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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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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相关的资讯

  •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规范发布
    关于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2012)等认可规范的通知   相关认证机构:   经批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准则《能源管理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2012)和认可指南文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CNAS-GC19:2012)。同时,为了明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标识管理要求配合修订了《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CNAS-R01)。   上述三项认可规范文件将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认可规范文件电子版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请相关认证机构及相关人员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2年11月23日
  • 《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对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位委员、通讯成员及各有关单位: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正在实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国家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编号:20100251-T-469)。现将《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意见反馈表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反馈表的电子文本于2013年6月28日前发送至标准起草组。   联系人:李燕   电话:010-67105238   电子邮件:liy@cnas.org.cn。   附件:   1. 《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2.编制说明.pdf   3.意见反馈表.pdf  2013年5月21日
  • BINDER成功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BINDER已在今年取得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这意味着公司在合理使用和节约能源方面已达到了较高标准,并积极地促进了环境保护。 能源和环保负责人Jens Breitkopf "这类认证其实意味着一份荣誉与责任,因为认证的要求非常严格。然而,我们绝不能在取得这一成功之后便停滞不前,还需要继续往取得下一次认证而不断努力。这意味着:必须遵循ISO50001和14001持续不断地改进!" 其成功的基础在于由管理层指定可认证的管理系统以及在能源和环保方面对管理政策进行拓展。对于每一项计划中的、有期限的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提供所需的资源已在公司内部对此进行沟通。在实施单个措施期间和之后,对这些措施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加以纠正,以持续实现指定的目标。 举一个实例,公司在 2021年9月完全转向绿色电力,这意味着每年可减少6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这项措施是由管理层发起的,这意味着设定了目标并制定了相应的预算。无数的过程以类似的方式启动,其目的都在于节约能源、更高效地使用能源以及保护环境。其他相关的实例还有为光伏系统购买电池储能装置,启用这类装置可以储存多余的太阳能并在电力高峰期使用。此外,BINDER的所有照明灯正在逐步转换为LED灯。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激励所有员工承担个人责任,并积极鼓励他们节约能源。副总裁 Peter Wimmer:“我们的使命是为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做出重大贡献——这自然包括环境保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多年来一直在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加可持续发展、更加绿色。自 2005 年以来,我们几乎一直在使用地热能源供暖,从去年开始,我们已经 100% 改用可再生电力。此外,我们目前正在扩大我们的光伏系统,建成后将成为图特林根地区最大的光伏系统。这将使我们能够自主生产部分电力。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进。因此,这些认证是我们自然而然会迈出的一步,我们为此感到骄傲!”
  • 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01:2015新版标准正式发布
    ISO14001作为世界上首个被广泛采用的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现已帮助全球超过300,000家组织提升其环境绩效。目前,该标准经过了自1996年正式发布以来的首次重大改版,新版标准已于9月15日正式发布。 新版标准可确保其能够继续帮助组织改进业务流程、节约成本和应对未来的环境挑战。来自70多个国家/地区的环境专家参与了本次改版,改版后的标准融入了一系列更新内容,旨在帮助组织处理不断变化的业务状况--从气候变化到供应链管理。 ISO14001为组织提供了一个框架,使其能够在业务不断发展增长的同时,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浪费、节约能源。ISO14001还能帮助企业更具创新性、改进管理体系流程、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增强企业在投资者、客户和公众眼中的信誉度。最终,这一新标准将帮助企业与环境领域的变化保持同步,确保其始终处于领先地位。 正如BSI可持续发展市场开发总监DavidFatscher所言:“组织可能容易忽视那些对成功的环境管理至关重要的因素。ISO14001能够帮助企业将最迫切的问题置于首要位置,帮助他们满足环境要求、提升效率和环境绩效。标准的设计初衷是帮助组织既保持商业上的成功,又不会放弃履行其环境责任。”对ISO14001的变更包括: 新的高阶结构(HLS)采用所有管理体系标准通用的术语、定义、标题和正文,以便在实施多个管理体系时实现轻松整合 对于高级管理层而言,是进一步确保将环境管理纳入核心业务流程和目标的新机会 重新聚焦组织面临的风险(例如: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和这些风险所带来的机遇(更高的资源能效) 对组织环境的新思考,帮助他们了解所处环境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还要了解环境问题(例如:气候变化)对企业自身的影响。 自新版标准发布之日起,现有认证客户将有三年时间从2008版过渡到新版标准。BSI现已开发了一系列转版工具包、服务和课程,助力组织实现平稳过渡。来源:中国科技网
  • 英国标准协会推出最新能源管理标准服务
    全球权威的认证机构英国标准协会(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简称BSI)近日宣布在全球推出基于首个国际公认的能源管理标准ISO 50001的服务。该标准能够帮助组织提高盈利能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进一步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ISO 50001将帮助各种规模的企业了解各个工作流程的基准能源使用量。该标准的制定旨在实施降低能耗的行动计划、实现目标和能源绩效指标,并识别、优先处理和记录各种能源绩效改善机会,从而实现节约。   各种全球性威胁、“十二五”期间我国确立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6%和单位GDP碳排放强度下将17%的目标,以及《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有利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源立法与环境立法的相继颁布和实施,都推动了该标准的制定。通过实施该标准,各种规模的企业不仅有潜力实现大幅财务节约,还可以通过声明提升其可持续发展的承诺,提高他们的声誉。   该标准是由来自世界各地60多个国家的能源管理专家花费数年时间共同建立起来的标准框架。预计该标准将取代BS EN 16001,考虑到两个标准相似之处,这将不会对欧洲标准的当前用户造成任何困扰。   BSI标准部总监迈克洛表示:“ISO 50001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全新的全球性标准。目前,全球各地的企业都在设法解决不断上升的能源成本,同时面临更加严苛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政府法律,该标准将为这些企业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该标准明确规定了能够让任何组织立即开始节约资金的流程与实际操作手段。BSI将在全球为这些企业提供包括标准、培训、认证、软件以及一个用于节能验证的风筝标志在内的一揽子全套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据介绍,ISO 50001适用于处于任何地理位置、文化环境或社会条件的所有类型的组织。
  • GB/T 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国家标准解读
    标准制定背景国家标准GB/T 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的修订计划于2020年1月立项,项目编号20194247-T-469,为等同采用ISO 19011:2018 Guidelines for auditing management systems,已于2021年1月完成报批,2021年8月20日正式发布。管理体系是组织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管理体系要素规定了组织的结构、岗位和职责、策划、运行、方针、惯例、规则、理念、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过程。一个管理体系可以针对单一的领域或几个领域。同时,组织也可以建立和保持多种不同的管理体系,每种管理体系用于不同领域。随着国内外企业管理水平和相关方需求期望的不断提高,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很多组织已经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并不断新增其他管理领域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数量增多和要求提高,使得对各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评价变得尤为重要。该标准将有助于管理体系审核的有效进行,在不同体系之间实行审核过程的统一方法。国际上,ISO为了帮助全球需要进行审核活动的组织,于2002年10月首次发布了ISO 19011:2002《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标准,2011年发布了第二版ISO 19011:2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我国分别于2003年、2013年等同采用了这两个版本的国际标准,并发布实施。2018年7月,ISO发布了第三版ISO 19011:2018《管理体系审核指南》。国际标准ISO 19011:2018的修订,顺应了管理体系数量的增长和近期修订的ISO 9001、ISO 14001等重要管理体系标准带来的新变化。管理体系的审核需要反映这些管理体系标准修订的新动向,也需要与新发布或正在制修订中的新管理体系标准相容。新版标准将帮助我国在审核领域与各管理体系标准的最新发展保持同步,与国际上审核领域新原则、新概念、新要求保持同步,促进组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标准主要内容1、标准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需要策划和实施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外部审核或需要管理审核方案的所有组织,主要侧重于内部审核(第一方审核)和由组织对其外部供方和其他外部相关方所进行的审核(第二方审核),也可用于第三方认证以外的外部审核。表1 不同类型的审核第一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第三方审核内部审核外部供方审核认证和/或认可审核其他外部相关方审核法律、法规和类似的审核 2. 主要技术内容该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审核原则、审核方案管理和管理体系审核实施,以及评价参与审核过程的人员能力的指南。这些活动涉及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审核员和审核组。2.1 审核原则审核原则保证审核结论可靠的前提。本章主要阐释了诚实正直、公正表达、职业素养、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的方法、基于风险的方法等7项审核原则。其中,基于风险的方法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原则。2.2 审核方案的管理审核方案的范围和程度应基于受审核方的规模和性质,以及拟审核的管理体系的性质、功能、复杂程度、风险和机遇的类型以及成熟度等级。还应特别注意重要职能外包或存在多个地点/场所的情况。本章还列举了审核方案应包括的信息,其中包括本次修订新增的“与审核方案有关的风险和机遇及应对措施”以及审核类型等信息。图1 审核方案的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本标准第5章“审核方案的管理”构成了一个PDCA循环。这个PDCA循环的策划阶段包括确立审核方案目标、确定和评价审核方案的风险和机遇、建立审核方案。本章提供了确定目标、风险和机遇时可考虑哪些方面的因素及其示例。建立审核方案主要论述了审核方案管理人员的作用和职责、审核方案管理人员的能力、确立审核方案的范围和详略程度、确定审核方案资源。实施审核方案环节阐述了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在实施计划和协调方案内的所有活动时需完成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定每次审核的目标、范围和准则,选择和确定审核方法,选择审核组成员(第7章介绍了审核组成员需要的能力),为审核组长分配每次的审核职责、管理审核方案结果,管理和保持审核方案记录。在监视审核方案环节,审核方案管理人员应对审核目标是否实现等结果进行评价,而审核发现等一些因素可能表明需要修改审核方案。评审和改进审核方案是第5章PDCA循环的处置阶段。从审核方案评审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则是审核方案改进的输入,即在未来确立审核方案目标时考虑以往审核方案的结果。2.3 实施审核这一章为作为审核方案一部分的审核活动的准备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实施审核的过程也构成了一个PDCA循环,其策划阶段的审核的启动、审核活动的准备与第5章的实施审核方案衔接。上一章的活动由审核方案管理人员负责,本章活动的责任人则是指定的审核组长。审核的启动主要包括与受审核方建立联系、确定审核的可行性等活动。审核活动的准备包括成文信息评审、审核的策划、审核组工作分配、准备审核所需的成文信息。评审受审核方的成文信息是为了了解受审核方的运行、成文信息概况,以便于审核策划。审核的策划应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并包括或涉及审核目标、范围、准则等具体内容。审核活动的实施主要包括为向导和观察员分配角色和职责、举行首次会议、审核中的沟通、审核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访问、实施审核时的成文信息评审、收集和验证信息、形成审核发现、确定审核结论、举行末次会议。审核信息的可获得性和访问是本次修订的新增内容。由于对虚拟位置/场所的审核日益普遍,在何处、何时以及如何访问审核信息是选择审核方法的重要决定因素。图2概述了从收集信息到得出审核结论的典型过程。实施审核时的成文信息评审也属于一种收集信息的方法,其他方法包括访谈、观察等。通过对照审核准则评价审核证据来形成审核发现。当审核计划有规定时,具体的审核发现应包括符合事项和良好实践以及相应的支持证据、改进机会和对受审核方提出的任何建议。对审核发现的评审帮助形成审核结论。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分发主要阐述了审核报告应包括及可包括的要素。审核活动的实施、审核报告的编制和分发构成了本章PDCA循环的实施阶段。从审核中获得的经验教训可为审核方案和受审核方识别风险和机遇,所以第6章PDCA循环的检查阶段“审核的完成”,以及如有审核后续活动,为第5章的监视审核方案提供输入。2.4 审核员的能力和评价这一章详细论述了审核员应具备的个人行为素质以及应用通用、特定知识和技能的能力,能力的获得、保持和提高,以及对审核员能力的评价过程。2.5 审核员策划和实施审核的补充指南该标准在附录中提供了审核员策划和实施审核的补充指南。本次修订新增了对一些新概念如何进行审核,例如如何审核组织环境、领导作用与承诺、合规和供应链。本次修订还引入了“虚拟审核”的概念,即审核使用在线环境开展工作或提供服务的过程。虚拟审核遵循标准的审核过程,同时应考虑适当的技术要求、审核员能力要求及一些注意事项。3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 审核原则新增基于风险的方法;b) 扩充了管理审核方案的指南,包括审核方案的风险;c) 扩充了实施审核的指南,特别是审核策划部分;d) 扩充了审核员的通用能力要求;e) 调整了术语,以反映过程而不是对象(事物);f) 删除了包含审核特定管理体系专业能力要求的附录;g) 扩充了附录A,以提供审核(新)概念的指南,例如组织环境、领导作用与承诺、虚拟审核、合规和供应链。
  • SGS CEM & CMVP培训: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效
    CEM & CMVP培训: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效      -- SGS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论坛   中国广州2011年9月22日电 /美通社亚洲/ -- 近日,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SGS)在广州举办了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论坛,该活动得到了英国驻广州领事馆大力支持。能源管理精英论坛旨在为国际注册能源管理师(下简称CEM)和国际注册能效评估师(下简称CMVP)学员提供一个高端的交流平台,洞悉国内外最新的行业动态,推动前沿节能技术传播与应用,分享企业人才参与能源管理培训后的实战硕果,标志着SGS推行的通行国际的CEM和CMVP两个高端培训课程初见成效,它使企业从能源管理理论培训到现实成果,为SGS继续为国内企业开拓更多培训课程和为企业源源不断提升技术能源管理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SGS华南区首届能源管理精英会嘉宾合影   英国气候变化和能源部部长Phil Wynn Owen先生致辞   SGS中国区环境服务总监薛建先生、英国气候变化和能源部部长助理Phil Wynn Owen先生,分别代表主办方和支持方致辞。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973项目首席科学家、能源管理专家华贲先生,做了以“十二五能源形势及珠三角低碳发展机遇”为主题的精彩开篇 来自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霍尼韦尔(天津)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节能技术提供方分享前沿的节能技术。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作为用能单位企业代表在会上做了精彩分享。当天精英论坛探讨和分享的话题涉及十二五企业面临的节能减排形势分析、节能新技术、企业能源管理的实际经验等等。   薛建总监表示,站在巨人肩膀,SGS凭借着超过130多年的第三方检测认证经验和高瞻远瞩的发展战略,很早就开始了能效与低碳领域的研究和服务开发,这次SGS举办的活动能得到英国驻广州领事馆的大力支持并分享英国成熟的技术和经验,体现了我们双方在节能减排领域共同的理念和追求,我认为此次活动意义深远,有助于我们各方共同努力促进能效与低碳人才培养和技术的推进。   在中国,社会各行各业节能意识不断强化,对节能管理水平提升需求不断上升,能源管理人员短缺成为十分突出的问题,尤其是那些高耗能行业,如钢铁、化工、建材、建筑和纺织等行业。由于预见中国企业将面临能源管理培训人才短缺和培训可能良莠不齐的现状,SGS早在就2008年把CEM引入中国,到目前为止已为企业培养了数百位注册能源管理师进而把知识用于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据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对其会员单位拥有CEM并行使管理前后的统计,注册能源管理师帮助企业有效节省能耗的比例在5~20%之间。继CEM培训项目后,SGS又在2009年引进了CMVP注册能效评估师课程,该课程的学员可以根据国际规程,客观地评估各种节能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保障节能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有利于企业用户和节能改造方就节能效果评估达成一致,也极大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推广。这两个能源管理培训的高端课程,为企业走上节能减排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带来了福音,颇受企业青睐和好评。   SGS始终致力于以专业检测认证技术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共赢,2011年适逢SGS集团生根中国20周年,回顾这二十年历程,SGS秉承诚信的价值观,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低碳和能效领域解决方案的开拓正是体现企业战略发展成功和为中国发展贡献自身技术力量,我们为政府和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包括能源审计、节能量监测和验证、能效评估、能源管理培训、各类耗能系统现场及实验室测试等传统服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盘查、碳足迹等新兴服务。   相关链接   关于SGS   SGS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是公认的质量和诚信的全球基准,拥有67,000多名员工、1,250多个分支机构和实验室,服务网络遍及全球。   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SGS集团和隶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中国标准技术开发公司共同建成于1991年的合资公司,在中国设立了50多个分支机构和几十间实验室,拥有9,000多名训练有素的专家。   SGS的服务能力覆盖农产、矿产、石化、工业、消费品、汽车、生命科学等多个行业的供应链上下游。近年来,我们在环境、新能源、能效和低碳领域不断创新、锐意进取,致力于以专业的检测和认证服务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和谐共赢,为国内外企业、政府及机构提供全方位可持续发展解决方案。   作为优秀的企业公民,SGS始终以负责任的态度经营企业、回馈社会。如在甘肃贾家屲地区援建校舍并长期派驻支教员工,切实改善当地教育条件 对办公场所进行能效评估和改造,减少碳排放 并在全国各分支机构持续开展捐资助学、扶贫帮困、赈灾救危、保护环境等公益活动。   凭借卓越的服务和可持续发展实践,公司荣膺 “最佳检验认证机构奖”、“最受信赖的外贸服务商”、“跨国公司中国贡献奖”、“快速反应公司奖及服务创新奖”、“中国最佳服务特色奖”、“中国外贸贡献奖”、“中国质量诚信企业”、“社会责任优秀企业”、“中国最佳人力资源典范企业”、“最受企业欢迎培训机构”等荣誉,成绩斐然,贡献卓著。   关于CEM培训   作为国际最负盛名的高端管理培训课程之一,注册能源管理师(CEM)培训项目由美国能源工程师协会(AEE)于1981年引入美国 并沿用至今,受到了北美各国政府、节能及能源服务领域的广泛认可。SGS将其引入中国后,在原有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与国内节能工作实际相结合的知识和案例,使学员既具备了先进务实的管理理念,又掌握了极具操作性的节能技术和方法。注册能源管理师培训从机电设备运行到财务账单分析等各能源消耗环节皆有涉及,从一线操作员、计量员,到专职能源管理人员直至企业的最高决策层,都能够从课程里学到能源管理专业知识,使能源用户上下协调一致,以最大限度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和巩固节能效果。   关于CMVP培训   注册能效评估师(CMVP)是由国际能效评估组织EVO(Efficiency Valuation Organization)开展的关于节能量检测和确认(M&V)的国际资质认证和考核,该证书是欧美等国采用节能量测量和验证规程(IPMVP)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得到了各界广泛的采纳和应用。IPMVP和M&V的概念在我国已传播多年,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逐步完善、各项相关奖励政策的相继实施以及各类型节能减排项目的大规模开展,对独立第三方节能量测量与验证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与时俱进的市场需求,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SGS)将CMVP课程引入国内。
