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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渗透仪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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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渗透仪操作规程相关的资讯

  • 新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出台
    为加强血液净化质量安全管理,卫生部2月2日印发《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并要求以往文件与操作规程不一致的,以操作规程为准。   近年我国慢性肾脏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慢性肾脏病导致的尿毒症而接受血液净化治疗,给社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提高血液净化治疗水平,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降低血液净化治疗过程中的感染等重大事件的发生,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受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主要包括血液净化室(中心)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透析液和设备维修、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血液净化临床操作和标准操作规程等内容。   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分会主任委员陈香美院士在操作规程的前言中指出,针对目前我国血液透析患者丙型肝炎的群发事件,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特别规范了合并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液透析操作。   陈香美表示,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从事血液净化的医疗单位条件不同,血液净化操作的具体方法存在差异。因此,《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还需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
  • 关于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你了解么
    气相色谱仪,是指用气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分析仪器。其原理主要是利用物质的沸点、极性及吸附性质的差异实现混合物的分离。待分析样品在气化室气化后被惰性气体(即载气,亦称流动相)带入色谱柱内,柱内含有液体或固体固定相,样品中各组分都倾向于在流动相和固定相之间形成分配或吸附平衡。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气相色谱仪的操作规程。一、开机前准备1、根据实验要求,选择*的色谱柱 2、气路连接应正确无误,并打开载气检漏 3、信号线接所对应的信号输入端口。二、开机1、打开所需载气气源开关,稳压阀调至0.3~0.5 Mpa,看柱前压力表有压力显示,方可开主机电源,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2、在主机控制面板上设定检测器温度、汽化室温度、柱箱温度,被测物各组分沸点范围较宽时,还需设定程序升温速率,确认无误后保存参数,开始升温 3、打开氢气发生器和纯净空气泵的阀门,氢气压力调至0.3~0.4Mpa,空气压力调至0.3~0.5Mpa,在主机气体流量控制面板上调节气体流量至实验要求 当检测器温度大于100℃时,按《点火》按钮点火,并检查点火是否成功,点火成功后,待基线走稳,即可进样 三、关机关闭FID的氢气和空气气源,将柱温降至50℃以下,关闭主机电源,关闭载气气源。关闭气源时应先关闭钢瓶总压力阀,待压力指针回零后,关闭稳压表开关,方可离开。四、 注意事项1、气体钢瓶总压力表不得低于2Mpa 2、必须严格检漏 3、严禁无载气气压时打开电源。以上便是本次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气相色谱仪操作的全部内容,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能够对该仪器的使用有更多的了解。
  • 上海近期将出台日本进口食品辐射测试操作规程
    日本福岛核电站日前受地震影响发生爆炸,产生核泄漏,多人遭到核辐射污染。外界担心核辐射产生后遗症,多地决定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的放射剂量进行检测。   据媒体报道,中国香港已开始对日本进口的生鲜食品进行辐射测试 中国澳门已加强对日本进口食品的检验。韩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也将对从日本进口的食品进行放射性检测,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可能会加入监控的行列。   3月15日,上海市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已经注意到该情况,该局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近期将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操作规程。
  • 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对《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等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按照宁夏化学分析测试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标准起草组已完成《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和《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技术规范》3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我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要求,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并将征求意见表(附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反馈给秘书处。联系人:张小飞 电 话:13995098931邮箱:1904691657@qq.com 关于团标征求意见函 -9.1.pdf团标表格7-专家意见表.doc支原体中西药MIC检测标准操作规程.pdf肉牛繁殖障碍的判定和防治.pdf肉牛发情及冷配技术规程.pdf
  • 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立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专家对《水产动物线粒体DNA序列遗传多样性分析操作规程》团体标准进行讨论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及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起草制定工作的人员请与协会联系。联系人:高工电话:15177796006邮箱:664987261@qq.com广西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协会2023年4月20日
  • 土壤指标检测方法全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发布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此规程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的总体组织与任务要求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前期准备、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等具体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成果汇总与验收等技术规范。本规程适用于土壤三普,也可作为全国或地方性大面积土壤调查或监测工作的参考。部分样品检测方法如下:7 样品检测7 1 基本要求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样品检测工作,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在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指导下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和本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开展土壤样品检测工,作按时报送检测结果。7 2 检测计划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对本区域内检测工作进行统筹,制定样品检测计划,样品检测计划应明确承担单位、样品细磨、检测指标及方法、结果上报等内容,原则上,土壤容重指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负责,其他指标由承担检测实验室负责,开展盐碱土普查省份的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参照本文件及相关标准做好剖面样点地下水与灌溉水样品相关指标检测及结果上报等。7 3 样品细磨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 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25 mm 孔径筛,供有机质、碳酸钙、全氮、游离铁等指标检测,将通过2mm 孔径筛的土样用多点取样法分取约25g (根据检测指标确定),用玛瑙研钵或玛瑙球磨机磨细,使之全部通过0.149mm孔径筛,供全磷等全量养分、重金属等指标检测,细磨过程中样品编码必须始终保持一致,制样所用工具每处理完1个样品后需清洁干净,避免交叉污染,不同粒径的样品必须自通过2mm孔径筛的土样重新取样制备并全部过筛,严禁套筛,样品制备时, 应现场填写土壤样品制备记录。7 4 检测指标及方法7 4 1 检测指标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表层样品和剖面样品检测指标见附录F。7 4 2 检测方法各项指标检测方法见附录G。7 4 3 烘干基换算烘干基结果换算需测定风干土样水分的含量,每次检测称样量5.00g,做平行双样检测。7 5 结果上报完成样品检测后,检测员需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以烘干基计,并上报风干土样水分含量,原始记录经三级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写检测结果电子数据填报记录表(参见附录H),并上报至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全部内容详见附件:《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pdf
  • 国务院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确保土壤普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包括一项技术规程和八项技术规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试行)、土壤生物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试行)、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点击下载原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试行)》和专题技术规范(试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主要包括土壤三普的目的与要求、土壤三普的范围与任务、土壤三普的准备工作、构建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组织开展土壤普查试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土壤生物调查、成果汇总等内容,并在附表中明确列举了对外业调查指标、剖面样点调查指标、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林地草地盐碱荒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盐碱地水样检测指标。规程规范部分内容如下:
  •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土壤水解性氮测定法》等12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废止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7号通告《关于废止等21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的通告》,《土壤水解性氮测定法》(DB21/T 599-1991)等12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已废止,自2024年6月13日起生效。特此通告。附件:12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废止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2024年7月11日附件123项省农业地方标准废止清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DB21/T 599-1991土壤水解性氮测定法2DB21/T 606-1991土壤碳酸盐测定法3DB21/T 607-1991土壤盐分总量测定法—重量法4DB21/T 608-1991土壤可溶性盐分中碳酸根、重碳酸根离子测定法—双指示剂滴定法5DB21/T 609-1991土壤可溶性盐分中氯离子测定法—磷酸银滴定法6DB21/T 610-1991土壤可溶性盐分中硫酸根离子测定法—EDTA容量法7DB21/T 611-1991土壤可溶性盐分中钙、镁离子测定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8DB21/T 612-1991土壤可溶性盐分中钾、钠离子测定法—火焰光度法9DB21/T 613-1991土壤全铜、锌、铁、锰测定法10DB21/T 616-1991植株全氮测定法11DB21/T 617-1991植株全磷测定法—钒钼黄比色法12DB21/T 618-1991植株全钾测定法—火焰光度法13DB21/T 619-1991植株钙、镁测定法14DB21/T 620-1991植株铜、锌、铁、锰测定法15DB21/T 1495-2007彭泽鲫鱼苗鱼种16DB21/T 1496-2007黄颡鱼鱼苗鱼种17DB21/T 1497-2007中华绒螯蟹苗种18DB21/T 1498-2007虹鳟鱼鱼苗鱼种19DB21/T 1499-2007德国镜鲤鱼鱼种20DB21/T 1500-2007刺参苗种21DB21/T 1501-2007菲律宾蛤仔22DB21/T 1502-2007南美白对虾苗种23DB21/T 1503-2007牙鲆苗种24DB21/T 1504-2007虾夷扇贝苗种25DB21/T 1505-2007海蜇苗种26DB21/T 1698-2008辽宁绒山羊鉴定方法27DB21/T 1730-2009北虫草菌种生产技术规程28DB21/T 1749.1-200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监测技术规程29DB21/T 1749.2-200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防控技术规程30DB21/T 1749.3-2009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检验检测技术规程31DB21/T 1840-2010蝴蝶兰温室栽培技术规程32DB21/T 1858-2010农产品质量安全 光棘球海胆 苗种33DB21/T 1861.4-2010水产生物种质检验技术规程 简单重复序列扩增法34DB21/T 1862-2010农产品质量安全 缢蛏增养殖技术规范 苗种35DB21/T 1958-2012水产动物 DNA鉴定线粒体COI基因序列法36DB21/T 1960-2012辽宁省人工鱼礁建设技术指南37DB21/T 2048-2012饲料中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水分、钙、总磷、粗灰分、水溶性氯化物、氨基酸的测定 近红外光谱法38DB21/T 2054-2012玉米品种田间鉴定技术规程39DB21/T 2055-2012花生种子生产技术规程40DB21/T 2089-2013动物电子标识技术规范41DB21/T 2106-2013玉米种子纯度SSR分子标记鉴定方法42DB21/T 2144-2013毛蚶苗种43DB21/T 2163-2013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规程44DB21/T 2212-2013硬壳蛤 苗种45DB21/T 2261-2014茶树菇栽培技术规程46DB21/T 2289.1-2014海洋微藻成分分析 第1部分:中性脂的测定47DB21/T 2289.9-2014海洋微藻成分分析 第9部分:灰分的测定48DB21/T 2290-2014唇鱼苗鱼种49DB21/T 2305-2014温室大棚输送器技术条件50DB21/T 2325-2014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RT-PCR检测方法51DB21/T 2341-2014马铃薯种薯(种苗)病毒多重RT-PCR检测技术规程52DB21/T 2395-2015稻瘟病菌无毒基因检测 PCR法53DB21/T 2396-2015水稻品种抗稻瘟病检测 PCR法54DB21/T 2410-2015养殖水体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度谱法55DB21/T 2416-2015梨高接换种生产规程56DB21/T 2451-2015玉米品种真实性鉴定 SSR分子检测方法57DB21/T 2466-2015禽流感病毒免疫层析(胶体金)检测方法58DB21/T 2469-2015H1N1亚型猪流感病毒荧光RT-PCR检测方法59DB21/T 2493-2015黄腐酸水溶肥料60DB21/T 2496-2015花生储藏技术规程61DB21/T 2501-2015大白菜贮藏保鲜技术规程62DB21/T 2510-2015苹果高接换种技术规程63DB21/T 2526-2015水稻育秧硬盘64DB21/T 2548-2015种猪氟烷基因PCR-RFLP检测技术规程65DB21/T 2549-2015仔猪乳糖酶基因检测技术规程66DB21/T 1517-2016玉米果穗剥皮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67DB21/T 2289.3-2016海洋微藻成分分析 第3部分:酸值的测定68DB21/T 2289.4-2016海洋微藻成分分析 第4部分:脂肪酸组成成分的测定69DB21/T 2592.2-2016鸡传染性疾病检测方法 第2部分: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荧光RT-PCR诊断技术70DB21/T 2598-2016褐藻酸寡糖含量的检测71DB21/T 2633-2016滑菇熟料袋式栽培技术规程72DB21/T 2637-2016草莓贮运技术规程73DB21/T 2645-2016大蒜露地生产技术规程74DB21/T 2648-2016水稻育苗基质75DB21/T 2743-2017动物源细菌抗菌药物敏感性检测76DB21/T 2786-2017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技术条件77DB21/T 2797-2017矮化中间砧苹果密植栽培技术规程78DB21/T 2826-2017O型口蹄疫病毒RT-LAMP检测方法79DB21/T 2870-2017大肠杆菌超广谱β-内酰胺酶基因型PCR检测方法80DB21/T 2871-2017口蹄疫病毒RT-LAMP检测方法81DB21/T 2872-2017细菌常见主要耐药基因检测技术82DB21/T 2892-2017液固扩繁香菇栽培种83DB21/T 1646-2018沿江牛84DB21/T 2922-2018冲压式棒状生物质燃料成型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85DB21/T 2923-2018田园管理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86DB21/T 2948-2018鹿茸煮炸技术操作规程87DB21/T 2985.1-2018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 第1部分:术语和分类88DB21/T 2985.2-2018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 第2部分:基本要求89DB21/T 2985.3-2018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 第3部分: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90DB21/T 3000-2018蛋鸡无抗饲料营养标准及加工工艺技术规范 调整氨基酸比例法91DB21/T 3005-2018牛冷冻精液质量检测技术规程92DB21/T 3043-2018苹果芽变鉴定规范93DB21/T 3052-2018口蹄疫病毒A型抗体快速检测方法 镧系荧光免疫层析法94DB21/T 3053-2018口蹄疫病毒O型抗体快速检测方法 镧系荧光免疫层析法95DB21/T 3054-2018犬巴贝斯虫荧光定量PCR检测方法96DB21/T 3059-2018饲料中铜、锌、铁、锰、钙、磷、钠、镁、铅、铬、镉和砷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97DB21/T 3060-2018饲料中香兰素、乙基香兰素、肉桂醛、桃醛、 乙酸异戊酯 、γ—壬内酯、肉桂酸甲酯、 乙基麦芽酚、大茴香脑的含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98DB21/T 3061-2018饲用微生物制剂中粪肠球菌的检测方法99DB21/T 3093-2018犬冠状病毒病诊断技术规范100DB21/T 3095-2018犬非结核细菌性肺炎诊断技术规范101DB21/T 3119-2019浮游植物光合作用活性测定 叶绿素荧光法102DB21/T 3120-2019水产动物物种分子鉴定 COI、16S rRNA分子标记法103DB21/T 3124-2019萝卜杂交种子生产技术规程104DB21/T 3136-2019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技术规范105DB21/T 3222-2020高粱耐盐碱鉴定技术规程106DB21/T 3239-2020腐植酸含量快速检测技术规范107DB21/T 3241-2020转基因玉米成分检测操作技术规范108DB21/T 3253-2020小反刍兽疫病毒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方法109DB21/T 3256-2020非洲猪瘟病毒等温扩增快速检测技术规范110DB21/T 3257-2020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ELISA抗体检测方法111DB21/T 3273-2020猪伪狂犬病毒野毒株与gE基因缺失疫苗株TaqMan实时荧光定量PCR鉴别方法112DB21/T 3278-2020饲料添加剂凝结芽孢杆菌产品检测113DB21/T 3304-2020畜禽粪便中西玛津残留量的测定114DB21/T 3305-2020土壤中毒杀芬残留量的测定115DB21/T 3321-2020生物炭分级与检测技术规范116DB21/T 3324-2020玉米秸秆饲料熟化机 技术条件117DB21/T 3801-2023黄条鰤 亲鱼与苗种118DB21/T 1828-2010玉米 半湿润区高产技术规程119DB21/T 2221-2014设施辣椒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120DB21/T 2222-2014设施茄子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规程121DB21/T 1028-1999三疣梭子蟹人工育苗技术操作规程122DB21/T 2793-2017水稻抗稻曲病鉴定技术规程123DB21/T 3074-2018花生抗网斑病鉴定技术规程
