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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仪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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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度仪国家标准相关的资讯

  • 能见度检测设备-一款交通大气中皆可使用的能见度传感器
    能见度检测设备-一款交通大气中皆可使用的能见度传感器#2022已更新【品牌型号:天合环境TH-N50】短时强降雨会造成多种安全隐患,特别是会大大降低能见度,造成交通问题。强降雨前会使得路面湿润,导致汽车的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减小,尤其是冰雪天,加剧交通隐患。【设备名称】:大气能见度测量仪【能见度定义】:大气能见度定义为具有正常视力的人在当时的天气条件下还能够看清楚目标轮廓的最大地面水平距离。【功能介绍】:大气能见度测量仪发射端通过红外led光源发射红外光,红外光源透过一定体积的空气,由空气中的气体分子,气溶胶粒子、雾滴等引起红外光源散射,能见度测量仪接收端通过接收红外光源散射光的强度来确定能见距离,同时仪器可对能见度连续测量输出。【检测原理】:35°前向散射原理,测量更准确。【整体外观】:整体环抱式一体化设计使内部电缆的布局更趋合理。【测量元件】:光学部件镜头,红外led光源。【硬件防护设计】:①、采用了光学部件镜头朝下并带有防护罩,有效防止降水、飞沫或尘埃进入镜头,减少探头表面的污染,这种设计提供了精确的测量结果并减少了维护的需要。②、探头的防护罩为铝合金材料,表面涂有防腐蚀的玻璃纤维涂层。③、能见度仪的过电压和电磁保护装置能保证传感器的长时间安全运行。④、红外LED光源,增加滤光设计、抗光源干扰。⑤、低功耗,内部电路抗干扰设计。⑥、仪器的直流供电电路具有防反接和自恢复保险双重设计。【设备清单】:大气能见度测量仪1台+2个抱箍。【安装注意事项】:①、将能见度传感器安装到距离地面大约2米的地方。②、保证能见度下方不要有别的物体,干扰测试。③、理想安装场地应距大型建筑物或其它会产生热量及妨碍降雨的设施至少100米,而且也要避免树荫的影响。④、场地应无干扰光学测量的障碍物、反射面和明显的污染源。⑤、选择合适地点安装设备,设备提供安装抱箍,利用抱箍将设备安装到75mm立杆上,为避免光源干扰,发射端务必在南侧。【供电方式】:10-30vdc宽压供电。【测量范围】:默认0-500000m。【测量误差】:≤1KM±2%;±10%1KM。【分辨率】:1m【更新间隔】:20s【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大于18000小时【工作环境温度】:-40~60℃【工作相对湿度】:不大于95%(30℃)【重量】:小于10kg【功耗】:0.5w【红外光波长】:870nm【信号输出方式】:RS485,标准modbus-rtu协议【可测能见度数据种类】:①、实时能见度数值②、能见度10min平均值③、能见度1min平均值【光学镜头洁净等级】:可实时读取红外光发射端、接收端的镜头洁净度,清洁度等级1-5,5代表清洁度最高,当清洁度小于3时需要现场清理光学镜头。【能见度常识】:1.能见度20-30公里能见度极.好视野清晰2.能见度15-25公里能见度好视野较清晰3.能见度10-20公里能见度一般4.能见度5-15公里能见度较差视野不清晰5.能见度1-10公里轻雾能见度差视野不清晰6.能见度0.3-1公里大雾能见度很差7.能见度小于0.3公里重雾能见度极差8.能见度小于0.1公里浓雾能见度极差
  • 赛克玛在环保部2016年度“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监测技术培训班”做黑碳仪及能见度传感器专题报告
    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2016年度“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监测技术培训班”培训活动于7月5日在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培训基地拉开帷幕。 来自环保部各地方背景监测站的40余名代表前来参会。培训活动以“做好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及农村站运行维护工作,提高国家环境空气监测技术水平”为宗旨,代表们紧紧围绕该宗旨,与大家分享背景站监测技术及数据分析实践经验,并就议题进行深刻讨论。理论讲解 会间,来自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田站长就黑碳在背景站监测中对于源解析的意义及背景站黑碳监测的必要性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和交流。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作为环保部15个国家背景站黑碳仪及能见度传感器的供应商,就黑碳仪和能见度传感器在背景站的应用情况进行“黑碳仪及能见度传感器的日常维护及常见故障分析”专题报告,我公司工程师针对黑碳仪及能见度传感器的维护、常见故障排查及解决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现场演示仪器设备的基本操作、常见故障的解决和数据的初步应用,受到参会代表的一致肯定与好评。现场演示[黑碳仪相关介绍] 黑碳作为生物质、化石燃料等含碳物质的不完全燃烧的产物,对光有强烈的吸收作用。黑碳的辐射强迫作用已经被世界公认,黑碳对环境及气候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科研的热点。目前全球各国多有开展对黑碳进行长期监测的项目和计划,用以掌握黑碳的各地区背景值和时空变化规律及特征。黑碳在中国国家背景站、区域站、城市站点的观测十分重要,可为评估中国各地黑碳的基准值、排放量、传输、演变等提供长时序、高分辨率的数据。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胡敏教授课题组于2016年4月份在PNAS上发表的文章,识别出了黑碳在大气中发生性质演变的两个阶段,揭示了这两个阶段黑碳吸光能力的变化特征,美国著名大气化学家、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Veerabhadran Ramanathan高度评价此成果“弥合了对黑碳气候效应观测和模型模拟研究之间的2-3倍的鸿沟”“使科学界对黑碳气候效应的认识更加趋于一致”。另外,赵玉成、曹军骥等分别利用黑碳仪在青海瓦里关、青藏高原东南部进行长时间序列观测,分别就其年际变化以及对全球季风气候变化的影响进行深入讨论分析。2000 年以来瓦里关本底站黑碳浓度年际变化[赵玉成, 等. 瓦里关全球大气本底监测事实. 青海环境. 1999-2011]1955 年以来青藏高原东南部冰芯黑碳在非季风季节、季风季节及年平均的含量变化[曹军骥, 等. 黑碳在全球气候及环境系统中的作用及其在相关研究中的意义, 地球科学与环境学报, 2011] 北京赛克玛环保仪器有限公司目前已被美国Magee Scientific授权在国内生产AethalometerTM黑碳仪,该黑碳仪可实现黑碳浓度的实时监测,并根据七波段监测数据,进行源解析工作,为相关部门掌握黑碳的污染情况、来源分析及制定相关的减排措施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 目前在国内近300余台黑碳仪已经被气象、海洋、疾控、环保监测部门及高校与科研单位广泛应用于大气气溶胶黑碳监测、大气辐射传输的监测、气溶胶粒径分布监测、紫外吸收的芳香族化合物监测、含碳物质的燃烧排放监测、汽车尾气排放监测及疾病的传播与控制等领域,并取得丰硕的科研成果。黑碳仪国内应用情况 我公司已与美国Magee Scientific公司联合建成国内唯一的黑碳溯源标准实验室,整个标准溯源系统可追溯到NIST标准,用户可将黑碳仪定期返回我公司进行仪器溯源,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可追溯性,该系统可为黑碳数据的质量控制提供保障,填补国内在黑碳标准溯源领域的空白。黑碳仪溯源标准实验室[能见度传感器相关介绍] Belfort仪器公司是设计和生产先进环境测量仪器的领先者。上世纪90年代Belfort致力于研究自动地表天气观察系统。当美国气象中心提出要将例行地表气象观察自动化的时候,Belfort参与了这个挑战,并且在设计和认证功能强大的自动地表观察系统的三个传感器过程中独占鳌头。Belfort公司生产的能见度传感器在中国已广泛应用于气象、交通、环保监测等领域,国内应用现已超过700台,并在众多国家重大项目中出色完成能见度状况观测任务。能见度传感器国内应用情况 广东省自2003年以来,开始利用Belfort能见度传感器建设覆盖全省范围的能见度观测网络,目前已有超过300台用于全省灰霾天气状况观测,及气象条件观测。Belfort能见度传感器优良的品质及可靠的数据在广东省气象、天气状况预报及分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能见度传感器在中国
  • 实验室的故事|国内首个能见度计量检测实验室 “云里雾里”也要看得“清清楚楚”
    图说:国家气象计量站能见度计量检测实验室(上海) 新民晚报记者 陶磊 摄 下同延安西路上车辆总是川流不息,人行道上行人步履匆匆,繁华都市的快节奏展现得淋漓尽致。然而,坐落在延安西路上的中国气象局上海气象装备保障中心国家气象计量站能见度计量检测实验室(上海),却是一方别样的宁静天地。这里没有外界的嘈杂,只有专注与探索。作为上海最会“腾云驾雾”的实验室,同时也是我国首个、最大的能见度仪检测与标校业务实验室,它就似犀利的 “眼睛”,精准校验着遍布全国高速公路、高楼大厦等城市各个角落的大气能见度仪器,为气象现代化和城市安全默默奉献着。7分钟内超声波起雾一个长20米、宽3.5米、高3米的能见度环境模拟方舱是实验室的主体,静静伫立在装备中心办公楼一楼的玻璃隔间内。尽管这个银灰色的长方体“大家伙”看上去其貌不扬,却由5000多个零件、10节舱体组成,里面设有包括透射式能见度仪和标准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等在内的40多组光学电控设备。“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能见度模拟舱,在国际上也不多见。”检验与测试科科长隋一勇说,“能见度是浓雾、霾等天气判断的主要气象要素。以前,国内外对于能见度仪器的检测大多放在户外,但是,这就得靠天吃饭,要偶遇能见度500米以下的天气更是难上加难。再加上受到刮风、下雨、灰尘等很多不可控因素影响,检验效率并不高。”因此,2014年,中国气象局上海气象装备保障中心就开始探索建设我国首家能见度计量检测实验室,光是图纸就设计了500多份。整个实验室的建造花费了2年的时间,2016年开始投入试运行。图说:7分钟左右,实验舱就能人工模拟出10米以下的能见度环境和往常一样,今天上午10时,隋一勇又按下了实验舱外操控台上的红色起雾按钮,为舱内7台设备打造一个“腾云驾雾”的环境。方舱内,超声波起雾装置开始发出轻微的嘶嘶声。透过舱门上直径约莫30厘米的玻璃窗可以看到,细密的水雾开始缓缓出现,如同薄纱般在空气中轻轻飘荡。随后,它们慢慢聚集在一起,方舱内的景象也渐渐变得朦胧起来,仿若被云雾笼罩的仙境一般。不到7分钟,方舱内就被浓雾填满,看不清里面原本的模样。“舱体内,顶部设有正压静压舱,底部设有负压静压舱。上下静压舱内均设有多气口分布式管路结构,检测每个气口附近的空气流速和气压变化,调节电控阀门使测量数据保持在一定范围,提高喷雾和回风的均匀性。尤其是喷雾时,水颗粒物先输送至正压舱,待充分扩散后再均匀沉降至仪器测量区域。”隋一勇说,如今,在实验舱里,7分钟左右就能人工模拟出10米以下的能见度环境,关闭造雾功能30分钟左右,舱内可以营造出均匀稳定的高浓度水雾环境,开启舱内净化功能后,在5分钟内能见度又能迅速上升到10公里以上。检测工作犹如精密手术在方舱内进行检测工作,就如同一场精密的手术,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及专业技术对气象业务使用的透射式能见度仪、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进行检测校准。“其实,整个检测工作并不算复杂,调整方舱内参数,安装、调试待检仪器,最后,处理分析数据并给出检测报告。”然而,校验能见度仪器,实际上要和光打交道,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细微变化的影响,不仅舱体里的温度、湿度需要精确控制,外界的光线和噪音也会带来干扰,让检验“卡壳”,因此,看似简单、重复的检验工作,全仰仗王华和同事们这几年来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积累。图说:对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校准板开展检测工作目前,实验舱内能一次性同时检测8到10台仪器。为了让每台仪器不受到干扰,每个检测台附近都摆放了一个涂有吸光材料的黑色锥筒。“能见度仪器的工作原理,就是测量大气中的消光系数或散射光的强度来确定能见距离。锥筒的作用就是吸收散射出来的光,以此确保各个仪器之间不受相互光的干扰。”90后的王华是实验舱的“掌舵人”之一。毕业于计量专业的她是装备中心这几年引进的专业人才。图说:王华在用微光夜视仪调整设备光路在造雾之前,王华就在忙着仔细调整仪器和锥筒位置,每次不超过1度的调整全凭经验。她的眼神专注而锐利。随后,她又熟练地连接线路,调整参数,让仪器在云雾中准确地工作。实验室里安静极了,只有仪器发出的轻微声响,和他们偶尔的低语声。整个检测过程中,王华们需要时刻保持高度的专注和耐心。他们不仅要关注仪器上的数据变化,还要注意环境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有时候,他们需要在狭小的空间里操作复杂的设备,就像在迷宫中寻找出口一样。他们的动作必须精准无误,否则就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误差。“能见度仪器的标准校准,就像摸着石头过河,是一个从0到1的过程。一开始,你不知道锥筒该调成什么角度,也吃不准为什么后台数据传输不稳定。”在一次检测中,王华发现一台能见度仪的读数异常不稳定,她不断调整锥筒的角度,竟然在小小的实验室里走出了六七千的步数,终于在不断的精调过程中使仪器的读数恢复了正常。未来建立计量检定国家标准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发生最多的国家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雾霾等天气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有增加的趋势,对人们的生活、生产影响越来越大。秋冬季的高速公路等区域容易出现的团雾,也是一种带来极大安全隐患的低能见度天气。能见度,是反映大气透明度的一个指标,更是对航空、航海、陆上交通以及军事活动等都有重要影响的气象要素。透射式能见度仪、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等测量大气能见度的自动化测量仪器的使用,正不断提高了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使能见度观测更为客观、定量和规范,更好地满足预报、服务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气象防灾减灾中发挥巨大作用。隋一勇说:“近年来,我国所有的国家级气象观测站、环境气象站、交通气象观测站都已经配备了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本以为容易起雾霾的秋冬季是实验室的旺季,没想到,为了让城市更“能见”,现在实验室一年到头都没有闲暇时光。记者在实验室看到,实验室地上整齐地摆放着20套刚检测完毕的来自全国气象部门的能见度校准片,舱外的工作台上还放置着待检的五六台仪器。“能见度实验室,虽然不直接参与气象站、交通站等站点观测,但是,承担了全国气象部门的能见度校准版检测,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检测获得了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为企业开展相关产品测试,还要与高校开展联合试验。”隋一勇说,以前,能见度仪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行业标准,不同的设备观测数据存在不小的误差,曾送到实验室标校的两个产品的能见度测量结果居然差了1倍。因此,实验室把所做的检测和校验摸索总结出了一套成果,主持编制了一套《前向散射式能见度仪》的气象行业标准,并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实验室对1.5公里以下的能见度校准相对误差控制在10%以内,1.5公里到10公里的能见度校准相对误差为20%以内。如果送检的设备先进,相对误差可以缩小到5%以内。”但是,隋一勇说,实验室仍在不断探索的“成长期”,“未来,实验室将在现有能力基础上,加大对能见度量值源体系的研究,争取建立我国能见度计量检定标准,实现能见度量值传递的准确、统一。”
  • 江苏:能见度监测网通过专家组验收
    3月18日,江苏省能见度监测网通过了专家组验收。据悉,江苏能见度监测网项目于2010年7月30日进行项目投标工作,10月28日进行产品安装,11月28日完成全省71套能见度安装任务。能见度检测仪器装配在各市县气象局场站内。其中有西连岛、大丰、邳州、吕泗、南京和泗洪等六个站装配50千米能见度仪,其他站和金坛基地等65个站装配30千米能见度仪,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测系统。
  • 在校大学生发明“红外线”能见度探测仪
