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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污染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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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污染检测标准相关的资讯

  • 我国大气重金属污染现状及检测标准的发展
    我国大气重金属污染的现状   我国的环境污染现状已使环境问题成为了公众焦点,其中难以降解的重金属污染以其对环境的破坏及人体的危害又成为焦点中的焦点。国务院于2011年2月19日批复了首个&ldquo 十二五&rdquo 专项规划&mdash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要求,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   《规划》的防治对象主要为铅、汞、镉、铬、砷等生物强且污染严重的重金属元素,以及铊、锰、铋、镍、锌、锡、铜、钼等重金属 《规划》防控的5大重点行业为: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重点防控企业有4452家。同时,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被列为重点治理省区,其中,以湖南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最多。另外,新疆、宁夏、西藏、贵州也有少量企业被列入重点监控。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透露,未来5年,中央财政将以百亿元为单位增加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投资,而2012年环保部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可达32亿元。另外,一些地方也规划了重金属防治计划和投资,如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规划》,整治区域和监控企业较国家规划均有所增加,不包括对关停企业的赔偿在内的治理投资将达28亿元。   对于重金属污染,由于大气污染物的无形无色,比之水中重金属易被人忽视,但实际上,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007年全国大气中上述铅、汞、镉、铬、砷污染物年排放量已达约9500吨。这些重金属污染物可能通过呼吸,或迁移至水、土壤后,经食物链进入人体。   相关标准方法的发展   在大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检测方面,目前国内外并存着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X-射线荧光光谱法、中子活化分析法以及质子诱导X射线发射光谱法等检测方法,其中,国内采用较多的有AAS法、ICP-AES法和XRF法。   大气颗粒物的组成成分复杂,颗粒物中不同金属元素的浓度范围相差很大,在数十甚至数百个ppm至ppt级的范围内,由于需要控制的金属元素不断增加,而部分元素的基准浓度或控制限浓度都非常低,因此对仪器及检测方法提出了较高要求。分光光度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在一次检测过程中都只能检测一种金属元素,且对一般元素的检出限只能达到ppb级或亚ppb级,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检出限可达ppt级,但同样只能检测一种金属元素。ICP-AES法能同时检测多种元素,其可检元素种类也多于AAS法,是一种相对较成熟的方法,但ICP-AES法对Se、Hg、Be、As、Pb、Tl、U等元素往往无法满足相应的控制限浓度的要求,必须与石墨炉原子吸收(GF-AAS)和汞冷原子吸收(CV-AAS)技术结合使用才能达到大部分元素的分析要求。XRF法的优势在于检测快速、简便、无需复杂的前处理工作、检测无损性、同时检测多种元素,因此其可以实现现场和在线监测,但XRF法的缺点也很明显,检出限仅达ppm级,检测对标样有依赖性,对样品量的要求使其需要一定的富集时间,也部分抵消了其现场优势。ICP-MS法可以实现多元素分析,具有灵敏度高、检出限低,分析取样量少等优点,它可以同时测量周期表中大多数元素,测定分析物浓度可低至纳克/升(ng/L)或万亿分之几(ppt)的水平,但也有着仪器价格高昂,使用难度和维护使用费用均很高,用于大气颗粒物金属检测时重现性不佳的缺点。   因此,目前我国在大气颗粒物中的金属检测方法标准方面,目前以针对一种金属元素检测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为主,而许多大气重金属检测仪器如天瑞大气重金属在线监测仪、聚光大气重金属分析仪等也参考了一些国际标准。   随着仪器及检测技术的发展,国内也开始制修订一些新的标准方法,目前,部分现有暂行方法正在修订,而基于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原子荧光光谱法或氢化物吸收原子荧光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谱法的新标准方法也均在同时制定之中。
  • 首部家装行业标准将出台 家装污染有望改善
    记者日前了解到,国内首部家居家装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已于10月底公示,并计划于本月由评审会报批商务部正式发布。业内人士表示,此意见稿的公示内容对家装行业普遍出现的增项幅度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范。   规范内容较为全面   据了解,此次意见稿是家居家装行业发展近30年来,国内首个专门的行业服务标准。该规范出台后其影响会覆盖至卖场、家具、家居产品制造、家装服务等领域,计划将于本月由评审会报批商务部等待发布。   记者在市家装协会了解到,标准中对很多行业顽疾作出了明确的规范。其中新规的最大亮点在于对装修增项的规定,家居装饰服务实际施工的费用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8%,除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外,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另外,意见稿对于装修易出现污染的问题也有明确规定,顾客需要时,装饰公司应配合顾客进行对有害物质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对于售后服务问题,意见稿规定,装饰公司必须向顾客明示各部分的具体保修时间和保修范围。   今朝装饰总经理吕续维表示:“意见稿中对装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达不到顾客要求,装修工程的造价超过家装公司与业主事先预算,装修最终效果未能达到设计水平,装修材料以次充好、材料价格难以控制,虚假或夸大成分的广告宣传普遍存在,报价故意漏项、设计乱收费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无论对行业还是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很全面的规范。”   新规加速行业净化   在新规定中,约定的8%增项幅度更是行业热议的话题。龙发装饰负责人表示:“8%这个数字是很合理的,它明确了制止了增幅超过15%的行业潜规则。这有助于规范家装企业的经营行为,也要求公司在设计、测量、预算时更规范、标准。”   同时,大明宫建材家居城负责人告诉记者:“同行们可以通过这8%简单的数字看到,此次规范的严谨性,我相信规范的出台将对行业发展起到净化作用。”   另外,居然之家宣传部负责人表示,家居行业发展历史比较短,因为进入门槛低,导致行业乱象重重,鱼龙混杂,因此,制定服务标准很有必要。同时,标准的执行需要全行业、全社会的监督,要有可操作性,要让好的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让差的企业尽快被市场淘汰。居然之家副总裁任成表示,一旦首个标准正式实施,家居家装行业大洗牌,或许就要到来。   行业期盼新规按时出台   无论规范如何全面保障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唯有正式出台后才能发挥作用。对于这一点,本地绝大多数家装公司都期盼规范能按时出台。   东易日盛总经理孔毓表示,作为家居、家装行业首个服务标准,新规将成为家居、家装行业的服务风向标,不仅有利于行业“去粗存精”,更有望给市民带来透明、放心的市场环境。   但也有另一种声音质疑新规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业内人士指出,按级别来看,目前国内标准主要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类。国家标准最具有强制性,不过门槛最低,各行业和企业必须要达到这一标准 行业标准一般比国家标准更严格,规范行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而企业本身制定的标准则最高,一般是在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是对企业本身行为的规范。而目前处于公示阶段的意见稿为“规范”,是对行业行为的约束,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并未明确。即便是有强制实施力,由于家居家装行业提供的产品多为服务,如何对服务进行规范,是规范不得不解决的一个问题。而对于不规范的企业,该如何监管和处罚,更加值得关注。
  • 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式发布,完善相关污染物排放监测工作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所有标准均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一、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和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热学-光学校正法或热学-光学衰减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二、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北省石家庄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和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废物处置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离子色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Cl-、NO3-、SO42-、Na+、NH4+、K+、Mg+、Ca2+)连续自动监测系统。三、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和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方法原理与系统组成、技术性能、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能量色散 X 射线荧光光谱法的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系统,适用目标元素参见附录 A。四、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杭州谱育检测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 NH3和 HCl 的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 NH3和 HCl 的测定。NH3、HCl 的方法检出限均为1mg/m3,测定下限均为4mg/m3。五、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建筑大学。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东微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为均为0.4mg/m3,测定下限均为1.6mg/m3。六、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生态环境监测站。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西安市环境监测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方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2mg/m3,测定下限均为0.8mg/m3。七、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esulfonate, 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 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0.5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测定下限为2.4ng/L,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ng/L,测定下限为2.0ng/L。八、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验证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省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和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直链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esulfonic acidandperfluorooctanesulfonate,PFOS)、直链全氟辛酸及其盐类(perfluorooctanoic acid and perfluorooctanoate,PFOA)的测定。取样量为2g,试样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5.0μl 时,PFOS(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 0.4μg/kg,测定下限为1.6 μg/kg;PFOA(以对应酸的浓度计)的方法检出限为0.5μg/kg,测定下限为2.0μg/kg。附:1、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 1327—2023).pdf2、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pdf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pd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pdf5、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pdf6、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pdf7、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pdf8、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_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pdf《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
  • 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修订要求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制定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印发给相关单位。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暂行要求》的通知.pdf
  • 预防重金属污染亟待建立科学检测标准
