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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电阻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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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电阻国家标准相关的资讯

  • 深圳检验检疫局接地电阻检测能力国际领先
    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机电实验室在国际权威能力验证机构澳大利亚IFM质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IFM)组织的接地电阻能力验证中获得满意结果,标志着该局机电实验室接地电阻的检测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次能力验证既证实了该局机电实验室接地电阻试验的出色检测能力,也为该局机电实验室明确自身在全球检测机构中定位及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平台。   IFM是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体系(IECEE)指定的能力验证机构。此次能力验证检测涵盖范围广,样品包含了3个电阻,并且分别要求在3个电流状态下进行测量,至少需要测量9组,共18个数据,基本覆盖了日常检测工作中的各种情况 此次能力验证参与实验室数量多。全球共有302家实验室参加本次验证,其中231家实验室获得满意结果,占76%,参加实验室多为国际电工委员会授权认可的国际技术领域最具权威的检测机构。此次能力验证引入了实验室间环境控制、仪器设备先进性水平的比较。通过实验室间环境温度控制的数据,横向比较了实验室的环境控制能力,并且分析了不同环境控制能力下的检测数据。
  • 玻璃仪器在内,国家标准委:共计280项GB/T标准待复审!
    7月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涉及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等24个部门。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据仪器信息网初步统计,涉及复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共计280项!2024年待复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 GB 30533—2014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教育部2. GB 22280—2008防腐木材生产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3. GB 4706.8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工业和商用带动力刷的湿或干吸尘器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4. GB 7000.4—2007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工业和信息化部5. GB 7000.6—2008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工业和信息化部6. GB 21549—2008实验室玻璃仪器 玻璃烧器的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7. GB 21550—2008聚氯乙烯人造革有害物质限量工业和信息化部8. GB 2155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无极荧光灯 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9. GB 21966—2008锂原电池和蓄电池在运输中的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10. GB 4094—2016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工业和信息化部11. GB 17578—2013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12. GB 28373—2012N类和O类罐式车辆侧倾稳定性工业和信息化部13. GB 30509—2014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工业和信息化部14. GB 1256—2008工作基准试剂 三氧化二砷工业和信息化部15. GB 1258—2008工作基准试剂 碘酸钾工业和信息化部16. GB 1260—2008工作基准试剂 氧化锌工业和信息化部17. GB 4655—2003橡胶工业静电安全规程工业和信息化部18. GB 5369—2008船用饮水舱涂料通用技术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19. GB 5763—2018汽车用制动器衬片工业和信息化部20. GB 6851—2008pH基准试剂 定值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21. GB 6853—2008pH 基准试剂 磷酸二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22. GB 6854—2008pH 基准试剂 磷酸氢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23. GB 6856—2008pH 基准试剂 四硼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24. GB 6857—2008pH 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25. GB 10730—2008第一基准试剂 邻苯二甲酸氢钾工业和信息化部26. GB 10731—2008第一基准试剂 重铬酸钾工业和信息化部27. GB 10732—2008第一基准试剂 氯化钾工业和信息化部28. GB 10733—2008第一基准试剂 氯化钠工业和信息化部29. GB 10734—2008第一基准试剂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工业和信息化部30. GB 10735—2008第一基准试剂 无水碳酸钠工业和信息化部31. GB 10736—2008工作基准试剂 氯化钾工业和信息化部32. GB 12594—2008工作基准试剂 溴酸钾工业和信息化部33. GB 12595—2008工作基准试剂 硝酸银工业和信息化部34. GB 12596—2008工作基准试剂 碳酸钙工业和信息化部35. GB 12597—2008工作基准试剂 苯甲酸工业和信息化部36. GB 13042—2008包装容器 铁质气雾罐工业和信息化部37. GB 13318—2003锻造生产安全与环保通则工业和信息化部38. GB 14784—2013带式输送机 安全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39. GB 16151.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拖拉机工业和信息化部40. GB 16151.12—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工业和信息化部41. GB 16151.5—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第5部分:挂车工业和信息化部42. 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工业和信息化部43. GB 18564.2—2008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44. 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工业和信息化部45. GB 19601—2013染料产品中23种有害芳香胺的限量及测定工业和信息化部46. GB 22207—2008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47. GB 22361—2008打桩设备安全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48. GB 22659—2008木工机床安全 数控钻床和数控镂铣机工业和信息化部49. GB 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和评价方法工业和信息化部50. GB 5959.13—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3部分: 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1. GB 5959.2—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2. GB 5959.3—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3. GB 5959.4—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4. GB 5959.6—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6部分: 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55. GB 5959.7—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7部分:对具有电子枪的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6. GB 5959.9—2008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9部分:对高频介质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7. GB 9159—2008无线电发射设备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58. GB 11291.2—2013机器人与机器人装备 工业机器人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机器人系统与集成工业和信息化部59. GB 14050—2008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60. GB 15578—200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61. GB 22448—2008500kV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防护规则工业和信息化部62. GB 22449—2008彩色冲洗设备安全保护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63. GB 18191—2008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桶工业和信息化部64. GB 19160—2008包装容器 危险品包装用塑料罐工业和信息化部65. GB 19417—2003导爆管雷管工业和信息化部66. GB 30000.1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0部分:自燃液体工业和信息化部67. GB 30000.1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1部分:自燃固体工业和信息化部68. GB 30000.1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工业和信息化部69. GB 30000.1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工业和信息化部70. GB 30000.1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工业和信息化部71. GB 30000.1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5部分:氧化性固体工业和信息化部72. GB 30000.1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6部分:有机过氧化物工业和信息化部73. GB 30000.1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7部分:金属腐蚀物工业和信息化部74. GB 30000.1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工业和信息化部75. GB 30000.1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9部分:皮肤腐蚀/刺激工业和信息化部76. GB 30000.20—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0部分:严重眼损伤/眼刺激工业和信息化部77. GB 30000.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部分:爆炸物工业和信息化部78. GB 30000.21—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1部分: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工业和信息化部79. GB 30000.22—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2部分: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工业和信息化部80. GB 30000.2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3部分:致癌性工业和信息化部81. GB 30000.2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4部分:生殖毒性工业和信息化部82. GB 30000.2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5部分: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一次接触工业和信息化部83. GB 30000.2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6部分:特异性靶器官毒性 反复接触工业和信息化部84. GB 30000.2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7部分:吸入危害工业和信息化部85. GB 30000.2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工业和信息化部86. GB 30000.2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29部分:对臭氧层的危害工业和信息化部87. GB 30000.3—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部分:易燃气体工业和信息化部88. GB 30000.4—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4部分:气溶胶工业和信息化部89. GB 30000.5—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工业和信息化部90. GB 30000.6—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6部分:加压气体工业和信息化部91. GB 30000.7—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易燃液体工业和信息化部92. GB 30000.8—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8部分:易燃固体工业和信息化部93. GB 30000.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工业和信息化部94. GB 12662—2008爆炸物解体器公安部95. GB 12899—2018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公安部96. GB 15208.1—201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公安部97. GB 15208.2—201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2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公安部98. GB 15208.3—201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3部分:透射式货物安全检查设备公安部99. GB 15208.4—201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4部分:人体安全检查设备公安部100. GB 15208.5—2018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5部分:背散射物品安全检查设备公安部101. GB 15210—2018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公安部102. GB 4914—2008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自然资源部103. GB 18420.1—2009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 第1部分:分级自然资源部104. GB 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生态环境部105.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106. GB 8840—2009船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生态环境部107. GB 11806—2019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生态环境部108. GB 11871—2009船用柴油机辐射的空气噪声限值生态环境部109. GB 12711—2018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安全标准生态环境部110. 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111. 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生态环境部112. GB 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生态环境部113. GB 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态环境部114. 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生态环境部115. GB 29620—2013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116. GB 30484—201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117. GB 30485—2013123. 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生态环境部124. 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年7月2日
