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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渗透仪工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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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渗透仪工作原理相关的资讯

  • 澳科学家利用透射X光显微镜揭秘月球土壤怪异之谜
    澳大利亚土壤学家马莱克-扎比克,利用同步加速器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对土壤样本进行研究   1969年,&ldquo 阿波罗11&rdquo 号宇航员登上月球。在月球尘土层中,他们发现了奇怪的现象。在漫长的岁月变迁中,月球尘土完全处于不受打扰的静止状态,除了偶尔遭到陨石撞击。在遭到扰乱时,月球尘土表现出怪异的行为。月球尘土能够悬浮在地表上方,悬浮时间无法用月球弱引力解释。它们还具有很强的粘性,能够依附在航天服和设备上,就像依附在地表一样。此外,月球尘土也具有抗热特性。在直射阳光照射下,月球地表温度接近水的沸点,但在地下几英尺处,温度则低于水的凝固点。   月球土壤的显微镜照片,纳米颗粒内的气泡清晰可见。这些气泡让月球土壤拥有怪异的特性   一直以来,科学家就未能完全揭开这些与众不同的特性背后的秘密。为了揭开这个谜团,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土壤学家马莱克-扎比克博士前往台湾,利用纳米显微镜研究月球土壤。在太空竞赛所处的时代,科学家还没有发明这项技术。扎比克表示科学家很久以前就对月球土壤(浮土)的怪异特性进行了研究,但在土壤中发现的纳米和亚微颗粒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对这些颗粒的来源也没有进行研究。这些颗粒存在于玻璃泡中,玻璃泡是陨石撞击的产物。   扎比克将土壤样本带到台湾,利用一项新技术在不破坏玻璃泡情况下对其进行研究,了解里面的颗粒。这项新技术名为&ldquo 同步加速器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rdquo ,用于研究纳米材料。纳米X线体层照相术使用透射X光显微镜,能够拍摄纳米颗粒的3D图像。   佩戴3D眼镜时看到的月球土壤中纳米颗粒的3D图像   未佩戴3D眼镜时看到的图像,展示了岩石内的玻璃状颗粒   扎比克说:&ldquo 研究得出的发现让我们感到吃惊。我们原以为会在玻璃泡内发现气体或者蒸汽,就像地球上的玻璃泡那样,月球玻璃泡内存在一个具有高度渗透性的网络,网络由怪异的玻璃状颗粒构成。玻璃泡内的纳米颗粒似乎由陨石撞击月表时形成的熔岩构成。在遭到陨石撞击之后,玻璃泡被毁坏,释放出里面的纳米颗粒。月球表面的岩石也在撞击中遭到破坏并与纳米颗粒混合在一起,形成独特的月球土壤。&rdquo   扎比克指出纳米颗粒的行为遵循与普通物理学原理完全不同的量子物理学原理。因此,含有纳米颗粒的材料会表现出怪异的特征。他说:&ldquo 纳米颗粒体积微小,它们的怪异特征由体积决定,而不是它们的构成。我们对量子物理学了解不多,但根据我们的研究,从玻璃泡中钻出之后,纳米颗粒与其他土壤要素混合在一起,赋予月球土壤与众不同的特性。月球土壤带静电,因此能够悬浮在地表上方。虽然充满化学活性,月球土壤的导热性能很差,地表上的土壤温度可达到160度,地下2米的温度却只有零下40度。此外,月球土壤具有很强的粘性并且易碎,能够磨损金属和玻璃表面。&rdquo   扎比克表示月球并不像地球一样拥有大气层,因此无法降低陨石撞击产生的影响。他说:&ldquo 撞击月表的陨石能够产生非常剧烈的反应,所产生的高温熔化月表岩石。猛烈的撞击导致压力消失,形成真空。气泡在熔化的玻璃岩内形成并发生逃逸,就像软饮料中的气泡一样。我们的研究揭示了这些颗粒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演化,可能帮助我们找到一种完全不同的纳米材料生产方式。&rdquo 扎比克及其研究小组的研究发现刊登在&ldquo 国际学术研究网络&rdquo 出版社的《天文与天体物理学报》上。
  • 治理土壤污染刻不容缓 新技术助推土地修复
    一座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住宅小区近日成了各大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它的出名并不源于它如画的风景,而是经环评发现,该小区建在了一个旧化工厂的土地上。   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来自土壤的危险,其实离每个人都很近。截止到2008年,北京市东南郊化工区和四环路内276家污染企业全部完成调整搬迁后,腾退出800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些搬迁厂房下的土壤中,或多或少都留下了污染物。   中科院南京土壤研究所院士赵其国表示,冶金企业往往有重金属污染,化工企业则是有机污染物的比重比较大。经过常年的生产,污染物早已渗透进工厂的土壤里。它们虽然看不见,但却很可怕,经过很多年后,有些化学物质会在土壤里渗透得更深,甚至隔了30年仍然存在。   被污染的土壤中的有害物质,能够通过人体“直接接触”等多种途径,对健康产生危害。而且一些有害的有机污染物,还能产生挥发气体侵入室内。人长期生活在这些能持续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污染物周围,不仅可能导致中毒、诱发癌症等多种疾病,还可能导致遗传疾病,如畸形儿的出现。   赵其国院士说,用做农田也行不通,土壤里的化学物质将全部进入食物链,最终吃到人们的肚子里。在苏州的一个地方,就是因为之前地上建筑是化工企业,搬迁好几年后,他们再去调查,发现这些污染物已经渗透进土壤几米深了,一点都没减少。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廖晓勇告诉《北京科技报》,国内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修复工业污染场地的方法。国外虽然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但是价格昂贵,并且由于地域的差异,比如土壤条件、水文地质环境等的不同,这些技术也无法照搬进我国。   因此,治理好北京这些被污染的土壤,成了刻不容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北京市搬迁企业污染场地再利用管理与典型场地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设立了“北京市典型场地污染原位修复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作为该课题的负责人,廖晓勇说,经过几年的努力,课题组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位化学氧化修复、土壤气相抽提以及微生物修复等3套高效治理技术,并研制了配套的修复设备。   “污染土地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做‘异位修复’,是将污染物挖出后进行处理。另一种叫‘原位修复’,它是在原地对土壤进行治理的方法。”廖晓勇告诉记者,但即便是‘异位修复’,那些被挖到异地的土壤,还是面临着“消毒”的问题,而且搬运土壤的费用也不菲。所以在这个项目中,“原位修复”技术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下的土壤对于人们来说就像是一个“黑箱”,要想清除其中的污染物,就必须摸清黑箱中的情况。利用钻探机,可以取得地表以下不同深度的土壤,通过在实验室对这些土壤进行分析和化验,就能掌握地下土壤中污染物的组成和含量等信息。利用三维建模技术,可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模拟,将这块被污染土地中污染物的空间分布信息立体地呈现出来,然后再结合场地的水文地质特征等因素来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研发的化学氧化修复技术能够有效地去除焦化工业污染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和苯系物等污染物。由于它们都属于有机污染物,利用有机物可以被氧化的化学原理,课题组自主研发了专用的强氧化剂,按照污染程度和成分进行配比后,这种透明的强氧化剂将注入到地下十几米左右的位置,药剂扩散到污染区域后会和土壤中的污染物起化学反应。经过一段时间的“战斗”,二者全都变成了水和二氧化碳。   对于土壤中那些以气体形式存在,易于挥发的污染物,如苯系物。强氧化剂的作用就不那么具有优势了。但对付它们,课题组也有自己的“独门武器”。   在治理气体形态污染物的时候,课题组研制了“土壤气相抽提”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它的原理和真空泵非常相似。课题组利用自主研发的抽提设备,将埋藏于地下的有毒气体抽出,使其进入到一个专门的密闭容器中。这些抽提出来的气态污染物,如果浓度不高,就利用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而如果浓度很高,则需要用催化燃烧的方法进行焚烧处理,直到达到安全的排放标准。   此外,如果是治理污染程度不严重的地表,课题组还研发出“微生物修复”技术。廖晓勇告诉记者,在土壤中,生活着成千上万的微生物,它们能够分解各式各样的有机物作为食物来源,因此污染物作为有机物,自然也在它们的“食谱”之内。经过微生物的消化吸收,一些有毒的物质就能代谢为无毒的物质,比如水和二氧化碳等。   但是不同的微生物,“食谱”也不尽相同,所以找到以特定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就成了课题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廖晓勇说,课题组首先从污染场地的上千种土壤微生物中,用了近半年的时间,筛选出了6种以污染物为食的微生物菌种。   但是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极高,如果一下子就让微生物接触高浓度的污染物,微生物也会出现“不适”,失去活性。所以为了提高微生物的耐受性、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及其修复能力,找到这些微生物后,还要对它们进行“强化训练”。   廖晓勇表示,为了使微生物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增强。在“训练”它们的过程中,要逐步增加污染物的剂量,使微生物的耐受能力逐步增强。经过这样的过程,普通的微生物,就逐渐训练成为专门对付污染物的“特种兵”。   利用这些研究成果,一块污染的土地,花费大概两年的时间就能重新变得“清洁”起来。目前,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经在原北京焦化厂粗苯生产车间建立了我国首个城市工业污染场地原位修复示范工程。   基于这些研究成果,污染土地修复课题组已申请了相关国家发明专利6项,并培养了一支由中国青年科技奖、北京青年科技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获得者等人才组成的污染场地修复科技创新团队。明年,团队将把课题组的研究成果推广到山西、广东等地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中去。
  • X射线荧光光谱仪破解土壤重金属污染谜题
    土壤作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要载体和环境污染物的主要受体,其污染程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固体废物不断向土壤表面堆放和倾倒,有害废水不断向土壤中渗透,导致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已经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名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国务院决定2022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涉及41项普查项目,其中重金属元素Cu、Ni、Zn、Cd、Pb、Mo、Cr、Mn等采取X射线荧光光谱技术进行分析。X射线荧光光谱仪原理X射线荧光光谱是一种快速的、非破坏式的物质测量方法。X射线荧光是用高能量X射线或伽玛射线轰击材料时激发出的次级X射线。,这种现象被广泛应用于元素分析和化学分析。根据量子理论,X射线可以看成由一种量子或光子组成的粒子流,每个光具有的能量为:E=hν=hC/λ(E为X射线光子的能量,单位为keV;h为普朗克常数;ν为光波的频率;C为光速)。因此,只要测出荧光X射线荧光的波长或者能量,就可以知道元素的种类,这就是荧光X射线荧光定性分析的基础。此外,荧光X射线荧光的强度与相应元素的含量有一定的关系,据此,可以进行元素定量分析。。X射线荧光光谱仪FD-XRF0100介绍:夏芮X射线荧光光谱仪/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应用于土壤污染物应急监测与修复分析中,可对土壤、污染水、工业废水等进行有害金属和类金属的定量检测,FD-XRF0100具有分析时间短、体积小、重量轻、操作方便等特点,它已广泛应用于各行业,检测样品包括矿渣、岩石、沉积物、土壤、底泥等,特别关注在国家标准中所规定的多种重金属元素,样品形态可以为固体、液体、粉末等。其在土壤污染物应急监测与修复中应用中的用途特点有: 1. 快速监测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比如紫金矿业事件等。2. 现场快速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地寻找“污点”地带,圈定受污染区域的范围。3. 对土壤重金属元素能快速的现场监测分析,起到快速筛选排查的作用。 4. 快速普查各类农业用地、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5. 内置DoubleBeamTM技术自动感知仪器前方样品。6. 有针对性、选择性地在野外取样,帮助减少实验室分析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7. 测量元素范围:K,Ca,Ti,V,Cr,Mn,Fe,Co,Ni,Cu,Zn,As,Se,Rb,Sr,Y,Zr,Nb,Mo,Ag,Cd,Sn,Sb,W,Re,Pd,Au,Hg,Pb,Bi,Cs,Ba,Th,U,34种元素以上。检出限FD-XRF0100测试环境土壤基体部分元素检出限:(单位mg/kg)元素名称土壤(SiO2基)国标最低限值Pb2.535As3.615Cr7.6890Cu8.535Zn1.8100Ni4.6540V4.7180Hg0.80.15Cd2.20.2
  • 捍卫人类健康,远离“毒土地”——莱伯泰科土壤污染物检测解决方案总览
    近期,陆家嘴集团与苏钢集团关于“毒地”索赔100亿事件持续引发广泛关注。土壤是万物之本,承载着生命的萌芽与发展。没有健康的土壤,人类的生存与健康将难以为继。为更有效地监控土地污染情况,《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于201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首次发布的,旨在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筛选值、管制值,以及相关监测、实施和监督要求。同时,该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所需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并对监测、实施和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适用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筛查和风险管控。在土壤污染物检测领域,莱伯泰科在样品前处理和分析检测方面深耕超过20年,拥有多项成熟技术。其涵盖PT3000吹扫捕集、Flex-HPSE快速溶剂萃取、SPE1000、Flex-MVP、电热板、全自动消解、revo、超级微波消解、LabMS 3000 ICP-MS以及测汞仪等多款先进仪器,全面支持《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助力实现对无机和有机污染物的一站式土壤监控。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莱伯泰科过去发布的土壤污染物解决方案,希望能够为大家更好地检测土壤污染物提供帮助。莱伯泰科土壤污染物检测解决方案汇总点击下方标题即可查看完整版解决方案。PY-GC-MS定性定量分析土壤中的微塑料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64种VOCs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法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石油烃C6-C9 微波提取-固相萃取净化-气相质谱法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的多氯联苯加压流体萃取-凝胶渗透净化-气质法测定土壤中的23种有机氯 加压流体萃取-固相萃取-气质法测定土壤中的26种有机氯 加压流体萃取-固相萃取-气质法测定土壤中的16种多环芳烃 加压流体萃取-固相萃取-气质法测定土壤中的15种硝基苯类化合物 加压流体萃取-凝胶渗透净化-气质法测定土壤中47种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 直接进样测汞仪在土壤普查总汞检测中的应用莱伯泰科土壤样品消解方法大集锦 超级微波消解-ICP-MS法测定土壤中金属元素莱伯泰科土壤污染物检测解决方案涉及仪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LabMS 3000 ICP-MS强大:集成型高基质进样系统,支持在线氩气稀释和有机样品加氧除碳,从而减少样品前处理时间并避免此过程中引入的各种污染精准:第四代动能歧视碰撞池技术,消除棘手的多原子和双电荷离子干扰,提升数据质量安全:具有五重安全防控以及定时维护日志,确保仪器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运行,尽量减少计划外的停机和提供安全保护智能:HiMass智能工作站,中英文语言实时切换,支持接入实验室管理系统和定制报告模版,向导式设计更符合中国人操作习惯可靠:与LabTech前处理设备无缝衔接实现一站式元素分析解决方案,使元素分析更高效、更准确、更安全DMA-80 evo直接测汞仪固/液/气各种基质样品均可直接进样,无需任何样品前处理过程无需消耗任何化学试剂,绿色分析,大幅度减少实验室运行成本2~5 分钟完成样品全部分析过程,提高实验室效率简单快捷的测量过程,实验人员仅需称样,一键完成测量避免了汞在前处理过程中的损失和交叉污染,克服了分析过程中的记忆效应0.0002ng 的检出限,0-30000ng 7个数量级的测定范围,RSD ≤ 1.0% 良好的重现性稳定性好,标准曲线仅需 3-6个月校正一次众多国内外权准方法的制定仪器:EPA7473, HJ923-2017, GB5009.17-2021 等"PT3000 全自动固液吹扫捕集仪优异品质:50多年技术沉淀,铸就优异品牌优异捕集技术:捕集阱直接电阻加热,无任何包裹,控温更精准,升降温更快优异除水技术:室温螺旋离心式除水,高效无损失响应更优异:解决了用户痛点问题,VVOC 响应更优异内标精准添加:电子控压更精准,1s 内完成添加,添加量 = 使用量,无任何浪费智能便捷操作:目标物以及替代物标曲自动制备功能,解放双手避免污染残留:水土独立制备、土壤流路防堵设计等多种防护,避免污染残留特殊样品检测:自动物理消泡,避免泡沫样品污染。吹扫管光辐射加热,适用于极性较强 VOCs 检测一体化软件: 主机和自动进样器一体化软件,操作便捷易上手,人机交互友好Flex-HPSE快速溶剂萃取高通量:双通道同时运行,自动化处理30个样品,24小时连续运行配置灵活:多种不同规格萃取罐一机通用;多种规格收集瓶和浓缩杯可选;运行期间可添加样品取出收集液智能控制:方法设计片段化,可自由组合满足个性化需求便捷操作:灵活式触控终端,满足不同操作者的使用习惯安全友好:仪器全密闭设计,无需放入通风橱;急停旋钮一拍即停,保证突发情况下应急处理可追溯:自带权限管理,自动生成报告SPE1000 系列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高通量:1-8通道可选,8通道同时运行,全自动完成固相萃取步骤,自动完成多批次运行兼容性强:兼容1-20ml多种规格固相萃取柱和固相萃取膜,满足大小体积样品的萃取需求全程可控:实验过程中流速全程可控,保证实验准确性和重复性完全上样:上样后喷淋清洗样品瓶,实现大小体积样品的完全上样,提高实验回收率避免污染:上样针采用增压清洗方式且具有液面追随功能,密封装置减少与样品的接触,有效减少交叉污染环保设计:密闭自带排风,无需放入通风橱,避免有毒有害试剂的危害Flex-MVP 全自动真空平行浓缩仪批处理能力: 16 位,可兼容200ml、50ml、40ml 等多种规格样品瓶灵活取放:整体、独立密封二合一设计,无需暂停仪器或全部泄压,可单独添加和取出某个样品,不影响其他样品的浓缩独立管路:每个浓缩杯通过各自管路独立密封,独立排出,避免样品爆沸引起的串液问题,防交叉污染、防回流设计方便观察:浓缩腔体为全透明设计,浓缩杯悬空设计,运行时 LED 灯可对样品底部的浓缩状态进行观察溶剂和尾气双重回收:冷凝回收模块为双冷凝塔设计,可以实现溶剂蒸汽和尾气双重回收,全面确保绿色环保触屏控制:采用 10 寸触控终端电脑控制系统友好操作:软件可实时改变温度、真空度、振荡频率,可定时操作,图形显示梯度曲线,实时展示各参数动态变化EH 系列电热板数字显示,智能微处理芯片控制,实现准确控温不锈钢/特氟龙/石墨/耐高温防腐涂层多种防腐加热板面,满足不同实验的使用要求防腐加热平台,所有电子元器件防腐处理,带来更长的使用寿命结实耐用,操作稳定可升级为手机APP控制全自动消解仪1、智能设计,让实验随时随地自主运行1.1、智能无线控制,实验人员无需驻守在实验室酸气弥漫的通风橱前控制仪器1.2、多端同时控制查看,手机、电脑、Pad可同时控制查看仪器状态,便于不同区域客户与使用者之间交流演示,技术分享1.3、预约开机功能,提前预置方法,让仪器在指定时间自主运行,真正实现无人值守工作,解放实验人员双手1.4、视频监控系统,高清视频实时监看仪器运行状态,出现问题可立即停止仪器,修改方法,让无人值守实验更安全2、全自动化样品处理过程,让实验更简单2.1、仪器可以自动添加试剂、自动混匀样品、自动升降、自动梯度升温、自动赶酸、自动定容,中途补酸可自动提升冷却,让繁琐的操作变成自动化操作2.2、方法运行结束可自动生成实验报告,有效提高实验人员工作效率3、结构设计,避免酸气腐蚀,仪器运行更稳定3.1、采用360°旋转机械臂,全密闭式结构设计,尽量避免酸气和冷凝酸液对传动部位的腐蚀,保证仪器连续加液的稳定性3.2、多重光耦限位,确保仪器摇匀、升降运动更安全更准确3.3、标配通风系统,不占用实验室通风橱空间,仪器电器件与通风系统隔离设计,确保仪器电器件不会被高温影响、不会被酸气腐蚀,仪器使用寿命更长4、安全预警系统,保障实验过程顺利4.1、语音提示系统,方法运行结束后语音提示,避免由于远程控制而忽略时间造成样品被余热蒸干的实验情况4.2、试剂余量实时监控,低于设定值则立即报警提示,补充试剂后报警消除REVO 微波消解萃取仪防爆能力良好,一体铸造成型的微波腔体,全不锈钢材质安全门,高安全等级设计贯穿于产品设计的各个方面良好的微波屏蔽能力,极低的微波泄漏量,为国家标准的1%40位高通量设计,每天轻松消解160个样品E-TEM全罐红外温度和压力监控系统,随时监控所有样品罐的温度和压力工业级双磁控管,微波谐振腔体结合特有的微波均匀技术,确保样品处理的均匀性功能强大的图形化操作软件,彩色触摸屏一键智能消解,支持方法运行过程中随时在线修改方法多功能微波化学平台,集合微波消解/萃取等多种功能UltraWAVE 超级微波消解系统实现了高温度和压力的消解,可在200bar压力长时间工作,工作效率是常规微波的3倍以上同一批次消解食品,土壤,矿石,塑料,金属等多种类型样品用酸量少,仅需2-3mL加酸量,与常规微波相比减少70%,无需赶酸使用成本低,无需使用特殊的消解罐,普通的石英/玻璃/TFM试管均可使用人力消耗少,10秒左右全自动快速密闭和打开消解罐,自动泄压,避免了几十分钟复杂繁琐的装罐拆罐过程配备1L的单反应室,可进行15g以上称样量样品的消解,大批处理量26个以上绿色分析:同时由于加酸量极少,消解后无需赶酸,直接定容上机分析,避免了通常耗时1-2h的赶酸过程,减少了赶酸过程电能的大量消耗,避免了废气产生
  • 国瑞力恒发布国瑞力恒 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新品
    GR-3012C型手持式VOCs检测仪产品概述 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GR-3012C型手持式VOCs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是我公司研发的一款PID光离子化检查原理快速测量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手持式仪器。本仪器主要用于现场检测环境空气,应急(泄漏)事故监测、职业卫生场所、石化企业安全检测以及储罐、管道、阀门泄漏检测等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根据不同的需求可选配不同量程的传感器。适用范围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适用于环境空气,应急(泄漏)事故监测、职业卫生场所、石化企业安全检测以及储罐、管道、阀门泄漏检测等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配备专门的土壤打孔器和取样管可实现对土壤挥发在空气中的有机挥发性气体进行快速检测。依据标准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HJ 1019—2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GB 12358-2006 《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技术特点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1. 可选择不同量程的传感器,分辨率可达1PPB,测量量程可达10000PPM;2. 内置上百种VOCs气体的校正系数,测量数据更准确;3. 高灵敏度、高稳定性、响应迅速;4. 传感器气室外置,更换传感器方便; 5. 采用进口采样泵,负载能力强,使用寿命长; 6. 电子流量计、闭环流量控制,流量不受管道负压影响,测量数据更稳定;7. 内置高能锂电池,一次充电可连续工作8小时;8. 便携式,体积小、重量轻;9. 配备蓝牙打印功能,打印项目可自由选择; 10. 报警功能,上、下限报警值可任意设定。11. 测量数据包括平均值、峰值、TWA值、STEL值等多种浓度信息技术指标 表1技术指标主要参数参数范围分辨率准确度采样流量0.7L/min0.01L/min优于±5%VOCs传感器10000PPM1ppb负载流量 20kPa 工作温度(-20~+60)℃数据存储能力1000组电池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仪器噪声60dB(A)整机重量约0.9kg外型尺寸(长×宽×高)200×100×50功耗5W创新点:传感器量程精度做了很大的变化,10000ppm分辨率可达到1ppb国瑞力恒 土壤VOCs检测仪 PID光离子化检测原理
  • 盘点:多方位齐头并进 各地加快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部署
