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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氧量考核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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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氧量考核样检测相关的资讯

  • 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考核结果公布
    据通告,存在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有待提升、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检测过程和操作规范性不足、对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透彻等问题。具体内容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的通告2022年第5号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实施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18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29个,涉及食品安全、电气安全、建材质量、消费品安全、生态环境监测、材料测试等领域。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1〕24号)部署要求,累计考核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2733家次。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和技术专家对能力验证结果的技术审查、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结果合格2566家次,结果不合格167家次。(考核结果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考核方式和结果(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叶酸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按照湿法工艺定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用双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叶酸,共有10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01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二)鱼粉中总汞及甲基汞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纯天然鱼肉干粉,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总汞和甲基汞,共有26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总汞参数考核机构264家,251家结果合格,13家结果不合格;甲基汞参数考核机构173家,167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三)粮食中呕吐毒素含量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含有一定量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玉米粉,采用四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共有22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222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四)蜂蜜中氯霉素和硝基咪唑类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阴性洋槐成品蜂蜜基质添加氯霉素和甲硝唑标准溶液,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氯霉素和甲硝唑,共有2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氯霉素参数考核机构204家,183家结果合格,21家结果不合格;甲硝唑参数考核机构167家,156家结果合格,11家结果不合格。(五)果蔬中农残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青瓜、苹果混合果蔬汁基质加入配制好的联苯菊酯和毒死蜱农药标准溶液,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联苯菊酯和毒死蜱,共有321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联苯菊酯参数考核机构299家,283家结果合格,16家结果不合格;毒死蜱参数考核机构316家,303家结果合格,13家结果不合格。(六)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塑料瓶,采用两个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高锰酸钾消耗量,共有17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66家结果合格,6家结果不合格。(七)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经过稀释的国家有证标准样品,采用四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三氯甲烷和四氯化碳,共有41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三氯甲烷参数考核机构413家,390家结果合格, 23家结果不合格;四氯化碳参数考核机构410家,391家结果合格,19家结果不合格。(八)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婴幼儿纯棉织物作为基体添加不同目标物,采用三个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共有1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90家结果合格,16家结果不合格。(九)复合肥料主成分含量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复合肥料,采用两个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总氮、有效磷、氧化钾和氯离子,共有14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总氮参数考核机构132家,131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有效磷参数考核机构134家,132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氧化钾参数考核机构134家,134家结果合格;氯离子参数考核机构114家,114家结果合格。(十)涂料中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含量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溶剂型木器涂料,采用三个不同含量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共有98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5家结果合格,3家结果不合格;甲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4家结果合格,4家结果不合格;乙苯参数考核机构97家,9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二甲苯参数考核机构98家,91家结果合格,7家结果不合格。(十一)建筑外门窗气密性能检测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性质稳定的不锈钢孔板,采用两种规格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空气渗透量,共有3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3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二)柴油硫含量和闭口闪点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市售柴油,采用两组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硫含量和闭口闪点,共有8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硫含量参数考核机构64家,63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闭口闪点参数考核机构87家,85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三)金属材料应力疲劳性能的测定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合金钢制备的拉应力疲劳试样,采用两种不同牌号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疲劳寿命,共有6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58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四)50W水平火焰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条形塑料试样,考核参数为燃烧速率,共有93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88家结果合格,5家结果不合格。(十五)电信端口传导骚扰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样机,由主机、充电线、六类网线3部分组成,可产生频率、幅值稳定的梳状信号,适用于六类以太网接口。考核参数为骚扰电压,共有106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04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十六)电线电缆产品—护套抗张强度测量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两种不同护套材质的低压电力电缆,考核参数为护套抗张强度,共有84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83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十七)电气强度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的电气强度试验测试盒,考核参数为击穿电压,共有170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161家结果合格,9家结果不合格。(十八)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单体蓄电池放电容量试验能力验证。考核样品为定制的锂离子单体蓄电池,考核参数为室温放电容量,共有4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40家结果合格,2家结果不合格。三、存在问题(一)检验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有待提升。部分检测人员对样品定容、稀释操作不当,导致样品测定值不在标准曲线范围内;部分检测人员对仪器设备的试验条件没有掌握好,导致分析过程中的目标物峰型不理想;个别检测人员设备操作不正确,导致试样发生形变;个别检测人员在计算过程中引用数据有误,导致结果不合格。(二)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不当。部分检测机构没有做好检测仪器条件的优化,导致仪器灵敏度不够、不能满足准确定量的要求;部分检测机构仅对部分试验参数或量程范围进行有效计量校准;少数检测机构设备安装密封不严,导致最终检测数据不准确;个别检测机构的设备维护不到位,导致色谱图基线不稳或严重漂移。(三)检测过程和操作规范性不足。部分检测机构未能有效地实施质量监控,如加标回收未做空白试验、质控样品与考核样品基质不匹配等;部分检测机构未按照标准方法要求制作校准曲线,导致检测结果的系统性偏离;个别检测机构在样品稀释过程实验用水纯度不够或容器中有杂质残留,导致色谱图上出现杂峰。(四)对作业指导书的理解不透彻。部分检测机构未能正确理解作业指导书,报送结果的有效数字与作业指导书的要求不一致;个别检测机构未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处理,导致检测数据不准确。四、整改要求(一)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和技术验证,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送整改和验证材料。(二)未按要求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见附件3),应当及时分析原因并改正,于2022年4月30日前向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报送整改材料。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2月16日
  • 2011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公布
    关于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按照《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环发[2006]114号)、《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1]12号)以及《关于〈2011年国家环境监测方案〉的补充要求》(总站综字[2011]47号)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了解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测试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11年11月-12月针对水中22种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了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此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和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共计143个单位。其中有25个单位未进行考核样品的检测,3个单位的检测结果未参与统计(具体名单及原因见附件1),实际参与考核统计的单位数量为115个。   二、考核结果   1、统计与评价方法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进行统计和评价,每个实验室检测的两个样品分别作为单独的样品进行统计和评价。根据统计,每个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分为“满意”、“有问题”和“不满意”。此次评价对不同判定结果赋予不同分值进行综合计算,其中“满意”项目分值为5分,“有问题”项目分值为3分,“不满意”项目分值为0分,以综合得分S评估每个实验室的综合能力,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个样品的得分:Sa(Sb)=满意项目数×5+有问题项目数×3,Sa—样品A的得分,Sb—样品B的得分   样品总分:S总=Sa+Sb,此次考核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22种化合物,其中对二甲苯和间二甲苯以总和的形式报结果,故每个样品含21个项目,若按2个样品的各项目检测结果均为“满意”计算,则满分应为:21×5+21×5=210分   综合得分:S=S总×100/210,将每个实验室的样品总分换算为百分制。   2、 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结果   此次考核所用的盲样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131~2011VOC210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211~2011VOC290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291~2011VOC370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2011VOC371~2011VOC450。   各浓度水平样品的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2。   各实验室检测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和各浓度水平样品中各项目的Z比分数图详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质管室/文件通知”栏目,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查看,网址:http://www.cnemc.cn。   3、 各实验室的综合能力评价   图1 各级别所占的比例情况   各个实验室的综合得分情况见附件3。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数段对所有实验室的考核结果进行了分级,其中95≤S≤100为“优”,80≤S附件1:未参加考核统计的单位和原因 附件2:21个检测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 附件3:各实验室的综合得分S 附件4:各实验室检测样品中各项目的判定结果 附件5:各浓度水平样品中各项目的Z比分数图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未参加考核统计的单位和原因 序号 单位名称 原因 1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发布考核通知后未得到此单位的反馈 2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3 湖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 4 大同市环境监测站 5 南充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6 克拉玛依市环境监测站 7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从事VOC实验室分析工作的人员外出现场培训,时间正好与2011全国环境监测实验室质量控制考核暨能力验证计划的时间相冲突。 