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

仪器信息网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专题为您提供2024年最新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价格报价、厂家品牌的相关信息, 包括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参数、型号等,不管是国产,还是进口品牌的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您都可以在这里找到。 除此之外,仪器信息网还免费为您整合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相关的耗材配件、试剂标物,还有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相关的最新资讯、资料,以及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相关的解决方案。

粮食安全快速定量检测相关的资讯

  • 【大国粮策】粮食安全“新办法”即将实施,美正生物扛稳粮食安全重担!
    “金秋时节喜洋洋,黄灿稻谷收满仓”,又是一年丰收季,粮食安全要牢记。秋粮是全年的最后一季粮食,占到了全年粮食总产量的7成以上。秋粮主要包括水稻、玉米、大豆等品种。今年我国秋粮面积预计达13.1亿亩,较去年稳中有增,特别是高产作物玉米面积增加较多。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秋粮长势良好,各地多措并举保秋粮丰收。喜迎粮食安全“新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内容包括: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该“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同原试行办法相比较,新的“办法”中明确提出了真菌毒素、重金属和农药残留以及其他有害污染物的检测要求,并明确提出了粮食经营者须自行检验或委托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办法”中还规定,粮食经营者在收购环节进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以及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查检验,可采用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快速检验方法,快速检验结果可作为收购验质依据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抽检筛查的依据。采用快速检验方法进行监测和抽查检验,发现测定结果为国家标准临界值时,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复核检验。快检初筛,法检确证双管齐下,保障粮食安全华安麦科深耕粮食安全行业数十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粮食安全检测试剂、设备等专业产品和用心、优质的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HMG001粮食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粮食安全项目,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适用的特点。该系统整合了便携式试纸条扫描读数仪及相应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实验过程中必备的前处理设备及实验耗材,可快速准确的对样品中真菌毒素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该系统可以与搭建的云平台或介入现有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实现“采样-收样-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过程全程监控、风险有效预警等功能。真菌毒素快速检测试纸条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符合粮食行业标准。5-8min即可完成反应,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适用于现场检测。产品列表
  •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研制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tbody tr td width=" 12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成果名称 /p /td td width=" 525" colspan=" 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 /p /td /tr tr td width=" 12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单位名称 /p /td td width=" 525" colspan=" 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北京先驱威锋技术开发公司 /p /td /tr tr td width=" 12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联系人 /p /td td width=" 177"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艾虎 /p /td td width=" 161"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联系邮箱 /p /td td width=" 187"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a href=" mailto:20633875@qq.com" 20633875@qq.com /a /p /td /tr tr td width=" 12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成果成熟度 /p /td td width=" 525" colspan=" 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正在研发 □已有样机 □通过小试 □通过中试 √可以量产 /p /td /tr tr td width=" 12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合作方式 /p /td td width=" 525" colspan=" 3"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技术转让 & nbsp □技术入股 & nbsp □合作开发& nbsp & nbsp √其他 /p /td /tr tr td width=" 648" colspan=" 4"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成果简介: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3/insimg/95bd8ca0-3258-47e7-9c7d-2b716b41358c.jpg" title="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jpg" width=" 380" height=" 297" border=" 0" hspace=" 0" vspace=" 0" style=" width: 380px height: 297px " /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 nbsp & nbsp & nbsp 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是国内首款用于快速检测玉米、小麦、谷物等粮食品质的专用仪器。该仪器具有自动进样、自动检测、远程无线操控等功能,克服了人工检测存在的肉眼不易观察、检测数据误差大、可能性差的弊端,其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p /td /tr tr td width=" 648" colspan=" 4"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应用前景: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该仪器可广泛应用于农产品检测、生物选种、育种等领域,满足我国粮食储藏、检测单位,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对于粮食品质快速、精确检测的需求。同时,该仪器的研制也是为了将项目承担单位于2012年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GB/T 29405-2012 谷物制品 脂肪酸值测定仪器法》向全行业推广。 br/ & nbsp & nbsp & nbsp 前期市场调研的数据表明,国内规模化粮库和食品生产企业有上万家,并有1000家以上的粮食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按60%的市场需求估算,预计市场容量约为5000台以上,若占据50%的市场份额,即可产生1.25亿元的经济效益。项目承担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全国20余个省市建立了销售和服务网点,截至目前,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山东盈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已采购并使用了这套仪器设备,且销量呈加速上升趋势,预计3年的销量可达600台左右,产值约为3000万元。从我单位售后服务中心反馈的情况来看,用户对这套仪器给予了一致好评,截至目前,还没有接到的用户投诉。 /p /td /tr tr td width=" 648" colspan=" 4"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 strong 知识产权及项目获奖情况: /strong br/ & nbsp & nbsp & nbsp 仪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项: br/ & nbsp & nbsp & nbsp 1.实用新型《一种可伸缩式样品转换系统》,专利号:201521030372.5 br/ & nbsp & nbsp & nbsp 2.软著《先驱威锋粮食安全智能检测仪控制软件V1.0》,专利号:2015SR155204 br/ & nbsp & nbsp & nbsp 仪器符合项目承担单位主持起草的国家标准《粮食脂肪酸值测定仪器法 GB/T 29405-2012》,并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2014年获得“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学仪器开发培育项目”扶持。 /p /td /tr /tbody /table p br/ /p
  • 【收粮季】保障粮食安全-忙有所获,不负耕耘
    “三夏”时节,各地多措并举抢收抢种,农业生产有序推进。农业农村部小麦机收调度显示,截至6月11日17时,全国已收获冬小麦面积2.39亿亩,收获进度过七成半。日机收面积1442万亩。从各地情况来看,目前,河南麦收基本结束,江苏进度过八成半,陕西进度过六成半,山东进度过五成半,河北进度过三成,山西进度近两成半。夏粮产量超过全年粮食总产量的五分之一,小麦又是夏粮的主体,是中国人的第二大口粮。小麦稳产对于实现全年粮食丰收具有重要意义。粮食生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要求,也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我国人口基数大,保障粮食安全面临许多新情況、新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首先要确保口粮绝对安全。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快检初筛,法检确证,双管齐下,保障粮食安全!目前常用的快检方法有:免疫层析法等,酶联免疫法 法检方法包括:液相色谱法、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等。华安麦科深耕数十载用心保障粮食安全华安麦科深耕粮食安全行业数十载,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粮食安全检测试剂、设备等专业产品和用心、优质的服务,为保障粮食安全,贡献一份力量。华安麦科——HMG001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华安麦科HMG001快速检测及监测分析系统覆盖真菌毒素、重金属、农药残留、转基因四大粮食安全项目,具有便携、快速、准确、适用的特点。该系统整合了便携式试纸条扫描读数仪及相应的胶体金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实验过程中必备的前处理设备及实验耗材,可快速准确的对样品中真菌毒素进行现场检测。同时,该系统可以与搭建的云平台或介入现有的实验室信息化系统,实现“采样-收样-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过程全程监控、风险有效预警等功能。真菌毒素快速定量检测试纸条产品特点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符合粮食行业标准;5-8min即可完成反应,检测效率高;操作简便,适用于现场检测。产品列表操作流程
  • 天瑞仪器粮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
    中国用世界9%不到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巨大的粮食生产压力从未消解,而粮食安全的新忧已经接踵而来。根据中国科学院一项研究显示,目前中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已近两千万公顷,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经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所以完善食品检测系统、防治重金属污染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此外,由于重金属能通过食物链不断富集,所以为最大程度的防治重金属污染,必须要从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着手,系统检测、系统监测,阻断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的路径。天瑞仪器作为全球领先的分析仪器企业,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为粮食系统提供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解决方案,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农田环境 根据中国水稻研究所与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10年发布的《我国稻米质量安全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称,我国1/5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为从源头上阻断毒大米的产出,必须将受污染的土地隔离出来。天瑞仪器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可以用于检测汞、镉、铅、砷、铜、锌、镍、钴、钒等引起土壤污染。能快速普查超大范围的土壤地质污染区,绘制污染图、实时勘察。发现异常状况,做到优先考虑和治理。另外,Genius 9000XRF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平台能现场快速追踪污染异常,有效地寻找“污点”地带,圈定受到污染的边界。PDA自带有GPS信号,还可以与GIS系统进行联网,绘制地图。设备采用数字多道技术,1秒定性定量,并采用超高的分辩率技术,减少干扰,以最快速度将受污土壤一网打尽。二、现场收购、运输储藏环节 优质的粮食产地,能保证出产优质的粮食。然而在收购、运输环节中,粮食以次充好的现象依旧存在,特别是重金属超标的粮食的跟一般的粮食并无二致,难以用肉眼进行识别。所以在粮食收购环节中,方便、快速、准确的粮食安全检测方法显得非常重要。针对现场收购、运输环节,天瑞仪器研发了两款快速检测平台。1、HM-7000P 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 HM-7000P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轻便小巧的特点能适应各种环境下的现场快速测定工作。HM-7000P的电极性能非常稳定,采用分体电极方便维护和更换,参比电极免维护,无需镀AgCl等繁琐操作。此外,仪器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2000组历史测量数据,支持无线打印。还可独立于PC机显示伏安谱图,内置15个以上可编程分析菜单,方便用户扩展测量更多种类重金属。HM-7000P配套强大的联机软件,可实现仪器自动自检,电极维护,测量操作、历史数据上传、云存储、极谱图分析和算法应用分析等功能。仪器可车载充电,同时配备大容量可充电锂电池可保证用户进行100次以上连续测量,持续检测10小时。 2、EDX 3200S PLUS系列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平台 EDX 3200S-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最低可达0.04ppm。2-3分钟可对样品进行快速筛查,测试25分钟能对样品进行准确测量。无试剂耗材,绿色环保,对环境无二次污染。仪器环境适用性强,稳定可靠,可用于收购现场使用。 在EDX 3200s PLUS标准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基础上,天瑞仪器还推出了C智能型和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 3200S PLUS C智能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体机设计,电脑与设备合二为一,触摸屏操作,软件更简单,操作更方便。 X加强型的自动化程度更高,自动软件开盖、自动进样,一次可以放置批量样品,自动顺序批量检测,检测效率大幅度提高。另外,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用更大功率的端窗进口光管,激发效果更好.三、加工流通环节 加工流通环节是粮食上桌的最后一步,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问题粮”必须要在这步全部截断,才能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天瑞仪器针对此环节研发了一系列粮食安全检测仪器。除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的EDX 3200S PLUS系列X荧光快速检测平台、HM-7000P 电化学检测平台,仍然适用此环节检测外。还有AAS原子吸收光谱平台、AFS 原子荧光平台、ICP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平台、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平台,更精确测量,全方位立体防护食品安全,斩断“问题粮”的流通渠道。1、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一款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光谱分析仪器,具备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化系统。AAS 9000因具有检出限低、准确性好的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铬(Cr)、铜(Cu)等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一体式串联光路设计,提高了仪器稳定性与可维护性,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了光学系统效率,C-T型单色器,采用1800线/mm、闪耀波长230nm光栅分光系统,八元素灯灯塔,一灯工作,可七灯同时预热,全自动化设计,仪器全部功能通过计算机监测与控制,背景校正系统,具备氘灯与自吸收两种背景校正模式,背景信号1A时,扣背景能力30倍以上,功能完善,性能强大的分析软件。2、AFS 200系列原子荧光光谱仪 原子荧光光谱仪AFS 200系列结构简单、稳定性好、干扰少、灵敏度高、检出限低,易学易用,双通道多元素同时分析,广泛应用于食品中镉(Cd)、铅(Pb)、汞(Hg)、砷(As)、锡(Sn)等重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灵敏度高,检出限低(Hg、Cd<0.001μg/L),线性范围宽,大于3个量级,非色散系统、光程短、能量损失少,智能型高性能空心阴极灯,自动识别元素灯种类,稳定可靠的氢化物发生与进样系统,进样稳定可靠,进样更精确,全自动气路控制系统,节省气源消耗,降低使用成本,仪器内部配备火焰实时观察装置,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光学干扰,方便安全,绿色环保设计,配备专用有害气体净化装置,净化实验室环境,保护人员安全。3、ICP-2060T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ICP发射光谱仪具有高灵敏度、低检出限、化学干扰少、线性范围宽、可多元素同时分析等优点,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汞(Hg)、砷(As)、钾(K)、钙(Ca)、硒(Se)等70余种元素的测定。性能优势分析速度快,多元素同时分析,检出限低,达到ppb量级,镉元素检出限最低可达1μg/L,线性动态范围宽,高低含量元素可同时测量,全反射消色差光学系统,提高光学系统效率,全自动化设计,一键点火,观察高度调节自动化,气体流量自动控制,稳定先进的全固态射频电源,快速准确的全自动匹配功能,软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功能强大,操作人性化。4、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ICP-MS 2000是国内首台产业化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各项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级杆等关键部件选用国际一流供应商,保证仪器质量。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产品中砷(As)、汞(Hg)、铬(Cr)、镉(Cd)、铜(Cu)、镍(Ni)、锌(Zn)、铅(Pb)等元素含量的测定。性能优势敞开式进样系统结构,插入式安装,自我定位,方便日常维护,一键式等离子体设置,等离子体的优化更为简便,重现性极好,先进等离子体屏蔽技术,极大地提高仪器的灵敏度,改善低质量数元素的检出限,达到ppt水平,具有独特的活动接口门结构,可在真空下替换和装卸采样锥与截取锥,便于日常维护,离子透镜、四极杆开盖即可安装与拆卸,便于用户日常维护,全新六极杆碰撞反应池,提高离子传输效率和消除多原子离子干扰能力,无需数/模切换,由计算机全自动设定和控制,实现9个数量级的浓度动态范围,新型真空腔体结构,无导线连接,组件采用不对称安装和插入式安装,分析速度快、操作简单、灵敏度高、背景噪音低、消除干扰效果更佳、维护方便。
  • 助力粮食安全,玉米孢囊线虫有了检测“神器”
