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

仪器信息网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卫生检测中心的标准相关的资讯

  • 卫生部复审标龄满5年的现行卫生检测标准
    国家卫生部于2010年1─3月对标龄满五年的现行卫生标准进行复审。经复审,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81项(附件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的卫生标准9项(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国家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继续有效的卫生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 GBZ/T160.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锑及其化合物 3 GBZ/T160.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钡及其化合物 4 GBZ/T160.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铍及其化合物 5 GBZ/T160.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铋及其化合物 6 GBZ/T160.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镉及其化合物 7 GBZ/T160.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铬及其化合物 8 GBZ/T160.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钴及其化合物 9 GBZ/T160.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铜及其化合物 10 GBZ/T160.1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镁及其化合物 11 GBZ/T160.1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锰及其化合物 12 GBZ/T160.1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钾及其化合物 13 GBZ/T160.1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 14 GBZ/T160.1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锶及其化合物 15 GBZ/T160.2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钽及其化合物 16 GBZ/T160.2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铊及其化合物 17 GBZ/T160.2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钨及其化合物 18 GBZ/T160.2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钒及其化合物 19 GBZ/T160.2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锌及其化合物 20 GBZ/T160.3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砷及其化合物 21 GBZ/T160.3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硒及其化合物 22 GBZ/T160.3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碲及其化合物 23 GBZ/T160.4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脂环烃类化合物 24 GBZ/T160.4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芳香烃类化合物 25 GBZ/T160.49-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醇类化合物 26 GBZ/T160.5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氧基乙醇类化合物 27 GBZ/T160.53-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苯基醚类化合物 28 GBZ/T160.5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醌类化合物 29 GBZ/T160.5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环氧化合物 30 GBZ/T160.6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酸酐类化合物 31 GBZ/T160.6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不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32 GBZ/T160.65-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卤代脂肪族酯类化合物 33 GBZ/T160.66-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酯类化合物 34 GBZ/T160.6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异氰酸酯类化合物 35 GBZ/T160.7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乙醇胺类化合物 36 GBZ/T160.7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肼类化合物 37 GBZ/T160.72-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胺类化合物 38 GBZ/T160.74-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族硝基化合物 39 GBZ/T160.79-2004 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药物类化合物 40 GBZ/T160.80-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炸药类化合物 41 GBZ/T160.81-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生物类化合物 42 GBZ110—2002 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 43 GBZ/T163—2004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的远期效应医学随访规范 44 GBZ/T164—2004 核电厂操纵员的健康标准和医学监督规定 45 GBZ115—2002 χ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防护标准 46 GBZ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47 GBZ124—2002 地热水应用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48 GBZ127—2002 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 49 GBZ131—2002 医用χ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50 GBZ134—2002 放射性核素敷贴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51 GBZ136—2002 生产和使用放射免疫分析试剂(盒)卫生防护标准 52 GBZ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53 GBZ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54 GBZ141—2002 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 55 GBZ142—2002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56 GBZ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57 GBZ/T 144 -2002 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 58 GBZ/T147—2002 χ射线防护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 59 GBZ/T155—2002 空气中氡浓度的闪烁瓶测定方法 60 GBZ161—2004 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 61 WS/T203-2001 输血医学常用术语 62 WS/T200-2001 儿童少年斜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 63 WS/T201-2001 儿童少年弱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 64 WS/T202-2001 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 65 WS219-2002 儿童少年矫正眼镜 66 WS/T182-1999 室内空气中苯并(a)芘卫生标准 67 WS/T183-1999 环境砷污染致居民慢性砷中毒病区判定标准 68 WS/T199-2001 公共场所卫生综合评价方法 69 WS/T206-2001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 70 WS196-2001 结核病分类 71 WS177-1999 牙瓷中天然铀的豁免 72 WS178-1999 日用陶瓷中天然放射性物质的豁免 73 WS/T239-2004 职业接触二硫化碳的生物限值 74 WS/T240-2004 职业接触氟及其无机化合物的生物限值 75 WS/T241-2004 职业接触苯乙烯的生物限值 76 WS/T242-2004 职业接触三硝基甲苯的生物限值 77 WS/T243-2004 职业接触正己烷的生物限值 78 WS/T118-1999 全国卫生行业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 79 WS/T119-1999 生存质量测量表 80 WS218-2002 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 81 WS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附件2:废止的卫生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Z/T 145 -2002 个人胶片剂量计 2 WS/T78-1996 克山病监测 3 WS/T105-1999 大骨节病病情动态评价 4 WS/T106-1999 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饮水氟化物的测定方法 5 WS/T193-1999 大骨节病病情监测方法 6 WS/T198-2001 饮水用聚合氯化铝卫生标准 7 WS205-2001 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 8 WS/T186-1999 人体体表放射性核素污染去污处理规范 9 WS238-2003 非淋菌性尿道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 卫生部:北京水质符合106项国家最新标准检测要求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请记者提问。中国网 李佳 摄   中国网1月10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水专家夫妇称20年不喝自来水,引发公众疑虑。北京自来水集团表示,北京自来水可以放心喝。一边是专家表态,一边是厂家解读,北京水质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表示,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邓海华指出,卫生部牵头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国际相接轨,是高水平、高质量的饮用水标准,其中的106项的指标,从2012年7月1号全面实施。“北京的水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106项指标的检测要求。”   在介绍在饮用水职责方面,卫生部负责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监测,邓海华对此具体说明:卫生部根据职责开展国家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2012年,卫生部一共监测了饮用水的监测点29825个,涵盖了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91.5%的地级市和46.7%的县和县级市,目前已经完成了6万多分水样检测,结果正在进行统计,也将及时的向社会进行公布。   邓海华表示,饮用水的安全质量涉及的面很广,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城乡特别是农村地区的饮用水的安全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但是也应该看到,当前包括今后一段时间我们的饮用水安全形势仍然是十分严峻的。从卫生方面来讲,饮用水监测能力还不是很强,各方面的保障还不是很到位,监督监测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据介绍,2012年卫生部印发《关于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大对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的建设,切实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卫生部也将进一步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做好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有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今天(1月10日)上午,卫生部举行2013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 卫生部将公布食品中兽药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10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透露,继今年4月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6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之后,卫生部近期即将公布128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标准以及62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陈啸宏表示,卫生部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有毒有害污染物、致命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复合食品添加剂等基础标准,并启动了乳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卫生部将在明年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对食品质量和食品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一并纳入清理整合的范围。   卫生部自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违法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顿行动。公布了4批43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9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黑名单。依法对清理出的250余种涉嫌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食品添加物进行了分类规范处理。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重大违法案件。陈啸宏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建立违法添加物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数据库、违禁物质筛查技术、食品添加剂系统分析方法等立项开展科研攻关。   据悉,下一步,卫生部将重点做好问题乳粉查处、地沟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整顿督察和评估考核,总结整顿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并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此次圆桌会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了积极的评价。他说:&ldquo 近年来,28大类、525种食品抽查的合格率一直在90%以上。中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9.8%以上,远远高于我国进口食品的合格率。