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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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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相关的论坛

  • 【转帖】安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

    [size=3][font=宋体](l)分类分仓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堆垛必须牢固可靠,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留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仓库的设计要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技术规范,并经当地消防[/font][/size][size=3][font=宋体]监督机构通过审核。 (3)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设置安全可靠的避雷装置,并做到定期检查。 (4)严格操作规程。进入仓库区内搬运时、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5)遇水、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积水的地点存放。 (6)受阳光照晒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透风地点存放,夏季要通过设置冷却水管、喷水、放水、通风等措施降低库内温度。 [/font][/size]

  • 【转帖】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复习题

    一、名词解释危险化学品 易燃液体 危险 有机过氧化物 毒物 化学窒息 全身中毒 慢性中毒 远期危害 爆炸 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全面通风 危险物品(安全生产法读本) 重大危险源升华 燃烧三个条件 警示语句二、填空1、爆炸品除了具有爆炸性强的特点外,还有对 、 、 、 、 等敏感和极易发生爆炸的特性。2、易燃液体大部分属于 、 及 的物质。3、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 和 的物品。4、危险化学品安全主标志是由表示危险特性的 、 底色 组成的菱形标志。5、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 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 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 处。6、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 、 、 、 、手足防护用品等。7、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 和 、绝热压缩、 、 、 、雷击和光热射线等。8、易燃易爆场所内必须严禁 ,也严禁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也应采取 措施。9、化工单元操作是指各种化工生产中以物理过程为主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加热、 、 、负压操作、冷冻、 、熔融、 、 与蒸馏等。 10、检修安全管理要求,检修所用的机具,特别是起重机具、 、 等是否合格,未有检查合格证的设备、 不准进入检修 使用。 11、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 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 或在 、 的建筑物中贮存。1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 、 ,验收内容包括 、 、 、 等。13、剧毒品应该专库储存或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执行“五双”制度,即 、 、 、 、双本帐。1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禁止用 、 、 、 等。15、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不仅可以使人畜中毒,还可以引起 或 ,也可以因无控制焚烧、 、 、 、 等而污染大气。三、判断题1、有些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危害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可持续很长时间。( )2、危险废弃物的处置首先应该进行分类,可以回收的,可采取萃取、蒸馏等办法分离,回收再用。( )3、氯化反应设备有良好的冷却系统,对氯气的流量和流速可以不控制。( )4、对毒物和粉尘的防护,应使用过滤式和隔离式防毒用具。( )5、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库房不必采用遮阳措施。( )8、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有专用站和货场,不能与一般客运、货运混在一起。( )9、动火现场要有明显标志,并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 )10、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只有呼吸道。( )11、爆炸极限的浓度范围越宽,危险性越大。( )12、电石桶搬运前不需先放气,可直接搬运。( )13、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14、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得混合装运。( )15、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 )16、乙炔铜是一种极敏感的爆炸物,干燥状态下极易爆炸,在空气作用下,易还原并且易起火。( )四、问答题:1、化学品污染对人体的危害?2、高毒作业场所防毒措施?3、危险化学品标签包括哪些内容?4、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应符合哪些条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任职?6、目前我国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哪八类?7、在一般条件下,毒物常以哪五种状态存在?8、化学品污染对大气有哪些危害?五、分析回答1、某液化气站出现了跑气但未着火事故,分析跑气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2、万一发生高浓度窒息气体(如煤气、硫化氢、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中毒事故应如何急救处理?3、根据你自己所在岗位的不同,谈谈你所在点存在什么安全隐患?如何处理?

  • 【原创】迎奥运,保安全,找找身边的危险源!

    迎奥运,保安全!作为力学性能试验机的使用者,我们也要找出身边的危险源,制定有效的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请大家把自己身边关于试验机的危险源共享出来,以实际行动迎接奥运!序号作业活动 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人员 危险源级别1强力机使用夹具坠落砸伤手指 操作时随时检查设备连接情况****** 一般2强力机使用操作失误:被自动夹具夹伤手指夹伤手指严禁用手抚摸夹持器口******* 一般3强力机使用操作不慎:布样断裂时打伤手指打伤手指及钢尺飞出脸部测量时要谨慎,脸部尽量远离测量点*******一般4强力机使用试验机漏电 造成人体触电危及生命经常检查接电情况 ******* 一般[color=#DC143C]危险源:可能导致人员伤害或疾病 财产损失 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例如:“油库”,不是危险源只是一个载体,而“油库泄露”,是危险源。[/color]