    日前,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推进落实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构建普查组织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抓好设备、人员和经费等普查条件保障,选好普查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普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当前各省市土壤三普工作进展如何?仪器信息网从试点县、检测实验室、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技术专家库、招标/采购意向等几个层面进行了整理汇总。土壤三普试点县据悉,2022年率先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工作,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同时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日,已经有23个省公布了土壤三普试点县。土壤三普试点县(据不完全统计)省份普查试点县广西上林县重庆江津区、南川区山西运城市绛县广东茂名高州市湖南邵东市湖北天门市福建浦城县江苏新沂市、盐城市大丰区、海安市、泰兴市、仪征市、太仓市、昆山市山东青岛市即墨区、烟台市招远市、东营市垦利县甘肃兰州市榆中县云南石林县、马龙区、腾冲市、宁洱县、建水县贵州平坝区、纳雍县、绥阳县、龙里县、岑巩县浙江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鄞州区、桐乡市、温岭市吉林东辽县宁夏平罗县、沙坡头区海南澄迈县辽宁苏家屯区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南皮县、永清县、滦州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赤峰市巴林右旗、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黑龙江大庆市肇源县陕西大荔县、神木市四川崇州市、大邑县、射洪县、中江县、古蔺县、平昌县、盐源县、会东县、康定市天津宁河区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的技术路线,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土壤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确定并公布了126家第一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详情)和5家第一批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名单(点击查看详情)。当前,第二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各省也陆续启动中。第二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第二批检测实验室海南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第二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的公告福建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土壤普查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广西关于开展广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第二轮筛选工作的通知四川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第二批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贵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实验室筛选的公告吉林吉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初步筛选工作(点击查看详情)河南河南省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二批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点击查看详情)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机构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多省已陆续组织开展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筛选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日,湖北、浙江、黑龙江、河北、湖南等省份已公布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单。土壤三普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点击标题查看名单/通知详情)湖北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31家浙江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拟入围名单31家黑龙江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第一批次名单21家河北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第一批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公示名录21家湖南湖南省首批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名单50家河南关于筛选湖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的函甘肃甘肃省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的通知安徽安徽省关于征集筛选安徽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的公告土壤三普专家库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强化土壤普查工作的技术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经报名推荐、审核遴选等程序,各省市研究确定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土壤三普专家遴选工作进展(据不完全统计)省份专家库(点击标题查看名单/通知详情)重庆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名单四川四川省眉山市公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工作组专家库名单湖北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征集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技术专家的函江苏江苏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名单广东13家单位组成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队伍四川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名单海南海南省关于推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专家的公告土壤三普相关项目招标和采购意向自今年3月开始,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千里马招标网陆续发布与第三次土壤普查相关的采购意向和招标公告,据不完全统计,共涉及24家采购单位,预算金额近2亿元,采购需求主要涉及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库建立及成果应用、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土壤普查专业化精准化培训、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服务和土壤污染调查等服务。在已经明确的仪器采购需求中涉及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电导率速测仪器和微波消解仪等仪器。可点击已发布的资讯查看详情:近2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迎来采购热潮(点击查看项目采购详情)。有关第三次全国普查相关工作进展,仪器信息网将进行持续追踪,敬请关注。点击系列文章去了解土壤三普进展:#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土壤三普政策追踪
  • 土壤环保和综治工作排定 千亿蛋糕待享
    继大气、水、固废污染治理后,土壤环保和综合治理成为又一个环保热点。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提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工作安排》同时要求,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有关地方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中国是全球土壤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早在2006年,据不完全调查,中国受污染的耕地就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据了解,此次的工作安排已经涵盖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多方面的内容,并且时限跨过了“十二五”阶段至更长的时期,因此,环保部将不再单独出台土壤环保“十二五”规划。   根据安排,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工作安排》还明确,要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并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   此外,要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环保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等,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   “毒地”凶猛和国家明确治污的要求让相关行业看到了其中的机会。据券商报告,土壤监测、土壤修复行业将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有报告指出,目前一些地区的土地修复费用已经高达数十亿甚至数百亿元,考虑到国内人口密集的大型城市均存在房地产开发的需求,一旦市场正式启动,预计未来土壤修复的市场空间应当在千亿元以上。   目前,A股市场中已经开展土壤修复业务的公司中,明确获得土壤修复合同的有永清环保、铁汉生态两家。在监测方面,天瑞仪器主业涉及重金属检测分析仪器。
  • 中国或投10万亿治理土壤环境 投资超水和大气
    中国环保部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8日表示,继水和大气之后,下一步中国将开展土壤环境的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土壤治理的投入规模远超水和大气,可能会达到上十万亿元的规模。   庄国泰是在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ldquo 2013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rdquo 上做此番表述的。他指出,中国的水和大气污染治理已经走过近40年的历程,但土壤几乎还没有动。环保部科技司司长熊跃辉表示,在中国环境服务业中,涉及土壤治理的生态修复仅仅占3.7%的市场份额,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   与水和大气比,土壤治理除了规模大,还有周期长、技术难的特点。庄国泰介绍,目前环保部正在牵头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相关立法工作也在推进,希望在2017年前为这项工作打好基础。   庄国泰进一步指出,土壤治理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工作。包括耕地与水源地土壤环境的保护、污染源头控制、被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土壤修复试点示范和土壤环境监测监管等。&ldquo 我国被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达到上千万亩的数量级。如果不抓紧治理,土壤的重金属超标可能会非常严重。&rdquo   虽然紧迫,但土壤治理在实际过程中碰到两大难点:一是地方的土地财政问题。二是责任认定,很多造成地块污染的企业已经找不到了。另外,南方地区人多地少,如果为了治理让农民不种地,也不现实。如何在治理过程中让农民有经济收入,必将考验政府的智慧。
  • 两会总结|加强土壤保护,做好耕地土壤污染检测修复工作
    “民以食为天”,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兴国安邦、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资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土壤资源紧缺的国家而言,健康的土壤则显得尤为重要。2023年3月4日-3月13日,全国两会召开,各界代表就土壤环境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健康。仪器信息网对“两会土壤相关建议”进行了部分统计,展示如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力度,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享受到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沈仁芳:制定土壤环境标准体系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沈仁芳为准备建议开展的调研中发现,一是我国土壤类型及其利用方式多,空间分布格局复杂;二是我国土壤污染类型多,耕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呈区域差异化分布,同时出现抗生素和微塑料等多种新污染物;三是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历史欠账多、底子依然薄弱。沈仁芳建议,全面持续推进我国土壤(特别是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并将其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的重要任务。其中,土壤环境基准科学求证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合理制定是高质量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关键所在。中国绿发会: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当前,关于土壤中的生物多样性,我国在本底数据方面的重视不够。而土壤生物多样性及其所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对全球生态系统至关重要,在解决粮食安全、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及公共卫生等全球重大问题方面起着关键作用。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建议我国政府采取进一步行动,可由国务院牵头,并协调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尽快在全国土壤普查中将“土壤生物多样性”列入全国普查一级指标。朱晓丽:深化耕地污染土壤防治 把“饭碗”端稳端牢“农田土壤修复不只是治理污染,还要在治理后提升土壤的生产能力,让它成为老百姓的‘饭碗田’。”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朱晓丽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全国两会,朱晓丽将履职目光聚焦到农业环境领域,针对土壤污染生态修复、土壤质量提升以及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话题提交了相关建议。她建议,加大遴选绿色生态修复技术力度,加强科研创新,提升土壤利用效率;对严格管控的受污染土地进行更详细排查,通过采取挖沟或者筑坝的形式,把干净的土壤区域分隔开,进行再次利用。同时,政府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设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发挥人才队伍作用,促进更多的科研成果转化落地,从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苏家恩:加强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一直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和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国家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目前尚缺少针对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制定土壤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苏家恩说。他建议,制定单行的《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现行法律中增加、细化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土壤保护内容。同时,健全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救济机制,加强高标准农田保护,确保高标准农田或农作物核心产区能够高效绿色地促进农业增产和稳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朱永官:塑料污染破坏土壤生态系统,亟待治理“2020年,我国塑料用量为9087.7万吨,废弃量约为6000万吨。其中,40%是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塑料包装袋、农业塑料薄膜、快餐盒、饮料瓶等。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永官指出。预计到2050年,全球塑料累计产量将增至340亿吨。届时,全球年人均塑料消费量将达到84.37千克。“地膜、轮胎颗粒等塑料在土壤环境中不断积累,这直接影响到了土壤的物理化学结构。塑料会吸附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干预土壤生物新陈代谢,破坏土壤生态系统。”朱永官说。因此,他建议,积极推动国家塑料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岛津成功开发VOC污染土壤净化新技术
    &mdash 基于「电加温法」的新土壤净化系统,支持低渗透性土壤的净化&mdash 岛津公司近日开发出符合日本国情的「电加温法」新土壤净化系统。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由于粘度低、一般比水重,容易渗透到地下深层,造成地下多达数十米的土壤・ 地下水的污染。四氯乙烯(PCE)、三氯乙烯(TCE)、以及其分解产物二氯乙烯(DCE)等是代表性的VOC,一旦浸入粘性土壤粒子中,这些VOC就很难去除,需要长时间的净化。 上述VOC污染土壤的净化技术有多种方法,如利用易挥发性质的土壤气吸取法、抽取VOC污染地下水的地下水抽水法、注入氧化・ 还原剂化学分解VOC的化学分解法以及利用微生物分解的生物修复法等。但这些原有的方法虽然对砂质土壤有较好的效果,但不适于粘性土等低渗透性土壤的净化,很难使浓度低于环境标准值100倍左右。原因在于:渗透性低造成气体吸取或地下水抽水困难,以及难以注入氧化还原剂或微生物活性化所需营养素等。因此,即使地下水中VOC浓度已经下降的地方,随着吸附在粘性土中的VOC不断溶入地下水中,也可能发生地下水中VOC浓度再次上升的现象。 「电加温法」技术是从插入地面的电极对土壤附加交流电,直接加温污染区域至40℃~80℃,可以在短期间内解离、挥发吸附在低渗透性土壤中的VOC。还可以加温、保温土壤至最适于VOC分解微生物活性化的温度,显著促进生物修复法的净化效率。该「电加温法」是在荷兰开发的VOC污染土壤净化技术,是针对荷兰特有的松软土质开发的技术,其电极结构和净化理念未必符合日本的土壤污染与土质,难以直接实用化。岛津公司从荷兰引进技术后,解决了原有方法存在的问题,开发出符合日本国情的新「电加温法」。 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ldquo 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rdquo 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http://www.shimadzu.com.cn/an/。
  • 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持续推进土壤三普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要持续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内外业各环节质量控制和分环节验收,推进专题调查,开展土壤资源库(数据库与样品库)规范化构建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总体安排,各地要按照统一的土壤三普样点布设结果和技术规程规范要求,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12月底力争完成内业测试化验,优先完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的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各地要严格落实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各环节全程质量控制要求,加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环节审核与验收。要迭代更新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开发完善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基本完成全国一半以上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规范构建国家和省级土壤资源库,加快推进土壤样本入库和土壤普查数据汇交汇总。 二、重点工作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调度指导,统筹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以下简称“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服务;会同专家咨询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土壤三普成果清单及形成方法,推动成果编制;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顶层设计组牵头跟踪与评估工作方案与技术规程规范执行情况。全国土壤普查办平台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平台技术组,牵头负责完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功能,开发数据与成果汇交管理系统,做好过程数据下发与成果数据汇交,强化普查数据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属性制图、土特产品区土壤专题调查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外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外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外业调查采样与土壤类型鉴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类型制图、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分析、土壤生物专题调查、黑土地土壤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构建等。全国土壤普查办内业工作组会同专家技术指导组内业技术组,牵头负责内业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指导各地开展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壤退化与障碍分析、盐碱地土壤专题调查等。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相关专题调查、土壤资源库建设、数据汇交汇总、成果编制与应用等工作。 (一)完成外业调查采样。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任务量和物候特点倒排工期,制定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方案,涉盐碱土区域要在盐分累积高峰期(雨季和灌溉前)完成外业调查采样。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工作要求,落实经费和物资,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现场作业质控,及时总结和解决外业调查采样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外业技术专家,采取现场跟队、在线值班、资料审核等方式开展答疑指导、梳理并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对于剖面样点的选点、层次划分等关键环节,要切实落实专家实时在线指导、逐点把关。 (二)完成内业测试化验。省级土壤普查办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区域内业测试化验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路线图、时间表等;通盘考虑采样、制样和测试化验工作衔接,避免样品积压与闲置窝工。指导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细化任务,合理规划进度,加快推进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组织省级及以下技术专家,开展多形式技术培训,在内业各环节关键时期,包片开展全程跟踪技术指导,下沉一线,查找并指导整改相关问题,确保承接任务主体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组织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严格遴选和管理实验室,确保实验室环境条件、仪器设备和人员资质等符合普查工作要求。 (三)严格落实质量控制措施。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督促落实“五靠四控”全程质量控制措施,制定本区域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年度工作方案,强化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推进质量控制,形成年度质控工作总结。在现场质控方面,组织省级技术指导与质控专家分区包片抽验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外业调查采样现场抽检质控比例不低于0.5%,剖面样点100%在线同步质控;组织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开展样品流转转码、添加密码平行样、留样检测等;组织省级专家在样品风干、制备、保存、流转与检测等各个环节开展视频监控和现场监督检查等,避免检测实验室“带病作业”。在数据审核方面,依托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组织省级专家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数据100%审核,指导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数据100%审核,强化内外业数据关联、历史数据比对等审核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回溯整改。在阶段验收方面,按要求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验收工作,通过分阶段验收,避免把基础数据问题带到成果编制阶段。 (四)及时形成普查成果。省级土壤普查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力量按要求编制地市级、省级成果清单,因地制宜形成区域特色成果,探索相关成果编制方法及验收办法;打造县级土壤三普成果样板,组织完成一半以上的县级成果编制;优先形成一个地市级成果;优先形成盐碱地土壤、黑土地土壤、土壤生物、土特产品区土壤等专题调查成果。组织修订省级土壤分类系统,鉴定剖面土壤类型(土壤发生分类鉴定至土种,土壤系统分类鉴定至土族),避免地市内部、地市之间、地市与省之间出现同土异名、同名异土问题,支撑国家土壤三普暂行土壤分类系统修订。组织开展省级土壤资源库建设,规范并加快土壤样本省级入库,汇交土壤样本至国家级土壤资源库。压实地市级、县级土壤普查办责任,依据本地土壤资源特点和农业发展实际,形成有特色、实用性强的成果。 (五)强化平台支撑和数据管理。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织按要求汇交各类数据,维护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省级功能,合理分配平台账号并做好账号的安全管理;开展多层级培训,确保各级用户熟练使用平台;监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向全国土壤普查办反馈平台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省级数据库及成果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引,设计本省土壤三普数据库,建设安全可靠的网络和数据存储环境,打通国家与省级数据库的数据传输通道,获取本省土壤三普数据资源;开发省级应用系统,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按要求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完善土壤三普组织体系,保障土壤普查办实体办公、有效运行。地方各级土壤普查办负责本地区土壤三普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统筹协调科研教学及技术推广等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土壤三普工作。鼓励乡镇行政和技术人员深度参与土壤三普,压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成果汇总等工作中的责任。 (二)加强培训指导。各级土壤普查办加强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专家技术指导组严格按照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加大质量控制、数据汇交、成果编制等技术培训力度,落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家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机制,实施现场和线上技术指导等,确保普查质量。 (三)落实普查经费。各地土壤普查办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预算,保障平台建设、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全程质量控制、专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数据汇交及成果形成等环节所需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守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外业调查采样队伍和技术领队负面清单、退出机制,强化外业调查采样环节质量把关。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管理暂行规定》,对承接业务挂靠、转包,检测数据虚报、瞒报、拒报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出具的检测数据、结果和报告负责,如出现上述问题,须依法依规承担民事、行政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全国各地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用好土壤三普宣传标语、科普宣传片、公益短视频等素材,多层级、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壤三普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曝光反面案例。 (六)细化工作方案。省级土壤普查办要结合本方案要求,组织编制形成本区域年度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积极有序推进普查工作。2024年4月26日前将省级年度实施方案报全国土壤普查办备案。鼓励各地优先整地市完成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测试化验任务,总结形成地市级土壤三普成果。 联系方式:张青璞,电话:010-59193581;李旭冉,电话:010-59193534,电子邮箱:qgtrpcb@126.com。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 国办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综合整治,土壤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仍不容乐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现就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势头,确保全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0% 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50万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力争到2020年,建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全国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定期对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工矿企业以及污水、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造成污染的要限期予以治理。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科学施用化肥,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控制稀土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   (二)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三)强化被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控制。开展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对已被污染的耕地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 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已被污染地块改变用途或变更使用权人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土壤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土壤环境进行治理修复,未开展风险评估或土壤环境质量不能满足建设用地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以新增工业用地为重点,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南、中南、辽中南等地区,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有关地方要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   (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设置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提高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强全国土壤环境背景点建设。加快制定省级、地市级土壤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土壤环境应急能力和预警体系。   (六)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整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和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具体项目由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际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尽快编制各自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健全投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投入力度,保障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治理资金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中央财政对土壤环境保护工程中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予以适当支持。   (三)完善法规政策。研究起草土壤环境保护专门法规,制定农用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被污染地块环境监管等管理办法。建立优先区域保护成效的评估和考核机制,制定并实施“以奖促保”政策。完善有利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补贴等经济政策。研究制定土壤污染损害责任保险、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等政策措施。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制(修)订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土壤风险评估、被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主要土壤污染物分析测试、土壤样品、肥料中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标准 制订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等级划分、被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 研究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和考核技术规程。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基础和应用研究,适时启动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研发推广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技术和装备。   (五)引导公众参与。完善土壤环境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热线电话、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公众意见和建议,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企业要加强对所用土地土壤环境质量的评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等,定期进行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地方人民政府要与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成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企业给予表彰,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进行问责。
  •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分析技术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国土壤分析技术研讨会今日圆满召开
    p   土壤分析检测是开展土壤资源调查、农田养分管理、科学配方施肥、植物营养调控、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的基础,在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国家对于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的需求日益突出,相关检测行业蓬勃发展,土壤分析检测越来越受到了土壤与环境科技界、政府、行业、企业等各界的关注和投入。 /p p   为推动现代分析技术在土壤学研究中应用与理论研究,促进土壤分析检测行业发展与技术创新,2019年11月28日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分析技术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国土壤分析技术研讨会” 在江苏南京召开,200余位代表参与了会议。本会议由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分析技术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球资源环境大型仪器区域中心承办,江苏省土壤学会、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协办,得到了莱伯泰科、安捷伦、岛津、海光仪器、赛默飞世尔、珀金埃尔默、谱育科技、仪乐智能、Skalar(中国)、大昌洋行、藤春生物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421bdd79-2f33-4c8e-9956-33b2927d39a7.jpg" title=" 图1.jpg" alt=" 图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会议现场 /strong /p p   11月28日上午,“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分析技术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国土壤分析技术研讨会”开幕式及特邀报告在南京熊猫金陵大酒店六楼金陵厅召开,由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唐昊冶研究员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王旭研究员主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1c654661-59ec-4d24-a331-c38d6dd1ae45.jpg" title=" 图2.jpg" alt=" 图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唐昊冶研究员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c368f82-2058-48b9-8655-b37733afb992.jpg" title=" 图3.jpg" alt=" 图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王旭研究员 /strong strong /strong br/ /p p   会议伊始,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研究员、国际土壤与植物分析协会前主席/美国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张海林教授、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科技条件处牟乾辉处长分别致辞、发表讲话,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60a3f88f-cc95-4e16-aad5-3d0d2e7d464f.jpg" title=" 图4.jpg" alt=" 图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土壤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 沈仁芳研究员 /strong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007cebd-55b8-42f6-a9e7-0a4615b7caed.jpg" title=" 图5.jpg" alt=" 图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际土壤与植物分析协会前主席/美国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 张海林教授 /strong strong /strong br/ /p p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1cb0c819-dd9a-4b48-bf11-725e32580183.jpg" title=" 图6.jpg" alt=" 图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科技条件处 牟乾辉处长 /strong strong /strong br/ /p p   致辞过后,特邀报告正式开始,共有五位专家带来精彩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079d095-ce9d-4a58-a1e4-96ca31e82459.jpg" title=" 图7.jpg" alt=" 图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江桂斌院士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环境与食品安全研究的国家需求与科学问题》 /strong /p p   环境科学问题是具有共性的,江院士的报告围绕着“环境与食品安全研究”展开,食品安全问题与土壤环境质量是离不开的。江院士介绍到,食品安全四大环节包括原料污染、加工过程、运输储藏、烹调过程,食品化学危害物检测面临着多重技术难点,食品分析与测量科学本质与核心问题是可靠性。 /p p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着新的复杂形势,包括中国食品贸易迅猛增长 供应链复杂多样,原料的供应已经从本地化为主转向全球化为主 工业化导致环境污染的加剧、导致食品和饮用水的严重污染 非法添加等导致的食品安全日趋严重 缺乏有效技术应对等。食品安全问题仍需大家共同努力保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ebfe309b-c255-4f5a-84c2-b568c6f61ff5.jpg" title=" 图8.jpg" alt=" 图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郭寅龙研究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新型离子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strong /p p   报告中,郭老师介绍了三种新型离子化技术:1、溶剂辅助双喷雾质谱离子源(SAESI),该离子源能保留样品原始性、可加入添加剂促进离子化且能跟HPLC、GPC联用等诸多优点,主要应用于检测溶于非极性溶剂中脂肪酸、对二氯甲烷溶剂中进行的金催化环化反应监测、与GPC联用检测聚苯乙烯等 2、碳纤维离子源(CFI),其有独特的离子化机理,与其他离子化方法相比优势明显,主要用于与SFC、NPLC的联用,呼气检测,生物体液或平面上的药物分子,在线衍生化反应 3、常压火焰离子源(AFI),该离子源成本低、无需维修、装置简单,相当便携,其中的氢火焰解吸离子化质谱技术能实现样品快速、直接分析,应用在单细胞代谢物定量分析上,首次实现了植物细胞中代谢物直接定量,并为单细胞水平上代谢物直接定量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8fc9640a-2a8c-4ecd-a292-8acea5372619.jpg" title=" 图9.jpg" alt=" 图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卓尚军研究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辉光放电质谱新技术及其在土壤检测中的应用》 /strong /p p   卓老师在报告中介绍了辉光放电质谱(GD-MS)、磁场增强技术、辅助放电增强技术、GD-MS技术应用于土壤检测四部分内容。卓老师同我们分享了其团队的工作成果,针对GD-MS传统方法分析非导体材料时存在痕量元素灵敏度低、无法直接分析等问题,发展GD-MS金属辅助共溅射离子化理论 发展GD-MS金属钽匙方法,有效降低缔合离子等对稀土元素的干扰,成功应用于玉石中特征性稀土元素的表征与研究 发展GD-MS笼状钽阴极方法,降低气体元素的干扰,应用于土壤中稀土等痕量元素的分析,最低检出限可达0.014微克/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41b057e4-e169-43d8-9c63-2fbc66147e6c.jpg" title=" 图10.jpg" alt=" 图1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美国Oklahoma State University 张海林教授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of Siol and Plant Analysis in North America》 /strong /p p   张老师在报告中通过同我们分享北美的一些土壤与植物分析的挑战与机遇提出了几点建议:农业实验室需要提供高效、低成本、高质量的分析 专业的人员、精简的流程和维护良好的仪器可以提高实验室效率 外部和内部质量控制措施都是产生可靠结果的关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2a039b5b-dce7-4ab4-a810-8d2965da3f18.jpg" title=" 图11.jpg" alt=" 图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徐仁扣研究员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流动电位和ATR-FTIR在根/土界面电化学研究中的影响》 /strong /p p   徐老师在报告中分享到,流动电位方法是根据电化学原理设计和制作的一套测定土壤和完整植物根系表面电化学性质的流动电位装置建立相应的测定方法。其团队通过一系列实验对该方法的普适性和测定结果的可靠性进行了验证,证明该方法可用于各种植物根系及根/土界面zeta电位的测定,结果可靠。 /p p   至此,11月28日上午的特邀报告结束。28日下午,“土壤常规分析与前处理技术”和“同位素分析及新技术在土壤学中的应用”两个分会场精彩依旧。11月29日上午,“土壤微生物及有机分析会场”将继续放送内容丰富的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828f34c4-d205-4837-8f67-78f7c6189759.jpg" title=" 合影留念.jpg" alt=" 合影留念.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strong /p
  • 格瑞德曼发布土壤研磨仪新品
    DP50土壤研磨仪采用水平式上下叠放,一静一动磨盘做相对运动,可快速将中硬性及脆性材料研磨至100微米以下。由于该仪器操作简单,效率高,研磨腔内残余物料少,是环境土壤的多样品批次的样品制备实验室优选设备之一。典型样品土壤、建筑材料、核矿石、水泥、混凝土、炉渣、焦炭、玻璃、陶瓷、矿石、耐火黏土、花岗岩、铝土矿等。工作原理DP50土壤研磨仪是通过水平的一片转动圆盘与正下方另一片固定圆盘之间产生的压力和摩擦力来研磨样品。样品从磨盘中心进入研磨室中,先在圆盘中部被预粉碎,因受到离心力的作用进而转移到圆盘的外沿,进一步被精细粉碎。通过离心力作用研磨完的样品透过研磨圆盘的外沿落入样品接收容器中,达到研磨盘清理和样品收集作用。性能优点○通过磨盘间隙宽度的精确调节实现结果的可重复性;○可对样品进行预粉碎和精细粉碎;○研磨腔铰链设计,清洁简单方便;○研磨盘使用寿命长;○多种材料的无污染研磨;○除尘设计技术参数进料尺寸<2毫米出料尺寸<75微米(95%)转速800转/分接收槽容积5 升研磨套件材料硬质钢、玛瑙、氧化锆、刚玉、碳化钨研磨间隙宽度调节0-30毫米额定功率550瓦 创新点:1.操作简单,效率高,研磨腔内残余物料少,是环境土壤的多样品批次的样品制备实验室优选设备之一; 2.通过磨盘间隙宽度的精确调节实现结果的可重复性; 3.多种材料的无污染研磨。 土壤研磨仪
  • 政协委员透露两会后可能公布土壤污染数据
