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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空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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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空气检测相关的资讯

  • 碳监测比常规空气质量监测复杂在哪?
    202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对碳监测试点工作作出部署。日前生态环境部召开的党组会议也对碳监测提要求:“要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数据统计核算、数据管理及履约长效机制,继续实施碳监测评估试点,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距离上海、杭州、宁波、济南、唐山等13个城市入选为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城市已过去近5月,各试点城市进行了哪些探索?有何经验?   方案均“出台”,资金有保障   2021年9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取13个城市开展大气温室气体监测试点。其中唐山、太原、鄂尔多斯、丽水和铜川作为基础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宁波、济南、郑州、深圳、重庆和成都作为综合试点城市。   “据统计,截至目前,13个城市的本地化实施方案已编写完成,处于专家论证及完善的阶段。有些城市的进展较快,完成后的方案已经报送至省级主管部门,个别城市的方案已经报送至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程师孙康告诉记者。   一些城市的监测方案划分了任务阶段的进度目标。例如丽水市试点分为建设阶段和探索研究阶段,将于2022年6月开展城市大气地面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和碳同位素监测;计划2022年底,完成监测数据上传、试点监测经验总结,规划整体的长期部署已至2035年。而成都市出台的《成都市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综合试验详细设计方案》主要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设计原则及技术路线、项目内容、计划进度、基础保障等六大板块的内容。   试点推行落地中比较关键的资金保障,目前也有较好的落实。据了解,这些试点城市的工作经费,由试点城市自行解决,或由所在省份统筹解决。“虽然数额多少不一,但各地基本上都有专项资金保障,其中由4个城市保障资金在1500万元以上。有个别城市保障充足,例如唐山申请了3000多万元的经费,杭州经费也超2000万元。”   各试点城市量身定制布点方案   据了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布设技术指南》已于2021年12月31日编制并发送至各地,指南中明确了监测点位布设的5条原则。其中“整体性”原则要求考虑城市地形地貌、气象等综合环境因素,以及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等社会经济特点,反映城市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状况。   这就意味着试点城市需在温室气体监测方面做好“量身定制”工作,所以试点城市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的选址、评估、现场勘查等工作也要进行综合性考量。   孙康说:“各城市都在探索本地化的方案,比如重庆属于典型山地城市,布点就需要充分考量山地地形的实际,可以采用一些梯度采样。比如丽水,它的城市绿地面积大、生态好,布点会侧重生态系统碳通量监测,而不是仅仅围绕着大气温室气体一方面。再比如唐山作为典型的工业密集、排放强度大的城市,布点上可能要统筹考虑高精度监测点位与中精度监测点位、原位监测与遥感走航监测等多种方法,这类探索对于我国工业城市较多的特点具有重要帮助。”   一些“碳监测”点位布设也面临“个性化”挑战,相应解决方案也在探索过程中。   孙康以上海举例,“高精度大气温室气体监测点位要求比较高,最好是在开放式高塔上,例如通信塔,避免周围环境的干扰影响。由于上海这类大都市城区大多建筑物密集,没有合适高度的通信塔,只能选择高层建筑。但是,高层建筑的楼顶风向风速等微气象条件复杂,同时,楼顶通常有排气口会对监测造成严重干扰。”   这种情况下,如何在高层建筑上把大气温室气体监测得更“准”成为上海一直在攻克的方向。孙康介绍:“像国外有在建筑物的4个角设立采样口,只要保证一个角的采样正常即可。除了这类学习之外,上海也在做建筑物楼顶微气象条件的研究,以求尽量降低对监测的干扰。”   自动监测设备仪器应有增加   此次13个试点城市有一些共同的监测项目要求:高精度CO2、高精度CH4、高精度CO、高精度气象参数(风向和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等,而且要求至少有1个点位监测碳同位素(14CO2)。   综合性试点城市比基础性试点城市还多出了一些选测项目,例如边界层高度、风速的垂直廓线、生态系统CO/CH4通量、地基遥感CO2/CH4柱浓度、碳同位素(CO2)等项目。据悉,碳同位素(14CO2)等项目采用手工监测外,其他项目要采用在线监测。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梁宵介绍,由于监测的精度要求高,项目种类多,碳监测要比常规的空气质量监测更复杂。“原有的监测网络中,并不能涵盖大气温室气体的监测因子。所以现行的监测网络仪器构成方面,可能会有一个相应的增加。”梁宵说。   因此,各试点城市也会自行开展一些仪器的比对测试。据了解,像上海、成都、重庆等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条件的城市,都在计划展开仪器应用的研究,还有的在做一些卫星、遥感监测资料的分析,为当地“碳污同源”温室气体动态排放清单做准备。   除了地方自行自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也正在组织开展碳监测仪器的性能质量适用性应用测试研究。“应用验证测试包括环境空气和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碳监测相关的在线和便携监测仪器,基本上涵盖了目前市场上主流原理、技术相对成熟的国产和进口仪器设备,总站将在仪器验证测试和应用比对的基础上,形成环境空气和废气温室气体自动监测仪器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全国环境空气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和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技术支持。”梁宵透露,本项应用验证测试工作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在2022年完成。   被问及在相关国产仪器能为碳监测试点城市提供多少支撑辅助能力时,梁宵表示“对于的固定源排放来讲,无论是C02还是CH4的监测,国产仪器设备成熟度相对较高。对于环境空气来讲,属于比较新的领域,监测方式和技术难度较大,国产仪器需加大研发力度,部分产品已经有了一定的突破,但仍需根据应用测试情况来进行综合评估,用数据来说话。”
  • 新装修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惨” 多数甲醛超标
    浙江在线06月17日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家装梦——不过无论是田园风,还是地中海式风格,大家都希望住进去时,不仅焕然一新,而且还是“绿色”的。   其实,环保装修的观念很早就提出过,市面上也有很多的环保材料供大家选择,但是你真的会装修吗?要让你的家装够环保,哪些要素得真正留意呢?   这个答案从最近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一份检测结果来看,并不理想——上个月23日,本报受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委托,征集刚装修好的业主免费检测室内空气质量。   最近检测结果出炉了,不过情况不容乐观,最终通过本报报名参加检测的9户业主家,有7家甲醛超标,超标最多的一户甲醛浓度甚至是国家标准的3倍多,而这9户人家都是通过装修公司来装修的。   最高的超标了三倍多   甲醛是装修中的“隐形杀手”   “懂”一点: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提出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小时后进行。   这次通过本报征集的9户业主,绝大部分都是在今年上半年刚刚装修完,有的家具已经进场,有的则还没进行软装。   这次市质检院主要检测苯、甲醛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个指标,这几种污染物也是新装房中较易出现超标问题的。   先说第一个指标苯。   苯系物主要存在于油漆、涂料、乳胶漆等化工产品里以及含有苯的各类装修辅料。苯系物被人体吸入后,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麻醉作用,可抑制人体造血功能。   检测结果显示9户业主家中都没有发现苯超标,最高的是和谐嘉园的刘先生家,苯浓度是0.013毫克/立方米,但也远低于国家标准0.09毫克/立方米。   第二个指标TVOC,在室内装饰过程中大家可能比较陌生,其实它在许多装修材料中都存在,比如油漆、涂料和胶粘剂等。   据报道,室内TVOC浓度通常在0.2毫克/立方米到2毫克/立方米之间,而在不当装修施工中,甚至可高出数十倍。TVOC可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甚至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   这次检测中有3户人家高于国家标准0.5毫克/立方米,其中还是和谐嘉园的刘先生家最高,超标4倍多,另外两户人家分别是0.68毫克/立方米和0.58毫克/立方米。   苯过关了,TVOC也只有1/3的家庭超标,但甲醛的情况就有些严重了——   对普通住宅而言,甲醛的浓度应该≤0.08毫克/立方米。甲醛的危害不用多说,它的超标会导致嗅觉异常,肺、肝等免疫功能异常,甚至还会影响新生儿的健康。可9户业主中竟然有7户都超过了国家标准,最高的是德胜新村付先生家,甲醛浓度0.268毫克/立方米,超标了3倍多。   而在杭州市质检院征集的另外10家业主的检测结果中,甲醛这一项也超标严重,只有两户人家低于国家标准。   深色窗帘或藏“污染陷阱”   装饰布用前最好浸泡洗   “懂”一点:市质检院的专家建议,首先消费者应挑选环保的装修材料,要注意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环保材料,力求从根本上减少室内污染。像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等人造板材、木地板以及贴壁布、壁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会释放出各种危害人体健康的挥发性有毒物质。   “这次检测活动的门窗关闭时间由业主控制,且大部分业主已经将家具搬入检测房间,各种状况对检测结果可能会有影响,所以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只能作为参考。”对于这个检测结果,杭州市质检院负责人说,大部分居室的污染物浓度超出标准限量值,情况不容乐观。   还有一个误区,是专家委托我们要告诉读者的:环保材料,并不是100%的无污染材料,只是含有的成分相对较低。如果建筑装修材料的搭配不合理,或者大量使用了装修材料,往往会致使室内有害物质超过房屋空间的承载量。   以往人们以为家庭装修得越豪华越好,其实装修越豪华,所用的装修材料肯定越多,在房间的单位面积不变的情况下,用料过多也意味着各种有害元素的总量增大。   此外,市质检院专家还特别提到了容易被大家忽略的软装污染。   “在许多人的概念里,窗帘、桌布、沙发套、门帘、地毯这些装饰布,很多人买回后就直接使用。”难道不是吗?面对记者想当然的疑问,专家解释说,其实,装饰布在生产过程中,常会加入人造树脂等助剂以及染料、整理剂,其中大多含有甲醛。“尤其是深色布料以及经抗皱、柔软等特殊处理的布料,甲醛含量更大。”   因此,装饰布买回后别忙着用,最好先在清水中充分浸泡,以减少残留在上面的甲醛含量。选购时,也不要买有刺鼻异味的,颜色越浅越安全,并注意染料应无异味,稳定性强且不易褪色。   装修完最好过一个夏天再住   有几点得记牢   家里甲醛万一超标了,大家也不要惊慌,因为还是有很多办法可以改善或者治理的。   ●市质检院专家说,解决室内空气污染最有效途径就是通风,应多开窗、通风让室内污染空气散发,加强通风频率有利于有害物质的散发和排出。装修后也不宜立即入住,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过了夏季的有害气体释放期以后再入住,高温、高湿、负压会加快有害物质的散发。   即使入住以后,也要特别注意室内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室内空间的通风量,尽可能不要遮挡自然通风。如果自然通风不足,可以增加强制机械通风设备如中央空调(具有新风功能)等,以提高室内空气质量。   ●绿色植物是清除装修污染的“清道夫”。在室内种植吊兰、芦荟、虎皮兰等植物也能降低室内有害物质的浓度。另外可以放置一些活性炭,能够对室内有害气体起到吸附作用。   ●新装修的房屋和新购买的家具,或当感觉室内空气质量不好时,最好请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主要的有害成分,然后根据有害物质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减少、清除污染。   室内环境污染引起的原因有很多方面,一般而言,主要应从四个方面考虑:首先是居室设计的合理性 二是选用环保的材料 三是环境如通风等条件的制造 四是家具及饰物的选用。
  • Palas®空气质量监测仪器帮助应对空气污染挑战
    空气是维持生命的重要物质,其质量优劣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伴随冬季的到来大气以下沉气流为主,污染物不易扩散。Palas® 对城市细粉尘污染的监测有着丰富的经验,并且对恶劣天气下的空气质量监测同样熟悉。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提供的AQ Guard Smart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测仪和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是用于空气质量监测的专业仪器,为测量空气中的气溶胶颗粒物提供监测支持。用吸烟的危害衡量空气污染程度空气中的PM2.5颗粒物的粒径仅2.5微米。因为这些颗粒足够小,可以深入肺部进入血液,并引发心脏病、中风、肺癌和哮喘等疾病危害到人们的健康。同时人们深谙吸烟对身体健康的危害,一家著名的环境机构通过环境监测数据报告,设计了一款应用程序,通过将空气质量与吸烟的数量联系起来,将空气污染与吸烟行为造成的危害进行对比,对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以帮助人们了解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其结果直观且引人注目,通过该应用程序可查看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信息。例如在一天内的监测中,海南的空气污染程度相当于一天吸0.4支香烟,系统提示当前的空气质量令人满意,空气污染很少或没有风险,人们可以享受平常的户外活动;而保定的空气污染程度则相当于一天吸9支香烟,系统提醒目前的主要空气污染物PM2.5可能影响身体健康,人们应减少户外活动,特别是弱势人群。由此可知空气污染在一些城市是一个不容乐观的现状,人们需要时刻关注空气污染所带来的伤害。海南与保定两地一天内的空气污染用吸烟量衡量的对比恶劣天气中的气溶胶监测针对不同原因造成的空气污染,专注于研究气溶胶和颗粒物的监测专家Palas® 带来了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2021年9月隶属于西班牙加那利群岛(Islas Canarias)的拉帕尔马岛(La Palma),发生了50年不遇的火山喷发。而后不到半年,今年2月又遭遇了由强季节性风引起的沙尘暴。接踵而至的自然灾害对当地的空气环境以及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Palas® 即刻响应,部署员工飞往该岛安装了10台AQ Guard Smart 网格化监测仪。面对此次沙尘暴AQ Guard Smart再次为西班牙当局提供实时监测信息,以帮助他们做出决策并告知公众。AQ Guard Smart监测到的火山灰和撒哈拉沙尘PSD成相图可靠的Palas® 监测仪器Palas® 稳定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能对颗粒物浓度和分布进行可靠、连续、灵活的测量,找出颗粒物污染产生原因,并对其扩散作出预测,可用于移动走航监测、颗粒物排放扩散研究、安全工作条件的监控,以及在路边位置、建筑工地或工业厂房进行临时或长期的空气质量监测等,以帮助人们应对各种空气污染的挑战。AQ Guard Smart网格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AQ Guard Smart 是适用于室外空气气溶胶监测的光谱仪,以通过 EN 16450 标准下的 Fidas® 200 为基础,采用单颗粒物散射光测量原理。可加载气体传感器(SO2、CO、NO2、O3),从而提供评估空气质量数据。AQ Guard Smart 不需要重新校准,可长时间运行。可通过对粒度分布的具体分析来确定粒度测定的偏差和PM值的偏移,并且将其作为系统自测的内容,当多出容差时系统自动显示和报警。AQ Guard Smart通过 Palas® MyAtmosphere 传输测量数据;单独运行时,可以借助带或不带太阳能支持的外部电池来运行系统。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 (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 生产过程 -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Palas® Fidas® 单颗粒计数气溶胶粒径分布光谱仪是为管制空气污染而开发的气溶胶光谱仪。它可以连续分析环境空气中存在的细粉尘颗粒,测量尺寸范围为180 nm – 18 µ m,并计算PM10和PM2.5排放值。同时计算并记录的还有PM1,PM4,PMtot,颗粒数浓度Cn和粒度分布。因此,通过计数、单颗粒测量原理即可提供有关细尘颗粒信息。产品优势获得德国TÜ V Rheinland认证以及英国MCERTS认证连续和同时实时测量多个PM值基于颗粒物粒径分布的详细信息可调时间分辨率从1 秒以上至24小时通过Palas® 服务器云区域进行全球数据检索低维护、低消耗品应用领域监测网中合规性监测颗粒物特征科学研究移动走航监测颗粒物排放扩散研究
  • 联想推出PM2.5云检测平台 关注微观空气质量监测
    联想集团与云创科技近日达成了战略合作,联手推出了&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这一方案通过依托前沿的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实现了对包括PM2.5在内的海量城市空气质量数据的多维度监测,为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提供了更加全面、实时、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执法依据。   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建立了系统的监测中心, 从宏观上反映城市整体的空气质量,但也存在站点较少,分布零散,不能在微观上反映局部区域、特定区域空气质量的问题。如果要建设密集的环境监测站点,就需要大量的设备投资。   据了解,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追求在微观层面反映空气质量,可以与已经建立的监测中心相互补充,从而更加全面地体现重点污染源的真实状况。这一系统主要通过在城市节点方便、快捷地部署PM2.5云监测仪,采集对应位置的PM2.5实时数据,通过无线传输方式传送到数据接收服务器,经过对海量历史及实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处理后,用户就可以在PC端、移动终端看到实时PM2.5数据、PM2.5污染传播过程的实时演化和污染源追踪情况,提前获取预警信息,可以为客户科学分析环境污染趋势,为决策者和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   对于如此庞大的数据处理,以ThinkServer服务器为核心搭建的数据汇总分析云平台,可以进行数以万计的监测节点数据汇总,实现高效接收存储、数据实时监测统计、实时空气质量预警,污染传播演化与污染源跟踪和综合数据发布等功能,这种端到端的解决方案,极大地提升了监测准确率,而其部署成本只有传统监测设备的1/10。   对于特定场景的监测,联想&ldquo 环保云&mdash &mdash PM2.5云检测平台&rdquo 解决方案可以灵活地部署在诸如市区主干道、建筑工地、露天施工等污染敏感场所,配合移动环保监测车,可对移动的污染源进行检查、跟踪。同时,这些数据将累积到云处理平台存储的海量数据中,为相关部门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以及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 住建部发布《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简便取样仪器检测方法》 12月1日起实施
