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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空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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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空气检测相关的资讯

  • 环保部征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入库单位
    p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征集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通知,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环保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 /p p   通知全文如下: /p p   为落实《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要求,我部拟建立环境保护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单位库,承担我部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p p   一、范围及时间 /p p   本次征集面向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时间截止至2015年12月15日。 /p p   二、报名条件 /p p   (一)验收调查单位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完备的验收调查工作质量保证体系,近四年内主持编制不少于3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p p   (二)验收监测单位应通过了国家计量认证(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近四年内承担不少于5项(含)环境保护部审批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配备不少于6名(含)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近四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不良记录。 /p p   三、材料报送要求 /p p   拟报名单位按照报名条件,填写《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或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审核、盖章后,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材料请在信封注明“验收单位征集”。 /p p   四、审核入库筛选 /p p   环境保护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入库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p p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p p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包洪福、潘英姿 /p p   电 话:(010)66556756、66556430 /p p   邮 箱:yanshouchu@126.com /p p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政编码:100035 /p
  • 辽宁省浑河流域鸟岛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通过竣工验收
    隆力德公司承建东北高寒地区首批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通过竣工验收 12月7日上午,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建东北高寒地区首批11个省级水质自动监测站之一的辽宁省浑河流域鸟岛水质自动监测站举行了竣工剪彩仪式。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范国华副厅长、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仇伟光站长、张峥副站长、辽河办、省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领导以及我司刘俊平总经理参加了竣工揭牌剪彩仪式。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范国华副厅长、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仇伟光站长、张峥副站长、省政府采购中心王处长共同为沈阳鸟岛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竣工揭牌,我司刘俊平总经理以及辽河办领导、省中心综合室彭跃主任共同为沈阳鸟岛水质自动监测站工程竣工剪彩,相关领导在仪式结束后参观了新站房。 站点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鸟岛 监测项目:常规五参数水质分析、高锰酸盐指数检测,氨氮的测定 站点说明: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位于沈阳市鸟岛,处于浑河干流中,监测数据可反映浑河由抚顺流入沈阳前水质状况,为浑河沈阳段的起始断面,可作为参考断面,为浑河沈阳段的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 某环境检测项目竣工,检测流程和仪器配置清单公布
    去年6月,中科广化检测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一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主要检测项目为水和废水检测、空气和废气检测、土壤和水系沉积物检测、固体废物检测、室内空气检测和生物因素检测。仪器信息网通过公开文件了解到该项目的仪器清单,以飨读者。需求如下:项目检测工艺流程及产污工序:工艺简述:样品采集: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采样(部分需要添加保存剂保 存)。 样品交接:采集回来的样品进行登记、交接(需当日测定的如氨氮、总 氯、余氯等,当日安排检测,其余不需当日测定的可在 4℃以下保存备用); 样品测定:根据不同检测项目采用相应检测方法进行样品测定。样品测定过程将可能产生实验废水、高浓度废液、实验废气等。样品测定后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出检测报告。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不会取消而是要进一步加强
    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为我国环境管理八项制度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下简称验收)行政许可作为“三同时”制度实施的有效监管手段,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在过去的二十余年间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部署,《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拟取消验收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取消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改革成为了关注的重点。  行政许可的取消并不意味着验收工作的取消,而是通过变更责任主体的方式理顺机制,逐步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更好的发挥验收的积极作用。  验收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落实及总量控制的重要抓手,过去一段时间由于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考核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达标的任务,面临很大的挑战。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是围绕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贯彻《“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抓手 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现实需要 有利于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引导约束建设单位更好地落实“三同时”制度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求 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提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升级 是落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  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  一、积极引导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改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总局令 第13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 号 )等管理文件及技术文件均已废止,仅剩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也难以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目前《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修正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建议条例修正完成后,应尽快出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指导意见等相应的管理文件,指导建设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建设单位及受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规范验收工作,提高自验的实施效能。  二、定准规则  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实践,验收监测已形成一套规范的技术体系和管理体系。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17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用于指导调查、监测单位科学规范的开展验收工作,应充分利用好现有的技术规范,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约束建设单位自行验收行为,促进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不断提高验收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培训  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应该是把接力棒顺利交给企业之后,再陪跑一段。  1一是做好自行监测的宣贯,让建设单位尽快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的意义。  2二是积极对建设单位及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验收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技术水平,确保验收工作“软着陆”。  四、严查落实  1、注重信息公开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严格监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工作的信息公开,落实建设单位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建成后信息的知情权,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管的新局面。  2、监督管理全覆盖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检查,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议委托所属的环境监测站通过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进行评估、监测期间对监测点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比对监测、对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结果进行评估等方式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全过程进行有效管控。
