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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二黄酸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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靛蓝二黄酸钠标准相关的资讯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室内空气测量新标准12月1日出台
    室内空气测量新标准出台 车内臭氧测量标准也将公布   对于室内、车内等相对封闭环境的臭氧测量,国家12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   1日上午,环保部公布了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其中对于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环境保护部表示,此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相对封闭环境(例如室内、车内等),空气中臭氧的测定也可参照本标准。   据悉,本标准是对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发布的《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的修订。   背景链接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dqhjbh/jcgfffbz/200911/t20091106_181276.htm   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不应大于0.16毫克/立方米,如果人所处环境高于这个标准,时间长了,就会产生不良反应。   新修订的该测量标准,修改了标准和适用范围,增加了测定上限和测定下限。   具体的方法原理是空气中的臭氧在磷酸盐缓冲剂存在下,与吸收液中的蓝色靛蓝二磺酸钠等摩尔反应,褪色生成靛红二磺酸钠,在610nm处测量吸光度。
  • 好丽友蛋黄派等食品检出含铬 暂无判断标准
    记者调查发现,明胶在食品领域应用非常广泛,软糖、蛋黄派、速冻汤圆均用到明胶。几乎所有需要增稠的食品,都会看到它的身影。尽管食用明胶本身没有违规之处,但一些消费者总是难免有“心理障碍”。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场上随机选择了三种食品,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委托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进行铬含量的检测。在拿到了检测结果之后,记者却犯了难,在食品安全专家的帮助下,对照了目前国家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发现无法找到铬是否超标的答案。   探访   乳类制品常用到明胶   走进南京的一些大型超市,各种预包装食品中,“明胶”是很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比如各种酸奶、调制乳、乳酸饮料都会用到明胶。但乳类制品的增稠剂并不仅限于明胶这一种,果胶、卡拉胶、黄原胶、海藻酸钠都是常见的增稠剂,起着和明胶类似的作用。   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除了乳类制品会用到明胶,还有很多甜点、饮料也会用到明胶等增稠剂。几乎每种软糖的配料表里都有明胶,在一些蛋黄派、巧克力派中也有含明胶。在速冻产品区,一些汤圆、雪糕的外包装的产品配料说明中,明胶也赫然在列。   4月20日,记者在市场上购买了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省科技厅下属的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对这些产品中的明胶进行检测。   实验   检测铬,能间接证明明胶质量   购买好三种食品后,记者带着它们来到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受理大厅的工作人员首先在计算机上清晰地记录着样品的来历:送检厂家,生产批号,送检日期……随后,样品被送进实验室,正式进入实验流程。   为证明这些食品中添加的明胶是否安全,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从检测食品“体内”的铬开始。   为什么要检测铬?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的专家介绍,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的差别从外观是难以看出来的。由于明胶是水溶性蛋白质的混合物,它没有固定唯一成分,目前国内尚无标准方法检测确认工业明胶,在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上,工业明胶的检测方法一栏显示“无”。   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一旦进入到食品中,如果再想从实验检测“倒推”出两者之间的区别非常难。专家介绍,原因是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的本质区别,在于皮革在工业加工鞣制时使用含铬的鞣制剂,会导致铬残留,使用这种“蓝矾皮”加工的工业明胶,重金属铬的含量一般都会超标。目前只能通过检测明胶产品或使用明胶的食品中铬含量及重金属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橡皮糖检测须“上刀山下火海”   来到实验室,实验人员依据《食品中铬的测定》要对样品进行处理。以橡皮糖为例,首先要在高精度的天平上称重,为了保证数据准确,同样一批样品,要分别检测两次。   接下来的时间里,橡皮糖的日子可不好过,要经历“上刀山下火海”的考验。首先要让橡皮糖在热水中溶解成液体。溶解后,橡皮糖进入到第二个环节,让铬离子从溶液中“跑”出来。   实验人员将橡皮糖液体放入消解罐,倒入一定量的硝酸,泡上一段时间后,橡皮糖溶液连同硝酸会被转送到高温设备室,那里摆放着微波消解炉。通过微波的作用,消解罐中的温度会升高、压力也会增大,橡皮糖中的铬离子就会“游离”出来,进入到硝酸溶液中。   在微波消解炉中消解后,消解罐中的液体变得纯清透明,橡皮糖中的铬离子都“跑”到硝酸溶液中。工作人员打开消解罐的盖子,放在加热台上,用120℃的恒定温度“烤”着小罐子,使罐内的硝酸挥发出去,只留下铬离子。   实验人员向消解罐中再次加入溶液,并准确定容到一定体积。留在罐中的铬离子立刻溶入其中。随后,这份溶液被倒进上样杯,放到原子吸收光谱仪上。   这也是本实验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光谱仪一端是电脑,一端是自动检测机器。一根探针伸入到上样杯中,抽出液体,将溶液点入石墨管中。光谱仪在短时间内内将石墨管加热到2700℃。   “铬的沸点超过2600℃,在2700℃的环境中,铬离子已经变成了铬蒸汽。”这时电脑屏幕上已经自动显示出此次检测的数值。   为了保证数据准确,一个上样杯中的液体要抽取三次,分别检测后取平均数值。整个过程需要5、6个小时。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产品批号 铬含量   龙凤汤圆(鲜肉) 1204107 20111215f02Z 0.07mg/kg   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莓果口味) 1204106 20110930B692 0.47mg/kg   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 1204108 20120207B2 0.13mg/kg   结论   送检的三种样品中均含铬   然而,拿到了检测报告,记者在对照国家标准时发现,《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没有对汤圆、橡皮糖和蛋黄派的中铬含量进行规定。   在标准中,根据食品中铬的限量指标,只规定了粮食、豆类、薯类、蔬菜、水果、肉类(包括肝、肾)、鱼贝类、蛋类、鲜乳、乳粉这十大类。其中鲜乳类的限量值最低,为0.3mg/kg,鱼贝类的限量值最高,为2.0mg/kg。而将汤圆、橡皮糖和蛋黄派“套入”这十大类的任何一类都不合适。   南京市质检院食品检验部副主任胡飞杰表示,目前,《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了一部分食品(主要是农副产品)中的铬的限量,对于大部分加工食品国家没有关于铬限量的统一规定。仅有个别产品、个别质量标准中有铬的限量规定,如农业部标准《NY/T433-2000绿色食品 植物蛋白饮料》、《NY/T754-2011 绿色食品 蛋与蛋制品》 提到铬限量但以上两个是推荐性标准。   只能参照初级农产品标准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从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这三个样品中的铬含量来看,量值是比较低的。只能判定所使用的明胶质量不差。   江苏省食品质量安全监控中心的一位工程师说,现行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现在来看有些食品分类不够细化,都是针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分类,有些污染物的标准也需要调整。这位工程师也针对快报实验的三个样品分别查询了速冻汤圆、糖果和糕点的三种行业卫生质量标准,都没有对于铬限量的规定。   “其实国家目前正在修订有关标准,新的标准很快会出来。”这位工程师说,如果一定要判定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的铬含量是否超标,只能对照目前标准中的十类范围,进行初步的判断,也就是说这三个样品不能超过初级农产品的限量值。从实验结果看,好丽友蛋黄派(注心蛋黄派)、龙凤汤圆(鲜肉)和徐福记熊博士橡皮糖铬含量都没超过目前国家规定的初级农产品中的限量值。
  • 落实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拟修订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
    p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规定,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实现与国际接轨。日前环保部发布公告,拟对我国21项环境监测类标准中气体标准状态进行修改。 /p p   目前,WHO、美国、日本、韩国对气体污染物采样分析后,换算的标准状态为298K(25℃),101.325kPa,而根据我国标准中规定的标准状态为273K(0℃),101.325kPa,差异主要体现在我国换算为0℃,国际换算为25℃。 /p p   由于换算标准的不同,同一采样结果换算后的质量浓度也会出现差异,根据计算公示,单位质量浓度相差9.157%,从而与国际数据相对比时,出现同样数据表示的是不同污染程度。 /p p   为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2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拟对21项标准中换算的标准状态进行修改,主要将监测结果计算与表示中的标准状态(273K、101.325kPa)修改为颗粒物的监测结果用实际状态(监测采样时的实际气温和气压)、气态污染物监测结果表示采用参考状态(298K、101.325kPa)来计算。 /p p   涉及的标准包括: /p p   《HJ 482-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p p   《HJ 483-2009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p p   《HJ 479-200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p p   《HJ 504-2009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p p   《HJ 590-201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p p   《HJ 618-2011 环境空气 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p p   《HJ 539-2015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p p   《GB/T 15264-199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p p   《GB/T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p p   《HJ 194-2017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p p   《HJ 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p p   《HJ 653-20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p p   《HJ 655-20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p p   《HJ 654-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p p   《HJ/T 376-2007 24小时恒温自动连续环境空气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p p   《HJ 93-2013 环境空气 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p p   《HJ 656-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 /p p   《HJ 657-2013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p p   《HJ 779-2015 环境空气 六价铬的测定 柱后衍生离子色谱法》 /p p   《HJ 910-2017 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p p   《HJ 542-2009 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0a54f6ad-9656-4b4c-b450-5b3d4c4d291c.pdf"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等2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br/ /p
  • 酱油标准存漏洞国标无亚硝酸钠检测
    近日有媒体曝出某调味品企业竟用工业盐替代食用盐生产酱油的消息,一时引发了轩然大波。专家指出,用工业盐替代食用盐酿造酱油,除了造价较低外,国家标准检测上的漏洞,也是驱使企业使用工业盐的重要原因。   价格差异工业盐便宜一半   佛山市高明区政府5月22日通报,高明区杨和镇某食品公司涉嫌用工业盐制作酱油,65箱问题老抽流入市场。   环保专家董金狮告诉记者,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工业用料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工业盐和食用盐的价格差,是导致企业使用工业盐的主要原因。据介绍,目前纯度为99%以上的工业盐,其售价仅450-500元/吨之间,而正规食盐的价格则高居1000元/吨左右。   另外,董金狮也指出,这一事件的发生和我国的盐业体制也不无关系。在酱油生产过程中,用盐量非常大,如果酱油中盐水不足,酱油容易变酸变臭。而我国的盐业体制决定了市场并未全部放开,企业需要大量用盐,但如果采购不足,就会转而去找工业盐。   国标漏洞不检测亚硝酸钠   据介绍,工业盐广泛应用于制纯碱、氯碱等化工产品,虽然巨大的价差是刺激不法调味品厂铤而走险违规使用的主要原因,但现行的酱油标准中不涉及工业盐关键性指标亚硝酸钠的检测,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商家的不法行为。   董金狮告诉记者,工业盐中有很多杂质,最普遍的就是亚硝酸钠和重金属离子。其中,重金属含量可能比食用盐更高,但并不一定会超标。更为危害人体健康的亚硝酸钠,却在现行的酱油标准检测中缺失。“因为食用盐经过处理,已经不含有或只含有极少的亚硝酸钠,因此国标不检测这一项,而这恰恰让不法商家钻了空子。”   记者了解到,亚硝酸钠主要用于染料、医药、印染、漂白等方面,由于有增色、抑菌防腐作用,在食品工业中多用作熟肉食品的发色添加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亚硝酸钠在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其残留量在肉制品中不得超过0.03克/千克 在肉制品罐头中不得超过0.05克/千克。一般而言,人体只要摄入0.2~0.5克的亚硝酸钠,就会引起中毒 摄入3克亚硝酸钠,就可致人死亡。
  • 标准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5月11日,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正式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配套使用。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基础上,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会议及秘书长会议审查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将于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GB 2763.1-2022除前言外,主体部分依然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索引五大部分组成。一、范围GB 2763.1-2022规定了食品中112种农药共290项最大残留限量。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2763.1-2022规范性引用文件共涉及GB/T5009.174花生大豆中异丙甲草胺的残留量的测定等37个检测方法三、技术要求该部分是GB 2763.1-2022的重点部分。其中每种农药的技术要求均由主要用途、ADI值、残留物、最大残留限量表、检测方法构成,主要新增和修订内容如下:1. GB 2763.1-2022规定了112种农药290项最大残留限量。2. 其中22种为新农药项目,新标准规定了22种农药中51 项最大残留量限量。3. 具体新增和修订的农药项目及残留限量可下载标准查看。GB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pdf
  • 水质检测六项国家环保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六、《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七、《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特此公告。
  • 台湾地区修订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的规格标准
    2013年9月12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01699号令,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三条之附表二,修订了调味剂柠檬酸钠的规格标准。   修正对照表如下: 修正规定 现行规定 § 11009 柠檬酸钠 Sodium Citrate 别名:Trisodium citrate; INS No.331(iii) 化学名称 :trisodium salt of 2-hydroxy-1,2,3- propanetricarboxylic acid, trisodium salt of ß -hydroxy-tricarballylic acid 分子式: Anhydrous: C6H5Na3O7 Hydrated:C6H5Na3O7‧ nH2O (n=2或5) 分子量:258.07(无水) 1. 含量 :本品含C6H5O7Na3 不得低于99%(180 ℃干燥2小时后定量)。 2. 外观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3. 性状 :1.可溶于水,不溶于乙醇。 2.本品应呈柠檬酸盐及钠盐之反应。 4. 干燥减重 :无水柠檬酸钠:1%以下(180 ℃至恒重)。 二水柠檬酸钠:13%以下(180 ℃至恒重)。 五水柠檬酸钠:30.3%以下(180 ℃至恒重)。 5. 碱度 :本样品1:20之溶液以石蕊测试为碱性。并于10 ml之此溶液中加入0.2 ml之0.1N硫酸及1滴酚酞后不呈粉红色。 6. 草酸盐 :10 ml之样品溶液(1:10)加入5滴稀释醋酸试液及2 ml氯化钙试液,于1小时内未产生混浊。 7. 铅 :2 mg/kg以下。 8. 分类 :食品添加物第(十一)类。 9. 用途 :调味剂。 § 11009 柠檬酸钠 Sodium Citrate 分子式:C6H5O7Na3‧ 2H2O 分子量:294.11 1. 含量 :本品含C6H5O7Na3 99~101 %(180 ℃干燥2小时后定量)。 2. 外观 :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具清凉碱味。 3. 溶状 :本品1 g溶于水20 mL,其溶液应无色且浊度在「殆澄明」以下。 4. 液性 :本品水溶液(1→20)之pH值应为7.6~8.6。 5. 氯化物 :0.014 %以下(以Cl计)。 6. 硫酸盐 :0.024 %以下(以SO4计)。 7. 砷 :3 ppm以下(以As2O3计)。 8. 重金属 :10 ppm以下(以Pb计)。 9. 易碳化物 :本品0.5 g加硫酸5 mL,于约90 ℃加热1小时溶解后,其液色不得较比合液K为浓。 10. 干燥减重 :10~13 %(180 ℃,2小时)。 11. 分类 :食品添加物第(十一)类。 12. 用途 :调味剂。
