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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氨甲醛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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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氨甲醛苯的标准相关的资讯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和磺胺喹噁啉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盐酸氨丙啉、乙氧酰胺苯甲酯和磺胺喹噁啉的测定》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征求意见稿.pdf编制说明.pdf
  • 卫生部:53项食安标准征求意见
    12月21日,卫生部发布消息,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并要求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卫生部。原文如下: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2〕114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用香料通则》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修改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6)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52165424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琥珀酸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1-辛烯-3-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5-二甲基吡嗪》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己烯醛(叶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巯基-3-丁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乙酰基吡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2-异丙基-4-甲基噻唑》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3-巯基-2-丁酮(3-巯基-丁-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4,5-二氢-3(2H)噻吩酮(四氢噻吩-3-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6-甲基-5-庚烯-2-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d,l-薄荷酮甘油缩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l-薄荷醇丙二醇碳酸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N-[N-(3,3-二甲基丁基)]-L-α-天门冬氨-L-苯丙氨酸1-甲酯(纽甜)》征求意见稿及编.zip   《食品添加剂 N-乙基-2-异丙基-5-甲基-环己烷甲酰胺》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γ-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己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壬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十一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突厥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δ-辛内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丙二醇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丁苯橡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氢-β-紫罗兰酮》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二烯丙基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甘油》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钾(褐藻酸钾)》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槐豆胶(刺槐豆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聚丙烯酸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糠基硫醇(咖啡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离子交换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吗啉脂肪酸盐果蜡》修改单.doc   《食品添加剂 明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三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亚锡二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脂肪酸甘油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苄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肉桂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四氢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萜烯树脂》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脱乙酰甲壳素(壳聚糖)》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dl-α-生育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烯丙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纤维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氧化芳樟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叶醇(顺式-3-己烯-1-醇)》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乙醛二乙缩醛》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异硫氰酸烯丙酯》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食品添加剂 棕榈酸视黄酯(棕榈酸维生素A)》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zip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 重磅官宣: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征求意见!
    重磅官宣: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征求意见!哈希公司导读:众所周知,安全的饮用水是人类健康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公共健康资源。因此,国家出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着力点和出发点是为了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障人类生活质量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会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做出量值规定,并且其规定要求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现行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2006年12月由原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自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有13年。自06年该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在今年的应用中,逐渐反映出了一些问题。因此,国家从2018年3月至今,就已经委派相关部门开展新一轮标准修订工作。此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修订版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那么相比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一)水质指标由GB 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其中: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修改了2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GB 5749—2006第4章);(二)水质参考指标由GB 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其中: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镭-226;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修改了2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烷,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调整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众多涉水行业的标准,且对于老百姓的生活也是至关重要。该标准内容涵盖了饮用水供水的全过程,对水源、制水、输水等均提出了控制性要求。进一步加强了从源头开始的供水全流程管控。因此各涉水行业和领域都应及时关注。获取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修订内容通过关注“哈希公司”公众号留下您的信息,为您发送至邮箱END
  • 300车主投诉奔驰甲醛超标4倍
    车主们抗议奔驰“毒气室”   导读:300名车主投诉奔驰甲醛超标4倍,国家强制检测标准存在空白,北京奔驰公司置之不理,车主维权难上加难。天天315本期关注:奔驰汽车甲醛超标问题调查。   中广网北京9月17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上周我们的节目关注过,数位车主集中投诉:花几十万元买的奔驰C级轿车,只敢看不敢开,因为车内臭味难耐。经检测后发现车内甲醛严重超标,北京奔驰公司却不作为。今天我们继续关注事件进展,播出“奔驰维权难”系列报道第二篇:国家强制检测标准存在空白成车主维权阻碍。   截止到今天早晨,由全国各地的奔驰车主自发成立的“奔驰C系车内异味维权”QQ群里,已经有超过300位维权车主,而且维权的车主还在不断增加。这些车主反映的问题一致的指向奔驰C系轿车车内长期臭味刺鼻。   车主吴先生:我是2009年11月份在泉州的奔驰4S店购买了一台C200轿车,一开始车里就有一种味道,但是大家认为是新车,可能是一种特殊的香味。后来觉得味道有点怪,就跟4S店联系,4S店说可能是空调系统不太干净,也协助我们做了一系列的清洗。后来发现那个味道是不减反增,就跟死老鼠发臭的味道一样,真是太难闻了。   车主李女士:现在越来越厉害了,现在把车的内饰表面掀开以后,发现海绵和内饰版面的胶都是有毒的材料。因为我是疾控中心的,我发现他们用的材料都是有毒的材料。   奔驰C系车内臭味难耐,有没有可能是北京奔驰公司在进行汽车生产时采用了有毒材料,车主投诉多次,到现在结果也是未知。超过300名车主,集中反映奔驰车内异味刺鼻,到底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很多车主反映,只要开车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眼睛刺痛,感觉头晕。   车主:我每天都要接孩子,经常开着这个车出去,老是觉得不舒服,呼吸道非常明显,经常嗓子会哑,会发炎,我儿子也是。   车主:开过大概半小时之后,就会有刺眼、刺鼻那些味道,久了喉咙就开始痛,慢慢的也有点头痛,状况就出现了。   为了证明车内空气污染严重,有车主在4S店的共同见证下,自费委托江苏国测检测机构正式对车辆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所的工作人员依据《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对车辆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车内空气中甲醛含量是国家颁布标准的4倍多,属于严重超标。   工作人员:甲醛超标。国标是0.1,它是0.4,就甲醛这一项。算是严重超标。   奔驰车主在4S店的共同见证下检测出甲醛超标后,希望4S店能够帮助自己彻底解决车内异味,但是却被拒绝。   车主:4S店不否认,但是车不是他们生产的,怎么处理需要经过北京奔驰的认可、同意,他们才能处理。我想把这个事情尽快解决了,让这个车能开就行,当时4S店表面上好像答应了,后来他们说因为北京奔驰不同意,我就没有其他办法了。消协跟我讲,拿他们也没办法。我现在准备起诉,要求退车。   多位车主使用车辆时长都已超过2年,使用期间多次向北京奔驰公司投诉异味都没有得到解决,有车主表示奔驰明知甲醛超标,还能坐视不管,这样态度让人难以接受。   车主:我觉得对我真的很不公平,我开了两年多,等于说我在无意中吸了两年多的毒。现在不敢开了,没人希望用自己的健康作为代价去开这个车。   依据室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奔驰C系轿车甲醛和苯都存在超标,可是由于我国对汽车内空气质量检测没有硬性标准,导致车主一再投诉,而奔驰公司却始终不作为。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认为,奔驰这种做法明显在逃避责任。   裘叶:他是钻了国家在这一方面没有强制性标准的空子,2012年3月1日由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因为只是一个指南,没有一个强制性的作用。所以,他现在就是在钻这方面的空子,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也是置之不理。   奔驰车内甲醛严重超标,车主的身体健康已经受到威胁,想要维权却因为国家强制检测标准存在空白而受阻,自身权益因此也无法得到保障,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认为,目前相关法律的建立迫在眉睫。   邱宝昌:我认为,法律法规的完善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大保障,在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靠单一的消费者去维权很难,但是出台了指南,我们希望能够把这个指南上升到强制性标准,上升到法律,让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标准去生产,否则就是违规,就要对他处罚。