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

仪器信息网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相关的解决方案。

螺丝拧紧扭力国家标准相关的资讯

  • 俄罗斯将出台新的纳米行业国家标准
    为了规范和进一步推动俄罗斯纳米行业发展,俄罗斯纳米技术公司近日宣布,由该公司的“基础设施和教育项目基金“参与制定的俄罗斯国家纳米行业10项标准将在2013年第一季度出台。   标准将涉及行业生产所需的规范术语、技术规程、操作要求等,出台的10项标准里有3项微电子标准、5项纳米结构陶瓷生产标准和2项聚合材料标准,俄罗斯重点工科大学的教授团队参与了标准的制定。   2012年9月,俄罗斯工业企业联合会已先期批准了两项俄罗斯纳米行业国家标准,分别是:纳米级半导体器件和集成电路生产标准 纳米产品开发、生产与测试计量标准。
  • 兰光发布C612M全自动瓶盖扭矩测量仪 智能瓶盖扭力计新品
    C612M全自动瓶盖扭矩测量仪 智能瓶盖扭力计瓶装包装产品、吸嘴包装产品、软管包装产品的瓶盖锁紧、开启扭矩值大小,是生产单位离线或在线重点控制的工艺参数之一。瓶盖的扭矩值是否合适,对产品的中间运输以及最终的消费都具有很大的影响。C612M全自动瓶盖扭矩测量仪—— Labthink全新一代“机械手”式全自动扭矩仪,专业测量瓶装产品瓶盖的锁紧、开启扭矩值大小,其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好,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试验设备。产品特点:1、双重模式,创新机械手全自动测试:提供开启力和锁紧力双重试验模式创新的机械手全自动夹紧、开启、锁紧专利技术,避免人工操作误差,利于结果的精准度与重复性瓶盖夹持力、锁紧力,瓶盖旋转速度可自由设定调节机械手自动锁紧,锁紧值可自由设定,锁紧偏差<0.01 Nm,远优于人工锁紧过载保护、自动清零、故障提示等智能设计,保障操作安全手动测试、自动测试可自由选择2、超高测试精度,超低测试下限:准确且可重复性的测试0.005 Nm 以下超小扭矩值试样,分辨率高达0.0001 Nm 峰值自动保持,保证测试结果被准确记录峰值自动判断等多种模式,满足任意试样检测需求配件均采用世界知名品牌进口元器件,性能稳定可靠原装进口气动控制系统,具有超低故障率和超长使用寿命,保障测试精度3、全新• 专利• 智能,全触控操作系统:工业级触屏、一键式操作、直观的操作界面,可远程升级与维护中英双语操作界面,满足不同语言要求试验曲线实时显示,数据智能统计,方便快速查看检测结果具有数据自动存储、掉电自动记忆功能,防止数据丢失历史数据可进行快速查看、打印内置数据存储可达1200条,满足大数据量存储的需求全球通用的八种试验单位可自由切换多级用户权限管理,密码登录微型打印机和USB通用数据接口,方便数据输出和传递(可选)符合中国GMP对数据可追溯性的要求,满足医药行业需要(可选)兰光独有的DataShieldTM数据盾系统,方便数据集中管理和对接信息系统(可选)参照标准:GB/T 17876、ASTM D2063、ASTM D3198、ASTM D3474、BB/T 0025、BB/T 0034测试应用:基础应用:瓶装容器——适用于瓶装包装食品、药品(螺纹连接)的瓶盖锁紧、开启的扭矩值测试,如饮料瓶、药瓶等软管包装产品——适用于软管包装食品、药品、化妆品(螺纹连接)的瓶盖锁紧、开启的扭矩值测试,如眼药水瓶、护手霜、鞋油等扩展应用:螺纹锁紧、开启的扭矩值——适用于螺母与螺栓锁紧、开启的扭矩值测试(需特殊定制)保温瓶、保温杯产品——适用于保温瓶、保温杯(螺纹连接)的瓶盖锁紧、开启的扭矩值测试技术参数:传感器规格:5Nm(标配);20Nm、40Nm (可选)扭矩精度:示值±0.5%(传感器规格的10%-100%);±0.05%FS(传感器规格的0%-10%)扭矩分辨率:0.0001 Nm瓶身夹持范围:Φ5 mm~Φ170 mm 瓶盖夹持范围:Φ10 mm~Φ80 mm 瓶身高度:20mm~400mm试样夹持旋转:气动自动最大开启/锁紧扭矩:2 Nm(其他可定制)气源:空气(气源用户自备)气源压力:0.7 MPa(101.5psi)统计数量:0~999件(可任意设定)外形尺寸:550mm(L) x 365mm(W) x 1150mm(H)电源:220VAC±10% 50Hz / 120VAC±10% 60Hz二选一净重:39 kg产品配置:标准配置:主机、夹紧杆(4个)、夹紧块(1对)、标定组件(不含校验砝码)、Ф4mm聚氨酯管(2m)选购:微型打印机、专业软件、空压机GMP计算机系统要求、DataShieldTM数据盾备注:本机气源接口系Ф4mm聚氨酯管;气源用户自备创新点:C612M全自动瓶盖扭矩测量仪——Labthink全新一代“机械手”式全自动扭矩仪,专业测量瓶装产品瓶盖的锁紧、开启扭矩值大小,其测量精度高,稳定性好,是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试验设备。 (1)双重模式,创新机械手全自动测试——提供开启力和锁紧力双重试验模式;创新的机械手全自动夹紧、开启、锁紧专利技术,避免人工操作误差,利于结果的精准度与重复性; (2)超高测试精度,超低测试下限——准确且可重复性的测试0.005 Nm 以下超小扭矩值试样,分辨率高达0.0001 Nm; (3)全新的全触控操作系统——工业级触屏、一键式操作、直观的操作界面,可远程升级与维护;中英双语操作界面,满足不同语言要求; C612M全自动瓶盖扭矩测量仪 智能瓶盖扭力计
  • 广东鼎诚CTO牛利:科研苦旅终有甘
    澎湃新闻:《科学中国人》肖贞林著牛利—《科学中国人》封面人物南迁记从长春到广州,从冰天雪地的东北到闷热潮湿的岭南,直线距离跨越3000公里以上,气温从零下一二十摄氏度到接近30摄氏度,最高时可以有四五十摄氏度的温差。还远不止于此,南北两地的环境差异、文化背景差异、饮食习惯差异,更有从科研院所到高校的体制差异,这些都是3年前摆在时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研究员牛利面前的一系列难题。2018年,投入重金重建的广州大学为了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坚持科技创新战略,面向产业和经济社会主战场,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布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他们投入5000余万元,并以牛利团队为基础筹建起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方向覆盖从基础科研到应用基础及工程技术、应用开发等整个链条。“说实话,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牛利坦率地讲,“但是科学研究之路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挑战和突破局限的过程。广州大学地处大湾区建设的核心区域,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最优质的科研资源,能够打造更大的平台,为国家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一点对于任何一位想在科研路上有所作为的学者而言,恐怕都是难以拒绝的。”同时,在牛利看来,身为一支团队的带头人,同样也要为团队以及团队成员的未来发展承担责任,在关键的十字路口,知道带领团队往哪个方向走,这也是团队带头人的一项基本素质。所以,综合考虑之后,牛利带领着包括7名教授在内的17名成员加入广州大学并成为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的骨干成员,开启了一段全新挑战的科研旅程。出生于1968年的牛利,博士毕业之后先后在芬兰、丹麦、日本等国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深造与交流,饱经世界名校的熏陶与磨砺,对于长期钻研的分析化学领域也有了自己独到的认知。他有着东北人基因里特有的幽默细胞,作为化学领域专家,在日常的交流、教学以及学术报告中,牛利经常能以通俗而风趣的语言,将深奥的化学学科介绍、知识应用等专业内容以大众化的方式呈现,让每一位听者“听得懂、听得乐”,从而对分析化学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牛利的骨子里也拥有着东北人的直率和嫉恶如仇,尤其是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有一说一,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他欢迎百家争鸣,但从不会左右逢源,摧眉折腰。这种性格让他在无形中得罪了不少人,但也赢得了更多人的欣赏和尊重。对于自己的脾气,牛利也有着清醒的认识,但从没想着去刻意改变:“管好自己,凡事做到问心无愧就好了。”他之前所在的电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是中国科学院第一个开放的实验室,也是2001年科技部正式承认的分析化学研究领域的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这是一个有着辉煌历史和传统的集体,在过去的将近20年间,牛利带领着他的团队长期从事界面电化学、材料电化学、光电功能材料、化学传感、分析仪器化设计等方面研究工作。他经常风趣地介绍说“分析化学是万金油”,因为分析化学已经成为科学技术的眼睛,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任何一个分支学科都少不了使用分析化学去对物质进行分析和表征。“我主要从事的是材料化学的工作。要知道,整个化学所有的学科都离不开各式各样的材料,无论是小分子,还是大分子。”牛利耐心地解释道,“我们的目的就是发现这些材料在界面上能有什么样的聚集行为,对界面带来什么样新的性能,能够产生及合成什么样的新材料。”分析化学除了建立分析方法之外,传感器件和仪器装备也是一个很好的出口。化学传感器是融电子科学、化学科学和材料科学为一体的高技术器件,它可将物理量、化学量转变成便于利用的电信号,并提供给集成的仪器进行信息分析和处理。因此,它不仅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医疗、公共安全、工业过程控制、临床等领域,在基础研究中也占有独特的地位。对于我国的分析仪器行业来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度有很多核心部件做不了,只能接受被封锁或者被垄断的窘迫局面,这也是牛利和他的团队长久以来一直在寻求突破的课题之一。在10多年之前,牛利课题组针对在研制开发新型的传感器方面缺乏自主原创性的问题,开始了该领域的研究。他们以为新型化学传感器提供新材料为目标,以纳米结构复合材料为突破口,系统研究了纳米结构复合材料设计、合成、性能、微结构等特征,深入探索了基于导电聚合物、碳纳米、金属纳米、离子液体等新型纳米结构复合物材料的化学及电化学制备方法,并成功合成制备了多种新型纳米结构复合材料。这些新型的纳米结构复合材料显示了复杂、特殊的新性能,如高导电性、高生物兼容性、表面增强活性、荧光增强/淬灭特性、电催化活性等,从而为新型化学传感器的研发与制备提供了有力的材料支撑。以此为基础,他们通过纳米加工与组装,如分子印迹、丝网印刷、喷墨打印等技术手段,系统深入地研究了纳米结构复合材料及其组装后的宏观纳米复合体的化学传感特性,着力解决了高通量分析、高灵敏度、高选择性检测分析、实时在线监测分析、快速时间响应等复杂组分分析传感中的重要科学问题,成功制备出多种新型化学敏感材料,并与分析仪器化集成设计相结合,研发出了多种新型电化学检测/监测仪器设备,不仅为我国科学仪器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纳米结构复合材料的合成制备、衍生与掺杂、化学传感芯片的制备及筛选等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正所谓“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过去这些年里,牛利主持或者参与的项目先后获得了吉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吉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中国侨界贡献一等奖,国家先进材料学会奖,广东省测量控制与仪器仪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创业青年长春贡献奖,以及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一系列的荣誉;与此同时,他也被评为中国科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吉林省杰出青年、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长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杰出专家等称号,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同时也是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足见国内外同行及国家对于牛利辛勤付出的肯定与嘉奖。牛利团队的团建活动“最后一公里”记者第一次见到牛利是2019年夏天,在广州大学他不足9平方米的办公室里。斗室之内,一张办公桌、两台显示器、三个支架、一张小桌子、一张沙发,再放些实验用的设备器械,就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很难想象,这是一位科研中心主任的办公场所,就连广州大学的书记来过之后,也对牛利的工作环境深表歉疚,但是牛利却不以为然。“谁都喜欢宽敞明亮,靠山近海的环境,但对我来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工作的场所而已,是不断产生新主意、新想法的地方。”牛利对于身外之物看得很淡,“我从东北来到这里,不是来享受的,而是来创造价值,比拼贡献的!”那个下午,牛利办公室的人来来往往,找他签字的、向他汇报工作的、和他协商事情的以及来请教的学生… … 牛利来到广州之后,比以前繁忙了很多。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成立3年来,致力于将基础研究成果与工程技术相结合,在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国民经济的主要应用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在牛利的带领下,研究中已经打造出一支多学科融合的骨干研究团队,并且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一向低调的他却也不无自信地表示:“其实,在本学科就广东地区而言,我们和中山大学及华南理工大学等名校比起来已经毫不逊色。如果你去我的实验室看看的话,我们很多高尖端的仪器设备在国内其他的高校中也是不常见的。至少几年下来,我们已经做出了自己的特色。”根据2020年5月公布的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最新数据显示,广州大学“化学”新增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成为全国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在此之前,广州大学化学工程学科就已经进入软科2020年“世界一流学科排名”榜单,化学和化工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其中自然少不了牛利及其团队尽心竭力的付出。在国内高校与企业的产学研相结合方面,牛利是公认的典型代表人物。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两个问题:一个是探索分析化学中的基础性科学问题,另一个则是分析化学与工程结合的产业化问题,要确确实实为国民解决一些难题,创造更大的价值。在牛利看来,目前国内有太多的科研成果躺在实验室的报告里面,高校科研同企业的工程严重脱节。高校只培养人才,产生思想,然而成果却很难转化成为市场生产力,两者之间总还相差着“最后一公里”,而他立志将这“最后一公里”的距离打通。拥有过研究院所和高校科研的工作经验,以及投身商海创业的三重经历是牛利的一个独特优势,这使他经常能够换位思考,他知道企业的难处在哪儿,会去主动结合企业的需求,做到知己知彼,量体裁衣。了解到这些之后,结合高校的研究方向和企业的需要,然后去做,深入之后,效果才会更明显,而不是只为了发表论文而去做一些纸面研究。从2003年以来,牛利带领着团队围绕分析仪器系统控制、工业化标准设计、模块化设计等方面,将新型的电化学传感器及其他一些辅助检测/分析联用,共同合作开发了多种电化学相关仪器设备,面向空气、水体、土壤、食品等各个不同的领域,陆续研制开发出多个系列的仪器产品,打破了进口产品的垄断,实现了中国的分析化学领域的仪器设备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过程,时至今日在国内已经拥有了包括北大、清华、南京大学等众多知名大学院校在内的数百家客户群体。来到广东之后不久,佛山市科技局就与牛利合作开展气体传感器件的成果转化项目;2020年年底,中山市翠亨新区投入重金建立起国内第一个科学仪器产业园,牛利创办的广东鼎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入驻园区的分析化学领域的创业公司,在那里,将建立起3条生产线,两条以科研仪器为主,一条以化学制剂管理控制为主,这其中承载着牛利的满腔心血和希望。牛利不是个夸夸其谈的人,在和他的对话中,类似“家国”“情怀”“远景”这样大字眼的词很少出现,他甚至自嘲“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就是想着把手上的成果转化出去,能够用自己擅长的知识面向社会的应用需求,尝试着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是谁都明白,产业化的道路上并非只有掌声、阳光和收益,也充满了泥泞、艰难和挫折。商场如战场,何况是在目前国内产业化相对不完善的环境下,难免伤痕累累。但是对于遭遇过的不公、非议与白眼,牛利却极少提及。过往20年中那些成功与失败的交错起伏让他已经能够自动屏蔽负能量的东西,更愿意将眼光放得更远,心胸放得更宽。而这一气度的形成,是经过了太多时间上的专注与坚忍,经过了太多世事的磨砺与淬炼后而成的。在分子影像分会成立大会上不做“贫困线下学者”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牛利一直把人才培养看作是团队乃至整个分析化学行业长远发展的一个重要工作。“我希望能激发出年轻人的自信和独立创新精神,鼓励他们发现新现象、新理论,使他们能够做出一流的成果,能够助力解决国计民生的一些实际问题,而不仅仅是以发表论文作为最终科研目标。”随着生命、环境、新材料科学的发展以及计算机、光学、微加工、数据处理和模拟技术的引入,分析化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分析化学的突破将更加促进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材料科学及制药工业的实质性发展,其水平高低极大地影响国际贸易、医药和食品安全及其标准制定,分析检测直接影响到工业生产过程控制和产品的质量,能从多方面拉动国家经济的发展。在大湾区的平台上,牛利找到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合作者,组建团队、搭建平台、拓展领域、寻求共赢。牛利的学生们自然也是他的“合作者”,他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不遗余力。“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每个人都能做好自己,把自身的强项发挥到极致,发挥到最大,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牛利强调,分析化学需要综合性的人才,知识面要广,动手能力要强。解决实际问题是分析化学的硬道理,真才实学必须经历长期的积累。所以,作为导师仅仅传授知识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把握立身之本,建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培养他们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牛利有一个著名的说法,叫作“不做贫困线下的学者”,寄语着他对当代的年轻科研工作者的期望。这里的“贫困线”不仅仅指的是物质上的收入,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上和气度上的追求,不做人云亦云、蝇营狗苟的事,要保持一名科技工作者的理想、底线和风骨。牛利表示,每个学生都应该是独立的、有思想的人,在科学研究上要成为一匹有独立钻研能力的奔驰骏马,而不是唯命是从、唯唯诺诺的绵羊。多年的科研和创业经验让牛利明白,一定要培养出一支能够体现独立思想的、有创新能力的强大团队来。“我作为团队的带头人可以设计很多路线,但是要把想法变为现实,光靠我一个人肯定是不可能的,需要团队成员的协同完成。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团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深入的工作。正是有了这样一支团队,过去的几年中,我们能够连续不断地解决各种问题。”牛利很欣慰自己拥有了一支“上下齐心,三军用命”的团队。尽管已经成为国内乃至世界范围内最出色的团队之一,但是牛利依然追求每一个细节的精益求精。在他的团队里,既有一起并肩作战十多年的“老战友”,也有师从于他的年轻后生,对待团队成员,牛利展现出他特有的亲和力和向心力。他明白作为一个团队的核心,想要获取凝聚力,不仅在于本身的学识如何,更重要的是在品性上让人信服。牛利对于团队成员给予绝对的信任,一方面给予他们科研方向、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的悉心指导,另一方面总是鼓励他们独立思考、自主思维、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或许是在国外多年熏陶的缘故,他的团队管理模式很开放,严谨中尽力创造一种自由的氛围和空间。与学生在一起牛利对于学术界的论资排辈和尸位素餐深恶痛绝,所以他对待自己的团队成员或者年轻的学生,特别重视对研究氛围和学术氛围的营造,从来不搞“一言堂”,在科研过程中,他经常与年轻人一起头脑风暴,平等地讨论科学技术问题。在讨论问题的过程中,团队追求的是“没有权威,没有领导,集思广益”的氛围,谁对谁错用数据说话。这种团队之间的开放协作、良好沟通与知识共享,使团队凝心聚力,解决起技术问题来更加快捷明朗,也就更有利于人才的成长。牛利表示,分析化学的发展是综合而烦琐的,工程技术和产业化进程需要多代人的积累,而任何急功近利的、贪大的行为都是不科学的。所以,他对于很多现实中的炒作、夸大与虚假的宣传非常反感。作为战略新兴材料的石墨烯由于具有极好的电学、力学、热学以及光学性能,使其迅速成为国际先进材料研发的新热点,引发了国内外科研人员的跟踪研究,而牛利团队其实是国内最早开展石墨烯研究并取得成果的团队之一。但是他强调,任何研究内容都必须以实际应用为出口,其特殊性必须依附于市场,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所以,成本控制及工艺流程简单化就显得尤为重要。也正因为如此,牛利坦言,作为工业技术,石墨烯要实现产业化,仍有许多未能克服的困难。尽管国内外已经发布一些研究结果,将石墨烯用于电池电极材料、电容器器件构造、力学增强材料、导热薄膜等应用领域,但这些领域的研究还有诸多科学及工程技术问题亟待解决。然而,市场上过分的炒作却导致了大家对眼前的材料期望值过高,很多企业都想分一块石墨烯市场的“蛋糕”,于是出现了很多鱼目混珠标榜着石墨烯概念的成果、产品、项目和公司。牛利对此不满,也充满无奈,这种局面让这样一位在中国最早研究石墨烯的学者“不再想聊石墨烯的话题”了,“说得再好,不如做得好!我们需要有扎扎实实做出真正成果的科研,我现在更愿意提新型的碳纳米材料,我们已经研究了很多年,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并且得到了一些工业进展,是很值得期待的”。牛利对未来充满信心。在前进的道路上,总有各种各样的困难、挫折和绊脚石横亘于斯,但是它们阻止不了牛利和他的团队前进的坚定步伐和一往无前的雄心。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牛利率直、坚定、不言放弃,一旦认准了目标,就会努力去拼,是一个永远追求领先一步的人,他把这种性格自然地带入他的科研工作中。“道固远,笃行可至;事虽巨,坚为必成。”牛利已经不满足于跟跑和并跑,他更希望做领跑者。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牛利的团队在短短3年时间里已经发展壮大成为拥有7名教授、7名副教授、5名讲师、9名博士后、7名博士和37名研究生的70多人的庞大队伍。“毕竟一群‘东北佬’千山万水地来到岭南不容易,希望我们能够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出花儿来。”忆当年,看今朝,牛利笑着言道,“几年前的各种不适应现在已经不成问题,唯一略有遗憾的是在广州看不到雪了。不过这也难不倒我们这些搞化学的,圣诞节的时候我们用白色的吸水树脂堆了一个大雪人,也算是略解乡愁吧。”科研是一段苦旅,但是牛利明白,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不去想这一路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坚持,终会迎来雨过天晴,苦尽甘来。2021年年初,牛利团队入驻中山产业园,2600平方米的场地全部重新规划,正在整体装修阶段,从办公室窗户望出去,正是深圳的宝安机场,每一天从这里起飞的飞机不计其数,它们直冲云霄飞往世界各地,也让记者想到了“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古话,而这句话用在牛利和他的团队身上也颇为妥帖。“欢迎到我们这里来看看,为未来,搏到底!”牛利向记者发出了邀请,也向全天下的科研工作者发出了邀请。牛利教授简介牛利,教授,博士生导师,广州大学分析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 (FRSC)、中国化学会高级会员、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交叉与合作团队”负责人、广州市杰出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化学传感分析、材料电化学、光谱电化学及分析仪器化设计等。设计合成多种新型基于碳纳米、离子液体、金属纳米粒子及导电聚合物为主体的纳米结构复合材料,面向环境水体、土壤、海洋、食品及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发多种电化学分析传感器件,结合电子工程和软件工程技术,研制多种新型分析检测/监测仪器设备。已在J. Am. Chem. Soc., Angew. Chem. Int. Ed., Adv. Mater., Anal. Chem.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科研论文300余篇,他人引用15000余次,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撰写中英文专著4部。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和邀请报告80余次。
  •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253项国家标准
    6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了253项国家标准。该批国家标准中,制定203项,修订50项 强制性标准29项,推荐性标准206项,指导性技术文件18项。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9号)中向社会发布。 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国家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 252-2011 普通柴油 GB 252-2000 2011-07-01 2 GB 712-2011 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 GB 712-2000 2012-02-01 3 GB/T 2093-2011 工业用甲酸 GB/T 2093-1993 2011-11-01 4 GB/T 2992.1-2011 耐火砖形状尺寸 第1部分:通用砖 GB/T 2992-1998 2012-02-01 5 GB/T 4146.3-2011 纺织品 化学纤维 第3部分:检验术语 2011-12-01 6 GB/T 4630-2011 辽宁绒山羊 GB/T 4630-1984 2011-11-01 7 GB 4706.105-20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带加热、通风或空调系统的加湿器的特殊要求 2011-12-01 8 GB 4706.106-201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户外烤架的特殊要求 2011-12-01 9 GB/T 5504-2011 粮油检验 小麦粉加工精度检验 GB/T 5504-1985 2011-11-01 10 GB/T 5508-2011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 GB/T 5508-1985 2011-11-01 11 GB/T 5516-2011 粮油检验 粮食运动粘度测定 毛细管粘度计法 GB/T 5516-1985 2011-11-01 12 GB/T 5520-2011 粮油检验 籽粒发芽试验 GB/T 5520-1985 2011-11-01 13 GB/T 6324.3-2011 有机化工产品试验方法 第3部分:还原高锰酸钾物质的测定 GB/T 6324.3-1993 2011-11-01 14 GB 8159-2011 矿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GB 8159-1987, GB/T 8160-1987 2012-02-01 15 GB/T 8190.2-2011 往复式内燃机 排放测量 第2部分:气体和颗粒排放物的现场测量 GB/T 8190.2-1999 2012-01-01 16 GB/T 8210-2011 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T 8210-1987 2011-09-01 17 GB/T 8872-2011 粮油名词术语 制粉工业 GB/T 8872-1988 2011-11-01 18 GB/T 10217-2011 电工控制设备造型设计导则 GB/T 10217-1988 2011-12-01 19 GB/T 10596-2011 埋刮板输送机 GB/T 10596.1-1989, GB/T 10596.2-1989, GB/T 10596.3-1989 2011-12-01 20 GB/T 10757-2011 邮政业术语 GB/T 10757-1989 2011-11-01 21 GB/T 12085.17-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17部分 污染、太阳辐射综合试验 GB/T 12085.17-1995 2011-11-01 22 GB/T 12085.18-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18部分:湿热、低内压综合试验 2011-11-01 23 GB/T 12085.19-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19部分:温度周期与正弦振动、随机振动综合试验 2011-11-01 24 GB/T 12085.20-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0部分:含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湿空气 2011-11-01 25 GB/T 12085.21-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21部分:低压与大气温度、高温综合试验 2011-11-01 26 GB/T 12604.10-2011 无损检测 术语 磁记忆检测 2012-03-01 27 GB/T 12668.6-2011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第6部分:确定负载工作制类型和相应电流额定值的导则 GB/T 3886.1-2001 2011-12-01 28 GB 13544-2011 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GB 13544-2000 2012-04-01 29 GB 13613-2011 对海远程无线电导航台和监测站电磁环境要求 GB 13613-1992 2012-05-01 30 GB/T 14056.2-2011 表面污染测定 第2部分:氚表面污染 GB/T 15222-1994 2011-12-01 31 GB/T 14057.2-2011 放射性污染表面去污 第2部分:纺织品去污剂的试验方法 GB/T 15850-1995 2011-12-01 32 GB/T 14148-2011 光学玻璃眼镜片毛坯 GB/T 14148-1993 2011-12-0133 GB/T 14349-2011 板料折弯机 精度 GB/T 14349-1993 2012-01-01 34 GB/T 14404-2011 剪板机 精度 GB/T 14404-1993 2012-01-01 35 GB 14470.3-2011 弹药装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470.3-2002 2012-01-01 36 GB/T 14560-2011 履带起重机 GB/T 13330-1991, GB/T 14560-1993 2011-12-01 37 GB/T 14598.11-2011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11部分:辅助电源端口电压暂降、短时中断、电压变化和纹波 GB/T 8367-1987 2011-12-01 38 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 GB 14621-2002 2011-10-01 39 GB/T 14684-2011 建设用砂 GB/T 14684-2001 2012-02-01 40 GB/T 14685-2011 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 14685-2001 2012-02-01 41 GB/T 14695-2011 臂式斗轮堆取料机 型式和基本参数 GB/T 14695-1993 2011-12-01 42 GB 14922.2-2011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GB 14922.2-2001 2011-11-01 43 GB 15269.2-2011 雪茄烟 第2部分:包装标识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2012-04-01 44 GB 15269.3-2011 雪茄烟 第3部分:产品包装、卷制及贮运技术要求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2012-04-01 45 GB 15269.4-2011 雪茄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2012-04-01 46 GB/T 15408-2011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15408-1994 2011-12-01 47 GB/T 15445.5-2011 粒度分析结果的表述 第5部分:用对数正态概率分布进行粒度分析的计算方法 2012-03-01 48 GB/T 15685-2011 粮油检验 小麦沉淀指数测定 SDS法 GB/T 15685-1995 2011-11-01 49 GB/T 16886.1-20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GB/T 16886.1-2001 2011-12-01 50 GB/T 17262-2011 单端荧光灯 性能要求 GB/T 17262-2002 2011-12-01 51 GB/T 17491-2011 液压泵、马达和整体传动装置 稳态性能的试验及表达方法 GB/T 17491-1998 2012-03-01 52 GB 17927.1-2011 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第1部分:阴燃的香烟 GB 17927-1999 2011-12-01 53 GB 17927.2-2011 软体家具 床垫和沙发 抗引燃特性的评定 第2部分:模拟火柴火焰 2011-12-01 54 GB/T 18820-2011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 18820-2002 2011-11-01 55 GB/T 19162-2011 梭鱼 GB 19162-2003 2011-11-01 56 GB 19189-2011 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 GB 19189-2003 2012-02-01 57 GB 19212.5-2011 电源电压为1 100V及以下的变压器、电抗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5部分:隔离变压器和内装隔离变压器的电源装置的特殊要求和试验 GB 19212.5-2006 2012-05-01 58 GB/T 19228.1-2011 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1部分:卡压式管件 GB/T 19228.1-2003 2012-03-01 59 GB/T 19228.2-2011 不锈钢卡压式管件组件 