  • 缺铁会导致大脑和身体各个器官一定程度上缺氧

    如果缺铁,会导致大脑和身体各个器官一定程度上缺氧,从而出现嗜睡、乏力等现象。缺铁性贫血是缺铁的直接后果。含铁丰富的食物推荐:猪肉、牛肉、羊肉、动物肝脏、动物血、蛋黄、紫菜、海带、黑木耳等。

  • 【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color=#00008B][color=#DC143C]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color]目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44 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color=#DC143C]第一章 总 则[/color]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color]

  • 【资料】过氧乙酸的危险性及安全防范

    过氧乙酸的危险性及安全防范在使用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中,由于缺乏对消毒药液安全性能的了解,相继发生了容器爆裂、破损造成人员灼伤及火灾事故。现就过氧乙酸的危险性及安全防范措施摘要如下:一、名称分子式CH3COOOH。学名为过乙酸,别名为过醋酸、过氧(化)乙酸,乙酰过氧化氢,Per0xyacetic acid,Acetl-hyelroperoxide二、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一般商品为35%的醋酸稀释溶液。主要用途:用于漂白、催化剂、氧化剂及环氧化作用,也用作消毒剂。熔点0.1℃,相对密度(与水比)1.15,沸点105℃,能溶解于水、乙醇、乙醚、硫酸。三、危险性质易燃,闪点为41℃,有机过氧化物,为甲类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编号52051。纯过氧乙酸极不稳定,在-20℃时也会爆炸。浓度大于45%就具有爆炸性,遇热或者用金属离子存在,或与还原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一般商品为40%过氧乙酸溶液,性质不稳定,存放过程中逐渐分解,放出氧气,加热至110℃时即爆炸。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吼、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禁忌物:强还原剂、强碱、金属盐类。四、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与有冷藏装置、通风良好、散热良好的不燃结构的库房内,严禁火种。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禁止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应与促进剂、还原剂、易燃、可燃物品、碱类、酸类等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保持包装完整,防止灰尘落入加速分解,禁止撞击和震荡。不宜久储。40%的过氧乙酸可储放在不超过30℃温度的仓间内,最好放在0℃左右的冷库中。五、防护措施在可能接触其蒸气时,戴面具式呼吸器。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自结式呼吸器。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酸碱工作服,戴橡皮胶手套,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六、泄漏处置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惰性的、潮湿的、不燃的物料吸收,然后收集移至安全地带,或者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露,利用围堤收,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七、消防应急措施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用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灭火。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火熄后,须待物料全部冷却,才能进行清理工作。

  • 危险化学品培训有多重要?

    危险化学品培训有多重要?

