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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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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水质检测相关的资讯

  • 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正式实施,您需要的解决方案来了
    为了分质用水、协调水土体系,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在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从而保证水土标准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限值变化与控制项目请见上一篇介绍☟☟☟推动分质用水,协调水土体系——生态环境部发布GB 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M4NTc3NA==&mid=2247497112&idx=1&sn=a8588cd3b2ee3d13d2f8aa4998dcfa8b&scene=21#wechat_redirect今天,根据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项目要求,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岛津详细的水质分析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 GCMS结合吹扫捕集测定土壤中60种挥发性有机物 仪器配置:岛津气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 NXCDS 7400 水土一体自动进样器CDS 7000E 吹扫捕集 仪器条件:样品前处理:50 mL 容量瓶中加入20 μL 内标溶液(ρ=25 μg/mL),用水样定容至50 mL,将添加内标的水样转移至40 mL 棕色吹扫捕集瓶中,放置于CDS 7400 自动进样器中。5 mL 水样自动吸入,氦气将脱附的VOCs 载入到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57 种挥发性有机物TIC 图(5.0 μg/L)样品色谱图 GC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半挥发性有机物 仪器 GCMS-QP2020 NX 分析条件: 前处理:取1 L自来水水样,用固相萃取柱(填料为聚甲基丙烯酸酯-苯乙烯)吸附萃取,待测物经洗脱后浓缩定容,待上机分析。SVOCs和内标的TIC图 (浓度:10 µg/mL)样品色谱图 GCMS 易用性:Smart SIM数据库 & 智能钟功能 智能钟功能:自动检漏自动调谐,准确掌控停机时间 无机阴离子分析 应对HJ 84-2016 色谱条件:氢氧根体系,梯度洗脱色谱柱:Shodex IC SI-36 4D;保护柱:Shodex IC SI-90G淋洗液:A:50mM KOH ;B:水流速:0.7 mL/min(泵压:14.3MPa)柱温:35 ℃ 标准曲线:重现性:连续进样6次,保留时间和峰面积的RSD值七种阴离子的保留时间重复性≤0.07%,峰面积重复性≤0.88% 金属元素分析 ICPMS --- 江河水中金属元素分析 对微量的铅(Pb)、铬 (Cr)、镉 (Cd) 、硒 (Se)、砷(As) 、铜(Cu) 、铁 (Fe)、锰 (Mn) 、锌(Zn) 、硼 (B)、铝 (Al)、镍(Ni)、钡 (Ba)、钼(Mo)、铀 (U)、钾 (K)、钠 (Na)、镁 (Mg) 以及钙 (Ca)等19种成分进行了分析。向样品内添加了内标元素Be、Co、Ga、Y、In、Tl使其浓度分别达到5μg/L。 直接分析江河水标准物质:JSAC0301-3, 0302-3,ICP-MS会由于多原子离子形成的谱线干扰,造成灵敏度下降以及测量值产生误差。ICPMS-2030通过使用碰撞,系统消除谱线56Fe的40Ar16O、75As的40Ar35Cl与78Se的40Ar38A等的干扰,提高灵敏度,降低检测限。 ICP/ICPMS极低运行成本 —— 三大技术使运行成本降至常规的30%。ICPMS 提升分析效率 —— 方法开发与诊断助手。水质应用扩展 水质异味分析系统,无需标准品对100多种水质异味进行半定量筛查GCMS + Compound Composer 快速筛查数据库,能快速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900多种有机污染物进行半定量筛查GCMS Compound composer快速筛查数据库 AOE-LCMS/MS 大体积进样系统,自动化快速前处理,应对SVOC分析难题
  • 18条入海河流水质连农田都无法灌溉
    国家海洋局监测显示78%入海河流水质在第Ⅳ类以下   国家海洋局最新发布了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环境信息,所监测的37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状况显示,有29条入海河流水质在第Ⅳ类(人体不可直接接触用水)以下,比例高达78%,其中有18条入海河流水质连农田都无法灌溉。   据了解,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部门对37条入海河流进行了监测,其中滦河等4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Ⅱ类 陡河等4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Ⅲ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COD(化学需氧量) 闽江等5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Ⅳ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石油类和重金属镉等 大沽夹河等6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第Ⅴ类,主要污染物为重金属汞、石油类、COD和总磷 碧流河等18条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COD、总磷、氨氮、石油类和重金属汞。   据了解,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水域环境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而海洋局监测的37条入海河流中,就有18条入海河流水质在劣Ⅴ类,也就是说,这些入海河流的水质连农业用水都不符合要求,是在向海洋排放污水。   此外,2011年第四季度,海洋部门对部分沿海省(市、区)34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的排污状况实施了监测,监测评价结果表明,超标排污的入海排污口数量为154个,占监测排污口总数的45%。第四季度监测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的总体情况较第三季度有所好转。   2011年第三季度部分沿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结果显示,渤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范围基本稳定,黄海、东海、南海滨海地区海水入侵呈加重趋势,其中浙江温州、福建福州及泉州湾监测区海水入侵程度和范围有所增加。广东潮州、揭阳、阳江海水入侵范围有所增加,海南三亚监测区个别站位氯度明显升高,是2010年同期监测值的3.8倍 各监测区土壤盐渍化范围基本稳定,个别监测区含盐量明显增加。 第四季度部分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序号 河流名称 水质类别 主要污染物 1 滦河 第Ⅱ类 2 南渡江 第Ⅱ类 3 宣惠河 第Ⅱ类 4 盐田杯溪 第Ⅱ类 5 陡河 第Ⅲ类 总磷 6 晋江 第Ⅲ类 总磷、COD 7 九龙江 第Ⅲ类 总磷、COD 8 漳江 第Ⅲ类 总磷 9 大辽河 第Ⅳ类 总磷 10 戴河 第Ⅳ类 总磷、石油类 11 闽江 第Ⅳ类 镉、COD、总磷 12 漠阳江 第Ⅳ类 石油类 13 鸭绿江 第Ⅳ类 总磷 14 大沽夹河 第Ⅴ类 石油类、COD 15 东江北干流 第Ⅴ类 汞、COD 16 东溪 第Ⅴ类 总磷 17 黄冈河 第Ⅴ类 汞 18 榕江 第Ⅴ类 汞、石油类 19 乳山河 第Ⅴ类 汞、COD 20 碧流河 劣Ⅴ类 COD 21 潮白新河 劣Ⅴ类 总磷、COD、石油类 22 大凌河 劣Ⅴ类 COD、汞、铅 23 东江南支流 劣Ⅴ类 COD、汞、石油类 24 复州河 劣Ⅴ类 COD、石油类 25 傅疃河 劣Ⅴ类 COD、石油类、氨氮 26 蓟运河 劣Ⅴ类 总磷、COD、石油类 27 界河 劣Ⅴ类 石油类、氨氮、COD 28 练江 劣Ⅴ类 氨氮、COD、总磷 29 龙江 劣Ⅴ类 总磷、氨氮、汞 30 母猪河 劣Ⅴ类 COD、氨氮、汞 31 木兰溪 劣Ⅴ类 总磷、汞 32 深圳河 劣Ⅴ类 氨氮、总磷、石油类 33 同安东溪、西溪 劣Ⅴ类 总磷、COD、氨氮 34 小凌河 劣Ⅴ类 COD、氨氮 35 小青龙河 劣Ⅴ类 总磷、COD、氨氮 36 绣针河 劣Ⅴ类 总磷、COD、石油类 37 永定新河 劣Ⅴ类 总磷、COD、氨氮 注:水质类别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
  • 11种非饮用水水质检测要求 你都知道吗?
    p   水质因环境和使用用途不同,水质标准、检测标准也都不一样,本文整理了现行非饮用水水质的相关要求、标准,供大家参考。 /p p   1、污水检测 /p p   污水通常指受一定污染的、来自生活和生产的废弃水。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初期雨水。污水的主要污染物有病原体污染物,耗氧污染物,植物营养物,有毒污染物等.主要检测标准的依据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p p   2、地下水检测 /p p   是贮存于包气带以下地层空隙,包括岩石孔隙、裂隙和溶洞之中的水。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的重要水源之一。但在一定条件下,地下水的变化也会引起沼泽化、盐渍化、滑坡、地面沉降等不利自然现象。 /p p   3、地表水检测 /p p   是指存在于地壳表面,暴露于大气的水,是河流、冰川、湖泊、沼泽四种水体的总称,亦称“陆地水”。它是人类生活用水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是各国水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p p   4、渔业水检测 /p p   渔业水水质检测标准主要是依据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1989)。 /p p   5、农田灌溉水检测 /p p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批准2006-11-01实施。 /p p   6、实验用水检测 /p p   实验用水检测标准的依据是:GB/T6682-2008。 /p p   7、海水检测 /p p   海水是流动性用之不竭的。海水是名符其实的液体矿藏,平均每立方公里的海水中有3570万吨的矿物质,目前世界上已知的100多种元素中,80%可以在海水中找到。海水还是陆地上淡水的来源和气候的调节器,世界海洋每年蒸发的淡水有450万立方公里,其中90%通过降雨返回海洋,10%变为雨雪落在大地上,然后顺河流又返回海洋。海水淡化技术正在发展成为产业。有人预料,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解决水荒的最后途径很可能是对海水的淡化。海水检测标准主要是:GB17378-1998。 /p p   8、游泳池用水检测 /p p   游泳池用水水质检测标准依据是:CJ224-2007。 /p p   9、中水检测 /p p   中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主要检测标准依据: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8921-2002。 /p p   10、生态景观用水检测 /p p   生态景观用水意思就是用于生态景观并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生态景观用水一般要求清澈、无臭味、无污染。生态景观用水可以是来自大自然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也可以是通过现代科技及设施处理的符合生态景观用水的水资源,还可以是应用于现代景观中的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等使保持生态标准的水资源。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8921-2002。 /p p   11、锅炉水检测 /p p   锅炉水质检测主要标准依据是:工业锅炉水质GB1579-2006。 /p p   12、工业用水检测 /p p   工业用水指工业生产中直接和间接使用的水量,利用其水量、水质和水温3个方面。主要用途是:①原料用水,直接作为原料或作为原料一部分而使用的水 ②产品处理用水 ③锅炉用水 ④冷却用水等。其中冷却用水在工业用水中一般占60~70%左右。工业用水量虽较大,但实际消耗量并不多,一般耗水量约为其总用水量的0.5~10%,即有90%以上的水量使用后经适当处理仍可以重复利用。水质检测标准依据:GB/T19923-2005。 /p
  • 听绥净说说-选用什么样的水质检测仪比较好
    水是生命来源,人类在生计和生产活动中无法获得水,饮用水质量的优势和劣势与人类健康密切相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学进步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饮用水的质量要求正在增加,饮用水的质量标准正在发展和完善。由于饮用水的质量标准是基于个人的生活习惯、文化、经济条件、科学和技术发展水平、水资源和土地状况。  选用绥净环保的水质检测仪为例,水质检测仪主要检测污水、纯水、海水、渔业水、泳池用水、中水、瓶装纯净水、饮用天然矿泉水、冷却水、农田灌溉水、景观用水、生活饮用水、地下水、锅炉水、地表水、工业用水、试验用水等。那又有哪些指标可以帮助我们分析水样的质量呢?让我们跟着绥净环保来看一下吧!  1、色度:饮用水的色度大于15度时很多人可以感知,30度以上时人们会感到厌恶。标准规定饮用水的色度不能超过15度。  2、浊度:水样光学性质的一种表现词,为了表示水的清澈和浑浊程度,是评价水质良好程度的的指标之一,评价水处理设备的净化效率。也是评价水处理技术状态的重要依据。混浊度的降低意味着水体中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含量减少,这不仅提高了消毒杀菌效果,也有利于降低卤化有机物的生成量。  3、臭味:水臭的发生主要是有机物的存在。可能是生物活性增加的表现或工业污染造成的。公共供水的正常气味的变化可能是原水的水质变化或水处理不充分的信号。  4、肉眼可见的物质:主要存在于水中,肉眼可见的粒子或其他浮游物质。  5、残留氯:水加入氯进行消毒,一定时间接触后,是水中残留的氯的量。水中具有持续的杀菌能力,可以防止供水管的自我污染,保证供水水质.  6、化学氧要求量: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的必要氧量。化学氧消耗量越高,水中的有机污染物越多。水中的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败分解后从流入水体中产生.  7、细菌总数:来源于水中所含的细菌、空气、土壤、污水、垃圾和动植物的尸体,水中的细菌种类多种多样,其中含有病原菌。中国规定饮用水标准为1ml水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个.  8、总大肠杆菌群:粪便污染指标菌,其中检出的情况可以表示水中是否有粪便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在水的净化过程中,消毒处理后,如果总大肠杆菌群指数能够达到饮用水标准的要求,说明其他病原体的病原菌也基本灭绝了。基准是在检测中不超过3个/L.  9、耐热性大肠菌群:比大肠菌群更恰当地使食品的人和动物的粪便污染程度发生反应,是水体粪便污染的指示菌。
  • 致力改善水环境 深圳朗石为海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水质在线监测分析仪
    聚焦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海南省文昌市广播电视台于2020年5月1日推出《民生实事看得见》专栏。专栏开篇即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在文昌市文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中,朗石提供全套COD、氨氮、总磷等水质在线监测分析仪,助力污水处理厂去污还清、改善当地水环境。《民生实事看得见》专栏截图文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是文昌市市委市政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建设项目之一,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在文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中,生活污水接到污水处理厂管网后,首先会进入格栅井沉砂池进行沉淀,沉淀后的污水会进入一体化的终端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经检测达标后,通过水管排放至河道内或引到镇区用于农田灌溉。文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据中铁三局项目现场负责人姚鹤介绍,文教镇污水处理厂的设备先进,主厂房采用全封闭式处理,在电脑中控室便能远程监控全厂污水处理数据。借力先进、优质的一体化处理设备及朗石PhotoTek 6000系列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目前文教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已达300吨/天。文教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场的朗石仪器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专注于水质在线监测仪器的研发、制造和服务,产品系列涵盖地表水自动在线监测、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实验室自动化与应急监测仪等,覆盖COD、氨氮、总磷、总氮、余氯、重金属等共50多项水质监测因子。产品广泛应用于1500多个环境监测站、2000多家大中型企业、100多家高校。2019年初,为办实办好民生实事,文昌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内9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主要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同年6月,文昌市启动了包括文教在内的6个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目前整个项目进展顺利。
  • 宁夏所有县区实现农村环境监测全覆盖,并逐步实现监测自动化
    据悉,截至目前,宁夏农村环境监测共涉及54个试点村庄,实现对5个地级市22个县区监测全覆盖。农村环境监测的全覆盖,对摸清全区农村污染源、环境质量状况、潜在环境风险等将提供更详实的数据,对有效推进宁夏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起到重要作用。近年来,宁夏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初步建成空气、水、土壤、辐射、噪声、农村环境及污染源监测网络。农村环境监测主要监测农村环境空气、村庄土壤、农村饮用水源地和县域地表水等,对农村千吨万人规模饮用水源水质、10万亩及以上规模农田灌溉水水质、日处理20吨以上规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针对性监测。目前,宁夏有19个环境监测村庄引用城市自动监测站数据,其余采用手工方式监测。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点位布设的科学性、代表性、综合性,持续加强小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投入,逐步实现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北京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农田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的市场情况和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家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四十二站:北京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农田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农田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2007年4月,是北京市科委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益型院所科研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中心整合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六个研究所专业检测技术资源,形成了拥有“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CNAS)”、“农业部果品及苗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CMA)”、“农业部蔬菜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CMA)”、“北京市肥料质量监督检验(CMA)”、“农业部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北京市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CMA)”等6项认证资质的综合性科研机构。近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拜访参观了北京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农田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潘立刚博士热情接待了到访人员,并介绍了中心的基本情况。   中心由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李云伏院长亲自兼任主任。中心采取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的首席专家负责制,聘请院内外12名本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委任在检测技术信息化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王纪华研究员任首席专家,带领一支高效、精干、勇于创新的科研队伍。目前直接从事农产品质量与农田环境相关研究工作的在职科研人员40多人,客座研究及科研辅助人员近百人。此外,中心还和高校合作招收研究生,目前已有1名博士后在站,3名博士在读,4名硕士在读。   北京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农田环境监测技术研究中心   承担新标准制定   潘立刚博士介绍说:“目前中心承担了农业部的两项方法标准制定:一是快速检测采样方法规则:当下快速检测的应用非常多,快速检测具有精度低、速度快、覆盖范围大的特点。快速检测大多数采用了表面采样的方法,这种方法虽然简单方便但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确定采样方法、采样数量、采样步骤等具体的标准。”   “二是农业科学仪器分类与代码标准:这是和中国农科院合作的一个项目,希望能有利于对国内的农业科学仪器进行管理。这项工作重点在于确定分类的标准,分类标准要得到行业内的普遍认可才行,现在该标准的初稿已经完成,农业部准备正式发布公告征求意见。”   联合发起成立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2009年11月,中心与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植物保护站、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等多家单位于联合发起成立了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中心为学会办事机构挂靠单位。学会主要开展检测技术服务、科研需求调研、知识普及、学术交流、成果展示、基地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潘立刚博士介绍说:“学会目前已经开展了房山污染农田治理、怀柔西洋参重茬现象、大兴区西瓜产地土壤中碘分布以及西瓜果实中能否富碘等科研项目,为首都农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实际的技术支持。此外,学会还组织参加一些展览培训活动,向市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今后学会还会继续深入的开展农业科研、检测技术服务、公益性的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活动。”    农田环境监测——对北京的农田进行全面评价   潘立刚博士介绍说“农田环境监测是我们的一个特色,其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对农田的土壤质量和灌溉水质进行分析监测 二是对田间作物生理的监控,即农田的植物生理指标测定,如光合作用、呼吸效率、叶片大小以及最后的产量估测等。”   “目前,中心与地勘局,农业环境监测站合作对北京地区的农田土壤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由于北京农田面积比较小,都市型现代农业要求高,所以有望在全国率先‘摸清家底’。中心已在大兴区、顺义区以及京承路沿线获得大量有关土壤中重金属、养分数据。获取数据只是第一步,之后还需要分析大量数据,寻找规律,如风、河流、工矿企业、道路等对农田环境的影响。最理想的是能建立农田环境监测系统,输入历史数据,对污染物的分布和迁移规律建立数学模型,甚至建立专家系统,这样就可以进行预警或指导农业种植布局。”     检测信息化技术——自主开发新仪器,构建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网络   “由于中心的前身依托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因此在检测信息化技术研究方面独具优势”,潘立刚博士表示:“这也是中心的一个特色,一些信息化技术如远程数据传送可以实现在田间采样分析的同时将检测结果传送回监控中心,进行实时监控 数据可视化表达让分析检测结果表达的更加清楚,这样不仅是专业人员,每个人都能看懂 数据锁定技术可以确保样品检测结果更加可靠,分析人员不去田间就没法获得当地的GPS。并且在检测的同时能够获得采样点的检测结果和坐标定位,并且能同时对数据加密,数据不能随意篡改。”   潘立刚博士介绍说,结合检测信息化技术,研究中心自主研发了两款仪器:便携式X射线重金属分析仪、果蔬污染物三合一便携式检测仪,并与普析通用仪器有限公司和韩国美卡西斯(北京)科技公司共同开展分析仪器研发平台建设。   便携式X射线重金属分析仪中引入GPS定位和上位机软件空间分析功能,不仅可以在田间快速同步检测20多种重金属,而且使重金属定量信息与取样点的位置信息在米级精度上实时匹配,还可以对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进行空间插值、分布特征分析、污染原因查找、污染等级评价和专题图可视化表达,当数据累积到一定程度甚至可以实现预警。该仪器先后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目前该仪器已在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云南、山东、江苏、湖北、重庆等10个示范区进行示范应用。   自主研发的XRF7便携式X射线重金属检测仪   果蔬污染物三合一便携式检测仪采用了酶抑制法和化学法,通过自主研发的多通道专利技术,集成了果蔬类农产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和重金属铅含量三合一检测功能,实现了仪器小型化、多功能、高效率(可同时检测多个样品)、产地现场活体采样的特点 仪器自带GPS模块,使测试信息与取样点的位置信息在米级精度上实时匹配 具有数据实时远程传输和测定数据安全锁定功能 与仪器配套的上位机软件可以对检测数据进行插值、空间分布特征分析评价和专题图可视化表达。   自主研发的HISFM-FW果蔬污染物三合一便携式检测仪   中心信息化技术方面的另一项工作重点是构建农业部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主要农作物调优栽培信息化技术”中的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网络。目前在北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黑龙江、吉林等地30多家科研院所、农业推广站、食品企业、农业科技园等建立了网络节点,每个网络节点都配备了福斯InfratecTM 1241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仪,共同开展样本获取、联网检测和数据传输工作,现在已经积累了近万份谷物样品和近十万条数据,首次在全国粮食主产区构建起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网络。中心负责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网络中心的建设、运维、数据传输、标准下达和分析评价,具有制定定标规范和检测标准的能力。潘立刚博士介绍说“十二五期间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这一项目,积累更多数据,对谷物品质进行准确评价。为了让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网络中心能健康发展,以后中心也会考虑商业运作。”   福斯InfratecTM 1241近红外谷物品质分析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中心承担了多项国家科研项目,同时还开展公益性的检测服务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和相应的仪器配置是分不开的。研究中心目前拥有常规分析仪器、无机分析仪器、有机分析仪器和植物生理生化分析仪器等。   常规分析仪器   装备电子天平、旋转蒸发仪、微波消解仪、加速溶剂萃取仪、分光光度计、人工气候箱等常规仪器和设施,主要开展样品前处理、比色、滴定、过滤、干燥、燃烧等基于物理和化学方法的常规分析检测工作。   戴安ASE 300快速溶剂萃取仪   图注:主要用于快速提取固体或半固体样品,大大缩短萃取时间,提高萃取效率,减少萃取溶剂用量,显著降低了单个样品的提取费用,具有节省溶剂、快速、健康环保、自动化程度高等优点。   无机分析仪器   装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ICP-AES)、原子吸收光谱分析仪、原子荧光光谱分析仪、元素分析仪、流动注射分析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凯氏定氮仪、纤维素测定仪等,开展土壤养分、重金属污染物检测与监测,农产品品质、水质与水环境评价,以及测土配方施肥等科研和分析检测工作。   英国SEAL AutoAnalyzer3 流动注射分析仪   图注:流动注射分析仪基于双光束分光比色原理,采用空气片段连续流动分析(CFA)技术进行的自动样品分析,适用于水、土壤提取液、饮料或混合物中硝酸盐、氮、氨、硫化物、硼化物和磷酸盐等多种物质检测。仪器优点在于全自动操作、低的检测限、高精度和重复性、低试剂消耗,检测效率达每小时40~100样品。   德国Elementar VARIO Macro元素分析仪   有机分析仪器   装备凝胶渗透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PC-GC-MS)、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UPLC-MS/MS)、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红外显微成像仪、半自动快速微生物鉴定仪等,开展有机污染物、农兽药残留、农产品品质和生物技术在检测中应用等科研和分析检测工作。   瑞士步琪NIRLab N-200近红外光谱仪   珀金埃尔默Spectrum 400傅立叶变换红外显微成像仪   图注:红外显微镜技术是在红外光谱仪的基础上,将红外光路引出到外接的显微镜上,通过显微镜就可得到待测物的直观图像。在此基础上直接选择待测物的特定区域进行红外光谱扫描,得到特定区域的高质量红外光谱图。具有灵敏度高、吸光度准确、制样方便等特点。   岛津 GPC-GC-MS-QP2010凝胶渗透色谱/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图注:与气相色谱相比,气质联用可以通过特征离子更准确地对待测物进行定性。与凝胶色谱的联用,大幅度的提高了样品前处理的效率。   沃特世UPLC-MS/MS超高压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图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在农产品质量检测方面有着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于不易挥发性化合物分析测定、极性化合物的分析测定、热不稳定化合物的分析测定、大分子量化合物(包括蛋白、多肽、多聚物等)的分析测定。     植物生理生化分析仪器   装备小型自动气象站、地物光谱仪、冠层分析仪、激光叶面积仪、叶绿素荧光分析仪、凝胶成像系统,以及多种温光电传感器等,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室内和田间植物生理生化指标测定方法研究和服务。   美国Davis 气象测量站   图注:Davis 气象测量站,是一台全自动化气象数据收集的测量记录仪,能测量并记录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变化数值,还能计算寒风指数、露点温度、体感温度,及做简易的气象预报、暴雨警报。   美国LI-COR LI-6400便携式光合作用测定系统   图注:原位获取植物叶片的光合参数及小环境参数,可用于研究植物光合作用的动态变化、植物光合作用的比较、植物光合作用与环境因子的关系、逆境条件下植物光合作用的变化、抗逆植物的筛选。   美国CID CI-203便携式激光叶面积仪   图注:利用激光技术方便、快速地测量植物离体和活体叶片的面积、长度、宽度、周长、长宽比和形状因子。   后记   在参观交流过程中,中心承担的多项科研任务以及机构管理运行机制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科学研究方面,虽然中心在农产品质量监督领域,属于成立时间较短的研究机构,但它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固有优势独辟蹊径,在信息化技术与农田环境监测方面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的发展之路,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许多同行的认可。去年中心又申请到了一项经费达400万元的科研项目,目前根据科研需要中心正在不断购进仪器设备。   在科研管理上,中心整合了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六个研究所的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共同开展课题研究,改变了检测技术人员在科研机构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让每个人都各尽其能,促进了中心的科研工作进展。   此外,中心在自我发展的同时,也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深入到田间,为农业生产遇到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并且能联系一线工作者,让普通老百姓有机会更好的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 采访编辑:秦丽娟
  • “水十条”正式发布 水质监测仪器或将迎发展高峰
    p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计划》要求,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p p   《计划》强调,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 nbsp & nbsp strong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strong /p p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 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 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p p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p p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p p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p p    strong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strong /p p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p p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 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 /p p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 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strong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strong /p p   (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六)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滨海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七)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水利部、能源局等参与) /p p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北京市2万平方米、天津市5万平方米、河北省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积极推动其他新建住房安装建筑中水设施。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动海水利用。在沿海地区电力、化工、石化等行业,推行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在有条件的城市,加快推进淡化海水作为生活用水补充水源。(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strong /p p   (八)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九)提高用水效率。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抓好工业节水。制定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在东北、西北、黄淮海等区域,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达到7亿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水利部、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参与) /p p   (十)科学保护水资源。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水利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strong 四、强化科技支撑 /strong /p p   (十一)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国家环保科技成果共享平台建设,推动技术成果共享与转化。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十二)攻关研发前瞻技术。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低成本高标准处理、海水淡化和工业高盐废水脱盐、饮用水微量有毒污染物处理、地下水污染修复、危险化学品事故和水上溢油应急处置等技术。开展有机物和重金属等水环境基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高品质再生水补充饮用水水源等研究。加强水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环境监控预警、水处理工艺技术装备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科技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十三)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对涉及环保市场准入、经营行为规范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全面梳理,废止妨碍形成全国统一环保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健全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领域招投标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strong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strong /p p   (十四)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牵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城镇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设备,必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资源税税费改革等工作。研究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十五)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p p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属于中央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合理承担部分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的水环境保护项目,向欠发达地区和重点地区倾斜 研究采取专项转移支付等方式,实施“以奖代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 /p p   (十六)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民银行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参与) /p p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strong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strong /p p   (十七)完善法规标准。健全法律法规。加快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排污许可、化学品环境管理等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研究制定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功能区划、节水及循环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染责任保险、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下水管理、环境监测、生态流量保障、船舶和陆源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起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法制办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保监会、海洋局等参与) /p p   完善标准体系。制修订地下水、地表水和海洋等环境质量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农田退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p p   (十八)加大执法力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 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完善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的环境监督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央编办等参与) /p p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p p   (十九)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海域水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环境保护区域督查派出机构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作用,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建立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牵头,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化学物质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2017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海域建成统一的水环境监测网。(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各市、县应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strong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strong /p p   (二十)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方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环境保护部牵头,水利部参与) /p p   (二十一)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选择对水环境质量有突出影响的总氮、总磷、重金属等污染物,研究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二)严格环境风险控制。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2017年底前公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等参与) /p p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二十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强化海上排污监管,研究建立海上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2017年底前,完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环境保护部牵头,海洋局参与) /p p    strong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strong /p p   (二十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前。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p p   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应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环境保护部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二十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研究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应实施总氮排放控制。到2020年,长江、珠江总体水质达到优良,松花江、黄河、淮河、辽河在轻度污染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海河污染程度得到缓解。三峡库区水质保持良好,南水北调、引滦入津等调水工程确保水质安全。太湖、巢湖、滇池富营养化水平有所好转。白洋淀、乌梁素海、呼伦湖、艾比湖等湖泊污染程度减轻。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应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可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东江、滦河、千岛湖、南四湖等流域于2017年底前完成。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及跨界水体水质保持稳定。(环境保护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业局等参与) /p p   (二十六)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重点整治黄河口、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等河口海湾污染。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于V类的水体。提高涉海项目准入门槛。(环境保护部、海洋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重点河湖及近岸海域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近海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海洋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到2015年,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220万公顷左右。