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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氨靛酚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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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氨靛酚蓝标准相关的资讯

  • 泽铭科技蔚蓝守护者 —— 海水检测新篇章
    01泽铭科技在浩瀚无垠的蓝色疆域中,每一滴海水都承载着生命的律动与自然的奥秘。泽铭科技作为水质检测领域的领航者,已推出多款海水检测设备,他们分别是:HQ-3101海水氨氮分析仪、HQ-3201海水磷酸盐检测仪、HQ-3601海水亚硝氮测定仪、HQ-3602海水硝氮分析仪及HQ-8000系列原位自动分析仪。坚持“用科技净化地球”的初心,为海洋健康保驾护航。02产品介绍HQ-3101 海水氨氮分析仪主要应用区域:1、海洋环境保护区:用于监测海洋保护区内的水质状况,确保海洋生物的生存环境免受氨氮污染的影响。2、近海领域:近岸海域易受人类活动影响,如农业、工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实时监测这些区域的氨氮含量,能为污染控制提供依据。3、河口与海湾:河口和海湾是淡水和海水交汇的地方,水质复杂多变,氨氮的监测对于评估这些区域的水质状况和生态健康至关重要。4、水产养殖区:在水产养殖区,氨氮的积累可能影响养殖生物的健康和生长,因此定期监测氨氮含量对于保障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HQ-3201 海水磷酸盐检测仪主要应用区域:1、富营养化监测:磷酸盐是引起海洋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过监测磷酸盐含量可以评估海域的富营养化状况,为预防和控制富营养化提供数据支持。2、海洋生态研究:磷酸盐是海洋生态系统中初级生产力的关键营养元素,其含量变化直接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因此该设备在海洋生态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3、渔业资源评估:磷酸盐等营养盐的含量与渔业资源的分布和丰度密切相关,通过监测磷酸盐含量可以间接评估渔业资源的状况。HQ-3601 海水亚硝氮测定仪主要应用区域:1、水质污染监测:亚硝氮是水质污染的重要指标之一,用于衡量水体中有机污染物的程度,通过监测亚硝氮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和评估水质污染情况。2、河口与近岸海域:这些区域的水质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工业/农业等活动),亚硝氮的监测有助于了解人类活动对海洋水质的影响。3、海洋生态系统健康评估:亚硝氮的含量变化反映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高浓度的亚硝酸盐氮对水生生物具有毒性,通过长期监测可以评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恢复能力。HQ-3602 海水硝氮分析仪主要应用区域:1、农业与工业废水排放监测:农业和工业废水中的硝氮排放是海洋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通过监测硝氮含量可以评估废水处理效果和排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2、城市污水排放口:城市污水排放口附近的水域是硝氮污染的高风险区域,定期监测硝氮含量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污染。3、海洋生态与气候变化研究:硝氮含量的变化可以反映海水中的污染程度和富营养化状况。当海水中硝氮含量过高时,可能表明水体中有机物的分解过程较为强烈,存在污染问题。同时,过量的硝氮还会促进藻类和其他微生物的过度繁殖,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影响水质和水生生物的生存。HQ- 8000系列原位自动分析仪:泽铭HQ-8000 营养盐仪器系列近期顺利通过国家海洋监测中心系统测试,可测得海水中的: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氨氮、磷酸盐、硅酸盐、总磷和总氮等关键数值。HQ-8000系列简介视频:,赞903结语泽铭科技,怀揣“用科技净化地球”的崇高愿景,深耕于水质监测领域,现已将业务版图拓展于海水领域。我们相信,通过尖端技术的不断研发与应用,能够为环保事业、海洋生态保护、海水利用以及沿海工业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的科技动力。在浩瀚的海洋面前,泽铭科技愿做那守护蓝色疆域的勇士,以创新的科技手段监测海水质量,守护海洋生态的纯净与平衡。让我们携手并进,在科技的引领下,共绘一幅碧波荡漾、生态和谐的海洋新画卷。
  • 标准解读|《水产养殖水体中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SC/T 9444-2023)标准发布
    近期,为保护农业水产养殖水体污染,改善养殖水环境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23年4月11日发布《水产养殖水体中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SC/T 9444-2023)标准,该标准是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起草,已于2023年8月1日实施。上海安杰智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水产养殖水体中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SC/T 9444-2023)标准的验证单位,参与该标准的起草工作。1.仪器和设备2.适用范围本文件描述了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水产养殖水体中氨氮含量的方法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和保存、干扰和消除、测定、结果计算和检测方法灵敏度、准确度、精密度。本文件适用于水产养殖水体(淡水、海水、养殖用水和排放水)中氨氮的测定。其他水体可参照执行。3.方法原理水样在除去亚硝酸盐等干扰后,用次溴酸盐氧化剂将氨及铵盐氧化成等量亚硝酸盐,在盐酸介质中,加入无水乙醇作催化剂,将亚硝酸盐转化成NO2,用载气载入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中,测得的吸光度与NO2浓度遵守朗伯比尔定律。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与安杰科技合作,购买了安杰科技AJ-3700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应用于水产养殖水质中氨氮的检测。国家重大专项“多功能气相分子分析仪的开发及工程化应用”项目启动会公司承担了国家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项、上海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项、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1项、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1项;牵头起草、参与编制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项。安杰科技根据市场变化、广大客户的实际需求,不断完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的各项使用功能,使其能够更加的自动化、智能化,能够为客户的检测工作带来满意的体验。AJ-3700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应用范围应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水文水资源监测、城市排水监测、石油化工环境监测、第三方监测等水质分析。检测指标测定水中硫化物、氨氮、总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凯氏氮等指标。产品优势1.全自动检测:样品放置后无须人工干预,全自动测量并出具结果报告;2.测量速度快:根据不同测定项目,实现2-5分钟出具测定结果;3.抗干扰性强:具有一定色度浊度的样品可直接进样测定,无需前处理;4.绿色环保:无高氯汞等可对人体、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化学试剂。
  • 国家环保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征集修订意见
    关于征集对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完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进行修订。   鉴于该标准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有重大影响,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为做好标准修订工作,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修订该标准公开征集意见。请各单位参照附件一所列问题或就其他问题,对修订标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我部。征集意见截至为2010年12月1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冯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2.海水水质标准   附件一:   修订《海水水质标准》相关问题   一、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在实施过程中主要存在哪些不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的问题?   二、对于协调《海水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中关于渔业水体的水质要求有何建议?   三、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海水水质分类方案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应如何调整?   四、是否有必要调整现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的水质评价项目数量及要求(限值等)?   五、对修订《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的其他建议。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杜祯宇。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氨氮的定义、试样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删除了气液分离装置、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配制、样品保存时间、校准曲线标准物质以及结 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类型等内容;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增加了总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删除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前处理方式、校准曲线类型、结果计算与表示;——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硫化物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 ——删除了适用范围中的“饮用水”、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气液分离装置; ——修订了样品的采集与保存、絮凝沉淀分离法、载流液(酸化剂)的配制、计算公式;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的建立、结果与表示。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 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 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点击下载)
  • 河北征求垃圾焚烧标准意见 增加氨检测
    p   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生活垃圾的焚烧量也在逐年上升,而这无疑给一些本就空气污染不容乐观的地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的同时控制空气污染,将生活垃圾焚烧的排放标准加严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p p   近日,河北省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 strong 与国标(GB18485-2014)相比,除二噁英外的所有大气排放污染物标准全部加严,并且增加了氨和仓储颗粒物排放指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8b8d378a-2b4d-4318-a75c-65ab1986592d.jpg" title=" 全国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alt=" 全国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情况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2af8d999-f422-4892-8157-fc045880284d.jpg" title="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alt="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情况 /strong /p p   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修订版)中相关内容,到2020年底,拟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9100吨/日 2020年至2025年,拟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2950吨/日,加上现有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950吨/日,预计河北省2025年共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76000吨/日。 /p p   编制单位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233-2017)、《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768-2013)、《欧盟工业排放指令》(2010/75/EC)、《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46/ 484-2019)以及《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并对焚烧烟气中各污染物的理论排放浓度进行了分析,同时分析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物排放现状,确定了本标准的排放限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7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b623cfce-7003-4600-85e4-ccec3d6a9f6a.jpg" title=" 限值1.jpg" alt=" 限值1.jp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7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2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eecf7a3d-3ccc-403f-af1f-b46d6ead9a0a.jpg" title=" 限值2.jpg" alt=" 限值2.jp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2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4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94bacf8c-d331-4fd7-ad1b-3e20c7422ae0.jpg" title=" 限值3.png" alt=" 限值3.pn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47" border=" 0" / /p p   从图中可以看出,前八项污染物均比国家标准限值要低,且增加了氨排放限值和仓储颗粒物限值。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氨是二次颗粒物重要的来源污染物之一,且目前在国家标准中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此次河北省的标准将这一污染物纳入,可能会促进此项污染物纳入更多标准。 /span /p p 标准全文: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 /span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8479.s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span /strong /a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 海水淡化国际标准发布 推动仪器仪表行业发展
    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该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海水淡化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相关产业标准国际化。  经过6年的努力,由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主持制定的海水淡化领域国际标准《海洋技术-反渗透海水淡化产品水水质-市政供水指南》于日前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上发布,该标准是我国主导的首项海水淡化国际标准。  据介绍,该标准规范了市政用反渗透海水淡化工程产品水关键水质参数及其范围、监测频率和测试方法,通过控制4个关键指标即可保证淡化产品水的可饮用和管网相容性,是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准则》的流程简化和必要补充。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可规范并简化海水淡化产品水的水质检测,保证管网和终端用水安全,尤其对发展中国家安全使用淡化水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海水淡化设备整体上依赖国外产品。现在,随着各项扶植政策的推出,今后,海水淡化设备的国产化率无疑将大幅提高。  事实上,随着淡水资源稀缺性的日益凸显,国家对海水的利用也越来越重视。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改委会同11个部委制定了《加快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的意见》。产能的翻倍也意味着投资空间的扩大,尤其是海水淡化设备方面的投资。这将为相关设备厂商带来发展良机。  国家对重点企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将促进膜企业之间、膜企业与水处理工程公司之间的组合,有利于创建中国乃至国际的品牌,有利于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的竞争。面对上述政策利好,投资界对海水淡化领域上市公司的关注度也在逐渐升温。  海水淡化产业中投资机会主要来源于市场份额最大、技术最好且发展前景最为广阔的反渗透法。而在反渗透法领域,主要看好三类企业:首选是生产海水淡化核心设备反渗透膜的企业,次选在投资中占比较大的高压泵、高性能耐腐蚀性钢管和仪表生产企业。此外,还有水处理中使用的氯、碱等化学制剂的生产企业。未来海水淡化设备的投资主要分布在高压泵、耐腐蚀铜管、仪表和膜组件等方面。
  • 自然资源部发布8项行业标准,包括海水中镉的测定(原子荧光法)
    p   《海啸术语》等8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编号及名称如下: /p p   HY/T 0281-2020 海啸术语 /p p   HY/T 0282-2020 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划定技术导则 /p p   HY/T 187.4-2020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 第4部分:材料选用及防腐设计导则 /p p   HY/T 0283-2020 海水中镉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p p   HY/T 0284-2020 海洋信息云计算服务平台资源管理与服务规范 /p p   HY/T 0285-2020 海况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p p   HY/T 0286-2020 海洋岸滩石油污染微生物修复指南 /p p   HY/T 0287-2020 海洋环境监测浮标运行维护管理技术指南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自然资源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5月29日 /p
  • 海洋行业标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现场比对方法》征求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现场比对方法》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以下简称“分析仪”)是搭载在浮标或平台上,能够自动过滤、进样、发生化学反应和监测,自动进行数据处理,从而实现在现场对海水中营养盐(硝酸盐、亚硝酸盐、铵盐、磷酸盐和硅酸盐)自动测量的仪器。近年来,我国沿海污染和富营养化现象日益严重,赤潮、浒苔等环境问题频发。大量研究表明,海水营养盐浓度是影响赤潮、浒苔生消的一个重要因素。分析仪逐渐开始被布设在我国沿海,虽然会在安装前进行校准,但是安装到浮标或者平台后,由于海洋环境复杂多变,只能使用自校或比对方法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由于各单位的自校或比对方法的内容、步骤和方法不尽相同,没有统一的标准方法,造成营养盐测量结果之间存在误差,不利于海水水质数据的统一。本标准规定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的比对设备要求、比对环境条件、比对试验、判定依据和 比对报告编写要求,适用于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的海上现场比对,海水营养盐原位传感器、海水营养盐在线监测系统的海上比对和质量监控也可参照执行。本标准的公布提高了海水营养盐原位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比性,更好地指导海洋原位仪器的运行维护,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的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
  • 水/海洋环保新政下,有哪些市场爆点?2024年上半年水/海洋政策标准汇总