中国食品以质优、味美、价廉的鲜明特色满足了全世界众多消费者对美食的追求。&rdquo   在出口食品方面,国家加强了检验和监管,清查了10640家出口食品企业,注销了706家,暂停了361家企业的相关资质。质检部门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管,解除并依法处理了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33类9755批次不合格食品。在维护食品安全中,质检部门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 卫生部将公布食品中兽药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11月6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跨国公司CEO圆桌会议上透露,继今年4月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16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之后,卫生部近期即将公布128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标准以及62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陈啸宏表示,卫生部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有毒有害污染物、致命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复合食品添加剂等基础标准,并启动了乳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工作。   按照工作计划,卫生部将在明年年底前完成现行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对食品质量和食品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一并纳入清理整合的范围。   卫生部自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违法添加非使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顿行动。公布了4批43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9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的黑名单。依法对清理出的250余种涉嫌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食品添加物进行了分类规范处理。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重大违法案件。陈啸宏说,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建立违法添加物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数据库、违禁物质筛查技术、食品添加剂系统分析方法等立项开展科研攻关。   据悉,下一步,卫生部将重点做好问题乳粉查处、地沟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整顿督察和评估考核,总结整顿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并做好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在此次圆桌会议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国家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对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了积极的评价。他说:“近年来,28大类、525种食品抽查的合格率一直在90%以上。中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9.8%以上,远远高于我国进口食品的合格率。中国食品以质优、味美、价廉的鲜明特色满足了全世界众多消费者对美食的追求。”   在出口食品方面,国家加强了检验和监管,清查了10640家出口食品企业,注销了706家,暂停了361家企业的相关资质。质检部门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管,解除并依法处理了来自85个国家和地区33类9755批次不合格食品。在维护食品安全中,质检部门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 泰国卫生部已公布启用新的食品辐射检测标准
    据泰国《世界日报》4月12日报道,卫生部部长朱林昨天(11日)表示,从即日起针对日本进口的食品公布辐射残留检测标准,并实施严格的检测措施,但凡检测到辐射含量超标一律不准入境。   朱林表示,新的食品辐射残留检测标准已正式公布启用,将严格推行该检测标准,主要针对从日本进口的蔬菜等食品,如果检测到碘131超过100贝克勒尔/公斤、铯134和铯137超过500贝克勒尔/公斤,这类食品将不允许进入泰国境内。   朱林指出,日本这次海啸和地震,导致核电站爆炸,受到波及的包括12个县,受影响的州府种植的蔬菜几乎都受到核辐射影响,变成食用后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辐射残留蔬菜。   所以,为了保证泰国民众的饮食安全,卫生部特别出此禁令,要求涉及进出口日本食品的公司,在从日本进口食品时,必须多加一条核辐射检验,否则将不予以清关和入境。
  • 卫生部专家:没能检出铬超标因标准和检测仪落后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 4月15日播出节目《胶囊里的秘密》,曝光河北、浙江、江西等地的一些不法厂商使用皮革下脚料生产工业明胶,并用于生产药用胶囊,销往修正药业等药企一事。卫生部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时说,一天吃六个胶囊,一天三次、一次两个,没有吃掉多少铬。所以,要冷静,不要恐慌,不要把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说成很大的危害。   孙忠实介绍,出现要用空心胶囊铬超标问题,并不奇怪,在商品经济社会,一切向钱看,很多人不讲诚信,不讲道德,不讲良心。所以,采取了种种非法手段来造假、制假,以次充好,赚黑心钱。今天可能是一个胶囊,明天没准出现另一个造假问题,这不奇怪。问题是我们要从事件中总结什么教训。   孙忠实说,对空心胶囊铬超标一事,不要大惊小怪,不要恐慌。正常的胶囊是用明胶做的,而小作坊用工业明胶代替医用明胶,质量肯定不好。所以,大家说它含的铬大大超标。这里做个解释,对于胶囊的质量标准,在2000年新版的药典标准里面是没有的,也没有对铬的标准,2000年以后的药典才对此定了标准。2000年以前为什么没有这个标准?一是当时没有先进的检测手段,不能知道胶囊里是否有铬,有多少。第二,胶囊里有多少铬会造成人体损害,这个也没有标准。2000年以后,我国参考国外药典,进口了检测仪器,检测仪器在一些大的单位、研究所、大专院校,个别大的医院才有。药厂没有这个仪器,怎么能知道是否超标?
  • 加野与辽宁省疾控中心联合举办消毒卫生新标准宣贯培训会
    为学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消毒卫生标准,更好的开展医院消毒与消毒产品的监测和检验工作,辽宁省疾控中心于 2012 年 10 月 10 &mdash 12 日在鞍山市乐雪假日温泉酒店举办了全省消毒检验技术及消毒卫生新标准宣贯培训班,来自各疾控中心消毒检验及现场监测人员、各综合医院负责检测维护技术的专职人员代表等近二百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议针对消毒产品检测及生产现场监测技术、医院洁净手术室监测以维护技术及新颁布实施的消毒卫生的 23 个标准进行了全面解读。此外,对 全新的检测手段也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包括空调的检测标准、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此次,加野公司带来了适用于洁净室检测的完备解决方案及全新升级产品。通过会议上加野公司技术人员对于检测方案和仪器的讲解及应用示范,大批与会人员来到加野仪器展位进行相关产品的咨询。加野向客户传递产品信息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其对于仪器的应用需求,有利于日后更好的对仪器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用户的需求。同时,用户对于加野产品的高度赞誉也进一步坚定了其成为测试行业领军者和为国家疾控事业做出贡献的信心。
  • 食品中维生素D检测新标准来了,您准备好了吗?
    脂溶性维生素A、D、E是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机能所必需的营养素。准确测定食品中维生素含量对于科学营养膳食并保证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GB5009.82-2016是现行的关于食品中维生素A、D、E测定的标准方法,覆盖了婴幼儿食品、乳品等多种食品,实现了维生素A、D、E的含量测定。其中,维生素D在食品中含量低,样品基质复杂,检测相对困难,在国家现行标准法中采用液-质联用或半制备正相净化的方式对其进行检测。但液-质联用维护成本高,半制备正相处理过程非常繁琐,大大影响样品分离效率。《GB 5009.8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维生素A、D、E的测定》现有检测难点:01维生素A、D、E分开检测:▲多种方法来回切换,仪器稳定时间长▲使用质谱成本高02样品处理前处理繁琐:▲需要多次前处理,步骤多,时间长▲结果稳定性差,人员要求高03维生素E异构体的分离:▲在限定的条件下难以分离维生素E的四种异构体今年9月已新发布GB5009.296-2023,将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实施,旧标准中关于维生素D的测定,只有第三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第四法“高效液相色谱法”,新标准在以上2个方法的基础上,新增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法”,适用于食品中维生素D₂ 和D₃ 的测定。新增的这一方法引入了在线柱切换-反相液相色谱仪,大大提高了维生素D的检测效率。GB 5009.296-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维生素 D 的测定》珂睿科技最新二维液相技术分析脂溶性维生素A、D、E检测方案,满足国标要求,轻松解决原有检测中的问题,实现维生素 A、D、E 的良好分离!效率更高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速度更快一个样品只需要15min左右完成多种维生素的分析维生素A、D、E整体图更低的检测限同一个液相条件可同时检测维生素A、D、E,无需来回切换方法,提高检测效率LOD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0.5μg/L的维生素D和0.05μg/mL的维生素A、0.2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3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LOQ按照GB要求进样,浓度为2μg/L的维生素D和0.15μg/mL的维生素A、0.6μg/mL的维生素E-异构体溶液在该仪器条件下,能稳定重现,检出限的信噪比均能达到10倍以上,满足检测需求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D₃ 有效分离维生素D₂ 与D₃ ,不受基质杂质干扰维生素D定量下限放大图稳定的重现性稳定的检测条件,出峰时间和峰面积重现性好,确保结果的准确性重现性在该仪器条件下,进样维生素A、D、E溶液,出峰时间和峰面积均可以稳定的重现,确保切阀转移的准确性,出峰时间RSD<0.3%,峰面积RSD<1%关于珂睿珂睿科技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注于色谱、质谱产品研发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公司立足于色谱、质谱及配套自动化产品的国产化自主研发。产品线涵盖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单四级杆及三重串联四极杆质谱联用仪、配套色谱柱,以及自动化前处理平台,并有包括TDM血药浓度检测系统,双鱼Pisce-I污水毒/品含量液质检测系统,Orion猎户系列GPC凝胶渗透色谱系统等,为众多行业的特殊应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珂睿科技依靠自身研发助力国产超高效液相色谱快速发展的步伐也不会停止,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不走捷径,做难而正确的事情”的专业精神,再接再厉,为您提供完整而专业的应用分析。
  • 访无锡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
    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作为提供食品安全技术支撑的市疾控中心,承担的责任将更重大。据了解,我市已连续12年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这除了依靠我市健全的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外,作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的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功不可没。昨天,记者就此前往该检测中心探访。   检测报告“通行”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自2002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政府的各个执法机构送检的各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产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化妆品等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检测工作。   2007年建成启用的现代化实验室约6000平方米,配备有标准微生物样本处理及结果分析成像系统、PCR扩增仪及成像系统、气质联用仪等一大批先进分析仪器,并装备有1000级净化实验室、生物安全柜等。2002年11月,该中心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评审,成为江苏省地级市中第一个通过国家认可的卫生检测实验室。该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可得到日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承认。目前,该中心被国家认可的检测项目达七大类507项,居全省领先水平。   技术保障让市民吃上放心食物   该检测中心近年来积极开展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在全省首批建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监测品种包括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肉制品、豆制品、奶与奶制品、饮料、罐头食品等。利用专业技术核心机构的技术优势,市疾控中心每年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粮食、植物油、肉及肉制品、鲜乳及制品、水产品、饮料等18类食品的监测检验服务,并配合工商、药监等部门协作开展对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抽检工作。   检测中心每年获得的监测数据上万个,较好地掌握了我市食品中重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状况及动态变化趋势,为相关部门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前几年,我市食物中毒一多半由卤菜、冷菜所致。在管理部门的干预下,目前,此类食物中毒事件已降低至总发案数的20%左右。   越来越多市民自费送检   在检测中心,记者还得到一个信息:越来越多的市民因需要掌握“证据”,对一些疑似问题物品主动自费送检。从前几年的年送检量不足10例,现在已达每年四五十例。   检测人员指着仪器上正在分析的一点卤菜说:“这就是居民送检的。”原来,水秀新村的张阿姨在附近的超市买了点卤菜回去,招待周日回家的女儿一家,可下筷时,细心的女儿感觉味道总有点不对劲,为到超市理论依据充分,女儿让她将卤菜送到疾控中心分析。结果,分析报告显示,送检物品大肠杆菌的确超标,人食后易引起腹泻。虽然付出了几十元的检测费,但张阿姨觉得值,因为有证据可向超市索赔。不过,该中心工作人员强调,他们为市民检测的食物安全报告只代表市民送检的食物,不代表该食品同一批次甚至同类产品。
  • 江西欲申报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