    重金属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令人谈虎色变的词。按照学界通常的解释,重金属污染指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由采矿、废气排放、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等人为因素所致。因人类活动导致环境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加,超出正常范围,并导致环境质量恶化。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重金属污染实际上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人们在对此高度警惕和加强防范的同时,也不应过于恐慌。   化妆品中汞超标严重   近日,一份由多家环保组织联合公布的对美白、祛斑化妆品重金属含量调查的报告公布。该报告指出,中国化妆品市场中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存在不同程度的汞、砷、铅含量超标。   据介绍,2012年3月至4月期间,多名参与调查者抽取了10个城市和网上商店的美白、祛斑类化妆品,利用手持X射线荧光分析仪进行检测,以了解中国市场上的这两类化妆品中是否含有汞。该仪器被一些公司、政府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用于日常检测食品、消费品和其他物质如土壤、灰尘、合金、矿石等中的重金属含量。检测结果显示,有23%的产品汞含量超标,最高达国家标准(1ppm)的40000多倍。另有近10%的产品砷或铅含量超过国家标准。   “使用含汞的美白祛斑化妆品会造成汞中毒,引起汞中毒性肾病、脑衰弱综合症等病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科主任、主任医师郝凤桐说。   “我们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的包装上没有看到任何标签说明成分中含有汞、铅和砷,这违反了相关的国家标准。”负责此项工作的调查者王秋霞说,根据《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 5296.3-2008),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国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均须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   据郝凤桐透露,他所工作的科室收治的数名化妆品汞中毒患者,使用增白祛斑产品的时间不是以往经常看到的数月至数年的累积,而是只有短短的1个月!但是其临床症状和体内汞含量,却大大超出以往长期使用患者的平均水平。究其原因,大致有二点:一是患者使用的增白祛斑产品汞超标情况严重,中毒有其剂量—效应关系 临床医生以患者中毒表现来反推产品汞超标情况,往往会得到相关检测结果的证实。二是增白祛斑产品系列化程度越来越高,现今收治的患者,已经不仅仅像以往的病例,抽空涂些增白祛斑霜,她们使用的是“套餐”,据称依据一天的不同时段,需要分别使用日霜、面膜和晚霜等等。   这次抽检的10个城市均发现了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更有意思的一个发现是,有7个超标产品来自于著名电子购物网站——淘宝网。   检测手段匮乏   与近年来在各地频发的令人震惊的重金属污染事件相比,化妆品中的重金属含量超标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今年年初,发生在广西龙江河的镉污染事件波及下游约300公里河段,是我国重金属污染史上的又一重大恶性事件。一位参与事件处置的专家公开表示,“这次镉污染事件在国内历次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中是罕见的”。   近年来,仅发生的镉污染事件,就有2005年的广东北江韶关段镉严重超标事件,2006年的湘江湖南株洲段镉污染事故,2009年的湖南省浏阳市镉污染事件。   国家环保部数据显示,2009年重金属污染事件致使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群体性事件。   此外,郝凤桐还认为,“没有人怀疑汞、镉、锰等重金属及类金属砷对儿童的损害效应大于成人,但是迄今为止,医学界还没有单独的儿童汞中毒、儿童镉中毒、儿童锰中毒和儿童砷中毒诊断技术标准。纵观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医疗机构,与血铅检测手段相比较,其它重金属、类金属的检测资源更为匮乏。成人化的诊断尺度,加上相应检测手段的不足,会不会让我们忽略一些重金属污染的实际状况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尚琪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因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应对环境水污染事件将是环境管理部门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因此,有关部门应该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标准,以便于更好地应急处理重金属污染事件。   “以铅的检测标准而言,人们判断成人铅中毒,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存在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血液系统的损害,在临床病症的基础上,结合血铅、尿铅超标情况综合判定。其中血铅的判定经常以400微克/升作为起点,判断阈值明显高出儿童铅中毒的基准。”郝凤桐说,而目前对儿童铅中毒的判定,基本不考虑是否存在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血液系统损害的阳性体征,仅仅以血铅作为诊断的“金标准”。由此带来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儿童血铅检测的医疗机构,必须确认其仪器设备配置、检测方法选择和人员技术水平达到相应的质量管理要求,因为你提供的是儿童铅中毒诊断“金标准”。   “从一些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过程来看,在决策应急方案时缺少人群健康危险度评价环节是一大教训。”尚琪说,人群健康危险度评价要依据科学数据来分析问题,其要素是量化各种环境危险因素和健康危害。而我国目前在环境与健康领域科研的重心仍集中在定性研究方面,即回答某环境因素对人群健康是否产生了危害,“这种科研的模式与政府的环境管理需求严重脱节,很难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所需要的科学信息,从而也使环境与健康的研究陷入难以持续发展的境地。因此,我国今后环境与健康的研究不应再是回答‘有’和‘无’或‘是’与‘否’的判定,而是要定量(分级)地说明环境对健康的影响程度。开展环境对人群健康影响危险度评价研究,积累基础性人群健康评价数据,已是当前最为迫切的需求。”
  • 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研究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韩静磊研究员“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是生态环境监测的‘度量衡’,为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比提供了技术依据和保障。目前,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监测方法尚不成熟、监测标准体系不完善。因此,需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构建研究,制定适合我国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的技术框架,为推动和支撑国家新污染物监管监测及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11月22日举办的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标准与基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生态环境标准发展五十年回顾与未来展望研讨会分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韩静磊这样表示。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的构建是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新污染物治理成效的技术基础和保障。构建新污染物监测标准是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党和国家重大部署的需求。早在2020年10月,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明确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今年7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要有效推进我国新污染物监测调查工作的需求,掌握环境中新污染物浓度水平和赋存状态,以精准识别环境生态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进而为制定全过程环境生态风险管控措施提供数据支撑。据介绍,目前,生态环境部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已发布1500余项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为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保障数据质量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新污染物复杂多样且分布广泛等特点,为我国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构建工作带来挑战。客观来看,截至目前,围绕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开展仍存在监测方法体系尚未完善、技术支撑薄弱、体系构建研究投入不足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难点,韩静磊认为需从“强化标准体系构建顶层设计、推动新污染物定量监测方法制修订、加快筛查/快速监测方法研究”着手,推动我国新污染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工作更好更快开展。会上,韩静磊认为,在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表的制订上,要紧紧围绕实用性、科学性、系统性、协调性与时效性五大原则。为保证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她认为要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发力加快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方法体系;成立专家委员会,协同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攻关;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新污染物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创新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和优化新污染物监测标准制修订;坚持前瞻思维,探索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新技术研究;完善机制体制,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标准研究活力。
  • 污染地块检测相关技术标准再添新成员
    p   我国地域辽阔,土地利用类型多样,这就决定着不可能同一时间管控所有土地类型污染情况,目前国家主要管控的土地类型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其中建设用地因涉及主体复杂,污染情况复杂,因此其涉及的技术也比较复杂。 /p p   建设用地根据其使用和污染情况不同,也称为场地、污染场地、污染地块等等。生态环境部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其技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包括《HJ 25.1-2014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4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3-2014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4-2014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p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又发布新标准《HJ 25.5-2018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1b67876a-a4b8-4265-8611-d36269375e22.jpg" title=" 标准.jpg" alt=" 标准.jpg" / /p p   此标准主要规定了 strong 污染地块经过管控或者修复之后,如何进行效果评估 /strong ,详细规定了布点方案、采样计划、检测指标和实验室分析方法以及效果评估等内容。 /p p   详细标准: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1/attachment/3493a9cc-7678-4407-9bbe-6f797beecabb.pdf" title=" HJ 25.5-2018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6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HJ 25.5-2018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pdf /span /a /p p br/ /p
  • 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的制订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检测指标加严
    p   目前正在施行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修订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需求旺盛,而目前的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置技术及设施运行参数调整问题 二是与现行其他法律、法规、标准不协调、不系统的问题。新法规标准主要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 /p p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p p   修改了危险废物的定义 /p p   增加了高温热处理、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测定均值、1小时均值、24小时均值和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的定义 /p p   修改了烟气停留时间的定义和焚毁去除率的计算方法 /p p   修改了危险废物焚烧厂的选址要求 /p p   调整了焚烧设施焚烧物要求以及焚烧设施排放污染物的监测要求 /p p    strong 增加了焚烧设施技术性能要求中对烟气一氧化碳浓度、在线监测装置及助燃系统的要求 /strong /p p   增加了焚烧设施的运行要求 /p p   取消了对焚烧设施规模的划分 /p p    strong 提高了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strong /p p   删除了医疗废物焚烧的相关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bea805cd-6a57-45b6-ada2-10eaed40b8e5.jpg" title=" 污染物限值.jpg" alt=" 污染物限值.jpg" / /p p   与原标准相比,取消了烟气黑度这一指标,将原先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修改为1小时均值和24小时均值,不再考虑不同规模焚烧设施间的差异。 /p p 征求意见稿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7c88d358-d606-468a-bfd8-e48f4b9f4b50.pdf" title="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相关新闻: br/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15/517026.shtml" target=" _blank" 生态环境部更新两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08/516476.shtml" target=" _blank"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 _blank"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 增加多项检测指标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3247322-874c-41d2-83c8-4a88459da711.jpg" title=" 绿仪社1.jpg" alt=" 绿仪社1.jpg" / /p p br/ /p
