其中一点。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配件的准备,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也长期保持设备准确度的方法。 实验室建设还需要足够大的地方,附近不能有垃圾处理站,不能有污染大的企业,否则会造成实验室设施的交叉污染。例如:实验室在二楼,一楼是一个企业的油漆储存仓库,油漆挥发出来不仅有臭味,还有各种苯系物,VOC,这些会把本身无这些本底物的样品污染,造成样品的假阳性。 实验室建设还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如安全,内务,样品保管,报告存放等。总之按照现在新版资质认定准则的要求去实施,就能得到满意的效果。 最后说一句,实验室的核心是人,每个项目如无机检测,有机检测,常规检测等至少需要一个操作成熟,能解决问题的专业人士,才能确保可靠的数据。人和谐实验室才能和谐,社会才能和谐。

  • 检验检测报告上传时间

    [font=微软雅黑][size=16px][color=#444444]根据市监检测发【2022】1号文件规定:各检验检测机构应定期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各检验检测机构需在“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中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市场监管总局根据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有效性查询平台(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首页—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监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编号情况,并依据社会公众查询和投诉情况进行跟踪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检验检测机构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的时间要求必须是定期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报送上一季度出具的全部有效检验检测报告还是可以检验检测报告出来了就可以上传,还有另外有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几个工作日必须出检验结果,最少几个工作日需上传查询平台?谢谢![/color][/size][/font]

  • 怎么理解检测和检验?

    请教大家,什么叫检测和检验?以前了解到试验室做的参数一般是检验,现场检测的参数一般叫检测,检测只是出数据不带判定,检验是有数据有带判定的,但判定我们遇到有2种,一种是有判定标准的,结论叫符合什么标准要求,另一种是没有判定标准,只有检测方法,但客户提供设计文件,设计文件里有个设计值,这样出报告时就要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请问这2种都可以叫检验吗?还是符合设计要求这种不叫检验?

  • 检验检测机构引用报告行为

    2018年6月19日。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查人员根据投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内[color=#ff6666]C[/color]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机构[color=#ff6666]5份检测报告中检测结果数据完全一致,样品图片也完全一致[/color],[color=#ff6666]但送检人信息和样品信息不一致[/color]。经查,该机构于3月份收到D公司提交的检测申请表并收到该公司寄送的样品后, 按照检测流程,对该样品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随后,该机构接受D公司申请,[color=#ff6666]引用上述检测报告结果为同一样品的不同销售商出具新的检测报告[/color]。在该案中,[color=#ff6666]C[/color]检测机构引用检测报告结果出具新报告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引用报告结果的行为定性为未经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因为,衍生报告的数据及结果, 实际还是通过对样品依据标准检测后产生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但在实际操作中机构应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关系证明材料, 并在一份报告中注明该报告使用的样品是另一家委托方提供的样品。且《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禁止引用报告的行为,根据法[color=#990000]无禁止皆可为[/color]的法制理念, 故应免于处罚。第二种观点认为: 通过引用报告数据、结果出具的衍生报告实际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的报告, 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 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因此,每一份报告中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应只对一个样品负责。每一个样品也应只出具一份报告,衍生报告属于[color=#cc0000]虚假报告[/color]。但在实际事件中,衍生报告的数据是真实的,可以进行减轻行政处罚。这是2018年的案例,但是现在还有机构这样做,请教你们有什么看法呢?附件:多数机构回复,一致认为不合规。

  • 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

    新的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评审准则的4.6条款里所提到的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是指那些特定领域啊??有么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或出处啊,,求指点。。。