    3月23日下午,由国家铜铅锌质检中心主任、高工吴安平、安徽质检院主任、高工方明、湖北省质检院总工、教授张晓黎和杭州质检院总工、高工顾红峰四位国家质检总局成员组成的专家调研组就江西省申报筹建国检中心的单位--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宜春)进行调研考察。江西省质监局副局长蔡伟、宜春市政府副市长王庆、宜春市质监局局长肖群以及高安市委书记皮德艳、市长杨玉平、副市长何文、徐结强等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三级相关单位领导陪同参观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下午3点,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调研组参观了江西新明珠建材有限公司展厅,并在该公司三楼会议上就中国建筑陶瓷产业基地申报国家建筑卫生陶瓷质检中心召开调研座谈会。重点对申请所在地的地域资源状况,企业发展规模、资源占有总量 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当地政府支持国检中心建设的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调研,对江西省申报国检中心资格进出初步审核。   座谈会上,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庆介绍了江西省建陶产业的发展情况,尤其是高安作为国家级建筑卫生陶瓷产业基地在近两年来所取得的重大成绩。据悉,到目前为止,江西省共签约陶瓷生产线400多条,其中高安市目前在生产107条生产线,成为江西省最大的陶瓷生产及出口加工产区,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希望有一个国家级的检验中心来支撑,同时,该检验中心成立后可以辐射周边传统陶瓷产区,服务于湖南、湖北等新兴产区。   高安市委书记皮德艳在座谈会介绍了高安建陶产业发展情况及在商检、口岸作业区、铁路专用线等方面的硬件配套项目建设情况,这次申报国检中心就是为了积极推动产区企业的发展和出口市场,希望在短时间内提升高安国家级的建陶产业基地的知名度,做强做大建陶产业基地。在座谈会上,专家调研组对江西省申报国家质检中心提出了相关建议:建议江西省在申报国家质检中心上立足点要高,检测标准不仅要根据国家级标准来执行,还要达到国际级检测标准 作为国家级质检中心不仅是产业的助推器,更要做好各种调研、分析工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陶基地建设和国家检验中心建设,省长吴新雄在2009年两会期间的多次会议讲话中强调“国检中心”的重要性,亲自与国家质检总局领导联系“国检中心”事宜,并在走访国家有关部委过程中要求在江西设立建筑卫生陶瓷检验中心 宜春市委市政府把建陶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把“国检中心”建设列入全市重点项目,成立了以王庆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到目前为止,高安市政府在筹建“国检中心”共投入260万元,其中先期下拨基础设施和设备购置等筹建资金30万元,组建了国检中心筹建技术专家团,聘请了3名技术专家。同时,该市计划在三年内,还将每年投入300万元引进和送出培养,培养和引进陶瓷、检测相关专业技术人才30名,建立领军人才培养基金,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和政策。   座谈会结束后,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调研组参观了中国建陶产业基地铁路专用线和口岸作业区,考察了基地国检中心选址、规划及实训中心,对江西省建筑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指导。
  • 兽医卫生行业“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拟加强标准和检测能力建设
    p   农业部2016年6月2日发布《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意见稿”),“规划意见稿”对当前的形势、环境及“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回顾,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的八个重点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规划意见稿”中对兽医卫生行业的标准建设和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做出明确规定,并拟加强财政金融方面的支持。 /p p   重点任务之“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求建立兽医体系效能评估机制,出台兽医机构条件能力建设标准,加强兽医机构核心能力建设,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物力资源 /p p   重点任务之“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方面,要求做好严格养殖环节兽医卫生风险管理中深入实施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提高残留检测覆盖面 /p p   重点任务之“推动兽药行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加强标准化建设和提高技术支撑能力的要求。其中加强标准化建设要出台兽药标准管理办法,完善兽药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兽药质量标准评价和淘汰机制。实施兽药标准提升行动,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加大兽药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兽药及兽医器械检测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的支持力度。出台兽药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建立兽药标准物质审核制度,实施兽药标准物质与新兽药注册、进口兽药注册或变更注册关联审批,清理无标准物质的兽药产品。鼓励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参与标准物质研发制备工作,提升兽药标准物质的供应能力。提高技术支撑能力方面则将出台省、地(市)兽药检验及残留检测机构建设标准,促进地(市)级兽药及残留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兽用生物制品检测体系,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控能力。建立全国兽药检验技术信息数据管理平台,完善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支持兽药残留高通量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制定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评价技术规范。科学布局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点,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建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平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strong /span /p p   为统筹做好“十三五”时期兽医卫生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并在2015年下半年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修改后的《全国兽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6年6月13日前书面反馈我部兽医局,同时发送电子稿。 /p p   附件: img src=" http://www.instrument.com.cn/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6/ueattachment/805319e3-01cf-46bb-9480-fef6989b53f9.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doc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农业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30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联系人:张立志 孙研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联系电话:010-59192888 59193201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传真:010-59192840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电子邮箱:zhanglizhi@agri.gov.cn) /p p br/ /p
  • 国家卫健委发布《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附医疗设备配置清单
    7月3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针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配置做了参考标准。1.落实县域医共体有关要求,鼓励成为县域内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2.应至少配备90%的必备医疗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血凝仪、麻醉机、胃肠镜、呼吸机、除颤仪、腹腔镜、救护车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关设备。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应坚持适宜适用,避免闲置浪费。3.选配设备包括:MR、血液透析机、脑电图仪、血气分析仪、骨密度仪,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配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通知原文如下: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参考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ensp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以在县城之外选建1-2个中心卫生院,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提出“依托现有资源,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建设一批农村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在全国范围内选建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为落实上述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道路交通、服务人口迁移聚集、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因素,依托已经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进一步加强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在医疗上基本达到二级医院服务水平,在公共卫生上更好协同和承担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任务。发挥区域优势,为辐射范围内的居民提供较高水平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对周边乡镇卫生院技术指导、人才培养等任务,受委托行使一定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特制定本标准。一、基本条件重点建设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遴选条件。1.所在乡镇为县级政府所在地之外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原则上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目前应已经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推荐标准,在周边区域内医疗技术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具有领先地位,通过建设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水平。2.服务人口原则上≥10万人(服务人口计算方法为:本乡镇常住人口+流动人口+1/3∑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总人口)。3.所在地原则上与县(市)人民医院距离10公里以上或车程1小时以上。(二)承担县域辐射功能。1.能够为周边乡镇卫生院提供检验、检查、远程医疗服务。2.能够为辐射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急诊急救、中医药、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及特色专科等卫生健康服务。3.通过专家驻诊、人员进修、联合查房、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方式对周边乡镇卫生院开展技术指导或帮扶工作,有效提升周边乡镇卫生院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4.承担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医疗物资储备等职能。(三)房屋建筑面积。床均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55平方米。二、功能布局(一)功能分布。业务用房宜体现以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根据服务功能和服务动线,总体可分为四大区域,即:全科医疗区、专科医疗区、中医药服务区、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区。全科医疗区主要面向全体居民,提供基层首诊、转诊、会诊医疗服务。专科医疗区主要面向疾病人群,提供各类专科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区主要面向全体人群,提供中医药服务。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区域,主要面向全体居民,在诊前、诊中和诊后,提供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和慢病健康管理服务、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四大功能区应加强与住院病区、医技、急诊、行政后勤保障等其他区域的动线衔接。(二)科室设置。1.门急诊科室包括:急诊医学科、全科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口腔科、眼耳鼻咽喉科(五官科)、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狂犬病处置室等)、门诊手术室等。可根据实际,适当设置二级科室。可选科室: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精神(心理)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科(室)、感染性疾病科、皮肤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内分泌科等。2.病房:内科病房(可含儿科)、外科病房(可含妇产科)、手术室、麻醉科等。3.医技科室:医学检验科(包含体液检验、血液检验、生化检验、免疫学检查等),医学影像科(CT、DR、MR、超声等),心电图室,内镜室,药剂科(中药房、西药房、药库等),消毒供应室(可以与第三方合作或上级医院合作),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等。可选科室:医学检验科(包含临床细胞分子遗传检验、微生物学检验等),病理科,输血科等。4.公共卫生(预防保健)科: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慢性病管理科(健康管理科)、健康教育室、避孕药具室等。5.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党办、院办、安全生产)、医务科(质量管理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科、信息科、财务科(医保办、物价科、绩效办、审计科)等。以上科室可合并设置。可选科室:药学部(药事办)、设备科等。6.后勤保障部门:医疗器械材料库、洗衣房、非医疗材料库(办公用品、消防、应急物资、水电暖等)、保洁、安保等。以上部门可合并设置。三、医疗服务(一)急诊和急救。标准配置急诊科,规范配置抢救室。规范建设胸痛救治单元。设置急救站点、接受急救中心(站)调度,落实急诊检诊、分诊,有急救流程与规范,建立住院和手术绿色通道,熟练正确使用除颤仪、呼吸器(机)、气管插管等各种抢救设备,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能,熟练处置创伤、中毒、溺水等突发性急诊事件,能够多人配合完成基础生命支持(BLS)。急诊科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急诊科主任由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急诊科医护人员上岗前全部经过急诊专业培训,能够胜任急诊工作,定期分批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二)门诊和住院服务。1.通过3-5年建设,年诊疗人次逐步达到所在地县医院的15%以上,入院人次逐步达到所在地县级医院的10%以上,病床使用率不低于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平均水平。2.至少能识别和诊治100种以上的常见病、多发病,其中门诊和收治住院病种80种以上、中医病种50种以上(见附件1)。3.能够开展外科、妇产科、眼耳鼻咽喉科等手术病种60种以上,开展住院手术病种数30种以上,其中中医药适宜技术能够提供6类10项以上。参照《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机构内开展的二三级手术和诊断治疗性操作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根据服务能力和诊疗科目制定手术目录,在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社会公示并进行分级管理。由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4.开展物理治疗和中医医疗技术治疗项目(见附件2)30种以上。(三)特色专科服务。强化特色科室建设,增强康复医学(包括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疗法、康复护理、中医康复等)、老年医学、骨科、中医科、儿科等特色专科服务能力。至少有1个以上市级特色科室,学科在县域内有一定影响,而且特色科室住院人次占比30%。