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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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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气排放标准相关的资讯

  • 两项废气检测相关标准首次发布 涉及离子色谱法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两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测定。  标准中所使用仪器设备主要包含采样设备、前处理设备、分析设备及实验室常用仪器设备,为保证测量的准确度,溶液配置要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 A 级玻璃量器,主要包含:  (1)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50 L/min,采样头可安装配套滤筒,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48 的规定。  (2)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的聚乙烯网垫,其它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3)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磷酸根离子的检测。  (4)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5)超声波清洗器:频率 40 KHz~60 KHz。  (6)抽气过滤装置:配备有适合尺寸的孔径为 0.45 μm 微孔滤膜使用。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离子色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测定。  该标准中涉及的仪器设备包括,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5 L/min~50 L/min,采样管应由耐腐蚀、耐热材质制造;颗粒物采样器:量程80 L/min~130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5.4.10)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HJ/T 374 的规定;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二氧化碳去除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硝酸根的检测;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超声波清洗仪:频率为40KHz~60KHz;以及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北京: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废气将专项整治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是近年政协委员们提案关注的重点领域。昨天,市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市环保局等部门对11件有关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的委员提案,进行集中办理答复。市环保局透露,下一步将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将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严查遗撒倾倒建筑垃圾   张志铭委员提案表示,本市多处道路扬尘,与运输渣土车辆遗撒和倾倒建筑垃圾有关,建议对相关行为加强管理。   相关部门回复表示,市交通委、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已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采取全天候人盯车巡检方式,并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全力查出道路遗撒、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   刘一兵委员提案表示,本市应建立统一的管理平台,使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向郊区县等扩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气污染举报管理平台已经建立,群众可以拨打市政府热线12345、市环保局热线12369等进行投诉举报。   关于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扩展,下一步,市环保局将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的管理要求,明确网格化责任区划分和职责分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到农村、社区。   实验室排污将专项整治   梁嵘委员提案指出,各学校科研机构的实验室废气等排放问题也不容忽视。   市环保局介绍,本市众多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大学、研究所等附属实验室,其污染排放已经逐步纳入各部门日常监管范围。各部门同时将环境管理作为实验室评选、验收、认证的考核内容。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环境管理,市环保局将会同市教委、市科委、市质监局开展实验室环境管理专项调查,并根据排放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 蓝闽波委员: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不可小视
    “现在大家对各行业的环保问题都非常重视,但是关注科研领域废弃物处理问题的人却比较少。”华东理工大学实验室与装备处处长蓝闽波委员说。   他今年之所以带来有关科研项目中废弃物处理的提案,是因为多年前的一件事让他印象深刻——   德国慕尼黑大学一个实验室的下水道里,被抽样检测出含有有机溶剂,后来这个实验室被查封了一两个月。“这件事给我很大触动,当时我就考虑,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样严格的规定。”   事实上,针对高校实验室的排污问题,教育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曾于2005年7月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的通知》,但对于科研实验室的污染排放并没有专门的规定,且各类实验室相对独立、分散,“由于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管体系,一些环保意识不强的科研人员会直接倾倒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直接排放的现象难以杜绝”。   “有一次,我看到一个研究生拿着试管在那儿晃,看样子是要往下水管里倒。”蓝闽波说,“我们不知道里面都有哪些成分,怎么能随便倒?实验室排放的废弃物虽然没有企业排放的量大,但是积少成多,很可能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伤害。”   此外,日益增加的实验室废气、废液、固体废物排放量使得科研单位无力负担处理费用。“没有人做过确切统计,但是从每个学校的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费用的增加可以看出其增长速度。”蓝闽波说。   目前,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有机溶剂、固体废弃物、空瓶和废弃耗材一般都由科研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来集中处理。但是,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资质的企业相对较少,导致废弃物处理费用较高。以氯化汞为例,250克氯化汞的售价只有50元左右,但处理费用高达1000元。   为此,蓝闽波建议,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划拨部分经费作为环保及废弃物处理费用,用于处理科研项目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以及环保相关的专门固定费用,使环保经费投入与科研发展水平同步,缓解科研单位在环保方面资金不足的压力。“提取的环保及废弃物处理费用由科研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并由审计监查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不得挪作他用。”   此外,科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制度和系统有效的危险废弃物监管体系,建立由专人负责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品储存或回收点,使用专用容器,严格分类,并尽可能回收利用实验所产生的各类废弃物。
  • 【干货满满】废气排放口怎样设置才符合要求?附有关废气处理20个问题
    规范的排放口是科学监测和评价排污情况的前提,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明确规定了排污单位要按国家规定设置排放口,不按规定设置是违法行为。那么国家有哪些规定呢?排放口怎样设置才符合要求呢?Q国家规定在哪些文件里?A原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1996〕470号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相应行业排放标准这些文件都做了哪些规定?A排放口设置“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排气筒(烟囱)应设置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和安全通道。采样孔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采样孔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烟道直径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烟道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采样断面的气流速度≥5m/s。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监测采样孔,采样孔法兰内径应不少于100mm,采样孔管长应在100mm-200mm之间为佳,不使用时应用法兰盲板密封。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采样平台面积应>6㎡,周围设置1.2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采样平台面距采样孔约为0.5-1.5m。采样平台应设置永久性的电源(不少于2个10A三孔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平台上方应建有防雨棚(防雨棚要求设置面积覆盖整个采样平台,安装照明)。采样平台易于人员到达,应建设监测安全通道。当平台设置离地面高度≥2m时,应建设通往平台的斜梯/Z字梯/旋梯,梯段宽度应不小于0.9m,爬梯的角度应不大于50º。Q企业如何正确设置排污口?A每家排水单位、企业在排水开口雨水、污水排水口设置辨识度高的标示牌。废水废气
  •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发布《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12月29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何晓芳、施玉衡电 话:0571-28131682邮 箱:zjema2017@163.com 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3.《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4.《机动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5.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2023年11月29日附件1:《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化工园区 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编制说明.pdf附件3:《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汽车排放外观测试方法和技术要求》编制说明.pdf附件5: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有关要求,指导钢铁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并规范化运维,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2022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 2022 年度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办法规函 (2022) 205 号),下达了编制《钢铁工业(烧结)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任务,由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承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协作单位,依托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泽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华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了标准编制技术支撑团队。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烧结工序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工程的污染物与污染负荷、总体要求、工艺设计、主要工艺设备和材料、检测与过程控制、主要辅助工程、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提到, 2025年底前,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国力争 80%以上产能完成改造。烧结工序作为钢铁企业产排污强度最大的节点,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可占到全厂总量的 45%、65%与 60%,是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的关键环节。本标准按政策相符、综合防治、全面覆盖、客观公正和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制订。本标准将规范钢铁工业烧结废气治理技术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技术路线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钢铁工业烧结废气超低排放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VOCs无组织排放已达标的,是否还要安装废气治理设施?请看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主题:普通项目没上设备环保验收问题内容:广东环保局工作人员,你好!本公司为印刷行业,主要产品为纸箱。其中产生过程中会使用挥发性辅料水性油墨(0.6t/a)及 白乳胶(0.8t/a),且通过环评验收,环评验收至现今都没有安装废气治理设备.但是现项目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已达新出粤环发(2021)4号文要求,是否可按新规定可以不用安装废气治理设备?答复时间:2021-06-15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建议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执行。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需满足哪些条件,企业才可以不收集治理VOCs?仅供行业参考,具体执行情况以官方要求为准涉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排放的工业企业,只要符合某些特定的条件,就可以豁免收集治理VOCs,具体条件如下:一、豁免治理VOCs的相关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2020年6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中均规定:“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的相应界定标准如下:对于涂料产品,执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中水性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的规定。对于油墨产品,执行GB 38507-2020中水性油墨、胶印油墨、能量固化油墨、雕刻凹印油墨的规定。对于胶粘剂产品,执行1、 可以不安装VOCs治理设施的条件。重点地区(即根据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对大气污染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或有进一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等,需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非甲烷总烃)初始排放速率低于2kg/h(不含本数),其他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低于3kg/h(不含本数),在满足排放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可以不用安装VOCs治理设施。如排放浓度超标,仍应安装VOCs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但去除效率不作要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即重点地区,收集废气中的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kg/h,其他