    现批准《建筑室内空气污染简便取样仪器检测方法》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498-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14日
  • Palas | 如何在沙尘天气中监测空气质量?
    自3月15日起,非洲撒哈拉沙漠刮来强风,猛烈的沙尘暴不仅侵袭了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瑞士等地,甚至波及到了更偏北的英国。受气流影响多地城市出现红色降雨,空气中弥漫着沙尘的气味受到严重污染。因此,欧洲各地的粒径分布可能因地而异。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带来了监测空气质量的解决方案,通过使用AQ Guard空气质量监测仪,可以对沙尘粒径进行监测并得到准确稳定的测量结果。沙尘暴危害西班牙国家气象局表示,在沙尘暴影响区域,大气中的可吸入的细微颗粒物增加,大气污染加剧。沙尘落在冰川上会加速冰川的融化,覆盖在植物叶面上会影响光合作用造成作物减产,并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由于沙尘的流动性,大量沙尘颗粒物传输范围广。在空气中飘荡的过程中,这些尘埃会不断聚集并传输一路经过地区的微生物,重金属、农药等有害化学污染物。在其所到之处传播过敏原、细菌和病毒,并能透过层层防护进入到人们的口、鼻、眼、耳中,增加呼吸系统疾病、过敏的发生几率。图1:电子显微镜图像所示撒哈拉尘埃包含的粗颗粒的部分Palas® 解决方案由于降雨,大部分撒哈拉沙尘被冲刷为降水,而造成红色雨水的原因是由于颗粒中的高氧化铁含量造成了如图1所示的微红色颗粒。测量到的粒经大小在 1-10 µm 范围内,由于粗粒径颗粒在气溶胶状态下的停留时间并不长,所以就需要有精准的仪器来进行测量。Palas® 在德国卡尔斯鲁厄通过 AQ Guard 空气质量监测仪测量的粒径尺寸分布。下面是在卡尔斯鲁厄测量的三种尺寸分布的示例(图 2和图 3)。图2:Palas® Karlsruhe(德国)总部的 AQ Guard仪器外壳有的沉积物图 3:在卡尔斯鲁厄现场测量的尺寸分布蓝色曲线显示撒哈拉沙尘暴发生前不久的粒径分布。绿色和红色曲线显示沙尘事件发生时的尺寸分布。它们因天气条件而异。例如,在同时有降水的情况下(绿色曲线),颗粒分布总体上虽然有所增加,但仅在 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 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 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 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 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 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 工业:- 生产过程-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厂界监控 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 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 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 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在电车、火车上
  • 欧盟成功研制出廉价家庭空气质量检测装置
    人类疾病有三大基本诱因:饮食、呼吸和接触(传染)。现代社会在基本满足&ldquo 民以食为天&rdquo 的吃穿住行第一层面物质需求后,面对的重大关键挑战之一,就是社会公众日益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和空气质量难题。欧盟第七研发框架计划(FP7)提供350万欧元资助,总研发投入490万欧元,由欧盟5个成员国10余家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中小企业(SMEs)组成的欧洲IAQSENSE研发团队。利用自主研发的3项专利技术,成功研制出智能型高灵敏度的室内空气质量实时检测技术及其装置。由于其结构主要由感应装置和数字显示屏组成,尺寸很小,可方便地固定安置在家庭、办公室、汽车等公共场所或内置于智能手机,可随时随地检测空气质量。   研究表明,糟糕的空气质量有可能导致疲劳、头痛等不适反应和更严重的各类疾病。根据欧洲肺脏基金会(ELF)的统计,呼吸道疾病造成的低效劳动和病假,平均每年让欧洲损失1020亿欧元,并警告室内空气污染平均高于室外10倍。特别是欧盟国家为加强节能减排,近期纷纷推出的建筑&ldquo 气密&rdquo (Air Tight)法规措施,更加重了室内空气的污染程度。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各种不同类型低浓度的&ldquo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rdquo ,以及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截止目前,准确地检测分析空气质量,仍需依重昂贵的仪器设备方能进行。   IAQSENSE研发团队的科研目标简单清晰:低成本、高灵敏度、选择性、安全可靠和可批量化生产。先进的生物纳米感应技术发挥了主要作用,其中研发团队研制的表面离子动态迁移(Surface Ion Mobility Dynamics)各类气体成分分离技术扮演了重要的&ldquo 独特&rdquo 角色。其主要工作原理:感应器的空气采样,经过高灵敏度光谱仪(Spectrometer)的多气体检测分离及数字化处理,将数据无线传输到互联网&ldquo 云计算&rdquo 处理系统,用户根据选择(取决于付费)可获得所需空气质量的反馈信息。研发团队的负责人补充道:&ldquo 社会大众对空气质量的忧虑,很大程度上来自准确信息的缺失,新技术将允许用户自主控制室内空气质量,实际上也是一种极大的心理安慰&rdquo 。
  • 在COVID-19爆发期间监测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Aeroqual中国展台: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4262/原文作者:Craig Loynes,Aeroqual市场部经理 社会各界都应在打击COVID-19的传播中发挥作用。社交距离和限制进入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是实现此目标的关键策略。尽管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人们都在适应“封锁”中的生活,并贴出孩子们打扮成蜘蛛侠打扰电话会议的照片,但从事“必要性业务”(包括许多建筑工地)的人们仍在设法适应新的工作模式。 “必要的”建筑工地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正常运行 许多建筑工地已被列为基本业务。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COVID-19爆发期间继续开展工作,但这使许多工人,他们的家人和更广泛的社区感到不满。 关于哪种类型的建设项目应该和不应该认为是必要性的存在着很多争论,必要性业务的清单也在不断变化。在纽约州的建设热点中,州长安德鲁库莫(Andrew Cuomo)表示,他愿意审查哪些项目至关重要。 在同一份声明中,库莫州长的发言人强调说:“所有建筑工地都必须实行社交距离”,并且“如果一个工地不能保证其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则必须关闭。” 以下是一些示例措施,可帮助您减轻在建筑工地传播COVID-19的风险: • 指导所有工人保持良好的社交距离。• 关闭共享区域,例如午餐室。• 采取轮班制减少同一时间现场工人的数量。• 轮班之间要间隔一个小时,以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 在允许工人进入现场之前对他们进行体温测量。 COVID-19期间的空气质量监测利器–为建筑工地而设计 如果您的建筑工地继续运行,并且您希望在COVID-19爆发期间安全地收集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或者如果该工地已经关闭而您仍希望监测粉尘值,Aeroqual可以满足您的要求。我们的空气质量监测仪专为室外粉尘监测而设计,这意味着它们需要的维护量更少,从而减少了您去现场的需要。另外,所有数据都可以通过Aeroqual的云端软件进行远程访问。我们喜欢称之为粉尘监测2.0版。我们的各种室外在线空气质量监测仪都包括一台小型计算机和一个WIFI路由器,可将仪器快速连接到云端。这样,您可以在任何时间通过任何网络浏览器都可以在移动设备,平板电脑或办公室台式电脑上轻松访问数据。 您可以实时访问,分析和报告数据,并在一个地图上查看您的所有仪器,从而准确了解它们的性能以及何时需要维修。我们的技术支持团队可以对仪器进行远程故障排除和远程软件更新,从而尽量地减少停机时间和您访问施工现场的需要。我们的显示器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触发实时警报,让您知道何时采取措施。您甚至可以使用这些相同的警报来自动和远程触发现场设备,例如控制洒水器以抑制灰尘或关闭对环境构成威胁的设备。 在COVID-19爆发期间,粉尘监测2.0可以让您远离不必要的现场工作而承受的风险。 与我们联系,我们已经在这个充满挑战的时刻准备好为您提供支持。Aeroqual中国咨询热线:400-860-5168转4262
  • 解密陕西首个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
    在西安市含光门里的报恩寺街上,一栋不起眼的三层楼的楼顶,我省首个空气质量监测超级站刚刚初步建成,从后天开始,西安发布的每日PM2.5浓度试验性监测数据将从这里和另外原有的6个子站发出。超级站是啥样?PM2.5数据是怎样监测出来的?昨日,记者一探究竟。   PM2.5监测设备可实现每5秒更新一次PM2.5数值   为何选址在报恩寺街?   城区内典型的人口聚集地   这条并不宽敞的小街上周围有多个居民小区,还有学校、幼儿园、菜市场,以及诸多餐饮店,路上车辆往来繁忙,这里是西安城区内典型的人口聚集地,周围居民区、商业区、机动车流量等各方面都属于典型的城市代表,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   超级站为何称“超级”?   可监测百余项目   记者看到,超级站其实只是一个75平方米房间,里面有4台设备。为保障仪器设备正常工作,两台柜式空调将这里的温度控制在25℃左右,上下浮动不能超过5℃。   据介绍,超级站还有许多设备没有到位。现有的4套设备已开始正常工作,包括2台PM10监测仪、1台PM2.5监测仪和1台总悬浮颗粒物监测仪。其中1台现在用于PM10的监测设备是用来监测PM1的,由于PM1的采样头尚未到货,所以暂时先监测PM10。此后,超级站里所监测的PM家族成员将为PM1、PM2.5和PM10。   超级站之所以被称为“超级”,是因为普通子站只监测PM10、SO、NO 等项目,共计不超过10种,而超级站监测的项目多达上百种,包括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大气中的物质,还增加了碳浓度、酸性气体,甚至还包括紫外线等内容。这些项目对于研究并指导我们今后的生活很有意义。   “这些设备都是美国热电公司的,在目前来说是世界一流。”西安市环保局科技监测处处长陈宁介绍。   超级站造价1600多万元。设备包括200多万的离子色谱仪,可分析得知PM2.5中大致的离子种类 激光雷达,可监测到大气中垂直距离不同高度悬浮的颗粒物 100多万的能监测50多项有机化合物的“VOC”设备 价值20多万的PM2.5监测检测仪在超级站里只是“小儿科”。   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对西安PM2.5已监测了10年   西安可吸入颗粒物中 PM2.5占一多半   从气象卫星遥感监测图上看,从山西西南经我省韩城、渭南,沿渭河谷地向西到宝鸡呈现出了一条明显的东北、西南走向的红色区域,这就是一直盘踞在渭河谷地至秦岭北麓的“大气污染带”,在西安、渭南那团红色最浓重。   城区PM2.5约占PM10的60%-80%   记者从中科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了解到,该机构对西安PM2.5的监测“悄悄”进行了10年,2002年开始该研究所在西安高新区进行PM2.5连续监测,2010年,在西安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6个监测点,研究PM10和PM2.5的空间分布状况,结果显示,西 安 城 区 PM2.5 约 占 PM10 的60%-80%,也就是说,西安城市上空大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一多半都是PM2.5。   藏在PM2.5中的污染物大多为土壤尘、有机物、硫酸根、硝酸根、氯离子等物质,燃煤、扬尘、机动车尾气、有机化工生产、餐饮油烟等是产生这些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污染物中含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到空气中,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硝酸盐、硫酸盐等,又继续被PM2.5携带。   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细颗粒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就成为了影响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无形杀手”。   若以PM2.5衡量西安“蓝天”减少一小半   2011年8月1日起,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就已通过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高新的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试点监测PM2.5。   按照国家今年公布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日均浓度二级标准限值(0.075 mg/m)来衡量(一级标准日均值限值是0.035 mg/m,适用于景区),在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连续305天对PM2.5试验性监测期间,只有54%的日子里PM2.5的日均浓度值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蓝天”标准,其他时间均超过二级标准,而PM2.5日均浓度最大的一天,超过二级标准值近三倍。而按新标准的年均浓度来衡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两项指标都不达标。   按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1年西安的“蓝天”数量为305天,也就是说全年80%以上都是“蓝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实施“新标准”后,仅以PM2.5来衡量,西安的“蓝天”数量预计将减少到180天左右,达标率降低到50%。   PM100、PM10、PM2.5区分   PM100   标准   是指直径小于或者等于100微米的颗粒物总和,它的单位是微克/立方米。   危害   粒径10微米以上的颗粒物,会被挡在人的鼻子外面。   PM10   标准   是指直径小于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总和,又称可吸入颗粒物,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危害   粒径在2.5微米至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能够进入上呼吸道,但部分可通过痰液等排出体外,另外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对人体健康危害相对较小。   PM2.5   标准   指的是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总和,也称可入肺颗粒物,是形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直径是人头发丝粗细的1/20左右。是地球大气成分中含量很少的成分,但对空气质量和能见度等有重要的影响。   成因   成因复杂、来源广泛,分为人为源和自然源。人为源包括化石燃料的燃烧、生物质的燃烧、垃圾焚烧、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喷涂喷漆装修等 自然源包括风扬尘土、火山灰、森林火灾、漂浮的海盐和花粉等。   危害   PM2.5细小,不易被阻挡。被吸入人体后会直接进入支气管,干扰肺部的气体交换,引发包括哮喘、支气管炎和心血管病等疾病。PM2.5富含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在大气中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
  • Palas | 交通运输过程中如何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建设的不断发展进步,高铁、机场、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使得现在人们的出行越来越便捷。但在人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环境,往往会滋生一些不易发现的空气质量问题。为研究交通运输过程中的空气监测新技术,长安大学运输工程学院李旭教授在其研究项目中选择了Palas® AQ Guard环境空气颗粒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作为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想要打造优秀的交通场所环境,进行空气环境的监测是很有必要的,Palas® 帮助长安大学用技术手段来解决公众场所空气监测问题。符合科研要求的Palas® 仪器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近年来,共承担了包括国家“973”“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国土资源调查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10000余项。长安大学的交通运输工程学科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负责此次研究项目的李旭教授主要负责交通基础设施绿色生态技术、生态修复、交通运输智能监测和生物安全等研究领域。在采用Palas® 的解决方案之前,由于其他空气颗粒物监测仪器的检测范围受限,无法达到此次科研项目的要求。李旭教授的科研团队通过网上的介绍信息了解到了Palas® 仪器,来自德国颗粒物监测专家palas® 的监测仪器其综合性能、技术服务等都达到了此次科研项目的监测需求。并且AQ Guard作为光学粒径谱仪粒径限值可以测到低至180nm,精准的测量范围助力交通运输方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获得稳定的数据。创新精准空气监测技术AQ Guard是耐用的室外空气气溶胶光谱仪,以通过 EN 16450 认证的 Fidas® 200 技术为基础,采用单个颗粒物散射光测量原理,可同时测量PM1, PM2.5, PM4和PM10,还可提供175nm-18μm颗粒物粒径分布和数浓度信息,给研究和监管部门更多参考。通过标准协议,如 ASCII 进行双向连接,或者通过 UDP 协议直接传输都容易实现。要实现自给自足运行,可以通过带有或不带太阳能支持功能的外部电池运行系统。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解释细粉尘侵害及其来源,可以为设备配备气象站。按标准集成用于记录温度、湿度和压力的传感器。和所有用于细粉尘测量的Palas® 系统一样,AQ Guard可以长期稳定运行,通过标准单分散颗粒物实现现场校准。Palas® 现已推出新一代AQ Guard smart网格化监测仪,更准确更可靠,精准追踪热点。AQ Guard Smart 网格化监测仪选配数据云平台,即插即用,实时查看热点数据产品优势以经过认证的 FIDAS® 200 系列为基础而开发的技术,可以保证细粉尘值的高准确度和可重现性;以公认的快捷方便的现场校准而闻名通过云 MYATMOSPHERE 实现短时间调试和即时记录测量值通过 Wi-Fi 热点、远程访问和外部触摸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配置通过 GPRS/3G/4G/Ethernet/Wi-Fi 通信,可选:LoRaWAN可扩展气象站和气体传感器,可以更好地评估和评价颗粒物数据以高时间分辨率测量 Cn、PM1、PM2.5、PM4、PM10(可选:SO2、CO、NO2、O3)颗粒物测量范围从 0.175 - 20,000 nm 到 100 mg/m³ 质量浓度或 20000 个颗粒/cm³(单一颗粒物分析)应用领域工业: - 生产过程 - 散装物料处理(混合,卸料,储存,包装等) - 厂界监控施工现场:道路,铁路,拆除现场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酒店,办公室,公共服务建筑物建筑工地或其他污染区域附近的住宅建筑公共交通:机场,火车站,电车和地铁站,游轮,客舱,例如 在电车、火车上