    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中国之声记者在现场遇到一位瑞海公司装卸工人,他告诉记者,爆炸前,他出门替六个工友买夜宵,躲过一劫。他坦言,此前没有经过危险化学品培训。所以,化学危险品培训有多重要?人命关天,大爆炸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培训?才能确保不再发生如此惨案,同时,也避免消防员再用生命为我们买单!危险化学品的分类109种化学元素﹐通过不同的组合形成约60余万种化学品﹐可分为无毒无害的食用化学品﹑一般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其中危险化学品约有3万余种有明显或潜在的危险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5_561719_1610895_3.jpg化学危险品按其危险特性,分为以下8大类第一类、爆炸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压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指燃点低﹐对热﹑撞击﹑磨擦敏感﹐易 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物质;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 量的物质;第六类、有毒品﹔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 作用或生物物理反应﹐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永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活度大于7.4x104Bq/Kg的物品;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安全贮存危险品的要求根据国标《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的规定,安全贮存危险品的基本要求主要是:(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2)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5)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用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6)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生产、加工、销售化学品的企业无论是对自己生产的化学品,还是对购买的化学品,都必须了解和掌握全部有关使用、储存和处置方面的安全信息和注意事项,并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卫生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设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常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强酸类1盐酸(HCL)盐酸是氯化氢气体的水溶液﹐常用的盐酸浓度约含35%的氯化氢﹐密度是1.19克/厘米3﹒纯净的浓盐酸是没有颜色的透明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工业级的浓盐酸常因含有杂质而带黄色﹒浓盐酸在空气里会生成白雾﹐这是因为从盐酸挥发出来的氯化氢气体跟空气里的水汽接触﹐形成盐酸小液滴的缘故﹒盐酸有很重的酸味和很强的腐蚀性。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5_561720_1610895_3.jpg2硫酸(H2SO4)纯净的浓硫酸是没有颜色﹑粘稠﹑油状的液体﹐不容易挥发﹒常用的浓硫酸浓度是98%﹐密度是1.84克/厘米3﹐浓硫酸具有很强的吸水性﹐跟空气接触﹐能吸收空气里的水份﹐所以它常用作某些气体的干燥剂﹒浓硫酸也能够夺取纸张﹑木材﹑衣物﹑皮肤(它们都是碳水化合物)里的水份﹐使它们碳化﹒所以硫酸对皮肤﹑衣物等有很强的腐蚀性﹐如果不慎在皮肤或衣物上沾上硫酸﹐应立即用布拭去﹐再用大量的清水冲洗。硫酸很容易溶解于水﹐同时释放出大量的热﹐所以我们平时配制硫酸溶液时﹐溶液温度会升得很高﹒如果把水倒进浓硫酸里﹐水的密度比硫酸小﹐水就会浮在硫酸的上面﹐溶解时放出的大量热量会使水立刻沸腾﹐使硫酸液滴向四周飞溅﹒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在稀释浓硫酸时﹐必须是把浓硫酸沿着器壁慢慢地注入水里﹐并不断搅拌﹐使产生的热量迅速的扩散﹒切忌将水直接加进浓硫酸里。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6_561721_1610895_3.jpg3硝酸(HNO3)纯净的硝酸是一种五无色的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常用的浓硝酸浓度是68%﹐密度是1.4克/厘米3﹒跟盐酸相似﹐在空气里也能挥发出HNO3气体﹐跟空气里的水汽结合成硝酸小液滴﹐形成白雾﹒硝酸也会强烈腐蚀皮肤和衣物﹐使用硝酸的时候﹐要特别小心。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6_561722_1610895_3.jpg强碱类1氢氧化钠(NaOH)纯净的氢氧化钠是一种白色固体﹐极易溶解于水﹐溶解时放出大量的热量﹒氢氧化钠的水溶液有涩味和滑腻感﹐暴露在空气里的氢氧化钠容易吸收水汽而潮解﹒因此氢氧化钠可用作某些气体的干燥剂﹒氢氧化钠有强烈的腐蚀性﹐因此它又叫苛性纳﹑火碱或烧碱﹒在使用氢氧化钠时必须十分小心﹐防止皮肤﹑衣物的直接接触。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8/201508201557_561723_1610895_3.jpg2

  • 众寻巡查使智能巡查安全管理系统在巡检中可以使用PDA手持机吗?

    巡检人员可以使用PDA,使用PDA手机进行二维码巡更巡视巡查能保障巡检安全。巡查使支持PDA与手机端,PDA可以作为企业的专业巡检工具,相对于智能手机PDA具有防摔、防爆、防水、防火、防尘等功能,可运用于较为危险、条件较为恶劣的生产环境,例如油气厂站作业区这种高危环境;高原、缺氧、极寒等地理条件;大风、雾天、冰雪、冰雹、雷雨等恶劣天气条件的环境下都适用巡检PDA手持机。