  • 四川发布首个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地方标准
    2022年12月26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发布四川省首个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地方标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DB51/T 2987-2022,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归口和解释,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是什么?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是人为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四川明确,加快建成全国重要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战略支撑区,为全国实现碳达峰贡献四川力量。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亟需建立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规范。《规范》旨在引导工业企业规范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活动,提高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报告、资产管理和信息披露水平能力,主动适应和积极参与碳排放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助推实现低碳高质量发展。二、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规范》充分衔接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权交易、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相关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前瞻考虑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需要,按照规范易懂、简便可行、科学合理的要求进行编制。主要编制依据包括《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国市监计量发〔2022〕92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19号)、《四川省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川节能减排办〔2022〕4号)、《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川环发〔2021〕5号)、《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碳金融产品》(JR/T 0244-2022)、《温室气体 第1部分 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消减的量化、监测和报告规范》(ISO 14064-1)等政策文件和标准文件。三、标准制定经过了哪些过程和环节?《规范》自2020年8月24日立项以来,归口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标准编制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编制小组,召开多次专家审查会,开展重点企业调研,书面征求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行业协会和单位意见,并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此外委托技术单位出具了标准风险评估报告、标准评估报告。四、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职责权限、监测与报告、碳排放配额管理、碳信用开发与消纳、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和评价改进等。《规范》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活动。非工业企业可参照实施。五、标准有何特色和亮点?《规范》积极对接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充分借鉴其他省(区、市)和四川省标准化实践经验,增强系统性、科学性和引领性。(一)突出了统筹性。相比国内外现行标准,《规范》统筹考虑碳排放管理、环境管理和节能管理多维度,将涉及到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流程内容进行重组优化,具有统筹性,更加全面系统。(二)强调了针对性。不同于国际标准适用范围较广、技术要求较宽泛,也不同于国内标准多倾向于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规范》紧扣“全过程”管理,为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供全流程的规范引导。六、标准实施将带来那些效益?《规范》实施后,预计可带来三方面的效益。(一)环境效益。《规范》通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可促进企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减缓气候变化,协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经济效益。《规范》旨在提升企业碳资产管理能力,可助力企业降低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成本和推动碳信用开发,促进碳资产做大做强和保值增值,提升企业市场绿色竞争力。(三)社会效益。《规范》通过推动企业优化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可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治理能力,扩大碳资产相关投融资活动,创造碳排放管理等新的就业机会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发布会在京召开
    p   6月7日,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正式发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 要求》两项国家标准。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p p   田世宏指出,标准是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加快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制定实施将有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当前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已经具备良好的产业应用和普及推广基础,将在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发挥重要的规范引导作用,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恰逢其时,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助力两化深度融合大有可为。 /p p   田世宏表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下一步将与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两化融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的规划布局和顶层设计,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系列标准的研制推广工作,谱写我国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新篇章。 /p p   张峰指出,两项国家标准的发布是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研制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下一步要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全面普及,务实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迈上新台阶。 /p
  • 强强联手,共同打造高品质的人造肉供应链标准和管理体系
    赛默飞与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联盟(CAFA)以及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公司(SGS)于近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旨在推动人造肉供应链标准和管理体系的建立,及高品质的审核认证业务发展。此次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将依托赛默飞在食品真实性检测的优势,共同联合开展人造肉的检测、审核和认证合作,开展市场化人造肉食品真实性调研和溯源分析,推动人造肉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市场的规范性成长。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联盟(CAFA),通标标准技术服务公司(SGS)以及赛默飞世尔科技三方代表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人造肉也是近年来食品行业和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话题, 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植物肉的蛋白来源是什么?是否掺有动物源性蛋白成分?如何鉴定植物肉的真假?产品包装名称和标签是否合规?都需要通过联合人造肉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来给出答案。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CAFA)常务副秘书长孙忠超博士表示:“国内人造肉产业发展参差不齐,切记盲目跟风和炒作,国内急需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人造肉产品标准体系,联盟从食品安全和品质管理角度入手,已经开始建立人造肉的产品标准和追溯体系,基本满足大型连锁餐饮机构对人造肉产品的供应链审核和管理需求。人造肉是新鲜事物,还是全球范围的资本游戏,务实才能提升消费者信心,如果要健康发展,就需要全产业链各方合作共赢。 国际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产食品部副总监王剑先生表示:“食品真实性问题是全球共性问题,各国陆续出台了一些法规和标准来杜绝掺假食品的市场流通。然而不法厂商掺假手段越来越高,由此对鉴别技术手段的要求也逐渐从单物种向多物种、从靶向性鉴别向非靶向性鉴别发展。现阶段普遍应用的技术,如PCR方法,已无法满足需求。我们利用赛默飞的二代测序平台结合SGS独特的试剂盒和额数据库在食品真实性领域开展探索,并为中国政府、食品企业和大型商超等提供测试服务。希望未来能够推进人造肉产品的自愿性产品认证服务,为人造肉市场的规范性发展做出贡献。”在此次战略合作中,赛默飞在人造肉真实性检测领域,凭借先进的检测技术,为行业迅速发展赋能。率先把二代测序平台应用于食品真实性鉴别领域,通过从样品处理到数据分析的全流程解决方案,非靶向性检测样品中的多物种成分及相对含量,可应用于17,000多个肉类、鱼类和植物物种的鉴别。孙忠超博士同时指出,联盟将会携手SGS和赛默飞,进行目前市场化人造肉产品的调研和质量分析,共同推动人造肉供应链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市场的规范性发展,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 五洲东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
    4月初,五洲东方组织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开展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工作。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到了华夏认证中心的王淑勇老师。 五洲东方总经理陈宇锋先生,在培训前,也针对本次培训进行了讲话。本次培训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培训,为五洲东方后续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等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建立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而搭建一个标准的、系统的管理体系,从而提升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运营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系统的服务而努力。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五洲东方,期待与您携手一并前行。
  • SGS获准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
    近日, 国家认监委(CNCA)再次扩大了SGS-CSTC通标公司认证业务范围,正式批准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业务(包括:HACCP与ISO 22000)。使SGS成为国内唯一拥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国际认证机构。作为目前获得CNCA批准业务范围最广的国际认证机构,进入中国以来SGS充分显示了其持续、稳定、健康的增长。   HACCP(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是一项通用标准,规定了安全的食品管理体系的要求。HACCP系统帮助企业关注影响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的危险因素以及和系统鉴定这些危险的方法。同时它还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制定和执行在重要控制环节上的重要控制限定。   ISO 22000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该标准进一步加深了HACCP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作用,其中定义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它适用于所有组织、可贯穿整个供应链—从农作者至食品服务、加工、运输、储存、零售和包装。   作为全球领先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SGS在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丰富经验,在应对多样和复杂的食品供应链安全方面显示出出众的能力。此次获得认监委批准, 更是表明中国国家认证行业管理机构对SGS在华业务的肯定。SGS将不断完善自身服务,助力中国企业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SGS推出了“Single Food Audit Pack” (食品行业整合体系认证),企业通过一次认证可满足多个食品行业标准要求。
  • 泰坦科技(Titan)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14年5月12日,中国科学服务首席提供商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科技Titan),历经1个月的严格审核,顺利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得到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和英国皇家认可协会(UKAS)认可。认证范围包括:化学品(资质许可范围内的)、设备仪器及耗材的销售。 泰坦科技(Titan)无论是产品质量手册、各类程序文件及作业流程的编制,还是日常的控制、检查与改进,都达到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专家评审组对泰坦科技(Titan)的质量认证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泰坦科技(Titan)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制度健全,记录完善;各种程序文件编写制定规范,符合质量认证要求;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查因核果、日清月结;员工对质量体系文件的理解有深度;三大体系运行效果较好,完全达到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可以通过了认证审核,并准许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该体系认证的成功通过意味着泰坦科技(Titan)在公司管理、实际工作、供应商和分销商关系及产品、市场、售后服务等方面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即泰坦科技(Titan)有能力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一站式科研产品和服务,进一步解放科研工作者和质量控制人员的时间和效率,真正让其更专心、专注于科研工作。 今后,泰坦科技(Titan)将继续按照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标准,持续稳定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以品质保障为根本,服务质量为核心,客户满意为目标的思想指导下,以最佳的品质、最低的成本、最优的服务,向着中国科学服务首席提供商及“受人尊敬的企业”目标而努力奋斗。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Titan)简介: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科技企业,自创建伊始就得到科技部、教育部和上海市政府的重点扶持。公司产品分为高端试剂、通用试剂、分析试剂、实验耗材、仪器仪表、安全防护、实验室建设和科研信息化软件八大业务板块,主要为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化工化学、精细化工、食品日化、分析检测等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已成功搭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全球供应链整合、专业化咨询的国内首家科学一站式服务平台——“探索平台”,真正实现“有实验室的地方就有专业的产品和服务” ,致力成为“中国科学服务首席提供商” 。关注“探索平台”(www.tansoole.com)官方微博及官方微信,享更多精彩信息!微博:探索平台 微信:tansoole