    越来越多的雾霾天,真让南京的天空越来越暗,城市视野也越来越模糊。   雾霾对出行及公众的身体健康都是极大的损害,雾霾来临时,我们如何监测?雾霾来临前,能不能提前预警?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物理学院的本科生王成芳近期研发出了雾霾天气的智能探测仪,它不仅能准确&ldquo 读&rdquo 出雾霾天南京人的&ldquo 视力&rdquo 情况,而且还能够分辨出一场雾霾天来临时,能见度的极速下降,究竟有多少是雾粒子在起作用,有多少是霾粒子在起作用。这为大范围实时监测雾霾天气提供了可行性。   雾霾监测预报有难度   在气象预报领域,雾霾提前预报一直是个难点,气象专家介绍说,雾霾在气象学上区别很大,虽然它们都会造成低能见度的状态,但是实际上除了湿度条件以外,雾霾的构成是非常复杂的,比如,由于气溶胶污染物浓度较高会造成霾,而它的成分是非常复杂的,在我们头顶的天空中,气溶胶的主要化学成分包括有机物、硫酸盐、硝酸盐、铵盐、黑炭、重金属,还有一些其他元素。同时,数值预报需要考虑的条件和因素也很多,包括能见度等的监测、预报难度比较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专家告诉记者,其实能见度监测仪的研究也是近些年才开始应用的,以前在中国雾霾的能见度监测,其实靠的都不是仪器,靠的都是气象预报员的双眼和经验,他们一般来说都把气象台远处的一些标志性的建筑或山体作为标的物,靠雾霾天气中能看到远处的什么景象来大致&ldquo 估摸&rdquo 出能见度的情况,因此还是存在一些人工误差的,而且也没有办法大范围、全覆盖地探测一个区域的能见度。   两只红外眼睛测出能见度   经过几年的研制,王成芳自主研发能见度探测仪成功。记者看到,能见度探仪器有一只相对而视的&ldquo 眼睛&rdquo ,王成芳告诉记者,这两只眼睛都安装有&ldquo 红外线&rdquo 装置,它们共同捕捉两个红外线&ldquo 眼睛&rdquo 之间的团空气,然后利用红外装置&ldquo 透视&rdquo 其中的污染物粒子的粒径大小,成分,而对于空气中的污染物粒子的消光系数进行精确测量,从而能够精确推算出我们肉眼能够看到的精确的能见度。   王成芳说,这个能见度探测仪的一个好处是,不仅能够取代人眼直接探测灰暗的天空究竟能看多远,更重要的是,它能够分清南京模模糊糊的天空究竟是由什么样的颗粒物在起决定性作用。   记者了解到,目前研发出来的能见度实时监控装备,在终端可以实时显示能见度信息与能见度-时间曲线,这将为气象专家提供清晰具体的预报信息。
  • 国内首台激光雷达能见度仪研制成功
    6月12日下午,中科院合肥技术转移中心在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向省交通厅、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总公司、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皖通科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专题报告高速公路团雾全天候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核心装备激光雷达能见度仪。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高速公路建设得到空前的发展。截止2009年,我国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已达到6.03万公里,居世界第二位。然而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的突发性团雾引起多车连续追尾、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在近几年来尤为突出。   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依托中科院安徽光机所,在多年科研积淀的基础上,瞄准公共安全的重大需求,在国内开发成功的首台激光雷达能见度仪,是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有效技术支撑的重大突破。该仪器的能见度监控范围可达50米到5000米,可实现每1~10分钟输出一组能见度值 可与高速公路现有的通讯系统实现无线和有线方式互联互通,达到全天候实时监测、预警。具有体积小、精度高、结构紧凑、使用方便,性价比高的特点。   会上,交通行业与会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激光雷达能见度仪的技术先进性、应用价值和前景给予了高度评价。省交通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激光雷达能见度仪及安全预警系统的研制成功,对我省乃至全国交通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希望该仪器能为省交通厅正在联合气象、安检、公安等部门计划筹建的交通安全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作出贡献。他表示,将尽快协调有关单位在安徽省多雾、团雾易发地带的路段进行实地试验运行,为高速公路团雾全天候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和应用,提供经验。   省科技厅任鸣副厅长指出,一项科技成果是否具有生命力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和社会的需求。激光雷达能见度仪正是满足了高速公路安全预警系统的重大需求,具有非常的应用前景。希望安徽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加强与交通行业有关部门的配合,做好产业化的前期工作,并紧紧抓住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强力推进该项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省科技厅将与交通厅共同推进这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全省自主创新特色的好项目,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安徽省科技厅)
  • 青岛众瑞参与的国家标准《环境空气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定 重量法》正式发布实施
    由中国计量院牵头,我公司参与的国家标准《环境空气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定 重量法》正式发布实施。《环境空气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定 重量法》国家标准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的滤膜采样手工测定提供指导,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的标准化体系。环境空气中颗粒物(tsp、pm10、pm2.5等)是一种常规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能见度和生态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对这类污染物的质量浓度测定是大气环境研究中的重要工作。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测定方法包括:重量法、微量振荡天平(teom)法、?射线测量法等。各种方法各有优劣。重量法是直接、可靠的测量方法,可直接溯源至质量、时间、流量、压力等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其他测量方法的测量结果必须使用重量法进行校准。即,重量法是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测量的基准方法,是验证其他方法是否准确,保证其测量结果溯源性的基础。关于我们 青岛众瑞智能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专注于环境监测仪器、计量校准分析仪器、微生物及气溶胶检测等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成立十余年来,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市场,以科技求发展”,聚焦核心科技,现已申获国家专利245项,其中已授权176项,已授权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138项,取得软件著作权59项。面向未来,众瑞仍将秉承“用心做好仪器”的理念,不忘使命担当,让仪器连接世界,用检测创造美好!
  • “大气能见度测量关键技术与仪器产业化”获气象科学技术进步成果奖一等奖
    近日,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及安徽蓝盾光电子共同承担的“大气能见度测量关键技术与仪器产业化”项目获得气象科学技术成果奖一等奖。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气象探测装备供应商,先后开发了大气能见度仪、大气气溶胶监测仪、云高仪、天气现象仪等,其中能见度仪用于安徽省高速公路能见度观测网络建设。2014年独家中标中国气象局全国大气气溶胶监测网络建设。公司研发的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含DNQ2型前向散射能见度仪、风速风向传感器、路面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雨量筒、供电单元、通讯单元、防雷接地单元等。对于自然环境恶劣、地质条件复杂的路段可以有效的预警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现象,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目前,该系列仪器已经在气象部门累积销售500余套,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多年的研究基础使公司在环境、气象领域的产品开发、技术应用上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通过多次的大型外场试验的锻炼,培养出一支以中青年技术骨干为主的高效科研队伍,有能力承担恶劣环境下云能天空间立体气象观测仪的研制开发、外场试验、数据处理分析等复杂综合任务。
  • 节能自愿协议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日前,《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国家标准通过了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审定。   根据标准的定义,节能自愿协议是为达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政府与用能单位或行业组织自愿签订协议并实施的一种节能管理活动。标准规定,协议甲方为采用节能自愿协议方式实施节能管理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国家或地方节能主管部门,乙方是执行节能自愿协议的用能单位或行业组织。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李鹏程介绍,在节能工作领域,政府推动与自愿机制相结合,世界各国已有很多成功的经验。我国近年来也将节能自愿协议等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新机制放在重要位置。尽管自愿节能协议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受一些因素的制约,技术标准的缺失就是一个重要因素。   这项标准明确了节能自愿协议的基本程序,要求协议各方应对能效基准、节能目标、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方案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按标准要求,能效基准通常采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能效指数等指标。能效基准的确定方法和具体数值应得到协议各方的共同确认。应通过协议乙方节能潜力评估,计算出协议乙方当前的能源消费总量、各工序用能和能效指标等,并结合协议乙方历年能耗降低情况、节能计划等信息,设定节能目标。同时,节能自愿协议应明确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方案,用以核算和评估节能自愿协议的节能效果。协议包括节能自愿协议各方、能效基准、实施周期、节能目标、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方案等主要内容。协议双方可选择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监督和实施能效基准确定、节能效果核查和验证等工作,第三方机构可作为协议丙方加入节能自愿协议。   根据审定意见,该标准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报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
  • 国标委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2014年4月2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印发《2014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通知中指出2014年要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注重项目系统性和完整性,强化与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的协调性。注重统筹国际国内,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其中,2014年立项重点领域:(一)现代农业;(二)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生物产业领域、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新能源产业领域、新材料产业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三)节能减排与生态文明建设;(四)原材料及制造业;(五)消费品领域;(六)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城乡一体化;(七)信息化及其应用领域;(八)生产生活安全;(九)服务业领域。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按照《指南》要求,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   附件: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pdf
  • 国家标准委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国家标准验证点(以下简称标准验证点)建设,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加强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布局。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与国家鼓励发展和支持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相结合,聚焦提高标准质量,兼顾各类标准验证需要,构建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需求引领、动态调整的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提高标准验证点建设布局的科学性。(二)提升标准化科技支撑水平。按年度滚动批设标准验证点,稳步推进。集聚科技研发、测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科技资源,深化科技资源的融通创新,形成新型标准化科技支撑力量,助力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提高标准质量。(三)促进社会优势力量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验证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自愿申报,充分发挥标准验证点聚合作用,推动优势互补和融合共享。二、申报重点标准验证点申报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指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国民经济重要行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重要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合理布局,为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按照系统规划、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申报范围,优先在以下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其他领域有重大需求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也可参照申报。(一)环保低碳领域。