  •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12月4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 主题网络研讨会将在仪器信息网平台举行。为规范污水监测的相关技术要求,2019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4项水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这四项标准于2020年3月24日起实施,为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提供坚实可靠的支持。 本次会议,将邀请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及哈希水质分析仪器公司的产品专家,讲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标准,带来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最新解决方案。主题: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标准解读及解决方案参加费用: 免费参加方法: 文章底部,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报名开始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观看平台: 仪器信息网 专家介绍左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水质在线监测技术和分析方法的开发研究以及标准化等工作,主要负责的课题有:《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发展策略研究》、《水环境监测现代装备技术转化平台》,组织制定《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氨氮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铅水质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与检测方法》、《COD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1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黄林,哈希高级定制品及系统集成经理,从事水质在线监测事业18年,有着多年的仪器硬件研发、软件开发、分析应用的经验。常年负责水质在线系统的研发和技术支持工作,参与诸多领域的水质相关监测技术方案的编写和相关应用项目的开展。在水污染源、地表水等水质监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不要犹豫,报名及获取更多资讯,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报名参与吧。END
  • 耐克李宁等被指向江河排毒 污染引检测标准之争
    纺织工业的污染问题又一次成为公众焦点。7月13日,一份来自于国际知名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的最新调查报告,将多家国际品牌打入了造成中国河流污染的“黑名单”,包括耐克、阿迪达斯、李宁等14家国际大牌。   7月20日上午,绿色和平组织项目主任李一方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取样,发现这些国际品牌代工厂的废水样本中出现了全氟化合物(PFC)、全氟辛酸(PFOA)和全氟辛烷磺酸(PFOS),这些物质会干扰人体内分泌并影响生殖系统。   记者联系耐克、阿迪达斯等公司采访事宜,均称已对该事件进行过回应,但拒绝对回应内容作进一步的说明。   “时尚”背后的污染   7月13日,绿色和平发布调查报告《时尚之毒——全球服装品牌的中国水污染调查》。该报告称,该组织从多家国际品牌在中国的供应商排放的废水中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其中,被取样调查的两家工厂,分别是位于浙江宁波的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和位于广东中山的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   “在倡导健康理念的同时,耐克、阿迪达斯、李宁等知名运动品牌却正与污染者同流合污。”7月20日,绿色和平污染防治项目主任李一方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光鲜的另一端是这些供应商的排污管,将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化学物质排入中国的江河。”   自去年春天起,绿色和平曾数次对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和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所排的废水进行取样,并将样本分别送至英国埃克塞特大学的绿色和平研究实验室以及荷兰Omegam独立环境分析实验室进行检测。(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 李一方告诉记者,调查结果不乐观,被抽样废水中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为壬基酚(NP)、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这些物质干扰生物的内分泌,对生殖系统具有毒性,并影响免疫系统和肝脏。   欧盟、美国及相关国际公约均已对这些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了管制。中国政府也于2011年1月将壬基酚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   检测标准之争   报告发布后,雅戈尔纺织工业城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开声明,表示该公司的污水排放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雅戈尔纺织城还表示,已经将水样送往国际权威环保监测机构瑞士SGS公司进行监测,“经监测也没有有毒有害物质存在”。   14日,国泰官网发表“特别声明”称,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该声明称,取样检测的水样不是国泰的排放水样 国泰的污水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国际标准。而广东环保部门官员也在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发现国泰的污水排放异常。   15日,耐克和阿迪达斯公司有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承认目前与雅戈尔集团旗下位于浙江省的两家工厂,即宁波雅戈尔针织内衣有限公司和宁波雅戈尔运动服制造有限公司有合作,但该环节只进行产品裁剪和缝制,没有绿色和平组织所指出的使用化学品的生产流程,仅是将日常生活废水排放到污水处理厂。   7月20日,记者致电耐克、阿迪达斯、李宁三家服装品牌公司时,三家公司均称已对该事件进行过回应,但拒绝对回应内容作进一步的说明。   李宁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于晓晖向《法制周报》记者表示,“我们公司目前成立了工作组处理此事,相关情况近期会在李宁官方网站上公布”。   “雅戈尔曾把SGS的检测报告发给绿色和平,其中PFOA在废水中的浓度比绿色和平报告检测出的值还要高。同时,由于此类有毒有害物质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所以即使浓度很低,也会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最近中科院新的研究刚刚证实,PFOA会增加人群癌症的发病率。我们对于雅戈尔认为他们的检测没有问题这一结论,提出质疑。”李一方就此解释说,雅戈尔聘请另一家检测机构通标公司(SGS)做的检测。(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其检测报告显示,测出的污染物PFOA值(每升0.36毫克)还要大于绿色和平报告中的值(每升0.13-0.14毫克) 同时,PFOS和NP两个值为未检出。   而对于被指水污染的另一家企业中山国泰染整有限公司,广东环保部门发出的回应表示,并未发现该公司污水排放异常。   对此,李一方称,中国法律对绿色和平在报告中提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目前确实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壬基酚(NP)已经被列入了最新版本的《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物质名录》,全氟辛烷磺酸(PFOS)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被限制,中国也是签署国之一。  律师称环保标准应与国际接轨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我国环境保护标准过低是不争的事实,既体现在污染物的预防监管排放上,同时也体现在对污染行为的事后处罚上。整个环保标准体系相对国际标准明显滞后和松懈。   李健说,这可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外资的引进有利,但对整个社会长远的和谐稳定,却是祸害不浅。因此他建议国家立法阶层应当从严从高地去完善环保标准,在源头上去根治类似“达标”的污染行为,以国际的标准去保护我们的子孙后代。
  • 涵盖新污染物、温室气体、水生态等 环境监测总站征集2023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项目
    11月2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本次征集范围包括: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征集范围聚焦新领域监测需求,涵盖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等。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第二批)的通知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质量和效率,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监测标准预研究为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前开展的标准化研究,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见附件1)实施。申报单位应按照工作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等的要求提出项目。二、征集范围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一)支持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控制标准制订和实施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控制标准已规定项目但缺少分析方法标准,从而需要制订的,如《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监测标准空缺项目的分析方法;2. 被控制标准引用的分析方法标准因技术落后、适用范围不全、目标物不全、测定下限高或文字表述不清晰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水中多氯联苯、乙醛,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氨、苯系物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配套控制标准实施的技术规范因内容不全、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修订的,如《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二)支撑新领域监测需求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方法,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尚无监测标准的抗生素、全氟化合物、得克隆、氯化石蜡、微塑料等项目的分析方法,满足新污染物监测需要的灵敏度更高的分析方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2. 温室气体相关监测方法,如甲烷、氧化亚氮等项目的分析方法;3. 海洋监测技术与方法,如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垃圾等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4. 水生态等领域相关监测评价技术与方法,如水生生物监测相关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三)应用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1. 污染源现场快速、在线监测技术;2. 实验室自动化监测技术,如连续流动分析方法等;3. 地下水在线监测技术等;4. 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技术等。(四)服务重点工作的分析方法或技术规范履行国际公约监测、海洋污染基线调查、衔接生活饮用水标准相关项目监测等工作需要的分析方法与技术规范。(五)配套分析方法标准的标准样品三、有关事项及要求(一)申报单位填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二)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申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电子文件(含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命名为“2023年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纸质文件邮寄至联系人地址(注明“申报2023年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三)每个预研究项目申报表限填一个项目。(四)以收到预研究项目申报表电子文件盖章版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五)鼓励有关单位单独或联合申报系列标准预研究项目。四、联系方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吴萌萌电话:(010)84943253生态环境监测司 陈春榕电话:(010)6564626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邮政编码:100012传真:(010)84943066电子邮箱:bz@cnemc.cn 附件:1.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工作细则(试行) 2. 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预研究 项目申报表
  • 【干货】重金属污染那么厉害,听听人家都是咋检测的!含标准、仪器、方法秘籍哦~
