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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放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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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放射检测相关的论坛

  • 喜讯丨上海建科检验取得放射卫生甲级资质

    近期,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顺利通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评审,取得放射卫生甲级资质。[align=center][img=检验公司取得放射卫生甲级资质.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caba948a-d1f1-42cb-a247-5b690062ece7.jpg[/img][/align]检验公司在安全防护、卫生健康领域不断深耕,拥有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防检测与评估、工程安全咨询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资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的取得进一步完善了检验公司在放射卫生领域的技术服务能力,可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放射诊断、个人剂量监测、低本底αβ检测等业务,服务半径也将从上海扩大至全国。[align=center][img=检验公司取得放射卫生甲级资质2.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5c98fa77-9675-4516-943e-df60fa80d87e.jpg[/img][/align]面向未来,检验公司将持续发挥技术优势,在安全防护、卫生健康领域不断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为行业的发展贡献建科力量。[align=center][img=核医学SPECT和医用电子加速器.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wycimg/daf07f45-1204-4d89-9847-5e1e0297bd4e.jpg[/img][/align][align=center]核医学SPECT和医用电子加速器[/align][align=center]设备质控检测[/align]欲了解更多,点击进入[url=https://www.woyaoce.cn/member/T134136/][color=red]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color][/url][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分享】100多个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免费下载

    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nirp.cn/shownews.aspx?id=236GBZ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T181-200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3-2006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GBZT154-2006两种粒度放射性气溶胶年摄入量限值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2-2006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放射防护标准GBZ123-2006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4-2006含发光涂料仪表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5-2006 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6-2006医用诊断X射线个人防护材料及用品标准GBZ177-2006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78-2006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GBZ179-2006医疗照射防护基本要求GBZT180-2006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GBZT182-2006室内氡及其衰变产物测量规范GBZT184-2006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WS262-2006后装γ源治疗的患者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263-2006医用磁共振成像(MRI)设备影像质量检测与评价规范国标委发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检验方法公告 GBZ 165-2005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61-2004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T 155—2002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GBZ/T 152 —2002γ远距治疗室设计防护要求GBZ/T 151 —2002放射事故个人外照射剂量估算原则GBZ/T 149—2002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培训规范GBZ/T 148—2002用于中子测井的CR39中子剂量计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GBZ/T 147—2002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GBZ/T 146—2002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GBZ/T 145 -2002个人胶片剂量计GBZ/T 144 -2002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143—2002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42—2002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GBZ141-2002: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GBZ140—2002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GBZ139—2002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38—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7—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136—2002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GBZ134—2002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33—2002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132—2002工业γ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GBZ131—2002医用χ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医用χ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29—2002职业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Z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Z124—2002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1—2002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Z118—2002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Z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Z115—2002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17982-2000:核事故应急情况下公众受照剂量估算的模式和参数GBT18883-2002室内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 GBT17589-1998: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影像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16362-1996:体外射束放射治疗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1-1996: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53-1996:含放射性物质消费品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52-1996:一次性医疗用品γ 射线辐射灭菌标准GB16351-1996:医用γ 射线远距治疗设备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50-1996:儿童X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9-1996: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1996: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T16146-1995: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6145-1995:生物样品中放射性核素的γ 能谱分析方法GBT16143-1995:建筑物表面氡析出率的活性炭测量方法GBT16142-1995:不同年龄公众成员的放射性核素年摄入量限值GBT16141-1995: 放射性核素的α能谱分析方法GBT16140-1995:水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16139-1995:用于中子辐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T16137-1995:X线诊断中受检者器官剂量的估算方法GB14883.10-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铯-137的测定GB14883.9-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碘-131的测定GB14883.8-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钚-239、钚-240的测定GB14883.7-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天然钍和铀的测定GB14883.6-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镭-226和镭-228的测定GB14883.5-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钋-210的测定GB14883.4-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钷-147的测定GB14883.3-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 锶-89和锶-90的测定GB14883.2-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氢-3的测定GB14883.1-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总则)GB14882-94:食品中放射性物质限制浓度标准GB11924-89辐射安全培训规定GBT11743-1989: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GBT11713-1989:用半导体γ谱仪分析低比活度γ放射性样品的标准方法GB8821-1988磷肥放射性镭-226限量卫生标准GB6566-2000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WST 76-1996:医用X射线诊断影像质量保证的一般要求WST 75-1996:医用X射线诊断的合理应用原则WST234-2002:食品中放射性物质检验镅-241的测定WST189-1999: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T184-1999: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γ 能谱分析方法WS 177-1999:牙瓷中天然铀的豁免WS178-1999: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GB(T)4960.5-1996核科学技术术语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GB(T)4960.4-1996核科学技术术语放射性核素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nirp.cn/shownews.aspx?id=236

