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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不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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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方法不按标准相关的资讯

  • 三部门:加强这一领域检测方法标准研制
    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关部署,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就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科技创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系统谋划、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地区、各主体积极性,统筹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规划,分年度分重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协调统一。立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促进畜禽粪肥还田、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督评价等各方面标准有效对接,推动温室气体管控等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坚持守正创新。传承我国农耕文明种养结合思想精华,借鉴发达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经验,面向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综合考虑现阶段种养业发展现状,优先制修订并推动实施一批对生产发展和污染防治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标准。突出由治转用。以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加紧编制、完善有关急需标准,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和安全利用,着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推动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安全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左右,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配套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助力土壤地力改善、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减排、固碳、肥地、增效的综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现实需求,构建逻辑清晰、层级合理、内容科学的标准体系框架。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综合通用、无害化处理、粪肥利用、气体管控、检测方法5个子体系。第二层级在第一层级的基础上,包括3个综合通用要素、4个无害化处理要素、3个粪肥利用要素、2个气体管控要素、3个检测方法要素。第三层级在第二层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二)系统推进标准制修订整体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中各项标准的协调配套,实现主要指标数值、核心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组织制定通用性强、实践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补齐温室气体减排和臭气管控等标准制修订短板。各地立足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技术要求和管控指标。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关键技术指标高于优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框架,完善现行标准体系,主要制修订标准如下:1.综合通用标准。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通则,抓紧编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核算方法,开展畜禽养殖温室气体管理术语、畜禽粪便产生量和特性标准编制。2.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快制修订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规范系列标准,推进畜禽固体粪污和液体粪污处理的操作技术标准制定,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制定。3.粪肥利用标准。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还田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制定畜禽粪肥安全评价方法,研究完善畜禽粪肥还田承载力测算相关标准,完善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固体粪肥、液体粪肥还田的操作技术标准制修订,分畜种、作物和地力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研制。4.气体管控标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温室气体减排和氨等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制定,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畜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报告指南等方面的核算审核标准。5.检测方法标准。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肥)主要成分及畜禽养殖温室气体排放测定方法系列标准制定。(四)强化标准实施推广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和标准意识,在生产活动中将标准作为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还田利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畜禽粪肥还田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推动在行业信息发布平台中增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发布模块,依托各级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宣贯,将标准体系纳入相关培训内容,推介一批标准化典型案例,打造畜禽粪污标准化处理利用标杆,加强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标准应用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制修订。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要加强整体谋划和工作指导,衔接标准制修订计划。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切实做好标准衔接。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发挥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吸纳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专家参与,协同推进标准研究与制修订。(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纳入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要充分发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京津冀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主动按标准改造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装备,按标准有效处理畜禽粪污,科学利用畜禽粪肥。各级畜牧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跟踪研究,及时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畜禽粪肥施用效果监测评价,逐步积累第一手数据,探索构建基础数据库,对标准重要参数和指标等进行验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鼓励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监测和畜禽粪肥施用定位监测,研究确定不同畜种、不同区域、不同工艺的处理时间,研究确定不同气候、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畜禽粪肥施用量,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制定相关成套设施装备建设规范、畜禽养殖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集成组装关键技术、工艺和设施装备。探索建立标准评价制度,定期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质量。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2023年8月4日
  • 太阳镜检测方法国际标准采纳中国意见
    太阳镜检测方法国际标准采纳中国意见 可为全国质检机构和企业节约检测设备购置费数亿元 7月21日,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委会接到来自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太阳镜测量方法标准工作组的电子邮件,内容是该工作组已将我国提出的测量方法写入ISO太阳镜检测方法国际标准中。 据眼面部防护分委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王莉茹介绍,今年5月底召开的ISO眼面部防护分技术委员会2010年年会的一个主要议题,是对太阳镜检测方法国际标准委员会稿的投票结果进行讨论,一旦讨论通过,这项标准将成为国际标准草案,而从国际标准草案到正式的国际标准就只有程序性的工作了。由来自国内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13名专家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在这次会议上再次提出我国观点,经过反复激烈的讨论,会议最终同意将焦度计作为测量方法写入太阳镜检测方法国际标准中。 据了解,我国是太阳镜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大国,占世界太阳镜总产量的40%,年出口额为6~7亿美元,而焦度计是国内企业和质监系统用来检测眼镜片和太阳镜光度的主要设备。现行ISO焦度计标准就是由王莉茹作为ISO标准工作组召集人组织修订的。全国除台湾以外的所有省、市质监部门都开展了眼镜质量检测工作,省会所在城市至少有两家配备两台或两台以上焦度计的眼镜产品质检机构,其他城市及发达地区大部分县级市至少有配备一台焦度计的检测机构。大的眼镜生产企业有的甚至配备10多台焦度计。目前,一台焦度计的售价最高为3万元,而由欧洲制造、并写入国际标准的望远镜法测量装置售价至少15万元。按原国际标准规定,太阳镜的测量方法只推荐望远镜法,而不使用焦度计。如果这样,全国质监部门、太阳镜生产企业都不得不再重新购买新的检测设备以满足国际标准的要求,这将给中国市场造成至少几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而国外设备制造商则可以因此赚取巨大利润。另外一个隐忧是,假如太阳镜的测量方法只推荐望远镜法,国产太阳镜在出口欧美时将再次遭遇技术壁垒。 按照年会达成的意见,这项标准将于今年年底成为国际标准草案。由于承办本次会议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全国个体防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面部防护分委会,充分而详尽地阐述了将焦度计作为测量方法写入国际标准的理由,得到来自11个国家40余名代表的认可。按ISO的惯例,目前太阳镜测量方法国际标准的委员会稿成为国际标准草案已成定局。另外,本次年会还采纳了中国、澳大利亚等成员国提出的应对防护镜散射光的概念及检测方法保持统一的意见和建议。
  • 防水性能检测标准和方法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专业生产(供应)销售织物防水性能测试系列产品,公司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团队,凭着经营织物防水性能测试仪器系列多年经验,熟悉产品的各项技术支持,供货周期短,价格最优,欢迎来电咨询!1. 防水性能测试标准  纺织品防水性能检测也称抗水性检测,主要分为抗水渗透性(静水压)检测、表面拒水性(喷淋)检测和淋雨测试,国内外常用的检测方法见下表1:表1 国内外主要检测标准   上表中的国家标准和日本JIS方法体系的技术方法基本上等效采用ISO,而AATCC方法检测方法与ISO 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AATCC的静水压检测只要求至少有3个样品,而喷淋检测的评级采用打分制且可评中间级别 而淋雨检测使用不同的淋雨仪且只衡量吸水纸的质量变化。2. 防水性能测试方法2.1 静水压(ISO 811-1981)2.1.1 应用范围及原理  静水压检测适用于测定紧密织物(如帆布、油布、帐篷布及防雨服装布等)水渗透时的压力,理论上纺织品的静水压(P)可以用以下公式求得:  式中:  γL——水的表面能   θ ——微孔内壁与水的接触角   r ——微孔半径   g ——重力加速度。  由公式可见,当90°θ180°时,θ越大,织物表面能越低,微孔的半径(r)越小,静水压(P)越高。而静水压的检测结果在样品和试验液体一定的条件下,与水温、测试面积和水压上升速率有关。试验结果表明,织物的静水压性能中大约有52%是由织物表面孔径决定的,有44%是由织物表面能决定的,有4%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故防水级别要求高的织物在织物的表面必须有微小而均匀的孔和非常低的表面能。2.1.2 试验仪器  耐静水压测试仪,如图1。  图1 耐静水压测试仪2.1.3 试验步骤及结果  在织物有不同部位取5块代表性试样,一般情况下,水压上升速率选0.59kPa/min,水温为20℃,按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试样后,织物试验面与水接触,对试样施加递增的水压,并不断观察渗水的现象,记录织物上第3处渗水时的静水压值,重复测试取平均值。检测结果的计量单位用kPa和Pa表示。结果越大,表明抗静水压性能越好。2.2 喷淋试验(ISO 4920-1981)2.2.1 应用范围和原理  喷淋检测适用于测定各种已经或未经拒水整理织物表面抗湿的能力。该性能表示液体在纺织品表面的润湿情况,与检测液体和纺织品表面的表面能和固液接触角θ有关。根据Young方程式:  式中:  θ——固-液-气三相边界处的接触角   γsv——固体与气体界面的表面能   γsl——固体与液体界面的表面能   γlv——液体与气体界面的表面能。  由公式可见,γsv一定时,γlv越小,θ越小,液体越容易润湿固体。  因而在试样、液体种类和温度一定的条件下,喷淋检测的试验结果与检测液体流速、样品在仪器上如何摆放等有关。2.2.2 试验仪器  喷淋式拒水性能测试仪,如图2。  图2 喷淋式拒水性能测试仪2.2.3 测试步骤及结果  在织物有不同部位至少取3块具有代表性的试样。一般情况下,水温为20℃,按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调湿试样后,织物试验面与水接触接受喷淋,试样经向与水流方向平行。将250ml的水迅速而平衡地注入漏斗中,淋水一停,迅速使夹持器连同织物试验面朝下几乎成水平,轻轻敲打2次,根据标准文字描述或图片评定观察到的试样润湿程度的级别,从5级到1级,5级最佳,1级最差,不评中间等级,评级由至少2名有喷淋评级经验的检测人员进行。重复测试获得3个试验数据,报告每个测试样品的试验结果。2.3. 淋雨试验(ISO 9685-1991)2.3.1 应用范围及原理  淋雨检测适用于测定织物在运动状态下经受阵雨的防水性能,其中包括表面沾湿和纺织品润湿吸收水分的能力,在拒水性原理的基础上,还有纺织品润湿原理,可用Young-Laplace’s方程解释:  式中:  γ——试验液体的表面张力   r ——测试孔的半径   θ——润湿液体对孔壁的接触角。  由上式可见,纺织品润湿吸水的检测结果在样品与试验液体一定的条件下,与水温、测试面积和水压有关。2.3.2 试验仪器  邦迪斯门淋雨性测试仪,如图3。  图3 邦迪斯门淋雨性测试仪2.3.3 测试步骤及结果  在织物上至少取4块代表性试样,按规定在标准大气下调湿样品。试验或校验前,先校正流量 ,移上挡雨板,称量调湿后试样的质量(m1)。试样的测试面平整无张力地放于样杯上,用夹样环夹住,拉开挡雨板,使试样受淋10min。用参比样照目测评定试样的拒水性(类似喷淋检测的评级),试样离心脱水15s,立即称出其质量(m2)。计算吸水率(W),以质量百分比表示,公式如下:3. 性能评价  目前,国际上纺织品的防水检测方法中均没有对防水性能评价的规定,相关检测机构对纺织品防水性能的评价往往是用户根据纺织品的种类和用途来确定检测要求。纺织品的用途和档次不同导致了防水性能有较大差异,评价要求也不同。由于纺织品的防水与透湿性能往往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防水性能好的产品的透湿性能相对较差。目前,防水和透湿性能都好的产品往往是最高档的产品,所以也极大限制了防水纺织品的使用范围。  国际上著名的防水纺织品品牌,如:“Teflon”“Scotchgard”“Gore-Tex”等品牌检测认证程序,往往是根据服用纺织品、家居纺织品或产业用纺织品等不同用途来确定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要求。美国军用标准中防水纺织产品的耐水压最低要求为13.68kPa,日本自卫队雨衣的耐水压在13.73kPa以下。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0-1991规定,防护服抗渗水内层耐静水压不得小于3.92kPa。而ASTM D3781要求:织物拒水性水洗前应达到4级以上,一次水洗后仍能达到3级以上 淋雨检测的要求往往是吸水质量最大为1g。GB 12799要求纺织品水洗前拒水性达到5级,水洗30次仍至少为≥1级。  更多关于 织物防水性能测试仪器资料信息,请关注:http://www.standard-groups.cn/chanpin/zwjfz/gnxcs/1005.html   标准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专注于检测仪器行业13年,有着丰富的技术经验积累和众多成功的案列,同全国各大企业有着广泛的合作关系,服务和产品质量一流、我们的仪器,价格合理、品质保障、供货周期短服务热情周到,欢迎来电咨询 座机:021-64208466 手机:13671843966。
  • 农业部发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农业部公告2386号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统一规范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经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农 业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normal "    & nbsp 2016年4月11日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一、概述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为保证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参考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1.4-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SN/T0005-1996《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生物检验方法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规定,编制《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作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编制的技术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二、适用范围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制,其它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食品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指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本指南中植物源性食品是指《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作物分类》(农业部公告第1490号公布)所列作物对应的农产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三、基本要求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符合GB/T1.1-2009和GB/T 20001.4-2001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文字表达结构严谨、层次分明、用词准确、表述清楚,不致产生歧义。术语、符号统一,计量单位以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技术指标符合附录A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四、标准的结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前言、引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规范性一般要素:标准名称、警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规范性技术要素:原理、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抽样、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图谱、质量保证和控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规范性补充要素: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封面、前言、标准名称、范围、试剂与材料、仪器和设备、试样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精密度和图谱为必备要素,其它为可选要素。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五、资料性概述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封面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封面标明以下信息:标准名称、英文译名、标志、编号、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部门(中国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2如果代替了某个或几个标准,封面上标明被代替标准的编号。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3如果采用了国际组织标准,按照GB/T 20000.2的规定标明一致性程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前言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结构说明。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代替情况说明,标明被代替标准或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列出与前一版本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与国际组织或其它国家的标准关系说明,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按等同(IDT)、修改(MOD)和非等效(NEQ)表述 以其它国家的标准为基础形成的标准,表明与相应标准的关系。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4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六、规范性一般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标准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标准名称一般由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组成。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1引导要素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2主体要素为产品的名称和检测对象,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1.3补充要素为检测方法,名称统一为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性食品中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英文译名表述方式为Determination o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警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应用黑体标注对健康或环境有危险或危害的分析产品、所用试剂或分析步骤及其注意事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属于一般性提示或来自所分析产品的危险在范围前标出 来自特殊试剂或材料的危险在试剂或材料名称后标出 属于分析步骤固有的危险在“分析步骤”一章的开始标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范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1明确该标准检测的产品范围和被检测的农药名称及检测方法。