鼓励建设省级特色科室、市级或县级重点专科。(四)医疗设备配置。1.落实县域医共体有关要求,鼓励成为县域内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2.应至少配备90%的必备医疗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血凝仪、麻醉机、胃肠镜、呼吸机、除颤仪、腹腔镜、救护车及消毒、集中供氧等相关设备。配备不少于10种中医诊疗和康复设备。医疗设备配置应坚持适宜适用,避免闲置浪费。3.选配设备包括:MR、血液透析机、脑电图仪、血气分析仪、骨密度仪,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配备提供特色医疗服务所需的设备。四、公共卫生服务(一)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常态传染病防控。在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做好辖区传染病疫情风险管理、发热患者筛查和相关信息登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包括传染病中西医防控知识和技能、预防接种、流行病学调查等。落实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现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上报信息并按程序上报。制定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2.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标识醒目。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和处置流程,按照“三区两通道”原则合理分区,布局和设施设备符合相关要求。发热门诊的建筑结构设计及改造、装修材料选择、给水系统设置、污废水处理、空调系统安装等参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683号)要求执行。3.加强平急结合转换。建筑用房应体现“平急结合”转换,满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能够迅速设置或转换传染病救治病房,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二)健康管理服务。1.疾病筛查。根据当地疾病谱和有关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慢性病、地方病等筛查,加强上通上级医院、下联村卫生室的慢性病、地方病等防治能力,设置有慢性病诊室、体卫融合运动区及慢性病健康管理区、健康教育室,通过出诊、体检、随访等形式,强化疾病机会性筛查。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人群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提供预约服务、长期处方服务以及中医“治未病”等服务。通过全(科)专(科)结合,提供综合性、持续性、协调性的高质量和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将健康档案管理、疾病随访、健康教育等服务与临床诊疗融合开展。3.分级诊疗服务。接受上级医院培训指导,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有相对固定的转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提供上级医院预约诊疗服务,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疾病恢复期病人。与上级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协作,为服务区域内居民提供更高水平更加同质化的预防、医疗、康复等医疗健康服务。(三)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通过多种途径激励居民利用健康档案,调动居民个人参与自我健康管理积极性,发挥健康档案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全周期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支撑和便民服务作用。五、人才队伍建设(一)机构人才队伍建设。1.建立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2.每年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至少1名)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每年按规定选派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住院医师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3.每万人口至少有2名经过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并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方向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4.临床科室至少有5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对于内科、外科等重点科室,至少各有1名由上级医院长期派驻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师。各临床科室均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5名。5.有培训合格的编码员1名,承担诊断、治疗和手术操作的分类编码工作。6.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总人数80%以上,卫技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7.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数比不低于1.15:1,全院护士人数与开放床位数比不低于0.4-0.6:1,医护比原则上达到1:1.3左右。8.根据人才紧缺情况,制定重症医学、儿科、影像、麻醉等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制定岗位需求表和岗位招聘计划,有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投入。(二)区域人才队伍建设。1.每年对辐射范围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适应其需求的人员培训。每年向乡镇卫生院下派高年资医务人员开展“传帮带”,支持乡镇卫生院改进或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建设成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依据(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转岗培训标准,引进先进技术和好的经验,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组建师资队伍,为参训人员开展理论教学和实践技能指导。六、信息化建设(一)电子病历系统。1.根据《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建设与服务需求相匹配的电子病历系统,规范电子病历临床使用与管理,促进电子病历有效共享。2.健全电子病历的制定、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及质控等管理制度。3.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二)远程医疗系统。1.配备开展远程医疗的设施设备,实现“上下联、信息通”,能与上级医疗机构、辐射区域内乡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2.有完善的远程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和及时提档升级远程医疗相关设施设备和信息技术,确保能够正常运行。3.定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改进和解决。(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根据《卫生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妇社发〔2009〕113号)文件要求,建立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居民健康管理系统,向个人开放。实现电子健康档案数据与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开放和应用水平。七、组织和管理(一)科学决策。重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二)质量管理。鼓励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临床路径管理、临床用血管理、护理管理、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医院输血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医学伦理等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提升医疗质量。制定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包括管理目标、质量指标、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实行院科两级质控责任制。(三)运行管理。严格履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加强机构日常业务管理,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升运行管理精细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财经纪律以及相关价格政策;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合法合规组织收入。附件:门诊及收治住院基本病种.docx中医医疗技术目录.docx
  • 多重PCR技术检测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更快更准
    11月19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主持的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安全卫生项目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通过专家组验收,该项目针对当前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前处理过程冗长、操作不方便的现状,采用多重荧光PCR技术,解决了以往检测时间长、通关速率低等问题,为该类型产品大批量检测提供了技术支持。   传统方法亟须改进   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是与使用者皮肤直接接触产品,其卫生安全性能尤其重要,如果生产工厂在原料控制、环境消毒、清洁制度、生产过程等方面管理不善,都可能孳生对人身体有害的微生物。   对进出口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进行微生物项目检测是国内外标准最重要的安全卫生项目要求,我国国家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要进行微生物检测,包括初始污染菌、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真菌菌落总数的检测,国外大多数国家标准对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安全卫生也有类似的要求。   目前国内外进行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微生物检测一般采用细菌培养方法。其优点是方法可靠成熟,但目的微生物都需要分别进行培养及检测,每次检测需要至少7天时间才能完成,导致检测时间长,远不能适应进出口检验工作需要。   近年来,我国各口岸进口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数量呈增长趋势。据统计,2012年天津口岸全年进口357批,货值1500万美元,2013年上半年进口达214批,货值1200万美元。进口量的不断增加给检验检疫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针对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的检验监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天津检验检疫局落实“检得快、检得出、检得准”要求,在现在检测方法的基础上开展科研攻关,旨在建立一套快速高效、高通量的检测方法,为检验检疫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天津检验检疫局纸张纸浆检测重点实验室是第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近几年来,实验室先后引进了荧光PCR等高端检测设备,技术实力大幅提高。针对国外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大量进口国内的现状,实验室科研人员先后走访上海、广东、山东等口岸,在深入调研、了解需求的基础上,于2011年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安全卫生项目快速检测技术的研究”课题,并于2012年经批准立项。   科研创新破解难题   易感染致病菌是影响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根据现行国家卫生用品安全监管体系,沙门氏菌(Salmonella spp)、绿脓杆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大肠杆菌(E.coli)和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均属重点关注的卫生用品致病菌。用传统方法检测这类致病菌,程序较繁琐,准确度不高,在检测速度、敏感性与特异性等方面也有局限性。   用细胞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方法代替动物实验和菌类培养,是目前国内外检测科研技术的研究方向。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业产品安全技术中心实验室人员开展以分子生物学方法为基础的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毒理学和微生物快速检测技术研究,经过反复比较,课题组最终确定选用多重PCR技术,在同一反应体系中同时加入多对引物扩增多条目的DNA片段,实现多种病原微生物的同时检测,为病原微生物的鉴定提供了快速、灵敏、经济的方法。   课题组参照文献中沙门氏菌的invA基因、绿脓杆菌的ETA基因、金黄色葡萄球菌的nuc基因,大肠杆菌的phoA基因和白色念珠菌5SrRNA区特异的非转录区为靶基因,选取这5个基因序列所设计的引物,对上述菌株进行PCR检测。对选取的目的菌株进行单重及多重PCR扩增,结果目的菌株均能显示出特异条带,说明本反应体系稳定,引物特异性良好。   课题组采用单管多重PCR体系,通过二重PCR随机组合、三重PCR随机组合方法对实验菌株进行检测,均得到了较为满意的检测灵敏度。   科技成果实用有效   课题建立的多重PCR方法可完成对多种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有较好的特异性和敏感性,并实现了高通量检测,为卫生用品中致病菌的快速筛查提供了一种重要技术手段。比传统的细菌学方法简便经济,采用该方法目前可以在两天之内完成样品的检测,大大提高了检测速度。该方法目前已在天津市纸质用品生产企业得到应用,并拟在全国各大口岸进行推广。   项目还设计了一套一次性使用纸质卫生品的前处理装置。该装置针对目前纸质卫生品处理过程通过人工完成,存在自动化程度低、样品反应效率低、人工取样精度低等问题,研发了一套全自动的纸质卫生品前处理装置,该装置可以将整块纸质卫生品裁切成块状的结构,便于做进一步检测,提高了纸质卫生品与试剂之间的反应效率,满足大规模的处理需求。同时采用了电子称重计和试剂计量模块,具有计量精度高、处理结果可靠度高的优点。目前,该装置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中国疾控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医管中心,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有关社会组织:现将《“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卫生健康标准是实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保障。为了以标准化助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标准化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我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标准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标准质量持续提升,标准化领域不断扩展。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卫生健康信息、医疗卫生建设装备、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环境健康、学校卫生、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医院感染控制、护理、临床检验、血液、基层卫生健康、消毒、老年健康、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放射卫生等21个标准专业委员会。先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管理制度。