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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地震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 地震是一种经常发生的自然现象,强烈地震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1900~1990年,世界共有260万人死于地震,经济损失数千亿美元。每年平均死亡35万人,其中死亡1万人以上的地震27次。我国正处于地球两大地震带交接处,又多为浅源地震,震灾特别严重,中国大陆12次M7以上强震灾害统计见表6-1。本世纪以来,我国因地震死亡的人数居世界之首。据统计,我国有41%的国土、一半以上的城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7度或7度以上的地区,6度及其以上的地区了则占国土面积的79%。 1976年发生在河北省唐山市的大地震,顷刻之间使一座百万人口的工业城市毁于一旦,死亡24.2万人,重伤16.4万人,倒塌房屋32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亿元。一次地震是否会造成灾害取决于周围的环境,而地震灾害的程度则取决于下面4个因素:①地震的强度。地震需达到一定的强度才会造成灾害,一般是大于6级;②城市的规模。遭地震袭击的城市需具有相当的规模,小城市不会造成很大的灾害;③震中的位置。城市直下型地震灾害特别严重,否则震动的强度会随距离而衰减;④建筑物的状况。有许多劣质建筑物的城市会出现大的灾害。1976年唐山市发生的地震符合产生巨大灾害应具备的所有这4个条件:即震级高达7.8级,城市人口超过100万,产生地震的断裂带穿过该城市典型的城市直下型地震和该市90%的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差。此外,由于唐山地震是夜震,发震时间为3时48分52秒,绝大多数人都在酣睡之中,加重了室内人员的伤亡。大地震后,灾区面临的情况是:一、城市供电供水系统中断,道路阻塞,群众不得不喝坑水、沟水、游泳池水,生活于露天之中。二、粪便、垃圾运输和污水排放系统及城市各项卫生设施普遍破坏,造成粪便、垃圾堆积,苍蝇大量孳生。三、人员死亡严重,由于受条件限制,许多尸体只能市内临时就地处置,在气温高、雨量多的情况下,尸体迅速腐败,产生恶臭,严重污染空气和环境;四、人员密集,居住拥挤,感染机会多,对传染病人又缺乏隔离条件。五、当地各级卫生机构和群众防病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在1995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中,规定了卫生部门的具体任务。为防止大灾之后出现大疫。做好环境卫生工作是救灾防病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紧迫任务,特别是要做好临时居住卫生、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尸体的卫生处理工作。表6-1 中国大陆地12次M7以上强震灾害统计序 地震 发震时间 震级(m) 基本烈度 受灾面积m2 死亡人数(人) 残伤人数(人) 倒塌房屋(间) 1 康定 1955.4.14 7.5 10 5000 84 224 636 2 乌恰 1955.4.15 7.0 9 16000 18 - 200 3 邢台 1966.3.22 7.2 6 23000 7938 8613 1191643 4 渤海 1969.7.18 7.4 - - 9 300 15290 5 通海 1970.1.5 7.7 9 1777 15621 26783 33845 6 炉霍 1973.2.6 7.9 9 6000 2199 2743 47100 7 永善 1974.5.11 7.1 8 2300 1641 1600 66000 8 海域 1975.2.4 7.3 6 920 1328 4292 1113515 9 龙陵 1976.5.29 7.6 8 - 73 279 18700 10 唐山 1976.7.28 7.8 6 32000 242769 164851 3219186 11 松潘 1976.8.16 7.2 6~9 5000 38 34 5000 12 乌恰 1985.8.23 7.4 9 526 70 200 30000