  • 国标委下发2015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4月3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决定下达2015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本批计划共计245项,其中制定144项,修订101项 强制性标准9项,推荐性标准233项,指导性技术文件3项。   此次制修订计划围绕中国制造转型升级、推动中国装备走出去,下达相关标准155项。其中,特种作业机器人标准2项、电气设备标准33项、钢铁标准7项、有色金属标准43项;在太阳能利用、光伏发电、电力输送等重点能源领域将制修订标准42项;在环境保护方面,还将制修订雾霾观测识别和预报预警、紫外线指数预报等相关环境标准11项,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245项标准中,涉及分析测试领域的标准有50多项,仪器信息网特别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计划号 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修订 代替标准号 采用国际标准 主管部门 归口单位 起草单位 20150428-T-312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推荐 修订 GB/T 21254-2007 公安部 公安部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佳思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0533-T-307 辐射防护仪器 环境、电磁和机械性能要求 推荐 制定 国防科技工业局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20150532-T-307 辐射防护仪器 用于放射性物质光子探测的高灵敏手持式仪器 推荐 制定 国防科技工业局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20150534-T-307 辐射防护仪器 用于放射性物质中子探测的高灵敏手持式仪器 推荐 制定 国防科技工业局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20150531-T-307 使用小型X射线管的便携式荧光分析仪 推荐 制定 IEC 62495:2011 国防科技工业局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20150414-T-469 变性燃料乙醇和燃料乙醇中总无机氯的测定方法(离子色谱法) 推荐 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变性燃料乙醇和燃料乙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50569-T-469 电能质量监测装置自动检测平台技术规范 推荐 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电压电流等级和频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国网智能电网研究院、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四川大学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国电南自研究院、西安博宇电气有限公司 20150516-T-469 表面化学分析 深度剖析 AES和XPS深度剖析时离子束对准及相关电流或电流密度测量 推荐 制定 ISO 16531:201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20150513-T-469 表面化学分析 验证工作参考物质中离子植入产生的保留面剂量的建议规程 推荐 制定 ISO/TR 16268: 2009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20150514-T-469 表面化学分析 X射线光电子能谱仪 能量标尺的校准 推荐 修订 GB/T 22571-2008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复旦大学 20150410-T-469 表面化学分析 辉光放电原子发射光谱定量深度剖析的通用规程 推荐 制定 1150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11-T-469 表面污染物俄歇电子能谱分析方法指南 推荐 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化学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0150515-T-469 绝缘微细颗粒中金属的测定 俄歇电子能谱法 推荐 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化学系、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20150408-T-469 电子成像 办公文件扫描测试标板 第3部分:较低解像力应用测试标板 推荐 制定 ISO 12653-3:2014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分会 20150409-T-469 技术图样与技术文件的缩微摄影 第2部分: 35mm银-明胶型缩微品的质量准则与检验 推荐 修订 GB/T 17739.2&mdash 2006 ISO 3272-2:1994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文献影像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六分会 20150417-T-469 移动实验室 地下水快速检测通用技术规范 推荐 制定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移动实验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青岛佳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辽宁陆平机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20150374-T-605 不锈钢 锰、镍、铬含量的测定 手持式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常规法) 推荐 制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 20150373-T-605 金属材料 延性试验 多孔状和蜂窝状金属高速压缩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ISO 17340:2014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等 20150371-T-605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21839-2008 ISO15630-2010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天津高力预一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等 20150381-T-609 玻璃纤维涂覆制品 拉-拉疲劳性能的测定 推荐 制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0379-T-609 玻璃纤维涂覆制品 耐压痕折叠性能的测定 推荐 制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0380-T-609 玻璃纤维中铅、汞、镉、砷及六价铬的限量指标与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0492-T-609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5480-2008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50487-T-609 建筑木塑复合材料防霉性能测试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国家建筑装修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50488-T-609 超高温氧化环境下纤维复合材料拉伸强度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50441-T-416 霾的观测识别 推荐 制定 中国气象局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气象局 20150528-T-606 摩托车轮胎动平衡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远星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钻石车胎有限公司、江门市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等 20150530-T-606 汽车轮胎静态接地压力分布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22038-2008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南橡胶轮胎有限公司、山东玲珑橡胶有限公司等 20150556-T-610 锆及锆合金&beta 相转变温度测定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国核宝钛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50560-T-610 锆及锆合金管材涡流探伤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核宝钛锆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50398-T-610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5部分:硼量的测定 姜黄素分光光度法 推荐 修订 GB/T 13747.15-199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广州有色金属院 20150399-T-610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氯量的测定 氯化银浊度法和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推荐 修订 GB/T 13747.16-199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0400-T-610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7部分:镉量的测定 极谱法 推荐 修订 GB/T 13747.17-199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广州有色金属院 20150401-T-610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9部分:钛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推荐 修订 GB/T 13747.19-199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0397-T-610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锡量的测定 碘酸钾滴定法和苯基荧光酮-聚乙二醇辛基醚分光光度法 推荐 修订 GB/T 13747.1-1992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0392-T-610 锆及锆合金加工产品超声波检测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50393-T-610 金属材料中碳、硫、氧、氮和氢分析方法通则 推荐 修订 GB/T 14265-199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等 20150389-T-610 金属管材收缩应变比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西部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0150500-T-610 区熔锗锭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 铝、铁、铜、镍、铅、钙、镁、钴、铟、锌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06-T-610 烧结金属材料和硬质合金电阻率的测定 推荐 修订 GB/T 5167-1985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50558-T-610 烧结金属多孔材料 气体过滤性能试验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0385-T-610 铜钢复合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铜含量的测定 碘量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铜铅锌质检中心、宁波宇能复合铜带有限公司、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苏州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0505-T-610 铱粉化学分析方法 银、金、钯、铑、钌、铅、铂、镍、铜、铁、锡、锌、镁、锰、铝、硅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559-T-610 硬质合金超声探伤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0403-T-610 硬质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电位滴定法测定钴量 推荐 修订 GB/T 5124.3-1985 ISO 3909:1976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0404-T-610 硬质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钛量的测定 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 推荐 修订 GB/T 5124.4-1985 ISO 4501:197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20150499-T-610 硬质合金热扩散率的测定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11108-198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 20150557-T-610 硬质合金涂层金相检测方法 推荐 制定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株洲硬质合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07-T-610 硬质合金制品检验规则与试验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5242-2006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20150384-T-610 直接法氧化锌白度(颜色)检验方法 推荐 修订 GB/T 4104-2003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150581-T-333 高效空气过滤器性能试验方法 效率和阻力 推荐修订 GB/T 6165-200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20150479-Z-604 水轮机超声流量计测流方法 指导 制定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全国水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热工计量科学研究所、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硼铁 硼含量的测定 碱量滴定法 等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铸造用生铁》等195项国家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5-28附件1、 国家标准序列国家标准编号国 家 标 准 名 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1GB/T 718—2024铸造用生铁GB/T 718—20052024-12-012GB/T 1243—2024传动用短节距精密滚子链、套筒链、附件和链轮GB/T 1243—20062024-12-013GB/T 2035—2024塑料 术语GB/T 2035—20082024-12-014GB/T 2039—2024金属材料 单轴拉伸蠕变试验方法GB/T 2039—20122024-12-015GB/T 3653.1—2024硼铁 硼含量的测定 碱量滴定法 GB/T 3653.1—19882024-12-016GB/T 3654.10—2024铌铁 铝含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GB/T 3654.10—19832024-12-017GB/T 4340.1—2024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方法GB/T 4340.1—2009GB/T 9790—2021[部]GB/T 9790—2021[代完]2024-12-018GB/T 5111—2024声学 轨道机车车辆发射噪声测量GB/T 5111—20112024-12-019GB/T 5578—2024固定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GB/T 5578—20072024-12-0110GB/T 6730.63—2024铁矿石 铝、钙、镁、锰、磷、硅和钛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GB/T 6730.63—20062024-12-0111GB/T 6730.89—2024铁矿石 钍含量的测定 偶氮胂Ⅲ分光光度法2024-12-0112GB/T 6829—202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安全要求GB/T 6829—20172024-12-0113GB/T 7716—2024聚合级丙烯GB/T 7716—20142024-12-0114GB/T 7939.2—2024液压传动连接 试验方法 第2部分:快换接头2024-05-2815GB/T 9536.1—2024电气和电子设备用机电开关 第1部分:总规范GB/T 9536—20122024-12-0116GB/T 10322.3—2024铁矿石 校核取样精密度的实验方法GB/T 10322.3—20002024-12-0117GB/T 10322.5—2024铁矿石 交货批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10322.5—20162024-12-0118GB/T 10781.4—2024白酒质量要求 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2025-06-0119GB/T 12668.7202—2024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7—202部分:电气传动系统的通用接口和使用规范 2型规范说明2024-12-0120GB/T 12674—2024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质量参数测量方法GB/T 12674—19902024-09-0121GB/T13181—2024固体闪烁体性能测量方法GB/T 13181—20022024-12-0122GB/T 13305—2024不锈钢中α-相含量测定法GB/T 13305—20082024-12-0123GB/T 13880—2024道路车辆 牵引座 互换性GB/T 13880—20072024-12-0124GB/T 14048.9—2024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6-2部分:多功能电器 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设备)(CPS)GB/T 14048.9—20082024-12-0125GB/T 15314—2024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 15314—19942024-12-0126GB/T 15692—2024制药机械 术语GB/T 15692—20082024-12-0127GB/T 15967—202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2024-09-0128GB/T 17105—2024铝硅系致密定形耐火制品分类GB/T 17105—20082024-12-0129GB/T 17699.1—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1部分:数据元目录GB/T 17699—20142024-09-0130GB/T 17699.2—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2部分:复合数据元目录GB/T 15635—20142024-09-0131GB/T 17699.3—2024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 第3部分:段目录GB/T 15634—20142024-09-0132GB/T 17969.8—2024信息技术 对象标识符登记机构操作规程 第8部分:通用唯一标识符(UUIDs)的生成及其在对象标识符中的使用GB/T 17969.8—20102024-05-2833GB/T 18297—2024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T 18297—20012024-12-0134GB/T 18410—2024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GB/T 18410—20012024-12-0135GB/T 18449.1—2024金属材料 努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方法GB/T 18449.1—2009GB/T 9790—2021[部]GB/T 9790—2021[代完]2024-12-0136GB/T 18488—2024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GB/T 18488.1—2015GB/T 18488.2—20152024-05-2837GB/T 18802.12—2024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电源系统的电涌保护器 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18802.12—20142024-09-0138GB/T 18802.331—2024低压电涌保护器元件 第331部分:金属氧化物压敏电阻(MOV)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802.331—20072024-09-0139GB/T 19055—2024汽车发动机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19055—20032024-12-0140GB/T 19514—2024乘用车行李舱容积的测量方法GB/T 19514—20042024-09-0141GB/T 19633.1—202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GB/T 19633.1—20152025-12-0142GB/T 19633.2—202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 第2部分:成型、密封和装配过程的确认的要求GB/T 19633.2—20152025-12-0143GB/T 20085—2024植物保护机械 词汇GB/T 20085—20062024-12-0144GB/T 22581—2024混流式水泵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GB/T 22581—20082024-12-0145GB/T 23236—202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2024-12-0146GB/T 24189—2024高炉用铁矿石 用最终还原度指数表示的还原性的测定GB/T 24189—20092024-12-0147GB/T 24194—2024硅铁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24194—20092024-12-0148GB/T 25503—2024城镇燃气燃烧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要求GB/T 25503—20102024-12-0149GB/T 26669—2024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意识设计 术语GB/T 26669—20112024-12-0152GB/T 28182—2024额定电压52 kV及以下带串联间隙避雷器GB/T 28182—20112024-12-01