所以,现在急需建立相关的汽车安全法律法规。   记者也多次联系北京奔驰公司,希望对方尽快找出产生异味的原因,为车主解决头疼多日的问题,北京奔驰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复记者电话。   负责人:北京奔驰这边正在积极处理,应该很快就会有一个相应的说法,一旦出来,我们会立即与媒体沟通。另外,我们已经在与一些车主进行沟通,可能有一些已经解决了。我不太清楚汽车投放市场之前,有没有检测车内空气质量。   针对,奔驰C级轿车车内空气甲醛含量超标,车主只敢看不敢开的问题,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点评。   郑传锴:因为现在没有强制性的标准,所以目前可能几百辆,也可能是成千上万量存在问题的奔驰C系车无法得到解决。我提示广大消费者,在2013年的1月1日,我国新的民事诉讼法就要开始实行了,新的民事诉讼法里规定了相应的公益诉讼条款,就是相应的组织,如果是基于侵害多数消费者利益,可以有权利代表所有的消费者提起相应的公益诉讼。如果能够及时出台这种强制性的国家标准,作为我们消协来维护所有消费者利益的时候,也会有更好的一个法律的武器。   武高汉:奔驰汽车责无旁贷,事发两年了,至今没有一个调查的结果,我认为有点说不过去,令人不能信服。现在有关检测机构也检测出了甲醛超标,我想奔驰公司应该为此担责。希望奔驰公司像对待欧美消费者一样对待中国的消费者,也希望所有权益受到损害的中国的消费者要积极的维权,依照中国的相关法律,要求奔驰公司给予赔偿。   邱宝昌:北京奔驰说他们在积极处理,我觉得其实是消极处理,因为之前置之不理。尽管我们对乘用车驾驶室内的空气没有强制性标准,但我们有产品质量法,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的制造者、生产者要对产品负责,要保障产品安全,要保障消费者使用产品的人身健康安全。所以,如果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实质危险,或者潜在危险的时候,消费者应该采取措施。而且,厂家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能找借口来搪塞、敷衍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等五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杜祯宇。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 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氨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氨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5-2005)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增加了氨氮的定义、试样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 ——删除了气液分离装置、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试剂配制、样品保存时间、校准曲线标准物质以及结 果计算与表示;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类型等内容; ——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总氮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是对《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199-2005)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增加了总氮的定义、试样的制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以及注意事项等条款;——删除了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无氨水的制备; ——修改了方法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样品的采集与保存;——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前处理方式、校准曲线类型、结果计算与表示;——细化了仪器参考条件。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 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水中硫化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硫化物的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是对《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 200-2005)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增加了硫化物的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置; ——删除了适用范围中的“饮用水”、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的术语和定义、气液分离装置; ——修订了样品的采集与保存、絮凝沉淀分离法、载流液(酸化剂)的配制、计算公式; ——完善了干扰和消除、光源类型、载气类型、校准曲线的建立、结果与表示。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 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铜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生态环 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镍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征求意见单位名单(点击下载)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订《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等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   2.《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3.《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5.《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分析法》(征求意见稿).pdf   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7.《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8.《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pdf   9.《水质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二○一○年九月十日
  • 河北征求垃圾焚烧标准意见 增加氨检测
    p   随着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增加,生活垃圾的焚烧量也在逐年上升,而这无疑给一些本就空气污染不容乐观的地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为了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的同时控制空气污染,将生活垃圾焚烧的排放标准加严无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p p   近日,河北省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 strong 与国标(GB18485-2014)相比,除二噁英外的所有大气排放污染物标准全部加严,并且增加了氨和仓储颗粒物排放指标。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8b8d378a-2b4d-4318-a75c-65ab1986592d.jpg" title=" 全国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alt=" 全国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情况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2af8d999-f422-4892-8157-fc045880284d.jpg" title="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alt="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状况统计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情况 /strong /p p   根据《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修订版)中相关内容,到2020年底,拟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39100吨/日 2020年至2025年,拟建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项,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2950吨/日,加上现有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3950吨/日,预计河北省2025年共计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76000吨/日。 /p p   编制单位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233-2017)、《上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 768-2013)、《欧盟工业排放指令》(2010/75/EC)、《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46/ 484-2019)以及《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并对焚烧烟气中各污染物的理论排放浓度进行了分析,同时分析了河北省生活垃圾焚烧行业污染物排放现状,确定了本标准的排放限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7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b623cfce-7003-4600-85e4-ccec3d6a9f6a.jpg" title=" 限值1.jpg" alt=" 限值1.jp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7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2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eecf7a3d-3ccc-403f-af1f-b46d6ead9a0a.jpg" title=" 限值2.jpg" alt=" 限值2.jp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2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4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4/uepic/94bacf8c-d331-4fd7-ad1b-3e20c7422ae0.jpg" title=" 限值3.png" alt=" 限值3.png" width=" 600" vspace=" 0" height=" 347" border=" 0" / /p p   从图中可以看出,前八项污染物均比国家标准限值要低,且增加了氨排放限值和仓储颗粒物限值。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氨是二次颗粒物重要的来源污染物之一,且目前在国家标准中还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此次河北省的标准将这一污染物纳入,可能会促进此项污染物纳入更多标准。 /span /p p 标准全文: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 /span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48479.s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span /strong /a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征求意见稿) /span /strong /p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等285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等285项拟立项国家标准项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6日。请登录请登录标准技术司网站征求意见公示网页http://std.samr.gov.cn/gb/gbSuggestionPlan?bId=10001309,查询项目信息和反馈意见建议。