    日前,记者从河南农业大学了解到,该校蒋士君/崔江宽研究团队联合河南农业大学学术副校长、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汤继华教授系统开展了河南玉米作物线虫危害损失和监测预警的相关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玉米是我国第一大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在6.5亿亩左右,在粮、果、饲料和工业等方面的多元用途,使其在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河南省地处黄淮海平原,是全国四大玉米主产区之一,河南玉米产量的变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玉米孢囊线虫是玉米的重要新发病害,主要危害玉米根部,能够导致玉米根系发育不良,扭曲畸形,阻碍植株的正常生长和发育,造成玉米产量和品质下降。玉米孢囊线虫并非只侵害玉米这一种作物,它主要寄生在禾本科作物和杂草上,同时还可侵染茄科蔬菜和扁桃树、无花果等。自1971年印度拉贾斯坦邦首次发现玉米孢囊线虫以来,目前在巴基斯坦、埃及、泰国、尼泊尔、葡萄牙、美国、希腊、阿富汗以及我国广西等地均有报道。在我国,玉米孢囊线虫最早于2015—2016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玉米田被发现。2017年,河南农大科研团队在河南省禹州市玉米田发现玉米孢囊线虫,调研发现,这些玉米孢囊线虫分布比较密集,繁殖力惊人。随后,研究团队在河南省郑州市荥阳、濮阳市清丰县韩村镇、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和禹州市范坡镇检测点再次发现玉米孢囊线虫。“科研数据表明,当每毫升砂壤土里有5~6条玉米孢囊线虫J2幼虫时,便可造成玉米总产量下降21%~29%。”崔江宽说,而研究数据显示,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董村镇、禹州市范坡镇和濮阳市清丰县韩村镇地区的玉米孢囊线虫土壤中卵含量分别达到23.0、54.2和6.8粒/毫升,均已超出玉米孢囊线虫卵量的危害经济阈值。“学界之前普遍认为,玉米孢囊线虫主要分布在热带地区,而我们经过调研发现,我国黄淮海平原等温带地区也极可能是玉米孢囊线虫的重灾区。同时,根据室内接种发现,玉米孢囊线虫可以侵染小麦、水稻、大麦、谷子和高粱等多种禾本科作物,并完成其生活史。”崔江宽告诉记者。为探究河南省主要禾谷类作物的孢囊线虫发生分布,明确不同作物孢囊线虫的危害情况,团队于2017—2021年对河南省18个市50个县(区)的小麦、玉米和水稻作物的孢囊线虫种类和发生分布进行了系统取样调查。该研究共采集全省土壤样品308份,其中224份样品检测到孢囊,孢囊检出率为72.7%,覆盖了调查地区的92.0%。为监测玉米孢囊线虫在我国发生扩散,防止对玉米造成严重的减产损失,开发一套玉米孢囊线虫快速分子检测技术体系迫在眉睫。“在我国,玉米孢囊线虫是一个近几年才被发现的‘新物种’,我们是凭借经验和技术识别到它的。但其他科研人员不了解,也不好识别这种病原物的危害,我们想通过研发出玉米孢囊线虫检测‘试剂盒’,让科研机构、农业技术员和检测人员等能够简单、快速地识别到它,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崔江宽说。检测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样本作为支撑。5年来,河南农业大学崔江宽博士跑遍了河南省及其周边省市,采集了2500余份土壤样本,通过近缘种群大批量筛选,终于获得了玉米孢囊线虫的特异RAPD片段,进而设计出SCAR-PCR检测引物,建立了一套快速、准确、稳定的玉米孢囊线虫检测技术体系,为玉米孢囊线虫的检测和防治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据介绍,该检测体系既避免了孢囊线虫ITS区异质现象而导致RFLP酶切图谱的差异,也弥补了RAPD技术的重复性差、结果不稳定的缺点,能够快速将玉米孢囊线虫从禾谷孢囊线虫、菲利普孢囊线虫、大豆孢囊线虫、旱稻孢囊线虫和甜菜孢囊线虫种群中区分开,极大地提高了检测效率,可用来对玉米孢囊线虫的传播、扩散进行监测预警,相关研究成果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玉米线虫对玉米的危害非常严重,常与多种其他病原微生物复合侵染,引起多种玉米土传病害的发生。然而玉米线虫尤其是玉米孢囊线虫的研究人员非常稀缺,这对玉米线虫的监测和防治非常不利。目前我们这项研究成果的意义主要有两点:第一,系统普查了河南及其周边省市地区玉米线虫的发生种类和危害情况,首次明确了玉米孢囊线虫的潜在威胁;第二,我们研发的微量检测技术可以在土壤中线虫密度非常低的情况下完成,对玉米孢囊线虫的早发现、早预警具有非常重要的实用价值。”汤继华告诉记者,“未来,我们将集中重要科研力量,完成我国玉米孢囊线虫基因组学、转录组学、蛋白组学和代谢组学的相关研究,系统解析玉米孢囊线虫的侵染发病机制。同时,我们将深入开展玉米抗线虫和抗病育种的相关工作,早谋划、早着手,为我国玉米抗病、育种等种业‘卡脖子’问题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 粮食安全新重点:品质检测仪器面临突发市场机会
    中央一号文件显示,&ldquo 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在重视粮食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rdquo 我国对粮食安全的管理思路正在发生调整。&ldquo 18亿亩&rdquo 耕地红线和粮食产量已不再是粮食安全的惟一重心,即在&ldquo 数量&rdquo 的基础上,&ldquo 质量&rdquo 成为当前的新重点。   食品安全管理思路也由分段监管向溯源转变。作为食品原料的农产品,尤其是涉及面最广的粮食,对粮食的品质安全、营养等方面的关注与相关投入将加大。中央一号文件指&ldquo 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rdquo   据仪器信息网不完全统计,2013年国内各地粮食局&ldquo 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rdquo 已采购了超1.2亿元仪器设备。今年以来,部分省市农业部门已经开始了农产品监测实验室的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亦提出改善我国居民食品营养的要求。   据仪器信息网综合分析,粮食(食用油)的品质控制、监管建设将在今后几年成为重要的增长热点。我国粮食生产仍然处于&ldquo 小而散&rdquo ,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状态,农机使用率较低,对生产端的监管依赖度较高,因此,向县、乡延伸的检测能力建设需求将加强,具体涉及到的监管及监测包括由土壤带来的污染,如重金属、其他有机物、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以及转基因检测等。   据农业部相关人士发布的消息,我国进口的粮食主要集中于品质较高的产品,此意味着我国粮食品质提升有巨大空间。育种技术(含转基因研究)、营养成分检测以及土壤、肥料研究的需求较上升。   在粮食流通领域,2013年底曝出的&ldquo 粮食系统无转基因检测能力&rdquo 的报道,意味着粮食流通体系检测能力建设将加速。包括国有粮食流通体系、粮油加工企业都将面临实验室及检测能力升级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已经在粮食安全检测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建设相关的检测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规划(2010年-2015年)》中预计投资185.88亿元,包括220个国家粮食质量监测机构、980个地方粮食检测机构、17700个国有粮食购销企业、850个粮油生产企业的能力建设,部分已经完成,部分还在继续,&ldquo 目前粮食流通领域检测盲点仍然较多&rdquo 。粮食流通领域对粮食的检测需求将包括传统的重金属、农兽残、陈化程度、营养、生物毒素和非法添加等,以及新要求的转基因检测。   以上检测能力建设需求为仪器企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会。粮食安全标准建设完善以及标准的严格执行,将不定期带来突发式仪器采购需求。   声明:此为仪器信息网研究中心的研究信息,未经仪器信息网书面形式的转载许可,谢绝转载。仪器信息网保留对非法转载者的侵权责任追讨权。如需进一步信息,请联系刘先生,电话:010-51654077-8032。
  • 天瑞关注粮食安全 科技保障人类健康
    7月1日上午,国家粮食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银川市共同举办了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主会场活动。天瑞仪器携粮食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与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出席本次活动。天瑞仪器出席宣传日活动今年全国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唤起全民共同关注粮食质量安全的意识和行动。活动通过发放科普手册、专家现场讲解、产品展示、展板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粮食质量安全知识。宁夏质检中心使用天瑞仪器食品重金属快检仪进行现场试验(图中黄色仪器)为了保障粮食的绿色优质、安全可靠,让大家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天瑞仪器凭借自身多年分析检测技术优势,结合粮食行业实际需求,着手研究粮食安全检测技术并卓有成效。活动现场,天瑞仪器展示了研究成果——粮食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与EDX 3200S 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宁夏粮食局局长参观天瑞仪器展位EDX 3200S PLUS系列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包括标准型、智能型、加强型与超级星四款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客户可根据自身的不同检测需求,选择不同的仪器型号。经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测试验证,该系列操作简便、检测快速高效、检出限滴、无需使用试剂、无环境污染,可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的重金属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等多种元素的快速无损检测。天瑞仪器副总经理余正东为参观者介绍天瑞仪器EDX3200S PLUS C 结合粮食行业的特点及实际需求,该系列适用于粮食收购现场、基层粮库、粮食储藏中心站、粮油质检中心等不同应用场景的不同需求,覆盖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要求。同时,该系列测试高效快捷,能实现3分钟精准测试与24种样品同时检测,这是国内粮食检测行业的创新之举。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合影留念天瑞仪器为粮食中含重金属、农药残留、真菌霉素等国家标准中限量的物质提供快速检测解决方案,为国家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今后,天瑞仪器也将继续以专业全面服务粮食安全,用天瑞实力彰显行业水平。
  • 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科学仪器助力端好全市“粮食安全”碗
    “洪范八政,食为政首。”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近年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德州粮食质量检验(中心)站)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决策部署,坚持顶层设计,科学规划,规范推进,实施了粮食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功能提升项目,全方位提升了粮食质量检测能力。坚持质量安全有保障、业务拓展有亮点、服务基层有担当、发挥优势有作为,为德州人端好“粮食安全”碗。质量安全有保障  粮食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粮食质量检测既有物理检测,又有化学检测;既有常规检测,也有专项检测;既有原粮检测,也有成品粮检测,专业名词上千个,检验项目近千种,如果光靠人来完成粮食质量检测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数不胜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020年,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借助“优质粮食工程”市级站功能提升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总投资500万元购置仪器设备44台套,建立起标准的品评实验室、基因检测实验室、低温样品库、培训室,配置齐水、电、气、通风、制冷、温湿控制设备,新建实验室综合废水废气处理系统… … 实验室面积由原来的800平方米增加到1500平方米,检验能力由原来的21个产品类别、138个不重复检验项目,提升至49个产品类别、260个不重复检验项目。其中,气相-质谱联用仪增加了农药残留的检测项目,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增加了重金属检测项目,气相色谱仪的样品盘、顶空自动进样器、液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器以及微波消解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粗脂肪测定仪的引进使检测效率实现翻倍,新购置的面条机、小麦粉加工精度测定仪等设备成功实现“好粮油产品”扩项,粮油质检整体能力迈上新台阶。 设备的升级带来的是检测能力的大大提升,2021年提前一个月完成新收获粮检测任务,同时还完成了1780批次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的检测任务。业务拓展有亮点  目前,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拥有检验专业技术人员10人,检验仪器设备100余台(套),具备小麦、玉米、小麦粉、大米、大豆、大豆油、花生油等49个产品类别、223个不重复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能够满足全市粮油卫生检验及储备粮品质指标的检验需求。凭借过硬的软硬件实力,2020年5月,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成为国家粮科院粮油品质营养数据库建设核心实验室,这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市级站核心实验室,也是成为唯一一家粮油加工与检测技术联合实验室后,承担的粮食检测方面又一国家级实验任务。 发挥优势有作为  职工队伍的稳定是做好检验检测工作的保障,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稳定推进职工队伍建设,连续引入大学生、研究生,加大对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倾心助力县级质检体系建设,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质检队伍建设。  目前,德州市拥有9个县级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已全部竣工,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在实验室规划、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项目验收等方面为各县级站献力献智。  2020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粮油质量检验能力,促进县级质检机构业务开展,德州市发改委仓储产业科与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质检人员培训班,搭建起市县两级质检机构业务交流平台,培训分现场实训和理论培训两种形式,其中现场实训4期,每期5天,共培训质检人员40余人。通过培训,质检人员能够完成粮食质量的初步检测,实现了县级站能够正常运转的目标。 中心主动对接国家粮科院、国家粮油标准质量中心,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家粮科院对德州粮食质检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2020年,中心参与完成国家粮科院数据库建设样品检测4700个,创历史新高,检测质量和检测效率得到国家粮科院充分肯定。参与完成国家粮油标准中心标准验证10多项,考核结果均为满意。  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每年完成全市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质量安全监测及品质测报样品750个以上,检测项目包括质量指标和卫生安全指标,按时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原粮检测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确保了全市原粮卫生安全,另外年均完成300个社会化服务样品检测。 凭借在检测方面的突出贡献,近年来中心先后荣获全省粮食系统先进集体、省妇联“巾帼文明岗”、省总工会“山东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妇联“巾帼文明岗”,1人荣获省级劳动模范、3人荣获市级劳动模范,并创建起德州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未来,德州市粮食安全和保障中心将不断强化检测能力,继续推动区域粮食质检体系建设,保障区域粮食流通质量安全,为构建质量和效益并重的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 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其所在周为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践行大食物观 保障粮食安全”。  如何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多位农业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要在确保大宗粮食作物安全供给基础上,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推动传统粮食安全向食物安全转变,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以人民为中心,在食物安全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面向未来,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把握人民群众食物结构变化趋势,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大食物观的实践要求。这对于在新时代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实践指导意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吕欣告诉记者。  2022年5月4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发布的《2022全球粮食危机报告》显示,2021年有53个国家和地区约1.93亿人经历了粮食危机或粮食不安全程度进一步恶化,比2020年增加近4000万人,创历史新高。  “随着农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开放程度不断扩大,我国农业安全受国际贸易冲击的风险也在加大,未来全球食物供给竞争必将更加激烈。未来一段时间,国际食品价格将处在高位运行,对我国国内食物供给将造成冲击。”吕欣表示,“面对越来越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我们必须树立大食物观,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和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主动权,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食物发展新格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推动食物生产方式创新  树立大食物观,科技支撑是关键。“目前,我国相关科学研究有待加强、相关技术储备也存在不足。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与大食物观相关的科学研究。”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所长王加启指出,一是要加强大食物观战略研究。二是要建立国家大食物资源监测评价中心。三是要加强前沿生物技术创新与应用。四是要开展大食物观示范区建设。  “目前,我国在细胞培养肉、人工合成淀粉、微生物生产蛋白质等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研究工作。面向未来,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大研究力度,引领新一轮生物技术革命,以大食物观为指导,为人类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作出贡献。”王加启进一步表示。  保障食物供给,我国要“藏粮于地”,更要“藏粮于技”。“以大食物观为引领,促进食品科技自立自强。要加快补齐相关技术和产业短板,推动食物生产方式的创新。根据我国耕地、林地、海洋、湖泊和草地资源现状,开发出新的食物资源与食物品种,促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开发地域性与功能性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吕欣指出。  “多元化食物开发的根本手段是科技创新,必须强化科技创新的支撑能力,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高旺盛强调。与此同时,要调整科技领域布局,注重培育生产所需的多元化、特色化、功能化品种,突破山水林田湖草沙不同场景下健康食物资源的挖掘利用技术,突破未来人工合成食品开发技术,深度开发森林食物、草原食物、海洋食物、沙漠食物等食物资源。
  • 新品推荐|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 荧光定量 随到随检
