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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机构医学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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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机构医学检测相关的论坛

  • 独立法人机构及CNAS独立检测公司的理解

    各位老师好: 今天有留意到这两句话: 1、咨询机构网页原话为“申请CNAS独立检测公司的营业执照应有相关检测任务,并且不能包括生产、研发、销售等”; 2、G001原话为“实验室为独立法人机构时,检测业务应为其主要业务,检测活动应在法人注册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内开展” 第1句,培训机构老师的解释为“独立检测公司可能还包括:检验或认证业务,但营业执照中必须包括相关检测任务(如食品检测)” 第2句,老师的解释为“独立法人机构指主营检测业务(如只做食品检测)” 各位老师怎么理解“独立检测公司”、“独立法人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呢?如果可以,是否可以带入些例子?谢谢指导~

  • 私人买台气相能做起来吗?

    私人买台气相能做起来吗?检测机构都好几百一个项目,咱想提倡平民化呀http://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brow/em09502.gif

  • 【讨论】检测壬基酚的进来讨论一下

    不知道为什么在做壬基酚的时候检测出来的数据总是比第三方检测机构(TUV)的值偏高,高一倍左右.因壬基酚的标准有直链和混合支链两种大家定量时候选择哪种呢

  • 环保领域“无人机+气体传感器”作为环境监测的有效手段

    无人机环境监测技术如何应运而生当前,我国多地区面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巨大压力。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只有精确找到本地污染物排放来源,结合地理、气象、环境衍生等众多原因综合分析,才能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准决策和快速应对。但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涉及区域范围较大、区域之间污染物传输量大、污染源种类多、污染因子相对复杂等特点,环境监管难度非常大。传统的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站房用地面积大,加上其成本及后期运营费用较高,因此很难进行大面积、精密化布点,并且基本上“说不清污染来源“。即使花大价钱采取空气监测站加密的方式进行监控,但以点位进行布置的监测数据始终很难判断污染源迁移和扩散情况,更无从确定污染发生的直接源头。地方政府需要一套快速、高效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克服人工、视频、监测站等监管存在的数据支撑不足等问题,实现精准监控,以满足大气污染治防治需求。“大区域”“精准”“高效快速”,无人机技术仿佛就是面对这样的关键词而生的。无人机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的应用,目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向一、无人机+可见光相机目前在环保方面应用最广的,就是传统的无人机+可见光云台, 不可否认,单纯的相机甚至变焦相机已经能够给环境监测带来新的思路,但是可见光相机对大气污染物的观测仅停留在拍照、视频阶段,缺乏精准监测数据作为支撑,并且受光照、雨雾、摄像头低分辨率等因素的影响,只能对污染浓度较大的可见性污染源如黑烟囱、秸秆焚烧等进行监控。 常规可见光载荷在环保方面只能算是锦上添花,环监人员难以有效的进行使用,买回来,用不着,最后只会沦为展示道具。[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bbd793b3.jpg][img=bbd793b3,484,300]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bbd793b3-484x300.jpg[/img][/url]二、搭载红外成像仪的无人机[url=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672482.jpg][img=672482,554,292]http://news.isweek.cn/wp-content/uploads/2019/04/672482.jpg[/img][/url]在环保应用方面,搭载红外成像仪的无人机,可以使无人机在夜间条件下进行监测,热像仪的热分布可视化、测温等特性能够较有效地发现夜间生产的企业,可作为遏制夜间偷排的一种手段。 某企业日间(可见光)和夜间(热成像)风机影像 但是热像仪同样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过大,并且,不同种类的企业的热分布形式不一、排放温度与排放量没有必然的关联,相关模型复杂需要长久的比对和监测才能得出检测结论,难以满足环监的迫切需求。三、无人机+气体传感器“无人机+气体传感器”即通过无人机搭载多种因子(如VOCs、SO2、PM2.5)的高精度气体监测传感器或者气体采集装置,在测区进行大范围的巡查,以寻找污染特征因子的监测方式。 随着技术的进步,便携式传感器精度已经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尤其基于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方法的传感器,其检出限、精度甚至可以达到ppb级别,已经足够满足测量大气污染物浓度的要求。ISweek工采网推荐的英国alphansense传感器,专门为大气监测领域推出了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传感器,包括有毒气体传感器A4/B4系列、[url=https://www.isweek.cn/144.html]光离子气体传感器[/url]PID-AH以及PM2.5、PM10传感器OPC-N3,目前已在大气监测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理论支撑方面,长江学者彭仲仁教授带领的上海交通大学智能交通与无人机应用研究中心早在2011年已经对无人机在空气监测方面的应用进行了研究,其《基于无人机(UAV)技术的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4-D监测研究》、《基于无人机观测的PM2.5垂直分布规律研究》等多篇论文已经被多次引用。在实际应用方面,目前成都、唐山、宁夏等地区率先使用无人机进行监测,协助环监执法,同时环监大队根据无人机的发现进行查处了不少违法企业 。根据目前的无人机环境监测发展趋势,无人机搭载气体传感器是最快的发展防线。在监测结果呈现上,无人机+气体传感器数据呈现可视化,还不够环境监查执法非常讲究时效性,企业的违法偷排情况可能只会出现在某个时间段、甚至只是某一个瞬间,这也是环监取证难、执法难的原因之一。 无人机气体传感器在大气污染调查工作中会得到大量的实测数据,传统利用excel进行数据分析与管理的办法不仅无法直观展现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形态,大量的数据需要多个工作日的处理和分析才能得出相关结论,难以为下一步的监测管理和治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而可视化处理能够充分挖掘数据隐含的空间关联,揭示气体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有助于科研人员、监察机构、科学直观地判读与分析大气污染情况, 高效快速的检测方式可为后续的一系列的治理措施提供支撑依据,节约人力成本。