8 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分析人员参加总站举办的“西部地区环境监测系统培训” 9 宝鸡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气相色谱和质谱操作人员参加陕西省环保厅举办的第三届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时间紧迫,不能按时按要求分析能力验证样品,故不能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10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实验室改造 11 铜川市环境监测站取得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中无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 12 烟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仪器于2011年11月底安装调试完毕,监测人员尚未进行操作培训。 13 德阳市环境监测站 实验大楼于地震中损毁;除苯系物和个别项目外,其余项目都未开展认证考核工作,未取得上岗证。 14 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仪器故障 15 济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仪器未验收,考核项目未持证,没有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16 阳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极性色谱柱失效,甲醇中的苯系物不能出峰。 17 渭南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18 咸阳市环境监测站 除苯和二甲苯其余项目均无监测能力,实验室搬迁。 19 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20 邯郸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没有标样 21 枣庄市环境监测站 辖区内无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未开展相关项目的监测;所通过的实验室资质认定项目未全部包含此次考核项目;没有标样。 22 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未开展相关项目分析,仪器正在调试。 23 焦作市环境监测站 未开展此项目监测分析工作 24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正申请资金重新购买新仪器,目前相关项目均外包检测。 25 拉萨市环境监测站 不具备能力 26 吉林市环境监测站 结果报告单中未标明样品编号 27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结果报告单中未标明样品编号 28 长治市环境监测站 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 注:序号为1-25的单位未进行考核样品的检测,序号为26-28的单位进行了考核样品的检测但未参与结果统计。
  • 国家环境监测网能力考核约7成实验室满意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监测数据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并公布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其中水质CODCr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   据环境监测总站信息,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 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alpha -六六六 99份、&gamma -六六六 98份、p, p´ -DDT 97份、o, p´ -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   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 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 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 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 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考核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268家。 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   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中&alph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3家,&gamma -六六六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6家,p,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71家,o, p´ -DDT结果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为67家。        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   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ldquo 以下空白&rdquo 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综合评价   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ldquo 满意&rdquo 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福州市环境监测站、辽阳市环境监测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南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柳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呼伦贝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桂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聊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德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沂市环境监测站、沧州市环境监测站、东营市环境监测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长治市环境监测站、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嘉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九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 “谁考核、谁监测”全国“水质天眼”初具雏形
    p   2018年3月28日上午11时,正在加紧施工中的莆田园头桥水质自动监测站(下称,水质监测站)再次迎来了一批督导工作组。他们此行目的是督导力争4月底前完成的站房主体工程建设。 /p p   负责当地站点建设的莆田市城厢区环保局局长林桂祖对记者说,“该站点于今年3月6号动工,建成后共有两层,不小于120平方米。目前站房已基本建起,我们要求在4月15号之前完工,预算在60万元左右。” /p p   像这样的新建站点,在福建全省一共有19个,全国959个。那么,为何要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其背后究竟有何深意? /p p   一直以来,监测数据造假所引发的人们对饮水安全的担忧,备受关注和热议。 /p p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对记者表示,多年来,以属地监测为主的地表水监测模式,即国家拿地方报送的监测数据来考核地方,这本身就有地方行政力量干预数据的可能,而且质控要求和标准也不统一。 /p p   也就是说,以前在“考核谁、谁监测”机制下,地方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他们在考核压力下,很可能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影响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p p   为规范环境监测,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下称,方案),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级各类监测数据系统互联共享,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p p   而水质监测仅是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大网的一部分。去年,生态环境部在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经验基础上,进行了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促使由“考核谁、谁监测”转变为“谁考核、谁监测”,从机制上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p p   这意味着未来国家将拥有覆盖全国的直接监测、管理并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监测数据的地表水水质“监测大队”。205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959个新建水质监测站和530个需填平补齐的已建水质监测站将共同编织一张“水质天眼”网,实时注视着各地地表水水质,一旦发现异常,即可及时采取治理和问责举措。 /p p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这是垂直管理的一种形式,是为防止地方政府数据造假、漏报以及各自为政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其好处就在于能最大程度确保采测数据的真实性,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把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提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维护公众的饮水安全。 /p p   在刘志全看来,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是环境质量监测机制的重大改革。它将厘清国家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化解地方行政干预,减轻基层压力和负担,有效避免地方政府对监测数据的行政干预,切实保证监测数据独立、客观和公正。 /p p   千只“天眼”将成型 /p p   莆田园头桥水质监测站,主要是监控仙游县和城厢区交接水质的国考断面。这里距福州市区约128公里,距莆田市区约21公里。 /p p   福建自然地理格局表现为“八山一水一分田”。纳入国控断面共50个建站任务,其中31个已建。截至2月26日,所有新建站点已全部完成场地“四通一平”(通讯、通电、通水、通路和场地平整),17座已开工建设,5座已完成主体建设。 /p p   福建环保厅副厅长陈宁对记者透露,目前已明确对全省各地每座新建站点安排53万元资金补助,合计1000余万元。已建水站补助资金约500万元,近日将下拨到位。 /p p   据他介绍,在建设过程中也有采取捆绑打包的形式,把驿站与水站相结合。比如龙岩上杭县驿站与水站的结合就是一个符合当地实际的典型案例。在不影响监测质量前提下,水站对外开放,让普通民众清楚了解监测数据的产生、周边环境变化,特别是饮用水源的状态。 /p p   按照国家要求,全国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站全由国家和地方共建,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国家负责新建水站仪器设备配置,地方负责新建站房的系统建设和已建水站的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及系统功能更新。 /p p   目前全国需新建水站959个,需填平补齐的共530个。截至3月29日,在新建水质监测站中,已有958个落实经费,占99.9% 935个完成征(租)地,占97.5% 837个实现“四通一平”,占87.3% 591个已开工建设,占61.6%。在已建水质监测站中,已落实仪器设备填平补齐和系统功能更新经费的占74.5%。 /p p   其中,重庆、江西、广东、宁夏、上海等5省市进展较快,开工率在全国率先达到100% 甘肃、河南、福建、湖北、四川、天津、北京、辽宁、青海等9省市进展情况较好,已完成征(租)地、“四通一平”等工作。 /p p   据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水质监测站建成后,数据来源会更广,时效性也将由每月更新一次提升为每四小时更新一次,监测频次和准确度将大大提高。 /p p   “一旦水质出现异常,将及时预警,这有利于水环境的预测预警和考核评价。此外,环境监测数据与普通民众直观感受脱离的情况也将越来越少。”该负责人说。 /p p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对记者表示,水质监测站有其现实意义,同时也应进一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依靠法治手段保护水生态。 /p p   如何确保数据真实? /p p   在所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中,数据的真实准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然对于水质监测来说,也不例外,建站的核心便是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的质量。 /p p   早在去年8月底,生态环境部就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地表水监测事权上收的改革。要求按“国家考核、国家监测、数据共享”原则,统一标准规范和质控,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 /p p   它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去年10月起,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将水质采样和分析测试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担,改变过去属地监测基本模式 二是到今年7月底,各地完成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形成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监测模式 三是实行数据联网共享。 /p p   具体时间表已经列出:今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新建水站资金落实、征(租)地和“四通一平”(通讯、通电、通水、通路和场地平整) 4月底前新建水质监测站完成站房主体工程建设 5月底前完成站房内部布局、辅助设施建设,北方部分地区可适当顺延至6月20日前完成。4月底前已建水站要完成仪器设备更新和填平补齐 5月底前实现统一联网。 /p p   今年7月底前,所有站点要全部实现联网运行并完成上收。届时,将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维,实现地表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包括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等)连续自动监测。所有监测数据经技术审核后,将同时发往县、市、省和国家,实现“一点多传、实时共享”。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可第一时间获取数据信息。 /p p   刘志全透露,目前全国205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已全面实施采测分离并稳定运行,新建站任务也在抓紧推进中。 /p p   值得注意的是,采样是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的八家公司专门负责 监测分析工作交由290多家来自全国的监测站。这种模式从机制上彻底实现采测与利益方脱钩。 /p p   具体而言,第三方公司将按统一技术规范和要求采样,对水样加密编码并混合后,经冷藏运至指定站点集中分析,监测站不知道样品来自哪个断面。原始数据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全流程留痕质控。对时效性样品,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析。 /p p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表示,“采测分离的有效落地,是全国首次实现地表水监测分析与考核对象脱钩,真正做到‘谁考核、谁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和客观。” /p p   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940个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占比67.9%,同比增加0.1个百分点,劣Ⅴ类占比8.3%,同比降0.3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全国地表水环境的整体质量在逐步提升。 /p p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正在推进的水质监测站建设正是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重要一步。水质监测站建成运行后,公众可通过手机APP,实时查看全国地表水水质信息。目前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上已有部分相关实时数据。” /p