重点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碳排放监测、绿色低碳、节能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脑机接口、量子技术、集成电路、信息基础设施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重点在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先进基础工艺及核心基础零部件、供应链管理和协同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四)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在公共卫生、消毒用品、医疗保障、无源医疗器械、医用电器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五)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在新能源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及设备、能源互联网、电力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六)新材料领域。重点在纳米生物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稀土新材料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七)服务业领域。重点在食品冷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八)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在农业投入品、动植物疫病防控、现代林业、水利、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种养殖技术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九)公共安全领域。重点在个体防护装备、消防救援器材、刑事技术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三、申报主体要求(一)标准验证点申报主体。标准验证点的申报主体包括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和推荐单位。1. 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是指申请承担标准验证点建设和运行任务的企事业单位。2. 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在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中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组织申报,一般为标准验证点所在地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主管机构、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3. 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的审核推荐,应为标准验证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1. 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具有较为扎实的标准化基础和较为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开展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有承担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具有主导、参与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3. 具备先进的测量测试和检验检测能力,拥有先进的测量测试、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具备相关领域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和资源,具备出具权威验证数据的能力。4. 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以标准化工作经验为基础、并从事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才队伍。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标准化、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工作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标准化、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体系经评价符合并持续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准则的要求。5. 能为标准验证点建设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支持。四、申报程序和要求标准验证点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论证评审、批准设立5个环节。(一)组织申报。组织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本指南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结合所在区域或所属行业领域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2. 组织申报单位编制《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见附件)。3. 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至推荐单位。(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行文向标准委进行推荐。(三)形式审查。标准委依据相关评审要求,适时组织对标准验证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纳入论证评审范围。(四)论证评审。标准委依据相关评审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申报方案》论证会,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审核。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准委。(五)批准设立。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标准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并经标准委委务会审议通过后,由标准委公告设立,纳入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五、其他事项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中,如出现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标准委不予设立或撤销设立,申报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4525490 010-8226291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14号楼308室 邮编(100029)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docx.docx
  • 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靠谱吗?国家尚无相关仪器标准
    雾霾检测仪  雾霾侵袭,山西多地发布雾霾黄色预警,引发空气净化器、雾霾检测仪购买风潮。这些产品的测试结果有无依据?记者近日进行走访,并从相关部门获知,目前对于市场上售卖的的雾霾检测仪器,国家并无相关标准。  空气净化器销售火爆  在百度中输入“测试雾霾”,点击进入一些网页,不少都密密麻麻展示着各式产品,记者粗略看了一遍发现,产品的功能大多集中在净化空气方面,兼可测试PM2.5、PM10数据,功能相差并不大,但价格从七八十到三五千不等。  记者随机在淘宝网上咨询了一位售卖空气净化器的卖家,店中的一款空气净化器售价1600元,主要净化家中的空气,并可测试家中污染情况,能测PM2.5、PM10,也能测甲醛。  11月27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省城长风街居然之家5层,在某品牌销售区域,记者看到,有5款净化器设备标注着可测试雾霾,外形跟普通的柜式空调相差无几。其中最高端的价格在3万元左右,便宜的为6000元左右。“我家的产品测试雾霾一点问题也没有,而且会根据测试数据净化室内空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导购员杨先生介绍,5款产品功能相差并不大,价格高的材质会好些,智能化程度更高一些。杨先生介绍,净化系统属于内循环,适用于家庭,耗电量两天一度电 小一点的,功能一样,但是适用的面积有所减少,耗电量三天一度电。“一个月最少可以卖10台,每天基本都有顾客咨询。”杨先生说,该产品冬天的销量是夏天的二到三倍。当记者正准备离去时,正好有一位顾客前来更换滤芯,对方告诉记者,产品挺实用,昨天户外PM2.5是300多,而家里使用该产品后 PM2.5仅为18,效果非常明显。  随后,记者来到省城长治路苏宁易购,在空气净化器售卖区域,记者看到,不少品牌在售的产品上,大多都标注有“测雾霾、测甲醛、净化空气”等字样。在某品牌专卖柜前,价格普遍在万元以下。导购介绍,产品销售得非常火爆,但是因为现在空气净化器品牌很多,且功能相差不大,所以竞争很激烈。  同一区域不同仪器测量结果不同  11月29日11时许,省城双塔寺街某大厦20层。由于当日太原遭遇雨夹雪天气,空气较为湿润。记者首先用手机下载的测雾霾软件测试,显示室内雾霾指数为270,户外则为310 随后,记者拿出一款激光测霾仪,显示室内为177,户外则为187,且数据处于动态中,但波动幅度并不大。“我家里买了一款能测雾霾的空气净化器,使用该机器后,家里的雾霾指数和户外的雾霾指数相差有百倍。”和记者一同做试验的郭女士告诉记者,她买过两款空气净化器,使用前后,家里的空气指数确实大为不同。在郭女士看来,净化器确有奇效。  市民康女士花费8000多元买了一款空气净化设备。“设备采取的是外循环系统,就是把设备安装在墙上,然后打个孔,把外边的空气抽进来,经过设备过滤,净化出新鲜空气。”康女士告诉记者,设备自带有测试雾霾的功能,每次测试结果数值都是个位数。有一次,她还借了一款测试雾霾的仪器,显示家里污染指数确实低。“效果还是很明显的,现在我不仅家里买了设备,我还买了口罩和车载测霾仪器,全方位保卫自己。”康女士说。  不过,记者走访中,不少市民对于市场上在售的空气净化器并不感冒。市民陈先生的观点代表了不少消费者的心声。“现在卖的带测霾功能的净化器,其实跟以前的空气净化器没什么区别,都是玩噱头。”陈先生认为,虽然人们保健意识逐渐增强,但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大多换汤不换药,产品肯定有一定的作用,但绝对不是物超所值。陈先生表示,市场上产品鱼龙混杂,难辨“李鬼”,国家应该推荐一款有效缓解雾霾的仪器,供大家选择。  国家暂未出台测霾仪器标准  事实上,雾和霾属于两种气象。但是随着雾、霾相伴出现,如影随形,一般来说,相对湿度80%—90%时空气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统称为雾霾天气。在雾霾天气中,PM2.5是“罪魁祸首”,但雾霾并不单纯指PM2.5。“雾霾天气的形成,受6种物质的影响,因此,国家在对雾霾天气监控中,分别有6种仪器。”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在全国都设置了监控点,相对来说,6种物质均有单独的测试仪器,而每个仪器均有对应地标准。“比如说6 种物质中,有专门测试PM2.5的,也有专门测试PM10的,还有测试一氧化碳的̷̷单纯的雾霾测试仪器,我没有听说过,更不用说对于测霾仪器的国家标准了,肯定没有。”该人士表示,依据各个仪器测试的数据,再通过相应的标准,提供给气象部门后,才会出具是否属于重度污染天气的根据,每个仪器测试的数据都可以作为界定是否为雾霾天气的标准。  目前,全省11市分布有近60个监控点,而每个县则设置有一到两个监控点。“如果市场上出售的产品直接称可测试雾霾,那一定是骗人的 如果市场上在售的产品仅表明测试PM2.5,则测试的数据并不准确。”该人士介绍,因为雾霾天的形成受很多因素的影响,虽然PM2.5是“罪魁祸首”,但并不意味着有效防治了PM2.5,就可以预防了雾霾对人体带来的疾病隐患,因此,客观地说,市场上在售的产品可以作为一定的保障,但不能盲目地全部依赖。
  • 王勇:2009年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3158项
    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在今天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改革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尤其是制定和出台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国家标准,要更加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审慎研究,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权威性。   据了解,2010年,质检部门将大力加强标准化工作,争取尽早颁布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推动各省(区、市)政府实施标准化战略。我国将加快建立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国家标准体系,加快制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十大振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消费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等重要领域的国家标准。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和国家重点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同时,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积极推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整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信息系统,为全社会提供标准化动态信息服务。加强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信息化工作,加快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   2009年,质检部门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加快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一年来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3158项。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良好行为企业、国家重大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不断提高,新承担6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新提交33项具有我国特色优势的国际标准提案。
  • 《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有关行业协会,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1月10日《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pdf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以下简称《纲要》 )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按照总局工作总思路,聚焦总局工作着力点,突出增强标准先进性,强化标准引领作用,做好 2024 年国家标准 (含标准样品) 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本指南。该《指南》提出6大总体要求:①围绕扩大内需加快标准升级;②围绕对外开放推进国家标准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③围绕产业稳链加大关键标准研制;④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标准体系协调性;⑤围绕全域化持续优化体系结构;⑥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标准底线。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重点将在消费品、装备制造、材料、新型技术、新能源、节能减污、绿色低碳、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安全应急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国家标准样品领域。