  • 【分享】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目录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批准日期实施1GBZ113—2006核与放射事故干预及医学处理原则GBZ113-2002、GBZ/T113-20022006-11-032007-04-012GBZ114—2006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4-2002、GBZ 135-20022006-11-032007-04-013GBZ115—2002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GB16355-19962002-04-082002-06-014GBZ116—2002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GB16356-19962002-04-082002-06-015GBZ117—2006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 117-2002,GBZ/T 150-20022006-11-032007-04-016GBZ118—2002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GB16358-19962002-04-082002-06-017GBZ119—2006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GBZ119—20022006-11-032007-04-018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22006-11-032007-04-019GBZ121—2002后装γ源近距离治疗卫生防护标准GB16364-19962002-04-082002-06-0110GBZ122—2006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防护标准GBZ122—20022006-11-032007-04-0111GBZ123—2006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23—20022006-11-032007-04-0112GBZ124—2002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7-19962002-04-082002-06-0113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GB16368-19962002-04-082002-06-0114GBZ126—2002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GB16369-19962002-04-082002-06-0115GBZ127—2002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GB17060-19972002-04-082002-06-0116GBZ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5294-20012002-04-082002-06-0117GBZ129—2002[td=1,1

  • 【转帖】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 1995年5月15日卫生部令第40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放射治疗卫生防护,提高放射治疗质量,保障患者、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放射治疗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辖区内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第四条 放射治疗工作场所的选址及其放射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和续建的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下称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其选址、设计进行放射卫生防护审核。第六条 放射治疗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下简称省级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实施放射卫生防护监测,并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发给放射工作许可证件。第三章 放射治疗装置第七条 放射治疗装置的防护性能及治疗质量有关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禁止生产、经营、转让、订购、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放射治疗装置。第八条 凡新研制和进口的放射治疗装置在临床试用、投产前,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治疗与放射防护检测、评价,并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监督合格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许可证件,方可临床试用、投产。第九条 放射治疗装置生产单位必须持有放射工作许可证件,并接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防护监督。第十条 购买、订购、无偿接受放射治疗装置的单位,必须向出售单位或者转让单位提交放射工作许可证件,任何单位不得向无有效许可证件的单位出售或者转让放射治疗装置。第十一条 放射治疗装置经调试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必须向省级以上放射卫生防护机构提交安装调试报告,并接受验收监测,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二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放射治疗场所和运行中的放射治疗装置进行定期放射防护检测,确保放射防护设施完好与放射治疗装置性能的稳定,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省级以上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实施放射防护监测。