(农业部负责) /p p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二十八)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2017年底前,制定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环境保护部、林业局牵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 /p p   保护海洋生态。加大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及赔偿等研究,实施海洋生态修复。认真执行围填海管制计划,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重点海湾、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及预留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及沙源保护海域、特殊保护海岛及重要渔业海域禁止实施围填海,生态脆弱敏感区、自净能力差的海域严格限制围填海。严肃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将自然海岸线保护纳入沿海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不包括海岛岸线)。(环境保护部、海洋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林业局等参与) /p p    strong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strong /p p   (二十九)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行动计划的主体,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要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省(区、市)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三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环境保护部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海洋局等参与) /p p   (三十一)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环境保护部牵头,国资委参与) /p p   (三十二)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 /p p   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p p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环境保护部牵头,监察部参与) /p p    strong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strong /p p   (三十三)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对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节水型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计生委、海洋局等参与) /p p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地级市(州、盟)水环境质量状况。国家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环境保护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三十四)加强社会监督。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保护部负责) /p p   (三十五)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环境保护部牵头,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我国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艰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做到各司其职,恪尽职守,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务求实效,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依法依规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国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贡献。 /p
  •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方案指出,到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事关城乡居民的水缸子、米袋子、菜篮子。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足我国“三农”工作实际和新时期发展需要,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质量和水质改善为核心,按照“抓重点、分区治、精细管”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联动,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优化政策、强化监督,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形成齐抓共管、持续推进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以化肥农药减量化、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内容,以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对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以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为重点,兼顾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流域,在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南水北调东线中线、湖库汇水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试点先行,夯实基础。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分布、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在典型流域、海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试点示范,形成易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和管理措施,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  分区治理,精细监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污染源特征、地理气候影响因素和环境保护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实施“一区一策”,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  政策激励,多元共治。强化政策引导作用,注重激励性措施与强制性措施相结合,充分运用税收、补贴等经济手段,广泛调动农业产业链主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户等多元主体合作共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农业污染源类型分布、地理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按照土壤、水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在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优化生产布局,推进“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工程,深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建立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打造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持续推进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强化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建设,健全回收网络体系,试点农膜区域性绿色补偿制度,加快可降解农膜应用示范,着力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  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按照全要素治理、菜单式遴选的原则,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污染防治为重点,根据污染类型和主要成因,分区分类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总结试点示范成果和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由点及面,逐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效应。  (二)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制修订肥料管理等对农业面源污染有重大影响的法律法规。加强化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以省为单位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鼓励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肥料化利用有关要求后,进行还田利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防止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将废水、废液、固体废弃物直接排入农田。  完善标准体系。适时评估并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指导各地制定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等标准规范。以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健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标准体系,加强养殖场户环境监督管理。农田灌溉用水、水产养殖用水、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应执行相应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  优化经济政策。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设施用电用地政策,落实有机肥产品生产销售、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开展畜禽粪肥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按规定予以支持。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探索开展“点源-面源”排污交易试点。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在重点区域以省为单位,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监督指导和保障措施。发展农资绿色配售,推动农资经销商成为污染防治的重要主体和信息传导枢纽,引导农户使用绿色高效的肥料农药。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市场化。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推广“政府+协会+农户”“龙头企业+协会+农户”等模式,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推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订购农资、实施品牌认证等标准化生产,形成“政府-市场-农户”多元共管共治体系。  (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大中型灌区、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开展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分析评估养分和有害物质转化规律。  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制定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污染源、入水体污染物浓度与流量监测、受纳水体水质和流量监测,构建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环境监测“一张网”。在重点区域,基于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结合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采用更新改造、共建共享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增加环境监测布点,加强暴雨、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开展农业污染物入水体负荷核算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在嘉陵江、汾河、太湖、巢湖、南四湖、洱海、白洋淀、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先行先试,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开展气象、水文、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等野外长期观测和定量分析,结合遥感技术,掌握农业面源污染时空演变规律,逐步实现对农业面源污染环境质量影响的动态评估。加强国家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系统观测、监测和记录,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基础支撑。  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平台。系统整合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等数据,实现从污染源头到生态环境的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全国农业源普查、生态环境统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信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工作对接共享。借助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动态更新。发挥农业面源污染大数据在指导污染防治、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优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作用。  三、试点示范  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对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影响为目标,在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江苏、安徽、云南、江西、四川、山东、宁夏、河北、陕西、吉林、青海等省份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县),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一批以污染防治、调查监测、绩效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试点示范工程。  (一)形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在试点县中筛选以种植、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开展系统设计、分类治理,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科学测算化肥农药对面源污染的影响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研究农业面源污染敏感区域识别方法,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选取典型小流域及海水养殖集中分布的近岸海域,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评估污染物入水体负荷和时空分布等。在四川都江堰、内蒙古河套、宁夏青铜峡等选择大中型灌区,开展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在养殖密集区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污染防控预警。  (三)探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研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明确评估范围、指标、内容、方式等。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补充摸底调查数据,确定绩效评估指标和基数。探索将环境质量改善状况作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密切协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并与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草原等相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级对本地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市级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县乡镇承担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技推广体系队伍建设,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采用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县乡镇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执法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公共财政支持、责任主体自筹和社会资金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中央有关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地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投入,确保完成治理目标。鼓励地方按规定加强相关渠道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领域。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池塘养殖尾水利用处理等。  (四)提升科技支撑。成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对试点示范地区强化技术帮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通过相关国家科技计划,加快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农业面源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五)强化监督工作。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绩效评估范畴,明确年度任务与评估指标。实施信息公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土壤监测再迎政策红利 农业部印发“土十条”实施意见
    “土十条”发布后,土壤监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一说起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大家首先关注的是环保部门的态度。但是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对土壤以及土壤污染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土十条”中规定的农业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部还强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农业部规定看具体时间和推广力度,到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  文件全文: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农业部  2017年3月6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落实“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的责任分工,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 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 1000万亩 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研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细化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出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针对耕地重金属、农膜残留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突出问题,鼓励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与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投入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修订,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大气、灌溉水、秸秆还田等)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农膜、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重金属限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和审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农用地膜新修订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相关标准,推动农药包装标准修订,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鼓励地方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农用地环境管理相关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农业投入、生产、产出全过程的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保障体系。  三、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  (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完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此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统一部署,在现有相关耕地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同步监测。