  • 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
    p   电动汽车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领域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010.shtml" target=" _self" strong 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strong /a 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要求,增加了电池系统热事件报警信号要求,能够第一时间给驾乘人员安全提醒 强化了整车防水、绝缘电阻及监控要求,以降低车辆在正常使用、涉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 优化了绝缘电阻、电容耦合等试验方法,以提高试验检测精度,保障整车高压电安全。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008.shtml" target=" _self" strong 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strong /a 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电池容量大、驱动功率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电动客车电池仓部位碰撞、充电系统、整车防水试验条件及要求等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安全要求,增加了高压部件阻燃要求和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电动客车火灾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0009.shtml" target=" _self" strong 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 /strong /a 在优化电池单体、模组安全要求的同时,重点强化了电池系统热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以及功能安全要求,试验项目涵盖系统热扩散、外部火烧、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振动泡水、外部短路、过温过充等。特别是标准增加了电池系统热扩散试验,要求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后,电池系统在5分钟内不起火不爆炸,为乘员预留安全逃生时间。 /p p   三项强标以我国原有推荐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与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 GTR 20)全面接轨,进一步提高和优化了对电动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p p br/ /p
  • 《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国家校准规范顺利通过审定
    近日,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了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年会暨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审定会,来自计量、仪器仪表、电力等行业86个单位的代表200人参加了会议。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电磁所张磊、谷扬和王跃佟三位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由北京市计量院作为主起草单位编制的《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国家校准规范顺利通过审定。   由北京计量院作为主起草单位编制的《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国家校准规范,经过起草组成员一年多的认真筹备,多方听取专家意见,顺利通过了专家审定。专家一致认为,起草组广泛征集了全国各个地区高阻计校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针对不同温湿度条件下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工作,进行归纳汇总后,制定出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校准规范。经过与会专家的充分讨论,对高阻计校准规范的编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全票通过审定。   电磁所张磊同志作为电磁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了七项计量技术规范审议工作,认真听取规范起草人的报告,对规范报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并且提出了宝贵意见。   《高绝缘电阻测量仪(高阻计)》修订工作,结合了全国各个地区的实际使用和工作情况,规范了高阻计的校准项目和方法,澄清了原来检定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模糊问题,使生产者、试验者有统一的规范可依。会议之余,北京市计量院同志和同行进行专业上交流,了解更多行业动态,为北京市计量院电磁计量工作的发展起到良好推动作用。
  • 宁夏计质院直流标准电阻校准能力验证获“满意”结果
    近日,宁夏计质院参加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长城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组织的“直流标准电阻校准能力验证计划”获得满意结果。直流标准电阻是电磁学基本量,作为一个标准阻值的参照或比较,它的准确一致对其它电磁学量值统一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此次能力验证,宁夏计质院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样品实验工作和数据处理,按时完成样品交接,及时提交实验数据和结果,最终各项测量结果与参考值之差都在合理预期之内,结果为“满意”。通过能力验证,进一步验证了宁夏计质院“一等直流电阻标准装置”检定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验室能力水平,能够有效保证我区直流标准电阻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简称:宁夏计质院)成立于2017年8月,经自治区编委会批准,由宁夏计量测试院、宁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所整合组建而成,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直属公益类检验检测研究事业单位,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宁夏计质院主要承担国家计量基准和宁夏公用计量标准的研究、建立、保存、维护、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鉴定、各种取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产品认证等)检验、委托检验等工作。开展计量质量产学研一体化的合作与科研,为社会各界提供计量质量专业技术、能力提升、质量管理培训和咨询等技术服务。
  • 上海微系统所等制备出石墨烯基量子电阻标准芯片
    电阻标准是电学计量的基石之一。为了适应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和量值传递扁平化趋势,推动我国构建电子信息产业先进测量体系,补充国家量子化标准,开展电学计量体系中电阻的轻量级量子化复现与溯源关键技术研究至关重要。与传统砷化镓基二维电子气(2DEG)相比,石墨烯中的2DEG在相同磁场下量子霍尔效应低指数朗道能级间隔更宽,以其制作的量子霍尔电阻可以在更小磁场、更高温度和更大电流下工作,易于计量装备小型化。此外,量子电阻标准的性能通常与石墨烯的材料质量、衬底种类和掺杂工艺相关。如何通过克服绝缘衬底表面石墨烯成核密度与生长调控的瓶颈,获得高质量石墨烯单晶,并以此为基础,优化器件结构和工艺,开发出工作稳定且具有高比对精度的量子电阻标准芯片至关重要。近日,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报道了采用在绝缘衬底表面气相催化辅助生长石墨烯,成功制备高计量准确度的量子霍尔电阻标准芯片的研究工作。相关研究成果以“Gaseous Catalyst Assisted Growth of Graphene on Silicon Carbide for Quantum Hall Resistance Standard Device)”为题,发表于期刊《Advanced Materials Technologies》上。研究人员首先采用氢气退火处理得到具有表面台阶高度约为0.5nm的碳化硅衬底,然后以硅烷为气体催化剂,乙炔作为碳源,在1300°C条件下,生长出高质量单层石墨烯。该温度条件下衬底表面台阶依然可以保持在0.5nm以下。采用这种方法制备的石墨烯可以制成量子电阻标准器件,研究团队直接将该量子电阻标准器件集成于桌面式量子电阻标准器,在温度为4.5K、磁场大于4.5T时,量子电阻标准比对准确度达到 1.15×10-8,长期复现性达到3.6×10-9。该工作提出了适用于电学计量的石墨烯基工程化、实用化的轻量级量子电阻标准实现方案,通过基于其量值的传递方法,可以满足不同应用场景下的电阻量值准确溯源的需求,补充国家计量基准向各个行业计量系统的量传链路。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是该研究工作第一完成单位,陈令修、王慧山和孔自强为共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为上海微系统所的王浩敏研究员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鲁云峰研究员。该研究工作得到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科院先导B类计划和上海市科委基金的资助。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02/admt.202201127
  • 聚光科技负责起草的两项国家标准评审工作组会议将在杭召开
    根据国标委综合[2010]87号文下达的“关于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和国标委综合[2007]100号文下达的“关于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的项目代号20100876-T-604《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和20077708-T-604《紫外线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初稿已完成,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决定于2011年12月14日至17日在杭州召开上述两项标准的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 据悉,本次会议邀请到包括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在内的专家和领导;国内知名质谱仪器厂商也将派代表出席。 会议时间安排:12月15日 “紫外线气体分析器技术条件”标准评审;12月16日 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标准评审。 会议报到地点:杭州缘外缘山庄地址:杭州西湖区万松岭路92号(近万松书院)
  • 《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1年8月3日,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发布关于对《电子天平》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请各位专家于2021年10月3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0]37号),GB/T 26497-2011《电子天平》已列入2020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立项编号20202542-T-604),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为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归口单位为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6),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该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组成员主要包括上海天美天平仪器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开发区湘仪天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赛多利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普利赛斯称重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该标准主要内容和技术差异如下:1、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天平的术语和定义、计量单位、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电磁力平衡式、电阻应变式、电感式、电容式等称重传感器为核心部件,检定分度值不小于 1 mg 的电子天平(以下简称天平)的设计与制造。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天平、热天平、遥控天平、自动天平和按协议制造的天平。本标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范围;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章:术语和定义;第四章:计量单位;第五章:基本参数;第六章:要求;第七章:试验方法;第八章检验规则;第九章,标签、标记;第十章,包装、运输、贮存。2、主要技术差异本文件代替 GB/T26497-2011《电子天平》,与 GB/T26497-2011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新“1 范围”及“2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电子天平核心部件—称重传感器的型式描述等;b) 更新“3 术语和定义”及“4 计量单位”,增加实际分度值、检定分度值、检定分 度数及除皮等定义,取消“微克”,“公斤”变更为“千克”等;c) 更新“5 基本参数”要求,包括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的约束关系更新,“最小 秤量 Min”公式更新,“正常工作条件”中取消温度波动度范围及相对湿度下限、放宽相对湿度上限;d) 更新“6.1 外观及结构”及“6.2 计量性能”要求,增加适应性、安全性、“置零 准确度”及“除皮称量”等要求;e) 更新“6.3 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要求,包括倾斜、温度、供电电源及时间, 删除级天平空载倾斜试验的要求等;f) 更新“6.4 功能”、“6.5 称量结果指示”、“6.6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及“6.7 除皮装置”要求,包括读数装置、示值形式、数字示值、示值变化、平衡稳定等;g) 更新“6.9 抗干扰要求”要求,将“与”关系改为或“或”关系,增加备注及例外描述;h) 新增“6.12 耐久性”章节,更新“6.10 湿热,稳态”及“6.11 量程稳定性”要求;i) 更新“7.5 计量性能试验”要求,包括新增“置零准确度试验”及“除皮称量试 验”、细化“称量试验”及“重复性试验”中型式评价试验及其他试验的次数要求、“偏载试验”新增加载位置示意图、针对 d<5 mg 天平“称量试验”增加“部 分测量点再加 1 mg 砝码的载荷测量”等;j) 更新“7.6 影响因子试验”要求,包括倾斜试验要求、静态温度试验范围、空载示值影响试验、电压变化试验及蠕变试验等;k) 新增“7.8 预热时间试验”、“7.9.3 平衡稳定性试验”及“7.16 耐久性试验”;l) 更新“7.10 置零装置及零点跟踪装置试验”、“7.12 安全要求试验”及“7.13 抗干扰性试验”要求,包括介电强度试验删除“双重绝缘”试验要求、增加“配置电源设配器天平不适用”备注,抗干扰性试验方法(附录 A)调至正文等;m) 更新“8 检验规则”要求,删除周期检验要求、细化“检验项目及对应的要求、试验方法”表;n) 更新“9 标签、标记”及“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更新产品标签、包装要求等。n) 更新“9 标签、标记”及“10 包装、运输、贮存”要求,更新产品标签、包装要求等。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如下:附:1、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pdf2、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3、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docx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100055单位名称: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13001080500 传真:010-63490489电子邮箱: wk@tc124.com
  • 防患于未“燃”,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将出台!
    2月23日凌晨,南京市一居民楼发生火灾致15人死44伤,伤亡惨重。据通报,经初步分析,火灾是由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这次事故再次引起公众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的强烈关注。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统计,2023年全国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2.1万起,锂电池是主要的燃烧源或爆炸源。由于我国缺少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强制性标准,导致锂电池质量参差不齐,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频发。为从源头防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完善刻不容缓。据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栏目报道,2022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完成了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安全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何鹏林是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组长,同时也是这项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他介绍道:按照项目计划,这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发布。本标准将填补国家层面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质量监管的技术依据空白。标准发布以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据《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该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符合GB17761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单体和电池组。主要检验项目包括:电池安全项目: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电池组机械安全项目:挤压、机械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手强度、模制壳体应力等;电池组电气安全项目:强制放电、过充电保护、过流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温度保护、绝缘电阻、静电放电等;电池组环境安全项目:低气压、高低温冲击、浸水、盐雾、湿热、阻燃性等;人身安全项目:热扩散。其中,首次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中引入人身安全相关项目。热扩散项目参考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标准。电池单体发生热失控时热量会通过不同方式传递到相邻电池单体,单个电池热失控可能传播到周围的电池单体,引起连锁反应,热扩散时形成的烟雾、火灾和爆炸直接威胁电动自行车驾乘和使用人员安全。该项要求旨在考核电池热扩散控制能力,为预警和驾乘人员安全提供保障。标准要求电池组发出报警后5min内不能起火爆炸。