  • 环境部征求三项大气/废气监测标准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使用高分辨质谱的环境标准又增加一项。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2021年1月25日前,请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曹宇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5 种气态污染物的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总称为氮氧化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的测定。与现行的定电位电解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紫外吸收法相比,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采用自采样管至主机全程加热 180℃方式,具有高温原态采样、无损快速、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尤其适合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湿度高而浓度较低的气态污染物的现场监测,对我国固定污染源废气超低排放监测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补充。在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的市场供应方面,当前有芬兰GASMET公司生产的Dx4000型、英国Protea公司生产的AtmosFIR型、杭州谱育公司研发的EXPEC 1630型和北京雪迪龙公司研发的MODEL 3080FT型等4种型号可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分析的傅里叶变换红外气体分析仪;而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测的则有瑞士ABB公司和德国西门子公司出品的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此外,目前还有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已承担了科技部重大仪器专项,正在研发基于傅里叶变换红外原理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仪器。     4.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5.《环境空气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多溴二苯醚的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 BDE7、BDE15、BDE17、BDE28、BDE47、 BDE49、BDE66、BDE71、BDE77、BDE85、BDE99、BDE100、BDE119、BDE126、BDE138、 BDE153、BDE154、BDE156、BDE183、BDE184、BDE191、BDE196、BDE197、BDE206、 BDE207 和 BDE209 的测定。详见附录 B。当采样体积为 1000 m3(标准状态),浓缩定容 体积为 20 l 时,本标准测定的二~九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0.01 pg/m3~0.4 pg/m3,测 定下限为 0.04 pg/m3~1.6 pg/m3;十溴二苯醚的方法检出限为 9 pg/m3,测定下限为 36 pg/m3。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也是市场上型号较少的高端仪器,此次标准制定采用的验证仪器型号为Waters Autospec Premier和赛默飞DFS。     6.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环境空气 羧酸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羧酸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 6 种羧酸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60 L,浓缩定容体积为 1.0ml 时,乙酸、丙酸、正丁酸、丙烯酸、异戊 酸和正戊酸的方法检出限分别为 7 µg/m3、2 µg/m3、0.3 µg/m3、0.7 µg/m3、0.2 µg/m3 和 0.3 µg/m3,测定下限分别为 28 µg/m3、8 µg/m3、1.2 µg/m3、2.8 µg/m3、0.8 µg/m3和 1.2 µg/m3。此次方法验证采用的仪器型号是Agilent Technologies 7890A/5975C、岛津 GCMS-QP2010 Plus和安捷伦 7890B/5977B。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新标准!事关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2021年第80号公告,推出两项生态环境标准,并准予发布。其中《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污染物(SO2、NO、NO2、CO、CO2)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1240-2021)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谱育科技研制的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参与了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标准方法验证工作。EXPEC 1680便携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80是基于不同气体在红外光谱范围内不同特征吸收的特性,采用傅立叶红外分光原理和多元分辨校正方法,实现气体的定性、定量测量。仪器可用于燃煤/燃气电厂、垃圾焚烧厂以及钢铁厂等固定污染源烟气监测,也可用于环境空气中无机气体、部分有机气体的现场快速应急监测。高性能具有仪器便携性的同时,拥有高分辨率,波长范围宽的特点,其结构紧凑、可靠,适用于现场监测。高可靠性充分考虑实际使用工况,拥有更宽的温度、湿度的适用范围,保证户外现场的正常使用。高集成度仪器内置采样系统,实现自动温控,实现远程控制、连锁保护。自带北斗+GPS双定位系统,自动记录数据采集点信息,可溯源。高交互性仪器拥有8.4寸可视化触摸系统,仪器状态一目了然。内部集成了WIFI模块,极大地增强了仪器的通讯功能,实现了较远距离的通讯能力。全程伴热系统样品从采样系统至仪器内部气体室,全程均匀保温,温度可测、可控。防止冷凝水的产生,避免了气体成分在监测过程中的损失。多组分分析快速扫描得到全谱吸收光谱,可同时获取无机气体,有机气体的吸收峰,进行定性定量。EXPEC 1630在线式傅立叶红外分析仪+产品介绍EXPEC 1630是傅立叶红外分析仪的在线型仪器,采用高温伴热工作模式和长光程耐腐蚀气体池,用于超低排放、温室气体监测、危废/垃圾焚烧等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CEMS系统。具有数据高保真、设备低维护的特点。应用场景(1)危废/垃圾焚烧烟气排放监测,可测HCl、HF等多个因子;(2)污染源温室气体(CO2、CH4、N
  • 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发布 涉及土壤、水质、废气等的色、质谱测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等7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空气 6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首次发布于2015年,起草单位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本标准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完善了采样技术要求和前处理、定量方式的性能指标要求,支撑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及《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有利于推动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在固定源管理中的标准化、规范化应用,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等标准实施。《固定污染源废气 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HJ 1287-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烟气黑度测定的林格曼望远镜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放的灰色或黑色烟气在排放口处黑度的测定,不适用于其他颜色烟气的测定,解决了林格曼黑度图板携带不便、摆放受限、易损褪色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烟气黑度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支撑《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标准实施。《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1288-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丙烯酸的测定,填补了水中丙烯酸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前处理方法简单、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等优点,支撑《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等标准实施。《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289-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醚、丙酮、甲基叔丁基醚、二异丙基醚、乙基叔丁基醚、2-丁酮、 甲基叔戊基醚、2-戊酮、乙基叔戊基醚、3-戊酮、甲基叔丁基酮、4-甲基-2-戊酮、2-己酮、环戊酮、3- 庚酮、2-庚酮、环己酮、6-甲基-2-庚酮、二异丁基甲酮、3-辛酮、2-辛酮等 15 种酮类和 6 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醚类化合物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拓展了酮类化合物分析对象范围,操作简便,易于推广,支撑土壤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290-2023)为首次发布,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3种指示性毒杀芬同类物P26、P50 和P62 的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填补了土壤和沉积物中毒杀芬分析方法标准空白。本标准具有准确性好、灵敏度高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的编码工作。本标准明确了监测点位控制级别、流域水系、行政区划、水体类型和顺序等要素的编码方法,规范了监测点位编码工作,在点位信息维护、数据联网与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HJ 1291-202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余6项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自2023年8月1日起,《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15)废止。附:①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759—2023代替HJ 759—2015) ②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1286—2023) ③固定污染源废气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望远镜法 (HJ 1287—2023) ④水质 丙烯酸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1288—2023) ⑤土壤和沉积物 15种酮类和6种醚类化合物的测定 顶空_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89—2023) ⑥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 (HJ 1290—2023) 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 (HJ 1291—2023)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氨法脱硫、氨法脱硝是废气企业去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采用该方法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氨逃逸,而空气中的氨是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因此废气中氨排放也是影响 PM2.5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率先出台了地方性氨逃逸排放限制要求。2019年3月,河南省发布的《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规定,2019年年底前,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氨逃逸不得高于8mg/m3。这是自超低排放概念在水泥行业推出后,地方首次将氨逃逸问题列入监测要求 同样在2019年3月,山东省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664-2019》,增加了氨逃逸和氨厂界浓度控制指标要求;2020年3月,河北印发《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地方标准,均在严格了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氨逃逸控制指标。但目前尚未出台废气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如果仅仅列出了排放限制,并未规定具体的、经过验证的检测方法,相关标准的颁布恐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对氨逃逸控制起到有效帮助。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征集2021年生态环境监测类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中征集“固定污染源和环境空气氨监测相关的技术方法”,说明行业性的非为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已受到重视。日前,河南省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氨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据了解,河南省目前已安装联网489套氨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涉及289家企业489个排放口,行业分布和设备型号分布如下。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CEMS是大气质量控制中关键的设备之一,为了解CEMS的使用情况,仪器信息网发起了CEMS有奖调研。点击链接参与调研:https://www.wjx.top/vj/wCA4U4O.aspx调研时间:即日起至5月24日 活动对象:CEMS相关用户及厂商 活动主办方:仪器信息网奖励方式:第一重奖励:活动期间,认真、如实填写完成调研问卷的相关用户,均将获得20元话费奖励,总共300份,先到先得。 第二重奖励: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初步确定为有效问卷并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继续获得10元话费奖励。 注:活动期间参与完成问卷,未被确认为有效问卷,但获得电话调研资格的用户,将在电话调研后确定为有效问卷的情况下,获得20元话费奖励。(活动结束后统一发放)