用“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量【检测方法】”表述。多残留检测可用附录形式列出所有农药的中、英文名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2明确检测方法的适用界限。用“本标准适用于【农产品】中【农药名称】残留的定性鉴定/定量测定”表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3标明检测方法的定量限,如为多残留检测,应列表表示,参见附录C。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4规范性引用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果标准中有规范性引用文件,在该章中列出所引用文件的清单,并用下述引导语引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七 规范性技术要素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1原理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指明检测方法的基本原理、方法特征和基本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2试剂与材料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1本章用下列导语开头:“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符合残留检测要求等级的试剂和符合GB/T 6682一级的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2列出检测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试剂和材料及其主要理化特性(浓度、密度等)。除了多次使用的试剂和材料,仅在制备某试剂中用到的不应列在本章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3试剂和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以市售状态使用的产品(不包括溶液),注明其形态、特性(如化学名称、分子式、纯度、CAS号),带有结晶水的固体产品标明结晶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溶液或悬浮液(不包括标准滴定溶液和标准溶液),并说明其含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如果溶液由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按下列方法表示: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稀释为体积为V2的溶液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剂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标准溶液和内标溶液,说明配制方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1:质量浓度表示为g/L,或其分倍数表示,如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2:注明有效期和贮存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指示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e)辅助材料(如干燥剂、固相萃取柱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色谱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实验室一级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 试剂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NaC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乙腈(CH3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3) 甲醇(CH3OH)。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b) 试剂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氯化钠溶液(20g/L):称取20g氯化钠,加水溶解,用水定容至1000mL,摇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甲醇溶液(80+20):量取80毫升甲醇加入20毫升水中,混匀。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c) 标准品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咖啡因标准品(C8H10N4O2,CAS号:58-08-2):纯度≥99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d) 标准溶液配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 咖啡因标准储备液(2.0 mg/mL):准确称取咖啡因标准品20.0 mg于50mL烧杯中,用甲醇溶解,转移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10 mL容量瓶中,用甲醇定容。放置于4 ℃冰箱可保存半年。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2) 咖啡因标准中间液(200μg/mL):准确吸取5.0 mL咖啡因标准储备液于50 mL容量瓶中,用水定容。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放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置于4 ℃冰箱可保存一个月。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3仪器和设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列出在分析过程中所用主要仪器和设备的名称及其主要技术指标。仪器设备的排列顺序一般为分析仪器、常用仪器或设备。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注:编写时不应规定仪器或设备的厂商或商标等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4试样制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具体写明实验室样品缩分、试样制备过程(如取样量、研磨、干燥、匀浆等)、试样特性(如粒度、质量或体积等)和试样贮存容器材料与特性(如类型、容量、气密性)以及贮存条件。试样制备和贮存参见附录B。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5分析步骤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同检测项目试料的处理方法不同,在编写时应注意写清每一个步骤,通常使用祈使句叙述试验步骤,以容易阅读的形式陈述有关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1提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明确以质量或体积表示试样的称量。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提取剂的名称、用量、提取方式,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和浓缩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2净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所用净化材料和净化步骤,以及收集容器的名称、浓缩条件、定容方式和定容体积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3 衍生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如方法需要衍生化,应写明衍生化步骤。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4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仪器参考条件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注明检测技术参数及操作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1: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检测器温度、进样口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2: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进样口温度、检测器温度、色谱柱温度、进样方式、进样体积、气体类型和纯度、流速、离子源温度、接口温度和质谱检测模式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3: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色谱柱温度、检测波长(紫外、荧光)、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和梯度洗脱条件等信息。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4: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应写明色谱柱规格和型号、流动相、流速、进样体积、梯度洗脱条件、离子源类型、毛细管电压、毛细管温度、雾化气流量、碰撞气类型、检测方式等信息,多反应监测条件应列表给出。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5标准工作曲线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写明标准工作曲线绘制过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6测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单点校正法应规定标准溶液和待测溶液进样顺序。标准工作曲线法应规定待测组分的响应值应在仪器检测的定量测定范围之内。对需要进行平行测定的,应予以明确规定。对于质谱检测,应写明定性和定量判定的依据。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5.7空白试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不加试料或仅加空白试样的空白试验应采用与试样测定完全相同的试剂、设备和步骤等进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6结果计算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表示测定结果时,应注明是以何种残留物进行计算。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用毫克每千克(mg/kg)或毫克每升(mg/L)表示,并写出计算公式,格式按GB/T 1.1-2009中8.8规定执行。计算公式应以量关系式表示,公式后要标明编号,标准中有一个公式也要编号,编号从(1)开始。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应给出计算结果的有效数位,计算结果一般不少于两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示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试料中被测农药残留量以质量分数ω计,数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公式(1)计算。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73e77827-787c-49bb-8373-73fab82d3955.jpg" title=" 640.webp.jpg" /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式中: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r一标准溶液中农药的质量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i一样品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si—农药标准溶液中被测i组分的峰面积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1—提取溶剂总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2—吸取出用于检测用的提取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V3—样品溶液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m—试料的质量,单位为克(g)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当结果大于1mg/kg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精密度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1在重复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重复性限(r), 重复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E。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7.2在再现性条件下,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不大于再现性限(R),再现性限(R)的数据见附录F。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8图谱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应给出标准组份的谱图。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注:色谱峰用阿拉伯数字顺序排列,并在图下方表明每个阿拉伯数字所代表的组份,同时应标出标准溶液的质量浓度。 /strong /span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9其他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除以上技术内容外,还可根据检测方法的特点和需要,合理编写其他技术内容和关键技术,如对特殊情况的说明、试验报告、有关图表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八、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提供有助于标准理解或使用的附加信息,作为资料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九、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当标准中的某部分应执行的内容放在标准正文中影响标准结构时,可将这部分放在正文的后面,作为规范性附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4/ueattachment/ad1345ab-d66d-41b7-878c-8fb97dfd3d2c.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规范性附录.doc /a /p p br/ /p
  • 细胞培养基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细胞培养基是人工模拟细胞在体内生长的营养环境,是提供细胞营养和促进细胞生长增殖的物质基础。培养液或培养基的含义几乎相同,英文都是medium。当它是粉剂时,倾向性地称为培养基,而将粉剂配成液体后,多称为培养液。培养液中常常补加血清、抗生素等成分。培养基主要包括天然细胞培养基、合成细胞培养基和无血清细胞培养基等。细胞培养基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澄清度水是细胞培养基的溶剂。细胞培养基中的营养成分只有完全溶解于水才能被细胞吸收摄取,细胞才能生长增殖,因此细胞培养基是否溶解以及培养液是否透明澄清直接影响培养基使用。该项目是通过对水溶解后的细胞培养基的澄清度检查,判断细胞培养基的澄清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Ⅸ B进行。pH 值哺乳类动物细胞生长需要合适的酸碱度,pH过高或者过低都会导致细胞死亡。pH值的测定也可以检查细胞培养基的批间差。清大天一标准规定取规定量供试品,用注射用水(水温20℃-30℃)溶解至1L,加入规定量碳酸氢钠到上述溶液中,用与细胞培养基溶液pH值相近的两点标准缓冲液校准后的酸度计进行测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Ⅵ H进行;加入规定量的碳酸氢钠到上述溶液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Ⅵ H进行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细胞培养基具有吸湿性,在空气中放置水分会很快升高,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表示产品中含湿量。细胞培养基是有菌制剂,其丰富的营养成分有利于微生物生长,控制细胞培养基中的水分可以防止微生物的繁殖,保持细胞培养基的养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附录Ⅷ L 干燥失重测定法进行。渗透压溶剂通过半透膜由低浓度向高浓度溶液扩散的现象称为渗透,阻止渗透所需施加的压力,称为渗透压。细胞必须生活在等渗环境中,动物细胞借助K+、Na+维持渗透平衡。大多数细胞对渗透压有一定的耐受性。但是培养液渗透压过高容易使细胞脱水wei缩,培养液渗透压过低容易使细胞膨胀破裂,因此要控制培养基的渗透压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附录Ⅸ G 渗透压摩尔浓度测定法进行。细菌内毒素细菌内毒素是许多病原性细菌所产生的毒素。它的特殊性在于不是细菌或细菌的代谢产物,而是细菌死亡或解体后才释放出来的一种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培养基细菌内毒素过高,对生物制品疫苗(如狂犬、乙肝疫苗)、基因工程药品等注射用的药品都需要检查细菌内毒素。 因此本项目的检验符合生物制品质量控制要求。常规细胞培养基的细菌内毒素标准定为<10 EU/ml。称取本品规定量(见表4-12)的1/100,加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10 mL溶解,吸取该溶液0.1 mL加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3.9 mL,混匀即得试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附录Ⅺ E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的凝胶法进行。微生物限度细胞培养基不是无菌产品,其中的微生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吸收细胞培养基中的营养物质滋生繁殖,导致细胞培养基变质失效。控制细胞培养基中细菌和霉菌,是延长细胞培养基有效期的方法之一。清大天一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版二部附录第100页的口服给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并严于该标准,规定细胞培养基产品的细菌数每1g不得超过200个,霉菌数每1g不得超过50个。称取样品1 g,加入无菌纯化水10 mL溶解,混匀即得试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附录Ⅺ J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进行,检查项目为细菌数、霉菌数。检查法采用平皿法。细胞生长试验这是一个性能特性表述的要求。细胞培养基的功能就是培养哺乳类动物细胞,因此经过细胞培养效果的检验是产品质量优劣的直观表述,这也是很多生物制药用户要求的一项指标。目前国内尚无细胞培养和计数的法定方法,可参考《体外培养的原理与技术》中细胞计数fa论述的内容给出。按产品说明书配制培养液进行细胞培养,前四天用含10%小牛血清的培养液培养,观察细胞形态并计数,检查细胞培养基是否有促生长的能力。后三天用不含小牛血清的培养液维持培养,观察细胞形态并计数,检查细胞培养基中是否有不利细胞生长的毒素。本试验用细胞为VERO细胞。细胞培养液的储存,细胞培养液的储存条件一般为2-8℃、密闭、避光保存,但要注意如下几点:1) 过滤后的完全培养液,即添加了血清、谷氨酰胺、抗生素等的培养液要尽快使用,一般在2-3周内使用完。培养液中的L-谷氨酰胺是不稳定的,不同温度L-谷氨酰胺的降解。2) 灭菌后的未加L-谷氨酰胺等添加剂的培养基溶液,一般可在4℃保存6~9个月,也可冷冻保存,用时解冻3) 高压除菌后的培养基应置4℃保存,不能因为其可耐受高温而忽略储存温度。4) 添加某些生长因子、激素等添加物,可能会改变培养液的储存条件,比如温度、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 四项国家农业检测方法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安徽农标中心起草四项国家检测方法标准通过专家评审   6月18日,由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的“坚果及炒货食品中抗氧化剂的测定液相色谱法”、“复合食品包装袋中2,4-二氨基甲苯含量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测定方法”、“茶叶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谷物类农产品中6种苯氧羧酸类除草剂残留量测定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四项国家检测方法标准审定会在合肥举行。专家组一致通过标准的审定,并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来自国家标准审查部、浙江省质检院、江苏省农科院、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农药检定所、安徽省药品检定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对以上四项国家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此四项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准则》的要求,标准内容全面合理,检测效率高,可操作性强。这些标准作为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实施后,对推动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四川制定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技术监督局会同四川省畜牧食品局于近日在成都召开了“2007年四川省兽药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评审会”。会议审定了由四川省兽药监察所起草拟订的四个标准:《猪肉中青霉素残留检测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鸡蛋中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法》、《牛奶中氨苄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LISA)法》、《鸡蛋中五种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评审组认为四个标准是针对该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和兽药残留检测的实际要求,在总结国家有关标准和农业部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而成,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强的科学性、先进性,促进了该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标准化管理,对全省畜牧业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发展和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标准起草单位按评审组评审意见整理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截至目前,四川省兽药监察所已制定了21个四川省兽药残留检测地方标准。
  • 全国新增40个城市按新标准实施空气质量监测