  • 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揭牌
    近日,“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揭牌成立,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迈上新台阶。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于2022年5月由甘肃建科院申请筹建,依托甘肃省建设工程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运行。检测中心成立后,将进一步发挥甘肃建科院检验检测专业优势,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为全省质量检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甘肃省省级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甘肃建投企业技术中心科研实验室”将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 河南省计量院:以科研创新助力建筑工程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
    4月20日,由河南省计量院“精密制造及智能计量”科研团队,历时9年,自主创新完成的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核心设备量值溯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通过了由河南省仪器仪表学会组织的成果鉴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精密仪器工程研究院院长谭久彬教授担任专家组组长。经过专家组详实鉴定,一致认为:该项目成果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方法研究及相关计量标准装置自动化研制等方面实现了集成创新,在全自动图像式水平尺校准装置、全站仪反射棱镜遥控系统、垂直度检测尺校准装置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专家组对项目研究工作十分肯定。认为项目组所做贡献不仅仅体现在计量标准装置的研制,更重要的是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量值溯源体系和能力的整体提升。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关键之一,就是要在工程质量检测上下大功夫,尤其是几何参数。参数要测得准,就要用数据说话,这就体现出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重要性。谭久彬院士指出,项目成果具有非常高的实用价值。我国建筑行业发展尤为迅速,建筑工程体量越来越大,素有“基建狂魔”之称,很多大工程大项目举世闻名。但从国内整体情况来看,建筑行业建造效率提升很快,但建造质量参差不齐,普遍存在工程质量检测指标粗,要求低等问题,所用的测量仪器良莠不齐。如果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设备长期不进行量值溯源,就会存在一定的系统误差,多种建筑工程检测设备的系统误差的累积,可能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近年来,建筑工程方面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迫在眉睫。该项目组选择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领域作为研究方向,意义重大。专家组建议,项目组应开展持续性研究,进一步梳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仪器设备,摸清所涉及的检测参数、仪器设备种类底数,对现有计量技术能力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检测仪器设备量值溯源体系。该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通过专家鉴定,是河南省计量院长期以来坚持“科技引领发展”思路的实践成果,更是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举措。近年来,河南省计量院始终坚持“科技引领发展”的工作思路,注重科研投入,完善科研制度,尽最大能力为科研工作创造条件,解放束缚科技工作者的手脚,实现多项技术突破并实现成果转化,以计量技术支撑河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厦门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建筑群开工建设
    有了这一气势恢宏的建筑群,厦门市的环保系统就增添了一个施展身手的大舞台。1月9日上午,“厦门市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广电新城暨环保、国土、规划驻集美分局服务大楼”奠基典礼在集美区举行,厦门副市长林国耀参加了奠基典礼并为项目开工培土奠基。   厦门市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建筑群主要由4栋大楼构成,位于集美区横一路以南、集美大道以西、海翔大道以北。其中,厦门市环境监测技术大楼主楼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23层,建成之后将迎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察支队、环境保护科研所、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5个环保单位。此外,集美环保分局、规划分局、国土房产分局技术服务大楼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广电新城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会议中心和餐饮中心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整个建筑群预计在2013年完工并交付使用。   从1986年使用至今、位于厦门岛内湖滨南路的老环境监测技术大楼,将在两年后完成历史使命。未来乔迁新址、添置现代化的大型监测设备后,厦门的空气质量监测将做到更全面、更精确,不仅能提高监测效率,还能在全省率先对空气中的有机成分进行定量监测。
  • 宁夏银川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交流会成功举办
    历史悠久的银川以其独特的西北风光,素来享有“塞上江南”之美誉。11月22日-23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先河环保承办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交流会在该市举办,来自区内5个地级市、14个县的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共计70余人参会,围绕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展开学习与交流。交流会由自治区环境监测站自动室主任朗勇设主持,区站主管副站长张玉龙致欢迎词并做主旨发言。先河环保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边大江、技术与产品开发中心产品总监崔延青、技术服务公司技术管理中心主任纪云龙等分别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管控解决方案、空气质量监测及运营维护系统方案。23号下午,所有参会人员到区站参观先河环保空气站现场设备及运营管理情况。边大江副总经理在介绍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时强调,先河环保是网格化监控系统的开创者与领航者,是对传统大气监测理念的革命性创新。网格化监控系统采用最新的环境监测+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以“全面布点、全面联网”为宗旨,组合布设微型化、小型化监测设备,结合立体监测、移动监测,形成大范围、高密度的“环境监控网络”,为政府提供集监测监管、报警执法、运营维护、分析研判、决策支持、管理咨询、综合治理为一体的全方位、一站式大气环境改善综合服务,是精准治霾的科学手段,推动大气质量持续改善。边总强调,该系统尤其针对点多面广的无组织排放,包含城市居民区、农村乡镇、重点工业企业、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区域边界、污染物传输通道等多种环境监测对象,通过科学合理的“组合布点”,组成“群体式”协同监测网络和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达到环境监测网络全覆盖,对无组织排放污染的全面监控。介绍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于污染排放减排措施制定、减排方案落实、重污染分析、污染研判、重污染应对、预警预报等进行了深入交流。接下来,针对工业园区环境管理中的恶臭扰民和无组织排放等监管难题,崔延青重点介绍了先河环保关于大气挥发性有机物 “测、管、治、评、预”一体化综合监管的解决方案。方案以强化敏感点处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有组织排放源达标排放,兼顾总量控制、预警和溯源为主要抓手的监管思路,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遥感等多种技术,开发出了“以传感器网络为基点、模型为辅助、红外热成像为工具、固定站为基准”的一体化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网格化预警与监管系统;同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污染排放特点,定制化的开发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运用PPP、建运一体、直接销售设备等不同模式与各方开展合作,对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有效管控。品味塞上风情,永葆碧水蓝天。两天的技术培训,通过交流学习使与会者受益匪浅,会上提出的一些创新技术和手段,也为当地环保部门生态改善带来新的启发。
  • 环保部:超千万人次机场要设置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p   环保部发布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其中,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原则》提出了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在机场和主要声环境敏感区设置噪声实时监测系统的要求。 /p p   环保部表示,《原则》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p p   《原则》规定,新(迁)建项目从声环境、生态、水环境、土壤环境等环境要素方面开展了多场址方案环境比选,提出了必要的调整、优化要求。项目选址、施工布置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中法律法规禁止占用的区域可审批。 /p p   “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在技术、经济、安全可行的条件下,优先采取源头控制措施。” /p p   《原则》说,对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提出了调整跑道布置和方位角、跑道起降比例等工程优化方案,提出了环保拆迁、建筑隔声、周边相关规划控制及调整等措施后,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机场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可进行审批。 /p p   《原则》对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鸟类迁徙也提出要求,其中,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调整跑道布置和方位角、优化飞行程序和跑道及起降比例等工程优化方案,提出了运营期灯光和噪声控制、生态修复等措施 对古树名木、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植物造成不利影响的,采取了避让、工程防护、移栽等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重要生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可进行审批。 /p p   此外,针对生活污水、油库区初期雨水、机修废水等污(废)水,提出了收集、处置措施和应满足的相应标准要求,明确了回用、综合利用或排放的具体方式。针对油库及油品输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提出了分区防渗、泄漏监测等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并提出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控要求。 /p p   《原则》说,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审批。 /p p   《原则》还对油库及油品输送设施,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油气回收措施的要求。“有场区供暖设施的,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结合飞机尾气影响预测,提出了必要的对策建议。”《原则》说,在采取这些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可审批。 /p p   针对年旅客吞吐量(近期或远期)超千万人次机场,《原则》说,提出了设置机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以及在机场和主要声环境敏感区设置噪声实时监测系统的要求的可审批。 /p p   按相关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也是机场环评通过审批的一项原则要求。 /p
  • 江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发布,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
    江苏省政府近日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实施方案》要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巡查精准度。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恶臭扰民问题。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建立重点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超标识别、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执法效能评估。加强决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到2025年,各设区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更新。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全文内容如下: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PM2.5浓度总体达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2%,各设区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目标。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研究制定“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20%以上。(二)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三)推进园区、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化改造与综合整治。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四)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鼓励和推进汽车4S店、大型汽修厂实施水性涂料替代。三、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五)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15%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5%左右。(六)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未达到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进度要求的地区,在节能审查等环节对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发电向高效、清洁机组倾斜,到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5%左右。(七)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和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到2025年,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八)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地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重点港区铁路进港率达70%。