  • 国家标准委等十一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已经2023年2月6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气象局国家能源局 国家林草局2023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突出标准顶层设计、强化标准有效供给、注重标准实施效益、统筹推进国内国际,持续健全标准体系,努力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标准化力量。(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布局。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协同,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实现各级各类标准的衔接配套。坚持突出重点。加快完善基础通用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加强节能降碳标准制修订。及时将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以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稳步推进。锚定碳达峰碳中和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需求,加快标准更新升级,扎实推进标准研制,坚持系统推进和急用先行相结合,分年度分步骤有序稳妥实施。坚持开放融合。扎实推动标准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规则制定,强化国际标准化工作统筹,加大中国标准国外推广力度,促进国内国际协调一致。(三)主要目标围绕基础通用标准,以及碳减排、碳清除、碳市场等发展需求,基本建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到2025年,制修订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显著提高,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实现标准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实质性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不少于30项,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标准体系框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碳减排标准子体系、碳清除标准子体系和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等4个一级子体系,并进一步细分为15个二级子体系、63个三级子体系。该体系覆盖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金融、公共机构、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满足地区、行业、园区、组织等各类场景的应用。本标准体系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三、标准重点建设内容(一)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1. 术语、分类和碳信息披露标准重点制修订温室气体与应对气候变化管理相关术语及定义、碳排放数据分类与编码技术规范、碳排放信息采集方法及要求、碳信息披露等标准。2. 碳监测核算核查标准规范重点制修订二氧化碳、甲烷等温室气体监测方法、监测设备、在线监测系统和碳管控平台建设等标准,大气成分物理化学特性长期动态观测、监测、评估、预报相关标准。制修订地区、园区等区域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制修订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有色、纺织、机械、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畜禽养殖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以及数据质量相关标准规范。完善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燃料替代、余能利用、生物海洋林草土壤固碳、畜禽养殖等典型项目碳减排量评估标准。研制产品碳足迹量化和种类规则等通用标准,探索制定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及碳足迹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等基础共性标准。3. 低碳管理及评价标准重点制修订城市、设施、企业、供应链、园区、技术等绿色低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低碳产业统计核算相关标准,碳中和评价通则标准,以及不同应用场景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设计、管理体系及实施评价等通用标准。(二)碳减排标准子体系1. 节能标准加快制修订火电、钢铁、建材、化工、有色、煤炭、采矿、轻工、机械、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推动实现能耗限额指标与碳排放强度指标相协调。坚持减污与降碳协同、源头与末端结合,发挥标准倒逼、优化、调整、促进作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家用电器、农村居民供暖设备、制冷及冷链物流设备、工业设备、照明产品、数据中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设备、机械制造装备等重点产品和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加快完善与强制性节能标准配套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节能验收、能源审计等标准。加快制定节能设计规划、能量平衡测算、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绩效评估、经济运行、合理用能、节能诊断、节能服务、绿色节约型组织评价等基础标准。完善能效对标、节能技术评价、系统节能、能量回收、余能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节能监测、节能量测量和验证、能源计量、数字赋能技术、区域能源系统、分布式能源系统、能源管控中心等节能共性技术标准。2. 非化石能源标准水力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水电机组扩容增效、宽负荷稳定运行、运行状态评估与延寿等标准,以及小水电绿色改造、生态流量、安全鉴定等绿色发展技术标准。风力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风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风力预报预测等标准,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标准,消防系统标准,风电塔筒用材料标准,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标准以及并网标准,风电系统稳定性计算标准。光伏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太阳能资源监测、评估以及辐射预报预测等技术标准,高效光伏电池、组件及关键材料、电气部件、支撑结构关键产品的技术要求、阻燃耐火性能要求、检测方法和绿色低碳标准,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及设备修复、改造、延寿及回收再利用标准。光热利用领域重点制修订光热发电设备标准,以及太阳能法向直接辐射预报预测等标准。完善太阳能集热关键部件材料产品标准和检测评估标准,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以及太阳能多能互补系统标准。核能发电领域重点制修订核电技术标准、核电厂风险管理标准、维护有效性评价标准,以及核动力厂厂址评价标准。生物质能领域重点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热电、生物质清洁供热、生物天然气(沼气)、生物质热解气化、生物质液体燃料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面的原料质量控制、重点技术和设备、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等标准。氢能领域重点完善全产业链技术标准,加快制修订氢燃料品质和氢能检测等基础通用标准,氢和氢气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氢密封、临氢材料、氢气泄漏检测和防爆抑爆、氢气安全泄放标准,供氢母站、油气氢电综合能源站安全等氢能安全标准,电解水制氢系统及其关键零部件标准,炼厂氢制备及检测标准,氢液化装备与液氢储存容器、高压气态氢运输、纯氢/掺氢管道等氢储输标准,加氢站系统及其关键技术和设备标准,燃料电池、冶金等领域氢能应用技术标准。海洋能、地热能领域重点制修订海洋能发电设备测试、评估、部署、运行等标准以及地热能发电设备标准。3. 新型电力系统标准电网侧领域重点制修订变电站二次系统技术标准,交直流混合微电网运行、保护标准,新能源并网、配电网以及能源互联网等技术标准。电源侧领域重点制修订分布式电源运行控制、电能质量、功率预测等标准。负荷侧领域重点制修订电力市场负荷预测,需求侧管理,虚拟电厂建设、评估、接入等标准。储能领域重点制修订抽水蓄能标准,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重力、二氧化碳、热(冷)、氢(氨)、超导等新型储能标准,储能系统接入电网、储能系统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标准。4. 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标准煤炭领域重点制修订煤炭筛分、沉陷区地质环境调查、生态修复成效评价、智能化煤炭制样、化验系统性能、组分类型测定等标准。石油领域重点制修订低碳石油开采、炼油技术标准,低排放、高热值、高热效率燃料标准。天然气领域重点制修订液化天然气质量、流量测量、取样导则、成分分析及测定、尾气处理及评价、管道输送要求标准以及页岩气技术标准。5. 生产和服务过程减排标准工业生产过程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造纸、纺织、汽车、食品加工等行业低碳固碳技术、低碳工艺及装备、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原燃料替代技术、低碳检测技术、低碳计量分析技术、绿色制造、节水等关键技术标准及配套标准样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领域重点制修订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基础设施和装备能效标准,以及物流绿色设备设施、高效运输组织、绿色出行、交通运输工具低碳多元化动力适用、绿色交通场站设施、交通能源融合、行业减污降碳等标准。加快完善轨道交通领域储能式电车、能量储存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能测量等技术标准。完善道路车辆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标识、能耗计算试验及评价方法相关标准。加快完善电动汽车驱动系统、充换电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相关安全要求、性能要求、测试方法、远程服务管理、安全技术检验等标准。加快研究制订机动车下一阶段排放标准,推进机动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城市基础设施低碳建设、城镇住宅减碳、低碳智慧园区建设、农房低碳改造、绿色建造、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海水淡化等标准,建筑废物循环利用设备、空气源热泵设备等标准,以及面向节能低碳目标的通信网络、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工程建设、运维、使用计量、回收利用等标准。农业生产减碳领域重点制修订种植业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标准以及动物肠道甲烷减排技术、畜禽液体粪污减排技术等养殖业生产过程减排标准,完善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等节能低碳标准。公共机构节能低碳领域重点制修订机关、医院、学校等典型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绿色化改造标准,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以及公共机构低碳建设、低碳经济运行等管理标准。6. 资源循环利用标准重点制修订循环经济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推动制修订清洁生产评价通则标准,稀土、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标准以及磷石膏、赤泥、熔炼废渣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制修订废金属、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加快完善水回用标准。制修订汽车零部件、内燃机、机械工具等再制造标准。制修订林草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三)碳清除标准子体系1. 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标准重点制修订陆地、湖泊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及木质林产品碳汇相关术语、分类、边界、监测、计量等通用标准,森林、草原、人工草地、林地、湿地、荒漠、矿山、岩溶、海洋、土壤、冻土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水土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固碳增汇、经营增汇减排评估标准和技术标准,林草资源保护和经营技术标准,森林增汇经营、木竹替代、林业生物质产品标准,以及生物碳移除和利用、高效固碳树种草种藻种的选育繁育等标准。研究制定生态修复气象保障相关标准。2.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重点制修订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相关术语、评估等基础标准,燃烧碳排放捕集标准,完善二氧化碳管道输送等标准。推动制定二氧化碳驱油(EOR)、化工利用、生物利用、燃料利用等碳利用标准,以及陆上封存、海上封存等碳封存标准。3. 直接空气碳捕集和储存标准重点制修订直接空气碳捕集和储存(DACS)应用条件、技术要求、实施效果评估等标准。(四)市场化机制标准子体系1. 绿色金融标准重点制修订绿色金融术语、金融机构碳核算、银行企业和个人碳账户管理、气候投融资和转型金融分类目录等基础通用标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推动制修订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等绿色金融评价评估标准。完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环境信息披露等标准。2. 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碳排放配额分配、调整、清缴、抵销等标准规范。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实施规范,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相关标准规范。推动制修订重点领域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等标准规范。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统计核算、监测、评估以及绿电交易等绿色能源消费标准。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标准。3.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重点制修订自然资源确权、生态产品信息调查、生态产品动态监测等标准。完善生态产品、生态资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等评价标准。健全生态综合整治、矿山矿坑修复、水生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标准,以及生态农业、生态产品质量追溯等标准。推动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以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绩效评估等标准。四、国际标准化工作重点(一)形成国际标准化工作合力成立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外交、商务、国际合作、科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能源、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我国在碳捕集与封存、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等领域技术优势,设立一批国际标准创新团队,凝聚科技攻关人员和标准化专家的力量,同步部署科研攻关和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国际标准组织(ISO、IEC、ITU)等机构的合作对接,聚焦能源绿色转型、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新型基础设施、碳汇、绿色低碳科技发展、循环经济等重点,跟踪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最新国际动态。深入研究欧盟、美国等区域和国家相关标准化政策和技术性贸易措施。加强与重点区域、国家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标准化对外援助培训或海外工程项目中加大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的宣传与使用。推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框架下开展节能低碳标准化对话,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三)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重点推动提出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核算、林草固碳和增汇、能源领域的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智能电网与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清洁能源、绿色金融、信息通信领域与数字赋能等国际标准提案,推动标准研制。积极争取在国际标准组织中成立区域能源系统、医用冷冻装备、生态碳汇等技术机构。深入参与国际标准组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工作,推荐中国专家参加气候变化协调委员会(CCCC)、环境社会治理(ESG)协调委员会、联合国秘书长独立咨询委员会能源结构专委会(CEET)等战略研究和协调治理机构。积极联合相关国家共同制定并发布《多能智慧耦合能源系统》《多源固废能源化》等政策白皮书。(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对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比对分析,重点推动温室气体管理、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清洁能源、节能等领域适用的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及时实现“应采尽采”。成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外文版制定和宣传推广,通过产品与服务贸易、国际合作、海外工程等多种渠道扩大我国标准海外应用。五、组织实施(一)坚持统筹协调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发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的统筹与技术协调作用,加强对各标准子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强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协同。建立完善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机制,通过成立联合工作组、共同制定、联合归口等方式,共同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的研制工作。发挥行业有关标准化协调推进组织的作用,在本行业内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工作。(二)强化任务落实各行业各领域要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内容,加快推进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做好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各地方、社会团体等加强与标准化技术组织合作,依法因地制宜、多点并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关键标准研究、制定、实施、国际交流等工作。(三)加强宣贯实施广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普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知识,提高公众绿色低碳标准化意识。适时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评估,及时总结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主送: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统计局、国管局、中科院、工程院、银保监会、证监会、铁路局、民航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气象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4月17日印发
  • 一站式服务新突破!广电计量获五项管理体系认证资格