    粮食的质量对于食品安全至关重要,然而,在粮食的生产供应链中,储存与运输环节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导致粮食质量问题,尤其是真菌毒素的污染。真菌毒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不可低估,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可靠的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以快速获取相关数据,更好地管理粮食的贮存与销售。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采用荧光定量快速检测原理,是一种先进的仪器设备,主要应用于粮油谷物、饲料等样品中真菌毒素的有效、准确检测。以下是该检测仪的两个重要特点:一、荧光定量原理: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采用荧光定量技术,通过读取荧光定量检测卡,对比检测区(T线)、质控区(C线)与背景区的荧光信号强度。根据检测卡内置的标准曲线,计算出样品中真菌毒素的含量。这一原理保证了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粮食安全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该仪器可检测粮油、谷物、饲料等中的真菌毒素,如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伏马毒素等。二、随到随检: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具有随到随检的特点,不受检测样本量的限制。它可以灵活地单个或少量样本进行即时检测,也能够高效地处理大量样本,实现现场检测。这一特性使其在粮食生产、仓储、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能够迅速投入使用,提高了检测的效率与便捷性。1、可应用于粮库、谷物生产企业等粮食行业,确保存储和销售的粮食产品安全。2、在养殖业中,对饲料原料进行检测,预防真菌毒素对畜禽的危害。3、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保障食品制品质量。4、用于政府监管、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加强对真菌毒素的监测和管理。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的同时,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的应用为粮食行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保障食品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今年6月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是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拟于2022年首次提请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议案。议案指出,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既要强政策、提效益、降成本、防风险,也要立足长远,应从法律层面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目前,我国涉及粮食安全的法条散见于农业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中,此外,还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专门的行政法规有所涉及。从地方层面看,广东、贵州、宁夏等多个省份先后制定了相关地方性法规。这部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共11章74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规定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规定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此外,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于坚持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强化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三条 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发挥粮食国际贸易作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第七条 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九条 对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耕地保护第十条 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 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三条 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国家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鼓励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第十七条 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第三章 粮食生产第十八条 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十九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一条 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第二十二条 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三条 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第二十四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五条 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鼓励农业生产者种植优质农作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第二十七条 国家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国家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第二十八条 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 粮食储备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政府粮食储备分为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政府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中央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承储中央政府粮食储备和省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一条 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政府粮食储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推进仓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粮食流通第三十五条 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与本行政区域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第三十七条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三十八条 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第三十九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第四十条 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权限采取下列措施调控粮食市场:(一)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二)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三)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四)组织投放储备粮食;(五)引导粮食加工转化或者限制粮食深加工用粮数量;(六)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第六章 粮食加工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第四十六条 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七章 粮食应急第四十七条 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必要时建立粮食紧急疏运机制,确保具备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四十九条 国家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措施;(二)增设应急供应网点;(三)组织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供应;(四)征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其他物资;(五)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因执行粮食应急处置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平、合理补偿。
  •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国务院新闻办14日发表《中国的粮食安全》白皮书。 /p p   白皮书约1.2万字,分为前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结束语等6部分。白皮书全面总结反映了我国粮食安全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重点阐述了1996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实施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举措办法,介绍了中国粮食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的原则立场,并提出了未来中国粮食问题的政策主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白皮书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白皮书指出,中国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粮食产业经济稳步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越走越宽广。 /p p   白皮书中提到,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积极力量。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全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国的粮食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2019年10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p p   目录 /p p   前言 /p p   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 /p p   (一)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p p   (二)谷物供应基本自给 /p p   (三)粮食储备能力显著增强 /p p   (四)居民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p p   (五)贫困人口吃饭问题有效解决 /p p   二、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一)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p p   (二)保护和调动粮食种植积极性 /p p   (三)创新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p p   (四)健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 /p p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p p   (六)全面建立粮食科技创新体系 /p p   (七)着力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p p   三、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p p   (一)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p p   (二)国际合作全面加强 /p p   四、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 /p p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p p   (二)加强储备应急管理 /p p   (三)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p p   (四)积极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结束语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前言 /p p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粮食事关国运民生,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始终把解决人民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首要任务。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中国在农业基础十分薄弱、人民生活极端贫困的基础上,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不仅成功解决了近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居民生活质量和营养水平显著提升,粮食安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p p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提出了“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中国坚持立足国内保障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粮食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粮食产业经济稳步发展,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越走越宽广。 /p p   粮食安全是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础,关系人类永续发展和前途命运。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负责任大国,中国始终是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积极力量。中国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促进共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为全面介绍中国粮食安全成就,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粮食安全的了解,特发布本白皮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一、中国粮食安全成就 /p p   中国人口占世界的近1/5,粮食产量约占世界的1/4。中国依靠自身力量端牢自己的饭碗,实现了由“吃不饱”到“吃得饱”,并且“吃得好”的历史性转变。这既是中国人民自己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也是为世界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贡献。 /p p   (一)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p p   ——人均占有量稳定在世界平均水平以上。目前,中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470公斤左右,比1996年的414公斤增长了14%,比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209公斤增长了126%,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p p   ——单产显著提高。2010年平均每公顷粮食产量突破5000公斤。2018年达到5621公斤,比1996年的4483公斤增加了1138公斤,增长25%以上。2017年稻谷、小麦、玉米的每公顷产量分别为6916.9公斤、5481.2公斤、6110.3公斤,较1996年分别增长11.3%、46.8%、17.4%,比世界平均水平分别高50.1%、55.2%、6.2%。 /p p   ——总产量连上新台阶。2010年突破5.5亿吨,2012年超过6亿吨,2015年达到6.6亿吨,连续4年稳定在6.5亿吨以上水平。2018年产量近6.6亿吨,比1996年的5亿吨增产30%以上,比1978年的3亿吨增产116%,是1949年1.1亿吨的近6倍。粮食产量波动幅度基本稳定在合理区间,除少数年份外,一般保持在± 6%的范围之内。 /p p   (二)谷物供应基本自给 /p p   ——实现谷物基本自给。2018年,谷物产量6.1亿吨,占粮食总产量的90%以上,比1996年的4.5亿吨增加1.6亿吨。目前,我国谷物自给率超过95%,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p p   ——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近几年,稻谷和小麦产需有余,完全能够自给,进出口主要是品种调剂,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2001年至2018年年均进口的粮食总量中,大豆占比为75.4%,稻谷和小麦两大口粮品种合计占比不足6%。 /p p   (三)粮食储备能力显著增强 /p p   ——仓储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2018年全国共有标准粮食仓房仓容6.7亿吨,简易仓容2.4亿吨,有效仓容总量比1996年增长31.9%。食用油罐总罐容2800万吨,比1996年增长7倍。规划建设了一批现代化新粮仓,维修改造了一批老粮库,仓容规模进一步增加,设施功能不断完善,安全储粮能力持续增强,总体达到了世界较先进水平。 /p p   ——物流能力大幅提升。2017年,全国粮食物流总量达到4.8亿吨,其中跨省物流量2.3亿吨。粮食物流骨干通道全部打通,公路、铁路、水路多式联运格局基本形成,原粮散粮运输、成品粮集装化运输比重大幅提高,粮食物流效率稳步提升。 /p p   ——粮食储备和应急体系逐步健全。政府粮食储备数量充足,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在大中城市和价格易波动地区,建立了10-15天的应急成品粮储备。应急储备、加工和配送体系基本形成,应急供应网点遍布城乡街道社区,在应对地震、雨雪冰冻、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p p   (四)居民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 /p p   ——膳食品种丰富多样。2018年,油料、猪牛羊肉、水产品、牛奶、蔬菜和水果的人均占有量分别为24.7公斤、46.8公斤、46.4公斤、22.1公斤、505.1公斤和184.4公斤,比1996年分别增加6.5公斤、16.6公斤、19.5公斤、17公斤、257.7公斤和117.7公斤,分别增长35.7%、55%、72.5%、333.3%、104.2%和176.5%。居民人均直接消费口粮减少,动物性食品、木本食物及蔬菜、瓜果等非粮食食物消费增加,食物更加多样,饮食更加健康。 /p p   ——营养水平不断改善。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测数据显示,中国居民平均每标准人日能量摄入量2172千卡,蛋白质65克,脂肪80克,碳水化合物301克。城乡居民膳食能量得到充足供给,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三大营养素供能充足,碳水化合物供能比下降,脂肪供能比上升,优质蛋白质摄入增加。 /p p   (五)贫困人口吃饭问题有效解决 /p p   ——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基本解决了“不愁吃”问题。中国高度重视消除饥饿和贫困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探索出了一条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消除饥饿和贫困的成功道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卓著。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8年末,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1660万人,较2012年末的9899万人减少了823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1.7%;较1978年末的7.7亿人,累计减贫7.5亿人。按世界银行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中国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是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减贫目标的国家,贫困人口“不愁吃”的问题已基本解决。 /p p   ——重点贫困群体健康营养状况明显改善。2018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71元人民币,实际增速高于全国农村1.7个百分点。收入水平的提高,增强了贫困地区的粮食获取能力,贫困人口粮谷类食物摄入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青少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广泛实施,婴幼儿营养改善及老年营养健康试点项目效果显著,儿童、孕妇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营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二、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中国立足本国国情、粮情,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 /p p   (一)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p p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管控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严守12000万公顷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300多万公顷。目前,全国耕地面积13488万公顷,比1996年增加480多万公顷,粮食作物播种面积达到11700多万公顷,比1996年增加450万公顷左右,夯实了粮食生产基础。 /p p   ——提升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2011年以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260多万公顷,项目区耕地质量提升1-2个等级,每公顷粮食产量提高约1500公斤,粮食生产能力得到提升。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耕地休养生息规划,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持续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逐步消除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p p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功能区6000万公顷,大豆、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近1500万公顷。加强建设东北稻谷、玉米、大豆优势产业带,形成黄淮海平原小麦、专用玉米和高蛋白大豆规模生产优势区;打造长江经济带双季稻和优质专用小麦生产核心区;提高西北优质小麦、玉米和马铃薯生产规模和质量;重点发展西南稻谷、小麦、玉米和马铃薯种植;扩大东南和华南优质双季稻和马铃薯产量规模。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的有效供给。 /p p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规划建设一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开发种类齐全、系列配套、性能可靠的节水灌溉技术和产品,大力普及管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大水肥一体化等农艺节水推广力度。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高效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现农业生产水资源科学高效利用。 /p p   (二)保护和调动粮食种植积极性 /p p   ——保障种粮农民收益。