第2部分: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 GB/T 19228.2-2003 2012-03-01 60 GB/T 21650.3-2011 压汞法和气体吸附法测定固体材料孔径分布和孔隙度 第3部分:气体吸附法分析微孔 2012-03-01 61 GB/T 26399-201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2011-12-01 62 GB/T 26534-2011 山杏封沙育林技术规程 2011-09-01 63 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 2011-09-01 64 GB/T 26536-2011 竹条 2011-09-01 65 GB 26537-2011 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 2012-04-01 66 GB 26538-2011 烧结保温砖和保温砌块 2012-04-01 67 GB 26539-2011 防静电陶瓷砖 2012-04-01 68 GB 26540-20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用钢丝网架模塑聚苯乙烯板 2012-04-01 69 GB 26541-2011 蒸压粉煤灰多孔砖 2012-04-01 70 GB/T 26542-2011 陶瓷砖防滑性试验方法 2012-02-01 71 GB/T 26543-2011 活体动物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 2012-01-01 72 GB/T 26544-2011 水产品航空运输包装通用要求 2012-01-01 73 GB 26545-2011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钻孔设备安全规范 2012-05-01 74 GB/T 26546-2011 工程机械减轻环境负担的技术指南 2012-01-01 75 GB/T 26547-2011 螺纹紧固件用回转式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2012-01-01 76 GB/T 26548.2-2011 手持便携式动力工具 振动试验方法 第2部分:气扳机、螺母扳手和螺丝刀 2012-01-01 77 GB/T 26549-2011 涡轮增压器可变喷嘴环 通用技术条件 2012-01-01 78 GB/T 26550-2011 粮食干燥机同比热效率的测试与评价 2012-01-01 79 GB/T 26551-2011 畜牧机械 粗饲料切碎机 2012-01-01 80 GB/T 26552-2011 畜牧机械 粗饲料压块机 2012-01-01 81 GB/T 26553-2011 印刷机械 热敏型计算机直接制版机 2012-01-0182 GB/T 26554-2011 印刷机械 卷筒纸柔版印线分切机 2012-01-01 83 GB/T 26555-2011 印刷机械 网版印刷铝合金网框 2012-01-01 84 GB/T 26556-2011 承压设备带压密封剂技术条件 2011-12-01 85 GB 26557-2011 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 部分代替: GB 10055-2007, GB/T 10054-2005 2012-05-01 86 GB/T 26558-2011 桅杆起重机 2011-12-01 87 GB/T 26559-2011 机械式停车设备 分类 2011-12-01 88 GB/T 26560-2011 机动工业车辆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 通则 2011-12-01 89 GB/T 26561-2011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 附加稳定性试验 2011-12-01 90 GB/T 26562-2011 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 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 2011-12-01 91 GB/T 26563-2011 电熔氧化锆 2012-02-01 92 GB/T 26564-2011 镁铝尖晶石 2012-02-01 93 GB/T 26565-2011 水泥基绝热干混料 2012-02-01 94 GB/T 26566-2011 水泥生料易烧性试验方法 2012-02-01 95 GB/T 26567-2011 水泥原料易磨性试验方法(邦德法) 2012-02-01 96 GB/T 26568-2011 农业用硫酸镁 2011-07-15 97 GB 26569-2011 民用煤层气(煤矿瓦斯) 2011-11-01 98 GB/T 26570.1-2011 气体中颗粒含量的测定 光散射法 第1部分:管道气体中颗粒含量的测定 2011-11-01 99 GB/T 26571-2011 特种气体储存期规范 2011-11-01 100 GB/Z 26573-2011 菠菜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1 GB/Z 26574-2011 蚕豆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2 GB/Z 26575-2011 草莓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3 GB/Z 26576-2011 茶叶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4 GB/Z 26577-2011 大葱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5 GB/Z 26578-2011 大蒜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6 GB/Z 26579-2011 冬枣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7 GB/Z 26580-2011 柑橘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8 GB/Z 26581-2011 黄瓜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09 GB/Z 26582-2011 结球甘蓝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0 GB/Z 26583-2011 辣椒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1 GB/Z 26584-2011 生姜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2 GB/Z 26585-2011 甜豌豆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3 GB/Z 26586-2011 西兰花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4 GB/Z 26587-2011 香菇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5 GB/Z 26588-2011 小菘菜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6 GB/Z 26589-2011 洋葱生产技术规范 2011-11-15 117 GB/T 26590-2011 粮油机械 重力谷糙分离机 2011-09-01 118 GB/T 26591-2011 粮油机械 糙米精选机 2011-09-01 119 GB/T 26592-2011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X射线探伤机 性能测试方法 2011-11-01 120 GB/T 26593-2011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用X射线CT装置性能测试方法 2011-11-01 121 GB/T 26594-2011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用X射线管性能测试方法 2011-11-01 122 GB/T 26595-2011 无损检测仪器 周向X射线管技术条件 2011-11-01 123 GB/T 26596-2011 光学和光学仪器 大地测量仪器 术语 2011-11-01 124 GB/T 26597-2011 光学纤维传像元件试验方法 2011-11-01 125 GB/T 26598-2011 光学仪器用透明导电薄膜规范 2011-11-01 126 GB/T 26599.1-2011 激光和激光相关设备 激光光束宽度、发散角和光束传输比的试验方法 第1部分:无像散和简单像散光束 2011-11-01 127 GB/T 26600-2011 显微镜 光学显微术用浸液 2011-11-01 128 GB/T 26601-2011 显微镜 光谱滤光片 2011-11-01 129 GB/T 26602-2011 工业用2-吡咯烷酮 2011-12-01 130 GB/T 26603-2011 N,N-二甲基苯胺 2011-12-01 131 GB/T 26604-2011 肉制品分类 2011-12-01 132 GB/T 26605-2011 车用燃料用二甲醚 2011-11-01 133 GB/T 26606-2011 工业用氰乙酸甲酯 2011-11-01 134 GB/T 26607-2011 工业用邻苯基苯酚 2011-11-01 135 GB/T 26608-2011 工业用回收一氯甲烷 2011-11-01 136 GB/T 26609-2011 工业用乙酸异丁酯 2011-11-01 137 GB/T 26610.1-2011 承压设备系统基于风险的检验实施导则 第1部分:基本要求和实施程序 2011-12-01 138 GB/T 26611-2011 阿拉善双峰驼 2011-11-01 139 GB/T 26612-2011 纯血马DNA亲子鉴定技术规程 2011-11-01 140 GB/T 26613-2011 呼伦贝尔羊 2011-11-01 141 GB/T 26614-2011 麻黄属种子质量分级 2011-11-01 142 GB/T 26615-2011 籽粒苋种子质量分级 2011-11-01 143 GB/T 26616-2011 裘皮 獭兔皮 2011-11-01 144 GB/T 26617-2011 皖西白鹅 2011-11-01 145 GB/T 26618-2011 派琴虫病诊断操作规程 2011-11-01 146 GB/T 26619-2011 斑节对虾 2011-11-01 147 GB/T 26620-2011 钝吻黄盖鲽 2011-11-01 148 GB/T 26621-2011 日本对虾 2011-11-01 149 GB/T 26622-2011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2011-11-01 150 GB/T 26623-2011 畜禽舍纵向通风系统设计规程 2011-11-01 151 GB/T 26624-2011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2011-11-01 152 GB/T 26625-2011 粮油检验 大豆异黄酮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11-01 153 GB/T 26626-2011 动植物油脂 水分含量测定 卡尔费休法(无吡啶) 2011-11-01 154 GB/T 26627.1-2011 粮油检验 小麦谷蛋白溶胀指数测定 第1部分:常量法 2011-11-01 155 GB/T 26628.1-2011 粮油检验 储粮真菌标准图谱 第1部分:曲霉属 2011-11-01 156 GB/T 26629-2011 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技术规范 2011-11-01 157 GB/T 26630-2011 大米加工企业良好操作规范 2011-11-01 158 GB/T 26631-2011 粮油名词术语 理化特性和质量 2011-11-01 159 GB/T 26632-2011 粮油名词术语 粮油仓储设备与设施 2011-11-01 160 GB/T 26633-2011 工业用高粱 2011-11-01 161 GB/T 26634-2011 动植物油脂 脱色能力指数(DOBI)的测定 2011-11-01 162 GB/T 26635-2011动植物油脂 生育酚及生育三烯酚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11-11-01 163 GB/T 26636-2011 动植物油脂 聚合甘油三酯的测定 高效空间排阻色谱法(HPSEC) 2011-11-01 164 GB/T 26637-2011 镁合金锻件 2012-03-01 165 GB/T 26638-2011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 复杂程度分类及折合系数 2012-03-01 166 GB/T 26639-2011 液压机上钢质自由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 2012-03-01 167 GB 26640-2011 阀门壳体最小壁厚尺寸要求规范 2012-09-01 168 GB/T 26641-2011 无损检测 磁记忆检测 总则 2012-03-01 169 GB/T 26642-2011 无损检测 金属材料计算机射线照相检测方法 2012-03-01 170 GB/T 26643-2011 无损检测 闪光灯激励红外热像法 导则 2012-03-01 171 GB/T 26644-2011 无损检测 声发射检测 总则 2012-03-01 172 GB/T 26645.1-2011 粒度分析 液体重力沉降法 第1部分:通则 2012-03-01 173 GB/T 26646-2011 无损检测 小型部件声发射检测方法 2012-03-01 174 GB/T 26647.1-2011 单粒与光相互作用测定粒度分布的方法 第1部分:单粒与光相互作用 2012-03-01 175 GB/T 26648-2011 奥氏体铸铁件 2012-03-01 176 GB/T 26649-2
  •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
    《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免费领取!饲料是人饲养动物的食物的总称。饲料是畜牧业的基础,在畜牧业的发展中发挥这重要的作用,是畜产品向农产品转变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饲料年总产值接近万亿元市场规模。针对这庞大的市场,仪器信息网特意整理了一份关于饲料的标准:《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上期我们整理了一份《食品农残国标G B23200系列标准汇编 》 ,就有用户强烈要求整理一份饲料行业的标准汇编,为了满足大家的需求,小编网络资源,汇编成册,以飨读者。《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汇编》共收集了现行的304个最新的饲料行业国家标准,旨在提升饲料行业的质量水平,促进优质、高效、安全、健康、生态的产业链。为了方便查询,我们特意增加了书签,便于检索之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收藏汇编包括标准如下:GBT 5915-2020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1GBT 5916-2020产蛋后备鸡、产蛋鸡、肉用仔鸡配合饲料 8GBT 5917.1-2008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 18GBT 6432-2018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22GBT 6433-2006 饲料粗脂肪测定方法 29GBT 6434-2006 饲料中粗纤维测定方法 38GBT 6435-2014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50GBT 6436-2018 饲料中钙的测定 61GBT 6437-2018 饲料中总磷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68GB 6438-2007T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74GBT 7292-199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乙酸酯微粒 81GB 7293-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 86GB 7294-2017 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 121GB 7295-2018饲料添加剂 盐酸硫胺-维生素B1 98GB 7296-2018 饲料添加剂 硝酸硫胺 (维生素B1) 109GBT 7297-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2(核黄素) 134GB 7298-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 140GBT 7299-2006 饲料添加剂 D-泛酸钙 151GB 7300-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酸 161 GB 7300.1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L-苏氨酸 174 GB 7300.1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甘氨酸 183 GB 7300.103-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部分: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192 GB 7300.2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L-抗坏血酸-2-磷酸酯盐 201 GB 7300.203-2020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 211 GB 7300.204-2019 饲料添加剂 第2部分:维生素及类维生素 甜菜碱盐酸盐 226 GB 7300.3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碘化钾 237 GB 7300.302-2019 饲料添加剂 第3部分:矿物元素及其络(螯)合物 亚硒酸钠 246 GB 7300.4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 木聚糖酶 255 GB 7300.402-2020 饲料添加剂 第4部分:酶制剂植酸酶 262 GB 7300.6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6部分:非蛋白氮 尿素 269 GB 7300.8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8部分:防腐剂、防霉剂和酸度调节剂 碳酸氢钠 274 GB 7300.901-2019 饲料添加剂 第9部分:着色剂 β-胡萝卜素粉 281 GB 7300.1001-2020 饲料添加剂 第10部分:调味和诱食物质 谷氨酸钠 291GB 7301-2017 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 300GB 7302-2018 饲料添加剂 叶酸 311GB 7303-2018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维生素C 320GBT 8381-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半定量薄层色谱法 327 GBT 8381.2-2005 饲料中志贺氏菌的检测方法 340 GBT 8381.3-2005 饲料中林可霉素的测定 353 GBT 8381.4-2005 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测定 薄层色谱法 361 GBT 8381.5-2005 饲料中北里霉素的测定 366 GBT 8381.6-2005配合饲料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薄层色谱法 374 GBT 8381.7-2009 饲料中喹乙醇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79 GBT 8381.8-2005 饲料中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84 GBT 8381.9-2005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89 GBT 8381.10-2005 饲料中磺胺喹(口恶)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4 GBT 8381.11-2005 饲料中盐酸氨丙啉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398GBT 8622-2006 饲料用大豆制品中尿素酶活性的测定 403GB 9454-2017 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 409GBT 9455-2009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D3微粒 424GB 9840-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 431GBT 9841-2006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12(氰钴胺)粉剂 444GBT 10647-2008 饲料工业术语 451GB 10648-2013 饲料标签 481GBT 10649-2008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489GB 13078-2017 饲料卫生标准 493GBT 13079-2006 饲料中总砷的测定 504GBT 13080-2018 饲料中铅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513GBT 13081-2006饲料中汞的测定 520GB 13082-1991 饲料中镉的测定方法 528GBT 13083-2018 饲料中氟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531GBT 13084-2006 饲料中氰化物的测定 536GBT 13085-2018 饲料中亚硝酸盐的测定 比色法 542GBT 13086-2020 饲料中游离棉酚的测定方法 547GBT 13087-2020 饲料中异硫氰酸酯的测定方法 555GBT 13088-2006 饲料中铬的测定 562GBT 13089-2020 饲料中噁唑烷硫酮的测定方法 569GBT 13090-2006 饲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574GBT 13091-2018 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测定 581GBT 13092-2006 饲料中霉菌总数测定方法 597GBT 13093-2006 饲料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604GBT 13882-2010 饲料中碘的测定 硫氰酸铁-亚硝酸催化动力学法 612GBT 13883-2008 饲料中硒的测定 617GBT 13884-2018 饲料中钴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3GBT 13885-2017 饲料中钙、铜、铁、镁、锰、钾、钠和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628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45GBT 14699.1-1993 饲料采样方法 652GBT 14700-2018 饲料中维生素B1的测定 656GBT 14701-2019 饲料中维生素B2的测定 665GBT 14702-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6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674GBT 14698-2017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628GB 14924.1-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通用质量标准 682GB 14924.2-2001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卫生标准 688GBT 15399-2018 饲料中含硫氨基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691GBT 15400-2018 饲料中色氨酸的测定 698GBT 17243-1998 饲料用螺旋藻粉 707GBT 17480-2008 饲料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 713GBT 17481-2008 预混料中氯化胆碱的测定 720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 727GBT 17777-2009 饲料中钼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732GBT 17778-2005 预混合饲料中d-生物素的测定 737GBT 17810-2009 饲料级DL-蛋氨酸 743GBT 17811-2008 动物性蛋白质饲料胃蛋白酶消化率的测定 过滤法 750GBT 17812-2008 饲料中维生素E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55GBT 17813-2018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烟酸与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62GBT 17814-2011 饲料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二丁基羟基甲苯、乙氧喹和没食子酸丙酯的测定 769GBT 17815-2018 饲料中丙酸、丙酸盐的测定 781GBT 17816-1999饲料中总抗坏血酸的测定 邻苯二胺荧光法 789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793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1GBT 17819-2017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维生素B12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09GBT 17890-2008 饲料用玉米 816GBT 18246-2019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820GBT 18397-2014 预混合饲料中泛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32GBT 18632-2010 饲料添加剂 80%核黄素(维生素B2)微粒 838GBT 18633-2018 饲料中钾的测定 火焰光度法 845GBT 18634-2009 饲用植酸酶活性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850GBT 18823-2010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857GBT 18868-2002饲料中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脂肪、赖氨酸、蛋氨酸快速 867GBT 18869-2019 饲料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875GBT 18872-2017 饲料中维生素K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892GBT 18969-2003 饲料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899GBT 18970-2003 饲料添加剂 10%β,β-胡萝卜-4,4-二酮(10%斑蝥黄) 907GBT 19164-2003 912GBT 19370-2003 饲料添加剂1%β-胡萝卜素 923GBT 19371.1-2003 饲料添加剂 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 928GBT 19371.2-2003 饲料中液态蛋氨酸羟基类似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34GBT 19372-2003 饲料中除虫菊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 气相色谱法 939GBT 19373-2003 饲料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测定-气相色谱法 944GBT 19422-2003 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2-磷酸酯 949GBT 19423-2020 饲料中尼卡巴嗪的测定 956GBT 19424-2018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 967GBT 19539-2004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976GBT 19540-2004 饲料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983GBT 19541-2017 饲料原料 豆粕 990GBT 19542-2007 饲料中磺胺类药物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998GBT 19684-2005 饲料中金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3GBT 20189-2006 饲料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007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 定性聚合酶链式反应(PCR)法 1012GBT 20191-2006 饲料中嗜酸乳杆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1021GBT 20192-2006 环模制粒机通用技术规范 1028GBT 20193-2006 饲料用骨粉及肉骨粉 1046GBT 20194-2018 动物饲料中淀粉含量的测定 旋光法 1051GBT 20195-2006 动物饲料 试样的制备 1063GBT 20196-2006 饲料中盐霉素的测定 1071GBT 20363-2006饲料中苯巴比妥的测定 1082GBT 20411-2006 饲料用大豆 1088GBT 20715-2006 犊牛代乳粉 1092GB 20802-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 1102GBT 20803-2006 饲料配料系统通用技术规范 1109GBT 20804-2006 奶牛复合微量元素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1127GBT 20805-2006 饲料中酸性洗涤木质素(ADL)的测定 1134GBT 20806-2006 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 1140GBT 20807-2006 绵羊用精饲料 1146GBT 21033-2007 饲料中免疫球蛋白IgG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53GBT 21034-2007饲料添加剂 羟基蛋氨酸钙 1157GBT 21035-2007 饲料安全性评价 喂养致畸试验 1162GBT 21036-2007 饲料中盐酸多巴胺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68GBT 21037-2007 饲料中三甲氧苄胺嘧啶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173GBT 21100-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骆驼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78GBT 21102-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兔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84GBT 21103-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哺乳动物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方法 1190GBT 21104-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反刍动物源性成分(牛,羊,鹿)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197GBT 21105-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狗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方法 1204GBT 21106-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鹿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0GBT 21107-2007 动物源性饲料中马、驴源性成分定性检测方法 PCR方法 1216GBT 21108-2007 饲料中氯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222GBT 21264-2007 饲料用棉籽粕 1230GBT 21514-2008 饲料中脂肪酸含量的测定 1235GBT 21515-2008 饲料添加剂 天然甜菜碱 1248GBT 21516-2008 饲料添加剂 10%β-阿朴-8 -胡萝卜素酸乙酯(粉剂) 1257GBT 21517-2008 饲料添加剂 叶黄素 1264GBT 21542-2008 饲料中恩拉霉素的测定 微生物学法 1272GBT 21543-2008 饲料添加剂 调味剂 通用要求 1279GB 21694-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 1285GB 21695-2008-T 饲料级 沸石粉 1292GBT 2169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铜 1300GBT 21979-2008 饲料级L-苏氨酸 1307GBT 21995-2008 饲料中硝基咪唑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13GB 21996-2008-T 饲料添加剂 甘氨酸铁络合物 1320GBT 22141-2008 饲料添加剂 复合酸化剂通用要求 1328GBT 22142-2008 饲料添加剂 有机酸通用要求 1334GBT 22143-2008 饲料添加剂 无机酸通用要求 1340GBT 22144-2008 天然矿物质饲料通则 1346GBT 22145-2008 饲料添加剂 丙酸 1352GBT 22146-2008 饲料中洛克沙胂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60GBT 22147-2008 饲料中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和盐酸克仑特罗的测定 1365GBT 22259-2008 饲料中土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71GBT 22260-2008 饲料中甲基睾丸酮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1376GBT 22261-2008 饲料中维吉尼亚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383GBT 22487-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89GBT 22488-2008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规程 1398GB 22489-2017 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 1404GBT 22544-2008 蛋鸡复合预混合饲料 1412GBT 22545-2008 宠物干粮食品辐照杀菌技术规范 1420GBT 22546-2008 饲料添加剂 碱式氯化锌 1426GBT 22547-2008 饲料添加剂 饲用活性干酵母(酿酒酵母) 1435GB 22548-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 1444GB 22549-2017 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 1453GBT 22919.1-2008 水产饲料 第1部分:斑节对虾配合饲料 1463GBT 22919.2-2008 水产饲料 第2部分:军曹鱼配合饲料 1470GBT 22919.3-2008 水产饲料 第3部分:鲈鱼配合饲料 1475GBT 22919.4-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4部分:美国红鱼配合饲料 1480GBT 22919.5-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5部分:南美白对虾配合饲料 1486GBT 22919.6-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6部分:石斑鱼配合饲料 1493GBT 22919.7-2008 水产配合饲料 第7部分:刺参配合饲料 1499GBT 23179-2008 饲料毒理学评价 亚急性毒性试验 1505GBT 23180-2008 饲料添加剂 2%d-生物素 1510GBT 23181-2008 微生物饲料添加剂通用要求 1516GBT 23182-2008 饲料中兽药及其他化学物检测试验规程 1520GBT 23184-2008 饲料企业HACCP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1527GBT 23185-2008 宠物食品 狗咬胶 1545GBT 23186-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慢性毒性试验规程 1551GBT 23187-2008 饲料中叶黄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64GBT 23385-2009饲料中氨苄青霉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1559GB 23386-2017 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 1570GBT 23387-2009 饲草营养品质评定 GI法 1581GBT 23388-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残留和蓄积试验规程 1588GBT 23389-2009 水产饲料安全性评价 繁殖试验规程 1596GBT 23390-2009 水产配合饲料环境安全性评价规程 1602GBT 23710-2009 饲料中甜菜碱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1610GBT 23735-2009 饲料添加剂 乳酸锌 1616GBT 23736-2009 饲料用菜籽粕 1623GBT 23737-2009 饲料中游离刀豆氨酸的测定 离子交换色谱法 1628GBT 23741-2009 饲料中4种巴比妥类药物的测定 1633GBT 23742-2009 饲料中盐酸不溶灰分的测定 1641GBT 23743-2009 饲料中凝固酶阳性葡萄球菌的微生物学检验 Bair 1649GBT 23745-2009 饲料添加剂 10%虾青素 1659GBT 23746-2009 饲料级糖精钠 1666GBT 23747-2009 饲料添加剂 低聚木糖 1672GBT 23873-2009 饲料中马杜霉素铵的测定