  • 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互助南门峡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设备及数据软件项目通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   记者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委托,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近日召开了互助南门峡国家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仪器设备及数据软件项目验收会。   目前,该自动站可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氮、氮氧化物、气象五参数等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数据传输。   监测站的建成,填补了青海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空白,是国家及青海环保部门了解农村空气质量现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这也标志着青海对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的研究进入数据积累阶段。
  •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不同,“各说各好”
    新房装修好后,室内空气质量如何?什么时候入住才不会有隐患?为了家人健康,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考虑给新居做个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看看装修后家里有没有污染超标的情况。但眼下,市场上号称可以检测空气质量的机构很多,且收费五花八门。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或方式才专业,检测结果才权威?   室内空气质量受关注 检测机构和方法五花八门   在徐东一个小区买了新房的吴先生,装修时,装修公司承诺用环保材料,并确保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确如装修公司承诺的,装修后、家具入场前,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吴先生新房的室内空气质量是达标的。今年初,吴先生把家具等全部布置好后住进了新房,但夏天房间开空调后,他总感觉鼻子不舒服,室内空气中弥漫着一些刺鼻的气味,于是他打算再检测一下房间空气质量。   吴先生咨询了一些朋友后,向武汉市疾控中心申请检测。想不到的是,他从打电话申请,到工作人员上门,等待了近一个月。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夏季申请检测的市民特别多,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都是连轴转。   该中心的收费标准显示,如果每个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可以只设一个采样点位,一个点位收费400元。吴先生两个房间的检测花了800元,主要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甲苯四项。一周后,检测结果出炉,令吴先生心烦的是,他家的主卧和儿童房甲醛含量都超标,尤其是儿童房超标居然高达4倍。   在经过了两个月的通风后,吴先生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盒简易的空气甲醛自检盒。吴先生自测的结果显示,甲醛含量刚刚超过标准限值。   吴先生还是不太放心,准备再找专业机构检测一下。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号称能检测家庭室内空气质量的机构非常多,且个个宣称自己拥有专业设备、专业资质。在电话咨询时,吴先生发现,各个机构标出的检测价格相差很大,最低的一家公司一个房间收费只需50元。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检测家里空气质量时,并不太清楚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机构。目前,检测机构除了质监所、疾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等官方大型检测机构外,还有一些民间公司也在从事这种业务,收费标准有高有低。   部分机构“自己认证” 正规检测机构约60家   室内空气质量是怎么检测出来的?吴先生感到好奇,便记录了整个检测过程——   上门检测前,疾控中心要求吴先生先将准备检测的房屋关闭12小时。检测当天,只见检测人员将一台仪器放到房屋中央,离地面大约一米的高度平放。仪器通电后有一个吸收管,里面装满液体,该仪器放置在室内吸收20分钟室内的空气,再测试液体中的甲醛含量。据介绍,这种检测方式的采样过程比较严格,检测人员会将仪器带回实验室,具体空气质量的数据分析由实验室出具。   而吴先生在网上购买的甲醛自检盒,检测方式就简单些。根据说明书上的要求,要将门窗关闭两小时 随后将盒内的溶液进行混合,然后在室内放置40分钟 再将另外一种粉末状物质加入到溶液中,最后将溶液的颜色与试纸进行比对。   武汉市疾控中心检测人员介绍,疾控中心采用的标准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为客户进行检测,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部等共同颁布的一个推荐性即非强制性标准,主要适用于住宅与办公建筑物。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杨旭介绍,目前有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   两个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指标、检测方法等诸多不同。比如,就门窗关闭时间来说,GB/T18883作为推荐性、指导性标准,检测前要住户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再进行空气抽样 而GB50325对采取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充分通风后关闭门窗1小时抽样,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在空调正常运转时进行。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检测单位只有通过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等行政部门的CMA权威认证,才具有发布正规检测数据的资质。而目前全省通过质量部门权威认证的公司约有60家,通过认证的公司需要定期审核,检测仪器也要定期检查。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检测机构,为了取得市民信任,私自在自己的检测报告或者网站上号称自己通过了认证,并打上“CMA”标志 还有检测机构为了后期推销自己的治理项目,往往夸大自己的检测数据。质监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对公司的资质有疑问,可到省质监局计量处去查询。   记者了解到,正规机构的检测收费都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均是按检测点位收费,一般是50平方米的空间设置一个检测点位,一个点位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四项,每个点位检测费用约40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温度差两度 结果差两倍 夏季室内甲醛易超标   杨旭是参与室内空气质量国标修订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从土建工程到装修工程,再到家具甚至软装饰品进屋,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一直遭受着不同污染源的影响。一次空气质量检测,因时间不同,房间内布置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如夏天气温高,甲醛等物质易挥发,检测得到的数值就可能高于冬天。他们做过检测,温度相差两摄氏度,检测出的甲醛含量就可能相差2倍。   据介绍,标准GB50325,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指标达标,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类工程只要通过验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已达标。   但是,装修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空气污染环节,大量板材、含有甲醛的粘胶等,通过家装进入室内。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现象比较多。国际卫生组织估计,在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约30%的室内空气中,可检出300多种污染物,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   室内空气质量已受到市民广泛关注。但据武汉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目前对新装修房屋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的费用一般需几百甚至上千元,而且室内空气监测公司良莠不齐,有的公司所用仪器和遵循的标准,都并非国家标准。   对此,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要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价格监管,保证检测费用合理,并通过实行对新装修住宅或其他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检测,由建筑工程开发企业或室内装饰装修机构承担检测费用,对非盈利的社会公共设施,如学校、养老院、图书馆等,由政府财政承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费用。
  • 又一环境空气监测光谱“利器”通过验收
    空气质量是如何变化的,大气痕量气体等污染气体在地球上空是如何输运的?高分系列卫星可以实现对我国陆地、大气和海洋的观测。昨日,记者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科学岛)获悉,由科学岛自主研发的大气痕量差分吸收光谱仪(EMI)通过验收评审,该仪器将登上高分五号卫星,成为大气“观察员”。  高分专项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16个重大科技专项之一,该专项共计划发射十余颗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从而建成我国自主的陆地、大气和海洋的卫星观测系统。  EMI可监测全球(或区域)范围内对气候和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O3、NO2、SO2等大气痕量气体的分布和变化,定量获得我国区域上空及全球空气质量变化、污染气体的分布输运过程,监测工业排放和生物燃烧对大气组成成分、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通俗地说,高分五号卫星携带了来自科学岛的EMI之后,可以对大气尤其是容易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的大气痕量气体进行“监控”,其数据或可成为空气质量的“晴雨表”。
