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工业污染土壤检测

仪器信息网工业污染土壤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工业污染土壤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工业污染土壤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工业污染土壤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工业污染土壤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工业污染土壤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工业污染土壤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工业污染土壤检测相关的论坛

  • 【金秋计划】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热脱附设备研发背景

    [font=微软雅黑][color=#666666]近年来,在城市污染企业搬迁后留下、遗弃的工业污染场地中,苯系物、石油烃、多环芳烃等典型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被高频率检出,这些农业生产体系污染物较易扩散到环境中危害居民健康和环境安全。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颁布,我国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color][/font][font=微软雅黑][color=#666666]工业污染土壤修复热脱附设备可以经污染土壤加入到土壤预处理系统,经风干、破碎、筛分预处理后,得到湿度、粒径符合要求的污染土壤;将预处理后的污染土壤通过进料系统输送至热脱附系统。经过高温热脱附处置后,土壤通过出料系统出料,热脱附废气通过尾气净化系统处置,达标后排放。[/color][/font]

  • 【转帖】苏州毒地风波 工业污染对深层土壤产生影响

    去年11月,苏州市一口气推出了42宗土地进行公开拍卖。其中位于苏州古城区边缘面积约40万平方米的原苏化厂地块,其地理位置要好过同期拍卖的绝大多数地块,然而这块地却无人问津。原因很简单,土地出让之前,地上是苏州化工厂,工业污染对深层的土壤甚至地下水产生影响。在土地没有确定完成修复前,无人敢接手。苏州作为全国较早的承接海外工业转移的城市,在城市发展的早期由于环保意识淡薄,在城市更新需要完成新的产业转移过程中,原有工业企业遗留下来的“毒地”不在少数。而这也是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在目前新的产业转移、城市重新规划过程中首先碰到的问题。苏化毒地对于苏化厂地块,早已有很多房产商对其虎视眈眈,可此地土壤毒性太大,不经过治理除毒的话,谁也不敢将它推向市场。据了解,该片毒土地主要是苏化厂的原址,总面积约40万平方米,自苏化厂搬迁后,该地块已闲置近2年。苏化厂,对于苏州市民来说,可谓家喻户晓。提及它,市民潘先生心有余悸,“生产农药的老化工企业,城南的居民深受其害,经常闻恶臭味,河道也被污染。幸好它搬走了,不然,住在附近的人还要继续遭罪。”苏化厂创建于1956年,曾是国有大型一档企业,从2003年起实施整体搬迁到张家港。2006年起,公司本部开始逐步停产,2007年8月31日前公司已对先期停止生产的氯化苯、醋酐、吡虫啉、草甘膦、离子膜烧碱等10多套化工生产装置实现了安全、环保整体拆除。当年底,甲胺磷、三氯硫磷等装置也被顺利拆除。虽然苏化厂的车间和仓库搬走了,但是这些区域内的土壤含有诸如甲胺磷、氯化苯等化学有毒有害物质的可能性最高,残留的化学物质不但会对浅表层的土壤产生污染,还可能对深层的土壤甚至地下水产生影响。记者日前来到了苏化厂原址。只见周边已拉起了围墙,院内杂草灌木丛生。尽管时值冬天,可干枯的成片一枝黄花大多有1人多高,迎风摇曳,好像在诉说昔日挂满黄花的壮观。踩着一条泥泞的小路,记者走进苏化厂原址中心位置,却发现上千平方米的地带寸草不生,多个大小不一的深坑内全是黑水,如同酱油般,散发出刺鼻的气息,还有股淡淡的农药味。记者发现,苏化厂原址中心位置周边的小水坑中的水却清澈见底,水里甚至长起了一些水草。据说,不长草的黑水坑地带是苏化厂生产核心区,“土壤被污染的浓度相对高出许多。”苏化厂原址土壤究竟有多毒?如何来直观地验证?记者特意买了多条活鲫鱼前去试验,大的每条九两多,小的也有三四两。在如酱油般的一黑水坑旁,记者丢进一条三四两的鲫鱼,鱼儿刚游了10多秒,便翻起了肚皮,漂在水面没了动静。检测保密?苏州市环保局的官方网站显示,今年1月5日,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就《苏化厂土壤污染调查及修复方案》项目召开专家咨询会。来自中国环境科学院、环保部南京环科所、中科院南京土壤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五位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们对项目前期的现场监测结果及环境污染因子及可能原因进行了充分会商与讨论,一致认为:苏化厂原厂址土壤存在有机物析出的巨大环境风险;局部区域苯系物污染严重,氯化物和磷化物含量较高。建议须经充分技术论证及土壤修复后才能适度进行开发,具体修复方案必须在考虑环境风险的同时,兼顾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修复方案要经过经济效益评估。去年5月初,苏州市专门请来了德国DHC公司的几名“洋专家”,帮助环保部门对苏化厂旧址开展土壤分析评估和修复研究工作,“洋专家”们经过实地考察初步掌握了苏化厂内污染源的分布情况并透露,苏化厂旧址内共有19个重点污染区域,过去这里大多是生产车间或堆积农药产品的仓库所在。后来,“洋专家”进行土壤采样时,在这块土地上设置了37个采样点位,并根据分层标准的不同,按一至四米的挖掘深度共采集了74个土壤样本,其中15个由DHC公司带到德国检测,剩余的大部分样本则在苏州进行检测。具体负责这一项目的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杨积德告诉记者,苏化厂旧址地块占地约40万平方米,因该厂建厂历史很长,早期的生产技术在环保方面也确实有些不到位,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污染。目前,苏州与德国DHC的合作已经结束,请国外的专家参与,主要是拿出一个污染的评估报告,并针对这块土地的治理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过采样分析,土壤污染评估有了初步的结论,苏化厂的土壤里的确存在污染物。据杨积德介绍,此次之所以要请德国专家来帮忙,是由于我国目前对土壤污染的检测标准仍以重金属为主,在有机物污染的检测分析领域,则只能参照欧盟国家的标准,并且国内的相关技术也比较匮乏,“苏化厂土壤污染以有机物为主,在重金属检测方面,只发现个别的样本超标。”从现场掘洞采集时的气味辨别来看,苏化厂旧址的土壤污染情况似乎并没有之前设想的那么严重。对于具体污染程度,存在哪些有害物质,杨积德称结果是保密的,具体内容不便透露,“主要是苯和醚超标。”杨积德说,从检测结果来看,苏化厂原址土壤被污染不是很深,污染深度在2至3米,因部分地段有渣土,真正受污染的也就1至2米。“目前,他们已和有关治理公司拿出多个治理方案提交市政府审批,还尚未确定。”