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适时对耕地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以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协同监测状况为依据,会同环保部门出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据技术指南,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区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  (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九)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督查,督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配合水利部门加强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扎实推进“控、增、保、养”,分类施策,精准保护黑土地。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  五、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  (十)筛选安全利用实用技术。总结科研示范和实践探索经验,研究制定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评价、筛选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用技术。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全面加强宏观技术指导。2020年底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科学制定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十一)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措施。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采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的方式,分批实施。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面积达4000万亩。  (十二)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治理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推动地方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暂未达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实施未达标农产品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六、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十三)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区域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状况,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规定。及时总结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在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试点。2020年底前,依据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十四)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产业链的扶持,激发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出台轮作休耕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  (十五)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保证退得出、稳得住,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郊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转用,确实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  七、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十六)开展典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典型耕地污染区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分类分批实施受污染水田、菜地、旱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编制和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推荐技术目录。  (十七)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十八)开展治理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在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建立治理技术验证示范与监测评价基地,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与评估,研究建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制度。  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十九)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二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指导地方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行精准施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试点示范和补贴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 加强科学施肥用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 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 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到 2020年,推广到全国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二十一)强化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开展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  (二十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组织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政策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编制《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规划》,探索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 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  九、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进一步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资金适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倾斜。  (二十四)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禁止生产区划分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开展休耕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将重度污染耕地自愿退出农业生产。  (二十五)创新耕地污染防治支持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保险、税收等支持政策,对开展耕地污染治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场主体优先实施信用担保、贴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六)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或 PPP模式,实施整县(区)或区域一体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复。  (二十七)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启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强农用地污染监测、污染源解析、污染物迁移转化、土壤与作物污染相关性等基础研究,加大农业投入品减施、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生物修复、污染超标农产品安全利用等实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性。  十、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十八)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农业部成立相关司局和单位参加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制定总体意见及配套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科学谋划部署,配合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治理任务 省级农业部门安排部署本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推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确定技术路径,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全面、有效落实。  (二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农业部组建涵盖环保、土肥、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指南、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耕地污染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对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产品开展评价。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环境监测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十)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将农用地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农业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农用地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  效,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并作为相关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农用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方案简介: 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中国人的饭碗装中国粮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建设高标准农田。托普云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力推数字技术与农业生产加速融合,打造1个农业大数据中心、1个数字化决策平台以及N项涵盖土壤改良、高效节水、农田防护、生态保护、科技服务等多面的数字化应用服务,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 建设内容: 大数据中心:通过建立涵盖农田主体、农田生产、农田环境、农田病虫害、质量安全等基础数据的高标准农田数据中心,为高标农田数字化决策平台的运行提供统一标准的数据底座,推动形成覆盖全农田、业务协同、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发展格局。 数字化决策平台:高标准农田数字化决策平台通过土壤改良、节水节肥减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生态保护等技术与数字化平台的结合,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体系,实现高标准农田的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 数字应用场景:通过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监管体系、智慧化生产体系、专业化服务体系实现耕地地力建设提升、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农田灌溉高效节水、农业科技高效创新。 系统亮点: 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监管体系:天空地一体化。 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系统、遥感无人机系统、农情监测系统,打造天空地一体化监管系统,为高标农田的生产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 高标准农田智慧化生产体系: 土壤改良:通过智能硬件设备,检测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同时配合耕地质量保护系统和土壤墒情监测平台,实时统计分析土壤数据,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土壤养分平衡,耕地质量水平提升,土壤生态环境改善。 节水灌溉:建设智能机井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对水资源数据,用水状况,灌溉情况等进行科学管理,因地制宜推广滴灌和喷微灌等节水措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提高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水平。 农情监测:在田间合理配置物联网监测设备,集农田数据采集汇交、管理分析、评估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田间生产、管理、防控、服务全流程的数字化,建设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的高标准农田。 农田防护:通过农业物联,实时监测田间生产,及时预警提示,应用绿色杀虫灯、农田天眼、无人机打造农田防护体系,建设绿色、安全、优质的高标准农田。 科学管理:通过推进农机管理、生产管理、科学施肥等农业科技应用,科学合理利用高标准农田,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农田内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jing)准管理、资源共享。 高标准农田专业化服务体系:
  • “100家实验室”专题:访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水质综合分析检测中心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个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日前,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七十四站: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水质综合分析检测中心。   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ational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Urban Water Resources)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市政和环境等学科领域的优势科研条件、技术积累、人才储备为支撑,联合多家企事业单位共同投资组建的国家级研究开发实体。工程研究中心专业从事产业核心技术开发和共性关键技术的工程化与系统化,致力于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 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工程研究中心拥有由给排水领域3名工程院院士和1名俄罗斯院士及长江学者等组成的专家技术委员会和工程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与项目管理团队。   工程研究中心建有近6000平方米的综合实验大楼,搭建了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技术、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节水与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技术、水系统数字化与优化技术、水资源功能材料与设备、流域生态修复技术、低温水处理技术、物理化学水处理技术等方面的8个研究开发平台和1个水质综合分析检测中心。   综合分析检测中心   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综合分析检测中心具备CMA水质检验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 哈尔滨北方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员工硕士以上学历占50%以上,专业涵盖分析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微生物学等专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扎实的化验功底,可提供水质检验、人员培训、基础研究等服务。 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综合分析检测中心的资质  综合分析检测中心现有七个检测实验室和一个基础研究实验室,分别是:理化分析实验室、气相色谱实验室、液相色谱实验室、总有机碳分析实验室、放射性分析实验室、微生物学实验室、两虫检测实验室、基础研究实验室。   分析中心检测项目包括:饮用水106项水质指标检验(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污水处理厂一级A升级改造水质检验(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及其它给水与废水水质指标检验。   分析中心检验类别包括: ■ 生活饮用水 ■ 中水 ■ 工业用水 ■ 实验用水 ■ 饮用天然矿泉水 ■ 瓶装纯净水 ■ 纯水 ■ 冷却水 ■ 地表水 ■ 农田灌溉水 ■ 地下水 ■ 污水 ■ 锅炉水 ■ 游泳池用水 ■ 景观用水   分析中心拥有两虫检测仪、放射性检测仪、气相色谱、气质联用、液相色谱、无菌工作间、发酵罐、超低温冰箱、低温培养箱、冷冻高速离心机等国内外先进的实验设施和仪器设备上百台(套),能够满足百余项水质指标的检验需求,能提供高水平的试验研究平台,具备在更广泛的领域开拓检测业务的条件。   综合分析检测中心的部分仪器: WATERS 2695 高效液相色谱仪 用途:有机化合物定量分析 安捷伦 GC-7890 气相色谱仪 用途:各种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有机物、大气(室内空气)的苯系物、永久性气体、消毒副产物(三卤甲烷、卤乙酸)、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定量分析 Thermo DSQ系列单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用途:各种挥发性和半挥发有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Elementar Liqui TOC II总有机碳分析仪 用途:水中总有机碳、总碳、无机碳分析 Pall EPA1623 两虫检测系统 用途:检测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 NBS BF110 发酵罐 用途:适用于对温度、转速、溶氧、pH有严格要求的微生物的发酵培养 MEMMERT ICP600 低温生化培养箱 用途:用于对温度(尤其是低温)有严格要求的微生物培养 NBS U410-86 超低温冰箱 用途:样品的超低温保存 Nikon Eclipse 80i 荧光显微镜 用途:适用于研究级的DIC观察 C.B.S. DGGE 用途:用于微生物多样性分析 HACH 2100N散射式浑浊度仪 用途:测量液体的浊度 低本底放射性测定仪 用途:检测水中的α、β放射性指标 WTW OxiTop IS6 BOD快速测定仪 用途:检测水中的生物需氧量   分析中心现已完成神华集团煤制油污水MBR深度处理技术水质评定检测项目、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区段水环境安全保障示范项目水质分析项目、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质监测项目、伊春市自来水地下水水质全分析项目、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技术服务水质全分析项目、大唐集团煤化工项目水质分析等多项典型项目。分析中心还为哈尔滨市依兰县自来水公司与污水厂、北京市延庆某部队等单位培训人才数十人。   附录: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http://www.waterres.cn/index.asp
  • 连华科技公司携手织心志愿者开展三下乡水质监测活动
    2016年7月14日至7月31日期间,川北医学院织心志愿者服务团赴攀枝花米易县等地开展了三下乡活动,基于居民对较浑浊的生活用水十分随意,为了确定水质的安全系数,织心服务团队的志愿者在当地进行了居民用水和灌溉用水的检测,并进行了饮水知识的普及和如何安全饮水的讲解。据织心志愿者服务团队队长刘德权介绍:“之所以开展这个活动,是因为在2015年三下乡期间,志愿者们发现在贫瘠的山区,一些明明看起来浑浊不清的水,在当地居民的眼中却宛如甘泉。没有净化过滤,没有煮沸消毒,就直接饮用。”于是,织心志愿者专门成立了水质检测小组。了解到这个情况,连华科技公司为织心志愿者们免费提供了由公司研制生产的5b-2h型(v8)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和测定相应36项水质项目的药品和配套设施,确保了水质检测项目的顺利开展。2016年7月14日至7月31日期间,川北医学院织心志愿者服务团赴攀枝花米易县等地开展了三下乡活动,基于居民对较浑浊的生活用水十分随意,为了确定水质的安全系数,织心服务团队的志愿者在当地进行了居民用水和灌溉用水的检测,并进行了饮水知识的普及和如何安全饮水的讲解。据织心志愿者服务团队队长刘德权介绍:“之所以开展这个活动,是因为在2015年三下乡期间,志愿者们发现在贫瘠的山区,一些明明看起来浑浊不清的水,在当地居民的眼中却宛如甘泉。没有净化过滤,没有煮沸消毒,就直接饮用。”于是,织心志愿者专门成立了水质检测小组。了解到这个情况,连华科技公司为织心志愿者们免费提供了由公司研制生产的5b-2h型(v8)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和测定相应36项水质项目的药品和配套设施,确保了水质检测项目的顺利开展。志愿者们把攀枝花米易县普威镇、垭口镇作为采水点,分别把当地的自来水、河流水、沟渠水、农田水等作为水样,利用便携式水质检测仪检测其中铁、氟化物、镉、锰、铜、铬等的含量。可以看到,志愿者们在实验过程中十分仔细认真,每一步操作都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标准,为数据的准确性奠定了良好基础,得出基本结论。截至发稿前,川北医学院织心志愿者服务团已完成了各个水质项目的测定,干净水源可供日常生活的自来水源,灌溉水,工厂用水及休憩用水等,一旦被污染,人们的身体健康将面临着巨大威胁。此次活动的成功开展,不仅能让当地人民对自己居住地水源水质有大概的了解,还能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志愿者在取灌溉水和居民用水)(准备实验前)(添加试剂)
  • 甲烷监测对比,谁才是农田气体排放监测的王者?