    全国土壤污染情况到底如何,普通公众或许也能做到心里&ldquo 有数&rdquo 了。昨天中午,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两会后,第一次土壤污染普查数据可能会对外公布。   土壤污染同大气污染、水污染一样,与每名公民的健康生存息息相关。镉大米等一系列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增加了公众对土壤重金属污染等问题的担忧。   此前报道显示,2006年至2010年,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进行全国土地污染情况调查,调查完成后,两部门形成了调查结果的报告,但报告未向社会公布。2011年10月25日,环保部部长周生贤曾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正式报告中表示,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中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占18亿亩耕地的8.3%。   据了解,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相关部门正进行一系列动作。上个月,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曾表示,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将编制出台《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保护工程第一批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潘碧灵委员称,目前,湖南石门等6处已经被列入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的重点项目。工业发达的地方都是污染重点区域,因为重金属污染通常与工业有关,其次,在农村也有污水灌溉、磷肥生产等。环保部门将对重污染区,尤其涉及到农产品安全的地区进行详查,还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如有些地区确确实实污染比较严重,邻近市区的可以变成城市用地,在农村的如果不适合种粮食,可以种树 还有就是做一些土壤修复试点。   对话   潘碧灵:下河游泳的,不该环保局长一人   北青报: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今年将有何进展?   潘碧灵(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土壤污染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刻不容缓,国家也要加大力度。目前,环保部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十条,已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等待审批。预计今年上半年,防治行动计划就会出台。   全国土壤污染比较严重   北青报:全国土壤污染现状如何?   潘碧灵:从全国来讲,应该还是比较严重的。我之前专门提过这个问题,也得到了明确答复,国务院高度重视。   北青报:治理情况如何?   潘碧灵:土壤是与农产品安全、人民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但治理是长期的过程。土壤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很大。不过,治理工作也在推进。   首先要把家底摸清   北青报:目前最需要做哪些工作?   潘碧灵:首先要把家底底细摸清,看到底污染程度怎么样,环保部当时做过一次普查,对大区域污染可能有总体的掌握,但局地污染还需要一个定期详查,所以说基础工作要加强。其次,土壤污染治理的技术研究要加强,目前技术要么不成熟,要么国外技术不适合国情,不适合大面积土壤修复。比如国外有洗磷的办法,对于小地块可以,但很大的区域就不现实。   北青报:治理步骤如何安排?   潘碧灵:一要先详查,对重污染区尤其涉及到农产品安全地区的要详查 二要对未受污染地区及时保护 三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比如有些地区确确实实污染比较严重,邻近市区的可以变成城市用地,在农村的如果不适合种粮食,可以种树 四是做一些土壤修复试点。此外,加强技术研发。   全国确定六个土壤污染治理试点   北青报:哪些区域土壤污染问题比较严重?   潘碧灵:其他地方我不太清楚,但湖南应该算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其实,一般来讲,工业发达的地方都是污染重点区域,因为重金属污染通常与工业有关,当然在农村也有污水灌溉、磷肥生产等。像之前检测出大米镉超标,不一定就是工业污染导致的,也有可能跟磷肥的使用有关,当然具体成因很复杂。目前环保部在全国确定了6个土壤污染治理的试点项目。   北青报:这6个试点都在哪儿?   潘碧灵:湖南有一个,广西有一个,其余我记不清了。湖南在石门雄黄矿区,光一个项目的土壤修复资金就要13亿元。   北青报:此前环保部与国土部曾联合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但结果好像至今未公开?  潘碧灵:据我了解,今年两会以后可能会公布第一次普查数字。   北青报:您怎么看即将公布的数据,会超出公众预期吗?   潘碧灵:不是不严重,但可能也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严重。   书记市长都得下河游泳   北青报:公众越来越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环保部是不是压力很大?您知道石家庄有市民起诉环保局长吗?   潘碧灵:对,压力确实很大,关键很多不是环保部门的责任,但社会认为是。比如水污染,我们只管治理工业污染的水,管不了农业污染的治理。但不是还有网友说要让环保局长下河游泳吗?我认为,至少不是他一个环保局长该下河,就像总书记说的,书记市长都得下河游泳。   北青报:此前一直有传言称有不法企业向地下偷排污水,污染地下水源,您是否了解相关情况?   潘碧灵:你说的情况有可能存在,如果有,应该只是个案。不过,地下水污染是现实,国土资源部正搞全国普查,看到底污染到何种程度。环保部门将加大监管。
  • 《甘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发布:重点监测重金属和有机污染
    2017年1月3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规定,全面强化监管执法。明确监管重点,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工作方案》原文如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结合甘肃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提供环境安全支撑,努力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编制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加大对市、县两级详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做好质量保证与控制、数据分析评价和成果集成。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调查。(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参与,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甘肃矿区办事处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络作用,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各市州、县市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全省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各市州、县市区要开展相应的培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建立全省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将环境保护、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相关数据上报国家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及时更新。(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等参与)  (二)切实抓好未污染土壤保护。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推动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规划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发放选址意见书,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预审,环境保护部门在环评审批等环节,要将地块环境质量作为重要参考因素。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2.科学管理未利用地。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滩涂、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重点从选址和规划符合性、区域环境容量、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和防控环境风险的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省环保厅负责)  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自2017年起,有关市、县级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参与)  (三)深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1.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3个类别。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结果由省政府审定后,数据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以保障食用林产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为核心,积极推进林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到2020年,力争完成重要林果、林药产品集中生产区林地的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后期逐步开展重要饮用水源地、水库周边及江河两岸林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工作。有条件的市州要逐步开展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参与)  2.加大保护力度。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环保厅等参与)  重点围绕“提质、节地、节肥、节水”,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消除或减轻使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对土壤的污染。(省农牧厅负责)  产粮(油)大县要于2018年底前制定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信委等参与)  省政府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农牧厅负责)  3.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按照国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职能明确、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满足农产品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质监局等参与)  4.实施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庆阳市环县、白银市会宁县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生物防治比例,减少农药使用量。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全面开展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省林业厅、省农牧厅负责)  (四)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自2017年起,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市或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分用途加强环境管理。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3.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执行城乡规划论证,强化审批管理,依法做好公示、公开工作。(省建设厅负责)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省环保厅负责)  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负责)  4.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五)预防工矿企业污染土壤。  1.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各地要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辖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部门每5年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至少监测1次,并将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省环保厅负责)  依据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加强电器电子、汽车等工业产品中有害物质控制。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省环保厅、省工信委负责)  2.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在白银市白银区,金昌市金川区,陇南市成县、徽县和西和县,酒泉市玉门市、瓜州县和肃北县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针对稀土、铌、钽、锆及氧化锆、钒、石煤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有关企业应完善相关制度并配备必要监测仪器设备,每年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当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备。(省环保厅负责)  确定重点监管尾矿库名单,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督促重点监控尾矿库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根据评估结论,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储备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编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省安监局、省环保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3.做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对超标、超总量、不按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加倍征收排污费,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提高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对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属于淘汰关停的现有企业,在限期内未完成技术改造的,一律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依法关停。(省工信委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按照国家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 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0%。(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4.强化工业废物处理处置。探索实施工业废物分类处置和利用环节规范化管理制度,鼓励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实现工业废物减量化。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六)控制农业生产污染土壤。  1.合理使用化肥农药。采取精准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等,减少盲目施肥行为。大力推广高效新型肥料,鼓励农民及各农业经营主体增施有机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资源肥料化利用,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到2020年,实现农作物化肥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科学施用农药,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围绕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果树、中药材等作物,建立适合不同作物的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提升雾化和沉降度、防止跑冒滴漏,提高农药利用率。试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实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以上。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2.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贯彻《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严格执行地膜产品强制性标准,强化农膜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杜绝超薄地膜在省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回收和综合利用废弃农膜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地膜覆盖面积较大且区域代表性强的白银市会宁县、定西市通渭县等县市区创建省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区。到2020 年,全省废弃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供销合作社等参与)  3.严控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在部分生猪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省农牧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参与)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4.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加强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重点对疏勒河、黑河、石羊河流域和沿黄灌区灌溉面积大于30万亩的灌区水进行抽查监测,每年监测1次。对农田、蔬菜基地、果园灌溉水水质超过《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增加监督监测频次。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省水利厅牵头,省农牧厅参与)  (七)减少生活活动造成土壤污染。  1.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及农村污水治理。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原则,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及利用率。(省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2.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范围,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参与)  3.做好固体废物安全处置。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做好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省环保厅负责)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负责)  (八)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参与)  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2017年底前完成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到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各市州2017年底前制定完成本辖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并报省环保厅备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等参与)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各地要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
  • SciAps发布SciAps土壤分析仪新品
    一、概述SciAps手持式重金属分析仪是一款用于对土壤和其它材料进行筛查以探测出污染重金属的重要工具。嵌入式GPS功能可以将检测结果与其相应的GPS坐标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分析仪具有追溯样本到野外的性能。SciAps分析仪可以方便地将GPS数据和样本数据以Wireless LAN方式传输到GIS,以绘制出污染金属的映射图。这款分析仪可在场地定性、环境评估、房产评估及污染物跟踪方面快速得到具有决策性的结果。SciAps分析仪在数秒钟之内可检测出RCRA(《资源保护及恢复法案》)中所规定的危险性高含量元素、需优先考虑的污染物质,以及危险金属。二、特点及应用美国Don Sackett博士带领的团队在产品的设计过程中,围绕产品小巧,重量轻,方便携带,速度快,精度高,好用耐用等6大设计理念。具体体现如下:小巧重量轻SciAps手持式XRF分析仪重约1.5kg,尺寸(长*宽*高)184 x 267 x 114 mm,是目前市面上功能正常小巧最轻的手持式XRF分析仪,是现场检验理想的分析工具。好用省力仪器采用独特的对称式设计,帮助使用者轻易的平衡好仪器,节省体力。手柄部分小巧,与手掌虎口形状贴合的流线型设计理念,使得哪怕是手比较小的女性使用者在抓握仪器时也会有很舒服的使用体验。底部四方形的设计理念使得仪器能轻易稳当立于桌面上,便于使用者抓握仪器,保护使用者手指不被样品伤到。仪器底部和主体尾部在一条直线上,测小样品时可以直接将仪器测试窗口朝上,将样品直接放在测试窗口测试,不需要单独购买测试支架。耐用仪器设计符合IP54三防要求,密封性好,独特的散热理念使得仪器在极端高温环境下也可以正常工作。所有SciAps手持式XRF分析仪都标配探测器快门保护装置,大限度降低仪器在测试过程中被不规则样品损伤重要元器件的几率。更合理的散热理念所有的手持XRF仪器工作原理相同,结构相似,运行一段时间后都会产生热量,有的仪器采用下面预留空间或安装风扇的方式来帮助散热;有的仪器采用顶部散热槽的方式帮助仪器散热;因为仪器外壳材料不同及散热原理不同,采用塑料外壳及顶部散热或下部散热的仪器,内部热量不会马上传导至外壳上,开机一段时间后不会明显觉得仪器烫。但是在工作相同时间后,同时关掉仪器,采用金属材料导热,将仪器内部热量散发至空气中的SciAps 仪器降温明显比其它仪器要快,这说明SciAps XRF 仪器的散热效率要比较其它仪器的散热效率高得多。仪器内部热量都传导至仪器外壳上,可以更好的保护仪器内部的电子元器件,延长电子元器件的寿命。SciAps 所有的XRF仪器在出厂前都有放入高温仓测试,模拟极端高温工作环境,只有通过测试的仪器才会发给客户。领先技术确保精确结果SciAps 所有的XRF仪器为18年最新的研发成果,采用的都是市面上技术先进的元器件。X-200 Si-pin 探测器 LOD值相当于2010年SDD 探测器的值。更先进灵活的分析法SciAps XRF 研发团队在20多年的技术和经验基础上,集Fundamental parameters, “Compton Normalization” method, empirically derived calibrations 三类分析法优点于一台仪器,客户可以根据分析情况选择适合自家企业的方法,具体应用请咨询我们的销售工程师。更快的检测速度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更长的使用寿命领先的设计理念结合市面上技术最先进的元器件,使SciAps 所有的XRF仪器拥有无与伦比的检测速度。样品量相当的情况下,会拥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单位时间内,可以分析更多的样品,进一步降低拥有成本。远程操作可选配远程操作应用程序,通过手机控制仪器,同时通过手机共享测试结果(目前限于土壤重金分析应用)安全密码保护:使用(用户级)和内部设置(admin)功能都有密码保护操作简单SciAps 所有的XRF仪器运行用户熟悉的安卓操作系统结合SciAps简单直观的用户界面,使仪器的操作变得非常简单。可以通过蓝牙或无线与电脑及打印机连接,分享与打印测试结果 通过USB闪存驱动盘、Wireless LAN或蓝牙完成的数据导出操作非常简单。 在任何光线条件下,触摸显示屏都具有清晰、明亮、可读的特性。 嵌入式GPS功能可以将精确的GPS坐标与结果一起存储,以便建立文档并绘制元素位置的映射图。 标配高清摄像头;将带有XRF数据的图像与GPS坐标综合在一起使用。 简洁的报告制作和归档操作,具有极佳的追溯数据到野外的性能。 用户可以轻易添加客户独特的元素和牌号应用便携皮实,用于完成野外大面积高密度采样,大程度地提高在野外进行分析的效率SciAps分析仪是测量需优先探测的污染金属以及《资源保护及恢复法案》(RCRA)所限制金属的理想工具。需优先探测的污染金属包括银(Ag)、砷(As)、镉(Cd)、铬(Cr)、铜(Cu)、汞(Hg)、镍(Ni)、铅(Pb)、硒(Se)、铊(Tl)、锌(Zn);《资源保护及恢复法案》(RCRA)中限制的金属包括银(Ag)、砷(As)、钡(Ba)、镉(Cd)、铬(Cr)、Hg(汞)、铅(Pb)和硒(Se)。由于SciAps分析仪在样件准备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要求,因此成为一款用于筛查大面积场地和分析袋装土壤、沉积物、岩芯、流体、尘扫物质、表面与过滤器等样品的理想工具。SciAps手持式XRF:通过优化,可完成环境评估应用SciAps分析仪可为场地定性、房产评估、污染物跟踪、危险废料筛查、治理监控及合规检测等应用快速得到所需的检测结果。快速轻松地辨别各种污染物,其中包括: 铅(Pb) 砷(As) 汞(Hg) 铬(Cr)有效完成土壤筛查工作,节约经费在场地定性应用中,SciAps分析仪可以测量土壤和沉积物中的元素含量,从而有利于高效完成作为EPA方法6200的一个环节的土壤筛查工作。SciAps手持式XRF分析仪可以检测各种类型的样本,包括原地土壤、袋中土壤及完全准备好的土壤样本。SciAps分析仪是一款用于快速完成场地定性应用的性价比极高的强大工具。其在现场辨别土壤化学成份的能力意味着可使用户对场地获得更深的了解,对样本进行预筛选,可以为在实验室进行的分析选择优先样本,减少了向现场以外的实验室运送样本的工作,从而可更合理地预算分析经费同时进一步提高效率。使用嵌入式GPS功能,可以即时绘制金属分布的映射图SciAps分析仪带有嵌入式GPS功能,因此用户可以将精确的GPS坐标与结果一起存入文件中,并绘制元素位置的映射图。将GPS数据、XRF检测结果和来自可选5百万像素全景摄像头的图像综合在一起,可以进行内容全面的归档和简洁的报告制作。用户针对目标元素,在野外绘制映射图、观察图像、评价并进行跟进调查,可以更快地作出正确的决策。环保相关专业学术科研与教育SciAps分析仪有助于完成大学校园内实验室中进行的实验,支持本科生和研究生完成科研项目,并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帮助环保相关专业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由于SciAps手持式XRF分析仪可以迅速提供结果,因此不仅可以帮助学生们了解现代分析方式,辨别各种样本,而且还可以加深学生们对土壤沉积以及研究相关的污染成因等知识的了解。创新点:1.仪器机身设计更人性化,手柄部分小巧,与手掌虎口形状贴合的流线型设计理念,使得哪怕是手比较小的女性使用者在抓握仪器时也会有很舒服的使用体验。 2.检测元素时间更快。 3.领先技术确保精确结果,采用的都是市面上技术最先进的元器件。X-50 Si-pin 探测器 LOD值相当于2010年SDD 探测器的值。极大的提升了检测速度,提高用户的检测效率。