  • 2024年中国检验检测行业 建筑工程的检验检测机构营收最高

    1、应用领域分布广泛中国检测应用行业领域分布广泛,应用领域较为分散,覆盖了建筑业、水利、环境、公共卫生、交通运输、餐饮、制造、农林牧渔、采矿、能源、生物、消费品、软件及信息化、卫生检疫、化工等行业。根据按专业领域划分的检验检测机构营收情况来看,2022年建筑工程的检验检测机构营收最高,近700亿元,与紧随其后的环境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营收拉开较大的差距。[align=center][img=1.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d32d1117-3eeb-462f-8ace-25859db0f76c.jpg[/img][/align]从营收增速的情况来看,2022年,中国生物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营收增速最高,增速近90%。其次是电力领域,该领域的营收增速超过30%。[align=center][img=2.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8a4cb51d-66bf-4652-b2f8-bae6232a9869.jpg[/img][/align]2、建筑业检验检测需求占比逐年下降中国检测、检验与认证(TIC)在建筑业主要应用建筑工程和建筑材料两大方面。从建筑业领域检验检测市场来看,2018-2022年,中国建筑业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营收和企业数量均趋于增长。2022年,中国建筑工程和建筑材料检验检测营业收入分别从2018年以6.01%和5.45%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至近690亿元和近360亿元 机构数量则分别以7.63%和1.51%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至8200余家和7400余家。[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62e5ddd0-a2ba-45b7-b9d5-7d902cfeede9.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5f0d259d-8e3c-4a6d-9d8a-5f4feb21050b.jpg[/img][/align]2018-2022年,中国建筑业领域检验检测营业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该领域检验检测的营收占比从28.97%降至24.54%。[align=center][img=5.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53a5db65-c73f-493d-9f44-3e057800c26f.jpg[/img][/align]3、机械工业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超900家从机械领域检验检测市场来看,2018-2022年,中国机械领域检验检测机构营收趋于增长,机构数量则呈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2022年,中国机械检验检测营业收入从2018年的119.37亿元增至超过180亿元 2020年,中国机械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增至5年来最高值,近990家,而后2022年降至900家。[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63709e65-659f-4fba-a9fa-c3db483a162f.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wycimg/08a6b5de-2cac-4fc6-8dc4-f081c0739a43.jpg[/img][/align]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还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研究报告、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招商、产业图谱、智慧招商系统、行业地位证明、IPO咨询/募投可研、IPO工作底稿咨询等解决方案。在招股说明书、公司年度报告等任何公开信息披露中引用本篇文章内容,需要获取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正规授权。[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请问一下 中检国测 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举办的内审员培训是否正规?

    前几天我们收到一个通知,就是开头为:中检国测检验检测科学研究院 举办的一个内审员培训,还有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换版的培训。第一,我们不知道这种培训有多大用;第二,这举办方我们在网上也没查到;然后还说给CNAS CMA内审员证。如果不是特别有必要,我们就不打算参加了。希望各位同仁前辈给点意见,谢谢!

  • 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飞行检查

    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由省、地 (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定期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 ( 简称飞行检查) ,其目的是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通过专项监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color=#cc0000]1、组织方式的严密性[/color] 省、地 (市)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针对所在地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情况,选择重点检测领域、重点检测地域和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抽调省、地 (市) 级资质认定评审专家库中的专业评审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提前一周进行集中培训,传达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计划,学习《监督检查工作指南》、《现场检查作业指导书》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分组讨论检查的流程、方式和要求,提前做好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是不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从事计量校准,其行为是否适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一、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本办法所称资质认定,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的规定,通过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当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二、检验检测机构从事计量校准活动,不适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重点

    单位今年推荐了我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目前单位还没有人考过,所以想问下这个考试题型和往年考试重点,不知道有没有考过的老师能分享下。目前只知道考RBT-214及其释义,还有市场管理局的两个公告。但是太难背了,想抓住重点,哪些是需要理解的,哪些是必背的?

  • 检验和检测的区别

    检测出数据结果检验出结果和符合性评价那么请问检测的报告加了符合性评价是不是检验呢

  •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size=14px][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完成的任务和质量把关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性。[/back][/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size][/b][/back][/color][size=14px][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font][/b][/back][/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color][/size][/font][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size][/b][/back][/color][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color][/size][/fo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color][/size][/font][b][size=16px][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ack][/color][/size][/b][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font][/b][/back][/color][color=#000000][size=14px][back=transparent](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font][/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size][/b][/back][/color][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ack][/color][/size][/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六)授权签字人[/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七)加盖印章[/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原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⑧更改原因的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九)检测报告的归档[/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发送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报告发送的数量。[/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font][/color]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