  • 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HJ 496-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工程技术分类与命名,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工程技术(不含核环境工程技术)的分类与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环境工程技术及工艺单元的分类与命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行,治理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及恶臭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我国当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染治理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运行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污染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设计、施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有机碳(TOC)的测定,检出限为0.1 mg/L,测定下限为0.5 mg/L。   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的整合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年8月31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9月29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废止。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溴化容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含高浓度挥发酚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废止。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挥发酚的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废止。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测定。相对封闭环境(例如:室内、车内等)空气中臭氧的测定也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的修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年3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废止。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稀释与接种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废止。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溶解氧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溶解氧的电化学探头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盐水中溶解氧的测定。   本标准是对《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的修订。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年12月25日批准、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废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 第二届中国(芜湖)电线电缆博览会暨产品质量峰会在安徽芜湖召开
    新形势下线缆产业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如何构建升级版的产业新格局?怎样创新建设行业自律与诚信机制?12月12日,在安徽芜湖召开的第二届中国(芜湖)电线电缆博览会暨产品质量峰会上,与会代表热火朝天地展开了质量引发的一连串热议。   本次会议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安徽省人民政府、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日报社等联合举办。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开幕式由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武扬主持。   作为全国电线电缆行业的高端盛会,会议代表和参展商围绕“提升产品质量,促进经济转型,助推质量强国”主题,共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大计,并集中展示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成果和优秀电线电缆企业形象。   会议全面总结了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取得的成效。2011年以来,质检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加强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监督抽查、执法打假、出入境查验、标准与检测等措施,促进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提升,成效有目共睹。   会上,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负责人通报的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情况显示:今年4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电线电缆集中产区开展了电力电缆和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等11个省、自治区1538家企业生产的2233批次产品。经检验,1309家企业生产的1990批次产品合格,检出243批次产品不合格。该负责人同时发布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分类监管AA类企业名单,其中不乏电线电缆质量提升的佼佼者。此外,会上还发布了2013年质检总局开展的电线电缆等8类产品质量提升情况。   “质量提升工作为电线电缆行业探索了以综合整治促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行业发展的新路子 建立了有利于电线电缆质量提升的新机制 营造了有利于电线电缆产业健康发展的新环境 取得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电线电缆战役的新胜利 树立了一批具有质量提升示范作用的优秀企业。”在肯定质量提升成效的同时,魏传忠指出,必须清醒认识到电线电缆质量形势仍不容乐观,质量提升工作任重道远,“因此,要持之以恒抓好电线电缆质量提升,扎扎实实做好强化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完善社会治理机制4项工作。”   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其间举办了全国电线电缆产品“三新”(新政策、新秩序、新格局)质量提升现场研讨会、产业发展对接会等系列活动。工信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来自电线电缆产业集聚区的安徽无为县、河北宁晋县、江苏宜兴市地方党委、政府以及企业的代表,围绕新政策与产业发展、新格局与转型升级、新秩序与行业自律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 11月份有199项标准将实施
    11月份有199项标准将实施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11月份将有199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图1:11月份各行业领域新实施标准占比)11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各领域分布的都比较均衡。其中化工类的占17%,其次是轻工纺织占11%,其他领域都在10%以内。新实施的标准中,分析仪器 检测类标准较少。具体11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18个)GB/Z 41476.4-2022 无损检测仪器 1MV以下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规则 第4部分:控制区域的计算 GB/Z 41476.3-2022 无损检测仪器 1MV以下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规则 第3部分:450kV以下X射线设备辐射防护的计算公式和图表 GB/Z 41476.2-2022 无损检测仪器 1MV以下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规则 第2部分:防护技术要求 GB/Z 41476.1-2022 无损检测仪器 1MV以下X射线设备的辐射防护规则 第1部分: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Z 41399-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X射线数字成像系统 GB/Z 41390-2022 工业自动化仪表用电源电压 GB/T 41398-2022 显微镜 双目镜筒最低要求 GB/T 22055-2022 显微镜 成像部件的连接尺寸 GB/T 1927.14-2022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顺纹抗拉强度测定 GB/T 12452-2022 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 11828.2-2022 水位测量仪器 第2部分:压力式水位计 DB44/T 2389-2022 计量检测数据与结果数字化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DB14/T 2499—2022 检验检测机构化学检测用标准物质管理及应用指南 DB14/T 2498—2022 检验检测机构人员技术档案管理指南 DB14/T 2497—2022 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指南 GB/Z 27021.11-2022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11部分:设施管理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能力要求 GB/T 27029-2022 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用原则和要求 GB/T 27021.8-2022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 第8部分: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能力要求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17个)GB/T 41811-2022 魔芋凝胶食品质量通则GB/T 41552-2022 三七林下生态种植技术规程 GB/T 41551-2022 片猪肉激光灼刻标识码、印应用规范 GB/T 41550-2022 畜禽屠宰用脱毛剂使用规范 GB/T 41549-2022 油茶皂素质量要求GB/T 41548-2022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畜禽肉分割线 GB/T 41547-2022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GB/T 41441.2-2022 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 第2部分:畜禽舍技术要求 GB/T 41441.1-2022 规模化畜禽场良好生产环境 第1部分:场地要求 GB/T 41438-2022 牛肉追溯技术规程 GB/T 41406-2022 袋装方便面全自动包装生产线 通用技术要求 GB/T 41405.1-2022 果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枸杞酒 GB/T 19676-2022 畜禽肉质量分级 鸡肉 GB/T 17239-2022 鲜、冻兔肉及副产品 GB/T 17238-2022 鲜、冻分割牛肉 GB 7300.501-2021 饲料添加剂 第5部分:微生物 酿酒酵母 DB11/T 1188-2022 农业标准化基地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11个)GB/T 41475-2022 1:25 000~1:500 000土壤养分图用色与图例规范 GB/T 24789-2022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18916.9-2022 取水定额 第9部分:谷氨酸钠(味精) GB/T 18916.4-2022 取水定额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GB/T 18916.2-2022 取水定额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NB/T 10937-2022 锅炉水(介)质处理检验导则NB/T 10941-2022 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条件NB/T 10939-2022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HJ 1243-2022 土壤和沉积物 20种多溴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HJ 1242-2022 水质 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DB35/T 2067-2022 锅炉用固体废弃物燃料性能评价规则 医药卫生标准(3个)GB/T 41482-2022 毫米波全息成像人体安全检查设备 GB/T 41426-2022 牙科学 一体式手柄牙线 GB 27951-202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 化工橡胶塑料标准(33个)GB/Z41259-2022 自动电位滴定仪测定防腐木材和木材防腐剂中季铵盐的方法 GB/T 7717.1-2022 工业用丙烯腈 第1部分:规格 GB/T 6702-2022 萘酸洗比色试验方法 GB/T 41666.3-2022 地下无压排水管网非开挖修复用塑料管道系统 第 3 部分:紧密贴合内衬法 GB/T 41501-2022 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 双梁法测定层间剪切强度和模量GB/T 41499-2022 废弃催化剂 分类 GB/T 41498-2022 纤维增强塑料复合材料 用剪切框测定面内剪切应力/剪切应变响应和剪切模量的试验方法 GB/T 41493.1-2022 阴极保护用混合金属氧化物阳极的加速寿命试验方法 第1部分:应用于混凝土中 GB/T 41491-2022 配网用复合材料杆塔 GB/T 41489-2022 塑料 聚酰胺 气相色谱法测定ε-己内酰胺和ω-十二内酰胺 GB/T 41488-2022 塑料 预浸料 术语定义和命名符号 GB/T 41483-2022 基于介电常数技术的液态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 GB/T 41456-2022 纳米技术 生产环境纳米二氧化钛粉尘浓度检测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41422-2022 压力输水用取向硬聚氯乙烯(PVC-O)管材和连接件 GB/T 41394-2022 爆炸危险化学品储罐防溢系统功能安全要求 GB/T 38725.1-2022 可盘绕式增强塑料管 第1部分:总则 GB/T 26525-2022 精制氯化钴 GB/T 26523-2022 精制硫酸钴 GB/T 26255-2022 燃气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的钢塑转换管件 GB/T 25254-2022 工业用聚四亚甲基醚二醇(PTMEG) GB/T 210-2022 工业碳酸钠 GB/T 18998.5-2022 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5部分:系统适用性 GB/T 18998.3-2022 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3部分:管件 GB/T 18998.2-2022 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GB/T 18998.1-2022 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1部分:总则 GB/T 18743.2-2022 热塑性塑料管材 简支梁冲击强度的测定 第2部分:不同材料管材的试验条件 GB/T 18743.1-2022 热塑性塑料管材 简支梁冲击强度的测定 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 16422.4-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GB/T 16422.3-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GB/T 16422.2-2022 塑料 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氙弧灯 GB/T 14571.4-2022 工业用乙二醇试验方法 第4部分:紫外透光率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1453-2022 夹层结构或芯子平压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217.3-2022 油墨细度检验方法 冶金地质矿产标准(12个)GB/T 6730.60-2022 铁矿石 镍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6730.5-2022 铁矿石 全铁含量的测定 三氯化钛还原后滴定法 GB/T 41520-2022 主动源海底地震仪调查技术规范 GB/T 41497-2022 钒铁 钒、硅、磷、锰、铝、铁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41496-2022 铁合金 交货批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GB/T 41493.2-2022 阴极保护用混合金属氧化物阳极的加速寿命试验方法 第2部分:应用于土壤和自然水环境中 GB/T 41446-2022 基础地理信息本体范例数据规范GB/T 3087-2022 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T 24174-2022 钢 烘烤硬化值(BH)的测定方法 GB/T 20565-2022 铁矿石和直接还原铁 术语 GB/T 10322.6-2022 高炉炉料用铁矿石 热裂指数的测定 GB/T 10123-2022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术语 石油天然气标准(15个)GB/T 41614-2022 页岩气可采储量评估方法 GB/T 41613-2022 页岩气开发评价资料录取技术要求 GB/T 41612-2022 页岩气井产量预测技术规范 GB/T 41611-2022 页岩气术语和定义 GB/T 