(九)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十)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民航机场桥电使用率达95%以上。大力提高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较2020年翻一番。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一)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推进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运输车辆。推广装配式施工,推进“全电工地”试点。(十二)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十三)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到2025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95%以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及巡查精准度。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十四)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重点工业园区建立分环节、分物种管控清单,实施高排放关键活性物种“指纹化”监测监控和靶向治理。到2025年,重点工业园区VOCs浓度力争比2021年下降20%。(十五)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有序推进铸造、垃圾焚烧发电、玻璃、有色、石灰、矿棉等行业深度治理。持续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实施重点行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十六)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和恶臭扰民问题。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建立重点园区“嗅辨+监测”异味溯源机制。(十七)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到2025年,全省化肥使用总量较2020年削减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左右。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十八)实施区域联防联控和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空气质量未达标设区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十九)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依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探索超标识别、取证和执法的数字化监管模式,强化执法效能评估。(二十一)加强决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技攻关。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到2025年,各设区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并实现逐年更新。推进“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九、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二十二)强化标准引领。健全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配套技术指南、工程技术规范和精细化治理方案。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进口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我国现行新生产设备排放标准。(二十三)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省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二十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约谈督察。(二十六)实施全民行动。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知识。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推进使用新能源车辆,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附1: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53号).pdf附2: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9月25日至27日举办“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聚焦大气监测的最新技术突破与应用实践,为全国范围内从事大气监测的专业人士构建一个互动、高效的学术与技术交流平台,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_3i讲堂_仪器信息网: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qjc2024/
  • 室内空气检测方法不同,“各说各好”
    新房装修好后,室内空气质量如何?什么时候入住才不会有隐患?为了家人健康,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考虑给新居做个室内空气质量的检测,看看装修后家里有没有污染超标的情况。但眼下,市场上号称可以检测空气质量的机构很多,且收费五花八门。到底什么样的检测机构或方式才专业,检测结果才权威?   室内空气质量受关注 检测机构和方法五花八门   在徐东一个小区买了新房的吴先生,装修时,装修公司承诺用环保材料,并确保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达标。确如装修公司承诺的,装修后、家具入场前,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显示,吴先生新房的室内空气质量是达标的。今年初,吴先生把家具等全部布置好后住进了新房,但夏天房间开空调后,他总感觉鼻子不舒服,室内空气中弥漫着一些刺鼻的气味,于是他打算再检测一下房间空气质量。   吴先生咨询了一些朋友后,向武汉市疾控中心申请检测。想不到的是,他从打电话申请,到工作人员上门,等待了近一个月。该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夏季申请检测的市民特别多,负责检测的工作人员都是连轴转。   该中心的收费标准显示,如果每个房间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可以只设一个采样点位,一个点位收费400元。吴先生两个房间的检测花了800元,主要检测甲醛、苯、二甲苯、甲苯四项。一周后,检测结果出炉,令吴先生心烦的是,他家的主卧和儿童房甲醛含量都超标,尤其是儿童房超标居然高达4倍。   在经过了两个月的通风后,吴先生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盒简易的空气甲醛自检盒。吴先生自测的结果显示,甲醛含量刚刚超过标准限值。   吴先生还是不太放心,准备再找专业机构检测一下。他在网上搜索发现,号称能检测家庭室内空气质量的机构非常多,且个个宣称自己拥有专业设备、专业资质。在电话咨询时,吴先生发现,各个机构标出的检测价格相差很大,最低的一家公司一个房间收费只需50元。   记者发现,不少市民在检测家里空气质量时,并不太清楚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机构。目前,检测机构除了质监所、疾控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等官方大型检测机构外,还有一些民间公司也在从事这种业务,收费标准有高有低。   部分机构“自己认证” 正规检测机构约60家   室内空气质量是怎么检测出来的?吴先生感到好奇,便记录了整个检测过程——   上门检测前,疾控中心要求吴先生先将准备检测的房屋关闭12小时。检测当天,只见检测人员将一台仪器放到房屋中央,离地面大约一米的高度平放。仪器通电后有一个吸收管,里面装满液体,该仪器放置在室内吸收20分钟室内的空气,再测试液体中的甲醛含量。据介绍,这种检测方式的采样过程比较严格,检测人员会将仪器带回实验室,具体空气质量的数据分析由实验室出具。   而吴先生在网上购买的甲醛自检盒,检测方式就简单些。根据说明书上的要求,要将门窗关闭两小时 随后将盒内的溶液进行混合,然后在室内放置40分钟 再将另外一种粉末状物质加入到溶液中,最后将溶液的颜色与试纸进行比对。   武汉市疾控中心检测人员介绍,疾控中心采用的标准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为客户进行检测,这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环保部等共同颁布的一个推荐性即非强制性标准,主要适用于住宅与办公建筑物。华中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博导杨旭介绍,目前有一个国家强制性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是针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   两个标准在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指标、检测方法等诸多不同。比如,就门窗关闭时间来说,GB/T18883作为推荐性、指导性标准,检测前要住户关闭门窗12小时之后再进行空气抽样 而GB50325对采取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充分通风后关闭门窗1小时抽样,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要求在空调正常运转时进行。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根据规定,检测单位只有通过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等行政部门的CMA权威认证,才具有发布正规检测数据的资质。而目前全省通过质量部门权威认证的公司约有60家,通过认证的公司需要定期审核,检测仪器也要定期检查。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检测机构,为了取得市民信任,私自在自己的检测报告或者网站上号称自己通过了认证,并打上“CMA”标志 还有检测机构为了后期推销自己的治理项目,往往夸大自己的检测数据。质监部门提醒,如果市民对公司的资质有疑问,可到省质监局计量处去查询。   记者了解到,正规机构的检测收费都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均是按检测点位收费,一般是50平方米的空间设置一个检测点位,一个点位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四项,每个点位检测费用约400元,并出具正规发票。   温度差两度 结果差两倍 夏季室内甲醛易超标   杨旭是参与室内空气质量国标修订的专家之一。他告诉记者,从土建工程到装修工程,再到家具甚至软装饰品进屋,住宅室内空气质量一直遭受着不同污染源的影响。一次空气质量检测,因时间不同,房间内布置不同,结果就可能不同。如夏天气温高,甲醛等物质易挥发,检测得到的数值就可能高于冬天。他们做过检测,温度相差两摄氏度,检测出的甲醛含量就可能相差2倍。   据介绍,标准GB50325,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甲醛、苯、氨、挥发性有机物和氡等指标达标,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从这个意义上讲,此类工程只要通过验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已达标。   但是,装修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空气污染环节,大量板材、含有甲醛的粘胶等,通过家装进入室内。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超标现象比较多。国际卫生组织估计,在新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中,约30%的室内空气中,可检出300多种污染物,约68%的人体疾病与室内污染有关。   室内空气质量已受到市民广泛关注。但据武汉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目前对新装修房屋室内空气进行监测的费用一般需几百甚至上千元,而且室内空气监测公司良莠不齐,有的公司所用仪器和遵循的标准,都并非国家标准。   对此,武汉市环保局表示,要通过有序的市场竞争和严格的价格监管,保证检测费用合理,并通过实行对新装修住宅或其他民用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检测,由建筑工程开发企业或室内装饰装修机构承担检测费用,对非盈利的社会公共设施,如学校、养老院、图书馆等,由政府财政承担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费用。
  • 2021年建筑材料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检测情况通报
    2021年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建筑材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1395家企业生产的1415批次产品,涉及铝合金建筑型材、热轧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水泥等4种建筑材料产品,共发现110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1),抽查不合格率为7.8%。(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8家,有12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详见附件2),46家企业合格。(三)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河北飞跃石化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详见附件3)二、抽查结果分析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造建筑物主体工程所使用的材料,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该类产品近3年整体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9.6%、6.8%、7.8%。图1 建筑材料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一)铝合金建筑型材抽查不合格率为5.2%。本次抽查了25个省(区、市)403家企业生产的404批次产品,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2%,较上次抽查下降0.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7%、5.8%、5.2%。图2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重点对化学成分、抗拉强度、壁厚偏差、平均膜厚、封孔质量、漆膜硬度、耐碱性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化学成分、壁厚偏差、封孔质量、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等8个项目。抽查发现8批次产品的纵向抗剪特征值(高温)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该项目不合格的型材剪切强度不够,容易导致变形、脱落等。发现7批次产品化学成分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会引起材料的力学性能不足、耐腐蚀性差等,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把控不严,使用了杂质含量较高的铝锭。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山东省、江西省、四川省4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80批次、54批次、41批次、39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5%、7.4%、0%、7.7%。(二)热轧带肋钢筋抽查不合格率为8.6%。本次抽查了26个省(区、市)257家企业生产的268批次产品,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6%,较上次抽查上升4.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9%、4.6%、8.6%。图3 热轧带肋钢筋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重点对化学成分(C元素、Si元素、Mn元素、P元素、S元素、Ceq)、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重量偏差、金相组织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化学成分、屈服强度、肋间距、横肋末端间隙、重量偏差、表面标志。其中,有11批次产品横肋末端间隙项目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该项目不合格会影响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粘结力,导致结构安全风险增大,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生产企业对标准要求了解不够,未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或未及时更新生产设备及工艺等。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4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35批次、31批次、17批次、17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6%、6.5%、0%、5.9%。(三)建筑防水卷材抽查不合格率为16.4%。本次抽查了28个省(区、市)267家企业生产的275批次产品,发现4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4%,较上年抽查上升5.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9%、11.1%、16.4%。图4 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本次抽查重点对拉伸性能、热稳定性、不透水性、剥离强度、热老化、吸水率、耐热性等3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可溶物含量、延伸率、拉力、低温柔性、热老化、接缝剥离强度、剥离强度、卷材与卷材剥离强度(搭接边)、持粘性、渗油性等10个项目。抽查发现29批次产品热老化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热环境下老化速度快,易变形、收缩或隆起,影响产品使用寿命;22批次产品低温柔性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低温环境下使用时柔韧性差,易发硬、开裂,可能造成建筑物漏水。经技术机构分析,建筑防水卷材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质量意识较弱,质量控制手段不完备,生产流程控制不严,或者为降低生产成本偷工减料。本次重点抽查了山东省、河北省、安徽省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79批次、23批次、16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2.7%、30.4%、18.8%。(四)水泥抽查不合格率为4.5%。本次抽查了26个省(区、市)468家企业生产的468批次产品,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5%,较上次抽查下降1.0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8.6%、5.5%、4.5%。本次抽查重点对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放射性、水溶性铬(Ⅵ)、细度、保水率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水溶性铬(Ⅵ)、氯离子、强度。经技术机构分析,水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含铬高的原材料和混合材料,导致水溶性铬(Ⅵ)不合格;二是企业在水泥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含氯高的外加剂和混合材料,导致氯离子不合格;三是熟料烧成质量不达标,未按照标准要求掺加混合材料,导致强度不合格。本次重点抽查了四川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广东省6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60批次、37批次、33批次、31批次、31批次、21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13.5%、3.0%、3.2%、6.5%、4.8%。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尤其是拒检企业和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针对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内蒙古自治区的水泥产品,相应省份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产业集聚区质量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应增加检查项目