  • 质检总局公布271项国家标准(09年第12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Announcement of Newly Approved National Standards of P.R.China 2009年第12号(总第152号)   2009年11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271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详细标准见下表: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修订日期 实施日期 1 GB/T 223.83-2009 钢铁及合金高硫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2009-10-30 2010-05-01 2 GB/T 223.84-2009 钢铁及合金钛含量的测定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2009-10-30 2010-05-01 3 GB/T 223.85-2009 钢铁及合金硫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2009-10-30 2010-05-01 4 GB/T 223.86-2009 钢铁及合金总碳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2009-10-30 2010-05-01 5 GB/T 1551-2009 硅单晶电阻率测定方法 GB/T 1551-1995,GB/T1552-1995 1979-05-26 2009-10-30 2010-06-01 6 GB/T 1553-2009 硅和锗体内少数载流子寿命测定光电导衰减法 GB/T 1553-1997 1979-05-26 2009-10-30 2010-06-01 7 GB/T 1554-2009 硅晶体完整性化学择优腐蚀检验方法 GB/T 1554-1995 1979-05-26 2009-10-30 2010-06-01 8 GB/T 1555-2009 半导体单晶晶向测定方法 GB/T 1555-1997 1979-05-262009-10-30 2010-06-01 9 GB/T 1558-2009 硅中代位碳原子含量红外吸收测量方法 GB/T 1558-1997 1979-05-26 2009-10-30 2010-06-01 10 GB/T 2933-2009 充气轮胎用车轮和轮辋的术语、规格代号和标志 GB/T 2933-1995 1982-03-16 2009-10-30 2010-07-01 11 GB/T 3279-2009 弹簧钢热轧钢板 GB/T 3279-1989 1982-07-09 2009-10-30 2010-05-01 12 GB/T 3393-2009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氢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3393-1993 1983-12-30 2009-10-30 2010-06-01 13 GB/T 3394-2009 工业用乙烯、丙烯中微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乙炔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 3394-1993,GB/T 3395-1993 1983-12-30 2009-10-30 2010-06-01 14 GB/T 3639-2009 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 GB/T 3639-2000 1983-05-02 2009-10-30 2010-05-01 15 GB/T 4058-2009 硅抛光片氧化诱生缺陷的检验方法 GB/T 4058-1995 1983-12-20 2009-10-30 2010-06-01 16 GB/T 4061-2009 硅多晶断面夹层化学腐蚀检验方法 GB/T 4061-1983 1983-12-20 2009-10-30 2010-06-01 17 GB/T 4226-2009 不锈钢冷加工钢棒 GB/T 4226-1984 1984-03-26 2009-10-30 2010-05-01 18 GB/T 4232-2009 冷顶锻用不锈钢丝 GB/T 4232-1993 1984-03-26 2009-10-30 2010-05-01 19 GB/T 4240-2009 不锈钢丝 GB/T 4240-1993 1984-03-26 2009-10-30 2010-05-01 20 GB/T 4357-2009 冷拉碳素弹簧钢丝 GB/T 4357-1989 1984-04-30 2009-10-30 2010-05-01 21 GB/T 4701.1-2009 钛铁钛含量的测定硫酸铁铵滴定法 GB/T 4701.1-1984 1984-10-04 2009-10-30 2010-05-01 22 GB/T 4970-2009 汽车平顺性试验方法 GB/T 4970-1996,GB/T 5902-1986 1985-03-02 2009-10-30 2010-07-01 23 GB/T 4971-2009 汽车平顺性术语和定义 GB/T 4971-1985 1985-03-02 2009-10-30 2010-07-01 24 GB/T 5238-2009 锗单晶和锗单晶片 GB/T 15713-1995,GB/T 5238-1995 1985-07-22 2009-10-30 2010-06-01 25 GB/T 5312-2009 船舶用碳钢和碳锰钢无缝钢管 GB/T 5312-1999 1985-08-24 2009-10-30 2010-05-01 26 GB/T 5503-2009 粮油检验碎米检验法 GB/T 5503-1985 2009-10-30 2010-04-01 64 GB/T 12467.5-2009 金属材料熔焊质量要求第
  • 349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34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序号计划号项目名称制修订截止日期120202567-T-607精油 产品标签标识通则制订2022/2/8220202659-T-607玫瑰精油(大马士革)制订2022/2/8320203837-T-607日用香精修订2022/2/8420200694-T-605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锰含量的测定 电位滴定法、硝酸铵氧化滴定法及高氯酸氧化滴定法修订2022/2/7520200693-T-605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硫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和燃烧中和滴定法修订2022/2/7620190733-T-605锰铁、锰硅合金、氮化锰铁和金属锰 磷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修订2022/2/7720211117-T-312疑似毒品中甲基苯丙胺检验 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液相色谱和液相色谱-质谱法修订2022/2/7820180749-T-604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3-2部分:子系统接口网关 数据配置制订2022/2/6920193073-T-604用户端能源管理系统 第4部分:主站与网关信息交互规范制订2022/2/61020210900-T-469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修订2022/2/61120204897-T-469板式热交换器机组修订2022/2/61220204035-T-306科技资源核心元数据修订2022/2/61320210901-T-469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2部分:热交换器修订2022/2/61420210899-T-469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4部分:空冷器噪声测定修订2022/2/61520210902-T-469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3部分:传热元件修订2022/2/61620193187-T-469基于工业云平台的个性化定制实施规范制订2022/2/51720192136-T-469信息技术 云计算 云资源管理系统性能测试指标和度量方法制订2022/2/51820201805-T-348挖泥船离心式泥泵制订2022/2/51920201472-T-604小型熔断器 第8部分:带有特殊过电流保护的熔断电阻制订2022/2/52020201550-T-801载人航天术语制订2022/2/52120204924-T-469工业云服务 知识库接入与管理要求制订2022/2/52220204926-T-469工业云服务 资源配置要求制订2022/2/52320210944-T-469国际贸易单证样式 第1部分:纸质单证修订2022/2/52420194234-T-469政府网站网页电子文件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制订2022/2/52520203870-T-604数控机床远程运维 第1部分:通用要求制订2022/2/52620213055-T-604智能工厂 面向柔性制造的自动化系统 通用要求制订包装容器 金属方桶修订2022/2/5
  • “视觉模组光电性能的图像式检测方法” 正式成为国家标准
    2022年3月9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由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牵头制定的“视觉模组光电性能的图像式检测方法”正式成为国家标准。据了解,这项标准的推出,标志着我国机器视觉技术水平实现了新突破,机器视觉行业国际话语权得到提升,为我国视觉科技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快速增强,智能制造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作用进一步彰显,机器视觉作为智能制造核心领域的支撑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但在世界机器视觉领域,由于我国起步晚,发展滞后,机器视觉行业的标准和话语权基本都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或掌握,导致我国在这一行业的持续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受到较大的制约。   2015年始,机器视觉产业联盟迈出了标准制定工作的探索之路,组织相关专家将欧洲机器视觉协会的国际行业标准EMVA1288《图像传感器与相机性能测试标准》进行全文翻译,经过了近2年时间,于2017年8月正式发布了EMVA1288 R3.1中文版,它也是整个G3组织与EMVA认可的该标准的中文版。随后,机器视觉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了更为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工作,在学习参考国外理念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行业实际情况及国家标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在国标委相关专家的支持与指导下,国标起草组推出了“标准”的初级版,经历了两年多时间的深入探索实践,不断克服疫情等不利条件的影响,经过数十次线上或线下会议讨论,在先后修改了十几版后才最终完成了此次被国家认定的“行业标准”。   参与本次标准起草组的冯兵博士介绍说,这个“标准”意味着中国机器视觉跨入了新的门槛,在未来的世界智能制造领域,中国机器视觉企业将有更大的参与和竞争机会,也将为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 49个与仪器及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将在7月份实施
    49个与仪器及检测相关国家标准将在7月份实施为了方便仪器及检测使用者查看7月份实施的标准,我们特意整理了7月份实施的那些国家标准。一共有49个标准与我们仪器及检测相关,这些实施的标准涉及化妆品、饲料、纺织品、地质、医学、环境、橡胶塑料、陶瓷、电力、金属钢材等。具体如下,需要的可以收藏。化妆品标准GB/T 39665-2020 含植物提取物类化妆品中55种禁用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饲料标准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GB/T 39670-2020 宠物饲料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纺织品标准GB/T 39621-2020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交联型莱赛尔纤维与粘胶纤维、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GB/T 39606-2020 纺织品 尼泊金酯类抗菌剂的测定 地质标准GB/T 35210.2-2020 页岩甲烷等温吸附测定方法 第2部分:重量法 医学标准GB/T 39730-2020 细胞计数通用要求 流式细胞测定法 GB/T 39729-2020 细胞纯度测定通用要求 流式细胞测定法 GB/T 7543-2020 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 环境标准GB 39731-2020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 GB 39707-2020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20 危险 废 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T 15218-2021 地下水资源储量分类分级 橡胶塑料标准GB/T 7758-2020 硫化橡胶 低温性能的测定 温度回缩程序(TR 试验) GB/T 6036-2020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低温刚性的测定(吉门试验) GB/T 39690.2-2020 塑料 源自柔性和刚性消费品包装的聚丙烯(PP)和聚乙烯(PE)回收混合物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GB/T 39690.1-2020 塑料 源自柔性和刚性消费品包装的聚丙烯(PP)和聚乙烯(PE)回收混合物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GB/T 39933-2021 滚塑成型 低温冲击试验 GB/T 39719-2020 新鲜和浓缩天然胶乳 镁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无氰法) 陶瓷标准GB/T 4737-2020 日用陶器渗透性测定方法 GB/T 39716-2020 光催化材料及制品空气净化性能测试方法 氮氧化物的去除 GB/T 39713-2020 精细陶瓷粉体比表面积试验方法 气体吸附BET法GB/T 39686-2020 陶瓷厚涂层的弹性模量与强度试验方法 GB/T 39688-2020 陶瓷涂层密度的测试方法 GB/T 39687-2020 精细陶瓷粉体干燥损失测试方法 电力标准GB/T 39560.701-2020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7-1部分:六价铬 比色法测定金属上无色和有色防腐镀层中的六价铬[Cr(VI)] GB/T 39560.6-2020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6部分:气相色谱-质谱仪(GC-MS)测定聚合物中的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GB/T 39560.301-2020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 第3-1部分:X射线荧光光谱法筛选铅、汞、镉、总铬和总溴 GB/T 6113.203-2020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2-3部分: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 GB/T 33523.71-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区域法 第71部分:软件测量标准 GB/T 33523.70-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区域法 第70部分:实物测量标准 GB/T 33523.1-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表面结构 区域法 第1部分:表面结构的表示法 GB/T 25897-2020 剩余电阻比测量 铌-钛(Nb-Ti)和铌三锡(Nb3Sn)复合超导体剩余电阻比测量GB/T 39585-2020 光电测量 配光测试系统的性能要求和检测方法 金属钢材标准GB/T 39638-2020 铸件X射线数字成像检测 GB/T 39637-2020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土壤环境腐蚀性分类 GB/T 39636-2020 钢制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 GB/T 39635-2020 金属材料仪器化压入法测定压痕拉伸性能和残余应力 GB/T 14480.3-2020 无损检测仪器 涡流检测设备 第3部分:系统性能和检验 GB/T 21838.4-2020 金属材料 硬度和材料参数的仪器化压入试验 第4部分:金属和非金属覆盖层的试验方法 GB/T 2976-2020 金属材料 线材 缠绕试验方法 其他标准GB/T 39718-2020 高通量过氧化氢分解催化剂 GB/T 39689-2020 表面活性剂 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 GB/T 7383-2020 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羟值的测定 GB/T 13892-2020 表面活性剂 碘值的测定 GB/T 39630-2020 纳米银胶体溶液 GB/T 39651-2020 三环唑 GB/T 39724-2020 铯原子钟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目前仪器信息网资料库 有近70万篇资料,内容涉及检测标准、物质检测方法/仪器应用、仪器操作/仪器维护维修手册、色谱/质谱/光谱等谱图。资料库每月有近20万人访问,上万人下载资料,诚邀您分享手头上的资源,与人分享于己留香!
  • 同田生物参加天然产物国家标准品工作组换届会议
    国家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天然产物国家标准样品工作组换届会议于2009年9月5日在北京紫玉饭店成功召开。上海同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植物研究所,山东分析测试中心作为与会的3家企业成员参加了本次了会议。 本次会议总结了上一届工作组的工作,提出新一届工作组工作计划,并将就新一届工作组的定位及发展方向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新一届工作组秘书处由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担任。工作组由21名来自天然产物、农业、营养食品、医药、有机化学、标准化、检验检疫、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层专家组成。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陈柏年任专家组组长,工作组的任务是:对我国天然产物活性组分单体和组群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复制、销售、使用实施有效的技术监控和行政监管。 会议现场 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2009年同田中药对照品新产品册电子版已经上传到公司网http://www.tautobiotech.com/Products_04.htm ,欢迎客户直接下载查看。   另 附: 泵实物图   技术参数:流路材料 红宝石、316L不锈钢、氧化锆陶瓷   压力范围 0 - 2.0Mpa   流量范围 0.1-10.0ml/min   电脑智能精确流量控制,数字屏显,超强耐腐蚀!