  • 【原创大赛】X荧光——检测铬渣污染土壤的利器

    【原创大赛】X荧光——检测铬渣污染土壤的利器

    [color=black][size=5][font=宋体][b][img=151,9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8/201108212212_311462_1634717_3.jpg[/img] X[/b][/font][/size][/color][color=black][font=宋体][b][size=5]荧光——检测铬渣污染土壤的利器[/size][/b] 20年废旧铬渣,堆在南盘江畔,酿成大祸。最近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与贵州兴义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签订铬渣运输协议,由后者承运并对铬渣进行无害化处理。两位司机为节省运输费用,就近在麒麟区三宝镇、茨营乡、越州镇的山上倾倒剧毒工业废料铬渣140余车,其中茨营乡1车、三宝镇40车、越州镇100余车,共计5222.38吨。由此引发了因铬渣非法倾倒导致的污染,共造成倾倒地附近农村77头牲畜死亡。对南盘江的水质情况,据环保部门今年的监测,至今未发现六价铬超标。非法倾倒的铬渣目前被清运到安全地带,经过3天3夜连续作业,共清理废渣及周边土壤9000余吨。但铬渣和渗滤液对农田土壤的污染状况不得而知。因此有必要实地核查铬渣在各地的堆放点和倾倒点,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地方进行土质、水体取样。 建议采用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对可能遭到铬污染的土壤进行初查,在初查的基础上再采样进行实验室分析。由于土壤中铬的含量在几十到几百毫克/千克,属于该仪器较好的检测范围,它不仅可以用于土壤中铬的检测,今年以来这类仪器已多次在国内各地的“血铅超标事件”和“砷超标”土壤监测中大展身手。[img=593,44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8/201108311649_313354_1634717_3.jpg[/img][size=3][b]非法倾倒铬矿渣虽然被运走,可土壤已被污染,并渗出各种颜色的污染物质[/b][/size][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1/08/201108212201_311461_1634717_3.gif[/img] [b][size=4]用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检测土壤[/size][/b][/font][/color]

  • 【分享】北京要求住宅开建前先监测土壤污染

    居住用地的土壤中究竟含有多少对人体有害的污染成分,今后住宅用地开建前,都将进行监测,只有土壤合格后才能开工。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本市环保部门正在制定《场地环境风险评估筛选值》地方标准,这是本市首次对居住等用地的土壤污染物进行限量。据介绍,目前正在制定中的统一标准,一旦获得通过实施后,将用于其他住宅用地土壤评估。例如在焦化厂、化工厂以及首钢搬迁后,只要用于建设住宅项目的土地,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评估,有问题的必须经过修复处理后才能开建。其中,早在宋家庄住宅项目建设时,由于该项目用地过去有一些化工类企业,因此在开建之前,曾对该项目用地的土壤进行了检测评估,并作了相关处理修复,直到土壤达标后才允许开工建设。记者了解到,《标准》根据不同的土地开发用途,将土地利用类型分为三类:即公园、居住、工业/商业,并对每种土地类型的土壤污染物含量进行明确限定。比如,无机污染物中的“汞”,居住用地土壤限定值为1mg/kg,公园用地土壤中限量值为3mg/kg,而商业及工业用地土壤中限量值则为5mg/kg;再比如人们熟悉的“甲苯”,居住用地土壤中就不能超过90mg/kg,商业用地不得超过140mg/kg,而公园因为是相对开放环境,限值则为不超过1500mg/kg。

  • 土壤新污染检测是“噱头”还是“鸡肋”

    土壤新污染检测并不是“噱头”或“鸡肋”,相反,它在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新污染物,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对人体健康及环境系统的潜在危害。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识别和监测新污染物变得越来越重要。首先,土壤新污染检测不是“噱头”。它基于科学研究和环境监测的需要,对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例如,微塑料污染,作为一种新污染物,已经在多种环境介质中被发现,包括土壤。微塑料可以进入食物链,对生物多样性和人类健康构成潜在威胁。因此,开发能够准确测量土壤中微塑料含量的方法,如日本研究人员所做的那样,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土壤新污染检测也不应是“鸡肋”。尽管存在一些技术挑战,如成本高、周期长和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等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放弃这项工作。相反,这要求科研工作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努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高检测和修复技术的有效性。通过政府、企业和科学界的合作,可以开发出更经济、更高效、更环保的土壤污染防治策略。综上所述,土壤新污染检测是一项关键的环境保护工作,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应对新污染物的挑战,不是无用的“噱头”,也不是食之无味的“鸡肋”。我们需要持续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我们不一YOUNG】+ 土壤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受到污染后,能够给土壤自身环境、农作物生长、自然水体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受到污染的土壤,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会发生改变,例如,长期大量使用氮肥,能够造成土壤酸化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生物学性质恶化,使得土壤中营养物质成分的比例失调。 土壤污染能够导致农作物品质不断下降。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当土壤受到重金属锌污染时,能够给小麦的生长带来较大影响,造成小麦出苗不齐、分蘖少、植株矮小、叶片发生萎黄;土壤中含砷量较高时,会阻碍树木的生长,使树木提早落叶、果实萎缩、减产。土地受到污染后,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地表径流及淋溶作用下进入到水体中,导致地表水污染。此外,未被作物吸收的农药或肥料随雨水或灌溉水渗入地下蓄水层,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农田污染土壤中的各类污染物通常以食物链的方式进入人体,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中的各类污染物通常以误食污染土壤、皮肤接触污染土壤、吸入土壤尘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方式进入人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有机污染物易降低人体免疫力、导致“三致”危害;无机污染物易在人体内蓄积,破坏正常生理功能,甚至致癌、致突变;生物污染物能传播疾病;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会导致组织细胞变异或被破坏。

  • 土壤监测的重要性

    土壤监测的重要性

    [b][size=16px]土壤监测的重要性:[/size][/b]农业生产最本质的意义是要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出高品质、高产量的农产品,这是从古自今不变的定律。对于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追求,不论是科技发达的今天还是科技落后的封建社会,人们都一直没有停止过。施肥,灌溉,合理密度种植,嫁接,品种培育,杀虫,疏枝,松土,土壤检测等等行为,都是为了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土壤检测在现代农业生产中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通过土壤检测我们可以知道土壤的墒情、养分含量、酸碱度、污染情况等等土壤土壤品质相关的数据。土壤检测所得的这些数据对于农业生产都是至关重要的。[align=center][img=,615,43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7/202107271413537471_7656_5332387_3.jpg!w615x431.jpg[/img][/align][b]1、土壤墒情检测[/b]土壤墒情是表示土壤水分含量的一个数据。通过土壤墒情检测,我们可以知道水分含量情况也好根据检测数据实施科学灌溉,保证作物可以不因为水分情况而影响产量或品质。土壤墒情监测有利于指导灌溉,避免过度灌溉,浪费水资源。[b]2、土壤养分检测[/b]土壤中的养分是植物生长的必须品,养分过少或者过多都会影响作物生长,所以说合理的土壤养分含量对作物的生长还是非常重要的。土壤养分检测可以帮助我们指导施肥工作。土壤检测仪可以检测土壤中的养分(氮、磷、钾)等等,有利于我们及时补充土壤养分,提高作物产量。[b]3、土壤重金属检测[/b]土壤重金属检测可以判断出一片土壤的污染情况。一般情况土壤中的重金属都是因为工业污染和农药滥用引起的残留。一旦农作物吸收重金属并被食用,这会很大的危害人体健康问题。土壤检测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意义是非常巨大的,它对我们农业的生产和环境治理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通过土壤养分检测仪,利用试剂来检测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保证土壤免受污染。

  • 【我们不一YOUNG】+ 土壤污染的危害有哪些?