粮食生产不仅是解决粮食需求问题,更是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中国农业人口规模巨大,通过城镇化减少农业人口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保障农民的就业和收入。为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相继取消牧业税、生猪屠宰税和农林特产税,特别是在2006年全面取消了在中国存在2600年的农业税,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逐步调整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业支持保护政策,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措施,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种粮基本收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p p   ——完善生产经营方式。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亿万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逐步形成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目前,全国家庭农场近60万家,农民合作社达到217.3万家,社会化服务组织达到37万个,有效解决了“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大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p p   (三)创新完善粮食市场体系 /p p   ——积极构建多元市场主体格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粮食企业跨区域整合,打造骨干粮食企业集团。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大型跨国粮食集团,支持中小粮食企业发展,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市场化收购比重不断提高,粮食收购主体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 /p p   ——健全完善粮食交易体系。搭建了规范统一的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形成以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心,省(区、市)粮食交易平台为支撑的国家粮食交易体系,服务宏观调控、服务粮食流通的功能不断提升。全国粮食商流、物流市场达到500多家。粮食期货交易品种涵盖小麦、玉米、稻谷和大豆等主要粮食品种,交易规模不断扩大。 /p p   ——稳步提升粮食市场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各地发展多种粮食零售方式,完善城乡“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粮食电子商务和新型零售业态发展态势良好。搭建粮食产销合作平台,鼓励产销区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合作。2018年组织各类粮食交易会3935场,成交粮食近13627万吨,成交金额2319亿元人民币。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意向购销粮食达6000余万吨,推动产销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p p   (四)健全完善国家宏观调控 /p p   ——注重规划引领。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发展规划,从不同层面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引领农业现代化、粮食产业以及食物营养的发展方向,多维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p p   ——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防止出现“谷贱伤农”和“卖粮难”,在特定时段、按照特定价格、对特定区域的特定粮食品种,先后实施了最低收购价收购、国家临时收储等政策性收购。收购价格由国家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行情确定,收购的粮食按照市场价格销售。随着市场形势发展变化,粮食供给更加充裕,按照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2014年起先后取消了大豆、油菜籽、玉米等粮油品种国家临时收储政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收购。2016年起逐步完善了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了政策性收购比例,实现了以市场化收购为主。 /p p   ——发挥粮食储备重要作用。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储备功能定位,中央储备粮主要用于全国范围守底线、应大灾、稳预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地方储备粮主要用于区域市场保应急、稳粮价、保供应,是国家粮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p p   (五)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 /p p   ——加快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充分发挥加工企业的引擎带动作用,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统筹建好示范市县、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和优质粮食工程“四大载体”,在更高层次上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p p   ——积极发展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增加专用米、专用粉、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有效供给,促进居民膳食多元化。顺应饲料用粮需求快速增长趋势,积极发展饲料加工和转化,推动畜禽养殖发展,满足居民对肉蛋奶等的营养需求。 /p p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建立专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种粮农民提供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建立与完善由6个国家级、32个省级、305个市级和960个县级粮食质检机构构成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基本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制定发布“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促进粮油产品提质升级,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p p   (六)全面建立粮食科技创新体系 /p p   ——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玉米、大豆、水稻、小麦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大力培育推广优良品种。超级稻、矮败小麦、杂交玉米等高效育种技术体系基本建立,成功培育出数万个高产优质作物新品种新组合,实现了5-6次大规模更新换代,优良品种大面积推广应用,基本实现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全覆盖。中国科学家袁隆平培育的超级杂交稻单产达到每公顷近18.1吨,刷新了世界纪录。加快优质专用稻米和强筋弱筋小麦以及高淀粉、高蛋白、高油玉米等绿色优质品种选育,推动粮食生产从高产向优质高产并重转变。 /p p   ——推广应用农业科技。2018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8.3%,比1996年的15.5%提高了42.8个百分点。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技术大面积推广,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的农药、化肥利用率分别达到38.8%、37.8%,病虫草害损失率大幅降低。2004年以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共建设丰产科技攻关田、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1276个,累计增产粮食1.3亿吨,项目区单产增产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为粮食增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p p   ——提升粮食储运科技水平。攻克了一系列粮食储藏保鲜保质、虫霉防治和减损降耗关键技术难题,系统性解决了中国“北粮南运”散粮集装箱运输成套应用技术难题。不断扩大先进的仓储设施规模,2018年实现机械通风、粮情测控和环流熏蒸系统的仓容分别达到7.5亿吨、6.6亿吨和2.8亿吨。安全绿色储粮、质量安全、营养健康、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科研成果得到广泛应用。 /p p   (七)着力强化依法管理合规经营 /p p   ——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颁布和修订实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p p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中央政府承担首要责任,省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2014年底,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明确各省级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明确由国家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地方政府粮食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粮食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p p   ——深化粮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切实强化市场意识和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法管粮、依法治粮的意识,依法推进双随机监管机制及涉粮事项向社会公开。完善粮食库存检查方式方法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构建粮油安全储存责任体系和行为准则,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三、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 /p p   中国积极践行自由贸易理念,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主动分享中国的粮食市场资源,推动世界粮食贸易发展。不断深化粮农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为促进世界粮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p p   (一)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p p   ——中国粮食市场更加开放。涉粮外资企业加工转化粮食数量、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加,2018年分别占到全国的14.5%、17%。外资企业进入中国粮食市场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在食用植物油、粮食加工转化等领域的份额不断增长,并向粮食收购市场、批发零售和主食品供应等方面延伸,成为促进中国粮食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p p   ——认真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中国严格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取消了相关农产品进口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对小麦、玉米、大米实施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大幅度削减其他粮食品种的进口关税。进一步放宽农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品种、转基因品种之外,将外商投资种业的限制范围缩减为小麦、玉米,取消农产品收购、批发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 /p p   ——促进国际粮食贸易繁荣发展。中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认真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并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承诺,积极与世界主要产粮国分享中国巨大的粮食市场。2018年,包括大豆等油料和饲料在内的粮食进口总量为11555万吨,出口总量366万吨,分别比1996年增长944.8%、171.1%。进口总量中大豆8803万吨;谷物及谷物粉进口2047万吨,占当年世界谷物贸易量的4.9%。 /p p   (二)国际合作全面加强 /p p   ——主动分享粮食安全资源和经验。1996年以来,中国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实施了20多个多边南南合作项目,向非洲、亚洲、南太平洋、加勒比海等地区的近30个国家和地区派遣近1100人次粮农技术专家和技术员,约占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项目派出总人数的60%。积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有需要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投资,推广粮食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等技术和经验。截至2017年底,中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173.3亿美元,在境外设立企业851家,分布于六大洲的100个国家(地区),雇佣外方员工13.4万人,为东道国增加就业、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p p   ——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中国与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20多份粮食和农业多双边合作协议、60多份进出口粮食检疫议定书,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农业科技交流和经济合作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农业合作工作组。中国始终将支持非洲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作为对非合作的优先重点领域。截至2016年,中国共帮助50多个非洲国家实施近500个农业援助项目,包括成套项目、技术援助项目、物资项目等,涉及农业种植、粮食仓储、农业机械、农田灌溉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2013年以来,中国积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与参与国建立经贸合作关系,推动粮食领域合作。 /p p   ——积极参与世界粮食安全治理。积极响应和参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等涉粮国际组织的倡议和活动。推动增强非洲等发展中国家在涉粮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诉求。致力于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进展报告》,为其他国家落实工作提供有益借鉴。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等国际规则制定,成功推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10多项农药残留国际标准、谷物国际运输标准、国际贸易粮食检疫措施标准等国际标准的制定,主导制修订小麦规格、玉米规格等多项粮食国际标准。牵头推动亚洲合作对话“粮食、水与能源安全相互关系”工作,积极参与东盟与中日韩10+3大米紧急储备机制,先后发起或主办亚太经合组织农业和粮食安全部长会议、二十国集团农业部长会议、金砖国家农业部长会议、中国-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农业部长论坛、中国-太平洋岛国农业部长会议、世界农业展望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推动各国在粮食安全治理方面形成共识。 /p p   ——提供力所能及的国际紧急粮食援助。应有关国家紧急粮食援助请求,无偿提供力所能及的多双边紧急粮食援助,对缓解有关国家人道主义危机、促进世界消除饥饿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的高度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四、未来展望与政策主张 /p p   当前,中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展望未来,中国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依靠自身力量筑牢国家粮食安全防线。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全面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依靠自己保口粮,集中国内资源保重点,使粮食之基更牢靠、发展之基更深厚、社会之基更稳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尚有很大空间,粮食科技进步、单产提高、减少损失浪费、利用非粮食食物等方面还有较大潜力可供挖掘。充足的粮食储备可以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市场基本稳定,现代化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可以防止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粮食供给紧张问题,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能够解决品种结构矛盾。 /p p   从中长期看,中国的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从需求形势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均口粮消费将稳中略降,饲料和工业转化用粮消费继续增加,粮食消费总量刚性增长,粮食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从生产形势看,农业生产成本仍在攀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趋紧,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抗灾减灾能力有待提升,在确保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的同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压力较大。从流通形势看,粮食生产将继续向核心产区集中,跨区域粮食流通量将进一步增加,粮食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依然存在。 /p p   展望世界粮食安全形势,国际粮农机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效果逐步显现,各国促进国际粮食市场有序流通、维护世界粮食市场总体稳定的愿望增强,贫困缺粮国家粮食生产得到发展,能够减轻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为中国和世界粮食安全营造良好环境。与此同时,当今世界粮食安全挑战依然严峻,仍有8亿多饥饿人口,国际粮食贸易面临着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干扰,不稳定因素增加,实现相关可持续发展目标任重道远。 /p p   立足国内,放眼全球,中国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从粮食生产大国向粮食产业强国迈进,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与世界各国携手应对全球饥饿问题,继续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推进全球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p p   (一)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p p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节约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到2020年,落实12436万公顷耕地保有量、1030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4072万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约束性指标,确保建成5333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1亿公顷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6亿吨以上。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到2022年,确保建成6667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粮食种植面积保持总体稳定。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p p   ——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稳定谷物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发展薯类、豆类、杂粮等作物。大力发展强筋弱筋小麦、优质稻谷、青贮及专用玉米、高油高蛋白大豆等,通过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服务绿色农业发展和“健康中国”建设,大力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p p   ——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村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发展土地流转型和服务引领型规模经营,促进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主体多元转变。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p p   ——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全面升级节水灌溉、农机装备、农药研制、肥料开发、加工储运、循环农业等应用技术。