  • 【分享】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 GB 14544-9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聚氯乙烯生产中氯乙烯合成、净制、压缩、精馏、灌装、聚合、浆料处理、离心、干燥、包装及其装置的设计、生产和管理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和氯乙烯聚合物的企业。与聚氯乙烯生产有关的部门,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 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J57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动火作业 work with flame     指在氯乙烯制备和聚氯乙烯生产厂(车间)内,一切能产生明火、火花、强烈热辐射和安设非防爆型电气设备及探伤的各种作业。    3.2 清釜作业 cleaning caldron work     指在聚合釜内进行清除粘釜物和防粘釜涂布的作业。      4 基本规定    4.1 通用要求    4.1.1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氯乙烯制备和聚氯乙烯生产厂(车间),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4.1.2 氯乙烯防护应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方法或从生产装置上采取措施,使工厂(车间)的卫生和环境条件符合TJ 36的规定。    4.1.3 氯乙烯属于Ⅰ级(极度危害)物质,直接接触氯乙烯生产、贮运、回收和使用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经考试取得岗位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4.1.4 氯乙烯制备和聚氯乙烯生产厂部、车间、工段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他们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设备性能和安全技术,并能指挥事故处理。    4.1.5 按时对设备、管道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4.1.6 凡有不安全因素的部位,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1.7 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钢制压力容器》的规定;维护检修应符合《化工中、低压容器维护检修规程》的规定。    4.1.8 贮运氯乙烯,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4.2 消防设施    4.2.1 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装置防火应按GB J16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并应根据火源及着火物质性质,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见附录A(补充件)。    4.2.2 合成、压缩、精馏和聚合等主要生产岗位应设置防火自动报警装置。    4.3 电气安全    4.3.1 氯乙烯系统及聚合系统的电机、按钮、仪表、照明灯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运行和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按Ⅰ级区域场所要求选用防爆型。    4.3.2 聚合系统的动力、仪表、照明和冷却水系统等应有备用电源,并应具备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    4.4 防雷、防静电    4.4.1 厂(车间)内各类建、构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应按GB J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氯乙烯合成、精馏、聚合系统属第Ⅱ类防雷建、构筑物。    4.4.2 厂(车间)内的氯乙烯设备、管道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并在避雷保护范围之内。    4.4.3 防雷接地线与防静电接地线应分别设置,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4.4.4 液体氯乙烯流速不宜超过5m/s,气体氯乙烯流速不宜超过15m/s。    4.4.5 传动带应采用抗静电的三角皮带。    4.5 通风设施     有氯乙烯外逸场所,应根据不同的氯乙烯外逸污染情况配置相应的机械通风装置。聚氯乙烯厂房通风换气设计不少于6次。    4.6 管道的颜色及标志     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GB 7231的规定。气、液氯乙烯管道应标明介质流向,反扣(向)阀门应指示旋向。    4.7 个人防护    4.7.1 直接从事氯乙烯作业的人员必须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主要操作人员应备有一套有效的防毒面具。    4.7.2 氯乙烯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应配备两套以上的长管式面具和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4.8 气体浓度的测定    4.8.1 氯乙烯作业场所(如合成、压缩机房、精馏、聚合、汽提、沉析、离心、干燥、包装等岗位)的氯乙烯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并及时公布于现场。其空气中氯乙烯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    4.8.2 在特殊场所(如聚合釜、沉析槽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过程中,应监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易燃易爆气体(如氯乙烯)和氧气浓度的变化,至少每隔2h测定一次。

  • 【分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第二章 生产、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第十三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标志,并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  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负责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部门,应当将其颁发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十六条

  •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    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各种爆炸品等。第三条 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四条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 第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器。第七条  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库房集中保管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即: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 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

  • 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对物理、化学、生物中的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危险化学药品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河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为领取。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 【分享】危险品的储存与运输知识

    危险品的储存与运输知识[font=Verdana] 危险品的储存   危险品的储存,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危险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清点、装运的通道。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7m 运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5m。  二、成品、半成品堆垛的高度,不宜超过1.5m 成箱成品不宜超过2.5m。危险品的运输   危险品的运输,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不宜采用三轮车,严禁用畜力车、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   二、 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   三、 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不应小于35m。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汽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6% 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不宜大于2%。  机动车在A、C级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宜在2.5m以外处进行。[/font]

  • 2011年12月1日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六)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八)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第七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  (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三)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装置、器材、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四)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运输工具;  (五)发现影响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国家鼓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采用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的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鼓励对危险化学品实行专门储存、统一配送、集中销售。