  • 如何依法界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中规定“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等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请问:1.如何定义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的概念,如有《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10 这种是否属于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范围。2.实验室原有的公共场所的检测项目,是继续保留还是申请取消,按照原来已经认定的资质项目开展业务,算不算超资质范围。

  • 初读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1 资质认定过去依据原国家质检总局的163号令,如今这个部门规章是否有效存疑。2 如果部门规章继续有效(市场监管总局接受了认监委的人员和职能),那么本次发布的通知没有说明上位法(部门规章的出处),呵呵3 用推荐性标准替代行政部门的规章用于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性审查,算是探索吧。4 允许非独立法人机构申请资质认定,删除了企业实验室不得申请的要求。5 文字中不再明确要求质量手册,与CNAS保持一致6 依旧规定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在两家或以上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7 在释义里对分包明确有有能力的分包和无能力的分包,标准里木有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有自由裁量权? 8 判定规则和结果的有效性要求与CNAS接近。9 设备和标准物质分开不同段落要求,与CL01:2018不同。

  • TIC刚刚发布了斯坦德检测集团—检验主管(医学检验)-青岛市职位,坐标青岛市,速来围观!

    [size=16px][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82731.html]立即投递该职位[/url][/b][/color][/size][b]职位名称:[/b]斯坦德检测集团—检验主管(医学检验)-青岛市[b]职位描述/要求:[/b]公司名称: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位描述1、负责完成专业组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本专业组检验工作质量,并保障专业组的生物安全;2、负责安排并参与本专业组的检验工作,指导本组人员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完成检测任务;3、负责组织专业组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4、负责配合对本专业组检验工作不符合项的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关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跟踪措施的落实和完成;任职要求:1、医学检验及相关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有较丰富的医学检验临床工作经验;3、熟悉检验科的相关管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检验业务;4、取得医学检验师、中级检验师职称均可;5、沟通能力良好,工作细心,责任心强。公司简介斯坦德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Standard TestingGroupCo..Ltd)简称“斯坦德集团”,是一家以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领域为核心,深耕生态环境、综合贸易、创新服务等专业领域的综合型高科技服务企业。我们拥有CMA、CNAS、CNCA资质,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工程设计、建筑业施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等资质。旗下专业实验室能力覆盖牛物、医药研究、医疗器械、化妆品、组学分析、消杀产品环境监测、土壤检测、危废鉴别、场地调查、仪器分析等。作为面向生物医药、生命科学领域的成熟品牌,斯坦德集团具有卓越的科研服务能力。拥有青岛市食药包装材料安全评价工程研究中心、仿制药研究专家工作站、药包材相容性研究专家工作站等6大专家工作站,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通过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已成功入驻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石油和化工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斯坦德集团是测试、研发、认证服务的行业推进者。我们以“提供多元化的检测研发服务,为品质生活创享信任”为使命,依靠专业性、独立性和公众性,致力于在政府机构、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创造分享信任,助力各行业实现更健康、更环保、质量与科技融合的高速发展。[b]公司介绍:[/b] 检验检测机构合辑...[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82731.html]查看全部[/url][align=center][img=,178,17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8/202108160948175602_3528_5026484_3.png!w178x176.jpg[/img][/align][align=center]扫描二维码,关注[b][color=#ff0000]“仪职派”[/color][/b]公众号[/align][align=center][b]即可获取高薪职位[/b][/align]

  • 【求助】私人第三方实验室是否要参加认监委的能力验证呢?

    私人第三方实验室是否要参加认监委的能力验证呢?看到认监委的网站上搞了一个2011年的能力验证计划出来了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xwdt/zxtz/391283.shtml 有A B类,好像只是要求政府性质的检测单位参加的啊?我们是私人第三方实验室,但通过了浙江省的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是否要参加认监委的能力验证呢?