第十三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对经重大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放射治疗装置,必须按照国家卫生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验收,并经省级放射卫生防护机构确认符合规定指标后,方可继续使用。第十四条 放射治疗装置的订购合同、产品说明书、安装调试报告和维修、检测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到该装置报废后五年。第四章 工作人员第十五条 从事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物理和其他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及防护知识考核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放射治疗工作。从事放射治疗装置安装、维修和剂量测试工作的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有关防护知识及专业培训,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限定范围内的工作。第十六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放射治疗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监护以及专业技术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第五章 放射治疗的实施第十七条 对患者实施放射治疗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经病理学、细胞学明确诊断并经医生诊断确属放射治疗的疾患;(二)放射治疗医师提出治疗方案,经物理人员核定照射剂量,或由放射治疗医师会同物理剂量人员、临床医师共同制订有效的放射治疗计划;(三)放射治疗计划应当以高效治疗、减少正常组织损伤为目的,并应准确确定靶区位置与范围、照射剂量和时间。第十八条 对患者实施首次放射治疗前,必须由放射治疗医师临场指导摆位和实施其他有关检查、处理。第十九条 放射治疗应当对准靶区部位,确保靶区剂量达到预定治疗剂量,使患者治疗部位的正常组织、器官的照射剂量尽可能低,并对患者的非治疗部位采取有效的屏蔽防护措施。第二十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实施放射治疗过程中无关人员进入放射治疗室。第二十一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的放射治疗档案和治疗记录应当长期保存,并建立保管、借阅制度。第二十二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必须在放射治疗室和候诊室内张贴放射治疗安全防护知识等有关注意事项。第二十三条 凡有放射治疗装置的单位,都必须配置技术性能合格的剂量检测仪器和其他必要的质量保证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方法和频度对放射治疗装置和其他有关设备的射线能量、输出量、治疗线束和其他有关性能分别进行检测,并依照国家规定接受放射卫生防护机构的监测。第二十四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的放射治疗剂量测量仪,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送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或者法定的标准剂量实验室检定。第二十五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及时发现、处理放射治疗所致的放射损伤。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二十六条 放射治疗工作单位应当设置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工作负责人,建立、健全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管理规定制度,制订与组织实施本单位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方案,并将实施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治疗质量保证的情况,作为考核业绩的重要内容。第二十七条 省级以上放射卫生防护机构,根据其职责负责管辖区内的放射治疗卫生防护与质量保证计划实施中的监测、评价。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给予处罚。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的“放射治疗”装置在指由放射治疗专用的射线装置(如医用电子加速器、中子治疗仪、深、浅部X射线治疗机等)或者由装(配)有密封型放射源的放射治疗专用的装置(如钻一60治疗机、后装机等)所发生的电离辐射装置,对人体的疾思部位进行照射治疗的过程;它包括密封型放射源在人体外的远距离治疗和在人体腔内组织间的近距离治疗,不包括核医学实践中的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治疗和放射性敷贴治疗。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

  • 职业卫生检测

    职业卫生检测中标准物质必须要买有证书的成品还是可以自己配置???

  • 放射卫生评价人员应该申请什么职称啊

    从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还有医用x射线机性能检测和机房防护检测,应该申请什么方向的职称呢?应该是工程师,但是只有环境保护专业比较接近,但是环境保护专业里面好像都是水气固声,唯独没有辐射……求教

  • 职业卫生检测板块建议

    现在职业卫生检测越来越多了,是不是可以建立个职业卫生检查板块。。。论坛都有环境监测,食品检测板块,职业卫生可以考虑开个板块。。。现在职业卫生检测都慢慢变多了。。。

  • 职业卫生检测还需要CMA资质么?

    我们现在准备扩职业卫生检测资质,这个需要CMA资质么?国市监检测【2019】206文件里面明确了“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不需要CMA资质,但是这个“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有点含糊不清,职业卫生评价服务肯定明确不需要CMA了,但是职业卫生检测到底需不需要呢?另,我单位已有其他领域的CMA资质,是否可以扩项申请的时候直接向卫健委申请,不用理会市场监管局?