“十三五”时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发布卫生健康标准597项,广泛应用于监督执法、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安全保障各方面,同时启动了强制性标准及重要推荐性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稳步发展,14个省级行政区、3个地市级行政区成立了地方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准方兴未艾,并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卫生健康领域近百家社会组织启动团体标准化工作,发布团体标准一千余项,在引领技术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显现成效。各类卫生健康标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疾病预防、爱国卫生运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人群健康水平、促进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十四五”时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提出新的需求。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规范、支撑、保障、联通作用,以严标准守住安全底线,以高标准提升质量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要为目的,推动标准化战略与卫生健康事业深度融合,优化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完善标准全周期管理,着力增加优质标准供给,大力促进标准实施,不断增强标准国际话语权,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标准化支撑。(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引领。围绕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重大战略和部署,以业务工作和基层实际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布局,合理确定标准重点领域,增加标准有效供给,不断适应标准需求的变化。坚持质量优先。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推动标准由数量规模增长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优化标准结构,提高标准制定效率,实现标准数量、质量、结构、效率相统一。坚持以用为本。坚持标准制定与实施并重,多措并举促进标准实施及评估,推动各级各类机构广泛贯彻标准化理念,形成用标准管理、依标准做事的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坚持包容开放。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各类标准协同发展。坚持标准制度型开放,促进标准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以卫生健康标准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有力支撑健康中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标准多途径供给、协同发展局面基本形成,标准应用实施更加广泛,卫生健康服务标准化程度不断提升,卫生健康标准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三、主要任务(四)优化标准体系。立足大卫生大健康,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大标准”体系,按照结构合理、系统协调、衔接配套、覆盖全面的要求,统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协调发展。依据《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关于强制性标准有关规定,准确把握强制性卫生健康标准守底线、保安全的定位和范围。合理控制政府类推荐性标准数量,重点聚焦基础性、通用性和公益性标准,清理标准间交叉重复问题,适当整合、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十四五”期间制修订卫生健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少于100项。各地优先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需求的地方标准。鼓励并引导团体标准发展,增强标准活力,满足市场和创新发展对标准的需求。建立卫生健康强制性标准守安全、推荐性标准保基本、地方标准显特色、团体标准做引领的协同发展标准体系,确保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五)完善标准全周期管理。健全工作程序,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全流程管理。夯实标准前期研究基础,重大标准立项需有基础研究数据支持,优先安排科研成果转化为标准。严格标准立项,保障年度计划与长期规划和标准体系的协调一致,择优遴选标准承担单位。加大标准起草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标准项目督办,合理控制标准制定周期,较“十三五”时期平均缩短6个月。增强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标准审查,确保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落实标准复审要求,及时修订或废止陈旧老化标准,增强标准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卫生健康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对不少于50项重要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相关数据库,为标准复审、修订提供重要依据。将标准立项到实施的全部数据纳入卫生健康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标准全周期信息化管理。(六)推动地方标准化工作。修订相关制度,明确地方各级各类卫生健康机构标准化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重点强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地方的实施。鼓励地方成立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协助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传贯彻,承担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征集、信息反馈、实施评估等工作。“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各省级建立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机制和专家队伍。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联合制定、共同发布具有区域特色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促进本区域卫生健康工作标准化、均质化。将全国适用、具有推广价值的地方标准及时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七)鼓励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卫生健康领域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满足实践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制定团体标准,发挥引领创新和行业自律作用。鼓励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带动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国际标准起草,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鼓励多家社会组织联合发布团体标准,减少团体标准间交叉重复。社会组织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团体标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发布的团体标准进行引导和监督,对社会举报的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团体标准及时受理、评估和指正。组织对卫生健康领域团体标准开展评价,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遴选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进行重点推介。营造团体标准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支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指导监管、评审评价、招标采购等工作中引用合适的团体标准。(八)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开展卫生健康标准国际化策略和机制研究,掌握新阶段国际形势下的标准需求。加大卫生健康国际标准动态跟踪、评估力度,加快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的采纳引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标准化活动。利用“一带一路”优势,探索与沿线国家的卫生健康标准交流合作。鼓励卫生健康领域专家和机构在国际学术论坛等平台积极推介我国卫生健康标准。培育、发展和推动满足国际应用需求的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建国际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助力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建设。(九)全面推广标准化理念。在卫生健康全行业普及标准化理念,树立标准化意识,提高使用标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行业学习标准、遵守标准、运用标准、贯彻标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远程平台提高标准宣贯培训效率和覆盖人群。采用微信公众号、微视频、慕课等新媒体手段及其他方式,提高卫生健康标准的知晓率和宣传效果。开展卫生健康标准试点项目,通过典型经验促进标准化理念的推广,将标准作为改进管理水平、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安全发展的依据和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讲,讲好标准化故事,在全行业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四、重点领域(十)以标准化助力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针对严重影响人群健康的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制定监测预警、检验诊断、控制消除、效果判定等标准。研究开展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标准化工作。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伤害预防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疾控中心建设、疾控中心实验室装备配置、实验室管理等标准研制。研究建立应急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传染病疫情、灾害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监测、响应、处置及应急演练等技术标准。推进医防协同,完善综合医院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平疫结合改造标准化接口和标准化流程。(十一)以标准化引领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构建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加强县级医院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提升医院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标准,提高不同地区、不同医院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水平,提高基层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能力。制定日间服务标准、多学科联合诊疗标准,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医院信息标准制定,助力远程医疗、智慧医院建设。统一临床检验标准,推动检验结果互认。以标准化手段助力护理高质量发展。强化医院感染控制、血液安全标准化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推广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模式,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规范药品供应使用管理,制定药学标准、药品应用编码标准、药品使用监测指南规范、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指南规范和数据集标准。制定常见疾病转诊标准,促进分级诊疗开展。探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类生物样本技术标准制定。(十二)以标准化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为目标,加快环境场所类、环境介质类标准制定,完善环境健康调查监测标准、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标准。制定卫生有害生物防制技术标准,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支持病媒生物风险评估、绿色防制、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急需相关技术标准。研制与传染病传播风险控制相关消毒标准,为指导相关场所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开展精准消毒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健康促进标准化研究,适时制定健康促进技术标准,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引导良好行为和生活方式。(十三)以标准化促进重点人群健康。以卫生健康标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为着力点,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探索研制婚前和孕前健康相关标准、孕产期健康相关标准。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托育服务质量、评估、监管标准制定,强化标准实施推广。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为出发点,制定儿童和学生健康相关标准,重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肥胖干预、学生营养等标准制定。完善职业健康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新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相关疾病的诊断标准,建立重点行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标准。加快职业卫生限值类及检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电离辐射对健康危害的预防控制等相关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为手段提高健康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完善老年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标准,健全老年社会支持标准和医养结合标准,夯实老年健康基础标准。制定和完善不同人群膳食指导以及与膳食相关非传染性慢病防控的营养指导标准。(十四)以标准化支撑卫生健康事业创新发展。针对卫生健康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及时跟进相关标准研制,满足互联网健康服务、健身休闲、健康管理、智慧健康产品及服务、健康医疗旅游等新兴业态对标准的需求。健全卫生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完善基础类、数据类、应用类、技术类、管理类、安全与隐私类等6类信息标准的制定,聚焦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化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等两大重点业务标准。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行业融合性标准的供给。加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应用效果评价,促进信息共享互认和互联互通。以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为抓手,对区域和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进行测评。(十五)以标准化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安全发展。