  • 中科天融公司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顺利验收
    2016年3月15日,昌平区环保局主持召开了“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评审会,建设单位昌平区环保局及专家组在现场勘验各个监测站点后,形成统一意见,认为我公司承建的空气质量监测子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严格依照合同执行,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昌平区空气质量子站自动监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共设有三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别为:草莓园站、昌平区环保局站、阳坊站。  同时,项目设置建设中心平台,用以接收以上三个空气监测子站的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与展示,为环境空气质量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中心站置于昌平环保局内机房,设置远程访问端口,可通过互联网对平台进行访问,实时查看三站的数据状态,进行站点管理。  同时,监测子站设有报警系统,具有全面报警功能,如:查询功能、定时布防撤防、应用手机卡实现无线网络连接,分区布防,智能学习配件等;报警系统内置GSM卡模块,当主机发生报警时会自动拨打远程报警号码通知相关人员。   本项目是我公司在北京市辖区内承建的首个空气质量监测站项目,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通过本项目中与专家组的深入沟通,公司项目组人员学习和总结了诸多宝贵经验,为公司后期实施同类项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汕头市贵屿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验收
    近日,汕头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贵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听取项目承建方有关空气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仪器配置、系统功能、试运行情况介绍,以及查看技术资料等验收程序,一致认为贵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试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同意通过验收。  据了解,贵屿空气自动站选址于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配置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和空气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以监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废气排放为主,兼顾贵屿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该监测站点于2016年3月试运行以来,试运行时间73天,有效数据获取率达到97.3%。
  • 微重力大科学装置海淀竣工验收
    近日,中建二局安装公司一项被喻为航天领域“跳楼机”的高科技实验装置项目竣工验收,正式进入核心试验装置安装阶段。“跳楼机”名为4秒电磁弹射微重力实验装置项目,坐落在海淀区中国科学院北京新技术基地内,是国家大科学装置,为亚洲首例、世界第二例工程。该装置采用一种类似于炮弹造型的直线电机驱动实验舱体,通过电机全程控制加速度过程,以“2秒弹射到40米高空再2秒回落”的方式来产生微重力和超重环境,最终实现模拟微重力、月球重力、火星重力等运动模式,为航天大规模空间科学项目提供地基短时微重力实验服务。如此神奇的装置,藏身在一座40米高、占地136平方米的“高塔”里,总用钢量不足千吨。“136平方米约等于一个三室两厅,干了十几年工程,没见过这么小的。”项目经理李长龙介绍,平地竖起一座高塔,看似容易,实际上“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为实现微重力环境,发射装置被包裹在两层六边形钢结构中,内塔钢结构用于连接电机设备,外塔钢结构则是用来控制整体轨道装置的稳定性。与高精尖的国家大科学装置相对应的是2毫米的精度要求,施工难度集中在了钢结构安装环节。一开始,拥有丰富的钢结构项目施工经验的李长龙面对如此之“小”的项目也犯了难。“施工技术与质量标准要求极高,‘零焊接’‘全螺栓’方式,让常规施工方法和工艺难以保证。为了保证整个钢结构体系的分毫不差,所有的现场安装全部采用螺栓与法兰盘栓接形式,仅拇指粗细的高强螺栓就用了1.6万余个。”李长龙介绍,4秒落塔项目钢结构安装过程中,一千多根构件组合成的空间几何体及近千块连接板的平面度、平行度、垂直度、正对距离误差不能超过2毫米,2毫米相当于一枚一元硬币的厚度。为将安装误差控制在2毫米内,项目团队构建了4秒落塔可视化三维模型,对钢结构安装全过程模拟,实现可视化施工,避免与其他专业的冲突与碰撞,有效解决了钢结构安装精度及变形控制这一难点问题。“栓接相比焊接有可调整的空间,人工作业很难保证一次成型,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调整钢结构位置,才能确保万无一失。”李长龙说,考虑到安装时的紧密性,他们特别制作了0.5毫米和1毫米两种垫片,并在钢结构两端各留出2毫米的空间,确保钢结构之间能够以最小的空隙塞到一起,再用螺栓和垫片对缝隙进行填充。记者了解到,如此高精尖的装置,在安装过程中还采用了最传统的“线坠儿”技术纠偏。整个钢结构安装完成后,在顶部拉出8根0.5毫米的钢丝绳,尾部绑上铅坠,确保自上而下自然垂落,根据结构与钢丝绳的位置进行最后的修正,最终成功地把安装精度控制在2毫米以内。这是继“中国天眼”之后,中建二局安装公司再次助力国家大科学装置成功实现预期目标,该项目的建设经验也将为后续国内千米落井装置的关键技术验证项目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和施工保障。下一阶段,项目团队将继续与各方密切配合,努力把4秒落塔项目打造成为“中国第一、世界领先”的微重力实验设施,助力国家探索浩瀚宇宙实现新突破。(记者 孙颖 通讯员 王东坡)
  • 环保验收监测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近日,环保部发文对其细节进行了解释。建设项目将分为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分别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确定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文件全文: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 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 环境发展中心承担的空气中二氧化碳检测国家级能力验证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11月4日,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的技术支持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验司对环境发展中心承担的“空气中二氧化碳检测(CNCA-22-06)”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进行线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审阅了技术报告,认为项目设计合理、运行规范,数据统计准确,结果判定可靠,技术分析深入全面,一致通过项目验收。专家组认为项目组开展的检测项目质量标准限值、方法适用性、仪器精密度等技术研究,具有较好的应用实效指导。本次国家级能力验证由全国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公共卫生、第三方检测公司等18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项目的顺利完成有助于提升实验室二氧化碳检测能力,保证二氧化碳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将为管理部门加强实验室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推进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技术支撑。
  • X射线检测仪产业化示范项目通过验收
    丹东奥龙公司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电子元器件X射线检测仪 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由丹东奥龙射线仪器有限公司承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电子元器件X射线检测仪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电子元器件X射线检测仪是丹东奥龙射线仪器有限公司近年来开发的新一代无损检测仪器。它以不损坏被检测物体内部结构为前提,通过数字成像方式,准确地再现物体内部状态、特性以及内部结构,检测物质内部是否存在缺陷,从而判断被检测物体是否合格。可广泛应用于BGA、PCB板焊接、IC封装、电子分立元件、压电陶瓷、超声元件、压电晶体器件、各种电池、精密器件等生产制造过程和产品质量检验等各部门。   2007年10月项目通过国家立项,并转入项目实施建设。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新建厂房12000平方米,建成可年产电子元器件X射线检测仪300台的生产线,同时完成了消防、环保、工业卫生等配套工程建设,并顺利通过单项验收。在此基础上,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持,在丹东举行了项目竣工验收会议。验收委员会认真听取了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审查了全部验收资料,并进行了现场查验,一致认为项目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要求 建设内容符合设计批复要求 并取得了较好得效益。经验收委员会同意通过了项目竣工验收。
  • 总站召开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会
    12月2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召开《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验收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线上形式召开。会议由大气运管中心副主任汪太明主持,来自生态环境监测系统领域的多位专家,10家运维单位、1家网络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大气运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各单位分别就项目整体履约情况进行了汇报,大气运管中心尤洋主管报告了对各单位全年的工作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符合项目验收相关要求。经过质询和讨论,与会专家充分肯定了项目取得的成效。首先,各单位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高效响应,圆满完成目标任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的既定要求。第二,各单位在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技术体系建设以及软硬件配套等方面均满足合同要求,为项目顺利实施及后续相关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与会专家指出各单位应提纲挈领,抓住重点,重点针对反映项目执行的规范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量化,形成技术偏离表,进一步梳理完善报告材料。   最后,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并希望各单位在下一个合同期内,进一步提高国控空气点位的运维水平,把工作做实做细,为建设生态文明贡献自己的力量。