  • 环境总站开展监测网能力考核 CODCr为必考项目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2013]68号),环境监测总站将于2013年开展水质、海水和大气监测能力考核,现公布了地表水和海水能力考核相关事项:   一、考核内容与对象   1.水质监测能力考核   (1)必考项目:CODCr 考核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必须报名参加。   (2)选考项目:有机氯农药,包括&alpha -六六六、&gamma -六六六、p, p´ -DDT和o, p´ -DDT 考核对象:各级环境监测站可视自身能力与需求,自愿报名参加。   2. 海水监测能力考核   海水监测能力考核项目为硒,考核对象为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方式与组织形式   本次能力考核采用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不提供校准用标准样品,不指定检测方法。   本次能力考核委托环保部标样所发放考核样品,由标样所统一将考核样品直接寄送至参加考核单位,参加考核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检测结果报至总站,由总站组织结果统计并发布考核结果。
  • 环境监测总站将对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进行考核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指出,环境监测总站计划将从土壤中铬,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挥发酚和石油类,空气中VOCs和固废中铅等几个项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等有关实验室进行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中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市级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单位所有项目均自愿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考核时间计划分别安排在2019年4月、5月、8月、11月进行,届时会发布正式文件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能力考核获得满意结果的单位今后2年内接受资质认定评审和系统内持证上岗考核时,该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总站对考核满意的单位颁发单位和个人满意证书,并在年底对在2019年能力考核中表现优秀的必考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15px " 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4/attachment/f36a6a05-f757-4a61-bffb-92da6092c650.pdf" title="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关于发布2019年国家环境监测网 实验室能力考核计划的通知.pdf /a /p
  • 2014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2)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耕作机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因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且不再申请复审,农业部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呼和浩特)因申请不再保留部级质检机构资格,故撤销两个机构并收回审查认可证书及印章。   特此公告。   附件:1.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 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水产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水产种质、水产品吴淑勤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兴渔路1号 510380 020-81616509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7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1号 2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农产品、食品 刘佩红 上海市江场西路1550号3号楼 200436 021-3632210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22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2号 3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渔业环境、水产品 江世贵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东213号 510897 020-89108300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94号(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3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农药残留、农药 周雪平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100193 010-62815938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4号 5 广东省植物保护总站[农业部农药残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农药残留、农药 陈森 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 510500 020-37288766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09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5号 6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农产品、食品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016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6号 7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部棉花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棉花 陈彤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03号 830091 0991-4537561 [2014]农质检核(国)字第0213号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7号 注: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农药应用评价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2014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二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节水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节水机械设备 王延宏 李全利 黄志民 陕西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崇德坊小区13号楼 710065 029-88237833 (2014)农(质监认)字FC第728号 复查评审   农业部   2014年2月7日
  • 广电计量广州食品检测基地通过多个省级及以上能力验证考核
    为不断强化能力提升与质量控制水平,近期,广电计量广州食品检测基地积极参与各类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活动,凭借丰富的知识储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操作水平,在多个能力验证考核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顺利通过数个省级及以上的能力考核,各项验证和比对活动均获得满意结果。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考核   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本次能力验证共有全省224个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参加,结果为4A 的机构有35个,广电计量荣登4A榜单。   广电计量参与的能力验证考核项目包括种植业产品中农药残留检测80项、种植业产品中重金属检测6项、畜禽产品中兽药及禁用药物残留检测8项和水产品中药物残留检测8项,结果均为满意。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验证考核   2022年10月,广电计量参与 “广东省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承检机构专项考核(盲样考核)”。考核包括农药残留领域的多菌灵(基质:混合蔬菜汁)与真菌毒素领域的黄曲霉毒素B1(基质:食用油),上述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均为满意。其中,多菌灵和黄曲霉毒素B1的|PA|≤1.0。   此外,广电计量也参与了广东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项目包括大米中镉的测定与大米中异丙威和杀螟硫磷的测定,评价结果均为满意。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能力验证考核   FAPAS是专门从事食品检测分析方面的能力评估体系,也是目前全球最权威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之一,对实验室食品检测分析能力评估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深受全球各类食品检测机构的广泛推崇和采纳。   2022年8月,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考核中,广电计量参加土豆泥随机添加农药残留的检测能力验证,197个项目的验证结果均符合丨Z丨≤2的验证满意限度。   参加国家级农产品项目能力验证考核   本次“国农验证(CAQS验证)”组织方为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2022年社会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检验检测业务技术能力验证工作。作为参与方,广电计量参与畜禽产品中违禁添加物及兽药残留、农产品重金属、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共11项,各项结果均为合格。   能力验证是检验检测机构之间通过比对检测结果来验证其检测能力的重要活动,是评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实验室质量管理水平提升的有效措施。广电计量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能力验证活动,全国各食品检测基地陆续通过了湖南、福建、辽宁、河南、四川、贵州等省份的能力验证与盲样考核,其中长沙食品检测实验室连续四年顺利通过国本级盲样考核,通过实验室间的比对来检验实验室检测能力,对实验室的能力进行周期性监督和确认。   今后,广电计量将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及各省市级检测机构之间的技术交流,进一步提升自身检测能力和实验室水平,筑牢技术基石,助力食品安全生产,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 最严水资源管理考核将启 监测设备企业有望获益
    2月6日电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日前表示,水利部会同十个部门组建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制定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考核内容、方式、程序等,将于今年3月启动考核。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是目前工作的重要环节,水质监测设备企业有望率先受益。   陈明忠指出,当前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水资源监控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仍较为薄弱,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建设进程偏慢。   值得注意的是,正在召开的2014年全国地方&ldquo 两会&rdquo 同样提出,要对日益严峻的水污染问题进行大力治理。   一位水利部官员介绍,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一向是水利部的考核及督办工作重点,近两年监控工作明显提速,在监管力度、资金投入程度方面均有提升。2013年,流域层面的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投资达到2.8亿元左右。   2012年,中国全面启动&ldquo 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rdquo ,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近期建设,将会覆盖14034个国家级水资源监控基本点,实现对70%以上的取水许可水量、80%的重要水功能区等进行监测,建成包括中央级、七大流域、32个省级平台在内的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统一信息平台。   陈明忠同时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全面建立覆盖各流域和省市县行政区域的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尽快完成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全面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同时,加快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建设进度,完成三大监控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建设,完善用水定额等技术标准体系。   预计到2020年,全国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市场每年的规模约为10亿元。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已成为目前中国水资源领域的关键管理制度,2011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水资源管理,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十八大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2013年,中央划拨3000万元用于开展部分重点流域水质生物监测试点工作,其中多数用于监测设备的采购。   201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于正式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指出国务院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评分法,并划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 安徽省计量院顺利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建标考核
    近日,安徽省考核专家对安徽省计量院新建“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进行了现场考核。   评审专家对此次申报建标的技术报告进行详细审阅,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现场考核。最后,专家认为此次安徽省计量院新建的“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符合《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校准规范》(JJF1835-2020)要求,给予一次性通过。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是应用遥测技术来测量由汽车排气污染物引起的长距离光度的变化。它可在路边直接测量汽车尾气浓度,不影响汽车正常行驶。   其主要目的是建设城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网络化监测体系,可在很短的时间内监测行驶中机动车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温湿度压力差、车速等信息,同时可以在线或者离线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控、城市大气污染源解析及尾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为社会提供该项目的计量校准服务。安徽省是继北京、上海后第三个建立该项计量标准的省份。