    土壤受到污染后,能够给土壤自身环境、农作物生长、自然水体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受到污染的土壤,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会发生改变,例如,长期大量使用氮肥,能够造成土壤酸化板结、耕地土壤退化、耕层变浅、耕性变差、保水肥能力下降、生物学性质恶化,使得土壤中营养物质成分的比例失调。 土壤污染能够导致农作物品质不断下降。以土壤重金属污染为例,当土壤受到重金属锌污染时,能够给小麦的生长带来较大影响,造成小麦出苗不齐、分蘖少、植株矮小、叶片发生萎黄;土壤中含砷量较高时,会阻碍树木的生长,使树木提早落叶、果实萎缩、减产。土地受到污染后,含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污染表土容易在风力、地表径流及淋溶作用下进入到水体中,导致地表水污染。此外,未被作物吸收的农药或肥料随雨水或灌溉水渗入地下蓄水层,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农田污染土壤中的各类污染物通常以食物链的方式进入人体,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中的各类污染物通常以误食污染土壤、皮肤接触污染土壤、吸入土壤尘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方式进入人体,从而危害人体健康。有机污染物易降低人体免疫力、导致“三致”危害;无机污染物易在人体内蓄积,破坏正常生理功能,甚至致癌、致突变;生物污染物能传播疾病;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会导致组织细胞变异或被破坏。

  • 【求助】求:土壤有机污染检测机构

    作为土壤环境污染指标,拟测试土壤有机污染。根据前人研究,主要是检测:总石油烃、多环芳烃。拟寻找试验机构,进行检测。因为并非油田等高污染地区,故要求更高精度。请提供:检查方法,仪器设备、样品保存时间、方式、样品量要求;相关费用(拟测试样品300个)联系方式:[email]jing_james@126.com[/email],029-88322651

  • 【分享】委员呼吁上海建土壤污染防治基本法律框架

    烟囱倒了,厂房搬了,但工厂的“脚印”依然留在那片土地上。随着城市功能的重新定位,越来越多企业从中心城区外迁,他们原先所在的土地也许需要一次体检和治疗,以修复工业污染给土壤造成的伤害。遗憾的是,相关意识和法律在国内似乎都处于缺位状态。 市政协委员沈建华已在15日的政协大会提交提案,呼吁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框架,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还不知道问题有多大。”沈建华表示。 “棕地”,无法被忽视的问题 “棕地(Brownfield)”,这是国际环境科学界对城市中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搬迁后遗留下来地块的统称。这个词很形象———这片土地是有利用价值的,但又存在风险,所以不“白”不“黑”,需要调理。 与普通人更关注的空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更有其特殊性。首先,它更隐蔽和滞后,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和植物残留检测、甚至研究人畜健康状况的影响后才能确定。其次,土壤不像水和空气那样会流动,污染物不容易扩散稀释,因此,工业对土地的伤害会随时间累加,达到很高浓度。第三,土壤里的污染很难自然降解,这导致治理难度大,周期长。 “棕地”概念首次出现是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末,在纽约州尼加拉瓜瀑布城,当地一条废弃的运河河床下,被铁桶封存并掩埋了二三十年的2万吨化工废料因各种原因在表土层集聚、扩散,严重危害当地居民的健康。经媒体报道,此事成为大新闻。卡特政府最终被迫采取紧急措施,并疏散居民。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监测因子的选择问题

    [font=宋体]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污染因子的选择依据。如果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污染物超标情况如何处理、[/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font][font=宋体]: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监测指标分为初次监测和后续监测两种情形。初次监测,原则上所有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 36600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并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T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围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该重点单元对应的任一监测点/监测井在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及该重点单元涉及的所有关注污染物。这是因为考虑到初次监测时,企业对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并不清楚,监测土壤与地下水标准基本项目中与企业工艺无关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有助于企业掌握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防控土污染风险。[/font][/font][font=宋体]如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的污染物超标的,可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font]

  • 【世界环境日】关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监测因子的选择问题的回复

    [size=18px]来信:[/size]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堪和地下水监测污染因子的选择依据。如果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污染物超标情况如何处理。[size=18px]生态环境部回复:[/size]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监测指标分为初次监测和后续监测两种情形。初次监测,原则上所有士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 36600表1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GB/T14848表1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国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士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该重点单元对应的任一监测点/监测井在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及该重点单元涉及的所有关注污染物。这是因为考虑到初次监测时,企业对其用地士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并不清楚,监测土壤与地下水标准基本项目中与企业工艺无关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有助于企业掌握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防控土壤污染风险。如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的污染物超标的,可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

  • 【分享】食品安全从清洁土壤做起 建立土壤质量检测网络

    绿色植物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光能、热能、空气、水分和养分五个要素,除了光能外,全部来自于土壤。“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一旦土壤受到污染,有害物质就会被植物吸收。如果我们吃了这样的植物,身体自然会受到伤害。”昨天,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赵其国院士,在大行宫会堂举行的第75期新城市“市民学堂”上告诉市民,土壤污染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保障食品安全,我们要从清洁土壤做起。    赵其国说,水、土壤、空气、生物、岩石,构成了地球表面系统的主要环境因素。这几个因素,组成一个循环的生态系统。空气、水中的污染,会进入土壤沉积下来。靠土壤提供各种生长要素的植物,在吸收土壤提供的生长要素的同时,会把土壤中的有害物质一并吸收。比如,某地的重度污染土壤,被检测到122种有害物质。其中,有120种有害物质进入了在这块土地上生长的蚕豆叶片中。浙江某污染区出产的稻米中,铅超标28%,镉超标92%。    “土壤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污染、化肥农药的过量施用、大气中的有害颗粒和水中的有害物质。随着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我们面临的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赵其国说,以广东省的农业环境污染为例,2000年,广东省工业向农业环境排放了50亿吨废水、2800万吨废物、8000亿立方米的废气,居民生活向农业环境排放了37亿吨污水和1200万吨垃圾,农业生产自身向农业环境排放了180万吨化肥、10万吨农药、1.2万吨地膜和4000万吨猪场废物。东部沿海地区的土壤污染,除了常见的农药等污染外,最严重的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重金属污染:局域的农田土壤含有多达16种多环芳烃、100多种多氯联苯类及10余种二恶英类剧毒物质。“食品中的汞、砷含量超标,会引起人体中毒、肝炎以及致畸、致癌、致死,铅超标会引发呼吸道、肾疾病及儿童痴呆,镉超标会带来生殖、神经方面的疾病……”赵其国说,因此,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洁土壤,保障食品安全。他建议,开展全国土壤质量调查,建立全国土壤质量检测网络,为实现农产品安全提供保证;尽快修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强土壤有机与激素类物质的检测研究;开展农业清洁生产,从土壤源头到餐桌全过程控制农产品的清洁生产;加强土壤质量保护与修复技术研究,对各种有效的土壤修复技术进行实际应用与研究;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 如何整合土壤污染监测资源?