强化种业科技创新,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和加工流通等核心技术。强化技术集成创新,攻克影响作物单产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环境改善的技术瓶颈。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依靠科技手段和农艺农技应用,增加粮食供给,提升粮食品质。 /p p   (二)加强储备应急管理 /p p   ——加强粮食储备管理。以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和提升国家安全能力为目标,科学确定粮食储备功能和规模,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p p   ——健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优化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的布局,建成一批规范化粮油配送中心、粮油应急加工企业和应急供应网点,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强化应急处置功能,提升应急供应保障水平。 /p p   ——完善粮情预警监测体系。强化粮油市场预警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监测预警体系,依托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国内外粮食形势,健全粮油市场监测网络,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市场信息服务,防范市场异常波动风险。 /p p   ——倡导节粮减损。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爱粮节粮意识,抑制不合理消费需求,减少“餐桌上的浪费”,形成科学消费、健康消费、文明消费的良好风尚。普及推广经济、适用、防虫、防霉储粮新装具、新技术,帮助农民减少产后损失。示范推广绿色、环保、智能粮食储藏设施设备,鼓励适度加工,提高物流效率,减少粮食流通环节的损失损耗。 /p p   (三)建设现代粮食流通体系 /p p   ——加快建设现代粮食市场体系。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并重,以确保口粮绝对安全、防止“谷贱伤农”为底线,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粮食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粮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供需平衡,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粮食市场体系。 /p p   ——切实加强粮食仓储物流建设。围绕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提升功能,鼓励合理改建、扩建和新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持续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增强安全运行保障能力。优化大型粮食物流园区布局,构建一批粮食进出口物流通道和重要节点,提升粮食物流重点线路流通效率。 /p p   ——着力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倡导推广粮食循环经济模式。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不断增加绿色优质和特色粮油产品供给。着力推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 /p p   (四)积极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继续深入推进南南合作,为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中的“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状况和促进可持续农业”作出积极努力。 /p p   ——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粮食经贸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国际粮食合作新平台,促进沿线国家的农业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市场深度融合。 /p p   ——积极支持粮食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开展国际合作,合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粮食进口渠道,拓展多元化粮食来源市场,促进全球范围内粮食资源合理高效配置。 /p p   ——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粮食安全治理,积极探索国际粮食合作新模式,开展全方位、高水平粮食对外合作,维护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促进形成更加安全、稳定、合理的国际粮食安全新局面,更好地维护世界粮食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结束语 /p p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更加关注食物的营养与健康,既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吃得放心”。初心不忘,人民至上。中国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始终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储备能力、流通能力建设,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人民获得更多福祉奠定坚实根基。 /p p   确保粮食安全,中国与世界命运休戚与共。中国将继续遵循开放包容、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努力构建粮食对外开放新格局,与世界各国一道,加强合作,共同发展,为维护世界粮食安全作出不懈努力,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p p /p
  • 6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全文来了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粮食安全保障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涉及粮食安全的各个环节作了系统规定,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律制度体系,为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粮食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能力,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第三条国家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保障本行政区域粮食安全的具体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第四条国家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统筹利用国内、国际的市场和资源,构建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的粮食供给保障体系,提升粮食供给能力和质量安全。国家加强国际粮食安全合作,发挥粮食国际贸易作用。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粮食安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任务等,编制粮食安全保障相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批准后实施。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投入机制,采取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完善粮食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协同保障机制,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调动粮食生产者和地方人民政府保护耕地、种粮、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国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领域,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推出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提供支持。国家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第七条国家加强粮食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支持粮食领域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标准化工作,完善科技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等机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提高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引导形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风尚。第九条对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耕地保护第十条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国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调动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耕地的积极性。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当依法落实补充耕地责任,补充与所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禁止在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范围。第十三条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现违反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第十四条国家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与建管并重的原则,健全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质量和种植用途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和监测评价,采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产能,治理退化耕地,加强大中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提升耕地质量。国家建立黑土地保护制度,保护黑土地的优良生产能力。国家建立健全耕地轮作休耕制度,鼓励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支持推广绿色、高效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家庭承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通过组织代耕代种等形式将撂荒地用于农业生产。第十七条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规划和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加快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第三章 粮食生产第十八条国家推进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建设国家农业种质资源库,健全国家良种繁育体系,推进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国家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支持育种基础性、前沿性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粮食作物种子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开展育种联合攻关,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第十九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种子储备制度,主要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粮食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稳定供应工作,引导粮食生产者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增施有机肥料。第二十一条国家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粮食生产合理用水需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运行维护,保护和完善农田灌溉排水体系,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第二十二条国家推进农业机械产业发展,加强农业机械化作业基础条件建设,推广普及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鼓励使用绿色、智能、高效的农业机械,促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生产效率。第二十三条国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粮食生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间作套种等种植方法,鼓励创新推广方式,提高粮食生产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提高粮食单产。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农业发展。第二十四条国家加强粮食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自然灾害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防御防控技术研究应用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灾害防治属地责任,加强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工作。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粮食生产者应当做好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并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病虫害防治工作予以配合。第二十五条国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鼓励农业生产者种植优质农作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并加强建设和管理,引导农业生产者种植目标作物。第二十六条国家采取措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合理布局粮食生产,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应当保面积、保产量。粮食主产区应当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主销区应当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粮食产销平衡区应当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国家健全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业增效、粮食生产者增收,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种粮积极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金,支持粮食生产。第二十七条国家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鼓励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国家支持面向粮食生产者的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支持粮食生产集约化。第二十八条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对产粮大县的利益补偿机制,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相关指标在产粮大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的比重。第四章粮食储备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政府粮食储备分为中央政府储备和地方政府储备。政府粮食储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中央政府粮食储备规模和地方政府粮食储备总量规模由国务院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政府粮食储备的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储备与商业性经营业务分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消防安全责任,对承储粮食数量、质量负责,实施粮食安全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府粮食储备安全。承储中央政府粮食储备和省级地方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应当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应当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政府粮食储备信息实时采集、处理、传输、共享,确保可查询、可追溯。第三十一条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保证政府粮食储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不得虚报、瞒报政府粮食储备数量、质量、品种。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执行储备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制度,保证政府粮食储备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指导规模以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自主储粮,鼓励有条件的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粮食代储服务。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及质量检验能力建设,推进仓储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加强政府粮食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粮食储备情况列为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内容,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第五章 粮食流通第三十五条国家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健全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障粮食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国家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保持全国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基本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执行。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粮食仓储、物流等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组织建设与本行政区域粮食收储规模和保障供应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迁移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政府投资建设的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用途。第三十七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的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报送粮食购进、储存、销售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第三十八条为了保障市场供应、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根据粮食安全形势和财政状况,决定对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政策性收储。第三十九条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规模以上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第四十条粮食供求关系和价格显著变化或者有可能显著变化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按照权限采取下列措施调控粮食市场:(一)发布粮食市场信息;(二)实行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三)要求执行特定情况下的粮食库存量;(四)组织投放储备粮食;(五)引导粮食加工转化或者限制粮食深加工用粮数量;(六)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第四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粮食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等。第六章 粮食加工第四十二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业发展,重点支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发展粮食加工业,协调推进粮食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第四十三条国家鼓励和引导粮食加工结构优化,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优先保障口粮加工,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加工应当服从口粮保障。