  • 环保部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信息 称是国家秘密
    2月24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令他失望的是,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对于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2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环保部的说法值得商榷。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事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简单以“国家秘密”为由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他建议环保部应该先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事实上,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   回信未涉及土壤污染数据   据董正伟介绍,今年1月30日,他通过在线提交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 另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   “今天上午收到了环保部的公开答复函件。实事求是讲,环保部这次信息公开答复做的比较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作出答复,答复内容总计22页。”董正伟说,环保部的答复是近几年其申请20多个部委政府信息公开“一次性政府信息公开纸张内容较多的之一”。   董正伟表示,让他感到唯一遗憾的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没有公开。   环保部在发给董正伟的“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   对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董正伟认为是环保部不敢公开,“此前,环保部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环保部不敢向社会公开。”董正伟说,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   董正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 不公开还会严重影响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专家:土壤污染数据确具敏感性   就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土壤污染数据,马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存在敏感问题,但他不赞同环保部的做法。   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了不仅会对公众健康造成直接损害,它还可以通过食品、农作物种植以及地下水渗透对人体健康造成间接损害,土壤污染问题事关公众健康,公众应该有知情权。”马军说,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水、垃圾等的污染,更具隐蔽性,公众仅凭其感观很难对土壤污染作出基本判断。   他认为,从这个角度讲,环保部应该更加重视土壤污染信息的公开。但是,马军也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具有敏感性,他不否认,污染数据一旦全面公开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   “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或大数量人群的恐慌。”马军说,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可能也有其掌握的数据不是非常完整和准确的原因。   “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的理由。”马军认为,对于土壤污染状况公众有知情权,土壤污染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   他建议,环保部对土壤污染信息不要完全不予公开,环保部应该就敏感数据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数据作出充分解释,并告知公众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经过3年或5年的治理,环保部可以再去公开这些信息。”马军认为,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土壤污染数据的敏感性和公众的不满。   马军建议,对于土壤污染信息,环保部完全可以借鉴公开PM2.5信息的做法,而不应该简单的回避。   曾投入10亿元调查土壤污染   “为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我国土壤污染的真实‘家底’,有效防治土壤污染,确保百姓身体健康,环保总局和国土资源部18日联合启动了经费预算达10亿元的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这是新华社记者2006年7月18日发布的消息。   2月24日,环保部在发给董正伟的告知书中也提到了此次调查。   事实上,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要求,此次土壤污染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需要将全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分析数据及有关资料全部归档,建立重点地区污染土壤数据库和国家档案。同时,各省也要建立重点污染土壤省级档案。   但是,至今这次土壤污染调查的数据没有公开 国家及省级档案是否建立调查部门也没有披露。   今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对于土壤污染的具体信息也没有透露。对于公众来说,土壤污染状况仍是一个谜。
  • 【聚焦土壤】睿科仪器亮相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土壤科学工作者学术研讨会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土以安为先。土壤的健康与安全是涉及到民生福祉和战略发展的重大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环境课题之一。为增进青年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更加深刻认识到土壤环境健康的重要性,“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土壤科学工作者暨第十一届中国青年植物营养与肥料科学工作者学术讨论会”于2017年7月12-14日在福建福州召开,本次大会的主题为“土壤环境健康与植物营养调控”,展示各青年学者在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与成果。睿科仪器亦携新品亮相此次土壤会议,展现我们在土壤领域的应用解决方案。睿科仪器早在去年就已经在研究关于土壤污染物的检测应用解决方案,先后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土壤与沉积物中多氯联苯解决方案》、《土壤与沉积物中酚类化合物残留的解决方案》、《土壤中15种多环芳烃解决方案》及《土壤中乙草胺/丁草胺残留量测定的解决方案》等。而在本次会议中,也带来自主研发的相关产品-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和全自动浓缩仪,参会的嘉宾们对我们的产品表示出极大的兴趣,纷纷前来咨询,应用工程师们也针对其问题一一作出详细解答。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排放的显著影响。在我国,近20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加快,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污染面积不断扩大。在中央政策推动下,全国20多个省份相继发布了地方“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睿科仪器也将用自己的力量,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添砖加瓦。
  •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发布 附技术路线与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地区的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2月17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障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意义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要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二普”)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地土壤质量实况,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节约水土资源,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大数据作支撑。  (三)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酸化面积扩大、程度增加,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增强,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土壤多功能发挥。为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需开展全国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需要合理利用土壤资源,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优化农林牧业生产布局落实落地,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农牧结合,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测试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采样与重点剖面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统一普查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规划布设采样点位、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 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方式,到2025年实现对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的“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包括土壤性状普查、土壤类型普查、土壤立地条件普查、土壤利用情况普查、土壤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构建、土壤质量状况分析、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等。以完善土壤分类系统与校核补充土壤类型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性状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全国土壤基础数据,构建土壤数据库和样品库,开展数据整理审核、分析和成果汇总。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退化与障碍状况,摸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耕地后备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 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情况、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 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 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同时,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黏磐、砂姜、白浆、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 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 土壤利用情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5. 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属性数据库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6. 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单位,构建国家级和省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市县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7. 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  8. 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分级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包括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40年来全国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止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黑土耕地退化、耕地土壤盐碱和酸化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体系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以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等为科技支撑,统筹现有工作平台、系统等资源,建立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 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 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编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 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参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工作底图上统一规划布设外业调查采样点位 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全国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规范建立测试指标与方法 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统一质控体系 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国家级和省级分别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 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1. 构建平台。利用遥感、地理信息和全球定位技术、模型模拟技术和空间可视化技术等,统一构建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构建任务分发、质量控制、进度把控等工作管理模块,样点样品、指标阈值等数据储存模块,数据分类分析汇总模块等。  2. 制作底图。利用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最新行政区划图等资料,统一制作满足不同层级使用的土壤三普工作底图。  3. 布设样点。在土壤普查工作底图上,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划分差异化样点区域,参考全国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布点、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等,在样点区域上采用“网格法”布设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 根据主要土壤土种(土属)的典型区域布设剖面样点。与其他已完成的各专项调查工作衔接,确保相关调查采样点的同一性。样点样品实行“一点一码”,作为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普查工作唯一信息溯源码。  4. 调查采样。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的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土壤利用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采取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  5. 测试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测试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测试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测试。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测试相应指标。选择典型区域,利用土壤蚯蚓、线虫等动物形态学鉴定方法和高通量测序技术等,进行土壤生物指标测试。  6. 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建立分级的数据库。以省份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土壤三普数据库。  7. 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建立国家和地方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制度。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 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 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8. 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 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进行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形成全国土壤类型、土壤理化和典型区域生物性状指标数据清单,形成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特色农产品区域、盐碱地调查等专题调查土壤数据,适宜于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面积数据等。  (二)数字化图件成果。形成分类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全国土壤类型图,土壤养分图,土壤质量图,耕地盐碱、酸化等退化土壤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土壤专题调查图等。  (三)文字成果。形成各类文字报告,主要包括土壤三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全国土壤利用适宜性(适宜于耕地、园地、林地和草地利用)评价报告,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质量报告,东北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等改良利用、特色农产品区域土壤特征等专项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形成集土壤普查数据、图件和文字等国家级、省级土壤三普数据库,主要包括土壤性状数据库、土壤退化与障碍数据库、土壤利用等专题数据库。  (五)样品库成果。形成标准化、智能化的国家级和省级土壤样品库、典型土壤剖面标本库。  六、普查组织实施  (一)组织方式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土壤三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方式组织实施。国家层面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落实相关措施,督促普查工作按进度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落实普查相关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普查进展 负责组织制定土壤三普工作方案、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等 负责组织全国普查的技术指导、省级普查技术培训和省级普查质量抽查 负责组织建立土壤三普工作平台、数据库,汇总提交普查报告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普查。依据本工作方案和土壤三普技术规程,结合本省份实际,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等,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落实、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等。  (二)进度安排  2022年启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普查试点 2023—2024年全面铺开普查 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验收、总结。“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报国务院。  1. 2022年开展土壤三普试点工作  出台普查通知,建立组织机构,全面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和技术规程,构建普查工作平台,校核完善土壤二普形成的土壤分类图,完善普查底图,完成外业采样点位布设。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启动并完成盐碱地普查工作。  (1)动员部署。