  •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指南
    【范围】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具体查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本着分类收集、原位预处理、以废治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实验室废弃物不可以随便倾倒废液或将废弃物与垃圾混存。【分类】参考国内外成熟的分类方法,将实验室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1)剧毒类废液:①含汞废液 ②含砷废液 ③含氰废液 ④含镉废液(2)有机废液类:①含卤素有机废液;②一般有机废液。(3)无机废液类:①含重金属废液;②废酸液;③废碱液;④其它含盐废液;⑤含放射性废液;⑥未知废液。(4)废弃化学品: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药品、废旧固体试剂等;(5)废旧试剂空瓶:各种试剂空瓶。【包装】(1)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各类废液按上述要求分类后,装入统一规格的耐强酸强碱加厚高密度聚乙烯桶中,废液面与桶口间距必须保留至少10厘米空间以防溢出。 (2)瓶装试剂药品或一般固废瓶装试剂药品或实验室一般固废按同一类别性质置于25L广口塑料圆桶中,带盖密封,塑料桶外张贴分类标签后将密封好的25L塑料桶置于定制的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带盖封装严实。(3)废弃试剂空瓶废弃试剂空瓶用纸箱或包装袋整齐装好,包装外张贴分类标签,然后将纸箱或包装袋置于塑料卡板箱中,塑料卡板箱带盖封装严实。 (4)未知废液或未知瓶装试剂药品未知废液或未知瓶装试剂药品应单独包装,按照高危化学品的管理规定执行管理流程。【标签】根据分类贴好统一的管理标签并做好台账。【暂存】放进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短暂存放,按时由有资质的危废物经营公司统一运输和处置。【处置】 为确保实验室废弃物运输、储存的安全以及后端处置的便利,危废处置单位需在转运前应对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和包装进行仔细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及时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予以整改,实验室废弃物应以焚烧炉焚烧为主,做好空气、灰尘、炉灰无害化环保处理。
  • 山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发布实施
    2020年4月3日,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正式颁布啦! 从2017年到2020年,历经三年多的时间,经过大量实验室和现场验证,对于固定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指标的测定在原HJ38-2017方法标准的基础上引入了便携式现场直读方法。 此方法标准的出台对于山东省非甲烷总烃的现场测定实现了有法可依,对于已出台的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共7个部分)提供了非甲烷总烃指标的现场方法支撑,同时可用于在线仪器的现场比对和应急保障等各方面现场工作。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392201标准制订的重要内容标准明确规定了对于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使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法,对于甲烷的分离使用催化氧化的方法,根据大量现场验证,适用于绝大多数的工况现场要求。标准同时明确了适用范围、仪器结构组成、监测频率、结果计算方式、质控措施以及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02构建了新的指标体系,有法可依结构组成:采用FID检测器+催化氧化单元+定量环方式进样;监测频率:按分钟计算测量数据,取连续 5 min~15 min 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作为一次测量值;结果计算:明确标准状态下废气中的质量浓度表示;质控措施:要求测试前后用标气验证示值误差等指标,且要求每半年检查仪器的催化效率,须达到90%以上。03现场工作要符合以下需求标准对仪器现场工作所需要的气源——燃烧气、标气和除烃空气均做出明确规定。其中燃烧气氢气纯度需达到99.999%,须以安全形式存储;标气必须为有证可溯源甲烷/丙烷等气体等等;同时作为现场直读仪器,标准要求仪器同屏显示总烃和甲烷的数值,具备显示实时数据和曲线、查询历史 数据功能,具有远程数据传输功能和现场打印功能等等。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的POLLUTION PF-300便携式甲烷、总烃和非甲烷总烃测试仪有幸参与到此标准的现场测试与方法验证过程,为标准的严谨、规范与合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该产品符合标准所有要求,在全国已有广泛的用户群体。
  • 实验室生物安全与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生物安全是指用生物学技术从事研究,开发,生产到实际应用等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安全问题。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是防止存在潜在危害的微生物,致病因子,向外环境释放或扩散,对人和其他生物造成危害,历史上也曾报道多起实验室感染事件的发生,从而引起了各国政府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高度重视。生物安全已经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对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不仅事关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安全,且事关社会、公众和环境安全,按照规定,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均需要经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理,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就是用高压灭菌袋来盛放生物废弃物,投到灭菌锅中灭菌,然后再转移存放,之后再由第三方单位运走做最终的处理。‍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高压灭菌袋来盛放生物废弃物。高压灭菌袋,全称"可高温高压灭菌袋",又被简称为"高温灭菌袋"、"生物废物处理袋", "生物垃圾袋"。英文名称为"Autoclavable Biohazard Bags"、"Autoclavable Medical Waste Bags"。高压灭菌袋是用于盛放和灭菌实验室生物废弃物,器具的容器,比如盛放生物实验室废弃后被污染的培养皿、培养瓶、管、吸头、移液管、阳性样品等实验室器具、耗材、并经灭菌后丢弃,从而大大降低了潜在的生物危害,创立一个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完全不同于生活中的普通垃圾袋,高压灭菌袋由不同的材质和特殊工艺制造,可适用于121℃,134℃,146℃等多种温度的湿热灭菌或干热灭菌,灭菌15-20分钟而不会发生融化。主要材质是HDPE,PP,但并不是说只要是HDPE,PP材质做成的袋子,都能耐受高温高压灭菌,还跟品牌,型号以及生产工艺,是否经过ASTM和EN13432标准认证,是否通过了抗冲击和抗撕裂测试,厚度与袋子的尺寸和材质等性能相关。袋子的尺寸越大,袋子就需要更厚,袋子的两侧或底部折边,有利于增加袋子的承重,使袋子装满后不容易被撑破。在选择时,一定要选择大品牌有质量保证的灭菌袋,避免劣质袋子在灭菌锅中发生融化或破裂,导致废弃物中的液体泄漏到灭菌锅中,造成二次污染,难以清洗。高压灭菌袋常规颜色有橙色,红色,黄色,白色,半透明等。可根据实验室灭菌温度(121℃/134℃/146℃)、对袋子颜色的要求、尺寸以及灭菌的废弃物种类,选择合适的型号。我们可以提供VWR,AS ONE, Seroat等各种进口品牌的高压灭菌袋及相关附件(封口绳,封口安全夹,支撑架,指示胶带,除臭剂)等,规格型号齐全。满足一定的起订数量,也可订做任何尺寸和颜色来满足您的不同需求。奥星实验室科技与设施
  •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发布
    p   非甲烷总烃是目前固定汚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主要指标之一。为规范非甲烷总烃的监测,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标准:《HJ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 /p p   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并与近日印发。 /p p   《技术指南》主要规范的是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 试 行 ) /strong /p p   为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span 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p p    strong 一、安装建设要求 /strong /p p   (一)系统组成 /p p   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 /span ,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p p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p p   (二)技术性能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3)中技术要求。 /p p   (三)监测站房要求 /p p   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的要求。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若采用氢气钢瓶作为工作气源的,则应在监测站房内安装氢气报警器, /span 站房外张贴显著的防火标识,同时应按照《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 3836.1)中相关规定配备防爆等安全设施。 /p p   (四)安装位置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位置的要求。 /p p   设置采样或监测平台时,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宽度应≥0.9m,有条件的可采用旋梯、Z字梯或升降梯等。 /p p   (五)安装施工要求 /p p   满足HJ 75中关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施工要求。 /p p   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含强腐蚀性气体时,样品经过的器件或管路需选用耐腐蚀性材料。室外部件的外壳或外罩还应至少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208)中IP55防护等级要求。样品传输管线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加热温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加热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p p    strong 二、运行管理 /strong /p p   (一)运维人员 /p p   NMHC-CEMS运维单位应根据NMHC-CEMS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编制仪器运行管理规程,确定系统运行操作人员和管理维护人员的工作职责。运维人员应当熟练掌握NMHC-CEMS的原理、使用和维护方法。 /p p   (二)巡检和维护 /p p   NMHC-CEMS日常运行管理应包括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应满足HJ 75中日常巡检和日常维护保养的相关要求,运维人员应对NMHC-CEMS开展定期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p p   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做定期维护记录。定期维护应做到: /p p   1.对于使用氢气钢瓶的,每周巡检钢瓶气的压力并记录,有条件的应做到一用一备 /p p   2.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氢气发生器变色硅胶的变色情况,超过2/3变色更换变色硅胶 /p p   3.对于使用氢气发生器的,应按其说明书规定,定期检查氢气压力、氢气发生器电解液等,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定期添加纯净水 /p p   4.至少每周检查一次除烃装置温度是否保持在350℃以上 /p p   5.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出峰时间与标准谱图一致性情况是否符合仪器使用手册要求 /p p   6.至少每月检查一次燃烧气连接管路的气密性,NMHC-CEMS 的过滤器、采样管路的结灰情况,若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维护 /p p   7.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零气发生器中的活性炭和一氧化氮氧化剂,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更换 /p p   8.使用催化氧化装置的NMHC-CEMS 每年用丙烷标气检验一次转化效率,保证丙烷转化效率在90%以上,否则需更换催化氧化装置 /p p   9.更换主要部件如色谱柱、定量环时,应对分析仪进行多点校准,并记录校准数据和过程,校准数据符合技术要求并且稳定后才可投入运行。 /p p   (三)定期校准 /p p   定期校准应满足HJ 75中定期校准的相关要求。按照HJ 75附录G中表格形式填写定期校准记录。 /p p   (四)质量保证 /p p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是保障NMHC-CEMS正常稳定运行、持续提供有质量保证监测数据的必要手段。当NMHC-CEMS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而失控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应缩短下一次校准、维护和校验的间隔时间。 /p p   (五)其他 /p p   考虑到涉及非甲烷总烃排放现场易燃易爆情况较多,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遵照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p p   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应满足HJ 75中常见故障分析及排除的相关要求。 /p p    strong 三、数据审核和处理 /strong /p p   (一)数据审核 /p p   参照HJ 75中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即CEMS)数据审核相关要求开展数据审核,并按照CEMS数据无效时间段相关要求进行无效时间段的数据处理。 /p p   (二)数据记录与报表 /p p   参照HJ 75附录D、HJ 1013附录A等表格形式记录监测结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定期将NMHC-CEMS监测数据,上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报表中应给出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累计排放量、参与统计的样本数等相关信息。 /p p    strong 四、其他 /strong /p p   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测量的系统可参照本技术指南执行。有关技术性能、监测站房、系统安装和校准维护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要求,将在相关标准规范中予以详细规定。 /p