2023年7月7日相关标准如下:# 项目中文名称 制修订 截止日期1 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 制定 2023-08-062 工业锅炉技术规范 修订 2023-08-063 工业锅炉综合能效评价技术规范 制定 2023-08-064 工业氯化钙分析方法 修订 2023-08-065 工业碳酸氢钠 修订 2023-08-066 工业用二甲基二氯硅烷 修订 2023-08-067 工业用甲醇 修订 2023-08-068 工业用六次甲基四胺 修订 2023-08-069 锅炉温室气体排放测试与计算方法 制定 2023-08-0610 锅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制定 2023-08-0611 甲醇纯度及其微量有机杂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制定 2023-08-0612 奶粉定量充填包装机 修订 2023-08-0613 农业拖拉机 机具用液压压力 制定 2023-08-0614 起重机 分级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修订 2023-08-0615 起重机 检查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修订 2023-08-0616 起重机 司机培训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修订 2023-08-0617 气体分析 纯度分析和纯度数据的处理 修订 2023-08-0618 全自动旋转式PET瓶吹瓶机 修订 2023-08-0619 输送带 基于带宽的压陷滚动阻力 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 制定 2023-08-0620 输送带 实验室规模的燃烧特性 要求和试验方法 修订 2023-08-0621 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 修订 2023-08-0622 塑料 胺类环氧固化剂 伯、仲、叔胺基氮含量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23 塑料 苯乙烯-丙烯腈(SAN)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修订 2023-08-0624 塑料 苯乙烯-丙烯腈(SAN)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修订 2023-08-0625 塑料 标准气候老化试验方法中性能变化的表观活化能测定 制定 2023-08-0626 塑料 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ASA)、丙烯腈-(乙烯-丙烯-二烯烃)-苯乙烯(AEPDS)、丙烯腈-(氯化聚乙烯)-苯乙烯(ACS)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制定 2023-08-0627 塑料 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ASA)、丙烯腈-(乙烯-丙烯-二烯烃)-苯乙烯(AEPDS)、丙烯腈-(氯化聚乙烯)-苯乙烯(ACS)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制定 2023-08-0628 塑料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 (ABS)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修订 2023-08-0629 塑料 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第8部分:导热系数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30 塑料 弹性指数 熔体弹性性能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31 塑料 导热系数和热扩散系数的测定 第2部分:瞬时平面热源(发热盘)法 制定 2023-08-0632 塑料 动态力学性能的测定 第12部分:非共振压缩振动法 制定 2023-08-0633 塑料 动态力学性能的测定 第2部分:扭摆法 制定 2023-08-0634 塑料 动态力学性能的测定 第3部分:共振弯曲振动法 制定 2023-08-0635 塑料 对火反应 垂直方向试样的火焰蔓延和燃烧产物释放的试验方法 制定 2023-08-0636 塑料 酚醛树脂 分类和试验方法 制定 2023-08-0637 塑料 酚醛树脂 六次甲基四胺含量的测定 凯式定氮法、高氯酸法和盐酸法 修订2023-08-0638 塑料 酚醛树脂 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 修订 2023-08-0639 塑料 粉状不饱和聚酯模塑料(UP-PMCs)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制定 2023-08-0640 塑料 粉状不饱和聚酯模塑料(UP-PMCs) 第3部分:选定模塑料的要求 制定 2023-08-0641 塑料 粉状不饱和聚酯模塑料(UP-PMCs)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制定 2023-08-0642 塑料 粉状三聚氰胺/酚醛模塑料(MP-PMCs)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制定 2023-08-0643 塑料 粉状三聚氰胺/酚醛模塑料(MP-PMCs) 第2部分: 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制定 2023-08-0644 塑料 粉状三聚氰胺/酚醛模塑料(MP-PMCs) 第3部分:选定模塑料的要求 制定 2023-08-0645 塑料 滑动摩擦和磨损 试验参数 制定 2023-08-0646 塑料 环氧树脂硬化剂和促进剂 酸酐中游离酸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47 塑料 环氧树脂用硬化剂和促进剂 第1部分:命名 制定 2023-08-0648 塑料 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 (MABS)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制定 2023-08-0649 塑料 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MABS) 模塑和挤出材料 第1部分:命名系统和分类基础 制定 2023-08-0650 塑料 聚氨酯生产用多元醇 近红外光谱法测定羟值 制定 2023-08-0651 塑料 聚丙烯(PP)等规指数的测定 低分辨率核磁共振光谱法 制定 2023-08-0652 塑料 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树脂中金属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制定 2023-08-0653 塑料 模塑和挤出用热塑性聚氨酯 第3部分:用于区分聚醚型聚氨酯和聚酯型聚氨酯的测定方法 制定 2023-08-0654 塑料 磨料磨损性能的测定 往复线性滑动法 制定 2023-08-0655 塑料 燃烧试验 标准点火源 制定 2023-08-0656 塑料 热固性粉末模塑料(PMCs)试样的制备 第1部分: 一般原理及多用途试样的制备 制定 2023-08-0657 塑料 热固性粉末模塑料(PMCs)试样的制备 第2部分: 小板 制定 2023-08-0658 塑料 生产质量控制 采用单次测量的统计方法 制定 2023-08-0659 塑料 使用毛细管黏度计测定聚合物稀溶液黏度 第2部分:聚氯乙烯树脂 修订 2023-08-0660 塑料 透明材料总透光率的测定 第1部分:单光束仪器 制定 2023-08-0661 塑料 透明材料总透光率的测定 第2部分:双光束仪器 制定 2023-08-0662 塑料 鲜映度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63 塑料 液体环氧树脂 结晶倾向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64 塑料 用氧指数法测定燃烧行为 第4部分:高气体流速试验 制定 2023-08-0665 塑料 中高加载速率(1m/s)下断裂韧性(GIC和KIC)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66 塑料 总透光率和反射率的测定 制定 2023-08-0667 塑料/橡胶 聚合物分散体和橡胶胶乳(天然和合成)测试方法 制定 2023-08-0668 无机化工产品中总碳和总有机碳含量测定通用方法 制定 2023-08-0669 循环冷却水节水技术规范 修订 2023-08-0670 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 修订 2023-08-0671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2部分:建立灭菌剂量 修订 2023-08-0672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辐射 第3部分:开发、确认和常规控制的剂量测量指南 修订 2023-08-0673 育苗纸 修订 2023-08-0674 纸和纸板 耐脂度的测定 第3部分:松节油法 制定 2023-08-0675 纸和纸浆 印刷纸产品的脱墨性试验方法 制定 2023-08-0676 纸浆 丙酮可溶物的测定 修订 2023-08-06
  • 卫生部就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办监督函〔201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1年8月16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   传 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gb2760@gmail.com。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等7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序号 标准名称 1 食品添加剂 庚酸烯丙酯 2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醛 3 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乙酯 4 食品添加剂 肉豆蔻酸乙酯 5 食品添加剂 乙酸香茅酯 6 食品添加剂 丁酸香叶酯 7 食品添加剂 乙酸丁酯 8 食品添加剂 乙酸己酯 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辛酯 10 食品添加剂 乙酸癸酯 11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1-醇乙酸酯(又名乙酸叶醇酯) 12 食品添加剂 乙酸异丁酯 13 食品添加剂 丁酸戊酯 14 食品添加剂 丁酸己酯 15 食品添加剂 顺式-3-己烯醇丁酸酯(又名丁酸叶醇酯) 16 食品添加剂 己酸顺式-3-己烯酯(又名己酸叶醇酯) 17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乙酯 18 食品添加剂 2-甲基丁酸 19 食品添加剂 乙酸薄荷酯 20 食品添加剂 乳酸l-薄荷酯 21 食品添加剂 二甲基硫醚 22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醇 23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醛 24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甲酯 25 食品添加剂 3-甲硫基丙酸乙酯 26 食品添加剂 乙酰乙酸乙酯 27 食品添加剂 乙酸肉桂酯 28 食品添加剂 肉桂醛 29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 30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甲酯 31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乙酯 32 食品添加剂 肉桂酸苯乙酯 33 食品添加剂 5-甲基糠醛 34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甲酯 35 食品添加剂 茴香醇 36 食品添加剂 大茴香醛 37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甲酯(又名柳酸甲酯) 38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乙酯(又名柳酸乙酯) 39 食品添加剂 水杨酸异戊酯(又名柳酸异戊酯) 40 食品添加剂 丁酰乳酸丁酯 41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苯乙酯 42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苯乙酯 43 食品添加剂 苯乙酸乙酯 44 食品添加剂 苯氧乙酸烯丙酯 45 食品添加剂 二氢香豆素 46 食品添加剂 2-甲基-2-戊烯酸(又名草莓酸) 47 食品添加剂 4-羟基-2,5-二甲基-3(2H)呋喃酮 48 食品添加剂 2-乙基-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 49 食品添加剂 4-羟基-5-甲基-3(2H)呋喃酮(又名菊苣酮) 50 食品添加剂 2,3-戊二酮 51 食品添加剂 靛蓝 52 食品添加剂 靛蓝铝色淀 53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54 食品添加剂 酸性红 55 食品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发酵法) 56 食品添加剂 栀子蓝 57 食品添加剂 玫瑰茄红 58 食品添加剂 葡萄皮红 59 食品添加剂 辣椒油树脂 60 食品添加剂 紫草红 61 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天然) 62 食品添加剂 核黄素磷酸钠 63 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64 食品添加剂 辛烯基琥珀酸淀粉钠 65 食品添加剂 可得然胶 66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 67 食品添加剂 磷脂 68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钾 69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 70 食品添加剂 L-精氨酸 71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 家具检测新标准待发 年内解决甲醛难题
    据悉,为解决甲醛检测难题,正在研究制定中的《家具环保检测新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预计年内正式颁布实施,新标准对家具行业的监督越来越严格。新标准将尝试采用无损检测取代破损检测,并拟采用“气候箱检测法”取代现有的“大气检测法”, 所谓“气候箱检测法”就是在保持恒温恒湿的房间中进行检测,可以准确体现送检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整体实际释放情况。   “气候箱检测法”能对甲醛等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做出判定,只要有一种材料环保不达标,都能集中体现在综合检测结果中。相信这两个检测方法的出台定会很好的满足消费者对环保的需求。   家具漆中含有的甲醛、苯等有害物质是造成室内污染的重要来源,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近期频频曝光的室内甲醛超标事件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随着家具带来的污染危害的日益严重,消费者在购买家具时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对于家具的健康和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   新标准的颁布与出台,无疑是家具行业的好消息。传统家具环保性能检测方法是按比例取样检测,这样就对家具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被检测家具无法继续销售或使用。而无损检测在保证检测结果的同时,避免了对检测单品造成的损坏,节约了资源,对销售和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新标准在对家具行业的监督越来越严格的同时也对家具的“外衣”——家具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家居环保检测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家具漆行业的影响是巨大的。新标准提高了家具漆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整合了家具漆行业的产业 净化了家具漆行业。新标准预示着家具行业越来越规范、合理,也直接加大了对家具漆产品的监测力度,家具漆企业只有不断改善自身技术问题,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才能符合家具行业的发展需求。   此外,新标准对于家具环保的要求加大了市场对于水性涂料、UV家具漆等环保产品的需求,能够促使家具漆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高生产技术和水平,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与整合。得益于新标准的出台,一些具有良好竞争力、正在从事环保家具漆研发和推广的家具漆企业将获得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而一些鱼目混珠、生产山寨和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   随着健康环保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以及《家具环保检测新标准》的实施这种全新局面,家具漆企业还需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完善自我,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才能信心百倍的迎接新的发展机遇。