  • MOCON渗透实验室软件,让仪器操作更便捷
    PermWare实验室管理软件是MOCON渗透系列仪器的主数据收集系统,它旨在简化数据处理,提高实验室效率。PermWare存储、分类和管理所有的渗透测试报告并将它们全部集成在一起,在Windows 10计算机上,仪器可以安全地连接到网络。所有的渗透分析仪都配置一个仪表板操作屏幕,可以显示测试的历史数据:带筛选的可配置列、按任意字段或标准进行排序、历史测试结果概览、导出、保存和打印等功能。通过颜色可以辨识仪器状态,还显示每个测试舱的最新测试结果,包括重要的仪器和测试信息。 操作系统:Windows 10 Pro 数据采集系统:SQL数据库 仪表板访问兼容任何新一代渗透仪器 数字化的程序支持: - Office软件查看或打印CSV/XLS文件 - PDF工具打印报告 - TeamViewer远程MOCON服务支持FDA CFR 21第11部分 (WinPerm 2) 的合规软件:21 CFR第11部分是一份包含关于所有受FDA监管的行业(如制药商、医疗设备制造商和生物技术公司)电子记录的指南。公司必须对涉及处理相关数据的软件实施控制,包括审计和记录。MOCON的渗透系列仪器配备了自己的WinPerm2系统,多级用户控制允许用户通过连接到网络操作以进行管理。 多级用户管理 审计追踪 数据安全性 数据输出和存档MOCON帮助医疗保健和制药客户测试各种产品的包装完整性。我们提供定制于仪器的IQ/OQ文档,使这些高度监管行业的客户能够以更简单、更精简的流程来符合法规并实现质量保证。 值得信赖的安装和操作认证来源 浅显易懂的的资格认证步骤 40多年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合规的经验 支持源代码编辑,创建符合用户所需性能的文档
  • 热重分析仪操作规程
    热重分析仪是一种广泛应用于材料科学、化学、生物学等领域的仪器,它通过测量物质的质量变化与温度的关系,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本文将介绍如何使用热重分析仪。在操作热重分析仪之前,需要先了解其基本原理。热重分析仪主要基于热力学原理,通过测量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推导出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热重分析仪主要由加热系统、称重系统、控制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组成。上海和晟 HS-TGA-101 热重分析仪使用热重分析仪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开机:先打开电脑,再打开热重分析仪,等待仪器自检完毕。设置温度:根据实验需要设定升温速率、起始温度和终止温度等参数。放置样品:将待测样品放置在样品盘上,确保样品均匀分布在样品盘上。开始实验:点击开始按钮,仪器开始升温并记录样品质量随温度变化的关系。数据处理:将实验数据导入计算机,通过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使用热重分析仪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过程中需要使用高纯度的氮气等保护气体,以避免样品被氧化。实验前的预处理:对待测样品需要进行预处理,如干燥、脱气等,以去除样品中的水分和气体,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仪器的维护:定期对热重分析仪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通过对热重分析仪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可以判断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如果样品的质量随温度变化关系呈现规律性变化,说明仪器正常运行。如果变化关系异常,则需要检查仪器是否出现故障。总之,热重分析仪是一种重要的实验仪器,通过正确操作和使用可以有效地帮助研究者了解样品的热性质和反应动力学参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气体的纯度、实验前的预处理以及仪器的维护等方面,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对《混凝土减水剂分子量测试方法 凝胶渗透色谱法 》等370项行业标准、7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和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我部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互联网数据中心数据安全保护要求》等370项行业标准、《锡球》等7项行业标准外文版项目和《工业互联网平台 生产设备物联信息模型管理规范》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3),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第十一批标准立项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41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附件:1.《混凝土减水剂分子量测试方法 凝胶渗透色谱法 》等370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pdf2.《锡球》等7项行业标准外文版计划(征求意见稿).pdf3.《工业互联网平台 生产设备物联信息模型管理规范》等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pdf4.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8月30日相关标准如下: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制修订代替标准项目周期(月)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1. QBCPZT1892-2024蒸馏酒冲灌旋一体机制定24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2. QBCPXT1893-2024坚果类罐头修订QB/T 1410-201718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 QBCPXT1894-2024食用芦荟制品 芦荟类罐头修订QB/T 2843-2007QB/T 2844-200718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4. QBCPZT1895-2024地龙蛋白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5. QBCPZT1896-2024甘油二酯油(酶法)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6. QBCPZT1897-2024甘蔗多酚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7. QBCPZT1898-2024工业发酵微生物操作规程第 1 部分:技术指南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8. QBCPZT1899-2024工业发酵微生物操作规程第 2 部分:发酵产品中 DNA检测方法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9. QBCPXT1900-2024壳寡糖修订QB/T 5503-202018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10. QBCPZT1901-2024食用发酵微藻 第 3 部分:盐藻及提取物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11. QBCPZT1902-2024食用微生态制剂 第 2 部分:合生制剂制定24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12. QBCPZT1921-2024钛制器皿制定24 全国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3. QBCPZT1936-2024草本酒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4. QBCPZT1937-2024莲子酒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5. QBCPZT1938-2024配制酒 第 1 部分:调香白酒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6. QBCPZT1939-2024葡萄酒感官鉴评导则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7. QBCPZT1940-2024青稞酒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8. QBCPZT1941-2024预调鸡尾酒制定24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 QBCPXT1951-2024聚酯(PET)瓶装饮料冲瓶灌装拧(旋)盖机修订QB/T 2869-200718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20. QBCPXT1952-2024饮料灌装拧盖机修订QB/T2372-199818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21. QBCPXT1953-2024饮料混合机修订QB/T 2571-201218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22. QBCPZT1954-2024制酒机械 装甑机制定24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23. QBCPXT1955-2024制酒饮料机械 码箱垛机修订QB/T 4226-201118 全国轻工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酒饮料机械分技术委员会
  • 2019年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p   为充分发挥国家土壤样品制备与流转中心(以下简称“制备中心”)作用,推进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6个制备中心开展2019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相关样品流转、制备与质量控制等工作。 /p p   制备中心由国家土壤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支持建设,总站负责组织实施,目前已在全国6个区域(华北、东北、华东、华南、西南和西北)建成6个制备中心,分别依托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和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为确保制备中心统一、规范、有序运行,总站制定印发了统一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工作流程和仪器操作规程,确保制备中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518650b3-bffd-4adc-948e-0f693ecbfb21.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姜晓旭博士(右一)现场指导华北中心人员开展质量控制样品发放工作 /span /p p   自2018年起,制备中心已逐步开始承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相关任务。2019年,各制备中心大力支持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按照总站《2019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总站土字﹝2019﹞84号)《2019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国家比对测试工作实施方案》(总站土字﹝2019﹞205号)要求,分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现场平行样品流转与制备、实验室平行样品流转与发放、标准物质样品发放、比对样品测试等工作按计划执行。 /p p   目前,6个中心分别开展了对应区域土壤质控样品的流转、拆分与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总站制定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及时开展实验室平行样、标准物质样品等各类土壤质控样品的流转、拆分与发放。截至7月上旬已完成500余个样品的发放,年度总任务量已完成超过50% 华东、华南和西南中心承担的200余个现场平行样和比对样品的制备与测试工作按计划同步开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4d08e649-0b0a-4986-a472-bc826897f5a2.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华南中心按照统一要求规范建设接样前台和形象墙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42a9d26c-a18f-43ce-8add-6fe8f4f6eec5.jpg" title=" 图3.jpg" alt=" 图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东北中心制度上墙,保证工作过程规范化、制度化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ec80233d-b6cd-423a-9824-aefeb95016a2.jpg" title=" 图4.jpg" alt=" 图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西北中心运行全方位视频监控,保证全过程可控可追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dd6e868d-5385-47fc-9333-84bd8f7adbb9.jpg" title=" 图5.jpg" alt=" 图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华东中心规范进行样品混匀与分装,保证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01f73f32-9830-435a-9089-942fa9638736.jpg" title=" 图6.jpg" alt=" 图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西南中心样品制备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制备土壤样品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3d524ec5-4c81-46c2-9be9-c94f95ee7411.jpg" title=" 图7.jpg" alt=" 图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华北中心为第二届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提供场地保障 /span /p p   制备中心的有序运行,不仅强力支撑着国家网的例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同时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地方土壤环境监测等环境监测专项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总站和6家制备中心将继续按生态环境部及工作计划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国家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f9eeaebb-bc61-4e42-9605-5c4a04847ad5.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了解更多对科学仪器市场的分析评论! /span /p
  • 澳科学家利用透射X光显微镜揭秘月球土壤怪异之谜
    澳大利亚土壤学家马莱克-扎比克,利用同步加速器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对土壤样本进行研究   1969年,&ldquo 阿波罗11&rdquo 号宇航员登上月球。在月球尘土层中,他们发现了奇怪的现象。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月球尘土完全处于不受打扰的静止状态,除了偶尔遭到陨石撞击。在遭到扰乱时,月球尘土表现出怪异的行为。月球尘土能够悬浮在地表上方,悬浮时间无法用月球弱引力解释。它们还具有很强的粘性,能够依附在航天服和设备上,就像依附在地表一样。此外,月球尘土也具有抗热特性。在直射阳光照射下,月球地表温度接近水的沸点,但在地下几英尺处,温度则低于水的凝固点。   月球土壤的显微镜照片,纳米颗粒内的气泡清晰可见。这些气泡让月球土壤拥有怪异的特性   一直以来,科学家就未能完全揭开这些与众不同的特性背后的秘密。为了揭开这个谜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土壤学家马莱克-扎比克博士前往台湾,利用纳米显微镜研究月球土壤。在太空竞赛所处的时代,科学家还没有发明这项技术。扎比克表示科学家很久以前就对月球土壤(浮土)的怪异特性进行了研究,但在土壤中发现的纳米和亚微颗粒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对这些颗粒的来源也没有进行研究。这些颗粒存在于玻璃泡中,玻璃泡是陨石撞击的产物。   扎比克将土壤样本带到台湾,利用一项新技术在不破坏玻璃泡情况下对其进行研究,了解里面的颗粒。这项新技术名为&ldquo 同步加速器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rdquo ,用于研究纳米材料。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使用透射X光显微镜,能够拍摄纳米颗粒的3D图像。   佩戴3D眼镜时看到的月球土壤中纳米颗粒的3D图像   未佩戴3D眼镜时看到的图像,展示了岩石内的玻璃状颗粒   扎比克说:&ldquo 研究得出的发现让我们感到吃惊。我们原以为会在玻璃泡内发现气体或者蒸汽,就像地球上的玻璃泡那样,月球玻璃泡内存在一个具有高度渗透性的网络,网络由怪异的玻璃状颗粒构成。玻璃泡内的纳米颗粒似乎由陨石撞击月表时形成的熔岩构成。在遭到陨石撞击之后,玻璃泡被毁坏,释放出里面的纳米颗粒。月球表面的岩石也在撞击中遭到破坏并与纳米颗粒混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月球土壤。&rdquo   扎比克指出纳米颗粒的行为遵循与普通物理学原理完全不同的量子物理学原理。因此,含有纳米颗粒的材料会表现出怪异的特征。他说:&ldquo 纳米颗粒体积微小,它们的怪异特征由体积决定,而不是它们的构成。我们对量子物理学了解不多,但根据我们的研究,从玻璃泡中钻出之后,纳米颗粒与其他土壤要素混合在一起,赋予月球土壤与众不同的特性。月球土壤带静电,因此能够悬浮在地表上方。虽然充满化学活性,月球土壤的导热性能很差,地表上的土壤温度可达到160度,地下2米的温度却只有零下40度。此外,月球土壤具有很强的粘性并且易碎,能够磨损金属和玻璃表面。&rdquo   扎比克表示月球并不像地球一样拥有大气层,因此无法降低陨石撞击产生的影响。他说:&ldquo 撞击月表的陨石能够产生非常剧烈的反应,所产生的高温熔化月表岩石。猛烈的撞击导致压力消失,形成真空。气泡在熔化的玻璃岩内形成并发生逃逸,就像软饮料中的气泡一样。我们的研究揭示了这些颗粒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演化,可能帮助我们找到一种完全不同的纳米材料生产方式。&rdquo 扎比克及其研究小组的研究发现刊登在&ldquo 国际学术研究网络&rdquo 出版社的《天文与天体物理学报》上。