    玉溪市也开始监测PM2.5了。继昆明成为全国首批74个按照新标准实施空气监测的城市之一后,云南又添一个城市玉溪开始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对PM2.5、臭氧等6项基本项目开展监测。   新增城市不参加今年空气测评   根据环保部通报,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包头、鄂尔多斯、泉州、烟台、威海、玉溪、北海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从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实时监测数据和AQI(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   但新增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的空气质量评价。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ldquo 三步走&rdquo 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规定2012年在74个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首批74个城市已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玉溪设3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昨日,玉溪市环境监测站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玉溪市从今年1月份开始试运行监测,目前共有3个监测站,分别在东风水库、玉溪市监测站和大营街镇。经过试运行后,3套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按照要求,自10月1日起对外发布实时监测数据。&ldquo 目前,市民可通过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查看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情况。&rdquo 该工作人员表示。   昨日上午11点10分,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看到,玉溪市3个监测点的实时监测情况均为一级优,AQI值分别是32、38、43,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按照云南省的计划,曲靖市也将确保今年年底前按新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实施监测工作并上传数据。同时,也提醒公众,可登录昆明市环保局官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昆明市空气质量,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查看玉溪市空气质量。
  • 20项汽车行业试验及检测方法标准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我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单位,完成了《散装水泥车技术条件及性能试验方法》等20项汽车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见附件)。在以上标准批准公布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0年6月10日。   联 系 人:盛喜军   电 话:010-68205253   电子邮件:KJBZ@miit.gov.cn   附件:20项汽车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标准主要内容 代替标准 采标情况 1 QC/T 560-2010 散装水泥车技术条件及性能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散装水泥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和随车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散装水泥车,以及由牵引车拖挂的散装水泥半挂车。 QC/T 560-1999 QC/T 561-1999 2 QC/T 223-2010 自卸汽车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自卸汽车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按QC/T 222的规定制造的自卸汽车的试验方法。其它类型的具有自卸功能的机动车参照执行。 QC/T 223-1997 3 QC/T 825-2010 自卸汽车液压系统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自卸汽车液压系统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机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自卸汽车的液压系统,其它专用汽车液压系统参照执行。 4 QC/T 460-2010 自卸汽车液压缸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自卸汽车液压缸产品型号的编制方法、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产品标牌、使用说明书、附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压油为工作介质的自卸汽车举升系统用单作用活塞式液压缸、双作用单活塞杆液压缸、单作用柱塞式液压缸、单作用伸缩式套筒液压缸、末级双作用伸缩式套筒液压缸。 QC/T 460-1999 5 QC/T 222-2010 自卸汽车通用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自卸汽车的要求、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汽车二类底盘、以液压倾卸的自卸汽车(包括后卸自卸汽车、侧卸自卸汽车和三面自卸汽车)。其它类型的具有自卸功能的机动车参照执行。 QC/T 222-1997 6 QC/T 826-2010 桥梁检测车 标准规定了桥梁检测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已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折叠式、桁架式、混合式桥梁检测车。其它型式和有特殊要求的桥梁检测车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7 QC/T 667-2010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及随车文件、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斜筒式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后端卸料式),以及由牵引车拖挂的斜筒式混凝土搅拌运输半挂车(后端卸料式)。QC/T 667-2000 QC/T 668-2000 8 QC/T 827-2010 通信车 标准规定了通信车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已定型汽车二类底盘或整车改装的通信车,其他类型的通信车参照执行。 9 QC/T 449-2010 保温车、冷藏车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保温车、冷藏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随车文件、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保温车、冷藏车和保温半挂车、冷藏半挂车,其它型式的保温车、冷藏车亦可参照执行。 QC/T 449-2000 QC/T 450-2000 参考ECE/TRANS/165、JIS D 4001-1995 10 QC/T 828-2010 汽车空-空中冷器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汽车空-空中冷器总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空-空中冷器 11 QC/T 468-2010 汽车散热器 标准规定了汽车散热器总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散热器。 QC/T 468-1999 12 QC/T 829-2010 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包括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过滤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由以上基本后处理装置单元衍生组合的系统参照本标准执行。 13 QC/T 830-2010 汽车高压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 标准规定了汽车高压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高压气体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 14 QC/T 831-2010 乘用车座椅用电动滑轨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座椅用电动滑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M1类车辆的座椅用电动滑轨, M2和M3类车辆的座椅用电动滑轨可参照执行。 15 QC/T 832-2010 水暖式汽车尾气加热器 标准规定了汽车水暖式汽车尾气加热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水暖式汽车尾气加热器。 16 QC/T 666-2010 汽车空调(HFC-134a)用密封件 第1部分 O形橡胶密封圈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制冷剂(HFC-134a)的汽车空调用O形橡胶密封圈(以下简称O形圈)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空调管路系统和压缩机系统用橡胶O形圈。 QC/T 666-2000 17 QC/T 833-2010 汽车空调用压力安全阀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用压力安全阀的要求,试验方法,验收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HFC-134a制冷剂的汽车空调系统。 18 QC/T 834-2010 汽车空调斜板式变排量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斜板式变排量压缩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HFC-134a制冷剂的汽车空调斜板式变排量,最大排量≤200cm3/r的压缩机。 19 QC/T 835-2010 汽车空调用双向斜板式定排量压缩机总成技术条件 标准规定了所有定排量双向斜板式汽车空调压缩机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机排量≤200cm3/r,采用HFC-134a制冷剂的双向斜板式定排量压缩机总成。 20 QC/T 836-2010 专用汽车类别及代码 本标准根据专用汽车的结构和技术特性,规定了专用汽车的类别和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GB/T 3730.1-2001中2.1.1.11和2.1.2.1.8条和GB/T 17350-2010规定的车辆。
  • 农业部拟制修订25项农产品加工检测方法标准
    2013年6月27日,农业部网站发布了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据介绍,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此次规划提出了重点制修订针对粮食加工、油料加工、果品加工、蔬菜加工、肉(蛋)品加工、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的标准共122项。其中有关农产品检测的方法标准共25项,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产品标准40项。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方法标准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制定/修订 类型 建议制修订年度 一、粮食加工 1  谷物及其制品中蛋白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  小麦面粉粉色与麸星的图像检测方法 制定2014 3 荞麦D-手性肌醇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4 粮食及制品中虫卵分析方法 制定 2015 5 小麦面粉碱水保持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6 硬质小麦粉中黄色素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7 面类制品色泽测定-反射比色计法 制定 2017 8 大米中矿物油含量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9 粟米(谷子)米质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10 燕麦生物碱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11 食用豆脂肪氧化酶活力测定方法 制定 2018 二、油料加工 12 同步检测植物油中甾醇和角鲨烯的方法 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13 榨油饼粕中木酚素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4 油菜籽及饼粕中酚酸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2016 三、果品加工 15 水果贮运环境中1-甲基环丙烯(1-MCP)含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法 制定方法标准 2014 16 水果及其制品中5-羟甲基糠醛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5 17 水果及其制品中花青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6 18 果蔬及其制品中&beta -胡萝卜素含量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17 四、肉(蛋)品加工 19 肉与肉制品中不同畜种肉的鉴别方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0 骨素胶原蛋白含量测定方法 分光光度法 制定 2014 21 肉与肉制品中蛋白质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6 22 肉与肉制品中水分无损检测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7 23 肉与肉制品中不饱和脂肪酸测定方法 近红外法 制定 2018 五、特色农产品产品加工 24 蜂胶中酚类物质的测定&mdash 高效液相色谱法 制定 方法标准 2014 25 破壁蜂花粉的评价方法 制定 2017      附录: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本着立足行业、突出重点、需求优先、分步实施的原则,就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产品总量持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和消费需求逐步升级,农产品加工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应该看到,标准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为此,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日益紧迫。   (一)有利于完善农业行业标准体系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农业行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已经成为延长农业产业链、就业链和效益链,拉动农业农村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因此,加快建立和完善满足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进程,是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   (二)有利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ldquo 十一五&rdquo 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基础性、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整体水平仍然偏低,尤其是农产品加工标准化严重滞后于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是当今世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是提高我国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三)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加工行业国际竞争力   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已经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 同时,标准作为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日趋频繁,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制高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有利于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实现与国际标准的有效对接,切实把握国际贸易标准制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有效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抵御国外产品对我国市场的冲击,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制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现状   截止到2012年,在5000项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标准579项,占总数的11.6%,初步构建了涵盖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主要领域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一)标准体系建设情况   1.粮食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5项 其中产品标准21项,检验检测方法标准14项,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   2.油料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农业行业标准46项 其中方法标准29项,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5项,基础标准1项。   3.果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235项 其中方法标准140项,产品标准76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4.蔬菜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农业行业标准共82项 其中产品标准33项,方法标准30项,管理标准13项,基础标准6项。   5.肉(蛋)品加工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肉(蛋)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109项 其中方法标准56项,产品标准29项,管理标准24项。   6.乳制品标准。现有以方法标准为主的乳制品农业行业标准13项 其中方法标准8项,产品标准4项,管理标准1项。   7.茶叶加工标准。现有以产品标准为主的茶叶加工农业行业标准28项 其中产品标准12项,管理标准6项,基础标准6项,方法标准4项。   8.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现有蜂产品加工、麻类加工、人参加工、糖制品等21项标准 其中产品标准11项,管理标准7项,方法标准3项。   (二)农业行业标准体系存在问题   1.缺乏系统性。长期以来,农产品加工标准分散在多部门和多系统,各行业标准体系之间既交叉重复,又有许多遗漏。农业行业标准以有关农业生产标准为主,而农产品加工标准仅仅是拾遗补缺,标准的配套程度低,互补性不强。特别是缺乏主要农产品初加工相关的系列标准。   2.基础研究薄弱。标准体系是一个随着经济、技术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动态系统。标准的制定必须以科学数据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目前,标准制定基础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的缺失,一些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得不到保证。   3.针对性不强。标准作为规范生产、贸易行为和评判产品质量的技术准则,应有其鲜明的调控对象和制标目的。在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部分农产品加工标准的服务对象不明确,制定标准的目标模糊、依据不足,考虑产业发展水平和国际贸易需求较少。   4.结构不合理。在国际标准体系中,农产品加工标准是以具有通用性的基础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为主。而我国现行农业行业标准中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标准结构不尽合理,基础标准仅占标准总数的3.6% 尤其是对加工过程要素的覆盖不够全面,尚未建立对生产、加工、贮藏等环节进行规范的标准体系,一些过程要素标准缺失,如产品及加工用原料分级标准、技术操作规程、良好操作规范、全程质量控制标准等。   5.实施效果不明显。由于农产品加工标准整体水平不高,与产业发展需求有一定脱节,特别是一些标准针对性、适用性不强,以及某些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导致现行标准实施效果不理想,对于规范生产与贸易行为没能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   三、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建设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ldquo 三个代表&rdquo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行业需求为导向,以农产品初加工为重点,加快建立与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结构合理、科学先进的农产品加工农业行业标准体系,为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提升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设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围绕履行部门职能,以保障农产品加工过程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重点,集中制修订农产品初加工生产、贸易等亟需的重要标准。体系建设要科学安排,合理规划,循序渐进。   2.坚持科学性与适用性相结合。除急需填平补齐标准外,标准要随着科技发展和生产贸易需要及时制修订,以科技创新带动标准水平的提升,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坚持标准制定与基础研究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改变重制定轻研究的倾向,加强标准制定前期的基础技术研究,为标准制修订工作提供扎实的科学依据。   (三)总体目标   总的目标是: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质量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实施效果显著增强。主要是完成主要农产品采后预处理、贮藏保鲜标准、分等分级标准、商品化处理等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重要新型农产品加工制品标准的制(修)订 完成与原料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 制定一批传统主食产品加工标准。   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既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改变目前农产品加工标准缺失、滞后、零散的现状。   四、农业行业标准(农产品加工)体系建设内容   通过梳理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农业行业标准的特点,重点制修订农业行业标准122项。其中拟制修订基础标准8项,管理标准49项,方法标准25项,产品标准40项。   (一)粮食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方法标准为主的粮食加工标准27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6项、方法标准11项、产品标准9项。基础标准是薯类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是传统米粉加工、燕麦粉加工技术规范等 方法标准主要是谷物、小麦及面制品品质特性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发芽糙米、全麦粉新型产品标准等。   (二)油料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为主的油料加工标准25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9项、方法标准3项、产品标准12项。基础标准是低温压榨制油名词术语 方法标准主要是饼粕中木酚素及酚酸类物质的测定 管理标准主要是特色油料加工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是特色油品及植物蛋白标准。   (三)果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果品加工标准21项。其中,管理标准10项、方法标准4项、产品标准7项。管理标准主要是葡萄干、龙眼干等果品干制加工技术规范,以及西甜瓜、龙眼等贮运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则是果品及其制品中营养成分的测定标准 产品标准主要是桃、梨、菠萝等果品加工专用原料标准。   (四)蔬菜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蔬菜加工标准12项。其中,基础标准2项、管理标准8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蔬菜加工技术通则和净菜加工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蔬菜分级、速冻、加工、包装、贮运等技术规范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鲜切根茎类蔬菜、辣椒红素等新型加工产品。   (五)肉(蛋)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以管理标准为主的肉(蛋)加工标准29项。其中,基础标准3项、管理标准13项、方法标准5项、产品标准8项。基础标准主要是肉(蛋)加工名词术语和通则 管理标准主要是畜禽屠宰、肉与副产物加工、蛋品生产等技术规范 方法标准主要是肉及肉制品中蛋白、水分和脂肪酸的测定 产品标准主要涉及肉制品及副产物、液态蛋、蛋粉等新型加工产品。   (六)特色农产品加工标准   计划制定蜂产品加工标准8项。其中基础标准1项、管理标准3项、方法标准2项、产品标准2项。基础标准是蜂蜜水果茶名词术语 管理标准以蜂产品加工技术规范为主 产品标准涉及蜂王浆片、蜂花粉片等新型加工产品。   此外,配合农业部相关司局做好茶叶、乳制品、农产品加工机械标准制(修)定工作。   五、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完善工作机制   农产品加工标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要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各级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及宣贯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服务,及时提出本地区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定需求。鼓励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以及相关科研院校,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宣贯工作。充分发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标准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标准体系建设,要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争取尽早形成即与相关标准体系关联,又相对独立的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标准基础   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是一项公益性、技术性、基础性工作,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标准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对制定标准的投入,形成标准制定经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培养标准化人才,建立一支水平高、结构优的专家队伍,提高标准体系建设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三)加强科学研究,提高标准制定水平   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工作起步晚,基础研究积累少,标准制定技术支撑薄弱。因此,要鼓励企业和科研单位,把技术创新与相关的农产品加工标准基础研究结合起来,特别是与行业科研项目相结合,提高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严格标准制定与审查程序,强化风险意识   严格标准制修订程序,搭建标准征求意见、信息收集与发布交流互动信息化平台,促进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开透明。完善标准审查制度,明确标准审查要求,强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审查标准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标准制定风险管理,强化标准制修订工作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引入标准制定各环节。建立标准化工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五)加强标准宣贯,提高标准实施效益   通过标准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引导农产品加工生产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提高行业的标准化水平。采取政府推动、领军企业带动、行业自律联动等多种形式,扩大标准实施覆盖面,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贯彻标准的自觉性和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度,探索建立标准宣贯的有效途径。   (六)搭建信息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整合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加工标准服务平台与相关行业网络的链接,逐步改变农产品加工标准信息资源分散、交流不畅等问题。   附表   2014-2018年农产品加工拟制(修)订标准汇总表
  • 一批水质检测标准发布征求意见稿 涉及多种分析方法
    p   今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和《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稿。 /p p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相关意见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p p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 滕曼 /p p   电话:(010)66556826/66556829 /p p   传真:(010)66556826 /p p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p 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编:100035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6/attachment/57bf5794-58de-4fa3-9f96-e644739b8a74.pdf" title="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6px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6px "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pan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0.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2.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海水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3.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4.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地表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吸附有机卤素的微库仑测定方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GB 15959-1995)的修订,本次为第 1 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p p   ——扩充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p p   ——取消了样品吹脱步骤 /p p   ——增加了干扰物质去除方法 /p p   ——增加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章节。 /p p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 微库仑法》(GB 15959-1995)废止。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5.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7.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的修订。 /p p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96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p p   ——修订了适用范围 /p p   ——修订了方法检出限 /p p   ——删除沉淀分离法 /p p   ——增加了“酸化-蒸馏-吸收”前处理方法 /p p   ——增加了测定可溶性硫化物的内容 /p p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p p   ——增加了废物处理。 /p p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年4月26日发布的《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 16489-1996)废止。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38.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1140.shtml" target=" _sel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span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资料整编等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和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p p   本标准是对《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地表水监测技术规范部分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p p   ——增加了附录A,将水样保存和容器的洗涤统一为附录A /p p   ——增加了附录B,明确了地表水总磷现场监测前处理规定 /p p   ——增加了附录C,将资料整编章节中表格统一为附录C /p p   ——增加了附录D,将原附表1统一为附录D,更新了地表水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p p   ——删除了流域监测 /p p   ——修改了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中地表水内容的相关表述 /p p   ——完善了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资料整编等相关内容。 /p p   自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涉及到地表水监测的部分废止。 /p
  • 氢能产业要发展,质量检测标准应先行!——访氢能与燃料电池分析方法标准制定工作组组长潘义研究员
    为推进气候变化治理和能源转型,促进能源行业供给改革,保障国民经济和民生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我国以负责任的大国担当态度提出了“3060双碳”目标。氢能因其来源广、燃烧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的特点,成为我国节能减排和能源变革过程中最理想的能源互联媒介。近几年,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方案,以中石化、中石油、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等为代表的相关央企纷纷布局氢能产业链。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汽车作为氢能利用的重要场景,我国早在2006年就将其列入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氢气作为燃料电池汽车的能量载体,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PEMFC的运行和寿命正常与否。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围绕氢气中杂质组分对燃料电池的损伤机理开展了大量的探索与验证工作,各种微痕量杂质对燃料电池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水含量过高会使气体的扩散效率下降,阻止气体到燃料电池的催化层进行反应,影响燃料电池的效率、稳定性和耐久性;二氧化碳、甲烷、氮、氩、氦等杂质组分会降低氢气的分压,导致燃料电池局部氢气供应不足,可能造成电池反极并发生碳蚀现象;一氧化碳会占据 PEM 催化剂的活性位而阻碍氢气在催化剂上的吸附,降低氢气电离出质子的速率,严重时会导致催化剂完全失活;不同种类的硫化物如硫化氢、硫氧碳、二氧化硫、硫醇、硫醚等都会对PEMFC 阴极催化剂产生不可逆的毒化作用;甲酸和甲醛具有类似的毒化作用,两者均会在电池膜电极催化剂表面产生吸附,从而降低反应表面积;氨会降低电池电极电化学反应界面,对 PEMFC 性能产生不可逆的损坏;卤离子在电池阴极上与氧气的竞争吸附会影响燃料电池的工作效率,降低电池性能;颗粒物杂质会占据膜电极的活性位影响电池性能效率,并会影响氢气储存和反应系统的安全[1]。氢燃料质量相关标准的进化史目前ISO以及各个国家针对PEMFC所用燃料氢气中对电池性能以及关键零部件会会造成损害的杂质组分/种类和限值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ISO 14687:2019、ISO 21087:2019、ISO 19880-8:2020、BS EN 17124:2018、SAE J 2719:2015和GB/T 37244-2018等。我国PEMFC汽车用燃料氢气的现行产品标准为GB/T 37244-2018,最初是以团体标准T/CECA-G 0015-2017的形式于2017年12月发布实施,后在2018年12月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2019年7月开始实施,该标准中对杂质组分种类和限值要求完全参照国际标准ISO 14687-2:2012和SAE J2719:2015。ISO 14687系列标准经历20多年的制定完善过程,最初以氢燃料质量标准ISO 14687:1999版本发布,后经2004年美国能源部召开的研讨会讨论将氢燃料的关注重点由纯度(Purity)转变为质量(Quality),并与2012年形成ISO 14687-2:2012,该标准系统规定了14类杂质组分的组成和限值要求。目前国际上现行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 ISO 14687:2019 由ISO/TC 197 Hydrogen technologies(国际标准化组织氢能技术委员会)于2019年发布,相较于国内现行版本 GB/T 37244-2018 有以下异同处(具体指标见表1)。BS EN 17124:2018规定的内容与ISO 14687:2019完全一致。在对氢气纯度、非氢气总量、水、氧、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氨、甲酸、总卤化物、最大颗粒物浓度等这11个指标的要求上,ISO 14687:2019与GB/T 37244-2018保持了一致。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ISO 14687:2019放宽了对甲烷、氮、氩和甲醛等4个杂质含量限值的要求,其中对甲烷的含量限值作了单独规定,为100 μmol/mol;氮和氩由原来的合计不超过100 μmol/mol,更改为各自不超过300 μmol/mol;总烃含量的计量方式由“按照甲烷计”更改为“按照C1计且不包含甲烷”;甲醛的含量限量值由原来的0.01 μmol/mol提高为0.2 μmol/mol;总硫含量的计量方式也由“按照硫化氢计”更改为“按照S1计”。此外,ISO 14687:2019还针对一氧化碳、甲醛、甲酸的总含量提出不可超过0.2 μmol/mol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ISO 14687:2019标准内“总硫”参数所推荐的检测方法ASTM D7652已经于2020年作废了,目前ISO/TC 197正在组织开展ISO 14687:2019下一个版本的修订工作。表1. 国内外现行标准对燃料电池用氢杂质组分的限量值要求项目名称GB/T 37244-2018ISO 14687:2019氢气纯度(摩尔分数)99.97%99.97%非氢气总量300 μmol/mol300 μmol/mol单种/类杂质的最大浓度水(H2O)5 μmol/mol5 μmol/mol总烃2 μmol/mol(按甲烷计)2 μmol/mol(按Cl计、不含甲烷)甲烷(CH4)/100 μmol/mol氧(O2)5 μmol/mol5 μmol/mol氦(He)300 μmol/mol300 μmol/mol氮(N2)100 μmol/mol(两者总量)300 μmol/mol氩(Ar)300 μmol/mol二氧化碳(CO2)2 μmol/mol2 μmol/mol一氧化碳(CO)0.2 μmol/mol0.2 μmol/mol总硫0.004 μmol/mol(按H2S计)0.004 μmol/mol(按S1计)甲醛(HCHO)0.01 μmol/mol0.2 μmol/mol甲酸(HCOOH)0.2 μmol/mol0.2 μmol/mol氨(NH3)0.1 μmol/mol0.1 μmol/mol总卤化物(按卤离子计)0.05 μmol/mol0.05 μmol/mol颗粒物1 mg/kg1 mg/kg我国现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GB/T 37244-2018中提出了需要关注的氢燃料质量有影响的系列杂质组分限量值要求,并针对每种杂质组分分别引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标准。考虑到氢气背景条件下的适用性,从经济适用性等角度考虑,笔者认为部分方法标准还存在可以优化和提升的空间。氢能工作组全力开展检测方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产业要发展,标准需先行。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氢气作为产业“前端生产的产品”和“后端应用的原料”,建立准确可靠、具有溯源性的质量检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至关重要。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要注重标准的质量:既不能造成标准实施过程中技术门槛和成本过高,现场适用性差,变为“僵尸标准”;亦要注意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有利于技术的更新迭代,促进产业进步发展;既要响应国家提倡的分析仪器装备国产化要求,尽量实现技术自主可控;同时还要兼顾氢能产业对在线和离线测试需求的特点。为了健全我国氢燃料质量分析方法标准体系,2019年3月7日,经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依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为秘书处,成立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分析分技术委员会氢能与燃料电池分析方法标准制定工作组(SAC/TC206/SC1/WG1,以下简称“氢能工作组”),氢能工作组负责国内氢能与燃料电池领域气体分析标准化的归口工作。工作组成立之后,在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秘书处承担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并联合工作组各成员单位,针对GB/T 37244和ISO 14687标准中规定的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氢气质量检测所涉及到的所有气态组分杂质和颗粒物组分杂质的取样和检测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和标准化工作,主要包括各类组分分析方法标准,气体分析术语标准,气体标准样品/物质制备方法,气体采样、取样方法标准等方面。如何确保痕量甚至是超痕量水平的测量需求,准确的取样、高水平的分析方法以及量值稳定、准确、可靠的气体标准物质是非常重要的三个环节。基于以上原则,结合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气体分析方法标准领域的经验积累和氢能工作组的技术优势,我们从2019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大量针对性的标准化研究工作,目前已经联合国内外的优势分析仪器厂家共同开发了多个整体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指标灵活搭配检测仪器针对8个无机和烃类杂质组分需要3台不同仪器检测的问题,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以岛津GC-2030气相色谱为应用测试平台,采用多阀多柱,热导检测器、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和甲烷转化炉组合的气相色谱分析方法,实现一次进样完成8个参数的准确定性定量分析,分析谱图见图1,实验表明THC、CO、CH4、CO2、Ar、O2、He、N2的线性相关系数R20.995,检出限分别为0.020 μmol/mol、0.033 μmol/mol、0.039 μmol/mol、0.14 μmol/mol、0.25 μmol/mol、0.32 μmol/mol、9.5 μmol/mol、1.7 μmol/mol。图1. 氢气中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氦、氮、氩等7个组分的连续7次进样典型谱图针对标准中限值最为严格和分析难度最大的总硫含量(4 nmol/mol),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开发了基于不同来源的氢气中9种典型硫化合物的低温富集与GC-SCD相结合的在线分析解决方案。此方案主要包括高准确度微痕量氢气中多组分硫化物混合气体标准物质、集成了在线动态稀释功能的半导体低温富集系统和硫化学发光气相色谱仪。结果表明此系统的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高于0.999,仪器检出限不高于0.050 nmol/mol,方法检出限最低可达到0.01 nmol/mol,精密度和准确度令人满意(RSD5%,SD15%)。开发的系统成功地应用于实际样品分析[2]。在该方案中,将毛细管色谱柱更换为非保留色谱柱即可用于氢气样品中总硫的分析。图2. 低温富集-GC-SCD在线分析系统数据示意图(出峰顺序为:H2S、COS、CH3SH、C2H5SH、CH3SCH3、CS2、CH3SC2H5、C4H4S和C2H5SC2H5)(左图浓度为0.1、0.2、0.5、1、4、8、10、15、20、30和40 nmol/mol;右图为0.1、0.2,0.5和1 nmol/mol)图3. 燃料电池汽车用氢中痕量硫化物解决方案系统组成图标准的最大价值在于服务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其最大使命在于指导、规范和约束使用者得到合理、科学和准确的结论。分析方法在实验室离线使用以及现场在线应用中,要充分考虑方法的适用性、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氢能工作组在充分调研和前期实验研究的基础上,紧跟国际上最新的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标准ISO14687:2019中规定的杂质组分组成和限值要求,分别整理了一些分析方法解决方案供检测实验室和现场参考使用,具体见表2。表2. 针对ISO 14687要求的气体杂质组分分析方法解决方案杂质参数名称限量值要求分析方法解决方案总烃(按Cl计、不含甲烷)2 μmol/mol“三阀四柱+GC-(TCD+FID+MTN)”,在线/离线(注:可采用电化学氧气分析仪在线监控O2组分)甲烷(CH4)100 μmol/mol一氧化碳(CO)0.2 μmol/mol二氧化碳(CO2)2 μmol/mol氧(O2)5 μmol/mol氦(He)300 μmol/mol氮(N2)300 μmol/mol氩(Ar)300 μmol/mol总硫(按S1计)0.004 μmol/mol“低温富集+GC-SCD”,在线/离线甲酸(HCOOH)0.2 μmol/mol“FTIR”或“低温富集+GC-MS”,在线/离线甲醛(HCHO)0.2 μmol/mol“FTIR”或“低温富集+GC-MS”或“CRDS”,在线/离线氨(NH3)0.1 μmol/mol“FTIR”或“CRDS”或“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在线/离线总卤化合物(按卤离子计)0.05 μmol/mol无机卤化物:“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在线/离线;有机卤化物:“预浓缩+GC-MS”或“预浓缩+GC-ECD”,在线/离线水分5 μmol/mol露点法、电容法、石英晶体震荡;在线/离线颗粒物1 mg/kg在线滤膜取样+称重法目前,氢能工作组正在组织开展的与燃料氢气质量检测相关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有:“气体分析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用氢气质量分析方法 指南(制定)”、“气体分析 微型热导气相色谱法(制定)”、“GB/T 28726-2012 气体分析 氦离子化气相色谱法(修订)”、“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系列标准修订,“气体中微量氧的测定”系列标准修订等;正在开展的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气体分析 氢气中硫化物含量的测定 低温富集-硫化学发光气相色谱法》、《气体分析 氢气中氨含量的测定 光腔衰荡光谱法》、《气体分析 氢气中氩、氧、氦、甲烷、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同时,氢能工作组已组织团队完成了“氢气中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甲酸、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氢气中卤化物的测定 在线吸收-离子色谱法”、“甲醛的测定 低温富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气体中微量水分的测定 电容法”、“高压气态氢气的取样方法”等系列方法标准的前期验证试验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织下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完善涉及燃料氢气质量检测相关的取样和分析方法标准体系,满足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气体分析标准化的需求。参考文献[1] 潘义,邓凡锋,王维康,杨嘉伟,张婷,林俊杰,龙舟,姚伟民,方正.车用燃料氢气中杂质组分分析方法标准化现状与探讨——以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为例[J].天然气工业,2021,41(04):115-123.[2] Yi P, Feng F D, Zheng F, et al. Integration of cryogenic trap to gas chromatography-sulfur chemiluminescent detection for online analysis of hydrogen gas for volatile sulfur compounds[J]. Chinese Chemical Letters, 2021(DOI:10.1016/j.cclet.2021.05.067)(作者: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 潘义,邓凡锋)
