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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仪器信息网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相关的论坛

  • 日本发布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近日,日本发布最新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年9月1日起生效)和指定食品添加剂名单(2011年9月5日起生效)。最新标准原文链接:Standards for Use -2011.9.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List of Designated Additives-2011.9.5 指定的食品添加剂背景资料:日本的食品添加剂可分为“指定的食品添加剂”,“现存的食品添加剂”,“天然调味剂原料”和“通常作为食品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1)指定的食品添加剂。1947年,日本食品卫生法对添加剂实施主动列表制度,即只允许在食品中使用日本厚生省指定的认为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在1995年之前,主动列表系统仅适用于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在1995年,日本对食品卫生法进行修订,使该系统涵盖除个别豁免外的所有合成及非合成添加剂。指定的食品添加剂可分为有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及无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两类。不受主动列表系统约束的食品添加剂包括以下几类:2)现存的食品添加剂。1995年法规修订之前,已经在市场上销售或使用的不受主动列表系统约束的食品添加剂,均为非化学合成添加剂。1996年4月16日,日本后生省公布了现存食品添加剂清单。3)天然调味剂原料,不受主动列表系统约束;4)通常作为食品也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

  • 重磅--中国澳门发布《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为更好与国际标准接轨,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澳门特区政府经参考最新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以及主要来源地及邻近地区的标准,并结合澳门市场的监测结果及风险评估,制定了《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将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的《标准》将食用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规范进行了整合,并涵盖了澳门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变化较大。一 明确澳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涵盖了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标准》规定,仅可在食品中使用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除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外,《标准》亦涵盖澳门食品中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如乳化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抗结剂、增味剂、膨松剂等。《标准》规定了可允许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可以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类别,以及特定食品中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限量。此外,《标准》中提到的食品添加剂不涵盖香料、加工助剂,以及用作标记或用于柑橘属水果表皮的食用色素。二 修订食品中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要求 《标准》对食品中色素、甜味剂、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的使用要求进行了重新修订,包括调整使用限量、增加新的可用种类,并根据食品类别调整了限量要求。(1)食品中色素使用变化情况关于食品中可使用的色素,整合前的《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标准》列出45种色素均可按照食品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标准》也规定以上色素可用于食品,但是调整了限量要求。除下表中的部分色素可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外,其他色素根据食品类别调整了限量要求。同时,《标准》也增加了部分可在食品中使用的色素,如:红曲黄色素、天然苋菜红等。(2)食品中甜味剂使用变化情况除聚葡萄糖醇液(964)及赤藓糖醇(968)外,《标准》修订了《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中允许根据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其他甜味剂限量要求;在特定食品类别中,对这类甜味剂设定了明确的限量值。同时,甜味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限量也有所变化。例如,阿斯巴甜(962)在调味液态奶饮料中的最高使用量从“1100mg/kg”降低至“790mg/kg”。此外,《标准》还增加了一些可在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包括甘草酸铵(958)和罗汉果甜苷等。(3)食品中抗氧化剂及防腐剂的使用变化情况将《食品中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标准》中未包括的防腐剂及抗氧化剂纳入《标准》清单中,同时明确了这类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除对使用限量的调整外,还需特别注意《标准》中的备注要求。例如,山梨酸在干酪类似产品中的使用限量从“3000mg/kg”调整为“1000mg/kg”。然而,备注中指出,若添加剂是用于表面处理,则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仍为3000mg/kg。三 明确标准不适用于部分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指出,其规定不适用于特殊膳食食品(除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特殊医用婴儿配方食品及婴幼儿辅助食品外)。小结《标准》实施后,第30/2017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标准》、第12/2018号行政法规《食品中甜味剂使用标准》及第7/2019号行政法规《食品中防腐剂及抗氧化剂使用标准》将同时废止。新修订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较大调整,如有相关的问题咨询,欢迎随时和我们沟通探讨。[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食品伙伴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印度发布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年)

    近日,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管理局发布最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1)。 该标准已于2011年8月5日生效,其中,2.1.7.(1)(2)(3)(4),2.1.8 (1)(3), 2.1.11 (1)(2), 2.1.12(1), 以及附件A的表14,附件B的表2将于6个月后生效。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综述 第二章 产品标准 第三章 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附件 A :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附件 B : 微生物标准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在第二章、第三张以及附件A的14个附表中都有规定,详细内容见标准原文。 原文: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Food product standards and Food Additives) regulation, 2011 (part I)Food safety and standards( Food product standards and food additives) regulation, 2011 (part II)