    p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污染现状 /strong /span /p p br/ 土壤重金属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将重金属带入到土壤中,致使土壤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超过背景值,并可能造成现存的或潜在的土壤质量退化,生态与环境恶化的现象。 br/ br/ 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的调查数据,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地区。 br/ br/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公布,环保部在对我国30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壤有害重金属抽样监测发现,有3.6万公顷土壤重金属超标,超标率达12.1%。 br/ br/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检测标准 /strong /span /p p br/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风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分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风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35-1997土壤质量 总砷的测定 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 br/ br/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br/ br/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标准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 /strong /span /p p br/ 仪器设备: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测汞仪、分光光度计、分液萃取装置、电热板、空气压缩机 br/ br/ 试剂/耗材:盐酸、硝酸等消解用酸等、金属元素标准储备液、 空心阴极灯、石墨管、乙炔、氩气 br/ br/ 其他相关仪器耗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AE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微波消解仪 、电热消解仪、消化炉、雾化器、蠕动泵 br/ br/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相关讲座一 /strong /span /p p br/ 讲座名称: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重金属系列检测技术—土壤”网络主题研讨会 /span /strong br/ br/ 讲座时间:2015年9月10日 9:30-17:00 br/ br/ 报告日程: /p p br/ 土壤中重金属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杨懂艳(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p p br/ ICP-OES在土壤分析中的应用——欧阳昆(安捷伦) /p p br/ 赛默飞世尔元素分析在土壤重金属检测中应用——李小波(赛默飞) /p p br/ 岛津土壤重金属检测解决方案——李书友(岛津) /p p br/ 快速消解技术结合ICP-MS或ICP-OES在土壤样品中常规重金属元素检测方面的应用——侯新伟(珀金埃尔默) /p p br/ X射线荧光分析仪MESA-50Z在土壤中的应用——方瑛(HORIBA) /p p br/ 农田土壤重金属检测要点——张国光(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br/ br/ 报名条件: /p p 拥有仪器信息网个人账号的用户即可报名并参会。 br/ br/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 /strong /span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0e4c7bb3-e893-4be0-b9d3-b4ab1da934da.jpg" title=" 9-10重金属土研讨会.png" / /p p br/ 相关讲座二 /p p br/ 讲座名称: span style=" color: rgb(112, 48, 160) " strong “重金属系列检测技术—水”网络主题研讨会 /strong /span br/ br/ 讲座时间:2015年9月9日 9:30-17:00 br/ br/ 报告日程: /p p br/ 饮用水中元素限量与检测技术浅析——刘丽萍(北京市疾控中心) /p p br/ ICP-MS在水质监测中的应用——严冬(安捷伦) /p p br/ 应用日立原子吸收检测水中重金属——李慷(日立) /p p br/ 创新的fpole-Qcell碰撞反应池技术应用水中重金属及其形态检测——李志(赛默飞) /p p br/ 基于光学的污水自动监测解决方案——张相发(天瑞) /p p br/ 地下水污染调查无机组分分析的测试技术——许俊玉(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br/ br/ 报名条件:拥有仪器信息网个人账号的用户即可报名并参会。 br/ /p p br/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 /strong /span /p p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08/insimg/b30343df-2c6d-45f0-b1d4-8e9307fbe90f.jpg" title=" 9-9重金属水研讨会.png" / /p p br/ /p
  • 新污染物最新标准体系建设进展如何?有哪些最新监测技术?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薄弱,监测技术体系不健全,环境监测方法不完善。急需开展新污染物监测靶向与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方法,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标准,因此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究至关重要。我国在十四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中首次将“新污染物的治理”列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固废处置等并列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目标。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截至2023年底,31个省份已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多家技术支持单位,对口帮扶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监测,并同步开展了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同年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公布了182项分析方法标准,其中,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订121项,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仪器品类主要有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 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体系表》与土壤和沉积物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2项,已发布16项、在研3项、拟制订33项;与空气废气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8项,已发布15项、在研2项、拟制订21项;与水质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6项,已发布15项、在研7项、拟制订34项。其中,《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90-2023)》、《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三项为土壤、大气、水质最新发布标准。除此之外,对于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最新发表了《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标准。为了深入了解新污染物最新监测技术的进展,与最新发布的水、土、气标准涉及的技术方法,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中,设置了“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专场,邀请了4位来自相关标准牵头单位的起草人,为大家全面解读发布的标准体系及最新技术标准,包括技术要点,仪器设备、方法误区等,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相关报告信息如下:7月30日上午专场: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点击报名) 09:30--10:00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与标准现状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10:00--10:30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0:30--11:00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析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11:00--11:30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报告嘉宾简介:邢冠华 正高级工程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邢冠华,博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高级工程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一流专家”,目前主要从事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及标准化研究,负责国家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杨文龙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杨文龙,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多环境介质中传统和新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污染状况调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全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质控专家。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专委会委员。先后参与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及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等科研项目。参与制订十余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王荟 室主任/正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现任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是“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技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承担及参与省部级项目3项、市厅级4项,参加或承担国家方法标准制定10项、地方标准2项,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编写专业技术专著5部,作为主要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等奖和江苏省分析测试二等奖。曾获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的“一流专家”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巾帼标兵”等称号。刘金林 副研究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刘金林,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博士,副研究员,长期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态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项目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十余篇。近年来研究工作主要集中于全/多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环境行为与毒性机理等方面,负责制定全氟化合物标准分析方法一项,关注全氟化合物及替代物在污染源及环境中的行为及其机理,依托多个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有关全氟化合物管控与替代,为我国国际公约履约行动提供支撑。
  • 民进中央建议尽快制定细粒子污染物监测标准
    民进中央建议尽快制定细粒子污染物监测标准   改进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民进中央提出提案建议,希望借鉴国际上空气质量监测评价的一些通行做法,对我国现行的空气质量标准和评价(API指数)体系进行修改完善。   大量研究表明,当前我国的大气污染结构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型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具体表现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VOC)、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粒子(PM2.5)等多种污染物都以高浓度同时存在的污染状况。PM2.5是指大气中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可入肺颗粒物,肉眼无法看见,是导致黑肺和灰霾天的主要凶手。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就已有地方对PM2.5进行监测。数据显示,当时在广州等地的监测结果显示,4城市的PM2.5年均值为46~16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3~10倍。进入2000年后,这一状况更为恶劣。环保部2009年撰写的《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中显示:根据中国部分城市地区大气PM2.5近10余年的监测发现,北京等大城市PM2.5的质量浓度已经超过了100微克/立方米,是美国标准值的6倍。   民进中央认为,大量研究结果显示,灰霾天气的根本原因是由细粒子(PM2.5)污染造成的。城市空气质量等级通过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三项指标计算得到的空气污染指数来确定。由于计算API指数采用的大气颗粒物指标是PM10,并未将PM2.5纳入API指数中,这就难免有“灰霾常常有,空气照样优”的现象出现。   民进中央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的大气污染状况已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煤烟、汽车尾气等复合污染,在主要控制煤烟型污染的背景下建立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评价(API指数)体系,已很难真实反映出当前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等方面的影响。   据了解,在15年一次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中,环保部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只对此设立了参考限值,并未纳入强制性限制。目前这一指标的监测并没有在国内全面进行,也没有公开相关数据。