  •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举行蒸汽压渗透仪技术交流会
    仪器信息网讯 蒸汽压渗透仪广泛应用于聚合物数均分子量的检测,具有操作简便、准确度较高、性能稳定等特点,在各类聚合物的生产厂家、研究机构和计量部门等单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011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起草的《JJG877-2011蒸汽压渗透仪》检定规程。该规程归口于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针对我国国内在用的不同国别、不同生产厂家、不同型号规格、不同量程范围的蒸汽压渗透仪,对仪器计量性能指标作出了统一规定。规程实施后,引起了众多厂家和用户的高度重视。   2012年10月19-20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纳米新材料计量技术研究所举行了蒸汽压渗透仪技术交流会。本次会议中,《JJG877-2011蒸汽压渗透仪》检定规程编写小组与德国高能泰克(GONOTEC GmbH)、德国莱比信(LABSUN GERMANY)公司针对蒸汽压渗透压仪的计量性能、标准物质、检定方法以及测量时重要影响因素等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高能泰克公司总经理Jan Celinsek也参加了本次会议。高能泰克公司是欧洲著名的渗透仪专业制造商。莱比信公司是其产品的中国总代理。本检定规程发布实施后,高能泰克公司特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赠送了一台070型蒸汽压渗透仪,用于规程中计量性能的实验工作,以确定该仪器的性能参数能够满足规程的各项要求。 技术探讨与交流 合影留念(左起:修宏宇老师、祁欣老师、Jan Celinsek先生)
  • 实验室土壤样品前处理如何操作
    实验室中,在对土壤进行相关的检测分析前,需要对样品进行前处理,以保证实验检测结果的准确。土壤样品的前处理主要有干燥、挑拣、研磨、筛分、分选、装瓶这六个过程,下面东方天净就来详细介绍一下每个过程的具体实验操作步骤。土壤样品检测前处理实验步骤一、干燥采集回实验室的土壤需要尽快进行干燥,常用的干燥方法有风干和烘干。风干是将取回的土壤样品置于阴凉、通风且无阳光直射的房间内,并将土壤在晾土架、油布、牛皮纸或塑料布上平铺成薄薄的一层。烘干是将土壤样品放置在土壤干燥箱进行加热干燥(温度不超过40℃)。在干燥过程中,当土壤样品达到半干状态时,须将大土块(尤其是黏性土壤)捏碎,以免干燥后结成硬块,不易压碎。此外,土壤样品在干燥时要防止酸、碱等气体以及灰尘污染,供微量元素分析用的土壤样品时,要注意不能用含铅的旧报纸或含铁的器皿衬垫。某些土壤性状(如土壤酸碱度、亚铁、硝态氮及铵态氮等)在干燥时会发生显著变化,所以涉及此类的分析项目需用新鲜的土壤样品进行测定,但新鲜土壤样品较难压碎和混匀,称样误差比较大,因而需采用较大的称样量或者多次的平行测定,才能得到较为可靠的平均值。二、挑拣在土壤样品干燥的过程中,应该随时将混入其中的植物残渣、新生体、侵入体挑拣出去。如果挑拣的杂物太多,应将其挑拣于器皿内,并在分类后称其重量,同时称量剩余土壤样品的重量,计算出不同类型杂物的百分比,做好记录。细小的植物根系,可在土壤研磨前利用静电或者微风吹佛的方法清除。三、研磨土壤研磨的方法有两种,一种为手动研磨,一种是利用专用的土壤研磨仪。手动研磨费时费力,但成本相对较低,土壤研磨仪虽然需要购置设备,不过可以大大提高实验效率,比如东方天净TJTR土壤研磨仪三五分钟即可完成土壤研磨。土壤研磨需要根据实验类型来确定研磨后的样品粒度,比如在土壤pH、交换性能及速效养分等实验测定中,就不可将土壤研磨太细,如果磨得过细,就容易破坏土壤矿物晶粒,使分析结果偏高。如果是测定土壤中硅、铁、铝、有机质及全氮的含量,为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就需要将土壤样品研磨至100目至200目。手动研磨:将干燥、挑拣后的土壤样品平铺在木板上,用木碾轻轻碾压,然后将碾碎的土壤用带有筛底和筛盖的1mm筛孔的筛网过筛。未通过筛网的土粒,铺开后再次碾压过筛,直至所有土壤样品全部过筛,只剩下砾石为止,切勿碾碎砾石。土壤研磨仪研磨:将待研磨的土壤样品和玛瑙材质的研磨球一起放入玛瑙球磨罐中,然后将球磨罐固定在土壤研磨仪的罐座上,即可打开设备进行研磨。使用TJTR土壤研磨仪,可在三至五分钟内将土壤样品研磨至200目左右。四、筛分在土壤研磨后,我们要用筛分的方法确定所有样品都满足实验要求的粒度,每次筛分的土壤样品需全部过筛,不可将难以磨细的粗粒部分丢弃,否则会造成样品组成的改变而失去原有的代表性,使得实验结果出现误差。另外筛分要使用尼龙材质的筛网,不能使用金属材质的筛网。筛分具体操作如下:①通过0.5mm筛孔:取部分通过1mm筛孔直径的土壤样品,经过研磨使其通过0.5mm筛孔直径,通不过的再研磨过筛,直至全部通过为止。过筛后的土壤样品可测定碳酸钙含量。②通过0.25mm筛孔:取部分通过0.5mm或1mm筛孔的土壤样品部分,经过研磨使其全部通过0.25mm筛孔,做法同①。此样品可测定土壤代换量、全氮、全磷及碱解氮等项目。③通过0.149mm筛孔:取部分通过0.25mm筛孔的土壤样品部分,经过研磨使其全部通过0.149mm筛孔,做法同②。此样品可测定土壤有机质。五、分选分选采用“四分法”取样,可将研磨过筛后的土壤样品平铺成圆形,分成四等分,取相对的两份混合,然后再平分,直到达到要求。注意留部分样品待用。六、装瓶将处理好的土壤样品装入具有磨塞的广口瓶、塑料瓶内,或装入牛皮纸袋内,容器内及容器外各具标签一张,标签上注明编号、采样地点、土壤名称、土壤深度、筛孔、采样日期和采样者等信息。所有样品处理完毕之后,登记注册。一般装瓶的土壤样品可保存半年到一年,待全部分析工作结束之后,分析数据核对无误,才能舍弃。此外,还需注意样品存放应避免阳光直射,防高温,防潮湿,且无酸碱和不洁气体等对处理好的土壤样品造成影响。有关土壤样品检测前处理的具体实验步骤就和各位分享到这里了,相信大家对土壤样品前处理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土壤检测实验的影响因素较多,我们需要通过前处理来尽量减少这些影响因素,保证检测结果的相对准确。
  • 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相关单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起草的《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两项团体标准,经编制组会议、专家咨询、专家研讨会等对标准内容研讨论证,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对两项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于2024年5月24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编制组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请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和联合会官网(http://www.acef.com.cn)下载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方面信息。 联 系 人:姚雷 18800002545联系电话:010-51230020电子邮箱:13718003807@163.com传 真:010-51230020 附件:1、《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2、《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3、《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4、《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5、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2024年4月18日关于《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等两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附件1 - 《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附件2 - 《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3 - 《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pdf附件4 - 《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5 - 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doc
  •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谁污染谁负责修复
    11月8日,环保部在官网上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共七章,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地块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度、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以及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制度。  在地块污染责任划分层面,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若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的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防止造成污染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污染地块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活动的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放射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污染地块,是指因生产、经营、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者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害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土壤及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存在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风险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疑似污染地块,是指土壤及地下水可能受到污染,尚未被确定为污染地块的建设用地。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将污染地块开发建设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等公共设施用地。  第四条【管理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第五条【标准规范】 环境保护部制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报告等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负责。  第六条【责任承担】 按照“污染者担责”原则,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造成地块土壤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无法认定的,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者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已经收回、责任主体灭失或者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依照前三款规定承担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统称地块责任人。  第七条【技术单位】 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技术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上述从业技术单位的监督管理,将从业技术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举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行为。  第二章 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第九条【环境调查】 已关闭搬迁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的疑似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环境调查,通过信息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采样和分析测试等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编写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并将环境调查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环境调查报告内容】 地块环境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土地利用方式及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情况 (三)地块内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四)地块内污染源以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五)地块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情况,包括地下管道、储罐以及废水废气处理、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情况 (六)地块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 (七)地块及周边地下水等环境状况 (八)结论和建议。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经环境调查确认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地块风险评估,编写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并将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报告内容】 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概念模型及暴露途径 (二)关注污染物 (三)风险评估模型及参数 (四)风险表征 (五)风险控制值 (六)不确定性分析 (七)结论和建议。  第三章 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暂不开发利用或者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制定风险管控方案,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离、阻断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风险管控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并抄送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风险管控方案内容】 风险管控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风险管控范围 (二)风险管控目标 (三)主要工程措施 (四)监测计划 (五)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监管措施】 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污染地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要求有关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治理与修复  第十六条【一般要求】 经风险评估确认地块污染风险超过可接受水平,且需要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地块责任人应当开展治理与修复,并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地块责任人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情况以及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并将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及专家咨询意见,在工程实施之日起三十日前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进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的,应当遵守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七条【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内容】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治理与修复范围和目标 (二)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 (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五)工程实施进度 (六)工程预算。  第十八条【环保要求】 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置,并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应当在原址进行 确需转运污染土壤的,地块责任人应当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所在地和接收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修复后土壤需要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治理与修复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  第十九条【危险废物处置】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清理或者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拆除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构筑物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置。  第二十条【安全防护】 治理与修复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非施工人员进入。  