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结合近年传染病的防控形势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针对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风险评估、生物安全与安保、实验活动、设施设备等,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为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做好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检、放射卫生防护等重大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网络安全标准建设。五、保障措施(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配套政策,将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纳入本部门本机构整体工作,指定承担标准化工作任务的部门。加强标准专业委员会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专业委员会设置。各标准专业委员会可根据本规划制定好本专业发展规划,保证本规划落实。(十七)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标准化法》及国家关于标准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化理论及管理策略研究。在卫生健康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地方标准化工作方面,根据实践经验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在卫生健康标准化试点、标准实施、标准复审、团体标准管理等方面,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管理制度予以固化,推动卫生健康标准制度不断成熟定型。(十八)加强人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标准管理、研制、应用以及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标准制修订、标准审查和标准应用技术骨干人员水平。将标准研制工作纳入职称评定和人才奖励政策,调动科研工作者参与标准化工作尤其是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实施对委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对委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专家队伍,建立各专业动态专家库,更好服务于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十九)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卫生健康标准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开展本规划确定的重要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实施工作。严格卫生健康标准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相关链接:《“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解读
  • 卫生部调整卫生标准委员会成员
    由于工作变动和专业卫生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卫生部对第六届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一、卫生部卫生标准管理委员会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王苏阳为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张朝阳、科教司刘登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杨晓光为委员,卫生部政策法规司郑云雁为委员兼副秘书长。   南俊华、张成玉不再担任委员,霍小军不再担任委员兼副秘书长。   二、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中华医学会饶克勤为副主任委员,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孟群为主任委员、王才有为副主任委员、胡建平为委员兼秘书长、汤学军为委员兼副秘书长。   三、卫生部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马彦为副主任委员。   四、卫生部营养标准专业委员会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王宜、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张国玺为委员。
  • 卫生部征集2012年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部决定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概述   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卫生标准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决定开展2012年度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围绕我国社会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针对当前卫生工作重点,通过制(修)订卫生标准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依据。   二、项目范围及重点支持领域   (一)项目范围。2012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按标准性质分为国家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行业卫生标准。   申报的专业包括: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学校卫生、消毒卫生、职业病诊断、放射性疾病诊断、传染病、临床检验、血液、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卫生信息、病媒生物控制、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等内容。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化妆品标准的制(修)订计划项目将另行发文征集。   (二)重点支持领域。   1.与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标准项目。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急需的配套标准。包括规范临床诊疗行为的常见病、多发病、院前急救中的重要疾病的诊断和质控标准,以及卫生信息标准等。   3.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急需的标准项目,包括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监测和评价标准、学校直饮水相关标准、血液筛查标准、营养基础标准、疟疾诊治标准、口腔卫生标准等。   三、申报要求   任何公民、法人或组织均可提出制(修)订卫生标准的立项建议。项目申请需通过网络和纸质文件同时进行。   (一)网上申请程序。登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网站(http://www. jdzx.net.cn),点击进入右方的“卫生标准网”,非会员首先点击右侧的“注册”,提供申请者的信息。然后点击“网上申请计划项目”,根据所申请立项标准的情况填写完后提交。   如对网上申请程序有疑问,可咨询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联系方式见附表)。   (二)纸质文件申请程序。打印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后,邮寄或传真给相应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见附表),没有对应的专业委员会的,发送至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   征集立项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30日。   附表: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doc
  •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完善动物卫生标准体系,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动物卫生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建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2023年度动物卫生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八个领域:(一)基础通用标准,主要围绕动物防疫基本术语、中兽医基本术语和动物疫病诊断基本术语,技术类标准编写原则和要求等方面。(二) 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兽医诊断实验室的综合管理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及其他疫病的综合诊断技术等方面。(三)动物和动物产品卫生标准,主要围绕动物养殖、流通等环节卫生规范,动物健康,动物产品致病微生物检测,消毒及相关从业人员操作卫生要求等方面。(四)动物卫生检疫监督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产地检疫、动物屠宰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信息化等方面。(五)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技术标准,主要围绕动物疫病防控通用技术及多种动物共患病、牛病、绵羊和山羊病、猪病、马病、禽病、兔病、蚕病、蜂病、犬病、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疫病的预防、控制、净化、消灭技术等方面。(六)动物疾病临床诊疗标准,主要围绕降低动物生产水平的常规疾病,提供常规诊疗方法,包括现代诊疗技术和中兽医诊疗技术。(七)动物福利标准,主要围绕农场动物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福利要求制定相应的标准,主要包括饲养、运输、屠宰、扑杀过程中动物福利技术及要求。(八)动物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及评估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动物卫生机构和动物卫生相关社会支持机构的建设、管理及效能评估等方面的标准。2022-2025年标准制修订计划参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2023年度标准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科学、技术成熟、方案合理、质量可控、操作性强,不与已立项和已发布的标准项目交叉、重复或冲突。项目申报前应经过充分预研,在行业内征集意见不少于5家单位,形成完善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项目实施条件,保障在项目周期内完成标准送审。鼓励多家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三)申请动物疫病诊断技术标准制修订的单位,需同时提交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四)申请建议制修订的标准项目应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三、申报材料和申报方式(一)国家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附件2)2.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3.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4);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二)行业标准项目须提交材料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附件7)2.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附件8);4.标准编制说明(附件5);5.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附件6);6.申报单位审核意见(附件9);(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提交时间。请项目申报单位于2023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标委会秘书处。提交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首先登录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stdis.cahec.cn/admin/login/index.html,以申报单位名义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对本单位项目起草人分配子账号。项目起草人取得子账号后登录系统,在立项申报栏内选择国标或行标,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操作详见《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起草人版)》(附件10)的内容。四、联系方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标准法规研究室,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 系 人:苏红 周圣铠联系电话:0532-85630386电子邮箱:tc181@cahec.cn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369号附件:1.2022-2025年动物卫生标准制修订计划.docx2.标准样品研制计划书.docx3.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4.国家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5.标准编制说明(申报立项阶段).docx6.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doc7.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doc8.农业行业标准立项阶段征求意见稿.docx9.申报单位审核意见.docx10.动卫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使用手册.pdf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23年4月3日
  • 卫生用品抗菌与否将有国家标准
    本报讯 《抗菌卫生用品抗/抑菌效果评价方法》国家标准制定启动会日前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召开。全国消毒标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所消毒检测中心主任张流波在会上表示,目前市场上不少卫生用品宣传“抗菌”、“抑菌”功能,但对于怎样才算抗菌、实验室如何开展效果评价,目前并没有统一、权威的标准,企业宣传带有随意性,有关部门缺乏监管依据,行业发展急需规范。   该标准由全国消毒标准委员会牵头、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起草,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和一些省级疾控中心参与,将针对应用日益广泛的抗菌类卫生巾、纸巾、湿巾等卫生用品,统一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标准和实验室检测方法。   启动会由全国消毒标准委员会主办、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承办。
  • 高安市拟建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经与国家质检总局多次接洽与筹划,拟定在江西省高安市建立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陶瓷基地建设和国家检验中心建设,省长吴新雄曾多次联系、过问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事宜,决定把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建设列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据悉,目前江西省共签约陶瓷生产线400余条,其中高安市共引进陶瓷生产企业86家,总投资达168亿元,投资生产线251条,高安市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的聚集区,成为江西省最大的陶瓷生产及出口加工区。随着江西建陶产业规模的不断发展,高安、丰城等地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的主产区,建陶生产能力将超过广东佛山。高安市承担着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的发展重任,需要有一个国家级的检验中心来支撑。为此,高安市提出筹建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的设想。   近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成员组成的专家调研组来到江西,就江西省申报筹建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一事进行调研考察,并对江西省申报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资格进行了审核。   据悉,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将位于高安市八景镇陶瓷产业基地,检测中心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预计今年8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