    项目背景甲烷 (CH4) 这种强温室气体的大气浓度近年来一直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自 2020 年以来增长率创历史新高。甲烷在大气中的寿命约为 10 年,而二氧化碳 (CO2) 的寿命为 100 年,甲烷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5倍,主要来源包括农业、化石燃料开采和废弃物处理等。这些特点使得减少甲烷排放成为短期减少人为全球变暖的优先目标,精准测量大气中甲烷的浓度对于研究其环境影响和制定减排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测试旨在对比HealthyPhoton公司生产的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与另一款成熟的商用甲烷分析仪的性能。通过对比两款仪器在农田中甲烷排放的通量和浓度的测量结果,评估其在精准性、灵敏度和稳定性方面的表现。测试方法测试在济南的一片农田中进行,该区域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能够真实反映农业活动对大气甲烷浓度的影响。具体步骤包括:1. 在农田不同位置设置测试点,安装两款仪器。2. 在2024年7月7日至7月9日期间进行多次测量,记录数据。3. 分析数据,比较仪器的灵敏度、准确性和稳定性。测试表现浓度/EC通量对比1. 甲烷浓度 (CH4 Concentration):中间部分显示了两台仪器的甲烷浓度测量值,单位是ppbv。从图中可以看出,两台仪器的测量结果非常接近,但在某些时段会有略微差异。2. 湍流通量 (EC Flux):底部显示了两台仪器测量的湍流通量(μmol+1s-1m-2)的变化情况。两台仪器的测量值整体趋势一致,但在某些时段有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在高通量时段。原始通量与校正后通量对比表明HT8600和商业甲烷分析仪在测量甲烷浓度和湍流通量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也显示了在不同条件下可能存在的一些差异。X轴是经过校正的商业分析仪的湍流通量(单位:μmol+1s-1m-2),Y轴是HT8600的原始湍流通量数据(单位:μmol+1s-1m-2)。图中的点基本上沿着Y=1.09X的回归直线分布,R² 值为0.9868,表示两者之间的相关性非常高。表明HT8600的原始通量与经过WPL校正的商业分析仪测量值具有很高的线性相关性和一致性,HT8600的性能得到了很好的验证,且数据处理过程更容易、由矫正过程造成的可能的误差更小。共谱密度对比图中的Y轴是标准化的共谱密度,X轴是标准化频率。三种测量方式的共谱密度在大部分频率范围内都非常一致,符合经典湍流谱理论(-4/3斜率线)。表明HT8600在不同频率下的共谱密度表现与商业分析仪和基准温度的共谱密度表现非常接近,表明HT8600在动态响应和频率分辨率方面具有良好的性能。测试小结HT8600与市面上较为成熟的商业甲烷分析仪在测量甲烷浓度和湍流通量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且在动态响应和频率分辨率方面具有良好的性能。这两款仪器都展现了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为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为大气甲烷监测的理想选择。相关产品
  • 环保部:农村1/5土壤检测超标 农田菜地污染严重
    中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柴华)今天(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上午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环境质量状况等相关情况。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通报了《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相关情况。根据统计,2011年我国废水排放量为652.1亿吨 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约为2218万吨。相关数据的检测结果表明,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平稳,不过形势严峻。有关部门也表示,目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具体到各个方面,首先是全国地表水质轻度污染,湖泊(水库)的富营养化问题突出。吴晓青介绍说,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流域都有轻度污染 海河污染达到中度。在26个监测湖泊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到了53.8% 而在监测的4700多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达到了55%。   空气质量方面,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达到89%,但执行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后,细颗粒物PM2.5污染逐步凸显。吴晓青表示,试点监测结果表明,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均值是58微克/立方米,而按新规年均值的二级标准应该是35微克/立方米。酸雨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长江沿线及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酸雨区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2.9%。   同时,在海域水质方面,近岸水域的水质被认为总体一般,9个重要海湾中,黄河口和北部湾水质良好,而胶州湾、辽东湾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   另外,农村环境问题正在显现出来,形势严峻。环保部的检测试点结果表明,农村地表水轻度污染,土壤样品超标率达到21.5%,垃圾场周边、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的污染都比较严重。
  • 中国尝试“清洗”重金属污染农田
    中国西北部有“铜都”之称的甘肃省白银市,曾因被国家强制关停众多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而备受关注。目前,这座城市的污染“重灾区”东大沟流域正在经历一场土壤与环境的“大清洗”。   在紧临东大沟的四龙镇民勤村,几台挖掘机、推土机在一大片废弃的农田中紧张施工着,将地表下的土壤粉碎后再压平。“这是白银市实施的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白银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张琼告诉记者。   东大沟最早是一条排洪渠,后来一度成了重金属企业白银公司的排污道。由于气候干旱,从上世纪60年代起,沿沟村民就用沟里的污水灌溉,导致农田土壤和作物籽粒中重金属严重超标,最终不得不废弃。   2011年开始,白银市计划在五年内投资15亿元用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并在全国率先尝试开展对重金属污染农田的修复治理。   “城郊东大沟流域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从5月起实施,项目总投资111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治理资金1000万元。   然而,由于具有污染范围广、污染隐蔽、不可逆性等特点,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工作并不容易。在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中,物理方法费时费工,化学方法又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经验。   “我们想找到一条既经济又实用的道路。”张琼告诉记者。   东大沟治理工程采用的是“化学淋洗-化学固定-生物质改性耦合”和“化学淋洗-土壤改良”两种方法。这两种技术都是要把约40厘米的土层粉碎后与药剂混合,然后用水淋洗,把重金属转换在水里再进行处理。这种方式虽然有效,但处理成本非常高。   除了化学方法外,在土壤改良过程中还加入牛羊粪等有机肥料,并在已改良过的土壤中试种了玉米、大豆等作物。参与项目的珠海市中科信息技术开发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选择了7种玉米种子种植在重金属污染的土地上面,目前长势基本达到预期。   东大沟工程将治理弃耕地65亩,而全市将治理的重金属污染严重农田为6688亩。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仅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年也多达1200万吨,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   2011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包括甘肃在内的14个省区被纳入重金属重点治理省区。   除了甘肃省,浙江省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投资将达28亿元。湖南省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计划投入资金595亿元。   白银市副市长齐永刚说,“十二五”期间,白银市将重点实施重金属废水、工业废渣、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彻底解决重大环境安全隐患。
  • 青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技术培训班在西宁举办
    为顺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提高基层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10月24至28日,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技术培训班在西宁顺利举办,来自全省46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的130余人参加了技术培训。 在本次培训班上,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改水办的张荣教授、省疾控中心的纳元春教授分别就相关水致疾病及相关传播、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化学指标、水样采集、样品管理和运输进行了讲解。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四家大型检测仪器设备供货商进行了两天不间断的现场演示和技术讲解。 青岛普仁仪器在2016年青海省农水项目中中标40台离子色谱仪,现已全部发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普仁售后服务部主管杜晓磊工程师在本次培训班上对离子色谱仪的实际操作、样品处理、运行维护等进行了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详细讲解,并在湟中县水质检测中心进行了实地观摩和学习交流。 本次培训通过课堂学习、实际操作和现场观摩,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水质检测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保障水质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 数字化赋能助力江苏高标准农田建设,从“靠天吃饭”转为“看天管理”
    江苏海门高标准农田样板区,智慧化监管守护千亩良田在江苏海门的悦来镇和常乐镇,管理部门通过数智农业云平台,能够实时掌握农田生产情况,科学开展农事工作;管理者通过手机APP客户端,能够实时监测田间病虫害发生情况,线上“照看”农作物生长,并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指导农事操作的每一步动作。随着农业智能装备以及数智农业云平台的投入和使用,传统农田的管护方式正发生着深刻改变,“科技兴农乘风起,屋中知尽田间事”的农事画面正在上演。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海门区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年,海门总投入1.9亿元用于6.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同年,托普云农在江苏海门区的悦来镇和常乐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从科技服务出发,围绕农业生产过程监控、病虫害智能监测、农业气象预警等方面,提高海门区高标准农田的智能化管护水平。江苏海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农田“天眼”实时监测田间情况过去种田,需要到田间地头察看作物长势、杂草清理、灌溉及虫害防治等情况,不仅费时费力,效率也很低,尤其对于种粮大户、植保人员以及农田管理者来说,不同田块的情况更是难以知悉。通过在田间布设“天眼”,轻松解决田间巡检难题。作为新时代的田间“巡检员”,“天眼”可24小时实时工作,自带高清摄像头,及时发现田间缺苗、杂草、倒伏等异常情况,使用者在手机上点点即可实时查看不同田块信息,智慧高效又省时省力。病虫害智能监测护航作物成长为实现粮食产量的最大化,“黑科技”在高标准农田上随处可见。智能虫情测报灯,田间英勇的“侦察兵”,及时测报大螟、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草地贪夜蛾等农田害虫,自带云平台,可在线查看虫情数据,提供虫情预警信息,虫情测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幅提升,让病虫害防治工作更轻松。除此之外,智慧性诱测报系统、风吸式杀虫灯、孢子自动捕捉系统等田间“黑科技”也在持续发力,联动手机软件,进行病虫害的收集处理,守护田间作物生长,为农户增产增收提供技术保障。农业气象监测提升农田抗灾能力从“靠天吃饭”转为“看天管理”,气象数据收集是不容忽视的一环。气象监测系统每天对空气温湿度、光照强度、风向、风速、雨量、大气压等做精准分析,配套数智农业云平台,建立气象灾害风险预测、降水预测等数字化模型,对天气、降水等状况进行提前监测或预警。有了气象数据支持,农户“靠天吃饭”成为过去,气象“吹哨人”让农田抗灾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如今,走进海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一股现代农业气息“扑面而来”。平坦笔直的机耕路两侧绿树成荫,一块块良田如同棋盘一样整齐排列,田间排列着的智能监测装备遥相呼应。随着智慧化管护水平大幅度提升,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粮食产能与效益稳步增长,未来,托普云农将继续扎根数字农业领域,持续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新动能。
  • 彩谱守护碧水清源,高光谱推动水质监测领域的创新发展 —《高光谱:水质监测的“科技助手”》主题约稿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水乃万物之根本,因此水污染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水质监测成为保障水资源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循环的重要手段。传统的水质监测方法存在监测周期长、实时数据差、监测参数有限等局限,无法满足当前水质监测的迫切需求。与传统的水质监测方式相比,使用高光谱监测的优势在于能监控整条河流水质浓度变化趋势情况,可有效弥补传统点源监测的不足。通过采集获取的高现势性水质连续光谱数据,可实现叶绿素a、总氮、总磷、氨氮、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溶解氧主要评价指标分析。利用无人机高光谱监测技术对河流进行拍摄扫描,统揽全局,锁定病灶,可视化平台有效实现水质精准监测。一、高光谱在水质监测领域的应用现状高光谱在水质监测领域的应用正在逐步深入,其独特的技术优势在未来会有很大的发展前景。高光谱相机能够通过对水中物质的光谱特征分析,精准地检测水中的各种污染物质,包括石油类物质、农药残留、重金属离子等。还可以应用在水体富营养化监测、不同类型的水体识别、动态监测水质异常、水生生物监测等场景。目前高光谱技术在水质监测领域的相关标准建设情况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但高光谱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将为水质监测提供更实时化、数据化、系统化的支持,是促进水生态系统改善的得力科技助手。二、 彩谱高光谱技术的发展历程及技术优势发展历程:2009年,彩谱创始人团队在浙大做军工方面高光谱检测项目,研究高光谱成像技术。2013年,正式成立彩谱公司。2014年,组织高光谱颜色检测技术的研讨会,开展高光谱技术的深入探究。2019年,推出基于高光谱技术的图像分光测色仪DS1050系列产品。2020年,推出线扫描高光谱相机FS-1X系列、成像高光谱相机FS-2X系列、显微镜高光谱测量系统、无人机高光谱测量系统、便携式高光谱相机、云台高光谱相机等。2023年,彩谱高光谱相机在上百家高校、研究机构、农业、水质、林业领域得以广泛应用。2024年,参与标准制订:《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贴衬织物沾色评级 高光谱法》、《纺织品 涤棉混纺织物定量分析 高光谱法》。技术优势:彩谱的高光谱相机主要采用透射光栅分光色散型,性能卓越。利用色散元件(光栅或者棱镜进行分光,再经由成像系统成像在探测器上,同比其他原理产品,光谱分辨率更高,价格更低。三、彩谱高光谱技术如何发挥其作用分析解决不同水质污染监测问题?帮助提升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效率?有哪些案例说明?彩谱的无人机高光谱遥测系统主要由多旋翼无人机、高光谱相机、机载控制器、机载系统控制软件、漫反射校准布、多旋翼无人机平台和数据处理软件等部分组成。如何解决不同水质污染监测问题提升水质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离不开各部分组件的相辅相成。下面将具体展开讲解一下:1、无人机承载平台:旋翼-大疆M350RTK多旋翼无人机,垂起-飞图横空Aircross6号垂直起降无人机,稳定性好,便携使用简单,飞行效率高。