    目前开展土壤污染监测调查的有环保、农业和国土部门。三部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重点都包含有农用地,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过程是各干各的,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16.23亿亩,采样点位远超环保和国土的点位数,但检测的污染指标只有5个。三部门的调查数据都宣称保密,要按国务院的要求共享可能很困难,按“土十条”要求,如何多快好省地整合土壤污染的监测资源?确保在2018年完成全国土壤的详查。

  •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望出台国标

    近日,环境保护部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听取2001~2010年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汇报。  我国是世界上第一焦炭生产国和出口国,不仅资源消耗量大,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为完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引导钢铁、焦炭行业规范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环保要求,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现行的《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进行修订和完善,同时制定新的更加适用于钢铁工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新的排放标准,覆盖了从铁矿石采选、金属冶炼到最终形成产品的全过程环境管理,设置的污染物控制项目更加全面,控制要求更加严格,标准中的控制限值也均有成熟、可靠的控制技术。  会议决定,钢铁工业系列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 【资料】广东中山对菜地进行重金属污染检测和土壤修复

    针对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现象,中山市农业部门在广东省率先进行耕地重金属监测,评估蔬菜基地重金属污染风险,研究和开发针对各种不同污染土壤的相关修复措施和技术。 据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的一项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壤调查结果初步显示:广东珠江三角洲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中山市土壤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镉、镍、铜超标率分别为50%、43%和10.9%。 蔬菜是极易受重金属污染和影响的农作物,是重金属进入人体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农贸市场蔬菜的抽查结果表明,重金属超标严重,其中汞超标率45.5%、铅超标率24.2%、镉超标率9.9%。 为避免食用受重金属污染的农产品危害人体健康,中山市农业部门2006年12月底将正式启动“蔬菜基地重金属评价与修复”课题研究,通过对全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土壤、灌溉水和蔬菜重金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摸清重金属污染现状、污染分布与程度,针对性地研究降低蔬菜重金属的土壤调控技术和叶面调控技术,同时和华南农业大学合作研究低富集蔬菜和高富集作物进行间、套种的边生产边修复的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调控土壤理化性质和重金属生物有效性,抑制重金属向植物体内的迁移。 据中山市农业部门介绍,“蔬菜基地重金属评价与修复”研究课题完成最少需要三年,其最终目标是在蔬菜基地检测的基础上,延伸到该市所有耕地的监测,逐步建立一个科学的土地信息数据库,以更好地服务政府决策和指导农业生产。

  • 石油污染土壤中烷烃的检测

    想求问下石油污染土壤中烷烃的检测有没有国标可以参考?搜索了很久没有找到,烷烃可以用液相色谱测吗?我在网上找到了相关的论文,但是没有提取方法 T T

  • 【分享】土壤监测基础知识介绍

    监测类型 monitoring type根据土壤监测目的,土壤环境监测有4种主要类型:区域土壤环境背景监测、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监测和土壤污染事故监测。监测单元 monitoring unit按地形—成土母质—土壤类型—环境影响划分的监测区域范围。土壤采样点 soil sampling point监测单元内实施监测采样的地点。土壤剖面 soil profile按土壤特征,将表土竖直向下的土壤平面划分成的不同层面的取样区域,在各层中部位多点取样,等量混匀。或根据研究的目的采取不同层的土壤样品。土壤混合样 soil mixture sample在农田耕作层采集若干点的等量耕作层土壤并经混合均匀后的土壤样品,组成混合样的分点数要在5~20个。农田土壤 soil in farmland用于种植各种粮食作物、蔬菜、水果、纤维和糖料作物、油料作物及农区森林、花卉、药材、草料等作物的农业用地土壤。土壤背景 soil background区域内很少受人类活动影响和不受或未明显受现代工业污染与破坏的情况下,土壤原来固有的化学组成和元素含量水平。但实际上目前已经很难找到不受人类活动和污染影响的土壤,只能去找影响尽可能少的土壤。不同自然条件下发育的不同土类或同一种土类发育于不同的母质母岩区,其土壤环境背景值也有明显差异;就是同一地点采集的样品,分析结果也不可能完全相同,因此土壤环境背景值是统计性的。土壤环境 soil environment地球环境由岩石圈、水圈、土壤圈、生物圈和大气圈构成,土壤位于该系统的中心,既是各圈层相互作用的产物,又是各圈层物质循环与能量交换的枢纽。受自然和人为作用,内在或外显的土壤状况称之为土壤环境。

  • 【转帖】科学家发现:蚯蚓能预报土壤污染 或用于监测

    金丝雀对瓦斯等有毒气体十分敏感,只要有非常淡薄的瓦斯产生,它就会立刻晕倒。17世纪,英国人把金丝雀放入矿井检测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现在,科学家发现,蚯蚓也能像“矿井中的金丝雀”一样预报土壤污染。英国爱丁堡大学进化生物学研究所的科学家研究发现,土壤中即使含有少量污染物,也会使蚯蚓的生命周期发生根本改变,影响它们的繁殖能力。对污染敏感科学家对受铜、镉和除草剂等不同污染物影响的蚯蚓分别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发现即便少量污染物也会对蚯蚓产生显著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长期积累将会对其产生灾难性后果。英国《泰晤士报》29日援引研究项目负责人马克• 布拉克斯特教授的话报道,除草剂等农药常会渗入土壤,人们却从未考虑这些化学品对土壤产生的长期影响。“土壤里的蚯蚓就像矿井中的金丝雀,有些问题我们尚未察觉,但它们其实已经发出警报。”布拉克斯特介绍说,少量污染产生的影响日积月累将十分严重,这些污染会对植物和粮食作物产生影响,接着再进入我们的食物链。他补充说,重度污染会杀死动物,因此很容易被发现。少量污染物产生的轻微污染虽同样严重,却很难察觉。尽管人们并没有将除草剂等化学物质直接放入土壤中,但蚯蚓仍受到显著影响。毒物学家认为,这种影响令人担忧。长期遭忽视蚯蚓能分解土壤中的有机物、疏松土壤、改善土质。进化论的创始人查尔斯• 达尔文非常重视对蚯蚓的研究,但之后这种最常见的生物却长期被人忽略。布拉克斯特说,长期以来,科学家们把土壤当成试验台或“黑匣子”,认为不需要了解它本身,而他们的项目将会改变这种成见。“这样下去,直到土壤受侵蚀、生态系统彻底崩溃,我们也不会知道是怎么回事,”布拉克斯特说,“我们必须进入到‘黑匣子’内部,分别研究它的每个部分,提出一些具体问题。”科学家重新重视对蚯蚓的研究将有助于尽早发现土壤污染。项目小组的研究已经发现蚯蚓对除草剂和工业副产品等化学物非常敏感。布拉克斯特说:“这些发现为我们打开了视野,让我们认识到土壤污染的严重程度。”开发副产品利用即便少量污染物也能对蚯蚓构成显著影响的研究结果,科学家认为,可以将蚯蚓用于土壤监测。科学家可以利用从蚯蚓体内提取的基因,检测土壤是否受到有毒物质污染。布拉克斯特说:“这很可能成为环境监测的新手段,我们可以直接通过生活在土壤中的生物进行检测,而并非利用间接的化学分析。”他补充说,这个项目的所有研究数据将在网上公布,以方便各个国家使用。此外,蚯蚓被生物学家视为生态工程师,它在分解植物残体和动物粪便方面效果显著,因此曾被用来处理生活垃圾。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政府鼓励员工在办公室里饲养蚯蚓,因为它们不仅能吃掉包括员工的残羹冷炙在内的各色垃圾,更可以变废为宝,制造天然肥料。

