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采购1000万空气重金属检测仪器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ldquo 集中采购机构&rdquo )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于2014-04-23 09:30:00就2012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广东省空气重金属监测仪器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采购编号:GPCGD141115HG057F)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采样器及微波消解仪 包组二:石墨消解仪 包组三:全自动测汞仪及配套设备 2、预算金额: 包组一:人民币218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225万元 包组三:人民币580万元 3、交货期:各包组设备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4、交货、服务地点: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内指定位置。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6、本项目已获得财政部门批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采购公告日期:2014年04月01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pcgd.com) 四、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名单:陈多宏(采购人代表)、杨云华、袁恒涌、任三香、梁今明、唐敏然、杨秉耀 评审日期:2014年04月23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五、定标日期: 2012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广东省空气重金属监测仪器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141115HG057F]于2014年04月28日定标。 六、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包1: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海渝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053200 包2: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海渝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233800 包3: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博世芬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735000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30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依投标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服务费。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83177411 八、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62791619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