  • 武汉凡谷承担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通过考核
    p   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15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94,股票简称:武汉凡谷)在科鉴可靠性实验室支撑下,完成了承担的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开发及应用》(任务编号:2013YQ160793)规定的可靠性指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最低可接受值MTBF≥10000小时的考核。 /p p   科鉴可靠性实验室向武汉凡谷交付了《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现场运行试验报告》、《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实验室试验报告》、《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评估报告》等4份成果材料,并授予了武汉凡谷科鉴可靠性实验室颁发的可靠性试验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f2b057a5-cffe-4bc7-b878-52e412526c39.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38px " title=" 1.jpg" width=" 600" height=" 438"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87303780-daee-470a-b869-c33fcaf4001a.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51px " title=" 2.jpg" width=" 600" height=" 451"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下面我们进一步分享武汉凡谷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可靠性指标第三方考核工作中的技术方法和知识经验,便于更多的项目单位开展可靠性工作。 /p p    strong 1.1 考核大纲制定 /strong /p p   科鉴可靠性实验室依据武汉凡谷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任务书,参照《GJB 899A-2009 可靠性鉴定和验收试验》、《GJB/Z 299C-2006 电子设备可靠性预计手册》、《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可靠性工作指南》和产品说明书,支撑武汉凡谷编写了《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以下简称“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确认其可靠性指标是否满足任务书规定的MTBF≥10000h的要求。 /p p   考虑到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高,所需考核时间长的情况,科鉴可靠性实验室发挥可靠性专业技术优势,采用了现场运行试验和实验室加速试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武汉凡谷提供的共计7套样机进行考核。 /p p    strong 1.2 统计方案 /strong /p p   本次考核,为了缩短考核时间,选取了高风险统计方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c842c629-31e7-4a13-be5f-38c41ac5d5b1.jpg" title=" 3.jpg" width=" 600" height=" 137"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137px " / /p p   根据考核方案,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的总有效试验时间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T=1.204× 10000=12040(小时) /p p   其中,常温工作部分由现场使用考核代替,高温工作部分在采取实验室加速试验进行。其中,现场试验时间约占总考核时间的40%,初步计划为4800小时 实验室加速试验等效时间约占总考核时间的60%,初步计划为7240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运行考核与实验室加速试验等效时间可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求满足总考核时间12040小时的要求。 /p p    strong 1.3 加速建模 /strong /p p   大纲不但考虑充分利用现场运行时间帮助武汉凡谷减轻专项可靠性指标考核所需积累的时间,而且科鉴可靠性实验室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帮助武汉凡谷针对实验室试验部分采取了加速试验工程技术方法,通过提高温度应力(55℃)实现加速,采用基于可靠性模型的加速建模方法获得整机加速因子为5.7倍(相对于典型良好使用环境25℃),实验室加速试验等效现场运行时间7240小时,根据加速因子可计算出实际加速试验所需的时间不低于1270.2小时,即可完成实验室试验部分考核。 /p p   考虑到武汉凡谷的海洋探测仪为典型电子设备,由各种元器件组成,元器件失效率简化为基本失效率和温度系数函数的乘积为表达,实际上温度应力系数中隐含这加速模型,采用现代理论加速模型方法,并利用各类元器件的激活能参数,这样能够更加简洁和快速地计算出元器件在典型工作环境和加速工作环境下的失效率,从而快速评估出元器件的加速系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8b662ba9-10d7-413a-9721-7042de0c5e2b.jpg" title=" 4.jpg" width=" 600" height=" 148"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148px " / /p p   对于一个元器件,其加速应力下的失效率可以表达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040a10ed-3923-4e8e-870f-9416e171cc9e.jpg" title=" 5.jpg" width=" 600" height=" 7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70px " / /p p   将每一个元器件的失效率带入整机模型,则可以进一步推算出整机加速因子: /p p   电子类整机加速建模流程方法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f528ab84-3d2e-4959-aa2b-4292c84c009c.jpg" title=" 7.jpg" width=" 600" height=" 619"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619px " / /p p    strong (1)现场运行试验 /strong /p p   2017年07月26日至2017年10月16日,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进行了可靠性指标考核现场运行试验,试验按照 “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本次试验投入样机型号为OSMAR-SD,投入4台样机编号分别为D2000702002、D2000710010、D2000704004、D2000707007,分别放置在湛江南三、湛江徐闻、湛江吴川、湛江龙海天。 /p p   本次投入试验的4套样机现场运行累积有效试验时间达到5001.36台时。在试验前、中、后分别对试验样机进行了检查并记录,检查和记录频次为48小时一次,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各样机均保持正常工作并经检测合格,未发生责任故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48d57b9-ba73-4849-905f-9986688636db.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25px " title=" 8.jpg" width=" 600" height=" 225"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7d48fa5d-ae49-417a-b138-aadbb9b7085b.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216px " title=" 9.jpg" width=" 600" height=" 216"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4ab9c02-7f69-4832-a299-819a22ab3ff1.jpg" style=" " title=" 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8 可靠性指标考核实验室运行试验结论 /p p    strong (2)实验室加速试验 /strong /p p   2017年09年23日至2017年10月12日,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进行了可靠性指标考核实验室试验,试验按照“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的要求进行。本次试验投入样机型号为OSMAR-SD,投入3台样机编号分别为D2000701001、D2000701006、D2000701008。 /p p   本次投入试验3台样机均在55℃加速试验条件下进行了454.5小时试验,共累积有效试验时间为1363.5小时, 根据试验大纲预估出的加速试验环境55℃相对于正常使用环境25℃下的加速因子为5.7倍,因此等效常规试验时间为7771.95小时。在试验前、中、后分别对试验样机进行了检查并记录,检查和记录的频次为12小时1次,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各样机均保持正常工作并经检测合格,未发生责任故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063c36d3-f8a5-4a57-9dd5-d2d9b00767ea.jpg" title=" 11.jpg" width=" 600" height=" 465"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465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9 实验室试验照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7d260597-e308-45fe-8a1f-c87193cd1d7d.jpg" title=" 12.jpg" width=" 600" height=" 30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00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d4abdcd1-84c1-4ef7-b798-9f269fd7c234.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175px " title=" 13.jpg" width=" 600" height=" 175"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1f02f6b3-c2eb-47db-8683-62012e724339.jpg" style=" " title=" 1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图10 可靠性指标考核实验室试验结论 /p p    strong (3)可靠性指标评估 /strong /p p   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15日,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进行了可靠性指标考核,考核按照《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可靠性指标考核大纲》要求进行,采用现场运行试验和实验室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p p   现场运行试验自2017年07年26日至2017年10月16日完成,投入样机型号为OSMAR-SD,投入4台样机编号分别为D2000702002、D2000710010、D2000704004、D2000707007,分别放置在湛江南三、湛江徐闻、湛江吴川、湛江龙海天。4套样机现场运行累积有效试验时间达到5001.36小时,未发生责任故障。 /p p   实验室试验自2017年09年23日至2017年10月12日完成,投入样机型号为OSMAR-SD,投入3台样机编号分别为D2000701001、D2000701006、D2000701008,3台样机均在55℃加速试验条件下进行了454.5小时试验,共累积有效试验时间为1363.5小时,根据试验大纲预估出的加速试验环境55℃相对于正常使用环境25℃下的加速因子为5.7倍,实验室加速试验等效常规试验时间为7771.95小时,未发生责任故障。 /p p   本次可靠性指标考核现场运行试验和实验室试验共累积有效试验时间为12773.31小时,满足大纲规定的12040小时的要求,未发生责任故障,计算得出样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的最低可接受值θL≥10609.30小时,双频全数字高频海洋探测仪受试样机满足任务书规定的MTBF≥10000小时的指标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243f9ef8-8843-4c05-8d1a-2c885925839e.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53px " title=" 15.jpg" width=" 600" height=" 353"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526233d-a1ea-49e0-900a-faa9c2953ce4.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00px " title=" 16.jpg" width=" 600" height=" 300"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 /p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公布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胡敏等363名同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名单见附件),并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证书》。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获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资格人员名单   (第二批) 序号 省 份 姓 名 职 称 单 位 1 天津 胡 敏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2 天津 李二虎 高级农艺师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3 天津 张 强 高级农艺师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 4 天津 刘子芝 研究员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5 天津 尹望中 高级兽医师 天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6 天津 孙晓旺 高级工程师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7 天津 叶红梅 高级工程师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8 天津 张素青 高级实验师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9 天津 孙万胜 高级工程师 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 10 天津 张丽华 研究员 天津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监测站 11 天津 刘 壮 高级畜牧师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 12 天津 孙亚范 高级工程师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 13 天津 高木珍 高级畜牧师 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14 天津 张 漫 高级畜牧师 天津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15 天津 郭永泽 副研究员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16 河北 安沫平 研究员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7 河北 唐铁朝 研究员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8 河北 王元仲 研究员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19 河北 高云凤 正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0 河北 黄玉宾 研究员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1 河北 刘 峰 高级农艺师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2 河北 刘 莉 