  • 张承青电镜实验室环境约稿[7]:谈谈电子显微镜的接地
    为促进电子显微学研究、电镜应用技术交流,打破时空壁垒,仪器信息网邀请电子显微学领域研究、技术、应用专家,以约稿分享形式,与大家共享电子显微学相关研究、技术、应用进展及经验等。同时,每期约稿将在仪器信息网社区电子显微镜版块发布对应互动贴,便于约稿专家、网友线上沟通互动。专家约稿招募:若您有电子显微学相关研究、技术、应用、经验等愿意以约稿形式共享,欢迎邮件投稿或沟通(邮箱:yanglz@instrument.com.cn)。本期将分享张承青老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的系列约稿经验分享,以下为系列之七,以飨读者。(本文经授权发布,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 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系列之七 谈谈电子显微镜的接地众所周知电器设备都需要安全接地保护。各种设备的外壳或外露金属部分,都要与大地直接连接,以保证在万一短路漏电时,还能够使外壳或外露金属部分的电压保持在人体能够容忍的范围内(我国现行规定安全电压为不超过24V),以确保人身安全。电子显微镜也不例外,同样需要安全接地保护,万一系统发生漏电时提供一个泄放回路,确保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不过另外还有一个特殊的地方就是,电子显微镜的地线同时还是电子显微镜内各个分系统(如探测器、信号处理放大、电子束控制等等)的共同“零电位”端,必须保持电压稳定在“零”。理论上地线端是一个电压为零的参照点,但是实际上,当地线回路上存在电流时(这个电流通常称为漏电流或接地电流,由各用电设备分别产生,其大小为各漏电电流的矢量和),在这个地线回路上的任何一个接地端都有接地电压存在(因为任何地线的接地电阻R尽管很小但不可能为零,根据欧姆定律V=IR,接地电压V在漏电电流I不为零的情况下不会为0),尽管这个接地电压很小以至于我们时常忽略它。但在电子显微镜系统里,这个接地电压使得“零电位”端的电压不能稳定在“零”,这样就会使得电子显微镜不能保持在最好的工作状态下。因为总漏电电流不可能为恒定值,所以接地电压的大小是无规则变化的。即便是一般认为小到微不足道的接地电压,对于经常需要把图像放大几万到一百多万倍的电子显微镜来说,所产生的影响也往往是不可忽视的。接地电压的变化,直接致使SEM模式的图像垂直边缘产生类似磁场和振动干扰的毛刺,严重时还会使图像抖动。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就是专门为电子显微镜设置一个单独的接地回路,我们称之为“独立地线(single earth loop)”。这样就排除了同一供电回路中其它用电设备的漏电流对电子显微镜的干扰。注意,必须从接地体到接地线到接地端子都是独立且不与任何导电体相连接的,这样才能保证该地线的完全独立。必须防止以下几种常见错误:1)没有埋设完全独立的接地体,只是单独布放一根地线联接到公共接地体;2)虽然有单独的接地体但是接地线或接地端子与公共地线或其它用电设备相联接;3)尽量不要接“等电位端子盒”,那玩意儿一般都是接公共地线或者与轻钢龙骨短接的;4)独立地线尽量不要两台或更多的电镜合用(有些有好几台电镜的用户,实在不情愿给每个电镜配一套独立地线啊);5)注意不可以利用现成地下金属导体做独立地线的接地体,像是大楼底梁阀板里的钢筋什么的,那都是公用的;也不要借用弱电系统的接地体,那些都不可靠;6)与电镜信号系统连接的设备(如波谱能谱计算机显示器等,它们的地线必须与公共地线分离,这点实践中经常被疏忽)。电子显微镜对独立地线的接地电阻要求实际不高,前些年某品牌要求是100欧姆以下即可。目前一般各家厂商都只是要求在1~10欧姆即可(小于0.1欧姆的地线成本急剧上升,并且有些土质环境很难做到)。地线制作一般有“深井式”和“浅坑式”两种(参见图一和图二)。注意无论那种方法,都要与地下任何金属物保持四米以上直线距离以防干扰。深井式制作说明(供参考):1.钻深孔:直径约50~100毫米,深度约为3~20米,达到到潮湿土层即可。2.接地体:铜管壁厚2毫米(铜棒亦可,多花些银子就是)直径约30毫米、长约0.5米,由接地线焊牢(三点以上)引出到电子显微镜附近。3.接地线:4~10平方毫米橡胶或塑料多股铜芯线。4.降阻剂:盐、小块木炭各约2~3公斤。5.施工工艺:将接地体吊放到孔的底部,准备一细长工具(钢筋、水管等),将逐渐放入的降阻剂由下而上地捣实,然后继续回填捣紧,特别注意在接地体周围一定要捣实捣紧,同时注意不要把接地线碰断。图一 深井式示意图浅坑式制作说明(供参考):1.挖浅坑:深度约为0.5~2米,达到潮湿土层即可。2.接地体:铜板约0.5×0.5米,厚度2~3毫米,由接地线焊牢(三点以上)引出到电子显微镜附近。3.接地线:4~10平方毫米橡胶或塑料多股铜芯线。4.降阻剂:盐、小块木炭各约2.5~5公斤。5.施工工艺:将铜板垂直放到坑的底部,周围先以降阻剂覆盖,并捣实捣紧,然后继续回填捣紧,注意不要把接地线碰断。 图二 浅坑式示意图 “深井式”适合地面难以开挖或地下水位很深的某些地方。比较而言,“浅坑式”是更为常见的做法。无论是“深井式”或是“浅坑式”,按照此工艺施工,接地电阻都可以达到4~10欧姆(单接地体)。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如果不便焊接的话,也可以钻孔用螺栓连接。注意必须用铜螺栓铜垫圈铜螺母,不要用哪怕是不锈钢的来代替。这不仅是防锈,还是防止产生化学电势、防止产生电腐蚀。特别需要注意,板型接地体或者条带型接地体必须垂直埋下及回填捣实,这很重要的哦!在土壤电阻很大的地方,为降低接地阻抗,还可以将两个以上的接地体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小型接地系统,此时各接地体间距0.3~0.5米即可(深井式可以使用同一钻孔)。经实测,一般一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可达4欧姆左右,两个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可达3欧姆左右,三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可达2欧姆左右,六到十个接地体接地电阻可达1欧姆以下(视土壤电阻率而定)。因为不会有“跨步电压”的危险,所以不需要参照防雷电格栅式地线网的做法。同时为减少附近地下其它导体的影响,这个小型接地系统也应尽量少占用地下面积。为防止意外短路,接地线进入室内后应直接与电子显微镜的接地线(或电子显微镜内部的地线汇流排)连接,而不要配置一般常见的地线盒或地线端子箱等,不要进入其它等电位端子箱或开关箱,不要与其它汇流排相连。道理很简单,说穿不值钱。不过因为地线属于地下隐蔽工程,做好后很难判断它的独立性究竟好不好。曾经多次碰到磁场好,振动噪声都没问题,电镜本身也是正常的,就是偏偏图像有毛刺,最后临时断开所有接地线毛刺就大为改善,问题所在很清楚了吧。还有市售UPS的接地制式,基本都是不符合单独接地要求的。UPS主机一般共有八个桩头、进出八根线,除两个接电池组外,另有相零地三进三出。要知道:进来的地线桩头在UPS主机内部是与输出的地线桩头完全相通的!UPS厂商工程师按照标准作业规范,把八个头八根线一个一个接好,开机、正常、走人。可是说好的独立地线呢?没啦,在UPS的鼎力相助下,和公共地线网连起来了。呜呜!怎么办?断开就是,两个都断开?显然不对。好,再问,(卖个关子)应该断开哪一个?临时断开地线时必须注意是断开所有的接地线,包括附属设备如能谱波谱拉伸台等等,还包括插在墙上电源插座的显示器,扒拉扒拉一堆呢。包括三个爪子的电源插头,可以拔的都拔掉。如果疏忽漏掉一个没有断开,后面都是做无用功。噢,不,算上误导,就是做负功,不如不做。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有时电镜会有循环冷却水箱、空压机、UPS等一大堆附属设备,这些设备也需要接地,但必须和电镜的独立地线分开(有些电镜厂商有明确说明,有些没有),可以使用另一个独立地线,也可以接入公共地线。真空泵由于是从电镜取电(其开启和停止由电镜端控制),一般出厂配置就是用三芯电缆(相、零、地)与电镜相连,曾有人画蛇添足,再给它外壳接个地(说是保险一些),这个地线很自然就接到等电位端子箱、接到公共地线去了。哦噢,独立地线又没有啦!有时图像不好,排查电镜自身原因后,地线就是最可疑的(磁场振动都可以测出来,地线的独立性没法测)。所以,提高对地线的认识,事先与用户(可能还有用户单位电务管理人员)有明确沟通,是很重要的。不幸也是最容易被疏忽的一个方面,唉。2020.11张承青作者简介作者张承青,退休前在某电镜公司工作多年,曾经做过约两千个(次)电镜环境调查、测试,参与多个电镜实验室设计及改造设计规划,在低频电磁环境改善和低频振动改善等方面有些体会,迄今仍在这些方面继续探索。附1:张承青系列约稿互动贴链接(点击留言,与张老师留言互动): 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7655934_1附2:张承青系列约稿发布回顾拟定主题发布时间文章链接序言 电镜实验室环境对电镜的影响2020年10月13日链接系列之一 电子显微镜实验室环境调查的必要性2020年10月15日链接系列之二 电镜实验室的电磁环境改善2020年10月20日链接系列之三 低 频 电 磁 屏 蔽 实 践2020年10月22日链接系列之四 主动式低频消磁系统2020年10月27日链接系列之五 几种改善电磁环境方法比较2020年10月29日链接系列之六 低频振动环境改善2020年11月3日链接系列之七 谈谈电子显微镜的接地2020年11月5日链接系列之八温度湿度和风速噪声2020年11月11日链接… … … … … … 附3:相关专家系列约稿安徽大学林中清扫描电镜系列约稿
  • 填补国内空白!质谱法用于硅材料测定最新国家标准现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计划《硅单晶中氮含量的测定 二次离子质谱法》(Test method for nitrogen content in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Secondary ion mass spectrometry method)正在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该国家标准计划由TC203(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3SC2(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材料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该文件的起草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六研究所,主要起草人为马农农、何友琴、陈潇、刘立娜、何烜坤。氮对于硅单晶的性能有着重要影响。在硅单晶生长过程中故意引入氮可以增加单晶生长过程中无缺陷区域的V/G允许值,增加在氢气和氩气中退火后有效区域的深度和体微缺陷的浓度,减小退火后晶体形成的颗粒(COP)的尺,以及增加在温度降低工艺下氧在衬底外延层的沉积量。传统的硅单晶的氮浓度测定方法包括的红外光谱法、电子核磁共振法、深能级透射光谱法和带电粒子活性分析法等。该文件规定了用二次离子质谱法(SIMS)对硅衬底单晶体材料中氮总浓度的测试方法,即用铯(Cs)一次离子束溅射参考样品,根据参考样品中氮的同位素种类,选择分析负二次离子14N28Si或者15N28Si,以确定氮在硅中的相对灵敏度因子(RSF)。 对测试样品的分析,用一次铯离子束以两种不同的速率对每个测试样品溅射,第二次溅射时通过减少束的扫描面积来改变溅射速率,因为测试面积固定不变,所以这种改变束的扫描面积的技术能够将氮的体浓度同仪器的背景氮浓度区分开来,即使测试硅片氮的体浓度比仪器的背景氮浓度低。 该方法适用于锑、砷、磷的掺杂浓度<0.2%(1×1020 cm-3)的单晶样品的测量,其中氮的浓度大于等于1×1014 cm-3。在测定硅衬底单晶体材料中氮总浓度的测定受到以下因素的干扰: 1.表面硅氧化物中的氮干扰氮体浓度的测试,可以通过预溅射予以消除。 2.从SIMS仪器样品室和固定装置上吸附到样品表面的氮干扰氮的测试。 3.当测试氮的时候采用质量数为42的14N28Si离子时,碳会以12C30Si形式引入干扰。 4.在样品架窗口范围内的样品表面必须平整,以保证每个样品移动到分析位置时,其表面与离子收集光学系统的倾斜度不变,否则测试的准确度和精度都有所降低。 5.测试准确度和精度随着样品表面粗糙度的增大而显著降低,可以通过对样品表面腐蚀抛光予以消除。 6.参考样品中氮的不均匀性会限制测试准确度。 7.参考样品中氮的标称浓度的偏差会导致SIMS测试结果的偏差。 8.硅衬底中800℃以上的热处理会导致氮的扩散,以至于氮的浓度在一定深度不是固定的,而这种测试方法的一个关键的假设就是到一定深度氮的浓度是固定不变的。9.硅衬底的热处理如果是在含氮的环境中进行,会从环境中引入大量的氮深入到硅晶体中。 10.仪器如果状态不够好(例如真空度不够),仪器背景会升高,可以通过烘烤仪器来改善真空度。 因此,对于二次离子质谱法测定硅衬底单晶体材料中氮总浓度对于仪器设备提出了如下要求:1.二次离子质谱仪应配备铯一次离子源、能检测负二次离子的电子倍增器、法拉第杯检测器。仪器分析室的真空度优于5×10-7Pa,质量分辨率优于300; 2.用于装载样品的样品架应使样品的分析面处于同一平面并垂直于引出电场(一般5000 V ±500 V);3.配备用于烘烤装载了样品的样品架的烘箱;4.使用触针式的表面轮廓仪校正参考样品浓度曲线的深度坐标。或者用其它类似设备来测试SIMS测试坑的深度。新的国家标准计划《硅单晶中氮含量的测定 二次离子质谱法》的制定,既是填补了国内硅单晶氮含量测定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白,也将有助于提高我国硅单晶的生产质量。现行国家标准中,硅单晶的相关国家标准共13个,相关标准的发布日期在2009-2018年间,实施日期在2010-2019年间。其中,标准名称提及仪器及测试方法的有3个,分析方法分别是低温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和光致发光测试方法。我国现行硅单晶国家标准一览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类别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GB/T 12964-2018硅单晶抛光片推标现行2018/9/172019/6/12GB/T 12965-2018硅单晶切割片和研磨片推标现行2018/9/172019/6/13GB/T 25076-2018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推标现行2018/9/172019/6/14GB/T 26071-2018太阳能电池用硅单晶片推标现行2018/9/172019/6/15GB/T 35306-2017硅单晶中碳、氧含量的测定 低温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推标现行2017/12/292018/7/16GB/T 12962-2015硅单晶推标现行2015/12/102017/1/17GB/T 13389-2014掺硼掺磷掺砷硅单晶电阻率与掺杂剂浓度换算规程推标现行2014/12/312015/9/18GB/T 29504-2013300mm 硅单晶推标现行2013/5/92014/2/19GB/T 29506-2013300mm 硅单晶抛光片推标现行2013/5/92014/2/110GB/T 29508-2013300mm 硅单晶切割片和磨削片推标现行2013/5/92014/2/111GB/T 26065-2010硅单晶抛光试验片规范推标现行2011/1/102011/10/112GB/T 24574-2009硅单晶中Ⅲ-Ⅴ族杂质的光致发光测试方法推标现行2009/10/302010/6/113GB/T 24581-2009低温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测量硅单晶中III、V族杂质含量的测试方法推标现行2009/10/302010/6/1相信在未来几年,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与仪器及分析测试紧密相关的半导体测定国家标准出台,这既能促进我国半导体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也将加速带动国内半导体相关仪器市场的蓬勃发展。硅单晶中氮含量的测定 二次离子质谱法.pdf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可按程序转为国家标准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的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2. 对标准样品作出规定新版《办法》对《标准化法》第二条的“标准样品”的用途做出了明确,标准样品和相关标准配合使用,用于测试、比对等活动。同时,明确标准样品的编号规则,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示例:GSB××—××××—F××—××××。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国市监标技规〔2021〕1号)中的编号规则保持了一致性。3. 明确制定国家标准的要求新版《办法》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标准立项评估、报批稿审核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严格要求标准制定周期,新版《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理原则,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4. 增加标准供给手段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标准的衔接,新版《办法》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新版《办法》指出,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5. 促进标准实施新版《办法》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宣贯和解释。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小结:从以上修订内容来看,此次修订符合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和疑点进行了明确,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办法》全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事业单位参编标准方式与作用一、参与条件企业受邀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起草的条件:(一)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二)企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三)企业产品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四)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求。二、参与形式(一)企业参与分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二)参与人员分类:编写人员(三)标准公开出版后的单位、人员排序原则:考虑对标准起草过程的参与程度。三、参与作用(一)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提升企业在政府、行业、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二)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原因!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或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更为甚者,参与企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三)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四)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遵守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壁垒的“利器”。