  • 国标委发布《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为做好201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努力促进标准化发展整体质量效益的提升,按照《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紧贴需求。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提出国家标准项目。加强项目预研,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标准立项更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突出重点。重点安排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等领域,以及基础通用和关键共性技术标准项目。“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采标项目及国内国际协同推进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三)系统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衔接,强化标准分类管理,严格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督的配套,不断推进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   二、立项重点   (一)现代农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林业等。   (二)制造业。包括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消费品工业产品和安全、食品、化妆品等。   (三)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旅游服务、居民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语言文字、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等。   (五)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环保产业等。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三网融合、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服务器、高端软件、数字虚拟、信息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等。   (七)生物。包括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   (八)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空间及遥感技术等。   (九)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储能电池、光伏发电、LED照明等。   (十)新材料。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和超导材料等。   (十一)新能源汽车。包括整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基础设施等。   三、申报要求   (一)国家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项目申报可以随时提出。   (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申报项目以书面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公文、项目汇总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电子格式材料必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未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的项目,不进入立项程序。   (四)《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版可以从国家标准委网站上下载。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 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   (五)2011年已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如需在2012年继续申报的,可以在对相关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   (六)书面材料统一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管理部   邮编:100088
  • 国标委将开展2009年度国家标准复审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对现行国家标准的维护,及时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标准,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落实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09年度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同时推动并建立复审工作机制,使复审工作常态化。现就2009年度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复审范围   经2004年国家标准清理确认有效,且截止到2009年底标龄已满5年的现行国家标准,均应纳入2009年度复审范围。其他现行国家标准,各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可根据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的需求,决定是否纳入本年度复审计划。   二、复审要求   各技术委员会要将复审工作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国家标准复审管理的实施意见》(国标委计划[2004]28号)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指南》的有关要求,统一安排,对复审范围的国家标准进行逐项分析和研究,统筹做好归口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   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下简称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技术委员会复审工作的督促检查,按时做好复审结果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工作。   三、复审结果的报送   各技术委员会应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全部归口国家标准的复审工作,并将复审结果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复审结果的提交工作应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数据填报工作有机衔接,避免出现同一项目结论矛盾的现象。   各部门应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对所属技术委员会提交的全部复审结果的审核,并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将审核结果报送给我委。复审审核结论为废止的国家标准,各部门或直属技术委员会应正式行文报送我委。   四、复审结果的审批   我委拟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对各部门或直属技术委员会报送的复审审核结论或复审结果的审批确认。确认继续有效的,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标注复审确认有效的日期。确认修订的,各技术委员会应纳入本委员会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的工作重点,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另行申报项目修订计划。确认废止的,按国家标准废止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我委将在网站上公示征求意见后发布废止公告。   五、复审工作机制   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应列入各技术委员会每年的常规工作内容和任务,按上述程序和要求正常开展。   我委将做好对复审管理有关制度的完善和对“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工作,为各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复审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良好的技术服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我国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达42项 国际领先
    2010年11月26日,国家标准委委务会审议通过了《打印机、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3项强制性能效标准。此三项标准发布后,2010年,国家标准委已经组织完成12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该12项标准包括7项强制性能效标准和5项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涵盖了房间空调器、微波炉、平板电视、机顶盒、电动机、氧化铝、再生铅、铝及铝合金管材、铝电解用阴极炭块、预焙阳极等产品。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92号),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研究制定用能产品能效标准。为此国家标准委精心准备,确定了12项能效标准和能耗限额标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督办进度,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了标准的按时出台,圆满完成了规定的任务。   随着12项标准的出台,至此我国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达到42项,使我国的能效标准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十一五”期间,国家标准委加大了能效标准的工作力度,共计开展了30项能效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能效标准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预测,从2006到2010年,能效标准的有效实施可累积节电292.5TWh(1012KWh),折合一次能源1.42亿吨标准煤。如:2010年发布了新的房间空调能效标准,能效比提高了23%,预计标准实施后,年可节电33亿度。同时,通过能效标准实施,推动了我国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制度的实施。   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批准发布了27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内容涉及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和电力五大行业,覆盖的产品则包括了粗钢、电解铝、铜冶炼、水泥、玻璃、陶瓷、合成氨、铁合金、火力发电机组、氧化铝、再生铅等产品。这些标准是我国在没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借鉴的情况下,自主制定,开创了节能标准的先河。能耗限额标准是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推动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水平的有效政策工具。据专家预测,这些能耗限额标准有效实施后,可节约2亿吨标准煤。如:粗钢能耗限额标准实施后,到2010年末,粗钢烧结工序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9% 高炉工序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4.4% 转炉工序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有望降低80%。
  • 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了《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见下表),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2年9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 系 人:陈海红   电 话:010-58811717   传 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chenhh@cnis.gov.cn 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 (请点击标准名称下载标准草案) 序号 标准名称 1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 电动洗衣机能耗、水耗限定值及等级 4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5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6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7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8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9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0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2 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3 (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4 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5 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6 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7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8 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9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1 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3 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4 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5 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6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7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8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9 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30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1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2 选煤电力消耗限额 33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34 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35 照明设施经济运行 36 泵类及液体输送系统节能监测 37 煤炭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8 制浆造纸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9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40 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 《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发布