研究员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3 河北 李冬梅 高级农艺师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4 河北 边艳辉 高级农艺师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25 河北 赵彦岭 研究员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26 河北 李志平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27 河北 赵安良 正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28 河北 李金超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29 河北 武英利 高级畜牧师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30 河北 高振同 高级畜牧师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31 河北 康志勇 研究员 河北省兽药监察所 32 河北 张志华 高级工程师 河北省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33 河北 刘玉欣 研究员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34 河北 郭彦军 高级农艺师 石家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35 河北 甄荣俊 研究员 石家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36 河北 王 新 高级兽医师 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37 河北 王振英 高级兽医师 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38 河北 李 云 高级兽医师 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39 河北 左晓磊 高级兽医师 石家庄市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40 河北 于景龙 高级农艺师 承德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41 河北 吴满成 高级畜牧师 张家口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42 河北 胡晓东 高级农艺师 秦皇岛市农业环境保护站 43 河北 杜顺丰 研究员 秦皇岛市动物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 44 河北 郭建武 高级农艺师 唐山市农牧局蔬菜质检中心 45 河北 郑百芹 研究员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46 河北 张建民 高级工程师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47 河北 李晓双 高级畜牧师 廊坊市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 48 河北 丁清录 高级兽医师 廊坊市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 49 河北 宋保清 高级农艺师 保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50 河北 王建军 研究员 保定市动物产品质监中心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水中铅考核结果 AAS最受青睐
    p   2016年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25004-1-1-1.html"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水中铅 /strong /span /a 能力考核结果。本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城市(含)以上监测站,考核项目为水中铅,实际共有350家监测站报名,占全部考核对象的比例为95.4%,发放样品350份,收回结果344份。 /p p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通报,本次考核各参加单位使用的检测方法主要分为三类: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使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单位最多,所占比例为59.6%。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b53f756a-df42-4a21-a801-3c259746975d.jpg" title=" 未标题-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cd494591-44c8-48c2-b19e-40804404be5c.jpg" title=" 33.jpg" / /p p   标样来源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2/insimg/1a51b834-e858-45c7-ab8c-553a92ee9ea6.jpg" title=" 44.jpg" / /p
  • 环境监测系统“大比武” “真准全”数据将纳入政府考核
    p   今后,“真准全”的数据,将会用来考核地方政府的水污染治理成效。 /p p   4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一处约2500平米的厂房里,整齐地摆放着几十组监测仪器,大小不一、颜色各异,但功能都差不多,全部是用来进行水质分析测试的。 /p p   同一天,在江苏省无锡市太湖的湖面,也漂浮着几艘橙色的浮船,它们的功能与惠州市厂房里摆放的仪器差不多,区别在于惠州的是固定式监测仪器,无锡的则是浮船式监测仪器,适用于大江大湖里,不能安装固定仪器,无法提供外接电源的地方。 /p p   这两处地方,都是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招标测试的现场。 /p p   水质自动站建设中,监测仪器设备统一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招标,项目预算高达16.8亿,是中国环境监测史上最大的项目。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同时采购到最可靠的设备和最高水平的运维团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特别在广东惠州龙岗河和江苏无锡太湖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封闭式系统测试,堪称中国监测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大比武”。 /p p   “大比武”最终的目的,就是筛选最优的企业,一是仪器精准度最高的,二是运维服务水平最强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业务主管、高级工程师姚志鹏表示,只有数据测得准了,站得住脚,未来才能用来考核地方政府,让他们服气。 /p p   地表水监测“国家队” /p p   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就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规定了到2020年的水污染防治目标。对于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水环境质量恶化严重的还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p p   但是,我国地表水监测过去主要是由地方承担,监测结果容易受到行政干扰,手工为主的监测方式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误差,一个月一次的监测频率更是欠缺代表性,地表水监测体系已无法满足“水十条”考核的需要。 /p p   2017年8月,环保部召开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视频会议,提出全面推行采测分离模式、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实行数据联网共享“三步走”。如今,采测分离已于去年年底前完成,第二步2050个地表水考核断面的水质自动站建设则将于今年7月底前结束。 /p p   “原来的招投标方式是按照投标方提供的书面资料评标,属于‘纸上谈兵’。现在则是把仪器性能和运维水平弄到现场去实际比对,成了‘实战演练’,真刀真枪地来比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柏仇勇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p p   如何比拼?首先,各家投标方的仪器是在共同的封闭场地中运行,保证相同的外部环境 其次,投标方会得到相同的样本(又称“盲样”)进行自动检测,检测结果再与“标准答案”进行比对,看谁的结果最准确 第三,运维方面各投标方都只能在每周一全天和每周四下午对设备进行维护,其他时间哪怕设备坏了也不能进入测试场地。 /p p   同时,为了确保测试的公平性,场地内所有的品牌标志都要全部遮盖,所有的检测数据全程实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官网公开。测试场地内安装了多个摄像头,所有的操作过程全部视频留痕。场地外甚至加装了无线信号屏蔽装置,以防有投标方远程篡改数据。 /p p   “在所有招标项目中,这个项目的公开程度差不多是最好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巩俊萍表示,“以前有的招标项目信息公开程度低,容易引发猜测,觉得里面有‘猫腻’。这个项目的信息则全部公开,减少人为操作的空间,大家都不用猜了。” /p p   “我认为这是监测系统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大比武’,集中了国内所有主流的仪器生产商、设备集成商和运维团队,最终将筛选出最优秀的设备仪器和运维队伍进入‘国家队’,从而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主任杨凯说,此举也将推动我国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的进步。 /p p   数据“真准全” /p p   过去,全国只有800多个地表水监测考核断面,无法覆盖所有的流域。未来,全国将新建1087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里面全部安装上这次测试后中标的仪器。再加上原有的135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531个上收的自动监测站,以及297个不满足建站条件、保留手工监测的断面,共同组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形成新的地表水监测体系。 /p p   “这2050个点位的选择,是经过中国环境规划院充分论证的,范围覆盖中国所有的十大流域,能够全面反映全国整体水质情况,同时还能满足考核地方的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水室首席专家孙宗光说。 /p p   新的监测体系建成后,这2050个考核断面的监测事权将全部由地方上收到国家。姚志勇表示,地方将自动监测站站房建好后,剩下的事情就与他们无关了,仪器和运维统一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招标,这就避免了地方干涉。 /p p   同时,过去一月一次的监测频率也将增加到每4小时一次,更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水质综合状况 手工监测也将变为自动监测为主,减少了人为失误的可能。 /p p   “原来每月初采一次样,不能全面反映整个月份的水质情况 今后4小时一次,可以实时、全面地反映水质状况,更有代表性。”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顾征帆表示,“以前,手工监测受到很多情况的限制,如太湖刮大风,海事部门会下封湖令,采样人员就进不去了 未来自动监测,可以免受天气情况的限制。” /p p   为考核地方政府提供依据 /p p   “水十条”规定,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还有其他一些目标。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等措施。 /p p   “新环保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水十条’则规定了2020年必须完成的目标,以及每一年要完成的年度任务。未来,地表水自动监测的数据就是用来考核地方政府的。”杨凯表示。 /p p   此外,国家生态文明体制也正在进行改革,未来即将施行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都将需要准确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支撑。 /p p   柏仇勇表示,2050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完成后,下一步将实行数据联网共享。届时,所有的水质监测数据将统一联网,并实现“一点多传、实时共享”。数据经技术审核后,将同时发往县、市、省和国家,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并为考核问责地方政府提供科学依据。 /p
  • 吴晓青在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上强调 强化监督考核 充实监测能力
    2010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2月3~5日在长沙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思路,总结2009年监测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监测重点任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会上指出,2009年,环境监测系统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部署,以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为统领,紧紧围绕“三个说得清”的工作目标,把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作为根本任务,理顺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促进转型、加强能力,保障大局、锐意创新,开创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局面。   吴晓青指出,今年环境监测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监测保障、完善监测制度、充实监测能力,做好“十一五”收官工作,谋划好“十二五”监测思路。   吴晓青就今年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强调了7点意见。第一,认真落实好李克强副总理考察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时的指示精神,着眼于环境保护工作全局,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开创监测工作新局面。第二,提前筹划好“十二五”环境监测工作。要编制完成“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规划,研究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与运行保障工作。各地也要根据本地环保工作的发展需要,编制地方“十二五”环境监测规划,并纳入同级环境保护规划之中。第三,组织好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各地环保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选拔,以监测比武为契机,激发广大环境监测技术人员钻研业务、争当技术标兵的热情,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技术和业务水平,营造学习监测理论和钻研监测技术的良好氛围。第四,强化环境质量监督考核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质量的变化,将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生态环境补偿政策的重要依据。第五,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做好重金属监测工作,做好跨国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开展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试点监测。第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完成好全年各项监测任务。各地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制定好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扎扎实实地抓好全年的环境监测工作。第七,抓好监测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今年是县级环境监管能力攻坚年,监测能力建设是一个重点,中央财政还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监测能力建设和经费补助,各地要抓住机遇,做好项目建议和论证,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各级监测站要牢固树立“技术立站、人才兴站”的理念,结合当前环境监测重点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培养人才。努力提高基层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建设一支数量结构合理、业务技术精湛、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时刻顶得上的高素质专业化监测队伍。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主持。湖南省副省长刘力伟代表省委、省政府致欢迎辞。