  • 美最严甲醛标准获批 家具出口或受此影响
    深圳检验检疫局日前提醒,美国《复合木质品甲醛标准法案》已经由奥巴马总统签署,将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该项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甲醛标准,预计会给深圳家具出口企业带来巨大影响,如果应对不及时,大量企业将被迫退出美国市场。   该法案大幅提高了在全美销售和批发的刨花板、中纤板、硬木胶合板等木质家具甲醛释放限量的标准,如硬木胶合板(胶合板)甲醛排放限量标准从2011年7月1日起由原来的0.2ppm降低为0.08ppm,提高了2.5倍,2012年7月1日起,再进一步加严,不得超过0.05ppm。有专家称这是史上最严格的甲醛排放标准。   硬木板、结构胶合板、木质包装,以及新型车辆、机动轨道车、船舶、宇宙飞船或飞机中使用的复合木质品则不在此法案限制范围。   深圳检验检疫局表示,美国是深圳木质家具最大的出口市场,据统计,深圳今年前三季度输美竹木草制品货值约5亿美元,约占同类货物出口货值的20%。因该法案基本涵盖了所有的竹木草制品种类,除极少部分竹、藤编制品,绝大部分输美木质家具将受影响。   由于美国甲醛释放限量标准大幅提高,国内板材无法满足需求,目前国内能生产符合这种标准板材的企业仅5家。
  • 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18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21-86 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重量法   GB 9801-88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 12372-90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氮检验标准方法 改进的 Saltzman 法   GB/T 1467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 -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14669-93 空气质量 氨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4582-93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GB 14677-93 空气质量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T 15262-94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 - 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5-1995 环境空气 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法   GB/T 15438-1995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GB/T 15439-1995 环境空气 苯并 [a] 芘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516-1995 空气质量 甲醛的测定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28-1995 居住区大气中二氧化硫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6129-1995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   GB/T 16146-1995 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   GB/T 16147-1995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GB/T 17095-19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   GB/T 18204.18-2000 公共场所室内新风量测定方法—示踪气体法   GB/T 18204.23-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4-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碳检验方法   GB/T 18204.25-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检验方法   GB/T 18204.26-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   GB/T 18204.27-2000 公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检验方法   5 室内空气质量检验   5.1 室内空气中各种化学污染物采样和检验方法见附录 A 和附录 B 。   5.2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方法见附录 C 。   5.3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D 。   5.4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 E 。   5.5 室内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F 。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采样技术导则   1、范围   本导则在进行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时,对采样点位,采样高度,采样时间和频率,以及采样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等项做出规定。 本导则作为《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配套的空气采样技术的指导原则,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各种化学污染物的采样。   2、选点要求   2.1 采样点的数量:采样点的数量根据监测室内面积大小和现场情况而确定,以期能正确反映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水平。原则上小于 50m 2 的房间应设 1~3 个点 50~100m 2 设 3~5个点 100m 2 以上至少设 5 个点。在对角线上或梅花式均匀分布。   2.2 采样点应避开通风口,离墙壁距离应大于 0.5m 。   2.3 采样点的高度:原则上与人的呼吸带高度相一致。相对高度 0.5m~1.5m 之间。   3、采样时间和频率   采样前至少关闭门窗 4 小时。日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18 小时, 8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6 小时, 1 小时平均浓度至少连续采样 45 分钟。   4、采样方法和采样仪器   根据污染物在室内空气中存在状态,选用合适的采样方法和仪器,用于室内的采样器的噪声应小于 50dB 。具体采样方法应按各个污染物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方法和操作步骤进行。   5、采样的质量保证措施   5.1 气密性检查:有动力采样器在采样前应对采样系统气密性进行检查,不得漏气。   5.2 流量校准:采样系统流量要能保持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要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系统进气流量,误差不超过 5% 。   采样器流量校准:在采样器正常使用状态下,用一级皂膜计校准采样器流量计的刻度,校准 5 个点,绘制流量标准曲线。记录校准时的大气压力和温度。   5.3 空白检验:在一批现场采样中,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则这批样品作废。   5.4 仪器使用前,应按仪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检验和标定。   5.5 在计算浓度时应用下式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5.6 每次平行采样,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 20% 。   6、记录和报告   采样时要对现场情况、各种污染源、采样日期、时间、地点、数量、布点方式、大气压力、气温、相对湿度、风速以及采样者签字等做出详细记录,随样品一同报到实验室。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检验方法 *   污染物 检验方法 来源   (1) 二氧化硫 SO 2 甲醛溶液吸收 —— 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8-1995   ( 2 ) GB/T 15262-94   (2) 二氧化氮 NO 2 改进的 Saltzaman 法 ( 1 ) GB/ 12372-90   ( 2 ) GB/T 15435-1995   (3) 一氧化碳 CO ( 1 )非分散红外法   ( 2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气相色谱法 、汞置换法 ( 1 ) GB 9801-88   ( 2 ) GB/T 18204.23-2000   (4) 二氧化碳 CO 2 ( 1 )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法   ( 2 )气相色谱法   ( 3 )容量滴定法 GB/T 18204.24-2000   (5) 氨 NH3 ( 1 )靛酚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 2 )离子选择电极法   ( 3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8204.25-2000   ( 2 ) GB/T 14669-93  ( 3 ) GB/T 14679-93   (6) 臭氧 0 3 ( 1 )紫外光度法   ( 2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5438-1995   ( 2 ) GB/T 18204.27-2000   (7) 甲醛 HCHO • AHMT 分光光度法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气相色谱法   ( 3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 1 ) GB/T 16129-95   ( 2 ) GB/T 18204.26-2000   ( 3 ) GB/T 15516-95   (8) 苯 C 6 H 6 气相色谱法 • 附录 C   ( 2 ) GB 11737-89   ( 9 ) 甲苯 C 7 H 8 、   二甲苯 C 8 H 10 气相色谱法 GB 14677-93   (10) 苯并 [a] 芘   B(a)P 高压液相色谱法 GB/T 15439-1995   (11) 可吸入颗粒   PM10 撞击式 —— 称重法 GB/T 17095-1997   (12) 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气相色谱法 附录 D   (13) 细菌总数 撞击法 附录 E   (14) 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 热环境参数的检验方法 附录 F   (15) 新风量 示踪气体法 GB/T18204.18-2000   (16) 氡 Rn ( 1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量方法   ( 2 )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 ( 1 ) GB/T 16147-1995   ( 2 ) GB/T 14582-93   * 注:检验方法中( 1 )法为仲裁法。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   空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本方法主要依据 GB 11737-89 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标准方法—气相色谱法。   1.2 原理:空气中苯用活性炭管采集,然后用二硫化碳提取出来。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析,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空气中水蒸汽或水雾量太大,以至在碳管中凝结时,严重影响活性炭的穿透容量和采样效率。空气湿度在 90% 时,活性炭管的采样效率仍然符合要求。空气中的其他污染物干扰,由于采用了气相色谱分离技术,选择合适的色谱分离条件可以消除。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测定范围为 0.05~10 mg/m 3 。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空气和居住区大气中苯浓度的测定。   3、试剂和材料   3.1 苯:色谱纯。   3.2 二硫化碳: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3 椰子壳活性炭: 20~40 目,用于装活性炭采样管。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活性炭采样管:用长 150mm ,内径 3.5~4.0mm ,外径 6mm 的玻璃管,装入 100mg 椰子壳活性炭,两端用少量玻璃棉固定。装好管后再用纯氮气于 300~350 ℃温度条件下吹 5~10min ,然后套上塑料帽封紧管的两端。此管放于干燥器中可保存 5 天。若将玻璃管熔封,此管可稳定三个月。   4.2 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 0.2~1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3 注射器: 1m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4 微量注射器: 1μl , 10μl 。体积刻度误差应校正。   4.5 具塞刻度试管: 2ml 。   4.6 气相色谱仪: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4.7 色谱柱: 0.53mm × 30mm 宽径非极性石英毛细管柱。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在采样地点打开活性炭管,两端孔径至少 2mm ,与空气采样器入气口垂直连接,以 0.5L/min 的速度,抽取 20L 空气。采样后,将管的两端套上塑料帽,并记录采样时的温度和大气压力。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色谱分析条件:由于色谱分析条件常因实验条件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应根据所用气相色谱仪的型号和性能,制定能分析苯的最佳的色谱分析条件。   