    近日,广电计量(002967.SZ)正式获国家认监委批准开展ISO 9001质量管理、ISO 14001环境管理、ISO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和HACCP体系认证服务,标志着广电计量第三方合格评定业务版图实现新突破,计量、检测、认证、评价服务等一站式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完善,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管理体系认证旨在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评审,帮助客户按照标准的要求建立或完善管理体系,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效益、提高产品质量、消除技术壁垒、增强核心竞争力。广电计量作为国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持续协助各方夯实产业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产业升级。特别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大力倡导并支持组织将业务向精细化管理、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方向发展,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产业链、全供应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实现高质量管理。   认证服务是广电计量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业务发展的新起点。今后,广电计量将为客户提供增值的管理体系认证服务,包括基于风险思维的管理体系审核、关注有效性和绩效的过程审核等,帮助客户从管理体系的建立、维持和改进中获益,保障体系有效性,提升管理效率,让体系真正成为保障业务稳定的牢固抓手。此外,广电计量还将开发并推广认证技术衍生服务,包括管理体系差距分析与绩效改进计划评估、管理体系标准理解与应用培训、第三方协作监管、供应链风险管理方案、委托加工风险防范等, 通过精心设计的服务方案,为企业及其供应链伙伴推动持续改进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提供绩效保障。   同时,广电计量将进一步优化“计量+检测+科研+认证”综合化业务格局,持续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更好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传递质量信任,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 食品合规、食品合规管理、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合规相关的词汇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那么什么是食品合规、食品合规管理、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以及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来了解一下。食品合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符合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规则等规定的全部要求和承诺。食品合规管理:以实现食品合规为目的,以企业和员工的生产经营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监测、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合规审查、合规培训、持续改进等有组织、有计划的协调活动。食品合规管理体系:为保证食品合规,在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之上,建立的架构、职责、策划、运行、规则、目标等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完整要素。包括为食品合规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的建立与实施而进行的一系列闭环的系统化管理活动。备注:1.合规风险: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能遵守食品合规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经济损失和声誉危机等风险。2.食品合规管理体系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等。以上定义来自:Q/FMT 0002S-2021《食品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实施指南》。合规管理体系:是一个框架,该框架是基本结构、方针、过程和程序的有机组合,其目的是实现预期的合规结果,并发挥作用以预防﹑发现和响应不合规。备注:合规管理体系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不论其类型,规模,性质,也不论其是公共的,私营的或非营利性的。以上定义来自:GB/T 35770-2022/ISO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食品伙伴网针对食品合规、食品合规管理、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的关系分析如图一所示:图一:食品合规、食品合规管理、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合规管理体系的关系食品合规管理体系,是一套预防式的管理体系,可以系统地识别出企业所有的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合规义务及风险,从而实施有效的预防式管理。食品企业要想做好食品合规管理,避免“亡羊补牢”,需提前做好预防,避免不合规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 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目标:到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基本建立。碳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能力稳步提升,关键领域碳计量技术取得重要突破,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测量能力基本具备,计量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碳排放技术和管理标准基本健全,主要行业碳核算核查标准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指标稳步提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新建或改造不少于200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制修订不少于200项计量技术规范,筹建一批碳计量中心,研制不少于200种标准物质/样品,完成不少于10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外文版本),实质性参与不少于30项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供给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到2030年,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更加健全。碳相关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碳计量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计量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凸显。重点行业和产品能耗能效标准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非化石能源标准体系全面升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及生态碳汇标准逐步健全,标准约束和引领作用更加显著,标准化工作重点实现从支撑碳达峰向碳中和目标转变。到2060年,技术水平更加先进、管理效能更加突出、服务能力更加高效、引领国际的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力支撑碳中和目标实现。《方案》明确体系框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框架图为保障目标完成,《方案》部署七项重点任务:(一)完善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体系。碳排放基础通用标准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关键的基础支撑。开展碳排放术语、分类、碳信息披露等基础标准制定。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不同层面碳排放监测、核算、报告、核查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制定绿色低碳产品、企业、园区、技术等通用评价类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研究制定不同应用场景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设计、实施评价等通用标准。(二)加强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碳减排标准为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广利用、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以及生产和服务过程温室气体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提供关键支撑。1. 加强节能基础共性标准制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抓紧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推动系统节能、能量回收、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能源管理体系、节能监测控制、能源绩效评估、能源计量、区域能源等节能共性技术标准制修订。推动能效“领跑者”和企标“领 跑者”工作。2. 健全非化石能源技术标准。围绕风电和光伏发电全产业链条,开展关键装备和系统的设计、制造、维护、废弃后回收利用 等标准制修订。建立覆盖制储输用等各环节的氢能标准体系,加快完善海洋能、地热能、核能、生物质能、水力发电等标准体系,推进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等标准的研制。3.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修订。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开展电网侧、电源侧、负荷侧标准研究,重点推进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标准制定,逐步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标准体系。4. 完善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标准。开展煤炭绿色智能开采、选煤洁净生产以及煤炭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标准研制。研制煤 炭含碳量和热值分析测试方法标准及相关的标准样品。完善煤炭废弃物及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储存、加工、运输等节能低碳生产技术标准研制。5. 加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制修订。围绕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机械、造纸、纺织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要求,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配套标准样品。6. 加强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标准制修订。针对公路、水运、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民航等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开展节能降碳设计、建设、运营、监控、评价等标准制修订,完善物流绿色设备设施、运输和评价等标准。7. 加强基础设施低碳升级标准制修订。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低碳建设、污水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房节能改造、绿色建造等标准。完善建筑垃圾、余能余热再生及循环利用设备标准。研究制定大规模无线局域网节能通信协议等标准。制定面向节能 低碳目标的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参考架构、规划布局、使用计量、运营管理等标准。8. 加强农业农村降碳增效标准制修订。重点开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可再生能源抵扣标准研制,推动种植业与养殖业生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减排技术标准研究,完善工厂化农业、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等节能低碳标准。9. 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制修订。构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完善公共机构低碳建设、低碳评估考核等相关标准。分类编制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10. 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制修订。健全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相关标准研制。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循环链接等标准制修订。健全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三)加快布局碳清除标准体系。碳清除标准为固碳、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提供支撑。加快生态系统固碳和增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直接空气碳捕集(DAC)等碳清除技术标准研制。(四)健全市场化机制标准体系。市场化机制标准为绿色金融、碳排放交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提供关键保障。 1. 加强绿色金融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绿色、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等基础通用标准。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绿色征信、绿色债券信用评级、碳中和债券评级评估、绿色金融信息披露、绿色金融统计等标准。2. 加快碳排放交易相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加快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调整、清缴、抵销等标准规范及重点排放行业应用指南,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标准,研究碳排放交易实施规范、交易机构和人员要求等标准。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合格减排及抵销标准。丰富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制定绿色能源消费相关核算、监测、评估等标准。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等绿色低碳服务标准。3. 加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标准制修订。研究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标准。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产品认证评价、生态产品减碳成效评估标准制定。(五)完善计量技术体系。1. 加强基础前沿计量技术研究。加强基于量子效应和物理常数的量子传感技术和碳计量技术研究,开展在线、动态、远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和精密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健全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体系。开展碳计量核心器件和高精度仪器研制。加强复杂环境、复杂基体、多种组分的碳计量标准物质研制,研究建立碳计量标准参考数据库。开展碳排放和碳监测计量技术研究,完善碳排放测量方法,提升碳排放测量和碳监测能力水平。2. 加强共性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加快绿色低碳共性关键计量技术研究,攻克相关基础关键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开展碳计量方法学、碳排放因子、碳排放量在线监测、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区域综合能源利用、城市时空碳排放计量监测反演、全生命周期碳计量、碳排放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等关键计量技术研究,加强碳计量监测设备和校准设备的研制与应用,推动相关计量器具的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3. 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研究。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计量技术研究,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用能设施及系统碳排放计量测试方法研究和碳排放连续在线监测计量技术研究,提升碳排放和碳监测数据准确性和一致性,探索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由宏观“碳核算”向精准“碳计量”转变。(六)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1. 完善计量制度规则。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制度研究,明确各部门各行业碳计量工作职责和要求,研究制定碳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重点行业碳计量监督管理规定。修订《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碳计量监测、碳计量审查和评价等制度,推进能源计量与碳计量有效衔接。2. 制定计量技术规范。成立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碳计量政策研究和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加快制定碳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在线监测设备校准、碳排放与碳监测关键参数测量方法、企业碳排放直接测量方法、城市碳排放时空反演方法、碳汇计量等计量技术规范,推进不同区域、行业、企业碳排放测量。强化碳排放和碳监测计量数据规范性要求,研究制定碳排放计量模型、碳排放计量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等计量技术规范,为碳交易、碳核查等提供计量支撑。3.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开展重点排放单位能源计量审查和碳排放计量审查,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计量器具,建立健全碳排放测量管理体系。开展碳相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量值比对,加强碳相关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七)健全计量服务体系。1. 强化社会公共计量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建立一批碳计量中心,开展碳计量技术研究与攻关,搭建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碳计量技术资源,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进一步发挥国家(城市) 能源计量中心作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能源计量数据与碳计量数据的有效衔接和综合利用。2. 完善行业领域计量服务。建立健全电力、钢铁、建筑等行业领域能耗统计监测和计量体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计量数据的采集、监测、分析和应用。衔接国际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技术方法,加快构建全国统一、与国际接轨、覆盖陆地海洋生态系统全类型的碳汇计量服务体系。3. 加强第三方计量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碳计量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碳排放测量与核算、碳排放量预测分析与路径推演、碳计量数据质量分析评价等服务,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此外,《方案》提出九项重点工程和行动:(一)实施碳计量科技创新工程。针对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计量技术瓶颈问题,加强碳计量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实现计量协同创新,为低碳技术研究、清洁能源使用、能源资源利用、碳汇能力提升、碳排放核算、碳排放在线监测、碳排放量反演等提供计量技术支持。(二)实施碳计量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面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战略需要,布局一批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计量基准和计量标准名录、标准物质清单,夯实绿色低碳计量基础。(三)实施碳计量标杆引领工程。在部分企业、园区和城市开展低碳计量试点,探索碳计量路径和模式。梳理形成碳计量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碳计量应用服务标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示范。(四)开展碳计量精准服务工程。鼓励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组建碳计量技术服务队,开展计量专家走进企业、走进社区服务低碳行活动,为企业、居民提供节能降耗、绿色生活等绿色低碳技术咨询服务。组织编制企业碳计量服务指南,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推进企业提升碳排放计量能力,为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进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绿色创新水平。(五)实施碳计量国际交流合作工程。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 组织的碳计量相关技术研究和计量比对,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碳计量技术与管理经验,推动我国碳计量能力与国际接轨和互认。发挥我国在全球计量治理中的作用,深度参与国际碳计量相关战略制定,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碳计量规则和规范的制修订,推动碳计量领域“一带一路”国家的对接合作和共建共享,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六)开展双碳标准强基行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需求,加快完善碳排放监测、核算、核查、报告与评估等碳达峰急需的基础通用标准,积极研究制定碳中和基础与管理标准。建立标准快速制定机制和渠道,按年度集中申报、集中立项,急需标准随时立项,标准制修订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2023年前完成30项国家标准制修订。围绕重点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加快行业标准制修订。