(五)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是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一个参数的设定,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订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六)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七)企业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八)政府奖励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建设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1、政府奖励政府根据参与标准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2、政府鼓励(1)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2)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3)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九)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急剧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比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加强了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作为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订。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审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 国家标准委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食品相关标准51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此次复审标准清单中一共包含170项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仪器设备、工业制剂、车辆、环境、食品、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涵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药监局。食品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GB 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农业农村部3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4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7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8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9GB 19179-2003桑蚕原种农业农村部10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1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12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13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14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15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1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17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18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19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20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21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22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23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24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25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26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27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28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29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0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31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32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33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3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35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36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37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38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39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0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1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42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43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44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6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7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8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9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0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1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
  • 质检总局、国标委联合发布186项国家标准
    关于批准发布《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等186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3年7月19日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实施日期 1 GB 29550-2013 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 2014-05-01 2 GB 1523-2013 绵羊毛 GB 1523-1993 2014-05-06 3 GB/T 1653-2013 邻、对硝基氯苯 GB/T 1653-2006 2013-12-01 4 GB/T 1655-2013 硫化黑3B、4B、3BR、2RB(硫化黑BN、BRN、B2RN、RN) GB/T 1655-2006 2013-12-01 5 GB/T 2375-2013 直接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75-2003 2013-12-01 6 GB/T 2380-2013 媒介染料 染色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80-2003 2013-12-01 7 GB/T 2381-2013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不溶物质含量的测定 GB/T 2381-2006 2013-12-01 8 GB/T 2390-2013 染料 pH值的测定 GB/T 2390-2003 2013-12-01 9 GB/T 2394-2013 分散染料 色光和强度的测定 GB/T 2394-2006 2013-12-01 10 GB/T 2405-2013 蒽醌 GB/T 2405-2006 2013-12-01 11 GB/T 2794-2013 胶粘剂粘度的测定 单圆筒旋转粘度计法 GB/T 2794-1995 2013-12-01 12 GB/T 2893.1-201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T 2893.1-2004 2013-11-30 13 GB/T 2893.4-2013 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4部分:安全标志材料的色度属性和光度属性 2013-11-30 14 GB/T 3217-2013 永磁(硬磁)材料 磁性试验方法 GB/T 3217-1992 2013-12-02 15 GB/T 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1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GB/T 3859.1-1993 2013-12-02 16 GB/T 3859.2-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2部分:应用导则 GB/T 3859.2-1993 2013-12-02 17 GB/T 3859.3-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1-3部分:变压器和电抗器 GB/T 3859.3-1993 2013-12-02 18 GB/T 4011-2013 1.2/4.4mm 同轴综合通信电缆 GB/T 4011-1983 2013-12-02 19 GB/T 4012-2013 2.6/9.5mm 同轴综合通信电缆 GB/T 4012-1983 2013-12-02 20 GB/T 4497.2-2013 橡胶 全硫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过氧化钠熔融法 GB/T 13250-1991 2013-12-01 21 GB/T 5013.8-201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8部分:特软电线 GB/T 5013.8-2006 2013-12-02 22 GB/T 7404.1-2013 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电力机车、地铁车辆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7404.1-2000 2013-12-02 23 GB/T 7404.2-2013 轨道交通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2部分:内燃机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GB/T 7404.2-2000 2013-12-02 24 GB/T 8923.4-20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4部分:与高压水喷射处理有关的初始表面状态、处理等级和闪锈等级 2013-12-01 25 GB/T 9573-2013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软管尺寸和软管组合件长度测量方法 GB/T 9573-2003 2013-12-01 26 GB/T 9575-2013 橡胶和塑料软管 软管规格和最大最小内径及切割长度公差 GB/T 9575-2003 2013-12-01 27 GB/T 9576-2013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选择、贮存、使用和维护指南 GB/T 9576-2001 2013-12-01 28 GB/T 9746-2013 航空轮胎系列 GB/T 9746-2004 2014-03-01 29 GB/T 9833.1-2013 紧压茶 第1部分:花砖茶 GB/T 9833.1-2002 2013-12-06 30 GB/T 9833.2-2013 紧压茶 第2部分:黑砖茶 GB/T 9833.2-2002 2013-12-06 31 GB/T 9833.3-2013 紧压茶 第3部分:茯砖茶 GB/T 9833.3-2002 2013-12-06 32 GB/T 9833.4-2013 紧压茶 第4部分:康砖茶 GB/T 9833.4-2002 2013-12-06 33 GB/T 9833.5-2013 紧压茶 第5部分:沱茶 GB/T 9833.5-2002 2013-12-06 34 GB/T 9833.6-2013 紧压茶 第6部分:紧茶 GB/T 9833.6-2002 2013-12-06 35 GB/T 9833.7-2013 紧压茶 第7部分:金尖茶 GB/T 9833.7-2002 2013-12-06 36 GB/T 9833.8-2013 紧压茶 第8部分:米砖茶 GB/T 9833.8-2002 2013-12-06 37 GB/T 9833.9-2013 紧压茶 第9部分:青砖茶 GB/T 9833.9-2002 2013-12-06 38 GB/T 10067.31-2013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31部分:中频无心感应炉 2013-12-02 39 GB/T 10067.32-2013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32部分:电压型变频多台中频无心感应炉戔塗装置 2013-12-02 40 GB/T 10067.41-2013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1部分:网带式电阻加热机组 2013-12-02 41 GB/T 10067.42-2013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2部分:推送式电阻加热机组 2013-12-02 42 GB/T 10546-2013 在 2.5MPa及以下压力下输送液态或气态液化石油气(LPG)和天然气的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 GB/T 10546-2003 2013-12-01 43 GB/T 11407-2013 硫化促进剂2 巯基苯骈噻唑(MBT) GB/T 11407-2003 2013-12-01 44 GB/T 11408-2013 硫化促进剂 二硫化二苯骈噻唑(MBTS) GB/T 11408-2003 2013-12-01 45 GB 11946-2013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 GB 11946-2001 2014-05-01 46 GB/T 13288.4-20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喷射清理后的钢材表面粗糙度特性 第4部分:ISO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的校准和表面粗糙度的测定方法 触针法 2013-12-01 47 GB/T 13422-2013 半导体变流器 电气试验方法 GB/T 13422-1992 2013-12-02 48 GB/T 13646-2013 橡胶 结合苯乙烯含量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GB/T 13646-1992 2013-12-01 49 GB/T 13849.1-2013 聚烯烃绝缘聚烯烃护套市内通信电缆 第1部分:总则 GB/T 13849.1-1993 2013-12-02 50 GB/T 14598.127-201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127部分:过/欠电压保护功能要求 2013-12-02 51 GB 14711-2013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 14711-2006 2013-12-02 52 GB/T 15244-2013 微束分析 硅酸盐玻璃的定量分析 波谱法及能谱法 GB/T 15244-2002 2014-03-01 53 GB/T 15336-2013 邻苯二甲酸酐 GB/T 15336-2006 2013-12-01 54 GB/T 16472-2013 乘客及货物类型、包装类型和包装材料类型代码 GB/T 16472-1996 2013-11-30 55 GB/T 16591-2013 输送无水氨用橡胶软管及软管组合件 规范 GB/T 16591-1996 2013-12-01 56 GB/T 16902.3-2013 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3部分:应用导则 2013-11-30 57 GB/T 16903.2-201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2部分:理解度测试方法 GB/T 16903.2-2008 2013-11-30 58 GB/T 16903.3-201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3部分:感知性测试方法 2013-11-30 59 GB/T 17320-2013 小麦品种品质分类 GB/T 17320-1998 2013-12-06 60 GB/T 17361-2013 微束分析 沉积岩中自生粘土矿物鉴定 扫描电子显微镜及能谱仪方法 GB/T 17361-1998 2014-03-01 61 GB/T 17625.7-2013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75A且有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2013-12-02 62 GB 18267-2013 山羊绒 GB 18267-2000 2014-05-09 63 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 GB/T 18287-2000 2013-09-15 64 GB/T 18403.2-2013 气体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2部分:气体中氧(采用高温电化学传感器) 2013-12-15 65 GB/T 18403.6-2013 气体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6部分:光度分析器 2013-12-15 66 GB/T 18423-2013 橡胶和塑料软管及非增强软管 液体壁透性测定 GB/T 18423-2001 2013-12-01 67 GB/T 18907-2013 微束分析 分析电子显微术 透射电镜选区电子衍射分析方法 GB/T 18907-2002 2014-03-01 68 GB/T 19264.2-2013 电气用压纸板和薄纸板 第2部分:试验方法 2013-12-02 69 GB/T 19264.3-2013 电气用压纸板和薄纸板 第3部分:压纸板 GB/T 19264.3-2003 2013-12-02 70 GB/T 19501-2013 微束分析 电子背散射衍射分析方法通则 GB/T 19501-2004 2014-03-01 71 GB/T 20245.2-2013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2部分:pH值 2013-12-15 72 GB/T 20245.3-2013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3部分:电解质电导率 