  • 哪些废气(含VOCs)排放口需要安装在线监测,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源往往很多,哪些排口需要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呢?什么情形下可暂不安装?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其要求执行。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35号)要求明确污染源自动监测要求。“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自动监测数据要逐步实现全国联网。逐步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站房、排放口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取消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的有效性审核。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的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中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一)一种或几种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 (四)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具体参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固体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以下行业及排口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自动监测设备,应2017年11月30日前与环保部门联网;自动监测设备已经安装并联网、但不符合本通知安装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规范的,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造;在建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在试生产时安装 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要求,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六、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要求: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要求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 880-2017)要求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氮肥》(HJ 948.1—2018)要求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要求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HJ 1088—2020)要求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HJ 987—2018)要求
  • 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常见废弃物的危害和处理方法!
    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常见废弃物的危害和处理方法!百欧博伟生物:本文说明了一般的动植物检疫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物对人类和环境所带来的危害,并参阅有关资料,整理和总结出一些对废弃物处理的方法,并提出一些减少实验室废弃物的建议,使实验室人员能够认识并重视到废弃物的危害,在处理废弃物时可以借鉴和参考,从而减少实验室废弃物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生物安全。一、前言随着世界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作为一般的动植物检疫实验室,所检测的商品将会更多,所用到与检疫实验有关的药品、试剂、一次性用具、实验器械等将会增多,因此所产生的废弃物也将会随之增加。近年来,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物由于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而直接排入外界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崭露头角,实验室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污染源,特别是生物性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物或检疫样,可能携带一些危害性生物,极有可能造成疾病的流行或某些有害生物的疯狂生长,破坏生态环境。二、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动植物检疫实验室的废弃物可以分为:⒈化学性废弃物:有氰化物、硝酸盐、邻苯二胺、砒霜等;⒉生物性废弃物:有作废的动植物标本、动植物检疫样品、微生物培养物、染色液等;⒊一般的废物:打碎的玻璃器皿、废纸、废纱布、橡胶以及塑料制品。三、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废弃物的危害⒈化学性废弃物⑴氰化物和硝酸盐:氰化钾和硝酸盐常用作微生物培养剂的制作。①氰化物属于剧毒物质,在酸性条件下易产生氰化氢,氰化氢为剧毒气体,在实验现场的z高含量须≤0.3 mg/m3;在居民大气中z高含量须≤0.8mg/m3。CN—能与细胞色素酶牢固结合阻止Fe+3还原,是组织细胞缺氧而窒息,从而抑制多种酶的活性。②硝酸盐容易诱发糖尿病,易造成肾脏的损害,如果人们摄取了高浓度的硝酸盐,肾脏的负担加重,容易引起溶血性贫血。并且硝酸盐可以在酶和细菌的作用下,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与人体血液作用,形成高铁血红蛋白,从而使血液失去携氧功能,使人缺氧中毒,轻者头昏、心悸、呕吐、口唇青紫,重者神志不清、抽搐、呼吸急促,抢救不及时可危及生命。不仅如此,亚硝酸盐在人体内外与仲胺类作用形成具有“三致” 作用的亚硝胺类,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⑵邻苯二胺:邻苯二胺是ELISA实验常用的化学药品,可经过吸入、食入和皮肤侵入,对眼睛、粘膜、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可以致微生物突变,遇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氧化氮烟气。⑶砒霜(As2O3):为剧毒物质,砷化合物易和体内酶的巯基(-SH)结合,使酶失去活性,阻碍细胞正常代谢,使细胞变性坏死,从而损害神经系统、肝脏和肾脏。慢性砷中毒可伴随“三致”的发生。⒉生物性废弃物⑴动植物标本:动植物标本一般都用福尔马林作为防腐剂,被浸泡过的标本废弃后,上面会有甲醛气体散出。甲醛对神经系统、免疫系统、肝脏等有严重的损害,还会刺激眼结膜、呼吸道粘膜和皮肤,引起过敏性皮炎、结膜炎、咽喉炎、支气管炎等,损害视神经和视网膜,引起头痛、视力下降或失明,并且具有致癌、致畸作用。目前,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已将其列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致癌、致畸物质和重要的环境污染物。风干的标本可能因为保存不当而孳生一些病原生物(如:虫子、虫卵或霉菌等)而成为一个传染源,若不进行熏蒸或再烘干处理,则有可能损害其它标本或物品。⑵检疫样品①植物性检疫样:棉花、棉短绒、废丝、水果、花卉、木材等上面可能携带一些杂草籽、霉菌、细菌、病毒以及一些害虫等,检疫实验室对于这些检疫样品一定要妥善保管和处理,若使有害生物进入到外界环境,就有可能在新的地方疯狂生长,从而形成“生物入侵” 。如19世纪美洲仙人掌传入澳大利亚,z初是用来做篱笆,圈养牛羊,但是它迅速生长,到了1925年已侵染牧场,使得其中很大部分不能放牧,土地不能耕种,并且还以惊人的速度扩散。还有就是发生在我国的,在上世纪90 年代初,我国在大量引进观赏植物巴西铁(Dracaena fragrans )时,蔗扁蛾(Opogona sacchari )随之传入,并随巴西铁迅速扩散,现已分布于北京及南方各省,并且由南向北蔓延。经调查,蔗扁蛾目前在北京各花卉生产基地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严重时,每年巴西铁因此虫的淘汰率达50%以上,现已成为北京温室花卉生产中的主要害虫之一。外来生物入侵的危害:diyi,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生物污染。比如,原产于南美洲的水葫芦现已遍布华北、华东、华中、华南的河流、湖泊、水塘,疯长成灾,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导致大量水生动植物的死亡,并且阻塞河道。第二,外来物种通过压制或排挤土著物种,形成单优势种群,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第三,生物入侵导致生态灾害的频繁爆发,对农、林、渔业等造成严重损害,给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近年来,松材线虫、湿地松粉蚧、美国白蛾等森林入侵害虫严重发生与危害的面积,每年达150万公顷;稻水象甲、非洲大蜗牛、美洲斑潜蝇等农业入侵害虫每年超过140万公顷,据保守估计,全国主要外来物种造成的农林业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达574亿元。第四,直接威胁到畜禽和人类的健康。如豚草、三裂叶豚草的花粉就是引起人类花粉过敏的主要病原物;紫茎泽兰含有的毒素能使马匹和羊患上气喘病,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曾因紫茎泽兰入侵而在一年内减少了6万多头羊,畜牧业损失达2100多万元。由于紫茎泽兰对土壤肥力的吸收力强,能极大地耗尽土壤养分,对土壤可耕性的破坏也极为严重。②动物性检疫样:血液、呕吐物、分泌物、皮张、蚕茧、精液、胚胎、肉、奶、蛋等也可能携带一些我国没有而其它国家有的动物疾病,或者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一、二类传染病病原(有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寄生虫等),这些疫病,一旦爆发或流行,将会对我国的畜牧业养殖造成巨大的危害。比如:血液中可能含有致病菌、病毒或者一些血液源性寄生虫(疟原虫、血吸虫、焦虫、边虫、锥虫等);皮张中极有可能含有炭疽;动物的呕吐物、分泌物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精液和蛋中可能含有一些垂直传播的疾病(如:精液可以携带猪瘟、PRRS、非洲出血热、口蹄疫等病原微生物;蛋中会携带沙门氏菌、禽白血病、EDS-76等病原微生物… … 这些传染病随时有可能传入我国,作为检验检疫机构,检疫是重中之重,并且检验检疫时,工作人员一定要早好自身的防护。⑶微生物培养物、染色液:微生物的培养、鉴定以及染色观察是实验室常用的用于微生物的观察、研究和判定,废弃后的培养基、染色液上会携带微生物,还有与微生物有过接触的废弃物,如一次性用品:手套、帽子、口罩、工作服、移液器的枪头以及玻璃仪器,均要做好管理和消毒灭菌处理,否则,会造成疾病的流行。例如:2003年非典流行过后,许多生物实验室加强对SARS病毒的研究,之后所报道的非典感染者,多是科研工作者在实验室研究时,由于没有做好自身的保护以及这些危险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而被感染的。⒊一般性废物:在实验室,许多打碎的玻璃器皿、废纸、废纱布、橡胶或者塑料制品被直接装进垃圾袋,扔进垃圾堆,z后再掩埋或焚烧。焚烧后,有的燃烧不彻底,又会产生新的固体废物和有害气体,造成二次污染;直接掩埋后,许多在环境中不易或不能降解,因此对土壤和作物的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①由于这些物质的阻隔,土壤水分运动受阻,孔隙度、通透性降低,不利于土壤空气的循环及交换,致使土壤中CO2含量过高,不利于作物正常生长发育。有些含有有害成分(如聚氯乙烯类塑料),接触种子或幼芽后,会抑制种子萌发,或会使芽、幼苗灼伤。②使土壤物理性能不良而导致作物扎根困难,吸肥、吸水性能降低而减产。③如果不回收利用或回收不彻底,将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四、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动植物检疫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物因具有潜在的感染性、传播性以及危害性,若处理不当,将会严重的污染环境,危及人类、动物和自然的安全,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处理,才能废弃,除了焚烧和深埋以外,还应该提倡回收和综合利用的方式,减少资源浪费。⒈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一般原则为防止污物扩散、污染,应该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取废物回收以及固化、焚烧或深埋等方法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尽可能减少废物量,减少污染。⒉动植物检疫实验室废弃物的具体处理措施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病源特性、物理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行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整理,z后作焚烧处理。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⑴生物性废弃物的处理①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或及时用消毒剂浸泡,彻底消毒后,统一上交,集中存放,重新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②植物检疫样,如没有发现病虫害,则可以利用;若发现有病虫害,可以装于密闭容器内,在60-120℃下烘干1-2 h后,做焚烧或深埋处理。③动物检疫样,肉、蛋、奶、精液、胚胎、蚕茧等在没用异常的情况下可以加以利用,若有病变或异常,则应集中销毁,或焚烧或深埋。对于利用效 率不大或不能利用的检样(小块皮张等),高压灭菌后,应集中储存,妥善保管,z后统一作深埋或焚烧处理。如果量大,可以化制处理,生产一些有用的工业副产品,减少资源浪费,变废为宝、化害为利。④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或不能回收的染色液应高压灭菌30min,趁热倒掉废弃处理。尿、唾液、血液、分泌物等生物样品,加漂白粉搅拌后作用2-4h,倒入化粪池或厕所或者进行焚烧处理。⑤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具如玻片、吸管、玻璃瓶等可以用1-3g/L有效氯溶液浸泡2-6h.然后清洗灭菌后重新使用。⑥盛标本的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min.或者用1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h,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⑵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①氰化物用NaOH调节PH10,加入KMnO4或者漂白粉,经充分搅拌,静置,使氰化物完全被氧化分解。②硝酸盐或者亚硝酸盐类可以,加入尿素,调为酸性条件,充分搅拌,使反应生成氮气。③邻苯二胺可以在酸性条件下加入高锰酸钾,使其氧化分解;也可以利用H-103树脂吸附处理,再用稀盐酸作为脱附剂回收或利用磷酸三丁脂萃取等。奇兵等人应用液膜处理高浓度的邻苯二胺废水,效果较好,主要过程包括制备乳液、液膜萃取、澄清分离等过程,用氯仿作为传质介质,将邻苯二胺以盐的形式回收,乳液可以重复利用或破乳后在制乳。④含砷废液:在含砷废液中加入FeCl3,使Fe/As达到50,然后用消石灰将废液的PH值控制在8-10。利用新生氢氧化物和砷的化合物共沉淀的吸附作用,除去废液中的砷。静置,分离沉淀,上清液达标后可排放。⑶化学性废弃物的处理一般性废弃物如打碎的玻璃器皿、废纸、废纱布、橡胶或者塑料制品,应经消毒和灭菌后,分类装进垃圾袋,统一深埋或焚烧或做回收处理。五、减少生物性废弃物的措施⒈不要购买暂时不用的药品和试剂,不要购买过多的药品和试剂。⒉促进实验室人员的知识更新,加强技术培训,避免在实验工程中污染。⒊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责任心教育和废弃物的管理,做好回收利用工作。⒋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和处理的制度和措施,使其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⒌研究无毒害、无污染的替代品,减少剧毒物的利用。⒍采用微型实验,开发绿色实验室。六、小结实验室是实践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试验基地,检疫实验室除此作用外,在进出口贸易中还具有检测货物中的病虫害,发出预警通知,防止外来疫情或有害生物的侵入的作用。所以,检疫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更应该先处理,后废弃,切实做好国门卫士的角色。为避免检疫实验室的污染危害,实验室要更加完善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制度(保证生物性废弃物能够专库贮存,专人看管,分类存放,贮存废物的容器或垃圾袋必须贴上标签,标明废弃物种类、贮存时间等,贮存时间不能太长,贮存数量也不能太多,合理及时有效的处理生物性废弃物,z大限度地保护实验工作人员的健康,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保护我国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及山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以民为贵的优良作风。现今,我们对于废弃物的z终处理,最常用的是焚烧和深埋两种。我国还应该加强对废弃物处理这一领域的研究工作,寻求更彻底、更简便的方法,避免焚烧和深埋带来的二次污染,并且要回收可以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做到既不污染环境又不浪费资源。北京百欧博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对菌种、细胞、培养基、配套试剂等产品需求者的极优质服务,对购买项目的前期资料提供,中期合同保证,后期货物跟踪到z终售后的确保项目准确到位,都有相关人士进行维护,确保您在中国微生物菌种查询网中获得z优质服务!也正因为此,北京百欧博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内外多家研制单位、生物制药、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科研院所院校、化工企业有着良好、长期和稳定的合作关系!