  • 卫生部废止《酸牛乳》等86项国家标准
    2010年3月26日,卫生部发布了《生乳》(GB 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上述标准所代替的《酸牛乳》等86项国家标准自相关替代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关于废止《酸牛乳》等86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 全国首个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即将出台
    因缺乏相应标准,市场上部分儿童家具套用成人标准生产,不仅安全性能差而且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量超标,严重影响儿童身体健康。对此,参与全国首个《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起草的专家之一———成都市质检院专家李隆平透露,该标准明年出台,儿童家具行业生产的乱象将得到改变。   漂亮的儿童家具   ■一串触目惊心的数字   儿童家具频陷“质量门”   甲醛释放量超标、产品结构不合理导致安全隐患、使用劣质油漆涂料喷刷产品表面……儿童家具频陷“质量门”。   昨天,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市质监部门查询到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关于儿童家具的监督抽查情况分析。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全国被质监部门曝光的儿童家具生产企业就超过20家。据广东省质监局近日公布的对儿童家具的抽检结果显示:62批次儿童家具合格率仅67.7%,有两批次儿童家具重金属超标,有3批次儿童家具的甲醛释放量超标。家具中的重金属主要有铅、镉、铬等,其中有一款儿童床头柜可溶性铅实测值超标近40倍。   ■一个时常忽略的问题   铅、镉等重金属超标没?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家长对儿童家具的选购主要还是看家具的颜色和款式,也有部分家长关注家具的甲醛含量是否超标,但很少有家长注意到对儿童危害更为严重的铅、镉等重金属。   在玉带桥多个家具销售门市,商家们都能提供儿童家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但销售人员称,对儿童家具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目前主要测甲醛含量,很少有家具生产企业在送检中要求检测重金属含量的。   调查中,成都商报记者还发现,不少儿童家具的安全性能也不乐观。有些家具的棱角显得非常突出、锋利,缺乏针对儿童的必要保护措施 有些家具有自动折叠功能,却少有固定螺丝,一旦用力挤压就可能受伤。   ■一种标准套用的尴尬   成人标准并不适宜儿童   成都本土一家家具生产企业负责人对成都商报记者说,现在国内的儿童家具生产行业因为缺乏专门的生产标准,只能套用成人家具标准生产。“按照成人家具标准生产的儿童家具,在安全性能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方面不一定适合儿童”,该负责人称,比如家具中的甲醛含量虽然能符合国家标准,但成人和儿童的承受能力不一样,对成人身体无影响并不代表对儿童身体就没有危害。   该负责人透露,近几年来儿童家具的抽查合格率不高,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多数厂家将焦点放在了产品款式和颜色上,一味只想如何在第一时间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对于质量问题尤其是产品安全性能反而不够重视”。   其他一些生产厂家的负责人也同样表达出自己的困惑,国家没有专门标准,厂家也就不知道该怎样生产出安全、环保的儿童家具。“我们呼吁国家尽快出台儿童家具的专门生产标准,这才是解决目前存在问题的唯一办法”。   儿童家具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有哪些危害?   华西医院朱教授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儿童家具中的甲醛、苯等一些易挥发的有毒物质含量超标,会对室内空气造成污染,小孩的呼吸道会受到严重损害,致使他们患上气管炎、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   木家具在生产环节中会产生很多高毒物质,劣质油漆的重金属含量就更高。在距地面1米处,空气中的铅浓度是1.5米处的16倍,而儿童的身高恰好处于这个范围内。   婴幼儿常会用手接触家具,吮吸手指时很容易摄入大量的铅,而婴幼儿本身对铅的吸收率很高,约为成人的5倍。铅进入人体后,会损坏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血液系统,铅中毒还可能严重损害肝脏。更严重的是,进入人体的铅很难被排出。   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物质明确限量   昨天,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质检院获悉,该院专家李隆平本月代表市质检院到深圳参加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制订工作。该标准是全国第一个儿童家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目前正处在最后的修订期,有望于明年制订完毕并发布实施。   李隆平说,《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首次明确了儿童家具应该适用于3~14岁儿童,标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和使用安全警示标识等九部分内容。   李隆平介绍,标准中除了对儿童家具的尖角、突出部位、孔穴、缝隙大小和稳定性能等方面有详细明确规定外,在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上更有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主要针对甲醛、可溶性重金属等10种,和儿童玩具的相关要求差不多。   另外,标准还对一些软体家具的染料、PH值提出了具体要求。
  • 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食用盐》等17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轻质石油产品酸度测定法》等17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附件.docx)。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6月14日食品相关标准列表如下: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T 5461-2016 食用盐 GB 5461-2000 2017-1-1 2 GB/T 7652-2016 八角 GB/T 7652-2006 2017-1-1 3 GB/T 14456.3-2016 绿茶 第3部分:中小叶种绿茶 2017-1-1 4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2017-1-1 5 GB/T 14456.5-2016 绿茶 第5部分:眉茶 2017-1-1 6 GB/T 14456.6-2016 绿茶 第6部分:蒸青茶 2017-1-1 7 GB/T 17776-2016 饲料中硫的测定 硝酸镁法 GB/T 17776-1999 2017-1-1 8 GB/T 32470-2016 生活饮用水臭味物质 土臭素和2-甲基异莰醇检验方法 2016-11-1 9 GB/T 32687-2016 氨基酸产品分类导则 2017-1-1 10 GB/T 32689-2016 发酵法氨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1 GB/T 32690-2016 发酵法有机酸良好生产规范 2017-1-1 12 GB/T 32712-2016 条斑紫菜 种藻 2017-1-1 13 GB/T 32713-2016 刀鲚人工繁育技术规范 2017-1-1 14 GB/T 32714-2016 冬枣 2016-10-1 15 GB/T 32717-2016 番木瓜长尾实蝇检疫鉴定方法 2017-1-1 16 GB/T 32719.1-2016 黑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 2017-1-1 17 GB/T 32719.2-2016 黑茶 第2部分:花卷茶 2017-1-1 18 GB/T 32719.3-2016 黑茶 第3部分:湘尖茶 2017-1-1 19 GB/T 32719.4-2016 黑茶 第4部分:六堡茶 2017-1-1 20 GB/T 32727-2016 肉豆蔻 2017-1-1 21 GB/T 32728-2016 刺柏果 2017-1-1 22 GB/T 32729-2016 干鼠尾草 2017-1-1 23 GB/T 32730-2016 芥末籽 2017-1-1 24 GB/T 32731-2016 辣椒粉 显微镜检查法 2017-1-1 25 GB/T 32732-2016 香草 试验方法 2017-1-1 26 GB/T 32733-2016 香草 2017-1-1 27 GB/T 32734-2016 葫芦巴 2017-1-1 28 GB/T 32735-2016 干百里香 2017-1-1 29 GB/T 32736-2016 干薄荷 2017-1-1 30 GB/T 32742-2016 眉茶生产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1 GB/T 32743-2016 白茶加工技术规范 2017-1-1 32 GB/T 32744-2016 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2017-1-1 33 GB/T 32750-2016 茶花鸡 2017-1-1 34 GB/T 32751-2016 林甸鸡 2017-1-1 35 GB/T 32755-2016 大黄鱼 2017-1-1 36 GB/T 32756-2016 刺参 亲参和苗种 2017-1-1 37 GB/T 32757-2016 贝类染色体组型分析 2017-1-1 38 GB/T 32758-2016 海水鱼类鱼卵、苗种计数方法 2017-1-1 39 GB/T 32759-2016 瘦肉型猪活体质量评定 2017-1-1 40 GB/T 32760-2016 反刍动物甲烷排放量的测定 六氟化硫示踪—气相色谱法 2017-1-141 GB/T 32761-2016 溧阳鸡 2017-1-1 42 GB/T 32762-2016 鹿苑鸡 2017-1-1 43 GB/T 32763-2016 藏猪 2017-1-1 44 GB/T 32764-2016 边鸡 2017-1-1 45 GB/T 32765-2016 渤海黑牛 2017-1-1 46 GB/T 32779-2016 超级杂交稻制种气候风险等级 2017-1-1 47 GB/T 32780-2016 哲罗鱼 2017-1-1 48 GB/T 32781-2016 中华鲟 2017-1-1 49 GB/T 32782-2016 冰淇淋和冷冻甜食品中的脂肪测定 哥特里-罗紫法 2017-1-1 50 GB/T 32783-2016 蓝莓酒 2016-10-1
  • 17项仪器仪表国家校准规范批准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批准数字式交流电参数测量仪、反射式光密度计等17个仪器仪表国家校准规范,并确定将于2015年2月17日正式实施。   其中,《标准扭矩扳子检定规程》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船重工第704研究所牵头起草,适用于扭矩扳子、扭矩螺丝刀、其他结构形式的带有扭矩测量机构的拧紧计量器具(含附件)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的检验。新版规程将完善扭矩班子的量值溯源体系。   《反射式光密度计校准规范》由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适用于反射式光密度计视觉反射密度和彩色反射密度的校准。反射式光密度计广泛应用于印刷的质量检测和生产流程的控制。出台国家校准规范有助于规范该设备的计量校准。   《超短光脉冲自相关仪校准规范》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共同起草,适用于自相关宽度在10fs(飞秒)~100ps(皮秒)范围内超短光脉冲自相关仪的校准。超短光脉冲自相关仪是测量超短脉冲激光脉冲宽度的重要设备。超短脉冲激光是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新兴激光技术,目前在超快泵浦探测、时间分辨光谱学、超快化学、强场物理等领域有广泛而重要的应用。脉冲宽度是超短脉冲激光特性评价的最关键部分。   《网络线缆分析仪校准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负责起草,适用于测试5、5E及6类等双绞线的网络线缆分析仪的校准。网络线缆分析仪是网络布线、验收中的常用设备,主要用于测试网络先期布线、安装及解决后续网络故障、维护网络等。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线缆分析仪的应用越来越广,出台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有助于规范对该设备的校准。   《矢量网络分析仪校准规范》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计量测试中心负责起草。网络分析仪是射频和微波频段最常用的测量仪器之一,大量应用在仪器仪表、电子、微电子和光电子等行业中。本规范根据国内外网络分析仪校准的最新研究成果,结合国内网络分析仪使用的实际情况编写,适用于外差式矢量网络分析仪及使用扩展模块扩展了测量频率范围或测量端口数量的外差式矢量网络分析仪的校准。   《声源识别定位系统(波束形成法)校准规范》由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主要适用于空气中声平面阵列声源识别定位系统(波束形成法)的校准。声源识别定位系统应用于汽车、高铁、舰艇、潜艇、飞机、各种机械设备及家用电器的研制生产,制定国家校准规范有助于规范声源识别定位系统(波束形成法)的技术指标、提高计量精度,为我国制造业水平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偏光仪校准规范》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牵头起草,适用于利用偏振光测量材料相位延迟的各类偏光仪的校准。相位延迟不仅是评定玻璃、塑料等各类制品质量的关键参数,而且与液晶显示器制造等光电产业密切相关 偏光仪是测量材料相位延迟的主要仪器之一。   等等。
  • 卫生部:有关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23项问答
    一、为什么要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品是我国消费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食品。近年来,我国乳品消费量迅速攀升,乳品行业快速发展,成为重要的食品产业之一。乳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与社会经济稳定。国家高度重视乳品安全和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部署开展食品整顿工作,要求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2009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对包括乳品在内的食品安全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9年底,我国以往的乳品相关标准共160余项,存在部分指标交叉、重复、矛盾,以及重要指标缺失等问题。为了规范乳品生产经营,保证乳品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规定,卫生部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乳品标准进行整合完善,统一公布为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整合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坚持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要求与规定 二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兼顾行业现实和发展需要。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数据为依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同时注重听取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意见,充分考虑我国乳品行业实际情况,确保标准的实用性 三是整合现行乳品标准,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了以往乳品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在减少标准数量的同时,提高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避免标准间的重复和交叉 四是与现行法规和产业政策相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   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2008年12月,卫生部牵头会同农业部、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轻工业联合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奶业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完善工作开始即组成的协调小组,负责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整合完善。同时成立了由协调小组各部门推荐的近70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分别来自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乳品企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协调小组先后召开3次全体会议。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20余次,充分听取专家、学者、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等各界意见。在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首次在卫生部网站上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60天,同时向世贸组织(WTO)通报。期间,共收到国内外反馈意见2000余条。专家组和起草工作组集中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处理,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   2010年2月,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召开各分委员会会议审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于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   四、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哪些标准组成?   新发布的66个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分为乳品产品标准(包括生乳、婴幼儿食品、乳制品等,共15项)、生产规范标准(2项)和检验方法标准(共49项),形成了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哪些改进?   与以往乳品标准比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标准的科学性 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限量规定,体现了标准的强制性 三是整合了食品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避免标准间的重复、交叉和矛盾等问题,体现了标准的统一性 四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产业实际,注重可实施性,并精简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内容和格式,明确标准的统一归口解释部门,体现了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系统修订微生物指标,按照国际通用原则改进了微生物的采样方案,与国际标准的要求相一致。   六、如何理解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日期?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设置了具体的实施日期。在实施日期前,鼓励并允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生产企业应当在标签上标明具体执行的标准。在实施日期后,食品企业应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除对食品生产经营时限有特殊规定外,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食品可在产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七、液体乳安全标准有何特点?   液体乳标准主要对原有标准进行整合,一是明确了液体乳各类产品的分类和定义,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等 二是限定了液体乳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添加剂的必须进行标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是明确了复原乳的使用,并要求在标签中予以标识 四是蛋白质指标和以往标准一致,同时对微生物限值和检验方法进行改进。   八、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农兽药残留做出了哪些规定?   农兽药残留主要来自饲料和养殖环节,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仅在食品原料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不在乳制品中设置上述要求。我国参照国际组织和多数国家做法,仅在《生乳》标准中设置农兽药残留规定,具体按照现有农药残留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公告执行。目前农业部正在抓紧完善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标准。   九、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有哪些规定?   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明确规定,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中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其他乳制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的规定执行。   十、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有哪些改进?   婴幼儿食品安全标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在确保产品安全性也要满足婴幼儿营养需要的前提下,对原有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将原11项婴幼儿食品标准整合为4项新的标准,基本涵盖各类婴幼儿食品。标准不仅修订了污染物、微生物指标,还对营养素指标进行了科学调整。   十一、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素使用有哪些规定?   婴儿配方食品中营养素的含量应当符合《婴儿配方食品》的规定,营养素种类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的品种。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氨基酸,除《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使用的氨基酸品种外,还可使用《婴儿配方食品》标准附录B列明的氨基酸。   十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的计算。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计算应按《婴儿配方食品》标准表2执行。   十三、为什么说《生乳》标准是符合行业发展实际的?   《生乳》国家标准是依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要求,在广泛征求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奶牛养殖现状制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生乳》国家标准定位于质量安全,各项指标是确保生乳质量安全的最基本要求,是生乳生产和收购的准入门槛,明确区别于1986年发布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和2003年发布的《鲜乳卫生标准》。鼓励企业在《生乳》国家标准基础上,制订更为严格的企业标准,尤其是乳品生产企业要在生乳收购时设置分级指标,开展以质论价,不断提高乳品质量安全水平。   《生乳》国家标准的执行主体是奶牛养殖者和乳品企业。据农业部调查,绝大多数奶农赞同《生乳》国家标准的指标设置。《生乳》国家标准符合行业发展实际,指标设置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改善生乳收购秩序、防止恶意拒收等问题,有利于保护奶农利益,推进第三方检测,促进奶业良性发展。   十四、《生乳》标准的蛋白质和菌落总数指标是科学合理的。   《生乳》标准将生乳定义为“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7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常乳都应当被纳入标准范围进行监督。《生乳》标准从质量和安全两方面,对受生产、收购环节影响的指标进行了规定,将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生乳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在专家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设置蛋白质指标为大于等于2.80g/100g。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符合我国生乳生产实际。生鲜牛乳的蛋白质含量与饲养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尤其是全株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干草等优质饲草饲喂量对生乳蛋白质含量影响很大。我国目前奶牛饲养中粗饲料结构单一、优质饲草饲喂率低,因此生乳蛋白质含量也相对较低。二是符合奶牛泌乳规律。在奶牛不同泌乳期蛋白质含量不同,高峰期蛋白质含量比中后期低。我国绝大部分奶牛在5~9月份进入泌乳高峰期,这个季节又是天气最炎热的季节,两个因素的叠加影响导致夏季生乳蛋白质含量明显低于其他季节。三是尊重客观事实。从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蛋白质含量低于2.95 g/100g的常乳是客观存在的。据农业部调查,2007年和2008年夏季,北方一些省份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和90% 某乳品企业6月份西北、中南、东北等三个区收购生乳蛋白质含量低于2.95克/100克的比例分别达75.8%、33.8%和24.9% 。四是有利于生乳质量安全监管。从调查情况看,荷斯坦牛奶蛋白质含量主要分布在2.8-3.4g/100g之间,《生乳》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依据,便于质量安全监管的顺利实施。   菌落总数是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质量控制的卫生指标。目前我国奶牛小规模散养比例较高,100头以上规模养殖比例仅为23.1%,5头以下比例为32.4%,这种小规模养殖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养殖水平低造成生鲜乳菌落总数相对较高。当前,《生乳》国家标准设置菌落总数的指标是符合我国发展实际,能够保护大量中小规模奶农的利益,维护我国奶业稳定发展。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奶牛规模化养殖,自2008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2亿元建设1944个2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小区(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生乳菌落总数将逐步降低。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养殖水平。   我们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要求,开展标准的跟踪评估,并参照国际标准,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十五、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做了哪些规定?   食品生产加工工艺对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加工工艺复杂多样,同一种产品,因企业、地域、生产设备、生产控制方法和水平等因素的不同导致采用的加工工艺不一。为引导乳品生产企业更注重并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危害控制,标准清理过程中专门制定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和《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乳品生产过程中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生产条件、工艺方法、人员卫生以及其它乳品安全保障措施等规定了技术要求,强化关键控制点的监测。同时,在乳品产品国家标准中未规定可能制约工艺改进和发展的具体加工工艺,应当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要求,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的依据。   十六、酸乳和发酵乳的区别是什么?   酸乳是发酵乳的一种。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仅接种嗜热链球菌和保加利亚乳杆菌两种菌的发酵乳称为酸乳。添加其它菌种的产品不能命名为酸乳,可以称为发酵乳。   十七、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复原乳使用有何规定?   按照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巴氏杀菌乳不允许使用复原乳。为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其他使用了复原乳的液体乳,需要在标签上明确标识。   十八、国家对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如何规定?   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人为添加到食品中。2008年10月7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卫生部2008年第25号公告),公布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发现的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名录及检测方法予以公布。2008年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其中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包括三聚氰胺及其检测方法。新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中不再重复设置三聚氰胺相关规定,仍然按照现行的乳品三聚氰胺限量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生产乳品是否须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企业生产的乳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生产的乳品如有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企业可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无须备案。   二十、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时应该怎么办?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消费者怀疑乳品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可以向上述部门举报、投诉。   二十一、生产经营不符合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该如何处理?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如何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   卫生部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主要措施包括:一是组织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标准宣传,引导鼓励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参与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的监督 二是组织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培训活动,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乳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理解、掌握和执行标准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各项规定 三是开展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业和企业贯彻实施标准 四是开展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跟踪评价,适时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二十三、今后如何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安全法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一是组织审议并批准公布乳糖、婴幼儿特殊医学用途等产品标准和胆碱等检验方法标准,形成统一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二是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追踪和评估,根据国际标准进展和国内跟踪评价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意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标准。