    回顾2024年上半年,我国在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等等多个领域,实施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意义和实际效力的措施。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凸显了我国对于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及海洋生态系统的坚定态度,也显现了我国在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坚强决心。这一系列行动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中国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布局和实践成果。还为推动我国水环境与海洋生态保护工作走向深入,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实践依据。仪器信息网梳理了生态环境领域涉及水、海洋的相关重要政策和标准,让我们一起梳理下都有哪些。2024年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内容概述: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发布时间:2024年1月11日内容概述:明确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点任务,提出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节约用水条例》发布时间:2024年3月20日内容概述: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并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的用水产品。对符合条件的节水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方案》发布时间:2024年6月内容概述:到2025年,在100余个海湾重点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整体建设质量稳步提升,基本建成80个左右美丽海湾,“一湾一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得到有效加强,纳入《“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目标高质量完成,近岸海域范围内所有入海排污口完成排查,重点海湾的入海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厦门市等7个沿海地市全域推进美丽海湾建设任务力争完成,全国纳入监测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比例继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范围内入海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发布时间:2024年6月内容概述:充分借鉴福建等地海洋垃圾治理经验和胶州湾等11个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行动成果,充分考虑地方已有工作基础,紧盯65个城市建成区毗邻海湾,组织相关沿海地方全面启动“一湾一策”海洋垃圾清理活动,明确了到2025年“65个海湾内岸滩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海面漂浮垃圾密度明显下降”,到2027年“65个海湾内海洋垃圾密度大幅下降,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等目标。《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实施时间:2024年6月15日内容概述: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精细化,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制定本规则。2024年相关标准国家标准《工业浓盐水回用技术导则》(GB/T)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内容概述:中国国家标准,旨在规范工业浓盐水的回用技术,以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这份文件为工业浓盐水的回用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技术指导,涵盖了从预处理到后处理的各个环节,并对水质监测、污泥处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这些规范,可以有效地促进工业废水的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处理剂分析方法 第2部分: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GB/T 43098.2-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描述了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水处理剂中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水处理剂中砷、汞、镉、铬、铅、镍、铜含量的测定,各元素含量测定范围为0.001 ug/g~10 ug/g。行业标准《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 湖泊和水库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试行)》(HJ 1296-2023)实施时间:2024年1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HJ 1356-2024)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为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和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流程、数据准备、遥感解译、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地方标准深圳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查技术规范》(DB4403/T 435-2024 )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水质监督检查中监督检查点的设置、频率、指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结果的判定、上报和处理、水质信息公开和资料保存及水质异常事件处理等技术内容。河南省《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55-2023)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控制、监测监控及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排放管理,新建医疗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重大疫情防控中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山东省《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7/ 4676-2023 )实施时间:2024年5月24日内容概述:规定了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海水池塘养殖和海水工厂化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河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575-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一般要求、受纳水域划分、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达标判定及实施与监督。本文件适用于集中连片池塘养殖、漏斗型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尾水的排放管理。河南省《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B41/T 2666-2024 )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规定了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监测准备、监测点布设、监测井建设与管理、监测项目与频次、样品采集及测试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监测报告编制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工业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河南省《黑膜沼气废水处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B41/T 2644-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规定了黑膜沼气废水处理工程的启动、运行、维护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膜沼气池处理畜禽养殖废水的工程运行维护与管理。河南省《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规范》(DB41/T 2629-2024)实施时间:2024年6月11日内容概述:本文件确立了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场地条件确认、修复模式选择、修复技术筛选和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确定和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编制相关工作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技术可行性评估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团体标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T/GXSES 0003-2024)实施时间:2024年5月5日内容概述:界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人员要求、仪器与设备、样品采集、样品流转、样品制备、样品分析测试、质量评价、质量体系等质量控制技术要求。以上为仪器信息网小编不完全统计(按时间排序),仅供查阅使用及参考,如有遗漏等需修改请联系:wangyh@instrument.com.cn尽管目前与海洋相关的政策标准较少,但2024年1月1日,新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制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为实现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随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1日发布了《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这份白皮书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同时也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这些标准和政策体现了我国对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通过实施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希望进一步改善水质和海洋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小编大胆猜测2024年下半年,会有更多配套措施出台,以确保上述政策的有效执行。除却国家政策外,各省市也会紧跟步伐发布一系列政策标准助力水环境治理,继续加大对水质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
  • 宁波近岸海水都是劣四类 酸雨发生率89.5%
    6月2日,宁波市环保局发布了《2012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这份公报,可以说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水环境和大气环境都在慢慢改善,比如,空气质量,2011年宁波空气优良率在全国120个环保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3,华东地区35个城市中列第28位。而到了去年,这两个数据分别跃升到65位和18位。   忧的是,环境问题仍然很严重:比如地表水水质状况评价仍为轻度污染,而酸雨发生频率为89.5%。   地表水水质   轻度污染   2012年,宁波无论是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还是功能达标率,总体来说都比较低,水质状况评价是轻度污染。全市80个市控以上监测站位优良水质率为35%,功能达标率为56.3%。   解读:水质优良及功能达标的水域主要分布在甬江水系各支流源头,宁海、象山境内入海溪流,   平原河网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普遍较低。而石油类、总磷、氨氮等指标浓度过高是造成平原河网水质普遍不能达标的主要原因。   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石油类的污染物主要来源是工矿企业,而总磷和氨氮的主要来源则是生活污水和农业污染,农业污染主要由畜禽养殖污水、过量化肥流失等造成。   平原河网中,水质最好的是奉化内河,以Ⅰ~Ⅲ类水质为主,水质优良率和功能达标率均为85.74%。而水质最差的是慈溪河网,以劣Ⅴ类水质为主,属重度污染,水质优良率10%。   近岸海域海水   均为劣四类水质   近几年来宁波近海海域的水质一直都很差。2012年宁波近岸海域海水均为劣四类水质(四类以下),不能满足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指标为无机氮和无机磷,其中无机氮指标所有监测站位均超过四类海水标准。   解读:无机氮和无机磷的超标,给海水带来的最大麻烦就是富营养化以及赤潮的频发。其中杭州湾南岸二类区营养程度最高,达到严重富营养状态,镇海-北仑-大榭四类区、象山港一类区为重富营养,其它均为中度富营养。   杭州湾无机氮、化学需氧量浓度比其它海区明显偏高,镇海-北仑-大榭海区的无机氮浓度次高,两个功能区的海水水质主要是受钱塘江、长江口大环境海水水质与本地排污的叠加影响   象山港由于港湾内外海水交换缓慢,以及港湾西半部与西沪港的海产网箱养殖与陆源排污的叠加影响,无机磷浓度与&ldquo 十一五&rdquo 相比有较大幅度升高。   灰霾天   全年96天,占26.2%   2012年,全年灰霾天数共计96天,占总天数26.2%,相比上年减少25天。   解读: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试评价,2012年,中心城空气优良率为80.3%,其中Ⅰ级(优)60天,Ⅱ级(良)234天,Ⅲ级及以上(污染)72天。   主要污染物为PM2.5、NO2、PM10,其中PM2.5超标率13.7%,11月、12月均值浓度为全年最高,7月、8月份最低。   灰霾天气主要集中在初春、秋末和冬季三个季节,10、11、12月则是高发月份。其中11月&ldquo 灰霾&rdquo 天有16天,也就是说有半个月我们都是在&ldquo 灰霾&rdquo 天里度过的,而大气环境污染物主要是以细颗粒物PM2.5为主。   酸雨   发生频率为89.5%   2012年,降水pH年均值为4.55,平均酸雨发生频率为89.5%。相比2011年下降2.6个百分点。   解读:宁波中心城区(老三区)、慈溪、镇海、北仑为重酸雨区,其他都为中酸雨区,相比2011年,宁波中心城区(老三区)、慈溪、镇海、北仑、宁海降水酸性程度(pH年均值)有所增强,其中慈溪和镇海由中酸雨区转为重酸雨区,余姚、奉化、象山和鄞州降水酸性程度有所减轻,但酸雨强度等级仍为中酸雨区。   根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可将我国地面水划为五类:   I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 《海水养殖水 镉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CAIA标准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来自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的消息:近日,由威海永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联合起草的《海水养殖水 镉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已通过中国分析测试协会标准化委员会的审议,形成了“CAIA标准”的正式文本,正式发布。详情如下。 /p p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8616d699-e022-438d-8534-5afc90fbac3a.jpg" title=" 标准.png" alt=" 标准.png" / /p p    /p p   附: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e5ea499e-d138-40d1-88a8-047e866e658d.pdf" target=" _self" title=" 海水养殖水 镉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pdf" textvalue=" 《海水养殖水 镉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 strong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0, 112, 192) " 《海水养殖水 镉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pdf /span /strong /span /a /p
  • 海洋中心顺利完成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测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关于试点开展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的技术引领和支撑,2023年7-9月,海洋中心组织全国16家海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厂商开展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测试工作。本次测试包括自动监测设备实验室性能测试和自动监测系统海上现场测试两个阶段,水质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水温、盐度、浊度、pH、溶解氧、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和活性磷酸盐等9项指标,共有16个品牌37个型号的监测设备参与测试。性能测试阶段,通过对自动监测设备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零点漂移、跨度漂移、线性、盲样和加标回收等的测试,全面考察了我国目前海水水质自动监测关键设备的性能水平。现场测试阶段,集成后的自动监测系统投放至海上测试场进行为期30天的连续测试,通过对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获取率、有效数据率、比对误差、标准溶液核查、期间核查、标准溶液漂移和空白漂移等指标的测试,掌握自动监测系统在真实海洋环境中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和适应性。本次测试是对我国当前海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性能水平和自动监测系统现场运行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是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在海洋环境监测领域推广应用的一次大练兵。下一步,海洋中心将结合本次测试工作,加快推进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相关技术标准制定,逐步规范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质控等技术要求,不断提升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精细化、动态化监测能力。原文视频
  •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水水质监测 | 欧仕携自有设备全程参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关于试点开展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的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的技术引领和支撑,2023年7-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全国16家海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厂家开展了海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测试工作。 作为具有15年海洋仪器生产及集成技术经验的厂家,欧仕科技全程参加了此次测试,其结果也得到行业内人士一致好评! 欧仕科技携带与合作企业联合研发的剖面营养盐分析仪及水质多参数分析仪参加本次测试。 本次测试包括自动监测设备实验室性能测试和自动监测系统海上现场测试两个阶段,水质监测指标涵盖水温、盐度、浊度、pH、溶解氧、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和活性磷酸盐等9项指标。 性能测试阶段,通过对设备的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零点漂移、跨度漂移、线性、盲样和加标回收等的测试,全面考察了我司海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性能水平,获得了比较好的结果。 现场测试阶段,我司将营养盐分析仪和水质多参数分析仪集成于3米直径海洋监测浮标系统并投放至海上测试场进行了为期30天的连续测试。 通过对自动监测系统数据获取率、有效数据率、比对误差、标准溶液核查、期间核查、标准溶液漂移和空白漂移等指标的测试,充分验证了我司在海洋自动监测领域的系统集成及运维能力。测试过程中,也暴露了我们自研仪器的缺点与不足,督促我们在后期的研发过程中,更好地改进与提升自研设备的性能。 以上为实验室性能测试/参试分析设备校准及维护 感谢共同参与此次测试的海洋从业者帮助与鼓励,感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精心组织与支持! 本次测试是对我司海洋技术支持能力的一次检验与练兵,未来我司将充分利用本次测试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增强公司在海洋领域自主研发及运维服务能力,与众多友商共同助力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工作的智能化、精细化、动态化能力。
  • 合成氨新标准7月实施 将增仪器需求3亿以上
    摘要:据工信部日前在《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统计数据,我国现有合成氨企业472家,平均规模仅14万吨,小于8万吨的企业仍有249家。目前仅有部分大型企业已达到新标准,大量中小型企业将需要通过减排和技改来满足标准,否则将面临淘汰。准入条件和新版排放标准的规定,将催生对各种水质监测仪器如COD、氨氮测定仪等的需求,如按存在需求的企业每类水质监测仪器仅采购一台估算,市场需求至少也在3亿元以上。   在我国的“十二五”环保规划中,消减氮氧化物排放是重点工作之一,而对于此项工作来说,合成氨行业是其关键所在。合成氨是化学工业的基础行业,而且目前成熟的烟气脱硝技术,无论是非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NCR)还是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均需要使用氨,然而合成氨工艺中,本身也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因此合成氨生产企业的技术是否先进,生产是否清洁,对于氨氮治理至关重要。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合成氨行业本身已处于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状态,使合成氨行业的优化和产业升级显得更加迫切。   准入条件提升行业门槛   2013年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对企业的布局、规模、工艺、能耗、排放、安全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升了合成氨行业的门槛。   《准入条件》中规定,新建合成氨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按规定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合成氨企业应达到《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规定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水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行业特点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需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和监控,保存原始监测和监控记录,建立废气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理处置量等台账。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准入条件》中还规定,合成氨建设项目应在投产十二个月内达到准入条件中规定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逾期未达到本准入条件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   新标准提升排放要求并有明确时间点   日前,由环境保护部发布,并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对合成氨生产企业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和明确的时间点。   新版《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标准的第二次修订,标准中对各项污染物,如悬浮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等的排放标准做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氨氮排放的标准尤为严格,相对原有标准大幅提高了要求。《标准》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为100mg/L和200mg/L,氨氮为40mg/L和50mg/L,总氮为50mg/L和60mg/L 自2016年1月1日起,标准提升至化学需氧量(COD)为80mg/L和200mg/L,氨氮为25mg/L和50mg/L,总氮为35mg/L和60mg/L,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提升排放要求高达三至五成。除此以外,其他多项标准也同步提高。而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就必须执行此标准。   据工信部日前在《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统计数据,我国现有合成氨企业472家,平均规模仅14万吨,小于8万吨的企业仍有249家。目前仅有部分大型企业如华鲁恒升等已达到新标准,大量中小型企业将需要通过减排和技改来满足标准,否则将面临淘汰。因此准入条件和新版排放标准的规定,将催生对各种水质监测仪器如COD、氨氮测定仪等的需求,如按存在需求的企业每类水质监测仪器仅采购一台估算,市场需求至少也在3亿元以上。   撰稿 魏昕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吴女士,电话:010-51654017-8017