  • 我国首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研制成功
    日前,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58)自主研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样机测试成功,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性能稳定、可靠,填补了我国在固定污染源废气重金属排放中汞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空白。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 汞排放监测是国家“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的研制获得2012年科技部重大科学仪器专项经费支持。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制汞在线分析仪、元素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离子态汞标准气发生器等核心单元。其中,汞在线分析仪检测单元采用双气室长光程差分技术,有效提高了检测灵敏度和抗干扰技术,检测灵敏度可达到0.05ug/m3,可有效消除SO2、NOX等其他烟气组分对汞检测的干扰;汞标准气发生器可模拟发生出标定仪表所需要的单质态汞、离子态汞标准气。固定污染源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现场测试 目前,汞在线监测系统设备已成功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良好。该系统设备可根据需求实现批量产业化生产,广泛应用于燃煤火电厂、垃圾焚烧厂、冶金厂等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在线监测。 此次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型号SCS-900Hg)的研制,打破了国外产品和市场的垄断地位,提升我国分析仪器民族工业的竞争能力。
  • 生态环境部征求四项环境空气和废气等相关检测标准意见 涉及气相色谱法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四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p p   通知中指出,征求意见单位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部,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 /p p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 李江 /p p   电话:(010)66556826 /p p   传真:(010)66556824 /p p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p p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p p   邮编:100035 /p p   附件: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01d0710c-8363-4672-8d65-213813c6d8fe.pdf" target=" _self" title=" 1.pdf" textvalue="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dda2a9a7-de2e-46ed-b6a1-b8a163c44e4e.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1dc58b0d-1394-448d-bef3-b3dc174676aa.pdf"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有组织源排放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排放中臭气的三点比较式臭袋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是对《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93)的修订。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原标准首次发布于1993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沈阳环境科学研究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实验材质: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空气净化用活性炭、采样袋、采样管、嗅辨袋、橡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胶管和橡胶塞、配气系统连接管等实验用品材质进行了规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标准臭液配制:规定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嗅辨员培训管理:提出对嗅辨员的嗅觉培训管理方法,明确实际样品测定时嗅辨员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的挑选原则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现场监测技术:将样品分为有组织源样品和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明确不同样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品的采样方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分析实验:对于有组织源样品分析,将嗅辨小组调整为不少于4人,规定了实验进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程、终止条件等 对于环境及周界无组织源样品,引入自信度嗅辨判断方法,明确嗅辨小组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平均正解率的计算方法 增加了判定师的概念和职责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结果计算与处理:改进了有组织源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增加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章节。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9a8fbefb-84d9-4958-8423-fda23a4605bf.pdf"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4.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160acc72-2984-41d9-a0ff-640e9396d527.pdf"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5.《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5.《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模式基本要求、 模式运算和产品、预报效果评估等内容。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业务。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71a5de70-79cf-460b-9c88-7ec30d5c67a5.pdf" target=" _self" title=" 6.pdf" textvalue=" 6.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6.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25fc1c1-7850-4e26-ba85-9a07b492afe7.pdf" target=" _self" title=" 7.pdf" textvalue=" 7.《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7.《环境空气和废气 吡啶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吡啶的气相色谱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69e1828b-cb94-42ca-9f78-cf5fe9866adf.pdf" target=" _self" title=" 8.pdf" textvalue="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8.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strong /a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6/attachment/406d184f-3ed5-4238-9c06-5daaaad6c468.pdf" target=" _self" title=" 9.pdf" textvalue="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9.《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系物的测定 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strong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异丙苯和苯乙烯的气袋采样/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span /p
  • 河北省两项地标征求意见 涉及固定污染源烟气、废气排放监测
    p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意见的函,通知中指出: /p p   为全面准确规范排污单位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组成,为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运行行为,为规范手工监测仪器设备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与验证和比对行为,为规范手工监测参比监测行为。 /p p   为规范手工与自动的监测过程与监测数据全环节、全要素、全过程的核查与比对行为,形成有依据、能实施、能核查、真监测、真比对、能追溯、能证实、能追责的技术支撑与保证,防止弄虚作假,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规范,保证固定污染源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p p   为满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排污单位、监测运行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的有效监督管理要求,满足排污计量与监测的管理要求,满足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满足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要求。 /p p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起草编制完成了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两项河北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工作。 /p p   日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要求,特别邀请贵单位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批评指正,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请对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3月31日前反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电子版请发邮箱:zhangchunleibz@126.com。请登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www.hbepb.hebei.gov.cn)“政务公开”栏目“科技标准”板块,点击“(附件1-6)”文字处下载准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材料。 /p p   联 系 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处 李红彦 /p p   电 话:0311-87802852(兼传真) /p p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p p   邮 编: 050051 /p p   联 系 人: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张春雷 /p p   电 话:0311-89253362 13832132356 /p p   附件为标准等详细内容: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8fc6d2fa-cc02-4a24-aed6-0de634439216.pdf" title=" 附件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d5af10c2-6bb9-46c1-9575-38effd97bdc7.pdf" title=" 附件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运行系统核查与比对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75eab181-4950-4629-bbbb-0420930d2b39.pdf" title=" 附件3: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3: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543ea1eb-7689-43e5-a7fb-1a5f249dd8ca.pdf" title=" 附件4: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4: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监测点位监测设施环评设计施工验收排污许可使用及核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2019.2.18.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0ea69ee5-e3d7-4114-94ee-6464cfed2202.doc" title=" 附件5:意见反馈表.doc"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5:意见反馈表.doc /span /a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3/attachment/503d37df-a015-4718-a7b9-d584277a9f09.docx" title=" 附件6: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16px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6:征求意见单位名单.docx /a /span /p
  • 生物制药企业排放标准提高 新增3项监测指标
    与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原料药企业相比,《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生物制药企业造成的压力还不算大。但是,压力不大不等于没有问题。生物产业是国务院确定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物制药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新兴的生物制药企业如何在发展过程中兼顾好环境问题,实现“完美起跑”,是企业和相关部门都需要加以重视的问题。   ■我国生物制药产业发展状况如何?   2009年,华北制药宣布,将从原料药为主业的公司结构向生物制药领域全面转型。在此之前,已经有众多国内外企业将目光投向生物医药产业,医药业内专家也认为发展生物医药是医药产业科技创新、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总而言之,生物制药产业是一个“钱景广阔”的产业。   韩国《朝鲜日报》在2010年10月5日发表文章称,中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速度让人生畏,在过去的3年里,年均增长27%。   在政策扶持下,近年来我国的生物制药产业可以说是如沐春风。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正式发布,其中要求,“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   金融危机让多个行业陷入困境,但中国制药行业仍呈增长趋势,尤其是生物制药产业以其高科技含量、高利润、低成本等优势,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因如此,这个行业吸引了众多企业的关注。生物制药工业也已经成为上海等城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上海、深圳、长春、浙江台州、北京大兴、石家庄、成都等地都已经建成或者酝酿建设生物产业基地。   《标准》的实施让很多传统制药企业面临大考,生物制药企业的状况如何呢?一些企业给出了相对乐观的答案。“环保压力肯定是有的,但是生物制药类企业受到的影响不大。”天坛生物制药宣传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生物制药企业本身的设备、技术等准入门槛就高,产生的污染也小。“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100毫克/升以内,甚至有时能达到20毫克/升左右,这比要求生物制药企业从2010年开始执行的新标准都要低。”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与公认的污染大户——原料药企业相比,生物制药企业的达标排放压力要小得多。但是,压力小不等于没有问题。如果不能在起跑阶段解决问题,日积月累很可能形成更大的问题。   ■生物制药企业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专家介绍,制药行业共有的特点就是原材料投入量大、产出比小,生产过程中的大部分物质最终以废弃物形式排放,因此污染问题突出。所以,在“十一五”期间,制药行业包括生物制药企业都是重点环境监管对象。   生物制药作为新兴的产业,在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给环境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生物工程制药企业本身具有研发、生产一体化的特点,一些生物医药配套服务体系(如安全评价体系、药品检测体系等)建设不完全,导致药品、生物菌种管理混乱,若形成新的环境污染、生物失控,可能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另一方面,生物制药带来的生物安全问题令人担忧,生物制药过程中使用的溶剂、助剂等许多有毒化学物质,如果处理不当,会以水、气、固体废物等方式排放到环境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即时或潜在累积性的影响。同时,生物工程制药过程中使用的活菌体、病毒以及转基因等带来的环境安全性问题至今尚不为人所详知。相关部门在制订《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过程中进行调研时发现,生物制药企业的相关管理更注重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及安全管理,缺乏环境污染的相关标准。   与其他企业不同,生物制药实验室中出来的细胞物质不是自然产生的,是人类合成的活性物质。因此,这些物质出实验室前必须灭活,这需要严格的实验室管理和检查。   专家介绍,目前生物制药企业废水处理工艺基本以二级生化为主,大部分企业的出水水质可以满足化学需氧量小于或等于100mg/L的标准。但是,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对消毒和灭菌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企业并不是对所有的废水进行消毒处理。专家建议,考虑到制药企业的工艺废水中可能残留有活性菌种等因素,应该增加消毒工艺。   生物制药的高浓度废水出现在发酵环节,但相对于传统抗生素发酵而言,生物制药的发酵规模比较小,废水产生量小得多。因此,这类废水一般不在厂内进行处置,而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但是,也有些企业将高浓度发酵液混入废水进行处理,而普通的二级生化处理效果不能完全保证其达到《标准》规定的化学需氧量小于等于100mg/L的排放要求。   气味刺鼻是很多人对制药企业的主要印象,生物制药企业也要面对这个问题。生物制药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溶剂使用,主要产生点在于瓶子洗涤、溶剂提取、多肽合成仪等的排风以及实验室的排气、制剂过程中的药尘等。其中,生物制药企业的臭气主要来自于动物房和发酵过程的异味,制药过程中有机溶剂(如挥发性甲苯类溶剂)的使用也会产生异味。异味是制药企业周边居民关注和投诉的焦点,但企业关注还不够,亟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   有关专家透露,企业在废气治理方面需要增加的投入相对较少,技术也更成熟,相对容易实现达标排放。专家同时提醒,产生的废气首先要进行收集,产生异味的点(如废水处理池等)要加罩,输送环节也不能忽略,有的企业管道输送量小于废气产生量,还有泄漏现象,这都会影响最终的处理效果。   收集后的气体是混合物,治理时要根据气体成分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比如,无机的部分要用酸碱吸收,如果是处理氯气就要用酸吸收,用碱的话就会适得其反 有机物质也分易降解和难降解两种,难降解的单独用生物除味的方式处理不了,需要先把难降解的物质处理掉。“处理系统往往有多种组合,处理设计要力求精细化,重要的就是如何实现治理精细化,选择合适的设备,达到最好的效果,还要加强管理。”专家表示。   ■新标准实施给生物制药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据介绍,《标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SS(水质中的悬浮物)等常规因子的排放标准要求有所加严,尚未达标的企业肯定需要完善相关治理设施。根据调研,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可以达到标准要求的100mg/L以下,对于少数尚不能达标的企业来说,主要需要完善工艺和加强管理,所以实际提高的费用并不会太多。另一方面,《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增加了乙腈、急性毒性、总余氯3项因子。这要求企业加强对溶媒的回收,还需加强废水处理和运行维护管理。   根据相关调研数据,有关部门估算认为,《标准》实施所增加的投资约占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利润的5%~7%,年运行费用占企业利润的6%~10%。《标准》实施后,企业有一年半的改造期,所以整个制药行业都在行动,改造内容大部分是废水处理达标改造。生物工程药物较传统制药附加值更高,投入治理资金和实现达标相对困难小些。   随着行业标准更加严格,企业在环境治理上成本投入会更大,治污成本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也会越来越大。《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加强溶剂回收,提高处理技术,充分发挥标准对技术发展的引导作用。同时,这也有利于企业持续改进、加强企业产品的“绿色”性,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华北制药集团环保研究所副所长任立人表示,“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还需要国家设立专门的研发项目并提供资金支持,要让高校与企业相结合,开展技术攻关。目前制药行业亟须提升的是氨氮减排技术、节能技术、生物处理技术和高效废水处理技术集成等。”   “《标准》提出了要求,企业也会自觉地做,开始适应不了,有困难,但是总会想办法,一点一点地推进。环保瓶颈打破了,医药产业就能拓展出更大的发展空间。”任立人说。
  • 涉及固定污染源废气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等4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4月22日截止。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CO、HCl 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口一氧化碳(CO)、氯化氢(HCl)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验收、运行和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点击原文: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和氯化氢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钟 琪、薛 瑞、张杨、王强、李跃武、赵瑞峰、高 松、李铭煊、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三、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原理与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标准编制组主要成员:张 杨、薛 瑞、钟琪、王强、李跃武、李铭煊、赵瑞峰、高松、梁国平、金丹点击原文: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氨、硫化氢)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四、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接触式温度传感器测定水温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水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5 ℃~45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本标准验证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科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苏省苏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市环境监控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李文攀、许秀艳、蔡 熹、武中波、白雪、李凤梅、阮家鑫、吴萌萌、刘京、孙宗光点击原文:《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水质 水温的测定 传感器法(征求意见稿).pdf附: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 聚光科技荣获“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
    11月21日,2019“北极星杯”十大烟气治理企业颁奖盛典在北京铂尔曼大酒店圆满闭幕,来自烟气治理行业的百余名企业代表及行业领导出席了本次典礼。本次评选类别共包括钢铁脱硫、钢铁脱硝、焦化脱硝、水泥烟气治理等十个类别,超过300家企业报名,经过激烈角逐,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荣获2019北极星杯“十大废气监测企业”。聚光科技烟气技术部主管张龙在颁奖典礼现场领奖(左数第三位)  聚光科技以监测仪器起家,逐步转型为集“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环境治理”的技术研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一站式”服务管家,致力于打造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商,进行横向及纵向拓展,构建智慧环境、智慧工业、智慧实验室等业务模块,完善环保全产业链,为城市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监测仪器工程技术中心,聚光科技在公司规模、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处于国内行业前列,肩负着环保产业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的重任。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在线监测(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 CEMS)是聚光科技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公司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 “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紫外/可见光纤光谱气体分析系统产业化”,以及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基于色谱技术的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在线监测设备研制和产业化"等多个重大科研专项,产品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代表中国牵头起草过“Tunable Laser gas analyzers”IEC国际标准,负责制定了“可调谐激光气体分析仪”和“在线紫外、可见分光光谱分析仪”两项国家标准。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不同应用场景,公司推出了多款CEMS系列产品。超低CEMS产品系列可实现SO2、NOx(NO、NO2)、CO、CO2等无机污染物以及超低颗粒物在线监测,满足超低排放的监测需求;VOC-CEMS产品系列为客户提供废气排口有机污染物VOCs排放监测、无组织VOCs监测及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等监测服务;烟气重金属CEMS产品系列基于X射线荧光技术及原子荧光技术,可同时监测排口烟气中多达二十多种金属物质,满足不同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十大废气监测企业奖”这一荣誉既是行业对聚光科技一直以来废气监测技术和品牌建设成效的认可,也将始终鞭策聚光科技未来不断的努力创新、突破陈规,为我国的监测仪器领域贡献更多的力量!