    随着《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要修改的消息传出,关于车内空气质量的讨论热度再度高涨。公众对身体健康愈加重视,再加上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车内空气质量的受关注范围和关注程度必然增加。因车内空间狭小,如果其中空气存在污染,其对乘员的危害程度要远高于室外环境。   2012年3月开始实施的《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只是一项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性,车企是否执行上述标准全靠自愿。而有报道称,一项检测显示,绝大部分被检测车型都符合上述标准,而这说明,要么是绝大部分车型的车内空气质量合格,车内污染非常少,要么是标准制定得过低,或检测方法不恰当。   事实到底怎样,在没有权威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但部分车型让乘员产生不适还是客观存在的现象。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是广大消费者的强烈需求。   现阶段,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光靠企业的自觉还远远不够,推出强制性标准是当前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而且也应完善检测方法和监督机制。目前,检测对象为新车,但因车内使用的材质不同,其挥发的污染物不同,挥发途径不同,挥发时间也不同,而且污染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所以在检测新车的同时,也应抽查在用车辆。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检测的不完善,另一方面也可使检测更接近真实用车环境。   推出强制检测标准的同时,也应提高检测污染物的范围。目前,《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检测的污染物只有八种,这八种物质虽说是车内污染的主要元素,但车内污染物肯定不只有这八种。而且,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的产生和应用,必然会出现新的污染物。为了有效提高车内空气质量,应增加污染物检测范围,并且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同时,检测应模拟真实的用车环境,特别是高温环境下,多数污染物的挥发更“疯狂”,科学严谨的检测方法才能保证检测的真实性。   制定标准是前提,执行标准是根本。严格去执行,标准才有存在的意义。《乘用车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没有达到预期,就是因为它不是强制标准,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消费者维权也是无法可依,其也失去了本来意义。在强制标准出台的同时,也应同步出台惩罚措施,对不符合标准的车型和车企给予不同程度的制裁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有力促进车企和相关企业提高车内空气质量,推动与之相关技术的进步。当然,市场的作用是最有效的。   此外,在关注车内空气质量的同时,也应关注车内电磁污染,这类看不见的污染危害同样不小。□何立军
  • 四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发布,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几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并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目标。共设置8个版块29项重点任务,首先围绕深化产业、能源、交通三大结构优化调整,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涉及严格环境准入、落后产能淘汰、能源绿色清洁化、运输结构优化、移动源清洁化等内容。其次,在面源精细化管理和多污染物减排两个版块中,列出了7项重点任务,涉及对扬尘、矿山、秸秆、餐饮油烟等排放源的管控,以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恶臭污染物和氨等多项污染物的治理。最后,在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建设三个版块中,列出了9项重点任务,涉及区域联防联控、重污染应对、监测执法、科技支撑和环境经济政策、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实施方案》充分体现四川特色。针对四川省砖瓦行业产能严重过剩和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推动砖瓦行业兼并重组减量置换,提出重点城市压减40%产线的目标;针对烤烟、制茶污染问题,提出实施80%的“电烤烟”“电制茶”改造;综合考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区域人口经济、传输通道影响等因素,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进行了优化调整,不再涉及乡镇单元的管控。强化 VOCs 全过程管控。开展低效失效 VOCs 处理设施排查整治。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 VOCs 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推动各市(州)和重点工业园区的泄漏检测与修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 VOCs 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建设专用烟道。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采取等效措施,做好定期维护推动成都市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第三方运维管理、运行状态监控。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持续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治。鼓励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建立完善大气氨源排放清单。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及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健全大气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推进重点乡镇、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加强颗粒物和臭氧前体物溯源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加快建设通量观测站,提升气候变化监测能力。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监测监控数据接入省级平台,加强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动态更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提升执法监测能力,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提升科技支撑能力。研究VOCs 多源全过程控制及监测监管技术,开展园区以及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协同路径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复杂地形下PM2.5与臭氧污染成因机理多污染物精准溯源、重点行业领域精细化管控、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及强化监管技术体系。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溯源科技创新平台。附1: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pdf附2: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9月25日至27日举办“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聚焦大气监测的最新技术突破与应用实践,为全国范围内从事大气监测的专业人士构建一个互动、高效的学术与技术交流平台,第五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_3i讲堂_仪器信息网: 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dqjc2024/
  • 专家: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参加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的专家指出   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存在较多问题   “目前,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等,从而导致一些检测结果不真实,对汽车企业及消费者均起到不好的影响。”这是上周在京举行的首次车内空气质量联席会议上一些专家的观点。   此次会议由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国家环保部、国家认监委、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汽车企业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参加,共同就解决车内空气质量问题群策群力,出谋划策。   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国家室内环境与室内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在会上介绍说,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车内空气污染的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是2012年3月1日《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发布以后,车内空气质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车内空气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一样,是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和产业动态、车展论坛排在前三位的热点话题。这和大家的关注度及国家标准的实施是有直接原因的。   宋广生特别提到,标准实施将近一年,但是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检测方法不规范、检测仪器不规范、检测条件不规范、检测项目不规范、检测结果发布不规范等等,这就可能在市场上造成了一些混乱,其后果是影响了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并且影响了品牌汽车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控制,对汽车企业的实际工作产生了影响。同时也误导了消费者。   专家举例说,比如标准有严格的控制方法,就是汽车要在一个封闭的环境当中去做检测,这种检测才是有真正意义的。而实际上,很多检测方法是不规范的,包括去年一些很有影响的检测都是在室外进行的。   宋广生说,没有一个封闭的环境舱,把温度、湿度、空气流速进行控制,其检测就是不规范的。对此,宋广生在会上提出建议,应该规范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活动,包括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实验室、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评价和宣传、规范车内饰件的有害物质检测活动、规范车内空气质量净化治理服务以及规范车内空气净化器和净化技术的检测认证。   国家认监委认证监管处处长王昆介绍说,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车内的内饰材料释放的挥发有机物,超标物质对于驾乘人员的健康有很大的影响。而主要的根源还是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当中产生的。如何通过认证的手段来控制污染物的产生,这个问题需要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做更深入的制度设计和相关的技术安排,确保质量控制工作能更加科学合理。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特别提到有一些误区应该重视。他说,车内的污染问题跟汽车厂家当然有关系,但是消费者也不要忽视车内装饰等的二次污染问题。有时,二次污染可能比第一次污染更难控制,问题更严重。比如有消费者购车后,买了几个味道特别大的脚垫,这就有可能导致原来出厂时车内的污染物加一起,都不如后购买的脚垫产生的有害物质多。   据了解,目前车内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汽车主机厂和众多配套厂家的重视,如何净化车内环境,保障车主及乘客的身心健康,已成为整个汽车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些汽车企业已走在了前面。参会的吉利汽车及沃尔沃汽车在会上介绍了企业在这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并受到专家好评。   有关专家表示,车内空气的污染跟乘客的距离是最近的,我们可以最直接地感受到这样的污染。中国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辆,而且基本上每年以近2000万辆的数量在推进。汽车中这种有机物的挥发不仅仅影响到车内的空气,而且还要往大气中排放。所以,汽车的排放也应该放在同样重要的程度上来考虑。   此次联席会议最后还对2012年车内空气质量十大新闻奖进行了颁奖,吉利控股集团、沃尔沃汽车网络传播、中客华瑞北京车内指导中心等单位摘得奖项。作为唯一的新闻媒体,本报也因一年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大力宣传获此殊荣。
  • 室内空气检测费用动辄上千 市场混乱(图)
    我们每户家庭每间装修过的房子,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残留有甲醛。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的检测和治理,正在成为都市里一门火爆生意。保守估计,西安市民家庭仅检测每年就会催生近亿元的“绿蛋糕”。   3月7日,陕西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的工作人员对刚装修的房屋进行空气检测   但目前市场,从有商家免费检测到收数千元不等、同一屋子检测两机构出现不同的结果、装修后甚至比毛坯住宅的“国标”还低,有专家认为“这是倒挂!”如此标准,对百姓健康实质危害反而增大……太多乱象,让许多市民雾里看花,难辨真伪,颇感困惑。   最近,西安市民李先生买到一套新房,装修好了后,本想尽快乔迁新居。可听说夏季新房内的有害气体危害程度是全年中最高的,因此,他和家人打算给新家做个“健康检查”——空气质量检测和治理。可咨询过几家检测机构和公司后,他迷惑了,因为有收费也有免费的、有收500元的也有收100元的、有当天出结果的,还有三天才给报告的,那叫一个难以抉择。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西安除了经济适用房、单位职工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外,商品房可供给面积就约有885万平方米,按每50平方一个检测点的标准、每个检测点按500-600元收费来计算,仅2011年一年检测市场的容量就达近1亿元,这还不包括治理这一块。   可目前市场表现让人无奈:一面是正规机构的高价门槛,把消费者挡在门外,一面是非正规机构“杂牌军”廉价的市场冲击,不能让人信服。“正规军”和“杂牌军”都没有夺下阵地,而如市民李先生一样的普通消费者被裹挟在其中,难以抉择。   室内检测费动辄上千元业内人:“百姓接受不了”   ■乱象一   当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打电话给网上招揽生意的徐先生,他表示:“可以免费给您家做空气检测。”而且当场可以出检测结果。可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记者问真的是免费检测?徐先生告诉记者检测绝对是免费的,但治理的产品是收费的。   而正规操作的检测收费是怎样的?   记者联系了为数不多通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双认证的陕西省广厦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下称广厦),一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的收费标准是500元/点,正常检测七项,包括甲醛、苯、二甲苯、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氡、氨。一般家庭如12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二厅建议做4个点,正常总费用是2000元,不过3个点以上可以优惠,400元/点,就是1600元。”   