41519-2022 页岩气开发过程水资源保护要求 GB/T 41518-2022 页岩气勘探开发油基岩屑处理方法及控制指标 GB/T 3715-2022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T 3555-2022 石油产品赛波特颜色的测定 赛波特比色计法 GB/T 24138-2022 石油树脂 GB/T 2282-2022 焦化轻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方法 GB/T 21391-2022 用气体涡轮流量计测量天然气流量 GB/T 18255-2022 焦化粘油类产品馏程的测定方法 GB/T 15224.3-2022 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 DB37/T 4549—2022 石油库碳排放核算和碳中和核定技术规范 DB37/T 4548—2022 二氧化碳驱油封存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电子电器标准(16个)GB/T 41427-2022 家用电器质量安全 生产过程状态监测与评价指南 GB/T 41423-2022 LED封装 长期光通量和辐射通量维持率的推算 GB/T 41400-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 24114.1-2022 机械电气设备 缝制机械数字控制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22264.1-2022 安装式数字显示电测量仪表 第1部分:定义和通用要求 GB/T 21098-2022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 GB/T 18380.34-202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4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B类 GB/T 18380.33-202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3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类 GB/T 18380.32-2022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第32部分:垂直安装的成束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A F/R类 GB/T 17466.23-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3部分:地面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要求 GB/T 17466.22-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2部分:连接盒与外壳的特殊要求 GB/T 17466.21-2022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电器附件安装盒和外壳 第21部分:用于悬吊装置的安装盒和外壳的特殊要求 GB/T 17215.303-2022 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3部分:数字化电能表 GB/T 15284-2022 多费率电能表 特殊要求 GB/T 12350-2022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 GB/T 1002-2021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轻工纺织标准(21个)GB/T 41553-2022 竹纤维 GB/T 41442-2022 山羊绒净绒率试验方法 近红外光谱法 GB/T 41439-2022 纸、纸板和纸浆 盐水提取物pH的测定 GB/T 41434-2022 纸、纸板和纸浆 光学性能基本术语 GB/T 41429-2022 消费品安全大数据系统结构规范 GB/T 41425-2022 婴幼儿学步带整体承载冲击性能试验方法 GB/T 41424.1-2022 皮革 沾污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翻滚法 GB/T 41420-2022 纺织品 形状记忆性能检测和评价 GB/T 41418-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间位芳香族聚酰胺纤维与对位芳香族聚酰胺纤维的混合物(氯化锂/N,N-二甲基乙酰胺法) GB/T 41417-2022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聚芳噁二唑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GB/T 41416-2022 纺织品 α-溴代肉桂醛和1,3-丙烷磺酸内酯的测定 GB/T 41415-2022 纺织品 干湿热条件下尺寸变化率的测定 GB/T 41244-2022 可冲散水刺非织造材料及制品 GB/T 26380-2022 纺织品 丝绸术语 GB/T 22848-2022 针织成品布 GB/T 22793-2022 儿童高椅安全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63-2022 粘胶短纤维 GB/T 14344-2022 化学纤维 长丝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8-2022 化学纤维 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337-2022 化学纤维 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3761.1-2022 土工合成材料 规定压力下厚度的测定 第1部分:单层产品 能源标准(14个)核电厂周围环境空气中全氚分析操作规程 机械标准(13个)GB/T 4357-2022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GB/T 4162-2022 锻轧钢棒超声检测方法 GB/T 41494-2022 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与管件
  • Memmert烘箱在电线电缆产品老化测试中的应用
    &ldquo 至尊品质,追求卓越,永不妥协!&rdquo &ldquo 预防,而不是召回&rdquo ,这是汽车的供应商莱尼质量管理的座右铭,莱尼-Leoni是全球最大和最成功的电缆制造商之一。所有的部件的产品质量已为汽车行业最看重的一点,通过Memmert通用烘箱UFP400对样品及系列产品进行测试已成为通过全球认证莱尼的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Leoni 在Memmert UFP 400中进行电线电缆的测试 莱尼面向全球供应配线、光纤、电缆和电缆系统,主要是汽车行业,以及其他部门,如航空航天,电器,自动化和医疗技术。众所周知,汽车行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是极其苛刻的,所以莱尼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几十年来不变地保证其高端的产品质量。 质量检测和测试的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如ISO 6722、LV112、CSA,VDE、UL。此外,每一个汽车制造商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所以在德国Roth的检测实验室中莱尼需要做大量的质量测试工作。 LEONI 有数十年的制造特种电缆的经验,比如汽车工业 在莱尼质量实验室,通过Memmert烘箱UFP模拟极端温度条件对加热炉中的电缆及汽车配线在燃料、润滑油和环境的影响下的工作效率。实验室团队的领导者,Uwe Oberender,进一步描述了实验要求:&ldquo 最重要的是根据各种标准,可以通过Celsius软件和MEMoryCard快速地设置各种空气交换量(每小时)。此外,在老化测试阶段无过冲,个别样品取出后可迅速恢复温度。&rdquo Memmert通用烤箱UFP 400,可以完全可靠地满足上述要求。并且Memmert烘箱提供精确的温度分布和用户友好的操作界面。 &ldquo 车辆的安全,必须毫不妥协的&rdquo ,这也同样要求测试设备和过程的绝对的可靠性和精确度。 多芯电缆生产中进行捻线 德国MEMMERT推出全线产品全球3年质保。 德国美墨尔特(Memmert)有限公司成立于1933年,是全球最大的箱体制造商之一。七十多年来,美墨尔特致力于精确温控技术的研究、开发和生产。其产品包括CO2培养箱、恒温恒湿箱、光照培养箱、低温培养箱、环境测试箱、真空烘箱、通用烘箱、灭菌箱、培养箱、水浴油浴等。 美墨尔特(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自去年在中国成立以来,为了扩大Memmert中国事业的规模,建立起了覆盖全国三十多个省市的代理商销售网络,构筑起了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欢迎到我们公司网站了解我们公司及产品:www.memmert.com
  • 水质、空气质量的测定等多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现批准《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等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   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   三、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3-2008)   四、土壤和沉积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   以上标准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多氯代二苯并二噁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77-2001)废止。   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十八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 ;   二、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479-2009) ;   三、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0-2009) ;   四、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 481-2009) ;   五、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2-2009) ;   六、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 483-2009) ;   七、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   八、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HJ 485-2009) ;   九、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萝啉分光光度法》(HJ 486-2009) ;   十、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HJ 487-2009) ;   十一、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 488-2009) ;   十二、 《水质 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HJ 489-2009) ;   十三、 《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HJ 490-2009) ;   十四、 《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 ;   十五、 《空气质量 词汇》(HJ 492-2009) ;   十六、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 ;   十七、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   十八、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指导》(HJ 495-2009) 。   以上标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二十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六种特定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 13198—91)   二、《空气质量 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比色法》(GB 8969-88)   三、《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Saltzman法》(GB/T 15436-1995)   四、《环境空气 氟化物质量浓度的测定 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4-1995)   五、《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5433-1995)   六、《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GB/T 15262-94)   七、《空气质量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GB 8970-88)   八、《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 总氰化物的测定》(GB 7486-87)   九、《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二部分 氰化物的测定》(GB 7487-87)   十、《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 7474-87)   十一、《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GB 7473-87)   十二、《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 7482-87)   十三、《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3-87)   十四、《水质 银的测定3,5-Br2-PADAP分光光度法》(GB 11909-89)   十五、《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GB 11908-89)   十六、《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7-1997)   十七、《空气质量 词汇》(GB 6919—86)   十八、《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2999-91)   十九、《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   二十、《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   关于发布《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501-2009);   二、《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溴化容量法》(HJ 502-2009);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四、《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HJ 504-2009);   五、《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六、《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HJ 506-2009)。   以上标准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或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水质 总有机碳(TOC)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线吸收法》(GB 13193-91);   二、《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T 71-2001);   三、《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 7491-87);   四、《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   五、《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15437-1995);   六、《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GB 7488-87);   七、《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电化学探头法》(GB 11913-89)。
  • 奥豪斯助力电线电缆的生产加工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在国民经济的整个产业链中位于中游,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通信、能源、建筑、运输、船舶、汽车以及石油化工等领域。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加之政策上的利好,我国电线电缆需求逐年增加,同时带动产量不断提升,在良好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下,未来几年我国的电线电缆产量将保持稳定的增长幅度。 电线电缆行业存在“料重工轻”的特点,其上游行业主要为铜材行业和橡胶及塑料等化工原料行业。从结构上讲,电线电缆通常是由导体线芯、绝缘层和护套层三部分组成,其中的导体线芯是产品进行电流或电磁波信息传输功能的主要构件。而常见的电线电缆导体构件以铜作为最常见的材料(导体构件材料有很多种,包括铜、铝、铜包钢、铜包铝、光导纤维等),这部分原材料在产品成本中占比较大,所以铜材的价格波动对本行业的产品成本与价格有非常大的影响。 我国的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低,企业众多,中小企业占比95%以上,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由于各企业的规模有限,很难做到全产业链的覆盖,所以各个上下游企业间必定存在持续的业务往来。 如企业A为铜厂,专门负责将电解铜生产成标准的电工用铜线坯,如Φ8.0 mm铜杆,同时生产一些常用尺寸的拉丝电工圆铜线。企业B为其下游客户,铜线缆生产厂家,专门负责成品线缆的生产及前续加工,拥有自主的拉丝车间,可以将Φ8.0 mm铜杆拉丝成所需直径的铜线并生产出成品线缆。两企业在做产品出库与进料时一定会涉及到称重。 由于铜产品的体积及重量大的特点,所以操作员在称重的过程中一定会使用到平台秤。经了解,很多企业使用的平台秤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新秤在使用的前期一切还正常,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台面局部位置发生变形,或者出现四角不一致,偏差在0.5-1kg左右。 我们来计算一下:由于铜材的价格波动很大,所以我们暂且以当下的价格为例:电解铜67000元/吨,如果秤的精度误差为0.5kg,那么每称量1吨的铜,就会有单方损失:67元/kg x 0.5kg = 33.5元/吨 进一步计算,每天出库及收料通常在300-600吨,那么,这个损失就会高达10,050元-20,100元/天。这种情况,谁来买这个单? 考虑此行业应用的特殊性,奥豪斯专门制定了此行业解决方案,帮助企业主们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排除您的困扰。 针对铜线缆行业的特点,如客户要求精度高,称重过程中存在集中载荷,奥豪斯的解决方案为: Defender 5000系列平台秤,该平台秤表面使用加厚花纹钢板,不易变形;秤体底部采用U型骨架钢板冲压而成,创新式结构,坚固耐用,且耐重载疲劳设计。 另外,产品采用4只符合OIML R60认证的合金钢传感器,精确稳定,满足客户对称量精度的要求。同时,配有功能丰富的TD52仪表,支持多种选件,可以满足您对重量数据的记录及追溯要求。奥豪斯Defender 5000系列平台秤,为您提供可靠、精准的称量!