  • 新增紫外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测定标准征求意见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两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 /p p   对于两项标准中提到的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的危害,我们不得不知。 /p p   随着工业及交通运输等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煤和石油的大量使用,将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排放到大气中,当其浓度超过环境所能允许的极限并持续一定时间后,就会改变大气特别是空气的正常组成,破坏自然的物理、化学和生态平衡体系,从而危害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健康。 /p p   在自然界中含硫物质及硫元素在燃烧过程中都能产生二氧化硫(SO sub 2 /sub )形成大气污染。但与自然源相比,造成大气污染的硫氧化物,主要来自有色金属冶炼(例如:铜、锌、铅的粗炼等)和硫酸制造以及化石燃料(煤、石油等)燃烧过程等人为排放。SO sub 2 /sub 对人及植物的危害很大:如SO sub 2 /sub 进入血液能破坏酶的活动,损害肝脏;当大气中SO sub 2 /sub 的浓度为400μmol/mol时会使人呼吸困难,机体免疫受到明显抑制等。其危害程度与SO sub 2 /sub 的浓度和暴露时间有关。 /p p   作为公认的三种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中的两种,氮氧化物以及二氧化硫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其测定方法也尤为重要。 /p p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362996a1-700a-4877-8dff-8e4d8c50ec04.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b702ec86-7a68-4506-8bb7-e733479c70bd.pdf"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紫外吸收法。 /p p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strong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bfd6ebec-432b-4d6d-91ba-e76376bdbc12.pdf"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9/attachment/f78ec9f0-393a-47f2-94f0-bc6067f9e48a.pdf"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p p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吸收法。 /p p   与现行有效的定电位电解和非分散红外吸收方法相比,紫外吸收法具有预热时间快、分析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势,对我国固定污染源中二氧化硫测定的技术体系是一个良好的补充。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9/uepic/aa06461c-44b7-4514-958f-41f82d8f7d68.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过环境监测精彩资讯! /span br/ /p
  • 天瑞仪器参与国家《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制定
    7月22至26日,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一行来到天瑞仪器,就环保部《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开题验证事项进行专项考察与实验。 《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由国家环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李玉武主任负责撰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黄业茹、副主任吴忠祥、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李玉武、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顾钧、分析室主任顾海东等领导,与天瑞仪器董事长刘召贵博士、总经理应刚、副总经经理胡晓斌、应用研发中心主任姚栋梁博士、研发一部副部长吴升海博士,共同对该标准制定进行了深入探讨。天瑞仪器作为验证单位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组织现场验证。同期,双方还表达了拓宽合作、共建实验室的意愿。 刘召贵博士表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从事着最顶尖的环境科学分析测试技术和方法研究,承担过多项国家科技攻关课题、重大工程项目。天瑞非常荣幸能够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并希望能充分发挥天瑞在环境监测方法、技术和仪器研发、制造、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从而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在环境监测仪器应用技术、经验、资源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 黄业茹主任在洽谈中强调,近年来,国产仪器发展势头很好,涌现了像天瑞仪器这样生机勃勃的国产厂商。期望通过合作,促进国产仪器的发展、提高民族产品的知名度。并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采购国产仪器。 当天,黄业茹主任一行在刘召贵博士的陪同下依次参观天瑞环保仪器展厅、化学实验室、前处理实验室、液体及固体样品库、生产车间、品质监管线、研发实验室等区域。他们在参观中表示:“作为仪器厂商,能有自己的化学及前处理实验室,这让我们很意外。同时,规范、强大的生产管理、品质监管及研发队伍,也使人印象深刻。” 7月23至26日,《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开题验证试验工作展开。验证试验由吴升海博士和姚栋梁博士主持,国家环境分析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李玉武博士全程参与指导。 目前,实验数据正在分析中,结果将呈至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并将据此,对《空气和废气中颗粒物测定-XRF法标准》进一步完善。 洽谈会现场 刘召贵博士在洽谈会议上作报告 李玉武博士(右一)与吴升海博士(左一)共同参与标准验证试验 合影留念 了解天瑞仪器:www.skyray-instrument.com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41项省级地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废止意见,拟对《洗染企业等级划分规定》等241项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公示期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附件:《洗染企业等级划分规定》等241项地方标准目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6月19日相关标准如下:标准编号标准名称DB51/T 2382-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赤霉素(G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3-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脱落酸(AB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4-2017植物及种子(果实)中吲哚乙酸(IAA)含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2385-2017小麦种子休眠性鉴定方法DB51/T 2386-2017芽麦品质劣化分级标准DB51/T 2390-2017出口猪肉生产质量管理控制技术规范DB51/T 2391-2017出口猪肉原料养殖场(基地)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DB51/ 190-1993四川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T 507-2005无公害林产品生产技术规程 鲜食枣DB51/T 511-2005肉用山羊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程DB51/T 651-2007成华猪DB51/T 654-2007成都麻羊DB51/T 736-2007长吻鮠养殖技术规范 苗种DB51/T 737-2007长吻鮠 配合饲料DB51/T 785-2008峨边花牛DB51/T 786-2008雅南猪DB51/T 962-2009宣汉黄牛DB51/T 1100-2010蜂胶生产技术规范DB51/T 1107-2010德昌水牛DB51/T 1108-2010旧院黑鸡DB51/T 1133-2010泥鳅养殖技术规范 苗种DB51/T 1153-2010油橄榄丰产经营技术规程DB51/T 1741-2014川南黑山羊DB51/T 1831-2014康巴变绿异燕麦DB51/T 1910-2014原子吸收法测定森林食品及其产地环境痕量重金属的样品前处理规范DB51/T 1968-2015钢鹅DB51/T 1969-2015草科鸡DB51/T 2033-2015森林食品基地认定检测抽样技术规程DB51/T 2214-2016建昌鸭DB51/T 2216-2016金阳丝毛鸡DB51/T 2355-2017川中黑山羊DB51/T 2356-2017沐川乌骨黑鸡DB51/T 2359-2017彭县黄鸡DB51/T 1119-2010酒类净化催醇一体化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B51/T 1691-2013日化产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柱前衍生高效液相色谱法DB51/T 1815-2014白酒感官质量省评委考核规范DB51/T 2138-2016用水定额DB51/T 2152-2016实验室通风柜使用指南DB51/T 2153-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安全标志使用指南DB51/T 2154-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标准物质及标准溶液管理指南DB51/T 2156-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及运用指南DB51/T 2157-2016化学分析实验室有效数字运用指南DB51/T 2158-2016实验室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管理指南DB51/T 2159-2016实验室检测仪器设备维护保养指南DB51/T 2161-2016实验室人力资源管理指南DB51/T 2162-2016实验室设施和环境条件监测指南DB51/T 2163-2016实验室样品记录及检测记录管理指南DB51/T 2164-2016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指南DB51/T 2165-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培养基和试剂管理指南DB51/T 2166-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培养基和试剂验证指南DB51/T 2167-2016微生物检测领域设施和环境条件监测指南DB51/T 2168-2016微生物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