  • 【分享】伦敦用新技术清洗受污染土壤重新利用

    "伦敦可持续奥运" 选址受工业严重污染土地 2012年,奥运会将在英国的伦敦召开,英国计划要将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办成一次可持续性的奥运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使英国在进行奥运场馆的选址时,将目光投向荒废的工业地段。 伦敦奥运会场选在伦敦的东部,其中奥林匹克公园选址在伦敦东部斯特拉特福德的垃圾场和废弃工地上,这块2.5平方公里的土地曾被数十年的工业严重污染。奥林匹克公园选址垃圾填埋场和工业园区,旨在通过这一项目改造老城区,体现环保用意。英国环保署官员表示,经过调查显示,这块土地上的工业污染物包括石油、汽油、焦油、氰化物、砷、铅和一些非常低含量的放射性物质。并且已有大量有毒工业溶剂渗入地下水,一些重金属甚至渗入地下40米的地下水和基岩中。 伦敦政府的这项可持续性开发计划,要求重新使用80%被污染的土壤,大部分受污染的土地要改造成奥运场馆、公共用地和住宅的基础。英国环境保护署奥林匹克交付项目经理罗斯玛丽•雷蒙德表示:“2012年奥运会开发项目将为伦敦东部的部分地区赋予新的生命,这些地方曾经遍布违法倾倒的垃圾,水质很差,并缺乏公共设施。在这个令人兴奋的重建项目中,我们就场地清洁、移除入侵物种等范围广泛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管理和控制。”她透露:“我们设定了最高的环境保护标准,因此奥林匹克公园能够为‘绿色奥运’这个主题提供完美的支持,并向伦敦提供一块在2012年后十年里都算得上是比较好的场地。”巨型"土壤洗衣机"清洗泥土 清洗后泥土被小孩吃下都不会有害 自2006年10月以来,伦敦政府对该块土地的污染情况进行了接近3000次的现场调查,制订了详细的恢复生态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给这块土地上两百万吨土进行“解毒”。 首先,在这块土地上超过200栋建筑被拆除,其中按重量计算97%的材料被回收投入重新利用。按照英国环境保护署的指引,少量包含低含量放射性物质的泥土已经被安全的填埋在这块土地的一座桥梁路堤之下的一个洞穴中。这种安全的处理方式得到了环境保护署和伦敦开发署的批准,并绝不会对现在或未来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造成威胁 接下来,接近100万立方米的受污染泥土,使用了创新技术进行清洁,包括泥土清洗和生物降解法。在奥林匹克公园的范围,建起了两座土壤修复工厂,这次土地清洁,动用了5辆土地清洁车。几乎每一块受污染的土壤都回被清洁。有毒的土壤被挖起,运进巨型土壤“洗衣机”,分离掉沙子和碎石,然后清洗提炼出污染物。再这之后,用超大“电磁铁”分离掉重金属。清洗完的土壤要经过严格的测试和实验室的检测来评估其清洁程度。经过这样清洗的曾严重受污染的土地已经完全恢复“干净安全”的标准,这项工作的负责人表示,清洗过的土壤即使被小孩不小心吞下都决不会问题。 这项工程甚至超过了原来制定的目标,85%的土壤被净化,然后回收于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设。伦敦奥林匹克交付局(ODA)负责基础设施的主管西蒙•怀特表示:清洁土壤的过程中,项目妥善的保护了工人、公众以及将在奥林匹克公园附近工作和玩耍的下一代的健康和安全。2010年6月,据伦敦奥运会官网报道,奥林匹克公园内近2万吨被污染土壤已被清理一新。在这块“大工地”上,已经有多座场馆拔地而起,同时在建的还有21座桥梁、多条公路、一个新的能源中心和网络,以及多项基础设施。这成为伦敦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泥土清洁工程,伦敦奥运会奥林匹克公园总工程师Saphina Sharif说“这一项目,并不仅仅是为了奥运会。”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2010/12/4/20101204202553769c0.png正在清洗土壤的大型机器,机器将土壤中体积较大的有毒物质清洗出来。http://img1.cache.netease.com/cnews/2010/12/4/20101204202542eb587.png有毒的土壤被挖起,运进巨型土壤“洗衣机”,分离掉沙子和碎石,然后清洗提炼出污染物。

  • 【原创大赛】土壤污染监测数据为何难以“真、准、全”?

    【原创大赛】土壤污染监测数据为何难以“真、准、全”?