  • 电线电缆检测机构混乱仅“国”字头就十余家
    4月10日,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进跨部门、跨行业整合,着力解决重复建设、重复检测等问题 要大力推进跨地区、跨层级整合,打破地方分割,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检验检测认证市场体系。电线电缆产品检测认证作为检验检测认证的重要环节,此举,将有效遏制一些检测机构乱&ldquo 放水&rdquo 的不法行为,净化我国电缆行业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不断向好。许多电缆企业在参与电线电缆质量提升活动已经尝到甜头,质量诚信企业得到了保护,得到了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电线电缆质量提升中功不可没,但现今检测机构多如牛毛且检测手段和检测水平参差不齐,也为电缆行业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从2011年质检总局发起电线电缆行业整治运动以来,2012年度国家联动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全国电线电缆产品合格率平均水平从以前的60%左右提升到了88%以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表示,在3年来的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实践中,取得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电线电缆战役的新胜利。   上上电缆集团董事长丁山华向电缆网记者表示,3年来,无论是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还是行业发展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原先电线电缆市场竞争的&ldquo 乱局&rdquo 受到了遏制。唯利是图的企业受到惩罚,不少企业已被淘汰出局。   &ldquo 全国以&lsquo 国家级&rsquo 名义命名的电线电缆检验机构有十几家,还有多如牛毛的检测认证机构,它们的检测手段和检测水平参差不齐。&rdquo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吴长顺介绍,我国40%质量不合格电缆产品都是人为的,部分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电缆厂家已经产生&ldquo 抗药性&rdquo 。某些检测机构甚至对违规企业有意&ldquo 放水&rdquo ,不按标准要求检验,导致产品检验工作的混乱。   此外,电线电缆检测机构大量涌现,也是造成&ldquo 吃、拿、卡、要&rdquo 现象的重要原因。在庞大的检测队伍中,对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理解的差异、检测仪器的操作方法和检测技术掌握的差异以及相互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影响了产品检测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正确性和合理性以及监督检测的质量。   正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所说,要正视和解决电线电缆质量问题,努力破除电线电缆质量提升存在的机制束缚。打击假冒伪劣已是世界性话题。加强质量监管,从源头打假,坚持电线电缆质量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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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即发!要速度,更要质量!自配标准品浓度误差大,准确度低?采购周期长迟迟不能到货?混标溶液配制费时费力还苦于不知如何选择溶剂?不用担心,天津阿尔塔科技为您排忧解难,First Standard® 现推出一批现货库存产品,覆盖市场上热卖产品,即买即发!助您马上开始实验!以下为部分现货产品混标* 2015药典质谱法153种农药混标溶液,100ppm* 181种兽药混标,100ppm* 51种农业部例行监测农药混标,10ppm* 41种糖皮质激素混标,100 ppm* 9种硝基呋喃药物混标溶液,100ppm* 4种硝基呋喃类内标溶液,100ppm* 19种磺胺类混标溶液,100ppm* 19种喹诺酮类混标, 100ppm* 17种氨基酸混标(不同浓度)* 14种醛酮dnph混标,10 μg /ml* 15种voc混标溶液(不同浓度)* 4种亚硝胺混标, 500ppm单标* 农药2,4-滴溶液, 100ppm* 除草剂敌草胺溶液,100ppm* 甲草胺溶液,100ppm* 食品检测用邻苯二甲酸酯系列溶液,1000ppm* 维生素a, b1,b2,e,k3系列溶液,100ppm* 食品中色素检测用色素系列溶液诱惑红、新红、柠檬黄、靛蓝,100ppm更多现货库存单请咨询联系阿尔塔科技有限公司或点击这里下载附件,提供活动代码:mcx1707,即可领取该活动专享礼品PS:库存数量时时变动,请及时和销售人员联系获得最新消息
  • 12月30日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实施 ——含GB 8538-2022标准
    12月30日将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实施——含GB 8538-2022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GB 1886.129-2022)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2022年 第3号)”,在2022年12月30日将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将实施。在将要实施的标准中水和饮品有4项标准,以GB 853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典型代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类的标准分别有11项和9项标准将实施,除此之外还有食品中的污染物、微生物、接触材料等标准也将实施。具体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食品标准(36个)GB 27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1886.129-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香酚 GB 1886.35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 GB 1886.35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 GB 1886.35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GB 1886.35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 1886.359-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胶基及其配料 GB 1886.36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棕榈酸酯 GB 1886.36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 GB 1886.36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ε-聚赖氨酸 GB 1886.36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GB 1886.364-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越橘红 GB 1903.2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金枪鱼油) GB 1903.2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半乳糖 GB 1903.3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多聚果糖 GB 1903.3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胞苷(5'-CMP) GB 1903.4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低聚果糖 GB 1903.5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L-抗坏血酸钾 GB 1903.5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酸钠 GB 1903.5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柠檬酸锰 GB 1903.5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碳酸锰 GB 478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806.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1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 GB 5009.34-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21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叶酸的测定 GB 5009.285-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GB 5009.286-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纳他霉素的测定 GB 5009.287-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胭脂树橙的测定 GB 5413.20-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胆碱的测定 GB 71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8538-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GB 1310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浓缩乳制品 GB 14930.1-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 GB 25192-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 GB 31604.53-20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5-亚乙基-2-降冰片烯迁移量的测定 GB 1886.8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蜂蜡》第1号修改单 GB 1886.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第1号修改单 GB 1886.17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第1号修改单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扫码到APP免费下载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5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标准解读!
    “食品5009”标准作为中国的一套食品卫生检验方法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该标准涵盖了多种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包括食品中各种成分的测定方法,以及食品接触材料的环保测试等。5009系列标准与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互配套使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值得一提的是,仅今年实施的5009系列标准就已超过30项。在这样的背景下,仪器信息网特别策划了“2024年食品检测标准全面解读——GB 5009系列”主题约稿,以增强业界专家和技术人员、疾控中心相关机构工作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同时向仪器用户提供食品检测领域更丰富的产品、技术解决方案。本文邀请到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分享食品中合成着色剂测定新国标GB 5009.35-2023相关的技术及解决方案。食品着色剂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丰富的色彩感官能刺激我们的味蕾、增加我们的食欲;正因如此,商家经常会在食品中添加各种各样的食品着色剂,但着色剂问题不容忽视,今年4月3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公布万豪酒店分公司有5批次青团添加了禁用着色剂,有柠檬黄、亮蓝等着色剂;今年4月25日,四川凯佳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片(2023/11/17、1.0kg/袋),胭脂红检测值为0.0097g/kg,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今年国家颁布了GB 5009.35-202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代替了以下三大标准:1、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2、GB/T 9695.6-2008《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3、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把不同基质的规整到新标,原理统一为固相萃取法,说明固相萃取针对不同基质,具有广泛的适配性;固相萃取技术中,正压固相萃取是较为先进技术,压力高达100psi,不合格事件中青团粘稠基质,需要用到正压固相萃取,才能充分的提取,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文对于新标着色剂实验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方法解读,以及提供该方法的配套解决方案。一、 GB 5009.35-2016 与GB 5009.35-2023 对比需要注意的地方项目旧标准(5009.35-2016)新标准(5009.35-2023)原理变化聚酰胺粉吸附法/液-液分配法乙醇氨水提取-固相萃取净化仪器条件柱温:35℃,检测波长254nm柱温:30℃,检测波长:415 nm(柠檬黄、喹啉黄),520 nm(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酸性红和赤藓红),610 nm(靛蓝、亮蓝)。分析时间21min42min检出限和定量限方法检出限:柠檬黄、新红、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均为0.5mg/kg,亮蓝、赤藓红均为0.2 mg/kg(检测波长254 nm时亮蓝检出限为1.0 mg/kg, 赤藓红检出限为0.5mg/kg)。样品取样量为2g,定容体积为2mL时,柠檬黄、新红、胭脂红、日落黄、喹啉黄、赤藓红的检出限均为0.5 mg/kg,定量限均为1.5 mg/kg,苋菜红、诱惑红、亮蓝、酸性红、靛蓝的检出限均为(0.3mg/kg,定量限为1.0 mg/kg。二、实验过程注意事项:1、称取样品称取样品时,需要注意均匀取样,以果酱为例,如果是盒装的,需要上中下层均匀取样,保证样品颜色均匀;硬质糖果,可加5ml水,40℃恒温震荡溶解后,再进行提取步骤。2、样品提取1) 乙醇氨水属于易挥发溶剂,需要现用现配;2) 乳制品提取液遇到混浊,可采取高速冷冻离心或冰箱冷冻一段时间,再离心。3) 固体样品,如粉丝,样品干硬,若水浴后,溶胀效果不佳,可以适当延长水浴时间,让样品充分溶解。4) 准确移取(乙醇氨水)提取液10ml,50℃氮吹浓缩至3ml左右,目的是为了保证过柱之前,充分去除氨水,保证上样pH=6左右,满足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对上样也要求,保证小柱对合成着色剂有很好的吸附作用。(WAX混合型弱阴离子小柱对强酸性化合物具有很好的选择性)3、过柱1) WAX阴离子固相萃取小柱,不同批次之间有误差,同一批次需要进行验收测试,合格后才进行实验,确保实验结果准确性。2) 淋洗过程,如茶叶为例,天然色素较多,可适当加多点甲酸水和甲醇的量,去除水溶性和脂溶性天然色素杂质。3) 洗脱,若基质着色剂含量较多,可适当增加洗脱溶剂含量,直至洗脱至溶液无色为止;洗脱液氨化甲醇现配现用。4) 氮吹过程,氮吹至近干,不要完全吹干,对于粘稠基质,吹干,不易复溶。复溶液需要pH=9的乙酸铵缓冲溶液复溶,确保赤藓红的回收率。5) 若洗脱后,填料上还有残留颜色,并且回收率偏低,则考虑含氨水的提取液和洗脱液是否现配现用,氨水含量不足,导致ph值偏低,洗脱不完全。4、实验结果1) 靛蓝合成着色剂性质不稳定,实验结果回收率偏低的话,很大原因是降解了,所以,建议靛蓝标准品现配现用。2) 实验结果11中合成着色剂回收率,除了赤藓红偏低,其余的回收率都满足90%-110%。最后一步的复溶液可试试pH=9的乙酸铵:甲醇=9:1,提高回收率。3) 过膜时候需要选择亲水的PTFE滤膜,才不会吸附色素。合成着色剂是食品安全中尤为重要的检测项目,针对蜜饯等等粘稠基质过柱,莱奥公司推出了正压固相萃取仪、氮吹浓缩仪和氮气发生器整套解决方案,粘稠基质轻松过柱,过柱后直接氮吹,无需转移样品;48位正压固相萃取仪48位氮吹浓缩仪氮吹用氮气发生器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莱奥实验室科技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州,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前处理仪器及氮气发生器开发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团队人员拥有十几年的质谱仪、前处理仪器、氮气发生器从业经历。公司自主开发生产氮气发生器、固相萃取仪、氮吹仪等,并代理国内知名品牌的色谱质谱仪器,服务于全国食品、制药、临床检验、环境、司法鉴定、科研院所等行业。莱奥将继续潜心研发,推出更多行业需要的产品和方案,努力成为您身边的质谱方案专家!