支持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制定高质量团体标准,将技术水平高、实施效果好 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及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等地区,结合实际建立区域协同的标准实施机制。(七)开展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加大制冷产品、工业设备、农业机械等重点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及测量评估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煤炭等行业的能耗限额标准提升工作。推进车辆燃油经济性及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建立能效能耗标准实施监测统计系统,做好标准实施与宣贯培训,2025年前完成100项能效能耗标准及配套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能效“领跑者”和企标“领跑者”工作。鼓励重点区域根据碳达峰需要提前实施更高的能耗限额指标。(八)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标准引领行动。布局若干碳达峰碳中和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进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切实提升标准水平。推动建设若干产学研用有机结合的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培育形成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推广应用联动的科技创新机制。发挥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前沿技术、绿色低碳技术相关标准,以标准先行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2025年前完成30项前沿低碳技术标准制定。(九)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国际合作行动。坚持联合国相关会员国进程在规则标准制定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加强同相关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组织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研制,强化国际衔接协调。开展我国标准与相关国际标准比对分析,优先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国际标准转化项目立项,推进节能低碳国家标准及其外文版同步立项、同步制定、同步发布,推动先进国际标准在我国转化应用。开展绿色低碳国际标准化培训,培育绿色低碳国际标准专家队伍,积极承担 国际标准组织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技术机构秘书处和领导职务。加大节能、新能源、碳排放、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国际标准的实质性参与力度,2025年前提交不少于30项国际标准提案,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转化为国际标准,分享中国经验,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方案》贯彻落实,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建设,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 欧盟化学品管理体系探析
    在全球范围内,欧盟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是最先进的。其先进性在于欧盟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体系的健全性和管理体制的完善性。研究借鉴欧盟化学品管理的成功经验,对推进我国化学品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历程  震惊世界的两大化学品污染事故:1976年7月10日意大利发生的“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与1986年11月1日瑞士发生的“剧毒物污染莱茵河事故”,促使欧洲各国更加重视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欧盟成立后,更注重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并一直是走在世界前列。    图 欧盟化学品管理演进  纵观欧洲化学品管理体系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1967年欧洲共同体出现前,推行的是成员国各自的化学品管理体系,各国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由各国各自管理。  第二阶段是1967-2001年,在欧洲共同体成立后,建立了“旧”化学品管理体系。这是由不同历史时期的指令和制度拼凑起来的 并先后通过发布了67/548/EEC指令(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包装及标注)、88/379/EEC指令(危险制剂的分类、包装和标注)、76/769/EEC指令(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限制销售和使用)、793/93/EEC指令(现有物质危险性评估和控制)等,详细规定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要求、包装及相关测试方法。但是,“旧”化学品管理体系存在很多不足,包括责任分配不合理 规定负责化学品危险评定的是政府而不是生产、进口和使用化学品的企业 危险评定要求是全面的而非特定或专一的,等等。  第三阶段是2001年至今,实行“新”化学品管理体系。2001年,欧盟发布《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为克服“旧”化学品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促使了欧盟成员国化学品管理制度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随后在2007年,欧盟进一步提出当前全球最先进且最具影响力的化学品管理体系——REACH法规。  管理体系  在“REACH法规”新的化学品管理体系框架下,欧盟凭借完善的化学品管理组织体系,保障欧盟化学品管理的有效执行。    图 欧盟化学品管理组织体系  总体来说,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等行政组织是欧盟化学品环境安全的立法、监督和决策机构,它们对欧盟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政策、法令和条例的制定和决策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欧盟委员会担负着组织实施的重要职能,主要解决某些欧洲化学物局不能解决的内部存在纷争的化学品决策事项。各成员国政府各成员国政府一般都参照欧盟的指令和标准,由各国化学品行政管理部门发布具体指令,贯彻执行。  具体的管理实施机构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各国相关的化学品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化学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相关单位企业都参与化学品环境安全的管理,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的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机构体系。  其中,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Chemicals Agency,ECHA),是欧盟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综合管理欧盟的化学品事项。该机构是所有化学品注册的中央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管理中央数据库,审查注册文档资料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协调评估过程,作出是否要求进一步提供信息和数据的决定,向欧盟委员会建议应重点关注的物质对象,并联系处理有关许可的事务,下设若干技术咨询委员会。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管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对各成员国在评估意见不一致时作出决定,同样对许可和限制事务作出决定。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负责人提出该机构目标是“到2020年,将化学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法规体系  表 欧盟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依据法规号制度主要内容关于综合污染预防与控制的决议96/61/EC建立了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的总体框架,规定了实行综合污染预防和控制,实现对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的必要措施。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REACH)1907/2006/EC通过单一的法规和单一的方法来控制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的生产、上市销售和使用,建立一套完整的关于化学品登记、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的规定。明确了主管当局、化学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下游用户等各种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义务。关于物质和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的法规并修订指令67/548/EEC和法规(EC)No 1907/2006COM(2007)611对化学品正确分类、标识和包装,使化学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都可能对人身或环境造成的损害降至最低。欧洲污染物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E-PRTR)(EC)No 166/2006污染物排放及与废弃物回收或处置转移登记制度,在欧洲注册的工业及非工业均需发布其排放到大气、水、土地、场外转移的废物排放量及散源的污染排放量,收集可比较的个体污染工业对空气和水的排放数据,并提供给公众。关于防止危险物质重大事故危害的指令(塞维索指令II)96/82/EC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判定基准,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危险物质分类、包装和标签的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67/548/EEC危险化学物质的测试、分类、包装与标签管理,将危险物质分为“爆炸性、氧化性、易燃性”等15类,并对危险物质的包装和标志进行了规定。关于统一成员过危险制品分类、包装、标志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88/379/EEC危险制品分类标准、包装与标志的管理。以公式的形式规定了危险物质制品的分类标准,分为15类,以附件的形式列明了使用常规方法评价健康危害中国使用的浓度限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并修改第79/117/EEC号指令850/2004/EC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管理,该法规制定了严格的禁止、限制规定,对列入附件中的物质,完全禁止其生产、上市和使用,对列入附件II中的物质,其生产、上市和使用都要受到限制,但对科研等行为所设计到的物质进行了豁免。关于出口和进口危险化学物质和化学品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304/2003/EC适用鹿特丹公约管制的危险化学品、欧盟或其成员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化学品;以及分类、包装和标签所涉及范围下的所有进口化学品。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6/EC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产品  其中, REACH法规是当今世界上最严格的化学品管理法规,也是最早引入基于风险的化学品管理理念,将过去由政府承担的化学品安全责任转移到生产经营者身上,要求生产商、进口商和化学品下游用户对其产品所用到的化学品的安全性负责。它保证了化学品进入欧盟市场并得以安全使用的法规,其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洲化学工业的竞争优势地位,改善企业的创新能力,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部极具标志性的法规自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争相效仿的法规模式。  良性生态  正由于欧盟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上有着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体系,使欧盟化学化安全管理形成了良性生态格局。  ECHA在欧盟层面执行REACH体系中的技术、科学和管理,保证REACH的功能和所有制度相关者的信用 同时,管理化学品注册过程、实施档案评估,协调物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决策的系统过程。在欧盟各成员国层面上,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者是各成员国管理机关,具体负责该体系的官方的控制和实施,制定各自的处罚条款,保证各成员国化学品环境安全的管理工作。  对从事化学品相关业务的企业来说,欧盟REACH法规“没注册、没市场”的原则,意味着凡是要进入欧盟的化学品及下游产品中的化学物质,都必须是经过注册的。同时,REACH法规还规定了“一种物质、一种注册”,这意味着物质或其用途的首次注册人将长期享有数据共享的收益。因此,企业为了在欧盟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必须严格地执行REACH法规规定。
  • 奥谱天成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奥谱天成(厦门)光电有限公司创立于2016年11月,公司以技术研发为主导,60%的员工从事研发工作,公司每年20%以上的营收,投入新产品的研发。公司拥有中、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多名,是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的实习基地,公司申请专利多项,主持或参与、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项,其中已获准颁布发行的地方标准1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激励创新,防范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公司制定“以科技塑造形象,以创新推动发展”知识产权方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并制定了知识产权目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水平,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发展,以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2019年5月,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公司总经理刘鸿飞、研发总监洪鹏林,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审核,并与审核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外审组专家肯定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认为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并推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公司于2019年5月2910日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奥谱天成在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未来,奥谱天成将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持续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公司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依利特公司顺利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创立于2000年8月,发展至今已经成为一家集高效液相色谱仪、色谱工作站、色谱柱及其配件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实力最强的液相色谱产品的研究和生产基地之一。公司深耕液相色谱领域近二十年,秉承自主创新,打造民族分析仪器品牌的理念,至今已拥有核心专利技术四十余项,注册商标二十余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激励创新,防范知识产权相关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2018年公司制定“创新推动发展,知识决定未来”知识产权方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 2018年12月,中规(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为期2天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彤、副总经理商震、技术总监兼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唐涛,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审核,并与审核组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 经过全面细致的审核,外审组专家肯定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水平,认为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要求,并推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依利特公司在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迈上一个新台阶,知识产权工作实现了规范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未来,依利特公司将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各个环节,持续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为公司蓬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上海同田通过2014年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14年5月,上海同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审查组在对公司进行ISO9001的认证审核.所有审核人员均为国家高级审核员,审核范围囊括内部管理制度、产品研发质量控制、以及售后技术服务等项目。回顾本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仅是对公司内部操作规范的认证,亦是对产品质量的一次审验。上海同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老牌研发型企业,其自身已建立了符合行业标准、贴近国际化规范的咨询、研发、实施、售后等标准,通过此轮的整理勾勒出了清晰的作业体系,以适应国际标准。在高速逆流色谱技术的开发上,公司所研制并批量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多分离柱高速逆流色谱仪,性能稳定可靠,市场反响良好,已成为全球高速逆流色谱仪产品最多的厂家。 TBE 系列高速逆流色谱仪集提取、分离、纯化、制备于一体,能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的抗生素分离、天然产物有效成分单体提取、化学合成物质分离提供先进的分离纯化设施。在中药对照品的研发上,作为国内对照品行业领导者,通过ISO 9001: 2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产品种类近3000种。长达14年对照品的专业研发及标准制定 ,严格的质量控制,通过全面的检测(1HNMR 13CNMR MS HPLC) ,部分对照品已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标准物质证书 。同田拥有完善的库存及供应体系,所有产品均能现货供应 。高效的销售团队,99%的咨询可即时回复。 目前已在瑞士、新加坡、泰国、韩国、比利时、西班牙等十三个国家设立代理商 。同田始终以推动中药现代化为己任,我们将组建国内乃至国际上第一个天然药物有效成分单体资源库,并着手筹建国家中草药标准物质重点实验室。经过长时间的试运行、不断完善及公司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公司顺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值此契机,同田将再接再厉,奉行“天然 科技 先锋”的企业口号,秉承“与人为善 诚信服务 开拓创新 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以 “ 励志、奋发、开拓、创新 ” 的精神,我们将朝着生化技术领域更高层次迈进,我们期望广泛地与国内外同行合作,用现代先进技术发扬传统中药,促进中医药尽快走向世界,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贡献。
  • 不会编写管理体系文件?看这里