  • 华测检测举行说明会回应经营情况:医药医学板块营利不佳,增速放缓

    1月18日,华测检测(300012)召开业绩说明会,介绍2023年度经营情况,会议吸引了上百家机构参与。华测检测昨日发布业绩预告称,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速在2%以下。1月18日盘中,华测检测股价震荡走低,盘中最大跌幅一度超10%,最终收跌4.62%。“2023年度收入利润放缓主要受医药医学板块的影响,未发生大额减值的情况,其他板块运行正常。”在说明会一开始,华测检测就去年业绩表现作出明确声明。昨日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华测检测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区间为55.41亿元至56.95亿元,同比增长8%至11%;归母净利润区间在9.04亿元至9.21亿元,同比增长0.2%至2%。公司2022年度营收、归母净利润规模分别为51.31亿元、9.03亿元。这一业绩表现低于此前三年的业绩增速,2020年至2022年华测检测每年的归母净利润增幅均在20%以上,在2018年公司当年的归母净利润增幅超过101%。同时,公司全年业绩增速也低于前三季度表现,2023年前三季度,华测检测营收、归母净利润增速分别为12.9%、11.7%。华测检测将较低的业绩增速归因于医药医学板块,“医药医学板块的下降对全年集团整体利润影响较大,剔除医药医学板块的影响,其他业务的净利润保持两位数增长,剔除后四季度整体净利润保持平稳。”华测检测专业提供检测认证服务,这一业务横跨众多行业,具有碎片化的特性。据华测检测介绍,公司服务能力覆盖环境、食品及农产品、化妆品及宠物食品、医药及医学等多个产业。其中,在医药医学板块,华测检测提供包括药学CMC研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创新药非临床研究、临床前药效及药代动力学等在内的多种服务。华测检测解释称,在2023年四季度,公司医药医学板块在2022年同期高基数、医疗行业整治以及CRO下行等多因素叠加之下,受影响较大。目前,公司已经对CRO二期基地进行调整,从主要专注CRO业务转变为整个医药医学产业园,包括药品细胞实验室、药品检测相关产品线以及医疗器械产品线等。同时在,这医药医学板块中仍有部分体量较小的赛道表现良好。华测检测认为,医药医学板块虽然当前阶段性面临挑战,但公司仍将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发展、重视团队价值,同时调整投资节奏,长期来看公司在医疗行业改革的背景下有望受益于规范化整治工作。除了医药医学板块下降外,目前华测检测生命科学板块整体平稳增长,表现较好的业务集中在消费品和工业测试板块,尤其是汽车、电子科技、计量校准、双碳和ESG业务、数字化业务延续较好的趋势,贸易保障板块整体增长趋势稳定。华测检测还在会上分享了对2024年的展望。公司透露,管理层会基于外部环境的趋势及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增长目标,期望自身运营的业务在利润率上保持稳定,争取略有提升。公司目前在收并购方面保持积极态度,看项目的频率更高、覆盖的区域更广,将会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关注不同产品线、不同赛道的机会。整体来看,华测检测强调,“中国的检测认证行业仍在快速发展,华测虽然规模较大,但仍有很多领域尚未涉及,仍有新的发展机会和空间。”[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华测检测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求T/CAQI 171-2021 检验检测机构风险管理规范

    求助 [b]T/CAQI 171-2021 检验检测机构风险管理规范标准编号:T/CAQI 171-2021标准名称:检验检测机构风险管理规范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of risk management for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发布部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起草单位: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广州云检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联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豫美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认证认可协会、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计量测试学会、广东国测数字经济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测联盟(北京)大数据科学研究院标准状态:现行发布日期:2021-01-21实施日期:2021-02-01标准格式:PDF[/b]

  • 壬基酚和双酚A的检测

    求推荐第三方检测中心,检测水样中的壬基酚和双酚A,是人工配水,加了些葡萄糖,壬基酚和双酚A,这两个成分是痕量,含量比较低,最大值为0.1ug/L,求推荐检测中心!!!!!!!

  • 市场 | 三家上市公司拟投资设立检测机构 布局检验检测业务。

    [align=center][b]市场 | 三家上市公司拟投资设立检测机构 布局检验检测业务。上市公司纷纷投资布局检验检测业务,你怎么看?[/b][/align][align=left]1、[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333333](9月2日),伟隆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青岛高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名为准),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333333]2、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战略需求和业务拓展,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昭衍(北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昭衍检测”),主要从事临床医学检测服务。[/color][/size][/font][/align][align=left][font=-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6px][color=#333333]3、近日华阳国际发公告称,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1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华阳国际工程设计(海南)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检验检测服务。[/color][/size][/font][/align][b][/b]

  • 这些单位难道还不足以第三方检测机构?

    这些单位难道还不足以第三方检测机构?

    今天我要在这里跟大家说一些事实,我是一名氮气发生器厂家的小小职员,空余时间会来论坛学习学习下 之前很多版友一直会问我们要第三方的检测数据,我只想说,我们的仪器都是供给一些高校科研单位和检测机构 或许是因为在以前很多人用到了加水的氮气发生器,会有一定的阴影,相信用过加水氮气发生器的人都知道这种仪器给人带来的不便 在这里我只说一次 我也不希望还有很多来问我们同样的问题,我们是采用气相色谱分离法的原理的氮气发生器,至于别的一大堆的话 我也就不多说了。还有,我们所供的单位,并不需要提供那所谓的第三方的检测报告,这个问题说明了什么?好的仪器一旦被认可,是完全可以省略这一步骤的,难道不是吗?下面我给大家提供一个我们所供的一些单位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35_304549_2295833_3.jpgWaters China Ltd—— Waters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Milford的上市公司,其高效液相色谱仪,质谱仪,热分析仪以及流变学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全球的实验室。Waters是标准普尔500 (Standard & Poors 500)指数股之一。公司业务全球化,在美国,新加坡,爱尔兰,以及英国的曼彻斯特均有制造工厂。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42_304551_2295833_3.jpg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实验室是“量子调控”国家重大研究计划的委托研究基地之一,在四个国家“重大研究计划”中领衔承担10个项目;实验室研究成果三次入选国际物理学十大(重大)进展,连续六年入选两院院士评选的“中国十大科技进展”,是国内唯一连续获此殊荣的研究机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42_304552_2295833_3.jpg东华大学 其实购买这个仪器的专家就是我们仪器网的专家兼版主,至于是谁不方便透露,毕竟没有经过对方专家的允许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46_304554_2295833_3.jpg这个是浙江大学的,具体哪个实验室不方便透露,浙江大学也是很多国家检测机构的研究基地,里面有很多教授和专家,队伍非常庞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50_304556_2295833_3.jpg这张也是浙江大学的,反正我也不多介绍了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52_304557_2295833_3.jpg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成立于1983年8月。总所设在北京,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占地1000亩;下设云南、海南、广西、新疆分所。是世界上五大药用植物专业研究机构之一,也是国内顶尖的从事中药研究专业机构。 研究所的主要任务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对我国药用植物资源进行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在国家中药现代化和产业化项目中,承担着中草药种质资源保存、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中药材规范化种植(GAP)的制定与实施、中药材标准对照品的研究、中药资源普查、中药新药研制等重大科研任务。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54_304559_2295833_3.jpg中国林业科学研究所——林产化工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简称林化所)成立于1960年7月2日,位于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为副司局级单位。 建所以来,在国家林业局、中国林科院的领导下,林化所已发展成为我国唯一专业从事木质和非木质生物质资源化学加工与利用,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及工程设计为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研究机构。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0958_304561_2295833_3.jpg江南大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7/201107131005_304562_2295833_3.jpg吉大药学院的尹建元副教授就先发这些,我想这些单位不可能无缘无故的来选择我们的产品的,肯定有他们选择的道理存在