  • 哈药因废气排放超标等环保违规被罚123万元
    8月10日,哈尔滨市环保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被合计罚款123万元。   根据公告,黑龙江省环保厅对于哈药总厂7-ACA节能改造等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情况,要求公司立即整改,并对违规事项处以共计105万元的罚款。哈尔滨市环保局针对哈药总厂废气排放超标、制剂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设置标识及擅自焚烧垃圾的情况,给予18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23万元。
  • 实验室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研发成功
    化学实验室固体废弃物成分复杂,毒性大,处理难度高。实验室固体废弃物不能作为垃圾进行常规填埋,否则将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继研发成功化学实验室液体废气物处理装置后,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精细石油化工中间体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又研发成功化学实验室固体废气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该设备利用液体废气物燃烧产生的反应热,将固体废弃物预分解,而后进入二段催化氧化反应器,将固体废弃物转化为无害的气体产物和残渣。大幅度减量的残渣再进行高温氧化,转变为无害的无机氧化物。   兰州化物所研究开发的这一新技术,利用液体废弃物燃烧的热能来处理固体废气物,是节能减排技术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的又一重要突破。该设备分为燃烧气化段和催化氧化反应段,两段均可实现自动无人职守操作。该设备使用维护简便。该气化—催化氧化工艺新技术, 使实验室固体废气物转化成为二氧化碳、水和相应的无机物,可实现利用液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化学实验室固体废气物。该设备还可同时处理少量高粘度、腐蚀性沉淀物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生物样品。   目前该设备每小时能处理约50公斤固体废物,功耗不大于8千瓦,按每天运行7小时计,可满足一个中等研究机构的固体废弃物处理需求。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院校等推广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曾于2006年8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编制单位已根据各单位的意见对该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再次对该标准征求意见。现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0年5月10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滕云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 多技术车载移动实验室调查工业污染点源排放
    大规模工业排放的痕量气体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影响周边城市和居住区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密歇根州东南部的底特律、迪尔伯恩及周边地区等工业密集区,确定不同点源排放特征并将其鉴别开尤其具有挑战性。本文中,研究人员根据一组结合痕量气体和VOCs的浓度比例作为描述排放地点的化学特征,报告了7种排放源的组分比例,包括汽车制造、钢铁制造、化工厂、工业化学品使用(清洁、涂料等)、化学废料场、压缩机站等。本文源数据集共包括85个不同点源,它们之间不仅存在不同类型设施的差异,个别设施也存在每天差异,某些规模较大的地点被视为多个单点源的集合。本文结果表明,在密集的工业区,车载移动实验室(或称走航监测)比固定采样/检测更有优势(小编注:走航检测至少可以作为国内现有固定监测站的有效且充分补充)。01简介 密歇根-安大略臭氧源实验(简称MOOSE)是加拿大和美国多机构联合开展的一项联合行动,旨在研究密歇根州和安大略省及其周边地区的臭氧、气象和空气污染。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密歇根州东南部和安大略省西部,包括底特律(美国)及周边工业区、温莎(加拿大)、休伦港(美国)和萨尼亚(加拿大)。这项活动包括每日预报、固定地面测量、多个地面移动实验室和飞机航测等。在城市和工业环境中,车载移动实验室(或称走航监测)是一种有用的工具,可以更好地覆盖多点位和更多感兴趣的污染物种。监测网络可提供长期趋势,但受到监测点数量和位置的限制(小编注:也会受气象条件的限制)。相比之下,车载移动实验室可以提供空间尺度上更详尽的信息,比如它们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逐条街道的污染物分布图。移动实验室在点源测量方面也很出色,因为它们很容易适应不断变化的风向,并能结合上风处测量测算浓度增加比例。设备齐全、反应迅速的移动实验室还能为每个源提供不同组分比例。最后,移动实验室还还可部署在对有害空气污染物敏感或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开展测量。 移动实验室点源采样和测量包括从设施的下风向,且大致与风向垂直的方向行驶,以高密度覆盖 "羽流"(plume)某段剖面(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北京VOCs走航监测和评价技术规范分享之二’)。羽流是一种或多种化学物质相对于背景的浓度增强的气团。沿着污染点源周边既有道路,以及不同风向的测量有助于区分相关设施与其他潜在的潜在来源的相互影响。在污染源密集的地区,点源下风向测量也颇具挑战性。针对此类区域的测量策略包括在设施周围反复转圈,以分隔邻近区域,并在不同风向下对密集区进行不同时间段,不同工况重复测量(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网格化’VOC走航策略漫谈’)。烟囱烟气测试是排放指纹识别的一种常见替代方法,即将探头置于场地的排气烟囱或设施的子组件(如罐顶排放口)的废气口处。烟囱测试不存在来源归属不明确的问题。但此类研究耗时较长,需要进入现场,并且可能需要在线采样(收集空气样本进行后续分析)。这些研究依赖于人工操作来确定采样点,因此可能会漏掉无法进入或不寻常位置的泄漏。这种方法与工厂等大型工业场所实施的 "泄漏检测和修复"(LDAR)计划有关。 在这项研究中,Aerodyne 车载移动实验室在进行了为期六周的移动和定点测量。2021 年 5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在 MOOSE 活动期间的六周时间内,研究人员在上述地区进行了痕量气体和VOC的移动和定点测量。测量的重点是化学源特征实验,该实验包括在主要监测站测量臭氧前体物,以及确定单个点源的下风排放羽流的特征。在这里,研究人员根据每个羽流中比背景值更高的物种的相对摩尔比例来描述排放特征。这被称为 "化学特征 "或 "化学指纹"。接下来,通过在不同的气象条件下进行循环移动监测,详尽检查密集工业区的排放情况。最后,研究人员利用两个移动实验室的测量数据,对跨境排放的烟羽进行了研究,并讨论了密集工业区排放特征描述所面临的挑战。02仪器 本研究使用高质量分辨率Vocus 质子转移反应-飞行时间质谱仪(Vocus PTR TOF-MS)快速测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和含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oVOC)。数据分析使用 Tofware 软件,后期数据处理软件为 Igor Pro 。其它气体监测使用可调红外激光直接吸收光谱 (TILDAS),并使用气相色谱质谱(GC-EI-TOF)分辨同分异构体,对Vocus PTR-TOF结果进行补充。(小编注:其他仪器介绍详见原文)图 1. 用于 MOOSE-2021 的 Aerodyne 移动实验室仪器清单03结果3.1 点源化学指纹 在MOOSE行动期间,研究人员共考察了87个不同点源,包括汽车制造厂、钢铁厂、使用溶剂的工厂、化学品制造商等。图2. 显示密歇根州和安大略省边界的研究区域概览图。城市(蓝色)和密歇根州县(灰色)。已访问/测量的污染源显示为粉色圆点,其中污染源特征显示为深粉色,并标有其站点 ID。这里的测量包括大量痕量气体、VOCs和燃烧产物的浓度和空间分布图3.1 MA130:工业涂料 MA130点位研发和制造各种用途(包括汽车、管道和电气绝缘产品)的涂料。2021 年 5 月 23 日和 2021 年 6 月 4 日对该设施进行了两次考察。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同一天内,该地点的化学组分特征也会发生显著变化,尤其是丙酮与芳烃总和的比例。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丙酮来自该场址的不同子源(如不同房间的烟囱排放),与芳烃的来源不同。图3. 设施 MA130 的化学指纹示例。VOC与芳烃之和以及 关联性R2数值(顶部);中图显示了选定示踪剂的时间轨迹(中);地图(下)显示了走航路径上的丙酮浓度3.1.2 MA237:工业清洗 MA237 是一个工业清洗设施,可以用溶剂清洗散装容器或周转箱。研究人员对其进行了三次访问,分别在 2021 年 6 月 1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5 日成功进行了测量。有趣的是,在这一地点,化学特征在两次探访中差异显著:在 6 月 15 日,C6H7+ 的增强可以忽略不计,但在 6 月 25 日却出现了该信号。6 月 15 日存在丙酮,但 6 月 25 日却没有。在这些羽流中,研究人员观察到了少量但相互关联的天然气排放,但由于其空间位置,并没有将其明确归因于该场所。3.1.3. SA96:粘合剂制造商 SA96 是一家粘合剂生产厂家,主要排放甲苯,并有少量相关的苯酚 (C6H7O9)。SA96 生产粘合剂、包装和建筑材料等,原材料包括聚乙烯树脂、纸张和粘合剂等。2021 年 5 月 29 日和 2021 年 6 月 10 日对 SA96 进行了考察,并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在前往其他地点的途中进行了补充考察。2020 年,美国环保局报告该设置甲苯空气释放量为982,858磅。3.1.4. WA236:化学废品 WA236 号场址是一家化学废品公司,现场设有仓库。该设施靠近其他几个污染源,包括 WA248(一个处理废油和废水的设施)和两个汽车制造厂。化工废料场 WA236 是该区域芳烃和其它 VOC 排放的主要来源。汽车装配厂 WA137 和化学废料设施 WA236 最明显的分界线在 2021 年 5 月 26 日,风向为东南风(图4)。在该图中,可以观察到混合VOC羽流(@ 符号),以及分布更广的丙酮羽流(* 符号)。芳烃和一氧化碳的尖锐而短暂的峰值显示了对当地交通的影响。研究人员将最南端的羽流(@ 符号)归因于 WA236 化学废品设施。最北面的羽流(* 符号,这一天主要是丙酮)来自汽车装配厂 WA137 或附近。图4. 化学废物设施 WA236 和汽车制造商装配厂 WA137 的下风向代表性横断面。地图(左)显示了按丙酮浓度着色的走航路径。时间时间迹线(右图)显示了测量到的物种子集,迹线颜色与坐标轴标签一致。图中显示了一个主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羽流(@ 符号),以及一个强度较低、范围较广的羽流(* 符号) Vocus PTR-TOF报告的几乎所有物种在来自该地点的羽流中都会增加,包括 C4H9O+(甲乙酮 + 丁醛)、C3H5O+(丙烯醛)和 C6H7O+(酚)。WA236化学废品场的 GC-TOF 测量结果表明,卤烃的含量显著增加,主要是二氯甲烷 (CH2Cl2)、芳烃和乙腈 (CH3CN),油漆溶剂 PCBTF 也有所升高。