湖南、重庆,辽宁、山西4个省(直辖市)环保厅(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 集中笔试!上海组织这三大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各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和授权签字人能力水平,根据《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食品检验等三个领域开展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设置及考核对象本次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共设有3个大项,其项目名称及对应考核对象分别为:(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任一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以及2023年2月16日后取得水和废水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二)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2023年3月5日后取得机动车检验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三)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考核对象为具备食品检验领域(不包含食品相关产品)授权签字范围的授权签字人。二、考核内容本次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检验检测有关法律法规;(二)资质认定通用要求及相关领域补充评审要求;(三)检验检测结果的分析和评价能力;(四)检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程序;(五)管理体系与质量文件的规定要求;(六)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三、组织实施(一)项目承担单位。本次能力考核分别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上海尚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院承担各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二)考核方式。本次能力考核采取集中笔试形式。各项目原则上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报名方式由承担单位另行通知。(三)结果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授权签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申请补考,整改期间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未参加本次考核,或者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授权签字人资格。附件:2023年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项目信息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附件2023年授权签字人能力考核项目信息表序号项目名称考核范围承担单位联 系 人1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空气和废气、噪声和振动、水和废水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戚芳方,15121033961阳陈,157213073162机动车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全领域上海市检验检测认证协会机动车检测专委会马明,15901810739陈建萍,135017149793食品检验机构授权签字人考核全领域上海尚检检测认证技术研究院蔡颖,13611800812朱佳璐,13482503639
  •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发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1年5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9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6个。 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参评的86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仪器利用率水平不高。二是仍有26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仪器管理水平不高。三是少数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管理,仍然存在低效购置现象。 二、考核结果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188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具体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 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切实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 附件: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结果1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优秀2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优秀3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优秀4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优秀5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优秀6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优秀7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优秀8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优秀9浙江大学优秀10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优秀11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优秀12河海大学优秀1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优秀14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优秀15清华大学优秀16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优秀17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优秀18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优秀19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优秀20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优秀21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优秀2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23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优秀24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优秀优秀3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优秀
  • 第四批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公布
    农业部公布第四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498号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7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附件2)等3个质检机构,符合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机构名称 检测范围 机构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审查认可证书编号 1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农业部奶及奶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奶及奶制品 时建忠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8802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51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39号 2 陕西省水产研究所[农业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西安)] 渔业环境及水产品 贺玉良 陕西省西安市三桥沣惠路2号 029-8452116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96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0号 3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乳及乳制品 刘凤岩 天津市南开区士英路18号 022-2341449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3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1号 4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特种经济动物与植物 杨福合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鹿鸣大街15号 0432-4701763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68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2号 5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 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 李泽福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农科南路40号 0551-516053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204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3号 6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植物抗病虫性、农药 吴孔明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010-62815925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087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4号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农业部转基因植物环境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安阳)] 转基因植物及环境 喻树迅 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西段 0372-2562217 [2010]农质检核(国)字第0105号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5号   注:农业部植物病虫害抗性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更名为农业部植物抗病虫性及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   2010年农业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四批) 序号 质检中心全称 监测范围 中心领导 承建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审查认可证书号 备注 1 农业部农作物种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农作物种子 万书波 邱若瑞 王旭清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山东省济南市桑园路28号 0531-8317925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7号 复查评审 2 农业部土壤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土壤及肥料 栗铁申 辛景树 田有国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010-59194505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8号 复查评审 3 农业部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春) 土壤及肥料 杨大成 马 兵 关玉岩 吉林省土壤肥料总站 吉林省长春市保安街11号 0431-86796327 (2010)农(质监认)字FC第449号 复查评审
  • 环保部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
    关于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按照《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考核之年,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十一五”监测体系建设目标。各地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成绩,将作为“十一五”监测体系建设的最终结果上报国务院。   二、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将继续按照环境保护部下发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我部对《办法》中的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说明,明确了核查重点、评分细则及依据等,形成了《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核查表》(以下简称《核查表》)。各地要针对《核查表》的各项内容,做好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任务分解,按时完成《核查表》的填写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三、为提升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技术支撑能力,我部将成立监测体系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将参与现场核查和结果审核工作。   四、为了强化对《办法》的理解和掌握,确保做好2010年监测体系考核工作,我部将举办监测体系考核培训班三期,分别对环境监测行政管理人员、核查人员以及专家组成员进行培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各省自评、现场核查、专家审核三个阶段。   (一)各省自评   各省(区、市)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填写《核查表》,准备相关材料,编写自评报告。   (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组在听取地方人民政府自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采用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检查各地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核定各地填报的核查表,编写现场核查报告。   (三)专家审核   审核专家在听取现场核查组汇报的基础上,依据各地提交并经现场核查组认定的核查表,以及各相关部门掌握的材料,对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复核。   六、考核时间   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工作与环境保护部进行的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一并进行。   请各地根据监测体系考核工作的要求和特点,推荐1-2名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坚持原则的专家人选,并于2010年7月30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二)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赵旭东 邢核   电话:(010)66556827,66556823   传真:(010)66556825   电子邮箱:wuranyuan@mep.gov.cn   附件:1.省(区、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核查表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专家组成员推荐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公告