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召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2023年3月1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召开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   总站副站长毛玉如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戴欣晔出席会议,总站大气运管中心副主任汪太明主持会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6家仪器设备厂商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气运管中心通报了2020-2022年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验收情况,仪器厂商相关负责人就仪器研发能力、投入力度、验收及整改情况作了汇报,相关省监测中心(站)就仪器设备验收比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发言讨论。   毛玉如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很大改善,由初期“盼蓝天”到现在天天享受蓝天。但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需要持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国家网仪器设备更新工作,严把仪器设备入网关。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监测设备的灵敏准确、良好运行是保证监测数据 “真准全快新”的重要基础。三是各仪器厂商要有力保证入网仪器设备质量。各仪器生产商要肩负起职责使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强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创新研究,提升优质产品服务供给,推进验收不合格仪器设备整改工作,树权威、创品牌。   下一步,监测司和总站将研究公开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验收结果。
  • 康姆德润达成功中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验收比对检查项目 (PM2.5监测仪器)
    日前,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达”)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验收比对检查(PM2.5监测仪器)”招标中,成功中标。 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措施,本项目为全国1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的比对检查,比对检查期限为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19年~2021年需要更换PM2.5监测仪器的城市,地方环保部门承担颗粒物设备验收工作,作为监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委托德润达同步开展PM2.5监测仪器验收比对检查工作。2019年~2021年不需要更换PM2.5监测仪器的城市,总站委托德润达开展在用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在未来3年中,德润达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山西、河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安徽等17个省、市、自治区188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开展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同时对上述17个省、市、自治区188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每年抽取22个城市,开展PM2.5监测仪器随机比对检查。 德润达作为欧洲知名的环境空气颗粒物重量法及在线法专业监测设备制造商,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在市场上拥有多项技术优势,其中包括高精准机械式滤膜更换技术、工业级流量变频控制技术、RFID滤膜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颗粒物监测云质控技术等,同时也面向未来需求开展大气监测技术的应用服务。 针对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的比对检查,德润达提供一体化手工比对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严格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8-2011)和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实施,包括滤膜采样服务、滤膜运输服务、滤膜称重服务、系统管理服务以及比对报告编制服务。每项服务经严格的比对流程,从比对任务下达,到数据汇总分析,均配有详细的数据记录、文件记录和照片视频留痕,保障比对报告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德润达采用“人机料法环”作为整个手工比对项目的全面质控管理理论,从项目的决策阶段到实施阶段的整个过程,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归纳起来有五个方面,即人的因素、机械因素、材料因素、工法因素和环境因素。质控体系管理不仅能保证整个项目运行过程顺利进行,也能够配合项目比对方案,推动项目的运行效率,从而更加高效准确地提供项目所需的比对服务。此次,一举中标国控城市站的验收比对项目,对德润达而言,既是莫大的荣誉又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将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凭借雄厚的技术与丰富的经验,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比对工作,确保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的成功实施,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的监测技术与数据支撑。
  • 河北省首个国家农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通过验收
    12月21日,记者从衡水市环保局获悉,2010年12月10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委托,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派出了由主管站长带队,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河北省首个国家农村空气监测站衡水市桃城区大赵村西子站进行了全面验收,该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是2008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在31个省、直辖市建设国家农村空气自动子站之一。   该农村空气监测站建于衡水湖电厂取水站内,于2009年8月份开始建设,今年8月份建成,经过严格的单机测试和60天的联机试运行考核,系统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投入使用后,监测数据可直接上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市环保部门可以共享监测数据。农村空气站的建成,填补了河北省农村空气环境监测的空白,也是国家及河北省环保部门了解农村空气质量现状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该站的验收标志着河北省对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的研究正式进入数据收集和积累阶段。
  • 环保部发布三项验收标准 明确监测项目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环保部近日批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次的三项标准涉及涤纶行业、粘胶纤维和制药行业,均为首次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除制药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外,此前其余行业的污染物排放均没有专门的项目和排放值要求。此三项验收标准中,污染物监测项目数量如下: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HJ 790-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粘胶纤维》(HJ 791-2016).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制药》(HJ 792-2016).pdf
  • 齐齐哈尔绿色食品检测中心通过质检总局验收
    近日,记者从齐齐哈尔检验检疫局了解到,齐齐哈尔绿色食品检测中心项目顺利通过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竣工总验收。另外,我市16家生产经营单位的11个品种25批次拟申报绿色食品,经检验合格,已正式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待批准。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对齐齐哈尔绿色食品检测中心项目进行能力核查验收。专家组从工程建设质量、基建资料完备情况和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等方面以现场考核、查阅资料、情况查询等方式进行考核后,一致认为齐齐哈尔绿色食品检测中心项目能按照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和质检总局基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意通过总验收。   齐齐哈尔检验检疫局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优势,积极为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据悉,中心承担绿色食品申报检验任务,品种包括大米、玉米、豆角、马铃薯、蔬菜、植物油、调味品等。目前,我市16家生产经营单位的11个品种25批次拟申报绿色食品,经检验合格,已正式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待批准,标志着我市已正式开展绿色食品检测业务。下一步齐齐哈尔检验检疫局将继续积极争取省绿办的支持,努力开展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为我市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 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要点!环境实验室必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我国现行环境 管 理 体 制 下,政府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行使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书( 表) 是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对监测报告的审核是保证其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审核程序,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与技巧,并运用网络化管理审 核 业 务,对提高审核工作质量与水平至关重要。1.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与特点1.1 内涵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门类多。其新建、扩建、技改、迁建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两项基本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才能投入正式生产( 运行) 。二是涉及面广。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有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市政等,就工业而言又涉及化工、制药、钢铁、火力发电、电镀等各行业。