  • 【分享】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分类号】 4071068403 【标题】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41224 【实施日期】 841224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卫生监督、检疫 【文号】 【名称】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 【题注】                 全文               1.引 言   1.1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1.2从上述宗旨出发,对电离辐射源的使用必须将其产生的照射给予适当限制,从而防止发生对健康有害的非随机效应,并将随机性损害效应的发生率降低到认为可以接受的水平。  1.3本标准适用范围   1.3.1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   1.3.2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   1.4在1.3所列范围内进行与防护有关的设计、监督、管理时,必须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1.4.1实践的正当化:产生电离辐射照射的任何实践要经过论证,或确认该项实践是值得进行的,其所致的电离辐射危害同社会和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相比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拟议中的实践不能带来超过代价(包括健康损害代价和防护费用的代价)的净利益,就不应当引进该项实践。   1.4.2放射防护最优化:应当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以放射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以期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净利益,从而使一切必要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1.4.3个人剂量的限制: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1.5凡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均应设立专职防护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放射防护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防护监测数据或资料,并接受该地区放射卫生防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1.6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加强安全和放射防护知识的教育,并定期进行考核,使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放射防护的各种标准和规定,有效地进行防护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要经过放射防护部门的考核,领取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放射工作。   1.7各省、市、自治区及有关部门,可根据本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 2.放射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   2.1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是指一年工作期间所受外照射的剂量当量与这一年内摄入放射性核素所产生的待积剂量当量二者的总和,但不包括天然本底照 射和医疗照射。   2.2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剂量限制要考虑随机性效应和非随机性效应。同时满足以下两种限值:   2.2.1为了防止有害的非随机效应,任一器官或组织所受的年剂量当量不 得超过下列限值。 眼晶体 150mSv(15rem其他单个器官或组织 500mSv(50rem)   2.2.2为了限制随机性效应,放射工作人员受到全身均匀照射时的年剂量当量不应超过50mSv(5rem)。当受到不均匀照射时,有效剂量当量应满足下列不等式:  ∑T WT HT ≤50MSv(5rem)  式中:    HT——组织或器官(T)的年剂量当量,mSy (rem)    WT——组织或器官(T)的相对危险度权重 因子(见附录F)    ∑T WTHT ——称有效剂量当量,用HE 表示   2.3放射工作人员一年中摄入放射性核素的量,不应超过附录B列出的年摄入量限值(ALI)。   2.4为了便于监测和管理,推导出工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导出浓度。见附录B。在不超过年摄入量限值和符合2.6款的基础上,其浓度可依据实际的摄入量而增减。   2.5在内外混合照射的情况下,满足下列不等式和2.2.1及2.6的要求可以认为不会超过所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剂量限值。       HE         Ij   (---------)+∑----≤1          -1    ALIj     50mSv• 年   式中:     HE——外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当量               -1     ∑T WT HT ,mSv年                       -1    Ij ——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Bg年    ALIj——放射性核素j的年摄入量限值,Bg          -1         年          -1     50mSv年 ——放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当 量限值   2.6在一般情况下连续3个月内一次或多次接受的总剂量当量不要超过年剂量限值(2.2至2.5段)的一半。   2.7放射工作条件的分类:为了便于管理,将放射工作条件分成三种 甲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有可能超过15mSv(1.5re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要有个人剂量监测,对场所要有经常性的监测,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受照剂量和场所监测档案。   乙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15mSv(1.5rem)。但有可能超过5mSv(0.5re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的场所,要定期进行监测。要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受照射剂量档案。   丙种工作条件:一年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很少可能超过5mSv(0.5rem)对于这种工作条件的场所,可根据需要进行监测,并作记录.。   2.8在正常的运行过程中有时会发生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少数工作人员接受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对这种照射必须事先经过周密的计划,由本单位领导及防护负责人批准,其有效剂量当量在一次事件中不大于100mSv(10rem),一生中不大于250mSv(25rem)并满足2.2.1款的要求。接受这种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的有效剂量当量应有医学观察并详细记入个人剂量和健 康档案。   2.9从事放射工作的孕妇、授乳妇(仅指内照射而言)及16~18岁的实习人员,不应在甲种工作条件下工作,不得接受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   2.10从事放射工作的育龄妇女所接受的照射,应严格按均匀的月剂量率加以控制。  2.11未满16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 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求《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这本书的电子档!谢谢谢谢[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41612256871_3105_3883772_3.pn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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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这本书的电子档,万分感谢????????[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11559327971_9783_3883772_3.png[/img]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作为资料保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央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和卫生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年第21号公告精神,为切实加强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续展及换证的范围与方式(一)范围。1.卫生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2.资质认定职责现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乙级及以下机构)。(二)方式。年检续展及换证工作采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愿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工作原则上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的相关要求开展。经审核合格的,由安全监管部门换发统一印制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二、年检续展及换证程序(一)甲级机构。1.申请单位应当于2011年9月15日前向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中,浙江省的3家甲级机构向浙江省卫生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见附件1)提交下列材料:(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申请表(见附件2);(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3)申请单位简介;(4)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5)现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6)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名单;(7)实验室有关资料;(8)相关仪器设备清单;(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总结报告。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由材料接收者和申报者双方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年检续展及换证材料接收单》(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一份交申请单位,另一份存档备查。3.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材料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纠正。4.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核,主要复核内容如下:(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能力;(2)仪器设备种类、数量、性能等是否满足工作需要,运行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进行了计量鉴定,使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3)是否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开展工作;(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规范;(5)是否履行了技术服务合同的条款;(6)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7)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8)技术服务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9)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或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认为需要复核的其他内容。5.现场复核后,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审核结论(分为“审核合格”和“建议整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见附件4),并于10月2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6.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审核合格”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进行综合审查并结合必要的抽查,作出决定意见。7.对于初步审核结论为“建议整改”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在接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下达《整