  • 国家标准委发布315项国家标准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今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信联盟(ITU)将世界标准日的主题确定为“标准建立信任”,国家标准委将中国主题确定为“实施标准化战略、促进世界互联互通”。2016年10月13日,在世界标准日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涉及现代农业、健康安全、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  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建立了统一的高标准农田评价尺度和方法,为督查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科学指导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田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 燃油消耗量指标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可有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机能源消耗。  在保障健康安全惠及民生方面,《木质地板饰面层中铅、镉、铬、汞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大气候箱法》提供了科学先进、与国际接轨的检测方法,为广大消费者的安全保驾护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项国家标准着眼老年人在家庭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有效完善了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取水定额》4项国家标准的实施,可有效提升化纤、丝绸等行业20%的用水效率,该系列标准加上之前陆续发布的电力、钢铁、石油化工、纺织、造纸、食品发酵和有色金属等19项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初步建立了我国用水定额管理标准体系。《制冷剂用氟代烯烃》4项国家标准将有利于推动淘汰传统制冷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新修订的《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着眼于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升了产品消防安全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了我国作为世界铝塑复合板第一生产大国的地位。  在支撑网络安全方面,《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规定了工业网络安全的检测、评估、防护和管理等要求,为工控行业的系统设计方、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及评估认证机构等提供了一致、可信的安全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业控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技术的安全屏障,有力助推了网络强国建设。  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和《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对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提高百姓出行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将发挥支撑作用。《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可提高大型活动公共安全风险控制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大型活动突发事件的发生。《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应对城市停车难的问题,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今后,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做好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6年第17号关于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10月13日
  • 四川强制执行3项童装国家标准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发布的3项国家标准《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经过半年多试行后,四川将在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   据四川省纤维检验局负责人介绍,3项国家标准已经于2009年8月1日在全国开始实施,考虑到四川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经过半年多的试运行后,四川将于4月1日起全面强制执行。该负责人介绍,新标准在儿童的风帽和颈部的拉带规格上有明确规定,幼童上衣的风帽颈部不允许使用拉带。服装的填充料中也要求不得含有硬或尖的物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刚硬部分构成的纽扣不应用于3岁及3岁以下童装,纽扣边缘不允许尖锐,防止造成危险。标准尤其要求,与食物颜色或外形相似的纽扣不允许用于童装 对退回服装的处理,生产企业应做好明确标记,不与完好的服装混淆 由于安全问题被退回的服装只能在完全修正后出售。
  • 2023年食品国家标准大盘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要求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分别是:“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其中,第一个就是“最严谨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食品安全标准是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是政府管理部门为保证食品安全、防止疾病的发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食品安全的各种要素以及各关键环节所规定的统一的技术要求。它既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也是食品监管人员行政执法的依据,更重要的是保证居民健康的标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内容: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4.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7.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截至2023年9月,我国共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563项,包含2万多项食品安全指标,覆盖了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340余种食品类别、覆盖了影响我国居民健康的主要危害因素、覆盖了从生产到消费全链条、覆盖了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2023年我国共实施食品安全标准48项,包含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检测、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接触材料等。本文特将上述标准加以整理,供相关从业者查阅参考。序号标准1GB 14930.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洗涤剂2GB 4806.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3GB 10765-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4GB 10767-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5GB 276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6GB/T 31047-2023| 国家标准| 品牌价值评价 食品加工及食品制造业7GB 10766-2021|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8GB/T 41900-2022| 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代号9GB 31650.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10GB/T 10786-2022| 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11GB/T 41897-2022| 国家标准| 食品用干燥剂质量要求12GB/T 4189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用脱氧剂质量要求13GB/T 42966-2023| 国家标准| 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14GB/T 22165-2022| 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通则15GB/T 42967-2023| 国家标准| 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16GB/T 41645-2022| 国家标准| 超高压食品质量控制通用技术规范17GB 23350-2021| 国家标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18GB 31658.1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三氮脒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19GB 2763.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20GB 31658.2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1GB 31658.2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赛杜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2GB 31658.2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3GB 31658.2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0 种利尿药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4GB 31658.2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硝基咪唑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5GB 31658.20-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6GB/T 41636-2022| 国家标准| 易腐加工食品运输储藏品质特征识别与控制技术规范27GB 29753-2023|国家标准| 道路运输 易腐食品与生物制品 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28GB/T 4168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塑料包装容器中顶空气体含量的测定 传感器法29GB 31658.19-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阿托品、东莨菪碱、山莨菪碱、利多卡因、普鲁卡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0GB/T 41899-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容器用涂覆镀锡或镀铬薄钢板质量通则31GB/T 41898-2022| 国家标准|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耐蚀力和致密性的测定 电化学法32GB/T 41711-2022| 国家标准| 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抗酸性、抗硫性、抗盐性的测定33GB 31656.17-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二硫氰基甲烷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4GB 31659.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氯前列醇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5GB 31656.1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 27 种性激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6GB 31659.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利福昔明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7GB 31657.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产品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8GB 31656.1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甲苯咪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39GB 31659.3-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和奶粉中头孢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0GB 31613.5-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鸡可食性组织中抗球虫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1GB 31613.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吡利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2GB 31659.2-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禽蛋、奶和奶粉中多西环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3GB 31659.4-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奶及奶粉中阿维菌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44GB 31656.1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45GB 31613.6-2022| 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猪和家禽可食性组织中维吉尼亚霉素 M1 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2023年,多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和公布引发大家讨论,小编此次也将“热点”标准进行汇总!婴配粉“史上最严”新国标正式实施2月22日,堪称“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正式实施。新国标经历了两年的过渡期。2021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三大标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奶粉新国标。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份正式实施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4月份正式实施,配套的GB/T 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系列标准于10月起正式实施。GB/T 5750-2023标准历时5年,经过了3轮意见征求,有280+单位参与研制与验证,有超过500名行业专家参与的GB/T 5750修订工作,最终大功告成。本次修订主要特点:大幅增加了高通量的分析方法;大幅扩展了质谱技术的应用范畴;重点加强了自动化程度高检测方法;进一步强化了以人为本的制标理念;充分体现了方法标准的配套性和前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有关部门意见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通报的基础上,经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技术总师会议及秘书长会议审查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1月11日发布,于2023年5月11日起实施。本文件是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增补版,相关检测方法可以与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配套使用。2023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立项制修订3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主要包括:(1)3项污染物标准《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限量》《干制水产品中重金属限量》和《液态特医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的修订;(2)1项食品产品标准《植物油》的修订;(3)2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食品》的制定;(4)1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的修订;(5)11项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和5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的制修订等。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对《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的函,面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于2023年10月6日前反馈。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征求意见稿)将代替GB 31656.3-2021《水产品中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噁喹酸、氟甲喹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与GB 31656.3-202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增加了方法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适用性范围扩大至19种喹诺酮,新增方法适用于鱼、虾、蟹、贝、蛙、鳖、海参可食组织中噁喹酸、氟甲喹、诺氟沙星、依诺沙星、环丙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二氟沙星、西诺沙星、萘啶酸、奥比沙星、马波沙星、氟罗沙星、吡哌酸残留量的检测。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在2024年实施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茶叶》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等4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和1项修改单、《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等3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颚口线虫的检验》等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等16项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和2项修改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等2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2024年2月10日前提交反馈意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追求吃得饱,更关注如何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品安全标准在整个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食品安全标准的严格认真执行,不断提升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幸福安康的生活氛围。
  • 国家标准委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办公厅(室),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推动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做好2023年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立项工作,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推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积极推进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国家标准全覆盖,不断提升工业领域标准,持续加大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领域国家标准制定力度,优化国家标准体系结构。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加快完善标准体系。(二)加强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优先保障共性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形成标准项目立项,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助力科技自立自强、解决外国“卡脖子”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三)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推动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升链、新兴产业建链,强化产业链标准协调配套,鼓励上下游相关联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加强沟通,形成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的国家标准体系,支撑扩大内需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保证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确保产业有序链接,国民经济高效循环畅通。(四)稳步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鼓励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同时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加快我国技术与国际标准接轨。鼓励在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加快我国自主技术同步在国际国内应用。鼓励推荐性国家标准与外文版同步申报、同步推进。(五)强化国家标准有效供给。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标准的协调配套,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安全底线。支持修订、整合现有国家标准,持续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将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制定范围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畅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渠道,加快推进国家标准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标准管理模式创新,拓展国家标准供给方式和供给渠道。二、立项重点(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围绕安全风险大、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重点领域亟需标准制修订。推进支撑法律法规实施、落实强制性标准精简整合结论和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项目立项。重点支持以下领域:1. 初级产品安全标准。包括: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2. 工业产品安全标准。包括: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消费品化学安全、装饰装修材料安全、化妆品安全、五金制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锂电池安全、电子产品安全、机动车安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机械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3. 资源环境安全标准。包括: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重点用能产品能效、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水产品水效、重点行业用水定额、电磁兼容、生物安全、噪声限值等。4. 公共安全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业过程作业安全、工业粉尘防爆、储能电站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个体防护装备配备。(二)推荐性国家标准。落实《纲要》提出的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等部署要求,推动标准化工程和行动的落地,2023年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和方向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1. 农业农村领域: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种子(种苗)及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粮减损、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农业、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产业帮扶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农业投入品质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等绿色农业与生态安全标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农村领域标准。2. 消费品食品领域:消费品质量分级、消费品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通用检测方法、个性定制产品、智能产品、绿色产品、文具运动器材、眼视光、工艺美术等标准。婴童用品、老年用品等特殊群体重要消费品标准。饮料、调味品和肉禽蛋制品等食品质量标准。地理标志术语、分类、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标准。加快重点消费品领域国际标准转化。3. 医疗健康领域:消毒用品、公共卫生、生物技术和中医药标准。高端医疗装备产业与应用、医疗防护器械等医疗器械标准。4. 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碳排放核算报告、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利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循环利用、工业农业交通节能低碳技术、公共机构节能低碳、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碳汇等标准。风力发电、冷冻空调、压缩机、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5. 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工业母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工程机械、储能装备等重点高端装备标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交叉融合领域标准,以及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关键技术标准。推进重点装备领域国际标准转化。6. 关键基础材料领域:高纯稀有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材、高性能陶瓷、高性能纤维材料、增材制造材料等关键基础材料标准。专用水泥、特种玻璃、再生塑料、特种分离膜以及高性能稀土磁性、催化、储氢材料等标准。7. 新兴技术领域: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区块链、量子信息、集成电路、机器人、信息安全、智能网联汽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数字政府、IPv6、纳米、空间应用、微细气泡、超导等关键技术标准。8. 服务业领域: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中央厨房等生产性服务标准。智慧物流、多式联运、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现代流通标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风险防控和消费者保护标准。