  • 重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将迎来重大改革

    [color=#333333]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措施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本次公告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次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许可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实行自我声明制度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等六方面内容。[/color][color=#444444] 根据公告,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改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管理,激发检验检测市场内生动力,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color][color=#333333][/color] 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改革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许可项目。2、依法界定、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3、实行告知承诺制度。4、实行自我声明制度。5、优化准入服务,便利机构取证。6、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9年5月17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将意见和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wangying@cnca.gov.cn[/email]。2、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认可检测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align=center][b]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b][/align][align=center](征求意见稿)[/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管理制度,积极培育营造公平竞争、良性发展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取消机构许可、调整机构资质认定范围、告知承诺、自我声明、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实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管理改革。进一步激发检验检测市场内生动力,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向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二、主要改革内容(一)取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许可项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实行授权(验收)许可管理,不再颁发相关许可证书和授权使用CAL标志,统一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自《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相关条款修订后实施。(二)依法界定、调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范围。1.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无需取得资质认定。例如仅从事科学研究、医学、卫生保健及技术服务、动植物检疫的实验室以及从事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航空危险品检测、勘测测量、测绘、市政设施检测等领域的机构。2.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无需再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例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种子检验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农药及兽药检验机构、兴奋剂检测机构、消防维保技术服务机构、防雷设施检测机构、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机构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作为前置条件或者确需联合实施许可的,应当避免相同事项的重复技术评审。3.上述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的检验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等相关信息,纳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统计系统,可在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大数据平台上查询。(三)实行告知承诺制度。1.对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工作中,能够通过事中事后技术核查纠正、风险可控的事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依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试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2.自本通知规定的改革事项实施之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条件成熟的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先行先试,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四)实行自我声明制度。1.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对于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失信名单,并且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无需现场确认的,可以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机构风险分类管理情况,对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的内容进行文件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2.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无需现场确认的机构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等人员变更或者有关标准变更时,可以自我声明符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备案管理。(五)优化准入服务,便利机构取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即: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过程电子化,并将资质认定相关信息统一接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大数据平台。(六)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机构“一家一证”。1.逐步取消检验检测机构以授权名称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以在机构实体取得的资质认定证书上背书的形式保留其授权名称以及相应检验检测能力;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质量体系管理的,按照机构自愿申请原则,试点推行证书“一体化”管理,资质认定证书附分支机构地点以及检验检测能力。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属地化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仅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所属或者其负责行业管理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自本通知规定的改革事项实施之日起,新申请机构应当为中央编办、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机构。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由机构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管理。三、抓好相关落实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工作。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改革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加强相关资质认定工作人员和告知承诺技术核查专家的培训,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资质认定许可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二)坚持依法推进,切实履职到位。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相关改革事项,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充分释放改革红利。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法协调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法制保障。(三) 以技术核查为手段,加强事中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技术核查为手段,对实行“先证后核”的许可事项,由行政许可部门组织技术评审专家对机构承诺的真实性实施技术核查,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相应资质认定。(四)强化事后监督,落实主体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暗访问题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加大抽查比例,强化信用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失信主体的抽查频次和比例。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改革事项自2019年 月 日起施行。[align=right]国家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2019年 6 月 日[/align]

  • 北京:每月组织全市核酸检测机构盲样考核,不合格的停止工作

    6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有关情况。会上,北京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昂介绍,北京市始终把核酸检测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加强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一是把好准入关。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准入管理,对于属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初审合格的检测机构,市级均要组织生物安全检验质控的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以后才准予开展核酸检测。二是加强常态化质控管理。市医学检验质控中心联合市临床检验中心,每月组织面向全市所有核酸检测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工作,发放盲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需停止开展检测工作,整改合格以后才可以进行复检。三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相关工作的要求,建立了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月审核制度,由各区组织专家,每月对辖区全部第三方实验室在依法执业、核酸检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核,对核酸检测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同时,通过组织飞行检查、质量抽查等形式,加强机构质量管理,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严把核酸检测质量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北京工作组还组织了专家力量,编制了实验室检查操作细目表,用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来源:北京日报

  • 一家检测机构被罚100万!