    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起草制定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其技术内容达到了国际水平。   食品中的水可分为自由水和结合水两种状态,自由水能为微生物所利用,结合水则不能。在一定的条件下,食品是否被微生物所污染,并不取决水分的总含量,而是由食品中自由水的含量决定。在食品领域里,水分活度是指食品中水分的饱和蒸汽压与相同温度下纯水的饱和蒸汽压之比,可用来表示食品中自由水的含量,反映食品中水分能够被微生物利用的程度,是食品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控制参数。   在以往的检测工作中,检测食品的总水分含量不能准确反映食品中能被微生物利用的自由水的含量,这对防止食品被微生物污染变质十分不利。此次起草制定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康卫氏皿扩散法和水分活度仪扩散法测定食品中的水分活度,其中康卫氏皿扩散法为仲裁法,这对食品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标准广泛适用于预包装谷物制品类、肉制品类、水产制品类、蜂产品类、薯类制品类、水果制品类、蔬菜制品类、乳粉、固体饮料的食品水分活度的测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为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食品质量和安全检测机构、食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等相关机构统一食品水分活度的检测方法和评价依据、监测食品质量和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月饼质量通则》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9月7日附件下载 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等58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6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pdf相关标准如下: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10346-2023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GB/T 10346-20062024-10-012GB/T 19855-2023月饼质量通则GB/T 19855-20152024-04-013GB/T 20976-2023软冰淇淋预拌粉质量要求GB/T 20976-20072024-04-014GB/T 25436-2023茶叶滤纸GB/T 25436-2010|GB/T 28121-20112024-04-015GB/T 43198-2023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吹塑容器2024-04-016GB/T 43260-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信息管理要求2024-04-017GB/T 43265-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系统数据元2024-04-018GB/T 43268-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体系通则2024-04-019GB/T 44881-2023食品生产质量控制与管理通用技术规范2024-04-0110GB/T 14825-2023农药悬浮率测定方法GB/T 14825-20062024-04-0111GB/T 15000.8-2023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8部分 :标准样品的使用GB/T 15000.8-2003|GB/T 15000.9-20042024-01-0112GB/T 1601-2023农药pH值的测定方法GB/T 1601-19932024-04-0113GB/T 17909.1-2023起重机 操作手册 第1部分 :通则GB/T 17909.1-19992024-04-0114GB/T 22910-2023痒病诊断技术GB/T 22910-20082024-04-0115GB/T 30307-2023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装置GB/T 30307-20132024-04-0116GB/T 31782-2023电子商务可信交易要求GB/T 31782-20152024-04-0117GB/T 43051-2023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生物安全通用要求2024-04-0118GB/T 43072-2023气瓶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24-04-0119GB/T 43098.1-2023水处理剂分析方法 第1部分 :磷含量的测定2024-04-0120GB/T 43157-2023石蒜绵粉蚧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1GB/T 43158-2023马铃薯黑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2GB/T 43159-2023施马伦贝格病诊断技术2024-04-0123GB/T 43160-2023梨火疫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4GB/T 43162-2023欧洲樱桃绕实蝇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5GB/T 43166-2023燕麦嗜酸菌西瓜亚种溯源检测方法2024-04-0126GB/T 43167-2023农药检测用标准硬水2024-04-0127GB/T 43168-2023生猪运输管理技术要求2024-04-0128GB/T 43169-2023马铃薯斑纹病菌检疫鉴定方法2024-04-0129GB/T 43171-2023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数据代码及数据采集技术2024-04-0130GB/T 43173-2023种鸡场鸡白痢沙门菌净化规程2024-04-0131GB/T 43174-2023农药种子处理制剂附着性测定方法2024-04-0132GB/T 43179-2023农药 N,N-二甲基甲酰胺不溶物测定方法2024-04-0133GB/T 43183-2023北细辛林下栽培技术规程2023-09-0734GB/T 43185-2023白芍栽培技术规程2023-09-0735GB/T 43195-2023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追溯系统开发指南2024-04-0136GB/T 43230-2023反渗透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要求2024-04-0137GB/T 6439-2023饲料中水溶性氯化物的测定GB/T 6439-20072024-04-0138GB/Z 43194-2023团体标准涉及专利处置指南2023-09-0739GB/T 10058-2023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8-20092024-04-0140GB/T 10060-202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 10060-20112024-04-0141GB/T 27431-2023合格评定 测量设备期间核查的方法指2023-09-07国家标准修改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11416-2021日用保温容器 《第1 号修改单》GB/T 11416-20022023-09-072GB/T 30433-2021液相色谱仪测试用标准色谱柱 《第1 号修改单》GB/T 30433-20132023-11-01
  • 《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发布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p p   为做好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标准委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2月2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 /strong /p p   为贯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和《2017年标准化工作要点》,做好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从源头上保障国家标准的质量、协调性和公益性,推动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指南。 /p p   一、立项原则 /p p   (一)落实改革,优化体系。围绕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持续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 /p p   (二)准确定位,明确范围。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的范围内。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立项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减少一般性产品标准。 /p p   (三)突出重点,服务需求。紧密围绕国家产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社会关切。 /p p   二、立项范围 /p p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相关项目 /p p   基于2016年形成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2017年应持续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p p   1. 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提出相关项目的立项申请。除此之外的其他急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后提出。 /p p   2. 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集中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归口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p p   (二)支撑国家重大规划及其它重要项目 /p p   具体包括: /p p   1. 《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涉及的项目。 /p p   2.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提出的工业基础、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标准项目,以及十大重点领域标准项目。 /p p   3. 《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重点领域标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标准项目。 /p p   4. 《2017年标准化工作要点》中涉及的标准项目。 /p p   5. 《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新型城市建设、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标准项目。 /p p   6. 《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中10大重点任务涉及的相关项目,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涉及的相关项目。 /p p   7. 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国内同步推进的标准项目。 /p p   8. 政府履行职能所需的基础公益类标准项目。 /p p   (三)国家外文版项目 /p p   重点支持《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5-2017)》以及国际产能合作所需国家标准的外文版,支持中国产品、技术、装备走出去的外文版项目。鼓励重要国家标准的中、外文版同步制定。采用国际标准的,不列入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计划。 /p p   (四)国家标准样品项目 /p p   重点满足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的研复制标准样品。优先支持《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节能减排、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涉及的标准样品项目。 /p p   三、立项要求 /p p   (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提出,可委托有关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 /p p   整合精简结论为“转化为推荐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将一次性下达转化计划,由原归口单位负责修改标准强制条款并形成新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 /p p   (二)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相关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p p   各行业部门、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广泛征集各界需求,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对标准的需求 认真评估项目提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注重吸收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代表参与标准起草,促进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p p   在研项目数量过多的技术委员会应主动减少新项目申报,并尽快完成已下达的计划。 /p p   (三)国家标准项目制修订周期应控制在24个月之内(从下达计划至完成报批)。超过24个月的项目建议先期开展预研工作,完善标准草案后再行申报。 /p p   (四)国家标准采取随时申报项目、定期下达计划的方式,一般每季度下达一次。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将采取分类评估的方式,制定项目仍采取现场答辩(网络视频答辩)、专家评估的形式,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将采取专家会议评估的方式,申报单位原则上无需到场答辩。专家评估会议将于今年3月、5月、7月、9月、11月中旬由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进行。 /p p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p p   ——未提交2016年度推荐性国家标准集中复审结论的 /p p   ——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项目完成率低于67% /p p   ——项目申报未通过技术委员会委员投票程序 /p p   ——技术委员会未提交2016年年报。 /p p   四、申报材料 /p p   (一)国家标准项目 /p p   国家标准项目需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p p   1.网上申报要求。 /p p   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 /p p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省级标准化行政主部门申报的项目,应在“备注”栏中说明与相关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沟通协调的情况。 /p p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p p   2.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公文和国家标准项目汇总表。 /p p   (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 /p p   按照《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推荐性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由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各单位可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相应申报公文通过系统上传,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p p   (三)标准样品项目 /p p   申报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 /p p   (四)申报材料格式 /p p   国家标准项目、外文版、标准样品申报材料格式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ac.gov.cn)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专栏下载。 /p p   五、项目管理 /p p   (一)项目下达后,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标准制修订进度、资金使用、公开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p p   (二)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标准委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项目延期申请应在原定完成时间半年之前提出。 /p p   (三)技术委员会应严格规范标准制修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公开性、透明度。严禁通过摊派、有偿署名、按出资排序等方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p p br/ /p