  • 深圳欲填补生物方法检测标准空白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范京蓉 冯庆) 全国首个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方法工作组昨天在深成立,华因康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组长单位。该工作组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领域标准,引领我国乃至世界生物领域标准化工作。 昨天,全国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方法工作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大会授予深圳华因康科技有限公司为组长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为副组长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11家单位为组员单位。中国科学院北京生物物理研究所院士陈润生、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院士赵国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谭和平等我国生物领域的专家为工作组顾问。会议透露,我市还将制定生物产业产学研联盟计划,加快推进联盟的建设,培育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华因康公司董事长盛江在昨日的会议上透露了华因康的最新研发进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肿瘤病变检测的临床应用高通量检测仪正式量产。(来源深圳特区报)
  • 2010年开始实施的服装检测方法标准公布
    2009年即将过去,2010年即将到来。新的一年中,将有多项纺织服装标准开始实施可更新,企业要及时关注标准的变化,做好新标准的学习,掌握好新标准,以防止产品因标准变化而产生不合格的情况。   2010即将实施纺织服装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实施日期 GB/T 1335.3-2009 服装号型 儿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6-2009 工作服 防静电性能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7-2009 涂层服装抗湿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9.1-2009 纺织品 洗涤后扭斜的测定 第1部分:针织服装纵行扭斜的变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8-2009 机织学生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30-2009 服装 防雨性能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4254-2009 纺织品和服装 冷环境下需求热阻的确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78-2009 摩托车手防护服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4536-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9-1 GB 24539-2009 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通用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9-1 GB 24540-2009 防护服装 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9-1 GB/T 2664-2009 男西服、大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665-2009 女西服、大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666-2009 西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4-2009 领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实施日期 GB/T 10629-2009 纺织品 用于化学试验的实验室样品和试样的准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2703.2-2009 纺织品 静电性能的评定 第2部分:电荷面密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2703.3-2009 纺织品 静电性能的评定 第3部分:电荷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2704.1-2009 纺织品 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吸湿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2704.2-2009 纺织品 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 第2部分:蒸发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2705.1-2009 纺织品 织物防钻绒性试验方法 第1部分:摩擦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2705.2-2009 纺织品 织物防钻绒性试验方法 第2部分:转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3769-2009 纺织品 评定织物经洗涤后外观平整度的试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3770-2009 纺织品 评定织物经洗涤后褶裥外观的试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3771-2009 纺织品 评定织物经洗涤后接缝外观平整度的试验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4208.1-2009 纺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无捻粗纱增强树脂棒机械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通则和棒的制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4208.2-2009 纺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无捻粗纱增强树脂棒机械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弯曲强度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4208.3-2009 纺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无捻粗纱增强树脂棒机械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压缩强度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4208.4-2009 纺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无捻粗纱增强树脂棒机械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表观层间剪切强度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4575-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综合色牢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GB/T 14576-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光、汗复合色牢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8318.1-2009 纺织品 弯曲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斜面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8318.2-2009 纺织品 弯曲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心形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8318.3-2009 纺织品 弯曲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格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8318.4-2009 纺织品 弯曲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悬臂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8318.5-2009 纺织品 弯曲性能的测定 第5部分:纯弯曲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18737.8-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经轴 第8部分:跳动公差的定义和测量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18830-2009 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8885-2009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19981.3-2009 纺织品 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 第3部分:使用烃类溶剂干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2010-1-1 GB/T 19981.4-2009 纺织品 织物和服装的专业维护、干洗和湿洗 第4部分:使用模拟湿清洗和整烫时性能试验的程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1655.2-2009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2部分:动态水分传递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2801-2009 纺织机械 染整机器导布辊 主要尺寸及要求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3318-2009 纺织品 刺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9.1-2009 纺织品 洗涤后扭斜的测定 第1部分:针织服装纵行扭斜的变化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19.2-2009 纺织品 洗涤后扭斜的测定 第2部分:机织物和针织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0-2009 纺织品 抗吸水性的测定 翻转吸收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1-2009 纺织品 防水性 水平喷射淋雨试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2-2009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3-2009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乙二胺四乙酸盐和二乙烯三胺五乙酸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2010-1-1 GB/T 23324-2009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5-2009 纺织品 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线性烷基苯磺酸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29-2009 纺织品 织物悬垂性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3343-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家庭和商业洗涤色牢度 使用含有低温漂白活性剂的无磷标准洗涤剂的氧化漂白反应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3344-2009 纺织品 4-氨基偶氮苯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3345-2009 纺织品 分散黄23和分散橙149染料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3972-2009 纺织染整助剂中烷基苯酚及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118-2009 纺织品 线迹型式 分类和术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120-2009 纺织品 抗乙醇水溶液性能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121-2009 纺织制品 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168-2009 纺织染整助剂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4-1 GB/T 24218.1-2009 纺织品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1部分: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18.2-2009 纺织品 非织造布试验方法 第2部分:厚度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48-2009 纺织品 合成革用非织造基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53-2009 纺织品 防螨性能的评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54-2009 纺织品和服装 冷环境下需求热阻的确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279-2009 纺织品 禁/限用阻燃剂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4280-2009 纺织品 维护标签上维护符号选择指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4346-2009 纺织品 防霉性能的评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8.1-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筘 第1部分:胶粘线扎筘的尺寸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8.2-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筘 第2部分:平板梁金属丝扎筘的尺寸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8.3-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筘 第3部分:双弹性梁金属丝扎筘的尺寸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8.4-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筘 第4部分:树脂固化金属丝扎筘的尺寸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8.5-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筘 第5部分:槽形梁的尺寸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1-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1部分:主要尺寸推荐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2-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2部分:自由端纺纱机用筒管的尺寸、偏差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3-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3部分:扁丝用筒管的尺寸、偏差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4-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4部分:变形丝用筒管的尺寸、偏差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5-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5部分:合成长丝用筒管的尺寸、偏差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6-2009 纺织机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49.7-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圆柱形筒管 第7部分:筒子纱染色用网眼筒管的尺寸、偏差和标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24372-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卷绕纱线用筒管 名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3-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梳理机用隔距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4-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纺纱机械 粗纱筒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5-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牵伸装置用下罗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6-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纺纱准备和纺纱机械 上罗拉包覆物的主要尺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7-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金属针布 尺寸定义、齿型和包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8-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非自动穿经织机用停经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79-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自动穿经织机用停经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80-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织机综框用钢丝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81-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提花织造用镶入综眼的钢丝综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382-2009 纺织机械与附件 喷气织机用异型筘 尺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442.1-2009 纺织品 压缩性能的测定 第1部分:恒定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4442.2-2009 纺织品 压缩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等速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3-1 GB/T 29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部分:试验通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0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3-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5-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7-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8-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19-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0-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1-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2-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3-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24-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3-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4-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5-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6-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7-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混合物(甲酸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0.9-2009 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混合物(苯甲醇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2.1-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2.2-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2部分:释放的甲醛(蒸汽吸收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2912.3-2009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3部分:高效液相色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3292.2-2009 纺织品 纱线条干不匀试验方法 第2部分:光电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3917.1-2009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1部分:冲击摆锤法撕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3917.2-2009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3917.3-2009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3部分:梯形试样撕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3917.4-2009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4部分:舌形试样(双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3917.5-2009 纺织品 织物撕破性能 第5部分:翼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4146.1-2009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1部分:属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420-2009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颜料印染纺织品耐刷洗色牢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4743-2009 纺织品 卷装纱 绞纱法线密度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4802.4-2009 纺织品 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 第4部分:随机翻滚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5456-2009 纺织品 燃烧性能 垂直方向试样火焰蔓延性能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7573-2009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 GB/T 8683-2009 纺织品 机织物 一般术语和基本组织的定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T 8746-2009 纺织品 燃烧性能 垂直方向试样易点燃性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GB 9994-2008 纺织材料公定回潮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2-1 SN/T 0006-2009 进出口纺织品检验规程、检验方法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6 SN/T 2293.7-2009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 第7部分:废纺织原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6 SN/T 2331-2009 纺织原料 棉花含糖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2010-1-16