    [align=center][color=#2B2B2B][b]土壤污染监测数据为何难以“真、准、全”?[/b][/color][/align][align=center][color=#333333](老兵)[/color][/align][color=#333333]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环境监测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是“真、准、全”,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自“十一五”以来,我国先后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调查、全国[/color][color=#333333]多目标[/color][color=#333333]区域[/color][color=#333333]地球化学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工作、土壤环境质量的试点监测和例行监测。重复的投入,[/color][color=#333333]多部门的调查和严格的质控措施,这些土壤监测数据就真的“真、准、全”吗?。非也!如果采集的土壤样品不具有代表性,后面的分析再准确,监测结果都将是不靠谱的。[/color][b][color=#333333]1 [/color][color=#333333]土壤的污染存在着高度非匀质性[/color][/b][color=#333333] 与大气和水不同,土壤的污染存在着高度非匀质性,使得土壤污染监测的不确定性增大。即使同一块田,土壤重金属含量都可以相差数倍甚至更高,如果地块不平坦,就算未受污染也可能“10米不同质” 对耕地来说还存在耕作扰动的影响,以致有的同一点位测值难以复现。图1表明在同一污染农田土壤不同样点的污染浓度存在较大差异。[/color][align=center][img=,471,30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9/201809011109265742_4923_1634717_3.jpg!w471x301.jpg[/img][/align][align=center][b][color=#333333]图1 某污染农田土壤中Pb和As的浓度水平[/color][/b][/align][color=#333333] 笔者曾采用两种采样方法对某镉污染的基本农田进行采样分析(见图2),20m×20m网格布点法由5个分样点组成的混合样测得镉为14.0mg/kg(见图3),200m×200m网格布点法由25个分样点组成的混合样测得镉为1.65mg/kg(见图4),相差高达8倍。[/color][align=center][color=#333333][img=,628,58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9/201809012214137859_4667_1634717_3.jpg!w628x582.jpg[/img][/color][/align][color=#333333] 就是同一采样点的背景点,数据也是难以复现,表1为某地区土壤中常见微量元素背景值变化情况,表中的平均值均为通过检验剔除离群值后重新计算得到的平均值,“十一五”期间13个常见元素土壤背景值(几何均值)与“七五”期间调查土壤土壤背景值(几何均值)相比,变化百分率在-19.8%~89.74%之间,总体比较汞和氟变化最大,变化百分率分别达到89.74%和41.0%,其他11种元素的变化百分率均在±25%以内,尚可接受。但同点位相比,“十一五”土壤背景值调查的61个项目中有21个元素与“七五”相比,总体上呈显著和极显著性差异(占34.43%),有的元素两次调查的背景值竟相差一个数量级。两次调查结果的不一致性主要还是采样误差和分析等误差造成的,因为就两次采样的剖面坑而言,“此坑非彼坑”,只要不是同一采样坑,就难以说清该点位背景值的所谓变化趋势。要使土壤背景监测点的数据具有可比性,需通过设立环境土壤[/color][color=#333333]国控[/color][color=#333333]监测背景点位[/color][color=#333333]标识来管控。[/color][align=center][img=,567,39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9/201809012255272718_6781_1634717_3.jpg!w567x396.jpg[/img][/align][color=#333333] 相对稳定的土壤背景点尚且如此,那采集单独样的数据代表性便可想而知,因此,除少数挥发性有机污染土或研究性采样,个人强烈反对采集单独样,包括检测多环芳烃、有机氯的污染土。也不宜采单独样。因为苯并a芘、六六六和DDT不会因为多点混合搅拌而挥发,毕竟样品代表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的重要性要远胜于那些昙花一现的挥发性有机物。[/color][color=#333333] [b] 2 [/b][/color][color=#333333][b]关注点不同和数出多门[/b][/color][color=#333333] 环保、国土和农业三部委在做调查时,由于关注点不同,导致在农田污染方面的数据不一致。环保部主要关注工业场地污染,国土部主要关注矿区污染,农业部门则关注农产品产地,调查结果均相对宏观。环保部的全国土壤污染调查面积630万平方公里,平均8km×8km一个点,其中耕地的污染点位超标率是19.4%,用采样区几百平方米的五个点来代表64平方公里是不科学的,所以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只给出了全国的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超标率,未能给出土壤的污染面积;国土资源部的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450万平方公里,地调数据显示,近一二十年来,12.1%的耕地土壤存在潜在生态风险,其1km×1km的网格布点的采样系单点法采样,同样难以代表网格的平均水平,只能满足我国土地资源的宏观规划,仍不能全面查清土壤重金属来源和生态风险;农业部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尚未公布调查结果,根据此前农业部从2001年以来进行了四次局部区域调查,数据显示约10.2%的耕地土壤超标,不过这一数据也只限于局部点和区域。农业部门的布点采样较环保和国土的密,但其普查只测5个金属元素,且采用的前处理方法为王水消解,与环保和国土的全量消解四酸法不一致。[/color][color=#333333] 各行业的方法标准差异性不仅体现在采样布点方式上,对同一项目在样品制备和分析要求上也有所不同,如有机质试样的粒径要求,农业标准和环保的例行监测要求为0.25mm,林业标准、环境标准和农用地详查要求为0.15mm,国土标准则为0.094mm,近期开展的全国农用地详查规定是0.15mm,而国家环境例行监测则要求0.25mm;农用地详查规定阳离子交换量的环境标准与林业和农业的标准方法原理不一样;农用地详查规定的重金属氯化钙提取态与习惯沿用的有效态检测国标和行标不可比;某些能用X荧光光谱法测准的金属元素,国家环境例行监测、国土部门及标物定值都允许采用,而农用地详查规定却不允许采用;农用地详查规定及林业标准中关于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其精密度的允许偏差规定存在错误。由于方法的不一致,对结果的可比性产生了不利影响。[/color][b][color=#333333]3 [/color][color=#333333]布点采样代表性差和不规范[/color][/b][color=#333333] 看看环保部门这些年来的土壤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和例行监测是怎样布点采样的:[/color][color=#333333] 2011[/color][color=#333333]年~2013年规定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的土壤监测布点采样是“在1m[sup]2[/sup]监测区域按照5点法,采集0~20cm表层土壤,等量均匀(四分法)混合后为一个样品,采样量为1kg。”其中2011年和2012年规定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土壤采样是选择1km×1km的基本农田,以对角线方式各布设5个采样点采集0~20cm表层土壤。试想1m[sup]2[/sup]采5个点有意义吗?1km[sup]2[/sup]采5个点合理吗?[/color][color=#333333] 2013[/color][color=#333333]年规定对1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基地按网格布点采样,其网格尺度不等于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的200m×200m,且未规定采多点混合样。[/color][color=#333333] 2014[/color][color=#333333]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要求选择省会城市的公园绿地、居民小区绿地和道路绿化带三种类型(建成5年以上),在城市中心和东南西北五个区域,各布设3个采样点,共计3×5×3 =45个样点。而按HJ/T166-2004规定,采样深度应为60cm,共采90个样。[/color][color=#333333] 2015[/color][color=#333333]年~2016年国控点和风险点的采样规定是采集单独样,所谓“县县有测点,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是不科学的”,仅凭一个或数个单独采样点就能代表到一个县的土壤环境质量水平吗?为此,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副研究员宋静还专门撰文指出,简单的网格布点采一个样并不能代表单元网格范围内土壤污染的真实情况。换句话说,土壤污染监测是用确定的点来监测不确定的土壤污染。通常条件下,土壤污染的流动性极差,例行监测到污染事件和热点的可能性很小。不用提及公里级网格的国控点,就是简单加密到10米×10米,其真实的数据都很难全面、准确和客观反应土壤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color][color=#333333] 2017[/color][color=#333333]年以来开展的农用地土壤详查采样方法规定是在20m[/color][color=#333333]×20m[/color][color=#333333]的的范围内采用对角线法采集5个样作为混合样,这对于不平坦或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的地块来说,代表性是不够的。[/color][b][color=#333333]4 [/color][color=#333333]土壤监测数据存在质量问题[/color][/b][color=#333333] 就目前已开展的调查数据而言仅属于战略性调查成果和概略性的初步认识,并未说清我国的土壤污染状况,有专家质疑“十三五规划要修复管控的5000万亩污染耕地数据咋来的”并不是空穴来风。分析“十一五”期间污染调查数据,发现相邻区域由不同实验室完成的调查值,有的镉浓度水平居然相差一个数量级。近年来的科技发展使得监测技术、采样方法和分析仪器在精确性、检测限等都有很大提高,但是通过对比“七五”留样的监测数据发现,Cr的监测数据存在显著差异。在有关专项工作检查中,发现制样人员操作的样品未经混匀和缩分,随意丢弃样品和粒径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实验室土壤检测报告的汞、镉和铬的数据准确性值得怀疑。看看下面图5和图6两个环境监测机构有问题的监测报告,这些正常土壤的监测数据远远偏离当地、甚至是中国的[/color][color=#333333]土壤[/color][color=#333333]化学[/color][color=#333333]元素丰度[/color][color=#333333]。从图5中看到钒、锰的检测结果低得离谱,银和铊则高得离谱,两个相邻市的锑检测结果不可比;从图6中看到铅的数据低得离谱,而镉又高得离谱,锰和钴的结果则偏低。[/color][align=center][img=,628,65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09/201809020003508518_7449_1634717_3.jpg!w628x650.jpg[/img][/align][color=#333333] 自“土十条”发布以来,土壤污染监测火了,涉及土壤检测方法的讨论多了,针对环境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不少实验室进行了土壤检测检测的扩项,环保部门监测机构投重金实施了能力建设,不少土壤监测实验室的分析仪器实现了“高大尚”,国家出台了系列的技术方法和规定,实施最严格的质量控制,但有的质控流于形式,似乎只要把下发的盲样做对,只要把繁琐的表格填好,似乎一切就OK。[/color][b][color=#333333]5 [/color][color=#333333]对策和建议[/color][color=#333333]5.1[/color][color=#333333]不能把环境监测理念从大气和水直接移植到土壤[/color][/b][color=#333333] 土十条”第一条提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给出了具体时间表。应该看到,国内对土壤污染监测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较少,国际经验也不多,地球化学方法学在土壤污染领域的适用性尚需实践验证,数据并不在于多,而在于准确和有用。对非匀质性和相对稳定的土壤监测不能照搬大气和水的技术思路。因此,应充分考虑到监测的目的、作用和工作的复杂性,不能操之过急赶进度,也不宜贪多图全。[/color][b][color=#333333]5.2 [/color][color=#333333]必须把好布点采样关[/color][/b][color=#333333] 布点采样应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它是土壤监测工作的第一道工序,也是关键工序,样品的代表性与否直接关系到该样点所属区域的土壤质量好坏。因此,针对不同调查类型的土壤布点采样,应严格按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NY/T 395-[url=file:///C:/Users/%E7%8E%AF%E5%A2%83%E6%A0%87%E5%87%86/%E5%9C%9F%E5%A3%A4%E3%80%81%E5%9B%BA%E5%BA%9F%E3%80%81%E7%85%A4%E8%B4%A8%E6%A0%87%E5%87%86/NYT1121.1-2006%E5%8F%8A%E5%86%9C%E5%8C%96%E6%A3%80%E6%B5%8B/NYT%20395-2012%20%E5%86%9C%E7%94%B0%E5%9C%9F%E5%A3%A4%E7%8E%AF%E5%A2%83%E8%B4%A8%E9%87%8F%E7%9B%91%E6%B5%8B%E6%8A%80%E6%9C%AF%E8%A7%84%E8%8C%83.pdf][color=#333333]2012[/color][/url]《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等已有规范来布点采样。监测单元的确定要参考土壤类型、农作物种类、耕作制度、商品生产基地、行政区划等要素的差异,同一单元的差别应尽可能地缩小(如种植类型),不宜千篇一律机械设置每个采样单元。[/color][color=#333333] 能代表样点所属区域每个采样单元的样要尽可能多点等量采集,不允许采单独样。每个样点的土壤和作物要尽可能同时采集,每个样要尽可能与上述采样点有关联关系。样点的布设不宜唯经纬度是从,如无用地类型限值,应优选农用地或用地类型占比大的土壤;如规定为农用地应优选占比大的农产品用地;如规定为某类土的背景点,采样点应是该土类最典型土壤。必要时可进行合理的变更。[/color][b][color=#333333]5.3[/color][color=#333333]确保检测数据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可靠[/color][/b][color=#333333] 样品检测的客观公正是检测实验室的工作宗旨,要确保这一宗旨必须进行盲样检测,因此要全面实施采测分离,做好样品的交接流转;要保证样品风干、制样工具、制样仪器、制样场所等环境条件不会对样品产生污染、制样过程有必要的视频监控,加强环境、过程及仪器条件的控制,以确保制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不存在交叉污染。[/color][color=#333333] 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法,科学地数据处理和准确的结果判定,从盲样流转开始务必做好全盲质控,避免实验室针对盲样开小灶区别对待、挑数据进行二次处理来应付过关,不论是普通样品还是质控样品都一视同仁进行测试,确保检测过程的客观公正。为减少误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应采用留样抽测互检的方式来实施实验室的外部质量控制,对数据可比性差的实验室要加大外检比例和返工重测。数据审核人员应熟悉检测技术及管理要求,熟悉所审核内容的相应标准方法,能识别土壤监测数据的错误,具备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color][align=center][color=#333333][b]参考资料[/b][/color][/align][color=#333333][color=#333333][/color](1)《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总站生字[2011]161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2)《2012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发〔[/color][color=#333333]2012[/color][color=#333333]〕54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3)《2014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保部环办2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4)《2015年国家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环办〔2015〕4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5)《关于开展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布设工作的通知》(环办89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6)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和保存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土壤59号).[/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7)《全国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技术方案》环办〔2014〕125号文附件.[/color][color=#333333](8) NY/T1121.1-2006[/color][color=#333333]土壤检测 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color][color=#333333](9)NY/T395-2012[/color][color=#333333]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color][color=#333333][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10)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编,[/color][color=#333333]中国土壤[/color][color=#333333]元素[/color][color=#333333]背景值,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color][color=#333333]1990.[/color][/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11)鲍士旦主编.土壤农化分析(第三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color][color=#333333](12)LY/T1210 -1999.[/color][color=#333333]森林土壤样品的采集与制备.[/color]