    具体的编写原则为:满足和充分体现国际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符合实验室的实际水平和特点,从管理体系的整体出发,层次分明,相辅相成,协调统一;上下层次文件要相互衔接,质量手册要求原则,程序文件规定具体,作业指导书技术性、实际操作性强。01质量手册质量手册是阐明实验室的质量方针并描述管理体系的文件,它全面地规定了实验室的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是指导实验室全部检验活动的法规性、纲领性文件。质量手册的结构编排应尽可能与认可和认证的准则要素排序保持一致,编排如下:封面,包括文件名、文件编号、发布时间、受控编号等;批准页,最高管理者签发颁布手册的通告和和实施日期;修订页,包括序号、修订章节号、修订内容、批准人、批准日期;公正性声明;目录;前言或机构概述;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质量手册》管理,对手册的编写、修改、审定批准、发放、保管、修订再版做出明确的规定;对各要素的描写。在手册中对组成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分章进行编写,每一章节内容包括:目的范围;负责和执行部门;达到要素要求原则性、概述性的描述;开展活动的时机、地点及资源保证;支持性文件。“组织(管理)”章节应按照准则的要求,明确组织结构即领导层、管理部门、一线部门的职能及相互关系;确定对检测工作质量有影响的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监督人员)所需的岗位,并规定这些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及任职条件或资质要求。手册附件包括组织机构图、执行各要素岗位职能分配表、实验室平面图、在职人员一览表(学历、职称、职务、本职工作时间、在职工作岗位)、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型号、编号、主要技术指标、购置日期、放置地点、仪器责任人)、检测能力表、仪器检定周期表、程序文件目录等。02程序文件程序文件是描述实施管理体系要素所涉及到的质量活动由谁来做,做什么,何时何地做。它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程序文件的内容要求与质量手册的规定一致,对检测工作中的每个质量活动环节做出具体、可行的规定。每个程序的内容包括:目的,职责,工作程序,相关记录和支持性文件。例如内部审核程序的目的是评价日常的实际活动是否持续符合管理体系文件和评审准则的要求。该程序对如何进行内审工作做出具体、细致的规定。由质量负责人负责指定内审组长或兼任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内审报告;内审组长负责编制内审计划,明确现场评审的方式和审核范围、审核要素、内审员分工,提交最终的内审报告;内审员要负责编制内审检查表并实施内审,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项要填写不符合项通知书,还要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在审核过程中,被审核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对提出的不符合项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03作业指导书1 检测仪器操作规程的编写内容工作条件(对电源、水源、环境条件等要求);操作步骤(开机和关机的步骤,如何进行调节、校准、样品测试、数据处理等);仪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仪器核查的方法和技术指标要求、核查周期;仪器的维护;维护方法及周期;应急措施,即发生停电、停水及意外情况时,为了防止对仪器造成损坏的应急措施。2 检测方法细则当实验室需要建立非标检测方法、实验室自制检测方法、检测样品前处理和处置方法及对检测方法需要进行补充或修改时,应根据不同需求编制检测方法细则。检测方法细则一般编写内容有:目的和依据,说明编制方法的目的和编写依据;适用范围,规定该方法的适用范围(样品类型、检测参数)和限制范围;检测方法原理或方法摘要;检测设备、试剂及环境条件;检测分析、样品前处理步骤、质量控制要求;结果计算(含质控数据);测量精密度和准确度,必要时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原始记录格式。3 仪器自校准规程的编写内容对于尚未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实验室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校方式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例如:编制校准规范或程序,规定校准周期,具备必要的校准环境和高素质的计量人员,自校验应有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或可溯源的标准物质作为依据。从而使校准的误差尽可能缩小。自校准规程内容一般包括:标题:“××仪器校准规程”;概述;计量特性;校准环境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依据;校准依据;校准结果;校准周期;附录,即校验记录格式和附加说明;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04记录实验室在用记录分为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所有的记录应统一设计,简明,规范,便于归档和查阅。1 技术记录技术记录用于记载检测过程中与产生数据相关的信息,记录格式设计应确保真实、客观、包含足够的信息量、便于记录、易于复(再)现到原检测工作。对测试全过程,无论现场采样(检测)还是实验室检测,必须现场记录。对于一个完整的水质检测过程,应包括试剂称量记录、标准溶液和试液的配制、标定记录、现场采样和现场检测记录、实验室各种测试记录和质控记录、样品保存、前处理与处置管理记录、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及校准核查记录、试剂药品、实验材料等符合性检查记录。2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程序文件的对应记录,用于记载质量活动管理的重要过程。应做到便于管理,易于操作,信息完整可实现跟踪检验。例如:内审过程记录包括:计划表、内审通知书、现场检查表、发现不符合项汇总报告、内审报告、跟踪验收整改记录等。
  • 大连大特气体顺利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致力于高纯气体、标准气体和工业混合气体的研究开发,是国内标准气市场的主要供应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大特气体于2012年顺利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验收;于2015年6月5日开始贯彻实施管理体系,管理手册/DT-HSSC-2015(执行A版)。   公司OHMS运行以来,企业进行了内审、管理评审,且内审、管理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保持了有问题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监督的能力。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更加严密,一线员工能够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公司今后将继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通过积极宣贯和定期内部审核,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管理意识、质量意识和健康安全意识,规范各项管理行为,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同时,该管理体系的通过也体现了我公司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的管理理念。
  • 量体裁衣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确保监测数据精准有效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十三五”工作方案》)及《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自动监测工作方案》)并召开专家解读会,使各界深入了解现阶段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量体裁衣制定质量管理体系 确保监测数据精准有效  实际工作中,各省市也积极实践,根据自身特点探索形成了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监测体制机制进一步改革创新  作为经济大省,山东污染源数量多,排污总量大,水、气环境复杂,布局比较分散。随着环境监测领域越来越广,监测项目和频次不断增加,原有的监测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方面是监测事权划分不合理,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基本由各级环保部门自行监测上报,‘考核谁、谁监测’,很难避免行政干预。另一方面是省市县各级监测站人员少、监测任务繁重,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环保管理和社会公众需求。”山东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张庆伟说。  《“十三五”工作方案》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规定和创新。据了解,《“十三五”工作方案》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建成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所有站点原始监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谁考核、谁监测”,保障用于评价、考核的环境监测数据不受行政干预。同时,建立国家与省级环保部门组成的两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模式,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国家网运行管理,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加快提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通过这次的机制体制技术创新要解决‘事权不清’的问题,改革以后把受考核的和监测的体系分开了,提供了一个基础性、指导性、规范性的操作指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柴发合介绍说。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山东省也进行了探索与尝试,率先在全国改革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体制和空气站TO(转让—经营)模式社会化运营机制。  “一上一下”体制改革,即省级负责各设区城市环境质量的监督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下放到各市、县,实现了环境质量管理由“考核谁谁出数”到“谁考核谁出数”的转变。排污单位监管下放各市,让市、县两级主要精力由应付省级考核转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形成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共同加强污染源监管的良好氛围。  空气站TO模式社会化运营机制实行“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管理模式,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3家运营公司、1家比对公司,负责全省144个空气站的运营和比对工作。与单纯的第三方运营模式不同,TO模式下政府部门把空气站完全转让给第三方运营公司,实行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从此全省17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好与坏,不再由环保部门“自说自话”。  科技保障让监测数据更加精准有效  “现阶段环境保护工作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对监测有了更高的需求和要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也让环境监测数据成为了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最关键的环节之一。环境污染治理精准度的提高也需要更新的技术支持。”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  在苏州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平台上,就看到了科技创新的成果。在系统平台上点击报警信息,就可以看到实时的数据报警信息。  “这些报警信息都会通过短信的方式直接发送到运维人员的手机上,让他们及时核查报警原因。核查完成后,一般24小时内要有反馈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直接上传至我们的微信群里。如遇到特别复杂的问题,运维人员最迟48小时之内要进行反馈,如果超过72小时还不能解决,就要使用备用机器进行监测。”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自动监测与预警科副科长吕清说。  目前,苏州市范围内已建成12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广泛应用于每年的太湖、阳澄湖蓝藻预警监测、枯水期水质预警监测、交界断面生态补偿、太湖流域重点断面达标考核等工作。  “从送样开始,直到监测报告打印出来,每个环节都能紧密衔接并可进行追溯,有效保证了监测数据的一致性、逻辑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中间环节带来的人为失误,显著提高了监测质量。”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张仁泉介绍。  除了对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江苏省泰州市对于土壤监测质量的保障与质量控制也做到了全过程监管。从分析数据的追溯文件体系、样品保存运输条件保证、内部空白检验、平行样加标检验、基质加标检验、替代物加标检验等每个细节,都成为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保证产出准确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从根本上杜绝问题数据的出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大气监测室主任段玉森介绍说。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建立了配套的QA/QC体系。该体系包括校准实验室、百万分之一天平实验室、臭氧传递实验室、流量传递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实验室、手工采样实验室和高纯零气系统,有一套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上海还尝试开展了国控点网络运维质量第三方审核,以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同时,建立了由市环境监测中心、区环境监测站和子站运维人员联动的日常空气质量数据审核制度。  独木不成林,百花方为春。《“十三五”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国家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向评估委员会开放。2016年底前,建成环境空气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专家组,优先开展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地级城市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评估工作。这一举措也得到了许多有关专家的称赞。  “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就是把最顶尖的专业人士聚集到一起。不是一次性,而是长期性、经常性地结合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对监测数据的质量进行评估,对监测数据的专业性和精准性都有很强的促进作用。”贺克斌说。  多方发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十三五”工作方案》提出了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的要求。建立质量检查与考核联动机制,明确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在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中的作用。对于地方政府,着重考核环境质量的改善 对于地方环保部门,着重考核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在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中发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不合格的,该地区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考核适当扣除相应分值 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该地区该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同时,要求严肃整治不规范监测行为。对监测工作中仪器设备安装不规范、仪器性能测试不合格、仪器维护频次不够、缺少监测质控报告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建立环保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动机制。对于擅自挪动监测点位、修改仪器关键参数、堵塞采样头或采样管路、样品分析和监测报告造假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发现环境监测行为不规范且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以及数据造假或配合造假的社会环境监测(含运维)机构或监测仪器生产厂商,终止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  山东省就已经依托现有污染源监控系统,采用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对自动监测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和监控软件升级改造,创新研发的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系统。  动态管控系统具有统一信息采集、统一监控指标、统一设备标准和统一监控平台等特点,实现了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参数、运行状态和监测数据的“三同时”监控,切断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主要途径,监测设备异常自动报警。  针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在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专门印发《自动监测工作方案》,为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控水平提供保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也介绍了进一步加强数据监测管理的各项方法和手段。  “例如,我们要求明年开始在空气监测站点的周围统一安装摄像头监控,只要有人进入站点区域周围,监控就可以捕捉到,有效避免人为破坏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性的事件发生。”傅德黔介绍说。  “除了各项制度和技术手段,对破坏环境监测数据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的提升和落实。”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张远航说。
  • 首批白名单管理体系检测资质实验室发布
    6月28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发布了首批白名单管理体系检测资质实验室名单。本次发布的检测实验室共16家,名单如下: 1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北京) 2 佛山市南方纺织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方检测) 3 苏州中科纺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检测) 4 上海天祥质量服务有限公司 5 深圳天祥质量服务有限公司 6 天祥(天津)质量服务有限公司 7 上海天祥质量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8 无锡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 通标标准技术(上海)服务有限公司 10 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1 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12 通标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13 必维申美商品检测上海有限公司 14 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15 福建省纤维检测局 16 国家针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白名单管理体系作为以诚信为本的管理系统,要求体系中的企业具备良好的信誉、优秀的管理水平和过硬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企业的产品得到市场的不断认可。鉴于此,白名单管理体系必须有严格的准入标准,需要有具备实力的检测机构拿出严谨的检测数据,为体系保驾护航,这样才能保证产品得到客户百分百的信赖,最终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影响力。 作为一个纺织品安全管理平台,合理完善的流程,供需双方的积极参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督认证,这三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此次检测资质实验室的发布,标志着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设日臻完善。国内申报白名单管理体系的企业,将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进行产品抽检,抽检结果达标是企业进入白名单管理体系的重要条件。而进入白名单管理体系的企业,出口日本时将得到体系内的日本进口商认可,免予检测特定偶氮染料,这意味着检测实验室被白名单管理体系认可的同时也获得了日本进口商的认可,在这样一个三方参与的体系中,供需和检测机构被充分的整合起来,共同保障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加安全的纺织品。同时,白名单管理员体系包括印染企业及出口商、检测机构,日本进口商在内,将供应链条的上下游有效的结合起来,为供需双方提供了更加丰富、更加可靠的商业机会。 首批白名单管理体系检测资质实验室的公布,意味着中国的检测机构首次被国外承认,打破了国外检测机构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机制,一方面降低检测费用,另一方面提升检测机构的服务质量。出口企业的选择权更大,可选择更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产品的检验,享受更加快捷、优惠与便利的服务。在企业享受服务的同时,更多的优势得以体现,例如相对于逐批检验,获得白名单管理体系免检资质的企业,每年只需定期抽检,成本优势显而易见。 随着白名单管理体系的进一步推广实施,将会有更多的出口企业、进口企业加入其中,共享白名单管理体系所带来安全的产品、便捷的贸易通道、以及更多的商业机会。