对此,民进中央建议,尽快制定PM2.5的空气质量标准,开展PM2.5常规监测 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API指数)体系,以便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反映我国当前的空气质量和灰霾天气 将地面大气臭氧纳入环境空气质量评价(API指数)体系 在控制煤烟型污染的同时加强机动车尾气的管理,适时调整提高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氧化氮和大气臭氧的标准限值。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23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大气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空气废气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8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15项、在研2项、拟制订21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三氯杀螨醇环境空气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2多氯萘环境空气和废气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在研3六溴联苯环境空气和废气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4毒杀芬环境空气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52-2017)B已发布5有机磷酸酯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6环境空气和废气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7麝香类环境空气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8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环境空气和废气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9甲醛和乙醛苯胺类(邻甲苯胺)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1999)C已发布10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3-2014)C已发布11固定污染源废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溶液吸收-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53-2020)C已发布12苯胺类(邻甲苯胺)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修订 HJ/T 68-2001)C拟制订增加邻甲苯胺指标和环境空气介质13多环芳烃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47-2013)C已发布14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2013)C已发布15烷基汞环境空气和废气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C拟制订16硝基苯环境空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738-2015)C已发布17环境空气和废气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8邻苯二甲酸酯类环境空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67-2017)D已发布19环境空气和废气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20固定污染源废气 酞酸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869-2017)D已发布21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环境空气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D拟制订22得克隆环境空气和废气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23多氯联苯环境空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902-2017)A B拟制订增加固定源废气介质24环境空气和废气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25有机氯农药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0-2017)A B已发布26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01-2017)A B已发布27环境空气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24-2021)A B已发布28二噁英类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 HJ 77.2-2008)B C在研29多溴二苯醚环境空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1270-2022)A B C已发布30固定源废气 26 种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1短链 氯化石蜡环境空气和废气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2环境空气和废气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33挥发性有机物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A C D已发布34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4-2013)A C D已发布35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HJ 734-2014)A C D拟制订36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环境空气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37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环境空气和废气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38氯苯类环境空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A B C D拟制订*: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海洋生物微塑料检测方法及污染现状研究进展
    来源:《农业资源与环境学报》2022 年 06 期作者:李娟1,季超2,张芹1,汪星宇1,伍志强1,解玉鑫1,李嘉晴1,张皓森1,臧桐宇1, 郑文杰1*单位:1. 天津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摘要海洋微塑料污染问题是全球研究热点,现有研究表明微塑料在海洋环境中无处不在,对海洋生态的威胁逐渐加重,伴随着海洋食品的兴起,人们也越来越重视微塑料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本文通过对海洋生物体内微塑料污染情况的概述,系统分析了微塑料对海洋生物造成的影响。主要针对微塑料检测的前处理方法以及组分的鉴定方法展开综述,对不同方法的优缺点进行比较,指出在微塑料检测研究中多种方法综合应用效果最佳。基于现阶段海洋微塑料的研究状况,从科学研究和管控方面讨论了目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展望了未来的研究方向。结论与展望:微塑料已经成为全球海洋环境中的新兴污染物之一,获取海洋环境中微塑料丰度等信息的标准程序方案对于确定微塑料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情况和潜在影响至关重要。本文总结了海洋微塑料污染的现状,详细阐述了对样品进行消解和分离的常用方法,认为对于海洋生物体内微塑料的提取分离而言,碱液(KOH、NaOH 等)提取相较于其他提取液的回收效果更好。针对微塑料的鉴定分析方法,本文重点介绍了显微观察法、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拉曼光谱法和热分析法,并讨论了多种分析方法的优缺点及各自的适用特点。目前而言,单一的分析方法很难对复杂的环境样品中的微塑料进行准确定性和定量研究,尤其对于尺寸小于1 mm 的微塑料,建议采用显微观察和光谱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而对于截距小于10 μm 的微塑料,拉曼光谱是更好的选择。微塑料的来源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人类产生的塑料垃圾会通过排水系统、河流以及风的作用进入海洋生态系统,在其中产生累积效应,已有相关研究表明,微塑料可能是海洋生物多样性降低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一方面由于微塑料体积相对较小,易被海洋生物摄取并在其体内富集,对海洋生物的组织、循环系统造成有害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微塑料自身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特殊,其表面易吸附污染物,成为污染物进入海洋生物体的载体,并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对人类产生潜在危害,但其作为载体的具体机制和转移途径鲜见报道。未来,微塑料相关研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目前塑料颗粒检测技术多样且发展迅速,但随着新产业新科技的发展,一些新的材料会产生微米级、纳米级等更小的塑料颗粒,因此,针对这些新材料的检测需要探索新的检测方法来实现。(2)现阶段微塑料的检测方法良莠不齐,各种方法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有待进一步验证。为了更加全面准确地监测微塑料污染情况,应建立检测微塑料、评估微塑料污染风险的标准体系,标准化、规范化的微塑料检测流程,可保证微塑料污染风险评估的准确性,为维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安全提供理论支撑。(3)人们普遍认为粒径小于100 μm 的微塑料对海洋生物和人体的影响最大,但是微塑料不同的形态、大小及聚合物类型对海洋生物的风险仍缺少具体的参考标准,故建立评估微塑料污染风险的标准体系非常必要。微塑料危害并不仅限于微塑料本身,其表面富集的各类污染物的风险更大。通过微塑料摄入将有毒化学物质转移到生物群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然而现有的研究鲜少使用微塑料载体进行毒性研究。为进一步明确微塑料的物理性质和污染物的连锁效应,应加强对微塑料的吸附作用和污染物(如放射性重金属和抗生素)之间相互作用的研究。(4)目前全球不同区域的食品种类繁多,而大多数微塑料研究是针对鱼类、贝类等水生生物体内微塑料浓度、形态、大小和聚合物类型所开展,对加工食品中微塑料的研究不多,这使得人类通过食物摄入的微塑料总体数量很难估计。因此,今后的研究应加强对各类食品中微塑料提取鉴定方法以及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为食品安全检测提供途径。
  • 华爱参与起草的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实施
    由华爱色谱参与起草的标准T/SHAEPI007-2023《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的监测体系、数据审核、数据统计、污染预警、评价的要求。适用于工业园区或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工业园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开展空气污染自动监测、预警、分析和评价。园区包括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工业园区,以及其他涉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园区,其他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或异味污染突出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生产或大量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氢氟碳化物(HFCs)的企业或园区的相关监测工作可参照执行。
  • 征集2021年环境监测类标准立项建议 涉氨、POPs等污染物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发布了“关于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2021年立项标准涉及多种类型的新型污染物,如氨、二噁英自动采样、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细颗粒物、环境激素等,详情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的通知 /strong /p p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建设,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受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委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现启动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一、征集范围 /p p   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重点领域包括: /p p   (一)配套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管理要求 /p p   1、相关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等控制要求的配套监测标准中尚缺的分析方法 /p p   2、现行监测标准规范中存在问题的修改、修订 /p p   3、生态质量监测相关技术方法 /p p   4、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二)支撑污染排放精细管控 /p p   1、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来源解析、大气光化学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2、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3、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VOCs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4、二噁英自动采样技术 /p p   5、现场、快速、自动监测相关的技术。 /p p   (三)服务国际履约和群众健康需求 /p p   1、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领域的国际公约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2、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激素等相关污染物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 /p p   二、材料提交 /p p   请根据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重点领域,提出2021年度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填写“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立项建议表发送邮箱kyjsc@cnemc.cn(文件命名格式:XX单位-2021年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 /p p   三、其他事项 /p p   1、每个立项建议表限填一个项目。 /p p   2、立项建议表须经单位盖章确认,转化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p p   四、联系方式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科技处 马莉娟 /p p   电话:(010)84943025 /p p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 孙娟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年4月25日 /p