  • 日福岛核电站附近海水放射性碘含量超标1250倍
    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2011年3月23日发布的照片显示了福岛第一核电站内部建筑物受损情况   据法新社报道,日本核安全局26日表示,福岛核电站附近海水中放射性碘的含量超过安全标准1250倍。东京电力公司的检测显示,在距离福岛核电站1号机组300米的海水中,检测到了达到安全标准1250.8倍的放射性碘-131   就在24日,东京电力公司还声称福岛核电站附近海水中的放射性碘-131含量为安全标准的145倍。   在3月11日的地震和海啸中,福岛核电站受到严重损毁,各机组的冷却系统停止运行。消防人员不断向反应堆和燃料棒池注入海水,以降低其温度,避免核危机事态进一步恶化。
  • 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涉及水质、氮氨的仪器检测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00014672/2022-00260  分  类环境标准  发布机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2022-07-07  文  号环办标征函〔2022〕22号  主 题 词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杜祯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9.《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11.《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  (此件社会公开)
  •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
    2024年5月份有338项标准将实施 ——农林牧渔及食品标准独领风骚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4年5月份将有338项与科学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5月份新实施标准一览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发现,5月份主要是以农林牧渔及食品相关的为主,占比达到了69%(234条)。在这些新实施标准中有水产、农产品农副产品及农药、食品饲料及乳制品等质量及检测方法标准,标准中使用了大量的生命科学类仪器检测。另外还有16%(55条)医药和7%(24条)环境监测标准也将实施。在5月份新实施标准中,涉及大量的科学仪器检测,如: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气相色谱仪 、液相色谱 、荧光定量PCR 、红外光谱 、分光光度 、荧光免疫层析 、生物芯片试剂盒 、免疫分析 、拉曼光谱 、X 射线荧光光谱 、原子吸收光谱 等仪器设备。具体2024年5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1个)TB/T 1869.7-2023铁路信号变压器 第7部分:BE系列扼流变压器农林牧渔食品标准(234个)SC/T 9447-2023 水产养殖环境(水体、底泥)中丁香 酚 的测定 气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SC/T 9446-2023 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SC/T 9112-2023 海洋牧场监测技术规范 SC/T 7002.7-2023 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 7 部分:交变盐雾( Kb ) SC/T 7002.11-2023渔船用电子设备环境试验条件和方法 第11部分:倾斜 摇摆SC/T 5005-2023 渔用聚乙烯单丝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SC/T 4033-2023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钓线通用技术规范 SC/T 2123-2023 冷冻卤虫 NY/T 574-2023 地方流行性牛白血病诊断技术 NY/T 572-2023 兔 出血症诊断技术 NY/T 4451-2023 纳米农药产品质量标准编写规范 NY/T 4450-2023 动物饲养场选址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技术 NY/T 4449-2023 蔬菜地防虫网应用技术规程 NY/T 4448-2023 马匹道路运输管理规范 NY/T 4447-2023 肉类气调包装技术规范 NY/T 4446-2023 鲜切农产品 包装标识技术要求 NY/T 4445-2023 畜禽屠宰用印色用品要求 NY/T 4444-2023 畜禽屠宰加工设备 术语 NY/T 4443-2023 种牛术语 NY/T 4442-2023 肥料和土壤调理剂 分类与编码 NY/T 4440-2023 畜禽液体粪污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 喹 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9-2023 奶及奶制品中乳铁蛋白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8-2023 畜禽肉中 9 种生物胺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7-2023 畜肉中龙胆紫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NY/T 4436-2023 动物冠状病毒通用 RT-PCR 检测方法 NY/T 4432-2023 农药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测定通用分析方法 气相色谱法 NY/T 4431-2023 薏苡仁中多种酯类物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 4430-2023 香石竹斑驳病毒的检测 荧光定量 PCR 法 NY/T 4429-2023 肥料增效剂 苯基磷酰二胺( PPD )含量的测定 NY/T 4428-2023 肥料增效剂 氢醌( HQ )含量的测定 NY/T 4427-2023 饲料近红外光谱测定应用指南 NY/T 4426-2023 饲料中二 硝托胺 的测定 NY/T 4425-2023 饲料中 米诺地尔 的测定 NY/T 4424-2023 饲料原料 过氧化值的测定 NY/T 4423-2023 饲料原料 酸价的测定 NY/T 4422-2023 牛蜘蛛腿综合征检测 PCR 法 NY/T 4421-2023 秸秆还田联合整地机 作业质量 NY/T 4420-2023 农作物生产水足迹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9-2023 农药桶混助剂的润湿性评价方法及推荐用量 NY/T 4418-2023 农药桶混助剂沉积性能评价方法 NY/T 4417-2023 大蒜营养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6-2023 芒果品质评价技术规范 NY/T 4415-2023 单氰胺可溶液剂 NY/T 4414-2023 右旋 反式氯丙炔 菊酯原药 NY/T 4413-2023 噁 唑 菌酮原药 NY/T 4412-2023 抑霉 唑 水乳剂 NY/T 4411-2023 抑霉 唑 乳油 NY/T 4410-2023 抑霉 唑 原药 NY/T 4409-2023 苏云金杆菌可湿性粉剂 NY/T 4408-2023 苏云金杆菌悬浮剂 NY/T 4407-2023 苏云金杆菌母药 NY/T 4406-2023 萘 乙酸钠可溶液剂 NY/T 4405-2023 萘 乙酸( 萘 乙酸钠)原药 NY/T 4404-2023 抗倒酯微乳剂 NY/T 4403-2023 抗倒 酯 原药 NY/T 4402-2023 甲 哌 鎓可溶液剂 NY/T 4401-2023 甲 哌 鎓原药 NY/T 4400-2023 氟 啶 虫酰胺水分散粒剂 NY/T 4399-2023 氟 啶 虫酰胺悬浮剂 NY/T 4398-2023 氟 啶 虫酰胺原药 NY/T 4397-2023 氟虫 腈 种子处理悬浮剂 NY/T 4396-2023 氟虫 腈 悬浮剂 NY/T 4395-2023 氟虫 腈 原药 NY/T 4394- 2023 代森锰锌 霜 脲 氰可湿性粉剂 NY/T 4393- 2023 代森联可湿性 粉剂 NY/T 4392- 2023 代森联水 分散粒剂 NY/T 4391- 2023 代森联原药 NY/T 4390-2023 丙炔氟草胺 可湿性粉剂 NY/T 4389-2023 丙炔氟草胺 原药 NY/T 4388-2023 苯 醚甲环唑 水分散粒剂 NY/T 4387-2023 苯 醚甲环唑 微乳剂 NY/T 4386-2023 苯 醚甲环唑 乳油 NY/T 4385-2023 苯 醚甲环唑 原药 NY/T 4384-2023 氨氯吡啶酸可溶液剂 NY/T 4383-2023 氨氯吡啶酸原药 NY/T 4382-2023 加工用红枣 NY/T 4381-2023 羊草干草 NY/T 394-2023 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 NY/T 3213-2023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NY/T 1668-2023 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建设技术规范 NY/T 1236-2023 种羊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 LS/T 8013-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LS/T 8012-2023 气膜钢筋混凝土圆顶仓设计规范 LS/T 8005-2023 农户小型粮仓建造技术规范 LS/T 6148-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铅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7-2023 粮油检测 粮食中 T-2 毒素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快速定量法 LS/T 6146-2023 粮油检验 粮食中霉菌计数 荧光快速检测法 LS/T 3323-2023 食品工业用玉米蛋白 LS/T 3322-2023 冷冻熟面条 LS/T 3321-2023 马铃薯全粉 LS/T 3127-2023 鹰嘴豆 LS/T 3126-2023 油用杏仁 LS/T 1233-2023 粮油储藏 粮食仓储企业危险源辨识与评价方法 SN/T 5658.3-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3 部分:多酚总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SN/T 5658.2-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2 部分:橡木浸出物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5658.1-2023 蒸馏酒质量鉴别方法 第 1 部分: 18 种挥发性成分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N/T 5656-2023 食品中 5 种杂粮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55.1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3 部分:胡桃 SN/T 5655.1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2 部分:开心果 SN/T 5655.1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1 部分:夏威夷果 SN/T 5655.10-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0 部分:巴西坚果 SN/T 5655.9-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9 部分:榛子 SN/T 5655.8-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8 部分:腰果 SN/T 5655.7-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7 部分:扁桃仁 SN/T 5655.6-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6 部分:乳 SN/T 5655.5-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5 部分:大豆 SN/T 5655.4-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4 部分:花生 SN/T 5655.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3 部分:蛋类 SN/T 5655.2-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2 部分: 甲壳纲类动物 SN/T 5655.1-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预包装食品致敏原免疫分析法 第 1 部分: 麸 质 SN/T 5649-2023 动物源食品 中克百威 及代谢物 3- 羟基克百威 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43.5-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5 部分: 4 种真菌毒素含量的测定 生物芯片 试剂盒法 SN/T 5643.4-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4 部分: 西布曲明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3-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3 部分:苋菜红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2-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2 部分:碱性嫩黄 O 的测定 拉曼光谱法 SN/T 5643.1-2023 出口食品中化学污染物的快速检测方法 第 1 部分:砷、镉、汞、铅含量的测定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SN/T 5642.7-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7 部分:副干酪乳杆菌 SN/T 5642.6-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6 部分: 嗜 酸乳杆菌 SN/T 5642.5-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5 部分:鼠李糖乳 杆菌 SN/T 5642.4-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4 部分:植物乳杆菌 SN/T 5642.3-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3 部分:动物双 歧 杆菌 SN/T 5642.2-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2 部分:两双 歧 杆菌 SN/T 5642.1-2023 出口乳制品中乳酸菌检测方法 数字 PCR 计数法 第 1 部分:青春双 歧 杆菌 SN/T 5638-2023 冰葡萄酒中 20 种醛酮类物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637-2023 6 种常见黑松露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36-2023 16 种鱼类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604-2023 东北林蛙物种鉴定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21-2023 进口麦卢卡蜂蜜中 5 种特征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20-2023 动物源食品中苯乙醇胺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9-2023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 中氰氟草酯 和 氰氟 草酸残留量的测定 SN/T 5518-2023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 棉隆及其 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7-2023 出口水产品及其制品中甲基汞的测定 全自动甲基 汞分析仪法 SN/T 5515-2023 出口食品中氟 唑 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5514-2023 出口食品中产毒素真菌快速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 PCR 法 SN/T 5513-2023 出口禽肉中弯曲 菌 计数方法 SN/T 5512-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那西肽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4544.3-2023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方法三 SN/T 1988-2023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头 孢 类抗生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 质谱 / 质谱法 SN/T 1681-2023蜜蜂美洲幼虫腐臭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5599-2023 进境鲜冻肉类产品名称规范 SN/T 5561-2023 出口食品中乙 嘧 硫磷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DB32/T 4727-2024 鳜鱼传染性脾肾坏死病诊断及综合防控技术规程 DB32/T 4726-2024 畜禽粪污 沼 液果 蔬 生产施用技术规范 DB32/T 4735-2024 优良食味粳稻生态种植技术规程 DB32/T 4732-2024 设施蔬菜园区农业机械配置规范 DB32/T 4731-2024 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务管理规范 DB32/T 4730-2024 南美白对虾小型温棚健康养殖技术规范 DB32/T 4724-2024 草莓生产中微生物菌剂(肥)应用技术规程 DB5308/T 77—2024 桉树速生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 DB42/T 235-2024 地理标志产品 京山桥米 DB42/T 582-2024 猕猴桃主要真菌性病害防控技术规程 DB42/T 1428.1-2024 猕猴桃轻简高效生产技术规程 第 1 部分:高枝牵引技术 DB42/T 2230.1-2024 麦茬复种 第 1 部分:夏直播棉 DB42/T 2228.4-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4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水果 DB42/T 2228.3-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3 部分:动、植物油脂 DB42/T 2228.2-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2 部分:谷物粉制品 DB42/T 2228.1-2024 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管理规程 第 1 部分:加工或保藏的蔬菜 DB42/T 2227.2-2024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规范 第 2 部分:荷叶离褶伞 DB42/T 2217-2024 稻田迟直播油菜生产技术规程 DB42/T 2216-2024 普通白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 DB42/T 2215-2024 甘蓝型油菜品种真实性及其实质性派生品种 MNP 鉴定法 DB42/T 2214-2024 甘蓝类蔬菜 集约化穴盘育苗 技术规程 DB42/T 2213-2024 设施草莓 / 西瓜模式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71-2024 葡萄平茬嫁接技术规程 DB6521/T 070-2024 红巴拉多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9-2024 紫霞玫瑰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8-2024 火州翠玉 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6521/T 067-2024 顺行龙干葡萄栽培技术规程 DB4413/T 43-2024 滨海旅游海鲜餐饮经营规范 DB4413/T 42-2024 糯 小麦种植技术规范 DB44/ 613-202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T 2620-2024 沿 黄稻虾共 作生态种养技术规程 DB41/T 2617-2024 饲料霉变防控及霉菌毒素脱毒技术规范 DB41/T 2616-2024 杨树锈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41/T 2615-2024 山桐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614-2024 银木栽植 养护技术规程 DB41/T 2612-2024 薄壳山核桃容器苗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611-2024 食用林产品抽样技术要求 DB41/T 2609-2024 设施西瓜、甜瓜水肥一体化设备配置与运行规程 DB41/T 2608-2024 设施蔬菜冬春季防灾减灾技术规范 DB41/T 2607-2024 蓝 莓 组培快 繁 技术规程 DB41/T 2606-2024 丘陵山地朝天 椒 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605-2024 蜡梅 种质资源描述规范 DB41/T 2604-2024 规模化养殖池塘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2597-2024 沼气用玉米、小麦秸秆黄 贮技术 规程 DB41/T 2596-2024 鹅常见病毒病防控技术规程 DB41/T 2595-2024 猪急性腹泻综合征诊断技术 DB41/T 2594-2024 规模化牛场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技术规范 DB41/T 2593-2024 黄山松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92-2024 月季品种观赏性评价技术规程 DB41/T 2591-2024 石榴盆栽技术规程 DB41/T 2588-2024 苍术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87-2024 怀地黄种栽繁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6-2024 黄精种子育苗技术规程 DB41/T 2585-2024 大口黑鲈四种病毒性疾病防控技术规范 DB41/T 2583-2024 荷斯坦犊牛饲养管理技术规程 DB41/T 2582-2024 湖北紫荆培育技术规程 DB41/T 2581-2024 迁飞性昆虫的雷达观测技术规范 DB41/T 2577-2024 麦套朝天 椒 机械化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41/T 2576-2024 冬小麦 - 夏玉米 籽粒双 机收栽培技术规程 DB11/T 2171.3-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3 部分:加工环节 DB11/T 2171.2-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2 部分:运输环节 DB11/T 2171.1-2023 粮食节约减损规范 第 1 部分:储存环节 DB36/T 779-2023 毛红椿培育技术规程 DB36/T 1888-2023 长豇豆大棚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7-2023 油菜 - 中稻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86-2023 湿地松种子园营建技术规程 DB36/T 1885-2023 辣椒水肥一体化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4-2023 苦瓜大棚秋延后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3-2023 黄瓜设施越夏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2-2023 黑皮冬瓜设施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81-2023 黑斑 侧褶蛙米尔 伊丽莎白 菌 分离鉴定技术规范 DB36/T 1880-2023 稻草全量还田下的油菜直播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9-2023 测土配方施肥系统县域数据库规范 DB36/T 1878-2023 蛋鸭笼养技术规程 DB36/T 1876-2023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评定规范 DB36/T 848-2023 早稻集中育秧和移栽气象等级 DB36/T 1872-2023 旱地 “ 甘薯 — 油菜 ” 