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和适老化改造等生活性服务标准。旅游、文化、休闲康养、餐饮节约、赛事管理、体育用品、青少年体育,以及家政、物业等民生领域标准。9. 公共服务领域: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全民健身、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准。文物保护、语言文字、地名管理、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等公共服务标准。10. 行政管理和服务领域: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政务公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政务服务标准。公共机构节能和碳排放、机关资产管理、机关会议服务、公务用车等机关事务管理标准。11. 公共安全领域:事故调查与分析、矿山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与管理、化工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消防救援、地震灾害风险防御、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普查、人工影响天气、个体防护装备等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标准。工业雷管、油气井用爆破器材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和安全标准。人像鉴伪、尸体检验、毒物分析、微量物证检验、声纹检验等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12. 城市管理领域:城市标准化综合治理、可持续发展评价与改进、数据资源和基础设施管理与运营、数字运维等城市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13. 公益科技服务领域:地理信息、风能太阳能监测预报、气候品质评价、气候生态评估等标准。科普服务提供、科普资源建设、科普设施设备、科普服务评价等标准。14. 市场监管领域:企业开办、质量管理、信用管理、缺陷召回、风险管理、认证认可、标准化教育等领域标准。(三)国家标准样品。绿色生态、农产品、食品消费品、生物技术、有色金属、新材料、能源等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领域标准样品。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所需的通用标准样品、纯度标准样品和基体标准样品。配套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食品领域通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应用的标准样品。三、申报要求(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二)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委员会征集、遴选和申报。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相关技术委员会归口。(三)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安全、健康和环保范围之内,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和实施监督部门,并能够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前,应当充分征求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提出前,应系统梳理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标准,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在采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际标准组织和其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不得采用未经授权的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区域性国际标准组织、其他国家标准化机构或专业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不得影响履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免费公开的法定义务。(五)鼓励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同步推进制修订外文版。现行标准中,涉及国际贸易且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原则上“应译尽译”,涉及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相关新兴领域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制定外文版。(六)严格标准制修订周期管理。制定标准应加强预研和前期工作,严格起草过程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项目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稿的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一般不得超过18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七)强化标准制修订协调。鼓励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同步立项、同步制修订、同步发布。在整合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时,如有技术内容需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应同步开展立项和制修订工作。强化复审结果的运用,复审结果为“修订”的国家标准优先立项。(八)国家标准立项采取分类评估方式。制定项目应当进行答辩,各有关方面要提前做好项目申报、答辩等工作。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原则上无需答辩。(九)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可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征集、遴选,或由各企事业单位直接提出项目建议,由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归口。四、申报材料(一)国家标准项目。申报国家标准项目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1. 标准体系表。申报单位应提交本领域的标准体系表,规划近几年的标准化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如标准体系表有变化可在系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更新维护。2.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选择“军民通用的标准项目”,并填写理由及协调情况。——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3. 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4. 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对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还应在项目申报书中说明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标准情况(给出配套标准清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为进行处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者服务目录,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情况等。5. 项目申报公文。由申报单位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扫描件。(二)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申报外文版项目应在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家标准制修订申报材料时,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大概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三)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申报标准样品研制项目,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标准样品复制项目,只需提交项目申报公文和项目建议书。(四)申报材料格式。国家标准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zxd.sacinfo.org.cn)下载。国家标准样品项目需登录“国家标准样品项目管理系统”(http://crm.china-cas.org),按要求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五)联系方式。1. 国家标准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程瑾瑞、庞晖010-82260708、82262842电子邮件:chengjr@ncse.ac.cn、pangh@ncse.ac.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411室,邮编:100026 2. 国家标准样品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委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承担具体联系工作。联系人:徐大军、石雨婷010-68486136、68483077电子邮件:xdj@china-cas.org、syt@china-cas.org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3号中国标协写字楼四层,邮编:100048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承担联系工作。联系人:胡恢洵010-82262930 电子邮件:huhuixun@samr.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五、项目管理 (一)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分四批集中下达,一般在每季度末(即3月、6月、9月、12月末)各下达一批。(二)与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同步立项的外文版项目与国家标准立项计划一并下达。其它外文版项目视情况每年集中下达不少于一批立项计划。(三)存在逾期未完成项目的技术委员会减少新项目申报。(四)项目下达后,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认项目工作计划。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周期,规范资金使用,按要求做好标准制修订各关键环节工作。(五)加强对国家标准制定的管理。国家标准项目下达后,项目名称(范围)、完成时间、归口单位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应当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再行调整,需要延期项目应当在原计划完成时间30天之前提出。
  • 装饰纸出国家标准 上市公司执牛耳
    装饰纸行业的“国家标准”呼之欲出,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两家上市公司有望近水楼台先得月。   记者10日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装饰纸委员会获悉,由该委员会主持编制的装饰纸国家标准已经基本完成,有望尽快发布实施。标准内容涉及装饰纸张的平滑度,透气度,强度等多项环保指标。据介绍,上市公司帝龙新材和齐峰股份是主要起草单位,这意味着标准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装饰纸是三聚氰胺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的重要原材料,主要用于家具、地板、门窗、橱柜、步入式衣柜、浴室柜、室内隔断和楼梯等制品的制造。我国装饰纸年使用量已接近30万吨,约占全球总产量的三分之一。   但截至目前,这样一个规模庞大、且不断增长的行业却没有行业标准。“这导致许多小厂家浑水摸鱼,一些规范的企业出于无奈也只好降低成本,行业秩序就这样被搅乱了。”一位生产企业负责人表示,“再不进行规范,装饰纸行业将很难发展,产品创新也举步维艰。”   此时出台国家标准无疑将有效改善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据装饰纸委员会人士透露,目前标准已经通过了所有的审查程序,待国家标准委编号后就可以正式发布。   “为避免与中国国情脱节,该标准不再由科研院所起草,而是给予帝龙新材和齐峰股份等龙头企业较大的发言权。”该委员会人士补充表示。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意味着该标准几乎是为两大上市公司量身定做。   另据该委员会人士透露,“标准出台后将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之后进行通报,对不合格的企业将采取严厉措施。”   尽管装饰纸行业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但上述人士表示,装饰纸行业适用于中低档家装,其主要市场是二三线城市,因此房地产调控对于该行业的冲击可能被高估,预计今年该行业有望保持两位数的增速。   “二流企业做市场,一流企业做标准。”市场人士认为,在行业整体发展趋好的情况下,参与标准制定的公司有望取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发展速度。
  • 国家标准委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食品相关标准51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有序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推动标准复审常态化和制度化,依据《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3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3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提出修订项目或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根据《标准化法》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进行复审,复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规定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属于超范围制定的,应给出“修订”(修订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或“废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文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标准复审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一)第一阶段:工作组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成立复审工作组或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复审工作组,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复审工作组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每一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标准的复审信息和报告。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我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组织起草部门应在报送复审结论时同步提出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办理。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付允 陈如意联系方式:010-82262614,010-82262616邮箱:chenruyi@samr.gov.cn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叶子青联系方式:010-65007855邮箱:yezq@ncse.ac.cn附件:1. 2023年复审标准清单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下载:国标委发〔2023〕40号-2023年强标复审通知.doc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此次复审标准清单中一共包含170项国家标准,其中包含仪器设备、工业制剂、车辆、环境、食品、医疗器械等;主管部门涵盖: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药监局。食品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主管部门1GB 21909-2008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2GB 4407.1-2008经济作物种子 第1部分:纤维类农业农村部3GB 6141-2008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农业农村部4GB 11767-2003茶树种苗农业农村部5GB 9847-2003苹果苗木农业农村部6GB 19169-2003黑木耳菌种农业农村部7GB 19170-2003香菇菌种农业农村部8GB 19172-2003平菇菌种农业农村部9GB 19179-2003桑蚕原种农业农村部10GB 19171-2003双孢蘑菇菌种农业农村部11GB 29384-2012乙酰甲胺磷原药农业农村部12GB 29382-2012硝磺草酮原药农业农村部13GB 18133-2012马铃薯种薯农业农村部14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农业农村部15GB 34463-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钙农业农村部16GB 34460-2017饲料添加剂 L-抗坏血酸钠农业农村部17GB 34468-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锰农业农村部18GB 34461-2017饲料添加剂 L-肉碱农业农村部19GB 34457-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三钙农业农村部20GB 34462-2017饲料添加剂 氯化胆碱农业农村部21GB 9454-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农业农村部22GB 20802-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铜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23GB 2103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钙盐农业农村部24GB 2254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钙农业农村部25GB 22549-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钙农业农村部26GB 23386-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A棕榈酸酯(粉)农业农村部27GB 34469-2017饲料添加剂 β-胡萝卜素(化学合成)农业农村部28GB 34470-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钾农业农村部29GB 22489-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锰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30GB 7300-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酸农业农村部31GB 34458-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氢二钾农业农村部32GB 34465-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亚铁农业农村部33GB 34466-2017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农业农村部34GB 9840-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D3(微粒)农业农村部35GB 34467-2017饲料添加剂 柠檬酸钙农业农村部36GB 7298-2017饲料添加剂 维生素B6(盐酸吡哆醇)农业农村部37GB 7301-2017饲料添加剂 烟酰胺农业农村部38GB 34459-2017饲料添加剂 硫酸铜农业农村部39GB 34456-2017饲料添加剂 磷酸二氢钠农业农村部40GB 7293-2017饲料添加剂 DL-α-生育酚乙酸酯(粉)农业农村部41GB 7294-2017饲料添加剂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维生素K3)农业农村部42GB 21694-2017饲料添加剂 蛋氨酸锌络(螯)合物农业农村部43GB 34464-2017饲料添加剂 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农业农村部44GB 14891.1-1997辐照熟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5GB 14891.5-1997辐照新鲜水果、蔬菜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6GB 1986-2007食品添加剂 单、双硬脂酸甘油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7GB 13510-1992食品添加剂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国家卫生健康委48GB 14891.3-1997辐照干果果脯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49GB 14891.4-1997辐照香辛料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0GB 14891.7-1997辐照冷冻包装畜禽肉类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51GB 14891.8-1997辐照豆类、谷类及其制品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
  •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委发布264项国家标准
    9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264项国家标准。该批国家标准中,制定190项,修订74项 强制性标准14项,推荐性标准250项。标准名称、编号及实施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6号)中向社会发布。   附件: 序号 国家标准编号 国  家  标  准  名  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1 GB/T 325.2-2010 包装容器 钢桶 第2部分:最小总容量208L、210L和216.5L全开口钢桶 2011-03-01 2 GB/T 325.3-2010 包装容器 钢桶 第3部分:最小总容量212L、216.5L和230L闭口钢桶 2011-03-01 3 GB/T 480-2010 煤的铝甑低温干馏试验方法 GB/T 480-2000 2011-02-01 4 GB/T 1033.2-2010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密度梯度柱法 2011-08-01 5 GB/T 1033.3-2010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3部分:气体比重瓶法 2011-08-01 6 GB/T 1632.3-2010 塑料 使用毛细管黏度计测定聚合物稀溶液黏度 第3部分:聚乙烯和聚丙烯 GB/T 1841-1980 2011-08-01 7 GB/T 2566-2010 低煤阶煤的透光率测定方法 GB/T 2566-1995 2011-02-01 8 GB/T 4122.2-2010 包装术语 第2部分:机械 GB/T 4122.2-1996 2011-03-01 9 GB/T4122.3-2010 包装术语 第3部分:防护 GB/T 4122.3-1997 2011-03-01 10 GB/T 4122.4-2010 包装术语 第4部分:材料与容器 GB/T 4122.4-2002, GB/T 13039-1991, GB/T 13040-1991 2011-03-01 11 GB/T 4122.5-2010 包装术语 第5部分: 检验与试验 GB/T 4122.5-2002 2011-03-01 12 GB/T 4122.6-2010 包装术语 第6部分:印刷 GB/T 13483-1992 2011-03-01 13 GB 5135.16-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6部分:消防洒水软管 2011-03-01 14 GB/T 5135.19-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 2011-02-01 15 GB/T 5135.20-2010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 涂覆钢管 2011-02-01 16 GB/T 5464-2010 建筑材料不燃性试验方法 GB/T 5464-1999 2011-02-01 17 GB/T 5517-2010 粮油检验 粮食及制品酸度测定 GB/T 5517-1985 2011-03-01 18 GB/T 5527-2010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 5527-1985 2011-03-01 19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067-1985 2011-06-01 20 GB/T 6964-2010 渔网网目尺寸测量方法 GB/T 6964-1986 2011-05-01 21 GB/T 6974.2-2010 起重机 术语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GB/T 6974.6-1986 2011-02-01 22 GB/T 7143-2010 铸造用硅砂化学分析方法 GB/T 7143-1986 2011-02-01 23 GB/T 7562-2010 发电煤粉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GB/T 7562-1998 2011-02-01 24 GB/T 8570.2-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氨含量 GB/T 8570.2-1988 2011-03-01 25 GB/T 8570.3-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残留物含量 重量法 GB/T 8570.3-1988 2011-03-01 26 GB/T 8570.4-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4部分:残留物含量 容量法 GB/T 8570.4-1988 2011-03-01 27 GB/T 8570.5-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5部分:水分 卡尔费休法 GB/T 8570.5-1988 2011-03-01 28 GB/T 8570.6-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6部分:油含量 重量法和红外吸收光谱法 GB/T 8570.6-1988 2011-03-01 29 GB/T 8570.7-2010 液体无水氨的测定方法 第7部分:铁含量 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T 8570.7-1988 2011-03-01 30 GB/T 8572-2010 复混肥料中总氮含量的测定 蒸馏后滴定法 GB/T 8572-2001 2011-03-01 31 GB/T 8573-2010 复混肥料中有效磷含量的测定 GB/T 8573-1999 2011-03-01 32 GB/T 8574-2010 复混肥料中钾含量的测定 四苯硼酸钾重量法 GB/T 8574-2002 2011-03-01 33 GB/T 8576-2010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8576-2002 2011-03-01 34 GB/T 8577-2010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卡尔费休法 GB/T 8577-2002 2011-03-01 35 GB/T 9065.2-2010 液压软管接头 第2部分:24°锥密封端软管接头 GB/T 9065.2-1988 2011-02-01 36 GB/T 9065.5-2010 液压软管接头 第5部分:37°扩口端软管接头 GB/T 9065.1-1988 2011-02-01 37 GB/T 9439-2010 灰铸铁件 GB/T 9439-1988 2011-02-01 38 GB/T 9442-2010 铸造用硅砂 GB/T 9442-1998 2011-02-01 39 GB/T 9707-2010 密闭式炼胶机炼塑机 GB/T 9707-2000 2011-10-01 40 GB 9774-2010 水泥包装袋 GB 9774-2002 2011-07-01 41 GB/T 12008.2-2010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2部分:规格 GB/T 12008.2-1989 2011-08-01 42 GB/T 12008.5-2010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5部分:酸值的测定 GB/T 12008.5-1989 2011-08-01 43 GB/T 12008.6-2010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6部分:不饱和度的测定 GB/T 12008.7-1992 2011-08-01 44GB/T 12008.7-2010 塑料 聚醚多元醇 第7部分:粘度的测定 GB/T 12008.8-1992 2011-08-01 45 GB/T 12529.5-2010 粮油工业用图形符号、代号 第5部分:仓储工业 GB/T 12529.5-1990 2011-03-01 46 GB/T 13008-2010 混流泵、轴流泵 技术条件 GB/T 13008-1991 2011-02-01 47 GB/T 13578-2010 橡胶塑料压延机 GB/T 13578-1992 2011-10-01 48 GB/T 13929-2010 水环真空泵和水环压缩机 试验方法 GB/T 13929-1992 2011-02-01 49 GB/T 13930-2010 水环真空泵和水环压缩机 气量测定方法 GB/T 13930-1992 2011-02-01 50 GB/T 13972-2010 海洋水文仪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972-1992 2011-02-01 51 GB/T 14181-2010 测定烟煤粘结指数专用无烟煤技术条件 GB 14181-1997 2011-02-01 52 GB/T 15224.1-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1部分:灰分 GB/T 15224.1-2004 2011-02-01 53 GB/T 15224.2-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 GB/T 15224.2-2004 2011-02-01 54 GB/T 15224.3-2010 煤炭质量分级 第3部分:发热量 GB/T 15224.3-2004 2011-02-01 55GB/T 15269.1-2010 雪茄烟 第1部分:产品分类和抽样技术要求 部分代替: GB 15269-1994 2011-03-01 56 GB/T 15594-2010 塑料 八羟基聚醚多元醇 GB/T 15594-1995 2011-08-01 57 GB/T 15597.2-2010 塑料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模塑和挤塑材料 第2部分:试样制备和性能测定 2011-08-01 58 GB/T 16552-2010 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2-2003 2011-02-01 59 GB/T 16553-2010 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3-2003 2011-02-01 60 GB/T 16554-2010 钻石分级 GB/T 16554-2003 2011-02-01 61 GB/T 16576-2010 塑料 三羟基聚醚多元醇 GB/T 16576-1996 2011-08-01 62 GB/T 16577-2010 塑料 四羟基聚醚多元醇 GB/T 16577-1996 2011-08-01 63 GB 16668-2010 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6668-1996 2011-03-01 64 GB 16669-2010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 16669-1996 2011-03-01 65 GB/T 16743-2010 冲裁间隙 GB/T 16743-1997 2011-02-01 66 GB 16999-2010 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 GB 16999-1997 2011-05-01 67 GB/T 17431.2-2010 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2部分:轻集料试验方法 GB/T 17431.2-1998 2011-08-01 68 GB/T 17758-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7758-1999 2011-02-01 69 GB/T 17817-2010 饲料中维生素A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7-1999 2011-01-01 70 GB/T 17818-2010 饲料中维生素D3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7818-1999 2011-01-01 71 GB/T 17858.2-2010 包装袋 术语和类型 第2部分:热塑性软质薄膜袋 GB/T 17858.2-1999 2011-03-01 72 GB/T 18024.2-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2部分:采煤工作面支架及支柱图形符号 