  • 公路交通事故着火的危险性

    公路交通事故着火的危险性 毒性气体的危害 公路交通火灾事故中,可燃物燃烧产生大量烟雾,其中含有—氧化碳、二氧化碳、氮的氧化物、硫化氢、光气等有毒气体,严重影响救援人员的正常呼吸和救援行动。在特殊环境进行救援时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空气中有毒气体的按量并且做好防护措施,包括防毒面具于氧气瓶进行供氧,确保人身安全。 (1)火势蔓延迅速 公路交通事故可能直接引发火灾,即使事故后没有发生火灾,但燃油四处流淌,起火燃烧的危险性较大。高速公路一般比普通公路地面高.路面风大,车辆在快速行驶中形成一股迎面风,加速厂空气的对流速度。火灾发生后,火势会很快地由初起阶段发展到猛烈阶段,给救援人员造成严重威胁。 (2)高温的危害 公路交通事故火灾的火场上可燃物质多,如车身外的油漆层和橡胶轮胎;车身内装饰层的织物和橡胶、塑料件.层内填充的泡沫塑料和灯芯单等;汽车电路系统所使用的各种电线的包裹材料等,油箱(气罐)内的燃油(乙醇)、燃气;有的货车运载的物品就是可燃的,加油槽车上运载的泊类等。火灾发展蔓延迅速,火场上的气体温度在短时间内即可达到几百摄氏度。公路交通隧道发生火灾后,与外界热交换困难,在封闭空间内的热量不易散出。火灾中释放的大部分热量将被隧道壁吸收,形成高热区 (3)缺氧的危害 由于火场上可燃物燃烧消耗氧气,同时产生毒气,使空气中的氧浓度降低。当公路隧道内发生火灾时,隧道内空气中的含氧量将迅速下降,使火场上的人员由于氧气减少而窒息死亡。救援时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能够有效地检测现场有毒气体,为了防止氧气减少出现窒息,使用安装有氧气传感器的气体检测仪同时检测能够有效的防止。 (4)烟尘的危害 公路交通隧道较为密闭,火场产生的有毒浓烟容易积聚,给消防人员救援行动带来很大困难。 (6)爆炸的危害 公路交通事故造成汽车强烈燃烧时,轮胎受热易发生爆炸;汽车燃油(气)箱放火烘烤后也容易发生爆炸;货运物资中如果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时,发生爆炸的危险性更大。如果救援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指挥员决策不力,将严重威胁到救援人员的安全。如果运输的可燃性气体,需在周围检测空气中可燃气体泄漏的含量,防止爆炸导致再次爆炸。

  • 【资料】乙烯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乙烯为无色气体,略具烃类特有的臭味。临界温度9.2℃,临界压力5.04Mpa。燃,引燃温度425℃。爆炸下限2.7%,爆炸上限36.0%。乙烯不溶于水,微溶于乙醇、酮、苯;溶于醚。乙烯主要用于制聚乙烯、聚氯乙烯、醋酸等。对人体的危害:乙烯侵入人体途径主要是吸入,具有较强的麻醉作用。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乙烯可立即引起意识丧失,无明显的兴奋期,但吸入新鲜空气后,可很快苏醒。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轻微刺激性。液态乙烯可致皮肤冻伤。 慢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头昏、全身不适、乏力、思维不集中。个别人有胃肠道功能紊乱。 急救措施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若有冻伤,就医治疗。一般情况下不需要特殊处理。吸入本品时,迅速脱离现场里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防护措施:乙烯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生产中的乙烯压缩机一般是往复式的,运转过程中有振动,物料流也有脉冲,所以连接的管道应经过振动分析,以免疲劳损坏,防止大量乙烯从破裂处泄出而造成严重事故。消防措施乙烯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要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可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乙烯生产中爆破片破裂后;大量乙烯泄出;而且压力突降.在反应器和高压分离器的操作压力下,乙烯突然降压可使温度迅速升高,有可能发生二次灾害;需采取加抑制剂或自动喷水雾迅速降温的措施.泄漏应急处理乙烯泄漏时;要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利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用喷雾状水稀释,如有可能;将泄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 【分享】实验室剧毒危险化学品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实验室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实验、操作人员注意以下几点:1. 凡需购买剧毒品和危险化学品的实验中心(室)必须事先持有《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备案登记表》由实验项目负责人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逐项认真填写签字,每张备用登记表只允许申购一种剧毒危险化学品。并由所属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方可生效。2. 剧毒危险化学品领取人员必须是有关实验室的在职人员,且需两人同时前来领取;领取时需出示本人工作证或身份证;任何一人证件不齐,将不得领取;同时严禁其它无关人员领取剧毒危险化学品。对任何弄虚作假者,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3. 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以一次实验的用量领取,且在当日进行实验前领取;领取后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应放入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内;领取后须尽快返回实验室,严禁随身携带、夹带有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其他单位和部门。实验室使用剧毒品时,必须一次全部消耗或反应完毕,并做实验记录并备案。实验室严禁存放剧毒危险化学品。严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私自储存、转让、买卖。4. 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时,必须有两人(或以上)在场,更换工作服;按规定佩戴各类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完毕,应换去工作服,搞好个人消毒工作,方可离开实验室。5. 实验室有人时必须开启通风装置;实验室内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应处于正常适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上述设备、设施、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实验室内有关人员立即停止操作,并退出实验室;待恢复正常状态后,方可重新入内操作。6.维护、检修存在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实验设备或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中毒危害发生时的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上述实验设备或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7.剧毒危险化学固液废物应先妥善暂存于各实验室内,不得任意毁弃,或出售给他人。有关方面定期负责收取,并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处理前,仍由原单位原地妥善保管。