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大范围的水质信息,提高了水质监测的效率和覆盖范围。2、高光谱成像系统:系统设计紧凑,成像光谱仪主机光谱分辨率高达2.5nm,采用高信噪比超高速光谱扫描成像器件,提供高稳定性的光谱图像采,采用自研的高效率低功耗图像处理算法,大大延长了整机飞行时间,降低了系统功耗。3、机载系统控制软件:用户无人机终端使用,支持实时保存高光谱数据,且操作简单安全可靠,支持显示通道设置、显示通道阈值设置、采集控制和图像格式控制,包含文件信息查看、快捷功能、镜头校正、状态信息展和图像采集功能。4、漫反射校准布:用于高光谱数据反射率校准,保证数据的长期稳定性。5、数据处理软件:通过对高光谱数据的解析和反演,可以获取到水体中的多种水质参数,如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案例说明根据XX河实际情况进行航线设计,采用多旋翼无人机+高光谱相机进行高光谱数据采集,同时在地面进行采样。(1)地面点采样及取样方案① 可用钓竿进行水质的取样;② 不要出现阴影、树木、建筑物的遮挡;③ 地面采样与高光谱的飞行基本同时进行,采样方式要保证采样点全部可用(即没有阴影遮挡、没有处于水波纹等)。(2)高光谱数据采集① 飞行主航线采用直线飞行;② 分段的末端要延长数据,保证整体数据可用性强;③ 航线均延河流走向规划。(3)高光谱数据处理分析通过水质反演软件基于地面采样结果和对应光谱值,进行光谱图像归一化、水质参数反演、模型评价等处理。通过数据预处理软件对高光谱影像的预处理,首先进行辐射定标和反射定标,得到地表反射率数据,然后通过GPS和特征图像,完成多航带影像的拼接,最后通过拼接裁剪得到河道光谱数据。利用水质反演软件通过采集获取的水质连续光谱数据,可实现叶绿素a、总氮、总磷、氨氮、高锰酸钾、溶解氧主要评价指标分析。(4)指数计算(5)灰度图像(6)聚类效果可进行监督聚类和非监聚类功能。可对不同的物质进行分类标记。(7)水质分析高锰酸钾指数(CODMin)、总磷(TP)、溶解氧(DO)、总氮(TM)、氨氮(NH3-H)、叶绿素a。四、高光谱在实际水质监测的应用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当前,技术和应用层面还存在那些难题?在实际水质监测中,应用高光谱成像技术时需要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仪器本身:保证高光谱的分辨率、光谱范围、波长校准等性能符合监测要求。时常进行仪器检查,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2.数据采集:主要考虑环境因素,如天气、光照等对数据采集的影响,尽量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数据采集。确保获取到准确、可靠的光谱数据。3.光谱特征差异:不同水体类型(河流、湖泊、水库等)和污染物质(重金属、有机物、石油类物质、农药残留等)的光谱特征差异不同,需要针对特定水体和污染物进行光谱特征研究和分析。4.数据处理与分析:对采集到的光谱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噪声去除、光谱校准等步骤,以提高数据质量和准确性。选用高效、稳定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算法,以提高水质参数反演和污染物质识别的准确性和精度。5.实时性与动态性:考虑水质监测的实时性和动态性要求,确保高光谱成像仪能够实时监测水质变化。当前技术和应用层面的难题1、数据冗杂、计算复杂:高光谱成像仪所获取的数据量巨大、冗杂,因此处理和分析这些数据需要高性能的计算设备和算法支持。数据处理过程中可能面临计算复杂、耗时长等问题。2、光谱特征差异:不同水体类型和污染物质的光谱特征存在差异,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光谱特征数据库和识别算法。3、自然环境干扰:天气、光照等环境因素可能对光谱数据采集产生干扰,影响监测结果的准确性。4、设备性能限制:高光谱成像仪的分辨率、光谱响应等性能可能受到设备本身的限制,影响监测结果的精度。针对这些难题,未来可以在提高数据采集质量、优化数据处理算法、加强光谱特征研究、推动多源数据融合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改进和优化,以进一步提升高光谱成像技术在水质监测领域的应用效果。五、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我司有哪些高光谱产品已经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1、农业方面:高光谱相机能够获取农作物的光谱数据,借助人工智能算法对其加以分析,能够精确评估农作物的生长态势、病虫害情况以及养分含量等,为精准农业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彩谱FigSpec Studio 软件中内置了NDVI等多种植被因子,对不同空间尺度下植被冠层状态进行精准量化 ,定量评估作物和植被的健康情况、胁迫情况和长势情况 ,为作物长势评估 ,产量预估 ,病虫害检测等提供数据支持。2、林业领域:机载高光谱相机可用于林业灾害的监测,像森林火灾、病虫害等。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能够增强灾害监测的精准度和效率,及时施行防治手段,降低损失。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学习等创新型分类识别技术的引入,促使灾害防治逐步朝着多技术融合的方向迈进。受到病虫侵害的时候,因缺乏营养和水分而生长不良,海绵组织受到破坏,叶子的色素比例也会发生变化,使得可见光区的两个吸收谷不明显,反射峰值按植物叶子被损害的程度而变低。多光谱数据融合后,获取高精度的监测数据,得到病虫害分布情况。3、水质分析监测:使用水体光谱数据和化学分析结果构建分析模型 ,实现对黑臭水体分级、水质参数(蓝绿藻、水滑、总氮、总磷、溶解氧和悬浮物)反演。结合空间信息监测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对周边水体的影响 ,助力污染源排查、水环境评估。4、水体富养化监测:利用光谱数据形成分类指数,进行水体富营养化,监测及空间信息统计,遵循水体富营养状态评价,标准,辅助分析农田、养殖、渔业等水体污染源,为污染源排查、水环境评估提供数据和强大的数据采集工具。六、未来,我司将如何应对市场需求,推动高光谱技术在水质监测领域的创新和发展?1、技术融合与创新多源数据融合:高光谱技术将与其他监测技术(如遥感技术、自动监测船、物联网传感器等)相结合,实现多源数据的融合与互补。这种融合将提高水质监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水质评估提供更丰富的信息源。智能化与自动化: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高光谱水质监测系统将更加智能化和自动化。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和深度学习技术,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和分类水质参数,提高监测效率和准确性。同时,自动化监测和预警系统将能够及时发现水质异常,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监测精度与广度提升高精度监测:高光谱技术将不断提升其光谱分辨率和灵敏度,以实现对水体中更多细微光谱特征的捕捉和分析。这将有助于提高水质监测的精度和可靠性,为水质评估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大范围监测: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平台,高光谱技术将能够实现大范围、长时序的水质监测。这将有助于掌握水质的时空变化规律,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3、应用拓展与深化多样化应用场景:高光谱技术将不仅限于地表水的监测,还将拓展到地下水、海洋等更多类型的水体监测中。同时,该技术还将应用于水生生物监测、水体富营养化评估等领域,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支持。政策与市场需求驱动: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和政策支持的加强,水质监测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高光谱技术作为先进的水质监测手段,将受到更多关注和青睐。同时,市场需求的多样化也将推动高光谱技术在水质监测领域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 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389.00万元采购气体流量计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采购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3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采购公告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4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约389万元 2.5、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对机井进行控制器改造,加装远程信息传输模块使控制器具备远传功能,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并将灌溉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对机井进行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改造,并将电量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配置充值管理机、灌溉射频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系统改造;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 2.9、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法人); 3.3.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7.3、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7.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112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1号楼809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8937845077 3.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杞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8992399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流量计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89.00万元 采购单位: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采购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3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采购公告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4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约389万元 2.5、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对机井进行控制器改造,加装远程信息传输模块使控制器具备远传功能,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并将灌溉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对机井进行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改造,并将电量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配置充值管理机、灌溉射频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系统改造;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 2.9、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法人); 3.3.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7.3、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7.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112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1号楼809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8937845077 3.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杞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8992399
  • 江苏海门:打造数字化高标准农田,为乡村振兴蓄势赋能
    耕地,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习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由此可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为建设更高标准和质量的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司长郭永田说,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要聚焦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粮食生产主产区等重点区域,一步步优化布局,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护。在此政策基础上,托普云农深入发挥了自身数字农业建设优势,提出“1+1+N”的高标农田建设方案,打造了集“土壤健康、高效节水、绿色农田、环境生态”于一体的高标农田数字化决策综合平台,提高了高标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抵抗自然能力。 江苏海门,素有“江海门户”之称,近年来,海门区坚持规模化、产业化、科技化、品牌化“四化并重”的方针,推动农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农耕神话和海门特色。对于粮食产业发展而言,海门区政府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为此,托普云农将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深度融合,推广使用高端智能化农机装备,在海门正余镇打造了首个“无人农场”高标准农田项目。 在海门正余镇的高标准农田里,农田作物的生长状况监控预警主要是依靠智能设备来实现的。智能设备检测土壤状况;智能灌溉系统和水肥一体化设施改善土壤生态;智能气象站、测报灯、孢子捕捉仪等对农田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用数字化手段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的绿色、安全、优质的管护。此外,智能农机监管系统、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专家系统、知识库等手段可以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的高标准农田。 而这些所有的应用都是围绕着唯一的农业大数据中心进行运作,为其提供精确详细的数据支撑。通过数字化决策平台,就可以直观展示农田的灌溉情况、耕地面积、设备分布情况及环境监测等数据信息。 海门的“无人农场”高标建设通过整合现代农艺和信息技术,多设备协同作业,实现了农业生产环境的智能感知、分析、决策、预警以及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各环节的智能化、无人化、精准化、可视化。目前,新岸村1000亩稻麦种植基地和正基村5000平方米玻璃温室大棚已经建成,且农业生产成效显著。 随着高标准农田的推进,正余镇已经具备了农机从传统人工操作向无人操作转变的基础,有效提升了自身的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对海门地区的数字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示范推广有着重要意义,为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发展蓄势赋能。
  • 新标准或将促进原子荧光环境检测市场增长