  • 解读: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标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解读: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标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将替代2011年版本并于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   修订概况   ◆ 相比2011版,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增补了原卫生部2010年16号公告至国家卫计委2014年17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 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 修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条款;  ◆ 修改了附录A、B、C、D、F中的部分内容;  ◆ 增加“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   修订特点   ● 增强科学性:依据JECFA风险评估报告科学调整使用范围及用量;  ● 跟进行业发展:明确“预混料”这一添加剂发展新方向的使用;  ● 结合实际:对部分缺乏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食品类别。 部分主要修订内容 1. 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调整   2011年我国居民铝膳食暴露评估结果显示: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结合国际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同时为减少膨化食品带来的儿童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摄入量,删除7种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见下表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72241_534740_1615838_3.jpgz

  •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式发布

    2014年12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2014年第21号公告),该标准将于2015年5月24日实施并替代2011年版。  与2011年版相比,新版GB 2760涉及食品用香料香精部分的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允许使用食品用香料品种数量发生变化,删除了八角茴香、牛至、甘草根、中国肉桂、丁香、众香子、莳萝籽等天然香料品种;增加了异戊酸异丙酯等24种合成香料。  第二,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发生变化,增加“16.02.01茶叶、咖啡”。  第三,部分香料名称发生变化。如:“杭白菊油”修改为“杭白菊花油”。  第四,引用标准发生变化。如食品用香精标签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欧盟修改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

    近日,欧委会制定委员会法规草案,修改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有关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条件和标准的第EC 1333/2008号法规附件II(欧共体批准用于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清单及使用条件)。为保证欧盟消费者铝允许周摄入量达到正常水平,建议将铝允许周摄入量(EFSA)降低到1mg/公斤体重/周。你认为欧盟的标准会不会对中国产生影响?