GB/T 18024.2-2000 2011-02-01 73 GB/T 18024.3-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3部分:采掘机械图形符号 GB/T 18024.3-2000 2011-02-01 74 GB/T 18024.4-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4部分:井下运输机械图形符号 GB/T 18024.4-2000 2011-02-01 75 GB/T 18024.5-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5部分:提升和地面生产机械图形符号 GB/T 18024.5-2000 2011-02-01 76 GB/T 18024.6-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6部分:露天矿机械图形符号 GB/T 18024.6-2000 2011-02-01 77 GB/T 18024.7-2010 煤矿机械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 第7部分:压气机、通风机和泵图形符号 GB/T 18024.7-2000 2011-02-01 78 GB/T 18443.1-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1部分:基本要求 2011-02-01 79 GB/T 18443.2-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2部分:真空度测量 GB/T 16876-1997, GB/T 18443.2-2001 2011-02-01 80 GB/T 18443.3-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3部分:漏率测量 GB/T 16775-1997, GB/T 18443.3-2001 2011-02-01 81 GB/T 18443.4-2010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4部分:漏放气速率测量 GB/T 18443.4-2001 2011-02-01 82 GB/T 18443.5-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5部分:静态蒸发率测量 GB/T 18443.5-2001 2011-02-01 83 GB/T 18443.6-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6部分:漏热量测量 2011-02-01 84 GB/T 18443.7-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7部分:维持时间测量 2011-02-01 85 GB/T 18443.8-2010 真空绝热深冷设备性能试验方法 第8部分:容积测量 GB/T 18443.1-2001 2011-02-01 86 GB/T 21782.5-2010 粉末涂料 第5部分:粉末空气混合物流动性的测定2011-08-01 87 GB/T 21782.9-2010 粉末涂料 第9部分:取样 2011-08-01 88 GB/T 21782.11-2010 粉末涂料 第11部分:倾斜板流动性的测定 2011-08-01 89 GB/T 21782.12-2010 粉末涂料 第12部分:相容性的测定 2011-08-01 90 GB/T 21782.14-2010 粉末涂料 第14部分:术语 2011-08-01 91 GB/T 23561.10-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0部分:煤和岩石抗拉强度测定方法 2011-02-01 92 GB/T 23561.11-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1部分:煤和岩石抗剪强度测定方法 2011-02-01 93 GB/T 23561.12-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2部分:煤的坚固性系数测定方法 2011-02-01 94 GB/T 23561.13-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3部分:煤和岩石点载荷强度指数测定方法 2011-02-01 95 GB/T 23561.14-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4部分:岩石膨胀率测定方法 2011-02-01 96 GB/T 23561.15-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5部分:岩石膨胀应力测定方法 2011-02-01 97 GB/T 23561.16-2010 煤和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方法 第16部分:岩石耐崩解性指数测定方法 2011-02-01 98 GB/T 23720.3-2010 起重机 司机培训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2011-02-01 99 GB/T 23723.3-2010 起重机 安全使用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2011-02-01 100 GB/T 23723.4-2010 起重机 安全使用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2011-02-01 101 GB/T 23724.3-2010 起重机 检查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2011-02-01 102 GB/T 25054-2010 海洋特别保护区选划论证技术导则 2011-02-01 103 GB/T 25126-2010 大容量交叉式电磁四通换向阀 2011-02-01 104 GB/T 25127.1-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1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2011-02-01 105 GB/T 25127.2-2010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2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 2011-02-01 106 GB/T 25128-2010 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 2011-02-01 107 GB/T 25129-2010 制冷用空气冷却器 2011-02-01 108 GB 25130-2010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安全要求 2011-06-01 109 GB 25131-2010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安全要求 2011-06-01 110 GB/T 25132-2010 液压过滤器 压差装置试验方法 2011-02-01111 GB/T 25133-2010 液压系统总成 管路冲洗方法 2011-02-01 112 GB/T 25134-2010 锻压制件及其模具三维几何量光学检测规范 2011-02-01 113 GB/T 25135-2010 锻造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2011-02-01 114 GB/T 25136-2010 钢质自由锻件检验通用规则 2011-02-01 115 GB/T 25137-2010 钛及钛合金锻件 2011-02-01 116 GB/T 25138-2010 检定铸造粘结剂用标准砂 2011-02-01 117 GB/T 25139-2010 铸造用泡沫陶瓷过滤网 2011-02-01 118 GB/T 25140-2010 无轴封回转动力泵技术条件(Ⅱ类) 2011-02-01 119 GB/T 25141-2010 自吸式回转动力泵 型式与基本参数 2011-02-01 120 GB/T 25142-2010 风冷式循环冷却液制冷机组 2011-02-01 121 GB/T 25143-2010 真空成型模技术条件 2011-03-01 122 GB/T 25144-2010 搪玻璃釉平均线热膨胀系数的测定方法 2011-03-01 123 GB/T 25145-2010 搅拌设备名词术语 2011-03-01 124 GB/T 25146-2010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验收规范 2011-03-01 125 GB/T 25147-2010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金属腐蚀率及腐蚀总量的测试方法 重量法 2011-03-01 126 GB/T 25148-2010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除垢率和洗净率测试方法 2011-03-01 127 GB/T 25149-2010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碳钢钝化膜质量的测试方法 红点法 2011-03-01 128 GB/T 25150-2010 工业设备化学清洗中奥氏体不锈钢钝化膜质量的测试方法 蓝点法 2011-03-01 129 GB/T 25151.1-2010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第1部分:不锈钢带极自动堆焊层超声波检测 2011-03-01 130 GB/T 25151.2-2010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第2部分: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不锈钢选择性腐蚀检查和金相检查 2011-03-01 131 GB/T 25151.3-2010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第3部分: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倾向试验 2011-03-01 132 GB/T 25151.4-2010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第4部分:尿素级超低碳铬镍钼奥氏体不锈钢晶间腐蚀倾向试验的试样制取 2011-03-01 133 GB/T 25151.5-2010 尿素高压设备制造检验方法 第5部分:尿素高压设备氨渗漏试验方法 2011-03-01 134 GB/T 25152-2010 液-液分离旋流器技术条件 2011-03-01 135 GB/T 25153-2010 化工压力容器用磁浮子液位计 2011-03-01 136 GB/T 25154-2010 电容法液相微量水分仪 2011-03-01 137 GB/T 25155-2010 平板硫化机 2012-01-01 138 GB/T 25156-201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通用技术条件 2011-03-01 139 GB/T 25157-2010 橡胶塑料注射成型机检测方法 2011-03-01 140 GB/T 25158-2010 轮胎动平衡试验机 2011-03-01 141 GB/T 25159-2010 包装术语 非危险货物用中型散装容器 2011-03-01 142 GB/T 25160-2010 包装 卡纸板折叠纸盒结构尺寸 2011-03-01 143 GB/T 25161.1-2010 包装袋 尺寸允许偏差 第1部分:纸袋 2011-03-01 144 GB/T 25161.2-2010 包装袋 尺寸允许偏差 第2部分:热塑性软质薄膜袋 2011-03-01 145 GB/T 25162.1-2010 包装袋 跌落试验 第1部分:纸袋 2011-03-01 146 GB/T 25162.2-2010 包装袋 跌落试验 第2部分:热塑性软质薄膜袋 2011-03-01 147 GB/T 25163-2010 防止儿童开启包装 可重新盖紧包装的要求与试验方法 2011-03-01 148 GB/T 25164-2010 包装容器 25.4mm 口径铝气雾罐 2011-03-01 149 GB/T 25165-2010 明胶中牛、羊、猪源性成分的定性检测方法 实时荧光PCR法 2011-05-01 150 GB/T 25166-2010 裙带菜 2011-05-01 151 GB/T 25167-2010 新吉细毛羊 2011-03-01 152 GB/T 25168-2010 畜禽 cDNA 文库构建与保存技术规程 2011-03-01 153 GB/T 25169-2010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2011-03-01 154 GB/T 25170-2010 畜禽基因组BAC文库构建与保存技术规程
  • 国家标准委鼓励以市场为需求的团体标准
    10月31日,国家标准委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主持会议并对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提出要求。   田世宏指出,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有条件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既是国家标准化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解决标准缺失、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提升标准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推动团体标准规范有序发展。   田世宏就推进试点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制定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好对试点工作的培育和引导工作,重在规范和激励。三是要修改完善好试点工作相关文件。制定下发试点通知,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四是要深入研究团体标准相关政策。继续加强对团体标准所涉及的专利、版权等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支撑团体标准更好发展。
  • 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疫情防控、绿色可持续、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重要国家标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围绕疫情防控、绿色可持续、农业农村、公共服务等领域,集中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对于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助力保障人民品质生活都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在疫情防控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质量评价要求》等5项系列国家标准,覆盖了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抗原检测等新冠病毒检测的主要类型,针对不同方法学,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为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的研发、注册和上市后监管提供了可参考的技术依据。这5项标准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绿色可持续领域,《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从适用范围、净水产水量、额定总净水量、去除效果等方面提出要求,呼吁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水产品。此外,还有《生物降解塑料与制品降解性能及标识要求》《生物降解饮用吸管》两项国家标准。   在农业农村领域,《畜禽肉质量分级规程》国家标准,规定了分级前的准备、分级评定、标识和记录等操作要求。该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猪、牛、羊、鸡、鸭胴体及其分割肉的质量分级,提高我国畜禽肉分级的准确性,实现优质优价,引导畜牧业生产、屠宰加工由粗放向精准、由低值向高效转变。同时,也是推动我国肉类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质量强国的重要保障。《海洋牧场建设技术指南》国家标准,聚焦海洋牧场建设全流程的各项关键技术环节,明确提出了海洋牧场建设需考虑的关键技术要素,并统筹兼顾了我国沿海地区的生境差异与经济水平差异,可有效助力海洋牧场建设企业、实施单位与管理部门开展海洋牧场的建设、验收等工作顺利开展,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同时可以提高海洋牧场建设的质量,提高海洋牧场生态功能与经济功能的稳定性。   在公共服务领域,《言语障碍者用电子沟通板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填补了电子沟通板市场标准化的空白,有利于规范电子沟通板产品质量,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增效,保障120万言语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城市客运枢纽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城市客运枢纽安全管理的基本框架和要求,奠定了城市客运枢纽的安全发展管理基础,为管理单位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升城市客运枢纽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和水平提供了重要指导。规定了城市客运枢纽应设置设备设施的原则要求,为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物质条件。《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国家标准,从架构角度对政务服务平台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地架构政务服务体系,规划设计技术平台提出了规范要求。该标准以顶层架构的方式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规划性和前瞻性的要求,确定了服务效率优先的价值理念。   此外,还有《标准化专业人员能力 第1部分:企业》《标准化专业人员能力 第2部分:标准化相关组织》《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单板滑雪靴》《高山滑雪杖》《旅行滑雪杖》《成人旅行滑雪靴》《冰球运动护具 第1部分:通用要求》系列标准等国家标准,将在不同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的通知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下达给你单位。本批项目共53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制计划项目,无复制计划项目。请你单位组织全国标准样品相关分技术委员会和主要研制单位,抓紧落实各项计划,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质量,按时完成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任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国标委发38号.pdf相关项目如下:序号项目名称研/复制项目周期 (月)研制单位1甲醇中四溴双酚A溶液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2甲醇中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混合溶液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3甲醇中4种ODS(1,1-二氯-1-氟乙烷、1,1,2-三氯-1,2,2-三氟乙烷、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混合溶液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4丙酮中8种有机磷农药混合溶液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5六价铬溶液(100mg/L)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6模拟海水中化学需氧量标准样品研制24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环境标准样品研究所7all-E-(3R,3'R)-虾青素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8人参皂昔Rb1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9人参皂昔Rg1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10人参皂昔Rg2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11D-棉子糖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山东省分析测试中心12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13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14玉米黄素二棕榈酸酯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52-0-β-D-葡萄糖基-L-抗坏血酸纯度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宁夏农林科学院枸杞科学研究所、甘肃药业集团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16基因I型非洲猪瘟病毒低毒力株(SD/DY-I/21株)阳性血清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7基因II型非洲猪瘟病毒(HLJ/18株)阳性血清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18基因II型低毒力非洲猪瘟病毒(HLJ/HRB1/20株)核酸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普道(北京)标准技术有限公司19非洲猪瘟等10种猪病抗体检测用阴性猪血清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基因I型低毒力非洲猪瘟病毒(SD/DY-I/21株)核酸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普道(北京)标准技术有限公司21基因II型低毒力非洲猪瘟病毒(HLJ/HRB1/20株)阳性血清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22基因II型非洲猪瘟病毒(HLJ/18株)核酸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普道(北京)标准技术有限公司23猪瘟病毒兔化弱毒(CVCC AV1412株)核酸检测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4非洲马瘟病毒ELISA试验VP7蛋白阳性血清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25灭活牛白血病病毒核酸检测用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扬州大学26炭疽芽胞杆菌pX0lpagA和pX02cap基因质粒DNA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青岛海关技术中心27东部马脑脊髓炎病毒gp3基因片段和西部马脑脊髓炎病毒典gp2基因片段装甲RNA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青岛海关技术中心28I群禽腺病毒Hexon基因重组腺病毒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青岛海关技术中心29马鼻疽伯克霍尔德氏菌FLIP基因片段质粒DNA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青岛海关技术中心30兔出血症病毒VP60基因装甲RNA定性标准样品研制24青岛海关技术中心31荧光定量PCR仪校准用质粒含量标准样品研制24浙江艾思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32仪器校准用猪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活性浓度标准样品研制24浙江艾思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33仪器校准用猪血清葡萄糖含量标准样品研制24浙江艾思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
  • 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饲料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计划《饲料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由 TC76(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 贵州省兽药饲料检测所 。附件:国家标准《饲料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征求意见稿.pdf国家标准《饲料中β-阿朴-8′-胡萝卜素酸乙酯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编制说明.pdf
  • 国家标准委印发《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联合会),各有关单位:现将《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国家标准验证点(以下简称标准验证点)建设,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指南。一、总体要求(一)加强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布局。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与国家鼓励发展和支持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相结合,聚焦提高标准质量,兼顾各类标准验证需要,构建覆盖面广、重点突出、需求引领、动态调整的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提高标准验证点建设布局的科学性。(二)提升标准化科技支撑水平。按年度滚动批设标准验证点,稳步推进。集聚科技研发、测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科技资源,深化科技资源的融通创新,形成新型标准化科技支撑力量,助力提升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提高标准质量。(三)促进社会优势力量共同参与。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标准验证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自主决定、自愿申报,充分发挥标准验证点聚合作用,推动优势互补和融合共享。二、申报重点标准验证点申报以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指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国民经济重要行业、新兴产业和重点项目、重要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合理布局,为开展标准验证工作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按照系统规划、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申报范围,优先在以下领域设立标准验证点,其他领域有重大需求且具备申报条件的也可参照申报。(一)环保低碳领域。重点在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碳排放监测、绿色低碳、节能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二)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脑机接口、量子技术、集成电路、信息基础设施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三)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重点在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制造、先进基础工艺及核心基础零部件、供应链管理和协同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四)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在公共卫生、消毒用品、医疗保障、无源医疗器械、医用电器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五)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重点在新能源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及设备、能源互联网、电力储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六)新材料领域。重点在纳米生物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稀土新材料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七)服务业领域。重点在食品冷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八)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在农业投入品、动植物疫病防控、现代林业、水利、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种养殖技术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九)公共安全领域。重点在个体防护装备、消防救援器材、刑事技术等方向设立标准验证点。三、申报主体要求(一)标准验证点申报主体。标准验证点的申报主体包括申报单位、组织单位和推荐单位。1. 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是指申请承担标准验证点建设和运行任务的企事业单位。2. 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在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中负责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组织申报,一般为标准验证点所在地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主管机构、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3. 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的审核推荐,应为标准验证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标准化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联合会)。(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1. 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具有较为扎实的标准化基础和较为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开展标准化工作5年以上;有承担相关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具有主导、参与相关领域标准制修订的工作经验。3. 具备先进的测量测试和检验检测能力,拥有先进的测量测试、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或具备相关领域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产业创新平台和资源,具备出具权威验证数据的能力。4. 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以标准化工作经验为基础、并从事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才队伍。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标准化、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工作经历;关键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标准化、测量测试、检验检测或实验验证等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体系经评价符合并持续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国际准则的要求。5. 能为标准验证点建设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及经费支持。四、申报程序和要求标准验证点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论证评审、批准设立5个环节。(一)组织申报。组织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本指南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结合所在区域或所属行业领域的工作基础和优势条件,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2. 组织申报单位编制《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见附件)。3. 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至推荐单位。(二)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行文向标准委进行推荐。(三)形式审查。标准委依据相关评审要求,适时组织对标准验证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纳入论证评审范围。(四)论证评审。标准委依据相关评审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申报方案》论证会,必要时,可组织现场审核。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申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标准委。(五)批准设立。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标准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满并经标准委委务会审议通过后,由标准委公告设立,纳入标准验证点工作体系。五、其他事项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中,如出现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标准委不予设立或撤销设立,申报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六、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64525490 010-8226291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8号14号楼308室 邮编(100029)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docx.docx