治理与修复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第二十一条【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地块责任人应当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及专家咨询意见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 发现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采取处罚等措施。  设区的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可能存在严重隐患的疑似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对经风险评估确认应当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可以要求地块责任人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进行治理与修复。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措施】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地块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向被检查单位调查、了解污染地块的有关情况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或者核查 (三)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交有关情况说明。  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四条【情况报告】 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等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的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情况报环境保护部。  第二十五条【信息公开】 地块责任人应当将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情况等相关信息,通过其门户网站或者有关媒体予以公开,或者印制专门的资料以供公众查阅。  污染地块利益相关方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查阅污染地块的有关档案,或者申请公开污染地块的有关信息。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六条【罚则一】 地块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报告备案手续的 (二)未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 (三)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污染土壤转运相关事项的。第二十七条【罚则二】 地块责任人从事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的单位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 中华环保联合会立项《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 等五项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标委及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按照《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有关方面申报项目的基础上,我会组织专家对《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评价规范》《河湖底泥有机质污染评价规范》《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评价规范》五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上述五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将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等项目信息(见附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网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严把质量关,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的编制工作。同时,欢迎有关单位积极申报五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与秘书处联系。特此公告。联 系 人:刘彬 罗春辉联系电话:010-51230041,010-51230020,13910752920邮 箱:lhhzlhzb@126.com附 件: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团体标准立项公告列表项目名称制修订项目周期(月)主要起草单位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水体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湖底泥有机质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河湖底泥重金属污染评价规范制定12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2023年7月21日关于《沉积物湿地土壤营养盐和重金属的薄膜扩散梯度(DGT)法采样与检测技术规程》 等五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 X射线荧光光谱仪破解土壤重金属污染谜题
    土壤作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载体和环境污染物的主要受体,其污染程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导致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已经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名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务院决定2022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涉及41项普查项目,其中重金属元素Cu、Ni、Zn、Cd、Pb、Mo、Cr、Mn等采取X射线荧光光谱技术进行分析。X射线荧光光谱仪原理X射线荧光光谱是一种快速的、非破坏式的物质测量方法。X射线荧光是用高能量X射线或伽玛射线轰击材料时激发出的次级X射线。,这种现象被广泛应用于元素分析和化学分析。根据量子理论,X射线可以看成由一种量子或光子组成的粒子流,每个光具有的能量为:E=hν=hC/λ(E为X射线光子的能量,单位为keV;h为普朗克常数;ν为光波的频率;C为光速)。因此,只要测出荧光X射线荧光的波长或者能量,就可以知道元素的种类,这就是荧光X射线荧光定性分析的基础。此外,荧光X射线荧光的强度与相应元素的含量有一定的关系,据此,可以进行元素定量分析。。X射线荧光光谱仪FD-XRF0100介绍:夏芮X射线荧光光谱仪/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应用于土壤污染物应急监测与修复分析中,可对土壤、污染水、工业废水等进行有害金属和类金属的定量检测,FD-XRF0100具有分析时间短、体积小、重量轻、操作方便等特点,它已广泛应用于各行业,检测样品包括矿渣、岩石、沉积物、土壤、底泥等,特别关注在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多种重金属元素,样品形态可以为固体、液体、粉末等。其在土壤污染物应急监测与修复中应用中的用途特点有: 1. 快速监测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比如紫金矿业事件等。2. 现场快速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地寻找“污点”地带,圈定受污染区域的范围。3. 对土壤重金属元素能快速的现场监测分析,起到快速筛选排查的作用。 4. 快速普查各类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5. 内置DoubleBeamTM技术自动感知仪器前方样品。6. 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在野外取样,帮助减少实验室分析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7. 测量元素范围:K,Ca,Ti,V,Cr,Mn,Fe,Co,Ni,Cu,Zn,As,Se,Rb,Sr,Y,Zr,Nb,Mo,Ag,Cd,Sn,Sb,W,Re,Pd,Au,Hg,Pb,Bi,Cs,Ba,Th,U,34种元素以上。检出限FD-XRF0100测试环境土壤基体部分元素检出限:(单位mg/kg)元素名称土壤(SiO2基)国标最低限值Pb2.535As3.615Cr7.6890Cu8.535Zn1.8100Ni4.6540V4.7180Hg0.80.15Cd2.20.2
  • 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持续推进土壤三普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要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内外业各环节质量控制和分环节验收,推进专题调查,开展土壤资源库(数据库与样品库)规范化构建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各地要按照统一的土壤三普样点布设结果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优先完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各地要严格落实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各环节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加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环节审核与验收。要迭代更新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发完善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基本完成全国一半以上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规范构建国家和省级土壤资源库,加快推进土壤样本入库和土壤普查数据汇交汇总。 二、重点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会同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土壤三普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推动成果编制;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牵头跟踪与评估工作方案与技术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全国土壤普查办平台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平台技术组,牵头负责完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功能,开发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做好过程数据下发与成果数据汇交,强化普查数据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属性制图、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外业调查采样与土壤类型鉴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类型制图、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分析、土壤生物专题调查、黑土地土壤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构建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等。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相关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建设、数据汇交汇总、成果编制与应用等工作。 (一)完成外业调查采样。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任务量和物候特点倒排工期,制定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方案,涉盐碱土区域要在盐分累积高峰期(雨季和灌溉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工作要求,落实经费和物资,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现场作业质控,及时总结和解决外业调查采样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外业技术专家,采取现场跟队、在线值班、资料审核等方式开展答疑指导、梳理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对于剖面样点的选点、层次划分等关键环节,要切实落实专家实时在线指导、逐点把关。 (二)完成内业测试化验。省级土壤普查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内业测试化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路线图、时间表等;通盘考虑采样、制样和测试化验工作衔接,避免样品积压与闲置窝工。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任务,合理规划进度,加快推进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及以下技术专家,开展多形式技术培训,在内业各环节关键时期,包片开展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下沉一线,查找并指导整改相关问题,确保承接任务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组织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严格遴选和管理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等符合普查工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督促落实“五靠四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本区域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年度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控制,形成年度质控工作总结。在现场质控方面,组织省级技术指导与质控专家分区包片抽验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外业调查采样现场抽检质控比例不低于0.5%,剖面样点100%在线同步质控;组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流转转码、添加密码平行样、留样检测等;组织省级专家在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开展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等,避免检测实验室“带病作业”。在数据审核方面,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数据100%审核,指导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数据100%审核,强化内外业数据关联、历史数据比对等审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溯整改。在阶段验收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验收工作,通过分阶段验收,避免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成果编制阶段。 (四)及时形成普查成果。省级土壤普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按要求编制地市级、省级成果清单,因地制宜形成区域特色成果,探索相关成果编制方法及验收办法;打造县级土壤三普成果样板,组织完成一半以上的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一个地市级成果;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组织修订省级土壤分类系统,鉴定剖面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避免地市内部、地市之间、地市与省之间出现同土异名、同名异土问题,支撑国家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组织开展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规范并加快土壤样本省级入库,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级土壤资源库。压实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责任,依据本地土壤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实际,形成有特色、实用性强的成果。 (五)强化平台支撑和数据管理。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按要求汇交各类数据,维护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省级功能,合理分配平台账号并做好账号的安全管理;开展多层级培训,确保各级用户熟练使用平台;监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反馈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级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引,设计本省土壤三普数据库,建设安全可靠的网络和数据存储环境,打通国家与省级数据库的数据传输通道,获取本省土壤三普数据资源;开发省级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按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善土壤三普组织体系,保障土壤普查办实体办公、有效运行。地方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本地区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统筹协调科研教学及技术推广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鼓励乡镇行政和技术人员深度参与土壤三普,压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工作中的责任。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级土壤普查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严格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加大质量控制、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技术培训力度,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家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机制,实施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等,确保普查质量。 (三)落实普查经费。各地土壤普查办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平台建设、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专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数据汇交及成果形成等环节所需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和技术领队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强化外业调查采样环节质量把关。