  • 【转帖】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分析

    1 整体框架结构GB2760-1996以及随后每年的增补品种仍然沿用1981年标准的格式,正文包括“范围”、“引用标准”、“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三部分。由于对标准使用所做的解释和说明不够,往往使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甚至监督管理机构不能够完全正确地理解、执行。例如,某监督机构在对牛肉干制品抽检中检出微量苯甲酸就判定其产品违反GB2760规定,给予处罚,而没有充分考虑该添加剂的可能来源,如配料中使用了含苯甲酸的酱油,即没有考虑到“残留”原则而造成了错误判断。虽然这可能是由于标准的宣传贯彻不够,但客观上也说明了标准本身确实存在着缺陷,不能让标准执行者和监督管理者理解实施。CAC的GSFA则在前言中对术语定义、质量规格要求、残留原则、食品分类系统作了系统地解释、说明和要求。例如,在“进入食品中的食品添加剂残留物”章节,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可以因在食品配料中的残留而进入食品中的三种允许情况,很好地避免了上述问题。在列表格式方面,GB2760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功能分类排序,规定了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这种格式在七、八十年代,食品工业还不太发达,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相对狭窄的情况下是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但是随着科学技术和食品工业的不断飞速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和市场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速,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内容越来越庞杂。现有的格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便,例如:如果一种添加剂具有两种以上功能,就会在标准的不同段落出现,很容易查找不全 如果想查找某种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更是难上加难。GSFA的列表格式则有很多优点,表1按照食品添加剂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排序,限定了每一种或一组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食品以及允许的最大用量,并在每种添加剂的名称后标注国际代码编号(1NS编号)和功能类别。表2与表l的资料内容相同,只不过是按照食品类别排序,便于查找。表3列出了“未规定ADI”的添加剂,当这些添加剂按照该标准前言中的良好生产规范(GMP)适量使用时,原则上可以允许在所有食品中使用。表3的附录列出了表3所不能适用的食品类别或个别食品,这些食品类别的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表1和表2的规定。2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GB2760中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其他、香料共22类。GSFA将食品添加剂的功用分为酸、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膨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乳化用盐、固化剂、增香剂、面粉处理剂、发泡剂、胶凝剂、被膜剂、保湿剂、防腐剂、推进剂、膨松剂、稳定剂、甜味剂、增稠剂共23类。两者的重要区别是GSFA明确指出为了保持或提高营养质量而添加的物质不包括在内,而GB2760中营养素强化剂属于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大类。鉴于对营养强化剂所进行的危险性评估和标准化管理与一般的食品添加剂有所不同,建议在标准修订时,将营养强化剂的部分仍纳入GB14880之内单独修订。另外,我国与CAC对于酶制剂的管理方式也不尽相同,按照GB2760酶制剂均属食品添加剂,而GSFA是按照酶制剂的作用特点分成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分别对待,这是我国应该借鉴的。3 食品添加剂品种截至2003年底,我国批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近460种,其中包括120种营养素强化剂,不包括香料。目前,列入GSFA的添加剂约有370种。两者在数目上虽然相近,但在具体品种上有相当部分的差异。例如,我国允许使用的相当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属于天然的动植物提取物,虽然有相当长时间的使用历史,但是质量规格资料较为贫乏,纯度不高或者质量不够稳定,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不够系统规范,很难为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所认可,自然也未被纳入GSFA。尽管经过多方努力,曾经有两种天然色素(红曲红、栀子黄)列入JECFA评价的优先名单,但是一直未能提交相关资料。甜菊糖苷也有类似问题,由于不能提供必要的质量规格资料,再次评估的时机被搁浅。JECFA的评价影响了世界上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决策,这无形中给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工业造成了负面影响。另外,还有一部分添加剂品种的差异属于在国外或国际上已经使用多年,也在GSFA之列,但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生产、使用商提出申请,也未进行暴露量评估而未纳入GB2760。对于这部分添加剂建议采取审慎态度,不宜急于采纳照搬。4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一食品分类GB2760没有明确的食品分类系统,对食品涵盖范围的限定不够清晰,没有给予必要的解释说明,给标准的实施执行带来一些困惑,尤其是当有些条款的规定与我国食品工业的产品分类不一致时更是如此。其次,使用范围过细和过粗的现象都有存在,例如“炸鸡调料”、“香橙果珍干粉”过细,“软饮料”过粗。另外,食品名称不规范、前后不一致的现象较多出现,如“生湿及干面条”和“生切面”的表述同时存在等等。此外,由于缺乏对食品类别的标准化编码,很难查找某种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情况,这往往是添加剂使用和监督中最常遇到的困难。GSFA在食品分类方面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模板,标准中的食品分类系统是食品添加剂使用时的定位工具。它是在欧共体食品饮料工业联盟制定的食品分类系统上修订而成的,适用于所有食品,包括那些不允许使用添加剂的食品。分为乳制品、脂肪,油和脂肪乳剂、可食冰、水果和蔬菜、糖果、谷物和谷物制品、焙烤制品、肉和肉制品、鱼和鱼制品、蛋和蛋制品、甜料、盐,调味料,汤,调味汁,沙拉,蛋白制品、特殊营养用食品、饮料、即食小食品以及复合食品品种共16大类,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如04.1为水果,04.1.2为加工水果。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允许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一食品总类时,就理所当然地允许其应用于总类下面的所有亚类,除非另有规定。同样,如允许一添加剂应用于一亚类,也就允许其应用于该亚类下的所有次类的食品以及在此次类下所涉及的若干或个别食品。该食品分类系统简化和规范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建议在GB2760修订时,参照GSFA食品分类系统的基本原则,分析目前GB2760涉及的食品类别品种,结合我国食品行业的有关分类,制定明确的食品分类系统框架和主要内容。5 使用规定GB2760和GSFA在使用限量规定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早年间GB2760的使用规定主要根据申报者提出的申请,采用危险性评估的程度不够,因此有些限量指标显得不够严谨、科学,例如规定碳酸氢钾在矿物质饮料中最大使用量为0.033g/L等。GSFA是将法典各产品标准中涉及添加剂的条款进行汇总,按照新的格式要求列入进来。同时,起草国还搜集了世界各国的几十万份数据,按照“一种添加剂如经过JECFA评价,且分别在两个国家或地区同时允许使用,便可将该产品收录”的原则,补充了新的内容,因此,它是一个相当庞杂的标准,相当部分内容不适用于我国的情况。建议在标准修订时采用危险性评估方法,结合我国消费人群的膳食暴露量以及食品中添加剂的监测数据,参考GSFA的相关内容做出规定。其次,GB2760规定某些添加剂品种可以“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于“各类食品”,但忽略了对“各类食品”的限制,例如对于婴幼儿食品、牛乳、面粉等食品的必要限制,造成了管理上的漏洞。GSFA则将这类添加剂统一列表,规定可以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同时又以附件的形式列出了应该除外的食品类别和品种,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另外,对于结构、功能、安全性相同或类似的添加剂做出规定时,GB2760有时将其视为同一组添加剂统一规定,有时又分具体品种单独规定,显得凌乱。而GSFA通常将其作为一个品种规定其使用范围和最大限量,例如,GSFA在规定叶绿素铜盐类的使用时,将叶绿素铜钠盐和叶绿素铜钾盐作为一个品种规定,这样得以简化了制表的繁杂,便于使用。结语中国已经加入WTO,CAC标准对我国的食品工业发展和国际贸易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是目前和将来我国食品卫生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分析比较GB2760和GSFA的主要差异具有重要的意义。据悉,GB2760的修订工作已于今年年初启动,有关部门表示整个标准修订过程将本着科学、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意见和建议,力争制定出既保护消费者健康又符合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以及WTO相关要求的添加剂卫生标准。