  • 【分享】钒工业污染物排放等3项国家标准发布

    关于发布《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 -2011)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2011)三、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11)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止: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0-1995)。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正昆会签)

  • 【我们不一YOUNG】部长信箱关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监测因子的选择问题的回复

    [font=宋体]来信:[/font][font=Arial][/font][font=宋体]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污染因子的选择依据。如果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污染物超标情况如何处理。[/font][font=Arial][/font][font=宋体]回复:[/font][font=Arial][/font][font=Arial][/font][font=宋体]  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监测指标分为初次监测和后续监测两种情形。初次监测,原则上所有土壤监测点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font][font=Arial]GB 36600[/font][font=宋体]表[/font][font=Arial]1[/font][font=宋体]基本项目,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font][font=Arial]GB/T 14848[/font][font=宋体]表[/font][font=Arial]1[/font][font=宋体]常规指标(微生物、放射性除外)。企业内任何重点单元涉及上述范围外的关注污染物,应根据其土壤或地下水的污染特性,将其纳入企业内所有土壤或地下水监测点的初次监测指标。后续监测,按照重点单元确定监测指标,每个重点单元对应的监测指标至少应包括该重点单元对应的任一监测点[/font][font=Arial]/[/font][font=宋体]监测井在前期监测中曾超标的污染物,及该重点单元涉及的所有关注污染物。这是因为考虑到初次监测时,企业对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并不清楚,监测土壤与地下水标准基本项目中与企业工艺无关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有助于企业掌握其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防控土壤污染风险。[/font][font=Arial][/font][font=宋体]  如通过自行监测发现土壤或地下水中存在企业特征污染物之外的污染物超标的,可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font][font=Arial][/font]