  • 深圳欲填补生物方法检测标准空白 华因康勇担重任
    全国首个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方法工作组昨天在深成立,我公司成为组长单位。该工作组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领域标准,引领我国乃至世界生物领域标准化工作。 昨天,全国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方法工作组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会展中心召开。大会授予深圳华因康科技有限公司为组长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为副组长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等11家单位为组员单位。中国科学院北京生物物理研究所院士陈润生、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院士赵国屏、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谭和平等我国生物领域的专家为工作组顾问。 全国生化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方法工作组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建立健全生物产业技术标准体系提供一大助力,进而提升深圳乃至全国生物产业链的构建,填补生物方法检测标准领域的空白。会后,我司技术总裁盛司潼博士和赵国屏院士分别接受记者采访。赵院士表示,生化检测标准化将推动生物产业的发展,基因测序技术将会逐步走入民间,让更多人受益。
  • 工信部公示319项行业标准 含多项仪器检测方法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往复真空泵》等167项机械行业标准、《自动变速器油泵性能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等7项汽车行业标准、《工业用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等102项化工行业标准、《高速工具钢热轧窄钢带》等19项冶金行业标准和《手动卷门》等24项轻工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319项行业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5年10月7日。  在公示的这319项行业标准中,包括多项分析检测方法,涉及ICP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火焰原子吸收、高效液相色谱等多类仪器检测方法,部分摘录如下(详细内容请参阅附件):   附件: 319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 专家约稿|一文读懂我国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总体情况
    在畜牧和水产养殖中,兽药的使用不可避免。兽药残留也因此成为动物性食品主要的质量安全问题之一,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对动物源性食品生产中兽药的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制订了一系列兽药检测方法国家标准。2022年农业农村部再次发布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了禽畜可食性组织、水产品、蜂产品等动物性食品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为进一步强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食品生产者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仪器信息网邀请到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研究员孙雷老师,为大家详细讲解我国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总体情况。一、兽药与兽药残留1、兽药:包括疫苗、血清制品、诊断制剂等;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等;杀虫剂、消毒剂等。2、兽药残留:主要是化学药品、抗生素、杀虫剂等残留,不包括疫苗、中药、消毒剂等。二、食品动物与动物性食品1、食品动物:主要包括畜禽:猪、牛、羊、鸡(禽)、兔等;水产品:鱼、虾、蟹、贝等;蜜蜂等。2、动物性食品:主要包括畜禽:肌肉、脂肪/皮+脂、肝脏、肾脏、奶、蛋、可食下水等;水产品:皮+肉;蜂产品:蜂蜜、蜂王浆等。三、我国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发展历史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前:我国养殖业以肉蛋奶产品供应为主;尚处于“温饱”阶段,基本上没有兽药残留的概念;当时食品安全主要关注卫生学指标。第二阶段:上世纪90年代:1994年,发布了42种兽药MRL;1997年,又发布了47种兽药MRL;1999年,在欧盟帮助下,我国建立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监控计划》,建立官方抽样程序;建立残留检出方法和109种兽药MRL。第三阶段:2002年农业部第235号公告:共制定了202种兽药相关规定:第一部分为食品动物允许使用,不需要制定MRL的药物,共80种;第二部分为已批准使用的兽药,动物性食品中有MRL药物,共94种;第三部分为允许作治疗使用,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兽药,共9种;第四部分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化合物共19种。第四阶段: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2020年4月1日起实施。共涉及267种兽药:需要制定限量的兽药(104种,共2191个限量);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9种);允许使用,不需要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兽药(154种)。第五阶段: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共涉及41种兽药:转化CAC的限量(5种);新注册兽药(7种);停用兽药(4种);蛋鸡产蛋期禁用兽药(25种)。2023年已启动对GB31650和GB31650.1的修订工作。四、我国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总体情况1、兽残检测方法按原理分类:(1)快速筛选方法:微生物法:杯碟法、活体动物拭子试验法等。免疫分析方法:ELISA法、胶体金免疫法:试剂盒产品、试纸条产品。(2)色谱分析方法:气相色谱法(GC);液相色谱法(LC):兽药残留检测的经典分离方法,属于定量方法。(3)色谱-质谱联用法: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已成为目前兽药残留检测的主流方法,属于确证方法。2、兽残检测方法按药物多少分类:(1)单一药物残留检测法方法标准,如:GB31658.1-2021动物性食品中头孢噻呋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31659.1-2021牛奶中赛拉嗪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串联质谱法、GB31656.6-2021 水产品中丁香酚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2)同一种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当前兽残检测主流方法),如:GB31658.4-2021 动物性食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20-2022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31658.22-2022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多个种类药物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如GB 31658.17-2021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药物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畜禽肉中100多种药物及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待报批)等。3、我国兽残检测方法标准制定原则:(1)禁用药物优先:农业部176号、1519号公告以及农业农村部250号公告等。(2)停用药物优先:农业部2292号公告中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四种喹诺酮类药物,2638号公告中喹乙醇、氨苯砷酸和洛克沙胂三种药物。(3)有MRL的药物优先:《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及31650.1-2022)。(4)国际上有MRL的药物优先:欧盟、美国、日本等。(5)方法与限量配套、多残留检测方法优先。4、我国兽残检测方法标准的基本结构:按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1.1-2009)编写。主要包括: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原理、5试剂和材料、6仪器和设备、7试料的制备与保存、8测定步骤(一般由提取、净化、标准曲线的制备、空白试验等组成)、9结果计算和表述、10检测方法的灵敏度、准确度和精密度、资料性附录等。5、我国兽残检测方法标准发布情况:(1)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各部委发布兽残检测方法标准400多项。发布形式:农业部公告、GB/T、SN/T等。(2)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后,以GB形式发布兽残检测方法标准95项:2013年,由原农业部、国家卫计委两部委通过第1927号公告发布29项(GB 29681-2013到GB 29709-2013);2019年,由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通过第114号公告发布《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的同时发布9项(GB 31660.1-2019到GB 31660.9-2019);2021年,由三部委通过第388号公告发布36项;2022年,由三部委通过第594号公告发布《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的同时发布21项。6、我国兽残检测方法标准的发展趋势:(1)色谱法向质谱法发展:GC法逐步淘汰;LC法逐步减少;LC-MS/MS法已经成为主流分析技术。(2)残留向多残留发展:①单一药物方法:利福昔明、吡利霉素、加米霉素、泰地罗新、莫昔克丁、氟佐隆、咪多卡……,新兽药方法较多。②单种类药物方法:硝基呋喃类、氨基糖苷类、ß-受体激动剂、喹诺酮类、磺胺类……,目前主流的方法。③多种类药物方法:碱性药物、酸性药物、抗菌药物、抗寄生虫药物、农药类兽药、150种兽药、200种兽药……。 目前,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残检测方法标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形式发布的仅95个,远不能满足动物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因此,之前以农业部公告、GB/T等形式发布的兽残检测方法标准仍然有效,仍然可以采用。今后,随着我国动物性食品中兽残检测方法标准国标化进程的加快,相信会有更多的以GB形式发布的方法标准呈现在大家面前。我国已发布的兽残检测方法标准基本涵盖了农业农村部第250号公告中禁止使用的兽药和其他化合物种类、农业部发布的停用药物种类以及《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和31650.1-2022)中绝大部分有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的兽药。兽残检测方法标准涉及的动物种类有牛、猪、羊、鸡、蜜蜂、鱼、河豚、鳗鲡、鲤、鲢、草鱼、虾、蟹龟、鳖等15种;涉及的靶组织有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皮+脂肪、奶、蛋、蜂蜜、肠衣蜂王浆、奶粉等11种动物性食品和尿液,基本涵盖了我国国民通常食用的以及进出口贸易常见的动物性食品,基本可以满足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作者简介孙雷,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 研究员,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兽药评审专家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员,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兽医毒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检验检测首批智库专家,北京市2022年冬奥食品安全保障专家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兽药最大限量标准及组织实施能力验证等食品安全方面工作。先后制修订10多项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核心期刊发表60余篇论文。参编《食品安全标准实施与应用》、《食品中抗菌药物残留的化学分析》等多部著作。参与的“155种重要抗菌药物及其他有害化合物残留检测关键技术与产业化”获得中华农业科技奖一等奖。
  • 首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发布
    记者日前从中国皮革协会获悉,经过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征求行业意见以及多次专家研讨审定,标准内容不断完善。8月2日,中国皮革协会正式批准发布《制革用聚(甲基)丙烯酸树脂复鞣剂测试方法》(T/CLIAS008-2023)、《制革用氨基树脂复鞣剂测试方法》(T/CLIAS009-2023)、《制革用中和剂测试方法》(T/CLIAS010-2023)、《制革用脱灰剂测试方法》(T/CLIAS011-2023)等4项团体标准,并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皮革协会表示,上述四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有效填补了国内外标准空白,为皮革化工生产企业和制革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检验、推进制革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对规范皮革化学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据介绍,皮革化学品是决定皮革质量与风格的核心要素之一,与皮革机械一起被形容为制革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双翼”。然而,市场上皮革化学品质量参差不齐、缺少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近年来,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制革企业反映,在生产过程中经常出现皮革化学品消耗量明显超过工艺需求的情况,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制革企业的正常生产,另一方面还加大了环境治理的难度,并且在供需双方遇到皮革化学品质量纠纷时无标可依,企业合法利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为着手解决这些问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开始重点研究皮革化学品品质管控标准的制定。中国皮革协会对此高度重视,并委托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邀请皮革行业部分皮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制革企业,共同参与制定皮革化学品的产品质量标准。重点针对出现问题较多、用量较大、对皮革质量影响较突出的聚(甲基)丙烯酸树脂复鞣剂、氨基树脂复鞣剂、中和剂、脱灰剂等四类化学品检测方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首批皮革化学品检测方法团体标准。
  • 《蜂胶中杨树胶的检测方法》行业标准发布
    《蜂胶中杨树胶的检测方法&mdash &mdash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行业标准GH/T 1081-2012已于7月9日发布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一直以来,蜂胶产品检测手段的滞后发展为市场上以树胶等物质冒充蜂胶的造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长期困扰着蜂产品行业。蜂胶是工蜂采集树脂等植物分泌物与其上颚腺、蜡腺分泌物等混合形成的胶黏性物质,杨树胶是杨属植物的芽、叶子或树皮等组织经人工熬制加工,再经乙醇提取而成的提取物。浙江大学胡福良、张翠平等发现:树脂中水杨苷会在蜜蜂腺体分泌的&beta -葡萄糖核糖苷酶等作用下水解,然而在杨树胶的加工过程中却能够稳定存在;此外,杨树胶中含有而蜂胶中不含有的特征成分&mdash CCP(分子量为406)。因此建立了将试样经乙醇提取,浓缩,溶解于水后,紫外检测213nm处水杨苷和CCP的有无判断蜂胶中是否含有杨树胶的方法。 该标准采用赛分科技生产的HP-C18(4.6 x 150 mm,5 µ m)色谱柱,建立了以水杨苷和CCP为参照的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案。色谱条件为:色谱柱:Sepax HP-C18(4.6 x 150 mm,5 µ m);流速:1mL/min;采用乙腈和0.5%磷酸梯度洗脱;检测波长:213 nm;柱温:30oC;进样量:5 µ L。这种鉴别方法可准确定性并定量,从而判断出蜂胶中是否掺入杨树胶。此次《蜂胶中杨树胶的检测方法&mdash &mdash 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行业标准的颁布与实施,必将为广大养蜂者、蜂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Sepax HP-C18色谱柱产品介绍: Sepax HP-C18色谱柱专门为高比例水相流动相下的分离而设计,十八烷基官能团通过亲水性极性基团键合至硅胶表面(如上图),从而使得色谱固定相在高比例水相的流动相中仍保持高度稳定,因此,特别适合各种极性化合物的高效分离。另外,HP-C18采用单层官能团键合技术和残余硅醇基封尾技术,因此具有高选择性和高分离效率。 Sepax HP-C18固定相的理化参数: 硅胶: 球形, 高纯度(金属杂质 120Å 200Å 粒径: 3、4、5、7和10µ m 3、5和10µ m 孔体积: 1.0mL/g 1.0mL/g 比表面积: 300m² /g 200m² /g 固定相结构: 单层全封尾 单层全封尾 碳载量: 17% 10% 关于赛分科技 赛分科技有限公司(Sepax Technologies, Inc)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致力于开发和生产药物与生物大分子分离和纯化领域的技术和产品。赛分科技是集研发、生产和全球销售为一体的实业型企业。公司主要产品为液相色谱柱及耗材、固相萃取柱(SPE)及耗材、液相色谱填料以及分离纯化仪器设备。在液相色谱领域里,赛分科技已开发出了100多种不同型号的液相色谱材料,涵盖了反相、正相、超临界(SFC)、手性(Chiral)、离子交换、体积排阻、亲和、HILIC等各种类别,为世界范围内液相色谱产品最为完善的企业之一。 赛分科技的创新技术使之生产出具有最高分辨率及最高效的生物分离产品,包括体积排阻、离子交换、抗体分离、和糖类化合物分离色谱填料和色谱柱,可广泛地应用于单克隆抗体、各种蛋白、DNA、RNA、多肽、多糖和疫苗等生物样品的分析、分离和纯化。赛分科技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产品线已使赛分成为全球生物分离的领航者。 公司网站: www.sepax-tech.com.cn www.sepax-tech.com
  • 国标委发布47项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编号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GB/T 208-201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 208-1994 2014-12-01 GB/T 3286.5-2014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氧化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盐氧化分光光度法 GB/T 3286.5-1998 2015-01-01 GB/T 3286.8-2014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灼烧减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3286.8-1998 2015-01-01 GB/T 3286.9-2014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9部分: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烧碱石棉吸收重量法 GB/T 3286.9-1998 2015-01-01 GB/T 3558-2014 煤中氯的测定方法 GB/T 3558-1996 2014-10-01 GB/T 4633-2014 煤中氟的测定方法 GB/T 4633-1997 2014-10-01 GB/T 5059.1-2014 钼铁 钼含量的测定 钼酸铅重量法、偏钒酸铵滴定法和8-羟基喹啉重量法 GB/T 5059.1-1985 2015-01-01 GB/T 5059.2-2014 钼铁 锑含量的测定 孔雀绿分光光度法 GB/T 5059.2-1985 2015-01-01 GB/T 5059.3-2014 钼铁 铜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5059.3-1985 2015-01-01 GB/T 5059.5-2014 钼铁 硅含量的测定 硫酸脱水重量法和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5059.5-1986 2015-01-01 GB/T 5059.7-2014 钼铁 碳含量的测定 红外线吸收法 GB/T 5059.7-1988 2015-01-01 GB/T 5161-2014 金属粉末 有效密度的测定 液体浸透法 GB/T 5161-1985 2014-12-01 GB/T 5447-2014 烟煤黏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5447-1997 2014-10-01 GB/T 5448-2014 烟煤坩埚膨胀序数的测定 电加热法 GB/T 5448-1997 2014-10-01 GB/T 5450-2014 烟煤奥阿膨胀计试验 GB/T 5450-1997 2014-10-01 GB/T 6730.71-2014 铁矿石 酸溶亚铁含量的测定 滴定法 2015-01-01 GB/T 8358-2014 钢丝绳 实际破断拉力测定方法 GB/T 8358-2006 2015-01-01 GB/T 13480-2014 建筑用绝热制品 压缩性能的测定 GB/T 13480-1992 2014-12-01 GB/T 30592-2014 透光围护结构太阳得热系数检测方法 2014-12-01 GB/T 30594-2014 双层玻璃幕墙热性能检测 示踪气体法 2014-12-01 GB/T 30701-2014 表面化学分析 硅片工作标准样品表面元素的化学收集方法和全反射X射线荧光光谱法(TXRF)测定 2014-12-01 GB/T 30702-2014 表面化学分析 俄歇电子能谱和X射线光电子能谱 实验测定的相对灵敏度因子在均匀材料定量分析中的使用指南 2014-12-01 GB/T 30703-2014 微束分析 电子背散射衍射取向分析方法导则 2014-12-01 GB/T 30704-2014 表面化学分析 X射线光电子能谱 分析指南 2014-12-01 GB/T 30705-2014 微束分析 电子探针显微分析 波谱法实验参数测定导则 2014-12-01 GB/T 30706-2014 可见光照射下光催化抗菌材料及制品抗菌性能测试方法及评价 2014-12-01 GB/T 30707-2014 精细陶瓷涂层结合力试验方法 划痕法 2014-12-01 GB/T 30709-2014 层压复合垫片材料压缩率和回弹率试验方法 2014-12-01 GB/T 30710-2014 层压复合垫片材料蠕变松弛率试验方法 2014-12-01 GB/T 30711-2014 摩擦材料热分解温度测定方法 2014-12-01 GB/T 30713-2014 砚石 显微鉴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14-2014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砚石中的稀土元素 2014-10-01 GB/T 30725-2014 固体生物质燃料灰成分测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26-2014 固体生物质燃料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27-2014 固体生物质燃料发热量测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28-2014 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氮的测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29-2014 固体生物质燃料中氯的测定方法 2014-10-01 GB/T 30732-2014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仪器法 2014-10-01 GB/T 30733-2014 煤中碳氢氮的测定 仪器法 2014-10-01 GB/T 30735-2014 屋顶及屋顶覆盖制品外部对火反应试验方法 2014-10-01 GB/T 30737-2014 海洋微微型光合浮游生物的测定 流式细胞测定法 2014-10-01 GB/T 30738-2014 海洋沉积物中放射性核素的测定 &gamma 能谱法 2014-10-01 GB/T 30739-2014 海洋沉积物中正构烷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4-10-01 GB/T 30740-2014 海洋沉积物中总有机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2014-10-01 GB/T 30741-2014 海洋大气干沉降物中总硫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2014-10-01 GB/T 30742-2014 海洋大气干沉降物中总碳的测定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2014-10-01 GB/T 30749-2014 矿物药材及其煅制品视密度测定方法 2015-01-01