贯彻落实《通知》要求,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选定试点县。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0个以上县开展试点,验证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路线、方法及技术规程,健全工作机制,培训技术队伍。推动全国盐碱地普查优先开展并于年底前完成。  (3)开展试点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专家组和外业调查采样专业队伍,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业务练兵、质量控制等。  (4)做好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技术规程、技术方法、工作手册等要求,完成各个环节试点任务。  (5)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土壤三普技术规程、工作平台等,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条件,加强宣传动员。  2. 2023—2024年全面开展土壤三普工作  开展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分时段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强化质量控制,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  (1)开展技术实训指导。组织普查技术专家对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应用、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等,分级分类分层次开展技术实训指导、质量控制等。  (2)组织外业调查采样。各省份组织专业队伍,依靠县级支持,依据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在农闲空档期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存储单位。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3)组织内业测试化验。测试化验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底前完成全部内业测试化验任务。  (4)组织抽查校核。根据工作进展,国家级和省级技术专家组分别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等核心环节的抽查校核工作,并根据抽查校核结果开展补充完善工作。  3. 2025年形成土壤三普成果  国家级和省级组织开展土壤基础数据、土壤剖面调查数据和标本、土壤利用数据的审核、汇总与分析。绘制专业图件,撰写普查报告,形成数据、文字、图件、数据库、样品库等普查成果并与有关部门等共享。完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以及黑土地、盐碱地、酸化耕地改良利用等专项报告,全面总结普查工作。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汇总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 下半年,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形成全国耕地质量报告和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七、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技术保障。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技术规程制定、技术培训、技术指导,以及相关技术队伍体系组建等技术保障工作。成立专家咨询指导组和技术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以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的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省级技术专家组,并组建由省级技术专家组和各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参与的专业队伍体系,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外业调查和采样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中央负责全国技术规程制定、平台系统构建、工作底图制作、样点规划布设等 负责国家级层面的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内业测试化验结果抽查校核、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地方负责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和数据库样品库建设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监督审计。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  (四)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国务院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附仪器配置清单
  • 2017年度盘点:土壤监测工作稳步推进 多方受益
    p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对此,2016年5月31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正式发布实施。摸清家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是“土十条”提出的排在首位的重要任务。根据“土十条”提出的要求,2018年底前需要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除土壤详查工作之外,“土十条”还提出2017年底前,要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p p   2017年作为“土十条”颁布后的落地起始之年,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配套文件陆续发布,土壤监测市场迎来政策利好。本文就2017年发布的土壤污染监测与治理相关配套文件、2017年土壤监测市场情况以及土壤监测相关仪器市场发展趋势进行简要梳理。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监测系列文件相继发布 /span /strong /p p   2017年年初,环保部公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将“土十条”延伸和细化,明确各方责任。此外,“土十条”中提出配合完成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工作,这一工作也在2017年得到落实。目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并有望在今年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将填补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法律的空白。 /p p   关于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的建设方面,环境监测总站印发了《2017年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截至目前,环保部初步建成了包含38880个点位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从环境的角度来看,目前基本实现了所有土壤类型、县域和主要农产品产地的全覆盖。目前,环保部同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已基本达成一致,将农业和国土部门的近4万个点纳到这个网络里来,共享共用。 /p p   在农用地方面,我国现行法规中缺乏针对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具体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土十条”中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2017年,环保部和农业部随即联合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为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对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防控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p p   2017年,为贯彻落实“土十条”,环保部还发布了十余项土壤环境检测方法标准,如下表所示。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insimg/5cba7d71-3e11-4978-8c9b-40778d9dd234.jpg" title=" 标准表.png" / /p p   相关检测标准的发布或多或少都会对相关仪器市场产生影响。2016年,环保部发布了《HJ 783-2016 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加压流体萃取法》,大大促进了加压流体萃取仪的市场销量。《土壤和沉积物 金属元素总量的消解 微波消解法(HJ 832-2017)》作为环保部发布的第二个土壤前处理的标准,它的发布对于微波消解仪市场的发展或将起到推动作用。在一系列标准发布后,截至目前,我国现行土壤环境监测方法标准达到64项,土壤标准体系日趋完善。 /p p   在土壤环境监测的顶层设计方面,2017年12月,环保部印发了《“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该方案为“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成一个监测网络 二是理顺两个管理机制,即环保系统内的纵向联动的机制和部门间横向协同机制 三是完善三个技术体系,包括土壤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方法体系和技术规范体系。同时,方案中提出要强化四个能力,包括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该方案对于指导全国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非常重要。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土壤监测市场布局清晰 /span /strong /p p   为做好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环保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在强化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共同组织编制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该方案已于2016年12月27日印发,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也由此正式启动。 /p p   土壤详查实验室包括检测实验室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环保、国土和农业部门的实验室以及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详查样品(包括土壤、农产品和地下水)的制备和分析测试工作,省级环保、国土、农业部门所属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负责质控。 /p p   在2017年发布的全国土壤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确定了5家国家级质控实验室、32家省级质控实验室 首批233家检测实验室,当前主要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同年11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又增补了49家。 /p p   目前,土壤详查工作还是以国家部门为主,第三方检测机构为辅,大概投资为30亿到40亿。不过未来或将有大量监测任务对全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放,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负责质量控制,对第三方监测进行监督。 /p p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前国家网土壤常规监测项目集中在土壤理化指标、8种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有机指标上,但是,随着土壤监测标准方法的不断发布,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指标增加到土壤监测项目中。比如最近发布的第五次征求意见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除拆分更名为《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外,草案在保留原有污染物项目的同时,还增加了总锰、总钴、总硒、总钒、总锑、总铊、氟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总量、邻苯二甲酸酯类总量等10种土壤污染物选测项目,这对于实验室的软硬件能力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相关企业或将受益。 /p p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现场快速检测或成未来一个重要趋势 /span /strong /p p   根据全国土壤详查实验室要求,承担土壤详查的实验室要具备一定数量仪器设备,如分光光度计、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微波消解仪、索氏提取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承担土壤详查工作的实验室名单是实行动态管理的,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若想入围,首先要具备这些仪器设备,相关的检测机构、企业、设备供应商也因此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据估计,到2020年,土壤监测设备行业市场增量可达45亿元。 /p p   前文也曾提到过,我国土壤监测的重点项目有土壤中的重金属,如镉、汞、砷、铅、铬等无机污染物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目前的土壤检测标准规范还只是满足于实验室分析,而如果想要了解全国土壤的污染情况和建立全国土壤的污染大数据则离不开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污染物快速筛查方法的支持。然而,目前我国在这个领域尚属空白。不过据有关信息显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发布约800项环保标准,其中有一项为《土壤 重金属的测定 便携式X射线荧光法》,目前监测司正在制定中,预计2019年发布。因此,土壤监测实现现场快速检测是一个重要的趋势,相关厂商可提前布局。 /p
  • “一个顶十个”!合肥造出土壤检测机器人
    在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内,土壤检测机器人研发团队负责人刘宜正在分析数据。土壤检测一般包括检测土壤的酸碱性、大量元素含量、中微量元素含量、有机质含量等多项指标。往常,这些检测工作需要多名实验员协作完成。3月4日,在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内,记者见到一台给土壤做全面“体检”的机器人正在分析土壤的多项数值。这就是全国首台高通量土壤成分智能检测机器人,由合肥科研团队研发,工作效率“一个顶十个”,目前正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一台土壤检测机器人 顶12个实验员外表方方正正、通体半透明——走进合肥智慧农业谷的实验室,眼前的白色“大集装箱”正在作业。经仔细观察,记者才发现“集装箱”内大有玄机,一台橘黄色的机械臂正在里面往一座座实验台上运送检测样品。而在每个实验台上,还有小型机械臂和智能“眼睛”各司其职。“传统土壤检测以人工为主,周期长、成本高,且对实验人员技术要求高,人为因素容易导致检测结果误差大,这台机器人就解决了这些问题。”合肥智慧农业谷土壤检测机器人研发团队负责人刘宜介绍,土壤检测对掌握耕地情况、提高耕地肥力具有重要作用。而借助这台全国首台高通量土壤成分智能检测机器人,每天能够完成1500个指标的检测通量,相当于12个实验员的工作量。此外,这台机器人通过机器视觉、多臂协同、优化调度算法等多项技术加持,能够精准识别检测过程中的颜色等反应状态信息并自动准确判读,还可以处理摇匀、开关瓶盖、倾倒、移液、定容等各种复杂动作。实验员只需将待检测样品摆放整齐,剩下的检测工作就可以交给机器人了。通过土壤检测指标的并行操作,这台机器人能够同时处理大量土壤样品,24小时不间断,从而实现单日检测的高通量和短周期。“它还具备自我学习的功能,对几十项指标调度流程进行自动优化,对称量以及pH值、速效钾等不同指标的前处理及检测流程步骤进行统筹调度,建立AI智能决策模型。”刘宜告诉记者,这台“合肥造”的机器人诞生后,我国土壤检测形成了机器人代人稳定、准确、高效的土壤检测新模式,实现土壤检测主要流程自动化连续运行。目前,这台机器人已经通过了多次的测试与应用,累计处理了上万个土壤样品指标,陆续参与了全国测土配方施肥、农业面源污染大面积监测等项目,现在正助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12年研发 历经7次技术迭代功能如此强大的机器人,它的诞生并非一朝一夕。合肥智慧农业谷研究团队投入了12年的研发时间,先后完成了7代样机的研发迭代与更新,才让它在土壤检测中一次比一次更加出色。刘宜表示,在研发迭代的过程中,研究团队针对土壤养分检测的13项指标,先后历经了4代样机的更新迭代,完成了功能化模块研制与验证、基本功能原理样机研制与验证、关键算法开发与验证、指标流程优化设计,以及单平台样机研制与测试。在完善这些功能后,这台机器人又历经了3代样机的更新迭代,陆续新增了20多项检测指标功能化的研制与验证,以及整个土壤检测机器人的智能化、信息化改进。现在已经通过专家鉴定,进入投产阶段。虽然耗时长,但在机器人研发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原创性、创新性的技术成果,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50项。刘宜告诉记者,土壤样品精确定量自动取样及称量技术、基于多传感融合的精准浸提技术是其中极具原创性的两个成果。土壤样品精确定量自动取样及称量技术通过研发的高频振动发生器,可以实现土壤样品的高精度、可控自动进样。基于多传感融合的精准浸提技术是融合高精度传感器、机器视觉和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对土样前处理过程进行精确操作及判读,实现土样的多指标精准浸提前处理作业。未来将面向农产品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检测与大气、水环境污染检测的需求,研发与设计新产品,实现对农产品与农业生产环境的一站式自动化检测,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 美国PSI渗透压仪携手德祥首次亮相BCEIA
    美国PSI渗透压仪携手德祥首次亮相BCEIA 2009年11月25日-28日,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的&ldquo 第十三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及展览会(BCEIA)&rdquo 在北京展览馆隆重召开。 德祥科技独家代理美国PSI公司的渗透压仪首次在BCEIA精彩呈现. 图一: 美国PSI 5010F型渗透压仪 美国PSI精密仪器公司创始于1963年,从创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冰点下降测量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在溶液,浓度,分子重量和化学分析的质量控制仪器制造方面有超过40年经验,全线产品包括渗透压仪,冰点仪和化学分析仪。PSI渗透压和冰点仪采用冰点下降原理快速精确测量各种溶液的渗透压值和冰点值,具有独特的快速冷却系统,全自动校准,操作简单等特点,测量时间约为1分钟,每小时可检测40~60个样品。 此次展出的5010F型渗透压仪采用冰点原理测量技术, 样品量仅需10ul, 机身轻便小巧, 节省空间, 是美国PSI公司先进技术的代表作. 德祥科技作为美国PSI产品在中国*代理商, 将致力于为制药, 生命科学, 农业, 环境, 食品, 石化以及商业实验室等众多领域的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更多详情请登陆www.tegent.com.cn 客服热线:4008 822 822
  • 北京市全面启动土壤三普工作
    2022年北京市作为全国8个省市县三级联动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国家要求高质量完成了试点任务。今年,土壤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北京市坚持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为政治任务,提前谋划、全面部署,市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土壤普查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土壤普查全部前期准备工作,进行实操阶段。全面完成普查样点校核。一是开展样点内业校核。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省级校核实施方案》,市三普办组织市农林科学院对朝阳、海淀、丰台3个区的276个土壤表层和剖面样点开展内业校核,在此基础上加密布设土壤样点113个。二是开展样点外业校核。为确保土壤普查工作的科学性,提高普查质量,按照国家样点校核原则,在前期开展样点内业校核的基础上,4月20日,市三普办组织海淀、朝阳、丰台三区土壤普查办对全部土壤普查样点开展现场踏勘和实地校核,对因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样点可用性与持久性、道路可达性等原因导致布设不合理的表层样点进行调整,共计完成389个土壤样点野外校核。目前全部普查样点已通过国家审核并下发至各区。深入开展三普技术培训。5月25日,市三普办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培训会。市、区土壤普查办工作人员及外业调查采样队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中国农科院、市农林科学院专家就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操作及外业调查采样关键技术进行了全面培训,有95%的参训学员通过了现场考核,获得市土壤普查办颁发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证,为即将开展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奠定了基础。3月6-7日和5月26日,市三普办分别组织开展了土壤三普内业检测技术培训和专题培训,北京市16家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检测技术骨干等19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培训。通过内业培训,系统讲授了土壤检测标准、检测技术要点以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内容,快速提升了第三方检测队伍的专业能力,为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高效、规范、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完成调查采样队伍遴选。为了确保北京市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质量,市三普办组织相关区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管理的通知》要求遴选外业调查采样机构,遴选工作注重第三方机构的土壤普查专业能力。目前,朝阳、海淀、丰台三区均选定了具有土壤专业背景,且技术力量较强的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并建立了专业技术队伍。此外,北京市土壤普查办积极发挥指挥棒作用,统筹各方力量,强化组织实施,对2023年北京市土壤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北京市要以最高的标准、最快的速度全面完成三普任务。
  • 兰光发布C130H气体渗透测试系统新品