  • 【讨论】食品使用添加剂,是“不添”好,还是“添”好?

    你认为:食品使用添加剂,是“不添”好,还是“添”好?我的观点是:还是“添”好!  有专家表示,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化食品加工业,就没有丰富、多彩的食品种类。只要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由于一些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败坏了食品添加剂的名声,其实正当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是安全的,老百姓无需“谈添色变”。  食品添加剂有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及便于食品加工的功效,很多情况下,没有食品添加剂会让食品更不安全。比如防腐剂,如果取消,方便面保存不了多久就会变质,果冻过两天就没法吃了,超市货架上的好多食品都不能很好保存。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我国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分为23类,其中食品添加剂334种,食品用香料1850多种。从国外看,美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数量比我国还多,使用范围也比我国广。

  • 【分享】国内外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发展动态

    近期,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主要是研究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对比现行GB2760标准及卫生部公告;开展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以及重要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工作;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此外,在现行GB2760基础上,增补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补充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原则;补充食品用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制定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增补重要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预计今年6月完成GB2760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增补。8月完成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用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10月完成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重要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草案及征求意见等工作。今年年底前,完成标准审查和报批公布。  工作重点是:针对目前GB2760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进行GB2760与添加剂公告的整合;制定香精香料的使用原则;制定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完善加工助剂使用规定。近期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重点是制定《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范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复配原则、技术要求、标签标识等内容。加强食品添加剂的质量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包括对105项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征求意见、通报、审查工作;对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修订主要添加剂产品的质量标准。