三是验收监测的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和环境要素错综复杂。污染因素如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放射性污染等 环境要素如大气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四是验收监测的工作量大、技术性强。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涉及的环境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方法种类繁多,专业技术性强。1.2 特点1.2.2权威性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环保部门环境监测中心( 站) 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是对新污染源的首次监督监测,所提供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收监测报告是环保验收、环境监督管理、污染源控制、污染物总量减排最原始的不可缺少的最有力的技术凭证和技术支撑。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法定的权威性。1.2.2验证性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估计,并提出防治措施和防治对策。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则是在建设项目建成后,依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防治措施情况的最终检查,对环评文件的质量起着验证和反馈的作用。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很强的验证性。1.2.3多样性验收监测报告既包括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又包括非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 既包括对环保设施排污状况的验收监测,又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因此,验收监测报告的形式是完整的,内容是多样的。1.2.4 规范性验收监测报告的形成要经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编制监测方案、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和报告的最终审核等程序。验收监测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环境科学知识,对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态系统等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性结论。因此,验收监测报告具有严格的规范性。1.2.5 时效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3 号) 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 3 个月内,申请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这一规定间接要求环境监测机构必须在建设项目试生产的 3 个月内完成验收监测并向建设单位提供验收监测报告,否则,建设单位就不能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2.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程序与方法2.1审核程序审核采用三级审核的方式。2.1.1 一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环评批复文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方资质证明、处置合同和其他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2) 现场踏勘记录、现场监测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是否完整、规范,必要的信息是否齐全。( 3) 实际监测要素( 点位、项目、频次) 与监测方案相比是否有变化,变化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4) 复核报告中的监测数据与原始记录、分析数据是否一致,监测数据的统计、计算是否正确,明显异常的监测结果是否分析原因,分析是否合理等。2.1.2二审( 1) 监测期间主要产品生产、服务活动是否稳定,实际运行负荷是否明确并符合验收要求。( 2)主要环保设施的运行是否正常,监测过程是否符合规范、监测方案要求,实际监测过程偏离规范的原因是否说明、是否合理。( 3) 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达标评价方法、评价结论是否正确,出现超标时原因分析是否合理。( 4) 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是否符合要求,尤其应注意事故应急措施和卫生防护距离等方面的审核。2.1.3三审( 1) 项目环评报告书( 表) 和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是否逐项说明,对于未落实的情况是否表述明确。( 2) 报告结论是否准确、完整,前后一致。( 3) 针对实际存在和潜在的环境问题是否提出整改建议,建议内容是否合理等。2.2 审核方法2.2.1 比对法验收监测报告主体内容引用的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尤其是所执行标准的限值数据,不能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导致验收监测报告得出错误的结论。对验收监测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可采用比对法审核,即对照原文逐条逐句逐个数据审核。如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等级、浓度限值是否准确无误,选择使用的监测分析方法与标准是否一致,是否现行有效。对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和环保部门批复意见的落实执行情况,要求编写人在报告中列表一一对应,后由审核人员比对审核。2.2.2对照法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写依据之一就是验收监测方案,方案中提出了验收监测的实施计划,如监测因子、采样点位、监测频次、监测分析依据、评价标准、监测仪器、实施进度、提交成果等。验收监测报告与验收监测方案存在着对应关系,对照法适用于验收监测报告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审核,即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在报告中是否都得到回应。对照法对检查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缺项、漏项及监测结论中的差错尤其有效。2.2.3相关分析法验收监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验收监测结论的正确与否。对这部分内容的审核方法之一,就是通过分析某一方面指标的相关关系及其规律性进行判断,即相关分析法审核。相关分析法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的逻辑性、规律性和合理性审核。如治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浓度不应高于设施进口污染物浓度,同一个废水样品中,氨氮浓度不能高于总氮浓度,六价铬浓度不能高于总铬浓度,化学需氧量( COD ) 大于生化需氧量( BOD5 ) 、高锰酸盐指数( IMn ) 等。2.2.4经验推理法经验推理法是审核人员根据自己熟悉掌握的环境监测、法律法规、各类污染治理等专业知识,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和推理验收监测报告中所表达内容的符合性与合理性。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对验收监测报告中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专业面较宽、技术性较强的内容审核。例如对厂排放口污染物监测结果达标情况的审核,厂排放口能否达标与治理设施对污染物的去除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去除率越高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去除率越低达标的可能性就越小 同时处理效率监测数据对厂排放口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也能起到一个比对质控作用。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时常会发现处理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倒置,或者进口浓度远远高于设计控制指标而出口浓度却很低甚至远远低于设计指标。凭借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经验分析,出现这种异常情况的原因可能与现场采样点位置和企业的处理设施设计、建设或运行管理有关。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有针对性进行复测,如果是企业的问题,审核人员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监测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中提出,由企业进一步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处理设施的去除效率监测,如废水处理设施,应分别在设施进口调节池和出水放流口采样,当处理设施为多级处理时,可根据处理设施设计指标中分级效率要求,在各分级处理设施放流口设点采样,这样既能更好地评价处理效率,又便于在去除效果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分析原因。经验推理法是审核验收监测报告中常用的方法,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其缺点是受审核人员知识和经验的限制,可能会出现遗漏。为弥补个人判断和推理的不足,对验收监测报告中出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采取专家会议进行会商,以得出正确的审核意见。3.验收监测报告的网络化管理网络化管理验收监测报告审核业务,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构建快速沟通渠道,达到协作、协调、一致、高效、监督的审核管理要求。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络化管理审核流程”为例, 审核流程涵盖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监测方案编写人( 项目负责人) ,一审、二审、三审( 授权签字人) 人员全部作业轨迹,对三级审核人员的具体审核意见和编写人员对验收监测报告修改情况的每一操作步骤及具体内容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中均留下详细记载。图 1 中程序进行至每一步的图标为彩色,而灰色图标表示尚未执行的步骤,点击某一图标就能清晰找到这一步骤审核人员审核信息。既方便了二审人员查看验收监测报告的前面审核和修改情况,又方便三审( 授权签字人) 掌握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审核,修改等全过程信息,还便于领导和管理人员查看验收监测工作进度和监督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有效保证了验收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4.验收监测报告的人员要求4.1 对审核人员要求报告审核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技术功底,而且要熟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还要善于总结审核经验,探索审核技巧,具备把握审核重点的能力和水平。报告签发人必须是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对最终的验收监测报告承担技术和法律责任,同时对验收监测工作也有监督和指导权,有对验收监测报告做出公正评价和对不符合要求的验收监测报告拒绝签字权。