    日前,生态环境部连续发布《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HJ 1268—2022)》,并将于2023年6月15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原子荧光光谱仪的市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应用需求的推动下,原子荧光光谱有哪些新的技术和方法?基于此,仪器信息网特别邀请吉天仪器与您一起探讨原子荧光光谱仪的市场机遇及挑战!仪器信息网:《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HJ 1268—2022)》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哪些重要的背景和意义?吉天仪器:汞是备受全球关注的重要污染物之一,甲基汞和乙基汞毒性高,易形成生物富集。此前对于水体中烷基汞普遍采用巯基棉富集-GC-ECD分析的方法,但前处理方法相对复杂;也有采GC-CVAFS和HPLC-ICP-MS联用仪的检测方法,但因仪器价格昂贵,限制其广泛应用。LC-AFS是在分析仪器行业处于国际领先的国产仪器,陕西地标DB61/T 562-2013和吉林地标DB22/T 2205-2014均采用LC-AFS进行地表水或废水的检测。《HJ 1268—2022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标准对前处理方法进行优化,适用范围更广,充分发挥AFS检测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的优势,对于推广先进国产仪器技术有重要的意义。仪器信息网:这项标准的实施,是否会对原子荧光光谱仪的市场产生影响?吉天仪器:这项标准的实施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增量,主要集中在环境检测以及具备环境样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另外,随着国家对污废水排放监控要求的提高,未来重点排污企业可能会有需求。仪器信息网:除了以上标准,近三年我国也陆续发布了数十条原子荧光光谱方法相关的应用领域,贵单位参与了哪些?目前,还有哪些原子荧光光谱相关的重要标准即将发布或正在制定过程中?吉天仪器:在原子荧光光谱方面,吉天公司一直在积极参与制定和协助验证各类标准。近几年原子荧光技术相关标准,已经不限于单独使用原子荧光光度计,在联用产品,比如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直接进样-原子荧光联用,也有全新标准的推出。2020年至今发布实施了一系列原子荧光相关的检测标准,其中吉天公司协助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了《GB5009.17-2021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配合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制定了《NY/T 3788-2020 农田土壤中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原子荧光法》、《NY/T 3789-2020 农田灌溉水中汞的测定 催化热裂解-原子荧光法》。此外,还有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制定的《GB/T 13081-2022 饲料中总汞的测定》,以及前面提到的《HJ 1268—2022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法 》等。不仅如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6部分:金属和类金属指标》、《化学蒸气发生-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方法通则》、《高效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谱仪联用分析方法通则》等已在标准审核流程中。仪器信息网:请您回顾下过去几年来原子荧光光谱的技术进展主要有哪些?以及有哪些重要的应用进展?吉天仪器:原子荧光光谱技术在发展初期主要集中在原子荧光光度计本身,比如激发光源稳定性、氢化物发生反应效率、低温原子化技术等方面。后来逐渐开拓出液相色谱的联用技术,满足不同元素形态的分析检测需求;固体进样联用技术,免除繁杂样品前处理过程,为快速现场检测提供可能性。近几年吉天公司推出Kylin系列原子荧光光度计产品,采用全正交立体光路设计,全通道双光束扣漂移技术,进一步提高仪器稳定性,并解决光源波动引入的汞漂移的问题。同时在软件方面满足信息化和网络化要求,实现远程访问和数据共享,支持移动端信息查询。应用方面重点在不同样品中Se、Sn元素形态的测定,以及水质和土壤中汞元素的直接进样方法。仪器信息网:您如何评价近几年原子荧光光谱市场的需求情况?有哪些市场机会,同时又面临怎样的困境?吉天仪器:原子荧光光谱技术已成为无机重金属元素检测的必要手段,在国内的接受和认可度高,因此市场需求比较平稳。随着ICP和ICP-MS多元素检测技术的推广,给原子荧光市场带来一定困难,但借助于现行标准的支持,且仪器操作简便,使用成本低的优势,在中低端客户群仍是以原子荧光为主体。之前受限于试剂和样品前处理的问题,原子荧光分析仅限于实验室检测。吉天公司力主推进直接进样技术,并着手在在线前处理方面进行探索,预期会在移动和在线检测端带来一定的市场机会。仪器信息网:未来,原子荧光光谱技术该何去何从?基于当前的应用需求,有哪些新技术或者应用方向值得关注?吉天仪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技术已经日臻成熟,目前覆盖11种元素的检测,但在多元素同测方面仍有不足,需要开发和优化分析方法以减少元素干扰。如前提到的现场原位检测的需求,在线系统联用和直接进样是未来的方向,仪器结构也会倾向于小型化和便携化。对于新技术方面,介质阻挡放电技术(DBD)结构简单,能耗低,可以消除试剂限制,与原子荧光检测相结合值得关注。仪器信息网:未来贵单位在原子荧光光谱仪产品线和应用方向上有什么样的布局?吉天仪器:未来,吉天公司仍会不断投入研发力量,坚持创新,在原子荧光光谱仪产品上进行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整体性能,在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方面改善用户体验;利用全套元素分析解决方案方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快速、现场、原位检测。(稿件来源:吉天仪器)
  • 2023年“农田土壤检测技术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日程公布
    良好的农田土壤品质才能确保农产品的品质,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底线,多次强调要持续做好耕地土壤污染调查检测工作,不断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监测监管,为开展农田土壤环境承载力相关研究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加强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制度、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等,其中也特别强调,要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为了促进相关领域技术交流与合作,仪器信息网计划组织召开“农田土壤检测技术进展”主题网络研讨会(2023年3月29日),就农田土壤质量、污染物检测及信息感知技术的最新进展等话题展开同探讨,为用户、专家和厂商搭建优质、有效的交流平台。点击图片免费报名此次在线网络研讨会特别邀请到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贺泽英研究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刘桀佳总工、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杨丽莉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李民赞教授等进行演讲报告,将围绕农田土壤质量调查、检测与评价,有机污染物和农药的检测技术,信息感知技术与装备创新等进行探讨。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tsoil230329/(点击报名)会议日程:演讲嘉宾介绍:贺泽英:博士,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从事农药残留分析和环境毒理研究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等系列项目,参与重点研发、农业行业专项、农业部农业环境有害因子风险评估重大专项等项目10余项。第一/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0余篇。参与制定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4项。杨丽莉: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环保部第一批环境监测培训教师,环保部环境监测 “一流专家”,江苏省首席科技传播专家,江苏省色谱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副主编。研究方向:长期研究环境中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方法和应用、监测方法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主持参加十余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订。刘桀佳:中共党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中心实验室总工程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国家级评审员,CSTM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专家委员会委员,仪器信息网《原子吸收光谱实战宝典》编委。从事化学分析检测17余年,主要从事岩石矿物、各种金属合金、土壤、水质、煤炭等的分析检测,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攻克了大量的技术难题,主持了多项国家及省级重点检测项目。主持入围了“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名录、主持入围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一批实验室”名录、主持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国家科技支撑重点课题研究,荣获科研成果一等奖。并发表《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快速检测及修复方法研究》、《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岩石样品中的钨元素含量》、《论我国化学分析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保证》、《多角度偏振遥感的水中有毒污染物多指标检测方法研究》等多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及软件著作。李民赞:中国农业大学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教授,“智慧农业系统集成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智慧农业研究中心主任,日本东京农工大学博士,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工程专家。研究领域为农业信息化技术、精细农业、智慧农业,所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及成果如下:(1) 设施农业信息自动获取及远程监控技术, (2) 基于光谱分析的土壤肥力参数检测方法及先进传感技术研究, (3) 基于光谱和遥感技术的作物生长检测方法及先进传感技术研究, (4) 谷物智能化测产系统开发及产量空间变异分析研究, (5) 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近年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得中国农业部科技奖二等奖1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政府奖图书奖1项。2016年荣获北京市“师德先锋”荣誉称号。
  • 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389.00万元采购气体流量计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3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4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约389万元 2.5、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对机井进行控制器改造,加装远程信息传输模块使控制器具备远传功能,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并将灌溉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对机井进行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改造,并将电量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配置充值管理机、灌溉射频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二标段:控制器改造。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 2.9、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法人); 3.3.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7.3、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7.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112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1号楼809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8937845077 3.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杞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8992399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气体流量计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89.00万元 采购单位: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3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标段采购公告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202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2.2、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4-24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总投资额度:约389万元 2.5、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对机井进行控制器改造,加装远程信息传输模块使控制器具备远传功能,安装超声波流量计,并将灌溉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对机井进行物联网灌溉测控终端改造,并将电量信息通过远程传输设备传送至信息平台;配置充值管理机、灌溉射频卡。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 第二标段:控制器改造。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供货及安装调试期:60日历天 2.9、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及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受行贿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情况(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1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3.3.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查询对象:法人); 3.3.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对象:法人); 以上查询内容均需提供查询截图,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授权委托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5、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上午9点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11楼开标室(地址:杞县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7.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7.3、CA密钥办理(CA密钥相关办理咨询电话:信安CA:18639772939或0371-96596,华测CA:0371-22651668,深圳CA:0371-23621733或400-112-3838,北京CA:13193769863)。 7.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28666651。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杞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开封市杞县西门大街 112 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28992399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1号楼809 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方式:18937845077 3.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杞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8992399
  • 硅酸根分析仪的应用