6.2 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在与样品分析的相同条件下,绘制标准曲线和测定计算因子。   6.2.1 用标准溶液绘制标准曲线:于 5.0ml 容量瓶中,先加入少量二硫化碳,用 1μL 微量注射器准确取一定量的苯( 20 ℃时, 1μl 苯重 0.8787mg )注入容量瓶中,加二硫化碳至刻度,配成一定浓度的储备液。临用前取一定量的储备液用二硫化碳逐级稀释成苯含量分别为 2.0 、 5.0 、 10.0 、 50.0μg/ml 的标准液。取 1μL 标准液进样,测量保留时间及峰高。每个浓度重复 3 次,取峰高的平均值。分别以 1μL 苯的含量( μg/ml )为横坐标( μg ),平均峰高为纵坐标( mm ),绘制标准曲线。并计算回归线的斜率,以斜率的倒数 Bs[μg/mm] 作样品测定的计算因子。   6.3 样品分析:将采样管中的活性炭倒入具塞刻度试管中,加 1.0ml 二硫化碳,塞紧管塞,放置 1h ,并不时振摇。取 1μl 进样,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 mm )定量。每个样品作三次分析,求峰高的平均值。同时,取一个未经采样的活性炭管按样品管同时操作,测量空白管的平均峰高( mm )。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c —空气中苯或甲苯、二甲苯的浓度, mg/m 3   h —样品峰高的平均值, mm   h ' —空白管的峰高, mm   B s —由 6.2.1 得到的计算因子, μg/mm   E s —由实验确定的二硫化碳提取的效率   V 0 —标准状况下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20L 时,用 1ml 二硫化碳提取,进样 1μl ,检测下限为 0.05m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苯的浓度为 8.78 和 21.9μg/ml 的液体样品,重复测定的相对标准偏差 7% 和 5% 。   8.4 准确度:对苯含量为 0.5 , 21.1 和 200μg 的回收率分别为 95% , 94% 和 91% 。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TVOC )的检验方法   (热解吸 / 毛细管气相色谱法)   1、方法提要   1.1 相关标准和依据   ISO 16017-1 “Indoor , ambiant and workplace air — Sampling and analysi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by sorbent tube/thermal desorption/capillary gas chromatography — part 1 : pumped sampling”   1.2 原理   选择合适的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用吸附管采集一定体积的空气样品,空气流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保留在吸附管中。采样后,将吸附管加热,解吸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待测样品随惰性载气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1.3 干扰和排除   采样前处理和活化采样管和吸附剂,使干扰减到最小 选择合适的色谱柱和分析条件,本法能将多种挥发性有机物分离,使共存物干扰问题得以解决。   2、适用范围   2.1 测定范围:本法适用于浓度范围为 0.5 m g/m 3 ~100mg/m 3 之间的空气中 VOC S 的测定。   2.2 适用场所:本法适用于室内、环境和工作场所空气,也适用于评价小型或大型测试舱室内材料的释放。   3、试剂和材料   分析过程中使用的试剂应为色谱纯 如果为分析纯,需经纯化处理,保证色谱分析无杂峰。   3.1 VOC S :为了校正浓度,需用 VOC S 作为基准试剂,配成所需浓度的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然后采用液体外标法或气体外标法将其定量注入吸附管。   3.2 稀释溶剂:液体外标法所用的稀释溶剂应为色谱纯,在色谱流出曲线中应与待测化合物分离。   3.3 吸附剂:使用的吸附剂粒径为 0.18~0.25mm ( 60~80 目),吸附剂在装管前都应在其最高使用温度下,用惰性气流加热活化处理过夜。为了防止二次污染,吸附剂应在清洁空气中冷却至室温,储存和装管。解吸温度应低于活化温度。由制造商装好的吸附管使用前也需活化处理。   3.4 纯氮: 99.99% 。   4、仪器和设备   4.1 吸附管:是外径 6.3mm 内径 5mm 长 90mm 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吸附管的采样入口一端有标记。吸附管可以装填一种或多种吸附剂,应使吸附层处于解吸仪的加热区。根据吸附剂的密度,吸附管中可装填 200~1000mg 的吸附剂,管的两端用不锈钢网或玻璃纤维毛堵住。如果在一支吸附管中使用多种吸附剂,吸附剂应按吸附能力增加的顺序排列,并用玻璃纤维毛隔开,吸附能力最弱的装填在吸附管的采样人口端。   4.2 注射器: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液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1 m L 的 10 m L 气体注射器 可精确读出 0.01mL 的 1mL 气体注射器。   4.3 采样泵:恒流空气个体采样泵,流量范围 0.02~0.5L/min ,流量稳定。使用时用皂膜流量计校准采样系统在采样前和采样后的流量。流量误差应小于 5% 。   4.4 气相色谱仪: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质谱检测器或其他合适的检测器。   色谱柱:非极性(极性指数小于 10 )石英毛细管柱。   4.5 热解吸仪:能对吸附管进行二次热解吸,并将解吸气用惰性气体载带进入气相色谱仪。解吸温度、时间和载气流速是可调的。冷阱可将解吸样品进行浓缩。   4.6 液体外标法制备标准系列的注射装置:常规气相色谱进样口,可以在线使用也可以独立装配,保留进样口载气连线,进样口下端可与吸附管相连。   5、采样和样品保存   将吸附管与采样泵用塑料或硅橡胶管连接。个体采样时,采样管垂直安装在呼吸带 固定位置采样时,选择合适的采样位置。打开采样泵,调节流量,以保证在适当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采样体积( 1~10L )。如果总样品量超过 1mg ,采样体积应相应减少。记录采样开始和结束时的时间、采样流量、温度和大气压力。   采样后将管取下,密封管的两端或将其放入可密封的金属或玻璃管中。样品可保存 5 天。   6、分析步骤   6.1 样品的解吸和浓缩   将吸附管安装在热解吸仪上,加热,使有机蒸气从吸附剂上解吸下来,并被载气流带入冷阱,进行预浓缩,载气流的方向与采样时的方向相反。然后再以低流速快速解吸,经传输线进入毛细管气相色谱仪。传输线的温度应足够高,以防止待测成分凝结。解吸条件 ( 见表 1) 。   表 1 解吸条件   解吸温度 250 ℃ ~325 ℃   解吸时间 5~15min   解吸气流量 30~50ml/min   冷阱的制冷温度 +20 ℃ ~-180 ℃   冷阱的加热温度 250 ℃ ~350 ℃   冷阱中的吸附剂 如果使用,一般与吸附管相同, 40~100mg   载气 氦气或高纯氮气   分流比 样品管和二级冷阱之间以及二级冷阱和分析柱之间的分流比应根据空气中的浓度来选择   6.2 色谱分析条件   可选择膜厚度为 1 ~ 5 m m 50m × 0.22mm 的石英柱,固定相可以是二甲基硅氧烷或 7% 的氰基丙烷、 7% 的苯基、 86% 的甲基硅氧烷。柱操作条件为程序升温,初始温度 50 ℃保持 10min ,以 5 ℃ /min 的速率升温至 250 ℃。   6.3 标准曲线的绘制   气体外标法:用泵准确抽取 100 m g/m 3 的标准气体 100ml 、 200ml 、 400ml 、 1L 、 2L 、 4L 、 10L 通过吸附管,制备标准系列。   液体外标法:利用 4.6 的进样装置取 1~5 m l 含液体组分 100 m g/ml 和 10 m g/ml 的标准溶液注入吸附管,同时用 100ml/min 的惰性气体通过吸附管, 5min 后取下吸附管密封,制备标准系列。   用热解吸气相色谱法分析吸附管标准系列,以扣除空白后峰面积的对数为纵坐标,以待测物质量的对数为横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6.4 样品分析   每支样品吸附管按绘制标准曲线的操作步骤(即相同的解吸和浓缩条件及色谱分析条件)进行分析,用保留时间定性,峰面积定量。   7、结果计算   7.1 将采样体积按式( 1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式中 V 0 —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V —采样体积, L   T 0 —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 273K   T —采样时采样点现场的温度( t )与标准状态的绝对温度之和,( t+273 ) K   P 0 —标准状态下的大气压力, 101.3kPa   P —采样时采样点的大气压力, kPa 。   7.2 TVOC 的计算   ( 1 )应对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所有化合物进行分析。   ( 2 )计算 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   ( 3 )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对尽可能多的 VOC S 定量,至少应对十个最高峰进行定量,最后与 TVOC 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   ( 4 )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id 。   ( 5 )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 S un 。   ( 6 ) S id 与 S un 之和为 TVOC 的浓度或 TVOC 的值。   ( 7 )如果检测到的化合物超出了( 2 )中 VOC 定义的范围,那么这些信息应该添加到 TVOC 值中。   7.3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按( 2 )式计算   式中 : c —空气样品中待测组分的浓度 , mg /m 3   F —样品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B —空白管中组分的质量 , mg   V 0 —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 L 。   8、方法特性   8.1 检测下限:采样量为 10L 时,检测下限为 0.5 m g/m 3 。   8.2 线性范围: 10 6 。   8.3 精密度:在吸附管上加入 10μg 的混合标准溶液, Tenax TA 的相对标准差范围为 0.4% 至 2.8% 。   8.4 准确度: 20 ℃、相对湿度为 50% 的条件下,在吸附管上加入 10mg/ml 的正己烷, Tenax TA 、 Tenax GR ( 5 次测定的平均值)的总不确定度为 8.9% 。   附录 E   (规范性附录)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检验方法   1、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室内空气细菌总数测定。   2、定义   撞击法 (impacting method) 是采用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采样,通过抽气动力作用,使空气通过狭缝或小孔而产生高速气流 , 使悬浮在空气中的带菌粒子撞击到营养琼脂平板上 , 经 37 ℃、 48h 培养后 , 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所含的细菌菌落数的采样测定方法。   3、仪器和设备   3.1 高压蒸汽灭菌器。   3.2 干热灭菌器。   3.3 恒温培养箱。   3.4 冰箱。   3.5 平皿 ( 直径 9cm) 。   3.6 制备培养基用一般设备:量筒,三角烧瓶, pH 计或精密 pH 试纸等。   3.7 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 环保部征求8项国家环保检测标准意见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决定修订《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等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3月1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吡啶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二硝基氯苯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硝基苯、硝基甲苯、硝基氯苯、二硝基甲苯、二硝基氯苯的测定 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1.《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3.《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6.《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7.《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美国木材甲醛排放又设新标准
    据报道,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管理署(CARB)从今年1月1日开始对复合型木材中甲醛含量实施排放标准,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如没有通过CARB认证,将会有被召回的风险。   据了解,CARB标准分两阶段实施,对各种板材的实施的时间分别从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开始。其中,率先于2009年1月1日生效的标准,涉及板材分别为胶合板(HWPW-VC)、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及薄型中纤板。   SGS消费品检测部总监曾啸虎表示,尽管这是在加州实施的法规,但由于美国其他各州并没有相关的法规,所以各州可能参照执行。“实际上它有可能成为美国的一项联邦法规,甚至欧洲也将仿效,从而类似于欧盟的化学品法规(REACH)一样构筑起高高的"绿色壁垒”,可能改变整个人造板业及其相关产业如家具业、地板业等的国际贸易的格局。”曾啸虎说。   联邦国际质量管理经理袁国勇表示:新规的出台表明木材产品如没有通过CARB认证出口到美国,将会有被召回的风险。目前家具行业的利润率普遍较低,只为3%~8%。已经获得CARB认证的顺龙木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谢建擎坦言:要达到新规标准,不仅研发技术要过关,成本也非常高。   据了解,对家具业而言,新出炉的CARB针对的是木材,而欧盟的化学品法规REACH则涉及供应链的每一个环节。“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持续恶化,会出现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曾啸虎介绍,过去,企业往往是被迫去进行产品质量认证的,但近几年来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企业已经从单纯为了应付订单而拿证,转变为为了可持续发展而进行自愿改进,更加重视管理体系的建设。
  • 无甲醛标准限制,“毒鱿鱼”大行其道