4.2 对编写人员要求作为总体负责验收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策划和参与具体验收监测项目的现场踏勘、方案编制、现场监测等验收监测工作的全过程,是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修改的主要责任人,也是保证验收报告质量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不仅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能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以及采样、分析、质控和报告编写等技术。报告编写人员( 项目负责人) 是验收监测报告的直接责任人。5.验收监测报告的问题探讨5.1复测问题验收过程中的复测是一个较难把握的业务技术管理问题,需要进行复测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在验收监测报告未正式提交前,由审核人员发现监测数据异常提出复测要求 二是建设单位在收到监测部门正式发出的验收监测报告后发现有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经分析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后提出复测申请。前者是监测部门内部对监测数据质量的一种保证性复测,而后者则是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指标能否达标的追加性复测。超标复测应在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进行,必须建立专门的验收复测控制程序,侧重点应放在对复测原因的分析是否准确,企业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复测时各种工况有没有达到验收监测要求等方面。复测报告作为验收监测报告附件一并报环保主管部门。5.2时效性问题为确保验收监测的时效性,首先,环境监测机构需要通过建立内部规章制度、挖掘人力资源,实行网络化管理等方式来提高验收监测工作的管理能力。其次,对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所发现的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的问题,监测机构要及时与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沟通。三是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编写人员应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报告编制和向企业递交报告的流程,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注明验收监测过程中有关时间节点。如委托登记时间、现场踏勘正式受理时间、监测方案批准时间和现场监测时间等,这样既便于查找影响时效性环节,又利于对验收监测工作时效性的监督考核。5.3环境敏感点监测问题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监测是验收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验收监测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这一问题常被忽视。规范要求当项目地附近有居民区、学校、水厂取水口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时,必须对这些环境敏感目标的水、气、声环境布点监测,若出现超标或不符合环评要求的情况,应对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期间的污染控制和可能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在验收监测报告中予以详细阐述,供环保部门验收时参考。卫生防护距离不满足要求,不能开展现场验收监测。6.结语熟悉了解验收监测报告的内涵和特点,规范三级审核程序,明确各级审核人员职责,掌握科学的审核方法和技巧,把握审核重点,运用网络化管理审核业务提高审核工作时效,是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提升环境监测中心( 站) 能力和地位的重要环节。在对验收监测报告的审核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现实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科学态度对待每一份验收监测报告及每一个监测数据,并处理好验收监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 863计划“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近日,863计划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该项目开发了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技术和产品,在工业环境空气重金属的X射线荧光监测方法、固体废弃物重金属的激光诱导击穿光谱检测技术、废水重金属监测新型电极和复杂水样预处理、烟气重金属采样与快速分析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实用性成果,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仪、固体废弃物现场快速监测仪和废水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建立和完善了工业排放重金属监测器研发平台。  验收会上,验收专家组听取了关于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验收材料,并进行了质询。经讨论,验收专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技术验收。
  • 上海科委携专家代表团成功验收空气采样器研制项目
    7月20日,由上海市科委组织带领的专家代表团一行来到了位于漕河泾开发区的上海新拓公司上海总部,组织并主持了2013年度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项目“多粒径大流量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的研制”验收会。此次专家团是由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何品刚教授、上海市科委基地处张露璐副处长、上海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马兰凤高工等率领,专家团一行在新拓公司受到了总经理张和清、副总经理余伟杰等的热情欢迎。 验收专家组与新拓仪器人员合影留念 验收专家组认真听取了该项目的总结报告、技术报告等,详细审阅了有关的技术资料,参观了仪器的现场演示,充分肯定了项目的科研价值以及市场前景。专家组听取项目验收情况等组图 此次项目研发的XT-1025智能大流量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目前已经在市场上推出,并且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该仪器应用了惯性冲击原理,针对大流量的PM10和PM2.5的检测采样需求,研制完成了粒径大流量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可准确采集PM10和PM2.5的颗粒物样品,并且设计新颖,实用性强。据专家团评估,此款采样器的综合技术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有望替代同类的进口采样器,满足环境科研、监测采样的要求。 仪器现场演示说明图 该产品通过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对冲击式切割器的切割性能进行的检测。同时,上海大学冯加良教授带领团队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对采样器进行了24小时采样测试,并与国外PM2.5大流量采样器采样结果进行比对,所得的检测结果满足日常采样要求,并且与国外采样器测得的颗粒物浓度有非常好的一致性。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的试用报告中,XT-1025更是得到了“新拓采样器完全达到了替代进口产品的水平和要求”这一肯定。 在验收会结束前,专家团成员高度评价了采样器的科研成果,也鼓励新拓公司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新品研发工作,努力为上海以及中国的科学仪器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新拓公司总经理张和清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加深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各大高校等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科学仪器事业的发展,努力为国产仪器发展助力。 更多关于XT-1025型智能大流量空气细颗粒物采样的介绍,详见我公司网址:www.sh-xintuo.com。
  • 室内空气检测费用动辄上千 市场混乱(图)
    我们每户家庭每间装修过的房子,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残留有甲醛。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治理,正在成为都市里一门火爆生意。保守估计,西安市民家庭仅检测每年就会催生近亿元的“绿蛋糕”。   3月7日,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对刚装修的房屋进行空气检测   但目前市场,从有商家免费检测到收数千元不等、同一屋子检测两机构出现不同的结果、装修后甚至比毛坯住宅的“国标”还低,有专家认为“这是倒挂!”如此标准,对百姓健康实质危害反而增大……太多乱象,让许多市民雾里看花,难辨真伪,颇感困惑。   最近,西安市民李先生买到一套新房,装修好了后,本想尽快乔迁新居。可听说夏季新房内的有害气体危害程度是全年中最高的,因此,他和家人打算给新家做个“健康检查”——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可咨询过几家检测机构和公司后,他迷惑了,因为有收费也有免费的、有收500元的也有收100元的、有当天出结果的,还有三天才给报告的,那叫一个难以抉择。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西安除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外,商品房可供给面积就约有885万平方米,按每50平方一个检测点的标准、每个检测点按500-600元收费来计算,仅2011年一年检测市场的容量就达近1亿元,这还不包括治理这一块。   可目前市场表现让人无奈: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不能让人信服。“正规军”和“杂牌军”都没有夺下阵地,而如市民李先生一样的普通消费者被裹挟在其中,难以抉择。   室内检测费动辄上千元业内人:“百姓接受不了”   ■乱象一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打电话给网上招揽生意的徐先生,他表示:“可以免费给您家做空气检测。”而且当场可以出检测结果。可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记者问真的是免费检测?徐先生告诉记者检测绝对是免费的,但治理的产品是收费的。   而正规操作的检测收费是怎样的?   记者联系了为数不多通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认证的陕西省广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称广厦),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收费标准是500元/点,正常检测七项,包括甲醛、苯、二甲苯、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氨。一般家庭如12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二厅建议做4个点,正常总费用是2000元,不过3个点以上可以优惠,400元/点,就是1600元。”   那么,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   “按照《陕西省检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陕环计发(1996)128号通知’上规定,采样费加检测费应该收545元/点。”西安市环境检测站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报价500元/点的已经是优惠价了。”   “我们检测500元/点。客户还是很认可的。”广厦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约在2005年,陕西才有正规的家庭室内空气检测业务,2008年需求逐步扩大,以他们公司为例,2008年检测了30来家,2009年升了100多家,2010年跃升到240家左右,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超过200家。   虽然,该工作人员觉得这个年增长幅度很大,但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个家庭平均做3个点、每个点收500元计算,2010年240个家庭给广厦的业绩贡献是36万元。36万元对一个具有正规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正规的检测机构,仅检测仪器设备就得几百万元。”西安市装饰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先生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高昂的费用是必需的。   36万的年收入和几百万元的设备对比,这是否意味着,1600元这样的门槛把很多家庭挡在了门外?有消费者呼吁,对关乎民生健康的服务收费,物价部门应该严格核价,挤掉暴利泡沫,让老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检测服务。   分析:   “正规的治理公司完了!”西安住宅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投诉部部长尚军语出惊人,为什么说完了?“一是老百姓重视健康,开始简约化装修 二是装修公司在降低污染 三是装饰材料逐渐也开始注重环保了 最后是治理价格高,老百姓接受不了。”尚军还给记者举出实例:“前年我们还准备成立专门的治理委员会,当时有20家左右正规的治理公司,后来慢慢不见了,这个委员会也没成立。”   当“裁判”也当“运动员”多数公司检测、治理不分   ■乱象二   就在消费者面对难以承受的正规高价检测费的时候,投资小、设备简陋的检测公司却以“免费”幌子招摇于市场之中,无资质无保证的“杂牌军”俨然成了市场上的“主力军”,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能力涉及家庭装修空气检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在西安最多不超过10家,而治理公司由于投入成本和专业化要求低,数量明显多于检测机构,而背后售卖产品的暴利也由此产生。“我们有便宜的15元/盒的甲醛检测药剂,也有高端产品像600元/桶的家具除味剂,档次齐全,几十种可以选。”上述可免费检测的徐先生表示,以记者说的120平方的新房为例,大致需要3000-4000元的治理产品。而一家专做治理的正规公司负责人金先生告诉记者:“三四千元确实高了,正规公司现在的行价是按套内面积25元/平方米收治理费。120平方米电梯房,减掉20%公摊面积,治理费一共 2400元。”相比较之下,前者报价足足高出25%-66.7%。另外,金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有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会打开产品加水稀释。一般七八十块的甲醛清除剂是不需要稀释的。所以,消费者要留意产品说明是否需要稀释、包装是否完好以及有生产日期、地址等信息。”“全项检测一般公司是做不了的,必须委托实验室做。”西安绿色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告诉记者,市面上有公司拿一种“六合一”检测仪器,称可同时检测六种室内污染气体(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但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就罚5万。”   事实上,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   “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冯姓工作人员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 证 (China MetrologyAccreditation,意为“中国计量认证”),该认证是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的确看到“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等相关字样。   分析:   陕西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的相关人士印证了上述说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有CMA证书出具资格的第三方公司或结构都不得参与治理,否则就有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嫌疑,难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除此之外,还有何办法让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有消费者和商家呼吁,应该加大市场竞争,打破垄断,适度放开准入门槛,让百姓在商家的激烈竞争中获得真正实惠。   装修后国标竟然比住宅要求还低   ■乱象三   消费者王先生曾经做过两次室内环境检测,一次是一家公司人员上门,取一些空气样后,用试纸的色度,现场出结果 而另一家公司现场取空气样后,另外需到化验室等3天,才出结果。虽然时隔不远,但同一地点,两家机构的结果大不相同,让他不知道该信谁好。   为什么是两种方法,不同结果?其实原因很简单,据记者了解,两家检测公司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不同,导致检测结果不同。   “GB50325-2001,是强制性标准。”广厦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性标准主要是针对施工期间还未交付的毛坯房。“而GB/T18883-2002则是推荐性标准,主要适用于装修后的家庭住宅。”   记者在查看了多份有CMA认证的检验报告后发现,的确发现有些报告的检验对比标准是GB50325-2001,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而有的是同时依照GB 50325-2001和GB/T18883-2002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两份标准。   分析:   “你有没有发现,GB50325-2001标准高于GB/T18883-2002标准?这是倒挂!”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新技术研究所建筑环境室主任李景广博士向记者介绍,倒挂现象是指毛坯住宅验收时标准高,而装修后的住宅验收标准低,对人体的实际危害性增大了。   也有消费者认为,可能是考虑到装修用材较多,肯定含有有害物质,国标适当降低标准,比毛坯房标准 “倒挂”,也可理解。但制定合乎国情和各地实际的室内装修空气检测治理标准,一个关键的底线是,必须确保百姓身体健康。
  • “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科技部验收
    2012年7月20日,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通过了由科技部组织的验收评审,验收专家对课题研究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课题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成果丰富,具有很好的科学实用价值。   2007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和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申报、承担了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重点项目课题“优控污染物的监测技术系统”的研究任务。经过四年的努力,课题组建立了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成效评估空气监测方法,提出成效评估技术导则,为履约提供全新、及时、科学的技术支撑 同时,在国内首次针对环境管理关注的优控污染物,建立完善的多介质监测技术体系,填补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中的技术空白点。研究成果转化成行业标准13项,出版专著2部。   课题组将继续开展环境监测的相关研究,努力解决环境监测的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的环境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 国家重大仪器专项PM2.5监测设备验收通过
    国家重大仪器专项“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初步验收会,在项目牵头单位先河环保召开。以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陈尚芹为组长的项目验收专家组,经过科学严谨的审议后认为:项目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完成了任务书的指标,同意通过初步验收。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2012YQ060147),是由环保部组织,先河环保牵头开发,项目起止时间2012年10月-2015年9月,旨在系统性地研究开发PM2.5系列监测产品,制定相关标准并实现产业化,制定适用于PM2.5监测的相关指标和技术规范,形成国产PM2.5监测的全程序质控体系及系列化的标准分析方法,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我国的PM2.5监测体系。经过十几家单位三年多以来的联合科研攻关和应用示范,最终完成了各项项目的任务要求,下一步项目还要召开技术鉴定会,完成正式验收,并加快实现产业化应用,有力支撑我国PM2.5监测工作。参加此次验收会的领导众多、专家云集。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副司长吴学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环保部科技司刘海波处长,河北省科技厅副厅长郭玉明,石家庄市副市长郝竹山,9名专家组成的验收专家组,以及包括先河在内的各地环境监测站、环保企业、科研院所等15家项目合作单位的代表,亲临现场。国家监测总站傅德黔副站长在讲话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作为项目的技术支撑单位,按照环保部的部署,PM2.5监测工作已在重点城市全面展开,除了国家网的136个站点以外,很多省的县级单位也铺设了监测点和监测网,还有专业的监测站点,建筑工地、路边站等等,PM2.5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发挥了关键作用。项目成果能在国家新空气能力建设中大量使用,我们的团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最后,科技部吴学梯副司长着重阐述了三点,一是要充分认识科学仪器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企业在其中要担负起重要使命 二是充分认识科技创新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希望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加快科技成果的应用。接下来,由项目负责人、先河环保技术总监李少华博士汇报项目总体情况,以及各合作单位陆续针对项目的9项任务进行一一汇报。专家在每次听取汇报后,都逐一对项目任务进行质询和评议,同时认真审阅了项目相关资料。最终通过专家组的封闭讨论后,认为项目验收材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完成了任务书的指标,同意通过初步验收。专家组在意见中还指出,该项目解决了光散射和β射线数据动态联动、锁相环及动态调整功率驱动电路设计、空气动力学飞行时间粒谱测量、虚拟式PM2.5分离装置设计等关键技术难题 实现了β射线法、振荡天平法、光散射法PM2.5监测仪和PM2.5采样器等4类共10种仪器的国产化。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上海等8个省市监测站,开展了环境适用性应用,完成了任务书要求的目标,同时各项技术指标达到任务书要求。“环境大气中细粒子(PM2.5)监测设备开发与应用”项目顺利通过初步验收,标志着该项目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通过正式验收,加快实现全面产业化,奠定了良好基础。本文由仪器仪表商情网
  • 谱育检测 | 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验收!