  • 国家标准委发布315项国家标准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今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将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建立信任”,国家标准委将中国主题确定为“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世界互联互通”。2016年10月13日,在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涉及现代农业、健康安全、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  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建立了统一的高标准农田评价尺度和方法,为督查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科学指导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田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 燃油消耗量指标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可有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机能源消耗。  在保障健康安全惠及民生方面,《木质地板饰面层中铅、镉、铬、汞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大气候箱法》提供了科学先进、与国际接轨的检测方法,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驾护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项国家标准着眼老年人在家庭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有效完善了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水定额》4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化纤、丝绸等行业20%的用水效率,该系列标准加上之前陆续发布的电力、钢铁、石油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发酵和有色金属等19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初步建立了我国用水定额管理标准体系。《制冷剂用氟代烯烃》4项国家标准将有利于推动淘汰传统制冷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新修订的《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着眼于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升了产品消防安全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了我国作为世界铝塑复合板第一生产大国的地位。  在支撑网络安全方面,《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规定了工业网络安全的检测、评估、防护和管理等要求,为工控行业的系统设计方、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及评估认证机构等提供了一致、可信的安全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业控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技术的安全屏障,有力助推了网络强国建设。  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和《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对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提高百姓出行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将发挥支撑作用。《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可提高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发生。《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应对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今后,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做好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10月13日
  • 国家标准委等编制《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编制了《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围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结合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对标准化工作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了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回收与再利用和清洁生产等8个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框架,形成了系统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提出了2008年至2010年标准制修订重点项目921项,其中国家标准649项,行业标准272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硼铁 硼含量的测定 碱量滴定法 等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铸造用生铁》等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5-28附件1、 国家标准序列国家标准编号国 家 标 准 名 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718—2024铸造用生铁GB/T 718—20052024-12-012GB/T 1243—2024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套筒链、附件和链轮GB/T 1243—20062024-12-013GB/T 2035—2024塑料 术语GB/T 2035—20082024-12-014GB/T 2039—2024金属材料 单轴拉伸蠕变试验方法GB/T 2039—20122024-12-015GB/T 3653.1—2024硼铁 硼含量的测定 碱量滴定法 GB/T 3653.1—19882024-12-016GB/T 3654.10—2024铌铁 铝含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GB/T 3654.10—19832024-12-017GB/T 4340.1—2024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方法GB/T 4340.1—2009GB/T 9790—2021[部]GB/T 9790—2021[代完]2024-12-018GB/T 5111—2024声学 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测量GB/T 5111—20112024-12-019GB/T 5578—2024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GB/T 5578—20072024-12-0110GB/T 6730.63—2024铁矿石 铝、钙、镁、锰、磷、硅和钛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6730.63—20062024-12-0111GB/T 6730.89—2024铁矿石 钍含量的测定 偶氮胂Ⅲ分光光度法2024-12-0112GB/T 6829—202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安全要求GB/T 6829—20172024-12-0113GB/T 7716—2024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142024-12-0114GB/T 7939.2—2024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2部分:快换接头2024-05-2815GB/T 9536.1—2024电气和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1部分:总规范GB/T 9536—20122024-12-0116GB/T 10322.3—2024铁矿石 校核取样精密度的实验方法GB/T 10322.3—20002024-12-0117GB/T 10322.5—2024铁矿石 交货批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10322.5—20162024-12-0118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2025-06-0119GB/T 12668.7202—2024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7—202部分:电气传动系统的通用接口和使用规范 2型规范说明2024-12-0120GB/T 12674—2024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GB/T 12674—19902024-09-0121GB/T13181—2024固体闪烁体性能测量方法GB/T 13181—20022024-12-0122GB/T 13305—2024不锈钢中α-相含量测定法GB/T 13305—20082024-12-0123GB/T 13880—2024道路车辆 牵引座 互换性GB/T 13880—20072024-12-0124GB/T 14048.9—202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 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GB/T 14048.9—20082024-12-0125GB/T 15314—2024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 15314—19942024-12-0126GB/T 15692—2024制药机械 术语GB/T 15692—20082024-12-0127GB/T 15967—202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2024-09-0128GB/T 17105—2024铝硅系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分类GB/T 17105—20082024-12-0129GB/T 17699.1—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GB/T 17699—20142024-09-0130GB/T 17699.2—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2部分:复合数据元目录GB/T 15635—20142024-09-0131GB/T 17699.3—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3部分:段目录GB/T 15634—20142024-09-0132GB/T 17969.8—2024信息技术 对象标识符登记机构操作规程 第8部分:通用唯一标识符(UUIDs)的生成及其在对象标识符中的使用GB/T 17969.8—20102024-05-2833GB/T 18297—2024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18297—20012024-12-0134GB/T 18410—2024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GB/T 18410—20012024-12-0135GB/T 18449.1—2024金属材料 努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方法GB/T 18449.1—2009GB/T 9790—2021[部]GB/T 9790—2021[代完]2024-12-0136GB/T 18488—2024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GB/T 18488.1—2015GB/T 18488.2—20152024-05-2837GB/T 18802.12—2024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18802.12—20142024-09-0138GB/T 18802.331—2024低压电涌保护器元件 第331部分: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MOV)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802.331—20072024-09-0139GB/T 19055—2024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19055—20032024-12-0140GB/T 19514—2024乘用车行李舱容积的测量方法GB/T 19514—20042024-09-0141GB/T 19633.1—202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GB/T 19633.1—20152025-12-0142GB/T 19633.2—202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2部分:成型、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的要求GB/T 19633.2—20152025-12-0143GB/T 20085—2024植物保护机械 词汇GB/T 20085—20062024-12-0144GB/T 22581—2024混流式水泵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22581—20082024-12-0145GB/T 23236—202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2024-12-0146GB/T 24189—2024高炉用铁矿石 用最终还原度指数表示的还原性的测定GB/T 24189—20092024-12-0147GB/T 24194—2024硅铁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24194—20092024-12-0148GB/T 25503—2024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GB/T 25503—20102024-12-0149GB/T 26669—202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意识设计 术语GB/T 26669—20112024-12-0152GB/T 28182—2024额定电压52 kV及以下带串联间隙避雷器GB/T 28182—20112024-12-01