    水产市场上看似饱满透亮的鱿鱼,却是经过了“火碱水”、福尔马林和工业双氧水浸泡处理的毒鱿鱼。食用这种方式处理过的鱿鱼不仅会对人体内脏器官产生极大危害,甚至会引发癌症。   据了解,由于远离水产品生产地,在西安甚至是内陆绝大多数地区,用水发剂药品泡发鱿鱼的现象,早已是整个水产行业不足为外人道的公开秘密。更令人震惊的是“毒鱿鱼”只是透视整个水产品市场安全隐患的冰山一角,同样用毒水浸泡的现象也存在于百叶、牛肚、牛黄喉等火锅常用食品中。   专家介绍,福尔马林是防腐剂,火碱学名为氢氧化钠,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而工业双氧水是强氧化剂,里面含有较多的铅、砷等有毒物质,食用这种物质处理过的鱿鱼将对人体产生非常大的危害。但是,不法商家通常把这些毒物当做防腐剂用做水产品加工。关于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害物质限量问题,农业部曾会同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相关标准。在2001年公布的“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要求所有水产品中不得检出甲醛,而到了2006年,水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中却去掉了甲醛一项。因为没有相应的标准参考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相关部门监管、检验、甚至是执法带来了很大麻烦。   “毒鱿鱼”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负责监管?混乱的水产品市场秩序该由谁来维护?据报道,西安市某报记者多方联系的结果是,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认为应由工商部门管理,工商部门认为理应由水务部门管,而水务部门认为“毒鱿鱼”归质检部门监管……如此之“纠结”的互相推诿,说到底,水产品的安全,还是没有人来监管。难道老百姓真的就只能“一如既往”的吃有害健康的“毒鱿鱼”吗?对此,国家标准频道认为,我国的相关国家食品标准中理应将甲醛等有害物质进行明令禁止,此外,在0各地水产品市场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测机构,对市场上出售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给予生产和销售违反国家标准的食品的商家严惩,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 家具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涉及甲醛检测、儿童家具等
    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修订发布了《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GB 28008—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24)、《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GB 28007—2024)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3项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在家具结构安全方面,《家具结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了倒圆倒角、零部件结合牢固性、锐边锐角、垂直活动部件、防脱落装置或警示标识、脚轮锁定和产品整体稳定性等基本安全性项目要求。同时,针对双层床、屏风、折叠翻靠床、实验室家具、卫浴家具、玻璃家具等产品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安全性要求。标准发布实施将在保障家具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方面起到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在限制家具有害物质方面,《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规范了各类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增加了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定义及限量值,明确了各类家具产品的可迁移有害元素重金属限量值,统一了邻苯二甲酸酯、多环芳烃、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检测指标,还提出了新的甲醛释放量无损检测方法。标准发布实施将为家具有害物质检测和结果判定提供统一依据,有助于推动提升家具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保障特殊人群安全方面,《婴幼儿及儿童家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适用于所有0岁至14岁婴幼儿及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安全的管控,规定了材料、结构、阻燃性能、电气安全、有害物质限量、警示标识等通用安全要求,以及儿童高椅、双层床/高床、童床和折叠小床、婴儿床、软体家具等特定产品安全要求和相应的试验验证方法。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婴幼儿及儿童家具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保障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 标准引领市场:四方光电参编《便携式甲醛检测仪》团体标准
    为规范行业发展,确保消费者利益,由中国空气净化行业联盟发起、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批准的《便携式甲醛检测仪》(T/CAQI 140—2020)团体标准于2021年2月6日实施。基于多年电化学甲醛气体传感技术的研发及较早产业化的客户端配套经验,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受邀参与了此次《便携式甲醛检测仪》标准的编制。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质量测试用便携式甲醛检测仪,不适用于在腐蚀性和爆炸性气体特殊环境场所。其中,针对消费者比较关注的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检测性能按检测精度进行了A\B\C三个等级的划分。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在甲醛浓度不高于0.3 mg/m³时,在同一浓度下重复测6次。示值重复性误差采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不应超过±10%。 此项标准除了规定便携式甲醛检测仪的检测误差和测量精度外,还对等级判定标准、重复性及漂移等性能指标做了明确要求。新标准将引导便携式甲醛检测仪行业的技术革新,给消费者更多更好的选择。甲醛气体传感器技术 作为检测仪的核心部件,传感器的性能及可靠性直接决定了检测结果的精度与准确性。 四方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于2021年2月9日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665)。公司在电化学甲醛检测领域坚持技术创新,通过高灵敏度的甲醛传感器膜片与MEMS 的VOC传感器、温湿度传感器的集成, 以及专门的甲醛气体分解膜技术,通过双传感器差分法,排除了醇类对电化学甲醛气体传感器浓度测量的干扰,以及消除温湿度对测量数据准确性的影响。同时,根据空气净化器、新风系统的运行状态数据,结合需要考虑的运行场景进行多传感器信息融合,以输出准确的甲醛浓度数值。经过不断的产品升级,四方光电推出第四代抗干扰电化学甲醛传感器CB-HCHO-V4,目前已批量上市。产品特点1、创造性的使用双甲醛传感器膜的检测技术,抗酒精等交叉气体干扰,酒精干扰<1%,可同时输出HCHO,TVOC,VOC,温度,湿度参数。2、测量准确,精度高。四方光电电化学甲醛传感器采用芬兰昂贵的激光光声光谱甲醛分析仪作为标准仪器,实现了0.1PPb的分辨率。3、高稳定性,甲醛传感器在连续长时间工作过程中,数据稳定。4、全量程温湿度修正,不受温湿度影响。采用独立的温湿度传感器芯片,实时进行温湿度补偿,消除温湿度变化对测量值的影响。5、使用寿命可达6年。采用多孔陶瓷反应腔,配合独特的电解质缓慢释放结构,延长传感器的使用寿命。四方光电甲醛气体检测仪Mini FM01 四方光电mini甲醛检测仪FM01是一款USB插拔式的空气品质检测仪,内置高精度双甲醛传感器,采用纳米甲醛分解材料膜片,自动多点标定,温度补偿算法,可实时准确的测量空气中的甲醛浓度,免受VOC等交叉气体的干扰。检测仪可实时显示甲醛浓度及等级,高浓度环境下蜂鸣声提醒。1、四方光电mini甲醛检测仪FM01尺寸小巧,是消费者口袋里的甲醛侦查先锋。2、USB接口设计,即插即用;甲醛超标,会有声音提醒,灵活方便。3、核心甲醛传感器自主研发,每个传感器唯一SN码可溯源,抗酒精干扰,灵敏度高达0.001㎎/m³。4、适用于办公室环境检测、新房甲醛检测、车内环境检测,更适合于差旅途中,随时随地对环境甲醛浓度随心掌握。关于四方光电 四方光电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传感器、气体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有湖北省气体分析仪器仪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了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工信部物联网发展专项等国家科技开发项目,截止2020年11月底,公司及子公司拥有105项境内外注册专利(其中国内103项、国外2项),发明专利共有34项(境内32项、境外2项)。公司及子公司四方仪器双双入选工信部2019年工业强基传感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国际知名半导体行业研究机构Yole Déopvelpement等列为中国气体传感器主要厂商和代表性企业,并荣获中国物联网产业联盟“最具影响力物联网传感企业奖”。
  • 儿童家具的国际标准将实施 甲醛等有毒物明确限量
    因缺乏相应标准,市场上部分儿童家具套用成人标准生产,不仅安全性能差而且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量超标,严重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对此,参与全国首个《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的专家之一—成都市质检院专家李隆平透露,该标准明年出台,儿童家具行业生产的乱象将得到改变。   儿童家具有毒有害物质超标有哪些危害?   华西医院朱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儿童家具中的甲醛、苯等一些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含量超标,会对室内空气造成污染,小孩的呼吸道会受到严重损害,致使他们患上气管炎、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木家具在生产环节中会产生很多高毒物质,劣质油漆的重金属含量就更高。在距地面1米处,空气中的铅浓度是1.5米处的16倍,而儿童的身高恰好处于这个范围内。   婴幼儿常会用手接触家具,吮吸手指时很容易摄入大量的铅,而婴幼儿本身对铅的吸收率很高,约为成人的5倍。铅进入人体后,会损坏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铅中毒还可能严重损害肝脏。更严重的是,进入人体的铅很难被排出。   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物质明确限量   记者从成都市质检院获悉,该院专家李隆平本月代表市质检院到深圳参加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正处在最后的修订期,有望于2011年制订完毕并发布实施。   李隆平说,《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明确了儿童家具应该适用于3~14岁儿童,标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九部分内容。   李隆平介绍,标准中除了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和稳定性能等方面有详细明确规定外,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上更有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主要针对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和儿童玩具的相关要求差不多。   另外,标准还对一些软体家具的染料、PH值提出了具体要求。
  • 软体家具苯污染不容忽视 质量监控标准将促行业洗牌
    人们比较关注木家具中的甲醛污染,但常常忽视软体家具中的苯污染。实际上,软家具经常大量使用含苯胶黏剂,人吸入过量的苯系列物质后,轻者头晕、恶心、乏力、皮肤干燥、意识模糊,重者可致昏迷,甚至肝肾衰竭,引发血液病。   在选购和使用软体家具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选购家具时,切勿贪便宜,而应认品牌、去大店,最好签合同。其次,新买的家具最好先放置在无人的房间,让家具里的有害气体释放一段时间后再搬入居室。   如果家具买回家后觉得有明显的气味,最好马上请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测试。如确实存在问题,应立刻采取措施,如加强通风换气、使用甲醛吸附器、安装空气净化器、种植绿色植物等等。必要时,可以向商家和厂家索赔,甚至诉诸法律。   近日,国家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了对软体家具国家标准《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家具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及轻工行业标准《软体家具沙发》四项软体家具标准的审定。   据悉,这四项关于软体家具质量控制的标准目前正进入报批阶段,所需时间预计约为2-3个月,报批通过后将正式发布执行。   首次明晰相关物质含量   据悉,四项新标准对产品的原辅材料选择、生产工艺均做出了最新的规定。记者了解到,《软体家具床垫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首次对床垫中有害物质做出了明确限定,打破了原有侧重于床垫原料的控制和生态指标的限定,实现了对完整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规定。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朱长岭表示,《软体家具沙发中有害物质限量》是第一个全面针对沙发中有害物质进行限量控制的国家标准,首次提出了针对软体家具中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此外,《家具中富马酸二甲酯含量的测定》标准实施,将能有效杜绝消费者由此引起的皮肤过敏和丘疹现象。   将促软体家具行业洗牌   据了解,我国现有的家具标准或认证规则,一直难以适用于软体家具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对消费者购买软体家具产品缺乏安全性指导意义。喜临门北方家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振中表示,新标准的出台尤其是对有害物质限量的明确规定,有助于消费者提升软体家具使用的自我保护意识,并进一步依据标准选择品牌和产品。   卡萨迪尼软体家具全国执行副总经理杨振华则表示,软体家具各项具体标准出台并能执行到位,将会加速行业间洗牌和品牌的重组,促使整个行业更加规范,而这又将会有效减少消费者辨别产品质量的时间。
  • 童鞋甲醛超标!强制性新标准执行后合格率仅为55%,如何好好的玩耍?