  •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今日正在招聘,职业卫生评价师,坐标,高薪寻找不一样的你!

    [b]职位名称:[/b]职业卫生评价师[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职责:1.进行职业卫生现场调查。2.职业卫生评价检测的现场协调。3.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编制及修改。4.专家评审的参与及协调。5.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的出具及档案整理。6.领导安排的技术支持等工作事宜。任职资格:1.专科及以上学历,材料类、预防医学类、化学类、环境类、安全、放射、机械、暖通、能源与动力工程等相关专业;2.职业卫生工作经验1年以上。3、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4、善于沟通思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b]公司介绍:[/b] 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现有仪器设备投资1200万,员工130人,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同时建成了苏州市环境与职业卫生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大学,中国科技大学苏州研究院、苏州科技学院产学研基地及大学生就业基地。公司建有金属、有机、生物、理化分析、垃圾成分分析、危废鉴别分析、辐射检测7大类的检测实验室。配备了目前世界最顶尖的检测仪器,包括...[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77310]查看全部[/url]

  • 职业卫生二硫化碳检测

    职业卫生二硫化碳检测,用hp-5柱子,fpd检测器,标曲是按照国标方法配制的,为什么不出峰呢?还是我的条件不对?检测器进样口200,柱温120。新手求指教

  • 中国CDC职业卫生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有参加这个能力验证的朋友吗?http://www.xici.net/d169436193.htm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2012年工作安排,本所将开展2012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考核的项目为甲醇(硅胶管)和正己烷(活性炭管)。二、本次考核交纳项目费用共计1000元/单位(包括样品费、证书费、邮费及管理费),不计参加项目数。三、请各单位确定参加考核的项目,于2012年 5月30日前将确认单(见附件)及交费凭据传真至本所。本所将于2012年6月上旬通过快递方式统一发放考核盲样,各参加单位在1个月内(以考核样品寄出日起)进行检测,反馈检测正式报告和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四、在对结果汇总分析后,本所将进行考核工作总结,并对检测结果在参考值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向相应单位发放合格证书。五、联系方式联 系人:潘亚娟 张 敬联系电话:010-83132583传 真:010-83132055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邮 编:100050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帐 号:0200003109089196155开 户 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附件:2012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项目确认单二○一二年五月九日附件:2012年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能力考核项目确认单序号项目名称参加确认1硅胶管中甲醇含量测定2活性炭管中正己烷含量测定请在参加项目后相应空格内填“是”,其他的填“否”。单位全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系 人: 手机: 联系电话(含区号): 传真: Email地址 : 重要提示:1、以上各项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清晰,盲样的邮寄、合格证书的颁发等[color=bl