  • 41项在研/拟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水质篇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以下简称《体系表》),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体系表》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项目共219项,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以下简称分析方法标准)和生态环境标准样品(以下简称标准样品)共3类。《体系表》中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编制状态分为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三种。其中,已发布表示标准已发布实施且现行有效,在研表示标准目前正在制修订,拟制订表示下一步计划制修订。《体系表》主要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表标准项目表构成。《体系表》定期更新。《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提出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动态制订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 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目标和行动举措。本体系表所指新污染物,主要包括现阶段已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8 号)、《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计委公告2017年 第 83 号)、《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健委公告 2020 年第47号)和《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的受控物质。其中,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与水质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6项,按编制状态分类,已发布15项、在研7项、拟制订34项。具体标准请查阅下图。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项目表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备注分析方法标准1抗生素水质 抗生素的测定 大体积进样/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2水质 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3水质 氟喹诺酮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在研4水质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5水质 氯霉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6水质 四环素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7水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8水质 林可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9水质 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拟制订10三氯杀螨醇水质 三氯杀螨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1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99-2014)A已发布12微塑料水质 微塑料的测定 傅里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A拟制订13水质 聚乙烯等5种树脂类微塑料的测定 热裂解-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A拟制订14多氯萘水质 多氯萘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5六溴联苯水质 六溴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B拟制订16毒杀芬水质 指示性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B拟制订17有机磷酸酯类水质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18水质 有机磷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19麝香类水质 麝香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C拟制订20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水质 N,N'-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C拟制订21甲醛和乙醛水质 丙烯腈和丙烯醛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修订HJ 806-2016)C拟制订增加乙醛指标22水质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 601-2011)C已发布23苯胺类(邻甲苯胺)水质 17 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048-2019)C已发布24多环芳烃水质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478-2009)C已发布25烷基汞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冷原子荧光光谱法(HJ 977-2018)C已发布26硝基苯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92-2010)C已发布27水质 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6-2014)C已发布28邻苯二甲酸酯类水质 6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42-2022)D已发布29水质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和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的测定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D拟制订30水质 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1紫外吸收剂水质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2水质 8 种紫外吸收剂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D拟制订33卡拉花醛水质 卡拉花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D拟制订34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水质 三丁基锡等 4 种有机锡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1074-2019)D已发布35得克隆水质 得克隆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B拟制订36多氯联苯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15-2014)A B已发布37水质 多氯联苯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拟制订38有机氯农药水质 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699-2014)A B拟制订39二噁英类水质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修订HJ 77.1-2008)B C在研40多溴二苯醚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A B C已发布41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2中链氯化石蜡水质 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3短链 氯化石蜡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4水质 短链氯化石蜡的测定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A B C拟制订45五氯苯酚水质 2,4-二氯酚、2,4,6-三氯酚、五氯酚和双酚 A 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在研46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44-2015)A B C已发布47水质 五氯苯酚及其盐类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拟制订48挥发性有机物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修订 HJ 639-2012)A C D拟制订增加 1,3-丁二烯和 1-溴丙烷指标49壬基酚双酚 A4-叔辛基苯酚2,4,6-三叔丁基苯酚水质 9 种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1192-2021)A C D已发布50水质 烷基酚类化合物和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C D拟制订51水质 烷基酚和双酚 A 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A C D在研52六溴环十二烷双酚 A水质 六溴环十二烷和四溴双酚 A 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A B C D在研53全氟化合物类水质 21 种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烷基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54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A B C D已发布55水质 全氟辛基磺酰氟的测定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A B C D拟制订56氯苯类水质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621-2011)A B C D已发布*:A:管控清单;B:履约;C:优控名录;D:优评计划。
  • 重磅!首个GCMSMS环境标准正式颁布,助力新污染物检测!
    导语2023年2月9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并将于8月1日实施。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新污染物治理纳入“国策”的大背景下,该标准是环境领域首个规定使用GC-MS/MS作为检测方法的标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那么毒杀芬是何物质?为何需要用到GC-MS/MS方法?今天小编就带您解读新标准,助力毒杀芬检测 !什么是毒杀芬毒杀芬(Toxaphene)是一种组成复杂的有机氯农药,由于它的同类物数量众多,环境介质中毒杀芬的分析一直是环境科学学者面临的难点。毒杀芬根据碳骨架结构可以分为莰烷、菠烯、莰烯和二氢莰烯。毒杀芬的危害毒杀芬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性,并且稳定性高、易于被生物体富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极大。虽然毒杀芬20世纪90年代后在全球已被禁用,但它稳定性高、半衰期长,目前仍滞留于环境中。毒杀芬的分析难点毒杀芬在我国历史用量少,环境中浓度水平较低,土壤和沉积物基质复杂,对分析仪器的灵敏度和抗污染能力较高,同时GC-MS/MS采集常采用多通道反应监测(MRM)模式,对使用者水平要求较高。岛津GCMS-TQ8050 NX岛津应对方案特点采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MRM模式,大大增加了测定的选择性,是一种高灵敏度、高选择性的方法,近年来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分析领域的应用日益增多。岛津GC-MS/MS针对毒杀芬等新污染物检测特点可概括如下:特点1:高辉度离子源——保障分析灵敏度&bull 保证离子源内温度均一&bull 屏蔽掉灯丝产生的放射热及电场干扰特点2:图片可转动预四极杆——提升抗污染能力&bull 保护主四极杆减少污染&bull 主四极杆入口电场的修正,保证离子在四极杆内更稳定特点2:环境污染物Smart MRM数据库——便捷快速建立方法&bull 超过600种环境污染物(包含内标)&bull 可利用“自动分组”功能,建立不同项目的分析方法&bull 数据库可扩充强强联手 共同应对岛津分析中心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强强联手,使用岛津GCMS-TQ8050 NX岛津共同建立了土壤、沉积物中指示性毒杀芬(P26、P50和P62)的分析方案。表1. 三种指示性毒杀芬信息前处理采用索式提取结合多层硅胶柱净化,对低、中、高三个加标浓度进行了毒杀芬的回收率考察,各组分的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基本在10%以内;各加标浓度回收率在67-120%之间。表明该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良好,满足标准要求。仪器分析使用岛津GCMS-TQ8050 NX建立了土壤中3种代表性毒杀芬(P26、P50和P62)同位素稀释法的分析方法。标准品在5-1000 ng/mL浓度范围内校准曲线线性良好,r均在0.999以上,RRF %RSD在12%以内。标准品5ng/mL连续7针进样峰面积RSD在8%以内,各组分方法检出限范围在0.0021-0.0029 µ g/kg,可以满足法规中对毒杀芬的分析要求。毒杀芬和内标的谱图合作伙伴心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8年我们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合作实验室以来,大家优势互补、共同专注于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二噁英、多溴联苯醚、毒杀芬等物质)的合作研究,其中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等SCI期刊上,同时给我们的日常检测、标准制修订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双方领导为合作实验室揭牌结语岛津作为全球知名的仪器品牌,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领域(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本着“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的愿景,对包含毒杀芬在内的新污染物的分析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监测,岛津在行动!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重磅!首个GCMSMS环境标准正式颁布,助力新污染物检测!