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科学规划布局粮食加工能力,合理安排粮食就地就近转化。第四十五条国家鼓励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以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粮食主销区的企业在粮食主产区建立粮源基地、加工基地和仓储物流设施等,促进区域粮食供求平衡。第四十六条国家支持建设粮食加工原料基地、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支持粮食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第七章 粮食应急第四十七条国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粮食应急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协调的粮食应急储存、运输、加工、供应网络,必要时建立粮食紧急疏运机制,确保具备与应急需求相适应的粮食应急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第四十八条国务院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的粮食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应急预案。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四十九条国家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异常波动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粮食市场有关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权限确认出现粮食应急状态的,应当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一)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措施;(二)增设应急供应网点;(三)组织进行粮食加工、运输和供应; (四)征用粮食、仓储设施、场地、交通工具以及保障粮食供应的其他物资; (五)其他必要措施。必要时,国务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配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协助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因执行粮食应急处置措施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平、合理补偿。第五十一条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终止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第八章 粮食节约第五十二条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引导激励与惩戒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粮食节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推进粮食节约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市场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做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的粮食节约工作。第五十三条粮食生产者应当加强粮食作物生长期保护和生产作业管理,减少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环节的粮食损失和浪费。禁止故意毁坏在耕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青苗。国家鼓励和支持推广适时农业机械收获和产地烘干等实用技术,引导和扶持粮食生产者科学收获、储存粮食,改善粮食收获、储存条件,保障粮食品质良好,减少产后损失。第五十四条国家鼓励粮食经营者运用先进、高效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设施设备,减少粮食损失损耗。第五十五条国家推广应用粮食适度加工技术,防止过度加工,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国家优化工业用粮生产结构,调控粮食不合理加工转化。第五十六条粮食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管理制度,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防止和减少粮食浪费。公民个人和家庭应当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培养形成科学健康、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第五十七条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本单位食堂的管理,定期开展节约粮食检查,纠正浪费行为。有关粮食食品学会、协会等应当依法制定和完善节约粮食、减少损失损耗的相关团体标准,开展节约粮食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水行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对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实施监督检查,并建立粮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第五十九条国务院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粮食安全风险评估,健全粮食安全信息发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的粮食安全信息。第六十条国家完善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标准体系。粮食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制度。第六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开展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粮食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三)进入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调查取证;(四)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账簿、凭证,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账簿、凭证、电子设备等予以封存;(五)查封、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六)对有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询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置。第六十二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具体实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的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负总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被责任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第六十三条外商投资粮食生产经营,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第六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粮食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单位、个人有权对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履行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可以不予发放粮食生产相关补贴;对有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承储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一)拒不执行或者违反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规定;(二)未对政府粮食储备的收购、销售、轮换、动用等进行全过程记录;第十一章 附 则第七十三条本法所称粮食,是指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杂粮包括谷子、高粱、大麦、荞麦、燕麦、青稞、绿豆、马铃薯、甘薯等。油料、食用植物油的安全保障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第七十四条本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规定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降低粮食安全风险
    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明确把“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强调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物质基础,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保障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当前我国粮食安全依旧面临诸多挑战,亟须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力度,从耕地质量等主要风险点入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实施。  第一,依靠科技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化解土地资源约束风险。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成为降低粮食安全风险的主要途径之一。未来政策设计应聚焦东北黑土地保护、土壤质量提升、耕地地力培育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土壤健康研究;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耕地资源监测体系,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数字和信息化技术,创新耕地数据管理模式,实现资源数据监测与开发利用,为耕地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第二,加快种业科技创新,从源头上消除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加快种业科技创新、实现重要农产品种源自主可控,是从源头上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之一。新时期应把种业安全摆在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位置,持续加大有效政策供给: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二是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三是培育壮大种业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种业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快建设南繁硅谷。  第三,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粮食生产成本风险。从生产者角度看,降低粮食安全风险,关键是要提升种粮农民积极性,保障种粮农民收益。通过构建完善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类服务主体能够为种粮农民提供专业化、规模化的农技、农资、农机等服务,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激发小农户的种粮积极性,增加农民种粮收入。针对粮食产业发展需要,构建粮食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粮食产业竞争力。  第四,加大粮食减损科技支撑力度,有效防范灾害和浪费风险。在防灾减灾方面,要以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农药与生物技术风险防控等为重点,开展防范化解粮食生产重大风险的前瞻性、储备性、应急性关键技术研发与产品创制,提升粮食抗灾减灾能力和产业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加强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在节约粮食方面,围绕粮食收购、储藏、物流、加工、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减损技术需求,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  第五,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手段,减少全球粮食安全风险对我国的影响。作为世界粮食进口大国之一,面对全球粮食供应链“断链”和粮食价格上涨风险,我国应努力提升国际农产品利用能力,构建安全、稳定、多元的国际粮源供应体系。一是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农产品贸易风险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及时跟踪重点国家、市场、农产品供需和贸易动态,有效提升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和风险能力;二是通过制度创新完善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战略,降低集中进口风险;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粮食供应链治理,增强对主要粮食产品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控制权和话语权,确保国际粮源安全稳定。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傅晋华
  • 天瑞仪器粮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层层把控 镉大米无处遁形
    前不久,湖南再次曝出镉大米事件,让国内近几年风波不断的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上。镉大米,一般指镉含量超标的大米,作为一种有害重金属,镉进入人体可引起骨痛等症状,严重时将导致“痛痛病”。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是守护粮食安全,守住耕地“质量红线”,强化源头治理才是治本之策。所以为最大程度的防治重金属污染,必须要从粮食生产的各个环节着手,系统检测、系统监测,阻断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的路径。 天瑞仪器一直致力于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针对此次镉大米事件,天瑞产品可在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加工流通、农药残留等环节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有力保障。一、农田环境 Explorer 9000手持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采用了XRF分析方法,可应用于土壤污染物进行原位测试与修复分析,可对农田土壤中的汞、镉、铅、砷、铜、锌、镍、钴等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二、现场收购、运输储藏环节1、EDX 3200S PLUS系列 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平台 EDX 3200S PLUS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系列用于稻米、小麦、谷物、烟草等作物中的重金元素镉(Cd)、铅(Pb)、汞(Hg)、砷(As)、硒(Se)的快速无损检测,其检出限最低可达0.03ppm。2-3分钟可对样品进行快速筛查,测试15分钟能对样品进行准确测量。无试剂耗材,绿色环保,对环境无二次污染。 在EDX 3200s PLUS标准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基础上,天瑞仪器还推出了C智能型和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 3200S PLUS C智能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体机设计,电脑与设备合二为一,触摸屏操作,软件更简单,操作更方便。 X加强型的自动化程度更高,自动软件开盖、自动进样,一次可以放置批量样品,自动顺序批量检测,检测效率大幅度提高。另外,X加强型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采用更大功率的端窗进口光管,激发效果更好。2、HM-7000P 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 HM-7000P 便携式重金属速测仪用于谷物、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等食品中镉、铅、铜、砷等重金属元素的应急快速检测及实验室检测。三、加工流通环节 加工流通环节是粮食上桌的最后一步,要让老百姓吃上放心粮,“问题粮”必须要在这步全部截断,才能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天瑞仪器针对此环节研发了一系列粮食安全检测仪器。除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的EDX 3200S PLUS系列X荧光快速检测平台、HM-7000P 电化学检测平台,仍然适用此环节检测外。还有AAS原子吸收光谱平台、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平台,更精确测量,全方位立体防护食品安全,斩断“问题粮”的流通渠道。1、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S 900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是一款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光谱分析仪器,具备火焰和石墨炉原子化系统。AAS 9000因具有检出限低、准确性好的特点而广泛应用于粮食中镉(Cd)、铅(Pb)、铬(Cr)、铜(Cu)等金属元素含量的测定。2、ICP MS 2000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联用仪 ICP MS 2000是国内首台产业化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各项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级杆等关键部件选用国际一流供应商,保证仪器质量。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农产品中砷(As)、汞(Hg)、铬(Cr)、镉(Cd)、铜(Cu)、镍(Ni)、锌(Zn)、铅(Pb)等元素含量的测定。 天瑞仪器粮食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完全满足各环节镉大米的检测需求。经过层层把控,有效的抑制了镉大米的再现。面对屡屡现世的“镉大米”,我们不仅要深究背后的原因、加大追查和治理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更要加强监管, 在源头上掐断重金属超标大米的产生,才能根治这一顽疾。 天瑞仪器也将继续创新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建设,为我国食品检验检测行业提供可靠的支持,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 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参观考察天瑞仪器
    6月10日,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小组一行莅临天瑞仪器参观考察。天瑞仪器刘召贵博士、总经理应刚、副总经理黎桥接见了专家组一行人,并做了天瑞仪器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汇报。调研座谈会专家组先后参观了天瑞仪器多媒体展厅及天瑞仪器粮食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展示区。在多媒体展厅,刘召贵博士向专家组介绍了天瑞仪器的重点产品、主要客户、荣誉资质等各项内容;在粮食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展示区,技术人员向专家组展示了天瑞仪器在粮食安全领域的产品与解决方案,展示内容获得了专家组的称赞及认可。刘博士介绍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EDX 3200S PLUS X技术人员向专家组介绍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专家组参观粮食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展示区在随后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刘召贵博士做了题为《科学助力健康中国 检验保障食品安全》的主题报告。报告中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结合天瑞检测技术能力,提出了以“天瑞检验保障粮食安全,助力践行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的宗旨。积极配合国家粮食新战略,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努力践行国家粮食安全新战略“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 的方针。作为国内化学分析仪器领航者,天瑞仪器始终以国产仪器的崛起为己任,始终重视产品创新与研发,坚持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天瑞仪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助推国产仪器走向全球。刘博士做主题汇报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国家粮食局外事司原司长、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韧对天瑞仪器在海外市场开拓中已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天瑞仪器如何在粮食安全领域做精做强,推动国产仪器走出去提出了建设性的宝贵意见。刘会长指导工作近年来,中国科学仪器企业发展迅速,天瑞仪器通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技术和市场优势,逐步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产品远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在面对国际市场竞争方面,国产仪器 “走出去”不仅需要努力“勤练内功”,提升自身综合竞争实力,还需要国家在产业政策上予以一定的支持与引导。重视科技创新,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也是天瑞仪器一直努力的方向。