  • 保鲜膜国家标准二度延期
    海鲜鱼肉存放冰箱、微波炉里热菜热饭,几乎家家户户都会用到保鲜膜。对保鲜膜的质量安全,消费者自然是十分关心。10月16日,记者获悉,原定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再次延期实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大市民期盼保鲜膜标准尽早出台,让食品真正实现安全、健康。   新规出台 遭遇两次延期   据了解,《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09年4月17日发布。标准中明确规定:保鲜膜应标识产品的材质或种类、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透湿量及净卷重的公称值 保鲜膜应标有食品用字样 对于聚氯乙烯自粘保鲜膜(PVC)应标有“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炉加热”、“不得高温使用”等使用警示语 如保鲜膜标称可微波炉加热使用时,应标志“可微波炉使用”字样及加热方式、最高耐温温度等内容。   质检部门介绍,该标准最早定于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给予一定缓冲期,国家标准委将实施日期延期至2010年9月1日。如今第二次延期,因为行业部门表示现在还需要做相关的风险评估,企业没有相关的检测手段和设备,没法提供数据,造成标准无法执行。延期的信息近期将发布公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出售的保鲜膜可分为三类。一种是聚乙烯(PE)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包括在超市采购的半成品。第二种是聚氯乙烯(PVC)膜,也可用于食品包装,但对人体的安全性有一定影响。第三种是聚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用于包装熟食、火腿等。   走访市场 三无膜仍在卖   10月16日,记者在大学路北京华联超市发现,该超市有10多种不同品牌的保鲜膜、保鲜袋,价格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都标明了“食品用”,材质主要是聚乙烯(PE)膜,此外还有少量二氯乙烯(PVDC)保鲜膜。记者在朝阳路的一家超市发现,该超市的食品用保鲜膜多为PE材料。在走访南宁市多家超市、商场后,记者并未发现遭受使用安全争议的PVC材质的保鲜膜、袋。其中,90%的食品用保鲜膜、袋都为PE材质,或是HDPE(高密度聚乙烯)、LDPE(低密度聚乙烯)材质。大部分PE材质的食品用保鲜膜、袋都有“适用于冰箱或微波炉”、“加热时避免直接接触食物”、“含油多食物请勿直接包裹放入微波炉”等标识。   虽然各大商场超市对于销售中的食品用保鲜膜已经进行了明确标识,但是在部分熟食和水果销售摊位,用于包装遮挡食品的保鲜膜仍然来历可疑。甚至有的包装用保鲜膜属于三无产品。   在长堽路一家综合市场,记者看到市场内的切片装水果和熟肉制品都是用保鲜膜直接包裹包装的。在这些保鲜膜上,记者没有看到任何关于材质和用途的相关标识。大卷的保鲜膜直接卷在机器的卷轴上,只要有顾客需要,服务员就会麻利地撕下一块保鲜膜,直接覆盖在食品上。刚刚出炉的烤鸡烤鸭也是如此。当记者询问保鲜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时,服务员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现在市场上挺多商贩都用这种保鲜膜。150元钱就能买一大卷,应该没有什么危害。”服务员表示。   如何选购 市民有点“懵”   “一直以为保鲜膜都差不多,很少注意到还有包生食熟食、油脂非油脂之分,也不知道国家出台了新规定,以后得留个心眼了。”17日,正在超市选购保鲜膜的张女士说。   对于新标中保鲜膜的种种区分,记者随机问询了几位市民,得到的答复也多是“不清楚”。记者从超市一位女导购员口中了解到,很多市民选购保鲜膜时,还是按照购买普通食品的习惯,看日期、价格或是QS标志等。而对于外包装上标注的诸如“不能与高油性食品直接接触”等警示性文字大多没有在意。   记者就食品用保鲜膜的使用安全问题采访了20名市民,9成市民都表示没有专门关注保鲜膜的安全问题及其用途的细分,选购时多注重保鲜膜的规格和价格。南宁市民樊女士告诉记者,买保鲜膜主要是看大小,另外就是看它是否实惠实用,“能摆在超市里出售,就不会有安全问题吧?”   对于《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樊女士表示有困惑:“氧气透过率、二氧化碳透过率……这些东西太专业。希望保鲜膜标准早日出台,市民今后才能参考保鲜膜上特别标注的警示语,根据用途来判定购买什么品种的保鲜膜,让食品真正实现安全、健康。”   面对林林总总的保鲜膜品种,专家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耐高温的PE保鲜膜而不是PVC保鲜膜。并尽量避免食品与保鲜膜直接接触。同时,用微波炉加热食品时,尽量采用专门的微波炉加热器皿,避免用保鲜膜直接包裹食品加热。
  • 预制菜国家标准制定被列入2024年度计划
    3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建议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建议预制菜标准制定承担单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中国商业联合会、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全国畜禽屠宰质量标准创新中心。函的附件列出了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食品产品标准5项、酸处理淀粉等食品添加剂标准12项、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标准1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6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2项、毒理学评价方法与规程标准1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2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5项。 2024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 征求意见稿.doc
  • 国家标准委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办公厅(室),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做好2023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国家标准全覆盖,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标准,持续加大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二)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项目立项,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助力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强化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鼓励上下游相关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加强沟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撑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产业有序链接,国民经济高效循环畅通。(四)稳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加快我国技术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在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加快我国自主技术同步在国际国内应用。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五)强化国家标准有效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的协调配套,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安全底线。支持修订、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将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加快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标准管理模式创新,拓展国家标准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二、立项重点(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推进支撑法律法规实施、落实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和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1. 初级产品安全标准。包括: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2. 工业产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消费品化学安全、装饰装修材料安全、化妆品安全、五金制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锂电池安全、电子产品安全、机动车安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3. 资源环境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电磁兼容、生物安全、噪声限值等。4. 公共安全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业过程作业安全、工业粉尘防爆、储能电站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二)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纲要》提出的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2023年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和方向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1. 农业农村领域: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产业帮扶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等绿色农业与生态安全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农村领域标准。2. 消费品食品领域:消费品质量分级、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个性定制产品、智能产品、绿色产品、文具运动器材、眼视光、工艺美术等标准。婴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特殊群体重要消费品标准。饮料、调味品和肉禽蛋制品等食品质量标准。地理标志术语、分类、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加快重点消费品领域国际标准转化。3. 医疗健康领域:消毒用品、公共卫生、生物技术和中医药标准。高端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医疗防护器械等医疗器械标准。4. 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碳排放核算报告、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农业交通节能低碳技术、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等标准。风力发电、冷冻空调、压缩机、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5.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工业母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工程机械、储能装备等重点高端装备标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交叉融合领域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推进重点装备领域国际标准转化。6. 关键基础材料领域: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陶瓷、高性能纤维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标准。专用水泥、特种玻璃、再生塑料、特种分离膜以及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储氢材料等标准。7. 新兴技术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数字政府、IPv6、纳米、空间应用、微细气泡、超导等关键技术标准。8. 服务业领域: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中央厨房等生产性服务标准。智慧物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现代流通标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风险防控和消费者保护标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和适老化改造等生活性服务标准。旅游、文化、休闲康养、餐饮节约、赛事管理、体育用品、青少年体育,以及家政、物业等民生领域标准。9. 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准。文物保护、语言文字、地名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标准。10. 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公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政务服务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和碳排放、机关资产管理、机关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等机关事务管理标准。11. 公共安全领域:事故调查与分析、矿山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管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灾害风险防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普查、人工影响天气、个体防护装备等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标准。工业雷管、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安全标准。人像鉴伪、尸体检验、毒物分析、微量物证检验、声纹检验等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12. 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标准化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评价与改进、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数字运维等城市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13. 