2013-12-15 73 GB/T 20245.4-2013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4部分:采用覆膜电流式传感器测量水中溶解氧 2013-12-15 74 GB/T 20245.5-2013 电化学分析器性能表示 第5部分:氧化还原电位 2013-12-15 75 GB/T 20501.1-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2013-11-30 76 GB/T 20501.2-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2部分:位置标志 部分代替: GB/T 20501.2-2006 GB/T 20501.1-2006, 2013-11-30 77 GB/T 20501.6-201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6部分:导向标志 部分代替: GB/T 20501.2-2006 GB/T 20501.1-2006, 2013-11-30 78 GB/T 20629.2-2013 电气用非纤维素纸 第2部分:试验方法 2013-12-02 79 GB/T 20965-2013 控制网络HBES技术规范 住宅和楼宇控制系统 GB/Z 20965-2007 2013-12-15 80 GB/T 21419-2013 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及其组合的安全 电磁兼容(EMC)要求 GB/T 21419-2008 2013-12-02 81 GB/Z 23751.3-2013 微型燃料电池发电系统 第3部分:燃料容器互换性 2013-12-02 82 GB/T 29493.6-2013 纺织染整助剂中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6部分:聚氨酯预聚物中异氰酸酯基含量的测定 2013-12-01 83 GB/T 29493.7-2013 纺织染整助剂中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7部分:聚氨酯涂层整理剂中二异氰酸酯单体的测定 2013-12-01 84 GB/T 29493.8-2013 纺织染整助剂中有害物质的测定 第8部分:聚丙烯酸酯类产品中残留单体的测定 2013-12-01 85 GB/Z 29496.1-2013 控制与通信网络CC-Link Safety 规范 第1部分:概述/协议 2013-12-15 86 GB/Z 29496.2-2013 控制与通信网络CC-Link Safety 规范 第2部分:行规 2013-12-15 87 GB/Z 29496.3-2013 控制与通信网络CC-Link Safety 规范 第3部分:实现 2013-12-15 88 GB/T 29530-2013 平开门和旋转门 抗静扭曲性能的测定 2014-03-01 89 GB 29551-2013 建筑用太阳能光伏夹层玻璃 2014-05-01 90 GB/T 29552-2013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桥板 2014-03-01 91 GB/T 29553-2013 风力发电复合材料整流罩 2014-03-01 92 GB/T 29554-2013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2014-03-01 93 GB/T 29555-2013 门的启闭力试验方法 2014-03-01 94 GB/T 29556-2013 表面化学分析 俄歇电子能谱和X射线光电子能谱 横向分辨率、分析面积和分析器所能检测到的样品面积的测定 2014-03-01 95 GB/T 29557-2013 表面化学分析 深度剖析 溅射深度测量 2014-03-01 96 GB/T 29558-2013 表面化学分析 俄歇电子能谱 强度标的重复性和一致性 2014-03-01 97 GB/T 29559-2013 表面化学分析 辉光放电原子发射光谱 锌和/或铝基合金镀层的分析 2014-03-01 98 GB/T 29560-2013 门座起重机 2014-01-01 99 GB/T 29561-2013 港口固定式起重机 2014-01-01 100 GB/T 29562.1-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动机能效测试方法 第1部分:YZP系列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动机 2014-01-01 101 GB/T 29562.2-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动机能效测试方法 第2部分:YZR/YZ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 2014-01-01 102 GB/T 29562.3-2013 起重机械用电动机能效测试方法 第3部分:锥形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 2014-01-01 103 GB/T 29563-2013 木材保护管理规范 2013-07-01 104 GB/T 29564-2013 苔干 2013-12-06 105 GB/T 29565-2013 瓜蒌籽 2013-12-06 106 GB/T 29566-2013 蚊类对杀虫剂抗药性的生物学测定方法 2013-12-06 107 GB/T 29567-2013 蝇类对杀虫剂抗药性的生物学测定方法 微量点滴法 2013-12-06 108 GB/T 29568-2013 农产品追溯要求 水产品 2013-12-06 109 GB/T 29569-2013 桑蚕原种产地环境要求 2013-12-06 110 GB/T 29570-2013 橡胶树叶片营养诊断技术规程 2013-12-06 111 GB/T 29571-2013 桑蚕天然彩色茧 2013-12-06 112 GB/T 29572-2013 桑椹(桑果) 2013-12-06 113 GB/T 29573-2013 热带亚热带桑树栽培管理技术规程 2013-12-06 114 GB/T 29574-2013 大阿米芹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15 GB/T 29575-2013 法国野燕麦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16 GB/T 29576-2013 非洲大蜗牛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17 GB/T 29577-2013 腐烂茎线虫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18 GB/T 29578-2013 甘蔗白色条纹病菌的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19 GB/T 29579-2013 红棕象甲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0 GB/T 29580-2013 时间法集中空调分户计量装置 2014-03-01 121 GB/T 29581-2013 胡椒叶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2 GB/T 29582-2013 花生矮化病毒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3 GB/T 29583-2013 黄顶菊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4 GB/T 29584-2013 黄瓜黑星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5 GB/T 29585-2013 剪股颖粒线虫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6 GB/T 29586-2013 苹果绵蚜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7 GB/T 29587-2013 松疱锈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8 GB/T 29588-2013 松针褐斑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29 GB/T 29589-2013 香菜腐烂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2013-12-06 130 GB/T 29591-2013 湿地松松香 2013-12-09 131 GB/T 29592-2013 建筑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及醛类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方法 2013-12-01 132 GB/T 29593-2013 表面保护用牛皮纸胶粘带 2013-12-01 133 GB/T 29594-2013 可再分散性乳胶粉 2013-12-01 134 GB/T 29595-2013 地面用光伏组件密封材料 硅橡胶密封剂 2013-12-01 135 GB/T 29596-2013 压敏胶粘制品分类 2013-12-01 136 GB/T 29597-2013 反应染料 耐碱稳定性的测定 2013-12-01 137 GB/T 29598-2013 荧光增白剂中三嗪类杂质的限量与测定 2013-12-01 138 GB/T 29599-2013 纺织染整助剂 化学需氧量(COD)的测定 2013-12-01 139 GB/T 29601-2013 不锈钢器皿 2014-02-01 140 GB/T 29602-2013 固体饮料 2014-02-01 141 GB/T 29603-2013 镀锡或镀铬薄钢板全开式易开盖 2014-02-01 142 GB/T 29604-2013 感官分析 建立感官特性参比样的一般导则 2013-12-31 143 GB/T 29605-2013 感官分析 食品感官质量控制导则 2013-12-01 144 GB/T 29606-2013 不锈钢真空杯 2014-02-01 145 GB/T 29607-2013 橡胶制品 镉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2013-12-01 146 GB/T 29608-2013 橡胶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测定 2013-12-01 147 GB/T 29609-2013 橡胶 苯酚和双酚A的测定 2013-12-01 148 GB/T 29610-2013 橡胶制品 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3-12-01 149 GB/T 29611-2013 生橡胶 玻璃化转变温度的测定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 2013-12-01 150 GB/T 29612-2013 炭黑中镉、铅、汞含量的测定 2013-12-01 151 GB/T 29613.1-2013 橡胶 裂解气相色谱分析法 第1部分:聚合物(单一及并用)的鉴定 2013-12-01 152 GB/T 29614-2013 硫化橡胶中多环芳烃含量的测定 2013-12-01 153 GB/T 29615-2013 汽车液压制动系统用橡胶护罩 2013-12-01 154 GB/T 29616-2013 热塑性弹性体 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3-12-01 155 GB/T 29617-2013 数字密度计测定液体密度、相对密度和API比重的试验方法 2013-12-15 156 GB/T 29618.1-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1部分:概述和导则 2013-12-15 157 GB/T 29618.2-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2部分:概念和详细描述 2013-12-15 158 GB/T 29618.41-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41部分:对象模型行规集成-通用对象模型 2013-12-15 159 GB/T 29618.315-2013 现场设备工具(FDT)接口规范 第315部分:通信行规集成 MODBUS现场总线规范 2013-12-15 160 GB/Z 29619.1-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INTERBUS规范 第1部分:概述 2013-12-15 161 GB/Z 29619.2-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 INTERBUS规范 第2部分:物理层规范和服务定义 2013-12-15 162 GB/Z 29619.3-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INTERBUS规范 第3部分:数据链路服务定义 2013-12-15 163 GB/Z 29619.4-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INTERBUS规范 第4部分:数据链路协议规范 2013-12-15 164 GB/Z 29619.5-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INTERBUS规范 第5部分:应用层服务的定义 2013-12-15 165 GB/Z 29619.6-2013 测量和控制数字数据通信 工业控制系统用现场总线 类型8::INTERBUS规范 第6部分:应用层协议规范 2013-12-15 166 GB/T 29621-2013 危险货物国际运输单证规范 2013-11-30 167 GB/T 29622-2013 电子商务信用 卖方交易信用信息披露规范 2013-11-30 168 GB/T 29623-2013 贸易与运输状态代码 2013-11-30 169 GB/T 29624-2013 国际贸易托运单样式 2013-11-30 170 GB/T 29625-2013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动物符号 2013-11-30 171 GB/Z 29626-2013 汽轮发电机状态在线监测系统应用导则 2013-12-02 172 GB/T 29627.1-2013 电气用聚芳酰胺纤维纸板 第1部分:定义、名称及一般要求 2013-12-02 173 GB/T 29627.2-2013 电气用聚芳酰胺纤维纸板 第2部分:试验方法 2013-12-02 174 GB/T 29628-2013 永磁(硬磁)脉冲测量方法指南 2013-12-02 175 GB/T 29629-2013 静止无功补偿装置水冷却设备 2013-12-02 176 GB/Z 29630-2013 静止无功补偿装置 系统设计和应用导则 2013-12-02 177 GB/T 29631-2013 额定电压1.8/3 kV及以下风力发电用耐扭曲软电缆 2013-12-02 178 GB/T 29632-2013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 2013-10-01 179 GB/T 29633.1-2013 南极地名 第1部分:通名 2013-11-01 180 GB/T 29633.2-2013 南极地名 第2部分:分类与代码 2013-11-01 181 GB/T 29634-2013 电动轮椅车用永磁直流齿轮减速电动机构通用技术条件 2013-11-01 182 GB/T 29635-2013 疑似毒品中海洛因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2013-11-01 183 GB/T 29636-2013 疑似毒品中甲基苯丙胺的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和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2013-11-01 184 GB/T 29637-2013 疑似毒品中氯胺酮的气相色谱、气相色谱-质谱检验方法 2013-11-01 185 GB/Z 29638-2013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功能安全概念及GB/T 20438系列概况 2013-12-15 186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2013-10-01  备注: GB/T 20501.1-2006、GB/T 20501.2-2006已全部被代替完。
  • 《食用变性淀粉》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举行第一次会议
    《食用变性淀粉》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7月30日在上海举行。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与配料协会、江南大学、内蒙古奈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罗盖特、杭州普罗星淀粉有限公司、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无锡金陵塔淀粉有限公司、佛山华昊华丰淀粉有限公司等单位的2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听取了国家标准《食用变性淀粉》的立项过程和“工作组讨论稿”的编写过程,并就《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进行讨论。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整体框架基本合理,制定依据充分、技术资料齐全,编写体例符合GB/T 1.1-2000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也能体现当今食用变性淀粉实际的生产情况。与会代表对《食用变性淀粉》“工作组讨论稿”的意见归纳起来有:   1.《食用变性淀粉》标准“工作组讨论稿”中术语的表述应与GB/T12104《淀粉术语》国家标准的描述保持一致   2.感官指标描述部分的用语尚需完善   3.在理化指标部分建议增加“白度”、“斑点”、“细度”、“灰分”四项指标,“二氧化硫”的限量应与相关安全标准中的限值保持一致。   4.应将标准“工作组讨论稿”4.4表中的“变性方法”和“品种名称”两项合并 将 “使用限量”项删除 “工艺过程要求”项应根据“卫生部公告2010年12号”进行调整 将“成品技术指标”改为“限定指标”,其中涉及安全的定量指标限定也应遵循“卫生部公告2010年12号”中的规定。   起草人将根据上述意见尽快将“工作组讨论稿”进行修改,再次返回给相关专家,予以确认后形成“征求意见稿”,正式书面公开征询意见和网上公示征求意见。
  • 关于征集《智能实验室 信息管理系统 功能要求》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专家的通知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8年6月14日发布了关于征集《智能实验室 信息管理系统 & nbsp 功能要求》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专家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strong /p p 各位专家: br/ /p p   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IMS)基于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实现系统与设备间的协调一致,以及对实验室安防、环境、资源等多方面统一控制,将实验室人、机、料、法、环等核心要素相互衔接并有机协作,促进实验室运行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p p   鉴于行业的强烈需求,全国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开展国家标准《智能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要求》(国家标准计划编号20180717-T-604)的起草工作,现征集标准起草工作专家组成员,欢迎在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专家积极参加。 /p p   请拟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组的专家,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盖章后的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寄回标委会秘书处,或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秘书处。 /p p br/ /p p 联系人: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王成城 /p p 地址:北京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邮编:100055 /p p 电话:010-63461918 传真:010-63490489 /p p Email:18511696673@163.com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6/ueattachment/91439beb-d238-4bcb-aa93-7459e31ddbf1.pdf" 附件:通知全文及专家报名表 /a /p