  • 日本纺织品行业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3月28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这标志着中日双方共建的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3月28日在北京举行,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Compliance委员会委员长北畑稔在研讨会上透露,日本自3月29日正式公布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自律标准,此后日本媒体将广泛报道,日本厚生劳动省也已正式启动立法程序,在不远的将来,日本纺织品行业自律标准将被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   近年来,产品安全问题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关注。在纺织产品染色使用的染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被许多国家视为不安全物质,因此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陆续列入禁止使用的行列。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为保持纺织品安全标准与国际一致,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计划对输日纺织品进行特定偶氮染料检测。   根据检测机构的统计测算,一件衣服进行偶氮染料检测平均成本在800元至1000元人民币,一个批次的检测费用可能高达上万甚至几万元。各地企业特别是对日出口产品比较多的企业如果对日本实施纺织品行业自律标准准备不足,会使企业出口成本增加。   日本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酝酿了2年多。为了帮助中国纺织品出口企业更好地应对,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与日方反复磋商,最终达成共识,通过双方的合作,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实施面向日本市场的白名单资质。据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信息统计部张希成介绍,白名单管理体系分为白名单资质认证和白名单注册系统。中国企业获得白名单资质或者产品是在具备白名单资质的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出口日本时无需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检测。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表示,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检测成本,保护供应链,而且它也是一个透明、共享的信息机制,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多的商业机会,有利于供应链体系的全面优化和产品质量的提升,有利于确保中日纺织品贸易的顺利进行。   据张希成介绍,目前关于禁用芳香胺的限制已成为一项基本的环保标准,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涉及了22种特定芳香胺物质。而我国也早在2003年就推出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所有在中国销售的纺织品均须执行该标准。中国GB18401-2003涉及了23种特定芳香胺物质,比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增加了4-二甲基苯胺和2,6-二甲基苯胺2项,减少了4-氨基偶氮苯1项。日本行业自律标准中对禁用芳香胺物质的限定有4-氨基偶氮苯,这是中国GB18401-2003中没有的,只是在GB18401-2010版中才作了限定。而从欧洲市场的反馈看,4-氨基偶氮苯是查出比较多的禁用物质。所以尽管中国的GB18401对纺织品安全的要求比日本国内的纺织品标准还要严格,但对日出口企业还是需要高度重视,通过获得白名单资质,让出口产品符合日本市场对纺织品安全性的要求。   在“白名单资质”申报工作开始后,国内印染企业反响积极。目前已有24家企业获得了白名单资质证书。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倪爱红说,企业在去年4月中旬就申报“白名单资质”并及时寄送了相关材料,“日本是鲁泰极为重视的外贸市场。‘白名单资质’有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她表示。   据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对策委员会奥田利治委员透露,白名单管理体系同样得到了日本服装公司和零售商的高度评价。大型零售商如伊藤洋华堂、永旺等企业甚至将其视为与Oeko-Tex100一样的纺织品生态标准。   在去年3月份,日本伊藤洋华堂、永旺等大型零售商已经按照日本行业自律标准要求完成了采购合同的修订,只是因为突发地震,不得不推迟。目前国内个别企业也已接到日本进口商要求提供纺织品不含禁用芳香胺物质证明的通知。   中日共建产品安全白名单管理体系   3月28日,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主办的日本行业自律标准暨白名单管理体系研讨会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召开,这标志着中日双方共建的白名单管理体系正式启动。   会上,主办方介绍了白名单管理体系出炉的始末。随着全球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绿色、环保、低碳已成为全球共识,消费者越来越关注化学品对人身体可能带来的危害。由此产生了一系列保障产品安全的技术标准,其中在纺织品染色使用的染化料中,作为部分染料中间体的芳香胺物质就被许多国家视为可疑致癌物,含有这种物质的数百种特定偶氮染料被陆续列入禁止使用行列。中国GB18401对特定偶氮染料做了限制,日本纤维产业联盟也制定了纺织品不使用特定偶氮染料的自律标准,并已提上法制化日程,要求所有输日纺织品需提供不含特定偶氮染料的检测证明。目前,日本市场上80%的纺织品来自中国,如要逐一对其进行检测的话,会带来巨额成本,同时也会对中日贸易造成影响。   为了做到在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能从源头即染色环节进行管理,并将这种管理贯穿到整条纺织供应链,中日双方经过两年多的磋商,最终达成建立白名单管理体系的共识。   白名单管理体系分为两部分——白名单资质和白名单注册系统。前者主要针对染色企业,如果企业获得白名单资质,或者产品是在具备白名单资质的企业生产加工的,都可被进入该体系的日本进口商认可,其产品出口日本时无需对特定偶氮染料进行检测。后者是对纺织供应链进行数字化管理,覆盖了中国的染色企业、面辅料企业、家纺及服装企业、出口商、日本进口商、日本服装品牌企业、日本经销商和零售商等整条供应链。   出席研讨会的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夏令敏、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会长李金宝、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会长朱北娜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的作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夏令敏认为,中日两国纺织产业加强合作,提高纺织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两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稳定通畅。   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Compliance委员会委员长北畑稔、日本纤维输入组合通商对策委员会委员长奥田利治、日本服装时尚产业协会品质管理小委员会委员长保幸等,对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实施的最新动态及日方企业对白名单管理体系的态度进行了介绍。据悉,日本厚生劳动省已正式启动立法程序,不久日本行业自律标准将被上升为法律强制执行,日本进口商、零售商对白名单管理体系关注度很高。   国内首批被授予白名单资质的企业有24家,辽宁宏丰印染有限公司、愉悦家纺有限公司、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盛虹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南山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等都榜上有名。
  • 认监委发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我要测网讯 近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ldquo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ldqu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国家认监委公告2014年5号)&rdquo ,就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了新的规范。公告要求: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相关认证机构开展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二、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做好本《规则》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调整和完善本机构的认证程序、工作要求等,使之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三、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做好本《规则》的宣贯,使获证组织了解本《规则》的规定。 四、本《规则》实施后,认证机构新颁发或再认证颁发的认证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详见下文: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公告〔2014〕5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的公告 为规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健康发展,根据《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各相关认证机构开展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二、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做好本《规则》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调整和完善本机构的认证程序、工作要求等,使之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三、各相关认证机构应做好本《规则》的宣贯,使获证组织了解本《规则》的规定。 四、本《规则》实施后,认证机构新颁发或再认证颁发的认证证书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附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国家认监委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目录 1.适用范围 2.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3.对认证人员的要求 4.初次认证程序 5.监督审核程序 6.再认证程序 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8.认证证书要求 9.与其他管理体系的结合审核 10.受理转换认证证书 11.受理组织的申诉 12.认证记录的管理 13.其他 附录A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1.1本规则用于规范认证机构对申请认证和获证的各类组织按照GB/T 19001/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活动。 1.2本规则旨在结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技术标准,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过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认证机构对认证过程的管理和责任。 1.3本规则是对认证机构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基本要求,认证机构从事该项认证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则。 2对认证机构的要求 2.1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取得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资质。 2.2建立可满足GB/T 27021《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要求》的内部管理体系,以使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 2.3建立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 2.4鼓励认证机构通过认可机构的认可,证明其从事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要求。 3对认证人员的要求 3.1认证人员应当取得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认证人员注册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资格。 3.2认证人员应当遵守与从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认证活动及作出的认证审核报告和认证结论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初次认证程序 4.1受理认证申请 4.1.1认证机构应向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下简称申请组织)至少公开以下信息: (1)可开展认证业务的范围,以及获得认可的情况。 (2)本机构的授予、保持、扩大、更新、缩小、暂停或撤销认证及其证书等环节的制度规定。 (3)认证证书样式。 (4)对认证决定的申诉程序。 (5)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名称、业务范围、地址等。 4.1.2认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组织提交以下资料: (1)认证申请书,包括申请组织的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等情况的说明。 (2)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党政机关设立文件等)的复印件。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活动,应附每个场所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适用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所涉及法律法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5)多场所活动、活动分包情况。 (6)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必要的程序文件。 (7)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清单。 (8)质量管理体系已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9)其他与认证审核有关的必要文件。 4.1.3认证申请的审查确认 认证机构应对申请组织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确认: (1)申请资料齐全。 (2)申请组织从事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申请组织为达到质量目标而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4.1.4根据申请组织申请的认证范围、生产经营场所、员工人数、完成审核所需时间和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有能力受理认证申请。 4.1.5对符合4.1.3、4.1.4要求的,认证机构可决定受理认证申请;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认证机构应通知申请组织补充和完善,或者不受理认证申请。 4.1.6认证机构应完整保存认证申请的审查确认工作记录。 4.1.7签订认证合同 在实施认证审核前,认证机构应与申请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认证合同,合同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组织获得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2)申请组织对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3)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 ①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②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③发生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事故。 ④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质量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 ⑤出现影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其他重要情况。 (4)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正确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和有关信息;不擅自利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其产品或服务通过认证。 (5)拟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生产或服务的活动范围。 (6)在认证审核及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各次监督审核中,认证机构和申请组织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7)认证服务的费用、付费方式及违约条款。 4.2制定审核计划 4.2.1审核时间 4.2.1.1为确保认证审核的完整有效,认证机构应以附录A所规定的审核时间为基础,根据申请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特性、技术复杂程度、质量安全风险程度、认证要求和员工人数等情况,核算并拟定完成审核工作需要的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少审核时间,但减少的时间不得超过附录A所规定的审核时间的 30%。 4.2.1.2整个审核时间中,现场审核时间不应少于80%。 4.2.2审核组 4.2.2.1认证机构应当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的专业技术领域选择具备相关能力的审核员和技术专家组成审核组。审核组中的审核员应承担审核责任。 4.2.2.2技术专家主要负责提供认证审核的技术支持,不作为审核员实施审核,不计入审核时间,其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4.2.2.3审核组可以有实习审核员,其要在审核员的指导下参与审核,不计入审核时间,在审核过程中的活动由审核组中的审核员承担责任。 4.2.3审核计划 4.2.3.1认证机构应制定书面的审核计划交审核组实施。审核计划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过程、审核涉及的部门和场所、审核时间、审核组成员(其中:审核员应标明注册证书号及专业代码;技术专家应标明专业代码、技术职称或职务,如果在职应注明其服务的单位)。 4.2.3.2通常情况下,初次认证审核、监督审核和再认证审核应在申请组织申请认证的范围涉及到的各个场所现场进行。 如果质量管理体系包含在多个场所进行相同或相近的活动,且这些场所都处于该申请组织授权和控制下,认证机构可以在审核中对这些场所进行抽样,但应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案以确保对各场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正确审核。如果不同场所的活动存在根本不同、或不同场所存在可能对质量管理产生显著影响的区域性因素,则不能采用抽样审核的方法,应当逐一到各现场进行审核。 4.2.3.3为使现场审核活动能够观察到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情况,现场审核应安排在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进行。 4.2.3.4在审核活动开始前,审核组应将书面审核计划交申请组织确认。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计划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通知受审核的申请组织,并协商一致。 4.3实施审核 4.3.1审核组应当全员完成审核计划的全部工作。除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外,审核过程中不得更换审核计划确定的审核员(技术专家和实习审核员除外)。 4.3.2审核组应当会同申请组织按照程序顺序召开首、末次会议。审核组应当提供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参会人员应签到。 4.3.3审核过程及环节 4.3.3.1初次认证审核,分为第一、二阶段实施审核。 4.3.3.2第一阶段审核应至少覆盖以下内容: (1)结合现场情况,确认申请组织实际情况与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描述的一致性,特别是体系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或服务、部门设置和负责人、生产或服务过程等是否与申请组织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2)结合现场情况,审核申请组织有关人员理解和实施GB/T 19001/ISO 9001标准要求的情况,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是否实施了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确认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已有效运行并且超过3个月。 