  • 【标准解读】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解读】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标准解读】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14年12月3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将替代2011年版本并于2015年5月24日起实施。修订概况◆ 相比2011版,新版食品添加剂标准增补了原卫生部2010年16号公告至国家卫计委2014年17号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将食品营养强化剂和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调整由其他相关标准进行规定;◆ 修改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条款;◆ 修改了附录A、B、C、D、F中的部分内容;◆ 增加“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索引”。修订特点● 增强科学性:依据JECFA风险评估报告科学调整使用范围及用量;● 跟进行业发展:明确“预混料”这一添加剂发展新方向的使用;● 结合实际:对部分缺乏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订,完善食品类别。部分主要修订内容1. 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调整2011年我国居民铝膳食暴露评估结果显示: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结合国际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的结果,对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同时为减少膨化食品带来的儿童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摄入量,删除7种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见下表1)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101706_535191_1536848_3.jpg2. 梳理无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在新版标准修订过程中,根据行业调查发现2011版标准中有28种食品添加剂的34条规定没有工艺必要性,因此删除了这些规定。部分被删除的食品添加剂见表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101707_535192_1536848_3.jpg3. “带入原则”中明确“预混料”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新版标准3.4.2条指出:“当某食品配料作为特定终产品的原料时,批准用于上述特定终产品的添加剂允许添加到这些食品配料中,同时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的量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在所述特定食品配料标签上映明确标示该食品配料用于上述特定食品的生产。”这类常见配料如:用于肉制品加工的复合调味料和裹粉、煎炸粉;用于糕点加工的蛋糕预拌粉。同是规定食品添加剂由食品原料带入食品终产品的情况,3.4.2与3.4.1条(即旧版3.4条)的区别是:  ——3.4.1规定的是添加剂在食品原料中发挥工艺作用,随原料不可避免被带入终产品,在终产品不发挥工艺作用;  ——3.4.2规定的是添加剂在食品原料中不发挥工艺作用,以食品原料为载体被加入终产品,在终产品中发挥工艺作用。举例:某植物油产品是某种蛋糕的配料,为方便蛋糕(终产品)生产,该植物油中添加了在蛋糕生产过程中起着色作用的β-胡萝卜素(脂溶性色素,在植物油中分散均匀,便于在蛋糕中使用)。根据GB2760-2014的规定,β-胡萝卜素不能在植物油中使用,但可作为着色剂在焙烤食品中食用,蛋糕属于焙烤食品,因此β-胡萝卜素可在蛋糕中使用,最大使用量为1.0g/kg。由此可判断,在该植物油中可添加β-胡萝卜素且在植物油中的添加量换算到蛋糕中时不超过1.0g/kg,该情况符合带入原则3.4.2.。同时,该植物油标签上应明确标示用于蛋糕生产。4. 表B.1“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增加了食品类别“16.02.01茶叶、咖啡”。5. 表B.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  ——八角茴香、牛至、甘草根、中国肉桂、丁香、众香子、莳萝籽已列入食品香辛料名单,属食品调味料,不宜作为香料品种,故在表中删除上述品种;  ——规范部分香料名称,有的进行必要说明和完善,如“杭白菊油”修改为“杭白菊花油”;“茶树油”修改为“茶树油(又名互叶白千层油)”。6. 表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要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增加了过氧化氢品种。7. 修订了附录F“食品分类系统”修订了46个食品类别,修订内容包括分类、分类依据、分类的具体描述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2011版中的“04.05.02.02包衣的坚果和籽类”(如鱼皮花生)在新版分类中被取消,将其涵盖在已有食品类别中,其可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也相应发生改变(见表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101708_535193_1536848_3.jpg

  • 【分享】GB 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99年增补品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1996(1999年增补品种)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本标准适用于1999年度申请单位申报的新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卫生标准以及某些现有品种的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本标准为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续篇。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GB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1999新增食品添加剂品种种类(代码) 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g/kg) 酸度调节剂(01.0) 磷酸硷 非硫酸饮料 2.0 磷酸三钾 非硫酸饮料 1.5 酶制剂(11.0) 真菌淀粉酶(米曲酶) 低聚异麦芽糖生产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转移葡萄糖苷酶(黑色曲霉) 水份保持剂(15.0) 乳酸钠60% 肉和禽肉类;糖果;饺子皮类 30102.4 乳酸钾 肉和禽肉类;糖果; 3010 营养强化剂(16.0)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双鞭甲藻) 婴儿配方奶粉 0.4~1.8 二十二碳六烯酸(DHA23,金枪鱼油) 婴儿配方奶粉孕产妇乳粉 0.4~1.80.3~0.5 花生四烯酸(ARA) 婴儿配方奶粉 1.6~2.6 富硒食用菌粉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稳定性维生素A 、B1、 B2、 E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甘氨酸钾 按GB14880规定执行 甜味剂(19.0) D-甘露糖醇 无糖口香糖 200   氧化羟丙基淀粉 各类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磷酸酯双淀粉 葫芦巴胶 冷冻食品烘烤食品糖果面粉 0.10.150.20.3 聚丙烯酸钠 各类食品 2.0 沙蒿胶 饺子粉杂粮面方便面;火腿

  • 【分享】欧盟食品添加剂统一标准

    据泰国《世界日报》8月26日报道,泰国商业部外贸厅长安披拉迪25日表示,欧盟国家于2007年7月就建立食品使用添加剂的认证制度达成决议,以在欧盟国家使用统一的标准,此项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估计在2007年正式在欧盟国家中实施和在2010年起对所有进入欧盟国家市场的食品实施同一标准。根据此决议和将执行的标准,对已经在使用的300多项食品添加剂将要重新审定和确认其安全性。 安披拉迪25日表示,欧盟国家于2007年7月就建立食品添加剂的认证制度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欧盟相关部门将制定对食品添加剂管理的统一标准以在欧盟国家内推行,估计在2007年内此规定即可出台,并从2010年起对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食品实施。根据此项制度的精神,涉及在食品中添加的色素、调味和调节口感的添加剂都将受到更加严格的规定,随着此规定的出台,现时批准使用的300多项食品添加剂也将重新被审定的认证。因此,今后未经批准的新食品添加剂将禁止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而且婴儿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也将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转自食品伙伴网