    [b][size=14px]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开展药品检验检测。但是有这么一家检验检测机构却因为伪造大量药品检验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size][size=14px][/size][size=14px][b][size=14px][color=#021eaa]未给云南白药分公司药品检测 伪造上百份虚假报告[/color][/size][size=14px][color=#021eaa][/color][/size][/b][size=14px]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曲市监处字〔2021〕5号披露,2021年4月8日,曲靖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曲靖市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室《问题线索移送函》,通报曲靖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涉及云南健测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伪造药品检验报告等问题。经曲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出具虚假药品检验报告情况基本属实,于2021年4月12日经批准立案调查[/size][size=14px][color=#021eaa]经查,当事人是取得药品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从事药品检验检测和医学检验服务。[/color][/size][size=14px]当事人在为检测服务协议方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以下简称“云白药中药饮片分公司”)开展药品检验检测活动中,按协议约定收取对方相关药品检验检测费用,但未全部真实开展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关药品检验报告 为达到检验检测相关材料与已收取的检验检测费用一致目的,2020年12月,当事人总经理袁建平安排相关人员梳理2020年已收取合作方“云白药中药饮片分公司”检测费用未实际开展检验检测明细清单,要求按照明细清单伪造出具相应药品检验报告相关人员根据清单找出以前检验的相同名称药品样品检验报告,在电脑中找到该相应检验报告转换为word文档更改样品接收时间、签发时间、检品编号、检验开始、结束时间等内容做出一份新的检验报告,后将更改好的检验报告打印出来交相关人员按以前相同名称的药品检验报告数据补写原始记录,从而形成一份新的完整的虚假药品检验报告通过这种方式,[/size][b][size=14px][color=#ffffff]当事人共实际出具虚假药品检验报告119份(其中 34份依据国家标准,判定了结论,加盖检测专用章和CMA印章,涉及金额69998.00元 85份加盖检测专用章,未盖CMA印章,涉及金额156711元),出具的虚假药品检验报告涉及金额 226709元[/color][/size][/b][/size][size=14px][size=14px][color=#ffffff][/color][/size][b][size=14px][color=#021eaa]市场监管部门:出具虚假报告手段恶劣、影响较坏[/color][/size][size=14px][color=#021eaa][/color][/size][/b][size=14px]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出具虚假药品检验报告虽未发出未造成实际损害的发生,但当事人出具虚假药品检验的行为手段恶劣,出具的虚假检验报告数量较大,影响较坏,属从重处罚情形开展药品检验检测是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给人民群众身体造成损害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当事人为取得批准的第三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本应严格落实国家设立药品检验检测的目的和意义,为保证药品质量发挥积极作用,但当事人无视国家药品检验检测的法规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真实、客观、公正原则,伪造出具虚假药品、检验报告119份,该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要求,极易对群众健康权益造成损害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size][size=14px]当事人出具虚假药品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参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相关规定,[/size][b][size=14px][color=#ffffff]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10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罗心悦、袁建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color][/size][/b][/size][/b]

  • 盘点2012年检测机构那些事

    回望2012年,检测机构也有很多“绯闻”。不管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就检测机构那些事一起来聊聊吧!!!2012年,与检测机构相关的大事件都有哪些呢?===============================================================================相关话题:1、【盘点2012】挖挖2012年出炉的新仪器产品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4/4411097/2、盘点2012年检测机构那些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5/4413157/3、【盘点2012】说说2012年你最难忘的那段检测经历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07/4418103/4、2012年,你的仪器都维护维修了吗?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0/4424976/5、【盘点2012】谈谈2012年你最纠结的检测案例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1/4427293/6、【盘点2012】说说2012年你参加过的那些能力验证考核样http://bbs.instrument.com.cn/shtml/20121218/4442145/

  •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与分包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关注分包的情况,确实需要分包时,根据新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条件: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要有文件规定 二、检验检测机构分包需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同意 三、分包责任由发包方负责 四、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方进行评审,应有评审记录和合格分包方的名单 五、检验检测机构应在结果报告中清晰注明分包。