  • 专家呼吁将折光仪作为果汁含量检测标准方法
    走入超市或是便利店,消费者很容易在果汁饮料的货架上看见100%果汁、纯果汁、纯果肉果汁等醒目的字样。而之所以会选择果汁饮料食用,买家主要是看上果汁较高的营养价值,这一营养价值正与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依据。   在国内各大果汁企业生产的产品上,都会标注上5%或更高不等的果汁含量。   不过据记者了解,目前,通过国家标准的《饮料通用分析方法》,我国只能对橙、柑、橘浓缩汁和果汁以及饮料,根据其果汁中可溶性固形物和6种组分实测值经计算后求得样品中的果汁含量,对其他类别果汁的含量则并没有可测定的标准。这意味着,产品中果汁含量是否标实相符,很多时候并没有办法核实。   这就给一些果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可乘之机,标注在多种果汁饮料背后的果汁含量数据,对于一些果汁企业来说很可能就仅仅是一个数字而已。   含量标准乱象:大多果汁无据可依   翻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此前发布的《饮料通则》,记者发现,对于果汁(浆)在果汁饮料中的含量都有着一定量化的标准。   《饮料通则》中指出,果汁饮料中的果汁(浆)含量要大于等于10%,果肉饮料中的果浆含量不得低于20%,水果饮料中的果汁含量需在5~10%。   事实上,果汁饮料中的果汁含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在价格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饮料中果汁含量较高的产品都会成为消费者的首选。但有意思的是,消费者一直依赖的这一选购果汁饮料的依据,很可能只是果汁厂家随意标注的一个数字。   据北京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室主任石海燕介绍,果汁或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越高,意味着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就越高,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通常用折光计测算所得的&ldquo 折光度&rdquo 来表达,所以企业生产中会参考折光度这项指标。   石海燕口中的&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是测定果汁含量的重要依据,但是这个重要依据从目前来看还有着一定的缺陷。   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高彦祥教授,他表示目前中国的果汁行业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的测定有国家标准外,其他水果浓缩汁、果汁和果汁饮料果汁含量测定均没有国家标准,果汁企业均们是根据自己工厂制定的标准进行生产。   也就是说,目前在市面销售的除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果汁含量有据可依外,其他果汁饮料的标准却是一片乱象。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同一企业,在生产不同规格的同一种果汁产品时所制定的&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也不一样。例如,有的企业在生产100%纯苹果汁时,内定按&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10%的数值进行配料 而在生产苹果汁饮料时,则内定按&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8%的数值进行配料。   石海燕指出,调查发现有的企业即使依据其自定的&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计算,其产品的果汁含量也明显低于其标注的果汁含量,这就是涉嫌以次充好的故意行为了。这一问题不但在一些小型企业存在,在个别大型企业也存在。   不仅仅如此,国内更有果汁企业内部对于&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都没有一个标准,其果汁饮料中果汁的含量就更加没有办法进行衡量。   标准的缺失背后,就可能导致果汁饮料包装上的果汁含量名不副实。换而言之正是由于没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严格的约束,厂家仅仅凭自律进行生产,在目前竞争激烈的果汁行业,难免出现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检测标准亟待出台   高彦祥坦言,并不排除一些小型或是不负责任的果汁企业会利用法规漏洞、生产并不符合相关果汁含量的果汁饮料。&ldquo 现在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对此进行检测,因为目前连相关的标准都没有。&rdquo   因此,果汁饮料包装背后的果汁含量大部分并不具备真正的参考价值。而目前在零售环节,一瓶果汁饮料的价格都会按照果汁含量上涨,含量不小于20%的一瓶500ml的果汁饮料都要卖到五六块钱。但很可能事实上,这瓶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并没有达到20%,差价中间利润的暴利或也由此出现。   标准的缺失,果汁含量的数据沦为摆设,有行业人士疾呼希望尽早结束这种没有约束的境况。   高彦祥指出,国家相关部门也在积极调研,希望能够尽快制定除橙、柑、橘以外,其他浓缩果汁、果汁和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测定的标准,避免行业出现更多的质量问题。   目前,关于果汁含量检测有各种各样的设想,相关专家和机构提出的方案包括利用缓冲容量检测苹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方法、利用氨基氮含量及缓冲能力检测西番莲果汁饮料中果汁含量的方法、参照采用国外提出果汁饮料原汁含量的测定方法&mdash &mdash RSK值(其中钾、硅酸盐的测定等效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及建立饮料中总黄酮的测定方法等。   但是现实的难题还很多。中国地大物博,光是涉及苹果的品种就很多,每种苹果的质感不一,所得出的标准也不同,所以相关标准实现统一也尚有难度。   石海燕指出,虽然不能一次性解决所有的水果果汁饮料标准,但是国家有关部门应抓紧这一领域的技术攻关,从源头抓起,规范企业生产。尤其应对消费量最多的苹果汁、桃汁考虑优先制定标准。&ldquo 科学准确地测定果汁含量不仅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需要,更是政府实施有效监管,制止行业内不正当竞争的需要。&rdquo 她说。   在她看来,当前条件下,&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是目前行业内生产中判定果汁含量通行的简便方法。在浓缩果汁、果汁和果汁饮料的果汁含量测定标准制定前,制定&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不失为一种替代方法。   &ldquo 折光度标准的制定不仅影响到国内的企业生产、销售市场,还影响到我国果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关部门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研究和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尽快制定发布我国果汁及果汁饮料的标准折光度行业标准。&rdquo   目前,国际果汁生产商联合会(IFU)都很重视食品法典和果汁生产标准的制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已经对各种水果的折光度制定了标准,国内各企业在生产实践中也在摸索制定各自的&ldquo 标准折光度&rdquo 。
  • 易县轨道无损检测协会发布《金属材料超声检测用耦合剂性能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位专家及有关单位:由易县轨道无损检测协会归口管理,易县轨道无损检测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金属材料超声检测用耦合剂性能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进行审查和把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3年7月20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协会标准化处标准制定组,逾期未回复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刘永麒 联系电话:13693293668电子邮箱:jhhy202283@163.com 易县轨道无损检测协会2023年6月19日金属材料超声检测用耦合剂性能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反馈表.doc
  • 《氦质谱检漏仪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发布并实施
    日前,广东省测量控制技术与装备应用促进会发布T/GDCKCJH 046—2021《氦质谱检漏仪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团体标准,并于2021年12月17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详细信息标准状态 现行标准编号 T/GDCKCJH 046—2021中文标题 氦质谱检漏仪性能要求与检测方法英文标题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 for helium mass spectrometer leak detector国际标准分类号 17.120.01 流体流量的测量综合中国标准分类号 N68国民经济分类 M732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 2021年12月17日起草人 刘洪华、冯周、刘浩、汤文广、彭水勇、曾宏勋、石霞、邓军、许亮、赖海梁、彭强、高磊、廖桃兴、谭贝、李尚虹、王刚、张勇、颜训雄、曾海钦、肖岩、刘春平起草单位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测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溯智慧计量研究院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以质谱分析法作为检测手段的检漏仪性能检测,其他检漏仪可参考使用。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氦质谱检漏仪的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及检测方法。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否标准文本标准下载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014901.shtml
  • 农业农村部发布74项行业标准 多项与检验检测方法有关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64号公告,公告称,《畜禽品种(配套系) 澳洲白羊种羊》等74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现批准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  该批标准文本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可于发布之日起2个月后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 本次发布的74项农业标准中有70项为首次制定,标准内容包含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农产品分类及术语、等级规格、检验检测方法和遥感监测系列标准等。74项标准中有18项为检验检测相关标准,检测方法涉及的仪器有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实时荧光 PCR等。遥感监测系列标准也将于8月1日实施,如NY / T 4373-2023《面向主粮作物农情遥感监测田间植株样品采集与测量》、NY/T4376-2023《农业农村遥感监测数据库规范》、NY/T4377-2023《农业遥感调查通用技术农作物雹灾监测技术规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pdf
  • 生态环境标准解读——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方法及监测技术规范
    自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为更好地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监测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依据执法监测需求并基于当前标准分析方法处于空白的前提下,排除万难,于2019年快速制定了工业产品中CFC-11等物质执法监测急需的关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的两项检测标准——《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7-2019)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8-2019)。2020~2021年,总站继续开展ODS标准分析方法研究,依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清单和我国产业结构,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液态制冷剂CFC-11和HCFC-123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4-2021)、《气态制冷剂10种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5-2021)、《工业清洗剂HCFC-141b、CFC-113、TCA和CTC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6-2021)和《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规范》(HJ 1197-202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4项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方法标准,并于2021年10月正式发布。这些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发布,不断完善了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标准方法体系,为履约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一) 消耗臭氧层物质1. 什么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氯氟碳化合物、哈龙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到大气并上升到平流层后,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分解出Cl自由基或Br由基,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使臭氧层被破坏。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被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名称为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2.《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需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主要包括哪些?《蒙特利尔议定书》经过5次修正和6次调整,截至目前,议定书受控的物质一共包括96种破坏臭氧层物质(ODS)和18种氢氟碳化物(HFCs),共计114种,包括全氯氟烃(15种)、哈龙(3种)、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氯氟烃(40种)、含氢溴氟烃(34种)、溴氯甲烷、甲基溴和氢氟碳化物(18种)。3. ODS的来源主要有哪些?ODS用途广泛,可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气雾剂、灭火剂、化工原料、化工助剂、熏蒸剂及实验室分析用试剂等,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发泡(PU泡沫、XPS泡沫)、空调和制冷(家用空调、工商制冷、制冷维修)、医药、清洗、消防、农业、烟草、粮食仓储、质检等。图1 ODS来源(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4. 现阶段我国对ODS的消费和淘汰情况如何?中国于1991年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2010年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将议定书受控的8类物质(HFCs除外)纳入清单。2016年10月14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正式签署,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国于2021年6月向联合国交存接受书,同年9月15日《基加利修正案》对我国正式生效(暂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于2021年10月修订正式发布,将基加利修正案受控的18种HFCs纳入清单。自此,我国受控物质包括9类114种,消费行业主要涉及泡沫塑料、室内空调、工商业制冷和溶剂行业等。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完成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的淘汰,正在开展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的削减和淘汰。(二) 制冷剂5. 两项制冷剂标准中的目标物种类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制冷剂,又称冷媒、致冷剂、雪种,是各种热机中借以完成能量转化的媒介物质。制冷行业是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禁止、配额生产和消费ODS的重点行业之一,也是《基加利修正案》受控HFCs的重点行业之一。在我国,HFC-23、HFC-32、HFC-125、HFC-143a、CFC-11、CFC-12、HCFC-22、HFC-134a、HFC-152a、HCFC-124、HCFC-142b和HCFC-123等物质,曾经广泛应用于制冷剂。其中,CFC-11和CFC-12是氯氟烃(CFCs)物质,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不得生产和使用,即:若制冷剂中检出CFC-11或CFC-12则为违法;HCFC-22、HCFC-124、HCFC-142b和HCFC-123是含氢氯氟烃(HCFCs)物质,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我国目前处于企业配额生产和消费阶段,即各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管理部门配额量进行生产和消费,不得超额生产或使用;HFC-23、HFC-32、HFC-125、HFC-143a、HFC-134a、HFC-152a是《基加利修正案》受控物质,于2024年将消费量水平冻结在基线水平。6. 两项制冷剂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有何意义?涉及上述受控物质的国内外检测标准有20多个,目标物包含制冷剂标准中的单一或多个组分,但这些方法均为纯度的测定,即在知道制冷剂是何种物质的前提下,采用气相色谱仪(配备FID检测器或TCD检测器)检测杂质含量,然后用100%减去杂质含量即为制冷剂纯度,而我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执法监测则需要先对制冷剂进行准确定性,即判断制冷剂中是否含有议定书及修正案受控物质,显然,纯度测定的方法并不能满足执法监测需求。本标准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可在未知制冷剂为何种物质的情况下,对制冷剂进行准确定性定量,为执法监测提供技术支撑。(三) 清洗剂7. 清洗剂标准中目标物的种类范围是如何确定的?我国曾经主要使用TCA、CFC-113和CTC等物质用作清洗剂,这些ODS物质均已被淘汰和替代,HCFC-141b是主要的过渡性替代产品。鉴于CFC-113、HCFC-141b、TCA和CTC均属于ODS受控物质,有必要研究建立相应的组成测定方法。8. 建立的清洗剂标准方法有何意义?目前,国内标准仅针对工业用途HCFC-141b和CTC建立了纯度测定的气相色谱标准方法,尚未查询到针对ODS清洗剂组成测定的国内外现行标准方法。在充分研究其他行业上述ODS受控物质相关标准分析方法的基础上,针对清洗行业中曾经或正在使用的TCA、CFC-113、CTC和HCFC-141b等物质建立标准分析方法,适用于工业清洗剂中上述目标物质量分数的测定,弥补了清洗剂中ODS类物质检测方法的空缺。(四) 技术规范9. “技术规范”主要涉及哪些监测过程?“技术规范”基于已发布的方法标准以及开展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的全过程,汲取涉及气态、液态、固态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的监测方法标准和方法研究结果,规范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包括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表示和注意事项等,对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工作起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作用,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氢氟烃的监测也可参照执行。10. 目前已发布的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的监测方法标准与 “技术规范”的关系?生态环境部已从2019年起,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开展重点行业ODS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为配合执法监测,总站根据工业用化学产品类型,先后制定了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生产原料组合聚醚中全氯氟烃、氢氯氟烃类物质的2项标准,及此次发布的清洗剂、液态制冷剂和气态制冷剂中相关ODS的标准。但由于ODS涉及工业行业比较多,且有时执法监测时取得的样品并不清楚其工艺或材质等相关信息,以上方法标准不能完全满足执法需求,且在一段时期内,也难以建立涉及所有产品和全部ODS项目的方法标准体系。因此,总站又开发通行方法标准,以“技术规范”的形式,作为现有方法标准的有益补充。监测活动适用于已发布方法标准的,按照方法标准执行;无方法标准的,根据“技术规范”建立作业指导书及方法确认,取得实验室资质,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 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公布,涉及多项仪器及检测方法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公布信息,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评审结果已公布。