  • 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p   5月31日,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该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王春正、陈锡文担任顾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晓强担任主任委员,韩俊、赵中权担任副主任委员,25名来自各大研究机构、院校、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受聘成为首批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到会并讲话,张晓强在会上讲话并主持召开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专家就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2016年拟研究的重点专题和《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p p   任正晓在讲话中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放眼长远,我国仍然面临粮食消费刚性增长、粮食生产硬性约束的双重挑战,国家粮食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凸显,需要汇集众智、群策群力,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成立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智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粮食决策咨询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粮食安全软实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粮食流通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p p   任正晓要求,要切实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紧密结合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搞好重大课题研究,分析研判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一是突出战略性。要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善于分析把握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把粮食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审视谋划,聚焦事关粮食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是突出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当前粮食领域急需破解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矛盾 坚持需求导向,紧贴政府决策需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反馈 坚持实用导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管用、好用的政策建议。三是突出时效性。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粮食市场走势复杂多变,决策咨询工作要着力关注新问题新变化,见微知著,及早研究,挖掘新潜力,提出新思路。四是突出科学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大胆探索,求真务实,敢说真话、敢提意见。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使所提建议更加符合粮食工作实际 要加强纵向横向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各方面成功经验,为解决我国粮食问题提出长远之策、治本之策。 /p p   张晓强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必须牢牢把握“智库发展必须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一重要方针,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充分履职尽责,效力国家粮食安全。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研究员 要加强沟通交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咨询员 要加强舆论引导,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员。 /p
  • 测报草地贪夜蛾,保障全球粮食安全
    近日,联合国粮农组织召开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东北亚区域第一次协调会(视频会),宣布东北亚区域草地贪夜蛾联合防控协调行动正式启动。中国、菲律宾分别作为东北亚、东南亚区域示范国家作报告,分享本国防控对策和区域示范经验;日本、韩国、朝鲜作为东北亚区域试点国家,分别介绍了本国发生与防控进展。  协调会上,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徐树仁代表东北亚区域示范国家表示,中国愿意在FAO全球行动框架下,积极承担示范国家任务,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携起手来面对共同的敌人,共同提升全球草地贪夜蛾监控水平。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与保护司司长兼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秘书处秘书长夏敬源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了中国在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中的治理经验和示范作用,他希望中国继续发挥示范国家作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积极筹备东北亚区域技术培训会,同时加强与粮农组织及东北亚区域试点国家的信息交流,为共同提升亚太区域草地贪夜蛾防控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草地贪夜蛾的出现以及危害  草地贪夜蛾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具有很强的迁徙能力,会在每年气温转暖时迁徙至美国东部与加拿大南部各地,美国历史上就发生过数起草地贪夜蛾的虫灾。2016年起,草地贪夜蛾散播至非洲、亚洲各国,2019年最早出现在中国大陆18个省份与台湾岛,给我国农业发展造成一定损失。  草地贪夜蛾在农业上属于害虫类,其发育的速度会随着气温的升高而加快,一年可繁衍数十代,而一只雌娥一次可产下超过1000颗卵。其幼虫会大量啃食禾本科如水稻、甘蔗和玉米之类细粒禾谷以及菊科、十字花科等多种农作物,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危害全球粮食安全。  托普云农多种产品防治虫害  为加强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去年4月份,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就已下发了《关于草地贪夜蛾“三区三带”布防任务的通知》,要求处于“三区三带”区域内的17个省份的205个重点县采取布防措施。托普云农自主研发的高空测报灯、高空杀虫灯等产品充分满足了对于草地贪夜蛾的防控要求。高空测报灯是一款依赖虫类近光性原则,利用光波引诱草地贪夜蛾飞入撞击的测报灯,在技术上,针对草地贪夜蛾的生物习性做了一定的适配与功能优化,可以在开展防控工作的同时辅助植保人员完成草贪测报工作,为全国布防一盘棋做好基层数据采集工作。  去年一整年,托普云农在全国一共布防了600余台高空测报及杀虫灯,托普云农售后服务部的小伙伴们在前线布下的“智能监测网”,提供了丰富的虫情测报信息,为全国防治草地贪夜蛾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灯诱技术捕获沿途虫情动态,物联网技术提供及时的情报反馈,这批由托普云农自主研发生产的高空测报灯将持续为全国整体的草贪防控工作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撑。  除了布设高空测报灯外,托普云农新设计的害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通过性诱剂也可以对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进行定向诱补、分类数据统计、自动计数并且发出虫害预警。与以往的害虫测报系统不同的是,害虫性诱智能测报系统使用太阳能供电,手机端远程控制,GRPS无线传输,用户可以清楚了解害虫的相关数据。  布设高空灯、性诱补器等仪器设备,监测迁飞动态,统防统治和点杀点治措施相结合,及时扑杀幼虫,降低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的发生基数,减轻粮食危害损失。托普云农将继续以产品和服务帮助防治草地贪夜蛾等农业害虫,为全球人民的粮食安全出力。  据了解,此次全球草地贪夜蛾防控行动东北亚区域协调会有联合国粮农组织植物生产与保护司项目官员、驻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办事处及驻东北亚各国代表,中国、菲律宾、日本、韩国、朝鲜的国家联系人和专家共计20余人参会。
  • 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荧光定量原理守护食品安全
    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采用荧光定量快速检测原理,主要应用于粮油、谷物、饲料等多种领域,对多种真菌毒素进行准确检测,为确保食品安全贡献力量。荧光定量快速检测原理即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通过特定的荧光信号,准确、快速地识别和测量样品中的真菌毒素含量。这项技术具有高效、灵敏度高、操作简便等特点,使得检测过程更加迅速和可靠。核心特性及优势全方位检测:涵盖多种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玉米赤霉烯酮等,实现全面监测。任意样品数量: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允许用户既可单个或少量样本随到随检,也可大量样本同时检测。内置定量标准曲线:在检测过程中无需使用外部标准品进行校准,避免了操作人员与呕吐毒素直接接触的可能,从而提高了操作的安全性。随到随检:检测仪器的便携性使其适用于现场检测,无论是在生产线上、仓库中,还是在野外环境中,都能轻松进行检测操作。多领域应用:适用于粮库、谷物生产企业、饲料厂、畜牧养殖企业、食品加工厂、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多个行业。应用场景保障粮库质量:对存储的粮食进行定期检测,预防真菌毒素污染。提升饲料质量:对饲料原料进行检测,确保畜牧养殖健康生长。食品生产控制:在食品生产过程中对油脂、面粉等原材料进行检测,确保成品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为各行业提供真菌毒素检测服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通过使用粮食真菌毒素检测仪,我们能够更全面地了解食品和饲料的安全状况,从而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健康。
  • 天瑞仪器圆满举办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技术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器的使用效率,提升粮食检测技术能力,5月16日——5月18日,天瑞仪器在江苏昆山举办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技术培训会。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及地区的中储粮集团各分(子)公司仓储管理处、质监中心相关人员应邀参加,学习仪器操作使用方法,了解仪器基本运作原理。培训会分为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培训会上,天瑞仪器刘召贵博士现场致欢迎辞,对培训班学员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天瑞仪器副总经理黎桥从研发基础与能力、品质管理与服务等方面为学员们系统作了公司介绍。天瑞仪器XRF事业部负责人与粮食行业技术工程师分别作了关于“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使用与维护”与“天瑞仪器食品安全检测整体解决方案”的报告,进一步加深了各位学员对粮食安全检测的系统了解,提升了大家对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宏观认知。刘博士致欢迎辞黎桥副总经理作公司介绍XRF事业部负责人介绍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的使用与维护粮食行业技术工程师食品安全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实际操作中,学员们分组作业,在天瑞技术工程师的指导下,现场操作EDX 3200S PLUS-C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操作过程中,大家对检测过程中的疑问进行现场交流讨论,工程师们一一作答。通过实际操作,大家进一步熟悉了仪器的操作流程,加深了对仪器软件及硬件各方面的认知。学员们进行实际操作学员们认真研讨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储藏及消费大国,粮食安全工作关乎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天瑞仪器一直十分重视粮食安全检测技术的研究,为粮食系统提供农田环境、现场收购、运输储藏以及加工流通环节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检测解决方案。本次技术培训会旨在提升粮食仓储、质检人员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水平,为粮食系统的安全管控提供有力保障。
  • 农发行80亿元贷款支持湖南粮食安全建设
    &ldquo 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要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一方粮安。&rdquo 在3月10日召开的农发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支行行长会议上,总经理宁长云向全市农发行员工发出了动员令。   粮食安全问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列为2014年的首要工作任务,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办银行,总经理宁长云表示,今年将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计划投放贷款80亿元,加大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包括,准确把握粮棉油收购信贷政策,坚持在不&ldquo 打白条&rdquo 的前提下防控风险,及时供应粮棉油收购资金和各级粮油储备轮换、增储资金以及重要农产品供应资金需求,积极支持粮食储备体系和仓储设施建设,开展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试点等 继续重点支持水利、土地综合整治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纳入国家投资规划、有可靠还款来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开发项目,择优支持农村路网建设 对铜官、灰汤、安沙等一批长沙市政府重点发展的小城市中心镇加强营销,重点做好长沙市浏阳河朝正垸项目。   2013年,该行投放粮棉油贷款37亿元,配合各级政府及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和棉花临时收储,快捷供应粮棉油收购资金,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利益和促进了种粮积极性的提高 投放水利等农业农村设施建设贷款13亿元,有效地改善了粮食生产条件,助推了粮食生产能力的提升。
  • 农业生物技术保障粮食安全研讨会广州召开
    2009年12月22日,华南农业大学与植保(中国)协会在广州联合召开以“农业生物技术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的媒体研讨会,研讨会由华南农大副校长陈志强教授主持,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黄大昉教授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晓光教授和华南农业大学李华平教授分别在座谈会上作了主题报告。科学家们就目前农业生物技术应用及发展趋势、农业生物技术作物安全性和转基因木瓜的应用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并同与会媒体进行了深入探讨。   最近,在经过了多年严格的安全性试验评估后,农业部已向我国自主研发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和植酸酶玉米品种发放了安全证书。获得安全证书意味着这两种产品的安全性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可以投入生产应用。此举,必将促进中国的水稻和玉米产量的进一步增长,并能加速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   目前,全球粮食安全形势严峻,在2009年11月的世界粮食安全峰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今年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更为恶化,与2008年相比,全球正在忍受饥饿和营养不足的人口可能将增加1亿之多,总数将达到10亿多人,这个数字创下了近40年的最高纪录。而到本世纪中叶,世界人口将增加三成达到91亿,粮食产量必须提高70%才能满足人口需求。与此同时,农业投资不足、金融和经济危机、气候变化等因素又使粮食安全问题雪上加霜。   黄大昉教授表示:“在应对我国粮食缺口,资源短缺,污染、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的种种挑战方面,农业生物技术能对农作物的质量、数量进行精确的改良和提高,生物技术作物在产量、抗病、抗虫、抗冻、抗旱、抗除草剂等抗逆能力和营养品质等方面较传统作物有显著改进,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作物品质和产量,并能有效缓解环境的不断恶化。”   农业生物技术作为农业科技革命的强大推动力,在其应用的十多年里显示了在提高粮食生产力、增加产量方面的巨大潜力。利用生物技术,能够开发出具备更加适合人们需要的生物特性的农产品品种。   杨晓光教授指出:“与传统食品相比,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在微生物毒素、农药残留等方面更安全,而且通过更为精确、更有预见性、效率更高的基因改造,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还为消费者带来更营养、更健康的食品选择。在全世界数亿人食用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至今尚未出现一例食品中毒或医疗事故。生物技术作物的安全性评价和批准是以科学为基础的,凡是经过政府批准上市的生物技术作物及其食品均是安全的。应该让生物技术更多更好地造福人们的生活。”   国内唯一申报转基因番木瓜商业化种植的负责人、华南农业大学李华平教授在研讨会上畅谈了倍受媒体关注的转基因番木瓜的应用情况,转基因番木瓜的种植户也介绍了自己受益的亲身经历。李华平教授表示:“转基因番木瓜高抗番木瓜生产上的主要病害——番木瓜环斑花叶病的危害,这样将极大提高番木瓜产量和品质,使得人们能品尝到质优价廉的番木瓜果品。转基因番木瓜不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任何威胁和隐患,目前也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番木瓜具有食品和环境安全性的任何风险。”   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也是当前扩大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基础。为保障粮食安全,不久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粮食增产目标:“到202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达11,000亿斤以上,比现在增加1,000亿斤。”华南农大副校长陈自强教授表示:“农业生物技术是一场新的绿色产业技术革命,只有依靠农业生物技术,我们才能应对和解决粮食危机所带来的种种挑战。农业生物技术未来的前景是非常美好的,它将给中国以及全世界的农民、消费者和社会带来更多的利益、方便和安全保障。”   农业生物技术的产业化是目前国际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竞争的焦点,也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已为农业发展起到重大地推动作用,随着转基因水稻和玉米获得农业部安全批准,农业生物技术必将为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并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链接:   关于华南农业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是广东省和农业部“九五”、“十五”共建“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悠久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始创于1909年的广东全省农事试验场暨附设农业讲习所,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建立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学校设有农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兽医学院、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学院、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等22个学院。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86个本科专业, 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多个国家、农业部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成为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农、工、文、理、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并向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目标迈进!   关于作物国际协会(CropLife International):   作物国际协会是全球性作物科学行业联合会。其网络支持的地区和国家级协会已经超过90多个。国际植保协会致力于推广作物保护和生物技术产品,发展可持续性农业和食品生产,同时负责作物种植的全过程“责任关怀”管理等。植保(中国)协会生物科技分会是作物国际协会在中国的常设机构,隶属作物国际协会亚洲分会,负责在中国境内开展与生物技术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 万吨危废污泥竟用作有机肥原材料!重金属超标危害环境及粮食安全!