  • 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全流程管理知识

    [size=14px][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是检测的结果,也是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成果。检验检测机构的一切质量管理行为都是围绕保证检测报告质量实施的。因此检测人员,无论是从事管理的还是开展检测的,必须了解检测报告应完成的任务和质量把关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检测报告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重要性。[/back][/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一)检测报告应反映的信息[/size][/b][/back][/color][size=14px][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应包含委托和检测的所有信息。其来源为委托合同和原始记录中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font][/b][/back][/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委托:工程名称、委托单位、经手人、监理单位和责任人、联系方式、委托检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2)材料:材料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时间、规格型号、出厂日期、出产批号。(3)样品:样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取样或制样日期、设计(委托)要求、样品(对象)的特征和技术状态描述、代表性、送样日期和样品委托编号及其标识,样品送达人姓名和送达时间、样品接收人姓名和接收时间。(4)检测条件和依据:检测时间(如标准有要求应有开始和结束时间,并准确到分钟)、地点环境条件、采用的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有影响的所有检测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和检定/校准有效期)、检测参数检测依据的标准(包括方法标准和指标标准)及采用非标准方法的说明和有关文件的标识。(5)检测结果和结论:检测数据、分析整理结果、与指标相对比的结论。(6)含有分包结果的:①有能力的分包。本报告引用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及说明。其报告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②没有能力的分包。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在其报告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7)需要说明的问题:对使用的方法、环境以及检测中发生的偏离等情况予以说明。必要时应附以图表、数表、曲线、简图、照片说明测量、检测和导出结果,以及样品失效的有关证明。(8)其他需要的说明:对除上述问题以外还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加以说明。(9)审核与批准:审核人、授权签字人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并应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姓名和日期。(10)有效性声明:如本检测结果/结论仅对委托送样有效的声明、未加盖检验检测机构印章的复印件无效,未加盖骑缝章的报告无效的声明。本报告的著作权属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的声明。(11)投诉:受理对报告不同意见或投诉的途径。(12)含有抽样的检测报告还应有以下内容:①抽样日期,抽样位置(包括任何简图、草图或照片) ,抽样人。②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偏离、增添或删节。③所用的抽样计划。④抽样过程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当使用外部企业标准检测时,要注意企业标准的所有权问题)。[/color][/size][/font][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二)检测报告的基本格式[/size][/b][/back][/color][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应设计规范统一的格式,内容和形式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检测参散的技术特点和要求提出,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使用。报告主要由封面、扉页、报告主页、附件组成。各部分一般包括如下内容:[/color][/size][/fo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4px][color=#000000](1)封面。检测报告名称、编号、检测类性(委托、监测、考核、仲裁等)、委托项目、检验检测机构名称、报告发出时间。(2)扉页:相关问题的说明(如报告有效性的说明、投诉的受理方式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的姓名。(3)报告主页:主页为统一制定的表格,栏目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修改,但信息应要求齐全。(4)附件:综合性参数检测结果应以附件方式给出检测结果与指标对照的表格,分析图表、曲线也应在附件中给出结论,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以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等。[/color][/size][/font][b][size=16px][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三)检测报告的结论[/back][/color][/size][/b][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检测报告的结论是检测报告的核心内容,也是委托方关注的主要内容,结论应按合同要求给出,不能遗漏 应按标准的要求给出。总之,结论应准确、得当、全面、严密。报告中的结论应注意以下方面:[/font][/b][/back][/color][color=#000000][size=14px][back=transparent](1)凡有相应指标规定的,应以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或是否合格。[/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凡有相应设计文件对指标有规定的,应以设计指标为依据,结论应明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font][/size][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凡需要通过统计分析才能给出结论的,应仅给出单次检测的结果,不给出结论。是否合格应由委托单位根据样品批的总体检测结果统计分析后自己给出,除非该数据已经足以判断样品批所代表的产品是不合格的。[/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四)检测报告的校/审核[/size][/b][/back][/color][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检测报告应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的情况规定相应的程序进行校/审核,目的是消除检测报告中出现的差错,保证检测报告的质量。下面的审查过程可作为参考:[/back][/color][/size][/b][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1)试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监督员可对检测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进行检查核对。[/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2)由指定的技术人员对编写好的报告和原始记录进行技术性校核,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已经定稿交付打印的检测报告(数量根据委托要求和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由技术管理室负责管理性审查,并具体提出是否可加盖CMA印章,并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经校核和管理性审查的检测报告,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的可以承担审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审核并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五)检测报告的批准和保管[/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经审核的检测报告由授权签字人按核准的授权范围的职权批准签发,任何情况下,其他人无权代替签字批准。[/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技术管理室将签字盖章生效的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分发给接受方。留存的报告正本与检测原始记录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六)授权签字人[/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释义指出:“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内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是检验检测机构根据本机构报告审批的专业特点和需要推荐提名的、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进行专门考核合格并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从根本上来说,其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的签字批准的职权是获得国家认可的。因此,一旦获得确认之后,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自行免除或代行其职权。[/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授权签字人应按授权的专业范围和规定的替补顺序行使检测报告的批准签字职权,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越范围。[/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授权签字人需要变更(免除或增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履行变更手续,并由依法组成的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新推荐提名的授权签字人进行考核,合格后按程序上报国家认证认可委批准,方可获得对授权范围的检测报告签字批准。[/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七)加盖印章[/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专用章加盖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的机构名称位置或检验检测结论位置,骑缝位置也应加盖。