  • 四川安岳柠檬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
    近日,四川省“安岳柠檬”地方标准顺利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升级为国家标准。该标准正式发布后,不仅将填补国家柠檬标准空白,还将进一步增强“安岳柠檬”在全国市场的话语权和竞争力。   近年来,四川安岳县大力实施“基地拓展、龙头带动、品牌建设、科技提升、文化助推”五大工程,大力打造特色鲜明、发展迅速、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国柠檬之都”。目前,该县拥有柠檬基地乡镇35个、基地村400余个、柠檬栽培面积达2万公顷,鲜果产量突破15万吨,年产值15亿元,占据全国80%以上的市场份额。   与此同时,当地柠檬深加工产业也得到迅猛发展,已生产开发了柠檬油、柠檬发酵果酒、柠檬发酵果醋、柠檬茶、柠檬饮料等10余个系列产品,不仅畅销北京、上海、厦门、广州等国内50多个大中城市,还出口英国、阿联酋、新加坡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安岳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柠檬》标准正式发布后,该局将强化管理和监督,使安岳柠檬产业形成“标志证照统一、产品包装统一、技术质量标准及其检测统一”的管理新模式,解决安岳柠檬在标准使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和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中国柠檬之都”快速发展。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你想要的都在这里!
    截至2021年9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大体可分为12类:通用标准(13项)食品产品标准(70项)特殊膳食食品标准(9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32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229项)毒理学检验方法及规程标准(28项)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40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19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及相关标准(639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50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30项)一、通用标准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0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待颁布)二、食品产品标准GB 542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酪GB 1167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 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炼乳GB 1930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 193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644-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 1964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2519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再制干酪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GB 2687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碘含量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GB 271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酿造酱GB 7096-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9678.2-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巧克力、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其制品GB 1013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GB 1310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5203-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740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1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2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GB 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3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GB 27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4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7098-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4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4967-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GB 1519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732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 174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GB 196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GB 3160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干海参GB 270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493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粕类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GB 2037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316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花粉GB 3163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酪蛋白GB 3163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GB 31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9-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853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2559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GB 3164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5-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三、特殊膳食食品标准GB 10765-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2023.02.22正式实施)GB 1076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 2023.02.22正式实施)GB 10769-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70-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25596-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257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415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316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四、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GB 4789.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 4789.7-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检验GB 4789.9-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空肠弯曲菌检验GB 4789.1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β型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1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肉毒梭菌及肉毒毒素检验GB 4789.13-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产气荚膜梭菌检验GB 4789.14-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蜡样芽胞杆菌检验GB 4789.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1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常见产毒霉菌的形态学鉴定GB 4789.18-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4789.26-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8-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培养基和试剂的质量要求GB 4789.29-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唐菖蒲伯克霍尔德氏菌(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检验GB 4789.3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GB 4789.3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的肠杆菌科噬菌体诊断检验GB 478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双歧杆菌检验GB 4789.3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 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标准发布!
    2024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布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的公告(2024年 第1号)。 点击获取下载链接》》》其中,备受关注的《GB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和调制乳粉》发布,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其中最大的变化是有关特色乳方面的要求,新GB19644中:增加了牦牛乳粉、骆驼乳粉、驴乳粉和马乳粉等的技术要求。新标准中对乳粉及调制乳粉进行定义。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调制乳粉:以单一品种的生乳和(或)其全乳(或脱脂及部分脱脂)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原料(不包括其他品种的全乳、脱脂及部分脱脂乳)、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中的一种或多种,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其中来自主要原料的乳固体含量不低于70%;对于添加了活性菌种的产品提出了最低活菌数要求;增加了产品规范标识的基本要求;同步更新了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以及引用的相关标准等。GB 19644-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pdf修订后的标准适用于乳粉(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两大类产品。标准范围覆盖了牛乳、羊乳、牦牛乳、骆驼乳、驴乳、马乳等多类乳畜来源的乳粉和调制乳粉产品,规定了不同种类乳粉和调制乳粉的原料、感官及蛋白质、脂肪、复原乳酸度等理化指标要求和微生物限量要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要求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引用了通用标准,明确了标签标识要求。本次修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乳粉产品市场尤其是小众乳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 世界标准日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315项国家标准(附大图)
    2016年10月14日(今天)是世界标准日。为庆祝2016年世界标准日,国家标准委今天发布了国标诞生记。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10月13日批准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等315项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组织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当日召开发布会,对315项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介绍。据介绍,315项国家标准涉及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方方面面。其中一些重点标准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网络强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 ▼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国家标准建立了统一的高标准农田评价尺度和方法,为督查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指导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提高农田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械 燃油消耗量指标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可有效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机能源消耗。  在保障健康安全惠及民生方面 ▼  《木质地板饰面层中铅、镉、铬、汞重金属元素含量测定》和《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大气候箱法》提供了科学先进、与国际接轨的检测方法。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配置》规范了日间照料中心休息区、就餐区、娱乐区、保健康复区等设施设备配置的要求,对个人照顾、膳食、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提出基本要求,将有效推动建立服务主体多元化、供给社会化、功能全面化、平台信息化、方式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家庭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  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 ▼  《取水定额》4项国家标准规范了纺织、食品发酵和有色金属等高用水行业,可有效提升20%的用水效率。该系列标准加上之前发布的电力、钢铁、石化、纺织、造纸、食品发酵和有色金属等19项取水定额标准,初步建立了我国用水定额管理标准体系。  新一代环保型制冷剂是当前国际臭氧层保护和应对全球变暖的产业焦点和技术热点,《制冷剂用氟代烯烃》4项国家标准填补了国内外空白,进一步提升了我国在制冷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对于淘汰传统制冷剂、促进新产品应用具有积极意义。  新修订的《建筑幕墙用铝塑复合板》着眼于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升了产品消防安全技术水平,进一步巩固了我国作为世界铝塑复合板第一生产大国的地位。  工业网络 ▼  工业网络也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涉及国家主权和安全。  《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网络安全》规定了工业网络安全检测、评估、防护和管理等要求,为工控行业的系统设计方、设备生产商、系统集成商及评估认证机构等提供了一致、可信的安全准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业控制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形成了具有我国自主技术的安全屏障,有力助推了网络强国建设。  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面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和《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对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提高百姓出行效率、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将发挥支撑作用。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系列标准提出了大型活动的安全评估、人员管理、场地布局、安全导向标识、临建设施、安保资源等方面管理要求,将提高公共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机械式停车设备 使用与操作安全要求》应对城市停车难的问题,提升有限土地资源利用,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团体标准可按程序转为国家标准
    2023年3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为帮助大家尽快了解《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文就新版《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解读,供参考。内容速览1. 细化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版《办法》结合国家标准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细化了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新增“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等需要制定国家标准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区分了推荐性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的制定为推荐性国家标准。2. 对标准样品作出规定新版《办法》对《标准化法》第二条的“标准样品”的用途做出了明确,标准样品和相关标准配合使用,用于测试、比对等活动。同时,明确标准样品的编号规则,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示例:GSB××—××××—F××—××××。与《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 (国市监标技规〔2021〕1号)中的编号规则保持了一致性。3. 明确制定国家标准的要求新版《办法》为保障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增设标准立项评估、报批稿审核及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为提升标准制定透明度,强化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的相关程序要求。为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严格要求标准制定周期,新版《办法》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理原则,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4. 增加标准供给手段为满足不断增长的标准需求,加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导制定标准的衔接,新版《办法》规定,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新版《办法》指出,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暂时不能制定为国家标准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5. 促进标准实施新版《办法》明确新旧标准转换效力。规定“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新版《办法》明确国家标准宣贯和解释。规定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小结:从以上修订内容来看,此次修订符合目前我国国家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和疑点进行了明确,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制度支持。《办法》全文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22年9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组织实施以及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二)资源、能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材料、重要产品和系统的技术要求;(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五)社会管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第四条 国家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以及有关分析试验方法,需要配套标准样品保证其有效实施的,应当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样品。标准样品管理按照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有利于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实施国家战略。第六条 积极推动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有关国际组织的版权政策。鼓励国家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同步,加快适用国际标准的转化运用。第七条 鼓励国际贸易、产能和装备合作领域,以及全球经济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新兴领域的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制定。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相关方组成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工作,承担归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解释工作;受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负责国家标准外文版的组织翻译和审查、实施情况评估和研究分析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申请立项、国家标准报批等工作进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第九条 对于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的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第十条 国家标准及外文版依法受到版权保护,标准的批准发布主体享有标准的版权。第十一条 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国家标准中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实施该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其管理按照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论证、验证等方式,保证国家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适用性、时效性,提高国家标准质量。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第十三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验证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对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第十四条 制定国家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第十五条 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国家标准,围绕国家科研项目和市场创新活跃领域,同步推进科技研发和标准研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国家标准转化的时效性。第十六条 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制定为国家标准。第十七条 对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引导其发展或者具有标准化价值的项目,可以制定为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第二章 国家标准的制定第十八条 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鼓励提出国家标准立项建议时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申请。第十九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后,应当对立项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可以委托技术委员会进行评估。第二十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提出立项申请。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经评估后决定立项的,由技术委员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职责直接提出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进行评估,提出评估建议。评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领域标准体系情况;(二)标准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情况以及预期作用和效益;(三)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协调衔接;(四)与相关国际、国外标准的比对分析情况;(五)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第二十二条 对拟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必要时,可以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立项存在重大分歧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争议内容进行协调,形成处理意见。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予以立项的,应当下达项目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不予立项的,应当及时反馈并说明不予立项的理由。第二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从计划下达到报送报批材料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八个月。国家标准不能按照项目计划规定期限内报送的,应当提前三十日申请延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延长时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无法继续执行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国家标准计划。执行国家标准计划过程中,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国家标准计划的内容进行调整。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及时开展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国家标准起草,应当组建具有专业性和广泛代表性的起草工作组,开展国家标准起草的调研、论证(验证)、编制和征求意见处理等具体工作。第二十七条 起草工作组应当按照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起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有关材料。编制说明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制定背景、起草过程等;(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修订国家标准时,还包括修订前后技术内容的对比;(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应当通过有关门户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向涉及的其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消费者组织和科研机构等相关方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六十日。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征求意见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对外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对征集的意见进行处理,形成国家标准送审稿。第二十九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采用会议形式对国家标准送审稿开展技术审查,重点审查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规范性。审查会议的组织和表决按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审查专家组采用会议形式开展技术审查。审查专家组成员应当具有代表性,由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组成,人数不得少于十五人。审查专家应当熟悉本领域技术和标准情况。技术审查应当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为通过。起草人员不得承担技术审查工作。审查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全体专家签字。会议纪要应当真实反映审查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程、专家名单、具体的审查意见、审查结论等。技术审查不通过的,应当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技术审查。无法协调一致的,可以提出计划项目终止申请。第三十条 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审核后,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未成立技术委员会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审查意见形成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和意见处理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或者依据国务院授权批准发布。报批材料包括:(一)报送公文;(二)国家标准报批稿;(三)编制说明;(四)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五)审查会议纪要;(六)需要报送的其他材料。