轮作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71-2023 “ 早春红芽芋 — 晚粳稻 ” 轮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70-2023 井冈蜜柚平衡施肥技术规程 DB36/T 1869-2023 香菇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8-2023 西方蜜蜂成熟 蜜 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67-2023 白莲蜜蜂授粉技术规程 DB36/T 1866-2023 中华蜜蜂育王技术规程 DB36/T 1864-2023 切花石蒜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1859-2023 特殊食品经营管理规范 DB36/T 1858-2023 特殊食品经营示范主体评价规范 DB36/T 1857-2023 校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管理规范 DB4110/T 63-2023 玉米腐植酸 控释参混肥 施用技术规程 DB4110/T 62-2023 小麦玉米两熟制高产高效栽培技术规程 DB41/T 2598-2024 豫选黄河鲤 2 号 DB64/T 1980—2024 枸杞春季花期霜冻气象指标 DB41/T 1346-2024 稻田紫云英 - 水稻秸秆协同还田利用技术规程 DB64/T 1984—2024 酿酒葡萄晚霜冻灾 害调查 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24个)NY/T 4435-2023 土壤中铜、锌、铅、铬和 砷含量 的测定 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NY/T 4434-2023 土壤调理剂中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 - 金汞齐富集原子吸收光谱法 NY/T 4433-2023 农田土壤中镉的测定 固体进样电热蒸发原子吸收光谱法 SN/T 5523-2023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测定 酶底物法DB32/T 4729-2024 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 4728-2024 河道保护规划编制导则 DB32/T 4740-2024 耕地和林地损害程度鉴定规范 CJ/T221-2023 城镇污泥标准检验方法 DB44/ 2462-2024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64/T 702—202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64/T 1981—2024 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建设规范 DB64/ 819—2024 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6—2024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4/ 1995—202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 2555-2023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4676—2023 海水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DB36/T 1865-2023 湿地碳汇监测 技术规程 DB41/T 2602-2024 湖泊水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设计导则 DB41/T 2601-2024 农村水系综合治理设计导则 DB41/T 2613-2024 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导则 DB41/T 2579-2024 高山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防雷技术规范 DB32/T 4725-2024 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 DB41/T 754-2024 在用固体燃料工业锅炉节能评价规程 DB41/T 900-2024 旋流燃烧方式锅炉冷态试验导则 医药卫生标准(55个)GB 9706.222-2022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2 部分:外科、整形、治疗和诊断用激光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WS 10014-2023 学校及托幼机构饮水设施卫生规范 WS 10013-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WS 10012-2023 地方性 砷 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 WS/T 10011.5-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5 部分:分子生物学检测 WS/T 10011.4-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4 部分: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WS/T 10011.3-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3 部分:微生物检测 WS/T 10011.2-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2 部分:理化检测 WS/T 10011.1-2023 公共卫生检测与评价实验室常用名词术语标准 第 1 部分:基础术语 WS/T 10010-2023 卫生监督快速检测通用要求 WS/T 10009-2023 消毒产品检测方法 WS/T 10008-2023 7 岁 -18 岁儿童青少年体力活动水平评 WS/T 10007-2023 中小学生体育锻炼运动负荷卫生要求 WS/T 10006-2023 环境化学污染物参考剂量推导技术指南 WS/T 10005-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WS/T 10004-2023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 WS/T 10003-2023 环境健康名词术语 WS/T 10002-2023 克山病病区控制和消除 WS/T 10001-202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 SN/T 5605-2023 蝾螈壶菌检疫技术规范 SN/T 5602-2023 豇豆花叶病毒属病毒 RT-PCR 筛查方法 YY/T 1883-2023 Rh 血型 C 、 c 、 E 、 e 抗原检测卡(柱凝集法) YY/T 1874-2023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电磁兼容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 器和心脏再同步器械的电磁兼容测试细则 YY/T 1866-2023 一次性使用无菌 肛肠套扎器 胶圈或弹力线式 YY/T 1789.5-2023 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性能评价方法 第 5 部分:分析特异性 YY/T 1411-2023 牙科学 牙科治疗机水路生物膜处理的试验方法 YY/T 1268-2023 环氧乙烷灭菌的产品追加和过程等效 YY/T 0893-2023 医用气体混合器 独立气体混合器 YY/T 0862-2023 眼科光学 眼内填充物 YY/T 0128-2023 医用诊断 X 射线辐射防护器具 装置及用具 YY/T 1012-2021 牙科学 手机连接件联轴节尺寸 YY 9706.27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2 部分:依赖呼吸机患者使用的家用呼吸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70-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70 部分:睡眠呼吸暂停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52-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52 部分 : 医用病床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47-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47 部分:动态心电图系统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34-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34 部分 : 有创血压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9706.221-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 2-21 部分:婴儿辐射 保暖台 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专用要求 YY 1045-2021 牙科学 手机和马达 YY/T 0671-2021 医疗器械 睡眠呼吸暂停治疗 面罩和应用附件 DB32/T 4737.1-2024 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工作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32/T 4736-2024 医疗卫生信用评价规范 DB42/T 2218-2024 中药材 艾草种植技术规程 DB14/T 2997—2024 特色针法操作规程 中风利咽通窍针 DB14/T 2996—2024 医疗机构 灸 疗场所设置要求 DB14/T 2995—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中药泥 灸 DB14/T 2994—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通督 灸 DB14/T 2993—2024 灸疗技术 操作规范 麦粒 灸 DB14/T 2992—2024 医疗肿瘤多学科诊疗工作规范 DB64/T 1986—2024 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评价规范 DB36/T 1875-2023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 DB36/T 1855-2023 困境儿童监护风险干预指南 DB41/T 2603-2024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规范DB41/T 2610-2024 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规程 DB41/T 2621-2024 产前诊断(筛查)技术医疗机构服务规范 SN/T 4445.4-2023 进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 4 部分:输液泵 冶金矿产标准(4个)DB36/T 1860-2023 稀土产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指南 DB36/T 863-2023 黄蜡 石质量 等级划分与评定 DB41/T 2599-2024 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 DB41/T 2578-2024 铝合金深井铸造工艺系统安全规程 化工塑料标准(3个)SN/T 5660-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甲酸SN/T 5659-202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发火液体 基本要求DB32/T 4723-2024 石墨 烯 材料包装储运通用要求 轻工纺织标准(1个)SN/T 5615-2023 进出口纺织品 再生纤维素纤维定性分析 显微镜法 能源标准(3个)DB64/T 1979—2024 风能太阳能开发项目选址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 DB32/T 4722-2024 固定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安装技术规范 DB32/T 4721-2024 海上风电场 雷电预警系统技术规范 机械车辆标准(2个)DB31/T 310021-2024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 DB14/T 2998—2024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指南 其他标准(11个)SN/T 5622-2023 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的选择和使用 SN/T 5603-2023 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中有害物质气味 嗅探技术 规程 DB36/T 1877-2023 直投式橡塑复合改性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规范 DB36/T 744-2023 废旧轮胎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DB31/T 310023-2024 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 DB41/T 2584-2024 装配式桥梁现浇部分超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规范 DB41/T 2600-2024 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要求 TB/T 3385.1-2023 铁路无线电监测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TB/T 3295-2023 铁路大型施工机械 箱梁 运梁车 SN/T 5624-2023 检测实验室质量安全风险管理 通则 SN/T 4499-2023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企业统计调查 Get√小技巧:在仪器信息网APP里,可以免费下载上述标准→↓ 扫码到APP免费下载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8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20多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纷纷扰扰的饮用水标准
    2009年8月13日讯:这2年关于饮用水水质的消息,可谓“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近日广东、辽宁、宁夏等地的质监部门,对当地销售的桶装、瓶装饮用水进行了抽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质监部门公布的结果看,饮用纯净水的合格率为68.75%,近三成纯净水不合格,而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均为桶装纯净水。其他省市质监部门的抽查结果也与此相似。这让消费者再次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饮用水市场。令人欣慰的是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将正式实施 从10月1日起,《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也将付诸实施。这些新标准,也许将给饮用水市场的纷扰作一个“了断”。水质指标不能“单打一”——据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www.epoxy-e.cn)专家介绍,这些年来饮用水花样不断翻新,关于其质量标准的种种说法更是层出不穷。最近网络上正流传着这些说法的最新版本:“矿泉水质量是否好,要看其中的钠含量是否低于20毫克/升。”家住银川市的畅小姐是记者的朋友,她专门为此给记者打来电话咨询,可见这种“山寨版”的饮用水标准影响不小。确实西方某国营养学会向大众推荐低钠矿泉水的消息,以及某些瓶装水厂商借题发挥的广告炒作,让不少消费者产生了疑问。南昌大学食品专业的曾教授告诉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桶装、瓶装饮用水的质量有很多检测指标,片面依照某一个水质检测数据来选购饮用水显然是不科学的。   “盐的主要成分为钠,一个成年人每天的健康盐摄入量为6克。而他每天喝的水约2升,即使每升水含钠量为40毫克,也都低于正常盐摄入量。”曾教授表示目前市场上的瓶装矿泉水,含钠量都很低且在正常范围内,而且人一旦缺钠,还会出现头晕、乏力、厌食、腹胀等症状。至于如何判断饮用水质量的好坏,曾教授表示,这要参考pH值、均衡的矿物质含有量等多种指标。从各地的抽检情况看,瓶装饮用水的质量完全合乎相关质量要求,消费者不能听信一些厂商的不适当的产品宣传,也不要轻信一些商家刻意制造出的所谓“健康理念”和“饮用水标准”。谨防劣质水桶“藏毒”——综合了多个省市区的饮用水抽查结果,发现抽查不合格的桶装饮用水,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别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灌装车间消毒不严格,桶盖密封不严,在运输、储存的过程中受到空气中细菌的污染,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多因该原因导致。第二是劣质水桶成为影响桶装饮用水水质的一大源头。据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www.epoxy-e.cn)专家介绍,按照相关要求桶装钦用水的水桶,应使用PC(聚碳酸酯)材料制造,但一些桶装水厂家为节省成本,大量使用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材料制作的水桶。这种材料的价格不到PC材料价格的一半,但问题是,PET材料不能承受高温。使用PET材料的水桶多次重复使用,又无法高温消毒,会对人体产生很大危害,甚至有致癌的可能。   在北京市某桶装水配送中心的国贸分店,看到山泉水、纯净水、矿物质水、矿泉水、深海水、离子水……可谓琳琅满目,正在订水的何先生对记者说:“桶装水的种类越来越多,到底哪种好,大家心里都没谱。但愿新修订的饮用水卫生标准能给个权威的‘说法’。”前段时间社会上还出现过“部分矿泉水含有可能致癌的溴酸盐”的说法。专家表示在正常情况下,矿泉水中不会含溴酸盐,但普遍含有溴化物。当用臭氧对水消毒时,溴化物会与臭氧反应,氧化后会生成溴酸盐。一些桶装水企业为了控制水中的菌落总数,加大了臭氧投放量,却增大了潜在致癌物溴酸盐产生的几率。新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饮用水水质指标大幅增加,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另外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中,也新增了对潜在致癌物溴酸盐的检测规定,并要求生产厂家在外包装上有所标注。中国环氧树脂行业协会(www.epoxy-e.cn)专家表示,随着质量标准和检查制度的不断完善,饮用水的安全和品质将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喝桶装水5招保安全:选购桶装水,QS认证不能少,正规品牌是首选 留意水桶颜色,正品桶体透明度好、颜色为蓝色或白色,桶里极少有水泡、表层光滑,劣质桶透明度差颜色为深蓝色或紫色、桶身摸上去高低不平 桶装饮用水开封后放置时间太长易滋生细菌,通常应在一周内用完 桶装饮用水最好放在避光、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在阳光下曝晒 饮水机的管路容易积附细菌,造成二次污染应定期冲洗。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11项行业标准、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及2项行业标准修改单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橡胶家用手套》等55项化工行业标准、《金刚石线母线钢丝》等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电喷枪》等38项机械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海藻酸类肥料》等9项化工行业标准外文版的编制工作,《肥料级磷酸二氢钾》1项化工行业标准及《焦炭孔隙构造及原料煤岩相显微分析方法》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的修改工作。在以上标准、标准外文版及标准修改单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5月19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2.9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3.1项化工行业标准修改单4.1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修改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3年4月19日附件111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主要内容代替标准采标情况化工行业1 HG/T 2888-2023橡胶家用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家用手套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手套的安全和正确使用方法不在本文件范围之内。 本文件适用于以天然橡胶胶乳或丁腈橡胶胶乳、天然橡胶胶乳与丁腈橡胶胶乳并用为主体材料制成的可作为家用的绒里及光里手套。HG/T 2888-20102 HG/T 2821.1-2023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线绳 第1部分:硬线绳 本文件规定了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与试验环境、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V带和多楔带用浸胶聚酯硬线绳的品质鉴定和验收,其他橡胶制品用浸胶聚酯硬线绳也可以参照执行。HG/T 2821.1-20133 HG/T 2737-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球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球阀的材料、设计、零部件设计、制造和装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使用温度:ABS为-40℃~70℃、 PVC-U为-5℃~60℃、PVC-C为-5℃~95℃、PPH为-10℃~90℃、PVDF为-40℃~120℃、FRPP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300mm的法兰连接和对接连接式球阀。HG/T 2737-20044 HG/T 2643-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聚氯乙烯、均聚聚丙烯、聚偏氟乙烯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隔膜阀 本文件规定了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聚氯乙烯(PVC-U、PVC-C)、均聚聚丙烯(PPH)、聚偏氟乙烯(PVDF)和玻璃纤维增强聚丙烯(FRPP)屋脊式隔膜阀的材料、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使用温度:ABS隔膜阀为-40℃~70℃;PVC-U隔膜阀为-5℃~60℃、PVC-C隔膜阀为-5℃~95℃;PPH隔膜阀为-10℃~90℃;PVDF隔膜阀为-40℃~120℃;FRPP隔膜阀为-14℃~100℃,公称通径大于或等于DN15mm至DN250mm的法兰连接式和对接连接式隔膜阀。公称通径大于DN250mm的隔膜阀可参照使用。HG/T 2643-19945 HG/T 3731-2023非金属化工设备 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 本文件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的原材料、设计、制造、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以硬聚氯乙烯(PVC-U)或氯化聚氯乙烯 (PVC-C)热塑性塑料为内衬,以不饱和聚酯树脂、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为基体,以玻璃纤维纱或其织物为增强材料,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0mm至1 200 mm,工作温度:以PVC-U为内衬时,为-5℃~70℃,以PVC-C为内衬时,为-5℃~95℃;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玻璃纤维增强聚氯乙烯复合管和管件。HG/T 3731-20046 HG/T 6158-2023硫化促进剂 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ZDIBC)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二异丁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锌(简称硫化促进剂ZDIBC)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二异丁胺、二硫化碳、含锌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经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ZDIBC。