  • 《拉曼光谱仪》国家标准工作组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
    p   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国家标准《拉曼光谱仪》审定会在福州召开了工作组一次会议,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技术委员会(SAC/TC124/SC6)秘书长马雅娟,该项目负责单位福建省计量院、参与起草单位厦门大学等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高校、研究院、检验检疫、生产企业等单位的20余名代表参会。 /p p   此次国家标准工作组会议旨在对由福建省计量院起草的《拉曼光谱仪》国家标准(讨论稿)进行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下阶段该国家标准(讨论稿)将根据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450px height: 338px " title=" "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6/insimg/59e0230c-1fdd-47da-a887-d2578e636ac0.jpg" width=" 450" height=" 338"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与会专家合影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p
  • 重磅!《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全文公布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下达修订计划或已提出修订项目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部技术要求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对于实施超过10年的标准,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一)第一阶段:标准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对于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应同时形成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如组织起草部门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修订项目立项申请报送到国家标准委,则无需提交复审报告,该标准复审结论默认为“修订”。对于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应明确废止过渡期和充分合理的废止理由。(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项标准的复审信息、复审结论报送公文和复审报告,同步填报修订项目信息、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国家标准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根据组织起草部门同步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立项。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并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标准文本的封皮上标示复审时间和结论。五、有关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标准复审工作,按时提交标准复审结论,同步提交复审结论为“修订”的项目立项申请,应及时开展标准修订工作。联系人:庞晖、付允联系方式:010-82262843/2616邮箱:pangh@ncse.ac.cn附件: 1. 2024年待复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docx 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docx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docx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 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食用盐》等17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等17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附件.docx)。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6月14日食品相关标准列表如下: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T 5461-2016 食用盐 GB 5461-2000 2017-1-1 2 GB/T 7652-2016 八角 GB/T 7652-2006 2017-1-1 3 GB/T 14456.3-2016 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 2017-1-1 4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2017-1-1 5 GB/T 14456.5-2016 绿茶 第5部分:眉茶 2017-1-1 6 GB/T 14456.6-2016 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 2017-1-1 7 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法 GB/T 17776-1999 2017-1-1 8 GB/T 32470-2016 生活饮用水臭味物质 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检验方法 2016-11-1 9 GB/T 32687-2016 氨基酸产品分类导则 2017-1-1 10 GB/T 32689-2016 发酵法氨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1 GB/T 32690-2016 发酵法有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2 GB/T 32712-2016 条斑紫菜 种藻 2017-1-1 13 GB/T 32713-2016 刀鲚人工繁育技术规范 2017-1-1 14 GB/T 32714-2016 冬枣 2016-10-1 15 GB/T 32717-2016 番木瓜长尾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2017-1-1 16 GB/T 32719.1-2016 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2017-1-1 17 GB/T 32719.2-2016 黑茶 第2部分:花卷茶 2017-1-1 18 GB/T 32719.3-2016 黑茶 第3部分:湘尖茶 2017-1-1 19 GB/T 32719.4-2016 黑茶 第4部分:六堡茶 2017-1-1 20 GB/T 32727-2016 肉豆蔻 2017-1-1 21 GB/T 32728-2016 刺柏果 2017-1-1 22 GB/T 32729-2016 干鼠尾草 2017-1-1 23 GB/T 32730-2016 芥末籽 2017-1-1 24 GB/T 32731-2016 辣椒粉 显微镜检查法 2017-1-1 25 GB/T 32732-2016 香草 试验方法 2017-1-1 26 GB/T 32733-2016 香草 2017-1-1 27 GB/T 32734-2016 葫芦巴 2017-1-1 28 GB/T 32735-2016 干百里香 2017-1-1 29 GB/T 32736-2016 干薄荷 2017-1-1 30 GB/T 32742-2016 眉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1 GB/T 32743-2016 白茶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2 GB/T 32744-2016 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2017-1-1 33 GB/T 32750-2016 茶花鸡 2017-1-1 34 GB/T 32751-2016 林甸鸡 2017-1-1 35 GB/T 32755-2016 大黄鱼 2017-1-1 36 GB/T 32756-2016 刺参 亲参和苗种 2017-1-1 37 GB/T 32757-2016 贝类染色体组型分析 2017-1-1 38 GB/T 32758-2016 海水鱼类鱼卵、苗种计数方法 2017-1-1 39 GB/T 32759-2016 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 2017-1-1 40 GB/T 32760-2016 反刍动物甲烷排放量的测定 六氟化硫示踪—气相色谱法 2017-1-141 GB/T 32761-2016 溧阳鸡 2017-1-1 42 GB/T 32762-2016 鹿苑鸡 2017-1-1 43 GB/T 32763-2016 藏猪 2017-1-1 44 GB/T 32764-2016 边鸡 2017-1-1 45 GB/T 32765-2016 渤海黑牛 2017-1-1 46 GB/T 32779-2016 超级杂交稻制种气候风险等级 2017-1-1 47 GB/T 32780-2016 哲罗鱼 2017-1-1 48 GB/T 32781-2016 中华鲟 2017-1-1 49 GB/T 32782-2016 冰淇淋和冷冻甜食品中的脂肪测定 哥特里-罗紫法 2017-1-1 50 GB/T 32783-2016 蓝莓酒 2016-10-1
  • 国家标准委发布315项国家标准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今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将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建立信任”,国家标准委将中国主题确定为“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世界互联互通”。2016年10月13日,在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涉及现代农业、健康安全、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  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建立了统一的高标准农田评价尺度和方法,为督查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科学指导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田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 燃油消耗量指标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可有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机能源消耗。  在保障健康安全惠及民生方面,《木质地板饰面层中铅、镉、铬、汞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大气候箱法》提供了科学先进、与国际接轨的检测方法,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驾护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项国家标准着眼老年人在家庭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有效完善了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水定额》4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化纤、丝绸等行业20%的用水效率,该系列标准加上之前陆续发布的电力、钢铁、石油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发酵和有色金属等19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初步建立了我国用水定额管理标准体系。《制冷剂用氟代烯烃》4项国家标准将有利于推动淘汰传统制冷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新修订的《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着眼于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升了产品消防安全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了我国作为世界铝塑复合板第一生产大国的地位。  在支撑网络安全方面,《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规定了工业网络安全的检测、评估、防护和管理等要求,为工控行业的系统设计方、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及评估认证机构等提供了一致、可信的安全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业控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技术的安全屏障,有力助推了网络强国建设。  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和《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对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提高百姓出行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将发挥支撑作用。《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可提高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发生。《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应对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今后,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做好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10月13日
  • 8项仪器相关国家标准即将宣贯
    p   分析测试仪器国家标准是仪器性能测试的重要依据,为帮助相关技术机构、检验机构及相关行业及时了解相关标准的修订情况,准确把握相关分析仪器国家标准的核心内涵和技术要求,提升行业合规能力和水平,SAC/TC481定于2018年11月15日在北京召开“分析仪器性能测定术语”等8项国家标准宣贯会。 /p p   即将宣贯的八项标准涉及了多项仪器检测方法和仪器性能测定方法:仪器检测方法包括多接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法等;仪器性能测定方法包括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单四极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四极质谱仪、十八烷基键合相高效液相色谱柱、四极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类别。详细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微信截图_20181101103259.jpg" alt=" 微信截图_20181101103259.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1/uepic/96a23d46-f223-4763-bdc5-e91663ce68b5.jpg" / /p p   举办单位:全国仪器分析测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1) /p p   宣贯教师:标准制订人 /p p   培训时间及地点: /p p   时间:2018年11月15日全天会议 /p p   地点:北京外国专家大厦一层会议室 /p p   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华严北里8号院 电话:010-82858888 /p p   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img style=" 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title=" 2018年TC481 分析仪器 国家标准宣贯会(2).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2px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1/attachment/15874912-878c-4dd6-8693-f8722af2e616.pdf" 2018年TC481 分析仪器 国家标准宣贯会.pdf /a /p
  • 全国工具酶标准化工作组发布国家标准《葡萄糖氧化酶活性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葡萄糖氧化酶活性检测方法》由 SWG11(全国工具酶标准化工作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拟实施日期:发布即实施。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南生科技有限公司 、夏禾(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夏禾(深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宁夏夏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廊坊诺道中科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天津博菲德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进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 、武汉瀚海新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拓华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黄发灿 、郑登忠 、郑恬烨 、沈涛 、张志刚 。附件:国家标准《葡萄糖氧化酶活性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国家标准《葡萄糖氧化酶活性检测方法》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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