    各培训机构和分析检测人员:   2008年,经科技部和国家认监委等部门共同推动成立了“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NTC”),负责对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其宗旨是为提高我国分析检测人员整体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促进分析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国家科技进步、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根据NTC章程和相关规则要求,每年NTC将定期开展对分析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NTC考核合格证明、证书由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统一颁发,该证明/证书可作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及大型仪器共用共享中分析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证明,也为录用和考核分析检测人员提供一个统一、客观和公正的标准。   现将2010 年全国分析检测人员技术能力考核计划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2010年NTC考核技术   NTC秘书处于2010年1月1日向社会发布的首批NTC技术考核与培训大纲所涉及的14项NTC技术,其中包含9项化学专业技术和5项力学专业技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考生需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以上。   2、身体健康,并满足所从事分析检测工作对身体的特殊要求。   3、具有中专以上国家承认的学历或者相关再教育经历。   三、报名方式   NTC秘书处统一受理NTC考核报名,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 、通过中国分析检测培训网站报名:   http://www.analysis-training.org.cn中:首页-考核平台-考试报名   2、 电子邮件报名   Email:ntc@analysis.org.cn ntc@ccai.cc   3、 信函报名   4、通过“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报名   5、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可统一组织本单位分析检测人员报名参加NTC考核。   四、报名信息   考生的报名信息(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地、照片)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名确认,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完整,同时提交两张1寸浅底彩色照片。报名表及照片均应同时提供纸版及电子版。   NTC考核报名首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0日,每项技术报名截止期见报名表。报名时应按附件2说明认真填写日常分析样品、领域和所使用的仪器的信息。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1、 考核命题与组织:   NTC考核全国统一命题,NTC秘书处负责考核的命题组织工作与考核实施。   2、 考核内容:   每项技术的考核内容可参阅《NTC技术的考核与培训大纲》。   3、 考核方式:   每项NTC技术的考核包含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三个部分,分析检测人员可按相应分析检测技术,自行选择参加。   样品考核可以参加NTC组织的考核,若考生参加了权威组织授权的能力验证提供者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及测量审核其结果满意。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可免去该项技术的样品考核。   4、 证书:   每项技术分别通过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考核成绩合格者,将分别核发成绩单,每项技术笔试、实际操作和样品均通过者,可以获得NTC技术能力合格证书,成绩单及证书有效期为3年。   六、 考核费用   每项技术收取考核成本费500元(含考核样品费)。   七、考核时间   每项技术的考核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八、考核地点   根据报名人员地域情况,由秘书处统一安排考点:   1、NTC秘书处所在地:北京   2、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培训机构所在地   3、经NTC秘书处与有关机构商定地点   九、NTC秘书处联系方式:   (1)联系人:NTC秘书处一(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培训部)程群   电话:010-62185309,010-62188310,010-62183362    传真:010-62181163    E-mail: ntc@analysis.org.cn   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14信箱   邮编:100081   (2)联系人:NTC秘书处二(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郑小云   电话:010-65994387,010-65993916,010-65993928   传真:010-65993920   E-mail:ntc@ccai.cc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中认大厦16层1601   邮编: 100020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度NTC考核计划   附件2:2010年度NTC考核报名表   全国分析检测人员能力培训委员会秘书处   2010年 5月20日   附件1:2010年度NTC考核计划 序号 考核技术名称 报名 截止日期 考核时间 1 ATC 00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7月30日 8月6-7日 2 ATC 0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技术 3 ATC 002 火花源/电弧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7月30日 8月13-14日 4 ATC 013 固体无机材料中碳硫分析技术 8月10日 8月20-21日 5 ATM 005.1 金属硬度试验技术 6 ATC 014 固体无机材料中气体成分(O、N、H)分析技术 8月10日 8月27-28日 7 ATC 011 液相色谱分析技术 9月10日 9月24-25日 8 ATM 013.1金属材料高温持久、蠕变、松弛试验技术 9 ATC 006 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 9月30日 10月15-16日 10 ATM 007.1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技术 11 ATC 005 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10月10日 10月22-23日 12 ATC 003 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10月10日 10月29-30日 13 ATC 010 气相色谱分析技术 10月20日 11月5-6日 14 ATM 0012.1金属落锤、撕裂试验技术   附件2:2010年度NTC考核报名表姓名 性别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选项 编号 技术名称 日常分析样品及领域 所使用的仪器 (请注明厂商及仪器型号) 1. ATC00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2. ATC002火花源/电弧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技术 3. ATC003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4. ATC005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技术 5. ATC006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技术 6. ATC010气相色谱分析技术 7. ATC011液相色谱分析技术 8. ATC013固体无机材料中碳硫分析技术 9. ATC014固体无机材料中气体成分(O、N、H)分析技术 10. ATM001.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技术 11. ATM005.1金属材料硬度试验技术 12. ATM007.1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技术 13. ATM012.1金属材料落锤、撕裂试验技术 14. ATM013.1金属材料高温持久、蠕变、松驰试验技术 说明: 此报名表内的个人信息为申请NTC考核所用,请如实填写,我们将对以上信息严格保密。 申请人需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参加一项或多项技术的考核,并请在编号前打勾,同时注明日常分析样品、领域和所使用的仪器(请注明厂商及仪器型号) 。
  • 生态环境部2021年将启动1912个地下水考核点监测
    2021年1月15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组织召开了2021年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监测工作启动会议(视频),按照要求,2021年将启动1912个“十四五”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开展监测和评价工作。在生态环境监测司统一领导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组织开展考核点位监测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各流域局(中心)按照分工组织完成监测任务,国家外部质控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  我国水利、国土(现归自然资源部)和环保三个部门均在开展地下水监测,基本情况如下:  现行的《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就是由国土资源部和水利部共同提出。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将原国土资源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职责划分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开始对地下水监测相关法规进行梳理。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代替 HJ/T 164-2004)》,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样品采集与保存、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资料整编等方面的要求。  《规范》指出,地下水监测项目主要选择 GB/T 14848 的常规项目和非常规项目。监测项目以常规项目为主,不同地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非常规项目。同时为便于水化学分析审核,还应补充钾、钙、镁、重碳酸根、碳酸根、游离二氧化碳等项目。地下水环境监测时的气温、地下水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监测项目为每次监测的现场必测项目。  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应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尚无国家或行业标准分析方法时,可选用行业统一分析方法或等效分析方法,但须按照 HJ 168 的要求进行方法确认和验证,方法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和精密度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要求。所选用分析方法的测定下限应低于规定的地下水标准限值。  此次会议的召开,表明“十四五”我国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将由生态环境部牵头,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共同承担,我国地下水水质质量将会出现统一出口,不会再出现不同部门给出不同统计结果的情况。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开展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
    p   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近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2018年第一轮关于开展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 /p p   考核对象分为必考对象和自愿报名两类,其中省级和338地级市环境监测站为必考对象,共368家单位。其他实验室可自愿报名参加,鼓励社会化检测机构参加。 /p p   通知中说明,本次能力考核将向各参加考核单位统一发放考核样品,建议的监测方法为《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15)。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f5f28011-22f6-48f7-a7a7-ad334659436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85f66ceb-675f-4730-834d-f38754caaf2c.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2.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2b257f3a-4a5a-4059-8dd3-e705e67580d4.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ff8b0ced-45eb-40ff-aa06-15f41285a160.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4.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6db4fc7e-c5ae-45f3-93e7-31da851d4465.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5.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noimg/3c8b6476-8212-49c0-b955-25fef7753777.jpg" style=" float:none " title=" 通知6.png" / /p p br/ /p
  • 山西96家火电企列入考核 须建独立环境监测实验室
    p   11月3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被国家列入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考核范围的火电企业共96家。 /p p   根据国家关于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企业是排污状况的第一责任人,开展自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信息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被列入考核范围的企业要建立独立的环境监测实验室。环境监测实验室要与其他实验室相对独立设置,实验室面积应满足监测项目要求,办公区与实验区应有效隔离。同时,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配足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 /p p   目前,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上的火电企业中,已有部分实验室通过认定,未通过认定的单位须在11月15日前向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提出申请。此外,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等41家装机总容量在30万千瓦以下的火电企业、其他4个被国家列入考核范围的电力企业也要于12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提出认定申请。 /p
  • 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及确认结果公布