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对承接业务挂靠、转包,检测数据虚报、瞒报、拒报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和报告负责,如出现上述问题,须依法依规承担民事、行政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全国各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用好土壤三普宣传标语、科普宣传片、公益短视频等素材,多层级、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壤三普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曝光反面案例。 (六)细化工作方案。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结合本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形成本区域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有序推进普查工作。2024年4月26日前将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鼓励各地优先整地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总结形成地市级土壤三普成果。 联系方式:张青璞,电话:010-59193581;李旭冉,电话:010-59193534,电子邮箱:qgtrpcb@126.com。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 盘点: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推进落实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构建普查组织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抓好设备、人员和经费等普查条件保障,选好普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普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当前各省市土壤三普工作进展如何?仪器信息网从试点县、检测实验室、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技术专家库、招标/采购意向等几个层面进行了整理汇总。土壤三普试点县据悉,2022年率先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工作,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日,已经有23个省公布了土壤三普试点县。土壤三普试点县(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试点县广西上林县重庆江津区、南川区山西运城市绛县广东茂名高州市湖南邵东市湖北天门市福建浦城县江苏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兰州市榆中县云南石林县、马龙区、腾冲市、宁洱县、建水县贵州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吉林东辽县宁夏平罗县、沙坡头区海南澄迈县辽宁苏家屯区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南皮县、永清县、滦州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陕西大荔县、神木市四川崇州市、大邑县、射洪县、中江县、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会东县、康定市天津宁河区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确定并公布了126家第一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详情)和5家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详情)。当前,第二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各省也陆续启动中。第二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第二批检测实验室海南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第二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的公告福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土壤普查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广西关于开展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第二轮筛选工作的通知四川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贵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实验室筛选的公告吉林吉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点击查看详情)河南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点击查看详情)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机构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多省已陆续组织开展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筛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日,湖北、浙江、黑龙江、河北、湖南等省份已公布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单。土壤三普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点击标题查看名单/通知详情)湖北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31家浙江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拟入围名单31家黑龙江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一批次名单21家河北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公示名录21家湖南湖南省首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名单50家河南关于筛选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的函甘肃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安徽省关于征集筛选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公告土壤三普专家库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强化土壤普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经报名推荐、审核遴选等程序,各省市研究确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土壤三普专家遴选工作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专家库(点击标题查看名单/通知详情)重庆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名单四川四川省眉山市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工作组专家库名单湖北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的函江苏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广东13家单位组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队伍四川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名单海南海南省关于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专家的公告土壤三普相关项目招标和采购意向自今年3月开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千里马招标网陆续发布与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的采购意向和招标公告,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24家采购单位,预算金额近2亿元,采购需求主要涉及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库建立及成果应用、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土壤普查专业化精准化培训、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服务和土壤污染调查等服务。在已经明确的仪器采购需求中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电导率速测仪器和微波消解仪等仪器。可点击已发布的资讯查看详情:近2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迎来采购热潮(点击查看项目采购详情)。有关第三次全国普查相关工作进展,仪器信息网将进行持续追踪,敬请关注。点击系列文章去了解土壤三普进展:#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土壤三普政策追踪
  • 新芝生物与您携手保卫土壤安全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保护土壤 土壤环境对农产品耕种、建筑用地、地下水及土壤生态都有环境。现代工业过程中产生的重金属、工业污水和农业生产过程所采用的农药都会到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这些污染会通过生态环境和生物链在大自然中循环和累计,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土壤安全,刻不容缓。各高校、研究所、第三方检测单位承担了我国大量的土壤分析、检测和科研工作。土壤检测所经历的过程主要有采样-除杂-干燥-研磨-筛分-提取-分析。在干燥过程中,往往采用干燥剂脱水、烘干、风干等手段,但在该过程中易引进新的杂质或在干燥过程中造成挥发性有机物(VOC)大量流失。在研磨过程中采用研钵研磨等手段费时费事且粒径不可控。土壤提取过程中往往采用传统的索氏提取、溶剂萃取、微波萃取等手段,上述方式往往溶剂消耗量大、萃取时间长、温度高、VOC易挥发等。根据现有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新芝生物提供土壤监测行业的相关解决方案。新芝采用超声波提取法,提取速率高,温度控制稳定满足国标的各项指标。在土壤保存和干燥方面,新芝提供冷冻干燥机,真空度小于13Pa,可快速冻干土壤样品,保留土壤全组分,支持土壤样品的干燥及保存。新芝提供钟罩型、多岐管、原位硅油加热等多种配置,满足各种客户的不同需求。新芝的高通量组织研磨器可实现对土壤样品的可控研磨,粒径0.25 mm 和0.15 mm均可满足,便于后续的元素分析、全氮分析等等。此外,新芝提供离心机用于提取液与土壤分离工作、超声波清洗机及洗瓶机用于容器清洗、冷水机用于提取过程和分析设备的恒温控制。 新芝解决方案-土壤干燥&保存 Q:土壤样品干燥过程中有机物易挥发,大量样品保存存在困难A:真空冷冻干燥是指利用升华原理进行干燥的一种技术。被干燥物在低温下快速冻结,然后在适用的真空环境下,使冻结的水分子直接升华为蒸汽逸出来实现干燥过程。该过程低温较低,有机物不易挥发,可以大量样品进行干燥,无新杂质引入干燥程度可控。ND型适用于小型实验室级样品冷冻干燥、保存,可扩展外挂瓶实现样品随时取用、冻干;YG型冻干机减少了繁琐的操作过程,简化操作人员使用规程,可实现大量土壤样品的冷冻干燥及保存。从低到高参考分型为:Scientz-12N/A、Scientz-18N/A、Scientz-18ND/A、Scientz-10YG、Scientz-30YG、Scientz-50F。符合国标 空载真空度达13 Pa以下 新芝解决方案-土壤研磨 高通量组织研磨器Q:土壤研磨颗粒度不均匀,需多次筛分A:高通量组织研磨器可实现多种土壤样品同时研磨,粒度可控。采用氧化锆研磨球可减少外源性重金属元素引入。可以在3分钟内最多对4×96个样品同时进行快速、有效的研磨。可以干磨、湿磨和混合以及均质化处理,大大提高研磨效率和质量,减少了人力成本,减轻了操作者的劳动强度。技术参数电源:220v/50hz额定功率:180w时间设定:1(秒)-9999(秒)频率设定:10-70hz, 即振荡200-2100次/分夹具行程:34mm(垂直)样本容量:2ml的适配器48孔、5ml的适配器12孔显示方式:7寸TFT触摸保护:开盖保护,紧急制动功能外形尺寸:L369*W360*H520mm随机配500颗5mm不锈钢球,可选配铁球、氧化锆球及玻璃珠、带制冷源适配器 新芝解决方案-土壤超声波提取 超声波土壤萃取仪Q:传统提取方式提取费时费力,提取不充分A:采用超声波技术可用于土壤样品的均质、分散和提取,以少量的溶剂、较短的时间提取获得较高浓度和完整成分的提取液样品,高效的样品处理手段满足后续样品分析检测所需。超声波土壤萃取仪将超声系统和恒温系统进行了耦合,实现了原位温控超声萃取系统。性能特点探头式超声波萃取仪,超声功率20~1000W可调(满足国标:5.1样品超声波提取仪,探头式,功率不小于500W,超声波输出功率可调);标配100ml提取杯(满足国标:7.1提取剂50ml);仪器超声时间0~999min可调(满足国标超声时间3min);超声波萃取仪可电动升降样品杯,智能调节探头在样品中的深度;超声波原理提取,可以有效的减少溶剂的消耗、缩短提取所需的时间; 新芝解决方案-土壤离心分离 高速冷冻离心机Q:土壤中固体颗粒粒径不均一,过滤费时费力,传统离心过程中温度不可控。A:离心分离技术可以快速高效分离土壤萃取悬浊液中的固液组分。并在传统离心机的基础上自带制冷功能,可在离心过程中有效保持样品温度,可实现对冻土样品的离心实验,减少样品中有机物的挥发。转子容量:24X1.5/2.0mL离心管、4XPCR排管、12X5mL离心管转子盖类型:塑料、金属、气密性 最大相对离心力:21400×g(15000rpm)温控范围:-10℃~40℃ 温度保持:4℃(15000rpm)降温速度:室温冷却至4℃仅需15min(15000rpm)加速时间:0rpm至15000rpm,软启动45s,非软启动15s减速时间:15000rpm至0rpm,软制动45s,非软制动15s仪器噪音:竭诚为广大土壤分析、测试、监测单位提供相关配套解决方案,我司具备创新研发能力,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仪器设备。新芝与您携手共同守护土壤安全。▼End
  • 土壤“三普” 一场时隔43年的“摸家底”
    2月22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消息正式在中央一号文件里亮相,普查进入实地调查的时间越来越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业内多被称为“三普”,距离“二普”开启的时间1979年,已经时隔43年。40多年来,中国的城乡社会经历了最剧烈的变化,乡野变成城市,机械驰骋于农田,全国的粮食产量从1979年的3.3多亿吨,升到2022年的6.8多亿吨,翻了一倍还多。然而,发展也付出了代价,中国的土地,尤其是耕地,一直处在极限利用的状态,许许多多的问题,早已引发普遍的关注,但一直缺乏更全面、更完善的土壤数据。“三普”的推进,将为一切问题的解答,提供最为详细和科学的依据。这次普查将历时4年,6万个样点分散在7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预计会动员17万人。“三普”的筹备,其实早已开始2022年2月22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卢昌艾匆匆忙忙地回到办公室,短暂停留后,又匆匆忙忙地离开。这样的忙碌,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打开APP 阅读最新报道卢昌艾,土壤学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研究员。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2022年2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事实上,早在2021年上半年,关于三普的前期工作就已经开始。卢昌艾就是从那时开始进入“三普”筹备工作的。土壤普查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作,调查哪些土壤,如何确定取样点,需要哪些土壤的数据、如何汇总数据、如何控制质量… … 这一系列的工作,都要在第一次取样之前完成。“前期的工作,是要为普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工作体系,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卢昌艾说,“这一套体系要为之后普查中的所有工作提供指导,让大家按照统一的程序完成每一个环节。”“统一”是多方面的,卢昌艾介绍,第一是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工作平台,从取样到最终的数据入库,全程智能化,都要在这个平台上体现出来。第二是制订统一的技术规程,让普查的操作标准化、规范化,否则,如果没有一个标准,汇总的数据就会千差万别。第三,编制统一的工作底图,这一底图主要以此前的土壤图、地形图等各种资料为基础。第四,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调查采样点位。第五,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取得的土壤样本,将由这些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化验。第六,构建统一质控体系,保障普查的质量。这些工作是普查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卢昌艾和其他多个部门的专家们一起,为此准备了10个月左右。“时间非常紧张、任务非常重,过程中也有很多焦灼和思考,比如普查的对象,总觉得查一次不容易,不能丢下任何一块,最终匡算出来的范围比较大,也是想尽可能地把可以普查的都查一遍,把我们的土壤家底儿查清楚。”土壤摸家底,从一普到二普天覆地载,万物育焉。我们脚下的土地,是世间万物立足于这个世界的根基。普查不仅包括耕地、园地,也包括林地、草地等各种各样的土地,它们都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基础。而土壤普查,就是要真正弄明白,我们的土壤根基到底是怎样的。东北黑土地。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新中国成立以来,曾经进行过两次土壤普查,卢昌艾介绍,土壤一普于1959年开始,于1961年完成相关普查任务。这一次普查,也是用时最短的一次,“当初进行一普,就是主要了解中国的耕地资源到底有多少,在哪儿。这次普查,初步建立了一个土壤分类系统,摸清了耕地资源分布与土壤基本性状。”卢昌艾介绍。一普的成果,为后来的农田基本建设、贯彻“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的农业“八字宪法”提供了支持。一普结束18年后的1979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土壤普查。“事实上,这一次普查的准备工作,在1975年就开始了,从1975年到1978年,用了4年的时间,形成了一个二普的技术规程,期间还在全国南方与北方的3个县进行了试点。”卢昌艾介绍。相对于一普,二普所用的时间更长,普查的范围更大,也更精细。卢昌艾介绍,“二普按照农区1∶1万、林区牧区等其他区域1∶10万-1∶20万比例尺图件开展普查工作,大部分地区的普查,在1984年底基本完成,少数地区延续到了1986年。之后开始成果汇总,汇总工作一直到1994年才结束。”为何二普数据的汇总用了这么长时间?卢昌艾介绍,是因为二普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从乡镇级开展调查采样,最终汇总全国的工作方式,这其中,各地的标准不统一,当时的技术手段也相对不足,成果汇总整理非常复杂。事实上,到今天,二普的县级资料都没有收集齐,近几年,通过科技部立项的基础性工作项目,挽救了二普图件等资料成果。尽管在今天看来,二普留下了很多遗憾,但仍为我国农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卢昌艾介绍,“通过二普,第一次全面查清了我国土壤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基本性状等,建立了我国土壤分类系统并编制了《中国土壤》、《中国土种志》等资料和图件,摸清了中低产田的比例、分布以及主要障碍类型,为改革开放后四十多年农业综合开发、耕地开垦、中低产田改造、科学施肥、农业区划等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四十年变迁,土壤不一样了即便从二普大部分工作结束的1984年算起,至今也快40年了,40年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巨变,土壤性状也同样发生了变化。“这40年,恰恰是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耕地科技创新总首席科学家周卫说。周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所研究员。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在北方,农业机械化的推进,改变了农业生产的模式,但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农机作业造成的土壤压实现象,以及大量旋耕造成了耕层变浅问题等。”