  • 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对于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作为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再次作出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 【转帖】湖南衡东县环保局称湘江死鱼为缺氧所致

    9月28日,湘江衡东县三樟乡和大桥镇两个河段发现大量死鱼。衡东县环保局发现,此次事件与一个月前大源渡航电枢纽上游死鱼事件从表象上看几乎一模一样。一个月前大源渡死鱼之事的原因并无最终调查结果,此次死鱼的检测结果为水中“溶解氧降低”,但缺氧原因却无法查明。而株洲市环保局监测站和湘潭市环保局也均表示,经检测发现,水中“溶解氧”偏低。昨日,衡东县环保局一名负责人拿出9月29日的水质监测结果,说:“我们在发现死鱼的水域选择了5个点进行水样采集,对水样品的PH值、氨氮、硫化物和溶解氧等指标进行检测,除溶解氧偏低外,其他各种指标都是正常的。因此,对饮用水没有影响,目前衡东的自来水可以放心饮用。”但衡东县环保局至今没有查明溶解氧降低的具体原因。“溶解氧降低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天气、水流速度、温度变化等。”该负责人说,“有渔民反映,死鱼之前可能有人在湘江里投放用来捕鱼的药物。所以,不排除是人为毒鱼造成。”而衡东县环保局另一名工作人员称:“现在有很多这样的药物,主要功效就是降低水的溶解氧,对鱼的杀伤力很大,但对人和其他动物的毒性不高,没有明确指向,我们很难检测出药物的具体成分。”这些因素,给调查溶解氧降低的原因增加了难度。昨日,记者采访了衡东县湘江流域附近的许多居民,他们都知道一个月前以及9月28日发生的死鱼事件,但很多人说:“不是所有鱼都死了,很多鱼只是浮到水面上透气,随便就能捞起来。”对于此说法,衡东县环保局方面表示:“溶解氧降低,很多鱼都会浮起来,看起来跟死了一样,但随着水的流动,溶解氧增高时,鱼又能‘活’过来。”此前,有传言称湘江衡阳段有一艘运送化工产品的船只发生泄漏,该负责人称:“至今衡东没有发现这艘船。”此外,如果有化工产品流进湘江,应该从发生泄露事件地点一直到下游都有死鱼发生,但事实是,发生死鱼事件的水域呈点状分布,所以这一说法的可能性并不大。同时,该负责人说:“死鱼区域都分布在航电枢纽附近,8月28日衡东县死鱼事件发生在大源渡航电枢纽上游,此次事件发生在株洲县航电枢纽上游。航电枢纽附近水流速度较慢,可能和死鱼有一定关系。”