    导语2023年2月9日,生态环境部颁布了《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并将于8月1日实施。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新污染物治理纳入“国策”的大背景下,该标准是环境领域首个规定使用GC-MS/MS作为检测方法的标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那么毒杀芬是何物质?为何需要用到GC-MS/MS方法?今天小编就带您解读新标准,助力毒杀芬检测 !什么是毒杀芬毒杀芬(Toxaphene)是一种组成复杂的有机氯农药,由于它的同类物数量众多,环境介质中毒杀芬的分析一直是环境科学学者面临的难点。毒杀芬根据碳骨架结构可以分为莰烷、菠烯、莰烯和二氢莰烯。毒杀芬的危害毒杀芬具有致畸、致癌、致突变等毒性,并且稳定性高、易于被生物体富集,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危害极大。虽然毒杀芬20世纪90年代后在全球已被禁用,但它稳定性高、半衰期长,目前仍滞留于环境中。毒杀芬的分析难点毒杀芬在我国历史用量少,环境中浓度水平较低,土壤和沉积物基质复杂,对分析仪器的灵敏度和抗污染能力较高,同时GC-MS/MS采集常采用多通道反应监测(MRM)模式,对使用者水平要求较高。岛津GCMS-TQ8050 NX岛津应对方案特点采用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GC-MS/MS)MRM模式,大大增加了测定的选择性,是一种高灵敏度、高选择性的方法,近年来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分析领域的应用日益增多。岛津GC-MS/MS针对毒杀芬等新污染物检测特点可概括如下:特点1:高辉度离子源——保障分析灵敏度&bull 保证离子源内温度均一&bull 屏蔽掉灯丝产生的放射热及电场干扰特点2:图片可转动预四极杆——提升抗污染能力&bull 保护主四极杆减少污染&bull 主四极杆入口电场的修正,保证离子在四极杆内更稳定特点2:环境污染物Smart MRM数据库——便捷快速建立方法&bull 超过600种环境污染物(包含内标)&bull 可利用“自动分组”功能,建立不同项目的分析方法&bull 数据库可扩充强强联手 共同应对岛津分析中心与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强强联手,使用岛津GCMS-TQ8050 NX岛津共同建立了土壤、沉积物中指示性毒杀芬(P26、P50和P62)的分析方案。表1. 三种指示性毒杀芬信息前处理采用索式提取结合多层硅胶柱净化,对低、中、高三个加标浓度进行了毒杀芬的回收率考察,各组分的测定结果相对标准偏差基本在10%以内;各加标浓度回收率在67-120%之间。表明该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良好,满足标准要求。仪器分析使用岛津GCMS-TQ8050 NX建立了土壤中3种代表性毒杀芬(P26、P50和P62)同位素稀释法的分析方法。标准品在5-1000 ng/mL浓度范围内校准曲线线性良好,r均在0.999以上,RRF %RSD在12%以内。标准品5ng/mL连续7针进样峰面积RSD在8%以内,各组分方法检出限范围在0.0021-0.0029 µ g/kg,可以满足法规中对毒杀芬的分析要求。毒杀芬和内标的谱图合作伙伴心声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8年我们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成立合作实验室以来,大家优势互补、共同专注于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如二噁英、多溴联苯醚、毒杀芬等物质)的合作研究,其中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Ecotoxicology and Environmental Safety》等SCI期刊上,同时给我们的日常检测、标准制修订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双方领导为合作实验室揭牌结语岛津作为全球知名的仪器品牌,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领域(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本着“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的愿景,对包含毒杀芬在内的新污染物的分析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监测,岛津在行动!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视频来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标准物质》大咖分享
    现今,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土壤有机物因其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危害不同,且在土壤中存留时间长短不一,故土壤有机物检测成为土壤检测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只有完善土壤环境检测方法体系,加强土壤检测和分析技术水平,才能保障监测的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从而掌握土壤环境的真实状况,进一步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谢英梅博士 | Dr Xie Yingmei坛墨质检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谢英梅博士硕士期间主要从事农药中间体的清洁生产工艺研究,期间发表论文4篇。硕士毕业后在南京大学张全兴院士课题组攻博士学位,师从长江学者潘丙才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环境功能材料的研发,博士期间发表SCI论文4篇,授权专利3篇。目前在坛墨质检担任化学产品部技术总监,主要负责金属混标、土壤基质标物、海水等项目的研发制备、方法开发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标准物质内容回看21:16
  • 新污染物治理热浪来袭,相关检测技术及应用现状如何?
    目前,新污染物通常分为环境内分泌干扰素(EDCs)、全氟化合物、抗生素、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等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微塑料、溴代阻燃剂、氯化正构烷烃、新多氯联苯、壬基酚、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多种化合物。随着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其治理难度超过常规污染物。我国的新污染物治理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内新污染物监测主要以局部区域的研究性检测为主。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因此,开展环境监测、掌握新污染物的环境暴露水平,完善化学物质测试与检测方法,构建化学物质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是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和治理的首要步骤。为了促进新污染物检测技术交流,加大宣传力度,7月27日-28日,仪器信息网将举办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在27日上午,以“新污染物监测现状总览”为主题的会议专场,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将与大家分享当前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及应用进展等。点击图片报名7月27日上午日程安排:07月27日新污染物监测现状总览09:30--10:00有机磷酸酯色谱质谱分析方法及人体内外暴露研究蔡亚岐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0:00--10:30全/多氟化合物PFAS检测新应用进展黄峥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高级市场经理10:30--11:00SCIEX 液质技术在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的策略与典型应用案例分享李广宁SCIEX(中国) 应用支持专家11:00--11:30典型工业过程中的新污染物的筛查方法一览刘国瑞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1:30--12:00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发展总览孙毓鑫华南师范大学 教授嘉宾简介:蔡亚岐 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主要从事新污染物的色谱-质谱分析方法、环境行为、生物累积、人体暴露及健康效应等研究,近年来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有全氟/多氟化合物、甲基硅氧烷、有机磷酸酯、抗生素等;研究新型纳米和微孔材料制备及在新污染物分析和治理中的应用等。先后主持完成多项国家86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中国科学院大型仪器研制项目、中国科学院环境与健康先导性项目课题、国家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项目。在Nat. Commun., Environ. Sci. Technol., Anal. Chem., ACS Catalysis, Chem. Com., J. Mater. Chem. A, Appl. Catal. B: Environ.等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60余篇,论文SCI他引12000余次;主编或参编专著6部。作为主要成员先后于2018(排名第二)和2011(排名第四)年两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黄峥 高级市场经理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曾就职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从事标准物质研制和量值溯源传递等工作。2014年进入分析仪器行业后一直从事色质谱产品在食品环境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和标准的开发与推广。加入Waters公司后负责食品和环境的市场推广工作。李广宁 应用支持专家SCIEX(中国)熟悉各类色谱质谱仪器,在食品、环境及药物小分子领域有超过十年以上的应用经验。刘国瑞 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 研究员,博导中科院创新交叉团队负责人,研究方向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持久性自由基的生成机理和污染特征,在Prog. Energy Combust. Sci., ES&T和TrAC等发表论文156篇,撰写中英文专著5部。担任Ecotox. Environ. Saf.、Sustainable Horizons, Emerging Contaminants的副主编、Trends Anal. Chem.客座编辑、《环境化学》青年编委。随团队获2019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年生态环境部环保科技一等奖、第13届国际PTS大会青年科学家奖。孙毓鑫 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海洋环境地球化学及微生物降解方面的研究。围绕“人类活动驱动下海洋环境中POPs的关键环境过程及生态效应”这一科学问题,开展了POPs在近岸红树林、南海珊瑚礁和北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特征、来源、生物富集和食物链传递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揭示了红树林湿地中POPs的污染特征及生物富集规律,发现红树植物对POPs的选择性富集行为;阐明了南海珊瑚礁生物中POPs的富集特征及放大规律,发现滴滴涕仍有新的输入来源;证实了冰川融化对北极生态系统中POPs环境行为的影响,发现冰川融化速度是影响北极哈森湖流域中POPs含量的一个关键因素。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和中国科学院A类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子课题等项目10余项。已在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等SCI期刊上发表论文56篇,SCI论文他引2000余次,H指数25。获授权发明专利3项,参与撰写专著2本。免费报名点击: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3/诚邀您的参与!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环境中新污染物检测样品前处理规范》等41项地方标准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室内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等41项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目录(41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8月30日附件2024年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批准目录(41项)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号中标分类号ICS号省级行政主管部门1DB23/T 3792—2024室内冰雪景观建筑技术标准P 3991.140.99省住建厅2DB23/T 3793—2024雪地自行车赛事组织服务规范Y 5597.220.20省体育局3DB23/T 3794—2024冬季铁人三项赛事组织服务规范Y 5597.220.20省体育局4DB23/T 3795—2024稻渔共作环境污染评价与生态修复技术规程Z 0013.020省生态环境厅5DB23/T 3796—2024秸秆基生物炭对农田土壤镉的原位钝化技术规程Z 0513.080省生态环境厅6DB23/T 3797—2024农田黑土酞酸酯污染防控技术规程Z 0013.020省生态环境厅7DB23/T 3798—2024环境与健康监测技术规范Z 1013.020.99省生态环境厅8DB23/T 3799—2024水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调查技术规范Z 0413.020.01省生态环境厅9DB23/T 3800—2024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南 水力发电业Z 0413.020.01省生态环境厅10DB23/T 3801—2024环境中新污染物检测样品前处理规范Z 1013.020省生态环境厅11DB23/T 3802—2024黑龙江省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工作指南A 1203.080省工信厅12DB23/T 3803—2024农用地土壤可溶性有机碳动态监测技术规范Z 1013.080省生态环境厅13DB23/T 3804—2024建设用地土壤重金属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Z 5013.028省生态环境厅14DB23/T 3805—2024公路工程建设期信息模型应用规范P 0793.080.01省交通运输厅15DB23/T 3806—2024公路工程建设期信息模型构建规范P 6693.080省交通运输厅16DB23/T 3807—2024智慧高速公路交通诱导标志设置规范P 6693.080.01省交通运输厅17DB23/T 3808—2024独柱支撑梁式桥抗倾覆加固技术规范P 2893.040省交通运输厅18DB23/T 3809—2024软件工程竣工验收指南L 7735.080省工信厅19DB23/T 3810—2024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规程P 4191.140.60省住建厅20DB23/T 3811—2024土壤原生动物监测技术规范Z 1013.080省生态环境厅21DB23/T 3812—2024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 第1部分 平台技术要求R 0703.220.20省交通运输厅22DB23/T 3813—2024公路智能自助收费系统技术规范R 0703.220.20省交通运输厅23DB23/T 3814—2024秸秆纤维沥青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 6693.080.20省交通运输厅24DB23/T 3815—2024流态粉煤灰路基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 6693.080.99省交通运输厅25DB23/T 3816—2024公路沥青路面超薄铺装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P 6693.080.20省交通运输厅26DB23/T 3817—2024黑龙江省城市道路更新设计规程P 5193.080省住建厅27DB23/T 1167—2024装配式聚苯模块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23/T 1167—2017P 3391.010.30省住建厅28DB23/T 3818—2024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估规范D 1073.020省自然资源厅29DB23/T 3819—2024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规范A 1203.080.99省工信厅30DB23/T 3820—2024工业互联网综合平台数据质量管理规范L 6735.240.50省工信厅31DB23/T 3821—2024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用外门窗应用技术规程P 3291.060.50省住建厅32DB23/T 3822—2024黑龙江省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P 2293.020省住建厅33DB23/T 3823—2024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热回收新风系统应用技术规程P 4891.140.30省住建厅34DB23/T 3824—2024挡土墙技术状况评定规范P 2093.020省交通运输厅35DB23/T 3825—2024智慧物流园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南L 6735.240.99省交通运输厅36DB23/T 3826—2024车路协同应用测试规程P 6635.080.99省交通运输厅37DB23/T 3827—202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 滑雪场建设项目Z 0013.020.01省生态环境厅38DB23/T 3828—2024黑龙江省排污许可填报技术指南Z 0013.030省生态环境厅39DB23/T 3829—2024降雪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规范Z 1013.020.40省生态环境厅40DB23/T 3830—2024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技术规范Z 1013.060省生态环境厅41DB23/T 3831—2024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规范Z 1013.060省生态环境厅