加盖骑缝章应确保每页均有印章痕迹。[/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资质认定范围内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上予以使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或印刷)在检验检测报告封面上部适当位置(一般在左上角位置)。[/font][/color][/size][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八)对可疑结果的处理[/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于报告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技术负责人应立即从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处调阅原检测报告档案,迅速组织有关试验室的负责人、监督员和检测员对报告中的可疑数据或遗漏部分进行核查。[/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在核查中对已发报告的数据和结论产生怀疑或发现问题时,技术负责人应立即起草一份书面文件通知所有检测报告的持有人,要求检测报告持有人暂停使用该编号为xxx的检测报告,申明待查实报告的数据和结论后再以书面文件告之。[/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知发出的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实施对所有与检测有关的文件以及检测数据的核查,并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检测执行标准核查检测遗漏项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试验室负责人应在核查结束时起草一份核查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或补充检测报告的处理意见。[/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如果需要补充检测,则试验室负责人应提出补充检测的可行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6)批准后的补充检测方案,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出具补充检测原始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7)试验室负责人根据补充检测原始记录和核查绪果,起草一份“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必要时应提交新的检测报告,代替原检测报告。[/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8)试验室负责人起草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转至技术管理室审查。[/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9)技术负责人应对“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中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发生检测问题的追溯情况进行分析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将“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转至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发。[/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0)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由技术管理室盖章后按规定程序发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1)“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发放应执行第七条的规定。“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发送到所有原检测报告的持有人。[/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12)“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的标题,如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通知书,新的检测报告应按检测机构专门设计的检测修改报告的格式提交。[/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与原检测报告中相同的或经核查应修改的所有关委托项目参数的信息,委托、监理检验检测机构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的信息,样品的信息,检测依据、检测设备和检测环境条件的信息。[/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唯一编号标识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补充检测的日期、地点使用的仪器设备和环境条件。[/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补充检测执行的标准或方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原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修改前和修改后内容的对照或修改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⑧更改原因的说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⑨关于本“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或新的检测报告的使用和发放范围的声明,以及撤销原检测报告的再次申明。[/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⑩修改/补充文件的编制人、校核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⑾修改/补充文件的签发日期。[/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九)检测报告的归档[/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留存的检测报告正本应与委托检测协议(检测任务指令)原始记录、委托人修改检测方案的书面请求,以及分包检测和批准的例外允许申请等有关的文件一并归档保存。[/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检验检测机构留存的“检测报告的修改/补充文件”应与原检测报告一并存档保管。[/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保存期应按规定实行。[/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检测报告的发送程序和方式[/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技术管理室资料员应将待发的检测报告根据合同要求的寄达地址用挂号信函寄出。[/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当委托人提出保密要求,则应通过机要部门按保密文件规定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如委托人提出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告,则检验检测机构经办人应详细询问并记录委托人的姓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信箱)、收件人姓名,还应认真仔细核对委托检测合同中的记录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4)当委托人提出索要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时,检验检测机构向委托人申明,检测报告的磁盘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结果仅供参考。[/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5)发送报告的经办人应如实填写报告发送的有关信息,报告发送记录应包含以下内容:[/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①发送报告的编号。[/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②报告发送的数量。[/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③采用挂号信发送的应有挂号信回执单据,直接送达的应有接收人签字。[/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④通过电子信箱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电子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⑤通过传真送达的(如委托人要求) ,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⑥发送磁盘拷贝的(如委托人要求),应有接收人确认收到磁盘报告的回函记录。[/back][/font][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⑦发送记录的汇总文件,经办人签字。[/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一)发送检测报告的保密要求[/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检验检测机构的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发布、公布、评价检测结果,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检测数据和结果。[/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除非委托人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禁止使用图文传真和电子网络发布传送检测报告。[/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通过委托代理人领取检测报告,应凭有效的合法委托授权文件签字领取。[/back][/font][/color][color=#0052ff][back=transparent][b][size=16px](十二)保密文件的交接[/size][/b][/back][/color][size=14px][color=#000000][back=transparent](1)有保密要求的文件(包括检测报告)应由机要部门经手交接,不得通过邮局邮寄。[/back][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2)委托单位的保密文件应按委托时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交接。[/font][/color][/size][color=#000000][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back=transparent](3)保密文件的交接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并留有记录。[/back][/font][/color]