  •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 月饼保质期缩短

    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 月饼保质期缩短 来源: 北京晚报 时间: 2011-08-24“今年的月饼怎么看上去都是暗黄色,一点儿不像往年那么鲜亮呢?”离中秋节还有 20天时间,正是月饼大量上市的时候,不少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今年市场上的月饼似乎变“丑”了。随着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27 类添加剂在月饼中被限制使用,这让月饼的卖相和口味受到冲击。不过,今年的月饼吃起来会比往年更加安全、健康。 与往年相比,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令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更为严格,使得今年部分月饼馅料、保质期都有所改变。 自 6 月 20 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使包括合成色素、漂白剂、增白剂等在内的 27类添加剂被限制使用,另外,水果馅中通过使用添加剂来达到长期保鲜目的的做法,新标准也不再允许。这样一来,月饼“姿色”就不如从前了。“这种变‘丑’实际上是回归了健康”,中国焙烤协会专家表示,虽然不少添加剂被限制使用,但用各种新鲜原料烧制后取而代之,月饼的口感不输以前。 新规还迫使各生产厂家纷纷调整风向标。“我们今年调整了月饼馅料的内容,增加了玫瑰等创新口味月饼的比例”,北京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负责人介绍说。此外,各种养生食材月饼占到了相当的比重。如五谷杂粮月饼,紫薯、黑芝麻、绿豆等“养生”馅料月饼„„都让月饼的口味更加回归自然。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防腐剂的使用量也被严格控制,这使得月饼“寿命”缩短不少。今年月饼外包装上显示的保质期大多从原来的90天减少为60天左右。 今年月饼外包装上标注的添加剂常见的有山梨酸钾、脱氢醋酸钠、枧水等,都是严格遵守了有关规定。山梨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烟草、农药、化妆品等行业;脱氢醋酸钠也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一种安全型食品防腐剂、保鲜剂;枧水也是常见的广式月饼辅料,可防止月饼发酸、变形,并使月饼容易着色。 此外,新标准对合成色素、漂白剂的使用均有限制,要求水果月饼的多种馅料均不得添加任何合成色素,再加上增加月饼甜味的糖蜜素的使用量也一直受控制,受其影响,各大月饼生产厂家今年几乎都减少了草莓、猕猴桃等水果月饼的生产。

  • 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二、、酒店餐厅、食堂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一定要使用的,应尽量少用。三、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四、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如霉变、腐败)或作为造假的手段。五、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六、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八、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九、配备有食品添加剂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照使用量使用。十、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十一、每次使用须有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做好台帐并予以保存两年。

  • 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答问

    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添加剂有关问题答问一、关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进展情况自《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后,卫生部承担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职责,通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完善了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管理办法,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规定了标准制定公布的程序和管理要求。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多个领域的权威专家担任委员,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审评水平。二是抓紧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目前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会同农业部门制(修)订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取消了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中的硒指标。完成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三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会同农业部门制定了清理整合现行标准的工作方案,部署开展202项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加快推进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等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并公开征求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意见。四是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工作。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我部主动公开标准文本,便于各方下载和查询标准。广泛收集标准实施中可能的出现问题,制作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答材料,解疑释惑,动员各方积极宣传贯彻新的食品安全标准。五是开展标准跟踪评价。我部继续加强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已连续五年举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并派员参加其他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国际食品标准工作进展,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我部组织开展了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二、关于现行食品标准基本情况据统计,现行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有1829项,地方标准有1201项。食品安全标准按照内容分类,可分为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生产规范、产品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等,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分类基本一致。现行食品标准覆盖了所有食品范围,基本涵盖了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包括食品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包括原料收购与验收、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艺条件、卫生管理、产品出厂前检验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三、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存在内外有别,甚至比国外标准松的问题按照WTO/SPS协定规定,各国为保护公众健康,基于充足的科学依据,可以制定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于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不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各异,各国的食品标准存在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也具有其科学依据。根据市场竞争或为了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这方面的行动。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总体上讲,我国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力争尽快完成标准清理,形成统一、协调、完善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四、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技术法规,必须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 在标准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通过以上公开、透明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畅通渠道和积极性,促进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鼓励社会各界对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实现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 使用多种食品添加剂是否安全?