    近日,经媒体曝光,在河北石家庄市藁城区,某些有机肥厂使用重金属超标的危险废物污泥作为有机肥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并发往全国。这些企业的做法严重威胁了环境生态和粮食安全。目前,市面上主流的有机肥主要选用动物粪便和植物残渣作为原材料,从成本角度来看,动物粪便的市场价格通常高于植物残渣,这就给不发分子留下了牟利空间。根据农业行业《有机肥料NY/T 525-2021》有机肥料标准,有机肥料生产原料禁止选用粉煤灰、钢渣、污泥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禁用类原料,这些企业的做法严重威胁食品安全。此外,根据环保部门规定,处理和利用污泥需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办理环评手续,根据记者报道,涉事企业并未持有相关资质,也未曾对污泥堆放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涉事企业又是如何取得危废污泥处理处置资格证的?引人深思。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危废污泥直接用于农田,极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长期危害,不禁让人发问:危废污泥处理处置及检测标准有哪些?检测方法中用到的分析仪器有哪些?农田土壤的检测标准又有哪些?为此,小编精选3i讲堂往届精品会议,供大家交流学习,3i讲堂诚邀各仪器厂商合作精品网络会议,围绕“土壤重金属检测”,从重金属检测标准及分析技术、农田土壤质量检测、场地土壤污染检测等相关内容组织会议;以及围绕“危废、固废检测标准及方法”组织会议内容,分享相关检测仪器及行业解决方案。往届精品会议列表(合作高级厂商定制会,请联系:13717560883)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fwf230307/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gfwf20220831/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itesoil230221/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tsoil230329/会议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soilheavymetal2022/欢迎订阅3i讲堂旗下会议直播Saas平台公众号“仪会通”,了解更多精彩会议案例。
  • 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奥豪斯这款粮食水分仪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号),表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已经于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有总则、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录八章。监督管理中提出国家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质量安全监管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垂直管理机构按照季度巡查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定粮食销售出库前,粮食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作为出库质量安全依据。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加强自身质量控制体系、检验能力、人员队伍建设,包括健全的规章制度、必要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和配套基础设施等。水分含量作为粮食检测最重要指标之一,对粮食的交易、烘干、加工和仓储等各个环节都有决定性的影响。为此,奥豪斯专门推出了针对粮食行业的粮食水分测定仪,以更准确、更快速的检测助力粮食安全保障。 快速检测 奥豪斯拥有多年水分测定仪开发经验,粮食水分测定仪内置专用谷物加热程序,大幅缩短了粮食水分测试所需的时间,可广泛应用于玉米、大米和小麦等多种粮食的水分测定。常见粮食的测试时间仅需3-5分钟,极大的提高了粮食收购的效率。测试精准专门的加热腔设计使温度分布均匀,样品能被均匀的烘干;隔热式高性能称重传感器结构,防止加热过程对称量准确性的影响。通过这两个设计,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能够准确的测定粮食的水分含量。在收购环节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同时,在烘干、加工和仓储的环节,保证了粮食的品质。操作简易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的设置过程十分快捷,配合全中文的面板,无需复杂的菜单设置,操作过程清晰直观。快速清洁掉入加热腔的样品会影响测试准确性。奥豪斯粮食水分测定仪采用了无工具拆装的设计,帮助操作人员徒手拆卸,实现快速清洁。奥豪斯粮食水分仪助您准确,快速的测定粮食水分含量,让您能轻松的应对粮食生产和收购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奥豪斯集团成立于1907年,拥有遍布各地的营销、研发和生产基地。通过不断为各地用户提供优质的称量产品与完善的应用方案,奥豪斯产品已遍及环保、疾控、食药、教学科研、食品、新能源和制药工业等各种应用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与青睐。我们致力于提供符合各国安全、环境及质量体系的产品,涵盖电子天平、台秤、平台秤、案秤、摇床、台式离心机、加热磁力搅拌器、涡旋振荡器、干式金属浴、实验室升降台和电化学产品等。
  • 农科院在欧洲设立首家联合实验室 关注粮食安全
    4月29日,中国农科院与比利时根特大学日前正式签署《关于成立全球变化与粮食安全联合实验室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农科院将在根特大学设立首家联合实验室,这是该院在欧洲设立的第一个海外联合实验室。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农科院与比利时的科技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 助力舌尖上的安全——天瑞仪器闪耀2019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
    6月21日,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2200多家参展单位汇聚绿城郑州,共同奏响粮食交易最强音。 本届大会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人民政府会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郑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大会主题为“新机遇、大融合、聚优势、谋共赢——创新转型增活力,提升产业促发展”。 作为国内分析化学仪器行业的领航者,天瑞仪器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检测解决方案。“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粮食安全不仅关乎民生问题,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天瑞仪器展馆前咨询的客户络绎不绝 天瑞仪器在粮食安全检测领域产品丰富种类齐全。从粮食检测前处理到粮食重金属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真菌毒素检测以及农田土壤检测天瑞仪器粮食检测产品种类齐全;再从用于现场快速检测到实验室精准测试天瑞仪器粮食检测产品丰富。 此次展品包括可用于粉碎谷粒、豌豆、玉米、大豆等粮食的前处理仪器:锤片式粮食实验粉碎机 SHM1000,它不仅粉碎速度快、使用简单、噪音小,更是一款极具性价比的粮食实验室前处理设备。粉碎样品可很好的适用于烤箱和近红外水分测定、面筋数量、质量、谷物粘度、小麦降落数值、近红外成分等指标测定。锤片式粮食实验粉碎机 SHM1000 在粮食重金属检测仪器方面不仅有用于粮食重金属快速检测的仪器: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3200SPLUS X、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EDX3200SPLUS C、便携式食品重金属分析仪 HM-7000P。 便携式食品重金属分析仪 HM-7000P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EDX3200SPLUS X/ C 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HGR 1000体积小、操作方便,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可快速实现检测样品的定量报告,可应用于对粮食、饲料、花生、食用油等食品进行霉菌毒素系列项目的检测。真菌毒素快速检测仪HGR 1000天瑞仪器产品受到参展客商的一致关注与好评天瑞仪器现场为客户讲解演示食品重金属快速检测仪 天瑞仪器副总经理黎桥(左一)与联合国驻华协调员罗世礼(左二)合影 通过此次粮交会,天瑞仪器增进了与全国优秀参展企业的交流与学习,同时也展示了天瑞仪器在粮食检测行业的技术与实力。今后,天瑞仪器将继续以专业技术服务粮食安全,用天瑞实力彰显行业水平。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
    一是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条例》规定,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虚报收储数量,严禁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假轮换、违规倒卖,严禁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和信贷资金,严禁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严禁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  二是优化监管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转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粮食经营者信用档案,明确和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措施。  三是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规定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粮食储存期间,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或者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等的粮食,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  四是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规定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粮食品质达到轻度不宜存时应当及时出库,减少粮食储存损耗。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减少粮食运输损耗。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粮食储存、运输、加工和信息化技术,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鼓励粮食经营者提高成品粮出品率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率。  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条例》进一步提高粮食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对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是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展改革、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粮食流通有关的工作。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管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文章来源: 新华网点击查看丨新《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全文
  • 天瑞仪器湖南省粮食快速检测仪器接收验收工作会议顺利召开
    8月10日,湖南省粮食快速检测仪器接收验收工作会议在湖南省长沙市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召开。来自湖南省各市州粮食局(商务和粮食局)行业发展科科长、质监站站长、湖南粮食集团、天下洞庭、军粮集团等有关企业分管负责人、省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相关人员、省局行业发展处相关人员及天瑞仪器副总经理肖廷良、副总经理黎桥等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出席了此次会议。此次的验收工作是针对“湖南省粮食局粮食重金属检测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长沙地区的交付验收。会议由湖南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副处长胡银利主持。湖南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处长覃世民部署快速检测仪器接收验收工作。会上覃处长指示各市州要规范仪器的验收工作,严格标准,确保每一台仪器稳定可靠,合理使用每一台仪器,使仪器发挥最大价值,做好仪器分配、入账、使用、资产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倍珍惜此次粮食快速检测仪器项目的来之不易,尽最大努力发挥好仪器的应有作用,承担起保障粮食安全的把关作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湖南省粮食局行业发展处处长覃世民部署快速检测仪器接收验收工作天瑞仪器副总经理肖廷良代表供货方承诺发言。天瑞仪器公司承诺积极配合粮食快速检测仪器的各项验收工作,实现高效、规范验收。确保交付的每一台仪器性能稳定可靠,满足各市州粮食局、粮油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的检测使用。为了更好的服务湖南地区的粮油检测系统,天瑞仪器目前也已经在湖南专门设立粮油检测技术服务办事处,确保所有售后问题都能够得到及时解决。天瑞仪器副总经理肖廷良承诺发言 为了使用户更好的提升仪器的使用效率,天瑞仪器XRF事业部总经理吴敏为参加此次验收工作会议的嘉宾领导现场讲解X射线快速检测仪器管理要点的报告。报告中对粮食快速检测仪器的技术原理,产品结构,性能优势,保养维护等方面做了全面的介绍。天瑞仪器XRF事业部总经理吴敏作《X射线快速检测仪器管理要点》报告 会后,湖南省长沙市地区的仪器验收工作正式开始,通过对现场每一台仪器的准确性、重复性、稳定性、台间差数等相关指标工作的测试验证,确保每一台仪器性能得到用户的现场检验,满足使用需求。测试验证工作得到现场用户的一致认可,交付验收圆满完成。此次长沙市接收验收工作的圆满结束也正是湖南省其地区验收工作的开始。天瑞仪器将继续秉承客户第一的原则,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的开展,尽快完成全部交付验收。早日让仪器在粮食检验中发挥监督把关的作用。 测试验收现场
  • 检测仪器严把“十三五”粮食科技创新安全关口
    p   1月4日,国家粮食局正式印发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旨在推进落实粮食科技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促进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p p   《规划》提出,围绕粮食质量安全、绿色生态储粮、粮食现代物流、粮食深加工转化、粮食加工装备、口粮营养健康、粮食信息化技术和粮食安全战略等八个技术领域,聚焦粮食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重点任务为核心,集中力量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技术,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汇众智聚众力,针对粮食创新需求技术群,不断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p p   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技术研发方面,重点研究粮食污染的外界因素和内在机制,揭示污染物形成和转化规律的分子生物学和环境生态学基础,为粮食污染预防控制提供基础理论。突破潜在污染物筛查技术难点,构建识别模型和筛查数据库,建立识别和防控技术体系,提高潜在风险发现能力。建立以全产业链风险分析为基础的扦样、监测规程,解决扦样的科学性和代表性问题。加强污染、变质等不合格粮食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建立污染粮食无二次污染处理技术体系,提高资源合理利用和转化效率。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专栏2:粮食质量安全领域重点任务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621c2f82-3b51-48aa-85f2-ea3ca6bfe73d.jpg" title=" 1.jpg" / /p p   此外,还将持续开展粮食质量风险识别监测预警、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解决粮食在收购、储藏、加工、保鲜、消费等环节质量安全检验、监测、控制和处理关键技术问题,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治理从传统的末端管理转向全面的风险控制,进一步推进粮食污染物脱除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提升我国粮食污染物防控技术水平及管控能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专栏3:粮食质量安全保障研发技术群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1/insimg/67f6d939-2442-48ea-9c6a-4cafd174c728.jpg" title=" 2.jpg" / /p p   到2020年,我国将积极争取多元化粮食科技投入,力争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研发投入比达到0.6%,组建4-5 个粮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30 个现代粮仓科技应用示范库,在储粮害虫绿色防治技术、粮食污染防控技术、高效集装单元化运输技术、粮食及制品加工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0 项以上,推广应用粮食储藏、质量安全检测、粮食加工、数字化粮情监测等重大科技成果20 项以上。建设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基地(平台)1-2 个,国家粮食局重点实验室3 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 个,创新型企业或技术中心5-8 个,科技创新示范基地3-5 个,认定创新型示范企业50 个,打造国际一流的科研团队1-2 个,培养科技创新高层次领军人才3-5 名。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1/ueattachment/7268896d-7daf-4fad-b55b-37be928a5d81.pdf" 粮食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pdf /a /p p br/ /p
  • 保障粮食安全!财政部:中央财政将大力支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日,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288号建议进行了答复。针对王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业大省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农业农村部正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待建设标准出台后,中央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等因素,研究补助水平问题。继续支持农业大省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大对农业大省资金支持力度,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制种大县奖励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业大省高质量发展农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140.9亿元,占全国资金总量的63.21%。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农业大省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保障。大力支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关于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160.67亿元。2021年,根据中央一号文件有关要求,加大对粮食主产省倾斜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要求,农业农村部正在牵头负责“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待建设标准出台后,中央财政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考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等因素,研究补助水平问题。财政部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分区域、分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制定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