  • 职业卫生草酸检测

    职业卫生草酸检测

    最近检测职业卫生的草酸,GBZ/T300.114标准要求用阳离子柱检测,我的仪器是万通[font=宋体]850 Professional IC,阳离子柱是[font=宋体]Metrosep C 6-150/4.0,流动相是4.0mmol/L的硝酸0.9mL/min,有做过的大咖指导一下这个柱子型号和条件,可以做吗,还是换成标准要求的流动相,求求大佬指教[img]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2.gif[/img][/font][/font][img=,540,16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2/202212171717143717_5810_5449254_3.png!w540x162.jpg[/img]

  • 【转帖】卫生部:含放射物菠菜浸泡10分钟后清洗可消除污染

    卫生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所长、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主任苏旭研究员在会上表示,日本核事故废水目前对我国近海没有影响,蔬菜上的污染清洗三次就可以降低到90%以下。   卫生部门近期从北京、浙江等地的菠菜、莴笋叶等蔬菜抽检中发现了极微量的放射物,对此,苏旭称,通过最近的实验证明,把检测到放射性碘-131的菠菜放到水中浸泡10分钟左右,再清洗一次之后就检测不到碘-131了。“微量的情况下清洗一次,能够降低到50%左右,清洗三次就可以降低到90%以下,因此,目前是很微量的污染,并且可以清洗掉,大家不必要恐慌。”  苏旭说,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空气中有微量放射性物质碘-131存在。由于空气当中的放射性物质沉降到地面,会污染地面上露天生长的蔬菜。雨雪天会加速沉降,所以地面污染加重,但由于空气当中的放射性物质也是极其微量的,沉降下来的也极微量。据苏旭透露,现在检测到蔬菜表面沾染的量非常微弱,每天食用一公斤这样的蔬菜,产生的辐射剂量负担相当于天然辐射本底一天量的千分之一到三左右。

  • 原子吸收(职业卫生检测)

    做职业卫生检测,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石墨炉法测铅,基体改进剂到底用磷酸氢二铵好还是磷酸二氢铵好呢?