    Labthink面向全球同步推出纪念款创新力作——C130H气体渗透测试系统,一款基于压差法测试原理的实验室精密试验仪器,帮助食品、制药、包装等科研及检测领域实现薄膜、片材的气体透过率、溶解度系数、扩散系数、渗透系数测试,高效推进其成品质控、新品研发进程。C130H,彻底颠覆了Labthink以往阻隔性仪器的外观和结构,汇聚了兰光30年众多关键技术创新,我们希望通过简单的操作、强大的功能和全面的定制服务,帮助用户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更多的试验任务,获得更加可靠的试验结果。C130H气体渗透测试系统,基于压差法测试原理,专业适用于塑料薄膜、复合膜、高阻隔材料、片材、金属箔片在各种温度下的气体透过率、溶解度系数、扩散系数、渗透系数的测定。符合GB、ISO、ASTM等多项国家及国际标准要求。产品特点:1、机构设计革新,自动化创新升级:全新自动弹出屉式测试腔,易学更易用自动夹紧试样,省时省力,夹紧力度一致,密封更佳配件均采用世界知名品牌进口元器件,性能稳定可靠智能测试模式,仅需设定试验温度,一键测试,自动停机科研测试模式,提供灵活的参数与功能设置,便于分析试样的气体透过率、溶解度系数、扩散系数以及渗透系数2、精度效率,突破升级:原装进口高精真空传感器,实现0.01~0.09 cm3/ m2• 24h• 0.1MPa超高阻隔材料的准确且可重复性测试原装进口气动控制系统,具有超低故障率和超长使用寿命,确保系统整体密封良好,保障测试精度原装进口高精真空泵,极限压可达0.2Pa,抽真空速率提升系统自动控制真空泵,无需人工开启/关闭,增效降耗中、低阻隔性材料,测试时间<4小时(含抽真空时间)高阻隔性材料,测试时间<8小时(含抽真空时间)高效三腔,数据独立,运行独立,支持随时更换试样测试3、温度压力,恒稳出色:360°气流循环恒温技术,实现测试温度波动低于0.05℃,避免外界环境影响兰光独有的试验过程自动补压技术,实现高压腔压差恒定,压力变化小于0.2 KPa支持10KPa~210KPa范围内灵活设定高压腔压力,系统精确保压4、功能丰富,立足标准支持个性定制:支持单一气体、混合气体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气体测试(危险气体需特殊定制)支持不同湿度的试验气体测试,自动精确控制,无需人工干预(加湿需特殊定制)兰光独有的数据拟合功能,可拟合极限温度下材料的气体透过率、渗透系数、溶解度系数、以及扩散系数提供标准膜快速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通用性提供试验温度、压力校验口,可快速校准实时显示压力-时间曲线、透过率-时间曲线,温度-时间曲线真正符合压差法测试标准对系统的要求,并可计量5、高端嵌入式计算机系统平台,安全易用:一体化设计,仪器与软件合二为一,从根本上杜绝了由计算机病毒、误操作等引起的系统软件故障,保证了设备运行的可靠与数据的安全搭配标准显示器、鼠标、键盘,采用Windows操作界面,方便试验操作及数据展示系统内嵌USB接口和网口,方便系统的外部接入和数据传输符合中国GMP对数据可追溯性的要求,满足医药行业需要(可选)兰光独有的DataShieldTM数据盾系统,方便数据集中管理和对接信息系统(可选)测试原理:C130H采用压差法测试原理,将预先处理好的试样放置在上下测试腔之间,夹紧,首先对低压腔(下腔)进行真空处理,然后对整个系统抽真空;当达到规定的真空度后,关闭测试下腔,向高压腔(上腔)充入一定压力的试验气体,并保证在试样两侧形成一个恒定的压差(可调);这样气体会在压差梯度的作用下,由高压侧向低压侧渗透,通过对低压侧内压强的监测分析,从而得出所测试样的各项阻隔性参数。参照标准:ISO 15105-1、ISO 2556、GB/T 1038-2000、ASTM D1434、JIS K7126-1、YBB 00082003技术参数:测试范围:0.01~50,000 cm3/ m2• 24h• 0.1MPa分辨率:0.001 cm3/ m2• 24h• 0.1MPa试验温度:10℃~50℃(室温23℃)温度分辨率:0.01℃温度波动:±0.05℃温度准确度:±0.3℃(校验口)真空分辨率:0.01 Pa真空精度:示值±0.2%(传感器规格的1%-100%)测试腔真空度: 10 Pa试样数量:3件(数据各自独立)其他数量可定制:试样尺寸:Φ97 mm透过面积:38.48 cm2试验气体: O2、N2、CO2等气体(气源用户自备)试验气体加湿功能(需特殊定制)试验压力:10kpa~210kpa(任意设定)气源压力:0.5 MPa~0.6 MPa(73psi~87psi)接口尺寸:Φ6 mm聚氨酯管外形尺寸:710mm(L) × 350mm(W) × 630mm(H)电源:220VAC±10% 50Hz / 120VAC±10% 60Hz二选一净重:约100kg产品配置:标准配置: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取样器、真空油脂(美国)、滤纸真空泵(英国)、Φ6 mm聚氨酯管(3m)选购件:GMP计算机系统要求、DataShieldTM数据盾、空压机备注:本机气源进口为Φ6 mm聚氨酯管;气源用户自备创新点:C130H气体渗透测试系统,基于压差法测试原理,专业适用于塑料薄膜、复合膜、高阻隔材料、片材、金属箔片在各种温度下的气体透过率、溶解度系数、扩散系数、渗透系数的测定。符合GB、ISO、ASTM等多项国家及国际标准要求。 C130H是Labthink面向全球同步推出纪念款创新力作,彻底颠覆了Labthink以往阻隔性仪器的外观和结构,汇聚了兰光30年众多关键技术创新,我们希望通过简单的操作、强大的功能和全面的定制服务,帮助用户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更多的试验任务,获得更加可靠的试验结果。 (1)外形采用全新自动弹出屉式测试腔,易学更易用;自动夹紧试样,省时省力,夹紧力度一致,密封更佳; (2)智能测试模式,仅需设定试验温度,一键测试,自动停机; (3)精度效率,突破升级——配件均采用世界知名品牌进口元器件,性能稳定可靠;原装进口配件,确保测试数据精准稳定; C130H气体渗透测试系统
  • 海南省启动第三批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筛选工作
    为保障海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第三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应具有保证其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样品制备保存设备设施与场地条件;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2.能力证明。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经验,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提交近3年参加的与所申请承担土壤普查检测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与考核等情况的证明材料。3.人员队伍。应具有与所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技术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普查检测任务需要。应对所有从事样品制备、检测、签发检测报告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确认相应资格并颁发上岗证。上岗证应标明准许操作的仪器设备、检测指标等。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并保证能直接参与普查样品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检测人员应熟悉相关检测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样品制备人员应熟练掌握一般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等样品制备流程;质量控制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工作,具备判断实验室检测数据准确性、方法有效性以及编写质量评估报告的能力。在承担土壤普查任务期间,实验室应保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4.场所环境。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并符合温度、湿度等场所环境有关要求。承担样品制备任务的,样品制备室面积不少于80m2,样品保存室面积不少于50m2,制样室内应具备互联网络条件,并安装在线全方位监控摄像头,确保可以接受远程实时检查。检测室设施条件和环境应满足分析仪器、检测方法等有关要求。样品制备和检测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对相互有影响的活动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防止交叉污染。对可能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环境条件,应进行识别、监控和记录,保证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5.设备设施。应配备数量充足,且技术指标符合所申请普查样品制备或检测任务要求的仪器设备设施,仪器设备设施完好。对检测结果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计量检定或校准,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辅助仪器设备应进行功能核查。所用质控样品和化学试剂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标准要求。质控样品应能溯源到标准物质(或参比物质)。化学试剂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6.检测方法。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的检测方法(包括样品制备和前处理方法),完成所承担的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所用检测方法应经方法验证或确认,并形成满足方法检出限、精密度、准确度等质量控制要求的相关记录。7.质量保证。应能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对样品制备或检测等任务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不受任何部门和经济利益的影响,保证样品制备、检测等工作客观、公正。应建立检测数据和报告质量审核制度,指定数据审核人员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审核及签发人员。实验室申请:凡符合本公告中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且实验室所在地为本省的单位,可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验室申请书》,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筛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逾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单位视为放弃参与实验室筛选。联系人及电话:吴瑞,19989757880、65364930;钟昌柏,13976688796、65364930。
  • 环保部启动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名录工作
    3月27日下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针对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热点问题,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座谈会,启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工作。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王开宇说,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突出,污染治理市场井喷式爆发,亟需提供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指导。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科技司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具体负责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工作,将筛选整理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和实施案例,引导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健康快速发展。   本次会议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助环境保护部科技司组织,召集了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华东理工大学、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修复网、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参会代表。
  • 科技部公示《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 涉液相—原子荧光等设备
    p   为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鼓励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科技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的编制工作。经省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推荐、专家评审,形成了《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7年12月3日前反馈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p p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p p   联系电话:010-58881435,传真:010-58881471。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most.gov.cn/tztg/201711/W020171128322939849894.docx"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征求意见稿)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土壤污染防治先进技术装备目录》(征求意见稿) /strong /p p   strong  1.异位间接热脱附技术装备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通过加热将污染物从土壤中转移至气体中,再通过气体净化实现污染物去除。污染土壤经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后送入土壤与加热源不直接接触的加热装置 通过控制污染土壤的加热温度和停留时间将目标污染物加热到沸点以上,从而使污染物气化挥发达到污染物与土壤分离目的 气化污染物进入气体处理系统去除或回收。 /p p   主要指标:设备处理能力1~20t/h,土壤进料粒径& lt 30mm、含水率& lt 30%,加热温度150~650℃可调,土壤在加热装置内停留时间10~60min可调。有机污染物去除率可达95%以上。 /p p   适用范围: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汞污染土壤修复。 /p p   strong  2.异位直接热脱附技术装备 /strong /p p   技术路线:将污染土壤经破碎、筛分等预处理后送入加热火焰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加热装置 部分污染物被加热至气化温度转移至气相中,部分污染物被直接高温氧化去除 气相中的污染物经气体处理系统去除或回收。 /p p   主要指标:设备处理能力可达100t/h 进料粒径& lt 50mm,加热装置内气体温度150~850℃可调。土壤在加热装置内停留时间10~60min可调。有机污染物去除率可达95%以上。 /p p   适用范围: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土壤修复。 /p p    strong 3.原位气相抽提修复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通过向土壤中施以负压产生空气流动,促使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挥发并由气流带出,达到土壤净化目的。气相抽提系统主要由抽气井群、输气管道、抽气系统(负压风机或真空泵)和尾气处理系统组成。土壤孔隙中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气体经抽气井、管道被不断抽出,抽出气经尾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气处理可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氧化或焚烧等方法 尾气处理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及气水分离系统产生的废水采用适宜技术妥善处理。 /p p   主要指标:单井影响半径(与土壤透气率等相关)一般为5~45m,抽提井口负压8~250cmH2O柱,单井抽气速率0.28~2.8m3/min。 /p p   适用范围:亨利常数大于0.01或蒸汽压力大于0.5mmHg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土壤透气率大于1´ 10-4cm/s。 /p p    strong 4.多相抽提修复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通过真空抽提设备将污染区域的气体和液体(包括土壤气、地下水和非水相液体)同时从地下抽出至地上处理,达到迅速控制并同步修复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目的。抽出的气体、液体或气液混合物在地面处理系统中通过气液分离器、非水相液体-水分离器进行多相分离。分离后气体中污染物可采用热氧化法、催化氧化法、吸附法、浓缩法、生物过滤及膜法过滤等方法处理 污水采用膜法、生化法和物化法处理 分离得到的非水相液体及产生的废活性炭一般作危险废物处理。 /p p   主要指标:单井影响半径& gt 2m,系统负压& gt 0.05MPa,抽提井头负压& gt 0.01MPa,气体抽提流量& gt 100m3/h,液体抽提流量& gt 1.0m3/h。 /p p   适用范围:易挥发、易流动的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有机溶剂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不适用于渗透性差或地下水水位变动较大的场地。 /p p   strong  5.类芬顿氧化法污染土壤修复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该技术以Fe2+为催化剂,在酸性条件下H2O2产生具有强氧化能力的羟基自由基,氧化分解污染土壤中的有机污染物。用于异位土壤修复时,将污染土壤按一定比例与类芬顿试剂混合搅拌并反应一定时间后,去除土壤中有机污染物。 /p p   主要指标:土壤中药剂浓度H2O2 1.2mol/kg和FeSO4· 7H2O 0.12mol/kg为宜,体系含水率0.3左右,反应体系pH值调整至4左右。苯并(a)芘初始浓度4.53mg/kg,经处理后浓度降至0.172mg/kg,去除率达96%。 /p p   适用范围:有机污染场地。 /p p   strong  6.污染土壤异位淋洗修复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通过采用水等淋洗液冲洗颗粒表面吸附的污染物,促使污染物从土壤固相颗粒转移至液相,实现土壤净化和污染土壤减量的目的。污染土壤经筛分、破碎等预处理工序去除较大粒径(& gt 50mm)渣块后,剩余土壤通过进料斗进入造浆设备,经水力分离逐级筛选出的较大粒径颗粒经冲洗后达标,较小粒径颗粒与洗脱废水混合为泥浆。泥浆固液分离后的滤液采用混凝沉淀、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等工艺处理后回用,重金属污染泥饼采用固化稳定化工艺处理,有机物污染泥饼采用热脱附或水泥窑处理。 /p p   主要指标:处理能力& gt 20m3/h,水土比5:1~10:1,洗脱时间20~120min,污染土减量& gt 75%。 /p p   适用范围:重金属及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土壤修复,不宜用于土壤细粒(粘/粉粒)含量高于25%的土壤。 /p p   strong  7.基于天然矿物混合材料的重金属污染场地稳定化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该混合材料以沸石类天然矿物为主要成分,混合少量钙镁化合物、铁盐、铝盐及粘性土等制备而成。根据重金属污染浓度,经试验确定材料配比和添加量,添加比例一般在1%~10%,将材料与污染土壤充分混匀,保持含水率25%,自然养护7d。对于土壤清挖、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进行控制。 /p p   主要指标:粒径& lt 1mm,ph值7.5左右,颗粒含水率3%~5%,比表面积平均30m2& gt 140meq/100g,土壤重金属稳定化率& gt 96%。 /p p   适用范围:重金属铜污染场地土壤修复。 /p p strong   8.利用生物质燃烧灰制备土壤重金属钝化/稳定化制剂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以生物质燃烧灰为主要原料,配伍碱性矿物、含磷矿物、有机肥等,混匀后经过造粒等工艺生产颗粒状土壤重金属钝化/稳定化材料。制备的材料含有硅、磷、钙、有机质等,可通过材料中释放的羟基、硅酸盐、磷酸盐等与土壤中重金属发生吸附、沉淀、离子交换、螯合等物理化学作用,实现重金属的钝化/稳定化。施用时将材料均匀撒于土壤后深耕混匀搅拌。 /p p   主要指标:根据土壤污染情况,轻度污染土壤施用量100~200kg/亩,中度污染土壤施用量300~500kg/亩 每2~3年施用1次。稻米降镉率& gt 50%。 /p p   适用范围:镉铜铅锌等重金属污染的酸性土壤及矿山修复治理、矿区复垦等。 /p p    strong 9.农田土壤镉生物有效态钝化/稳定化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选用对土壤镉具有吸附、沉淀效果的天然碱性矿物材料,采用磨制、筛分、复混等工艺加工制成钝化/稳定化材料。根据土壤镉污染程度确定单位面积耕地材料施加量。施用方法:水稻播种或移栽前7~15d(旱地作物20~30d)直接施撒到农田土壤上,再用旋耕机将钝化材料与土壤混匀,然后灌水(旱作适量浇水)平衡。 /p p   主要指标:有效CaO含量& gt 18%,有效SiO2含量& gt 0.1%,其他有效成分(氧化镁+三氧化二铁+氧化锰等)& gt 1%,pH值& gt 8,细度(粒径& lt 0.25mm)& gt 85%,水分& lt 2%。用量100~300kg/亩。稻米降镉率可达38%。 /p p   适用范围:轻中度镉污染酸性稻田土壤,对于土壤pH值& lt 6.5,土壤总镉0.3~1.5mg/kg的稻田土壤修复效果良好。 /p p    strong 10.水稻叶面喷施稀土复合硅溶剂抑制稻米镉积累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通过水稻茎叶分配镉、硅调控竞争机制抑制稻米镉积累。在水稻拔节期至抽穗期进行2次喷施,喷施时间选择晴天上午10点前、下午4点后,气温范围为15~30℃,喷施量每次0.5~1L/亩,喷施时将该稀土复合硅溶剂稀释100倍,并避免与碱性农药混合喷施。 /p p   主要指标:稀土复合硅溶剂:Si& gt 100g/L、pH值7.0~9.0、水不溶物& lt 10g/L、钠含量& lt 10g/L,汞& lt 5mg/kg、砷& lt 10mg/kg、镉& lt 10mg/kg、铅& lt 50mg/kg、铬& lt 50mg/kg。 /p p   适用范围:中轻度镉污染农田。 /p p    strong 11.基于蜈蚣草的砷污染土壤植物修复技术 /strong /p p   技术路线:在污染土壤中种植对砷具有超常富集能力的蜈蚣草,蜈蚣草在生长过程中快速萃取、浓缩和富集土壤中的砷,通过定期收割蜈蚣草去除土壤中的砷,实现修复土壤的目的。收割的蜈蚣草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灰渣经鉴别按一般固废或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p p   主要指标:砷富集系数10~100,迁移系数≥5。种苗参数:高15 cm,单作和间作种植,种植密度30cm× 30cm,每年收割2~3次,每次收割的生物量& gt 5000kg/hm2。 /p p   适用范围:农用地和矿山砷污染土壤修复。 /p p    strong 12.土壤与修复药剂自动混合一体化设备 /strong /p p   技术路线:该设备由破碎筛分机、输送装置、计量装置、搅拌装置、药剂存储装置和控制系统等组成。污染土壤经破碎、筛分、除杂后进行自动计量 依据计量结果定量输送药剂,与土壤在搅拌混合系统中充分混合均匀。 /p p   主要指标:设备处理能力20~160m3/h,筛分系统下料粒径≤30mm,混合均匀性变异系数≤15%。 /p p   适用范围:污染土壤与修复药剂固固混合、固液混合。 /p p    strong 13.车载式原位注入装备 /strong /p p   技术路线:该装备可配制并向土壤和地下水中精准注入修复剂(包括化学修复药剂、淋洗剂及微生物制剂等),通过反应破坏、降解土壤中污染物达到修复目的。该设备将修复剂配制系统、加压注入系统、控制系统组合成集装箱,实现车载移动注入。控制系统可对固体和液体制剂投加、进水、搅拌、泵启动过程及投加比、投加量等进行集中控制和调节,通过精准计算和模型构建实现边配制边有效注入。 /p p   主要指标:固相制剂最大投加量50kg/h,投加精度0.5% 注入流量范围0~1000L/h,注入精度0.5% 设备加压能力0~12MPa。 /p p   适用范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原位氧化还原及生物修复。 /p p    strong 14.污染土壤及地下水高压旋喷注入装备 /strong /p p   技术路线:将污染区场地平整和压实后,确定注入点钻孔位置并自地表引孔,穿透硬层或基础。采用气、液二重管工艺自下而上旋转提升钻杆的同时,自孔内高压注入氧化剂(如高锰酸盐、过氧化氢、芬顿试剂、过硫酸盐和臭氧等)、活化剂及空气至土壤和地下水中,高压液流切割搅拌使修复药剂与土壤充分混合并在含水层中进一步扩散。 /p p   主要指标:扩散半径0.9~2.9m,加压能力25~30MPa,注射流量20~120L/min。 /p p   适用范围:低渗透性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原位化学氧化还原、稳定化等修复。 /p p strong   15.污染地块直接推进式钻探与采样系统 /strong /p p   技术路线:采用高频液压装置提供下压动力,将内外钻杆同时直接贯入土壤中:配合使用直接推进采样装置,可连续快速取到地表到特定地下深度的土壤样品 配合使用螺旋中空钻杆,可取地下水样或建造地下水监测井 配合使用污染物监测探头、带有防护层的柔性数据采集电缆,可在线采集不同位置污染物浓度并反馈到地面显示器 配合使用注射泵和注射管路系统,可将修复药剂注射到目标土层位置。 /p p   主要指标:取样钻杆直径:2.25英寸(取样管内径1.5英寸)、3.25英寸(取样管内径2.25英寸) 进尺速度15m/h 单次取样推进深度1~2m 最大取样深度& gt 30m 钻机:伸缩500mm,倒摆± 7° ,倾斜± 5° ,额定功率70kW,液压油压力18MPa,液压冲击力122Nm,液压装置下压力12.98t,液压装置回拔力18.60t,最大扭矩/转速380Nm/(1400~1600)rpm。 /p p   适用范围:污染场地非卵石层无扰动土壤取样、地下水取样、钻探位置污染物在线浓度探测、原位药剂注射等。 /p p    strong 16.土壤As(形态)、Sb、Hg液相-原子荧光(LC-AFS)分析仪 /strong /p p   技术路线:液相泵在流动相的携带下以一定速度将液体样品注入色谱柱,使被测元素各个不同形态发生分离,先后进入反应体系与还原剂发生氢化反应生成蒸汽相,蒸汽相进入原子化器后转变为基态自由原子,基于自由原子经激发光源照射后产生的荧光经透镜聚焦后被光电倍增管接收并放大,工作站接收信号并检测分析出被测元素不同形态、价态的浓度。 /p p   主要指标:检出限:砷(As)≤0.01ng/mL、锑(Sb)≤0.01ng/mL 、汞(Hg)≤0.001ng/mL、一甲基砷(MMA)≤4ng/mL、二甲基砷(DMA)≤4ng/mL、三价砷(As(III))≤2ng/mL、五价砷(As(V))≤10ng/mL 定量测量重复性(RSD):As≤0.8%、Sb≤0.8%、Hg≤0.8% 、As(V)≤5% 测量线性相关系数(r):As≥0.998、Sb≥0.998、MMA≥0.997、DMA≥0.997、As(III)≥0.997、As(V)≥0.997 线性范围:103 基线稳定性(30min):As漂移≤2%、As噪声≤2%、Sb漂移≤2%、Sb噪声≤2%。 /p p   适用范围:土壤中As、Sb、Hg等污染物总量分析,As形态和价态分析。 /p p & nbsp /p
  • 土壤检测如何解放双手?这家仪器公司给您支招了...