    有的人说,鞋子可以保护脚部免受伤害;有的人说,鞋子可以体现一个人的品味和内涵;有的人说,鞋子是永不止步的导航......不管出于哪种原因,在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现在,鞋子已经成为每个社会人的必需品。婴儿落地,牙牙学语,蹒跚学步,不断更换的五颜六色各种材质的鞋子,仿佛就是成长的象征。但是最近,关于童鞋的坏消息有点多̷̷江苏、上海、沈阳等多地抽检发现,大部分童鞋抽检不合格,特别是网购的童鞋,各种项目超标有点触目惊心!一起来看看上海的数据。今年6月,央视的《每周质量报告》儿童用品安全性能调查中,上海质监局对流通领域7类儿童产品进行抽检,本次抽检的整体合格率(包含网上和实体店)为55%,其中18个产品不合格,有14个属于严重不合格。网售童鞋类产品合格率仅为40%!是的,你没有看错,只有40%!天猫、京东、1号店的童鞋全都上榜有名!而实体店呢?相对好一些,但是合格率也仅仅为60%。如果说是耐磨性稍差,我想大多数家长还不至于这么难过。关键是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都严重超标。一想到天天穿在孩子脚上的鞋子含有超标的致癌物质!真让人忍不住的想飙脏话。更可悲的是,这些都是时下流行的大品牌,说不定你家的鞋柜里都还有!也许还有些心比较宽的人质疑:只是一次检测结果,有必要以偏概全吗?我们先回顾一下前几年的检测:2011年至2013年儿童鞋的检测合格率比较良好,2014年到2015年产生波动,但情况也是乐观的。而今年的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1日,新的国家标准 GD30585-2014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童鞋产品强制性标准。而本次上海市质监局监督抽查首次依据这个童鞋类产品强制性国标进行。相比旧标准,新国标强调童鞋在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和限量物质两方面的安全性,不仅对鞋上小附件要求严格,还首次提到有效跟高要求,更对童鞋异味进行明确规定,其中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首次出现在鞋类产品标准中,限量要求与欧盟相同,也与我国玩具等其他行业的标准要求相同。本次检查包括附件抗拉强力试验、融入性试验、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物质试验等多个测试项目。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本次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物质试验的情况。甲醛和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是一样的,把样品剪成5*5mm的小块,根据检测物质的不同,加入不同的试剂,然后将溶液进行充分的震荡,过滤后加入显色剂。根据溶液显色的情况,分析样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最后的结果是,让人大吃一惊!!!从宝大祥青少年儿童购物(集团)抽取的宁波太平鸟风尚男装有限公司旗下的Mimi Peace 女童皮鞋内衬中甲醛含量为每千克477毫克,是标准规定的每千克75毫克的5.9倍!除了甲醛含量超标以外,从宝大祥抽取的斐乐体育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为“FILA KIDS”儿童综训鞋邻苯二甲酸酯含量达到1.5%,比国标要求不高于0.1%的含量超标了15倍!而从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抽取的combi机能休闲靴中邻苯二甲酸酯也是严重不合格。好几百的大牌鞋子居然也发现了这样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不是我们矫情,这些化学物质是早已被证明会引发儿童上呼吸道、消化系统疾病,致敏甚至致癌的呐,而且是白血病的致因,况且超标成这样,请问业界良心呢?难道是大家对婴幼儿产品的高涨热情引发了不法商贩的违法伎俩?是欺负每家不能装备一台气相色谱仪吗?以上的检测方法不是居家旅行必备方法。但正所谓,“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对每个中国家庭来说,婴幼儿产品安全分析检测绝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具体童鞋黑榜,请看如下:结果来自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看上面长长的列表,是不是顿时觉得心都凉了......还好,我们还有一批小红榜:结果来自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其实,总的就是说今年的标准更严格了,所以合格率也相对降低了。现在有了新的安全标准,希望生产企业能够严格的执行,也希望质检部门能够提高检测频率,让那些黑品牌无处遁形,被市场淘汰,最终让孩子们都穿上放心鞋。
  • 美国EPA就木制品中甲醛限量法规征求意见
    2010年10月21日,据华盛顿消息,美国环保署(EPA)正在就今年7月批准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新标准法案》(2010年6月24日颁布)的计划向小企业征求意见。该法案代号S.1660,又称《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今年6月获得众议院一致通过,7月提交奥巴马总统签署。法规将对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等复合木制品的甲醛释放限量设定新的标准。   根据提案,EPA将确保在2013年1月1日前达到甲醛释放标准的要求。法规应包括以下内容:   a)标签   b)产销监管链要求   c)销售期规定   d)超低排放甲醛树脂   e)不添加甲醛基树脂   f)成品   g)第三方测试和认证   h)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审核和通报   i)记录保存   j)执行   k)层压制品   l)含有少量复合木材的产品或部件不受标准管制 成品和部件中最少复合木制品的豁免条件。   更多内容请见: http://yosemite.epa.gov/opa/admpress.nsf/d0cf6618525a9efb85257359003fb69d/1428c8203841ad17852577c100560350!OpenDocument、http://klobuchar.senate.gov/newsreleases_detail.cfm?id=325728&。
  • 环保部就PM2.5纳入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1]1337号   关于征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草案曾于2010年10月公开征求意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草案曾于2008年9月和2011年2月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认真研究了各方提出的意见后对标准草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部决定再次对标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现将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1年12月5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何俊   通讯地址:100035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王宗爽   通讯地址:100012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联系电话:(010)84915203   传  真:(010)84919396   电子邮箱:biao.zhun@mep.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三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项目、限值、监测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2年。1996年第一次修订,2000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本标准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 调整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方案,将三类区并入二类区   —— 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监测规范   —— 增设了颗粒物(PM2.5)浓度限值,增设了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 调整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修改单》(环发〔2000〕1号)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 9137—88)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项目、限值、监测方法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1  空气质量  飘尘中苯并[a]芘的测定 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 9801  空气质量  一氧化碳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法   GB/T 15264  空气质量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9  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47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3  环境空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504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539  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暂行)   HJ 590  环境空气  臭氧的测定 紫外光度法   HJ 618  环境空气  PM2.5和PM10的测定 分级采样—重量法   HJ 630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   HJ/T 193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号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0]3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环境空气 ambient air   指人群、植物、动物和建筑物所暴露的室外空气。   3.2  总悬浮颗粒物(TSP)total suspended particle(TSP)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   3.3  颗粒物(PM10)particulate matter(PM10)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3.4  颗粒物(PM2.5)particulate matter(PM2.5)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3.5  铅 lead   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   3.6  苯并[a]芘(BaP) benzo[a]pyrene(BaP)   指存在于颗粒物(PM10)中的苯并[a]芘。   3.7  氟化物 fluorid   指以气态和颗粒态形式存在的无机氟化物   3.8  1小时平均 1-hour average   指任何时刻前一小时污染物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9  8小时平均 8-hour average   指以某一时刻作为计时终点的前8个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也称8小时滑动平均。   3.10  24小时平均 24 -hour average   指一个自然日24个小时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1  月平均 monthly average   指一个日历月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2  季平均 quarterly average   指一个日历季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3  年平均 annual mean   指一个日历年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4  植物生长季平均 plant growing season average   指任何一个植物生长季月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3.15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浓度均为标准状态下的浓度。   4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求   4.1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   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区为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4.2  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   一类区适用一级浓度限值,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限值。一、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质量要求见表1和表2。    表1 环境空气污染物一般项目浓度限值 (单位:毫克/立方米)   表2 环境空气污染物特殊项目浓度限值   4.3  一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特殊项目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式。   4.4  在本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之前,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指定部分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地域范围、时间等)另行公告,各省级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提前实施本标准。   5 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   5.1  监测点位布设   表1和表2中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点的设置,应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中的要求执行。   5.2  样品采集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的采样环境、采样高度及采样频率的要求,按HJ/T193或HJ/T194的要求执行。   5.3  污染物分析   应按表3的要求,采用相应的方法分析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可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进行分析。   表3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注:①用于日平均和1小时平均标准 ②用于月平均和植物生长季平均标准。   5.4  数据修约   分析结果的数值修约,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中的要求进行。   6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6.1 应采取措施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确保全面、客观地反映监测结果。不得利用数据有效性规则,达到不正当的目的 不得选择性地舍弃不利数据,人为干预监测和评价结果。   6.2 采用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时,监测仪器应全年365天(闰年366天)连续运行。在监测仪器校准、停电和设备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不能获得连续监测数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及时恢复。   6.3 异常值的判断和处理应符合HJ 630的规定。对于监测过程中缺失和删除的数据均应说明原因,并保留详细的原始数据记录,以备数据审核。   6.4 任何情况下,有效的污染物数据均应符合表4中的最低要求,否则应视为无效数据。   表4 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   7 实施与监督   7.1  本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7.2  各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划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7.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未达到本标准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按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达到本标准。该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可以根据国务院的授权或者规定,采取更严格的措施,按期实现达标规划。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浓度限值   A.1 污染物   限值   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针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对本标准中未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制定并实施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以下为部分环境空气中污染物参考限值。   表A.1 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浓度限值   A.2 分析方法   各项污染物的分析方法,见表A.2。   表A.2 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      主题词:环保 标准 空气 质量 日报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科技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中科院办公厅   工程院办公厅   气象局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解放军环境保护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机关各部门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同济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南开大学   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 中检院针对三种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检测方法征求意见
    p   3月1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官网发布公告,公开征求《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化妆品 /strong /span /a 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等意见。各检测方法详细描述了检测方法、修订说明、编制说明、与现行方法相比的优越性以及分析方法的验证。 /p p   1、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 /p p   本方法适用于液态水基类、液态油基类、凝胶类、膏霜乳液类、粉类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测定,采用的方法为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p p   2、化妆品中甲醛的检测方法 /p p   本方法适用于液态水基类、膏霜乳液类、凝胶类和液态气雾剂类化妆品中游离甲醛含量的测定,采用的方法为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紫外检测器法。 /p p   3、化妆品中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IPBC)的检测方法 /p p   方法适用于膏霜、乳、液、粉类化妆品中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含量的测定,采用的方法为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HPLC-MS/MS)法。 /p p   同时征求意见的还有化妆品防晒指数测定方法和化妆品分类标准。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70041f75-5d8e-4272-b853-2f627a6ca0e0.pdf" 化妆品中丙烯酰胺的检测方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0f40ccfe-e8bb-4fac-8831-4573a9a73a8d.pdf" 化妆品中甲醛的检测方法.pdf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3/ueattachment/01e1f12a-0add-404d-a584-71937cde6c96.pdf" 化妆品中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IPBC)的检测方法.pdf /a /p p br/ /p