  • 卫生部就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1年8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序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 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 3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乙酯 4 食品添加剂 肉豆蔻酸乙酯 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茅酯 6 食品添加剂 丁酸香叶酯 7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酸己酯 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辛酯 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癸酯 11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1-醇乙酸酯(又名乙酸叶醇酯) 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丁酯 13 食品添加剂 丁酸戊酯 1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己酯 15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丁酸酯(又名丁酸叶醇酯) 16 食品添加剂 己酸顺式-3-己烯酯(又名己酸叶醇酯) 17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乙酯 18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1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薄荷酯 20 食品添加剂 乳酸l-薄荷酯 21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硫醚 2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醇 23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醛 24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甲酯 25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乙酯 26 食品添加剂 乙酰乙酸乙酯 27 食品添加剂 乙酸肉桂酯 28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醛 29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 30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甲酯 31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乙酯 3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苯乙酯 33 食品添加剂 5-甲基糠醛 34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甲酯 35 食品添加剂 茴香醇 36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醛 37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又名柳酸甲酯) 38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乙酯(又名柳酸乙酯) 39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异戊酯(又名柳酸异戊酯) 40 食品添加剂 丁酰乳酸丁酯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苯乙酯 4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苯乙酯 43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乙酯 44 食品添加剂 苯氧乙酸烯丙酯 45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豆素 46 食品添加剂 2-甲基-2-戊烯酸(又名草莓酸) 47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48 食品添加剂 2-乙基-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49 食品添加剂 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又名菊苣酮) 50 食品添加剂 2,3-戊二酮 51 食品添加剂 靛蓝 52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53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54 食品添加剂 酸性红 55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56 食品添加剂 栀子蓝 57 食品添加剂 玫瑰茄红 58 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59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60 食品添加剂 紫草红 61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天然) 62 食品添加剂 核黄素磷酸钠 63 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64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65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66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67 食品添加剂 磷脂 68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钾 69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70 食品添加剂 L-精氨酸 71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 446项行业标准及72行业标准样品报批公示,涉及光谱、质谱、电镜等检测方法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电池用二氧化钛》等73项化工行业标准、《氧化石墨烯粉体定性分析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118项冶金行业标准、《动力锂电池用铝壳》等137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黄金行业数字化车间 通用要求》1项黄金行业标准、《耐碱玻璃纤维网布》等54项建材行业标准、《烧结2:17型钐钴永磁材料》1项稀土行业标准、《船舶行业企业工作场所照明管理规定》等3项船舶行业标准、《风味食用盐》等48项轻工行业标准、《一次性蒸汽眼罩》等10项纺织行业标准、《热收缩标签》1项包装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钢中碳硫标准样品4#》等72项冶金行业标准样品的研制工作。在以上标准及标准样品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7月24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4年6月25日446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化工行业1 HG/T 6294-2024电池用二氧化钛本文件规定了电池用二氧化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电池用二氧化钛2 HG/T 6314-2024抗氧剂 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1330)本文件规定了抗氧剂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2,6-二叔丁基苯酚、均三甲苯为原料合成抗氧剂1,3,5-三甲基-2,4,6-三(3,5-二叔丁基-4-羟基苄基)苯的质量控制3 HG/T 6315-2024抗氧剂 三乙二醇醚-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基)丙酸酯(245)本文件规定了抗氧剂三乙二醇醚-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基)丙酸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2-叔丁基-6-甲基苯酚、二缩三乙二醇为原料合成抗氧剂 三乙二醇醚-二(3-叔丁基-4-羟基-5-甲基苯基)丙酸酯的质量控制4 HG/T 6316-2024电池用氢氧化钾本文件规定了电池用氢氧化钾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精制氯化钾经离子膜法电解所得的电池用氢氧化钾5 HG/T 6317-2024硅铝基蜂窝支撑填料本文件规定了硅铝基蜂窝支撑填料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硅铝基蜂窝支撑填料6 HG/T 6318-2024碱式硫酸镁晶须本文件规定了碱式硫酸镁晶须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碱式硫酸镁晶须7 HG/T 6319-2024工业氢碘酸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氢碘酸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氢碘酸8 HG/T 6320-2024硝酸羟胺水溶液本文件规定了硝酸羟胺水溶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硝酸羟胺水溶液9 HG/T 6322-2024超薄压敏胶粘带本文件规定了超薄压敏胶粘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基材的超薄压敏胶粘带10 HG/T 2902-2024模塑用聚四氟乙烯树脂本文件规定了模塑用聚四氟乙烯树脂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取样、试样制备、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给出了术语、定义和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本文件适用于悬浮聚合法生产的模塑用聚四氟乙烯树脂HG/T 2902-199711 HG/T 3028-2024糊状挤出用聚四氟乙烯树脂本文件规定了糊状挤出用聚四氟乙烯树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分散法聚合生产的糊状挤出用聚四氟乙烯树脂本文件不适用于含有着色剂、填充剂的聚四氟乙烯树脂HG/T 3028-199912 HG/T 2903-2024模塑用细颗粒聚四氟乙烯树脂本文件规定了模塑用细颗粒聚四氟乙烯树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文件适用于悬浮聚合法生产并经粉碎制得的白色粉状聚四氟乙烯树脂HG/T 2903-199713 HG/T 2904-2024聚全氟乙丙烯树脂本文件规定了聚全氟乙丙烯树脂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为主要原料制得的聚全氟乙丙烯树脂HG/T 2904-199714 HG/T 2017-2024普通运动鞋本文件规定了普通运动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热硫化工艺生产的,供一般体育锻炼穿用的胶鞋HG/T 2017-201115 HG/T 3085-2024橡塑冷粘鞋本文件规定了橡塑冷粘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鞋底以橡塑并用或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等为主要材料,鞋面以合成或天然材料为主要材料,以冷粘工艺生产的一般穿用的鞋HG/T 3085-201116 HG/T 3086-2024橡塑凉、拖鞋本文件规定了橡塑凉、拖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合成或天然材料为帮带材料,橡塑并用体、热塑性弹性体和浇注型聚氨酯等为鞋底材料,以冷粘、组装、注射成型等工艺生产的一般穿用的橡塑凉、拖鞋HG/T 3086-201117 HG/T 6296-2024N-氰基乙亚胺酸乙酯本文件规定了N-氰基乙亚胺酸乙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乙醇、乙腈、干燥氯化氢和单氰胺为主要原料生产的N-氰基乙亚胺酸乙酯18 HG/T 6297-2024氯甲酸甲酯本文件规定了氯甲酸甲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光气(三光气)、甲醇为原料生产的氯甲酸甲酯19 HG/T 6298-2024β-丙氨酸本文件规定了β-丙氨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丙烯酸或L-天门冬氨酸为原料,经酶法生产的β-丙氨酸20 HG/T 6299-2024三氟化硼四氢呋喃络合物本文件规定了三氟化硼四氢呋喃络合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硼酸、氟化氢、四氢呋喃为主要原料制得的三氟化硼四氢呋喃络合物21HG/T 3752-2024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本文件规定了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6-硝基-1,2-重氮氧基萘-4-磺酸产品的质量控制HG/T 3752-201422 HG/T 2667-2024C.I.分散红60(分散红FB 200%)本文件规定了C.I.分散红60(分散红FB 20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分散红60(分散红FB 200%)的产品质量控制HG/T 2667-201423 HG/T 4023-2024C.I.分散蓝60(分散翠蓝S-GL)本文件规定了C.I.分散蓝60(分散翠蓝S-GL)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分散蓝60(分散翠蓝S-GL)的产品质量控制HG/T 4023-201424 HG/T 3901-2024分散蓝EX-SF 300%本文件规定了分散蓝EX-SF 30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分散蓝EX-SF 300%的产品质量控制HG/T 3901-201425 HG/T 3405-2024C.I.酸性黄17(酸性嫩黄2G)本文件规定了C.I.酸性黄17(酸性嫩黄2G)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酸性黄17(酸性嫩黄2G)的产品质量控制HG/T 3405-201026 HG/T 3415-2024红色基B(2-甲氧基-4-硝基苯胺)本文件规定了红色基B(2-甲氧基-4-硝基苯胺)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红色基B(2-甲氧基-4-硝基苯胺)的产品质量控制HG/T 3415-201027 HG/T 6300-2024工业用亚麻油酸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亚麻油酸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亚麻籽油为原料,采用水解、蒸馏脱色工艺制得的工业用亚麻油酸28 HG/T 6301-20244,4'-二氨基二苯醚本文件规定了4,4'-二氨基二苯醚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由4,4'-二硝基二苯醚加氢还原,经直接升华或升华后重结晶制得的4,4'-二氨基二苯醚29 HG/T 6302-20244-溴-4'-苯基-二苯胺本文件规定了4-溴-4'-苯基-二苯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苯胺、4-溴联苯、N-溴代丁二酰亚胺为主要原料制得的4-溴-4'-苯基-二苯胺30 HG/T 6303-2024C.I.分散黄246本文件规定了C.I.分散黄246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分散黄246的产品质量控制31 HG/T 6304-2024C.I.分散蓝366本文件规定了C.I.分散蓝366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分散蓝366的产品质量控制32 HG/T 6305-2024C.I.分散蓝367本文件规定了C.I.分散蓝367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C.I.分散蓝367的产品质量控制33 HG/T 6306-2024邻硝基苯甲醚本文件规定了邻硝基苯甲醚的要求、安全信息、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邻硝基苯甲醚产品的质量控制34 HG/T 6307-2024分散宝蓝ADD-2 200%本文件规定了分散宝蓝ADD-2 200%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分散宝蓝ADD-2 200%的产品质量控制35 HG/T 6308-2024数码喷墨色浆 C.I.酸性黄79本文件规定了数码喷墨色浆 C.I.酸性黄79产品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数码喷墨色浆 C.I.酸性黄79的产品质量控制36 HG/T 3704-2024氟塑料衬里阀门通用技术条件本文件规定了化工用氟塑料衬里阀门的材料、设计、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四氟乙烯(PTFE)、聚全氟乙丙烯(FEP)、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热塑性塑料为衬里层的衬里阀门HG/T 3704-200337 HG/T 2437-2024塑料衬里复合钢管和管件通用技术条件本文件规定了化工流体输送用塑料衬里复合钢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四氟乙烯(PTFE)、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聚全氟乙丙烯(FEP)、聚偏氟乙烯(PVDF)、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乙烯(PE)热塑性塑料为内衬层的化工流体输送用塑料衬里复合钢管和管件HG/T 2437-200638 HG/T 4088-2024塑料衬里设备 通用技术条件本文件规定了化工用塑料衬里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聚四氟乙烯(PTFE)、可熔性聚四氟乙烯(PFA)、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聚全氟乙丙烯(FEP)、聚偏氟乙烯(PVDF)、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乙烯(PE)、聚烯烃(PO)为内衬层的化工用热塑性塑料衬里设备HG/T 4088-200939 HG/T 6323-2024两片罐上色胶辊本文件规定了两片罐上色胶辊的标记、产品结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两片罐曲面印刷系统中两片罐上色胶辊的生产、检验与使用40 HG/T 6324-2024高纯工业品 无水氟化氢本文件规定了高纯工业品无水氟化氢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高纯工业品无水氟化氢41 HG/T 6325-2024高纯工业品 碘本文件规定了高纯工业品碘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性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磷矿伴生碘经提纯生产或高温焚烧熔融精制法生产的高纯工业品碘42 HG/T 4131-2024工业硅酸钾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硅酸钾的分类和编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硅酸钾HG/T 4131-201043 HG/T 2963-2024工业六氰合铁酸四钾(黄血盐钾)本文件规定了工业六氰合铁酸四钾(黄血盐钾)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六氰合铁酸四钾(黄血盐钾)HG/T 2963-200944 HG/T 4120-2024工业氢氧化钙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氢氧化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氢氧化钙HG/T 4120-200945 HG/T 2828-2024工业碳酸氢钾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碳酸氢钾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离子交换法生产的工业碳酸氢钾HG/T 2828-201046 HG/T 4205-2024工业氧化钙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氧化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氧化钙HG/T 4205-201147 HG/T 6326-2024化妆品用硫酸锌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硫酸锌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硫酸和氧化锌(或氢氧化锌)为原料,或由闪锌矿经焙烧后硫酸浸取、精制而得的化妆品用硫酸锌48 HG/T 6327-2024化妆品用碳酸钠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用碳酸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盐、天然碱或工业碳酸钠为原料,由氨碱法、联碱法或其他方法制得的化妆品用碳酸钠49 HG/T 4201.1-2024稳定二氧化锆 第1部分:钇稳定二氧化锆本文件规定了钇稳定二氧化锆的要求、分型、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钇稳定二氧化锆HG/T 4201.1-201150 HG/T 4513-2024工业硅酸镁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硅酸镁的分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可溶性镁盐与碱土金属硅酸盐合成的工业硅酸镁HG/T 4513-201351 HG/T 3607-2024工业氢氧化镁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氢氧化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氢氧化镁HG/T 3607-2007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有效期研 制 单 位冶金行业
  • 硫氰酸钠与牛奶安全