7 HG/T 6159-2023橡胶防老剂 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ZMMBI)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防老剂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锌(简称橡胶防老剂ZMMBI)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2-巯基-4(或5)-甲基苯并咪唑、液碱、硫酸锌(或氯化锌)等为主要原料制得的橡胶防老剂ZMMBI。8 HG/T 3062-2023橡胶配合剂 沉淀水合二氧化硅 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中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橡胶配合剂沉淀水合二氧化硅。HG/T 3062-2008ISO 3262-19:2000,MOD9 HG/T 6160-2023橡胶配合剂 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 本文件规定了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判定规则、取样及包装、标识、贮存与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硅橡胶用气相二氧化硅。ISO 18473-3:2018,MOD10 HG/T 6161-2023硫化促进剂 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CBBS) 本文件规定了硫化促进剂N-环己基-双(2-苯并噻唑)次磺酰亚胺(简称硫化促进剂CBBS)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苯胺、环己胺、二硫化碳为主要原料经氧化反应制得的硫化促进剂CBBS。11 HG/T 6181-2023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的符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发动机油底壳橡胶密封垫。12 HG/T 6183-2023球墨铸铁管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 本文件规定了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柔性接口防滑止脱橡胶密封圈。13 HG/T 6162-2023复配抗氧剂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复配抗氧剂的外观、加热减量、细粉含量、颗粒长度符合率、颗粒直径、堆积密度、溶解性、透光率、组分含量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复配抗氧剂产品的检测。 本方法中组分含量的测定方法适用于抗氧剂含量大于5%的复配抗氧剂。14 HG/T 6163-2023橡胶助剂 预分散母料试验方法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表面不粘连、橡胶助剂含量大于40%、载体是聚合物的橡胶助剂预分散母料。15 HG/T 2490-2023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二个型别、七个类别和三个级别的公称内径从100到1300的疏浚用钢丝或织物增强的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在每一个类别内,所有级别和尺寸都具有相同的最大工作压力。本文件适用于在-20℃到+40℃环境温度下输送或吸引的相对密度介于1.0到2.3之间的混有泥浆、沙砾、珊瑚和小石头的海水或淡水的橡胶软管。本文件适用的软管分为以下两个型别:Ⅰ型 漂浮型,仅用于输送,包括为软管提供浮力的漂浮材料;Ⅱ型 非漂浮型,用于输送和吸引。本文件没有对软管或软管组合件的使用寿命作出规定。用户如有此要求,应与软管制造商协商。HG/T 2490-2011ISO 28017:2018,MOD16 HG/T 3038-2023吸油和排油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4种型别的用于输送石油包括原油和其它液体石油产品的排吸油软管及软管组合件的性能。每种型别依据芳烃含量划分为3个组别。本文件不适用于输送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 符合本文件的软管组合件能够在-20 ℃~+80 ℃温度范围内使用。 所规定的软管公称内径范围从50~500,可为光滑内壁、粗糙内壁、铠装粗糙内壁和轻量型。HG/T 3038-2008、HG/T 3039-2008ISO 1823:2015,IDT17 HG/T 3041-2023油槽车输送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 本文件规定了两组最大工作压力为1.0 MPa的装、卸液态烃类燃油用橡胶软管和软管组合件的要求。 两组软管都设计用于: a) 芳烃体积含量不超过50%、含氧化合物含量达到15%的烃类燃油。 b) 工作温度范围为-30 ℃~+70 ℃,静态贮存温度为-50 ℃~+70 ℃。注:若软管用于-30 ℃以下的温度,最终用户宜向制造商咨询。本文件不适用于LPG系统、航空燃油系统、燃油站系统或海上使用的软管和软管组合件。HG/T 3041-2009ISO 2929:2021,IDT18 HG/T 6164.1-2023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橡胶软管规范 第1部分:输水软管 本文件规定了流体传输用大口径扁置输水橡胶软管的结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内径不小于100、输送不超过70 ℃的压裂液、油气田供排水、农业灌溉、应急(消防、抢险)供排水、管道修复等系统用扁置软管。19 HG/T 6165-2023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汽油、乙醇汽油、天然气及氢气为燃料的汽车发动机点火线圈橡胶护套。20 HG/T 4116-2023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 本文件规定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结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滚筒洗衣机观察窗橡胶密封垫的性能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烘干型和非烘干型滚筒洗衣机用喷涂或非喷涂观察窗橡胶密封垫。HG/T 4116-200921 HG/T 6166-2023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 本文件规定了织物浸渍聚氨酯胶乳手套的术语与定义、分类、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织物为内衬、表面经过浸渍聚氨酯胶乳而制成的手套。22 HG/T 4786-2023胶乳色浆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丁腈胶乳、丁基胶乳、氯丁胶乳等合成胶乳制品用水性色浆。HG/T 4786-201423 HG/T 4666-2023胶乳海绵 本文件规定了胶乳海绵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由天然胶乳、丁苯胶乳、氯丁胶乳、天然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氯丁胶乳和丁苯胶乳并用以及氯丁胶乳和天然胶乳并用制成的海绵。HG/T 4666-201424 HG/T 2949-2023电绝缘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电绝缘橡胶板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电性能、物理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的,作为电气设备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橡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949-199925 HG/T 2793-2023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导电和抗静电橡胶板的规格尺寸及公差、外观、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同时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以橡胶为主体材料制成,用于需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静电积累场所,对人员和物体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胶板的合格评定。HG/T 2793-199626 HG/T 4615-2023增塑剂 柠檬酸三丁酯(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法制得的增塑剂TBC。HG/T 4615-201427 HG/T 4616-2023增塑剂 乙酰柠檬酸三丁酯(ATBC) 本文件规定了增塑剂乙酰柠檬酸三丁酯的理化性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组批规则、采样、试验方法,规定了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柠檬酸和正丁醇经酯化,用乙酸酐乙酰化制得的增塑剂ATBC。HG/T 4616-201428 HG/T 6137-2023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 本文件规定了摆锤式轿车轮胎撞击试验机的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摆锤法进行轿车轮胎耐撞击性能测试的设备。29 HG/T 6138-2023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 本文件规定了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结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机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根据静态气体吸附法对橡胶添加剂如炭黑或其他粉体材料进行比表面积及孔径分布测试的分析仪。39 HG/T 4501-2023工业氯化锶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氯化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氯化锶。&nbs
  • 四大海水硒检测标准方法PK 原子荧光法获绝对“青睐”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4年第二轮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能力考核工作。结果显示,54家参与考核的监测实验室主要使用了4种检测方法&mdash &mdash 原子荧光法、荧光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二氨基联苯胺分光光度法,其中,原子荧光法使用比例达到了90.7%。   原文如下:   附件1:未参加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2:海水硒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   附件3:海水硒的Z比分数图   附件4:各单位考核结果
  • 最新发布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测定标准3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总氮和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和《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共3项标准。三项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自 2024 年6月1日起实施,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总氮和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代替HJ/T 195—2005)《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首次发布于2005 年,起草单位为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宝钢环境监测站、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江苏省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辽宁省庄河市环境监测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暨淳安县环境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①增加了氨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②删除了方法适用范围中活饮用水、气液分离装置的描述、无氨水的制备等内容;③修改了试剂的配制、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结果计算与表示;④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标准曲线的建立;⑤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首次发布于2005年,起草单位为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宝钢环境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①增加了总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②删除了气液分离装置的描述、无氨水的制备等内容;③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试剂的配制、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校准曲线的类型和建立、结果计算与表示;④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试样的制备;⑤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200—2005)首次发布于2005年,起草单位为上海宝钢工业检测公司宝钢环境监测站、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市宝山区环境监测站、江苏省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辽宁省庄河市环境监测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暨淳安县环境监测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①增加了硫化物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②删除了方法适用范围中生活饮用水、气液分离装置的描述、碱性除氧去离子水等内容;③修改了试剂的配制、絮凝沉淀分离法、样品的采集与保存以及结果计算与表示;④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标准曲线的建立;⑤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附件: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5-2023代替HJT195-2005).pdf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199-2005).pdf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200-2023代替HJT200-2005).pdf
  • 蓝天保卫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战场——氨逃逸
    p strong /strong strong   易被忽视的“大气污染元凶” /strong /p p   众所周知,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施工扬尘等是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然而,还有一个重要污染源,一直被社会忽视,却是中国空气污染拼图中极重要的一块,更是PM2.5指数被持续推高的重要密码--氨气。据了解,氨气与空气中的酸反应生成的硫酸铵、硝酸铵在重污染天气可占到PM2.5质量浓度的40%以上。 /p p   除了形成PM2.5外,氨气还是一种具有刺激性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具有腐蚀性作用,经呼吸道吸入后会伤害人的呼吸系统甚至脑神经系统。 /p p    strong 工业氨逃逸问题日益突出 /strong /p p   在我国,空气中氨的主要来源是农业施用的大量氮肥,约占氨气污染的60%,其次就是工业企业的氨逃逸问题。 /p p   氮氧化物(NOx)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分之一,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视不断加强,我国提出了“超低排放”的概念,率先对燃煤电厂排放的烟尘、氮氧化物、硫化物、汞等大气污染物做了严格的要求,并不断向非电行业比如钢铁、水泥行业推进。 /p p   随之而来的氨逃逸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据了解,在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中,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技术(SNCR)和炉内燃烧控制技术这三种脱硝工艺被广泛采用,而前两种技术都需要用到氨水这一原料。为了达到环保超低排放的要求,大多数电厂往往会在脱硝过程中加入过量的氨水,导致烟气中存在多余的氨气排入大气,这一现象被称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氨逃逸 /strong /span 。随着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基本完成,和非电力行业节能改造工程的推行,大量脱硝工艺的运行导致氨逃逸问题逐渐严重起来。 /p p    strong 排放标准率先公布 检测标准亟待出台 /strong /p p   据了解,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 sup 3 /sup 。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 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这意味着不仅在脱硝工艺过程中需要对氨逃逸现象进行监测,工厂总排放口的气体氨含量也需要进行监控,以往喷洒过量氨水以达到去除氮氧化物的做法将受到严格管控。 /p p   为此企业开始在烟气排放管道装设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用以监测氨气排放浓度。目前氨气的检测方法有激光法、红外法、电化学法、光腔衰荡光谱法等,由于氨在空气中的浓度低且易于吸附,因此如何对氨检测仪器进行校准和精度检验,是行业内公认的难题。当前业内对准确检测氨浓度的方法并无统一意见,基于此,行业有关专家对上述地方出台的监测标准也提出了质疑。专家认为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 /p p   虽然目前在线氨逃逸监测技术仍待完善,市场还不成熟。但据了解,氨逃逸的监测问题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环境空气中氨气在线监测的相关标准会逐步颁布实施。 /p p strong 相关仪器专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654.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氨气分析仪/氨分析仪 /a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5095ac24-d08a-4023-9106-e9840df09f71.jpg" title=" 绿仪社.jpg" alt=" 绿仪社.jpg" /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及时了解科学仪器市场最新动态! /span /p
  • 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涉及多类别仪器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9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批准发布,自 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一、 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Ag)、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铬(Cr)、钴(Co)、铜(Cu)、锂(Li)、锰(Mn)、钼(Mo)、镍(Ni)、锑(Sb)、锶(Sr)、铅(Pb)、铊(Tl)、钒(V)和锌(Zn)共 19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此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T 195—2005)此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以N 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自此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废止。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三、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以N 计)的测定。采用高温高压消解,取样量为 2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采用在线紫外消解,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以S2-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5 mg/L,测定下限为 0.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进样体积为 10 µ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最低检出浓度分别为 0.011 mg/L、0.017 mg/L。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5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2 mg/m3、0.03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8 mg/m3、0.12 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1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04mg/m3、0.006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16 mg/m3、0.024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本标准验证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广西大学。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丁酯等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20 L,解吸体积为 1.0 ml,进样量为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的进样体积为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1 mg/m3~2 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8 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的的工作流程、仪器和设备、质量评估目标、评估区域及点位抽样、现场检查与比对、质量评估、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适用于以紫外光度法等为原理的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的质量评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臭氧传递标准校准下级臭氧传递标准的操作技术要求,适用于校准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浓度范围为 1 nmol/mol~500 nmol/mol。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九、 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包括地面验证场(站)选址、验证样地样方布设、观测参数、观测方法、基础设施建设、遥感产品验证及验证精度评价等,适用于指导基于生态遥感及地面观测技术的全国及区域遥感产品验证、遥感监测等相关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附:一、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pdf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_T 195—2005).pdf三、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_T 199—2005).pdf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_T 200—2005).pdf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pdf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pdf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pdf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pdf九、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pdf