  • 认监委官员:我国一半检测机构将消失

    近几年,国家连续出台激励政策,大力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产业发展。当外资实验室在中国不断扩大版图的同时,国内检验检测实验室也出现了一片繁荣景象。但是,我国实验室数量虽然增长迅速,规模却普遍偏小,竞争力较弱,为生存剑走偏锋的机构并不鲜见,既不能保守诚信的从业底线,也扰乱了整体市场秩序。那么,处在时代变革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该如何在机遇与挑战下找准位置?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良性发展?针对上述问题,近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监督管理处处长谢澄,接受了专访。我国的检验检测行业目前已经发展到哪个阶段?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可能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经过近30年的高速发展,目前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层级上从中央到地方都有,行业和地域的覆盖状况总体较好,基本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在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阶段转变。但产业体量总体规模不大,能力水平总体不高,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近些年国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了诸多扶持政策,对检验检测业发展有利,我国检验检测行业也因而受益,机构数量增长迅速,就业人口不断增加,行业产值不断增大。近几年,我国经济环境总体不太好,但检验检测业仍在迅速发展,说明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已经从量到了质的阶段,国家和社会公众对产品质量要求不断提升非常需要检验检测服务的有效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需要这方面的支撑支持,这对检验检测行业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不过,检验检测毕竟是小众行业,与制造业相比体量很小,在一些政策执行上容易边缘化。同时检验检测市场总体增量不够,放开不足,行政干预以及行政色彩仍然十分浓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诱发一些问题,包括重复建设、条块分割、恶性竞争、低价竞标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当然,任何时代都会有问题,目前面临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我们需要有信心熬过这个阶段。我预测,将来中国的检验检测市场将会有一次比较大的洗牌,很多小微型检验检测机构难以适应竞争,会慢慢消亡,或者被并购到一些大的检测集团中,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数量这几年增长到一个峰值后,未来几年会逐渐回落并开始出现下降,8~10年后,一半左右目前存在的机构会消失,中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总数量维持在2万家左右会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规模。其实,检验检测只是技术性服务的一个类别,国外只做检验检测的机构很少,很多机构不只做检验检测,还做其他业务,比如设计、策划、咨询、认证、培训等综合性服务。当然,也有一些小机构只做检验检测。我认为,只有综合多元化的服务才有生命力,单纯做检验检测,服务太单一,可替代性太强,不容易生存,除非做得特别专业。目前国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大多只做常规检验检测,其他服务做得少,做技术研发也比较少,能够面对市场竞争的能力普遍较差。这也是检验检测机构改革难的原因,很多机构都是国家投资建立的,如果这些机构消亡,涉及国有资产损失的问题,所以现在名存实亡的僵尸实验室为数不少。同时,我国检验检测市场行政干预仍然很多,行政色彩依然很浓,体制机制的约束还不少。例如事业单位制的检验检测机构,要想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几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而外资、民营的实验室在中国发展的限制反而少一些,只要依法登记,到哪儿都能设立机构,所以我们看到近几年民营、外资检验检测机构是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行业数量增长的主力军,而体系内的很多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反而比较缓慢。当前,是我国检验检测行业系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期,也是重要的重新洗牌期。原有很多体系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受限于改革的缓慢和滞后,只能眼看着民营、外资机构迅速发展,有些错失发展良机。我很担心,当民营、外资机构把市场占满,国有机构再想占也难了,培养国家层面的检测品牌就更难了。高校实验室、企业实验室都有市场化趋势,您认为应该怎样与市场需求结合起来,把这些实验室资源利用好?高校实验室综合能力较强,高精尖设备多,人员素质高,对疑难测试提供解决方案是其长项。尤其对难做的大项目和把新领域的研究成果转换成检测技术,为产业提供高端服务,高校有其优势。一般实验室投入不了那么多,研究也没那么深。但高校最大的问题是体制,高校的设备都分属于各个系或者学院,有些属于老师的课题,都是老师和学生优先使用。也有的集中到分析测试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总体来说高校实验室的设备使用并不充分,同时教学和检测混用,可靠性不够,质量管理也存在风险。此外,做检验检测的老师评职称等也比一般做科研、教学的老师困难,如果通过检验检测获得收益,对于收益的分配也受到各种制约,所以比较难调动检验检测人员的积极性。高校实验室的优势劣势都比较明显。目前高校实验室取得资质认定的不到100家,总体来说对外开放程度并不高。如果高校实验室解决了体制机制问题,可以独立设置检验检测机构对外开放服务,同时把激励机制和质量管理抓起来,我认为高校检测队伍将来也是一个有力竞争者。至于企业实验室,我国中小规模企业很少有质检部门,即使有,能力水平也不高,但大品牌企业一般都有比较正规的实验室,有的实验室投入很大,水平相当高。但由于企业实验室的天然属性,没有公证第三方地位,不能取得对社会提供服务的资质认定证书,其检验检测服务只能对内,不能对外,顶多涉及企业的上下游客户,服务范围有限。如果将来国家对这方面资源的利用有所引导,企业也有意愿将内部检测需求外部化,也不排除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检测部门独立注册,设立独立的专业检测机构对外开展服务。企业内部实验室独立注册后对外开展业务,国家的资质认定制度是支持的,不过会对其独立性、公正性重点予以监管。处在变革时期,很多体制内的实验室被分离出来,在市场上真刀真枪地比拼,您认为,这些实验室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需要哪些改变?不管什么机构,在面对市场竞争时,要找准自身定位才能生存。据我了解,一些刚从体制里分离出来的实验室,日子过得捉襟见肘,他们还在沿用以往的思维方式,不去开拓市场,习惯性地去找以前的下达任务上级部门给任务给政策。没有任务,就坐着等死。其实中国的检验检测市场容量是巨大的,新的检验检测需求不断出现。同时,随着国家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机会很多。比如一个雾霾问题,就会出现口罩、空气净化器等很多新产品的检测需求,对空气质量的监控,对人体耐受雾霾的检测等,都会出现,都需要检测机构去解决问题。近几年有些机构夹缝中求生存,努力解决市场出现的新问题,赢得了很好的发展机会。比如有检测机构瞄准医学检验的市场空白,投资建立医学实验室,为各个大型医院集中进行样本的快速检测,业务发展很快。此外,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都在下大力气完善投资配套环境,常常需要实力强劲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卖点,需要寻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机构解决问题。我看到不少体制内的检验检测机构,空有一身本领,但业务量很小,自己也不出去找。而需要相关检测服务的经常跟政府部门或者其他需求方就一墙之隔,却老死不相往来,形成比较可惜的信息不对称局面。不少机构长期工作,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和技术能力,只要到市场挖掘,问题很容易解决,就像捅破一张纸那么简单,但很多机构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故步自封、画地为牢,让大量国有资产睡大觉,非常可惜。这方面应该向外资实验室学习。我记得在2005年时,根据认监委的统计,全国当时有18000多家实验室,竞争已经十分激烈。那一年也是中国入世承诺中对外资开放外资设立检验检测独资子公司的节点,当时有不少外资机构来咨询在中国建立实验室事项。我那时以为,中国本土实验室都已经这么多了,业务瓜分得这么彻底了,外资还有什么必要再挤进来?还有多少市场空间?投资岂不是会打水漂。但现在看来,情况并非我当初所想,外资检验检测机构在华发展非常迅速。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沾了我们中国经济大发展的光。外资机构在境外有知名度和信誉,以其品牌名义承担进出口业务,国内实验室目前还替代不了,借助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外资检测机构得以迅速发展。二是外资进来后服务方式多样、品牌影响力大,很多是国内实验室做不到的,填补了国内需求的空白。而且外资实验室可以贴近产业自由布局发展,限制很少,国内实验室反而限制更多。这些年,外资机构通过合资、合作等多种模式慢慢也开始进入传统境内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领域,所以发展很快。很多案例都让我们进一步了解,目前我国检测市场是低端检测竞争惨烈,高端、综合、定制化的检测服务空白很多,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检验检测的需求市场还有巨大的宝藏亟待挖掘。去年认监委开始尝试互联网+监管模式,对实验室的监管有哪些帮助?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来完善?2015年,国务院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部门都在共同努力,推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让市场主体及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以此来逐步提升改善社会的诚信风气,提高诚信水平。这方面的工作,对检验检测行业同样适用,甚至更为迫切。过去,一些实验室因为出假报告等原因被处罚,撤销证书后,可能换个地方,换个登记名字就又可以继续从业。而我们过去的监管,手段比较落后,信息归集比较差,检索查询困难,监管有效性不高,十分被动。对于一些“老赖”、劣迹分子,有点无可奈何。今年认监委的监督检查,开始“互联网+”的尝试,主要做法包括:基于统计直报系统搭建的网上平台,事先采集掌握被检查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背景资料,在此基础上制定检查方案。同时,开发移动端APP(微信也可以直接访问),检查员全部通过手机移动端APP辅助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的拍照、录入结果都在线完成,监管数据全部实现电子化,大大提高了效率,还存储了海量的监管信息,为我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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