    p   近来,一桩牛奶被检出硫氰酸钠超过“最高限量值”的乌龙事件,成为社会、乳品企业、消费者、政府相关部门、媒体关注的热点,被称是“第二个三聚氰胺事件”。因为,硫氰酸钠这个化学名词不像氯化钠为人们所熟知,特别是又有一个“氰”字,一些人把它误认为是剧毒氰化物,立即引起社会的震动,“毒奶”再次被提起,极大地影响了乳品消费市场。 /p p   硫氰酸钠到底是一种什么化学物质,在自然界是如何存在的,它的毒性有多大,如何跑到了牛奶里去,会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有,有多大?这些问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都急于想知道。本文以作者工作中所了解的知识,来回答这些问题,以期消除公众的疑虑。 /p p    strong 硫氰酸钠及其毒性 /strong /p p   硫氰酸钠是一种用于医药、印染等多种行业的化工原料,为白色结晶或粉末状,易溶于水。 /p p   硫氰酸钠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摄入有急性致毒作用。硫氰酸钠的急性毒性,主要是由于其在体内释放的氰根离子引起。氰根离子在体内能很快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三价铁离子结合,抑制酶的活性,使组织不能利用氧,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肠道功能紊乱,血压波动,心率减慢,重度中毒可致肾功能明显损害。 /p p   在医疗临床中,硝普钠用于治疗高血压急症和严重心率衰竭。硝普钠可在体内迅速代谢为氰化物,进一步代谢为硫氰酸盐,血浆中硫氰酸盐的浓度可达100mg/L,急性毒性常常发生在120mg/L浓度以上。在报道的死亡事件中,血浆浓度约在200mg/L。对小白鼠的口服半数致死量为764mg/kg.b.w。 /p p   硫氰酸盐的慢性毒性,主要是抑制碘的运转和甲状腺激素合成,恶化碘缺乏症。因此,硫氰酸盐是影响甲状腺疾病发生的一个重要的化合物。 /p p    strong 自然界中的硫氰酸钠 /strong /p p   硫氰酸钠作为硫代糖苷和生氰糖苷的代谢物,而天然存在于各种食品中(包括乳),并在人类的肝脏中合成,是氰化物的解毒代谢产物。 /p p   许多植物,尤其是十字花科类植物富含硫代糖苷和生氰糖苷。其中:芸苔属植物(油菜花)可达100mg/kg,甘蓝属(包括油菜、卷心菜、花椰菜)的植物可达250mg/kg,生扁豆100~3100mg/kg,生木薯块10~462mg/kg,生木薯叶68~468mg/kg,干木薯根皮2450mg/kg,杏仁62mg/kg,竹笋尖8000mg/kg,高粱2500mg/kg。 /p p   硫氰酸盐被认为是哺乳动物血液中一种常见的电解质,在动物、人类组织和分泌物中都能检测到,它属于防御系统的一部分,例如在初乳和患乳房炎奶牛的乳中浓度高,是对硫代糖苷(葡糖异硫氰酸盐)和生氰糖苷脱毒处理的一种产物。正常人体血浆中硫氰酸钠的浓度在2~3mg/L,吸烟与不吸烟浓度不一样,吸烟者为9~12mg/L。研究表明,乳腺不浓缩硫氰酸盐,但人体的其他分泌液可浓缩硫氰酸盐,特别是唾液和胃液,含量一般高达10~300mg/L。 /p p    strong 乳中的硫氰酸钠 /strong /p p   动物乳腺可以分泌硫氰酸钠,所以牛乳本底含有硫氰酸钠。 /p p   奶牛饲养中,十字花科类植物作为青饲料是必不可少的,芸苔属的油菜花籽实榨油后的菜籽饼也常用作奶牛的蛋白补充饲料。十字花科类的植物,因为富含硫代糖苷而成为非人为添加的生鲜乳中硫氰酸钠的主要来源之一。 乳中的硫氰酸钠含量主要取决于饲料中硫氰酸盐及其前体的含量,包括硫代糖苷(葡糖异硫氰酸钠)和生氰糖苷。然而,实验还表明,当十字花科类植物饲喂量达到一定水平后,再提高饲喂量对生鲜乳中的硫氰酸钠含量的提高帮助不大,推测可能是奶牛本身对硫代糖苷和生氰糖苷的吸收转化率有一定的极限。 /p p   国际乳联(IDF)公报234号指出,牛乳中的硫氰酸钠含量是不稳定的,可以达到10~15mg/kg,但通常的浓度范围是2~7mg/kg。国内外科学界做的一些研究,认为硫氰酸钠在原料乳的正常浓度:牛乳为6~12mg/L,平均值8.5mg/L 山羊乳为6.6~8mg/L,平均值7mg/L 个体牛之间,乳中的硫氰酸钠浓度在2.3~35mg/L。有的研究则是,牛奶中平均含硫氰酸根离子范围0.4~22mg/kg之间。 /p p   strong  硫氰酸钠与牛乳保鲜 /strong /p p   硫氰酸盐可以激活生鲜乳中过氧化物酶体系,而过氧化物酶体系可以对生鲜乳起到保鲜作用。因此,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用做没有冷却条件的生鲜乳保鲜。1991年,WHO和FA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了CAC/GL13—1991《乳过氧化物酶体系用于原料乳的保鲜指南》,利用天然存在于牛乳中的过氧化物酶、硫氰酸盐、过氧化氢抗菌体系,再添加一定量的硫氰酸钠和过氧化氢,阻断细菌代谢繁殖,从而对生鲜乳起到保鲜作用。该指南严格规定了此方法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规定在原料乳收集和运输至加工厂期间,仅在缺乏必要的冷却设施时才可以应用。在发展中国家,由于奶牛场缺乏冷却设施,为防止生鲜乳腐败,此方法提供了一种费用低廉而实用的方法。因而在一些第三世界国家普遍使用。按照CAC使用指南的要求,使用过氧化物酶体系处理原料乳时,补充的硫氰酸钠的浓度为10~15mg/L,因此在散装活化乳中硫氰酸钠总含量约为20mg/L左右,比报道中对碘代谢有影响的浓度低10~20倍。同时,食品法典委员会一致强调,预期用于国际贸易的产品,不使用乳过氧化物酶体系进行处理。 /p p   1995年,我国发布了GB/T 15550—1995《活化乳中过氧化物酶体系保存生鲜乳实施规范》,添加15mg/kg硫氰酸钠,利用乳中的过氧化物酶体系保存生鲜乳,防止牛奶腐败变质。1996年,颁布的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0.3%的过氧化氢2.0ml/L和15.0mg/L硫氰酸钠,用于原料乳保鲜。GB/T 15550——1995《活化乳中过氧化物酶体系保存生鲜乳实施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规定适用范围仅限于交通不便,没有冷却设施的边远地区生鲜乳保鲜。这种方法一开始就受到了乳品行业的普遍抵制,因为对添加物的浓度、数量要求很严,而偏远地可能无法满足这样精准的要求,容易滥用。当时行业统一实施的有效方法是,定时挤奶,限时将奶送到收奶站,奶站配备降温冷却设施,有效保持原奶的新鲜。后来,由于担心硫氰酸钠被滥用,以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2005年GB/T 15550—1995废止,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也取消了硫氰酸钠的使用。2008年12月12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明确规定乳及乳制品中硫氰酸钠属于违法添加物质。 /p p   我国乳制品行业对生鲜乳保鲜一直是采取低温冷链保鲜技术。在上个世纪,硫氰酸钠被允许当做保鲜剂使用的时候,乳品行业没有一家企业允许奶户使用此法。在今天,现代化的规模奶牛场已超过45%,全部实现机械挤奶,冷却设备、保温储罐齐全 全国基本上没有了散户饲养,饲养小区全部实现机械挤奶,冷却储奶。全国没有企业会使用硫氰酸钠来保鲜原奶。特别是辉山乳业集团,是全产业链模式的企业,所有原料乳均来自本公司办的现代化牛场,牛奶挤下来后马上冷却进入冷藏储罐,在很短的时间内即可到达工厂进行加工,整个过程都在冷链控制之下,加工的产品又属于灭菌乳,根本就用不着加防腐剂来保鲜。 /p p strong   乳中的硫氰酸钠对人类 /strong /p p strong   健康的风险评估 /strong /p p   早在1990年,国际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第35次会议的评估得出结论,认为按照CAC指南使用,乳过氧化物酶体系不存在毒理风险。且在乳过氧化物酶体系活化乳的消费人群中,十多年来未发现有不良影响的证据。 /p p   国外对乳中硫氰酸钠的临床研究中,仅在200~400mg/L浓度时发现碘代谢的副作用。而且,在对甲状腺功能正常的个体研究中,每天摄入含硫氰酸钠8mg/L的牛奶连续12周,虽然血清和尿中硫氰酸钠浓度提高了,但对甲状腺功能(甲状腺素、三碘甲腺原氨酸和促甲状腺素)无明显影响。 /p p   硫氰酸钠乌龙事件,把本底含有硫氰酸钠的牛奶认为是“毒害品”,“少量食入就会对人体造成极大伤害”是没有科学依据的。以乌龙事件中超最高限量值含硫氰酸钠15.2mg/kg的牛奶为例,1人1天喝500g计算,每天摄入的硫氰酸钠为7.6mg,仅相当于30g卷心菜、3g扁豆、20g生木薯块的含量。 /p p   综上所述,硫氰酸钠含量在正常范围内的牛奶是安全的,不存在任何风险。 /p p /p
  • 江西公布“明胶猪耳朵”检测结果 成分为明胶和油酸钠
    明胶猪耳朵   油酸钠   CNTV消息 近日,江西赣州市民买到了人造猪耳朵,并网上发帖怀疑是明胶和塑料所制。5月14日,网络新闻联播记者从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经江西省相关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和有关专家鉴定,由赣州市日前查获送检的非法加工卤猪耳朵为假猪耳朵,主要成分为明胶和油酸钠。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对非法加工假猪耳朵的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记者从江西省食品安全办公室了解到,为了科学慎重起见,从赣州送来的疑似假猪耳朵别分送往江西省内两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经过几天的检验,两家检测机构得出的结果均证实这一批次猪耳朵的主要成文为明胶和油酸钠。其中,油酸钠不属于食品添加剂和新资源食品,属不得用于食品的非食用物质。   据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化学相关专家介绍,油酸钠属于一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此项成分未出现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 中,也就是说,油酸钠是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使用。不法分子添加油酸钠,为了让假猪耳朵从色味上更逼真(白色至略带黄色粉末或淡褐黄色粗粉末。油酸钠有特殊的味道和气味,貌似牛油),让市民在食用的过程中不容易分辨其假冒成分。但含有金属性的纯油酸钠具备精良的去污作用,作用到人体内对健康影响可想而知。   教授还说,加入油酸钠是为了让明胶在碱性的环境下有个更好的粘稠度,同时增加滑溜感。过多的钠被人体吸入,容易引起高血压,同时对心脏有影响。   据了解,之前贩售人造猪耳的杨某被取保候审,罚款5000元钱。而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对非法加工假猪耳朵的杨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3月30日上午,江西赣州市民刘先生的母亲在菜市场买了10元钱的猪耳朵。拿回家之后,刘先生发现,这次的猪耳朵和平时的不一样,不仅有股难闻的化学品味道,而且一撕就破。他联想到曾看过有关人造猪耳朵的报道,怀疑母亲这次买的就是用明胶和塑料制成的人造猪耳朵。   4月1日,赣县工商局梅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光彩农贸市场巡查并查获了人造猪耳朵摊贩。并于5月初送检。
  • 上海电缆研究所投资数百万打造烟气毒性检测系统
    火灾时必然产生有毒烟气,据消防权威部门统计,火灾死亡中,80%以上是因烟气中毒受伤或浓烟窒息后烧死,此时,若使用更多的阻燃、低烟及毒性低的材料,可以大大减少火灾死亡人数。 我国标准一般采用活体动物测试,通过观察试验小白鼠的试验状态,来确定烟气毒性的危害性。该测试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无法对试验所产生的烟气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 近日,上海电缆研究所(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签订数百万金额的电线电缆烟毒性测试系统合同,通过购买相关先进的烟毒性测试装备,上海电缆研究所(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仅可以完成国标烟毒性测试项目的检测,同时具备了如:EN 50305、DIN 5510-2、ISO 19702、NFX 70-100 等多项国际测试标准的检测能力,一举打破了该测试项目由国外检测机构的垄断,标志着国内电线电缆及原材料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在国内获得该类测试项目的权威检测报告。同时该烟气毒性检测系统的建立,弥补了该测试的空白,无论是应用于检测领域,或是科研领域,都将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及经济价值。 在进行该合同的采购之初,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得到了上缆所专家的悉心指点,不断的攻克技术难关,经过了数月的反复测试,及多项测试指标的比对,终于获得了精确的测试结果,该类测试数据完全同国外知名检测机构数据吻合,同时莫帝斯同上缆所有关专家经过仔细的分析及沟通后,在原有检测设备的基础上,改进了相关的测试装置,同时精确了数据的计算方法,可以得出较国外检测机构更加科学和符合实际的检测数据。 上海电缆研究所创建于1957年,原为部委直属的国家一类科研单位,是中国唯一的集电线电缆研究开发、工程设计、测试检验、信息会展服务及行业工作于一体的研究机构。全所员工近400名,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级高工和高级工程师80余名,是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中一支综合实力较强的国家级队伍。1999年,国家实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后,本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现直属于上海市国资委。 建所五十年来,上海电缆研究坚持科技自主创新,完成科研设计项目8000余项(截止到2007年底),绝大部分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的填补了国内空白,有的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其中,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00余项,授权或受理专利六十余项。科技成果的应用率平均为75%,其中许多重大科技成果开创了我国新产业,引领和促进我国电缆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或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www.motis-tech.com www.firetester.cn
  • 莫帝斯烟密度测试箱中标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
    p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是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线缆类产品质量检验、研究及技术服务的法定权威检验机构。中心拥有一支强大的技术专家团队,凭借在电线电缆产品检验和标准研究领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积累,为电线电缆制造企业提供严谨、专注的产品检验及技术服务。 /p p br/ /p p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的实验能力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建有国际水平的各类实验室,包括40× 30× 21 m的500kV超高压实验室、电气安全实验室、耐环境实验室、燃烧性能实验室等。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目前我国投资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电线电缆检验机构之一。 /p p br/ /p p 在当今全球化的历史背景中,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技术优势和高效服务保障产品、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p p br/ /p p 目前中心有检测人员52人,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6名、工程师8名、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6名,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占95%以上。人才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年龄层次优化,朝气富有活力。 /p p br/ /p p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占地30亩,建设经费总投入9800万,其中基础设施投入5650万,检验装备投入4150万。中心拥有实验室面积18600平方米,各类检验和研发装备400余套,固定资产1.1亿元。 /p p br/ /p p 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配置了一大批先进的检验设备,进口设备占装备的65%以上,其中有用于超高压电缆检验的瑞士HAEFELY公司产800kV/6A局放测试系统、3000kV/600kJ高压冲击测试系统、400kV/10A高压电缆预鉴定测试系统、台湾高铁公司产100吨电液伺服系统卧式拉力系统、美国ATLAS公司产耐候试验箱、德国ARGENTOX产臭氧老化试验箱、英国FTT公司产成套燃烧测试及分析系统、美国AMPAC公司产成套漆包线测试系统、德国BINDER公司产真空干燥、恒温恒湿、换气式老化试验箱等。中心的检验能力满足了500kV电压等级及以下的各类绝缘电线电缆产品,和特高压交流& amp #177 1000kV,直流& amp #177 800kV架空导线产品的检验需求。 /p p br/ /p p img style=" WIDTH: 597px HEIGHT: 617px" title=" 开门3-100k.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uepic/f15b82d1-90b5-44ec-858c-d0d1771f8977.jpg" / /p p 经过大量的数据对比及实地考察,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自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订购烟密度测试箱,用于电缆料检测。 /p p br/ /p p 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0%的中国民族企业,其产品品牌为“莫帝斯”,其取义为Metis,她在古希腊神话中是水文和聪慧女神,是大洋河流之神俄刻阿诺斯和大洋女神泰西斯的女儿,也是雅典娜的母亲,她在一切生物中是最聪明的。“莫帝斯”品牌的寓意在于,我们的目标就是要制造出人性化和智能化的测试仪器,同时,当我们走出国门,进行品牌的推广时,便于提高海外市场的认知程度,避免因为品牌直译而产生的歧义。 /p p & nbsp /p p 莫帝斯燃烧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国内拥有众多知名用户,如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国船级社远东防火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原工学院、中国南车、德国TUV南德意志集团、瑞士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莫帝斯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燃烧测试仪器,为中国的阻燃材料以及燃烧测试研究提供最为有力的科研及检测武器。 /p p br/ /p
  • 质检总局公布我国最新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
    国家质检总局7月26日消息,我国最新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目录公布,详细见下表: 食品添加剂品种名称 标准名称 备注 1.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987-2007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2.食品添加剂 乳酸 GB 2023-2003 食品添加剂 乳酸   3.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GB 15358-2008 食品添加剂 dl-酒石酸   4.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GB 25545-2010 食品添加剂 L(+)-酒石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3737-2008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6.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25544-2010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GB 1903-2008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冰醋酸)   8.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5588-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GB 14889-1994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钾   10.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GB 6782-2009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   11.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GB 25546-2010 食品添加剂 富马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GB 25563-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GB 25586-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三钠(倍半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食品添加剂 盐酸 GB 1897-2008 食品添加剂 盐酸   15.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GB 5175-2008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钠   16.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2008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17.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GB 25572-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GB 25575-2010 食品添加剂 氢氧化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9.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GB 25589-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GB 25560-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1.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GB 25565-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GB 2555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3.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GB 1889-2004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钙   24.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GB 2556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二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5.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57-2010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6.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GB 25537-2010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钠(溶液)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27.食品添加剂 磷酸 GB 3149-2004 食品添加剂 磷酸   28.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90-2005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29.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GB 1892-2007 食品添加剂 硫酸钙   30.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GB 6226-2005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   31.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GB 25555-2010 食品添加剂 L-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2.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2555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3.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4.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GB 25581-2010 食品添加剂 亚铁氰化钾(黄血盐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5.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GB 25576-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6.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GB 25583-2010 食品添加剂 硅铝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7.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5578-2010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38.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39.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GB1916-2008 食品添加剂 叔丁基-4-羟基茴香醚   40.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GB 1900-2010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41.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GB 3263-2008食品添加剂 没食子酸丙酯   42.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QB 2154-1995(2009)食品添加剂 茶多酚   43.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HG 2683—1995(2007)食品添加剂 植酸(肌醇六磷酸)   44.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GB 26403-2011食品添加剂 特丁基对苯二酚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45.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QB 2078-1995(2009)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物   4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GB 15809-1995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钙   47.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GB 16314-1996食品添加剂 L-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棕榈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48.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QB/T 2817-2006食品添加剂 迷迭香提取物   49.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8273-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50.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GB 22558-2008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   51.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GB 16313-1996食品添加剂 抗坏血酸钠   52.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GB 14756-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a-醋酸生育酚)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53.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GB 1905-2000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   54.