    首先,在工业生产中,硅酸根分析仪被广泛应用于检测循环水、锅炉水、冷却水等水样中的硅酸盐含量。通过对硅酸盐含量的监测,可以有效地控制水质,预防结垢和腐蚀等问题,保证工业生产的安全和稳定。其次,在环境保护领域,硅酸根分析仪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污水处理过程中,硅酸根分析仪可以用于监测污水中的硅酸盐含量,为污水处理工艺的优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通过对污水中硅酸盐含量的监测,可以评估污水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为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在农业生产领域,硅酸根分析仪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在农田灌溉过程中,硅酸根分析仪可以用于监测灌溉水中的硅酸盐含量,为农田灌溉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对灌溉水中硅酸盐含量的监测,可以评估灌溉水对作物生长的影响,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指导。最后,在科学研究领域,硅酸根分析仪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在地质学、地球化学、水文学等领域中,硅酸根分析仪被广泛应用于研究地下水、河水、湖水等水样中的硅酸盐含量。通过对水样中硅酸盐含量的分析,可以了解水样的化学组成和来源,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综上所述,硅酸根分析仪在多个领域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通过硅酸根分析仪的应用,可以有效地监测水样中的硅酸盐含量,为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农业生产以及科学研究等领域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硅酸根分析仪的性能和精度也将不断提高,其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
  •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116.62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 null 采购金额: 116.62万元 采购单位: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 宋先生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诚良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先生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11-29 项目概况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1-317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6,200.00元 最高限价:1166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10100901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A包 385000 385000 2 Z20210100902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B包 551200 551200 3 Z20210100903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C包 165000 165000 4 Z20210100904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包 65000 65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A包:挥发性有机物;B包:污染源执法监测;C包: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城市黑臭水体监测;D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等第三方监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5.2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节点为该项目公告发布后查询页需自带日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5.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95-2124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良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5-557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5-557600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VOC检测仪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116.62万元 采购单位: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良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11-29 项目概况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磋商采购-2021-317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66,200.00元 最高限价:11662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10100901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A包 385000 385000 2 Z20210100902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B包 551200 551200 3 Z20210100903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C包 165000 165000 4 Z20210100904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监测任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包 65000 65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A包:挥发性有机物;B包:污染源执法监测;C包: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城市黑臭水体监测;D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等第三方监测服务(详见磋商文件)5.2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4提供近期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3.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节点为该项目公告发布后查询页需自带日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至 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5.收取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用参照发改价格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漯财购【2018】16号文,向中标单位收取本次采购服务费。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漯河市泰山路北段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95-2124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诚良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东支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工商联大厦5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5-5576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95-5576007
  • 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件污染监测数据存矛盾
    1月5日下午,山西省政府接到报告称: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位于长治市潞城市的潞安天脊煤化工集团苯胺罐区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泄漏,随浊漳河流出省外,经过初步核查泄漏量约8.7吨。   为何事故发生5天之后才向公众通报?泄漏危害程度如何?污染是否得到控制?本报多路记者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   1月6日,记者在天脊集团泄漏苯胺的排污渠看到,河渠已经干涸,渠道上洒满石灰粉,在河口处许多装满活性炭的麻袋筑起了一道“碳坝”。   苯胺库区门口,立有三块蓝色信息警示牌,标明“苯胺:重大危化品,危害等级:二类”。库区保安严阵以待,拒绝记者进入,称“非本单位车辆、人员,没有领导的通知一概不准进入”。   6日晚,记者从事故处置工作组了解到,目前4名直接责任人已被初步处理,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一次事故报告与第二次“续报”相差5天   泄漏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迟报?   据天脊化工“12 31”事故处置工作组6日晚8时通报:2012年12月31日事故发生后,长治市政府和企业当即启动应急预案,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在浊漳河及支流共设置八道活性炭过滤泄漏物拦截坝,对污染物进行吸附清理,长治市环保局和企业分别在入河口、实会断面、红旗渠、王家庄、青年洞等处设立八个监测点位,每2小时取水1次,对氨氮、化学需氧量、苯胺等项目开展应急监测。   但是,1月5日上午,天脊集团才“续报”了苯胺泄漏的进一步情况。经初步核查,当时泄漏总量约为38.7吨,发现泄漏后,有关方面同时关闭管道入口出口,黄牛蹄干涸水库截留了30吨的苯胺,约有8.7吨苯胺排入浊漳河。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长治市政府立即将续报情况上报山西省政府,省政府第一时间上报国务院。同时,迅速向河北邯郸、河南安阳两市通报了情况。   为何事故发生5日后天脊集团才“续报”泄漏情况?究竟第一次事故报告情况与第二次“续报”之间存在多大差距和水分?该事故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情况?   受事故处置工作组委托的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表示,对此事故可能存在的瞒报、迟报情况,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并将及时通报调查情况。   山西通报称岳城水库“未发现污染”,安阳监测出部分水体苯胺超标   污染检测数据为何存在矛盾?   据事故应急指挥部介绍,苯胺泄漏后,浊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庄监测点的苯胺浓度一度达到国家标准的720倍。经全力清理,截至6日2时,王家庄监测点浓度已下降到国家标准的34倍。   6日晚,事故处置工作组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已现场对岳城水库入库、库中、坝前、出库断面进行全面采样和检测,结果表明目前岳城水库水质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   截至发稿,记者并未获悉关于邯郸市岳城水库目前水质情况的监测结果。   而安阳市方面的监测结果显示,安阳市境内岳城水库、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庆幸的是,安阳市第五水厂岳城水库蓄水口水样各项指标正常。   同样是针对岳城水库的检测,为何河南省对水库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而山西省介绍的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尚未发现苯胺类有机物污染”?   对此,6日晚的新闻发布会上,事故处置工作组未能作出解释回答。   泄漏5日后才被告知   流域群众身体安全是否受到影响?   长治市市长张保介绍,此次苯胺泄漏事故,平顺县和潞城市28个村、2万多人受到影响,但由于浊漳河水在当地不是饮用水源,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及牲畜用水,长治市人畜饮水安全并未受到影响,当地也未出现抢购饮用水的情况。   而受此事故影响,造成大面积停水的邯郸市许多居民还是担心水质受影响。1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了邯郸一名市民陈女士,她告诉记者,从6日凌晨开始,家中已恢复供水,但因是污染物排放导致的停水,她表示很担心。   河水中的苯胺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对此,中国环境科学院院长夏青介绍,一方面是看排放总量,8.7吨苯胺折纯有多少流入了河里 第二,苯胺入水后浓度是不断发生变化的,污染水源能否饮用,一切以水质断面的浓度和取水口测定的浓度值为准。   6日晚的新闻发布会上,事故处置工作组对各媒体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搜集,表示将在7日根据进一步的调查情况给出详细回答。
  • 华智检测(贵阳)服务中心揭牌
    1月4日,华智检测(贵阳)服务中心签约仪式暨岳麓山贵阳种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在筑举行,贵阳市种子协会和华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现场还为华智检测(贵阳)服务中心揭牌。  华智检测(贵阳)服务中心将在检验检测、政府项目实施及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工作。该中心将在贵阳贵安设立服务窗口,满足政府、企业等单位种子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谷类、水果、蔬菜、畜牧等)、土壤检测、农田灌溉水检测、中药材检测等需求。  会上还介绍了岳麓山贵阳种业创新中心推进情况。岳麓山贵阳种业创新中心于2023年7月落地贵阳贵安,运行至今已打通种子生产经营营业执照和农药生产经营营业执照办理渠道,办理证照企业(个体户)由原来的3家增加至30家,发展态势稳定。
  • 哈希公司推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解决方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核心是为广大农村提供足够的、安全的、对人体健康的饮用水。众所周知,饮水工程是一个&ldquo 从源头到龙头&rdquo 的系统工程,对农村饮水工程从水源地,到制水工艺各个环节,直至输配水管网末梢进行全流程水质检测,是保证农村饮水安全至关重要的手段。 目前哈希公司(www.hach.com.cn)推出了&ldquo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检测整体解决方案&rdquo ,可以针对用户具体的需求量身定制方案。从县级水利水务部门水质中心化验室,到大/小型水厂水质化验室,以及现场水质测试的仪器配置,都可以在&ldquo 实验室/便携式检测解决方案&rdquo 中找到对应方案。在线监测方面,哈希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选择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并得到长期验证的成熟产品组合成为农村饮水工程出厂水水质监测面板,以适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 更多详情,请登录哈希中文网(www.hach.com.cn),在线填写个人信息,申请索取资料。资料索取地址,请点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方案。哈希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发送方案。
  • 文章推荐 | 量子级联激光开路分析仪检测农田氨干沉降的日变化
    氨(NH3)是大气中最重要的碱性气体。农业活动,特别是施用合成肥料后的氨挥发,是人为氨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农田养分流失的重要途径。这些氮(N)负荷有利于生态系统作为初级生产的营养投入,但也会导致许多环境和公共卫生问题,如生物多样性丧失、富营养化和雾霾污染。因此,特别是在农业地区,准确定量氨挥发和沉积通量对于了解地方和区域氮预算至关重要。然而,氨通量的现场测量仍然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和挑战。 到目前为止,涡流协方差(EC)技术,基于同时测量地面上的湍流空气运动和气体浓度,是测量生态系统和大气之间的能量和质量交换的最直接的方法。对于氨通量测量,EC比其他方法有优势,因为它可以直接量化氨发射和沉积通量,并产生代表场尺度上空间平均的时间连续数据。然而,在过去,由于缺乏快速响应(≥10Hz)和高灵敏度的氨分析仪,特别是那些可以由现场太阳能电池驱动的分析仪,EC的应用受到了严重的限制。海尔欣昕甬智测推出一种采用量子级联激光吸收光谱技术的HT8700大气氨激光开路分析仪。根据实验室和现场测试,该仪器已被证明是在各种环境条件下测量氨通量的有效工具。 HT8700大气氨激光开路分析仪开创性的开路设计用于氨气测量基于量子级联激光技术,自主研发、设计、生产了的开路分析仪,具有低功耗(太阳能供电)、高精度(亚ppbv级)、快响应(10Hz)等特点,特别适合于地面氨排放和大气氨沉降通量的涡动相关法高频自动连续监测。 本研究采用HT8700大气氨激光开路分析仪,在全球氨热点地区之一华北平原的一个典型农业站点进行了氨通量测量。该实验时间持续了5周,并在小麦季节进行。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调查该农业基地秋季氨通量的特征,并量化氨对农田的干沉积和氨挥发造成的氮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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