    项目背景为打好臭氧污染物防治攻坚战,摸清废气VOCs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落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责任,评估企业自行监测能力,生态环境部启动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帮扶范围涵盖两省六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保定市;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临汾市)。项目概况为确保帮扶工作的顺利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与现场评估服务项目第5包2021年废气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现场抽测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谱育检测中标河北和山西两省六市的走航及直读便携式监测工作。从2021年9月起,根据帮扶组安排,谱育检测技术人员克服天气的严寒,顶住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完成工作。2022年1月,谱育检测顺利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VOCs废气监测帮扶项目线上验收会,并得到总站领导和专家的一致肯定。创新之处在项目进行中,为了更高效的开展现场抽查监测,在采用常规监测标准规范的同时,引入直读便携式设备和走航车同步监测,两者无缝衔接的配合是整个项目的创新之处。谱育检测基于自主研发的现场便携直读及走航系统等装备优势,采用便携式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分析仪现场出数,同步对比手工监测结果;同时运用走航监测对企业内外部、工业园区进行VOCs及常规6参数监测,由“点”到“面”监测溯源,有助于帮扶人员快速、准确地发现排污单位废气VOCs排放情况及园区空气质量情况,为进一步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有力保障。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谱育检测”)是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谱育科技”)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环境检测、LDAR检测、空气VOCs走航检测、水质巡航检测、空气质量管控服务等等,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和扩项评审共获得环境检测类CMA检测项目数量达到1700余项。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黑检测”公司目的是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无资质检测机构用数据“蒙人”
    )“2009全民家装环境安全免费检测行动”开始半年多来,市民参与踊跃,目前接受各类家装环保咨询已达5000多人次,对300多个家庭的装饰材料和室内环境及家具进行了免费检测。在行动过程中,不时有市民反映面对众多的检测机构无所适从,一些不具备家装污染检测资格的单位甚至个人,纷纷打着权威检测机构的旗号检测,这让市民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是具有合法资质的。   针对市民们所反映的情况,记者对哈尔滨市目前室内环境检测行业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做室内空气污染检测治理业务的公司也公然对客户宣称能检测室内环境环保是否被污染,而事实上,这些无资质“黑检测”公司主要的目的是检测后向客户推销治理产品,其检测指标并不可信。   据调查,无资质公司使用的是现场显示数据的便携仪器和比色卡比色的方法,其检测结果并不准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是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其中要使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等仪器,其检测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正规室内环境检测单位可到省技术监督局认证处查询。市民自己也可以通过核实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证书附表来鉴别该单位是否具有检查室内环境的资质。   记者从省技术监督部门了解到,国家对室内环境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国家对执行上述两个标准给予明确要求,对新装修完或已装修完的单位、居民家庭采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项目多达19项 对新竣工的楼房(包括毛坯房)采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进行验收检测,检测项目为5项 两个标准差异非常大。所以,正规有资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具有《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检测能力,要求关闭门窗12小时(不含氡),检测项目有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氡、臭氧、可吸入颗粒物、菌落总数、相对湿度、新风量、空气流速等19项。   省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对室内环境检测机构的具体要求是,从事室内空气检测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对社会开展检测业务,必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另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必须是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实验室 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职业资格证。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必须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并带有 CMA 标志的检测报告。
  • 磐合科仪三套全在线VOCs监测系统成功验收 大榭环监项目完美收官
    2017年11月17日宁波大谢开发区环境监测站召开在线VOCs监测系统验收会议。在经过情况介绍、审阅资料、现场查阅记录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的严格审查后,磐合科仪提供的三套全在线双冷阱大气预浓缩VOCs监测系统成功验收。 验收会议现场 现场查阅记录 验收报告 浙江首套全在线VOCs监测系统落户宁波该系统是浙江采购的首套在线系统,位于化工港口区与居民生活区交界处横峙岭站房内,主要对环境空气中的苯系物、烷烃类、卤代烃、硫化物及PAMs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在线监测,评估居民生活区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居民生活环境安全。 全在线双冷阱大气预浓缩常规四极杆气质VOCs监测系统TT24-7 xr -GCMS全在线双冷阱大气预浓缩常规四极杆气质VOCs监测系统采用双冷阱交替采样浓缩,搭载安捷伦高灵敏度四极杆气质,可实现环境空气中VOCs定性定量分析,数据无盲点,灵敏度高,真实反映VOCs的类型和变化,对重点监测区域进行在线监测。 化工园区两套全在线VOCs监测系统同时上线 磐合科仪TT24-7 xr -GCMS和TT24-7 xr-GC/FPD在线监测系统各1套均安装在化工园区内(万华化学)空气自动监测站内,用于连续监测VOCs含量变化,帮助用户更好了解和确定石化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掌握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水平,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满足大榭开发区边界检测工作对大气环境保护的需要。其中TT24-7 xr-GC/FPD系统专用于硫化物的在线监测。 万华化学站内两套在线系统三套在线VOCs系统的成功启用,为浙江乃至全国在线监测用户树立了新榜样,将在线监测技术及产品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也让更多VOCs监测与治理工作者认识了磐合科仪,更加增强了我们在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信心。
  • “大气细粒子和超细粒子的快速在线监测技术”通过验收
    12月1日,由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安徽光机所承担、北京大学等单位参加的国家863重大项目课题“大气细粒子和超细粒子的快速在线监测技术”在广东鹤山通过了863资源环境技术领域办公室组织的专家验收。   验收会上,来自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上海大学和华东理工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听取了课题组长刘建国研究员关于课题工作总结及技术研制报告,并在位于鹤山市桃源镇的珠江三角洲大气超级监测站进行了实地考察,查看了课题组研制的双波长三通道气溶胶探测拉曼激光雷达、细粒子谱分析仪、大气OC/EC测定仪、以及振荡天平颗粒物质量浓度监测仪(PM10/PM2.5)等系列大气细粒子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   验收专家组认为,“该课题在宽范围粒径谱的快速分析技术、稳定的场致电离电荷源技术、超高灵敏大气分子拉曼散射信号探测技术、以及OC/EC临界温度的精确选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在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参与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的空气质量保障,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该课题是863重大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集成示范”中第一个通过验收的课题,已通过领域办中期检查和专家评审得到滚动支持,滚动课题“重要大气复合污染物快速在线和时空分布监测技术系统开发”已于年初通过实施方案论证,目前处于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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