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GB 13736-2008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   55.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氧化硬脂精)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6.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57.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GB 22215-2008食品添加剂 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5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GB 1893-2008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钠   59.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GB 1894-2005食品添加剂 无水亚硫酸钠   60.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GB 2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焦亚硫酸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1.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GB 25590-2010 食品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2.食品添加剂 硫磺 GB 3150—2010 食品添加剂 硫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3.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1888-2008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64.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GB 25556-2010 食品添加剂 酒石酸氢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5.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GB 25591-2010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6.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GB 1895-2004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钾   67.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GB 25592-2010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铝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68.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QB 1229-1991(2009)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醚   69.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液   70.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GB 25541-2010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糖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1.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7-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72.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GB 1898-2007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   73.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GB 25587-2010 食品添加剂 碳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4.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食品添加剂 偶氮甲酰胺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7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GB 4479.1—2010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76.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GB 4479.2-2005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铝色淀   77.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GB 4480.1-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   78.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GB 4480.2-2001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铝色淀   79.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GB 4481.1—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0.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481.2—2010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1.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GB 6227.1—2010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2.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6227.2-2005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83.食品添加剂 亮蓝 GB 7655.1-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   84.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GB 7655.2-2005食品添加剂 亮蓝铝色淀   85.食品添加剂 新红 GB 14888.1-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6.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GB 14888.2-2010 食品添加剂 新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87.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GB 17511.1-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   8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GB 17511.2-2008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铝色淀   89.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GB 17512.1-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0.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GB 17512.2-2010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铝色淀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1.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GB 8821—2010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2.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QB 1414-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β-胡萝卜素   93.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QB/T 3791-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94.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GB 4571—1996食品添加剂 紫胶红色素   95.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0783-2008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96.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GB 8817-2001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   97.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GB 25534-2010 食品添加剂 红米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8.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7912-2010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9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QB 3792-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   100.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QB 379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101.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9993-2005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102.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GB 8818-2008食品添加剂 可可壳色素   103.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GB 4926-2008食品添加剂 红曲米(粉)   104.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GB 15961-2005食品添加剂 红曲红   105.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QB 1227-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天然苋菜红   106.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QB 1415-1991(2009)食品添加剂 姜黄色素   107.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GB 26406-2011 食品添加剂 叶绿素铜钠盐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7号 108.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GB 25536-2010 食品添加剂 萝卜红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09.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77-2010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0.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GB 8272-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GB 10617-2005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丙二醇法)   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QB 2245-1996(2009)食品添加剂 蔗糖脂肪酸酯(无溶剂法)   111.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 QB/T 380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酪蛋白酸钠(原GB 10797-89)   112.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113.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GB 1348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司盘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4.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GB 1348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司盘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15.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   116.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2009)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117.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QB/T 3790-1999(2009)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木糖醇酐单硬脂酸脂   118.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QB/T 3784-1999(2009)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119.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LS/T 3225-1990食品添加剂 改性大豆磷脂(原GB 12486-90)   120.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GB 25551-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司盘2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1.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GB 25552-2010 食品添加剂 山梨醇酐单棕榈酸酯(司盘4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2.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GB 25539-2010 食品添加剂 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3.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   124.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GB 25553-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5.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GB 25554-2010 食品添加剂 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油酸酯(吐温80)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6.食品添加剂 果胶 GB 25533-2010 食品添加剂 果胶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27.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GB 15044-2009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   128.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GB 10616-2004食品添加剂 藻酸丙二醇酯   129.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GB 10287-1988食品添加剂 松香甘油酯和氢化松香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氢化松香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0.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1.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2.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3.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4.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135.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酰乳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6.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7.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脂肪酸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8.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食品添加剂 乳糖醇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3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GB 8275-2009食品添加剂 α-淀粉酶制剂   140.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GB 8276-2006食品添加剂 糖化酶制剂   141.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QB 1502-1992(2009)食品添加剂 果胶酶制剂   142.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QB 2526-2001(2009)食品添加剂 真菌α-淀粉酶   143.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QB 2525-2001(2009)食品添加剂 α-葡萄糖转苷酶   144.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GB 20713-2006食品添加剂 a-乙酰乳酸脱羧酶制剂   145.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酶制剂 QB 2583-2003 纤维素酶制剂   146.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GB 25594-2010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4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QB/T 2846-2007食品添加剂 5'-鸟苷酸二钠   148.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QB/T 2845-2007食品添加剂 呈味核苷酸二钠   149.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GB 25542-2010 食品添加剂 甘氨酸(氨基乙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0.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GB 25543-2010 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1.食品用石蜡 GB 7189-1994食品用石蜡   152.食品级白油 GB 4853-2008食品级白油   153.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GB12489-2010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4.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LY 1193—1996 食品添加剂 紫胶(虫胶)   155.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食品添加剂 松香季戊四醇酯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6.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7.食品添加剂 蜂蜡 食品添加剂 蜂蜡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58.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6-2010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59.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GB 25561-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0.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GB 25569-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铵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1.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5568-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2.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GB 25564-2010 食品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3.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GB 10794-2009 食品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   164.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759-2010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5.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GB 17787-1999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食品添加剂 左旋肉碱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8号指定标准 166.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GB 14750-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A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7.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GB 14751-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1(盐酸硫胺)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8.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GB 14752-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69.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GB 14753-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GB 14754-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1.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GB 14755-2010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D2(麦角钙化醇)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2.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食品添加剂 烟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3.食品添加剂 叶酸 GB 15570-2010 食品添加剂 叶酸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4.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GB 6781-2007 食品添加剂 乳酸亚铁   175.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GB 17203-1998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钙   176.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GB 15571-2010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77.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QB 1413-1999(2009)食品添加剂 生物碳酸钙   178.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GB 9990-2009 食品营养强化剂 煅烧钙   179.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GB17779-2010 食品添加剂 L-苏糖酸钙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0.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 GB 15572-199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钙及第1号修改单   181.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GB 8820-2010 食品添加剂 葡萄糖酸锌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182.食品添加剂 天然维