其中战略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项目名单中多项涉及仪器及分析检测技术,包括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分类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等,仪器信息网摘录部分如下:标准名称标准号申请单位无损检测 大直径圆棒聚焦超声检测方法GB/T 40324-2021矩阵科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实验室仪器及设备 分类方法GB/T 40024-2021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半导体器件 微电子机械器件 第40部分:MEMS 惯性冲击开关阈值测试方法IEC 62047-40:2021 Ed1.0北京智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植物源性食品中10种黄酮类化合物的 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植物源农产品中叶黄素、玉米黄质、β-隐黄质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NY/T 3950-2021;NY/T 3948-2021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气相二氧化硅表面硅羟基含量的测定 反应气相色谱法ISO 23157:202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 (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软体家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现场快速检测方法GB/T 39764-2021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种养殖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评价规范RB/T 076-2021北京四良科技有限公司用于高通量测序的核酸类样本质量控制通用要求GB/T 40664-2021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杜仲叶提取物中京尼平苷酸的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40644-2021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及污染土中重金属的检测方法GB/T 41058-2021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饲料中镉的测定GB/T 13082-202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公示原文如下:各有关单位:根据《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财党政群〔2020〕343号)和《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2021版)》(京市监发〔2021〕28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与评审工作。此次共计受理243家单位申请的516个项目,经过评审,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对105家单位的144个项目给予1500万元支持。其中,一是对1个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项目给予50万元补助;二是对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87万元补助;三是对138项标准制修订项目给予1363万元补助。获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及单位名单见附件。请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严格遵照《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补助资金对标准化工作的促进作用。各单位应重点做好获得补助项目的宣贯工作,关注补助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并按照经费使用协议要求,提交补助经费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标准化工作。附件:1.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补助资金项目名单2.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标准化试点示范活动补助资金项目名单3.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项目名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4日
  • 9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涉及多类别仪器检测方法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9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批准发布,自 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一、 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此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 19 种金属元素总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银(Ag)、砷(As)、钡(Ba)、铍(Be)、铋(Bi)、镉(Cd)、铬(Cr)、钴(Co)、铜(Cu)、锂(Li)、锰(Mn)、钼(Mo)、镍(Ni)、锑(Sb)、锶(Sr)、铅(Pb)、铊(Tl)、钒(V)和锌(Zn)共 19 种金属元素的测定。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证单位为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南省济源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此标准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T 195—2005)此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以N 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2 mg/L,测定下限为 0.08 mg/L。自此标准实施之日起,《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废止。此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标准验证单位: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三、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T 199—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以N 计)的测定。采用高温高压消解,取样量为 20.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0.20 mg/L;采用在线紫外消解,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T 200—2005)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以S2-计)的测定。方法的检出限为 0.005 mg/L,测定下限为 0.020 mg/L。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酒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汕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高效液相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进样体积为 10 µ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最低检出浓度分别为 0.011 mg/L、0.017 mg/L。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5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2 mg/m3、0.03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8 mg/m3、0.12 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30 L(标准状态下的干排气),试样定容体积为10 ml 时,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0.004mg/m3、0.006 mg/m3,测定下限分别为0.016 mg/m3、0.024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本标准验证单位: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省佛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广东省东莞生态环境监测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广西大学。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法,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酯、丙烯酸丁酯和甲基丙烯酸丁酯等 6 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20 L,解吸体积为 1.0 ml,进样量为1.0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2 mg/m3,测定下限为 0.08 mg/m3;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的进样体积为1.0 ml 时,方法检出限为 1 mg/m3~2 mg/m3,测定下限为 4 mg/m3~8 mg/m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江苏省无锡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本标准规定了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的的工作流程、仪器和设备、质量评估目标、评估区域及点位抽样、现场检查与比对、质量评估、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适用于以紫外光度法等为原理的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的质量评估。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臭氧传递标准校准下级臭氧传递标准的操作技术要求,适用于校准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浓度范围为 1 nmol/mol~500 nmol/mol。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九、 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本标准规定了陆地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工作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包括地面验证场(站)选址、验证样地样方布设、观测参数、观测方法、基础设施建设、遥感产品验证及验证精度评价等,适用于指导基于生态遥感及地面观测技术的全国及区域遥感产品验证、遥感监测等相关工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自 202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附:一、土壤和沉积物 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315—2023).pdf二、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195—2023代替HJ_T 195—2005).pdf三、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 199—2023代替HJ_T 199—2005).pdf四、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200—2023代替HJ_T 200—2005).pdf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1316—2023).pdf六、环境空气和废气 6种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1317—2023).pdf七、区域环境空气臭氧自动监测质量评估技术要求(HJ 1318—2023).pdf八、环境空气监测臭氧传递标准校准技术规范(HJ 1319—2023).pdf九、生态遥感地面观测与验证技术导则(HJ 1320—2023).pdf
  • 明年底河北县级站将按新标准监测空气质量
    从6月2日召开的河北省第四届环境与健康论坛上了解到,明年底前,河北省县级站力争按照新标准监测空气质量。   本届环境与健康论坛的主题是&ldquo 天蓝水净· 美丽河北&rdquo 。河北省政协副主席、中国农工民主党河北省委主委段惠军出席论坛,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河北环保联合会会长陈慧致辞。   记者从论坛上了解到,今年前五个月,河北省11个设区市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的6个项目,一氧化碳、臭氧达标,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超标。张家口、承德、秦皇岛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其他城市均连续出现雾霾天气,尤其是邢台、石家庄、邯郸、保定四个城市,在今年1月1日至5月29日的149天中,优良天数低于30天,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的天数在55天以上。为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明年底前,全省县级站力争按照新标准监测空气质量。
  • 19种转基因成分检测方法标准获批实施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DNA提取和纯化》等19项标准经农业部部审查批准(农业部公告第1485号)   农业部公告第14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棉花MON1445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等19项标准业经专家审定通过和我部审查批准,现发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1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棉花MON1445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2010 2 转基因微生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猪伪狂犬TK-/gE-/gI-毒株(SA215株)及其产品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2-2010 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甜菜H7-1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3-2010 4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DNA提取和纯化 农业部1485号公告-4-2010 5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病水稻M12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5-2010 6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MON89788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6-2010 7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A2704-12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7-2010 8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大豆A5547-127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8-2010 9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耐除草剂玉米59122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9-2010 10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棉花LLcotton25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0-2010 11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转Bt基因棉花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1-2010 12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耐除草剂棉花MON88913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2-2010 13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棉花MON15985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3-2010 14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转Bt基因棉花外源蛋白表达量检测技术规范 农业部1485号公告-14-2010 15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耐除草剂玉米MON88017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5-2010 16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抗虫玉米MIR604及其衍生品种定性PCR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6-2010 17 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 外源基因异源表达蛋白质等同性分析导则 农业部1485号公告-17-2010 18 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检测 外源蛋白质过敏性生物信息学分析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8-2010 19 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成分检测 基体标准物质候选物鉴定方法 农业部1485号公告-19-2010
  • 盘点“新材料之王”石墨烯的检测方法及标准
    石墨烯是一种由碳原子以sp²杂化轨道组成六角型呈蜂巢晶格的平面二维材料,是目前发现的最薄却最坚硬的纳米材料,具有优异的光学、热学、电学、力学特性,在新能源、大健康、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应用前景广阔,被称为“新材料之王”。2004年,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物理学家安德烈• 海姆和康斯坦丁• 诺沃肖诺夫成功从石墨中分离出石墨烯,引发学术界轰动,两人也因此获得201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自此,全球掀起了持续至今的石墨烯研究热潮。作为新兴材料,石墨烯一直备受关注,但也屡屡成为被炒作的话题;各类石墨烯“黑科技”层出不穷,真假难辨。前段时间,某品牌电动汽车宣称其石墨烯基电池,充电8分钟,续航2000里。次日,中科院院士欧阳明高就在电动车论坛上公开表示:“如果有人告诉你,这车能跑1000公里,几分钟充满电,还安全,成本又低。以目前的技术来讲,他一定是骗子”。该品牌随即发表声明,声称充电快的是石墨烯基超级快充电池,长续航的是硅负极电池。除此之外,市面上还有石墨烯面膜、石墨烯袜子等日消品,可谓“万物皆可石墨烯”。而现实情况是,石墨烯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存在技术瓶颈,其制备成本高,价格远超黄金。广告上石墨烯的噱头,更多只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猎奇心理,收割一波“智商税”。如何规范这一不良现象?业界普遍认为,石墨烯行业亟需统一的国家标准,通过检测认证正本清源。为促进石墨烯产业健康发展,本文特汇总石墨烯的常用检测方法与已发布的国家标准,供相关检测人员参考。石墨烯常用检测方法石墨烯的检测仪器主要分为图像类和图谱类,图像类以光学显微镜、扫描电镜(SEM)、透射电镜(TEM)、原子力显微镜(AFM)为主,而图谱类则以拉曼光谱(Raman)、红外光谱(IR)、X射线衍射仪(XRD)、X射线光电子能谱(XPS)、紫外光谱(UV)为代表。其中,光学显微镜、SEM、TEM、Raman、AFM 一般用来表征石墨烯的层数;SEM、TEM、AFM能够对石墨烯的表面形貌进行观察分析;而Raman、IR、XRD、XPS和UV则可对石墨烯的结构进行表征。此外,热重分析仪、激光导热仪、激光粒度仪、比表面及孔径分析仪等仪器也用来测试石墨烯的热稳定性、粒度、比表面积等物理性质。每种检测方法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在实际研究中,为提升检测精准度,几种表征手段往往联合使用,测试结果可互相对比、印证,进而为石墨烯的大规模生产和应用提供科学的保障。同时,随着石墨烯研究的不断推进,其检测方法将越来越丰富。已发布的石墨烯相关国家标准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GB/T 30544.13-2018纳米科技 术语 第13部分:石墨烯及相关二维材料2018-12-282019-11-012GB/Z 38062-2019纳米技术 石墨烯材料比表面积的测试 亚甲基蓝吸附法2019-10-182020-09-013GB/T 38114-2019纳米技术 石墨烯材料表面含氧官能团的定量分析 化学滴定法2019-10-182020-09-014GB/T 40071-2021纳米技术 石墨烯相关二维材料的层数测量 光学对比度法2021-05-212021-12-015GB/T 40069-2021纳米技术 石墨烯相关二维材料的层数测量 拉曼光谱法2021-05-212021-12-01GB/T 30544.13-2018是我国首个石墨烯国家标准,该标准界定了石墨烯及相关二维材料的术语和定义,包括制备方法、特性及其表征。此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为产业界和学术界交流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语言,是开展石墨烯各种技术标准研究及制定工作的重要基础及前提。石墨烯材料比表面积大,拥有强大的吸附性能,在储能、催化、传感及水处理等能源、化工和环保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不同方法制备的石墨烯材料比表面积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准确测定石墨烯材料的比表面积对其应用至关重要。GB/Z 38062-2019规定了亚甲基蓝吸附法测定石墨烯材料比表面积,即利用石墨烯材料在液相中吸附亚甲基蓝,通过吸附前后亚甲基蓝溶液的吸光度变化来计算出石墨烯材料的比表面积。石墨烯粉体材料在制备或应用改性过程中,可能引入一些含氧官能团,如羧基、内脂基、酚羟基和羰基等。这些含氧官能团对石墨烯粉体材料的电子特性、润湿性、导电性、导热性及化学反应活性等性能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测量含氧官能团的种类和含量,对石墨烯粉体材料质量控制和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GB/T 38114-2019规定了一种低成本、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的Boehm滴定法,Boehm滴定法根据碱性试剂的消耗量,可计算出石墨烯粉体材料表面的羧基、内酯基、酚羟基和羰基的含量。石墨烯的层数是影响其性能的关键参数,准确测量石墨烯的层数对于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意义重大。光学对比度法与拉曼光谱法因其快速、无损和高灵敏度等优势,被广泛应用于测量石墨烯的层数。GB/T 40071-2021规定了光学对比度法(包括反射光谱法和光学图片法)测量石墨烯相关二维材料的层数的步骤、仪器参数要求、数据分析、层数判定准则。GB/T 40069-2021规定了拉曼光谱法测量石墨烯相关二维材料层数时的样品制备、仪器参数要求、表征步骤、图谱分析及结果表示等内容,并列出基于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测量某几个石墨烯薄片样品的实例。每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我国石墨烯产业的发展正处于关键节点,只有建立和遵循完善的标准化体系,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促进石墨烯产业安全、有序和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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