    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公布2021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及确认结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业务处(室),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有关资质认定评审员:根据《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组织了2021年度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和到期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确认工作。全国共有4370名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5877名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参加了2021年度网上培训考核,有8625名评审员通过了网上考核。根据《通知》关于到期评审员确认的条件,经综合考察评审经历、网上考核、年龄等因素,年内到期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有634人通过确认,继续纳入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库(名单见附件)。所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核成绩及确认结果,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www.samr.gov.cn)“服务”—“我要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栏目中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评审员名录”查询。联系人:赵婵 焉迪电 话:010-62076311,010-82262705 附件:名单.docx认监委秘书处2021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
  • 黑龙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实施考核确认
    黑龙江关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实施考核确认的通知 各市(地)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我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将陆续开展农产品安全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其他有关工作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管理,规范检测机构的考核,凡是向社会出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将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农委考核合格。   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经考核和计量认证合格后,方可对外从事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产地环境检测工作。   三、我省境内已获得农业部考核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如承担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报送相关考核合格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报告复印件、农业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实验室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到省农业委员会备案。   四、请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申请,进行条件与能力评审和确认。   联 系 人:崔海涛 联系电话:86484077   电子邮箱:snwnjj@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 “十二五”污染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公布
    4月7日电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天公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统计办法》规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执行环境统计制度,分年报、季报 并明确了各类污染源排放量统计原则及核算方法。其中,工业源排放量根据重点调查单位发表调查、非重点调查单位比率估算 生活源排放量根据城镇人口数、燃料消耗量等社会经济数据测算 农业源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和产排污系数测算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根据分车型机动车保有量数据、排污系数测算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根据发表调查统计等。   《监测办法》规定,减排监测包括核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开展的污染源监测,为验证主要减排工作成效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安装、完善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控设备,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氨氮、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等。《监测办法》还对新纳入减排领域的机动车、农业源监测(检测)工作做了规定。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应建立数据服务器,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上传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数据等。   《考核办法》规定,总量减排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各地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级政府,确定年度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减排计划等。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的建设运行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方面。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告,也作为对各地领导班子、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启动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3〕63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目的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二、评价考核范围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2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2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6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三、评价考核内容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有关要求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3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8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  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  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环境监测总站公布2018年水中总氮考核第一批合格名单
    p   为掌握环境监测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认办实〔2018〕5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8年第一轮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现将此次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p p   一、考核概况 /p p   本次考核共有555家单位报名,收回有效结果532份。其中必须参加的单位为358家,自愿参加的单位为174家(含社会化检测机构136家)。 /p p   二、考核结果 /p p   (一)评价方法 /p p   本次考核共采用了4组浓度水平的样品对,向每个单位随机发放1组2支样品。依据《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2018)采用四分位稳健统计方法,对各单位考核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p p   (二)评价结果 /p p   本次考核共532家单位,其中结果“满意”的单位为401家,占比75.4% 结果“有问题”的单位为59家,占比11.1%、 结果“不满意”的单位为72家,占比13.5%。 /p p   (三)证书发放 /p p   本次考核结果为“满意”的单位,将颁发证书,届时统一邮寄。 /p p   请点击本文末的“阅读原文”按钮跳转到总站官网 & gt 监测动态& gt 关于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2018年第一轮)下载本单位的考核结果,或登录能力考核系统进行查询。 /p p   三、整改 /p p   本次考核评价结果不满意的单位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有效整改。对于初测不满意的单位,可允许自愿参加一次补测,补测结果满意视为合格,并颁发证书。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考核结果不合格。 /p p   四、补测 /p p   如需参加补测,各单位可登录总站官网查看通知并关注补测的进度安排。 /p p   总站将按计划陆续组织开展其他轮次的能力考核以促进各单位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与监测水平的不断提升。 /p p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3756c3fc-74f4-4f21-918a-222b1b9e594b.pdf" target=" _self" title=" " textvalue=" 2018年第一轮水中总氮能力考核结果通报.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018年第一轮水中总氮能力考核结果通报.pdf /span /strong /a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988c62f7-a6ad-4843-91a3-4c80a94af9d1.xls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氮-各单位考核结果汇总表.xlsx /span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strong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549665d3-542b-4565-a4a0-1f35a07b70fe.doc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氮-Z比分数图.docx /span /strong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xls.gif" / /strong strong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5/ueattachment/9575471c-1030-48c8-91ee-ed31a6661de4.xls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2018年水中总氮第一批考核合格名单.xlsx /a /span /strong /p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工作
    各市市场监管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检验检测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评审行为,提升评审质量和水平,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认秘函[2022]43号)、《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做好2023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的通知》(认秘函〔2023〕2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培训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16年以来取得省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证书的相关人员。二、资格条件1、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8年6月30日后出生);2、评审领域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内(不含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特种设备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防雷检测等);3、上一个证书有效期内实际资质认定评审经历不少于3次;4、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熟练运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开展评审工作;5、没有违反评审员管理要求或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申请延续换证的评审员,应填写《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延续换证申请表》(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盖章签署推荐意见。其中,省检中心人员由所在部、所进行推荐盖章,其他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三、提交材料申请延续换证的评审员应提交以下材料:1、《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延续换证申请表》(附件1),包括申请表说明中要求的附件资料;2、《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3、《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上资料(含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务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局行政审批管理处,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未经单位盖章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四、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本次考核包括参加考前集中培训、能力考核和申请主任评审员资质人员的面试。1、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由省局统一组织,主要培训内容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中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程序、方法、技巧及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等。培训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2、能力考核。采取理论和专业知识闭卷考试的方式,成绩达7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合格标准的,一律不予换证。3、面试。取得评审员证书5年以上,且累计参加技术评审不少于20次的人员,可申请主任评审员。申请主任评审员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五、其他要求1、为方便报名人员统计汇总,请用微信扫描《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下方二维码,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填报,不按时按要求完成填报,将影响本人延续换证。2、省局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及食宿费由省局承担。3、新申请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省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联系单位: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联系人:李宗嘎联系电话:0351-7680109电子邮箱:sxpsyhzpx@126.com地址邮编: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08号(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处(030006)附件1: 《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延续换证申请表》.docx附件2: 《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信息登记表》.docx附件3: 《山西省资质认定评审员报名汇总表》.doc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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