  • 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由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组织编制的团体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征求意见回复表》反馈至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联系人:戚老师邮 箱:shsseshjjc@126.com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2023年11月22日上海市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的测定 便携式可调谐激光法(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函.pdf
  • 关于征求《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186号 关于征求《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等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修订《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等9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6月1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名单     2.《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多环芳烃类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多环芳烃类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8.《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      9.《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0.《水质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1.《水质 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2.《水质 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13.《水质 梯恩梯、黑索今、地恩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4.《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5.《水质 梯恩梯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6.《水质 银的测定 3,5-Br-PADAP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7.《水质 银的测定 3,5-Br-PADAP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8.《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19.《水质 银的测定 镉试剂2B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征求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名单   水利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卫生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气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中心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同济大学(环境学院)    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    中国气象科学院农气所    北京中兵北方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防治污染技术协会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华东理工大学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 有效光合成苯甲醛耦合光催化析氢
    1. 文章信息标题:Efficient benzaldehyde photosynthesis coupling photocatalytic hydrogen evolution 中文标题: 有效光合成苯甲醛耦合光催化析氢页码:52-60 DOI:10.1016/j.jechem.2021.07.0172. 期刊信息期刊名:Journal of Energy Chemistry ISSN:2095-4956 2021年影响因子9.676 (2022年影响因子:13.599) 分区信息:中科院一区TOP 涉及研究方向:综合性期刊 3. 作者信息:第一作者是 华东师范大学罗娟娟 。通讯作者为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施剑林院士、华东师范大学陈立松副教授。4. 光源型号:CEL-HXF300E7光功率计型号:CEL-NP2000文章简介:为应对严峻的能源和环境危机,各国不断加大开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力度。氢气(H2)作为一种能量密度高、最有发展前景的可再生绿色能源引起了广泛关注。然而,迄今为止,传统的蒸汽甲烷重整制氢仍是制氢的主要方式,这导致了巨大的能源消耗和严重的温室气体排放。自1972年Fujishima和Honda首次报道在TiO2电极上光电化学分解水以来,光催化水裂解制氢一直被认为是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的潜在方法之一。然而,析氧反应(OER)动力学迟缓是水裂解的另一种半反应,已成为光催化水裂解商业化应用的最大障碍之一。同时,O2价值较低,在光催化水裂解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混入H2,存在潜在的爆炸风险和分离困难问题。为了克服这些,牺牲试剂如乳酸、抗坏血酸、三乙醇胺、甲醇、甘油、乙醇和Na2SO3/Na2S被用来抑制OER,通过消耗光产生的空穴并加速H2的产生,在此过程中这些牺牲剂被氧化。遗憾的是,这样的策略会大大增加制氢的总成本,并不能充分利用光生空穴的氧化能力。综上所述,寻找促进析氢反应(HER)的新策略具有重要意义。光合成是一种传统的利用可再生太阳能作为能源的方法,具有光能直接转化为化学能、反应路径短、不受苛刻的反应条件和有机试剂的影响等优点。为在温和的反应条件下合成药物、精细化学品和高附加值产品提供了一条绿色、清洁的途径。选择性氧化是继聚合反应后的第二大工业工艺,占化学工业总产量的30%,近年来在光合成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众多的选择性氧化反应中,芳香醇转化为相应的醛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官能团转化过程之一。此外,醛是一种高价值的中间体,用于有机合成广泛的化学物质,如糖果香精、染料、香水和药物。传统的醛类合成需要化学计量氧化剂,如铬酸盐、高锰酸盐等,具有剧毒、强腐蚀性,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并极大地阻止了它们的大规模应用。然而,大多数基于光催化材料的醛的光催化合成,尽管比传统的合成方法更加环保,但都是在有机溶剂中操作或在以氧气作为一种温和氧化剂存在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仍然存在光生电子还原能力浪费,环境不友好和效率低下的问题。因此,采用无氧化剂(或无O2)光合成的方法在水介质中氧化芳香醇选择性合成芳香醛将是最理想的环保工艺,具有重要意义。在该策略中,芳香醇氧化制取有价值化学品的过程不是简单的牺牲剂消耗,而是以高效氧化制取有价值化学品为主,并与制氢结合,尽管有众多优点但这仍然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一种高性能的光催化氧化芳香醇并促进产氢的光催化剂是上述策略的前提。本文采用两步水热法合成了一种高效的非贵金属双功能光催化剂,NiS纳米颗粒修饰CdS纳米棒复合材料(NiS/CdS)。该催化剂对在水溶液和无氧气氛围下光合成苯甲醛同时促进产氢具有高效的活性,这归因于NiS和CdS间的协同作用。最优的光催化30% NiS/CdS在可见光照射下有显著的光催化产氢速率和苯甲醛合成速率分别为207.8μmol h-1, 163.8μmol h-1,比单独硫化镉性能高139和950倍。该研究极大地利用光产生的空穴和电子用于生产高附加值精细化学物质和氢气,因此在绿色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及光催化合成领域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 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国家标准委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完成了《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见下表),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12年9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传真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 系 人:陈海红   电 话:010-58811717   传 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chenhh@cnis.gov.cn 40项节能国家标准草案 (请点击标准名称下载标准草案) 序号 标准名称 1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3 电动洗衣机能耗、水耗限定值及等级 4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5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6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7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8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9 吸油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10 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1 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2 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3 (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4 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5 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6 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7 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8 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9 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 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1 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2 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3 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4 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5 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6 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7 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8 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9 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能源消耗限额 30 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1 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32 选煤电力消耗限额 33 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第1部分:煤制甲醇 34 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 35 照明设施经济运行 36 泵类及液体输送系统节能监测 37 煤炭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8 制浆造纸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39 纺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40 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 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
    日前,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根据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和有毒物质管理法案(TSCA)标题VI提出新要求。   此举是为了执行在美国销售、供应、定购或生产(包括进口)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刨花板法定甲醛排放标准。根据法律指令,提案包括的规定涉及层压产品、未添加甲醛树脂或超低排放甲醛树脂产品、测试要求、产品标签、保管链文件和其他记录保存要求等。TSCA标题VI包含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与现行加利福尼亚州适用排放标准相同。本法律提案执行3个排放标准,确保符合TSCA标题VI甲醛排放标准,同时尽可能与加州法律要求保持一致。   据了解,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家具零售商和制造商将被要求、保证其产品中所用到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制定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量标准)并通过第三方认证。而相关产品销售方也必须执有证明其产品来源并可追溯到其原料木板生产商的文件。产品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环节,包括木板的供应商、制造商及零售商,都应保证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符合CARB标准,否则将被处以罚金或被起诉。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应深入了解美国拟定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标准详细内容,严格控制产品的甲醛排放量 积极推进生产工序的升级和优化,尽量减少产品甲醛排放,确保符合美国排放标准。
  • 美国《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已实施
    美国的《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于2011年1月3日生效,为在美国供应、销售或制造的硬木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及碎料板订立全国甲醛释放标准,并适用于半制成木板及制成品内的复合木。有关标准如下:   带单板核心的硬木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5。   带复合核心的硬木胶合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8,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5。   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21,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1年6月30日 2011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11。   薄身中密度纤维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21,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2年6月30日 2012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13。   碎料板,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18,2011年1月3日开始生效,直至2011年6月30日 2011年7月1日起,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0.09。   释放标准不适用于多种产品,包括硬板、标准PS 1-07注明的结构胶合板、标准PS 2–04注明的结构单板、标准ASTM D5456–06注明的结构复合木材、刨花板、标准ANSI A190.1–2002注明的胶合层积材等。   上述产品须按照测试方法ASTMI E-1333-96 (2002),或在某些情况下按照ASTM D-6007-02进行季度测试,以确定是否符合上述释放标准。品质控制测试须根据ASTM D-6007-02、ASTM D-5582或其他法定测试方法进行。   美国环保署须于2013年1月1日前颁布规例,以确保产品符合上述建议中的释放标准,并须与美国海关边境保护局及其他合适的联邦政府部门协调合作,在同年7月1日前修订现行进口规例,以确保进口产品符合释放标准。
  • 涉及固定污染源废气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2日截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CO、HCl 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一氧化碳(CO)、氯化氢(HCl)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点击原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钟 琪、薛 瑞、张杨、王强、李跃武、赵瑞峰、高 松、李铭煊、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张 杨、薛 瑞、钟琪、王强、李跃武、李铭煊、赵瑞峰、高松、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四、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接触式温度传感器测定水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水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5 ℃~45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文攀、许秀艳、蔡 熹、武中波、白雪、李凤梅、阮家鑫、吴萌萌、刘京、孙宗光点击原文:《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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