  • 市场监管总局核准967项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标准器具是保障量值准确可靠的重要基础设施。2021年1月—8月,市场监管总局核准计量标准器具967项,有力确保了测量数据准确可靠,为保障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安全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医疗设备是医疗诊断治疗的重要依据,医疗设备能否提供稳定、准确、可靠的测量结果,直接关系患者健康安全,计量标准器具是保障医疗设备测量结果精准的“砝码”。总局持续完善医疗领域计量标准器具体系,今年以来,先后批准新建非接触式眼压计检定装置、呼吸机校准装置、医用乳腺X射线辐射源检定装置、X射线骨密度仪检定装置等20余项计量标准器具,为保障医疗设备测量数据精准性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尤其是在保证疫情防控常态化核酸检测、体温测量数据有效性方面,聚合酶链反应(PCR)分析仪校准装置、辐射温度计检定装置等标准装置的建立为疫情防控筑起第一道“安全防护墙”。大气、水质、土壤、辐射环境等污染监测离不开环境监测类计量器具良好的运行、维护和溯源,环境监测计量标准器具的建立,将能够有效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可靠性和有效性。今年以来,为强化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海洋环境、生态质量等领域环境监测质量,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新建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总悬浮颗粒采样器检定装置、总磷总氮水质在线分析仪检定装置、氨氮自动监测仪检定装置等15项涉及生态环境监测的计量标准器具。其中海水浊度测量仪校准装置、海水营养盐测量仪校准装置、海水pH测量仪校准装置3项计量标准器具填补了我国海水水质监测仪器校准方面的空白,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提供技术支撑。计量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与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息息相关。总局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领域的计量需求,以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抓手,积极开展新兴领域的量值溯源方法和计量测试技术研究。今年以来,批准新建一批包括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信号模拟器校准装置、光纤功率标准装置、激光衰减器标准装置、工业测量型全站仪检定装置、石油油管螺纹量规校准装置等在内的计量标准器具,持续为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前瞻性”的计量测试服务。
  •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
    2月17日,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中指出为满足“十二五”环保重点工作需要,保证环境保护标准各项相关工作,培养和稳定标准工作队伍,需适当增加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资金投入,提高单项标准制修订经费,特别是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规范等的单项经费,以进一步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以及强化方法标准的试验验证。“十二五”期间,约需标准经费投入2.11 亿元。   其中,新立项450 项标准,完成600 项环境保护标准计划项目,整合后发布涵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火电、钢铁、水泥、畜禽养殖、有色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配套的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管理规范等300 项以上标准,共约1.42 亿元。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标准是我部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是支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转型的支撑作用,在充分总结“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基础上,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pdf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   目 录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进展和问题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主要进展   1.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2.促进污染物减排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著   3.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得到加强   4.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二)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   2.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支持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3.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不足   4.标准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基础条件尚需加强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转型   2.突出重点,支撑减排   3.注重实施,拓展领域   4.标准统领,全面动员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二)具体指标   四、规划任务   (一)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声与振动环境质量标准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4)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核与电磁辐射安全标准   3.环境监测规范   (1)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2)环境标准样品   (3)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4.环境基础类标准   5.管理规范类标准   (二)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1.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原则与对象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机制   3.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内容   (三)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1.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工作   2.环境保护标准培训工作   (四)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基础性工作及能力建设   1.夯实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   2.加强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和构建   3.环境保护标准工作队伍建设   4.环境保护标准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增加资金投入   1.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2.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   3.环境保护标准宣传培训   4.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设计、能力建设和技术管理   (三)完善管理制度   (四)加强科研支撑   (五)强化评估考核   (六)加强国际合作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进展和问题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一五”规划》,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日臻成熟,总体水平迅速提高,标准作用更加突出,影响显著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工作能力日益提升,标准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为“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环境保护标准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主要进展   1.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共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502 项,增长幅度在30 多年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历史上前所未有。截至“十一五”末期,我国累计发布环境保护标准1494 项,其中现行标准1312 项。现行标准体系由两级五类标准组成,分别为国家级标准和地方级标准,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标准制修订技术规范)。截至“十一五”末期,共有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4 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138 项环境监测规范705 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37 项,环境基础类标准18 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的主要内容已经基本健全。“十一五”期间,各地结合实际加强了标准管理工作,北京、河南等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上海实施环境保护标准行动计划,黑龙江、山东、广东、天津、辽宁、福建等省(市)也出台了一系列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截至“十一五”末期,现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63 项,比“十五”末期增加了40 项。   2.促进污染物减排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著   “十一五”期间,共发布48 项涵盖造纸、制药、有色、建材、   机动车和施工机械等重点行业和污染源的国家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噪声排放标准。取消了按环境功能区设立不同排放限值的做法,按照区别对待与统一要求相结合的策略规定新建和现有污染源的排放要求。设立了适用于环境敏感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污染物监控方案》,设立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设置了大气无组织排放和污染源周边环境质量监控的要求。新发布标准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进一步收紧,平均收紧幅度在50%以上。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排放标准减排化学需氧量6.33%,减排火力发电行业的二氧化硫18.20%,水泥行业在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没有明显增加。全国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部分城市推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机动车排放强度下降了40%以上。造纸、火电和机动车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显著,行业技术进步加速。   3.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得到加强   修订并发布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9 项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支持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等国家重大活动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制定发布了储油库、油罐车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在北京和上海等地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并配套制修订车用汽油和柴油中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满足太湖蓝藻事件、汶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等环境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和实施相关标准。   促进环境管理规范化,制修订了一大批环境监测规范、环境信息传输标准和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规范,制定发布了一系列适用于清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电磁辐射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管理规范类标准。积极支撑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面源污染防治   的环境保护标准。   4.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清洁生产与审核等标准的制修订技术规范。修订发布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大力推行标准政务公开,标准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开放了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的意见反馈平台,设立了标准咨询热线电话,所有标准正式文本在政府网站公开,摈弃了防复印套红印刷的做法。5 年来,公布标准502件、标准征求意见稿473 件、标准行政解释文件19 个。   (二)环境保护标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   部分标准之间的关系需进一步理顺,如水质标准“一水三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空气质量两项标准并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部分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拆分方式有待完善。随着需要监控的环境污染因子不断增多,环境监测规范的数量和技术水平距离实际需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固废、生态、核与辐射、环评导则等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环境管理重点工作的支持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环保标准规范性、程序性要求严格,标准的上位法、基础数据、科研成果缺乏,以及环保标准工作任务重,制修订工作人员有限等主客观原因,一些标准难以出台或者出台速度慢,不能及时满足环境管理需求。部分标准的标龄较长,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为支撑重点工作而进行的标准簇构建还需进一步深化。   3.标准的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工作不足   重要标准、标准基础理论和标准体系的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有限,部分使用者对于标准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入,部分标准发布后未能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未能充分产生应有的效益。对于标准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工作未全面开展,标准的适用性受到影响,依据标准实施效果指导修订工作的机制尚不完善。   4.标准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基础条件尚需加强   部分标准相关科研工作的针对性不强,成果缺乏系统性,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足。重要基础数据和科研成果的信息共享程度不够。我国环境质量基准研究体系和应用国外基准的基本规则尚未形成。相对于标准工作任务,标准工作队伍的人员数量明显不足,单项标准工作经费仍然偏少,不利于标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不断推进环境管理转型,努力实现新时期环保标准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管理型转变、由侧重发展国家级标准向国家级与地方级标准平衡发展转变、由各个标准单元建设向针对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的标准簇建设转变、由以标准制修订为主的工作模式向包括标准制修订、宣传培训、实施评估、标准体系设计与能力建设的全过程工作模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转型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围绕深化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和防范环境风险,加快标准制修订。形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等标准簇,包含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和其他相关配套标准,发挥标准组合效能,支撑环境管理战略转型。   2.突出重点,支撑减排   以污染减排、空气质量改善、生活饮用水安全保障、土壤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化学品风险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环境应急等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环境质量标准和重大排放标准等的制修订新机制,提高单项标准投入,深化细化标准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标准质量。   3.注重实施,拓展领域   从以环境污染控制为目标导向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转变,更加需要发挥环境保护标准的导向、规范和依据作用。以完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开展标准实施评估为突破,研究分析制约标准实施的关键因素,更加紧密结合环境保护系统各部门、各地方实际工作,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标准的适用性,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质量改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4.标准统领,全面动员  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标准在环境保护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以标准统领科研、技术、产业、健康、气候变化等各项工作,促进构建完善的科技标准体系。建立统一战线,不断完善竞争机制,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并充分发挥优势单位的作用。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扩大我国环境保护标准的国际影响。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基本建立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环境管理制度相匹配的科学的、系统的、适用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针对重点环境问题的标准簇,为环境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全面支撑。建立健全标准宣传培训和实施评估机制,全面组织地方参与环境保护标准全过程工作。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标准基础理论体系,形成一支颇具规模的标准工作专业队伍和外围专家群体,进一步提升标准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具体指标   1.在“十二五”期间共完成600 项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任务,对其中若干项制修订任务进行优化整合,正式发布标准300 余项。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构建,形成支撑污染减排、重金属污染防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的8 大类标准簇。   2.建立常态化的标准宣传培训机制,国家级培训3000 人次以上,带动地方培训15000 人次以上。   3.建立环境保护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机制,开展30 项左右重点环境保护标准的实施评估,形成相应评估报告,指导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出环境管理建议。   4.形成一支专业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形成相对稳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咨询专家约500 人。   四、规划任务   (一)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   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为目标,加快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完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地方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制定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较国家标准更为全面和严格的地方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完成地表水、海水、空气、机场噪声、振动等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既反映我国特征,又逐步与国际接轨。完善地表水、空气、入海河口、近海生态等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使环境质量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的感受相一致。进一步强化环境质量标准的导向作用,以环境质量标准倒推规划目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进一步深化细化环境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内容。   (1)水环境质量标准   修订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渔业水质标准,解决指标不协调的问题。提高各功能水体与相应水质要求的对应性,体现饮用水源地水质标准的针对性和独立性。落实分区管理战略,完善富营养化评价要求,研究设置反映我国不同地域特征的湖泊富营养化指标。研究增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等控制项目的可行性,防范环境风险。