  • 高安将建立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
    高安市将建立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   近年来,随着我国产业政策的调整,沿海发达地区的陶瓷产业逐渐向中西部转移,高安市已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的聚集区,高安、丰城等地已成为我国建筑卫生陶瓷工业的主产区,其生产能力超过广东佛山,承担着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的重任。我市共引进陶瓷生产企业86家,总投资将达168亿元,计划投资生产线251条,截至去年底已建成投产85条,年产值达67亿元。在全国陶瓷企业30强中,落户高安的有13家,按照现有落户企业的发展速度和规划,高安市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建筑卫生陶瓷产区和出口加工贸易区,预计2010年陶瓷产量将达10亿平方米。   据此,高安市提出筹建国家建筑卫生陶瓷检测中心的规划。高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陶检中心"的筹建工作,将该项目列入我市重点工程,决定在高安市八景镇陶瓷产业基地建设"陶检中心",并提供一系列财政支持。"陶检中心"的办公室和检测室面积将达2000多平方米,预计今年8月份可建成投入使用。
  • 2010国际卫生检验技术与标准化论坛邀请函
    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暨“2010国际卫生检验技术与标准化论坛”邀请函   近年来,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频发,使卫生检验队伍经受着重重考验和不断的锤炼。无论是有毒有害化学物的测定,还是病原微生物的鉴定、溯源,其检验技术都经历了世纪变迁,尤其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食品安全监管、监测及标准体系有了新的要求,熟练掌握和运用现代化、标准化检验技术已经成为强化卫生检验队伍能力建设的必修课。   中华预防医学会(CPMA)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将于2010年11月18-20日在北京主办 “2010国际卫生检验技术与标准化论坛”。届时,将有来自于德国、瑞典等国的国际专家,以及国内化学、微生物学等领域资深专家就国际最新进展和国内外热门专题作精彩特邀报告,将有来自国内学者的学术论文进行会议报告和壁报交流。论坛将为与会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交流平台,将为基层代表授予继续教育学分,将评选出优秀报告、优秀论文、优秀壁报。   会议期间还将对中华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及劳动卫生理化学组进行委员换届。   “2010国际卫生检验技术与标准化论坛”将为我国专业人员提供一次学术交流,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结实朋友十分难得的机会。相信此次会议必将对强化我国卫生检验、检疫队伍的能力建设,以及提高我国卫生检验技术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   诚挚地邀请各行各业从事检验、检疫、教学、标准的科技、管理和研发人员步入检验技术交流的盛会。   会议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 会议主题   食品安全、检验检疫、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卫生检验教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等。   二. 会议主要日程   11月17日 报到   11月17日下午 委员会换届(第五届推荐委员务必参加)   11月18日 开幕式及国际及国内专家专题报告   11月19日-11月20日 国内专家及遴选论文报告   11月20日上午 劳动卫生学组换届及专题学术交流   11月18-20日 优秀论文壁报及高新技术产品展,期间召开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 会议地点   主会场将设在北京京瑞大厦(北京市东三环南路17号,010-67668866),同时我们也为参会者准备了与主会场毗邻(步行5分钟)的北京京成快捷饭店(十里河店)(北京市东三环南路9号,010-87675138)。由于会议规模限制,为了保证参会人员的食宿安排,请参会者在2010年11月10日前注册回执,并注明拟入住酒店。   四. 会议注册费   1. 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 注册费(包括资料费及餐费)1200元人民币/人。   3. 于10月30日前注册费(包括资料费及餐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人。   4. 学生注册费(包括资料费及餐费)为600元人民币/人。   五.会议报到   1.报到时间:2010年11月17日全天和18日上午9:00前。   2.报到地点:京瑞大厦   六. 会议联系人:   贺巍巍 李业鹏   电话:010-87776913,13811512591,13621163609 传真:010-67711813   电子信箱: vivid512@sina.com,liyepeng66@s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七号(邮编100021),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   2010年10月13日   国际卫生检验技术和标准化论坛   会议交流人员注册回执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学生请注明)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传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拟入住 北京京瑞大厦(五星级,360元/标准间) □ 北京京成快捷饭店(十里河店)(170元/标准间)□ 不接受单间预订 备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现发布《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等20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编号1.WS/T 225—2024临床化学检验血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WS/T 225—20022.WS/T 227—2024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程序编写要求WS/T 227—20023.WS/T 229—2024尿液理学、化学和有形成分检验WS/T 229—20024.WS/T 230—2024实时荧光聚合酶链反应临床实验室应用指南WS/T 230—20025.WS/T 348—2024尿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WS/T 348—20116.WS/T 356—2024参考物质互换性评估指南WS/T 356—20117.WS/T 359—2024血栓与止血检验常用项目的标本采集与处理WS/T 359—20118.WS/T 402—2024临床实验室定量检验项目参考区间的制定WS/T 402—20129.WS/T 403—2024临床化学检验常用项目分析质量标准WS/T 403—201210.WS/T 406—2024临床血液检验常用项目分析质量标准WS/T 406—201211.WS/T 408—2024定量检验程序分析性能验证指南WS/T 408—2012WS/T 416—2013WS/T 420—2013WS/T 492—201612.WS/T 409—2024临床定量检测方法分析总误差的评估WS/T 409—201313.WS/T 413—2024血清肌酐参考测量程序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WS/T 413—201314.WS/T 414—2024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原因分析WS/T 414—201315.WS/T 415—2024无室间质量评价时的临床检验质量评价WS/T 415—201316.WS/T 418—2024受委托医学实验室选择指南WS/T 418—201317.WS/T 461—2024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指南WS/T 461—201518.WS/T 478—2024血清25-羟基维生素D2和D3检测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WS/T 478—201519.WS/T 489—2024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操作指南WS/T 489—201620.WS/T 491—2024梅毒非特异性抗体检测指南WS/T 491—2016上述标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特此通告。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5月9日附件:国卫通〔2024〕8 号 20项标准文本.zip
  • 卫生部发布1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关于发布《血红蛋白测定参考方法》等1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1〕16号)   现发布《血红蛋白测定参考方法》等1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WS/T 341-2011 血红蛋白测定参考方法   WS/T 342-2011 红细胞比容测定参考方法   WS/T 343-2011 红细胞沉降率测定参考方法   WS/T 344-2011 出血时间测定要求   WS/T 345-2011 血清尿素测定参考方法   WS/T 346-2011 网织红细胞计数的参考方法   WS/T 347-2011 血细胞分析的校准指南   WS/T 348-2011 尿液标本的收集及处理指南   WS/T 349-2011 α-淀粉酶催化活性浓度测定参考方法   WS/T 350-2011 血清葡萄糖测定参考方法   WS/T 351-2011 碱性磷酸酶(ALP)催化活性浓度测定参考方法   WS/T 352-201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催化活性浓度测定(无磷酸吡哆醛)参考方法   WS/T 353-2011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催化活性浓度测定(无磷酸吡哆醛)参考方法   以上标准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由 TC181(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主要起草单位 扬州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pdf《动物和动物产品沙门氏菌检测方法》编制说明.pdf
  • 最新!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配置清单
    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2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征求意见稿)》。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专业仪器设备及相关指标,省级、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原同级卫生健康监督职能的,根据所承担的专业类别、工作类型、职责和任务应配备的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参照下方配置清单执行。卫生健康监督现场检测及执法设备装备配备标准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专业/检测对象A类备注省市县1总挥发性有机物测定仪 公共场所、职业卫生2222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公共场所2223二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4一氧化碳测定仪公共场所2225甲醛测定仪公共场所2226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PM10)公共场所2227氨气检测仪公共场所2228氡监测仪公共场所2229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六级)公共场所222配数字流量校准装置10室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公共场所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11声级计公共场所23212数字式照度计公共场所23213套帽式风量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4数字温湿度计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5便携式风速仪公共场所、室内环境23216测距仪学校卫生、职业卫生44417课桌椅尺学校卫生24418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33219紫外线强度在线检测仪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23220便携式pH计生活饮用水、泳池水44421便携式浑浊度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4222便携式电导率仪生活饮用水24223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生活饮用水22224余氯二氧化氯检测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5便携式氧化还原电位测定仪生活饮用水、泳池水23226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生活饮用水、泳池水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27臭氧检测仪泳池水、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23228尿素快速检测仪泳池水22229温度计泳池水22230有效氯含量测定仪医疗机构24431环氧乙烷分析仪医疗机构22232ATP荧光检测仪物表洁净度、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4233温度压力在线检测仪医疗机构22234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5微压差计医疗机构、健康相关产品22236便携式中子剂量仪放射卫生22县区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37便携式多气体复合式检测报警仪职业卫生22238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职业卫生22239个人剂量报警仪放射卫生各级监督机构可以选配40数字测尘仪(防爆)职业卫生22241检气管(有毒气体检测管)职业卫生244配流量气泵42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测定仪职业卫生22243辐射巡测仪放射卫生22244表面污染检测仪放射卫生22245便携式红外光谱气体分析仪职业卫生22246数字声级计/频谱仪(防爆)职业卫生222配标准声源47微波漏能检测仪职业卫生22248工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2249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0超高频场强仪职业卫生23251执法记录采集站监督执法222 52摄像机监督执法33253现场执法包(含手持执法终端、便携式打印机)监督执法1套/2人手持执法终端可选PDA、智能手机等54执法记录仪监督执法1套/2人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5照相机监督执法2台/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56录音笔监督执法1支/科室各级监督机构相同标准配备  注 1.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清单中包含以上标注“*”的设备  2.上述省、市、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现场检测数量为达标要求,服务人口多、现场检测任务较重的省、市、县级疾控中心,可依据需要增加设备数量。
  • 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