  • 硝酸钠和肥料中氮的测定
    硝酸钠和肥料中氮的测定devarda 蒸馏法测定硝酸钠和肥料中的氮1介绍本文介绍了一种简便、快速、灵敏的测定硝酸钠中氮含量的 Devarda 方法。采用 K-365 MultiKjel 进行 Devarda 蒸馏,然后在万通 Eco 滴定仪上进行硼酸滴定。Devarda 金属与氢氧化钠反应生成氢。产生的氢将硝酸盐和亚硝酸盐还原为氨。然后氨被硼酸溶液吸收,用标准硫酸滴定。2设备MultiKjel 和 万通 Eco 滴定仪 (11K36531211)300 mL 玻璃样品管 (11059690)分析天平(精度 ± 0.1 mg)Devarda 防溅保护器 (11071014)3试剂与材料试剂:NaOH 32%, VWR (9913.9010)硼酸 (H3BO3) 4%:200 g 硼酸, 稀释至 5L 蒸馏水, pH 调节到 4.65硫酸 0.1 mol/L 滴定液硝酸钠 ≥ 99.5% Devarda’s 合金粉末样品:在当地市场购买的化肥,含 15% 的硝酸盐 + 氨氮和微量尿素安全操作请参考所有相应的 MSDS!4步骤直接蒸馏然后硼酸滴定 —— 采用硼酸滴定法测定 Devarda 蒸馏过程中氨的蒸馏量。氨和硼酸形成硼酸络合物,直接用已知浓度的硫酸滴定。过量的硼酸保证了氨能够被完全吸收。氮的测定包括以下步骤:在碱性条件下,德瓦达合金将硝酸盐/亚硝酸盐还原为氨。用蒸汽蒸馏法将氨蒸馏到硼酸接收。硼酸滴定法测定氮含量。系统准备:先进行预热,然后进行启动步骤(选择相同的方法作为启动方法进行分析),或者在主屏幕上使用准备功能。在保持自动蒸馏模式上,即使间断性的中断之间的测定,也不需要进一步的预热或启动。空白制剂:本实验用一个空的 300ml 样品管,内含 2g 的 Devarda 合金作为空白。每个空白用一个新的样管。将样品管安装在蒸馏装置上,进行蒸馏和滴定。参考标准准备:小心地在每个 300ml 样品管中称量±0.2 g 硝酸钠,并在蒸馏前加入 2g 德瓦达合金。把准确的记下来。样品称重,将样品管安装在蒸馏装置上,进行蒸馏,然后进行自动/手动滴定。样品制备:仔细称量每个 300ml 样品管中 ±0.2 g 的样品,并在蒸馏前加入 2g 德瓦达合金。记下样品的确切重量。将样品管安装在蒸馏装置上,进行蒸馏,然后进行自动/手动滴定。注意事项:Devarda 合金由 ~ 45% 铝、~ 50% 铜和 ~ 5% 锌的混合物组成。在碱性条件下,铝和锌被还原,产生氢气。氢气在原地将硝酸盐还原为氨。这是一个放热反应,因此在反应过程中,液体温度升高,反应混合物产生泡沫。催化剂应准确称量。反应时间应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使反应完全和强烈的反应平息下来。排空程序应该关闭,因为 Devarda 合金的残留物会堵塞管路!Devarda 合金的残留物对环境有潜在威胁!蒸馏后不要将样管中的废物倒入水槽中!一定要把它安全地处理掉。在样品测定前,先进行 5 次空白测定,再进行 5 次标准品蒸馏。所有蒸馏参数列于表 1。Table 1:蒸馏和滴定的参数(点击放大查看)计算 —— 结果是按氮的百分比计算的。用式 (1) 和 (2) 计算结果。对于对照品,其纯度如式 (3) 所示。wN:氮的重量分数VSample :样品消耗滴定酸的体积[mL]VBlank :空白消耗滴定酸的平均体积[mL]z :摩尔系数(1 for HCl, 2 for H2SO4)c:滴定液浓度[mol/L]f:滴定系数(商业溶液一般为 1.000 参照产品合格证)MN:氮的分子量 (14.007 g/mol)mSample:样品重量 [g]1000:转化因子 [mL to L]%N :氮的重量百分比%NNaNO3:为 NaNO3 纯度校正的氮的重量百分比[%]P:对照品 NaNO3 的纯度[%]5结果硝酸钠回收 —— 硝酸钠(纯度或含量 = 99.5%) 的氮测定和回收率的结果见表 3。硝酸钠含氮量为 16.48%。Table 2:空白测定结果Table 3:硝酸钠中氮的回收结果(点击放大查看)Table 4:标记 N % = 15 的肥料样品中氮的测定结果(点击放大查看)6结论用该方法测定硝酸钠和化肥中的氮,结果可靠,重现性好。这些结果与给定的硝酸钠值吻合得很好。加样回收率为 100.296 % (RSD = 0.049%),在 98 ~ 102% 的标准范围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 国办发〔2017〕56号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李克强总理强调,我们追求的发展必须是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提质就是要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依法依纪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进行严肃问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p p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 /p p   通过调查核实,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采购使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凯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这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与奥凯公司内外勾结,在地铁工程建设中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暴露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p p   一是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奥凯公司为牟取非法利益,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生产过程中故意只将线缆的两端各15米左右按合同要求标准生产以备抽检,中间部分拉细“瘦身”,通过内部操作来控制产品质量等次。其产品大多未经有关机构检验,而是通过弄虚作假、私刻检验机构印章、伪造检验报告等手段蒙混过关。 /p p   二是采购环节内外串通。在工程线缆采购招投标中,奥凯公司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人员送礼行贿。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及施工单位的个别领导干部违规“打招呼”,为“问题电缆”中标提供方便。线缆采购没有明确的采购组织模式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目录,单纯以价格为主要决定因素,不法供应商铤而走险,牺牲产品质量,恶意低价竞标。 /p p   三是使用环节把关形同虚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未认真履行责任,在线缆进场验收等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缺乏及时清出不合格材料的有效机制。个别干部职工收受钱物,与奥凯公司串通,违规默许其自行抽取样品、送检样品、领取检验报告,导致多个检验把关环节“失灵”,“问题电缆”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畅通无阻。 /p p   四是行政监管履职不力。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以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不规范,监管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后,信息公布不及时,部门之间工作不衔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个别干部失职渎职,收受钱物。 /p p   以上问题叠加,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采购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总结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p p   (一)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尽管这些年陕西省开展了“质量强省”活动,但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牢固坚持质量第一,在抓具体工作上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发文、轻检查的倾向,对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督促检查不力、掉以轻心。西安市人民政府在地铁工程建设中片面追求低成本,对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认识不足,为材料供应商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留下空间。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较少。这些都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用于地铁工程建设项目,埋下了安全隐患。 /p p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到位。“问题电缆”能够在工程项目中一路“绿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陕西省、西安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不扎实、不深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督促落实不力,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切实履职尽责。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对工程中使用关键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西安地铁3号线工程的日常监管缺失。杨凌示范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眼皮底下”的奥凯公司严重违法行为未发现、未制止。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问题电缆”质量检查执法程序不规范。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履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不到位,管理指导不力。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违规操作,把注册年限不满三年、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奥凯公司商标认定为陕西省著名商标。 /p p   (三)协同监管执法机制不健全。陕西省、西安市相关监管职能部门未建立执法信息互联共享、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部门之间信息不畅,工作不衔接,该管的没有管,或没有管住、管好。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问题线索后,向相关部门通报不及时。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关于奥凯公司线缆有关情况的通报后,没有引起重视和正确处理,以“层层批转”替代现场监督检查。 /p p   (四)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反映出,当地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政策设计不够严密,致使一些采购单位重视价格、忽视质量。加之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监管机制不完善,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不严厉,致使一些个人和企业得以钻制度漏洞,不顾质量降低成本以最低价中标,再通过供应低于合同标准的“瘦身”产品牟利。陕西省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工程监理单位管理混乱,制度措施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工程监理人员履行职责不严,致使“问题电缆”乘虚而入。 /p p   (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得不实不细。陕西省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相关规定不深入,对政府系统及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抓常、抓细、抓长。西安市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力,个别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物资材料采购,违反廉洁纪律,为企业非法牟利提供方便。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部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党纪国法。 /p p   二、责任追究情况 /p p   (一)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责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西安市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p p   (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p p   陕西省对厅级人员处理如下:对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副市长聂仲秋,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给予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乔征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忠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给予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六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丁玉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降职处理 给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苗宝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对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牛子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君峰党内警告处分 对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成瑞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凯行政记过处分。 /p p   (三)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责任。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等处罚。对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 停止2名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该2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同时,降低这2家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 /p p   (四)严肃追究奥凯公司及涉案人员责任。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奥凯公司全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撤销奥凯公司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待对该公司债权债务、司法索赔、案件查办等妥善处理完结后,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p p   涉及其他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纪线索,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核查处理。 /p p   三、举一反三,全面加强质量安全工作 /p p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造成安全隐患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各地区、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p p   (一)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监督作用,切实加强质量共治。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质量安全。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制度执行力和质量控制力,确保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重要工程的质量安全。着力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把质量打造成为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当务之急,要全面深入排查“问题电缆”涉及的工程项目,尽快全部拆除更换“问题电缆”,同时在全国开展线缆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p p   (二)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政府部门要管好该管的,放开不该管的。要明规矩于前,明确市场主体行为边界特别是不能触碰的红线 寓严管于中,把主要精力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充实一线监管力量,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施重惩于后,严厉惩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以刚性的制度来管权限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及时公开企业不良信息,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加强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审慎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完善科学监管机制,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寓监管于服务,急企业和群众所急,主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困难,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p p   (三)必须完善机制,加快构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招投标和设备材料采购制度,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营造“优质优价”的市场氛围。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加快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推动“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深入整顿市场秩序,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建设优质工程。特别是要“严”字当头,大幅提高涉及群众生命安全的质量违法成本,坚决把严重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逐出市场,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p p   (四)必须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持廉守正,干干净净为人民做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动政风作风转变,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执法不公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坚决惩治腐败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 nbsp 2017年6月21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 nbsp /p
  • 特种电缆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计划可行性论证
    2010年6月12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专家在上海对依托上海电缆研究所建设的特种电缆制备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进行了可行性论证。科技部基础研究司、上海市科委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依托单位的领导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实验室建设计划汇报,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组认为,该实验室围绕核电、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系列电线电缆产品拟定了特种电缆基础系列材料技术,特种电缆制造关键与共性技术,产品检测、工程应用评估及电缆标准制定等研究方向,目标定位准确。实验室建设计划合理可行,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并建议实验室加强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   依托企业和转制院所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启动于2006年底,是科技部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促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上海一共有8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数量较多的省(市、自治区)之一。
  • 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批准发布《次氯酸钠 溴酸盐 、氯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团体标准
    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会审定,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次氯酸钠 溴酸盐 氯酸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标准编号为T/JSWA 006-2023,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提出并归口,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制定,由昆山市供排水水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水务有限公司、常州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起草。特此公告。江苏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2023年4月10日
  • 美国拟批准苯甲酸、苯甲酸钠、丙酸钠用于肉禽产品
    近日,据美国政府网站消息,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发布一份终期法规,拟修订联邦肉禽产品检验条例,批准苯甲酸、苯甲酸钠、丙酸钠3种物质用于肉禽产品。   这项终期法规将于2013年5月6日生效。这项终期法规规定,当丙酸钠作为单一抗菌剂用于肉禽产品时,最大限量为0.5%(以重量计) 当苯甲酸钠作为单一抗菌剂用于肉禽产品时,最大限量为0.1% 苯甲酸可作为食品配料用于肉禽产品,最大限量为0.1%。   美国FSIS认为,美国FDA与FSIS均对有关数据进行了评估,一致认为三种物质用于肉禽产品不会对消费者(包括儿童)的健康构成影响。   更多详情参见:   http://www.regulations.gov/#!documentDetail D=FSIS-2011-0018-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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