研究建立基于风险控制的水环境短期评价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水质评价技术方法,推动设立达标规划制度,推进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修订海水水质标准,完善河口与海岸带水质评价方法。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修订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整合并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调整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增设PM2.5 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 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PM10 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更新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接轨。为客观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特征,服务公众健康指引,发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制订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建立合理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变化趋势评价工作规则,科学设置达标要求。   (3)声与振动环境质量标准   以保障安静适宜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为目标,修订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确定合理的机场噪声评价指标和控制水平,研究瞬时噪声影响评价指标,对机场周边土地利用提出合理要求,强化对机场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管理与规划控制的支撑。修订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客观反映环境振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追踪国际环境噪声基准最新研究成果,推动开展我国公路和城市道路、铁路(含高速铁路)、航空噪声的人群烦恼度调查研究。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立包括农用地、居住类用地和工业用地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指标。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以健康风险评估为手段,制订相关标准,启动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污染场地土壤修复目标值确定和场地人体暴露参数调查等标准研究制订工作,初步建立工业污染场地环境风险管理与污染控制标准体系。   (5)生态环境质量标准   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加强体系设计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生态保护定量化阈值和实施机制研究,针对农村和自然保护区特点,探索建立分区分类的生态系统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2.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人为本,配套环境质量标准实施需求,以总量控制污染物、重金属、颗粒物(PM10 和PM2.5)、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污染物为重点控制对象,通过完善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收紧排放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大气、固体废物和环境噪声等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订更严格的排放标准。进一步深化细化重大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内容。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环境保护重点需求、行业污染物种类及排放分担率,开展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实现以约40 项(类)行业型排放标准为主,综合型排放标准为辅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目标,其中行业型排放标准覆盖约90%以上化学需氧量和85%以上氨氮工业排放源、95%以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   制修订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厂、合成氨、纺织染整、有机化合物制造、无机化合物制造、石油化工、农药、制革、啤酒、屠宰与肉类加工、酒精与白酒、海水淡化、有色金属、电池、钢铁等行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相关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控制。修订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完善污染物控制指标和要求,保障污染物排放监控体系的严密性。研究完善工业园区和农村污水处理厂排放控制要求。进一步研究国家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监控方案,在排放标准中完善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要求,防范环境风险。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结合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需求、行业污染物种类及排放分担率,优化整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开展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行业型、通用型和综合型排放标准构成,共约35 项(类)标准。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由道路、非道路的新车和在用车(发动机)排放标准构成,共约25 项(类)标准。其中行业型、通用型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移动源排放标准共覆盖约95%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源,8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   制修订火电、钢铁、水泥、石油炼制、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再生有色金属、电子、电池、锅炉、工业窑炉、涂装、印刷包装、饮食业油烟、制药、医药、人造板、砖瓦、铸造、玻璃、陶瓷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对相关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控制,加强对相关行业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控制,特别是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污染源周边环境质量监控要求,满足风险防范需求。修订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恶臭控制。修订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保障污染监控体系的严密性。   适应机动车工业高速增长情况下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以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为重点,坚持道路与非道路移动源并重,机动车与油品标准同步,开展机动车和其他移动污染源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新机动车和移动式机械的排放控制要求,完善在用移动污染源排放监控体系。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发布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地区提前实施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推动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检查,保障标准实施。推进车用燃油低硫化步伐和国家第四、第五阶段车用燃油标准的实施,推动在全国范围供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配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制订混合动力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加强国际机动车排放技术法规协调工作,跟踪和参与国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油等技术法规的制订。   (3)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按照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原则,基于我国国情和固体废物管理规律,逐步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与资源再生全过程污染控制标准体系。建立以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基础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类标准体系,促进固体废物鉴别、分类规范化。针对固体废物产生的重点行业和环节,进一步明确控制要求。强化和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修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等污染控制保护技术法规协调和国际机动车技术法规制定协调工作,不断推进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与国际接轨。   环境保护部   2013年2月17日
  • 2024年3月份有268项标准将实施 ——“酒驾”新标引入GC-MS检测
    2024年3月份有268项标准将实施——“酒驾”新标引入GC-MS检测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4年3月份将有268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具体数量明细如下:在3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与冶金矿产相关的标准有77个,占据了29%,紧随其后的领域为化工塑料和农林牧渔食品类标准。在冶金矿产所实施的77个标准中,主要包括铁矿石、金属及其合金、设备用钢材产品标准、铜矿和钨精矿等标准。化工塑料有59个标准将实施,主要涉及各类化学试剂标准、塑料性能相关标准等。在3月份新实施的标准中,包含了多品类科学仪器,如: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仪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仪 、杜马斯燃烧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仪、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仪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仪 、离子色谱仪 、电位滴定仪 、电离飞行时间质谱 仪 、X 射线衍射 仪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 仪 以及一些无损检测方法等。另外需要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关于血液、尿液中酒精相关物质检测,即“GB/T 42430-2023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 ”,对于此标准相关信息可以参见:存在误读:《GB/T 42430-2023 非酒驾新标准 ——该标准将于 3 月 1 日起实施 》。具体2024年3月份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与计量标准(2个)GB/T 42951-2023 计时仪器 硬材料 制造的手表外观件 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42947-2023 手表机心的可靠性试验方法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38个)DB36/T 917-2023 余干辣椒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820-2023 茶树 菇 固体菌种 DB36/T 791-2023 灵芝仿野生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790-2023 茶树 菇 栽培技术规程 DB36/T 447-2023 洗涤企业星级评定规范 DB36/T 352-2023 农业机械农田作业规范 DB36/T 1853-2023 平卧菊三七 茶加工 技术规程 DB36/T 1852-2023 茯苓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 DB36/T 1851-2023 红花油茶优树及无性系选优技术规程 DB36/T 1850-2023 水稻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规范 DB36/T 1849-2023 木薯种茎越冬贮藏技术规程 DB36/T 1848-2023 红壤旱地饲用木薯生产技术规程 DB3710/T 192-2023 西洋参种苗移栽技术规程 DB3710/T 191-2023 西洋参种子质量分级 GB/T 13093-2023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T 16984-2023 大麻原麻 GB/T 20705-2023 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质量要求 GB/T 20706-2023 可可粉质量要求 GB/T 22427.7-2023 淀粉黏度测定 GB/T 14699-2023 饲料 采样 GB/T 29344-2023 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 GB/T 42959-2023 饲料微生物检验 采样 GB/T 22260-2023 饲料中蛋白质同化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10510-2023 硝酸磷肥、硝酸磷钾肥 GB/T 42958-2023 肥料产品使用说明编写指南 GB/T 42956-2023 饲料中泰乐菌素、 泰万菌素 、替 米考星 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957-2023 氨基酸产品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赖氨酸、蛋氨酸和苏氨酸含量的测定 GB/T 8381.3-2023 饲料中林可胺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 - 串联质谱法 GB/T 42954-2023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 GB/T 42955-2023 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杜马斯燃烧法 GB/T 13882-2023 饲料中碘的测定 GB/T 42828.3-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3 部分:生物改良 GB/T 13883-2023 饲料中硒的测定 GB/T 42828.2-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2 部分:稻田池塘渔农改良 GB/T 42819-2023 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土壤钝化通用技术规程 GB/T 42828.1-2023 盐碱地改良通用技术 第 1 部分:铁尾砂改良 GB/T 42817-2023 农产品产地土壤改良剂使用技术规范 GB/T42812-2023 连作障碍土壤改良通用技术规范 环境环保标准(13个)DB36/T 1843-2023 污染源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技术规范 DB36/T 1842-2023 土壤和沉淀物 镧、 铈 等 16 种稀土元素的测定 微波消解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6/T 1841-2023 土壤 3 种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 三重四 极 杆质谱法 DB36/T 1840-2023 水质 涕 灭威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 — 三重四 极 杆质谱法 DB36/T 1839-2023 水质 碘化物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DB36/T 1836-2023 工业固废胶结大粒径碎石路面基层技术规范 DB36/T 1835-2023 钨 选矿厂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指南 GB/T 42868-2023 船舶中水回用处理装置技术条件 GB/T 25922-2023 封闭管道中流体流量的测量 用安装在充满流体的圆形截面管道中的涡街流量计测量流量 GB/T 10833-2023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技术条件 GB/T 18659-2023 封闭管道中流体流量的测量 电磁流量计使用指南 GB/T 4795- 2023 船用舱底水 处理装置 GB/T 42660-2023气溶胶颗粒数量浓度 凝结核颗粒计数器的校准医药卫生标准(21个)WS/T 815—2023 严重创伤院前与院内信息链接标准 WS/T 814—2023 患者体验调查与评价术语标准 WS/T 813—2023 手术部位标识标准 WS/T 825—2023 血站业务场所命名标准 WS/T 401—2023献血场所配置标准 YY/T 1915-2023 免疫层析试剂盒实验室检测通则 WS 818—2023 锥形束 X 射线计算机体层成像( CBCT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WS 817—2023 正电子发射断层成像( PET )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WS 816—2023 医用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设备质量控制检测标准 YY/T 0567.6-2022 医疗保健产品的无菌加工 第 6 部分:隔离器系统 DB36/T 850-2023 育婴服务质量规范 DB36/T 1847-2023 黄瓜靶斑病综合防治技术规程 DB36/T 1846-2023 家畜化脓隐秘杆菌病诊断技术规范 DB36/T 1844-2023 豇豆 品种抗煤霉病 鉴定技术规程 DB3710/T 190-2023 花生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GB/T 42821-2023 贝类包纳米虫病诊断方法 GB/T 42429-2023 法庭科学 发射药中有机成分检验 液相色谱 - 质谱法 GB/T 29636-2023 疑似毒品中甲基苯丙胺检验 GB/T 42430-2023 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 GB/T 24437-2023 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的等级划分与评定 GB/T 41170.1-2023造口辅助器具的皮肤保护用品 试验方法 第1部分:尺寸、表面pH值和吸水性石油天然气标准(3个)GB/T 42678-2023 石油天然气工程用热轧型钢 GB/T 19831.3-2023 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扶正器 第 3 部分:刚性和半刚性扶正器 GB/T 42834-2023 油气管道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运行维护要求 冶金矿产标准(77个)GB/T 6150.12-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2 部分: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 硅 钼 蓝分光光度法和重量法 GB/T 42677-2023 钢管无损检测 无缝和焊接钢管表面缺欠的液体渗透检测 GB/T 6730.87-2023 铁矿石 全铁及其 他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钴内标法) GB/T 34213-2023 蓝宝石单晶用高纯氧化铝 GB/T 42675-2023 抗菌不锈钢焊接钢管及管件 GB/T 26038-2023 钨基高 比重合金板材 GB/T 3884.18-2023 铜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8 部分:砷、锑、铋、铅、锌、镍、镉、钴、铬、氧化铝、氧化镁、氧化钙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3114-2023 铜及铜合金扁线 GB/T 23611-2023 金及金合金靶材 GB/T 469-2023 铅锭 GB/T 26063-2023 铍铝合金 GB/T 27683-2023 铜及铜合金切削 屑 料及其回收规范 GB/T 42673-2023 钢管无损检测 铁磁性无缝和焊接钢管表面缺欠的磁粉检测 GB/T 23609-2023 海水淡化装置用铜合金无缝管 GB/T 20564.14-2023 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第 14 部分:低密度钢 GB/T 20564.13-2023 汽车用高强度冷连轧钢板及钢带 第 13 部分:中锰钢 GB/T 42672-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表层海水暴露试验环境因素监测方法 GB/T 42664-2023 钢管无损检测 焊接钢管焊缝纵向和 / 或横向缺欠的自动超声检测 GB/T 22638.11-2023 铝箔试验方法 第 11 部分:力学性能的测试 GB/T 42661-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模拟海洋环境中钢筋应力腐蚀敏感性试验方法 GB/T 5482-2023 金属材料 动态撕裂试验方法 GB/T 29918-2023 稀土系储氢合金 压力 - 组成等温线( PCI )的测试方法 GB/T 42795-2023 高应变海洋油气输送管用钢板 GB/T 6730.85-2023 铁矿石 化学分析用有证标准样品的制备和定值 GB/T 6730.84-2023 铁矿石 稀土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42654-2023 铜及铜合金海水冲刷腐蚀试验方法 GB/T 42656-2023 稀土系储氢合金 吸放氢反应动力学性能测试方法 GB/T 5776-2023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金属和合金在表层海水中暴露和评定的导则 GB/T 3620.2-2023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6150.15-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5 部分: 铋 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8180-2023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24179-2023 金属材料 残余应力测定 压痕应变法 GB/T 6150.10-2023 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0 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0322.1-2023铁矿石钨 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8 部分: 钼 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 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DP-098140-6加工的食品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
  • 10月份有391项标准将实施 分析仪器领衔