    土壤是农业生产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人类健康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普查对象为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土壤检测数据是客观评价土壤质量状况、实施土壤利用评价、管理和决策的基本依据。本次土壤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对检测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要求很高。如何高效、高质地执行土壤的检测,对每个土壤检测实验室都是一项极大的挑战。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中检测实验室的条件要求,入围的实验室必须具备《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场地条件、设备设施、检测能力、仪器设备、人员队伍和资质认定批准等资格,故此常规检测项目必备的仪器设备需求量并不会太大,一些实验室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购部分仪器。而在应对土壤质地、酸碱度、全盐量、有机质、总碳、全氮和养分等理化指标的检测,绝大部分实验室还在采用传统的手工分析法,而手工法分析速度慢、分析过程耗时复杂、需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结果的准确度依赖于具体操作者的主观意识和操作技能,无法满足实验室大批量、高质量的检测需求。面对检测任务不断增加、部门减员增效的要求和检测质量的提高等,要求检测实验室要优化工作步骤并将实验室分析过程标准化。实验室的自动化分析及由此带来的信息化的改进特别值得关注。斯卡拉分析仪器公司根据土壤的标准方法,结合不同的自动化检测技术,将多项经典的手工操作的分析方法组合起来,实现了检测分析的自动化和分析过程的标准化。提高效率、将人从繁琐的分析过程中解放出来、标准化的分析过程得到了更精准的分析结果。标准不同,检测项目也不尽相同,在该领域中对于仪器的需求及要求是相当高的。根据《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土壤机械组成、土壤酸碱度-全盐量、有机质/总碳&全氮以及各种形态碳和营养元素等都需要使用不同理化指标进行检测。1. 土壤机械组成(土壤质地)的自动分析1.1 土壤机械组成的检测标准土壤机械组成的测定,就是测定不同直径的土壤颗粒组成,进而确定土壤质地。土壤质地在土壤形成和土壤的农业利用中具有重要意义。根据LY/T 1225-1999、GB/T 33469-2016、《耕地质量等级》附录D、《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检测方法有吸管法和比重计法。吸管法繁琐,但精确,比重计法操作简单,精度较差,而且计算麻烦。这两种方法都是以司笃克斯(Stokes)定律和土粒在静水中沉降的规律为基础。无论吸管法还是比重计法,均大致分为土粒的分散、粗土粒的筛分、细土粒的沉降分离和测定四个步骤。整个测量过程耗时较长,中间过程控制比较困难。1.2 斯卡拉的土壤机械组成机械人自动分析仪斯卡拉根据吸管法提供了两款机器人分析仪用于机械组成的自动化分析。机器人分析仪实际上是一个三维样品处理平台,搭载相应机械臂、机械手、样品和液体处理装置、精确的电子移液系统和加热控制单元将手工处理的步骤自动化。仪器可执行24小时无人值守地工作、确保整个分析过程的可靠性。SP2000机器人分析仪SP50样品制备机器人2.土壤酸碱度-全盐量的自动测定土壤pH是土壤的基本性质和肥力的重要影响因素之—。土壤pH的测量根据GB/T 33469-2016和LY/T 1239 - 1999 标准规范采用电极法测定:称取10g风干土壤样品至高型烧杯中,加入25ml水搅拌1-2分钟,使土粒充分分散,静置30分钟后用pH计测定。每测5-6个样品后需用标准溶液检查。土壤水溶性盐总量是盐碱土的一个重要属性,是限制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全盐量的测定根据GB/T 33469-2016、LY/T 1251-1999标准规范有质量法和电导法,质量法测量过程耗时繁琐,电导法是利用土壤的电导率和土壤水溶性盐总量呈线性关系得出,比质量法简便快速得多。斯卡拉的土壤pH&EC机器人自动分析仪可同时测量土壤的pH和EC值(电导)。由于土壤的pH和EC的土水比不同,仪器的设计实际是两通道独立分析系统,一个机械手装载pH&搅拌器&浸提液注液装置,另一个机械手2装有电导率&搅拌器&浸提液注液装置,两通道独立分开测量。可以自动执行电极自动校正、自动添加浸提液、样品搅拌、清洗、测量pH-EC值、自动温度补偿ATC、计算结果和报告输出等。3. 有机质/总碳&全氮的自动测定3.1 有机质&总碳测定的标准方法:传统的有机质的分析有重铬酸钾氧化法,该方法对个别形态的有机碳存在氧化不完全的问题,分析时必须严格控制体系的温度,防止酸性重铬酸盐溶液在高于180 ℃时分解。土壤中存在的Cl-、Fe2+及锰化合物的干扰。在实际应用中,这种方法操作繁琐,重铬酸钾是一类致癌物,硫酸是强腐蚀性的易制毒化学品,也带来了安全和环境污染的严重问题。《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中也给出了杜马斯燃烧法:《土壤中总碳和有机质的测定元素分析仪法》 。该方法实际符合ISO10694;EN15936和HJ 695-2014,目前在国际和国内的土壤分析领域早已被大量应用,但国内相对应的标准方法还比较滞后。据斯卡拉了解,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该方法的编制。燃烧法的主要优点是:高温下保证样品中各种形式的碳燃烧完全,样品前处理的工作量最小,分析速度快、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整个过程可实现全自动化分析。3.2 各种形态碳的定义标准对总碳的定义实际上是样品以有机碳、无机碳和元素碳形式存在的碳的总量。现有的ISO10694、EN15936等标准,TOC的值可通过差减法和直接测量法检测:差减法是通过TC和TIC测量结果的差值获得。总碳(TC)通过高温燃烧法测量。无机碳(TIC)的测定是通过酸化反应-曝气吹扫的方法测定。直接测量法是首先手工酸化除去土壤样品中的无机碳,ISO10694规定,为确保完全除去无机碳,加酸除无机碳的过程需要等待至少4小时,除去无机碳后,样品通过高温燃烧分解,可直接测量出总有机碳的值。有机质=有机碳*1.724无论差减法、直接测量法还是通过重铬酸钾氧化法所测出的有机碳实际上均包含了元素碳的量,元素碳的形式包括木炭、煤和石墨等,它实际上也在自然界广泛存在,元素碳是有别于有机碳的另外一种碳源,不是生物可利用的,不能供应土壤微生物所需的能量和养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发育。故此,在土壤管理中,单独测量这种第三类碳可以更准确地测定生物可利用的碳含量,从而确定与微生物、土壤生物活动和环境有关的碳源。为此,DIN19539-2016标准采用不同温度下测量各种形态的碳,用于TOC,EC和TIC的测量,该方法是在有氧的条件下,使用高温燃烧炉在不同温度下分解各种形态的碳。400℃释放检测的是有机碳,600℃下检测元素碳,900℃下检测无机碳。一次进样分别测量出有机碳,元素碳和总无机碳的值。3.3 全氮的标准方法:NY/T 1121.24-2012法采用传统的凯氏定氮法,该方法虽然精确的、可靠的,但是它也存在很多明显的缺点,例如:a)需要较长的分析时间 ;b)使用浓硫酸和强碱溶液,带来严重的安全和环境污染的问题;d)必须由熟练的技术人员操作。LY/T 1228-2015连续流动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规范采用连续流动法测量全氮实际上是半自动的方法,样品也必须先进行外部消解,消解完成后通过分析仪完成后面的自动分析工作。LY/T 1228 - 2015 元素分析仪法(森林土壤):《森林土壤氮的测定》是全自动的方法,通过自动进样器连续进样,不需要人看管 不需要复杂的样品前处理过程 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精度高,而且操作简便。3.4 斯卡拉Primacs系列土壤有机质/总碳&总氮元素分析仪Primacs系列采用高温催化燃烧的原理、可提供快速、高效、精确的总氮(蛋白质)、总有机碳(有机质)、总碳(TC)、无机碳(TIC)和元素碳(可选)的全自动分析。内置双检测器,采用热导检测器(TCD)测量氮,非分散红外检测器(TCD)测量碳。内置100为自动进样器,采样自动除灰的坩埚进样,可直接分析固体和液体样品。该仪器既可按照传统的燃烧法通过差减法或直接测量法全自动测量土壤TC,IC、TOC和有机质。也可按照DIN19539-2016方法A和方法B测量TOC,TIC和EC的含量,无需任何硬件切换,仅需软件中选择即可执行不同模式的分析。Primacs系列是目前全球唯一一款可全自动分析土壤有机质的分析仪,该仪器具有自动休眠和自动唤醒功能,可在夜间无人值守自动运行,大大提高分析效率。该仪器将土壤有机质分析过程全自动化,将操作者从繁琐的湿化学分析过程中解放出来,标准化、快速、环保、安全、大批量地进行分析,消除了人为主观因素和操作水平差异造成的影响,得到更精确可靠的分析结果。4. 土壤养分的自动分析-斯卡拉San++系列连续流动分析法用于土壤的全磷/有效磷、全氮/铵、全钾/速效钾/缓效钾、钠、全硼/有效硼、全硫/有效硫/硫酸根、硝态氮、有效硅、有效铁等指标的自动分析仪连续流动分析仪由自动进样器、蠕动泵、化学反应单元、分析模板、检测器和数据处理器组成。仪器最大的意义是将繁琐的化学分析如消解、蒸馏、萃取、透析及离子交换等过程自动化。适用过程繁琐的化学指标的分析。连续流动分析仪其实在土壤养分的分析已经应用很普遍了。不同指标根据标准方法处理土壤样品,如全磷、全钾通过碱熔、有效磷通过碳酸氢钠浸提,速效钾通过乙酸铵浸提,处理后的样品溶液放在自动进样器上即可通过仪器完成各指标的自动分析。San系列是集适用性和多功能性于一体的全自动化学分析仪器,可完成从开机、停机、稀释、重复、清洗到原始数据储存的过程全部自动化。利用各种自动模式组合,对分析过程的稀释、加样、混合、加热、透析、抽提、UV消解等进行自动控制。斯卡拉的土壤自动化分析仪的检测的方法完全符合《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规范》中的方法 ,通过自动化的分析,我们可以将一部分人从疲于应付常规的测量中解放出来,既节约了人力资源和分析成本,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分析结果的质量,有效地优化您的工作流程,提高您的质量管理能力,助您将实验室分析的可靠性和效率都提升到更高水平。
  • 关于印发《神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神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p p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陕政发〔2016〕52号)和《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榆政办发〔2017〕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p p    strong 一、总体要求 /strong /p p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神木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p p   strong  二、工作目标 /strong /p p   到2018年,全面摸清我市土壤环境状况,明确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确保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国家、省、榆林市级下达的目标值 到2020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体系,使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p p    strong 三、主要指标 /strong /p p   (一)到2018年,完成全市土壤环境污染调查,绘制土壤环境质量表。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市60%的耕地和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 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初步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对调查中发现的污染土壤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针对土壤污染不同种类类型,各选取1-3个开展治理修复试点。促进土地利用与土壤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p p   (二)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5%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 /p p   (三)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90%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5%。 /p p    strong 四、重点任务 /strong /p p   (一)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 /p p   1.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国省控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结合我市土壤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情况,合理增加土壤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建成符合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的全覆盖网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林业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下同。) /p p   2.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在现有土壤调查和例行监测及专项研究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农业局、国土局、林业局,卫计局,各镇办,以下均需镇办参与,不再列出) /p p   3.健全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2018年底前,建成覆盖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住建、农业、林业、工贸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的土壤环境管理基础数据库,同步建成全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加快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林生产及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科技局、工贸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卫计局) /p p   (二)确定管理重点行业和区域及主要污染物 /p p   1.明确土壤污染管理重点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划分,结合神木资源开发特性,将煤炭资源开发企业、化工企业等行业企业纳入到神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1),严格落实重点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管理,加大监测频次,确定重点监管企业主要污染物种类及数量。(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能源局、工贸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p p   2.划定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以生态功能区划分为依据,结合生态红线划定结果,加强对工业聚集区的管理,尤其是大宗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的管理(名单见附件5),自2018年起,全面开始对大宗固体废弃物堆存场所进行整顿与治理,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覆土、碾压、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与落实,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堆存场所周边的土壤与地下水进行定期检测,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能源局) /p p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p p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水源地(名单见附件2)和基本农田(名单见附件4)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开展以蔬菜主产区(名单见附件3)为重点的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并建立完善分类清单。逐年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 /p p   2.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从严控制在优先区域周边新建可能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项目。对严重影响优先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的工矿企业,要予以限期治理,未达到治理要求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责令停业或关闭,并对其造成的土壤污染进行治理。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环境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要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业局、发改局、环保局、水务局) /p p   3.着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加强对农民、农民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基本实现安全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国土局) /p p   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对重度污染耕地要严格管制用途,依法将其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禁止种植粮食等农作物和牧草,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对于威胁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安全、涉重金属和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制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到2030年,重度污染耕地全部完成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 /p p   5.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度污染区域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进行管控。(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农业局、畜牧局) /p p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p p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已经收回的,由收储土地部门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将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保、规划、国土部门备案。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用于住宅开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局) /p p   2.按用途明确管理措施。自2018年起,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发现污染扩散的,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 /p p   3.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国土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对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住建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城乡用地评定标准》,为合理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供依据。环保部门要会同国土、住建部门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对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p p   4.建立用地准入制度。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 /p p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p p   1.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以耕地、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中省榆林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市国土局要提出优先区域的划分方案,明确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报市政府批准。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市环保局应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定期监测,在瑶镇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陆域一级保护区内,开展土壤理化指标、重金属及有机污染物监测。调查水源地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及污染源情况,开展土壤污染风险评估。(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卫计局,其中,划定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以国土局为主,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以环保局为主。) /p p   2.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市国土局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 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湿地、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及时督促采取防治措施。探索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等低污染固体废物开展回填造地试点,推动利用燃煤电厂脱硫石膏改良盐碱地土壤试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发改局、公安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 /p p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保部门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市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并将责任书内容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p p   4.强化空间布局管控。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扩建有色金属冶炼、煤化工、兰炭等行业企业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贸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畜牧局、林业局) /p p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 /p p   1.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有关政策规定,对重点规划环评和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炼制、煤化工、危险废物、加油站等可能对土壤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将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评的重要内容,并监测特征污染物的土壤环境质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国土局、工贸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p p   2.严格企业污染土壤环境监管。确定排放有机污染物、冶炼废渣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为神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要对排放的污染物和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关停。禁止工矿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兰炭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环保、工贸部门备案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工贸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p p   3.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制定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下降1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工贸局) /p p   4.加强工业废物规范化处理处置。全面整治煤矸石、泥浆岩屑、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电石渣、焦油渣、污油泥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国土局) /p p   5.控制农药化肥污染。科学施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完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局、环保局、住建局、供销社) /p p   6.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到2020年,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发改局、工贸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 /p p   7.全面落实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备案管理,建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信息系统。坚持种养结合、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推进以草(料)定畜、以地定养。支持畜禽养殖大镇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镇创建,改造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环保设施装备,支持重点区域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推广应用经济、高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技术措施,到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市畜牧局、环保局、农业局、发改局) /p p   8.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农业局) /p p   9.减少生活污染。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废弃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收集、利用、处置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开展餐厨垃圾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推广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规范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资源化利用。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前,新增完成50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工贸局、财政局、环保局) /p p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p p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市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农业局、住建局) /p p   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有关镇办要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项目库。各镇办、各部门土壤污染治理规划报市环保局备案完成。(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综合考虑土壤污染类型、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选择被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18年底前开展1个、2020年前开展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农业局、环保局、住建局) /p p   4.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镇办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所在地镇办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国家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5.监督目标任务落实。市环保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出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省市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strong 五、保障措施 /strong /p p   (一)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p p   1.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强对土壤环境保护研究的资金扶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深入合作,探索开展不同污染类型土壤修复技术、生态恢复与综合开发、污染物迁移分布规律、土壤污染与人群健康风险评价等方面基础研究。配备土壤污染防治先进软硬件技术设施和装备,联合建设土壤污染防治实验室、科研基地。在市重点研发计划中研究设立土壤污染防治科技重点专项,重点突破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土壤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局、教育局、工贸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卫计局、林业局) /p p   2.加大科研技术推广应用。探索建立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积累性风险防控及生活垃圾分类后处理技术等科研技术体系。探索区别于传统填埋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资源化处理的新模式。综合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2020年底前,分批实施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对易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适用技术加大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科技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3.建立成果转化应用平台。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以环保为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等一批成果转化平台。开展技术交流,引进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土壤污染物快速检测、污染土壤修复再生开发和风险管控策略等先进管理和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改局、教育局、工贸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4.促进土壤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推动建设产业化示范基地,通过工作开展,总结经验,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污染场地治理与管理模式。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科技局、工贸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p p   (二)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p p   1.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参与,建立完善我市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新建开发区应制定建设及利用过程中的土壤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土壤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科技局、工贸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2.完善地方立法,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并实施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络作用,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保护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安监局、工贸局、国土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 /p p   3.加强监管能力。加强全市环境监测、执法等能力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提升土壤监测能力,加快建设标准化实验室,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土壤环境事故应急系统、购置土壤采样与分析仪器设备、土壤环境执法检测设备等。完善各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处置救援队伍等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监测系统要完成土壤监测能力提升,具备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满足全市土壤环境监测需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人社局、科技局、教育局) /p p   4.完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并扶持企业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清洁生产、农用资源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工贸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地税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供销社) /p p   5.开展防治试点。2018年底前,在永兴办事处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试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先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保护得到明显加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 /p p   6.带动资本投入。充分利用好中省市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投入力度,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开展土壤环境监测、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污染土壤治理。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促进多元融资,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和引导涉重金属等环境高风险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人行) /p p   7.扩大公众监督。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调查结果,适时发布全市土壤环境状况。重点行业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排放总量,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途径,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挥“塞上环保世纪行”、“环保窗口专栏”和“环保热线”等作用,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土壤污染防治培训和咨询,支持各类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8.推动公益诉讼。鼓励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依法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各镇办和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案件办理工作和检察机关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责任单位:市检察委、法院、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 /p p   9.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对企业和相关单位、学校、社区、农民等,进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培训,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为公众树立保护土壤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文广局、粮食局、科协) /p p   (三)夯实土壤污染治理责任 /p p   1.落实镇办主体责任。镇办是落实本工作方案的主体。各镇办要于2018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主体。每年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督管理,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 /p p   2.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于污染超标的土地,按照土地归属权的划分,实施污染治理,对于国有土地,督促镇办落实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必要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市环保局要抓好统筹协调,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科技局、工贸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p p   3.追究排污企业污染土壤责任。各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造成土壤污染的,必须承担损害监测与评估、治理与修复、赔偿等法律责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行业自律机制,市属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局) /p p   4.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与各镇办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分年度对各镇办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督查制度,每年度对各镇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增加土壤污染防治内容。2020年,对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审计局) /p p   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环保局) /p p   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镇办,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前,对该镇办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 整改不到位的,约谈有关镇办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明显下降、防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约谈有关镇办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的,区分情节轻重,予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的,也要追究终身责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监察委) /p p   《神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统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各镇办、有关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协作机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土壤环境保护,确保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如期实现。 /p p   附件: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6b27a594-59c9-4d69-b7ac-547ea82d6e7c.doc"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神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doc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210d4fa8-a633-4369-a78e-03d1535aaea2.doc"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神木市水源保护区名单.doc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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