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对国家标准的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国家标准专业审评机构应当审核下列内容:(一)标准制定程序、报批材料、标准编写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二)标准技术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标准之间的协调性,重大分歧意见处理情况;(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产业政策、公平竞争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批准、编号,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代号由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构成。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为“GSB”。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代号为“GB/Z”。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的代号、国家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国家标准发布的年份号构成。国家标准样品的编号由国家标准样品的代号、分类目录号、发布顺序号、复制批次号和发布年份号构成。第三十三条 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急需的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缩短时限要求。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出版机构出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国家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第三章 国家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国家标准的发布与实施之间应当留出合理的过渡期。国家标准发布后实施前,企业可以选择执行原国家标准或者新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实施后,原国家标准同时废止。第三十六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采用。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政府采购等活动中,鼓励实施推荐性国家标准。第三十七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组织国家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第三十八条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解释,国家标准的解释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解释发布后,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解释文本。对国家标准实施过程中有关具体技术问题的咨询,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答复。相关答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第三十九条 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研制新产品、改进产品和服务、进行技术改造等,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化要求。第四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鼓励个人和单位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反馈国家标准在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反馈的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分析处理。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国家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标准的实施范围;(二)标准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根据实施信息反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开展国家标准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复审结论,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报送复审结论时提出修订项目。复审结论为废止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六十日。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废止。第四十四条 国家标准发布后,个别技术要求需要调整、补充或者删减,可以通过修改单进行修改。修改单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者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以公告形式发布。国家标准的修改单与标准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10号令公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事业单位参编标准方式与作用一、参与条件企业受邀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标准起草的条件:(一)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二)企业技术人才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三)企业产品在本行业内有影响力;(四)企业在本行业内有市场推广、市场占领的需求。二、参与形式(一)企业参与分类: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二)参与人员分类:编写人员(三)标准公开出版后的单位、人员排序原则:考虑对标准起草过程的参与程度。三、参与作用(一)企业战略与形象提升近年来,很多企业意识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的战略意义以及标准对企业形象提升的重要性。形成了共识:一流的企业卖标准,二流的企业卖品牌,三流的企业卖产品。标准可以有效地规避竞争,淘汰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提高竞争门槛,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的美誉度。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可以提升企业在政府、行业、公众心目中的品牌影响力。(二)企业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得标准者得天下,这也是近年来很多企业参与制定标准的原因!率先参与、制订标准,率先推向市场、规范市场,一旦标准实施,企业就获得一个绝好的保护自我发展的壁垒,也获得了到国内、国际市场攻城掠地的强大武器。给外界或者客户的印象:凡是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其规模不一定排在行业前列,但一定在单品类或某些品类做到了最前列,在技术或工艺方面形成了自我特色。所以,企业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标准制定机构的沟通,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为跻身制修订标准队伍增加砝码。更为甚者,参与企业可以产生市场控制效应。企业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之后,可以采取拒绝许可、收取高额许可费、以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交叉许可、免费许可等方式来处理其在标准中的专利技术使用问题。(三)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参与制定行业标准,有利于企业树立行业领导品牌。(四)企业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表面看强调的是做任何事,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实质上,其还有另一深层含义,即谁掌握了“规则”的“制定权”,谁将拥有“话语权”,成为“领导者”。作为遵守者,只能被动跟随。“得标准”也许未必得天下,但“得标准”一定能成为破除各种各样技术贸易壁垒的“利器”。(五)企业抢占市场先机起草标准过程比较长,一般都是一年以上。参与标准制定的企业可在生产方面抢占先机,即:早一步调整原材料的采购,以免造成因产品指标不达标而造成浪费。一个参数的设定,可以影响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决定一个行业的发展走向。企业在制订标准过程中,发出了企业的声音,了解了标准核心内容,提前让客户知道产品或者行业动向,在投标中抢占市场先机。(六)企业涉标调整幅度较小在标准制定中能够建言建议,便拥有了提出有利于自身企业发展的术语名称、技术指标等话语权,参编企业很少有为了满足标准而大动干戈、调整产品方案的举动。比如,在一些参数的标准设置上,企业极有可能将自身的生产参数设定为行业、国家标准,一旦标准开始推广实施,其他企业必须遵守。对于不达标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改进生产工艺等方式达标。(七)企业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通过参与和主导标准的制定,在引领行业发展的同时,也能提前把脉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等。发出自身企业的声音,在规则的制定过程中抢占“制高点”,为自身企业的发展赢取更高平台,在同类产品的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八)政府奖励和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建设参与制修订标准的企业要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要么是技术中心企业或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要么是新产品鉴定或评审企业,要么是创新试点企业等,也正说明了标准化恰是技术、专利和标准有机结合的过程。所以,政府倡导企业参与标准起草,给予鼓励、引导。1、政府奖励政府根据参与标准的不同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安排专项资金对承担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的单位给予一定补助等。2、政府鼓励(1)政府招标:有些招标文件里,凡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2)政府资助:各地对参与标准起草的技术型企业,不同程度地资助发展;(3)政府评估:高新企业申报条件、低息或无息贷款等,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优先或者入围(九)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急剧增强在市场竞争中,比人脉、价格、质量的同时,客户更看重企业的形象、层面和合作前途。企业参与标准起草,证明了企业在行业内的地位,加强了参与标准起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十)作为参编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时的技术要求之一:参加标准制订。有了标准起草经历,为职称评审加大了砝码。岗位晋升的要求之一:行业内技术知名或专家。有了标准起草经历,同样为岗位晋升加大了砝码。
  •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家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代替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增加了2016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公布的食品添加剂规定,并对附录A、B、C、D、E、F都有了补充和修订。(一)关于GB 2760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食品添加剂公告的关系  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实行行政许可,对于许可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使用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予以增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者就可以按照公告的规定生产使用批准的食品添加剂。为了方便标准使用者查询,GB 2760-2024纳入了GB 2760-2014 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公告形式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规定,截至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5号公告。  (二)关于食品添加剂定义的修订  根据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增加了包含营养强化剂的内容。新品种许可、复配食品营养强化剂等食品营养强化剂的管理可参考食品添加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附录A的修订  附录A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修改了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二是基于食品添加剂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修订了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删除了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删除了罐头类食品中防腐剂、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等的使用规定。三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如增加了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等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完善了饮料类别中液体饮料与相应的固体饮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对应关系;修订了二氧化硫、卡拉胶、瓜尔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的使用规定;将原标准中归类为“其他类”的部分食品类别重新进行了归类,并调整了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等。四是修改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基本信息。例如修改了苯甲酸及其钠盐等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中国编码(CNS号),按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的最新规定,修改了爱德万甜等食品添加剂的英文名称和国际编码(INS号)等。  (四)关于附录B的修订  附录B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的修订。为避免食品用香料滥用,在B.1.4进一步明确了具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功能或其他食品用途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要求,如苯甲酸、肉桂醛、瓜拉纳提取物、双乙酸钠、琥珀酸二钠、磷酸三钙、氨基酸类等;明确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精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 29924-2013)的规定,凡添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进行标示;明确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GB 29938-2020)及相关香料产品标准的规定。二是修改完善了部分食品用香料品种。梳理了表B.2和表B.3的食品用香料名单,删除了枯茗油等6个香料品种(其中枯茗油、葫芦巴已为香辛料,玫瑰茄、石榴果汁浓缩物、玉米穗丝已为普通食品,3-乙酰基-2,5-二甲基噻吩行业已不再使用);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对于香料管理的变化,将大茴香脑、根皮素调整为合成香料;修改和/或增加了柚苷(柚皮甙提取物)等香料的中英文名称、FEMA编号、编码等。  (五)关于附录C的修订  附录C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删除了部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品种。如删除了矿物油,将其使用规定与白油(液体石蜡)的使用规定进行整合;删除了磷酸铵,将其使用规定与磷酸氢二铵和磷酸二氢铵进行整合。二是基于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实际使用情况,修订了部分加工助剂品种和/或使用规定。例如根据JECFA最新评估结果,同时参考美国、欧盟的规定,删除了1,2-二氯乙烷品种和使用规定;基于工艺必要性原则,删除了β-环状糊精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规定;明确了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使用时的具体功能和使用范围等。三是规范部分加工助剂的中英文名称表述。例如将6号轻汽油(植物油抽提溶剂)修改为“植物油抽提溶剂”,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修改为“植物活性炭(稻壳来源)”,修改了纤维二糖酶等部分酶名称,修改了埃默森篮状菌Talaromyces emersonii等的菌种名称等。  (六)关于附录D的修订  根据修改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附录D中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编号D.16,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最新修订版的规定增加了营养强化剂的定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20)中关于食品用香料的定义,将D.21食品用香料定义修改为“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  (七)关于附录E的修订  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导致GB 2760-2014中部分食品类别与相关食品行业分类不一致,不能实现对实际食品类别的精准定位。为了使食品分类描述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各个食品行业进行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例如,为与相关食品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持协调一致,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44-2018)等规定,将配制酱油(食品分类号 12.04.02)和配制食醋(食品分类号 12.03.02)这两类产品归入液体复合调味料(食品分类号 12.10.03),将“醋(食品分类号12.03)”修改为“食醋(食品分类号12.03)”等,并对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修改。再如:根据行业反馈意见,结合行业现状,修改了部分食品类别,如增加肉丸类食品类别,删除半起泡葡萄酒食品分类,修改了蜜饯凉果的食品分类,调整食糖的食品分类等。GB 276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pdf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国标委发布《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2012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为做好2012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努力促进标准化发展整体质量效益的提升,按照《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的任务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紧贴需求。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需求,提出国家标准项目。加强项目预研,对立项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标准立项更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突出重点。重点安排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等领域,以及基础通用和关键共性技术标准项目。“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采标项目及国内国际协同推进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   (三)系统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加强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的衔接,强化标准分类管理,严格强制性标准的制定范围,加强与法律法规及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加强与标准有效实施和实施监督的配套,不断推进标准体系的系统化、综合化。   二、立项重点   (一)现代农业。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林业等。   (二)制造业。包括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消费品工业产品和安全、食品、化妆品等。   (三)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旅游服务、居民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公共医疗卫生、人口计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公益科技服务、语言文字、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等。   (五)节能环保。包括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环保产业等。   (六)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三网融合、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服务器、高端软件、数字虚拟、信息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物联网、云计算、信息安全等。   (七)生物。包括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   (八)高端装备制造。包括航空装备、空间基础设施、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空间及遥感技术等。   (九)新能源。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储能电池、光伏发电、LED照明等。   (十)新材料。包括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和超导材料等。   (十一)新能源汽车。包括整车、动力电池、电驱动系统、基础设施等。   三、申报要求   (一)国家标准立项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国家标准立项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项目申报可以随时提出。   (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报的项目,应提前征求有关部门、行业的意见。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的项目,应提前与相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沟通协调。   (三)申报项目以书面和电子格式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包括公文、项目汇总表、《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电子格式材料包括《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电子格式材料必须通过“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未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的项目,不进入立项程序。   (四)《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模版可以从国家标准委网站上下载。填写《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时,项目的预研情况应当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详细说明 技术委员会委员表决情况,“十二五”技术标准专项、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及其他科技计划支持的国家标准研制项目,国家标准复审确认的修订项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及各类标准专项规划提出的项目,应当在备注栏中一并予以说明。   (五)2011年已申报但未立项的项目,如需在2012年继续申报的,可以在对相关申报材料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   (六)书面材料统一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综合业务管理部   邮编:100088
  • ISO颗粒表征专家许人良解读《Zeta电位测定操作指南》国家标准
    Zeta 电位通常用于研究液体介质中颗粒分散体系的等电点(IEP)和表面吸附,并作为比较不同样品静电分散稳定性的指标。Zeta电位不是可直接测量的量,而是使用适当理论确定的量。此外,Zeta电位不是悬浮颗粒的固有属性,而是取决于颗粒和介质属性,以及它们在界面上的相互作用。介质的化学成分和离子浓度的任何变化都会影响这种界面平衡,从而影响Zeta电位。因此,样品制备和测量过程都会影响测定结果。为了避免zeta电位测量操作问题使测量结果出现误差,需要一个统一的zeta电位测量操作指导原则。近期,GB/Z 42353-2023《Zeta电位测定操作指南》发布实施,提供了使用光学电泳迁移法或电声法测定Zeta电位的样品制备和测量过程的操作指南。本文特邀该标准主要起草人、ISO颗粒表征专家许人良博士对标准进行解读。一、背景近年来,Zeta电位这个参数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行各业。Zeta电位的测定不仅被用于科学探索,产品研发的理论设计、各个阶段的试验、最终产品的参数设定,在生产中也越来越多地被用于过程控制,以及中间产品或最终产物的质量控制,关于Zeta电位的在线测定也有所报道。而在化学工业出版社2023年出版《Zeta电位实用指南》专著之前,国内外尚缺乏有关Zeta电位的专业书籍,在相关领域的专业图书中涉及的Zeta电位专业知识也不尽详细。高等教育中除了胶体化学专业课程,一般本科物理化学教学中涉及Zeta电位的很少,致使很多使用者不能完全理解这一参数的物理意义,难以正确地进行样品制备与测量、阐释测量结果,从而将测量结果应用到所要解决的理论或实践问题中去。与其他颗粒表征的参数不同,Zeta电位不是通过直接测量得到的,而是通过测量某个物理量,然后使用某一理论模型得到的;Zeta电位不仅是颗粒表面的特性,而与颗粒的浓度以及所处的介质性质也密切有关。由于这两个特性,在Zeta电位的测定以及数据阐释中,普遍存在错误的操作、计算与结论。基于上述原因,及时制定发布《Zeta电位测定操作指南》国家标准,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提供正确的Zeta电位测定操作指导,是极其重要与必要的。本标准等同采用由ISO TC24/SC4制定的ISO/TR 19997:2018《Guidelines for good practice in zeta-potential measurement》,填补了国内现有标准的空白,为胶体颗粒Zeta电位测定标准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正确使用Zeta电位测定技术与数据解释,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标准制定了用于测定Zeta电位的样品制备和测定过程的一般指导原则,有望统一国内的测试方案,在科研、医药、化工等领域有着重要意义。二、制定过程本标准涉及的专业领域较为广泛,因此集合了国内相关领域的一批权威代表性机构和企业合作完成。主要参与单位有山东理工大学、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河南中科智能制造产业研发中心有限公司。2021年4月,标准起草工作组组建,讨论了具体的工作过程,拟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各单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此标准的编制工作依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 部分:以ISO/IEC标准化文件为基础的标准化文件起草规则》,以及《国际单位制(SI)和国际单位制多功能与某些其它单位的使用推荐规程》等国家标准。本标准共进行了一项验证实验,对聚苯乙烯的浓溶液采用均衡稀释法进行稀释,在一系列浓度条件下测量样品的Zeta电位,说明均衡稀释法使得样品的特性除了颗粒浓度外,其余的都保持原样,颗粒的Zeta电位在稀释过程中没有改变。经过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与评审会专家意见,并经过相关实验验证,本标准最终于2023年3月发布, 并于10月1日起实施。三、主要内容本标准首先概括性地介绍了Zeta电位的定义与特性,主要用途,以及主要测量技术。强调了从不稳定悬浮液到稳定悬浮液转变的临界Zeta电位值,只在有限的应用中才得到证实,需要小心使用。并建议以监测和关联第二被测量(例如粒度分布,浊度,黏度等)以验证由Zeta电位测量得到的结论。本标准分两章详细地描述了样品制备与测定的不确定度与误差来源。样品制备:Zeta电位测定起始于取样。只有当测试样品能够代表某一材料批次,且取样量足够时,在该样品中测到的实验值才适用于该批次。在大多数的应用中,样品必须保持稳定状态,例如没有沉淀、团聚等现象,否则所测量的实验值只能代表某一时间段的状态。除了悬浮液样品制备中的一般做法以外,由于颗粒的Zeta电位取决于颗粒以及分散介质,如果不采取特殊措施,简单的稀释可能会改变介质的化学成分,从而影响颗粒Zeta电位。样品制备需要遵循的程序是能从原始体系变为可用于测量的稀释样品后,Zeta电位不变。这就要求在稀释时,不仅原始体系和稀释后体系之间的颗粒及其表面保持相同,而且介质保持相同的电化学性质,有相同的pH值和各种离子浓度,也即除了颗粒浓度,悬浮液的其他特性都不变。使用去离子水进行简单稀释是一种常见的误导性且通常不正确的制备Zeta电位测量样品的方法。样品稀释可以遵循所谓的平衡稀释方法,即使用与原始体系中相同的液体作为稀释剂。如果处理得当,平衡稀释会导致样品中唯一修改的参数是颗粒浓度。理论上只有基于平衡稀释的样品制备过程才能产生与初始体系有相同Zeta电位的稀释样品。得到用于平衡稀释的液体有三种方法。第一种方法包括使用重力沉降或离心法提取上清液。然后用此清液或“母液”将初始样品稀释至所选测量技术的最佳程度。该方法适用于相对于介质有足够密度差的颗粒。对于用第三相(乳化剂)稳定的通常不混溶的油相和水相的乳液,离心方法不适用。通常将其稀释到匹配的离子背景中,使在初始的浓的和稀释后的悬浮液有相同的离子背景。该稀释剂可通过了解分散剂相中的离子组成(离子、离子表面活性剂)获得。第三种可能更适合纳米和生物胶体的方法是使用透析。透析膜需要对离子和分子具有渗透性,但对胶体颗粒不具有渗透性。如果样品需要稀释,建议在不同浓度下进行一系列测量,这样可以观察到颗粒-颗粒相互作用的影响或其他稀释效应。通常,由颗粒-颗粒相互作用引起的受阻运动会减少表观运动,从而使测量的Zeta电位绝对值偏小,而不同程度的稀释可能会观察到不同的Zeta电位,直至稀释到颗粒间的相互作用不再影响到测量值。无论是初始样品还是经过制备(稀释)的样品,必须对其稳定性进行一系列按时间顺序进行的测量。如果遇到测量值随时间而变,则除了报告测量值之外,还需报告变化率。通常在实验报告中需要详细说明样品是如何处理的,以及稀释剂是如何制备的。可以对样品进行多次稀释和测量,以证明所采用的方法是稳定和可重复的。测定的不确定度与误差来源:为了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强烈建议仪器制造商或其指定人员定期对仪器进行性能验证。当使用电泳光散射法测量时,必须保证在测量区有足够的颗粒,而不会由于沉降而使颗粒都沉到底部。当电泳速度很小时,使用可测量极小电泳迁移率的相位分析光散射法。操作人员不正确的参数输入也是可能的误差来源。Zeta电位测量对清洁度和少量污染物(如多价离子或浸出材料)的存在特别敏感,这些污染物可能不会显著影响电导率或pH值,但却会影响Zeta电位的测量。可能的污染源有:1)用于稀释或样品制备的介质(通常为水)的质量;2)前一个样品在样品池内的残留,特别是当前后两个样品的离子浓度相差很大时,简单的冲洗可能是不够的;3)用于实验的任何玻璃器皿或其他容器内壁所残留的离子;4)介质在测量温度下显著挥发或蒸发而导致介质的变化;5)气泡(在灌装过程中或者过滤过程中形成,或者从溶解空气中产生,或者由于电化学反应而产生,例如在电极表面发生电解)的存在会扭曲电场,并导致错误的电导率测量,或受障碍的电泳运动;6)水中二氧化碳的溶解对悬浮液pH与电导率的影响。其他会影响测量结果的因素主要来自于所加的电场:1)由于所加电场后产生焦耳热。焦耳热可以同时引起温度升高和温度梯度,两者都会影响zeta电位测量过程中的电泳和电渗;2)当电流通过样品时所导致的样品变化,特别是对蛋白质和蛋白质类生物分子(如DNA),或颗粒表面包覆有生物分子或其他易受影响涂层的样品;3)电场作用导致电极表面的氧化还原反应,从而影响某些生物样品。减轻该问题可以考虑几种解决方法,包括减少电场的施加时间,用微弱的电场,使用短脉冲电压,使用较低活性的电极材料(如将金换成钯),或同时监测粒径大小,当观察到显著的变化趋势时,停止测量,等等。Zeta电位是由电泳迁移率计算得来的。用于计算的合理理论和公式极大程度上取决于悬浮液的环境,商业仪器使用的理论计算ζ电位一般假定颗粒为光滑的刚性圆球,对非理想颗粒,应谨慎使用。四、进一步阅读本标准仅对如何正确测定Zeta电位提出了一些指导,如果想要系统地了解Zeta电位的定义、物理含义、计算方式、测定方法,以及一些典型的应用,可以参考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许人良所著的《Zeta电位实用指南》。该书涵盖了有关Zeta电位与电动现象的最新发展,提供了诸多最终能用于解释实验结果的公式,并附有对于这些公式的理论基础以及数学推导与公式演变过程的较详细的参考资料。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