  • 【资料】易发生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 之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 品名一氧化碳 Carbonmonoxide CAS: 630-08-0理化性质无色、无嗅、无味的气体。分子式C-O。分子量28.01。相对密度0.793(液体)。 熔点 -205.0℃。沸点 -191.5℃。自燃点608.89℃。与空气混合物爆炸限12~ 75%。在水中的溶解度低,但易被氨水吸收。在空气中燃烧呈蓝色火焰。遇 热、明火易燃烧爆炸。在400~700℃间分解为碳和二氧化碳。 侵入途径经呼吸道吸收。 毒理学简介人吸入TCLo: 600mg/m3/10M,LCLo:5000ppm/5M。人(男性)吸入LCLo: 4000ppm/30M TCLo: 650 ppm/45M。大鼠吸入LC50: 1807 ppm/4H。小鼠吸入LC50: 2444 ppm/4H。 CO经呼吸道吸入。吸入的CO通过肺泡进入血液, 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 碳氧血红蛋白(HbCO)。空气中CO分压越高, HbCO浓度也越高。吸收后的 CO绝大部分以不变的形式由呼吸道排出。在正常大气压下, CO半排出期为 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停止接触后,如提高吸入气体的氧分压,可缩 短CO的半排出期。进入血液的CO与血红蛋白及其它某些含铁蛋白质(如肌 球蛋白、二价铁的细胞色素)形成可逆结合。它与血红蛋白具有很强亲和力, 即CO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与Hb 的亲和力约大300倍,致使血携氧能力 下降,同时HbCO的解离速度却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慢3600倍,且HbCO的存 在影响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 阻碍了氧的释放,导致低氧血症,引起组织缺氧。 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最敏感,因此首先受累。缺氧引起颅内压增高。同时,缺氧和脑水肿,造成脑血液循环障碍, 而血管吻合支较少和血管水肿、结 构不健全的苍白球可出现软化、 坏死、或白质广泛性脱髓鞘病变,产生帕 金森氏综合征和一系列精神症状。部分重症CO中毒患者,在昏迷苏醒后,经过2天至2月的假愈期,又出现一 系列神经、精神障碍,称之为迟发性脑病。 临床表现急性CO中毒是吸入高浓度CO后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急性CO 中毒起病急、潜伏期短。轻、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心 悸、恶心、呕吐、四肢乏力、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持续时间短,经 脱离现场进行抢救,可较快苏醒、一般无明显并发症。血HbCO浓度在10%至50%。部分患者显示脑电图异常。 重度中毒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 去大脑皮质状态。往往出现牙关紧闭、 强直性全身痉挛、大小便失禁。部分患者可并发脑水肿、肺水肿、 严重的心肌损害、休克、呼吸衰竭、上消化道出血、皮肤水泡或成片的皮肤红肿、肌肉肿胀坏死、肝、肾损害等。 血液HbCO浓度可高于50%。多数患者脑电图异常。急性CO中毒迟发脑病是指急性中毒意识障碍恢复后, 经过2~60天假愈期,又出现神经精神症状。常见临床表现有以下几种:a.精神障碍:定向力丧失、计算力显著下降、记忆力减退、反应迟钝、 生活 不能自理,部分患者可发展为痴呆综合征。或有幻觉、错觉、语无伦次、行 为失常、兴奋冲动、打人毁物等表现。b.锥体外系症状:表现呆板面容,肌张力增高、动作缓慢、步态碎小、双上肢 失去伴随运动,小书写症与静止性震颤,出现帕金森综合征。c.锥体系神经损害:表现轻偏瘫、假性球麻痹、病理反射阳性或小便失禁。 d.大脑皮层局灶性功能障碍: 如失语、失明、失写、失算等,或出现继发性 癫痫。头颅CT检查可发现脑部有病理性密度减低区。脑电图检查可发现中度或高度异常。根据吸入较高浓度CO的接触史和急性发生的中枢神经损害 的症状和体征, 结合血中HbCO及时测定的结果,现场卫生学调查及空气中 CO浓度测定资料,排除其它病因后,可诊断为急性CO中毒。 轻度急性CO中毒需与感冒、高血压、食物中毒等鉴别, 中度及重度中毒者 应注意与其他病因如糖尿病、脑血管意外、安眠药中毒等引起的昏迷鉴别, 对迟发脑病需与其他有类似症状的疾患进行鉴别诊断。处理迅速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 血HbCO系CO中毒唯一特异的化验指标,但只有及时测定才对诊断更有参 考意义。 脱离中毒环境8小时以上患者,血中HbCO多在10%以下。双波长分光光度法有较高的灵敏度及准确度,快速简便。 及时有效给氧是急性CO中毒最重要的治疗原则。应用高压氧疗法,可加速患者血中HbCO的清除,迅速纠正组织缺氧。方法是用2~2.5个大气压活瓣式面罩吸入纯氧60分钟,每日1次,轻度中毒一般5~7次,中度中毒10~20次,重度 中毒20~30次。(详见--附:高压氧治疗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其迟发脑病)对症 及支持疗法:根据病情采用解除脑水肿、改善脑血循环的治疗药物,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及镇痉等。对迟发脑病患者,治疗方法包括高压氧、糖皮质激素、血管扩张剂、神经细胞营养药及抗帕金森氏病药物等。对中、重度中毒患者昏迷清醒后,应卧床休息两周,在观察两个月期间,暂时脱离CO作业。附:高压氧治疗急性一氧化碳中毒及其迟发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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