那么,这个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   “按照《陕西省检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陕环计发(1996)128号通知’上规定,采样费加检测费应该收545元/点。”西安市环境检测站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报价500元/点的已经是优惠价了。”   “我们检测500元/点。客户还是很认可的。”广厦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约在2005年,陕西才有正规的家庭室内空气检测业务,2008年需求逐步扩大,以他们公司为例,2008年检测了30来家,2009年升了100多家,2010年跃升到240家左右,而今年仅上半年就已经超过200家。   虽然,该工作人员觉得这个年增长幅度很大,但记者算了一笔账,按每个家庭平均做3个点、每个点收500元计算,2010年240个家庭给广厦的业绩贡献是36万元。36万元对一个具有正规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正规的检测机构,仅检测仪器设备就得几百万元。”西安市装饰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先生告诉记者,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高昂的费用是必需的。   36万的年收入和几百万元的设备对比,这是否意味着,1600元这样的门槛把很多家庭挡在了门外?有消费者呼吁,对关乎民生健康的服务收费,物价部门应该严格核价,挤掉暴利泡沫,让老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检测服务。   分析:   “正规的治理公司完了!”西安住宅装饰协会副秘书长、投诉部部长尚军语出惊人,为什么说完了?“一是老百姓重视健康,开始简约化装修 二是装修公司在降低污染 三是装饰材料逐渐也开始注重环保了 最后是治理价格高,老百姓接受不了。”尚军还给记者举出实例:“前年我们还准备成立专门的治理委员会,当时有20家左右正规的治理公司,后来慢慢不见了,这个委员会也没成立。”   当“裁判”也当“运动员”多数公司检测、治理不分   ■乱象二   就在消费者面对难以承受的正规高价检测费的时候,投资小、设备简陋的检测公司却以“免费”幌子招摇于市场之中,无资质无保证的“杂牌军”俨然成了市场上的“主力军”,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能力涉及家庭装修空气检测的第三方独立机构在西安最多不超过10家,而治理公司由于投入成本和专业化要求低,数量明显多于检测机构,而背后售卖产品的暴利也由此产生。“我们有便宜的15元/盒的甲醛检测药剂,也有高端产品像600元/桶的家具除味剂,档次齐全,几十种可以选。”上述可免费检测的徐先生表示,以记者说的120平方的新房为例,大致需要3000-4000元的治理产品。而一家专做治理的正规公司负责人金先生告诉记者:“三四千元确实高了,正规公司现在的行价是按套内面积25元/平方米收治理费。120平方米电梯房,减掉20%公摊面积,治理费一共 2400元。”相比较之下,前者报价足足高出25%-66.7%。另外,金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有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会打开产品加水稀释。一般七八十块的甲醛清除剂是不需要稀释的。所以,消费者要留意产品说明是否需要稀释、包装是否完好以及有生产日期、地址等信息。”“全项检测一般公司是做不了的,必须委托实验室做。”西安绿色亿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告诉记者,市面上有公司拿一种“六合一”检测仪器,称可同时检测六种室内污染气体(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事实上,“这种检测结果都不准,他们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治理。但被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现,就罚5万。”   事实上,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   “检测结果不是随便给的,需要负法律责任。”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一冯姓工作人员表示,《计量法》明确规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也即CMA认 证 (China MetrologyAccreditation,意为“中国计量认证”),该认证是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而且在附表中还要详细列明可检项目。记者在我国《计量法》中也的确看到“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等相关字样。   分析:   陕西省质量监督检验协会的相关人士印证了上述说法,该人士告诉记者:“一般有CMA证书出具资格的第三方公司或结构都不得参与治理,否则就有 ‘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嫌疑,难以保证检测报告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除此之外,还有何办法让百姓享受到质优价廉的服务?有消费者和商家呼吁,应该加大市场竞争,打破垄断,适度放开准入门槛,让百姓在商家的激烈竞争中获得真正实惠。   装修后国标竟然比住宅要求还低   ■乱象三   消费者王先生曾经做过两次室内环境检测,一次是一家公司人员上门,取一些空气样后,用试纸的色度,现场出结果 而另一家公司现场取空气样后,另外需到化验室等3天,才出结果。虽然时隔不远,但同一地点,两家机构的结果大不相同,让他不知道该信谁好。   为什么是两种方法,不同结果?其实原因很简单,据记者了解,两家检测公司所依据的检测标准不同,导致检测结果不同。   “GB50325-2001,是强制性标准。”广厦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性标准主要是针对施工期间还未交付的毛坯房。“而GB/T18883-2002则是推荐性标准,主要适用于装修后的家庭住宅。”   记者在查看了多份有CMA认证的检验报告后发现,的确发现有些报告的检验对比标准是GB50325-2001,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而有的是同时依照GB 50325-2001和GB/T18883-2002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两份标准。   分析:   “你有没有发现,GB50325-2001标准高于GB/T18883-2002标准?这是倒挂!”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新技术研究所建筑环境室主任李景广博士向记者介绍,倒挂现象是指毛坯住宅验收时标准高,而装修后的住宅验收标准低,对人体的实际危害性增大了。   也有消费者认为,可能是考虑到装修用材较多,肯定含有有害物质,国标适当降低标准,比毛坯房标准 “倒挂”,也可理解。但制定合乎国情和各地实际的室内装修空气检测治理标准,一个关键的底线是,必须确保百姓身体健康。
  • 廉价空气质量检测仪精度遭质疑
    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的两名大气化学家,在7月7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发表评论质疑廉价空气污染检测装置的精度,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管理,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  文章称,公众对于空气污染的关注推动了空气质量检测仪市场的繁荣,不少公司推出了供个人或家庭使用的空气颗粒物或氮氧化物的检测产品,在价格上只有几十美元,远低于传统空气检测装置数千美元的售价。不过,这些设备大多基于较为陈旧的技术,例如烟雾报警器所使用的技术,检测少量空气污染物的功效并未获得证实。在实验室和田野实验中他们发现,这些廉价设备的读数极易受到水蒸气、二氧化碳、氢气以及温度、湿度和风力变化的影响。相比之下,主流的空气质量检测设备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在读数上也更为可靠。  负责此项研究的英国约克大学国立大气科学中心阿拉斯泰尔刘易斯和彼得爱德华兹称,这些廉价的个人空气污染检测装置很少经过严格测试,也没有相应的标准进行管理和规范。“这一点上,研究机构和监管部门已经落后。”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文章称。  约克大学的科学家表示,这些廉价设备大量进入公共领域后,“大量的未经测试和可疑的数据将成为空气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烦恼”。因为“人们可能会以自己设备上的读数起诉地方政府”。  据此,他们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把这些廉价空气质量检测装置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
  • 赛默飞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助力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
    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领域的领军企业,赛默飞世尔科技具有超过40年的专业技术和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多种不同污染物及应用需求的监测设备以及全面的空气质量监测解决方案。根据不同的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赛默飞庞大的空气监测产品线能够满足客户对不同监测技术和精度等级的需求,在区域内形成有机的、高效的空气监测网络;监测数据能够实时上传,并以“一张图”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以及监测网络运行状态尽在掌控。赛默飞丰富的空气质量监测产品赛默飞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案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赛默飞基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的应用而开发的一款适用于室外的小型化,高性价比,多参数连续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凭借科学的设计,专业的品质,稳定可靠的数据,一经问世便受到广泛关注。其与赛默飞多种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有机结合,为不同用户实现全方位立体科学的监测网络构建和大气污染精细化监管提供了有力工具,帮助客户实现更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监管目标。Thermo ScientificTM 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GM-5000的主要技术特点01. 一台监测仪器实现多种污染物的监测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集成了不同电化学传感器、光学粒子计数器和PID传感器,能够实现SO2、NO、NO2、CO、O3、PM10、PM2.5、TVOC等多达8种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多种不同参数配置。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传感器位置02. 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众所周知,电化学传感器需要在一定的温湿度范围内运行,光学粒子计数器对颗粒物的测量受湿度变化的影响较大,因此在仪器设计上应给予充分考虑来实现不同地域和季节的户外应用。GM-5000采用加热采样和冷却循环气路设计,加热采样能够去除高湿对颗粒物测量的影响,提高低温环境下样气温度;冷却循环气路通过控制风扇调节循环气体流速,从而使得仪器内传感器在最佳环境条件下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内部气路03. 丰富的用户界面功能虽然基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空气监测仪设计通常较为简单,但对于空气监测设备而言,用户交互界面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直观的反映仪器监测数据和运行状态,且便于现场维护。鉴于微型空气监测仪安装方式多样的特点,GM-5000并未标配显示屏,而是采用了一种更为方面的方式。用户的个人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可连接GM-5000内置Wi-Fi信号而登录用户界面,实现数据、校准和维护等操作。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用户界面04. 完备的质控程序尽管传感器技术有着运行成本低、应用简单等优势,但在数据精度和准确度方面也有着一定的局限性。要想获得有效的监测数据,仪器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设计了多级校准模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除了基本的传感器筛选外,GM-5000在出厂前进行严格专业的校准操作,确定每一台仪器每一个传感器的零点、跨度、温湿度系数、交叉干扰系数。当GM-5000运送至安装现场,可结合标气校准、初始校准、月度自动校准和季度抽检等多种现场质控程序,保证其稳定运行。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出厂前校准程序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现场质控程序GM-5000的主要应用场景GM-5000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是针对中国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及网格监管的需求,结合传感器技术的发展和对其应用方向的理解,特别设计开发的空气监测产品,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的加密监测。基于仪器级别的科学设计可为实现监管的精细化,准确化及分析研究污染物来源及趋势提供稳定可靠的数据支撑。主要应用场景包括: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密网格监测;常规空气质量评价敏感区加密监测;道路交通空气质量加密监测;建筑施工场所扬尘颗粒物监测;工业园区及企业集群边界预警监测;科研院所污染分布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研究。互动福利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GM-5000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产品手册结语赛默飞世尔科技始终致力于以高品质的产品来服务于空气质量监测行业,并将一如既往走在行业前列,倾听用户声音,提供更为丰富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简介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超过35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约为50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7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苏州和广州等地运营。我们在全国还设立了8个应用开发中心以及示范实验室,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中国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拥有100多位专业研究人员和工程师及70多项专利。创新中心专注于针对垂直市场的产品研究和开发,结合中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6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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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水”很深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务必认准“CMA”标记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水”可能很深很深。   “一些机构左手搞‘检测’,右手搞‘治理’,甚至可能在检测结果上动手脚。 ”业内“深喉”说。   而晨报近期随机抽取本市18家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的调查显示,所谓“专业”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不少是几张办公桌+几个工作人员+挂靠一家实验室,有的甚至还“兼职”干起珠宝鉴定。   相关人士表示,对室内空气检测机构是否具有资质,上海市民可到市质监局官网查询。   “深喉”揭露:没问题也会说成有问题   随着今年夏季装修高峰的到来,不少市民自掏腰包聘请专业机构,到家中检测空气是否环保。“他们不知道的是,空气检测的‘水’有多深。”业内“深喉”透露说。   谈到室内空气检测,这位“深喉”感叹说,最近几年生意越来越火,“因为越来越多的上海人关注自己家里的空气,甲醛、苯是否超标。尤其是到了夏天的装修高峰,一般周六周日,不少检测机构一天要赶几个场子。地方远一些的、‘点’少一些的,干脆推了。”   “深喉”提到的“点”,是空气检测业内的说法。几个“点”,即是几个房间。按规矩,空气检测是按照“点”来收费。其中1个“点”的报价多少没有硬性标准,一般是1个“点”400元-500元。   “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即原先检测结果没问题,也会被说成有问题。”“深喉”举例说,部分所谓的空气检测机构为了赚取利润,往往推出“检测+治理”一条龙服务,有的还当起了“检测黄牛”,接单子赚差价。   “一次一个客户请一家机构上门,4个‘点’共100平方米,按一般报价空气检测费是1600元。但这家检测机构向客户推荐了治理公司,而客户也相信了这家所谓的检测机构,请人上门治理,结果又花了2000元的治理费。”“深喉”举例说,实际上,这两家公司其实是一家。   为了印证“深喉”的说法,记者打电话给位于中山北路的某空气治理公司。电话中对方告诉记者,治理费每平方米20元。   记者随后赶到了这家公司,在现场,一个女接待员一开始否认了这一说法,“治理,我们不做,但能推荐一些公司给你。”记者随即告知此前已进行过电话联系。此时,接待者马上换成了一个男子,“原则上不做治理,但现在治理加检测,算是行规吧。”   “我们这是两个公司,没关系的。”这个男子说。   “就是分成两个公司注册?”记者又问。   “嗯,对。”男子低声答。   临走时,记者得到了两份资料——一份介绍检测公司,一份介绍治理公司。而这两份资料原先被放在同一个柜子上。   对此,市质监局明确表示,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不能同时治理,如果遇到某些检测机构进行治理,可以拨打“12365”举报。   资质调查:2/3被访机构无资质   就室内空气检测的乱象,晨报记者近期通过百度,随机抽选了本市18家室内空气检测机构。   一一登录网站后,记者发现,这些机构大都宣称自己“相对独立”、“专业从事室内空气检测”。不过,有意思的是,在大篇幅介绍中,不少机构还从事着种种其他“活”,比如环保设备研发、生产、销售,甚至还有的从事“珠宝鉴定”。   更重要的是,在18家被随机选取的机构中,有13家自称已和某实验室合作或通过有关部门认证,能出具一份“权威的检测数据”。   在业内,所谓“权威检测数据”即一份带有“CMA”标记的报告。通俗地说,“CMA”就是国家强制性的资质认定,一家机构只有取得“CMA”,才能从事空气检测。   但记者逐一核对后发现,18家机构中获“CMA”资质的机构仅6家。换句话说,在被随机选取调查的检测机构中,三分之二没有资质。   报价调查:以低价非专业报告诱骗   检测一个房间的空气质量,到底需要多少钱?按照一般报价,每个“点”需要400元-500元,但晨报记者随机选取的18家检测机构中,有5家给出的价格低至1个“点”200元。   “为什么这么便宜?因为不少机构只能提供一份企业报告。”业内资深人士说,室内空气检测没有所谓的“企业报告”的提法,“这种报告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关键是看报告上是否有‘CMA’标记。因为后者不仅意味着室内空气检测的结果可信、专业,而且还具有一定法律效力,有助于今后进一步维权。”业内资深人士说,对部分检测机构而言,以“企业报告”代替“CMA”报告,“利润不少,而且还不必承担责任。”   晨报记者随后再度询问被随机选取的18家机构,结果没有一家主动说明出具的检测报告是否带有“CMA”。   有意思的是,一提到“CMA”,位于新沪路上的一家检测机构马上提高了报价,从原先1个“点”150元,涨到了500元。   推广调查:拿他人资质浑水摸鱼   对一个有资质或者是专业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而言,一个实验室必不可少。但事实上,对记者随机选取的18家机构而言,这还真有点难。   资料显示,18家机构中有14家自称拥有一个实验室。但当记者提出想去实地看看时,其中5家以一连串借口予以拒绝。另外,还有的机构尽管给出了实验室的具体地址,但记者核实后发现,这些实验室属于另一家完全不同的检测机构。   位于武宁路上的一家空气检测机构,整个公司只有两张办公桌。虽然负责接待的员工出示了“CMA”证书,但仔细一看,证书上的公司来自苏州,“我们是上海分公司。”——对这一说法,苏州“母公司”负责人说,双方只是“普通的合作关系”,而非“分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拿着别人证书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还是出现在了百度推广中。至于室内空气检测行业是否有相关审核标准,百度推广部工作人员称需要核实。   此后,百度曾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在每个搜索结果页开设有不良信息网友快速举报通道,一经核实,将于48小时处理。但截至发稿,晨报记者仍没有收到百度的核实结果。
