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

仪器信息网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废水综合排放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废水综合排放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废水综合排放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废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废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废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废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的论坛

  • 【金秋计划】PCB电镀废水综合深度处理工程实例

    [font=&][color=#666666]PCB制造是一项综合性高且复杂的加工技术,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电镀废水,采用一般方法很难有效处理。基于某工业园区的电镀废水处理工程实例,初步总结了PCB电镀废水处理的工艺流程,并重点探讨了设计过程中关键参数的选取及成本分析。PCB生产废水包括8类(含氰镍废水等)不同废水,先经分质调节并进入化学预处理系统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特别排放限值后,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脱氮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高级催化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BAF)+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流程处理,出水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类标准。[/color][/font]

  • 锰矿废水排放标准要用哪个

    碰到锰矿废水,不懂用什么排放标准,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也不知能不能用?有知情者的老师吗,告知下哦:)

  • 锰矿废水排放标准要用哪个

    碰到锰矿废水,不懂用什么排放标准,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也不知能不能用?有知情者的老师吗,告知下哦:)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里的排水量定义

    排水量的定义里说,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意思是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不能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吗?

  •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应怎么确定?

    事由:某涉重金属企业,其废水处理简单举例如下:含铬废水经铬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后无对外排放,处理后废水简称“废水1”),汇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巴歇尔槽对外排放(此处废水简称“废水2”)。某次监测发现,废水1中总铬,如果按照“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进行定性,则超3倍;废水2中总铬不超标。问题是:废水1的采样点位“铬处理设施处理后”是否属于“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有明确条文可以佐证吗?管理部门是否需要在此采样口贴明确标识(类似巴歇尔槽或总排污口的废水排放标识)?PS:某某单位针对类似的问题,提请了上级的某某单位,最终似乎不了了之

  • 湖南省《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解读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工业废水锰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2426-2022)(以下简称《标准》),自2022年9月2日起施行。省生态环境厅分管负责同志就《标准》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等回答了相关提问。[b]问:《标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b]答:我省锰矿资源丰富、涉矿企业较多,部分锰工业企业存在设备落后、资金投入不足等情况,不合理的锰污染物排放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等问题。经过多年治理及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已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区域本底值较高,锰污染隐患并未完全消除。目前,我省涉锰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主要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相关标准,存在限值宽松、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管理需求。因此,制定本标准很有必要。[b]问:《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b]答:污染物种类上看,《标准》适用于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适用情形上看,《标准》适用于湖南省现有的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以及锰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锰的排放管理;排放行为上看,《标准》适用于锰工业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锰的行为。[b]问:《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答:[/b]《标准》主要由八个部分组成,包括前言、引言、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重点考虑了电解锰生产企业、锰矿开采企业和锰渣渣场,同时明确了涉锰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锰排放管理可以参照执行。[b]问:《标准》发布后,与国家和我省的相关生态环境标准如何衔接?[/b]答:目前,国家已发布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1-2012)、《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等涉锰污染物排放标准。我省涉锰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锰的排放在《标准》正式施行前,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我省新建锰工业企业自2022年9月2日起,现有企业自2022年11月2日起,应执行《标准》相关要求。当国家相关标准排放限值或管控要求严于《标准》时,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b]问:《标准》发布后如何实施?答:[/b]《标准》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标准的解读和宣贯培训,组织排污许可证变更,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解决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锰工业企业是实施《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必要措施,在《标准》规定的过渡期内完成达标治理,达到《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未遵守《标准》规定的相关控制要求,属于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转帖】《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日前发布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日前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2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该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据悉,该标准是对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和《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修订。主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和标准名称,将《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人海域标准》和《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合并;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排放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该标准对焦化企业、石油开采、炼油工业、合成洗涤剂工业、合成脂肪酸工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铬盐工业、烧碱工业、纯碱工业、硫酸工业、合成氨工业、染料及纺织印染工业、黏胶工业(单纯纤维)、有机磷农药工业、皮革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等部分行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石油炼制工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为1立方米/吨原油;合成洗涤剂工业为10立方米/吨产品;合成脂肪酸工业为150立方米/吨产品;硫酸工业为10立方米/吨硫酸;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铵为,8立方米/吨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2 标准限值的疑惑?

    在 hj/T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技术导则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均规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氟化物需设置监控点和对照点,以其差值作为监测浓度,但是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 表2 则直接要求是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值,请问这个“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值是监控点直接测得的值,还是最高监控点减去对照点的值??

  • 污水排放综合标准和城镇污水排放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513]污水排放综合标准[/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514]城镇污水排放标准[/url]

  • 【求助】各行业的废水TOC排放标准(详见内容)

    国内有没有针对不同行业的TOC控制标准啊,因为TOC只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简单提了一下,听说国内其他省份有专门制定了TOC的标准的文本,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另外EPA是不是有啊,烦请发给我一份wenlei9559@sina.com先谢谢了

  • 【分享】实验室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废水特征

    1、选择工艺流程  实验废水收集管网→集水池→中和反应池→加氯消毒池→活性炭吸附器→达标排放实验室要对各种送检类样本进行化验分析,废水来源主要是实验室的生化及理化实验废水,产生的废水以酸碱为主,其中还含有各种细菌、微生物、丙酮等,若未经处理排放,将会污染环境,影响人民身体健康。实验废水经处理后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设计采用“集水池→中和反应池→加氯消毒池→活性炭吸附器”工艺流程进行处理。其中集水池起到调节水质和水量的作用;中和反应池中设置PH/ORP在线检测仪监控反应池中的PH/ORP,采用精密计量泵自动精确投加化学药剂,使得出水PH达到排放标准;在加氯消毒池中投加二氧化氯消毒杀菌,消毒药剂用化学法二氧化氯发生器现场制备,具有安全、高效、运行管理方便等优点;最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器吸附水中的残余的部分有机物质和金属离子。经处理后出水达到并优于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  3、《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环境工程设计手册(水污染防治卷)》;  5、《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版);  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7、《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9、国家及地区颁发的其他有关设计规则与规范;  10、用户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  3、设计原则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确保出水各项指标达到设计要求,达到或优于排放标准。  2、采用成熟的工艺,功能可靠,运行稳定,操作简单,运行管理方便的处理工艺技术,以达到降低建设费用和处理成本。  3、结合工程条件和排放标准,谨慎合理选择工程设计方案,并尽量采用技术先进、新材料、新布局,以减少运行费用,确保处理系统长期运行安全可靠,出水稳定,达标有保障。  4、合理控制好噪声、异味和有害气体,以避免二次污染。  5、尽量采用机械与自动化操作,以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 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33785]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url]

  • 【“仪”起享奥运】《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适用问题

    问题:您好,1、《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规定“无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控制的污染源,应当执行本文件”。请问有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但是该标准无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是否需要进一步执行DB44/2367-2022呢? 2、例如《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规定了有组织和无组织厂界排放标准,是否还需要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呢?回复:您好!《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适用范围:在国家和我省现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 凡是无行业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控制的污染源, 应当执行本文件。 国家或我省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未做规定的, 应执行本文件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