在全国范围内,农作物产量不断提升,保障了14亿人的食物,粮食不断增产,蔬菜周年供应,肉类、水果供给充足,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也给耕地带来了沉重的压力,“这一时期,我国土壤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东北黑土地退化,南方红黄壤酸化等。”土壤急剧的变化,使得原来的数据,渐渐不能完全反映当前土壤的质量实况,一场新的普查亟待开始。耕地之外,园地、草地、林地等,同样在40年中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经历了生态破坏到生态修复的历程,这些,也都是三普所需要查清楚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显示,三普的普查对象,包括“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土壤普查不仅查耕地,也需要查其他的土地上的土壤,”周卫解释,“如林地、草地、园地等,直接关系着未来生态发展的战略,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战略,所以非常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方案》中还提出了未利用地的普查,长久以来,一直有观点认为,我国耕地面积已经接近极限,很难再有太大的扩展空间,此次未利用地的土壤普查,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周卫解释,“我们的后备耕地资源到底有多少,目前还没有底。比如盐碱地有多少可利用的空间,能作为农用地的潜力有多大等,在未来的普查中,都可以做到心里有底,这对未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没有普查时,曾经做过什么从二普到三普,40年没有进行过土壤普查,是否意味着,这40年的时间中,我们对土壤的变化一无所知?并非如此,事实上,小规模、局部的调查和监测一直在进行。在湖南祁阳县,有一座建立了60年“祁阳红壤实验站”,这是一座国家级重点野外观测实验站,60多年来,一直监测着红黄壤土壤性状变化,并建立了多套红壤改良技术。湖南祁阳红土地。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在山西寿阳,有一座建立30多年的“寿阳旱地农业重点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长期对当地旱地进行监测和试验,研发北方旱地增产稳产的技术。如今,大片的北方旱地,从原来的靠天吃饭、亩产二三百斤,到如今的旱涝保收、亩产千斤,与大量的旱地农业技术应用有直接的关系。“二普到三普之间的40年中,我们国家做过很多调查,比如测土配方施肥的调查,土壤污染调查等,”周卫介绍,此外还有全国国土调查的一调、二调、三调,其中也都涉及到了土壤部分性状的调查。在众多调查中,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可能是和农业、耕地直接相关的一次最大规模的专项调查。2016年12月30日,我国首部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耕地质量等级》正式实施。2019年,农业农村部依据《耕地质量等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组织完成全国耕地等级调查评价工作,将全国20.23亿亩土地,从高到低划分为10个等级。不过,即便有长期的局部监测,即便有各种专项调查,但仍不足以满足对土壤数据的需求,周卫介绍,“这些调查和监测,或者目标比较单一,或者指标不全,或者覆盖面有限,不能真正摸清土壤的家底。比如耕地质量等级,是以主要粮食作物的产量来划分的,每100公斤一个等级,同时有对应的土壤有机质含量、氮磷钾含量等。这个体系很重要,但和土壤普查还是不太一样,比如土壤普查可以发现土壤养分不平衡的问题,但地力等级评价没有这个功能。”三普怎么查,每个细节都严格2022年2月22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三普进入取样调查的时间越来越近。三普究竟查什么?怎么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显示,三普的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总等。卢昌艾介绍,“8个方面的内容,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000061)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广袤的东北黑土地。新京报记者 王巍 摄这么多的内容,究竟怎么查?其实,在开始调查采样之前,已经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卢昌艾介绍,“在具体操作中,第一步是在国家层面,发布工作方案、制定技术规程规范、研发土壤普查工作平台、布设样点等。这一部分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或正在开展中。第二步,任务会分派给各个省,各省成立三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调查采样,根据统一的平台要求,按照标准流程采集样品。第三步,将样品流转到对应的实验室,包括监测和质控的实验室,这也是对数据的第一次质控。第四步,测试完成后,要进行数据的校核和质控,这是第二次质控。第五步,在国家再次抽检之后,将数据上报到土壤普查平台系统中,各省组织专家再一次审核和抽检,也是第三次质控,合格后形成省级土壤数据库。第六步,省级数据库上报给国家,国家再进行一次大范围的抽检,然后形成总的数据库、数据产品。第七步,将数据套入不同的模型分析,并进行报告的撰写和图件的制作。”庞大的工程,17万人将参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显示,三普工作将持续4年,于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在这4年中,到底要调查多少面积内的土壤,要做多少工作?卢昌艾介绍,任务非常繁重。事实上,在二普中,一共动用了20多万科研技术人员,调查了2444个县(区)、312个国营农(牧、林)场和44个林业区,挖取观测了500余万个土壤剖面,采集了370万个剖面样品、412万个农化样品。在三普的前期工作中,调查范围、规模、样点数量等,同样是工作的重点,卢昌艾介绍,“三普的对象有五大类,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看起来大部分是和食物相关的,但实际上,在规划的时候,总觉得普查一次不容易,不能丢下任何一块。所以初步匡算的土壤普查面积,约有700万平方公里。”700万平方公里的调查,通过样点采集的方式进行普查,卢昌艾介绍,目前初步匡算,总共布设了6万个剖面样点,200万-300万个表层样点。要完成所有的普查工作,需要庞大的人力,卢昌艾介绍,“初步匡算,包括采集、测试、质控、技术指导、成果汇总等,总共可能要动员17万人左右。”最终,多个方面的成果将汇集成三普的总成果,卢昌艾介绍,“第一是土壤剖面为主的样品库,普查一次不容易,许多样品也非常珍贵,值得保留下来。第二是数据库,包含数据、图片、影像等。第三是图件,包括各种不同的图件,如土壤类型图、属性图、专题图等。第四是两个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等。”查清“土壤质量家底”的工作并不容易,但一旦查清,对未来的发展意义重大,“在将来,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耕地质量的保护,粮食安全的保障,生态发展的推进等,都需要用这次土壤普查的数据做基础。”
  • 岛津成功开发VOC污染土壤净化新技术
    &mdash 基于「电加温法」的新土壤净化系统,支持低渗透性土壤的净化&mdash 岛津公司近日开发出符合日本国情的「电加温法」新土壤净化系统。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由于粘度低、一般比水重,容易渗透到地下深层,造成地下多达数十米的土壤・ 地下水的污染。四氯乙烯(PCE)、三氯乙烯(TCE)、以及其分解产物二氯乙烯(DCE)等是代表性的VOC,一旦浸入粘性土壤粒子中,这些VOC就很难去除,需要长时间的净化。 上述VOC污染土壤的净化技术有多种方法,如利用易挥发性质的土壤气吸取法、抽取VOC污染地下水的地下水抽水法、注入氧化・ 还原剂化学分解VOC的化学分解法以及利用微生物分解的生物修复法等。但这些原有的方法虽然对砂质土壤有较好的效果,但不适于粘性土等低渗透性土壤的净化,很难使浓度低于环境标准值100倍左右。原因在于:渗透性低造成气体吸取或地下水抽水困难,以及难以注入氧化还原剂或微生物活性化所需营养素等。因此,即使地下水中VOC浓度已经下降的地方,随着吸附在粘性土中的VOC不断溶入地下水中,也可能发生地下水中VOC浓度再次上升的现象。 「电加温法」技术是从插入地面的电极对土壤附加交流电,直接加温污染区域至40℃~80℃,可以在短期间内解离、挥发吸附在低渗透性土壤中的VOC。还可以加温、保温土壤至最适于VOC分解微生物活性化的温度,显著促进生物修复法的净化效率。该「电加温法」是在荷兰开发的VOC污染土壤净化技术,是针对荷兰特有的松软土质开发的技术,其电极结构和净化理念未必符合日本的土壤污染与土质,难以直接实用化。岛津公司从荷兰引进技术后,解决了原有方法存在的问题,开发出符合日本国情的新「电加温法」。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http://www.shimadzu.com.cn/an/。
  • 治理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新技术助推土地修复
    一座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住宅小区近日成了各大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它的出名并不源于它如画的风景,而是经环评发现,该小区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   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来自土壤的危险,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院士赵其国表示,冶金企业往往有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则是有机污染物的比重比较大。经过常年的生产,污染物早已渗透进工厂的土壤里。它们虽然看不见,但却很可怕,经过很多年后,有些化学物质会在土壤里渗透得更深,甚至隔了30年仍然存在。   被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人体“直接接触”等多种途径,对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一些有害的有机污染物,还能产生挥发气体侵入室内。人长期生活在这些能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污染物周围,不仅可能导致中毒、诱发癌症等多种疾病,还可能导致遗传疾病,如畸形儿的出现。   赵其国院士说,用做农田也行不通,土壤里的化学物质将全部进入食物链,最终吃到人们的肚子里。在苏州的一个地方,就是因为之前地上建筑是化工企业,搬迁好几年后,他们再去调查,发现这些污染物已经渗透进土壤几米深了,一点都没减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晓勇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修复工业污染场地的方法。国外虽然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但是价格昂贵,并且由于地域的差异,比如土壤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等的不同,这些技术也无法照搬进我国。   因此,治理好北京这些被污染的土壤,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北京市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管理与典型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设立了“北京市典型场地污染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廖晓勇说,经过几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气相抽提以及微生物修复等3套高效治理技术,并研制了配套的修复设备。   “污染土地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异位修复’,是将污染物挖出后进行处理。另一种叫‘原位修复’,它是在原地对土壤进行治理的方法。”廖晓勇告诉记者,但即便是‘异位修复’,那些被挖到异地的土壤,还是面临着“消毒”的问题,而且搬运土壤的费用也不菲。所以在这个项目中,“原位修复”技术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的土壤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箱”,要想清除其中的污染物,就必须摸清黑箱中的情况。利用钻探机,可以取得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壤,通过在实验室对这些土壤进行分析和化验,就能掌握地下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和含量等信息。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模拟,将这块被污染土地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信息立体地呈现出来,然后再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等因素来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研发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去除焦化工业污染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和苯系物等污染物。由于它们都属于有机污染物,利用有机物可以被氧化的化学原理,课题组自主研发了专用的强氧化剂,按照污染程度和成分进行配比后,这种透明的强氧化剂将注入到地下十几米左右的位置,药剂扩散到污染区域后会和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二者全都变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对于土壤中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易于挥发的污染物,如苯系物。强氧化剂的作用就不那么具有优势了。但对付它们,课题组也有自己的“独门武器”。   在治理气体形态污染物的时候,课题组研制了“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它的原理和真空泵非常相似。课题组利用自主研发的抽提设备,将埋藏于地下的有毒气体抽出,使其进入到一个专门的密闭容器中。这些抽提出来的气态污染物,如果浓度不高,就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而如果浓度很高,则需要用催化燃烧的方法进行焚烧处理,直到达到安全的排放标准。   此外,如果是治理污染程度不严重的地表,课题组还研发出“微生物修复”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在土壤中,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微生物,它们能够分解各式各样的有机物作为食物来源,因此污染物作为有机物,自然也在它们的“食谱”之内。经过微生物的消化吸收,一些有毒的物质就能代谢为无毒的物质,比如水和二氧化碳等。   但是不同的微生物,“食谱”也不尽相同,所以找到以特定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就成了课题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廖晓勇说,课题组首先从污染场地的上千种土壤微生物中,用了近半年的时间,筛选出了6种以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菌种。   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极高,如果一下子就让微生物接触高浓度的污染物,微生物也会出现“不适”,失去活性。所以为了提高微生物的耐受性、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其修复能力,找到这些微生物后,还要对它们进行“强化训练”。   廖晓勇表示,为了使微生物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增强。在“训练”它们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加污染物的剂量,使微生物的耐受能力逐步增强。经过这样的过程,普通的微生物,就逐渐训练成为专门对付污染物的“特种兵”。   利用这些研究成果,一块污染的土地,花费大概两年的时间就能重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经在原北京焦化厂粗苯生产车间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   基于这些研究成果,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申请了相关国家发明专利6项,并培养了一支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等人才组成的污染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团队。明年,团队将把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山西、广东等地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中去。
  • 天瑞仪器全速领跑环境保护之土壤检测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2016年5月31日,万众期待的“土十条”横空出世,为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奏响了突飞猛进的集结号。土壤污染防治的前提是“摸清家底”,为此,“土十条”第一条便提出“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并给出具体时间表。业内普遍认为,土壤检测和调查市场将迎来重大利好,以天瑞仪器为代表的仪器仪表龙头企业势必率先受益。  布局环保蓝海,力扛领跑战旗  “土壤检测典型的特征在于采样量特别大,同时前处理相对比较复杂。由于土壤微量元素的分析程序比较复杂,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导致实验室不满意或有问题结果会增加。”天瑞仪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作为深耕仪器仪表领域20多年的实力龙头之一,天瑞仪器紧跟时代脉搏,强势拓展环保业务,截至目前已经构建囊括水、气、土各细分领域的产品体系。为了适应“土十条”带来的巨大市场需求,天瑞仪器投入大量科研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针对性地开发出土壤检测仪器,并开发出大批领先行业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据介绍,在土壤重金属检测方面,天瑞仪器开发出包括便携式手持X荧光光谱仪、能量色散台式X荧光光谱仪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的成果——顺序道波长色散X荧光光谱仪等王牌产品。在有机污染物检测方面,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气质联用等产品也相对成熟,市场份额逐渐扩大。  “这些产品操作简单、误差影响小、测试时间短,同时还可保证更准确的测试结果,可满足多种条件下的检测需求。”天瑞仪器相关负责人表示。  就市场层面而言,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蹒跚起步,土壤检测标准建设尚停留在实验室阶段,现场土壤检测标准不慎健全,以至于无法满足土壤污染情况大数据的需求。“十三五”和“土十条”等政策的强势助力有望填补这一短板。但在短板补齐之前,作为能够提供完整、完善、完美解决方案的典型代表企业,天瑞仪器无疑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领跑状态。  产品方案齐发,护航土壤检测  在天瑞仪器诸自主研发的多项业内领先、独树一帜的环境检测产品体系中,探险者EXPLORER手持式X荧光分析仪系列、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三大主力产品,有望在“土十条”及系列政策催熟的巨大市场环境中唱主角。  一、探险者EXPLORER手持式X荧光分析仪系列  探险者EXPLORER手持式X荧光分析仪系列产品为天瑞仪器10余年手持XRF技术研发经验的结晶。该产品集中了光电子、微电子、半导体和计算机等多项技术,引入数字多道技术,使检出限更低,稳定性更高,适用面更广,性能媲美台式机 小巧便携的体积使检测工作更简单、更轻松。  EXPLORER9000手持式XRF土壤重金属分析仪是最先使用全新大屏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屏及新型数字多道数据处理器的便携式手持土壤重金属分析仪,能够同时检测汞、镉、铅、砷、铜、锌、镍、钴、钒、铬、锰等元素,并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增加检测元素。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该系列产品拥有强大的领域优势:  ①土壤重金属普查。