  • 环保部拟修订空气质量检测标准
    8月底的环保部常务会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进行汇报。   根据今年年初征求公开意见的该标准修订版,将增加臭氧8小时监测值 PM2.5可吸入颗粒物尚未列入新标准,但开始作为各地指标的参考值。这是目前国内空气质量指标最具争议的两个指标。   据了解,修订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新标准最终有可能在年底出台。   标准虽宽仍能保护公众健康   我国在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只有6项。1996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改名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项目扩大到了10项,此后,环保部又在2000年进行了局部修改,取消了氮氧化物指标,并放宽了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标准。   此次修订最令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写道,以连续8小时最高浓度限值为主的臭氧的空气质量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臭氧环境空气质量发展的趋势,一小时的浓度限制已不能适应环境管理的需求。   此次修订将臭氧8小时的平均浓度限制二级标准设定为160微克/m3,该浓度限值在国际上虽然相对较宽,但基本上能够起到保护公共健康的作用。   根据《说明》,6到8小时暴露在臭氧浓度在120微克/m3以下存在健康危害。北京市2001年至2002年臭氧小时浓度在14.4-232微克/m3之间,平均为88.9微克/m3。   此前臭氧标准为1小时监测值   我国此前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并非没有臭氧监测,但依据的是一小时的监测值,即一天中监测到的每小时最大臭氧浓度作为指标,但是,这个时间值无法反映长时间累积臭氧浓度给人体造成的慢性伤害。   “应该说,这是一个科学上的进步,更全面地考虑臭氧污染造成的效应。”北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邵敏指出。他还表示,标准设立和信息公开是两回事。臭氧一小时监测值此前也列入了国家标准,但一直没有公开。   背景资料   可吸入颗粒物   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的直径还不到人的头发丝粗细的1/20。目前,在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或周报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标准为PM10,指直径等于或小于10微米,可以进入人的呼吸系统的颗粒物。   臭氧   是地球大气中一种微量气体,含有3个氧原子。虽然臭氧在平流层起到了保护人类与环境的重要作用,但若其在对流层浓度增加,则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臭氧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肺功能也有影响,较高浓度的臭氧对植物也是有害的。   焦点   可吸入颗粒物暂不实施更严标准   在此次修订标准中,首次列出了PM2.5,但是并非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而是作为参考值供各地参考。   在我国当前很多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是主要污染物,粒径小于等于10微米可吸入颗粒物叫PM10,粒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叫PM2.5。   “PM2.5更小,进入人体肺部的也就更多,”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说,因为颗粒物上会附带有毒物质,当进入人体的颗粒物更多时,对人体各方面造成的伤害也更多。   研究显示,2004年至2006年期间,当北大观测点的PM2.5日均浓度增加时,约4公里以外的北大第三医院的心血管病急症患者数量也有所增加。   是否有PM2.5监测值,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与WHO准则和其他很多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首要差别,也是目前我国环境空气指标中最具争议的一块。我国目前的监测,只有PM10的颗粒物。虽然有多个城市和科研机构在做PM2.5的监测,但因为没有国家标准,就无法进行考核和公开。   而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制定了PM2.5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亚洲的日本、泰国和印度也制定了该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地方任务将重得多   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说,一旦发布了PM2.5的标准,对各地政府环境考核和环保部门来说,将承担重得多的任务。   “北京环保局肯定会遵照国家标准来做,指标越多,压力肯定也越大。”杜少中说,“就像血压等人的健康指标一样,三项指标增加到四项了,合格的人也更少了,但要想健康,就应该锻炼身体,大气治理也是一样,改善空气质量,减排才是硬道理。”   据了解,北京市在空气治理上分了16个阶段,实施了200多项政策,是所有城市中政策实施最多的。北京市又从今年开始实施为期五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但是,因为北京市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结构复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长等原因,大气治理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去年的“达标天”也仅占了 78%,一级天数仅为14.5%。   争议   “勿因不能达标就不实施”   对于PM2.5未列入强制的统一标准,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微博)说,“这挺令人失望的。”   根据环保部的《说明》,虽然PM2.5污染较重,全国113个重点城市2008年的年均浓度远高于世卫组织的准则值,但如果制定实施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大范围超标,此外,我国还缺少对PM2.5监测的基础,因此,从全国角度制定PM2.5的标准依然较早。   马军认为,“不能因为会大范围超标就不制定这个标准,标准的设置应该以是否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而定。不能因为达不到标准就不公开这个标准。”   马军说,PM2.5的监测就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可承受的,标准的设立涉及公众重要的环境知情权。“它可能会对数以亿计的人口造成潜在的很大的影响,这么严重的公众健康的影响,不能永远瞒着,应该告诉公众,我们存在这个问题,解释现在为什么达不到这个指标,五年解决不了的话,十年,二十年是否能解决。这是激发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的最大的动力。”   不过,北大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教授潘小川则认为,“如果一个标准80%都会超标,那标准就没有意义了,设置标准要有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当然从健康角度而言,指标越低越好。”
  • 国务院发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重点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务院近日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年“大气十条”之后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开展区域协同治理,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文件中提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为本次行动计划的重点区域。预计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强化能力建设。其中包括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和加强决策科技支撑三方面内容。其中,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有删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二)重点区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安徽省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马鞍山、淮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市。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韩城市。(三)目标指标。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分别下降20%、15%,长三角地区PM2.5浓度总体达标,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内。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相关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严禁新增钢铁产能。推行钢铁、焦化、烧结一体化布局,大幅减少独立焦化、烧结、球团和热轧企业及工序,淘汰落后煤炭洗选产能;有序引导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继续实施“以钢定焦”,炼焦产能与长流程炼钢产能比控制在0.4左右。(五)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将污染物或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能效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工艺和装备纳入淘汰类和限制类名单。重点区域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要求,逐步退出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步进式烧结机和球团竖炉以及半封闭式硅锰合金、镍铁、高碳铬铁、高碳锰铁电炉。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六)全面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集中的城市要制定涉气产业集群发展规划,严格项目审批,严防污染下乡。针对现有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依法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各地要结合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七)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提高低(无)VOCs含量产品比重。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力度。室外构筑物防护和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在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VOCs含量限值标准。(八)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生产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超低排放、环境和大气成分监测等领域支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多措并举治理环保领域低价低质中标乱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九)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左右。持续增加天然气生产供应,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十)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和5%左右,汾渭平原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重点区域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依法实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量应予以合理保障。(十一)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各地要将燃煤供热锅炉替代项目纳入城镇供热规划。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加快热力管网建设,依托电厂、大型工业企业开展远距离供热示范,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重点区域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农产品加工等燃煤设施,充分发挥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的供热能力,对其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机组(含自备电厂)进行关停或整合。(十二)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有序推进以电代煤,积极稳妥推进以气代煤。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改扩建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熔化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安全稳妥推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改用工业余热、电能、天然气等;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实行清洁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园区(集群)集中供气、分散使用方式;逐步淘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十三)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大民用、农用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的城市,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其中“煤改气”要落实气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各地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防止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强化商品煤质量监管。四、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十四)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探索将清洁运输作为煤矿、钢铁、火电、有色、焦化、煤化工等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审核和监管重点。重点区域内直辖市、省会城市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重点区域和粤港澳大湾区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80%。加强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设施建设,最大程度发挥既有线路效能,重要港区在新建集装箱、大宗干散货作业区时,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扩大现有作业区铁路运输能力。对重点区域城市铁路场站进行适货化改造。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强化用地用海、验收投运、运力调配、铁路运价等措施保障。(十五)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力争到2025年,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对年检机构的监管执法。鼓励重点区域城市开展燃油蒸发排放控制检测。(十六)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推动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提高岸电使用率。大力推动老旧铁路机车淘汰,鼓励中心城市铁路站场及煤炭、钢铁、冶金等行业推广新能源铁路装备。