正矩阵因子分析(PMF)用于解析 Vocus PTR-TOF全部质谱数据集,以分离化学废品特征(WA263)。 综合几方面的测量结果,研究人员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汽车制造商南面的WA236化学废品处理设施是该区域芳烃和其他VOC(包括有气味的含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主要来源。移动实验室曾多次追踪到远至居民区的烟羽。该汽车制造商 WA137 装配厂也可能排放丙酮和/或芳烃的混合物。由于在 WA27(发动机厂)周围只进行了少量测量,这限制了辨别该厂排放物的能力。该区域的其他几个来源,包括 WA248(废油设施)在内的其他几个排放源造成了复杂的排放源环境。3.1.5 MA141:天然气压缩站 MA141是一个天然气压缩站,研究人员于2021年5月23日和2021年6月15日进行了两次考察。与本文中描述的许多其他工业污染源不同,MA141 位于农村地区,与附近的其他污染源隔绝,这简化了测量和归因。不出所料,观测到的主要排放物是甲烷和乙烷,它们是天然气的组成部分,两者具有完美的相关性(R2 = 1.00)。乙烷/甲烷比率在各次观测之间略有变化,5 月 23 日的比率为 0.081,6 月 15 日的比率为 0.073,这可能反映了压缩气体本身的构成。根据密歇根州各月消耗天然气的平均加热值,这些比率略高于预期。各月消耗的天然气平均热值为1058 BTU(2021年5月)和1057 BTU(2021年6月)。这些加热值对应的乙烷/甲烷比率约为0.064 和 0.062。但是,通过MA141压缩站的天然气可能并不面向密歇根州的消费者,也可能并不反映该州的平均水平。其他与天然气羽流大致相关的其他物种是 HCHO 和 NOx,CO2 的增强在仪器噪声之上并不明显,而一氧化碳则没有相关性,因为它主要是由其他来源(如交通)产生的尖锐羽流造成的。因此,只报告 HCHO 和 NOx 与 CH4 的比率,而且只针对 R2 0.75。由于压缩机发动机本身使用天然气,因此预计压缩机站会有燃烧示踪剂,压缩机排气中会有一定量的 "滑移"(未燃烧的天然气)逸出。3.1.6 WA238 和 WA240:天然气输送网络泄漏 天然气羽流含有相关的乙烷和甲烷,但没有其他相关的示踪剂。特别是两个点(WA238 和 WA240),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反复观察到甲烷浓度在百万分率以下,研究人员将这一区域称为迪尔伯恩环路,它们的乙烷/甲烷比率为 0.06-0.09,与之前讨论过的 MA141 压缩机站所测得的数据相似,并且与预期的乙烷/甲烷比率一致,也符合配送级天然气中乙烷/甲烷比率的预期值。3.1.7 WA0 和 WA87:钢铁制造商和汽车制造商 迪尔伯恩环路沿线的主要污染源区域:由汽车制造商(WA87)和钢铁设施(WA0)组成的综合体。该区域由5 个独特的芳香族羽流指纹组成,一条300米的道路上有多达4个具有不同特征的重叠羽流。该设施的排放特征和分布非常复杂,值得对其进行专门研究。3.1.8 WA22:回收站 最后,在炼油厂(WA22)进行了实地考察。与上述 WA87/WA0 制造商的情况类似,这些结果表明,没有一种单一的化学指纹适用于此类大型复杂设施。在下一节中,研究人员将介绍在炼油厂和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周围的密集工业区中使用的另一种采样策略。3.2. 工业区的VOC浓度 迪尔伯恩和里弗鲁日是密歇根州韦恩县的两个城市,与底特律接壤。该地区(包括底特律最西南的部分)拥有众多工业设施,包括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炼油厂、化工厂、制药厂和食品加工厂等。这些城市也有住宅区和购物区。该地区被底特律河的支流胭脂河一分为二。 作为移动实验室大本营的迪尔伯恩监测站也位于该地区。因此,在迪尔伯恩监测站及其周边地区收集了大量测量数据。 迪尔伯恩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源密度促使研究人员采用了与 MOOSE 期间针对的其他点污染源不同的采样方法。他们制定了一条标准路线,在密集污染源区域内循环穿行。这条"迪尔伯恩环路 "在整个活动中多次重复,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以及在不同的主导风向下采样测量。这种取样策略可以在不同风向条件下对观测到的排放进行三角测量,以确定点源。在迪尔伯恩站点测量到的主要风向为西南风、东南风、西北风和东风、在这些环路中测得的移动风也显示出类似的特征,但主要风向之间的区别并不明显。这可能是在驾驶过程中测量风向所面临的挑战,以及街道‘峡谷’内的实际风向变化。 鉴于该地区污染源在空间和化学方面的复杂性,重点将放在几个关键指标:(1) C6-C9 芳烃的总和,预计来自燃料储存、炼油厂作业和储存、油漆、涂料和溶剂的使用以及燃烧;(2) 乙烷,预计来自天然气泄漏、燃烧源、油漆、涂料和溶剂的使用以及燃烧。(3) 一氧化碳,预计来自交通、发电机和其他工业燃烧源。图4显示了迪尔伯恩河套地区在西南风条件下芳烃总和的平均浓度。在南风下,可以看到汽车制造商(WA87)和钢铁厂(WA0)下风向(东风)的芳烃热点。石油码头(炼油厂轮廓线的最东段)和胭脂河段的下风向、横穿环路的高架公路上也观察到了芳烃增强现象。图5. 迪尔伯恩环流期间西南风下的 C6-C9 芳烃总和。(A) 显示了平均浓度。EGLE 监测站(紫色三角形)、清单来源(白色正方形),3个主要设施(WA87-汽车制造厂;WA0-钢铁厂;WA22-炼油厂)的轮廓。(B) 显示了每个地图像素点的测量浓度直方图(对数刻度)。(C) 显示了每个地图像素的测量次数,以及在整个摄影过程中行驶的道路 所有风向的乙烷热点显示,路线上有几个点持续存在天然气泄漏。其中一个泄漏点(WA238) 在一座立交桥下,天然气可能在该处积聚。Olaguer对这一泄漏点进行了模型估算,Batterman等人对该泄漏点和其他天然气分布泄漏点进行了采样。在偏南气流条件下,天然气发电厂下风向存在持续的乙烷(和甲烷)特征。天然气发电厂(WA13)的下风向存在持续的乙烷(和甲烷)特征,而且横断面离源很近,这表明是未燃烧的天然气发生了地面泄漏。最后,一氧化碳排放显示,在汽车制造商和钢铁联合企业的西南风和东北风方向,一氧化碳排放持续增加。3.3. 跨境排放 这里展示了国际边界加拿大一侧的设施对密歇根空气流域的影响。AML 在密歇根州休伦港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了采样,萨尼亚拥有密集的炼油厂和石化设施密集的地方,这些测量的目的之一是调查排放物的跨境传输。虽然加拿大一侧有许多单独的设施,但该地区主要由三座反应堆组成。研究人员将其编号从南到北,依次为 1、2 和 3 组。在第 2 组的北面还有两个橡胶生产厂家和苯乙烯生产厂家。在第 1 组群的南面和内陆有另一个石化厂,生产乙烯。图5中的地图清楚地显示了在产业集群 2 和产业集群 3 周围的边界两侧芳烃排放的增加情况。美国一侧观察到三个不同的甲醛羽流,其增强值在 4-5 ppb 范围内高于背景值。碳氢化合物和芳香族示踪剂也得到了增强,尽管与最北边的两个与 2 号和 3 号星团相关的两个最北部羽流的相关性并不完美。在最南端的第 1 组团下风处仅观察到少量碳氢化合物和芳烃。 这里还观测到三组分布范围广泛的 HCHO 羽流,这可能源于燃烧过程,而炼油厂的作业包括许多此类过程。通过观察燃烧示踪剂 CO 和 CO2,发现了与 甲醛下风方向适度相关的广泛增长,与甲醛呈中度相关,但与群组 1 无关。HCHO 增加的第二个可能解释是大气中活性烯烃的快速光化学氧化。例如,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炼油厂下风向观测到了甲醛羽流,是源于炼油厂排放的活性碳氢化合物。图6. 休伦港/萨尼亚的 Aerodyne走航车和 MECP TAGA 协调横断面,从南到北显示了三个不同的 HCHO 羽流和两个广泛的 C8 芳烃羽流。浓度与向北公里数(上图)和地图(下图)的函数关系。C8 芳香烃轴以 3 ppb 为界限,以强调与其它芳香烃相比的广泛增强。石油化工和炼油厂来源标为 1 至 3 组。白色指向风向04讨论 本研究观察了不同类型工业的排放特征,研究区域内汽车制造主要排放涂装产生的VOC。化工厂特点是各自工艺相关的溶剂排放。压缩机站的特点是排放天然气和燃烧废气。陆地主要是甲烷和生物VOC。根据现场的燃烧设备,可能会有一些燃烧示踪剂。垃圾填埋场主要是甲烷和植物排放VOCs为主(但与乙烷没有明显相关性)。其他无处不在的排放源包括加油站和道路废气。 本文移动测量到的化学指纹可与 EPA 的 SPECIATE数据库相对照。该数据库按重量报告排放参数,即 VOCs 的总重量。工业溶剂排放的 SPECIATE 类别包括涂料 (MA130)、工业清洗 (MA237) 和溶剂使用 (SA96) 场址列出了许多源特征或 "全貌"。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来源类别是汽车涂料(例如,SECIATE 中的原样 2546)。通过与芳烃总和的摩尔比使用报告的排放浓度来确定排放源,单位为VOC总量的重量百分比,以及单个物种的摩尔质量。SPECIATE 参考的特征主要是甲苯(C7 与 C7-C9 芳烃的摩尔比为 0.6),然后是 C8 芳烃(摩尔比为 0.3),C9 摩尔比为 0.1。丙酮与芳烃总和的摩尔比为 0.21。这一参考比例与WA87/WA0 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所测得的 C8 和 C9 芳烃摩尔比,但超过了丙酮和甲苯的测量比率。我们注意到SPECIATE 方案完成时间(1989 年)早于该点位中PCBTF低挥发性溶剂使用和其他点源的开始时间。 工业点源的测量面临着一些挑战,主要是与点源密度、源复杂性、源排放高度以及风向和道路的结合有关。孤立区域内的组分可预计的点源,且有周边道路覆盖,最容易确定其特征。这类污染源的例子包括垃圾填埋或压缩机站,它们往往位于较偏远的农村地区,并以甲烷排放为主。位于工业密集区以外的某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点源也符合这些标准,包括工业清洁设施 MA237、工业涂料设施 MA130 和溶剂使用设施 SA96。上述来源的化学和空间排放特征也往往比较简单(只有一个中心排放点和少数几种化学物质)。 其他测量到的污染源要复杂得多,最好将其视为多个点污染源的集合,其中包括位于迪尔伯恩的炼油厂 WA22,以及汽车制造商/钢铁联合工厂 WA87/WA0。来自加拿大的跨境炼油厂和石化排放也属于这一更为复杂的类别。对于迪尔伯恩这样的复杂排放源和密集工业区,相邻的点源往往会在空间上出现排放重叠。一种采样策略是在不同的风向条件下,在这些密集区域内重复循环行驶(小编注:也可阅读公共号文章‘‘网格化’VOC走航策略漫谈’)。这条路线上的许多设施大型而复杂,其围栏内没有公共道路,例如WA22 工厂和位于环线中心的双重复杂的汽车制造商/钢铁制造商(WA87/WA0)。像这样的设施需要进行专门的后续研究才能完全确定其特征。虽然对如此密集区域的测量可能无法完全确定单个污染源的特征,但是在 MOOSE 期间 Aerodyne走航车收集的数据有助于通过比较实际测量浓度和网格模型来评估模型。作为分析对象的一些设施预计会从高空烟囱排放废气,这些设施包括发电厂、炼油厂和大型化工厂。要探测高空烟囱的燃烧排放物,需要在下风向的情况下进行远距离横断面探测,通常很难或不可能将烟囱的燃烧排放物与附近的其他来源明显区分开来(小编注:除非是烟气排放组分特征非常之特别)。迪尔伯恩环路沿线的一段高架公路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但事实证明,难以将炼油厂的排放与道路交通区分开来。本文讨论的大多数物种(例如,甲苯、乙烷)的光化学寿命为数天或数月,因此在本文大部分测量点位上都没有充分的大气氧化事件,也基本上等同于‘新鲜’烟羽数据。一个森例外是加拿大炼油厂的排放,是在下风向 1-3 公里处测量。研究人员看到了丙烯,丙烯是一种活性烯烃。他们还观察到明显的 HCHO 烟羽,这种物质既可以直接排放,也可以在大气氧化过程中作为中间产物产生。 有意思的是,即使在风力和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情况下,某些目标设施也没有明显的排放。但要做出某处设施无排放的结论,尤其是在工业设施密集处,要比抓污染排放相对要难。 最后,移动实验室提供的灵活性使科学家们能够找到意想不到的VOC等排放源,并追溯其来源。其中一个例子是WA236化学废品场的排放物占据了一个区域,而这个区域包括了更大更显眼的汽车制造商,并影响到横跨多个住宅和商业街区的区域。这个例子和其他例子表明在密集工业区,移动车载实验室比固定采样/测量更有优势。参考文献:https://doi.org/10.3390/atmos14111632备注:翻译仅供学习和参考,内容以英文原文为准。文中图片版权均归Atmosphere杂志社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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