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现场实际、相关体系运行尚未超过3个月或者无法证明超过3个月的,应当及时终止审核。 (3)确认申请组织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申请组织的员工人数、活动过程和场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情况。 (4)结合质量管理体系覆盖活动的特点识别对质量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点,并结合其他因素,科学确定重要审核点。 (5)与申请组织讨论确定第二阶段审核安排。 4.3.3.3在下列情况,第一阶段审核可以不在申请组织现场进行: (1)申请组织已获本认证机构颁发的其他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已对申请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有充分了解。 (2)认证机构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组织的生产经营或服务的技术特征明显、过程简单,通过对其提交文件和资料的审查可以达到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和要求。 (3)申请组织获得过其他经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对其文件和资料的审查可以达到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和要求。 除以上情况之外,第一阶段审核应在申请组织的生产经营或服务现场进行。 4.3.3.4审核组应将第一阶段审核情况形成书面文件告知申请组织。对在第二阶段审核中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项的重要关键点,要及时提醒申请组织特别关注。 4.3.3.5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应安排适宜的间隔时间,使申请组织有充分的时间解决第一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4.3.3.6第二阶段审核应当在申请组织现场进行。重点是审核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要求和有效运行情况,应至少覆盖以下内容: (1)在第一阶段审核中识别的重要审核点的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记录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为实现总质量目标而建立的各层级质量目标是否具体、有针对性、可测量并且可实现。 (3)对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过程和活动的管理及控制情况。 (4)申请组织实际工作记录是否真实。 (5)申请组织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是否有效。 4.3.4发生以下情况时,审核组应终止审核,并向认证机构报告。 (1)申请组织对审核活动不予配合,审核活动无法进行。 (2)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有重大缺陷,不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要求。 (3)发现申请组织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导致审核程序无法完成的情况。 4.4审核报告 4.4.1审核组应对审核活动形成书面审核报告,由审核组组长签字。审核报告应准确、简明和清晰地描述审核活动的主要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组织的名称和地址。 (2)审核的申请组织活动范围和场所。 (3)审核组组长、审核组成员及其个人注册信息。 (4)审核活动的实施日期和地点。 (5)叙述从4.3条列明的程序及各项要求的审核工作情况,其中:对4.3.3.6条的各项审核要求应逐项就审核证据、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进行详细描述;对质量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应同时叙述测量方法。 (6)识别出的不符合项。不符合项的表述,应基于客观证据和审核依据,用写实的方法准确、具体、清晰描述,易于被申请组织理解。不得用概念化的、不确定的、含糊的语言表述不符合项。 (7)审核组对是否通过认证的意见建议。 4.4.2审核报告应随附必要的用于证明相关事实的证据或记录,包括文字或照片摄像等音像资料。 4.4.3认证机构应将审核报告提交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4.4对终止审核的项目,审核组应将已开展的工作情况形成报告,认证机构应将此报告及终止审核的原因提交给申请组织,并保留签收或提交的证据。 4.5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验证 4.5.1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应要求申请组织分析原因,并要求申请组织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4.5.2认证机构应对申请组织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4.6认证决定 4.6.1认证机构应该在对审核报告、不符合项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基础上,作出认证决定。 4.6.2审核组成员不得参与对审核项目的认证决定。 4.6.3认证机构在作出认证决定前应确认如下情形: (1)审核报告符合本规则第4.4条要求,能够满足作出认证决定所需要的信息。 (2)反映以下问题的不符合项,认证机构已评审、接受并验证了纠正和纠正措施及其结果的有效性。 ①未能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②制定的质量目标不可测量、或测量方法不明确。 ③对实现质量目标具有重要影响的关键点的监视和测量未有效运行,或者对这些关键点的报告或评审记录不完整或无效。 ④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方面存在缺陷,实现质量目标有重大疑问。 (3)认证机构对其他不符合项已评审,并接受了申请组织计划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6.4在满足4.6.3条要求的基础上,认证机构有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申请组织满足下列要求的,评定该申请组织符合认证要求,向其颁发认证证书。 (1)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且运行有效。 (2)认证范围覆盖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申请组织按照认证合同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4.6.5申请组织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定该申请组织不符合认证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组织并说明其未通过认证的原因。 4.6.6认证机构在颁发认证证书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将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认监委。 国家认监委在其网站(www.cnca.gov.cn)开设专栏向社会公开各认证机构上报的认证证书等信息。 4.6.7认证机构不得将申请组织是否获得认证与参与认证审核的审核员及其他人员的薪酬挂钩。 5监督审核程序 5.1认证机构应对持有其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以下称获证组织)进行有效跟踪,监督获证组织通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要求。 5.2为确保达到5.1条要求,认证机构应根据获证组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风险程度或其他特性,确定对获证组织的监督审核的频次。 5.2.1作为最低要求,在初次认证的第二阶段审核后至少12个月内应进行一次监督审核。此后,每次监督审核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5.2.2在达到监督审核期限而有证据表明获证组织暂不具备实施监督审核的条件时,可以适当延长监督审核期限,但最长间隔不能超过15个月。 5.2.3超过期限而未能实施监督审核的,应按7.2或7.3条处理。 5.3监督审核的时间,应不少于按4.2.1条计算审核时间人日数的30%。 5.4监督审核的审核组,应符合4.2.2条和4.3.1条的要求。 5.5监督审核应在获证组织现场进行,且应满足第4.2.3.3条确定的条件。由于产品生产的季节性原因,在每次监督审核时难以覆盖所有产品的,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监督审核需覆盖认证范围内的所有产品。 5.6监督审核时至少应审核以下内容: (1)上次审核以来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及运行体系的资源是否有变更。 (2)按4.3.3.2条要求已识别的重要关键点是否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在正常和有效运行。 (3)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项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是否继续有效。 (4)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否持续符合相关规定。 (5)总质量目标及各层级质量目标是否实现。目标没有实现的,获证组织在内部管理评审时是否及时调查并采取了改进措施。 (6)获证组织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 (7)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是否规范和有效。 (8)是否及时接受和处理投诉。 (9)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或投诉的问题,及时制定并实施了有效的持续改进。 5.7监督审核的审核报告,应按5.6条列明的审核要求逐项描述审核证据、审核发现和审核结论。审核组应提出是否继续保持认证证书的意见建议。 5.8认证机构根据监督审核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作出继续保持或暂停、撤销认证证书的决定。 6再认证程序 6.1认证证书期满前,若获证组织申请继续持有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当实施再认证审核决定是否延续认证证书。 6.2认证机构应按4.2.2条要求组成审核组。按照4.2.3条要求并结合历次监督审核情况,制定再认证计划并交审核组实施。审核组按照要求开展再认证审核。 在质量管理体系及获证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无重大变更时,再认证审核可省略第一阶段审核,但审核时间应不少于按4.2.1条计算人日数的70%。 6.3对再认证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4.5条要求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验证应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前完成。 6.4认证机构参照4.6条要求作出再认证决定。获证组织继续满足认证要求并履行认证合同义务的,向其换发认证证书。 7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7.1认证机构应制定暂停、撤销认证证书或缩小认证范围的规定,并形成文件化的管理制度。 7.2暂停证书 7.2.1获证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在调查核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暂停其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或严重不满足认证要求,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要求的。 (2)不承担、履行认证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的。 (3)被有关执法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4)被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发现体系运行存在问题,需要暂停证书的。 (5)持有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过期失效,重新提交的申请已被受理但尚未换证的。 (6)主动请求暂停的。 (7)其他应当暂停认证证书的。 7.2.2认证证书暂停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属于7.2.1第(5)项情形的暂停期可至相关单位作出许可决定之日。 7.2.3认证机构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应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 7.3撤销证书 7.3.1获证组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在获得相关信息并调查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撤销其认证证书。 (1)被注销或撤销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 (2)拒绝配合认证监管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或者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提供了虚假材料或信息的。 (3)出现重大的产品或服务等质量安全事故,经执法监管部门确认是获证组织违规造成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暂停认证证书的期限已满但导致暂停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或纠正的(包括持有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等已经过期失效但申请未获批准)。 (6)没有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或者已不具备运行条件的。 (7)不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认证机构已要求其纠正但超过6个月仍未纠正的。 (8)其他应当撤销认证证书的。 7.3.2撤销认证证书后,认证机构应及时收回撤销的认证证书。若无法收回,认证机构应及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或声明撤销决定。 7.4认证机构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国家认监委。 7.5认证机构有义务和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各类无效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被继续使用。 8认证证书要求 8.1认证证书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1)获证组织名称、地址和组织机构代码。该信息应与其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信息一致。 (2)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地址和业务范围。若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多场所,表述覆盖的相关场所的名称和地址信息,该信息应与相应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信息一致。 (3)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 19001/ISO 9001标准的表述。 (4)证书编号。 (5)认证机构名称。 (6)证书签发日期及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 对初次认证以来未中断过的再认证证书,可表述该获证组织初次获得认证证书的年月日。 (7)相关的认可标识及认可注册号(适用时)。 (8)证书查询方人数 审核时间 第1阶段+第2阶段 (天) 1-5 1.5 626-875 12 6-10 2 876-1175 13 11-15 2.5 1176-1550 14 16-25 3 1551-2025 15 26-45 42026-2675 16 46-65 5 2676-3450 17 66-85 6 3451-4350 18 86-125 7 4351-5450 19 126-175 8 5451-6800 20 176-275 9 6801-850021 276-425 10 8501-10700 22 426-625 11 10700 遵循上述递进规律 注:1.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全职人员,原则上以组织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附名册等信息为准。 2.对非固定人员(包括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的有效人数核定,可根据其实际工作小时数予以适当减少或换算成等效的全职人员数。
  • 冷杉获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近日,冷杉(https://www.abiespi.com/)荣获ISO 14001:200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 14001作为世界上首个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自从发布以来就受到全球认可,其制定了最有效的方法来实施成功的环境管理体系。此证书的获得标志着冷杉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冷杉早于2017年就获得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而本次获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证书,正是表明了冷杉在企业活动中切实履行了环保责任。 ISO 14001:2015在计划、实施、操作以及改善环境管理体系方面建立了一系列严苛的标准。冷杉将严格执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承诺始终将科技和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的关键目标,做一个对环境负责,让用户满意的高科技企业!
  • 乐氏科技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近日,北京乐氏联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氏科技)获得由CNAS机构颁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乐氏科技顺利通过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9001是由全球第一个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BS 5750(BSI撰写)转化而来的,ISO 9001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成熟的质量框架,全球有161个国家和地区超过75万家组织正在使用这一框架。ISO 9001不仅为质量管理体系,也为总体管理体系设立了标准。它帮助各类组织通过客户满意度的改进、员工积极性的提升以及持续改进来获得成功。  长期以来,乐氏科技与欧美几大著名分析仪器制造商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是数家公司的中国区总代理。如:德国rbr公司、德国Foedisch公司、英国Signal公司、美国NOVA公司等。乐氏科技始终坚持着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客户至上、品质一流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烟气分析仪、VOC分析仪等产品和服务。此次顺利通过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就是对于乐氏科技的最好证明。  质量体系审核工作的顺利通过,意味着乐氏科技在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上具备了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保障;为进一步树立乐氏科技品牌形象,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标志着乐氏科技走向了更加规范化、效率化、完善化的高质量品牌经营之路。
  • 喜讯:月旭公司通过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近日,从SGS国际认证服务部传来喜讯,月旭科技成功通过ISO 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标志着月旭公司在各项管理体系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 按照董事长赵总的指示,公司于2012年5月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成立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在公司各部门开展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相关工作。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公司一次性顺利通过管理评审。此次认证,意味着月旭科技已经拥有了世界公认的高质量管理体系,有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加有保障的产品及售后服务。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之后,我公司全体员工将严格贯彻&ldquo 质量管理体系&rdquo 的要求,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及时了解客户的要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切实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要求:质量为本诚信服务 持续发展 进取创新。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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