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及重点区域铁路机车“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十七)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五、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十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鼓励经济发达地区5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并接入当地监管平台;重点区域道路、水务等长距离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30%;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左右,县城达70%左右。对城市公共裸地进行排查建档并采取防尘措施。城市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基本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十九)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矿山(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重点开采区或经安全论证不宜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的除外)。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二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化能力,提高离田效能。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各地要结合实际对秸秆禁烧范围等作出具体规定,进行精准划分。重点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秸秆焚烧重点时段专项巡查。六、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二十一)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2024年年底前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VOCs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二十二)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全面开展锅炉和工业炉窑简易低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升级改造、整合退出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生物质锅炉采用专用锅炉,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进整合小型生物质锅炉,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内生物质锅炉(含电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排放。重点涉气企业逐步取消烟气和含VOCs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需要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二十三)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及在线监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地要加强部门联动,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二十四)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推广氮肥机械深施和低蛋白日粮技术。研究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5%。加强氮肥、纯碱等行业大气氨排放治理;强化工业源烟气脱硫脱硝氨逃逸防控。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阶段目标。已达标城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二十六)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国家统筹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继续发挥长三角地区协作机制、汾渭平原协作机制作用。国家加强对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等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的指导,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空气质量改善先行示范区。各省级政府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鼓励省际交界地区市县积极开展联防联控,推动联合交叉执法。对省界两侧20公里内的涉气重点行业新建项目,以及对下风向空气质量影响大的新建高架源项目,有关省份要开展环评一致性会商。(二十七)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责任分工,规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体系,规范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流程,鼓励开展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结合排污许可制度,确保应急减排清单覆盖所有涉气企业。位于同一区域的城市要按照区域预警提示信息,依法依规同步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八、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二十八)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实现县城全覆盖,加强数据联网共享。完善沙尘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沙源区及沙尘路径区气象、空气质量等监测网络建设。重点区域城市加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公路等大气环境监测。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监测,重点区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的城市开展光化学监测。重点区域和其他PM2.5未达标城市继续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系列卫星、航空、地基等遥感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分级预报体系,加强区域预报中心建设。开展亚洲地区沙尘暴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及技术研发。在沙尘路径区开展沙尘源谱监测分析,聚焦北京市进行沙尘源解析,评估各地沙尘量及固沙滞沙成效。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电(用能)监控、视频监控等。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重点区域省份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二十九)强化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和稳定传输。提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测能力,重点区域市县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等装备。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对参与弄虚作假的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机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十)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研究低浓度、大风量、中小型VOCs排放污染治理技术,提升VOCs关键功能性吸附催化材料的效果和稳定性。研究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和末端治理路径,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低温脱硝、氨逃逸精准调控等技术和装备。推进致臭物质识别、恶臭污染评估和溯源技术方法研究。开展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完成排放清单编制,重点区域城市实现逐年更新。九、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三十一)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研究启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修订清洁生产促进法,明确企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法律责任。研究制定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VOCs含量产品标识制度;制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技术要求;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研究制定下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开展新阶段油品质量标准研究。研究制定生物质成型燃料产品质量、铁路内燃机车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三十三)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港口岸基供电实施支持性电价政策,推动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鼓励各地对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充电给予积极支持。研究完善清洁取暖“煤改电”及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制度;减少城镇燃气输配气层级,合理制定并严格监管输配气价格,建立健全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联动机制,落实好清洁取暖气价政策。完善铁路运价灵活调整机制,规范铁路货运杂费,研究推行“一口价”收费政策,广泛采用“量价互保”协议运输模式。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加快把VOCs纳入征收范围。(三十四)积极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有序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范围,对减污降碳协同项目予以倾斜。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大传统产业及集群升级、工业污染治理、铁路专用线建设、新能源铁路装备推广等领域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按要求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吸引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提高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水平。十、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空气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调度评估。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落实任务分工,出台政策时统筹考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求。(三十六)严格监督考核。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目标的地区给予激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从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荣誉表彰、责任追究等方面实施惩戒;对问题突出的地区,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对重点区域开展监督帮扶。(三十七)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将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运维、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三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广泛宣传解读相关政策举措,大力普及大气环境与健康基本理念和知识,提升公民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与健康素养。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和防沙治沙国际合作。推广中国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经验、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讲好中国生态环保故事。(三十九)实施全民行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环境保护。政府带头开展绿色采购,全面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企业带头引导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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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小得像一条街的布景,我们相遇了,你点点头,省略了所有的往事,省略了问候, 也许欢乐只是一个过程,一切都已经结束 早安,有什么问题可以跟我联系了解更多详请咨询青岛路博环保马德举2017型测氡仪是采用高分辨率金硅面垒型半导体射线探测器,进行氡气测量的智能辐射防护检测仪表。该仪器能满足国家标准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国家标准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及JJG825-2013 《测氡仪检定规程》。产品用途:(1) 室内空气环境氡浓度检测;(2) 建筑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检测;(3) 水中氡浓度检测;(4) 气态放射性样品α射线能谱分析;技术参数:探 测 器:φ30mm 金硅面垒型半导体探测器;氡子体静电高压收集腔:1.26L ;取样泵流量约3L/min;检测对象:Rn222 子体和 Rn220 子体;测量方式:256 道 α 能谱,Po218 能量分辨率 气压:精度±1.5mBar;测量对象: 空气氡浓度、土壤氡浓度、水中氡浓度、氡析出率测量;灵 敏 度: 嗅探模式≈0.47CPM/1pCi/L; (1pCi/L=37Bq/m3) 常规模式≈0.99CPM/1pCi/L;(10%RH 湿度下)探测下限: 2Bq/m3(120min,2σ) ,1Bq(60min,2σ)测量范围: 空气氡:1~65535Bq/m3 土壤氡:0.01~655.35kBq/m3 水中氡:0.01~655.35Bq/L 面积析出率:0.001~65.535Bq/m2• min重复性(相对标准差) : ≤5%(24 小时,每小时一次,1000Bq/m3) ;相对固有误差(年稳定性) : 不超过±5%(K=2,同一检定标准) ;体积活度响应: 不超过±10%(同一检定标准) ;短期稳定性 :优于±5%;LED 提示:电池电量、蓝牙连接、USB 连接以及启动测量;安装方式:干燥剂进气口可安装到标准相机架上,高度 4 档可调,收起约 45cm 高,全部拉升约 140cm 高,高度符合测量规范,也可以直接放置台面上或者地面上;打印存储:A.自动保存 4086 次能谱测量数据,可随时复查; B.支持蓝牙无线打印;通信接口: USB 接口(支持 Win7-64 系统) ,配专用数据读取和谱线显示软件,提供 USB 接口与仪器通信;液晶显屏: 480×272 65K 色触控屏,操控简单直观方便;支持单次数据显示,也支持多次数据列表显示。电 源: 3.7V/50Ah(可充电锂电池) ,支持充电宝充电;电池续航: 约能连续运行 6 天(140 小时) ;环境条件: 0℃~50℃,相对湿度≤90%;重 量: 主机约 6kg,配件装箱约 10kg;主机尺寸: 327*282*218mm;配置清单:1 RAD17 测氡仪 1 台 2 专用测量三脚架(相机接口) 1 个 3 测氡仪专用充电器(4.2V/5Ah) 1 个 4 过滤棉 1 包 5 USB 数据通信线 1 个 6 仪器使用说明书 1 个 7 计算机软件(Win7 64 位系统) 1 个 8 配件包装箱 1 个 9 土壤氡取气装置 1 个 10 土壤打孔钢钎 1 个 11 PU 连接气管(2 米) 2 根 12 PU 管 0.5 米 1 根 13 PU 管 0.2 米 1 根 14 干燥器气嘴塞子(备用) 2 个 15 大干燥器(含气嘴塞子) 1 个 16 中干燥器(含气嘴塞子) 1 个 17 小干燥管(含气嘴塞子) 1 个 18 蓝牙打印机 1 台 19 蓝牙打印机充电器(9V/1Ah) 1 个 20 打印纸 5 卷 选21 水氡测量配件 1 套 选配22 移动电源充电器(5V/1.2Ah) 1 个 选配23 10Ah 移动电源(含专用充电线) 1 个 选配24 土壤表面析出率测量配件 1 套 选配25 仪器检定证书 1 份 选配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名单公布
    2013年12月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外发布截至2013年12月1日,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名单内容如下: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检企业名单(截至2013年12月1日) 序号 申请企业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HAQMS2000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2 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TH-2000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3 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AQMS-ESACN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HPM2000E 颗粒物PM10自动监测系统 5 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TH2000PM 大气颗粒物浓度监测仪 6ENVIRONNENMENT 环境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MP101M-PM10 颗粒物监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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