内置GPS功能,在野外可随时搜索卫星信号,确定取样点的地理位置信息,快速普查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建立污染地图,实时监控各区域的污染情况。对各类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级进行重金属污染环境评价。  ②土壤重金属污染后的应急处理。常用于污染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理。能快速、现场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寻找“污点”地带,圈定污染区域边界,进行实时勘察。  ③助力污染区土壤修复。对污染地带进行等级划分,圈定重点土壤污染区,按照划分好的区域进行重点优选治理,提高筛查效率,并实时监控污染区的土壤修复情况。  二、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WDX-400)是江苏天瑞仪器股份公司在多年同时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的研发和产品化基础上,在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编号:2011YQ170065)资金支持下,融合独有的科技创新和发明,推出的国内第一台商业化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  WDX-4000通过了《JJG810-1993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检定规程》的测试,能检测元素周期表上从Be-4到U-92的元素,可应用于地质、水泥、钢铁和环保等领域。该产品采用大量通用化的设计,可以提供给客户最经济便捷的维护。  与行业内同类产品相比,WDX-4000凭借强大的性能,保持着难以超越的优势:①创新的测角仪设计。②数字多道分析仪。③X射线光管和高压。④标准的 4kW大功率电源系统。⑥光谱室温度控制稳定性在± 0.05C以内。⑦晶体、准直器和滤光片都采用自动切换控制。⑧完整而丰富的软件功能等。  三、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GC-MS6800是天瑞仪器精心打造的一款高性价比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可广泛应用于工业检测、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众多领域。  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款领先行业的产品优势同样令人侧目:①国际级的品质:核心部件与国际主流产品保持一致,保证与国外仪器同样的性能品质。②满足更多需求:为客户提供多种性能优良的选配件,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客户的多种需求。③人性化设计:不仅方便操作,也让日常维护更轻松。④离子化效率更高:整机模块化设计,并采用天瑞专利——新型离子源,离子化效率更高,达到整机灵敏度大大提高。⑤ChemAnalyst色质联用工作站:实现高效、快速、多功能仪器控制、数据采集、数据处理。⑥超高性价比:满足全部应用需求的前提下,为客户带来了更多的实惠等。  四、完善的土壤检测解决方案  深耕分析仪器多年来,尤其是近年在环境监测领域的深度加码,天瑞仪器不但能够提供功能全备、质量优秀的产品,更能为客户量身定制完善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以土壤检测为例,天瑞仪器拥有ICP3000在土壤监测中的应用解决方案、有色金属矿业环境重金属监测方案、EDX光谱仪在土壤重金属监测中的解决方案、 LC-310检测土壤及沉积物中多环芳烃残留量、便携式XRF设备在土壤污染检测及修复中的应用、水质土壤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等等一大批行业领先的方案。  初心凝聚品质,圆梦美丽中国  “市场与世界同步,质量与生命共存。”天瑞仪器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与世界接轨,凭借完美的应用分析解决方案和百分百质量的产品,赢得极好口碑。无论性能还是节能,事无巨细,用产品说话,凝聚品牌力量。  以先进技术引领行业,不断探究世界分析领域巅峰,为客户提供完美的产品、技术及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加码“碧水蓝天白云净土”的美丽中国圆梦之路,从而推动中国经济的快速全球化进程。这是天瑞仪器自创立伊始便不曾忘却的初心,同样也是国内更多拥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当树立的价值观和发展观。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近年来的蓬勃发展态势,是天瑞仪器韬光养晦,苦练内功,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服务等系列解决方案的必然结果,也是紧跟国家政策律动,以市场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加强交流,秉承合作共赢的大势所趋。  “工匠精神”、“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及“工业4.0”等时代潮流的提出和兴起,为环保行业企业带来黄金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源源不断的挑战。以天瑞仪器为典型代表的中国环保企业,能否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崛起中实现二次腾飞,将成为中国经济全球化深入推进的关键所在。
  • 上海土壤环境保护法规今年出台 谁污染谁治理
    有媒体率先报道上海市将建全国唯一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后,引起社会关注。记者昨天从环保部门获悉,上海市今年有望出台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今后企业搬迁前,必须要检测评估其对土壤有无造成污染,并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由于工业发展历史悠久、面大量广,上海很早就意识到土壤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早在“七五”期间,本市就开展了全市性的土壤环境背景调查,之后又组织开展了“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筹建过程中,实施了上海世博会污染土壤风险评估与场地修复项目,研究制定的《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是我国第一部应用于污染场地质量评价的标准,也是我国场地土壤污染控制和修复的典型成功案例。据透露,2005年成立上海土壤修复中心以来,本市共成功修复工程场地项目30多个。   近期,国家环保部接连出台《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等,要求——   ■ 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   ■ 制订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   ■ 研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技术规程。据透露,目前本市已经制定了针对土壤的调查、监测、风险评估、修复4个技术规范   国家环保部的法规一出,技术规范就将配套实施。   环保部门表示,上海市今年将出台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其中要求企业在搬迁前检测土壤,如有污染应进行修复,而修复内容和标准,则根据该土地的再使用性质而决定。根据要求,将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被污染的土壤或者地下水,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负责修复和治理。
  • 土壤监测再迎政策红利 农业部印发“土十条”实施意见
    “土十条”发布后,土壤监测行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虽然一说起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大家首先关注的是环保部门的态度。但是作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主管部门,农业部对土壤以及土壤污染的关注也由来已久。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对“土十条”中规定的农业部门任务进行了细化。  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部还强调,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  值得注意的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农业部规定看具体时间和推广力度,到 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  文件全文: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农业部  2017年3月6日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统筹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以耕地为重点,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南方酸性土水稻种植区和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从防、控、治关键环节入手,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坚持重点突破,狠抓督导考核,落实“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的责任分工,逐步建立用地养地结合、产地与产品一体化保护的耕地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到 2020年,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土壤污染治理有序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白色污染等得到有效遏制。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 1000万亩 建立针对重度污染区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制度,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 以上,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实现总体改善,对粮食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二、完善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三)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建设。研究修订《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增加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细化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管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耕地质量保护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2017年底前,出台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针对耕地重金属、农膜残留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突出问题,鼓励推动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  (四)健全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等级划分、风险管控、损害鉴定、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研究与制修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业投入品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肥料、饲料、灌溉用水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等标准修订,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大气、灌溉水、秸秆还田等)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农膜、化肥、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等)重金属限量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筛选和审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颁布实施农用地膜新修订国家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农膜相关标准,推动农药包装标准修订,增加防止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土壤的要求。鼓励地方制定适合本地农业特点和地域特征的农用地环境管理相关地方标准。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农业投入、生产、产出全过程的农用地环境安全管理标准保障体系。  三、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与类别划分  (五)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完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在此基础上,以耕地为重点,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风险区加密调查、农产品协同监测,进一步摸清我国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明确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档案信息。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六)完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统一部署,在现有相关耕地监测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布设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强化农业环境监测保障能力。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重点在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主产区和风险区域,制度化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状况同步监测。鼓励各地农业部门,在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增设监测点位和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补充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耕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平台,与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适时对耕地环境风险变化作出预警,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后续风险管控效果。  (七)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在耕地土壤污染详查和监测基础上,将耕地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17年底前,以土壤和农产品污染协同监测状况为依据,会同环保部门出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2020年底前,各地农业部门会同环保部门依据技术指南,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区划。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四、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  (八)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国土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推动各地优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  (九)切实保护耕地质量。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督查,督导地方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严格控制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建成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配合水利部门加强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防止污染物随灌溉水进入耕地。督促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切实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生产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等措施,提升耕地质量,优先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扎实推进“控、增、保、养”,分类施策,精准保护黑土地。密切跟踪例行监测结果,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出现超标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及时实施安全利用类措施。  五、安全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  (十)筛选安全利用实用技术。总结科研示范和实践探索经验,研究制定相关评价技术规范及标准,科学评价、筛选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用技术。2017年底前,出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全面加强宏观技术指导。2020年底前,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依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科学制定适合当地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十一)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措施。以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江西、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为重点区域,合理利用中轻度污染耕地土壤生产功能,大面积推广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风险。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示范区,采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的方式,分批实施。2020年底前,推广应用安全利用技术措施面积达4000万亩。  (十二)实施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实施跟踪监测,根据治理效果及时优化调整治理措施。推动地方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措施,对农产品质量暂未达标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开展治理期农产品临田检测,实施未达标农产品专企收购、分仓贮存和集中处理,严禁污染物超标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六、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  (十三)有序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区域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大气、土壤、水体等环境状况,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2017年底前,研究制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技术规定。