公益科技服务领域:地理信息、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气候品质评价、气候生态评估等标准。科普服务提供、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设备、科普服务评价等标准。14. 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开办、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风险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化教育等领域标准。(三)国家标准样品。绿色生态、农产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标准样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配套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通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应用的标准样品。三、申报要求(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技术委员会归口。(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范围之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并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前,应系统梳理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标准,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在采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区域性国际标准组织、其他国家标准化机构或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不得影响履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免费公开的法定义务。(五)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现行标准中,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涉及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相关新兴领域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制定外文版。(六)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制定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七)强化标准制修订协调。鼓励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修订、同步发布。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强化复审结果的运用,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国家标准优先立项。(八)国家标准立项采取分类评估方式。制定项目应当进行答辩,各有关方面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答辩等工作。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原则上无需答辩。(九)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集、遴选,或由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提出项目建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四、申报材料(一)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 标准体系表。申报单位应提交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规划近几年的标准化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标准体系表有变化可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更新维护。2.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选择“军民通用的标准项目”,并填写理由及协调情况。——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3. 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4. 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应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情况(给出配套标准清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等。5. 项目申报公文。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在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时,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三)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标准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标准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四)申报材料格式。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国家标准样品项目需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五)联系方式。1. 国家标准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程瑾瑞、庞晖010-82260708、82262842电子邮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邮编:100026 2.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徐大军、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邮编:100048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承担联系工作。联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电子邮件:huhuixun@samr.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五、项目管理 (一)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集中下达,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达一批。(二)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立项的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一并下达。其它外文版项目视情况每年集中下达不少于一批立项计划。(三)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技术委员会减少新项目申报。(四)项目下达后,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认项目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周期,规范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各关键环节工作。(五)加强对国家标准制定的管理。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当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需要延期项目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 国家标准委免费公开第二批国家标准
    p   5月8日,国家标准委通过“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免费公开第二批国家标准。这批公开的标准以方法类推荐性国家标准为主,共11975项,连同首次免费公开的9194项国家标准,目前已免费公开的国家标准共21169项,占全部国家标准约三分之二。 /p p   今年3月,国家标准委推出的“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截至5月7日,系统上线52天,访客数86.1万人次,总浏览量721.2万,标准在线阅读26.6万多次,下载15.1万多次。 /p p   为了进一步落实《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满足企业和社会对标准文本的急切需求,这次免费公开的方法类国家标准中,包括提供题录信息和文本在线阅读的非采标的标准6630项,只提供题录信息的采标标准5345项。 /p p   下一步,将在2017年底前分两批陆续公开其他推荐性国家标准。届时,国家标准委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所有非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 /p p /p
  • 2017年度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示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本批项目共96项,其中研制项目93项,复制项目3项。  国家标准委要求全国标准样品委员会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和实施计划,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样品研复制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任务。2017年度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汇总表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可按程序转为国家标准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的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2. 对标准样品作出规定新版《办法》对《标准化法》第二条的“标准样品”的用途做出了明确,标准样品和相关标准配合使用,用于测试、比对等活动。同时,明确标准样品的编号规则,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示例:GSB××—××××—F××—××××。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国市监标技规〔2021〕1号)中的编号规则保持了一致性。3. 明确制定国家标准的要求新版《办法》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标准立项评估、报批稿审核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严格要求标准制定周期,新版《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理原则,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4. 增加标准供给手段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标准的衔接,新版《办法》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新版《办法》指出,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5. 促进标准实施新版《办法》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宣贯和解释。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小结:从以上修订内容来看,此次修订符合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和疑点进行了明确,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办法》全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事业单位参编标准方式与作用一、参与条件企业受邀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起草的条件:(一)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二)企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三)企业产品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四)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求。二、参与形式(一)企业参与分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二)参与人员分类:编写人员(三)标准公开出版后的单位、人员排序原则:考虑对标准起草过程的参与程度。三、参与作用(一)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提升企业在政府、行业、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二)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原因!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或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更为甚者,参与企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三)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四)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遵守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壁垒的“利器”。(五)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是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一个参数的设定,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订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六)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七)企业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八)政府奖励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建设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1、政府奖励政府根据参与标准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2、政府鼓励(1)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2)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3)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九)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急剧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比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加强了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作为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订。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审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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