  • 中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威胁健康

    □土壤环境保护为何需要专门立法?  中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根据2006年的全国调查数据,全国约有受污染的耕地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  2013年数据进一步表明,全国已不能继续耕种的中重度污染耕地已达5000万亩左右。华南部分城市约有一半的耕地遭受镉、砷、汞等有毒重金属和石油类有机物污染;长三角有的城市连片农田受多种重金属污染,致使10%的土壤基本丧失生产力,成为“毒土”。  除农业耕地外,工业场地型的土壤污染也十分严重。2013年6月25日,第23个“全国土地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土壤环境保护政策》(以下简称《土壤报告》)显示,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已出现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  据专家初步估计,我国各类工业污染场地地块数至少以数十万计,多数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  近年,“镉大米”、“重金属蔬菜”、“血铅事件”等与土壤污染密切相关的每一起事件,成为公众心中萦绕不去的阴霾。  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土壤报告》显示,在各类环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大量水、气污染陆续转化为土壤污染,损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然而,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征,其对人类的危害将是灾难性的。  土壤污染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流失,重视对土壤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才能实现资源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尽管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一些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但其范围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  例如,对不同用途土地污染的划分、各种土壤相关污染物种类的确定和划分、受污染土壤的修复责任的分担、土壤污染整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等多方面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单靠修订现行法律法规是无法解决的。  特别是针对污染土壤的预防、整治、修复和开发利用的相关工作,目前仍存在法律空白。因此,应当尽快制定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规定专门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  □土壤环境保护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法条内容应包括土壤污染预防和土壤污染整治两方面。考虑到现行水、大气、固废、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土壤污染源排放已有一定规定,因此预防部分可重点规定土壤环境保护规划、土壤环境调查、监测、评估等内容。在规定预防土壤污染的同时,《土壤环境保护法》更应偏重土壤污染整治,建立相应制度和措施。具体包括:  一、立法原则  采用利益主导模式,宽严适中,促进土壤污染整治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区分“农业型”和“工业场地型”污染;实现法律责任多元化和土壤污染整治民事责任的社会化;促进土壤污染整治市场化、专业化。  二、管理体制  鉴于工作的复杂性,建议由政府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总负责。政府部门的管理实施统管和分管相结合,由环保部门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经济信息化部门负责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预防和整治的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田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整治管理;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财政、科技、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基本法律制度  1、土壤污染调查监测制度  调查监测制度是防治土壤污染的一个基础性制度,土壤调查耗时长、过程复杂,要明确调查主体、统一调查方案、规范调查方法,建立土壤污染档案,特别是对已发生土壤污染事故的区域,危险物质作业场所等涉及土壤高污染风险的敏感区域应开展重点调查,为土壤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2、土壤污染管制区制度  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程度不同,将污染区划分为土壤污染清理区和土壤污染整治区,在各管制区内采取不同管制方式。对土壤环境质量超过规定标准,污染呈蔓延趋势或已影响到人体健康的区域,划定为土壤污染清理区域。该区域应当限期清理,清除污染物。相关污染者或者权利人应按环保部门要求限期治理污染,在限定期限内没有完成的,可通过代履行进行。对其他土壤受污染区域,根据土壤用途,划定为一定的土壤污染整治区,分步进行整治。在完成整治前,限制该区域的产业准入。  3、土壤污染责任制度  土壤污染预防和整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是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责任主体。期间单位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该单位已终止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受让人承担相关责任。同时,依据投资者收益原则,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4、工业场地流转制度  将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治理、修复作为实施工业场地流转的前置条件,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前应完成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经调查和评估发现土壤已受污染的,应当明确治理修复主体,并编制治理和修复方案,方可流转。  5、农用地土壤保护制度  通过相关政策法规推广高效低毒的化肥和农药,指导农民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实施污水灌溉工程的,应确保污水预处理达标后使用。对受污染的农田,在政府组织开展整治前,如尚有可资利用的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公布适宜或不适宜种植农作物名录,对农业生产开展指导。  6、突发性污染应急制度  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紧急事件发生时,要求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土壤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他有管辖权的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并做出紧急处理,把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7、土壤污染治理基金制度  土壤污染整治周期长、技术难、投资巨大,因此需要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土壤污染整治专项基金,支持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整治与修复。在污染者不明、无力或不愿承担责任时,由专门的土壤污染整治基金来进行支付,整治基金同时保留向污染者追偿的权利。  □可以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借鉴哪些经验?  由于经济发展速度不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较早就凸显出土壤环境恶化问题,因此相关环境保护立法也较早较成熟。诸如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就纷纷开展了土壤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制定或完善。  美国政府于1976年颁布《资源保护与回收法》,适用于预防场地污染,1980年发布了《综合环境响应、补偿和义务法》,规定了土地的拥有者和使用者必须对土地的污染负责和有清除污染的义务,并批准设立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基金(超级基金)。  英国分别制定用于指导污染场地重新开发利用的《城镇和乡村规划法案1990》和《规划政策导则第23条》,以及对污染场地识别和治理过程进行控制的《环境保护法案1990》和《环境法案1995》。  德国制定了《联邦土壤保护法》,除了减少或避免土壤污染外,还规定了须清理被遗弃污染场地,并依此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污染场地管理体系,要求对污染场地进行调查、识别、风险评价和修复、评估后才可以重新投入使用。  法国在《工业法》中对土壤修复进行了明确规定,并配套颁布实施《污染土壤分析方法导则》等数十项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导则,积极开展污染场地的调查和修复行动。  荷兰在1970年起草了《土壤保护法》,1983年出台了《土壤修复临时法案》,1994年制定了《土壤保护法》和土壤质量标准和规则,每年花费4亿欧元修复1500~2000个场地。  日本针对农业型土壤污染和城市型场地污染分别制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对策法》,实施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定的受污染土地、以及修复的受污染土地数量明显增加。  中国台湾地区针对土壤污染制定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并制定了配套的18项法律规范,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体系。  上述各国和地区在各自相关土壤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指引下,积极开展工作,使土壤污染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已污染土壤得到了有序的整治和修复,值得我国土壤环境保护立法参考。  □已有实践能提供哪些帮助?  对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国内已开展一些探索和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土壤环境保护法的制定实施打下了一定基础。  政策法规方面,先后制定实施了以下办法:2004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污染场地管理调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和责任主体;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经营活动应进行场地检测和评估,造成污染的应限期恢复;2008年,环境保护部颁布《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使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工作相继开展;2009年,环境保护下发《土壤环境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在北京、重庆、山西、浙江、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海南、四川、沈阳、宁波等省市开展土壤环境监管试点工作。  技术标准方面,先后制定实施了以下技术规范:199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技监局颁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目前正组织修订),1999年,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2004年

  • 【转帖】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函[2009]1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防治制药工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引导和规范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我部组织编制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已完成《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印送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于2009年11月12日前将意见(书面和电子文档)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通讯地址:北京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 (010)66556217  传真: (010)66556218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邢书彬  电话: (0311)8551803113582329216  传真: (0311)8790841385518022  电邮: xsb413@163.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64]《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url]     3、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3565]《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 【世界环境日】解读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ur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6/t20240611_1075417.html]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标准”)修改单[/url],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b]问:标准修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b]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重点行业,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2015年国家发布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力削减了污染物排放,促进了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推动了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但在三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业仍存在一些环节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要求不明确、与生产实际不相符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使标准更贴合当前行业生产实际和环境管理需要,持续提升相关行业VOCs综合治理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对三项标准内容进行了修改。  [b]问: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b]三项标准修改单聚焦行业重点和亟需解决问题,采取宽严相济策略,在加强关键环节管理的同时调整部分与生产实际不相符内容。  (一)优化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是对工业生产过程中有机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最佳可行技术。为提高控制效率,修改单分类优化了泄漏检测要求,对低泄漏的密封点减少检测频次,对采用低泄漏设备和低VOCs原辅料的豁免检测,增加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泄漏检测与修复要求。  (二)细化废水液面VOCs逸散治理要求。将原标准中要求废水液面全部加盖密闭修改为对高浓度有机废水液面加盖密闭,对排放量小、排放浓度低的排放源豁免管控要求,对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排放源实施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双重管控,提高废水液面VOCs逸散管控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完善储罐和装载设施运行控制要求。针对目前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和呼吸阀泄漏治理要求不明确、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修改单增加储罐运行维护要求,明确呼吸阀的泄漏检测值,为日常维护及判定呼吸阀是否符合要求提供依据。针对石油炼制工业油品装载设施,强化底部装载要求,增加顶部浸没式装载密闭要求。  (四)调整塑料制品工业的适用范围和治理要求。针对合成树脂生产和塑料制品加工不同的污染特点,对塑料制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简化为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五)提升标准可操作性。修改单明确了企业有组织排放、边界达标判定、LDAR违法判定及措施性控制要求等,细化规定了采用燃烧工艺处理VOCs废气的含氧量折算、利用锅炉等设施协同处理VOCs废气的去除效率认定等要求,以便企业更好地规范排污行为。  [b]问:实施的可行性如何?  答:[/b]修改单修改过程中,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业协会及部分重点企业全程参与编制,市场已有预期,部分企业已在筹备改造工作。自2024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全面实施,现有企业实施修改单中不需要设施改造的规定。对现有企业需进行设施升级改造的规定,包括酸性气回收装置和烷基化废酸再生的排放限值、废水液面有机废气收集后的处理效率、储罐呼吸阀的泄漏控制和储罐附件的密封、汽车罐车的底部装载等,自2025年12月31日起实施,给予企业充足升级改造时间。  [b]问:实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如何?  答:[/b]修改单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对改善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有积极作用,满足公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修改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可使企业从源头减少VOCs物料损耗,减少不必要的环保投入,更加聚焦关键环节污染物减排,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