    10月份有391项标准将实施 分析仪器领衔我们通过国家标准信息平台查询到,在2022年10月份将有391项与仪器及检测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将实施。(图1:10月份各行业领域新实施标准占比)农林牧渔食品和机械类标准分别占了15%,冶金地质矿产和化工橡胶塑料类标准分别占了12%和10%。10月份还有24条仪器仪表类标准也将实施。在这些标准中我们粗略得统计了下,有近30条标准涉及到质谱类仪器(主要是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有12条涉及光谱类 仪器,还有6条涉及到色谱类 仪器。主要新实施的标准如下:需要相关标准的,点击链接即可下载收藏↓仪器仪表标准(24个)GB/Z 41289-2022 无损检测仪器 鉴定程序 GB/Z 41286-2022 无损检测仪器 X射线管道爬行器 GB/Z 41285.6-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密封放射性源技术应用射线防护规则 第6部分:γ射线机用可移动设备的检验、维护和功能检测 GB/Z 41285.5-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密封放射性源技术应用射线防护规则 第5部分:γ射线机的预防护措施 GB/Z 41285.4-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密封放射性源技术应用射线防护规则 第4部分:γ射线机用可移动设备的制造和检测 GB/Z 41285.3-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密封放射性源技术应用射线防护规则 第3部分:γ射线机在操作和运输过程中的射线防护措施 GB/Z 41285.1-2022 无损检测仪器 密封放射性源技术应用射线防护规则 第1部分:γ射线机的固定和移动操作 JB/T20206-2022 生物制药反应过程温控装置 JB/T20205-2022 脱气仪 JB/T20204-2022 熔点测定仪 JB/T20203-2022 药物溶液颜色测定仪 JB/T20202-2022 澄清度测定仪 JB/T20108-2022 药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JB/T20107-2022 药用卧式流化床干燥机 JB/T20106-2022 药用V型混合机 JB/T20105-2022 脆碎度检查仪 JB/T20104-2022 片剂硬度仪 JB/T20103-2022 蒸发浓缩器 JB/T20102-2022 酒精回收塔 JB/T20100-2022 药用胶塞清洗机 JB/T20099-2022 药物过滤洗涤干燥机 JB/T20098-2022 抗生素玻璃瓶液体灌装联动线 JB/T20063-2022 软膏剂灌装封口机 GB/T 33643-2022 无损检测 声发射泄漏检测方法 农林牧渔食品标准(58个)SN/T 5452-2022 食品检测用浓缩仪采购与验收指南 SN/T 5451-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乳酸菌总数 方法一 SN/T 5450-2022 动物源食品中9种双稠吡咯啶类生物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9-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消螨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8-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三氯甲基吡啶及其代谢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6-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铜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5-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特丁硫磷及其氧类似物(亚砜、砜)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4-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咪鲜胺及其代谢产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3-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氟吡禾灵、氟吡禾灵酯(含氟吡甲禾灵)及共轭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2-2022 出口植物源食品中丙硫菌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1-2022 出口水产品中三卡因、苯佐卡因、喹哪啶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40-2022 出口食品中双炔酰菌胺、噻唑菌胺、吲唑磺菌胺等多种酰胺类杀菌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5439.7-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7部分: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SN/T 5439.6-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6部分:空肠弯曲菌 SN/T 5439.5-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5部分:产志贺毒素大肠埃希氏菌及大肠埃希氏菌O157 SN/T 5439.4-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4部分:克罗诺杆菌 SN/T 5439.3-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3部分:副溶血性弧菌 SN/T 5439.2-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2部分:金黄色葡萄球菌 SN/T 5439.1-2022 出口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快速检测方法 PCR-试纸条法 第1部分:沙门氏菌 SN/T 5438-2022 出口乳粉中核苷酸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37-2022 出口动物源食品中苯海拉明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436-2022 乳及乳制品发酵剂、发酵产品中乳酸菌计数 流式细胞仪法SN/T 5435-2022 婴幼儿软背带(袋)通用技术要求SN/T 5433-2022 进口货物海水水湿的定性鉴别SN/T 5420-2022 蜜蜂热厉螨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5419-2022 进出境陆生动物隔离检疫场防疫消毒技术规范SN/T 5365-2022 出口植物源性食品中氟唑磺隆和氟吡磺隆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5363-2022 鲤浮肿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4675.32-2022 进出口葡萄酒中羧甲基纤维素钠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SN/T 2922-2022 出口保健食品中EPA、DHA和AA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SN/T 1632.4-2022 出口乳粉中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检测方法 第4部分:PCR-CRISPR法SN/T 0500-2022 出口水果中多果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 41700-2022 电子烟 DB37/T 4546—2022 农业废弃物制备生物炭技术规程GB/Z 41226-2022 农业技术推广社会化服务通用要求 GB/T 41701-2022 电子烟烟液 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41386-2022 杏仁油 GB/T 41381-2022 规模化家禽饲养场流感防控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GB/T 41380-2022 规模化家禽饲养场流感防控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GB/T 41378-2022 塑料 液态食品包装用吹塑聚丙烯容器 GB/T 41377-2022 菊粉质量要求 GB/T 41366-2022 畜禽肉品质检测 水分、蛋白质、脂肪含量的测定 近红外法 GB/T 41282-2022 植被覆盖度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 GB/T 41278-2022 谷物和豆类储存 仓储害虫的诱捕检测指导GB/T 41234-2022 水生动物RNA病毒核酸检测参考物质质量控制规范 假病毒 GB/T 41233-2022 冻鱼糜制品 GB/T 41133-2022 番茄制品中番茄红素、叶黄素、胡萝卜素含量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3871.5-2022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5部分:转向圆和通过圆直径 GB/T 3871.18-2022 农业拖拉机 试验规程 第18部分:拖拉机与机具接口处液压功率 GB/T 30600-2022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T 22479-2022 花椒籽油 GB/T 19427-2022 蜂胶中12种酚类化合物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液相色谱法 DB42/T 1916-2022 水产品中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 DB37/T 4547—2022 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技术规范DB32/T 4368-2022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定量法 DB32/T 4367-2022 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时间分辨荧光免疫层析定量法DB15/T 2816—2022 玉米皮固态发酵菌体蛋白饲料技术规程 DB15/T 2815—2022 玉米皮菌酶协同发酵蛋白饲料技术规程 环境环保标准(24个)HJ 8.1-2022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 HJ 7-2022 生态环境档案分类表 HJ 348—2022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1259—2022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41-2022 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HJ 1197-2021 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规范 HJ 1196-2021 工业清洗剂 HCFC-141b、CFC-113、TCA和CTC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195-2021 气态制冷剂 10种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194-2021 液态制冷剂 CFC-11和HCFC-123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GB/Z 41359-2022 土壤质量 呼吸曲线法测定土壤微生物区系的丰度和活性 GB/Z 41358-2022 土壤健康综合表征的生物测试方法 GB/T 6907-2022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水样的采集方法 GB/T 6903-2022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通则 GB/T 41339.2-2022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第2部分:珊瑚礁生态修复 GB/T 41339.1-2022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 第1部分:总则 GB/T 41330-2022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痕量铜、铁、钠、钙、镁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 GB/T 29341-2022 水处理剂用铝酸钙 GB/T 12157-2022 工业循环冷却水和锅炉用水中溶解氧的测定 GB/T 10656-2022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 锌离子的测定 DB42/T 1906-2022 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2/T 1904-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β射线法 DB42/T 1905-2022 湖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通用规范 DB32/T4344-2022 海洋沉积物 油类的测定 超声提取-紫外分光光度法 DB32/T 4343-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 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振荡天平法 医药卫生标准(29个)YY/T 1773-2021 一次性使用腹膜透析外接管 YY/T 1763-2021 医用电气设备 医用轻离子束设备 性能特性 YY/T 1742-2021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 YY/T 1740.1-2021 医用质谱仪 第1部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YY/T 1712-2021 采用机器人技术的辅助手术设备和辅助手术系统 YY/T 1676-2020 超声内窥镜 SN/T 5474-2022 非人源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检测技术规范 SN/T 5473.3-2022 出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3部分:红外测温仪SN/T 5473.2-2022 出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病员监护仪SN/T 5473.1-2022 出口医疗器械检验技术要求 第1部分:呼吸机SN/T 5368.1-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 方法一SN/T 5367.1-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方法一SN/T 5366.1-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肠杆菌科计数 方法一SN/T 4545.4-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沙门氏菌 方法四SN/T 4545.3-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沙门氏菌 方法三SN/T 4544.2-2022 商品化试剂盒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 方法二GB/T 41365-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白术 GB/T 41364-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平贝母 GB/T 41363-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丹参 GB/T 41362-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明党参 GB/T 41361-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金莲花 GB/T 41360-2022 中药材种子(种苗) 菘蓝 GB/T 41277-2022 中药材(植物药)新品种评价技术规范 GA/T 1997-2022 法庭科学 人类唾液/口腔细胞样本采集存储卡质量基本要求GA/T 1995-2022 法庭科学 金属检验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GA/T 1994-2022 法庭科学 合成纤维检验 差示扫描量热法GA/T 1991-2022 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卡西酮等5种卡西酮类毒品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GA/T 1990-2022 法庭科学 疑似易制毒化学品检验 红外光谱法GA/T 1989-2022 法庭科学 疑似毒品中异丙嗪检验 气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法化工橡胶塑料标准(37个)GB/T 5577-2022 合成橡胶牌号规范 GB/T 7044-2022 色素炭黑 GB/T 41345-2022 塑料瓶盖压塑成型模具通用技术要求 GB/T 41333-2022 石灰煅烧成套装备技术要求 GB/T 41331-2022 染料产品中砷、汞、锑、硒的测定 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 41326-2022 六氟丁二烯 GB/T 41312.1-2022 化工用设备渗透性检测方法 第1部分:石墨及其衬里设备 SN/T 5417-2022 进口再生黄铜原料检验规程SN/T 5416-2022 进口再生铜原料检验规程SN/T 5414-2022 再生塑料中33种禁限用物质的测定 裂解气相色谱-质谱筛选法SN/T 5408-2022 再生塑料与改性塑料的鉴别方法SN/T 5418-2022 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检验规程GB/T 41276-2022 有机磷类杀虫剂中治螟磷及其类似物限量及检测方法 GB/T 41254-2022 爆炸保护系统的功能安全评估方法 GB/T 3286.11-2022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11部分:氧化钙、氧化镁、二氧化硅、氧化铝及氧化铁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熔铸玻璃片法) GB/T 3249-2022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末费氏粒度的测定方法 GB/T 26982-2022 原油蜡含量的测定 GB/T 26069-2022 硅单晶退火片 GB/T 2480-2022 普通磨料 碳化硅 GB/T 24622-2022 GB/T 6609.2-2022 氧化铝化学分析方法和物理性能测定方法 第2部分:300 ℃和1000 ℃质量损失的测定 GB/T 5231-2022 加工铜及铜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5156-2022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GB/T 5155-2022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棒材 GB/T 5154-20
  • 海水中的纳米颗粒
    纳米科技在为现代生活提供各种高性能产品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担。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一起学习了饮用水、湖泊水、废水等水体中的纳米颗粒的单颗粒ICP-MS的测定过程,了解到纳米颗粒的无处不在。那么“大海啊,全是水”的海水中,是不是也一定存在着纳米颗粒呢但是,海水和其他水体不一样,含有更多的“盐分”,也就是基体不同。通常,在ICP-MS 分析中,分析之前需要稀释具有较高基体的样品,以免对仪器产生影响。然而,纳米颗粒在环境样品中的溶解和聚合取决于基体,且样品基体组成和浓度(例如溶解有机质(DOM)和离子强度)对其具有极大影响。因此在处理纳米颗粒时,稀释可能触发转化,这意味着获得的结果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样品中纳米颗粒的初始状态。为降低环境样品或其他高溶解固体含量样品在分析前稀释的必要性,PerkenElmer提供了适用于NexION系列ICP-MS(5000/2000/1000/350/300)的全基体进样系统(AMS)。这套系统包含一个耐高盐雾化器和一个带有氩气稀释气接口的雾室。稀释气的流速由独立的氩气通道控制,气流方向与雾化气流向垂直,以获得最佳的混合效果。可获得高达200倍的稀释比,避免了离线手工稀释的繁琐操作和随之而来的污染和误差。对于不需稀释的样品,只需将稀释气关掉,无需取下稀释气管路。借助AMS系统,对无需稀释的样品和需要稀释200倍以内的样品分别进行分析之间,无需对仪器再次进行参数优化。本文中,我们将探索模拟海水样品中金纳米颗粒的分析,并利用AMS 功能避免人为稀释,并讨论仪器配置条件对单颗粒ICP-MS进行精确和准确颗粒分析的影响。样品在超高纯(UHP)水中以1,2 和3 ppb 浓度制备离子金(Au+)标准品,并且在超高纯水中按60000 颗/mL制备60 nm 的金纳米颗粒标准品(NIST 8013)。使用标准参考物质(CASS-6,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制备海水样品,并掺入60000 颗/mL的60 nm NIST 金纳米颗粒。在分析之前不进行进一步的样品稀释。实验所有分析均在NexION 2000 ICP-MS 上进行,并使用表1 中所示的进样附件和参数。全基体进样系统(AMS)的气流量设定为0.4 L/ 分钟,即10 倍稀释,可在未经任何人为稀释的情况下分析未稀释的海水,从而简化样品制备,并确保样品基体中纳米颗粒的完整性。实验结果如下图所示,在几种不同的AMS 气流量下精确确定NIST 60 nm 金颗粒的粒径,证明如果使用相应的离子校准,AMS 不会影响粒径测量的准确度。AMS 气体流量对NIST 8013 60 nm 金纳米颗粒测量粒径的影响。AMS 气体流量对NIST 8013 60 nm 金纳米颗粒测量粒径的影响将金纳米颗粒分别添加到海水和去离子水样品中并进行测量。下图显示了添加到海水和去离子水中的60 nm纳米颗粒的粒径分布,两者基本没有差异。结果表明,适当的仪器参数设置和AMS降低了基体效应,从而能够在复杂的环境基体(如海水)中进行准确精准的纳米颗粒测量,而无需与离子校准标液进行基体匹配。这种能力简化了流程,增加了可用性,最重要的是,由于消除了液体稀释的需要,可在分析样品中获得纳米颗粒的准确结果。未稀释的海水(a)和去离子水(b)中的NIST 8013 60 nm金纳米颗粒的粒径分布未稀释的海水(a)和去离子水(b)中的NIST 8013 60 nm金纳米颗粒的粒径分布结论使用配备了全基体进样系统(AMS)的PerkinElmer的NexION 2000 ICP-MS,可以无需考虑用水稀释导致的纳米颗粒状态的转化对于测量结果的影响,精确测量海水(典型的复杂基体)中纳米颗粒粒径大小和浓度,无需手工稀释样品。想要了解更多详情请扫描二维码《使用全基体进样系统和单颗粒ICP-MS快速测定海水中纳米颗粒》
  • 兰州自来水异味 水质检测已符合饮用标准
    据兰州市官方9日通报称,经市环保、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威立雅水务公司供水水质连续跟踪监测表明:兰州市自来水水厂取水、供水出水、自来水末梢水各项监测数据呈现下降趋势,尤其是产生异味的氨氮含量下降明显,异味已逐渐消失,水质已基本无味, 水质检测后符合国家安全饮用标准。 兰州市环保局在水厂取水口水质检测数据:高锰酸盐1.9mg/L(国标 6mg/L)、硝酸盐1.63mg/L(国标 10mg/L)、氨氮0.495mg/L(国标 1mg/L)、氯化物39.7mg/L(国标 250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国标 0.2mg/L)。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以上指标全部达标。自来水 自来水是指水厂将江河、湖泊的淡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净水工序,最后由机泵通过输配水管道供给用户的水。一些国家和地区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城市自来水的国家标准(GB5749-85)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菌落总数(CFU/mL)100。 色度 度不超过15度;浑浊度 NTU 不超过3度;嗅和味 不得有异嗅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PH 6.5-8.5;总硬度(以CaCO3计)mg/L 450;铁 mg/L 0.3;锰 mg/L 0.1;铜 mg/L 1.0;锌 mg/L 1.0;挥发酚(以苯酚计)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g/L 0.3;硫酸盐 g/L 250;氯化物 g/L 250;溶解性总固体 g/L 1000;氟化物 g/L 1.0;氰化物 g/L 0.05;  氯仿 g/L 60;细菌总数 个/L 100;总大肠菌群 个/L 3;余氯 g/L ≥0.30。自来水消毒 现在自来水消毒大都采用氯化法,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具有消毒效果好,费用较低,几乎没有有害物质的优点。但我们经过对理论资料了解、研究,认为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还是有在一定的弊端。氯化消毒后的自来水能产生致癌物质,目前有关方面专家也提出了许多改进措施。 目前世界上安全的自来水消毒方法是臭氧消毒,不过这种方法的处理费用太昂贵,而且经过臭氧处理过的水,它的保留时间是有限的,至于能保留多长时间,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概念。所以目前只有少数的发达国家才使用这种处理方法。水质检测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都离不开水,生活饮用水水质的优劣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饮用水的水质要求不断提高,饮用水水质标准也相应地不断发展和完善。北京智云达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研发、生产的ZYD-HF水质检测仪,在使用配套试剂的情况下,不需要配制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可直接将样品或稀释溶液放入仪器进行定量水质检测, 水质检测结果准确,操作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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