及时总结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验,在南方酸性土水稻产区、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等地区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试点。2020年底前,依据耕地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  (十四)推进落实种植结构调整。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超标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结构调整产业链的扶持,激发农民实施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湖南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总结完善技术路线、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确保试点成果可复制、可推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出台轮作休耕方案,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休耕试点。  (十五)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保证退得出、稳得住,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不降低。严格控制大中城市郊区严格管控类耕地转用,确实需要转为建设用地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  七、实施耕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  (十六)开展典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在典型耕地污染区开展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分类分批实施受污染水田、菜地、旱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适用技术,编制和发布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推荐技术目录。  (十七)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以典型工矿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高集约化蔬菜基地、地质元素高背景区等土壤污染高风险地区为重点区域,针对典型作物和污染物,建设耕地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区,因地制宜选择外源污染隔离、灌溉水净化、低积累品种筛选应用、水肥调控、土壤调理、替代种植、秸秆回收利用等技术,综合施策,逐步实现农作物安全生产。2020年底前,受污染耕地开展治理与修复1000万亩。  (十八)开展治理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在耕地污染典型地区建立治理技术验证示范与监测评价基地,研究制定评价方法和标准,开展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的筛选、验证与评估,研究建立耕地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及产品验证评价制度。  八、推行农业清洁生产  (十九)严控农田灌溉水源污染。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农田灌溉水检测与净化治理,确保水源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工业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农田。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且农产品质量严重超标的,划定为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开展休耕、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  (二十)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指导地方加大示范推广力度。推行精准施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强试点示范和补贴力度,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大中型高效药械,扶持一批专业化病虫防治服务组织 加强科学施肥用药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 2020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 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 以上。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2017年起,在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海南等省份选择部分产粮(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到 2020年,推广到全国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  (二十一)强化废旧农膜和秸秆综合利用。配合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地膜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推行地膜“以旧换新”机制,推广加厚地膜应用,开展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 开展区域性回收利用示范,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到2020年,河北、辽宁、山东、河南、甘肃、新疆等农膜使用量较高省份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与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在京津冀等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建设。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以上。  (二十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组织实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政策试点,采取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或者政府支持农业生产者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支持探索畜禽粪污有效储存、收运、处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发展的有效模式。编制《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工程规划》,探索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 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 75%以上。  九、加大耕地污染防治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三)健全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进一步整合测土配方施肥、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更多用于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等项目资金适度向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倾斜。  (二十四)建立农用地污染防治生态补偿机制。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切入点,在重点区域探索建立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生态补偿制度,合理确定补偿标准,采取实物补偿或现金补贴等方式,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禁止生产区划分或自主采取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农民进行补偿,确保农民收入不减少、农产品有毒有害重金属含量不超标、土壤质量不恶化、农产品产量基本稳定。开展休耕补贴试点,引导农民将重度污染耕地自愿退出农业生产。  (二十五)创新耕地污染防治支持政策。进一步创新金融、保险、税收等支持政策,对开展耕地污染治理的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场主体优先实施信用担保、贴息贷款或税收减免,完善耕地污染防治保险产品和服务。  (二十六)健全耕地污染防治市场机制。完善耕地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建立目标绩效考核制度,因地制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后补贴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耕地污染治理修复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耕地污染治理修复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通过第三方治理或 PPP模式,实施整县(区)或区域一体化耕地污染治理修复。  (二十七)加大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启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充分发挥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作用,促进科研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加强农用地污染监测、污染源解析、污染物迁移转化、土壤与作物污染相关性等基础研究,加大农业投入品减施、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品种替代、生物修复、污染超标农产品安全利用等实用技术研发,尽快形成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技术模式与体系。加强农业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激发农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性。  十、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治责任落实  (二十八)建立责任机制。按照“国家统筹、省级推进、市县落实”原则,建立政府主导的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机制。农业部成立相关司局和单位参加的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制定总体意见及配套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科学谋划部署,配合环境保护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治理任务 省级农业部门安排部署本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做好协调推进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县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保、国土等部门沟通协作,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调查监测结果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确定技术路径,确保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全面、有效落实。  (二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农业部组建涵盖环保、土肥、种植、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技术指南、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指导相关省(区、市)编制耕地污染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配合农用地污染防治推进工作组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服务,对耕地土壤治理修复技术和产品开展评价。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环境监测和指导服务能力。  (三十)实施绩效考核。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将农用地污染防治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安排,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农业部加强对地方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农用地污染防治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评估与考核,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  效,纳入农业部延伸绩效考核,并作为相关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工作严重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三十一)推进信息公开。配合环保部门建立完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对农用地土壤环境信息的知情权。畅通公众表达及诉求渠道,全面推进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十二)加强宣传培训。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农用地污染防治科学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特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用地污染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农用地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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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测定项目土壤:铵态氮、有效磷、速效钾、有机质、碱解氮、硝态氮、全氮、全磷、全钾、有效钙、有效镁、有效硫、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锌、有效铜、有效氯、有效硅、pH、含盐量、水分;肥料:单质肥、复合肥中的氮、磷、钾等。有机肥、叶面肥(喷施肥)中各形态氮、磷、钾、腐植酸以及pH值、有机质,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植株:氮、磷、钾、钙、镁、硫、硅、铁、锰、硼、锌、铜、氯等。(二)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功能介绍1.操作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主控须采用多核处理器,CPU主频≥1.8Ghz,大容量内存,运转速度快、稳定性强,无卡顿卡机现象。配带 USB 双接口,快速导出上传数据,快速导出上传数据。2.仪器采用7.0寸大屏幕,支持中英文一键切换,可存储打印检测结果,具备历史数据查询打印功能。3.内置中英文双语显示,一键切换,满足出口需求。4.自主研发科研级高精度检测模块,软件著作权证书号:软著登字第7934007号。5.仪器具有自身保护功能,可设置用户名及密码;配有指纹锁用于指纹登录,防止非工作人员操作查看实验数据。6.支持Wifi传输,数据可局域网和互联网数据上传,检测结果可直接传至云平台。7.内置作物图谱:根据各农作物营养缺失的图片,进行叶面对比,丰缺诊断。8.数据打印:内置热敏打印机,可打印出检测项目、检测单位、检测人员、检测时间、通道号、吸光度、含量(mg/kg)、二维码等信息。9.每台仪器配备专属的云平台账户密码,可通过电脑网页及手机微信查看。10.仪器内置样品前处理步骤以及上机检测步骤操作视频,点击仪器主界面即可观看,一对一指导教学,上手更快速简单!11.内置先进的定位器,实现每个通道定位精准;12.仪器配置四种(红、蓝、绿、橙)波长光源,光源波长稳定,寿命长达10万小时级别,重现性好,准确度高。13.仪器带有电压显示灯,实时显示当前电压值,保证操作过程的稳压状态,并带有断电保护功能,在突然断电时,可以对数据进行自动储存,以防数据丢失。14.内置测土配方施肥系统,直接输入养分检测结果,即可计算出一次性施肥量;可对百余种全国农业经济作物的目标产量计算推荐施肥量,配方施肥科学指导农业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结果可打印,打印内容包含作物种类、肥料种类、目标产量、需求总量、建议施肥方案。15.土壤中速效N、P、K等多种养分一次性同时浸提测定。16.检测速度:在正常熟练程度下,测土壤铵态氮、磷、钾三项要20分钟(含土样前处理及药剂准备),测肥料氮、磷、钾三项需50分钟左右,微量元素单项检测需20分钟左右。(三)多功能土壤肥料检测仪技术指标1.电源:交流220±22V直流12V+5V(仪器内置大容量锂电池)2.功率:≤5W3.量程及分辨率:0.001-99994.重复性误差:≤0.04%(0.0004,重铬酸钾溶液)5.仪器稳定性:一个小时内漂移小于0.3%(0.003,透光度测量)。仪器开机预热5分钟后,三十分钟内显示数字无漂移(透光度测量);一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3%(透光度测量)、0.001(吸光度测量);两个小时内数字漂移不超过0.5%(0.005,透光度测量)。6.线性误差:≤0.2%(0.002,硫酸铜检测)
  • 中国或投10万亿治理土壤环境 投资超水和大气
    中国环保部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8日表示,继水和大气之后,下一步中国将开展土壤环境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土壤治理的投入规模远超水和大气,可能会达到上十万亿元的规模。   庄国泰是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ldquo 2013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rdquo 上做此番表述的。他指出,中国的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走过近40年的历程,但土壤几乎还没有动。环保部科技司司长熊跃辉表示,在中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仅仅占3.7%的市场份额,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与水和大气比,土壤治理除了规模大,还有周期长、技术难的特点。庄国泰介绍,目前环保部正在牵头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相关立法工作也在推进,希望在2017年前为这项工作打好基础。   庄国泰进一步指出,土壤治理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工作。包括耕地与水源地土壤环境的保护、污染源头控制、被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和土壤环境监测监管等。&ldquo 我国被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到上千万亩的数量级。如果不抓紧治理,土壤的重金属超标可能会非常严重。&rdquo   虽然紧迫,但土壤治理在实际过程中碰到两大难点:一是地方的土地财政问题。二是责任认定,很多造成地块污染的企业已经找不到了。另外,南方地区人多地少,如果为了治理让农民不种地,也不现实。如何在治理过程中让农民有经济收入,必将考验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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