  • 职业卫生采样员中的出路---检测老菜鸟的面试总结

    [align=center][font=宋体]职业卫生[/font][font=宋体]采样员[/font][font=宋体]中的出路[/font][font=宋体][font=Calibri]---[/font][font=宋体]检测老菜鸟的面试总结[/font][/font][/align][font=宋体]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在检测领域还属于比较小众的,很多学化学或者环境的应届生毕业之后通常会进入环境检测公司而非职业卫生检测咨询公司,而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中关于采样和现场检测又与环境检测有很大不同,并且复杂程度超过了环境检测,并且职业卫生检测需要卫健委组织的考试通过才能上岗,所以就造成了职业卫生检测领域缺少人员,而缺少的人员又不能通过短期的培训上岗。[/font][font=宋体]本人目前负责了一家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咨询公司的面试人员的工作,最近面试了一些职业卫生的检测人员,一些环境检测的人员还有一些应届生。[/font][font=宋体]以前从事过职业卫生的检测人员有三种,一种是有证,有经验,做过现场调查,检测方案,出过职业卫生检测的报告,有些甚至出过职业卫生评价的报告。一种是无证,有经验,做过现场调查,检测方案,但是没有做过职业卫生检测的报告,一种是无证,只出过现场采样,没有做过方案,不会自己识别和调查。[/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以上三种人,第一种我是认为可以作为采样部的主管,除了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采样和出具报告的工作,还需要能安排人员,设备等,等于说要进行综合的管理。而面试的四个人彷佛都没有管理经验,也不愿意承担这方面的工作,甚至认为这是附加任务。第二种,我是认为可以直接当作采样组[/font][font=宋体]“正式”员工,除了必要的上岗培训和通过卫健委的考试,只需要进行公司内部的[/font][font=Calibri]Lims[/font][font=宋体]系统的培训,并且有[/font][font=Calibri]word[/font][font=宋体]和[/font][font=Calibri]Excel[/font][font=宋体]的能力去学习并完成出具报告。但是面试的几个人彷佛不约而同的认为出报告应该是专职人员负责。第三种面试的人我认为仍需要大量的培训,我只能在试用期把他们当作应届生,因为现场调查和出具报告仍需很长的路要走。但是他们对于这种状态好像也不是很满意。所以基本上从事过职业卫生检测的人员除了之前进来公司的,几乎没有新人员进入。[/font][/font][font=宋体]环境检测人员,这里也分两种,一种是对环境采样比较精通,从事过环境采样的采样主管或者组长,能够独立带队,能够负责调查,能够安排人员。一种是对环境采样也有点半通不通的样子。第一种我认为需要经过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只需要自己能够单独负责职业卫生一整套流程后,就有机会胜任本公司采样部主管的位置,但是新过来入职的几位也都是做了最多一个星期,认为能力发挥不出来,自己还要学很多东西,就离开了。另外一种则是也只能当作应届生进行处理,当然,工资待遇也给的一般。[/font][font=宋体]最后就是应届生,从一个从未接触过职业卫生的人员进入这个行业,我认为最短的学习期限是一个月,最长的期限是三个月,一个月的培训和实际出去采样到能够独立进行实际上还是有些吃力,但是三个月,只要是一个能够大学毕业出来的人都能够正常进行,虽然有些错漏,但总能独立操作。[/font][font=宋体][font=宋体]最后总结一下,职业卫生采样的出路其实挺窄,要求的能力和经验也很重要,如果不是后面下定决心要闯一下,还是别做职业卫生采样,因为除了转安评好像也没有更好的路了,环境至少还可以转疾控、洁净室等其他行业,职业卫生采样去任何一家[/font][font=Calibri]CMA[/font][font=宋体]公司都几乎要从头开始。再加上现在职业卫生门槛还是有些高,曾经也面试过一个做过很多年职业卫生采样经历的一个,从江苏过来广州后说做职业卫生的公司很少。所以除了下定决心在职业卫生上做出一番成绩的,其他不建议来职业卫生来镀金。[/font][/font][font=Calibri] [/font]

  • 【求助】(已应助)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16项职业卫生标准(共86个,本人有70个)

    卫生部2004年共发布职业卫生标准86项,加上2002年发布的2项,共88项.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GBZ 162-2004 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 GBZ/T 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GBZ/T 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肼类化合物 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族胺类化合物 GBZ/T160.7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硝基烷烃类化合物 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GBZ/T160.7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杂环化合物 GBZ/T160.7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磷农药 GBZ/T160.7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氯农药 GBZ/T160.7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氮农药 GBZ/T160.7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药物类化合物 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炸药类化合物 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生物类化合物 另外: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的采购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的采购

    各位老师:这些仪器能在哪个网站上查到相关的报价??对于各位老师给予回复,先提前致谢!!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仪器设备明细序号仪器名称1CT计量仪专用电离室2DSA性能检测模体3SPECT性能测试模体4X射线剂量仪5X射线质控检测工具6标准充水模体7放疗剂量仪/电离室8千伏(kVp)测量仪9热释光测量装置10乳腺X射线kVp测量仪11乳腺摄影剂量仪12乳腺摄影性能检测模体13扫描水箱(具备两维以上扫描水箱)14数字式X射线曝光时间测量仪15数字式乳腺X射线曝光时间测量仪16体部检测模体17头部检测模体18性能检测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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