    近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评估预警处李泰然对外透漏,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以利于企业应用。   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的原则,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重大事故查处、风险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标准制定、新产品的许可及检验规范的制定等六项职责。   在谈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时,李泰然说,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家安全检测计划,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实施本区域的视频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各地CDC建立食品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医疗结构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分析中心收集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风险评估信息、监督管理信息,提出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视频安全风险评估。   李泰然说,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中,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都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规章规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政府许可;生产经营过程满足食品安全监控和管理的要求;产品达到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企业要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消费和可以对不符合标准食品的索取10倍的赔偿金。   企业安全生产,必须严格实安全标准,(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李泰然介绍,截至2008年10月,国家安全国家标准454项,其中,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用卫生标准等基础标准8项,涉及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辐照食物、食饮具消毒产品、包装等相关产品标准128项,检验方法标准275项,食品企业卫生规范类标准22项,食物中毒诊断标准19项。由于标准数量过多,许多企业认为应用不便。为了方便企业使用卫生部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李泰然还讲解了食品安全隐患及风险防范措施。生产、经营过程低于管理规范要求 污染物指数超过国家食品标准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未经批准的非食用物质,是常见的食品安全隐患。甲醇污染、杂醇油超标、重金属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缺乏安全检验和溯源控制能力、假冒产品及违反标签标识规定、食品生产和流通市场不规范则是酒类食品的最主要的食品安全隐患。要控制酒类安全风险,需要预防、干预、相应三级措施。
  • 卫生部:25项食品卫生标准即将发布实施
    卫生部最近组织制定了25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卫生部10月15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卫生部最近组织制定了25项食品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中,17项是食品中农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等污染物的检测方法标准,5项是食品及保健食品中营养成分的检测方法标准,3项是豆芽、发酵酒等产品的卫生标准。9月上中旬,卫生部已将上述25项国家标准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号。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标准将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这些标准的实施,将对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发挥重要作用。
  • 卫生部启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工作
    卫生部启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 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 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   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将作为优先领域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29日在“2009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透露,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   新食品安全标准修订工作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协调,满足保障人民健康需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修订过程中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的问题。   陈啸宏说,标准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修订作为优先领域。   卫生部将邀请各个领域的相关专家参加标准修订工作,也欢迎企业参与其中。修订后的标准将形成草案,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意见,完全按照WTO的要求进行。   除了卫生部之外,农业部和商务部等部门也在着手食品药品标准的整合和统一。   中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较为庞杂,根据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农业部门管理的初级农产品加工,质检部门管理的生产加工环节,工商等部门负责管理消费环节,卫生部门负责餐饮食品监管,质检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今后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修订,健全完善统一、科学合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商务部部长助理鲁健华表示,将对现行涉及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梳理,依照《食品安全法》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建议,推动流通领域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产品标准与国家标准相统一。   除了标准的整合之外,陈啸宏表示,中国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从城市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   建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条件的省份设立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同时,卫生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继续发布违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添加物质的行为。   中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仍然较为严峻,卫生部发布的第二季度全国食品中毒事件的通报显示,二季度卫生部共收到全国食物中毒事件报告77起,中毒3063名,死亡48名。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数量增加了40%,中毒人数增加了11.3%,死亡人数增加了65.5%。   食品药品生产行业是中国重要的支柱产业,统计数据显示,1978~2008年中国医药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7.25%,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的速度。   到2007年中国食品工业包括农副产品的加工,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以及餐饮业、食品、农产品等相关的产业和医药工业的产值合计已经超过4.7万亿,已经占到GDP总量的20%左右。
  • 卫生部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华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卫生部获悉,经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日前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清理完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据介绍,一年多来,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业协会、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乳品安全标准协调小组,对涉及乳品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由卫生部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 卫生部解读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日前公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基本解决了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相关新闻:   卫生部公布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再设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对于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情况   卫生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完善委员会工作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二是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乳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现已完成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三是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制(修)订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四是做好重要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我部紧急组织修订了《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此外,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89号),紧急组织制定了100余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并对尚无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参照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标准进行指定。上述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五是组织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我部正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相关行业和企业正按照通知要求,清理行业内已经使用的,但尚未列入我国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物质。六是理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正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和要求。我部还与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建立了工作机制。近期,卫生部将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等工作并完成食品添加剂、食品中致病微生物、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标准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   二、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情况   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用1年左右时间整合现行乳品标准。从2008年12月开始,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组建了乳品安全标准工作协调小组和专家组。在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专家组开展了乳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鼓励各领域专家参加工作组、起草组以及专家组的会议讨论。2009年10月底,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并按程序向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通报。2010年1月至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颁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特点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解决现行乳品标准的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于技术性法规,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关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时间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合理设置标准实施过渡期,我部根据标准修改情况、对生产工艺的影响和实施难度,分类确定了标准的具体实施时间,分别为:《生乳》(GB 19301—2010)和《生乳相对密度的测定》(GB 5413.33—2010)等检验方法标准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等乳品产品标准和《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等生产规范标准自2010年12月1日期实施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等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乳品产品标准中的农兽药残留指标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生乳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GB 19301-2010)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乳品产品标准规定所用生乳原料应符合《生乳》(GB 19301-2010)。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六、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   乳品安全标准清理过程中对婴幼儿食品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有的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修订既要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本次标准清理除了对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进行了修订,还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调整了营养素要求。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主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对于新制定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由于此类产品既要以普通婴儿配方食品为基础,又要根据不同疾病或医学状况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成分复杂且营养要求各异,尚缺乏相应的配套管理措施,需要进一步加紧研究,修改完善后发布。   七、关于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管理   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