  • 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污染物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指导污染物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建设,规范数据传输,保证各种污染物监控(监测)仪器设备、传输网络和监管部门应用软件系统之间的连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5 年,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是对《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的修订。近年来,固定污染源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均进行了修订,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电、水泥、造纸等行业已出台了关于自动监测数据的标记规则和管理 规定,生态环境部也已制定发布了《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对自动监测数据 有效性判别和认定做出了规定,为管理部门运用自动监测数据、实现非现场监管执法、提高 监管执法效能、提高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方面奠定了基础。由于《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 212—2017)适用范围越 来越广,其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污染物排放过程监控逐渐的被重视。随着环境监管的深 入,排污单位在生产和治理过程中的用电监控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由此,新标准将排污单位 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系统纳入标准,同时也与即将出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火电、水泥、造纸行业的关键工况参数与用电监控的相关技术规范相衔接,为行业管理奠定 基础。新标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充,适用于直接或间接实施环境监测或污染源监控(监测)的各类仪器仪表数据传输。为切实加强标准的实施,以促进环境监控(监测)及环保物联网的发展,需要从系统构 成角度和技术实现角度两方面入手。系统的各部分设计、生产、使用单位都需要充分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标准,使标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污染物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污染物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反馈意见建议格式.doc
  • 碳中和目标下,盘点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应检测仪器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为了实现蓝天愿景,兑现对全世界的减排承诺,自2021年起,一系列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都会陆续落地,围绕“碳中和”这个核心风向标,更大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我国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高度协同,应尽快构建新一代大气污染防治科学体系。政策把“治标和治本很好地结合起来”,并特别指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要协同减排”。专家们认为加快能源转型变革对深度融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大气环境治理更不能放松,特别是在碳中和目标下。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之前相关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制药工业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在2019年发布并实施。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这四项标准是在2015年发布并实施,目前仍未分离出单独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其中涵盖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近年来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稿)标准号标准名称发布日期实施日期GB 20952-2020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1-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20950-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312021-04-01GB 39728-202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7-2020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972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20-12-242021-01-01GB 37824-2019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019-07-292019-07-01GB 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05-252019-07-01GB 31573-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1-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15-05-152015-07-01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涉及到了分析仪器,未来这些仪器将是重中之重。GB/T 14669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14678 空气质量 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5264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5516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气的测定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光气的测定 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T 3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5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丙烯腈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苯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4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HJ/T 66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HJ/T 68 大气固定污染源 苯胺类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7.2 环境空气和废气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58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HJ 584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HJ 60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 629 固定污染源 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44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47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气相和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5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683 环境空气 醛、酮类化合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HJ 685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8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氟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77 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1006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卤代烃的测定 气袋采样-气相色谱法HJ 107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1131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1秒内测出污染物排放!新疆新修订汽油车遥感检测标准9月实施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负责起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在用汽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测法)(DB65/T3904-2024)》(以下简称“《新标准》”),经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将于2024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新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迈入了更加精准、高效的新阶段。乌鲁木齐某路段遥感监测现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近年来,新疆在强化机动车排污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逐步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机动车排污防治体系。但随着达标排放车辆使用时间的增长,每年仍会有相当数量的在用机动车变为老旧车辆,而现行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测周期长,生态环境部门仅靠现有入户抽测、路检以及定期检验,难以及时对尾气超标车辆进行监控。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是利用光学原理远距离感应测量行驶中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的方法,能够在1秒内对通过遥感检测地点的汽车进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测,具有快速、高效且不影响车辆通行的优点。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助力下,结合大数据分析,机动车排放的监管效率得到有效提高。乌鲁木齐某路段遥感监测现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新标准》综合考虑了全疆汽油车排放现状,基于全疆一千余万辆次检测数据,对一氧化碳(CO)、一氧化氮(NO)的排放限值进行了调整,将碳氢化合物(HC)的排放限值列为“仅监测并报告”,并对遥感检测设备使用、检测流程和数据记录等内容均提出了具体规定。同时,《新标准》优化了结果判定方法,明确了连续两次及以上同种污染物检测结果超过排气污染物规定值,且测量时间间隔在6个自然月内,即可判定受检车辆排放不合格,这与国家遥感检测标准结果判定保持一致。  “通过《新标准》的实施,能够更及时准确发现超标排放车辆,督促其维修治理,达到有效控制在用车污染物排放的目的。”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排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权介绍。  据了解,新疆现已建成20余套遥感检测设备,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开展遥感监测工作。未来,新疆将通过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加强对高排放老旧车辆的监管力度,督促车主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达标上路,为新疆的蓝天白云贡献力量。
  • 生态环境部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 官方盘点170项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
    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项目表构成。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可转发给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预研究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9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研究分析将持续深入。为此,仪器信息网3i讲堂诚邀仪器生产厂商合办网络会议,助力我国新污染物的治理工作。欢迎从事新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析检测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各省市监测站、生态环境中心等,以及国内从事新污染物相关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高校实验室;各类生产制造企业、工业企业等单位参加会议。(合作事宜可联系13717560883)一、涉及检测项及检测技术当前,国内外关注新污染物多聚焦微塑料、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多氟化合物。涉及实验室分析技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高效液相色谱法、LC-MS法、HPLC-MS/MS法、UPLC-MS/MS法等。二、往届会议主题(点击链接,可看回放)* *主题一:微塑料微塑料检测与分析网络研讨会(2023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30427/微塑料检测与分析 主题网络研讨会(2022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microplastic20220609/* *主题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检测与分析研究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2021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ops2021/持久性有机物(POPs)检测与分析研究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2020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ops2020/氯化石蜡检测分析技术网络研讨会(2022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cps20220824/* *主题三:PFAS类分析检测典型新污染物检测与分析技术进展 网络研讨会(2023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lgc230620/第二期环境与健康论坛--新污染物筛选、识别与健康效应(2023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environmentandhealth230420/PFAS分析检测技术及新国标解读”网络研讨会(2022年)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pfas20221110/* *主题四:不同环境介质中各类新污染物检测技术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第四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网络会议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3/第三届环境新污染物检测主题网络研讨会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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