    通俗的说就是,“剂量决定毒性”。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归根结底是要看用了多大的量和吃了多少,而和使用的品种数量没有必然联系。只要符合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实际上,多种食品添加剂的复合使用,往往产生事半功倍的“协同效应”,会大大降低食品添加剂的总使用量。试想一下,企业怎么会做出一种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大,效果还打折扣的复杂配方?可能会有人担心,多种食品添加剂在同时使用会产生可怕的后果。科学家的确没有把所有可能的食品添加剂组合拿来研究一遍,也不可能这么做,因为2000种食品添加剂就可以有亿万种组合。但是科学家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都要进行严格细致的风险评估,并通过留下足够的安全系数,严格规定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来确保安全性。对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评价就已经考虑了“大量”的问题,这个“大量”可以形容为“把食品添加剂当饭吃”。通过动物实验得到不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剂量,再除以保护系数(一般是100倍),作为对人体安全的剂量。而“长期”更是以“终生”、“每天”的长度和强度来衡量,加上上述的保险系数,作为制定标准的科学依据,因此只要按标准使用,其安全性不足为虑。[color=#ff6600][b]然而,长期大量吃某种食物仍然可能存在健康风险,任何食物都是这样,哪怕是“无添加”的。[/b][/color]比如媒体报道的长期喝碳酸饮料喝死人了,但这并不能怪饮料里面的食品添加剂,饮料中“纯天然”的蔗糖造成的能量摄入过剩可能才是主因。

  • 卫生部要求含铝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修改

    卫办监督函29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调整硫酸铝钾等1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内部公告。 卫办监督函293号征求意见函的背景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08年提交给各国一份关于食品中铝存在的安全性风险评估报告,明确告诉我们食品中存在过量的铝有损身体健康。铝的来源包括食品原料、饮水、包装材料铝转移及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列出的含铝食品添加剂13种,包括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硅铝酸钠、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4种和9种着色剂的铝色淀。

  • 关于发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

    关于发布《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和《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4号) 2012年 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特此公告。《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pdf《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第1号修改单.pdf

  • 【转帖】从麦当劳麦乐鸡事件看食品添加剂标准

    【转帖】从麦当劳麦乐鸡事件看食品添加剂标准

    7月4日美国媒体报道,快餐业巨头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玩具泥胶的化学成分。这两种化学成分分别是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新浪网开展的相关调查显示近7成网友不信麦乐鸡化学成分对人体无害。麦当劳回应称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消费者可安心食用。 对于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这两种化学成分,通过查阅国际和我国相关规定,可从中发现,这两种成分在国际和我国相关规定中是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并且对其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标准值有明确规定。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和我国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分别对这两种化学成分在食品中的限量标准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1、聚二甲基硅氧烷 聚二甲基硅氧烷(Polydimethyl siloxane)是一种化学消泡剂,在食品中可作为消泡剂、被膜剂使用。CAC和GB2760-2007分别对该成分在食品中的使用限量值规定见下表: [align=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101112_229777_1632583_3.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101112_229779_1632583_3.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101112_229780_1632583_3.jpg[/img][/align] 2、特丁基对苯二酚 特丁基对苯二酚(Tertiary butylhydroquinone )是一种动物和植物油的防腐剂,在食品中可作为抗氧化剂使用。 CAC和GB2760-2007分别对该成分在食品中的使用限量值规定见下表:[align=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101113_229781_1632583_3.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7/201007101113_229782_1632583_3.jpg[/img][/align] 从上表可看出,目前世界以及我国均可将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在食品中作为添加剂使用。但是,这两种成分的使用限量标准在我国和国际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麦当劳麦乐鸡中的这两种成分在我国是否超标,还有待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对检测结果的公布。因此,在检测结果公布之前,仍不能一概而论麦当劳的麦乐鸡是有害的。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对食品添加剂存在过于敏感之势,有些食品添加剂其实是我们食品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几乎所有的工业加工食品都需要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对于提高食品质量、改善色香味和口感,保障食品安全和防腐,改进食品工艺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只要生产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不会有害的。目前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力度在不断加大,只要食品企业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范围内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那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就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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